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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及有限公司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经董事会选举并任命下列同志为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本届董事长任期自公司批准成立之曰起1年。
本届董事长:
董事会成员签字:
姓名:
签字: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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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新形势下公司经营战略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议决议,
决定对以下同志进行新的人事任命,现予以公布,具体任命如下:
任命_______同志 为(总务办/经营办)副主任,全面负责总务办/经营办管理工作,并兼任综合经营科科长一职,主持该部门的日常工作,执行及监督公司董事会下发的各项工作任务;
以上任命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即开始执行,职务调整后,薪资相应调整。
特此通告
签发:总经办主任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_日
抄报:_______
存档:行政办
_______主任人事任命书
为搭建青岛职业院校与机械行业企业、校企合作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青岛职业院校机械制造类专业学生的职业能力,经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职教分中心(以下简称职教分中心)研究决定聘任: _______为青岛基地主任,主持职教分中心青岛基地日常工作。 本任命书自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生效,任命有效期限为_______年。 特此通知。
_______职业技能鉴定职教分中心
____年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