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省20xx年度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命名大会和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近年来特别是去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刚才,我们表彰了在20xx年度全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县、先进单位和优秀环卫工人,马尔康县、金川县观音桥镇、若尔盖县班佑乡姜冬村以及优秀环卫工人代表作了交流发言。这里,我们向获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环卫工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付出辛勤劳动的广大干部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奋战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清扫保洁一线的广大“城乡美容师”致以崇高的敬意!希望获奖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希望各县各部门相互学习借鉴,继续发扬成绩,不断巩固和扩大成果,努力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提高到新的水平。
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省委九届四次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州各县各部门高度重视、真抓实干、强力推进,从先行试点到全域推开、从专项治理到全面提升、从抓点示范到深化拓展、从教育引导到依法规范,全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形成了城乡容貌明显改观、环境管理更加有序、城镇品位有效提升、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居民素质不断提高的良好局面,为我州灾后重建和发展振兴营造了良好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总结我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科学定位抓治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地位更加突出。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核心是改善我州发展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近年来,全州坚持把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作为一项促进发展的环境工程、惠及群众的民生工程、提升形象的系统工程,作为一项全局性重大工作来抓,与灾后重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态建设等紧密结合,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并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到“”发展规划。各县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推动,不断增强对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的执行力,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成为全州群众关注热切、社会参与广泛的一项重要工作,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工作实效不断增强。这充分表明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二是着眼全局抓治理,全州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各县各部门坚持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作为事关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来对待,作为优化发展环境、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来推动,强有力整治了“脏乱差”,建设了“洁齐美”,改善了“吃住行”,提升了“精气神”,有力促进了人居环境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的幸福感明显增强。通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各地发展空间得到进一步拓展,投资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外部美誉度和影响力得到进一步扩大,对我州实施开放合作、开展招商引资、发展旅游经济等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同时,进一步锤炼和培养了干部作风,树立了党委政府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充分调动城乡居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引导城乡居民在广泛参与中振奋了精神、净化了心灵、陶冶了情操、提升了素质,不仅树立了阿坝人文明热情、干事创业的良好形象,而且让省内外客商看到了阿坝发展的潜力优势,提升了我州招商引资的吸引力和区域发展的竞争力。
三是突出重点抓治理,城乡风貌塑造和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各县各部门切实把治“五乱”、添设施、塑风貌作为治理工作的重点,坚持不懈、紧抓不放,针对“五乱”回潮反弹和城镇基础设施、市政设施薄弱的瓶颈和难题,从解决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通过着力抓“五乱”治理和集中开展“三个整治”,并向基层、村庄和盲点、死角延伸,有力改善了城乡环境卫生和容貌秩序。特别是在灾后重建中,把风貌塑造作为重要内容,通过实施“四注重、四提升”和“三打破、三提高”,突出地域民族特色,体现山水田园风光,打造了映秀、水磨、川主寺、坪头、甘堡等一大批具有浓郁民族地方特色的乡镇和村寨,灾区城乡基础设施上档升级,引领推动了全州城乡风貌建设跃上新的台阶。近年来,全州共有3个县、4个乡镇、90个村获得全省城乡环境优美示范称号。通过投入资金18.5亿元,大力增添环卫设备和环境基础设施,新建和改建了一批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等环卫设施,共建垃圾处理厂13个、可利用垃圾回收站点446个,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硬件基础得到夯实,农村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初步构建了基本适应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
