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决定,今天召开乡镇(街)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专题会。全区乡镇(街)综合配套改革,从20xx年开始试点,去年在面上展开,目前乡镇(街)机关的改革已基本完成。今天继续进行这项改革工作的再动员、再组织、再落实,主要任务就是传达贯彻上级精神,总结前段工作,安排部署下步任务,将乡镇(街)事业单位改革向纵深推进,打好乡镇(街)事业单位改革的攻坚战。所以需要再加力度、再加措施、再鼓干劲,确保按期完成全区的乡镇(街)配套改革任务。区委、区政府对这次改革高度重视,会前多次召开专题会,在调查研究、学习借鉴外地好经验的基础上不断细化工作措施,昨天又专门听取了汇报。刚才,建国、陈伟同志宣读的几个文件,是区委、区政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的,也是下步推进乡镇(街)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性文件,请大家深刻领会,认真贯彻执行。下面,我根据会讨论研究的意见,就怎样做好全区乡镇(街)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再讲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认真学习,准确领会改革的政策精神
对于乡镇(街)综合配套改革工作,省市领导一直高度重视,先后下发了一系列文件,特别是去年下半年以来,省市多次召开改革会议,省里还专门举办了全省市州、县(市、区)委书记改革培训班,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同志亲自担任辅导员,亲自作动员讲话。市委、市政府从去年九月以来先后三次召开了各区区委书记、分管书记、乡改办主任座谈会,明确指出武汉市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工作要走在全省的前列,并要求在今年四月底以前完成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标志就是“五个到位”。对省市机关和领导的要求,各乡镇(街)、区直各部门一定要深入学习,认真吃透精神,重点把握好下面三点:
第一,要把握当前省、市工作的重心。省委俞书记要求,各地要全力以赴,抓好当前农村工作中三件大事,即“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县域经济发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其中,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又是重中之重。当前,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已进入了攻坚阶段,事业单位的改革既是改革的重点,又是改革的难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必须积极稳妥,必须高度重视,必须扎实推进。
第二,要把握省市推进改革的决心。俞正声同志强调:“乡镇改革非搞不可”。为了有序进行这项改革,省委书记、市委书记、区委书记都亲自任组长,牢牢抓在手上。为了把这项改革全面推向深入,省里还率先在咸安、老河口等7个县(市、区)进行试点,在试点基础上又进行了规范,总结了一系列操作经验,并举办了多批培训班进行具体指导。市里为了推进这项改革,先后多次派督导组、调查组和检查组深入各区进行指导督导。近期省、市也将派检查组督导各地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执行情况。这表明上级机关对这次改革的决心,我们必须认真抓好落实。
第三,要把握这次改革的核心。这次改革的核心是乡镇(街)事业单位和区直部门延伸派驻乡镇(街)机构,内容就是要进一步转变乡镇(街)政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农村公益性事业发展。关于乡镇事业单位改革的具体内容,刚才宣读了文件,区里的这些文件和省里、市里文件的精神是完全一致的,规定动作必须照办,并结合实际执行。特别是省里对乡镇机构设置、乡镇编制、乡镇事业单位转制、“以钱养事”、乡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作出了具体要求。大家一定要吃透和深刻领会省市文件精神,对区里根据省市文件制定的精神,一定要认真落实,尤其是在一些重大的政策问题上,必须步调一致。
总体来讲,当前的改革时间非常紧,任务非常重,要求非常高,相应压力也很大,所以,今天召开专题会,目的是进行再动员,要求全区自上而下进一步吃透精神,明确政策,把握方法,确保高质量地完成改革任务。
二、总结经验,坚定改革的信心
我区20xx年在天河、罗汉、三里进行改革试点,取得了一些经验,也从中吸取了一些教训。去年整个面上的改革操作还是比较平稳的,15个乡镇(街)都规范了机构设置,内设机构统一由原来的5—7个精简为现在的“三大办”。乡镇(街)“四大家”领导班子成员由改革前的257名精简为133名。乡镇机关中层干部参加竞争上岗近300人。从前段我区乡镇(街)行政机关改革的情况来看,主要体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领导重视。区委、区政府作出全面推进综合配套改革的决策后,各乡镇(街)执行区委、区政府决策的态度坚决,主要负责人都把改革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区直各部门协调配合,充分履行职能,形成合力,有效地推动了改革的深化。
二是规范操作。区乡镇改革办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方案,各乡镇(街)在实际操作中坚持统一政策,阳光操作,做到“政策、方案、过程、结果”四公开;同时,坚持有情操作,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化解矛盾,保持了稳定。
三是不断完善。按照省市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对改革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及时研究,特别对少数遗留问题,结合实际不断指导解决,为乡镇(街)事业单位的改革积累了经验。
总的讲,我区的乡镇(街)综合配套改革进展是按计划进行的,成效是明显的,主要表现在从体制上转变了政府职能,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强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了干部队伍素质,改善了干群关系。这也证明了省、市委作出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我区开展乡镇(街)综合配套改革也是符合实际情况的。
在下步乡镇(街)综合配套改革中,省、市分别出台了指导性文件,作出了政策支持。特别是省财政拿出了12亿元资金支持建立乡镇(街)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解决乡镇(街)事业单位改革分流人员的后顾之忧。我区也在认真地研究贯彻落实的措施,也在最大限度的把握以人为本,积极稳妥,最大限度的减少风险。现在是上级有要求、有政策、有支持,外地还有经验,各乡镇(街)和区直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乡镇(街)事业单位改革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区委的决策上来,进一步坚定信念,下定决心,不断总结经验,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
三、突出重点,把握改革关键
当前,乡镇(街)综合配套改革仍然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扎实推进。对下步的事业单位改革工作,要着力把握好七个关键因素。
(一)改革的目的。乡镇(街)综合配套改革的目的就是精简机构、精简编制、精简人员,减轻农民负担,不让农民的负担反弹,这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是通过精简以后,达到提高效率、优化服务的效果。对我们事业单位来讲,就是要提高对农民的服务质量,建立和完善适应新时期“三农”工作的服务体系。精简机构、提高效能,不是人少了事情就不干了,原来几十上百人,现在减少到法定的范围内,那就必须建立激励机制,来促进我们的工作效率提高。乡镇(街)事业单位过去拿钱养人,有些单位拿了钱也不干事,这样的铁饭碗,这种机制不可能把服务搞好。事业单位通过改革转制以后,不是说财政不拿钱了,也不是说大家都没饭吃了,只是要转换这种机制,转变这种性质,由拿钱养人变为养事,财政的钱只养事不养人,把事做好就给钱,做不好就不给钱。这种改革,目的就是要做到扎扎实实为农业服务,为农民服务,为农村服务。如果达不到这个目的,那就是失败。因此,我们必须明确这次改革的目的。
(二)改革的任务。按照省市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主要有四项任务:一是进一步深化乡镇(街)党政机关的改革,处理好乡镇(街)党政机关改改革遗留问题,按有关精神予以规范落实。二是完善和规范区直部门延伸派驻到乡镇(街)的机构改革和管理。三是推进乡镇(街)事业单位改革,加快农村公益性事业发展。四是实施乡镇(街)财政所、经管站合并改革。
(三)改革的重点。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转变政府职能。转制后的服务组织原承担的执法职能统一由区级行政主管部门行使,原承担的行政职能分别并入乡镇(街)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或社会事务办公室。二是事业单位的转制。即人员改变身份、单位改变性质,实行社会化的花钱买服务。三是积极推进编制的实名制。编制控制实名制,是落实省市推进乡镇(街)机构编制监督管理信息化、公开化的要求,也是建立完善财政预算与机构编制管理相互配套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乡镇(街)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一经核定,就要定编定岗到人,将编制与在编人员、财政工资支付一一对应,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四是人员的竞岗分流。改革就是一场革命,特别对习惯了“铁饭碗”的人,下岗分流是无情的,但我们操作一定要有情。
