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及刚刚结束的省“两会”精神,总结20xx年住房城乡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20xx年任务。省政府高度重视这次会议,永文副省长亲自出席并将作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20xx年工作回顾
20xx年是实施“”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国内外经济发展环境极为复杂的一年。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环境,紧紧围绕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这个主题,努力做好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的各项工作,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实现了“”圆满收官,为“”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重点建设迈上新台阶。组织实施重点项目175个,完成投资1505亿元,为年计划的115.8%。其中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801.2亿元,一批能源、产业、水利、农业、信息等重大项目加快建设。在重点建设过程中,我们着力突出项目管理、协调和服务。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快了桃花江核电工程等9个项目的前期审批进度;开展“重点建设服务年”活动,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促成了长株高速、株洲南500Kv变电工程等项目建成投产;出台了有关铁路、高速公路临时用地,道路水系恢复,矿权补偿等方面的意见,为协调处理类似问题提供了政策依据;高度重视项目质量和施工安全,加强日常督查和重点监管,重点工程平均优良率达80%以上。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卓有成效。去年是国家下达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最重的一年。为确保任务完成,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继续将其列入为民办实事工程,并与各市州政府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强化责任落实。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奋力推进。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会同我厅及时下拨了中央和省补助资金;省国土资源厅督促各地优先安排用地。我厅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多次对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克服困难,尽力配套,加快推进。衡阳、邵阳、株洲、娄底、湘西等5市州及33个县市区积极开展廉租住房共有产权试点;长沙、株洲、湘潭3市大力推行保障性安居工程示范创建,探索政策扶持、资金支持、制度建设等方面的经验;怀化、永州等地严格监管,狠抓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
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去年共争取中央补助资金50.32亿元,各类保障性住房竣工15.07万套,超国家下达任务2.45万套。其中:新增廉租住房11.33万套、经济适用住房2.51万套、公共租赁住房1.23万套。改造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10.55万户,改造农村危房4.44万户。
(三)“三年行动计划”胜利完成。20xx年是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三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督办;财政、环保、国土、发改等省直相关部门精诚合作、齐抓共促;各市州、县市狠抓落实,强力推进,全省上下形成了统一领导、职责明确、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推动了“三年行动计划”胜利完成。规划新建的119个项目全部建成,共投资165.9亿元,新增日处理能力393.7万吨,新增COD年削减能力28.8万吨,占全省减排任务的65%。全省新建污水处理项目个数、新铺管网长度、新增处理能力均排全国第一,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誉为“湖南模式”在全国推介。去年财政部奖补我省资金9.86亿元,列全国第一位。目前我省共建成集中污水处理厂133座,实现了全省县城以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城镇污水处理率达72%。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展开。通过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完善支持政策,加强技术指导,落实建设资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和规模均创历史最好水平。全省规划建设102个项目,已累计到位资金29.75亿元,共建成20个项目,有57个项目在建,25个项目正在进行前期工作。目前,全省县城以上共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28座,处理率达50.66%。
建筑节能工作成效显著。全省设区城市新建建筑设计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99%,施工阶段达95%以上。长沙市、怀化市、津市市、石门县、炎陵县新获批国家级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并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71亿元。株洲南车时代光伏建筑应用等3个项目列入国家级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
(四)“中国丹霞”申遗圆满成功。通过历时4年多的努力,由我省牵头,联合广东丹霞山、福建泰宁、江西龙虎山、浙江江郎山、贵州赤水共同申报的“中国丹霞”世界自然遗产取得圆满成功,在国内外产生强烈反响,得到了国家有关部委和六省政府及遗产地的高度评价。崀山通过申遗,从一个基础设施条件差、养在深闺人未识的农民公园, 发展成为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声名显赫的世界遗产地,它是我省继张家界之后又一世界遗产,不仅有效促进了景区环境保护和品质提升,而且将有力带动我省旅游业的发展。与此同时,我省风景名胜事业加快发展。去年,国务院批准万佛山、虎形山-花瑶、东江湖、苏仙岭-万华岩、南山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省政府批准蔡伦竹海为省级风景名胜区。至此,我省共拥有风景名胜区54处,其中国家级16处,全国排名第三,已成为名符其实的风景名胜资源大省。
(五)城乡规划和城市建设管理取得重大进展。完善规划制度体系,出台了《湖南省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高起点编制重大规划,《湖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xx-20xx)》获国务院批准实施,《湖南省环长株潭城市群城镇体系规划》和《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区域建设管治规划》通过省政府联席会议审查。积极开展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湘潭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已获国务院批准,岳阳市规划获省政府批准。加快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选定望城县在全省率先试点,推介其建立乡镇规划管理机构和加强乡镇规划管理工作的做法。积极引导企业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大力推荐“大汉模式”。会同旅游部门开展第二批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工作;注重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新获批6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村)。完成了国家和省57个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审查工作。