四是完善机制抓治理,用制度规范确保了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制定实施了全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和实施意见,明确了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和考核办法,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纳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逐步完善了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运行、经费保障、队伍建设、督查问责等机制,管理体制基本建立,运行机制日趋完善。开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热线,定期进行工作满意度测评,制定实施了《阿坝州城镇管理办法》,推动治理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九寨沟县率先设立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门机构,配置了专职人员;10个县单独设立了城市管理局(阿坝、红原、壤塘未单设),综合利用执法资源,建立健全城镇环境卫生管理体制。制度的规范和机制的健全,促进了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实现了治理工作由阶段性向长期性转变、由突击式向常态化转变、由表面化向精细化转变,为深入推进治理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实践证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惠民工程,是创造发展优势、增强竞争实力的环境工程,是完善城镇功能、塑造品牌形象的管理工程,是坚持执政为民、检验干部队伍的作风工程,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同和广泛赞誉。在总结工作、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地方缺乏深入持久推进的思路和举措,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常态化”未得到全面落实,长效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二是一些地方的环境治理向边远乡村、盲点死角延伸不够,个别干部和极少数群众城乡环境治理意识仍然淡薄,宣传引导力度有待加强;三是治理成效保持不够,少数县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仍存在卫生死角,农贸市场秩序较差,偏远乡镇村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容易反弹。对此,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做好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持续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当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已进入依法施治、科学施治、深化提升、再上水平的新阶段,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也正处于关键时期。要奋力推动我州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不仅需要优良的特色环境来保障,也需要更好的人居环境做基础,这就对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州委“发展为要、稳定为重、民生为本、团结为根、党建为基”的总体工作要求,按照“拓展延伸、提升水平、注重常态、健全机制”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奇葆书记“六个治理”、“六个上水平”的工作要求,抓住关键,增添措施,突破重点,做到目标不变、工作不断、力度不减、劲头不松,以发展的思维和创新的方法,坚决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战、持久战,以更强的意识、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全面深化治理工作,力求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深度、广度上取得新突破,务求取得更大成效。这里,我提六个方面的要求。
第一,坚持持续治理,在一抓到底、增强实效上求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重在坚持不懈,贵在持之以恒。各县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执行力,强化持续推进意识,在巩固治理成效的基础上,再添举措、再求深化,全面提升城乡面貌,全面提高人居环境治理水平、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城乡环境建设管理水平。要对照城乡环境“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查找工作差距,强攻薄弱环节,使全州城乡环境面貌有更大的改观、主要环境指标有更大的突破。要深入实施“五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加大示范建设力度,没有进入示范行列的要积极争创,已成为示范的要高位求进,争当优秀示范。对示范中的先进典型,要大力宣传推广,使全州城乡环境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第二,坚持全域治理,在突出重点、拓展延伸上求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重在全域、全程、全面治理。要以继续抓好“五乱”治理和“三个整治”为重点,推动治理工作向基层、村庄和盲点、死角延伸,特别要狠抓城区老旧院落、“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边远偏僻山村、河道等薄弱环节的治理,确保不出现回潮反弹,不留空白和死角,真正实现治理工作“全覆盖”。到20xx年底,全州各县县城、国省干道公路沿线的全部乡镇、85%以上的偏远乡镇、70%以上的村庄达到“四化”标准要求,主要环境建设指标有新的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要围绕建州60周年,确定重点治理领域,细化工作措施,为庆祝建州60周年营造良好的城乡环境。要把治理工作融入到“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特色产业化”和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中,扎实推进、提升水平。要从治标起步向标本兼治深化,不仅要治理脏乱差,还要从源头抓起,加强污染源治理。要把城乡环境治理与加快旅游二次创业步伐、推动旅游转型升级结合起来,以打造“全域景区”为目标,突出抓好旅游沿线的环境卫生、旅游公厕、宾馆饭店的治理整顿。各县各部门要深入总结推广农村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机制建设的成功经验,实现乡镇、村庄“全覆盖”,促进农村面源污染防治。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继续抓好以宣传贯彻《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阿坝州城镇管理办法》为主要内容的“七进”活动,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把治理工作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参建、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第三,坚持科学治理,在建管并重、体现特色上求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要讲究方法,抓住关键,科学治理。