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工作会议讲话材料(精选3篇)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全省统计工作会以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表彰20xx年统计工作先进,分析研判当前统计工作形势,安排部署20xx年重点任务。
一、20xx年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年来,全市统计系统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以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为重点,积极开拓统计工作思路,深入推进统计改革创新,努力打造现代化服务型统计,为全面建设幸福文明宜春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统计保障,全市统计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一)精益求精抓服务,以新理念引领服务型统计建设
认真履行信息、咨询、服务职能,不断健全统计服务和产品体系,全力服务宜春经济社会发展。
1、服务公众,建立丰富的统计服务体系。在继续为党政领导和宏观决策管理提供优质统计服务的同时,努力提升为社会公众服务水平,拓宽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形式。一是主动上门服务。积极为企业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开展统计业务培训,建立统计工作制度,主动上门服务100余次。二是丰富宜春信息网内容。及时在网上更新经济运行数据和统计公报,方便公众查阅;增强与公众的网络互动,及时公开统计标准、统计调查项目、统计调查方法,认真做好统计数据的答疑解惑工作,使社会各界正确理解和规范使用统计数据。三是拓宽服务渠道。在原来与“两台一报”合作的基础上,加强了与“宜春新闻网”的合作,公开发布了《宜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主动向市委《今日要讯》等报送统计信息和研究报告,定期发布各类统计信息、经济形势分析等。靖安县运用手机信息平台向县领导、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发布统计数据,丰富了信息发布渠道,拓宽了统计服务范围。
2、规范统一,建立完备的统计产品体系。规范的统计产品是服务决策、服务社会的基石。一是按时按质完成《宜春统计提要》和《宜春统计年鉴》的编印工作。一方面5月份编印的《宜春统计提要》内容更完善;另一方面及时出版《宜春统计年鉴》,全面客观反映宜春经济社会全貌。二是每月编印了《宜春统计月报》和《宜春工业月度快讯》。为积极服务地方党委政府和社会公众,我们不断充实统计月报内容。每月定期给市委、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寄送《宜春统计月报》和《宜春工业月度快讯》,逢季度还寄送给400多名人大代表和政协,为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了解全市经济运行情况提供优质统计服务。三是及时为领导整理提供活页综合数据。每月及时搜集整理全市10个县(市、区)和全省11个设区市综合数据,打印成活页,以更好的质量、更快的速度,呈送市委市政府领导参阅。四是编发《宜春统计快讯》,发送给市委市政府领导以及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及时为党政领导提供灵活、直观的统计信息。自20xx年创刊以来,《宜春统计快讯》已经成为我们竭诚服务公众,努力促进和谐,展示当前宜春经济和社会发展动向的新平台。
3、严谨科学,建立完善的民生统计体系。保障和改善民计民生是实现科学发展的最终目的。多年来宜春市积极发展社会事业,大力实施各项民生工程,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统计系统坚持以“数据”说话,不断完善民生统计体系,全面反映市情市力。一是完善了劳动工资、科技、能源统计体系,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工资、节能降耗等数据得到及时体现,节能降耗建立了季度监测,走在全省前列。二是逐步开展了反映生活质量、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等社会民生的统计监测,如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体系,开展文明幸福指数测评、全面小康社会进程统计监测等。三是完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民生统计调查。连续多年参与完成了“优化环境、优质服务”调查工作,围绕政策落实、工作效率、优质服务、规范执法、政务公开、公正廉洁等方面,对全市优化发展环境重点责任单位和重点岗位进行了测评,有效监测了机关行政服务效能。
(二)坚定不移抓改革,以新思维助力统计改革创新
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与时俱进,积极探索统计改革的新路子,主动适应新常态对统计改革提出的新要求。
1、扎实推进投资统计改革。一是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新方案的试填试报工作,组织法人单位试流程、试程序、试制度,理顺了上报渠道。二是建立了亿元以上项目库。对全市亿元以上投资项目开展逐一比对工作,建立起亿元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名录库(即H库),并按月做好入库审批和维护工作。三是强化审核督促力度。联合市发改委,向县(市、区)政府通报了20xx年上半年试点数据情况;加大审核力度,重点加强了房地产、建筑业的审核。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即建立专业协助分管工作制度、季度工作质量通报制度、奖励机制。如奉新县由县政府拨出专款,对企事业单位负责联网直报的统计员给予每月50元的报表补贴奖励。
2、稳步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进一步完善了国民经济核算方法,加强了对全市GDP数据的评估审核力度,强化了核算数据与专业数据、部门数据的衔接,有效提升了GDP核算质量;进一步做好了非公有制经济、文化产业增加值核算和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工作,就GDP统一核算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前期准备工作。
3、进一步改进和规范部门统计。市县两级完善了统计、编办、民政、国税、地税、工商、质监七部门信息交换机制,确保基本单位名录库准确、及时、动态更新;与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共享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信息;与市地税局、市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及时沟通,做好投资数据的自审评估工作;与市房管局互通数据信息,进一步提高房地产统计和保障性住房的数据质量;与市委农工部、市林业局和市农业局等单位加强了联系,认真审核评估农业主要数据;与国家统计局宜春调查队联合进行了以县为总体的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和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与市服务业发展办密切合作,筹办由市政府组织召开的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情况的调度分析会;牵头与工信委、国税、电力部门每月召开一次工业统计调度分析会,提高工业统计数据质量。
(三)求真务实抓普查,以新作风推进普查调查任务
以一丝不苟的态度,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在全面完成各项常规报表和调查监测任务的同时,扎实做好各项普查工作。
1、启动第三次农业普查的前期准备工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制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项农村政策的重要依据。目前我市已成立宜春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向市政府提交了我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市级经费预算的请示报告,农业普查工作已全面启动。
2、圆满完成第三次经济普查后期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局统一部署,全力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后期工作,认真搞好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和整理、发布、编印工作。发布了全市经济普查公报,完成了经济普查市级课题研究和评比,参加了全省普查课题招标评比。普查课题取得新成果,其中《宜春区域经济转型升级成效及特点分析研究》荣获一等奖,《宜春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研究》荣获二等奖。做好了经济普查资料汇编、完成了经济普查年鉴整理工作。评选表彰了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和个人,其中袁州区普查办荣获国家级先进集体称号。
3、扎实做好20xx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扎实做好宣传发动、业务培训、调查摸底、入户登记、质量抽查等各环节工作,顺利完成了1%人口抽样调查。调查中,我们始终注重将督促检查贯穿全过程,如下发了《关于报送县级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对“机构、人员、经费、PDA”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在摸底登记开始前,派出三个督查组开展了实地督查;对现场登记工作进行全程督查,及时纠正问题,确保调查真实可信。宜丰县作为全省3个被抽中县之一,顺利通过了国家1%人口抽样调查事后质量抽查,获得了抽查小组的肯定。
(四)持之以恒抓基础,以新担当提升依法治统水平
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数据开发应用、加强对外宣传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努力提升依法治统水平。
1、在数据开发应用上实现突破。充分利用数据信息资源,围绕党政决策、社会发展、公共服务等各领域,加强跟踪监测和分析研究,提供了大量信息服务产品。如:市局撰写统计分析报告60余篇,其中《新常态下宜春经济着力转型发展》、《上半年全市经济形势分析与工作建议》和《前三季度宜春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及全年展望》等在《宜春论坛》、《宜春金融》和《宜春人大》刊物上全文刊登,《新常态下宜春服务业发展基础比较研究》获时任市委黄玉剑、市政府副巡视员黄建军批示;报送信息20xx余条,被省局内网采用1100余条,在设区市中保持了领先地位;被市委市政府“两办”采用信息30条,居市直单位第一名。另外,积极为社会各界提供“面对面”和“点对点”的咨询服务,其中,仅铜鼓县就为社会各界提供统计数据和统计咨询800余次,充分发挥了信息资源共享的作用,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统计信息需求。
2、在强化基层基础上实现突破。一是完善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制订了《宜春市统计工作评比办法》,对各县(市、区)各专业数据质量等方面情况进行考核;建立了能源统计逐级联合审核上报制度,完善专业质量控制机制;建立了房地产、建筑业评估制度,加强对房地产、建筑业统计数据的评估审核;完善了工业统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对工业数据的审核和评估。二是加强统计基础建设。樟树市制订了《20xx年樟树市乡(镇)统计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乡镇统计工作;奉新县18个乡(镇、场)中有15个乡(镇、场)的统计员纳入县统计局管理,并且在工业园区和社区管委会成立了统计站,配备了1名专职统计员,编制由县统计局实行管理。三是增强基层统计力量。各县(市、区)统计局积极克服人手紧张困难,努力强化基层队伍建设。经市政府会议协调,袁州区统计局进一步理顺了“三区”统计关系,“三区”安排专人负责工作对接;上高县调入了3名干部,招聘了1名事业编干部,队伍力量进一步增强;万载县进一步充实乡镇统计力量,基本做到了每个乡镇配备2名专(兼)职统计员。四是加强基层统计人员培训。市县两级共组织204名乡镇统计员参加了统计业务知识培训,全部通过培训考核。工业上在井冈山统计培训基地举办了新入规工业企业统计业务培训班,参训人数近百人,有效提升了规上工业统计人员业务素质。
3、在数据质量提升上实现突破。一是净化源头数据。加大对源头数据的质量控制力度,前移关口,加强对重点企业的数据核查,从源头上有力地保证了数据质量。二是加强了数据审核评估力度。为确保数据的真实可信,各专业认真做好数据对比审核,加大了对联网直报数据的在线监测和审核评估力度。三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开展了统计巡查,坚决查处统计弄虚作假行为,全市全年共查办统计违法案件19起。
4、在扩大对外宣传上实现突破。一是协助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在宜春学院成功举办了第六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围绕“优化数据,改善生活——统计服务民生”这一主题,在宜春学院现场举行了“五个一”活动,即:开一个现场会、上一堂公开课、出一期宣传栏、放一部宣传片、送一套科普书。通过走进高校举办“统计公开课”等方式,与高校师生进行沟通、探讨,达到宣传统计、传播统计的目的,增进社会对统计工作的认识和了解。二是借助主流媒体进行宣传。去年6月29日,《中国信息报》刊登了市局专访文章《莫以宜春远,数海多胜游——宜春市统计局创新服务记略》;10月份,中央党校出版的《中国经济参考》一书也刊登了这篇专访文章,进一步向全社会展现了宜春统计服务工作创新进取的良好风貌。三是强化统计法制宣传。市局结合综治宣传活动向全市统计用户发放《宜春市统计局统计法律知识宣传单》20xx余份。丰城市通过网络、手机终端、电视媒体等多种形式普及统计法律常识。