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和我省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机遇,各地均加大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长沙地铁、过江隧道、长株潭城际铁路相继开工,芙蓉大道、衡州大道等一些城际或城市主干线正在建设或建成,城镇给排水、燃气和园林绿化等工作都有了新的进展。全省共完成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660亿元,同比增长28.7%。创新城市管理理念,推动城市管理向数字化、标准化、精细化转变。株洲数字化城管通过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验收,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经验在全国推广。常德、娄底、郴州等地积极创建人居环境范例奖和园林城市。常德市积极申报国家级节水型城市。长沙市、株洲市、常德市荣获“全国畅通工程模范管理城市”称号。长沙、常德通过了国家无障碍建设城市创建工作验收,有望成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省厅组织了城市供气事故应急演练和城市照明行业职工技能竞赛。
(六)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是着力推进长株潭三市房地产市场一体化。与省国土资源厅一起报请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长株潭房地产市场一体化的意见》,打破地区和政策壁垒,三市在市场准入、市场监管、登记体系、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实现了基本统一。二是强化市场监管。加强房地产市场形势分析、监测。根据我省实际,协调金融、税收等部门,针对不同阶段不同情况,适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了市场大起大落。开展房地产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省检查房地产企业3200余家,发出整改意见书218份,收取各类违约金和罚款1.1亿元。特别是对“凯富漫城”事件中违规操作的长沙凯富房地产开发公司依法依规处理,维护了市场秩序。全省物业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城市房屋拆迁大局稳定。三是促进房地产业发展方式转变。鼓励发展低碳环保型住宅,探索开发旅游休闲地产,倡导供应成品房,住宅产业化稳步推进。全年共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469.3亿元,同比增长35.5%,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14.96%;完成税收269.42亿元,占全省地方财政收入的25.27%。商品住房销售面积4473万平方米,销售额1406.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7.3%和49.4%。商品住房价格稳中有升,商品住宅均价3012元/平方米,其中长沙市内五区5230元/平方米,同比分别上涨10.7%和9.6%。房地产市场呈现供销两旺的良好态势。
住房公积金事业进一步发展。全年共归集住房公积金160.74亿元,同比增长25.21%;新增缴存职工30.27万人,全省缴存帐户人数达到362.77万人,覆盖率为86%。全面推行内部授权管理,全方位加强资金监控,资产质量稳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个贷逾期率进一步下降。充分发挥公积金在促进住房消费方面的积极作用,全年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31.72亿元,购建房提取51.59亿元,加上个人首付款54.99亿元,三项合计住房公积金形成住房消费238.3亿元,占全省住房消费的18.3%;全省各地累计提取廉租住房建设补助资金12.8亿元;长沙市启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试点。
(七)勘察设计业和建筑业加速发展。积极发挥勘察设计在“两型社会”建设中的基础作用,大力倡导和推进节能、低碳、绿色、环保的设计理念,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节能环保政策及设计标准,推进建立健全内部质保体系,强化勘察设计招投标监管,加强勘察设计队伍建设,初步构建了施工图设计文件全过程闭合监管链,勘察设计质量进一步提升,经济效益稳定发展。全年勘察设计收入超过150亿元,占全省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的5.4%。
建筑业支柱产业地位进一步巩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建筑业发展,出台了《 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135亿元,增加值首次突破“千亿”大关,达1038亿元,成为我省又一个增加值过千亿元产业。全行业上缴税金143亿元,吸纳农村劳动力270万人,实现劳务收入240亿元,分别占全省劳务总量和总收入的18%和20%。与此同时,建筑业在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市场开拓、质量安全等方面都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安全生产,全面推行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和差别化管理,加强监管和行政处罚,事故起数和人数同比分别下降51.3%和55.8%,百亿元产值死亡率低于1人,其中郴州、张家界、湘西州、娄底、怀化为零死亡事故。省厅在省安委组织的省直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中排名第一。7项工程获鲁班奖、102项工程获芙蓉奖、181项工程获省优质工程奖,年度鲁班奖获奖数量为历年之最。大力推动农民工培训,新建农民工学校790余所,培训6.4万人,完成职业技能培训鉴定5万人,为建筑业持续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持。全面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先后出台了“两个规定三个办法”,有效遏制围标串标等行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管理,颁布实施了《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加强劳保基金监管,全年劳保基金收入15.1亿元,创历史新高。
(八)廉政建设、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城乡规划、工程建设、住房公积金、招标投标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建立健全惩防体系,规范权力运行和从政行为。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继续贯彻实施行政程序规定,全面开展规范行政裁量权、行政审批清理、规范性文件清理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等工作;切实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程序办事;依法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机关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积极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创建了一批省级文明单位、省文明窗口单位和省级青年文明号;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公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机关和行业形象进一步好转。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芳柏同志将作详细总结,我就不再展开讲了。
去年以来,全系统在信息化建设、城建档案管理、老干、信访、应急、综合治理、建议提案承办、计划生育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付出了艰辛劳动,为全省建设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同志们,“”时期是我省发展历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也是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应对重大挑战、经受重大考验、取得重大成就的五年。回顾五年来的发展,成绩鼓舞人心,经验弥足珍贵。