要强化规划引领,更新规划理念,完善治理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前瞻性、指导性和操作性,把规划落实到项目上,以项目方式扎实推进。对城镇老旧城区,要在强化总体规划和严格控制规划实施的基础上,坚持分类、分区、分步改造,努力实现大的提升。要针对城镇基础设施和市政设施薄弱等难题,多方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切实抓好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的环境设施建设,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对城镇新区的基础设施和市政公共设施要同步规划,科学布局,适度超前。要抓好已建成设施设备的投运、管护,切实发挥效用。要把城乡风貌塑造作为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应有之义、形成特色亮点的关键所在,充分利用地形地貌和生态环境,深入挖掘藏羌文化特色和建筑特色,发挥资源优势,注重文化传承,完善设施功能,进一步提升城镇形象和品位。各县要学习借鉴甘堡藏寨、色尔古藏寨、水磨羌城、桃坪羌寨等风貌塑造经验,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打造精品的要求,精心打造城乡风貌塑造项目,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开拓性地塑造具有浓郁地方文化和鲜明个性的城乡风貌特色,推动全州城乡风貌塑造再上新水平。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当前,我州幸福美丽家园建设和“五十百千示范工程”正深入推进,城乡建设事业呈现出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但近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疏于对城乡建设的规划管理,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未批先建、乱搭乱建、违规加层、随意扩建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造成了负面影响。各县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和依法清理各类违章建筑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依据《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立即开展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违法用地、违规建设行为。
第四,坚持常态治理,在健全标准、完善机制上求深化。制度机制管根本、管长远,是实现常态化治理的关键。各县各部门在治理过程中探索建立了一些长效管理制度、标准和规范,关键是要严格执行,并在执行中完善。要进一步完善规划建设标准,全州各县县城、重点集镇都必须按城市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并紧密结合加快城镇化发展的实际,抓紧制定相应的设市城市市政公共设施建设标准,进行规范化建设。要研究和制发办法,加强对城镇商区的业态功能管理,变末端治理为前端控制。要利用现代科技加强城镇综合管理,学习借鉴成都等地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经验,探索实施我州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强化对城市容貌和环境秩序全时段、全方位、精细化的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要立足于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进一步强化“既要见物、又要见人”的工作思维,引导全州城乡居民转变旧观念、旧习俗,改变不良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养成良好的生活习俗和文明的行为习惯,过上更加文明、更加现代的生活。要通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既取得创造优质的人居、创业和发展环境的物质成果,又取得提高城乡居民文明素质的精神成果,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障。
第五,坚持联动治理,在整合资源、合力推进上求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越是深入开展越要注重协调联动。要注重横向整合,通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这个平台,把人居环境与创建文明县城、村镇及卫生县城、乡镇等活动整合起来,统筹推进,见到成效。州、县相关部门要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职能分工要求,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强化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各县之间的协作配合、无缝对接,健全和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尤其要强化纵向联动,加强对县乡的指导、帮扶和服务,既要发现问题又要帮助解决问题,形成推动治理工作的整体活力。城乡建设住房、林业、环境保护等部门,要在规划制定、风貌塑造、园林绿化、污染防治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对各地治理工作的指导服务,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各县各部门要多渠道筹措资金,进一步加大对治理工作的投入,将治理工作及设施设备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力保逐年有所增长,为深入开展治理工作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第六,坚持依法治理,在明确责任、加强监督上求深化。要深入抓好《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和《阿坝州城镇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促进依法施治,做到治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现从行政管理向依法管理转变。要按照《条例》规定,逐步设立负责组织协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专门工作机构,保障治理工作常态化推进。要积极组织开展对省上《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转化为群众的自主意识和自觉行动。州县两级人大会要组织开展省上《条例》的执法检查,推动《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要结合我州实际,进一步总结成功经验,加强理性研究与思考,遵循规律推进工作,并逐步将成熟的政策、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和法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治理工作的职能化管理,建设好专业技术队伍和清扫保洁人员队伍。