(四)改革的难点。一是改革的成本。特别对债务大于债权单位的转制,要认真研究。全区事业单位有5000多人,改革的压力很大。这次改革成败的关键,是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怎么做到位?经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办理正式手续的在编在岗人员都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镇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鄂政发[20xx]28号)的规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对此,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定要认真研究,各相关部门要大力配合,在数据的统计测算上,要做到不重不漏;财政局要积极对接,在政策上积极争取上面的支持。二是服务模式的确定。现在有“三种模式”,区委、区政府经过讨论,原则上主要采取委托服务制,原乡镇(街)事业单位转制后,既承担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委托的公益性职能,又从事经营性服务。由乡镇(街)提出公益性服务项目,与之签订合同,明确经费数额和考核方式。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有待进一步探索。三是人员分流。必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并通过政策引导、政策的支撑,来鼓励分流。
(五)改革的政策。在下步的乡镇事业单位和延伸派驻机构改革中主要有以下9个方面政策要认真执行好:
一是机构设置政策。除农村中小学、卫生院以外,乡镇(街)只设财政所(加挂经管站的牌子),延伸派驻机构设置严格按省市文件规定执行:①财政所以乡镇(街)为单位设置,逐步实行“乡财区管乡用”的财政管理方式,财政所由区财政局直接管理,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接受区经管局的指导。②延伸派驻机构设置:根据我区实际,国土资源管理所按乡镇(街)设置;林业管理站、交通管理站按区域性设置(具体方案见文件)。区法院、公安、司法、工商、税务等延伸、派驻到乡镇(街)的机构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原来未设的原则上不再设置。
二是编制政策。仍然坚持“乡镇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堵住进口,敞开出口,做到只出不进”。具体涉及的财政所(经管站)、国土资源管理所、林业管理站、交通管理站、动物防疫监督、血吸虫防治、区法院、公安、司法、工商、税务延伸、派驻到乡镇(街)的机构等等,实行总量控制。
三是竞争上岗与分流政策。在全面清理清退非在编临时人员,重新核定编制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做到政策、方案、过程、结果四公开。采取考试与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全员竞争上岗。
四是乡镇(街)事业单位转制政策。除农村中小学校、卫生院、财政所以及规定的延伸派驻机构外,乡镇(街)其他事业单位一律转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民办非企业组织。如果办理了事业法人登记的,要先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手续,然后到民政部门按民办非企业法人进行登记。所有人员要按政策退出事业编制管理序列,脱离财政供养关系。其个人档案资料移交区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劳动服务机构代管。
五是实行“以钱养事”政策。凡由政府承担的公益性职能,按照“财政出钱,购买服务,合同管理,农民认可,考核兑现”的要求落实,建立“花钱买服务、养事不养人”的新机制。在这个原则的基础上,各地可以探索一些具体办法,取得经验后再在全区推广。
六是养老保险政策。所有转制事业单位都要按照省政府、市政府文件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七是人员自愿置换身份政策。在实际操作中要把基础工作做扎实,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由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严格的政策规定,目前比较可行的办法有两种:一是自愿辞职,二是解除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合同就有一个补偿的标准问题。不管采取哪种形式,这里要强调的,就是要自愿,不能搞硬性的“卖断”,这是一条纪律。具体政策区人事局要根据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研究对策。
八是关于债权债务和资产的处理政策。总的要求是按照“锁定旧债,不增新债,明确责任,逐步解决”的原则进行。原主管单位要组织专班,对转制单位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帐面资产和实有资产进行全面核实。原有资产除国家法规明确规定不能处置的外,其它的可以租赁给转制后的服务组织或个人经营,也可以依法依规进行处置,所得资金要优先办理职工的养老保险和支付自愿置换身份人员的补偿金。对事业单位撤销和
解散的,应在审批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依法依规进行清算。
九是转制单位的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按照省市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予以落实。
(六)改革的步骤。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4月底前要基本完成。因此,我们必须抓紧时间,尽快落实。根据市里的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就下步工作作如下部署:
第一步,完成延伸、派驻机构的规范设置。林业、国土资源、交通、动物防疫、血防等延伸派驻机构的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市里已经批复,区编委的“三定”方案也已经批准,改革的条件已经成熟,必须立即启动。各延伸、派驻机构的改革由区直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乡镇(街)配合,区组织、人事、劳动等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和协调。
第二步,事业单位转制。首先对转制的事业单位进行严格的清产核资,核清债权债务;在此基础上到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手续,完善市场主体资格,然后要按照“以钱养事”的原则全面落实农村公益性职能。
第三步,财政所与经管站的改革。主要任务是将财政所与经管站进行合并,按照平均每所17名核定编制,选配人员。
第四步,办理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从现在开始养老保险的前期准备工作要启动,并随改革开展配套推进,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落实到人。
第五步,区内组织检查验收。区乡改办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自查,并落实整改和完善的意见。
四、严格要求,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纪律。纪律是改革的保证、是工作推进的基础。首先是政治纪律。要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不准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二是组织人事纪律。改革期间,增编增人一律冻结,没有组织决定和上级新的要求,严禁突击提拔和调动干部。严禁打招呼,走后门,区委作表率,大家都要带头。三是工作纪律。严格政策,规范操作;阳光操作,接受监督,保证正常工作秩序。四是财经纪律。严防突击花钱、转移资金、私分钱物、挥霍浪费和侵吞公有资产。五是廉政纪律,不准大吃大喝,请客送礼。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会同区有关部门全程介入,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二)强化责任。总体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落实。乡镇(街)和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各部门要按照党政一把手是改革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大员上阵,主要领导亲自抓。组织、人事、编办、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等区直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加强沟通。既要抓紧时间,又要平稳推进。
(三)强化领导。一是乡镇(街)综合配套改革必须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抓好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整个改革由区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凡重大事情必须报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二是加强各项改革具体实施的工作领导。要坚持条块结合,落实属地领导责任。三是要实行督办责任制。为了搞好这次改革,区里建立了四大家领导联系点制度。在这个阶段,四大家的领导要多下去深入一线,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帮助解决问题。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要根据改革各阶段要求,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督查形式,对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落实改革任务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进度快、任务完成好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任务完成差的,要通报批评。