过去五年,是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思想观念和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五年。20xx年省委省政府作出了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大部署,去年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四化两型”发展战略,把推进新型城镇化提到了战略性和全局性高度,各地城镇发展步伐加快,投入猛增,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都有了新的转变,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和宜业宜居,更加注重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更加注重提升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更加注重城市文化内涵和文脉传承。城镇化水平快速提升,城镇功能日趋完善。20xx年全省城镇化率达到44.4%,较20xx年提高7.4个百分点,年均增长1.48个百分点,高于“十五”平均增速。目前,全省共有人口1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1个,50-100万人口的大城市由20xx年的6个增至8个,20-50万人口的中等城市由6个增至9个。
过去五年,是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服务中心和大局,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五年。重点建设突飞猛进,五年累计完成投资5002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15.3%,对全省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10%;建筑业、房地产业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为财政增收、就业增加等作出了重要贡献,建筑业支柱产业地位更加凸显;住房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实现了人均10平方米以下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居民居住条件有所改善;节能减排卓有成效,县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比20xx年提高37.57个和25.94个百分点。另外,全系统在抗冰救灾、抗震救灾、理县灾后重建等方面都做出了突出贡献。
过去五年,是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体制不断调整、职能不断充实,凝聚力和战斗力显著提高的五年。贯彻科学发展理念,承担组织实施全省推动新型城镇化的重任,建设系统职能不断充实完善,工作地位得到提高。住房保障上升为主要使命,节能减排承担了重要任务,市场监管责任大大强化,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由城市向农村延伸,在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全省建设系统不辱使命,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合作,办成了几件大事和难事,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肯定和社会的认同。
过去五年,是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机关作风有较大改观,依法行政能力有明显增强的五年。进一步完善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增强了依法行政能力。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把“清廉”二字写入治厅方针,注重班子建设,注重干部培养选拔,注重教育和防范,给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人提供舞台,干部精神面貌进一步振奋,机关作风进一步好转。
同志们,过去五年取得的成绩,是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亦是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者和衷共济、奋力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向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向关心支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前进道路上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建设行业是历史悠久的传统产业,科技含量不高,人才缺乏,创新能力不强,在加快发展中实现方式转变压力很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思想认识、具体实施中还有不少问题;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任务仍然艰巨,城市管理,以及村镇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还需进一步加强,城镇化率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工程设计质量尤其是住房品质需进一步提升,施工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建设系统法律法规的执行力不够,政策研究工作还需强化,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还需提高;建设系统上下纵横关系有待进一步加强和理顺。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xx年工作安排
未来五年和今后一段时期,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并寄予厚望。我们一定要紧紧抓住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四化两型”建设的有利时期,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奋发有为地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时期,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科学发展旗帜,紧紧围绕“四化两型”、“富民强省”新的战略目标,以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为主线,以改善民生为重点,锐意进取,奋力开拓,力争全省城镇化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居民对住房保障的要求得到基本满足,建设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行业发展方式有大的转变。
20xx年是“”开局之年,是落实“四化两型”战略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今年的主要工作目标是:城镇化率力争提高1.5个百分点,达到46%;开工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41.62万套(户);重点工程建设完成投资1500亿元;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1600亿元;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完成投资750亿元;建筑业总产值和增加值分别达到3500亿元和1150亿元,力争进入全国十强。为实现上述目标,要着力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一)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省委省政府决定实施“四化两型”战略,为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提供了强大的动力支持,但也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努力促进城乡统筹发展。首先,要加快环长株潭城市群建设,增强依托的承载力和辐射力。继续做大做强长株潭三市,使之成为全省推进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引擎;其它11个市州所在地城市特别是省际边界城市,要进一步强化区域中心地位,不断扩大城市规模,完善城市功能,使之成为带动区域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平台和要素集聚中心。