要把真情关爱一线环卫工人的各项工作做细抓实,对环卫工人要更加尊重和关心,跟进解决好他们工作生活面临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不断改善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切实提高环卫工人社会地位。要围绕治理工作总体安排和阶段性重点,在加强正面宣传、发挥好典型示范推动作用的同时,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充分发挥好舆论监督的作用,适时曝光突出问题,及时发现整改,狠抓反面典型,严肃问责处理,营造坚定不移、真抓碰硬推动工作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今天的大会,是我州全面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又一次动员会、部署会。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新局面,以更加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迎接党的和省第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学校安全 工作是一个沉重的话题,全市各级 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都做了大量的工作,积累了大量的 经验。一是对学校安全工作成立了专门 组织,加强了 领导 ,落实了工作责任。二是下发了一系列的安全工作文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要求。三是多次召开了安全工作会议,认真研究部署了学校安全工作。四是开展了多次安全排查,消除了大量的安全隐患。五是坚持专项整治行动,解决了一系列较为突出的安全问题。六是加强了对广大师生的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七是严格实行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肃处理了安全责任事故相关责任人。应该肯定地说,对学校安全我们都做了大量艰苦的工作。虽然发生了一些事故,但未出现因 管理不善而发生的群死群伤事故,未出现危房倒塌造成的师生死伤事故,未出现因师德问题而造成的学生自杀等伤亡事故。刚才,各地各学校的 领导 都做了工作交流,都讲得很好,我很受教育。下面我就全市近段的学校安全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学校安全形势严峻,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一)近一年来学校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我们必须时时紧绷安全之弦。刚才,周局长通报了近一年来,我市共发生校园学生死亡事故8起,学生食物中毒5起。根据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所发的安全工作通报情况看,在全国各类安全事故中,学校安全事故所占的比重有上升的趋势。学校安全事故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一是校舍维修不及时,且缺乏有效监控机制,导致学校房舍坍塌,造成人员死伤。二是学生在楼道、门栋等黑暗和狭窄的地方互相争先而造成的挤压、践踏等事故。三是缺乏交通知识和忽视交通规则造成的交通事故。四是体育活动或体育课上不遵守纪律或注意力不集中,体育器械使用不得要领而造成的伤害。五是在劳动或社会实践中安全意识差,操作不熟练或不按要求操作而造成的伤害。六是学校安全保卫制度不健全,防范措施不得力,学生受到校外不法之徒的侵害。七是学生取暖、用电、饮食不当而造成火灾、触电、中毒等事故。八是因学生特殊疾病、特殊身体素质、异常心理状态受到意外冲击而造成的伤害。九是学生自救自护能力差,遇到暴风雨、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无法有效防卫造成的伤害。十是为图省事、省钱而乘坐货车或超载车辆而造成车翻人伤亡的事故。
(二)要深入分析事故原因,认真查找工作不足。应当肯定的是各地各学校在学校安全工作方面是做了大量工作的,是付出了心血的,工作成效也是显而易见的,没有大家的工作就没有我市教育系统的安定、安宁与稳定。但学校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安全形势仍是十分严峻,通报的一系列事故就是例证。那么问题究竟出在哪呢?从主观方面分析,一是麻痹思想有所抬头,侥幸心理有滋生和蔓延之势。认为本校乃至周边学校近年来始终未发生安全事故,而放松了安全工作;片面地认为即使真出什么事故,也不一定是责任事故,更不会牵扯到自己。二是安全责任制未得到深入落实,管理上还有明显漏洞。存在着漏管现象,安全隐患不能及时被发现,以至不能及时排除隐患,不能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一级抓一级,一抓到底的责任体系不健全,有脱节现象。三是安全检查形式化、走过场,缺乏一丝不苟、滴水不漏的严谨作风。四是动态的行为安全,缺乏严格的管理措施。五是安全防范上还存在漏洞。有的学校安全防范设施不齐备,个别学校还不具备教育教学管理的一些基本条件,技防不足、人防不严。六是对间接的、隐性的安全隐患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如对师生的生理健康、心理健康关心不够,学生在校时间过长,导致睡眠严重不足,心理压力大,户外活动少,学生厌学等。在一些学校中,教师的教育行为不规范,存在着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既严重响了人民教师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也构成了安全隐患。
安全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工作效果也有目共睹,但随着新的不安全因素的不断增多,学校的安全问题将是一个长期的、有时还是十分突出的问题,我们应有打持久战和攻坚战的充分心理准备。
(三)学校安全工作责任是沉重的,我们要切实担负起“守护神”的神圣使命。青少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他们正在成长之中,相当一部分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还相对较弱,需要政府、学校和全社会的精心保护。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和国家、个人财产安全,关系学校和社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应尽的义务。义务是不能放弃的,没有尽到或没有尽好义务是要负责任的。“安全第一”似是老生常谈,但分析每次校园安全事故的原因,思想麻痹、对安全问题重视不够仍是重要原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主要领导,要充分认识自己肩负的重大责任,要充分认识学校安全事故对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对国家和个人财产、对学校和社会稳定造成的不良影响和严重危害,决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不能存有丝毫松懈麻痹思想。必须坚持警钟长鸣,认识到确保学生生命安全是教育战线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义不容辞的重大责任,也是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基础和前提。有些学校在安全问题上强调客观原因多,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存在不抓不动、时冷时热的现象。归根到底还是在安全问题上责任意识淡薄。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优先安排人力、物力、财力,要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把学校安全作为最基本的管理工作之一,放在关系到学校长远的改革和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学校安全重于泰山,我们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学校安全工作抓紧、抓好。