总的来讲,这次改革政策性强,时间紧迫,任务繁重,而且要求非常高,希望大家把思想切实统一到省、市、区委的精神上来,特别是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改革文件,深入扎实推进各项改革措施,确保按期完成全区乡镇(街)综合配套改革任务。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是继**乡事业单位 机构改革试点后,对全县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这次会议标志着我县乡镇事业单位改革 序幕全面拉开。今年5月,**乡党委、政府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立足自身实际,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完成了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试点工作,从近期运行的情况看,效果较好,不仅精干了队伍,提高了办事效率,同时也减轻了财政和农民负担,巩固了税费改革成果,也为全县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全面实施提供了经验。这次会议上花园乡有一个专题书面交流,希望同志们回去后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消化和借鉴。这次会上还下发了乡镇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和一些配套文件,既有政策规定,又有具体操作要求,也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和把握,并迅速抓好落实。下面,我根据县委、县政府研究的意见,重点讲三个方面问题。
一、审时度势,充分认识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正进入一个重要的历史转折时期,党的xx大为我们跨世纪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描绘了宏伟的蓝图。按照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必须深入进行经济和社会各个领域的改革,包括党政机构、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内的全方位改革。乡镇事业单位是国家整个组织机构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肩负着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双重责任,对实现跨世纪的宏伟目标,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企业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党政机构改革迈出重要步伐之后,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已势在必行。因此,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立足体制创新,加快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充分认识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进行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是推进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县各乡镇事业单位在农村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乡镇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也为此付出了大量心血,这一点勿庸置疑。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现行的乡镇事业单位基本上是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其职能配置和管理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乡镇事业单位处在农村改革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第一线,是党和政府服务群众的载体,也是实践“”的前沿阵地,在贯彻落实党的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方面负有重要责任。因此,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优化乡镇事业单位结构,对设置松散、任务相近的单位进行调整和撤并,对各自的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进行重新定位,对县业务部门与乡镇之间的关系进行重新理顺,精简人员和编制,强化为农服务功能,推进农业系列化服务等方面既显得十分重要,也显得十分必要。
(二)进行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是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措施
规范农村分配制度 、减轻农民负担是农村税费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持农村长久稳定的根本举措。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必然要求乡镇事业单位适应农村税费改革的要求。从现行的乡镇事业单位运行来看,竞争意识和风险意识不强的问题比较突出,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效率低下,有的还大量聘用临时人员,这既影响办事效率,又使财政不堪重负,这种“生之者寡、食之者众”的状况是造成当前农民和企业负担过重的一个重要原因。这些问题不仅广大人民群众很不满意,而且影响了农村税费改革的进程。所以必须下决心对乡镇事业单位进行机构改革,综合设置机构、撤并部分事业单位、精简人员编制、分流超编人员、转变职能,解决部份事业单位收费不服务、服务不到位的问题,切实减轻财政和农民负担,更好地促进全县农村经济快速健康的发展。(三)进行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是促进农村地方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
乡镇事业单位所处的基础地位和担负的责任,都要求改进工作作风,增强为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农业在我县目前经济结构中占有突出位置,实现富民强县,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是重要的抓手,县委、县政府提出加大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力度,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特色农业和生态农业,这对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通过社会事业产业化的运作方式,把创新思维和解放思想作为主动力,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争创新优势,再上新台阶,加快富民强县的步伐。因此,乡镇事业单位担负振兴地方经济、加快农业发展的任务将更重,为农服务的要求和标准将更高。只有通过改革,才能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壮大事业单位实力,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才能履行好事业单位所承担的重要职责,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地发展。
(四)进行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是单位求生存、求发展的必然选择
近几年来,随着我县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业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乡镇事业单位存在的问题也日益突出:一是布局结构不够合理,发展与需求相脱节,对不断变化的农村社会需求缺少灵敏的反应,服务内容老化,服务对象单一等问题普遍存在;二是管理体制不够适应,政事、事企职责不清,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计划经济的烙印很深,行政化的倾向严重,缺乏“找米下锅”的创业 意识;三是内部机制不够健全,事业单位整体效益低下,单位缺乏生机和活力,纪律松驰,人浮于事等;四是分配机制不灵活,“有事没人干”和“有人没事干”的现象并存,长期吃“大锅饭”,干与不干一个样。对存在的这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必须运用市场经济的观念,运用改革的办法,从根本上进行突破和解决,以改革增加压力,以改革激发活力,以改革促进发展。如果还继续按老体制和原有的方式运行,最终将会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经济中被淘汰。所以,改革已成为乡镇事业单位求生存、求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明确要求,充分把握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实质内容
这次我县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是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县委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与时俱进,加快发展,解放思想的大背景下进行的。为此,这次的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必须围绕大局,真抓实干,不折不扣地实施到位。根据这一要求,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必须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要结合农村税费改革,切实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精简编制和人员,减轻财政和农民负担。从而达到建立符合乡镇事业单位自身发展规律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建设高素质、高效能、专业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乡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具体目标。