(五)从严要求抓队伍,以新要求强化统计队伍建设
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为推动统计改革和统计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1、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周密制定了《关于在市统计局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和专题学习计划;县级领导干部每人都给干部职工上了专题党课,深刻阐述了“三严三实”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认真开展了“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三个专题的学习,每天坚持自学1小时,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每个专题都开展了集中学习研讨会,围绕主题谈感想、谈领悟、谈不足。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找了班子和个人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并进行了整改。整个教育活动不仅提高了干部理论素养,夯实了理论基础,更提升了干部防腐拒变能力。
2、扎实推进“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在一如既往做好新农村建设点、扶贫点和联创联建社区帮扶工作的同时,8月份又选派了第一书记并成立连心小分队,深入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袁州区新坊镇里睦村开展帮扶工作,已通过各方筹集资金10余万元用于里睦村部建设。组织29名在职党员干部到居住地社区报到,与26名困难群众结对帮扶,开展了走访慰问、清洁卫生等志愿者活动。认真开展了“五星”创评工作,按“六有五服务”目标要求规范了基层组织建设,提升了机关党建工作水平,被市直机关工委表彰为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
3、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强化了“两个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三重一大”腐败风险防控,制定了符合统计工作特点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实施细则》。继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纪检监察部门关口前移,加强对专项调查经费管理、大额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提高重大普查工作廉政风险防控的有效性。
4、认真抓好干部队伍建设。一方面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整体素质,增强干事创业本领。市局以政治理论为重点组织县级干部参加“江西干部网络学院”培训,每人撰写心得笔记3万余字。全年通过观看专题教育片、上党课、研讨会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20余次,有效增强干部党性修养。能源、服务业、贸易统计等专业结合业务工作会议对县(市、区)统计干部进行了业务培训讲解,帮助提升业务水平。高安市每月举办专业知识讲座,推动党员干部学习实现制度化、常态化。另一方面坚持科学选人用人,加强干部储备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提拔了2名正科级领导干部和2名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有效激发了干部队伍竞争力。局党组专题研究了统计干部队伍现状,就副县级后备干部和中长期培养年轻干部向市委进行了推荐,切实加强了储备队伍建设。
总之,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统计局的坚强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广大统计调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在全市统计系统干部职工的团结拼搏下,全年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成绩,如市局荣获“全省统计工作优胜单位特等奖”;上高县、樟树市、袁州区、奉新县荣获“全省县(市、区)统计工作先进单位”。此外,市局在综治、信访、服务工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双优、公共节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政务信息、党组织建设、计划生育、挂点帮扶、中心组理论学习等11项工作中均荣获了全市先进。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统计人奋发作为、无私奉献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统计局党组向大家、向全市统计战线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志们,在看到成绩的时候,我们还要清醒的看到我市统计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比如:我们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常态的需要;统计数据的开发利用、统计分析研究工作还有待加强;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仍比较薄弱等等。如果不尽快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就难以有效应对新挑战,难以适应党委政府对统计工作的要求,难以满足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的期待,就会影响政府统计的公信力和职能作用的发挥。因此,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担当意识、使命意识,尽快化解矛盾、攻克难关。
二、当前统计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
全国统计工作会议对当前统计工作所面临的形势任务进行了全面分析,做出了科学判断,提出了以建立现代统计体系为目标的“一二三四”统计改革发展战略。站在新的起点展望未来,统计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一方面,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张高丽副多次对统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指明了统计改革发展方向。统计工作越来越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社会关注度也越来越高,发展的有利条件和优势前所未有,可以说,统计工作大有可为,前景广阔。另一方面,当前经济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世界经济还在深度调整,实现复苏的整体动力仍然不足。我国经济全面进入新常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井喷式涌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迅猛发展,发展的内涵、条件和统计环境都发生了深刻变化。机遇和挑战并存,改革和创新同在。只有抓住机遇,战胜挑战,才能赢得主动,赢得优势,否则就可能陷于被动。全市统计系统要立足国情省情市情,准确理解和把握宜春经济发展特征,树立新理念,抓住新机遇,开辟新路径,更加主动地服务新常态,再上新水平。
根据国家提出的现代统计体系改革战略,我认为“十三五”期间我市统计工作也要按照“一二三四”工作思路来谋划和推进。
“一”:建立现代统计体系,这是总体目标。
即:加快建立覆盖全面、调查准确、核算科学、运作高效的现代统计体系。
“二”:适应“两个大势”,这是客观要求。
积极适应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大势,按照适应、把握、引领新常态的总要求来谋划部署统计改革创新工作;积极适应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迈向现代化的大势,加快建立高效适用的数据生产体系,提高统计数据的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可靠性。
“三”:推动“三个转变”,这是重点任务。
要大力推动统计管理向适应多元化、市场化、国际化转变,充分考虑各类调查对象的特点和差异,突出对市场配置资源的反映,突出对新资源、新技术、新产品的反映,突出对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反映,全面揭示对外贸易、要素流动、投资收益、创新驱动等情况;要大力推动数据生产向科学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转变,使部门行政记录、企业生产经营记录与传统调查数据共同构成政府统计基础,实现所有数据通过联网直报、手持电子终端、空间遥感技术直接采集,通过互联网和专用网传输发布,在统计云上加工、汇总、分析、共享和存储;要大力推动统计服务向独立客观反映、预测预判预警和分析对策建议并重转变,提高统计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前瞻性。
“四”:实现“四个提升”,这是基本目的。
一是努力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二是努力提升统计运作效率。三是努力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四是努力提升依法治统水平。
落实好“一二三四”工作思路,要全力构建“六大系统”。一是建立领域完整、指标健全、方法科学、标准完善的统计调查系统;二是建立符合国情、接轨国际、健全规范、科学统一的国家经济核算系统;三是建立获取直接、手段先进、操作便捷、运行安全的统计数据采集与处理系统;四是建立法律完备、普法深入、执法严格、惩戒有力的统计法治系统;五是建立领导有力、机构健全、分工合理、机制完善的统计组织系统;六是建立内容完整、真实可靠、方式多样、获取友好的统计服务系统。
以建立现代统计体系为目标的“一二三四”工作思路,是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统计事业发展的具体实践,是统计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更好地服务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的重要体现,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统计改革创新的主线,是保持统计工作先进性的必然要求。建立现代统计体系,是我们当代统计人的历史使命,也是光荣职责。我们必须紧紧扭住这一目标,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把创新作为统计事业发展的基点和第一动力;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更好地把握方向、谋划全局;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正确认识经济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主动担当、攻坚克难,在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中当好参谋助手。
三、20xx年主要工作任务
20xx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是五年决战同步全面小康的起始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全市统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和市委三届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国、全省统计工作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重要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对统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全面深化统计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着力改进和完善统计调查机制,奋力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统计运作效率、政府统计公信力和依法治统水平,为宜春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统计保障。
(一)进一步推进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创新