二、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管理
我们必须下大力气全面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各校要在建立健全学校安全责任制度的条件下,认真分析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明确安全工作的每个岗位和工作要求,责任到人。
(一)全面落实岗位职责,狠抓学校安全常规管理。
1、校舍及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安全。新建项目必须严格按相关建筑审批手续施工,按规定履行竣工验收手续,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校舍坚决不能使用。在用校舍,配套设施不完备的或手续不齐全的,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校舍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房屋的结构安全和电路安全。平房的每个教室和学生宿舍应开设检查孔;要坚持定期对墙体、屋顶房架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工作要有记录,要及时归档。发现校舍疑点问题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确保安全,对于确定的危房要立即停用,消除安全隐患。要花大力气加强中小学校舍危房的改造。
2、教育教学活动安全。学生到校、在校时间一定要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不得延长学生的在校时间,不得违规补课。教师要养成依法执教的意识,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自觉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学生在学校的异常情况,包括未按时到校、身体状况不好、在校受到了意外伤害等必须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尽到告知的义务。如须立即送往医院的,校方必须先行采取得力措施,不得延误救治。各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时,要制订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确定安全负责人,并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一定要制定安全防范预案,要由主要领导审批把关。活动场所、活动内容、使用的器具、乘座的车辆等与其相关的安全问题必须予以全面的考虑。没有可靠安全保证的活动坚决不搞。
3、消防安全。各单位都要有消防安全示意图,准确反映室内外消防栓、灭火器及其他灭火工具、重点消防部位的分布情况。对消防栓要定期进行水压检测,保证通水、并有足够的压力;要做到不同的消防重点部位配备与之相适宜的、数量相当的灭火器,并按时检修、打压换药。要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教学楼、宿舍楼处在使用状态下,所有疏散和逃生通道必须做到全部能够随时打开。宿舍楼和晚上需要使用的教学楼必须按规定安装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灯。要严格用火、用电制度,及时清理室内外的可燃物。司炉工和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按规范操作。计算机房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室内地跑线必须穿管或下槽,并做到定期检修,确保学校的用电安全。
4、饮食饮水安全。规范学校后勤社会化行为,消除学校公共卫生安全隐患。一是要明确学校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责任。学校公共卫生安全的管理责任在学校,校长是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坚决杜绝学校对后勤“一包了之”、“以包代管”。二是要规范后勤社会化的行为,尤其对食堂、校园商店等机构、场所实行社会化经营时必须严格审查经营者的资格,不具备条件的人员一律不得参与竞标。三是要严把从业人员进口关。食堂、校园商店必须招聘德行好、有一定卫生知识和操作技能的人员上岗,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要加强对在岗人员的法纪教育,教育他们守法经营、科学管理、规范操作,严防食物中毒等恶性事故的发生。食堂、校内小卖部要有卫生许可证,相关从业人员要有健康证。要严格采买制度,对学校食堂和小卖部货源可以探索实行质量准入管理,未有准入证的不准在校内销售,对师生食用的粮、肉、奶等大宗物品实行统一配送的办法,以防止不安全的饮食进入学校。
5、财物安全。会计室必须达到“三铁一器”,取送大额现金必须两人以上且专车,不能超标存放过夜现金。高价值设备也应有妥善的保管防盗措施。
6、交通安全。切实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与管理。学校不得安排学生乘坐无牌、无证、非法运输车辆,严禁用货运汽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接送学生。加强对学生的交通法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随时掌握学生的交通安全状况,针对存在问题,采取相应措施。要坚持门前护导制,引导学生上放学合理疏散。教育广大师生认真学习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
7、学校周边整治及治安安全。当前学校校园及其周边环境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校园周边的流动摊贩和违章经营,一些社会闲散人员骚扰学生、找学生强讨恶要等。各县市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与关部门加强联系,争取他们的支持,加大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
8、心理安全。学校要大力开展珍惜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配备心理健康教师,开设心理健康课程,进行心理健康咨询、辅导、跟踪、干预等机制。对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要指定专人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帮助,以避免不测事件的发生。教师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家庭背景、思想状况、成长过程、健康状况、个性特征和心理素质,对不同情况的学生采取不同的教育方法,以免因教育不当而使学生出走或自杀等。