县委、县政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借鉴了周边县的经验,紧紧结合我县实际,经过反复研究和论证,形成并出台了《灌南县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可以说,这份文件是我县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主要政策依据。把握这个文件的精神实质就是把握了这次改革的重点,把握了这次机构改革的主动权。根据文件的内容,结合在文件形成过程中的一些具体情况,要求大家认真把握“八个必须”。一是机构设置必须统一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各乡镇要对现有事业单位进行逐一清理,乡镇自行设置的各类临时机构要一律撤销,对原经批准设置的事业单位要压缩机构,以适应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加快事业单位社会化进程的需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将乡镇事业单位设置的个数由原来的16个调整为8个,具体的设置,人事局事先已和各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根据职能和工作的需要,乡镇事业单位作如下调整:撤销农技站、农机站、多种经营服务站、果树站、蚕桑站、林业站,组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撤销农经站、企管站、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所,组建农村经济服务中心;撤销水产站、兽医站,组建畜牧水产站;将原广播站更名为广播电视站;将原土地管理所更名为国土资源管理所,将原村镇建设管理所更名为规划建设管理所,与国土资源管理所合署办公;保留文化站,并增加宣传报道职能;保留水利站;保留计划生育服务站。
二是单位职能必须转变
按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要求,改革后的乡镇事业单位主要面向农村、农业和农民,承担专项服务职责,不再承担行政管理职责和从事生产经营性业务,将原事业单位承担的执法、监督、管理等行政职能回归乡镇政府。对一时难以剥离的行政管理职能,可通过乡镇政府委托的形式,由相关的事业单位代行,但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实行政事分开。同时将原乡镇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经营的业务转移到经营实体,实行事企分开。改革后的事业单位,要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及时到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设立和变更登记,确立法人主体资格。
三是条块关系必须理顺
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后,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农村经济服务中心、文化站、计划生育服务站、规划建设管理所由乡镇直接管理,业务上接受县主管部门指导;国土资源管理所、水利站、畜牧水产站、广播电视站实行县主管部门和乡镇双重管理,以县主管部门管理为主(其中畜牧水产站的经费纳入乡镇预算外资金统一管理,实行专款专用)。由乡镇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人、财、物均由乡镇管理。以县级主管部门管理为主的事业单位,其人财物以县级主管部门管理为主。所有乡镇事业单位的党组织关系一律实行属地管理。
四是人员精减必须到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在这次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人员编制精减的幅度不得低于30%,根据这一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县乡镇事业单位总编制由原来的1462名,精减到975名,精简33.31%。精减人员编制是上级要求的一项刚性指标,也是衡量我县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是否到位的准绳,各乡镇必须要确保完成。在操作中要注意把精简人员编制与转换职能、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结合起来,通过合理设置机构和职位,达到减员增效目的。需要强调的是在这次机构改革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各乡镇、各部门可根据各事业单位的定编情况、岗位设置及实有人员的现状,适当控制编制的使用。
五是岗位聘任必须公开公正
在这次改革实施过程中,新聘上岗人员必须采取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实施竞争上岗。为此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专门下发了《灌南县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人员竞争上岗实施办法》,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操作。各乡镇要在重新核定编制、科学合理设置职位的基础上,明确每个职位的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合理选配人员,按照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要求,积极引入竞争机制,全面推行竞争上岗。具备竞争上岗条件的,采取笔试 、测评、考核综合积分的办法,严格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用聘用人员。其中笔试成绩占50%,测评占30%,考核占20%,在测评和考核中主管方和协管方的权重为6:4。上岗后实行全员聘用管理,打破铁饭碗,废除终身制。竞争上岗工作要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平等、择优的原则,把竞争程序和结果公开,接受纪检监察等机关和社会群众的监督。六是分流待遇必须保证
各类分流人员待遇的落实是这次乡镇事业单位改革的又一重要环节,也是检验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在这次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对分流人员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谁家孩子谁抱走”的做法,来确定分流人员待遇落实主体,各有关部门必须坚决执行。各乡镇、各部门要设身处地地为分流人员着想,掌握分流人员的基本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在上级政策、乡镇和部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制定分流的各项优惠政策和补偿措施,最大限度地组织、引导和鼓励他们创办经济实体和公益性社会服务组织,尽量让分流人员各得其所,解决后顾之忧。
七是分配机制必须搞活
乡镇事业单位一律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乡镇管理的事业单位,其支出要列入乡镇财政综合预算,定额补助,包干使用。由条管为主的事业单位,其事业发展支出原则上由条管部门解决。各事业单位要通过技术转让、推广、服务等形式,组织合法、合理的创收,以减轻财政负担。乡镇事业单位不论采取何种经费渠道,都要遵守农村费税改革的规定,不得向农民乱收费,增加农民负担。各乡镇事业单位要结合自身行业特点,深化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实行档案和实际工资分离,建立多元化的内部分配机制,积极搞活内部分配,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八是时间 关口必须严把
周边县区的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已基本结束,相比之下,我县的工作部署较晚,加之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本身任务就很重,各乡镇回去后要抓紧时间落实。经县政府研究确定,具体的时间安排为: 8月31日前,各乡镇要核准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并报县人事局; 9月7日,由纪检、组织、人事部门等组织竞岗人员文化和专业知识考试;9月10日前,各乡镇要将改革方案及有关配套政策措施上报县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由县委、县政府批复;9月20日前,按批复后的方案组织实施;9月25日前,公布实施结果,同时做好总结 材料的上报;9月底,县将组织力量对各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三、精心组织,确保乡镇事业单位改革的顺利进行