1、持续深入推进投资统计改革。投资统计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各地要积极应对、着力解决各类矛盾和问题。要认真做好5000万元以上项目联网直报工作,重点加强项目和法人入库、联网直报平台操作、数据质量控制;对全市5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入库实行全面管理,建立准确完整的投资调查单位库;扎实做好非金融资产投资统计改革。密切关注房地产去库存工作,建立房地产统计数据比对和共享机制,与住建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销售面积与网签面积的核对,每半年收集一次房管部门掌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录;强化建筑业企业的入库和数据审核。
2、继续推进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改革。认真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统计方法制度,及时推进我市GDP统一核算改革;进一步完善非公有制经济核算制度,努力提升非公有制经济核算和评估水平;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及时跟踪国家编制自然资源负债表的研究成果和省局自然资源负债表编制试点工作。
3、积极开展新兴业态服务业统计调查。在做好规上服务业统计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电子商务统计、服务业集聚区统计调查工作;进一步完善生产性服务业行业分类和核算方法,按照省里统一部署测算全市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等相关数据。
4、深化能源统计改革。健全和完善供应端核算工作,努力实现供应端和消费端数据的进一步衔接;深入研究资源、环境以及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指标,探索建立综合反映生态文明建设的指标体系;开展资源分地区核算研究,在全市开展主要行业资源消耗数量和结构研究分析工作。
5、稳步推进劳动就业统计改革。组织实施劳动力调查工作,为适时发布调查失业率数据提供依据;抓好劳动工资统计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各地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艰巨性,要加强调研,积极探索,认真准备,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6、积极推进贸易统计改革。研究探索三新(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工作;完善网络批零业统计方法;做好城市商业综合体统计调查工作;做好旅游及相关产业消费结构调查工作。
(二)进一步有序开展农业普查和常规统计调查
1、全力以赴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20xx年是奠定普查工作基础的关键的一年,要认真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紧组建县乡普查机构。县级普查机构要在3月底前组建完毕、乡镇在7月底前全部成立。二是落实普查经费。各县(市、区)要抓紧完成经费预算编制和物资保障规划工作,并督促落实到位。三是开展综合试点。适时开展市级农业普查综合试点工作,探索普查的组织模式,锻炼和培训普查队伍。四是召开全市农业普查工作动员部署会,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加和支持我市第三次农业普查。五是启动宣传动员工作,开展各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活动,为顺利开展农业普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六是做好数据处理准备工作。重点是做好“五个平台”的建设工作,确保普查数据采集及数据处理工作准时开始,及时完成。七是做好业务培训工作,以点带面做好各级业务骨干和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培训工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市统计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到精心筹划,有序实施,按时间节点高标准完成好“三农普”各项准备工作,为正式入户登记奠定扎实的基础。
2、做好其他统计调查工作。做好1%人口抽样调查后续工作,适时向社会公众发布主要数据,并开展调查数据资料开发研究,进行调查业务技术总结;做好企业创新调查资料分析研究和开发利用工作、县域报表联网直报工作、“双优”考核测评工作、工业园区统计工作、文化产业调查工作,以及其它各专业各领域常规统计调查,更加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三)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1、加强县级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和《县级统计机构考核办法》,从机构人员、统计调查、统计报表、信息化建设、法制建设、统计管理等方面对县级统计机构进行全面考核,促进县级统计机构基础建设。
2、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维护。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日常管理和维护更新工作,提高数据收集的准确度与时效性;加强“一套表”单位管理,做好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审核、验收和上报工作;完善部门数据交换机制,利用部门行政登记资料及时更新基本单位名录库,推进名录库信息部门共享。
3、加强统计数据生产流程管控。进一步加大基础数据监测力度,利用联网直报平台,强化对企业基础数据的监控,从源头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加大审核评估力度,完善核心指标数据质量协调性评估办法,加强和改进主要数据总量评估办法;进一步强化数据检查核查力度,密切关注数据质量变化,进一步加大数据检查、核查,以高压态势狠抓数据质量。
4、加强部门统计工作。严格执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和备案程序规定》,加强对调查项目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审查,提高部门统计调查制度的规范性、协调性、绩效性;依托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加强对部门统计业务人员培训,加强对《统计法》、统计标准、统计方法、统计制度设计等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部门依法统计的能力。
(四)进一步重视运行监测和形势研判
1、加强宏观经济运行分析。高度重视对主要统计指标的预测、对经济形势的预判以及对潜在风险的预警,密切关注宜春经济在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党政领导提供月度经济运行监测信息及经济形势分析;提高统计分析报告的及时性和针对性,更加准确灵敏地反映发展速度、结构以及质量效益变化,为党委政府准确判断经济形势和制定经济调控政策提供更加扎实可靠的依据。
2、不断提升统计专项监测水平。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对全市经济转型升级、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文化建设和提升生态文明水平等方面建设成果统计监测。重点做好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监测,做好人员培训和部门数据对接、审核工作,加大监测力度,科学反映我市小康建设进程,为市委、政府积极推进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决策依据。
3、加强对统计数据的解读。做好数据发布和权威解读工作,提高统计数据发布的影响和效果。进一步完善数据发布制度,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增强数据解读能力。注重提升统计产品质量,提高《统计年鉴》、《统计月报》等各类统计资料编印水平,更好地满足各级领导和社会公众的统计需求。
(五)进一步贯彻落实依法治统要求
1、坚持依法统计。全市统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统计、依法管理。要继续加强统计执法力量,建立、完善统计执法监督机制,配置专兼职行政执法人员,加大统计行政执法力度。统计检查、统计审批、统计管理登记要逐步实现经常化、制度化,对一切统计违法行为都要严格依法查处。
2、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做好统计联网直报数据质量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法干预企业独立真实报送数据、编造虚假统计资料等弄虚作假行为,坚持不懈地整治冒名报送、指令报送等不规范报送统计数据的行为。要定期开展基层统计单位的统计基础建设和数据质量情况专项大检查,切实推进基层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
3、扎实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多途径、多方式扎实有效地开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突出重点,切实加大对广大公民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多形式广泛开展面向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做到知法、守法、护法。
(六)进一步加强统计自身能力建设
1、深入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认真抓好机关党建工作,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严格履行好“一岗双责”,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严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不断优化统计行风政风。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搞好团结,严审数据,坚决反对和制止统计数据造假,坚决反对和制止以数谋私行为,不折不扣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努力打造廉洁统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铺张浪费。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树立统计为民务实清廉形象。
2、加强统计干部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强、作风正、业务精的统计队伍,是做好统计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要进一步加强统计干部的政治理论修养和以实事求是为核心内容的统计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加大统计干部培训力度,丰富培训内容,通过多岗位锻炼、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等方式大力培养统计专业人才,切实提升统计干部队伍素质。
3、全面提升统计部门形象。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单位和平安统计创建工作,维护好和谐平安、健康文明的工作环境。加强统计文化建设,培育奋发进取、健康向上的统计精神风貌。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开展经常性“送温暖”活动。加大定点扶贫帮困工作力度,做好连心点、扶贫点和新农村建设点有关工作,积极争取建设项目和资金,努力使帮扶村走上致富道路。
同志们,改革的时代需要梦想,梦想的实现离不开实干。面对机遇和挑战,统计改革之路虽满布荆棘,但只要我们无所畏惧,终将前景光明。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统计局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大局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锐意进取,担当实干,谱写统计事业发展新篇章,为宜春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统计保障,为全面建设小康宜春、幸福宜春、文明宜春作出更大贡献!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召开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张高丽副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与批示精神,以及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等相关会议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与批示精神,总结20xx年全省统计工作,部署20xx年重点任务。会前,徐守盛书记、杜家毫省长、陈向群常务副省长分别听取了全省统计工作汇报,省政府常务会议还专题听取了省统计局关于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及我省贯彻落实建议的汇报,并就需要各部门配合的重大统计任务作出了部署。刚才,我们已传达学习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请大家深刻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代表省统计局作全省统计工作报告。
一、20xx年全省统计工作取得新进展