9、网络安全。学校要加强未成年人学生严禁进入营业性网吧的教育,要引导中小学生形成正确的网络观,形成文明上网习惯。《互联网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不能进入营业性网吧,也进行了多次专项整治,但从检查的情况来看不尽如人意。网吧的违规经营已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引起社会的关注,必须引起大家的重视。各地各校应积极探索建立“中小学生网吧上网监督员”制度,协助做好这一方面工作。
(二)充分发挥教育优势,全面进行安全、法制教育。安全教育不仅要针对学生,还要针对教职员工,还有学生家长。各校应把安全知识教育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坚持安全教育与教育教学活动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教育资料及教材中有关的安全知识,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使学生掌握必要的自我防范常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要通过活动课程和研究性学习等校本课程,采取安全知识竞赛、安全预案演习等形式丰富安全常识、强化安全意识。各学校要利用学期初和学期末等特殊的时间段,对学生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要加强养成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减少学生伤害事故。要充分发挥好法制副校长的特殊作用,加强与他们的沟通,主动向他们介绍学校、学生中存在的问题和实际需求,以便求得他们给予更加有针对性的帮助。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坚持近期目标与中长远目标相结合,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制素质,要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小学法制教育要着力于法律启蒙教育,培养他们的爱国意识、交通安全意识、环境保护意识、自护意识以及分辩是非的能力,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品德;中学法制教育要着重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教育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增强学生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守法用法意识,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在抓住课堂教育这一主渠道,注重法制教育内容向其他学科的渗透教育的同时,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开展学法用法实践活动。通过开展法制知识竞赛、有奖征文、模拟法庭等活动,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生动、直观、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要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网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教育格局。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建设,充分利用基层法院少年庭、少管所、戒毒所、劳教所、法律援助中心、青少年宫等社会资源,依托课外活动基地开展法制教育,推进学校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三)做好安全隐患的经常性排查和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不仅要看到外显的、直接的,更要善于发现内隐的、间接的。校舍危陋、灭火器材不足、疏散通道不畅通、应急照明设施不完备、饮食卫生不达标、教育教学设施不规范、值班有漏洞、门户不严、活动组织的不严密、学生打逗严重、过夜现金超标、重点部位被疏忽、违反交通规则等有形的直观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检查发现,及时整改。制度不健全、制度得不到很好落实、安全意识淡薄、分工不明确、对安全事故不了了之、安全信息不畅通、赏罚不分明、检查不到位、教师不够敬业、无应对紧急突发情况的预案、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等抽象的间接影响安全的问题,也要经常检查及时整改。各校要定期开展对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对技术难度大的要请专业技术人员检测处理。对学校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建立台帐,进行跟踪。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坚决立即整改;一时整改有困难的,要明确监督责任,严防死守。
三、创造性地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学校安全工作成果
我们要下决心一改过去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工作方法,把安全工作的重点凝聚到全面建立和落实安全责任制上来,把方方面面的安全工作任务全部吸纳到部门和岗位安全责任书中去。要以“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为宗旨;以大力实施安全责任制,完善考核、奖惩制度,全面推进学校安全工作法制化进程为主线;以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为切入点;以创建和保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达标县市”、“安全文明校园”为依托;以加大指导、检查、监督、通报力度为基本手段;以避免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校方责任事故,最大限度维护好公共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维护好教育教学秩序为根本奋斗目标。
(一)强化“一把手”负责制,全方位建立安全责任制。从众多的安全事故案例可以看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根本原因,就是安全责任缺位。权力失去制约就必然产生腐败,责任不被锁定就必然出现推诿,可以推诿就必然逃避责任,失去责任也就彻底的失去了安全保障。各县市区教育局的局长是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级各类学校的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稳定工作的副校长是具体责任人。一把手对安全稳定工作负总责,要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要把学校安全防范部位和重点问题落实到人。我们要全方位地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单位要不漏部门,部门(处、室、组、班)要不漏人。所有组织、人员都要成为责任体系上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人人参与安全工作的基本格局。做到没有无安全责任的人,没有不落实到人头的责任。