乡镇事业单位的改革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涉及各方面工作格局和利益关系的调整,关系到乡镇下一步各项工作的开展,关系到社会稳定。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积极稳妥地把改革任务完成好。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就目前的情况看,全省的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基本结束,连云港市其他县区也已基本结束,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这项工作必须在三季度全面完成。因此,各乡镇要把这次改革作为统揽全局的一个重要方面,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要求和改革的实施意见进行操作。各乡镇、各部门都要成立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领导小组,一把手要切实肩负起责任,亲自抓改革方案的制定,亲自抓组织实施,亲自抓人员的分流到位。县四套班包乡的领导将总揽这次改革,县里将派工作督查指导组全面参与,指导各乡镇和部门抓好改革工作的落实。乡镇事业单位改革涉及方方面面,县各业务主管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和各乡镇密切配合,积极支持和配合改革,要相互尊重、互相支持,共同做好工作,要根据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岗位设置的要求,做好事业单位负责人的选任和工作人员的聘任工作,促进社会稳定和各项事业的发展。(二)扎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平稳过渡
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涉及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的稳定。这次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是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事业单位机构变化较大,人员调整较多的一次,编制精简和人员分流的任务非常繁重。因此,在改革过程中,要把宣传教育 工作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要把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市、县决策和部署上来,及时了解分流人员的思想动态,重点解决关键性问题,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哪个单位出问题,哪个单位主要领导就要全部负担责任。要教育广大职工识大体、顾大局,增进对改革的认识,增强心理 承受能力,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使改革成为大家的内在要求和自觉行动。要使大家认识到改革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要帮助乡镇事业单位的同志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调整好心态,正确对待自己的进退去留,看到自己的优势,发挥自己的特长,相信自己能够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找准位置,施展才能,创造业绩。同时,认真宣传改革的各项有关政策,坚持政策面前人人平等,最大限度地保证上岗人员舒心、落岗人员安心、改革的全过程放心。
(三)严肃政策纪律,确保规范操作
乡镇事业单位的改革涉及人的进出、管理体制调整和合并、涉及部门和乡镇之间的职能调整,乡镇和各主管部门领导要讲党性、讲政治,严格按照乡镇事业单位改革的政策规定办事,已经明确的机构、职能和编制,必须坚决执行到位,不打折扣。在这里,特别强调几点:一要严肃财经纪律,因机构变动出现国有资产转移的单位,要全面清理财务、固定资产,并认真做好人、财、物的移交工作,加强对国有和集体资产的管理,不准乱分财物,突击花钱。二要严肃人事编制纪律。今后,乡镇原则上不再增设新的事业机构和增加人员编制,如确因增加新的工作内容 需作调整,可与原有机构统盘考虑,但调整后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仍不得突破规定的限额。三要执行责任追究制。参与改革过程的干部和工作人员要恪尽职守,出以公心,从事业出发,不得以权谋私,对人员定岗及分流的有关考试、民主测评、组织考核等办法和程序,实行政策公开,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坚持政策面前人人平等;各相关部门的领导和干部要顾全大局,不得为亲属、子女、熟人说情打招呼,为改革设置障碍。纪检、监察、人事、编制部门要加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通过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竞争上岗,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促进社会稳定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同志们,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希望大家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统筹规划,精心组织,积极推进,扎实工作,全面完成全县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任务,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以更快的速度向前发展创造条件。
同志们: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是区委、区政府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贯彻落实全市事业单位改革动员大会和区委七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更是大力推进富民强区进程的一项重大任务。今天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对我区事业单位改革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从这次会议开始,我区事业单位改革进入整体部署、重点推进阶段。下面,我就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工作讲几点具体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意义和现实背景
当前,我区正处于实现超常发展、快速崛起的重要时期,深化全区事业单位改革,培植更多富有活力的发展主体,激活人才资源,进一步增强体制机制的活力,对于实现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任务,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是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事分开的必然要求。事业单位职能与行政管理存在着本质上的区别。从我区目前事业单位的现实情况看,政事不分的弊端十分明显。一是许多事业单位的服务职能逐渐弱化,而管理职能却不断强化,并与行政机关的职责、工作方式趋于一致,导致了行政执法主体的混乱,影响了行政效能和政府形象。二是政府部门长期把事业单位看成机关延伸和附属物,对事业单位包揽过多,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多渠道办事业,干扰了市场的公平竞争。三是政府部门对事业单位管得过多过细,管理方式和手段单一,使事业单位缺少必要的用人、分配自主权,缺乏生机和活力。这些弊端不仅直接制约了事业单位的发展,而且影响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解决这些弊端,要求我们必须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推行政事分开,将事业单位中应该由行政机关承担的职能归还给行政机关,把一些行政单位属于社会性和服务性的职能予以剥离。
(二)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是优化产权结构,形成事业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客观需要。长期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实行的事业单位政府单一投资的产权模式和主体结构,使事业单位既摆脱不了政府部门的行政干预,也难以解决旧体制下形成的运营效率低下问题。大力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积极构建多元化的产权模式,有利于解决政府部门因资产关系对事业单位的过多管制问题,形成有效的动力机制和运行机制,有利于打破公益领域社会资本进入的壁垒,吸收社会资本,缓解政府投入不足的矛盾,有利于形成良性的市场竞争,培植更多更具活力的发展主体。
(三)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是减轻财政负担,确立新的财政供给政策的有效措施。目前我区共有区属事业单位103家,现有人员3926人,占机关事业单位总人数的88.5%。在财政供养的3437名在职人员中,事业单位2789人,占财政供养总人数的81%。特别是有一些事业单位,从事着如企业一样的经营活动,却长期利用其事业性质占用国家资源、享受财政支持;同时,急需加大投入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却因为财力紧张而不能给予充分的经费保障。因此,必须深化事业单位改革,重新界定事业单位的财政供给范围,改变财政拨款方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强化财政对事业发展的调控作用。
(四)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是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构建我区人才优势的重要途径。事业单位是人才的重要聚集地,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对我区实现超常发展、快速崛起至关重要。目前,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存在布局结构不合理、用人缺少自主权、人才闲置浪费、内部分配不活以及社保体系不完善等突出问题。我们必须加快推进改革,理顺管理体制、优化资源配置、激活用人机制,解决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加快人才集聚,形成发展新优势。