20xx年是全省统计改革发展成绩卓著的一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兄弟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的配合下,全省统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改革创新,砥砺前行,优质服务,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省统计局和多数市州、县市区统计局连年被各级党委、政府评为“绩效先进单位”。省统计局20xx年还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一)积极稳妥推进统计改革。一是改进统计生产方式。以企业联网直报工作为抓手,着力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数据整理和报送实现信息化、网络化。建成覆盖各市州、县市区的联网直报指挥调度体系,实现人员集中办公、现场视频调度、工作视频会议、业务技能培训等多功能一体化。进一步巩固“四上企业”联网直报成果,拓展联网直报范围,平台报送率和直报率均接近100%,在全国处于前列。二是创新数据采集手段。搭建移动终端管理平台,在1%人口抽样、劳动力等统计调查中,全面运用手持移动电子终端采集数据,做到随采随报,提高了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和调查效率。三是完善统计方法制度。全面推进核算、投资、能源、劳动力、贸易、服务业等领域方法制度改革,完善省级GDP核算及市州GDP统一下算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投资统计改革试点,推进大城市月度劳动力调查,进行能源统计改革,启动规模以上服务业月度统计调查,建立全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十大重点产业统计制度,开展网上零售业务电商单位清查申报和交易平台调查。
(二) 周密细致组织调查监测。一是精心组织20xx年1%人口抽样调查。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周密制定工作计划,先后完成省级综合试点、有关专项试点、调查抽样框整理、综合业务培训、入户摸底登记、事后质量抽查等工作,相关工作得到了国务院人调办和国家统计局的充分肯定。二是认真做好农业普查各项准备工作。省政府已下发《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成立由戴道晋副省长任组长、17个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开展普查方案设计前期调研,组织经费预算编制和业务培训,等等。三是继续推进“三经普”扫尾工作。召开了全省经济普查总结表彰会议,顺利完成普查数据对外发布、解读和课题研究等工作,公开出版普查年鉴和课题研究报告。积极推动经普成果部门共享,加强经普数据资料运用,全面维护更新统计名录库。四是全面实施常规调查。全力做好农业、工业、能源、建筑业、房地产、服务业、投资、贸易、人口、就业、劳动力、劳动工资、社会科技、文化产业、开发区、基本单位等统计调查,科学核算GDP和能源消费总量,圆满完成各项调查任务。五是扎实开展考核监测。各级统计局与相关部门密切协同,参与或组织了全面小康建设、政府绩效评估、重点民生实事、节能降耗、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等一系列考核数据的收集与认定,完成了两型社会、新型工业化、非公经济、“两纲”、科技进步等监测工作。考核监测结果均被省委、省政府采纳,并通报全省。受国家统计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委托,实施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党建、机关作风建设、全面小康建设等多项民意调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肯定。
(三)优质高效开展统计服务。一是深度服务,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助手。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调度和分析,准确研判全省经济形势,提出对策建议,为全省促进“三量齐升”、推进“四化两型”发挥积极作用。多篇分析材料得到徐守盛书记、杜家毫省长、陈向群常务副省长、张文雄部长、张剑飞副省长等省领导的批示肯定,市县很多统计分析报告也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等领导批示。加强统计科研工作,在第十八次全国统计科学讨论会上取得较好成绩。二是精准服务,为编制“十三五”规划提供依据。围绕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年度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编制全省“十三五”规划等,加强统计数据和分析服务;根据家毫省长的批示,组织开展全省水上运力运量调查,为省委、省政府制定“十三五”水运规划奠定了基础。三是为民服务,为社会各界了解统计建立平台。组织实施深化统计改革、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建设、全面小康监测、中国统计开放日等重大专题宣传活动,定期召开全省经济形势新闻发布会或通报会,公开发布全省经济运行情况和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成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和预期。圆满完成《湖南统计信息网》内外网站的技术升级改造和全面改版工作,网站总访问量突破1500万人次。《中国信息报》全年刊发四个整版、先后60余篇次宣传推介湖南统计工作。
(四)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一是加快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召开了全省统计基层基础现场推进会,出台《湖南省乡镇(街道)服务型统计工作指导性意见》,推进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全省县乡两级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达标率明显提升。二是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加大了对基层经费和办公设备支持力度,努力促进县级统计机构依法独立设置,进一步改善基层统计工作条件。加强了对县市区、乡镇街道一线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认真组织乡镇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农经统计等专项培训,努力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加大统计公开力度。加强“阳光统计”建设,主动接受监督,公开发布统计标准、方法制度、工作流程、核算过程、最终数据、分析报告,通过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虚拟大厅开展统计从业人员网上认定,及时回复网上咨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一是全面排查整治数据质量隐患。制定下发了《统计数据质量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方案》,完善业务流程规范及质量控制办法,对名录库、源头数据质量、统计工作行为等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开展多轮次数据比对,组织限期整改,统计名录库进一步净化,统计数据质量明显提高。二是全面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为契机,协调推动将统计法纳入全省各级党校主体班教程。全面总结全省“六五”统计普法工作。全年举办统计法制培训班246期,培训学员48000余人次。三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统依法统计。对3376家统计调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组织完成对60余家重金属企业进行专项统计执法检查,坚决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督促整改不实数据,通报曝光73起统计违法违纪案件。认真贯彻落实《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收集整理各级统计机构年度依法统计奖励和处罚单位信息,全面纳入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平台。
(六)不断加强部门协调配合。部门统计是政府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常规统计报表还是大型调查监测考核,各部门都发挥了突出作用。国家调查队系统与各级统计部门积极推进资源和数据共享,人民银行系统、财政系统、海关、交通、铁路、航空、电力、邮电通信等部门逐月向各级统计局提供大量专业统计数据,支持国民经济统计核算、能源消费总量统计核算和各专业统计。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交通厅、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和省统计局密切配合,做到信息互通有无。省编办、省民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等部门相互协作,完善统计名录库,共享统计名录信息。省经信委、省商务厅、农口部门等经常与省统计局开展统计交流,配合统计联网直报工作。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人社厅、省国土厅、省交通厅、省工商局等大力支持省统计局开展重大社情民意调查。在全面小康建设、两型社会评价、非公经济发展、重点民生实事、文化产业、新型工业化等统计考核监测和环境统计中,国家调查队系统和省委宣传部、省两型管委会、民政、国土、环保、住建、交通、水利、农口、林业、商务、文化、卫计、体育、地震、气象、贸促等各行业主管部门提供大量真实可靠的基础数据,积极协助各级统计局开展数据审核及质量评估,为科学反映和评价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有益的贡献。
(七)抓严抓实统计队伍建设。一是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边学边查、边查边改,对统计系统作风和行风进行了全面整治,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建立《湖南省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湖南省统计局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湖南省统计局会议管理办法》、《湖南省统计局培训管理办法》等制度50余项。同时,组织干部人事工作“三超两乱”专项治理、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等,积极选派干部参与援藏、扶贫和到基层挂职锻炼,实施机关处以下干部轮岗交流。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组织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开展“一进二访”、机关支部联基层等活动。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责任制。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坚决反对“四风”为重点,明确履行全省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责任制任务目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统计行风建设责任书》,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政风险点防控,较好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提升了全系统行风建设水平。
此外,统计政务管理、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各方面工作都取得明显进步。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省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充分理解和广大调查对象积极配合的结果,也是全省统计工作者无私奉献、努力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统计局向多年来理解、关心、支持全省统计事业发展的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省统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省统计工作中长期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和矛盾并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如一些地方、企业统计违法违纪现象仍然存在,调查对象配合程度仍不够高,统计信息化建设水平仍有待提高,统计基层基础仍较薄弱,个别地区统计机构、队伍不稳定的现象仍较突出,等等。全省统计系统要正视这些问题,科学加以研判,切实增强担当精神和责任感,推动这些矛盾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二、切实把握新常态下统计工作的新要求