(二)全面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严格执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增强人们做好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只要发生了安全责任事故,就必须进行责任追查,涉及到谁就要追究谁的相应责任,绝不姑息迁就。只要出现了一票否决的事项,主要按相关管理权限,对涉及到的单位、集体、个人的荣誉和晋职、晋级予以否决。要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层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切实完善信息上报制、事故 报告 制、大型活动校外活动审批制。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事发单位要按有关规定以电话、网络或纸质文字方式逐级上报真实情况。组织的校外活动,活动前必须进行周密安排,并按管理权限将详细的请示报告 上交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批。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每月10日前要向市教育局书面报告一次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情况,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每月月底前,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情况书面汇报给所管辖的教育行政部门。
(四)建立健全安全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全面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各校要居安思危,未雨绸缪,主动出击,优化管理,切实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要制订处置事故工作预案,并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应急工作小组,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处置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生命财产损失。
(五)强化学校安全监督检查机制和联防与群策群治机制。任务、责任明确之后,最关键的是如何抓落实。要建立和执行好集指导、监督、考核、奖惩于一体的制度。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每个学期都要定期对所辖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进行检查。市教育局将不定期对各地的安全稳定工作进行抽查,并把抽查结果作为评价学校办学的重要依据。要进一步完善检查责任制,明确检查人员职责,严格要求执行安全检查登记制度,确保各项措施到位。同时,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与各有关部门联系,与有关社区联合,建立健全群策群防机制。
四、端正办学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开创学校安全工作新局面
学校安全问题有几个方面的原因,还有一个更为深层的原因,就是办学思想的问题。纵观基础教育,我们正处在非常困难的时期,而学校校长则处在高风险的岗位。教育经费投入相对不足问题,教育发展失衡的问题,教育改革的关键时期瓶颈制约问题等。特别是税费改革后,教育经费投入形成巨大缺口,我们又正处在初中学生数激增的渡峰时期,大班额、超负荷、低成本的问题比较突出,加上发展不平衡,学校之间的竞争十分激烈,升学的压力大,有的面临学校生存危机,因此在办学思想方面很难说不发生一些偏差,很难说没有被扭曲的危险。这是一个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高度警惕的问题。
做好安全工作,不能就事论事,一定要从端正办学思想上解决问题。一是要坚持以人为本,防止将办学功利化,教育工具化,教育对象物品化。学校工作,教育工作必须是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二是要积极促进教育的协调发展。我们要努力缩小地区之间的差距,城乡之间的差距。要进一步加强薄弱学校的建设。政府公共财政首先应体现教育公平,教育要强调“公平优先”。三是要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关心学生的终身发展。不能在唯一一个标准的判断下,就把某些考分一时较落后的学生划为了“差生”,这是不公平的。我们要善于发现学生的优点,积极挖掘学生的潜能。有些安全事故的发生,虽然责任不在学校,但是,“教育”是我们永远不可放弃的责任。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应当经常反思,主动承担教育的历史责任。
同志们,学校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我们一定要站在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创新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开创我市学校安全工作新局面。
同志们:
今天,省公安厅、教育厅在这里联合召开20xx年全省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主要任务就是全面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全力维护全省学校安全稳定。一会儿,省公安厅刘培柱副厅长还要对20xx年全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进行总结,并对20xx年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在这里,我首先代表省教育厅就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安全稳定工作讲五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加强监管,落实责任”的总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教育和管理,确保学校安全稳定。这里再次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主要领导是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负总责,同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层层分解落实责任,要将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各地、各校要在近期召开一次领导班子专题会议,结合近期发生的几起校园师生伤害事件,进行分析研判,查找薄弱环节,研究制定解决措施,坚决遏制校园伤害事件发生,确保全省学校安全稳定。