从目前事业单位改革的实际情况看,改革的氛围已经形成、条件已经具备、时机已经成熟。一是上级有要求。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政策文件,为我区改革指明了方向,确定了原则,提供了依据。同时,在2月份全市召开的人事编制会议上,市里再次强调各县区的事业单位改革工作要在3月份全面启动。二是外地有经验。目前,省内外许多地方都已先后出台了事业单位改革政策,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如上海公益性事业的产业化进程,浙江经营类事业的民营化之路,南通产权制度改革的平稳突破,都积累了很多成功的经验,非常值得我们很好地借鉴。三是我区有基础。近年来,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我区相关职能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首先在一些单位进行试点,从一定层面上推进了事业单位改革。在这次动员大会之前,区事改办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并形成了今天会上下发的四个政策性文件,为我区事业单位改革提供了比较完整的政策体系。四是单位有积极性。随着各项改革的不断推进,大多数事业单位已经认识到,改革势在必行,不改革就难以适应市场竞争,不改革就难以生存和发展,深感早改早得益,迟改要被动,不改没出路,迫切要求推行改革。所有这些,都为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我们应该坚定信心,抓住机遇,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从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的高度,综合配套、整体推进我区事业单位改革。
二、进一步明确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 思想和主要内容
我区事业单位改革总的指导 思想是: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遵循事业单位社会化的方向,按照“脱钩、分类、放权、搞活”的思路,引入市场机制,调整布局结构,优化资源配置,精干机构人员,提高事业单位的社会经济效益和服务运行效率,营造鼓励人才发展和集聚的社会环境,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和符合事业单位发展规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在改革的过程中,必须注意把握好以下几条基本原则: 一是突出重点、分类改革的原则。以事业单位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按照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将事业单位分为行政管理型、社会公益型、生产经营型三类,实施分类改革。二是政事分开、精简效能的原则。理顺政事、事企关系,合理划分党政机关与事业单位的职责,明确事业单位的职能;精简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减轻财政负担,提高事业单位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三是统筹兼顾、综合配套的原则。通过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相结合,机构、产权、用人、分配、保障等制度改革相配套,全面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四是上下结合、稳中求进的原则。事业单位改革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要坚持群众路线,体现上下结合;按照积极稳妥的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先易后难,稳步推进。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和原则,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实行政事分开,对行政管理型事业单位进行精简压缩、规范管理
行政管理型事业单位是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或受行政机关委托,承担有关行业管理、执法监督等职责的事业机构。对这类事业单位要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以理顺关系、规范行为、科学定员、提高效率为重点,积极推进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调整机构设置。对行政管理职能已经萎缩消失、原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失效、行使行政管理职能能够回归行政机关的事业机构,要予以撤销或转型;对职能相近职能交叉的执法、稽查、监督管理单位,要予以归并或综合设置;对行政管理、社会公益、生产经营等职能混合的事业单位,原则上行政管理职能要移交给行政机关,经营服务性职能要予以剥离,个别单位行政管理、社会公益职能暂时无法分开的,可列入社会公益型单位管理。
2、精简人员编制。对重新调整后的行政管理型事业单位,要参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三定”要求,重新界定职能,核编定岗,精简人员;要严格控制编制规模,优化人员编制结构,充实加强一线执法管理人员,精简压缩辅助人员。
3、规范经费渠道。对行政管理型事业单位实行财政拨款和“收支两条线”经费管理形式,其行政性收费、基金收入和罚没收入全额上缴财政,所需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部门预算。
(二)改变管理模式,对社会公益型事业单位实施资源重组
社会公益型事业单位,主要是指由政府举办和投资,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事业机构。对这类事业单位的改革,主要在建立健全机制、改变管理模式上下功夫,着眼于激发活力,增强竞争力,以市场化、社会化为取向,采取“先剥离、后搞活”的改革措施,即对社会公益型事业单位兴办的各类实体和后勤服务机构,一律从主办单位中剥离出来,明确投资主体和产权关系,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1、统筹规划和配置事业资源。对重复设置、职能相近、规模过小、功能萎缩、社会经济效益差的单位,要分别予以重组、调整或撤销。鼓励具备条件的事业单位实行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性质的联合,组建多种形式的事业服务实体或集团性机构。要结合教育体制改革,实行合理布点和集中办学,形成规模办学优势,探索组建以名校为依托的教育联合体,放大名校效应。根据区域性医疗服务的需要,重组医疗卫生资源,实现医疗、技术、科研、设备等资源的相互补充和共享。其他社会公益型事业单位也要通过布局结构调整,提高资源利用率。
2、改变财政供给模式。按照公共财政政策的要求,对现有的财政拨款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清理,重新界定财政供给范围:改变公益事业拨款模式,对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拨款逐步由“以人拨款”改为“以事拨款”;在园林绿化、环境卫生、道路养护、公共场所管理等公用事业中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公开招标等形式,选择日常养护作业单位或承包单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放宽社会资本的市场准入领域。凡是能由市场参与调节的公益事业均可向社会开放,形成多渠道的公益事业投资格局。鼓励社会资金包括外资,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参与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办学,非义务教育单位可通过吸收社会资本改组成多元化的股份制单位,让更多的社会资金投资于幼儿教育、职业教育和高中教育;对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除了在本地区医疗服务体系中起重要作用的医院外,其他医院可以按国家规定转为营利性机构,具备条件的区属医院可以改造为股份制医院或公开出售转为非公立医院;鼓励文化等事业领域向产业化转型,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三)改革产权制度,对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推行改制转企
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主要是指以盈利为主要目的或具有经营和营利能力的、面向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或中介服务活动的事业机构。对这类事业单位要积极地借鉴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方法,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积极推进各种形式的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改制转企。通过改革,构建起新型产权关系和现代企业制度,促使其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推进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改制转企,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改制转企一步到位。在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改革中,改为企业和实施产权制度改革两个环节,原则上不分先后,同时进行。从目前已推行事业单位改革的情况看,不涉及事业单位产权制度、运行机制的改革,不按改制转企规范化程序操作的改革都是无法取得实际成效、不成功的改革。 因此,这次改革要按照规定程序,实行改制转企一步到位,国有(集体)资产原则上全部退出,从根本上一次性解决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的问题。