当前,我国正处于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推进“五个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对统计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在经济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时,做好统计工作十分重要,既要去水分,也要避免对各种新经济活动的漏统;既要统计好国内生产总值,也要全面统计国民生产总值。” 批示:“牢固树立新的发展理念,抓紧完善新产业、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统计调查,全面准确反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发展趋势和积极作用,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推动统计管理向适应多元化、市场化、国际化转变,统计服务向客观独立反映、预测预判和对策建议并重转变,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权威,为科学决策和宏观调控提供坚实可靠的统计保障。”张高丽副批示:“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推进统计工作‘两个转变’,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综合分析水平,做到真实可靠管用,为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发展服务。”省委书记徐守盛3月1日作出重要批示,在充分肯定 “”时期,特别是20xx年,全省统计系统取得的成绩的基础上,对如何搞好统计工作提出三点要求:“要主动适应形势,准确把握新常态下经济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新兴业态不断涌现的大背景,积极开展新产业、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的统计调查,及时把各类新经济活动准确统计上来。要突出工作重点,紧紧扭住‘加快建立现代统计体系’的总目标,全面落实构建‘六大系统’、推进‘三个转变’、实现‘四个提升’的新要求,重点抓好统全统准数据、深化调查监测、加强统计分析、夯实统计基础等重点工作,不断提升统计工作质量和水平。要牢牢守住底线,坚决防止‘数字腐败’,坚决查处、严肃惩处统计数据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行为,写好法治湖南的统计篇章。”省长杜家毫1月25日在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依法加强统计工作”。分管统计工作的陈向群常务副省长来湘工作不到4个月,就已先后两次到省统计局调研工作、走访慰问工作人员,经常过问统计工作,关心统计队伍建设。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对统计工作的新要求,用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精神指导和推进全省统计工作,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统计工作要从四个方面着力推进:一是着力推进现代统计体系建设。改革创新是提升统计能力的必由之路,也是统计不断发展的力量源泉。全省统计工作要增强改革创新的意识,积极跟进国家全面深化统计改革,为建立覆盖全面、调查准确、核算科学、运作高效的现代统计体系,发挥湖南统计作用,展现湖南统计形象。二是着力推进依法治统。贯彻落实xx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统依法统计,不断强化数据质量意识。在新常态下,既要严肃查处虚报、瞒报、指报、代报等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又要防范调查对象对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漏统,做到基础数据客观真实、宏观数据衔接匹配、统计信息反映实际、统计数据准确适用。三是着力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要重视和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进一步加大统计生产方式和手段的变革,努力提升统计工作现代化水平。探索运用互联网技术、空间信息技术、云计算和大数据,改造统计设计、数据收集、加工处理、信息传播、分析研究以及统计工作调度管理,推动全省统计工作提质增效。四是着力推进服务型统计建设。要围绕建立服务型统计这一总目标,切实加强统计干部队伍建设,全力优化各级统计部门人员、机构配置水平,不断提高为党政领导、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服务的能力,为建设服务型统计提供保障。
三、切实抓好20xx年各项工作
20xx年,是“十三五”的起步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统计改革任务极为繁重的一年。全省统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有关会议和全国统计工作会议,以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建立现代统计体系为主线,以建设现代化服务型统计为目标,切实发挥统计服务新常态的重要作用,坚持改革创新、求真务实,为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增长提供坚实可靠的统计保障。重点工作任务概括为“六个进一步”。
(一)以等领导同志对统计工作的新要求为指针,进一步深化全省统计改革。围绕提出的统计“既要去水分,也要避免对各种新经济活动的漏统”的总原则,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统计工作全过程,进一步认识、适应、引领新常态。一是积极跟进国家统一核算地区生产总值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地区GDP、资金流量和资产负债核算,实现全省和市州地区生产总值数据基本衔接。按照国家部署,开展全省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认真做好全国投入产出调查试点工作。支持和指导娄底市完成全国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工作。二是探索建立“三新”统计调查体系。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统计试点和城市商业综合体跟踪调查分析,在深入掌握我省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发展状况的基础上,探索建立符合我省省情、反映我省“三新”特点的统计指标体系,逐步将“三新”经济全面纳入统计范围,做到应统尽统、不重不漏。目前,正在争取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三新”统计工作的通知》。三是深入推进投资统计改革。进一步加大对投资统计改革工作的重视程度,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投资统计改革的要求,认真开展5000万元及以上投资项目统计联网直报工作,加强对5000万元及以上投资项目的调度和入库管理,确保20xx年投资统计数据在反映全省投资实际情况下与上年合理衔接。四是继续深化服务业统计改革。加强电子商务统计,组织开展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季度统计和一次性年度调查,以及规模以下企业重点电商平台季度调查;完善规模以上服务业调查,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和其他房地产业服务业纳入规模以上统计范围;试算和发布全省服务业生产指数。五是进一步落实有关专业改革。进一步完善GDP能耗核算、资源和环境统计制度,探索建立循环经济指标体系,继续抓好能源统计改革和应对气候变化基础统计研究;强化贸易外经统计,组织旅游相关产业消费结构调查,进行旅游增加值核算,开展台商投资企业跟踪调查;开展月度劳动力调查,加强和改进人口变动调查。六是大力加强统计科研工作。统计改革创新必须依靠统计科研提供智力支持。要明确重点科研方向,增加科研经费投入,通过下达任务、部门联合、公开招标等形式,加强各级统计机构、相关部门、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合作,推动全省统计科研出精品力作,为全省统计改革发展建言献策。
(二)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总揽,进一步深化调查监测工作。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四个全面”和省委、省政府分类指导、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抓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与各项调查,科学监测、如实反映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一是扎实抓好全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准备工作。按照国务院农普办和国家统计局“三农普”方案要求,确保全省“三农普”各项准备工作高标准启动、高质量推进。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迅速成立由分管领导挂帅的普查机构,确保普查力量、工作经费和“两员”补贴落实到位;省农普办要加强对各级、各部门“三农普”工作调度和考核,层层签订责任书,统筹做好综合试点、人员选聘和培训、物资准备、经费保障、集中宣传等各项工作,为我省全面开展“三农普”创造有利条件。二是扎实抓好各项统计调查。按照“先进库、后出数”的原则,建立单位全面、信息真实、更新及时的全省统计单位名录库,为各类统计调查提供统一规范的名录框;督促达到规模的新开业(投产)、新成长企业和投资项目法人单位申报入统,规范报送统计报表;大力推动统计名录更新维护端口、联网直报单位申报等工作向乡镇、街道延伸,确保统计名录质量。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农业、工业、能源、资源、环境、建筑业、房地产开发、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贸易、人口、就业、劳动力、劳动工资、社会科技、文化产业、开发区、企业景气等统计调查,确保数据完整、及时、准确。三是扎实抓好统计监测考核。进一步做好全面小康、两型社会、精准扶贫、绩效评价、新型工业化、节能减排、县域经济等考核监测的数据认定和分析评价工作,抓好社会治安、基层党建等领域的社情民意调查工作,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有效参考。
(三)以提升数据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一是广泛组织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认真组织拟定全省“七五”统计普法规划,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机,借助统计法律进党校、全民普法教育等载体,扎实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强化各级党政领导、统计调查对象和统计工作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二是扎实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继续推进年度执法目标制度化建设,确保执法任务落实到位。健全案件督办和移送制度,完善案件约谈告诫、责任追究和通报曝光机制,认真落实《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严厉惩治统计上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三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建立法律完备、普法深入、执法严格、惩戒有力的统计法治体系。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程序,不断加大统计信息公开力度,认真落实统计行政处罚决定书网上公示制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统和依法统计建设。四是深入开展打击“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工作。各级统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国家统计局要求和省统计局的工作安排,积极推进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立即部署迅速启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突出重点,强力推进,确保专项治理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以现代化服务型统计为抓手,进一步加强统计分析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做好决策服务。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加强对主要经济指标的监测分析,着力提高对宏观经济形势的把握能力;及时捕捉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先行指标的新变化,深入分析,准确把握其走势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反映苗头性、趋势性情况,增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预判能力;围绕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推进城镇化、改善民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及“一带一部”新定位、“三量齐升”新要求、“五化同步”新路径等热点难点,加强调查研究,着力提高统计分析的针对性和前瞻性,为省委、省政府研判经济形势、科学决策提供更有价值的咨询建议。二是改善公众服务。以各级统计网站等统计媒体为前沿,充分应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社会主流媒体,继续做好统计改革、“三农普”、统计开放日等专题宣传,立足统计视角,运用统计语言,讲好统计故事,凝聚正能量,弘扬主旋律,营造全社会了解、理解、支持统计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完善网上办事和政民互动功能,加强统计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全力打造“阳光统计”。加大统计资料编辑与开发力度,着力打造精品和“拳头”产品,做到统计产品常编常新。三是加强调查对象服务。精减调查项目和填报指标,优先利用部门行政记录采集基础数据,进一步提高统计资料填报信息的易获取性,积极利用网络直报平台向企业提供更多宏观和行业经济信息。