二、加强与公安部门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去年6月,省公安厅向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下发了《吉林省公安机关加强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管理和服务工作十条意见》,对加强全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管理和服务工作提出了十条具体要求。《意见》是全省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作为“民心工程”的具体体现,对全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管理起到了很好的服务保障作用,受到广大师生的普遍欢迎。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主管领导要亲自与公安部门进行协调沟通,建立联席会议和定期沟通机制。召开安全稳定工作分析研判会议要邀请当地公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听取公安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要根据学校实际,为公安部门的工作创造便利条件。同时要组织专门人员对校园周边非法经营的小旅店、游戏厅、小影吧等影响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的乱点进行排查摸底,及时准确掌握第一手情况,并建立台帐。要将掌握的情况信息及时通报给公安部门,并配合公安部门对发现的治安突出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清理检查和整治。
三、以创建平安校园为载体,全面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
全省“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是“平安吉林”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载体,省教育厅已经制定了全省学校“平安校园”创建标准,并经省综治委审定。近期,省教育厅将会同省综治办等有关部门制定下发“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有关实施意见和细则。按照计划,年末省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并评选出省级示范校,进行认定和授牌。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平安校园”创建标准,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查缺补漏,通过“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全面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在认真做好校内安全管理工作的同时,要积极配合学校所在地综治、公安等综治成员单位全力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创造安全稳定的外部环境。
四、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
近期,侵害学校师生人身安全的事件时有发生。充分说明当前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形势不容乐观。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从细节入手,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全面排查当前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各类隐患。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在近期组织专门力量,对校园安全及侵害师生人身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隐患进行排查梳理,制定预案,落实责任。同时要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的密切协作,及时通报情况信息,并配合公安机关对校园及周边侵害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坚决打击。
二是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要在近期集中开展安全、法制专题教育。要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骨干的作用,建立健全学生心理辅导和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发现和化解矛盾,坚决防止矛盾激化。要严格落实包保责任,确保校内不发生打架斗殴和暴力伤害等治安案件。要结合气候特点,做好春季学校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校车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等各项安全防范工作。要把开展疏散演练作为今年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今年3月29日是第十五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为“加强疏散演练确保学生平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广大中小学校要教育学生有序上下楼、文明把路行。要主动与地震、消防等部门合作,结合当地实际和事故发生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和紧急疏散演练活动。坚持利用升旗、课间操、上下学等时间开展演练。寄宿制学校还要开展针对宿舍区的突发事件演练,并确保演练时学生安全。
三是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校园安全管理。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校园内部值班和治安巡逻,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处置。要严格门卫制度,对出入校园的外来人员严格登记和证件查验,严防不法分子混入校园。各级中小学校要与当地公安机关配合,对校门外闲杂人员进行清理。特别是农村寄宿制学校要严格落实领导值班和带班制度,加强夜间巡逻,要健全对学生的安全管理有关制度,对学生外出要建立严格的请销假制度和住宿生晚间就寝点名登记制度,确保住宿学生安全。
五、健全机制,严肃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中省直各学校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稳定工作信息报送制度,要严格按要求实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信息月报,在每月10前,将本地、本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省教育厅。一旦出现突发事件或安全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这里再次强调要严肃信息报送纪律,各类安全稳定信息一定要及时、准确按要求报送,如出现迟报、漏报、瞒报等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地、各学校要将本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于4月10日前,同3月份安全稳定工作月报一并报省教育厅。
最后,借此机会我代表省教育厅、卢连大厅长和全省500万师生员工对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对教育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