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办理现金收付和内部银行结算业务。负责现金、银行存款收支,进出款项不出差错;填写支票符合规定要求;库存现金不超过定额,不得以“白条”充抵现金;不得任意挪用现金,做到日清月结。
二、负责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现金的账面余额要同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内部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相核对。对未到账款要及时查询。
三、负责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对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
四、负责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支票签发须执行有关手续,方可生效。印章必须要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对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专设登记簿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五、积极配合会计做好对账、报账以及各种账务处理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县支行储蓄会计帐簿打印整理装订;负责县支行储蓄系统日常帐务处理及核对工作;负责县支行网点资金缴拨审批登记。
2、负责县支行每季度各营业网点及出纳备付金限额核定及备付金管理工作。
3、负责县支行代发工资帐务核对、处理工作。
4、负责人行电子对账系统的帐务核对工作及面对面对帐工作。
5、负责县支行储蓄业务检查工作。
6、负责州分行储蓄系统资金监控工作。
7、完成县支行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1)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出纳员应严格遵守现金开支范围,非现金结算范围不得用现金收付;遵守库存现金限额,超限额的现金按规定及时送存银行;现金管理要做到日清月结,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每日下班前应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查对;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也要及时核对,如有不符,立即通知银行调整。
(2)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办理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业务时,要严格审核有关原始凭证,再据以编制收付款凭证,然后根据编制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
(3)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和对购汇制度的规定及有关批件,办理外汇出纳业务。
(4)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为其他单位办理结算。
(5)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如,国库券、债券、股票等)的安全与完整。
(6)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
1、根据助理会计所制现付、现收凭证和报销单据进行复核,并准确收、付款;按规定序时登记日记账,按日结出余额,并核对实际库存余额,确保帐实相符;月末跟总账核对,做到账账相符。
2、按规定登记银行日记账,每日结出余额;每月出具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与银行核对,确保账单相符。
3、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对超限额现金应及时交存银行。严守保险柜密码,随身保管好钥匙,并不得随意转交他人。
4、负责员工借款和各种应扣款项的管理工作,对到期未还的借款及时追收,超出规定期限的未还的,编制应扣款项表交由综合管理部从借款人工资中扣还。
5、负责保管出纳应保管的各类印章、凭证、银行票据和有价证券,负责财务资料和会计档案的管理。
6、负责与现金业务相关凭证的整理、装订和归档工作,协助理会计对其他凭证的汇总、整理、装订和归档。
7、负责办理各项银行业务。
8、负责编制资金收支情况日表和月表,以及整理其他与资金有关的资料。
9、完成公司领导或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认真履行出纳职责,接受会计日常监督检查,保证储汇资金的安全性和完整性,确保帐实相符。
2、执行储汇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规定。
3、执行支票使用规定和支票印鉴分管制度。
4、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留存和超限报备制度,努力提高归行率。
5、按日编制出纳现金收支日报,做到日清月结,真实准确反映当日储现金收支情况。
6、妥善保管库存现金、重要储汇空白凭证,配合安全保卫部门做好金库安全管理工作,严禁用白条、假币抵库或其他形式的占用。
7、发现网点异常协款、空缴空拨、缴协款手续不全等储汇资金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8、执行《湖南省邮政储汇业务异常情况报告制度》。
9、完成县支行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对储汇会计及主管行长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