(五)以提升基层统计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一是加强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加强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顶层设计,制定“十三五”县乡统计规划化建设发展规划。认真落实《统计法》和杜家毫省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依法加强统计工作”的要求,努力推动县级以上统计机构和乡镇街道统计岗位依法独立设置。进一步贯彻实施《湖南省乡镇(街道)服务型统计工作指导性意见》,努力实现乡镇(街道)统计机构“六化”、“三中心”的工作目标。二是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步伐。紧紧围绕统计核心任务和用户需求,认真谋划“十三五”统计信息化规划,努力提升全省统计信息化建设水平。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完成统计信息网络系统升级改造,做好与政务内外网的接入集成工作。初步实施将原物理集中的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改造为逻辑上集中、物理上分布的采集平台、交换平台和处理平台,将三个平台分别部署在不同的数据安全等级功能区中。加快“三经普”成果的整理和利用,建成湖南省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借力“数字湖南”、“智慧城市”建设,探索实施统计数据库建设,省级层面建立“数据湖南”数据发布库,并逐步实现在手机、平板等移动终端应用。加强信息安全建设,完成身份认证系统密码升级,实现统计内外网物理隔离,开展信息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推动各级统计部门信息安全达到相应等保要求。做好全省联网直报保障体系督查验收。三是加大统计教育培训力度。以打造高素质的统计人才队伍为目标,加强统计系统高端培训力度,探索统计领导干部进党校、进高校培训的新模式,组织市州、县市区统计局长和全省统计系统领导干部、年轻干部等培训班,切实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一步加大对基层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省市县三级分工协作,统一筹划、统编教材、分级实施,开展对市县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每年坚持组织对乡镇街道、联网直报单位统计员分批集中轮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以全面提升整体合力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部门统计工作。一是高度重视部门统计工作。各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60号)精神,合理配置统计人员,不断充实统计力量,保持统计队伍稳定,为统计工作提供必要保障。二是规范部门统计调查制度。加强部门统计制度管理,严格执行部门统计制度审批、备案和数据发布制度,部门调查采集的统计数据和经过加工整理的统计资料,应及时提供同级统计部门。要加快推进部门统计指标、统计报表、调查方法、分类目录的标准化建设,在此基础上,建立部门统计一套表制度。三是加大部门信息共享力度。推进部门间名录信息共享和调查信息交换平台建设,完善部门资料交换制度,实现统计资料的有效运用。
四、切实加强全省统计系统自身建设
(一)全面强化党的领导和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进一步抓好统计系统机关党建。要按照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统一部署,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持党在统计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各级统计机构党组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积极推进党领导统计工作的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决策能力。在全体党员中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即“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坚决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各级统计机构党组要坚持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抓班子、带队伍的首要责任来落实。领导班子成员、纪检组、监察室要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抓好全局和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树立风清气正的统计形象。三是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要进一步弘扬正气,提高全省统计人员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时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在统计系统内部,也要建制度、立规矩,确保执行到位,使制度严起来、规矩立起来,真正做到用制度、规矩管人、管事、管权。
(二)持续推进作风行风建设。一是继续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继续深入查摆全省统计系统的“不严不实”问题,建立整改问题清单,实行领导分工负责、责任层层落实、整改限期到位。要通过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锤炼干部队伍作风,凝聚统计发展力量,提升统计公信力。二是切实强化作风建设。进一步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推动专题教育长效化、常态化,坚持不懈地反“四风”、转作风,进一步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深化机关干部“一进二访”工作,加强对口联系力度,推动干部职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帮助基层排忧解难。三是切实强化行风建设。坚持把统计行风建设贯穿于统计业务工作之中,用良好的统计行风,为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要进一步加大统计核心价值观的宣讲力度,使全省统计工作者自觉树牢“真实可信、科学严谨、创新进取、服务奉献”的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统计系统理想信念、统计法制和廉洁从政教育,确保统计工作人员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不触“高压线”。
(三)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以统计事业的发展凝聚人心。统计工作越是快速发展,越需要加强统计队伍建设。要加大干部选拔、轮岗、交流的力度,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让能干事的人有平台,让干成事的人有前途。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全体统计人员增强奉献精神,全身心地投入统计改革发展等各项具体工作,在统计事业的发展中实现人生价值,实现个人的理想抱负。二是以全局眼光做好干部交流锻炼。要加强省与市州、县市区统计部门的人才学习交流力度,积极选派优秀年轻干部下基层锻炼,使年轻干部接地气、增底气。同时,基层统计部门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派干部到上级统计部门跟班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要通过上下交流互动,增强统计系统干部队伍的活力。三是以团结实干的精神强化班子建设。全省统计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把讲团结、讲大局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团结带领全省统计工作者不断改革创新、攻坚克难,为全省统计事业发展掌好舵、领好航。
同志们,“乘风正其时,扬帆搏中流”,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统计工作的新要求,以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担当实干,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这次全市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现场会议,主要是深入贯彻落实马建堂局长“三个提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系统地总结近几年我市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的经验,推广先进单位的典型做法,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理清加强规范化建设的思路,研究制订措施,努力把全市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努力提高源头数据质量,为“科学统计促进科学发展”和更好地服务于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今天上午,我们先后参观了东营区胜利街道、黄河街道统计站和广饶县稻庄镇、大王镇统计站、广饶县华骜集团、华泰集团的统计工作,刚才传达了市委、常务副市长曹连杰同志《致全市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现场会议的信》,听取了广饶县统计局和东营区统计局及3个乡镇统计站的典型发言,他们加强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的做法都很好,值得全市各级认真学习借鉴。市政府和省统计局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会前,市委、常务副市长曹连杰同志专门听取了这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并作出了重要指示,省统计局刘兴慧副局长亲临这次会议,待会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在省统计局的指导下,全市各级统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乡镇统计站建设“嘉祥会议”和“菏泽会议”精神,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乡镇统计机构得到恢复和加强,统计队伍不断壮大,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健全和完善,统计业务更加规范,统计信息化建设快速发展,源头数据采集能力和源头数据质量不断提高,为各级党委、政府实施科学决策和宏观管理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一是乡镇统计机构建设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全市43个乡镇(街道)全部设立了实体型统计站,共有统计人员154人,其中专职统计人员130人,比20xx年增加32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144人,占人员总数的94%。全市乡镇统计站专兼职统计人员5人以上的有11个,专职统计人员4人以上的有18个,东营区辛店街道统计站专职统计人员达到6人。全市乡镇统计人员平均年龄在36岁,90%以上的取得了统计从业资格。目前我市已经具有了一支干事创业的统计队伍。垦利县和利津县政府办公室分别于20xx年和今年年初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对乡镇统计站规范化建设作出一系列规定和要求。东营区在基层统计机构建设上大胆探索,在部分社区和村居建立了统计分站,实现了统计机构网络向基层的延伸。河口区、垦利县政府分别拨专款用于乡镇统计站改善办公条件。二是统计信息化建设快速发展。全市乡镇统计站共配备微机122台,平均每个统计站3台,专职统计人员实现人手一机,各乡镇统计站都建立了自己的网页,实现了国家、省、市、县、乡、企业六级联网,搭建起了宣传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网络平台。三是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素质不断提高。三年来,全市共举办各类培训班54期,参加培训的统计人员达5450人次。其中继续教育培训3898人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897人次。