其次,要重点支持县城和县级市扩容提质。县城处在城尾乡头,是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节点,发展的空间和潜力十分巨大。各地要对县城发展现状和总体规划进行评估,尽快修订完善县域城镇规划,并实现县城控规全覆盖;要加大政府投入,做大做实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平台,引导民营资本进入县城进行成片开发,不断提升县城综合承载力,推进县城扩容提质。力争经过5年努力,在全省建成40个左右人口在20万以上的中等城市。第三,大力加强村镇建设。目前,我省村镇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引导,农房布局分散、零乱,农村垃圾乱堆、污水乱流问题比较突出,既造成土地等自然资源的极大浪费,也影响了人居环境。对此,我们要加快村镇规划编制,力争到今年底实现镇、乡规划全覆盖,村庄规划达到50%以上。同时整合各方资源,加大对中心镇扶持力度,计划扶持发展200个左右的中心镇,使之发展成为高品质、特色型的生态宜居城镇。继续组织好第三轮示范镇(村)和重点镇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二)强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着力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
解决好城乡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实现“住有所居”,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中央和省里越来越重视这项工作,不断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推进的规模和力度,在去年大幅增加的基础上,今年任务又增加了近一倍。全国从去年的520万套提高到1000万套,我省从去年26.27万套(户)提高到41.62万套(户),其中各类保障性住房15.51万套(户),各类棚户区改造26.11万套(户)。各地务必早谋划、早安排、早行动,强化工作责任,完善推进机制,确保任务完成。一要进一步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推进力度。严格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项优惠政策,尤其是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土地出让收入、公积金增值净收益等几条渠道的筹资一定要到位。保障性住房筹融资平台建设,今年要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快推进廉租住房共有产权工作,尤其是县城要全面推开。拓宽住房公积金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试点范围,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建立目标考核奖励问责机制,对进度慢的市州和县市区,省将启动行政问责。二要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突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订廉租房内外装修标准,确保人民群众住上放心房。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确保住房保障资源公平公正配置。做好后续管理工作,建立保障性住房管理长效机制。三要着手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将成为保障性住房的主要保障形式。各地要在继续做好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同时,重点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四要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和改造任务,切实改善农村困难居民住房条件。
(三)着力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推动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房地产市场的健康运行,对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今年国家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部分城市将开展房产税征收试点,还有可能出台针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措施,房地产市场走势将更加复杂。我们一定要冷静处置,积极应对。一要因地制宜贯彻落实国家调控政策,努力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房地产市场既是政策市,又是区域市,既受宏观政策环境和周边市场影响,又因区域气候,往往会走出单边行情。因此,做好及时准确的分析研判,并据此灵活应对至为重要。二要着力增加有效供给。继续严格执行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70%的规定,促进商品房供应与住房保障协调发展。加快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支持棚户区改造和经适房暗补改明补,增加市场需求;支持自住性、改善性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加强宣传,引导居民形成科学合理的住房消费理念,以及由租到购、由小房到大房、由低档房到高档房的梯次推进消费模式。三要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继续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严格预售许可和预售资金监管工作。严肃查处非法集资、违规预售、质量低劣、面积缩水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行房地产企业及执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制度,严格房地产企业资质管理,提高准入门槛,加大对实力不济、信用不佳企业的淘汰力度。四要着力转变房地产业发展方式,倡导成品房消费,积极推进住宅产业化。五要加强城市房屋拆迁和物业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继续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进一步扩大公积金归集覆盖面,会同有关部门,争取将单位和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写进劳动用工合同,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继续稳定住房公积金个贷政策,发挥好住房公积金对保障性、改善性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加快管理信息化建设,完善内控机制和监管机制,确保资金安全。
(四)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营造宜居宜业环境。
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效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今年重点要在加强运营监管、配套管网建设、提高设施运营效率上下功夫,避免建成晒太阳工程或者出现大马拉小车现象。今年将开展“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益年”活动,推出补贴运营政策措施,通过激励和监管,不断提升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同时,切实做好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和再生水利用工作。