二是实行灵活多样改制形式。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的产权制度改革可采取以下几种形式:一是竞价出售。对于具备资产出售条件的事业单位,可按规定的程序面向单位内部职工、社会法人或其他自然人公开竞价拍卖,改制为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伙制或个人独资企业。二是改制重组。对于净资产数额较大、难以一次性退出或具有部分社会公益性质的事业单位,可采取净资产折股、部分出售的办法,改制为股份制企业。三是撤并注销。对于不能正常运转,且出售重组有困难的单位,可按规定实施清算,在分流有关人员、落实相应债务后,予以撤并注销。各单位要从自身的特点出发,选择一种最适合自己的改制形式。除了以上几种形式外,鼓励各单位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改制转企的新途径和新形式,如中外合资合作、组建企业集团等。
三是认真做好资产界定和处置工作。资产处置是产权制度改革的核心问题。事业单位改制转企时,必须依法进行资产清查、审计、评估、确认和产权界定。改制单位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由资产评估机构对所有资产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其中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评估的,由国土管理部门确认。改制单位资产的审计、评估由事业单位改革领导 小组办公室统一委托、统一要求、统一付费。同时采取预留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加强质量跟踪、实行违规处罚等措施,强化中介机构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有事业单位改制前由主管部门提供使用的办公用房、专用设备等,可在改制时按有关程序办理资产权属变更手续,依法界定为改制单位国有资产。改制单位的有问题资产,经中介机构审计,主管部门审核,报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从净资产中核销。经批准核销的资产交由主管部门统一处置,用于调剂系统内事业单位改制成本。改制时国有(集体)资产原则上均采取市场竞价出售的方式进行处置。对国有(集体)资产不能全部退出的,折合的国有股份经政府授权由区级国有资产投资主体持有,其余部分采取竞价方式进行处置。改制单位对评估的净资产作必要的扣除和剥离后,应适当考虑从审计评估基准日到拍卖成交日(或改制设立日)的有效期内的增减因素,进行竞价出售或折股。事业单位改制设立“区属事业单位改革收益专户”,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竞价出售所得收入上缴财政专户储存,区事改办负责监督事业单位改革收益资金的及时足额解缴以及审核批准改制成本的使用支出项目。
四是合理确定人员待遇。要坚持“以人为本”,实行“老人老办法”。对改制前己离退休的人员,在待遇上保持原养老金及其调整方法不变。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且工龄满20xx年的人员,或工龄满30年的人员可提前退休,按原事业单位退休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今后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统一按企业办法执行。对符合提前退休条件因改制成本经系统内调剂后仍不足于支付的,可办理离岗退养,退养期间根据改制单位或本系统资产转让收益情况,发给不低于市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办理正式退休手续,按原事业单位退休金标准和此后企业养老金的调整办法确定基本养老金。对解除关系且自谋职业的人员,每工作1年发给相当于本人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对改制后仍在改制单位工作的人员须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并实行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一次性补贴。对军转干部等政策性安置人员,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
五是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操作。这次我区改制转企的操作程序主要分为五个步骤:
1、建立机构,宣传发动。区属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工作在区事业单位改革领导 小组的统一部署下进行,具体事务的组织实施由区事改办负责指导。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工作实行主管部门负责制,各主管部门要建立以“一把手”挂帅的工作班子,并把具体工作职责分解落实到科室和人员。改制单位应建立由主要负责人和人事、劳资、财务等人员参加的改制工作小组。通过召开座谈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宣传改革政策,广泛听取意见,统一思想认识,促进改制转企工作的顺利进行。
2、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由改制单位组织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区事改办委托中介机构对改制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和评估。对于改制单位中国有资产产权归属不清的,由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予以调处或界定;涉及土地使用权权属不清的,由国土部门界定;涉及土地使用权出让、作价的,同步委托具有土地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土地进行评估。涉及核销不良资产的,中介机构应在全面审计的基础上作出专项说明。
3、制订和上报改制方案 。事业单位改制必须制订改制方案。方案可由改制单位主管部门制订,也可由其委托中介机构或者改制单位制订。改制方案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人员分流具体方案需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主管部门将审定后的改制方案报区事改办进行审核,同时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费用计提审批表等相关材料 。区事改办提出审核意见后,由区事改领导小组审批下发。
4、资产出售和费用计提。根据区事改领导小组批复的改制方案,由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改制单位制订竞拍或招标方案并报区事改办审核。区事改办会同主管部门合理确定出让底价,并组织有关中介机构进行拍卖或招标。竞价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者须将受让金汇至区财政指定帐户。改制单位所需的各项计提费用,由改制单位主管部门报区事改领导小组批准后,区财政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核拔至主管部门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5、改制创立。改制单位召开股东会创立大会,通过企业章程,选举产生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出售3个月内,改制单位持区事改领导小组的批复和相关文件到编制、国资、工商、税务、金融、国土、房产等部门办理有关的注销、设立及变更手续;与被录用的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到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职工社会保障等有关手续。
(四)实施聘用制,确立事业单位新的用人制度
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努力形成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逐步建立起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监管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应按照内部职能、编制、内设机构情况,科学设置岗位;通过竞争上岗、双向选择、按需按岗聘用;打破人才单位所有界限,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兼职从事技术工作,并取得相应报酬:逐步实行固定岗位与流动岗位、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用人办法。
对事业单位的各类人员,要实行不同的任用和聘用办法:行政领导的任用可采用招标聘任、选举聘任、委任等多种方式,要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明确事业单位领导的责任,并将考核结果与其使用、奖惩挂钩。其他管理人员的聘用要根据岗位要求和任职条件,公平竞争、择优上岗,打破身份界限,按其所在岗位享受相应的待遇。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要以科学设岗为基础,以单位自主聘任为核心,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按岗择优聘用,既可以高职低聘,也可以低职高聘。工勤人员的聘用,应在本单位设定的工勤岗位内进行。工勤人员要按照国家关于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的规定,参加工人技术等级考评。对取得技术等级证书的技术工人实行评聘分开,择优聘任。同时,要建立解聘辞聘制度,事业单位可以按照聘用合同解聘职工,职工也可以按照聘用合同辞聘,畅通出口,确保能进能出。
(五)推行多元化分配办法,建立事业单位新的分配激励机制
在政府调控的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内,事业单位享有分配自主权。单位可根据工作特点、工资水平来决定其内部分配办法和发放标准,依据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实绩决定工资分配档次,实行岗位工资制、绩效工资制,逐步实现档案工资与实际工资分离。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力度,做到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报酬,有条件的单位对拔尖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可以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鼓励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事业单位可以试行技术成果作价入股、技术转让收入提成、技术成果转化利润分成、期权股权奖励等多种形式,对技术要素的所有者实施收益分配。对事业单位经营者通过试行业绩工资制,把经营者工资收入同单位社会经济效益指标相挂钩,更好地调动事业单位经营者的积极性,逐步建立起事业单位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
