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参考样本(合集三篇)

保函参考样本(精选3篇)

保函参考样本 篇1

银行保函

担保人名称:

地址:

邮编:

被担保人名称

地址:

邮编:

受益人名称:中国国际商会

地址:xx市门外大街1号

邮编:

中国国际商会:

鉴于你会根据x年在通过的《关于货物暂准进口的ATA单证册海关公约》,或x年在通过的《货物暂准进口公约》,向被担保人签发号码为 的ATA单证册。

应被担保人的申请,我行保证,如你会因这一单证册而支付任何海关关税和/或其他费用,我行在收到你会的书面索付请求后,将在十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全额赔付你会所支付的款项。我行因本保函而承担的最高担保金额为 元人民币。本保函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33个日历月。

保函终止方式:

1.有效期届满。

2.银行收到受益人解除担保的通知

3.银行支付了最高金额的担保金。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盖章:

保函参考样本 篇2

履约保函

本保函是支行为*有限公司与贵司签订的编号为购销合同提供的的担保。本保函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在本保证期内如因被保证人严重违约问题而给贵司造成损失,我行将在收到你方符合下列条件的索赔通知后柒个工作日,凭本保函向你方支付本保函担保范围内你方索赔的金额。

(一) 你方的索赔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索赔通知由你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 你方的索赔通知必须在本保证期内送达本行;

(三) 你方的索赔通知同时附有:

1、声明你方索赔的款项并未由被保证人或其代理人以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的支付你方;

2、证明被保证人有上诉违约事实并由双方认可的权威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材料。

本保函由本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本保函有效期 个月,期满失效后请将保函退回我行,但无论正本是否退回,均视为自动失效。

银行盖章:

行长签字: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保函参考样本 篇3

业主支付保函

编号:(工 字)第 号

(承包商):

鉴于贵方与(以下简称“业主”)就项目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 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应业主的申请,我方愿就业主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合同价款。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元(大写:)。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之日后日内。

贵方与业主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业主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四、代偿的安排

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业主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

在出现贵方与业主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业主拒绝向贵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贵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还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或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我方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贵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业主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贵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金额时,自我方向贵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帐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贵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

1、因贵方违约致使业主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贵方与业主的另行约定,免除业主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贵方与业主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业主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业主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贵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交付贵方之日起生效。

本条所称交付是指:

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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