加快推进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今年是我省规划三年建成102个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最后一年。目前仅完工20个项目,还有80%的项目要在今年底前竣工,任务十分艰巨和繁重。国务院即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各地要抓住这个机遇,加快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一是抓好规划选址工作。垃圾处理场的选址,既事关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也事关垃圾场的处理效果,因此,必须把它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好,不能为未来的运行和发展留下隐患。二是抓好项目监管。各地要严格按照目标管理责任书确定的时间节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督促滞后项目加快进度;省厅将继续配合相关省直部门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同时会同有关部门抓好项目贷款及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各地一定要坚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费开征工作,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集面,为垃圾场的正常运转提供资金支持。三是加强运营监管,保证满负荷生产,实现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6%的目标。鼓励提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餐厨垃圾处理。
全面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建设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供水、供气、道路等重点城建项目。抓好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及交通枢纽、快速干道、公共停车场建设,大力推进城市无障碍建设。加快供水水厂和配套管网的建设和改造,提升供水水质监测能力和处理工艺,抓好备用水源、二次供水及枯水期供水水质保障等工作,进一步提高供水质量。加强城市供气、地铁、桥涵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安全监管,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建立城市大型桥梁及高架桥设施数据库,确保城市重大基础设施运营安全。重视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建立完善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加强城建档案和地下管线档案管理,提高管线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抓住信息化建设机遇,继续在所有设区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推广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加快城市管理立法步伐,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城管队伍建设, 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加强园林绿化管理,以创建中国人居环境奖、园林城市(县城)、园林小区为抓手,切实加强城市绿地建设。提高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周边村镇延伸,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实施农村硬化、亮化、净化、美化工程,提升城乡环境质量。
扎实推进建筑节能和科技创新。一是继续依法加大新建建筑节能监管力度,力争今年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有所提高。二是建立健全建筑节能管理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抓好可再生能源城市和县城示范工作,大力推广绿色建筑。三是加强建筑能耗监管,重点加快国家机关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平台建设,组织开展全省各市州建筑能耗统计。四是建立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产学研结合技术创新平台,加快新技术研发和推广,进一步提升技术支撑与配套能力。
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和管理。加快风景名胜区体系规划编制步伐,为景区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加强《湖南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及武陵源、南岳衡山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的修正工作。加强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景点建设和生态修复等工作,争取有更多项目进入国家支持的笼子,进一步提升风景名胜区的质量和水平。
(五)深化建筑企业改革,做强做大建筑业。
继续做强做大建筑业。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精神,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改善行业发展环境。加大对省内重点企业的扶持力度,建立省内国有投资和重点工程优选承包商名录,在承接项目上给予支持。二是积极推动建筑企业转型升级。继续以优势企业为依托,以资产为纽带,引导建筑企业联合重组,走产学研结合的路子,培育壮大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龙头骨干企业,推动1-2家企业尽快上市,以带动我省建筑业整体实力上台阶。引导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尖端化的发展路子,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三是继续加大开拓外部市场力度。对出省、出境承揽工程的施工企业和勘察设计企业采取积极扶持政策。加强与商务部门配合,争取赋予更多企业对外工程承包经营权。四是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加快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监督工作规范化和监管信息化建设,不断夯实质量安全基础;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季度督查和重大项目监管制度,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挂牌督办制度,加强工程监理工作,消除薄弱环节。继续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着力整治监管“盲区”和“特区”,严厉打击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开工、不接受安全监督、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等违规项目。继续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严格市场准入,落实工程建设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举报制度,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继续严厉打击虚假招标、围标串标、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做好政府投资工程造价控制服务工作。强化劳保基金统筹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加快发展勘察设计行业。充分发挥行业优势,进一步践行节能、低碳、绿色、环保的勘察设计理念,切实提高勘察设计质量水平,更好地服务“两型社会”建设。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规范注册执业管理,加快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建立开放、统一、公平、有序的勘察设计市场体系。优化整合全省勘察设计企业,鼓励企业进行体制、机制创新,提高竞争能力,增强发展后劲。进一步推动大型设计企业向施工和项目管理延伸,向工程公司或工程承包公司转变。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建设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对于转变建设经济发展方式、实现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去年,中央印发了《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和实践好两个《纲要》提出的新思想、新方法、新路径、新举措,加快人才队伍建设。一是科学制定“”建设人才规划。目前我厅已在全系统开展人才队伍现状调查和“”人才需求预测工作。各地要抓紧编制本地区本系统人才发展规划,形成全省建设人才发展规划体系。