(六)妥善安置分流人员,健全事业单位保障制度
人员分流安置是事业单位改革中的难点和热点,是事业单位改革成败的关键,必须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安置富余和落聘人员,为他们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和机会。对改革中出现的分流人员,要以单位、行业或系统为基础,积极探索多层次、多渠道安置方式。对实行聘用制单位中的未聘人员,原则上要以单位内部消化为主,可通过兴办实体、组织学习培训、有条件的离岗退养、行业(系统)内部调剂等多种途径进行安置。对改制单位可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实行提前退休、离岗退养、鼓励自谋职业等多种办法进行人员分流。要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制度,逐步)建立起由国家、单位、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社会保险体系。同时,要健全人事代理和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人才流动政策,推进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合理流动;要全面推行人事代理制度,为单位自主用人、职工自主择业创造条件,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人事关系,全部实行人事代理;健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人事仲裁机构要认真做好聘用合同的鉴证工作,化解人事制度改革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切实维护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明确目标,严肃纪律,确保事业单位改革的顺利进行
事业单位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既关系到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又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协调运作,确保改革工作有领导、有计划 、有步骤进行。
一要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要切实加强对事业单位改革的组织领导。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宏观指导和检查督促,对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和困难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和预案,妥善处理改革进程中的突出矛盾,确保社会的稳定。事改办要做好具体的督查、指导和服务工作,并做好抽调的和现有的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纪检监察、财政审计部门要全过程介入、全过程监督。各主管部门是本系统内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区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本部门、本系统情况,认真拟定本系统事业单位布局调整、资源整合、机构改革、改制转企的总体方案,指导所属单位改革方案拟定、报批并组织落实,对本系统改革费用筹集和成本支付实行内部平衡,保证改制单位人员分流安置的各项政策实施到位。各事业单位也必须建立相应的工作班子,积极做好思想动员、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为了保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建立健全批准制度: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经区事改办审核后,由区事改领导小组审批,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由区编委会研究决定;涉及改革单位注销事业单位资格事项的,经区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区编办下文批准;事业单位的用人、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经劳动人事、财政部门审核后,由主管部门审批。
二要明确时限,严格标准。各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文件规定的时限要求抓紧组织实施。产权制度改革要按照首批列出的事业单位名单,根据区里出台的政策,先易后难、循序渐进,改制转企、一步到位,上半年基本完成,为全区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全面推进总结 良好经验;人事制度改革要以推行聘用制为突破口,按照“先入轨建制,再逐步完善”的思路进行,着重抓好科学设岗、竞争上岗、合同管理、规范考核、建立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和妥善安置未聘人员等环节,各主管部门第一年要完成本系统内80%以上事业单位的聘用制推行工作,第二年要全面覆盖,第三年要加以完善,基本建立规范化的人员聘用制度。同时要不断加大分配制度改革力度,建立多元化的分配激励机制。
三要严肃纪律,加强监督。要确保改革的顺利推进、达到预期目标,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纪律。一是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各事业单位的改革方案要严格按工作规程报批,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的岗位设置、竞争上岗、聘用管理和内部分配,经营性单位改制中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审计评估和资产处置,都要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按规范程序进行,主要内容实行公示制度。各主管部门要组织专门的工作班子,主动配合区事改办的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不得接受改制单位的吃请、送礼。坚决杜绝官僚主义、失职渎职、借机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二是要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改革涉及的部门和单位在资产的清理、登记和处置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资产和帐户的管理,该封存的封存,该冻结的冻结,严禁擅自无偿转让、转借、转移、调换、变更用途,严禁抽逃资产或隐匿财产,严禁为其他单位提供经济担保。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对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的跟踪监督,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三是在改革期间严禁以各种名义私分、挪借公款、公物,不准巧立名目突击花钱,滥发奖金、实物。各主管部门要配合纪检监察、人事编制、财政审计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在改革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直接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这里还要强调的是,必须把事业单位改革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行政主管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范围。区属行政管理型事业单位在未完成“三定”工作之前一律冻结进人;社会公益型事业单位确需进人的,采取公开招考的方式补充工作人员。应该完成改制转企任务而没有完成的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将停止拨付事业费或差额补助费,并不再列入事业单位管理范围。
四要积极推进,确保稳定。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关心、支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积极发挥党群组织思想政治工作优势,把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教育,减少矛盾冲突,引导他们支持改革。对改制单位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分类指导、稳步实施,要时时把稳定放在首位,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生活,对确有困难的职工和弱势群体,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
同志们,事业单位改革是我区面临的一次机遇和挑战,关系着我区的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我们要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不畏困难,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事业单位改革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