去年8月份,市局连续举办两期培训班对乡镇统计站的全部统计人员进行了业务和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集中培训。广饶县高度重视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每年县局派出业务骨干分片、分专业对乡镇和企业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河口区还把继续教育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延伸到村居。四是统计档案资料逐步规范。市县两级统计部门倾注精力,狠抓基层档案资料管理,抓出了成效。20xx年市统计局会同市档案局对乡镇统计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门调研,在此基础上,联合印发了《全市基层统计档案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目前全市已经建成了一批以东营区胜利街道、黄河街道、河口区孤岛镇、广饶县大王镇、稻庄镇统计站为代表的乡镇统计档案规范化统计站。五是统计业务管理上了一个新台阶。去年市局印发了《全市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和《全市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对规范乡镇和企业统计发挥了重要作用。县、乡两级统计机构都建立了统计工作管理制度,东营区统计局推行了《统计报表送达证制度》,与各乡镇统计站和企业签订了《统计报表转报代理书》。河口区制定出台了《全区基层基础规范化标准》。广饶县统计局注重强化对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了基层统计单位联系点制度,推行了基层统计单位联系点查访记录,及时对乡镇和企业事业单位统计工作进行指导。全市乡镇基本单位名录库框架已经完成,疏通了报表报送渠道。今年以来,各级进一步重视基层基础建设。市局将20xx年确定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年”,印发了《东营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方案》,明确了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广饶县将4月份确定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推进月”,利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统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部门统计工作的通知》,河口区统计局对全区乡镇(街道)和部分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将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规范基层统计工作。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市统计基层基础仍然十分薄弱,规范化建设水平还不高。一是统计法律意识淡薄,抗干扰能力比较差。从执法检查和基层上报的数据看,乡镇统计数据不实、代填代报的现象时有发生。个别乡镇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意识不强,体质“缺钙”,患有“软骨症”,顶不住外来压力,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改动和编造源头统计数据的现象。二是基层统计业务不够规范。基本单位名录库虽然搭建起了基本框架,但还做不到按时更新维护和依此作为统计调查的依据,报表渠道不够畅通,漏报现象时有发生。统计台账不健全,不规范,登记不够及时。统计资料管理制度不完善,有的乡镇甚至还不留存基层单位的统计报表,统计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统计报表签字制度执行不严,报表签字字迹雷同、不加盖公章现象时有发生。对乡镇及企业事业单位统计专业培训少,缺乏针对性,致使乡镇特别是企业统计报表技术性差错较多。个别县区统计部门对乡镇、企业事业单位统计报表审核流于形式,监管工作不到位,失察现象时有发生。县区统计局与乡镇统计站之间工作职责划分不明确,有时还出现扯皮现象。部分乡镇统计站还没有行使政府综合统计职能,有些统计任务甚至主要专业还由别的机构承担,还做不到数出一门,不利于对源头统计数据的审核和监督。三是企业统计力量不足,基础薄弱。有些企业对统计工作重视不够,统计基础工作十分薄弱。部分企业甚至无原始记录、无统计台账,数出无据,迟报、拒报、提供不真实统计数据的行为时有发生。企业网上直报规模和能力还比较低。乡镇、企业统计分析、统计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企业统计人员更换频繁,统计业务不熟,统计报表质量较差,等等。
“基薄则墙颓,下薄则上危”。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是整个统计工作的基石,基层调查单位提供的数据是宏观统计数据的源头,对保证统计数据质量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原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有一个非常精辟的观点,“要想不出假数,首先要保证不进假数。”如果源头数据不准,县统计局、市统计局、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这所有的几级统计机构所做的工作都是无用功。对这样一堆从源头上就被污染了的数字进行上报汇总,然后进行分析比较,将会得出脱离实际、十分错误的结论。如果用错误的结论为依据进行宏观决策,将会带来决策的重大失误。因此,我们一定要对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性有一种高度的认识,有一种切肤之痛的感受,下全力地推动和加强。国家统计局马建堂局长提出了“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三个提高的工作要求,加强基础规范化建设就是确保 “三个提高”落到实处的一项有力举措。一是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是提高统计能力的前提和保障。规范化就是在数据采集、制度管理、工作流程、资料查找、信息发布等方面予以标准化。统计工作从过去的的手工抄报到现在的计算机操作、网络传输,从过去的工业、农业、社会等常规统计监测发展到如今的能源统计、大型普查、GDP核算等新兴专业和要求,统计工作走上了一条发展越来越快、要求越来越高、难度越来越大、思路越来越新的轨道。新的形势为统计基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统计能力能否得到提高、统计工作能否与时俱进,规范化建设至关重要。二是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坚实基础。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规范化建设能有效规范各专业数据来源渠道、数据汇总分析、数据发布程序等关乎数据质量的细节,从而有效避免统计数据质量受到其他因素干扰,达到切实保障数据质量真实可信的目的。三是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是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的必然要求。通过规范基层原始数据报送渠道和统计台账,能有效规范基层统计行为、保障数据质量,从源头杜绝统计违法行为的发生;通过约束执法人员行为和工作流程,能大大减少统计执法工作的随意性和不科学性,增强对基层人员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力度,保障和约束统计执法人员正确行使权利;通过有效规范统计队伍思想行为,形成爱岗敬业、求实奉献的职业道德规范和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切实增强各级统计工作者的事业心、责任心、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努力提高统计服务意识和质量意识,为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奠定基础。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全市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
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除了依法健全统计机构、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统计队伍、加强统计法制化外,核心任务就是要建立健全和完善相关的统计业务工作规范,使基层统计业务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目标。强化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就是要加快建立全过程的统计质量控制体系,加快建立各项统计业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具体要达到“十个规范”:
(一)统计数据采集要规范。统计数据采集是整个统计工作的始点,是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的第一道关口。各级统计机构和被调查单位要建立《统计报表收发情况登记表》,如实记录每种统计报表的收发情况,以此增强被调查单位按时报送统计报表的意识。各被调查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报表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各种统计报表,做到表种不缺,指标不漏,时间不迟,数据真实。县区、乡镇收集的基层报表必须来源于基层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代替被调查单位填报或擅自更改基层统计数据,坚决杜绝代填代报现象。要建立统计报表订正制度,统计报表报出后,如发现差错,应及时申请更正,如在当月不能更正时,应在下月报表中进行调整并附说明。统计机构对基层报表技术性差错明显确需改正的,要及时通知基层单位,做到上下一致,并签名确认。重大差错要填写订正单,并加盖制表人印章及单位公章。被调查单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报送数据的,要及时补报符合规范要求的原始报表留存归档。
(二)统计数据处理要规范。统计数据处理是一项复杂的、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新的形势对统计数据处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尽快实现统计数据处理自动化,全面提高统计的数据质量、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一是要加强基层统计人员计算机业务培训,提高数据处理能力。二是要建立报表审核记录、查询、订正制度。审核后的统计报表要做到指标完整,计量单位正确,表内指标之间无逻辑性和趋势性差错。对于网络报表要及时下载,对奇异数据要及时进行查询、修正。数据处理汇总前要做到调查单位不重不漏,录入数据和调查单位报送数据一致,审核查询和修正记录填写要完整清楚。三是要建立被调查单位内部统计资料处理流程,对原始数据进行加工、整理、分析、查询,登记统计台账,编制统计报表。各级统计机构要重视录入审核工作,对录入错误或填报错误的要进行分类处理,属填报错误的要查询被调查单位,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纠正,并做好查询记录。要依据查询结果修改计算机中的数据,确保数据处理的准确性。
(三)统计数据上报要规范。统计报表的上报、交接要认真履行手续。上报的统计报表必须符合规范要求,该签字的签字,该盖章的盖章。报表上报时间严格按各项调查制度规定执行,所有报表一律在规定上报截止日期前上报,要做到不迟报,尽快扭转统计人员电话催要报表的被动局面。各级统计机构要依法统计,以统计法规范统计行为,对于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统计资料的行为要依据《统计法》进行严肃查处。基层统计人员对上级查询的问题要尽快核查,及时答复。对查询的原始资料按要求存档保存,对上级查询、修正情况如实记载,并保持电子报表与纸介质报表的一致。
(四)统计数据审核要规范。对统计数据的审核把关要实行层级负责制。各级统计机构要成立由单位领导、专业负责人、统计业务人员组成的评估小组,制定科学、严谨的数据质量评估办法,对重要统计指标进行质量评估。对特别重要的统计数据,还应邀请相关部门和有关方面参加评估。对重要统计数据评估后,要提出具体评估意见,形成书面报告。如评估中发现数据存在问题,要重新进行核实。但严禁借评估之名,人为修改统计数据或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县区、乡镇及企业事业单位所有向上级报送的统计报表要实行分级负责制度。县区统计局上报上级统计部门的报表,要由统计人员、科股长和分管局长签字,重要数据要由局长签字。乡镇统计站上报上级统计部门的统计报表要由统计人员、统计站长签字。企业事业单位上报乡镇统计站及上级统计机构的统计报表要由统计人员、统计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签字。数据报送要层层把关,责任明确,各负其责,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的责任。