二是加强领导干部培训。围绕住房城乡建设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业理论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专题研究,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创新能力、科学决策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争取用5年左右时间把县以上建设系统行政领导干部培训一遍。三是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养。根据本系统实际,重点抓好质量安全监督、污水垃圾处理、建筑节能等方面的人才培训,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四是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建立内外联动的人才培养机制,引导大中型企业,通过岗位培训、学校培养、个人提高相结合的方式,培养企业急需的技术技能型和复合技能型人才。五是加强实用人才教育。加强生产一线操作人员的技能培训,抓好建筑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加快实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资格等级制度。
(七)切实抓好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建设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芳柏同志将代表厅党组作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工作报告,我这里先强调几点:
第一、坚持不懈地抓好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设领域是腐败的高发区、易发区,各方关注,我们要时刻绷紧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条弦,不能有丝毫松懈。要认真落实xx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九届纪委八次全会精神,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要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按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部署,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全面建立电子政务和网上申报办理平台,实施一站式、一卡制收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制度漏洞,从源头上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构建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二要着力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廉政准则,持之以恒的进行自律教育;深入开展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治理,认真解决公务用车、公款接待、“小金库”、协会学会监管等问题。特别是要维护群众权利,督促解决征地拆迁、住房保障、城市管理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让群众不断感受到反腐倡廉建设的实效。三要严格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把手”要切实承担起本单位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首要责任,把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做到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第二、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改进党风政风。一要开展好教育,使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入脑入心,化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二要建立健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决策机制。在出台重大政策和实施重要工程项目建设前,要进行事前评估,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把握好决策的时机、力度和节奏。三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六个治理,即以治假树公信,治浮求实效,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正风气和治奢促清廉为重点,不断改进党风政风,使我们的工作获得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四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本领。当前建设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很多,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加强调查研究,加强宏观经济形势的分析预测,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今年是建党90周年,我们要继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此同时,扎实做好行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全面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同志们,做好20xx年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坚韧不拔的信念、只争朝夕的精神、攻坚克难的锐气和勤政务实的作风,在全面实施“四化两型”战略征程中,奋力开创建设事业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谢谢大家!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省政府批准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八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总结去年工作,表彰先进,安排部署今年工作。上午,省政府召开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座谈会,李亚副省长作了重要讲话,对今年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按照会议安排,下面,我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一、20xx年工作回顾
刚刚过去的20xx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立足实际,主动作为,坚持改革创新、重点推进和转型发展,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抢抓机遇,重点突破,保障房建设任务圆满完成。全省新开工保障性住房65.16万套,其中棚户区改造48.46万套,开工总量和棚户区改造任务量均居全国首位。省政府先后召开专题会和推进会,谢伏瞻省长亲自动员部署,各市、县政府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克服各种困难,强力推进,省直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落实责任,国开行河南省分行融资452亿元全力支持,保证了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各地在棚户区改造中积极探索新举措,郑州市强力推进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棚改安置房年开工近20万套,周口市积极推行货币补偿方式实施棚户区改造,三门峡市探索保障房后期管理与创新社会管理紧密结合的运营管理模式,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政策引导,创新驱动,房地产和建筑业平稳发展。坚持把两大产业作为扩大投资消费、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较好地发挥了房地产和建筑业对全省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全省房地产业预计完成投资4400亿元,同比增长15%左右;建筑业预计完成总产值8000亿元,同比增长15%。