(五)统计数据质量检查要规范。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检查,是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可信的有效举措。各级统计机构要加大对统计数据的监督检查力度,把数据质量检查作为经常性统计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组织重点检查、互查、抽查、执法检查等形式,从源头上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使我们的统计数据经得起客观实际的检验,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建立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统计数据和统计报表质量进行检查。如:每年统计年报结束后,要及时组织对年报统计数据进行抽查。重点检查统计制度贯彻执行情况、有无迟报、拒报和提供不真实统计数字的现象,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是否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上报的统计报表数据是否一致等。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向上级统计机构写出统计数据和统计报表质量检查情况报告。
(六)统计资料发布要规范。各级统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统计资料发布制度》,按照“谁组织实施调查,谁管理与发布资料”的原则,对外发布和提供重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编印统计资料。对外发布、提供的统计数据要及时、准确,不越权、越级发布统计资料。要严防违反规定擅自公布统计资料和泄露调查对象商业秘密或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要认真执行统计数据“下管一级”的制度,“先上报审核,后公布使用”。市统计数据经省统计局审核认可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县区统计数据经市统计局审核后方可公布使用,乡镇统计数据经县区统计局审核后方可对外发布使用。
(七)统计档案管理要规范。统计档案资料管理是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层统计规范化程度的重要标志。乡镇统计站要建立统计档案管理制度,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统计档案设备。统计档案包括统计台账、原始记录、基层统计表、综合统计表、统计调查分析、重要统计文件、重要会议资料及其他有保存价值的统计资料及相关资料。各县区要加强对统计档案工作的指导,按照东营市统计局、东营市档案局《关于加强全市统计档案规范化建设管理办法》要求,组织乡镇统计站进行统计档案整理,今年10月底前完成20xx年以来统计档案的整理工作。有条件的乡镇要充分利用统计信息化成果,建立健全月度综合统计台账、年度主要历史数据电子台账。
(八)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要规范。“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是统计数据源头之源头,基础之基础。从掌握的情况看,基层统计台账、原始记录不健全、登记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新《统计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不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各县区要根据当地实际,统一设计乡镇统计台账,做到专业齐全,格式统一,指标科学,查询方便。各乡镇要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对统计台账进行整理,今年上半年完成20xx年以来的台账整理登记工作。对统计台账要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登记,严禁以表代账,做到账表一致,账实一致,账账相符。统计台账要登记及时,数字清晰,字迹整洁。企业事业单位要尽快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原始记录要保证统计、会计和业务核算之间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一致性,记录和实物、账本相一致。对于不设置统计台账、原始记录的乡镇统计站和企业事业单位,要依法进行查处。今年市局将组织一次以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执法检查活动,各级统计机构要认真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九)统计信息化要规范。统计信息化是克服统计基层基础薄弱的一条重要途径,也是解决人为干扰统计数据的重要举措。各级统计机构要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提高基层统计信息化水平。要积极推进网上直报,加快统计信息传递速度,减少中间环节,减少外来干扰。目前我市网上直报的规模还比较小,网上直报率还不高,有许多规模以上企业还不能够做到运用计算机处理统计报表。各县区要加大基层信息化硬件的投入,积极推广网络报送系统的应用,乡镇规模以上企业要逐步实行全部网上直报。规模以下企业要根据本单位统计工作需要配备计算机,尽量实现统计报表网上传输。各级统计机构要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及时安装有效杀毒软件,防止病毒在统计内网传输,不能因为网络安全问题影响网络畅通。要制定有效的电子数据备份方案,数据和程序要有两种以上备份方式,保证意外情况发生时能有效恢复数据。
(十)统计人员职业道德要规范。统计人员能否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统计,排除干扰,保证提供真实的统计数据,归根结底是一个职业道德问题。各级统计人员要恪守职业道德,操守职业品行,以求真务实为天职。要忠诚统计,热爱统计工作,刻苦钻研和掌握统计新理论和新知识。要依法履行职责,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不得有其他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保守国家秘密和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调查对象个人信息和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
三、切实加强领导,为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是一项全局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难度大。全市各级统计机构和广大统计人员必须转变观念,明确责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坚持依法统计,开展统计巡查。一是把新《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和《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通知》(东政发〔20xx〕172号)的学习培训列入普法和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二是各级统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联系,建立相应的沟通协调机制。抓紧建立统计违法违纪案件移送制度和重大统计违法违纪案件联合查办机制,确保统计法律法规和各项政令得到贯彻执行。三是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对利用职权非法干预统计数据、利用虚假数据骗取政治地位和荣誉、谋取经济利益,以及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参与弄虚作假的行为,坚决进行查处,努力为统计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四是针对《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处罚条款,制定保障措施,梳理统计工作各环节容易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现象。要分析一些典型的违法违纪行为案例,经常向统计人员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剖析原因,提高认识,避免在日常工作中因法制观念淡薄或认识不到位或工作疏忽出现违法违纪行为。五是开展统计巡查。今年要启动全市新一轮统计巡查,进一步完善数据质量检查机制,检查各级政府统计机构贯彻执行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情况,督促各级依法统计重视支持统计工作,解决统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
(二)认真贯彻国家统计方法制度,确保不变通、不走样。各级统计部门和广大统计工作者要把“不出假数、真实可信”作为统计工作第一要务,进一步梳理和完善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制度、方法。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数据质量保障体系和分专业的统计数据质量保障细则,建立对统计数据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机制。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完善数据审核制度,坚持全过程、全方位和全员质量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各项统计制度规定认真填报统计报表,彻底解决报表无公章、无负责人签字、无填报人签字的“三无”问题,坚决制止一切违反国家统计报表制度的统计行为。
(三)加强对乡镇统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努力提升基层统计队伍的整体素质。基层统计工作归根结底还是要由广大基层统计人员来完成,基层统计队伍整体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基层统计工作的水平。因此,要把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综合素质作为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认真制定并组织实施统计人员培训计划,切实执行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制度,始终如一地加强统计继续教育,有计划、分专业开展统计业务培训。对乡镇(街道)和企业统计人员实行分类施教,把业务培训、法制宣传和职业道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要进一步强化“人才兴统”的意识,加强人才引进,不断充实新生力量,选调一批既坚持原则,素质高、能力强,又熟悉制度方法、业务精通的干部充实到统计队伍中来,对那些政治素质不高、业务能力不强、不适合作统计工作的,要坚决调整出去,努力适应政府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宏观管理的需要。乡镇统计站是政府统计大厦的基石,地位和作用十分重要。乡镇统计人员则处在政府统计队伍的最前沿阵地,工作任务艰巨繁重,条件十分艰苦。因此,各级要对乡镇统计人员在工作和生活上给予更多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不仅要努力解决他们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而且要关心他们的成长进步,把那些政绩突出、群众认可、条件成熟的及时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用正确的用人机制和导向激发统计人员干事创业的热情。
(四)加强考核指导,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一是明确责任,密切配合。《统计法》对各级统计机构各自的职责都作了明确的划分,我们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市统计局要加强对全市基层统计工作的指导和宏观管理,出台《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进行督促检查,推广典型经验,并进行严格考核。同时,市局建立局领导包县区、各科室包乡镇制度。县区统计局在三级统计机构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担负着具体组织、管理、指导的职能,要结合本县区实际,按照“十个规范”的要求,出台具体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规范化建设。二是建立完善考核机制。县区统计局要制定规范科学的考核办法,对乡镇统计完成报表及各项统计调查、统计人员配备及业务培训、统计台帐建立、信息化建设、统计档案管理、提供优质服务和坚持依法统计等内容逐一量化,进行专项考核。今后市局每年将组织开展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评比活动,评选表彰“基层基础规范化示范统计站”,并探索实行星级化管理,将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作为对县区统计局进行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三是建立健全检查制度。要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并逐步形成制度,常抓不懈。对于代填代报、篡改资料、干扰数据的问题要进行重点专项检查。
同志们,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任重道远,抓好基层基础规范化工作是各级统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坚信,有各级党委、政府和省统计局的大力支持,有全市广大统计人员的共同努力,全市的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就一定能够取得更大成绩,统计工作就一定能够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