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积极探索建立房地产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对房地产形势的监测研判,有针对性地及时出台了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措施,房地产业保持了较好的运行态势。销售和价格下行幅度均低于全国,库存量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郑州市取消限购政策,积极应对市场变化;漯河市积极探索去库存化措施,推出10类房屋登记“立等可取”便民举措,赢得社会好评。建筑业发展活力不断增强。研究制订相关支持措施,鼓励骨干企业跨行业、跨地区兼并、重组,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年产值超百亿的企业达到6家。大力开拓外埠市场,建筑豫军遍布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并在非洲、东南亚、中亚等境外市场占得一席之地,河南国合集团连续20xx年跻身全球最大250家国际承包商之列,排在147位。全年建筑劳务输出135万人,实现劳务收入260亿元。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坚决打击挂靠出借资质行为,工程质量稳中有升,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积极探索建筑产业现代化路子,中建七局、天丰钢构等企业筹建产业化生产基地,开展示范工程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加快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发布省级地方标准17项。全省新增节能建筑4000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404万平方米,获得绿色建筑标识项目72个,在全国率先对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保障房项目进行财政补贴。全省新型墙材产量达到510亿标砖,应用比例保持98%以上,26个县和133个乡镇分别完成“禁黏”、“禁实”。住房公积金管理进一步规范。我省在全国率先建立省级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短号平台,郑州、安阳、焦作、商丘、济源等12个省辖市开通语音热线并完成省级平台连接;全省当年归集住房公积金367亿元,同比增长17%,用于支持住房消费395亿元,住房公积金覆盖率达到75%。
(三)项目带动,管理创新,城乡建设管理实现新提升。认真落实国务院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提请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预计全省完成投资2200亿元,同比增长20%以上。顺利完成省重点民生工程建设任务,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82个,新增城市垃圾处理能力3050吨;新建南水北调受水城市配套水厂7座;新建、改建燃气管网1710公里,热力管网980公里,新增供热面积1950万平方米;启动河道综合整治和生态园林项目293个。郑州市建成我省第一条基础设施综合管廊,信阳市重点推动垃圾处理、城市防洪排涝、城市供水、综合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许昌、郑州、平顶山等7个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成投运。省辖市基本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洛阳市数字城管系统荣获“20xx年中国地理信息产业优秀工程”金奖。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指导。编印下发《河南省村庄整治技术指南(图解)》,会同有关部门对全省120个县(市、区)进行人居环境量化考核,栾川、新县、新密、汝阳等市县人居环境有较大提升。丹江口库区及上游79个乡镇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按计划建成,争取中央补助资金9487万元,安排39个重点流域重点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255千米。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8.5万户,超额完成12万户的目标任务。一批镇、村列入全国和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录,首批14个中国传统村落每村获中央补助资金300万元。
(四)注重衔接,统筹实施,城乡规划体系进一步完善。积极推进“多规合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总体规划和26项专项规划编制完成,许昌、漯河、三门峡、信阳、周口5个省辖市,鹿邑、兰考、滑县、长垣等9个省直管县(市)完成总体规划修编,巩义、禹州、西华3个县(市)城乡总体规划暨“三规合一”试点规划编制工作进展顺利,176个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基本完成。扩大规划覆盖,开展县域镇规划和村庄规划试点,商城县县域村镇体系规划被确定为5个国家试点之一。启动27个试点县(市)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完成一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审查。完成部分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和修编。加强执法检查,配合省人大开展《城乡规划法》和《河南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执法检查,会同省文物局开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检查,组织开展省辖市中心城区违规调整容积率专项调查,依法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
(五)转变职能,激发活力,改革开放和自身建设取得新进展。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取消建筑设计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在全国率先取消外省建筑企业入省备案手续,放开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必须招标的限制,下放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及以下资质审批权限。出台廉租房公租房并轨运行管理意见,将符合条件的城镇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深化投融资方式改革,全省大部分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实现BT模式建设,40多座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采取BOT、TOT模式建设和运营,多数燃气公司采取控股或参股形式吸引社会资金,信阳市积极吸收外来资本和民间资本,社会融资额占总投资的23%。加强招商项目落地督查,各地多策并举,努力促进签约项目落地,鹤壁市签约项目开工率达100%,起到了较好的示范作用。同时,我们以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为官不为、“冷、硬、横、推” 问题整治为抓手,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星级执法监察队伍创建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25个房产交易大厅被评为群众满意优秀基层站所。郑州市建委、许昌市城管局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查,商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鹤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单位。
同志们,上述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奋力拼搏、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20xx年面临的形势
20xx年是全面完成“”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科学研判和准确把握宏观经济形势,对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意义重大。
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深刻阐述了经济发展新常态及其主要特征和趋势性变化。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上,郭庚茂书记要求,新常态下,要深刻认识河南省情和阶段性特征,坚持调中求进、变中取胜、转中促好、改中激活,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当前,经济下行的压力依然严峻复杂,保持经济在新常态下实现稳定增长是全年经济工作的核心任务。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对稳增长具有重要促进作用,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和张高丽副多次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强调,城镇建设水平不仅关系居民生活质量,也是城市生命力所在,一定要本着对历史、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提高城市建设水平。指出,做好城市规划建设工作,对于推动新型城镇化、有效治理“城市病”、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群众生活水平至关重要。张高丽副在全国城市规划建设工作座谈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对科学规划设计、提升建筑水平、完善基础设施、提高工程质量、突出文化特色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按照习的批示要求,今年党中央、国务院将召开第四次全国城市工作会议,这是时隔36年后中央再次召开城市工作会议,将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充分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刚刚结束的省委九届八次全会通过的《河南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战略纲要》,明确了打造“四个河南”、推进“两项建设”的战略布局,提出了聚焦实施三大战略规划、着力推动“一个载体、四个体系、六大基础”的战略重点,明确要求依托快速铁路网,构建以郑州为中心的“米”字形发展轴,优化城镇空间布局,提升省域核心城市、市域中心城市、县域中心城市、乡镇区域中心小城市(中心镇)四级节点,构建放射状、葡萄串、集群型、网络化城镇空间布局,勾画出具有我省特色的城镇体系结构。落实好战略纲要是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同时也为全系统干部职工展示才华、彰显实力、提升能力提供了宽广的舞台。二是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机遇前所未有。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关于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指导意见》、《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更加明确。我省城镇化水平还比较低,户籍城镇化水平更低,按照我省新型城镇化规划,到20xx年,全省每年要实现200万人城镇化,住房需求、市政公用服务需求巨大,全省还有210多万户棚户区和城中村亟需改造,多数城市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承载力明显不足;农村不少基础设施还是空白,等等。这些对我们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抓好了,就能放大我们大有作为的空间。三是改革开放全面深化,改革红利进一步释放。随着住房制度、城乡规划管理、城建投融资、城镇建设管理和建筑业等改革全面深入推进,体制机制障碍将进一步破除,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活力将进一步激发。尤其是省政府刚刚出台了《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我省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投资运营,将进一步拓宽城建投融资渠道,破解要素制约瓶颈,为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不竭动力。
在看到机遇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随着经济由高速增长进入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也面临诸多矛盾和问题,亟待破解和突破:第一,城乡规划水平不高,城市建设缺乏特色和风貌,村镇规划相对薄弱,城乡规划对城乡建设发展的指导与调控作用没有得到很好发挥;第二,城镇综合承载能力较弱,城镇基础设施总量不足、标准较低,“城市病”日益突出;第三,城市管理与精细化、规范化、制度化要求还有很大距离,尤其是县级城市管理粗放、效能低下,不同程度地存在“脏、乱、差”现象,严重滞后于城市建设发展;第四,对农村的规划建设关注不够,普遍存在重城市轻农村的倾向,对农村住房建设、公共服务、人居环境等问题研究不够;第五,建筑业整体发展水平还有待提高,发展方式仍较粗放,人才总量不足、科技创新和核心竞争力不强,转型升级压力很大;建筑市场秩序还不够规范,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质量安全工作基础还不牢固,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第六,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全系统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接连不断出现违法违纪问题,尤其是规划领域腐败问题仍呈易发多发态势,必须警钟长鸣;第七,全系统干部职工的素质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方面,新常态和新变化对全系统各级领导班子提出了新要求,必须学会用改革办法、法治思维、市场手段和开放途径来提升工作水平,提升应对复杂形势的能力,另一方面,我们系统队伍庞大,人员结构复杂,政治思想觉悟和自我要求参差不齐,依法行政、履职尽责、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还不够强。这七个方面的问题不会一朝一夕就能解决,需要我们付出加倍的艰辛和努力。
三、20xx年主要目标和任务
今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xx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和省委九届八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要求,深化改革、突出重点、开拓创新,强化规划引领和调控作用,建立和完善住房体系,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努力以新作为应对新常态,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健康发展,为“四个河南”建设作出新贡献。
主要目标是: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49万套,其中各类棚户区改造42万套,基本建成30万套;房地产开发投资4600亿元以上,增长10%左右;农村危房改造12万户以上;建筑业总产值9000亿元左右,增长12%以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400亿元,增长10%左右。
围绕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统筹推进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城乡规划引领作用,服务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城乡规划是调控空间资源、引领城乡发展的基本手段。要加强城乡规划研究,优化空间布局,提升规划水平,发挥规划对城乡建设发展的调控、引领和约束作用。着力优化城镇体系。按照聚焦发展提升“四级节点”城镇空间格局的要求,启动“米”字形快速铁路通道沿线城镇空间发展布局规划的编制,打造“米”字形城镇密集带。研究推进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完成总体规划编制,促进中心城区与组团的融合发展。把县城、县级市作为吸纳农业人口转移的主阵地,以县城和县级市市区为重点,多规合一,完成新一轮城乡总体规划修编。加快推进全省109个中心镇规划示范引导点建设,带动其他乡镇规划水平提升。借鉴外省经验做法,选择产业基础好的100个重点镇开展建设示范试点,并从中优选10个左右有一定人口规模、距县城有一定距离、具备较大发展潜力的中心镇,加大支持力度,促其尽快发展成为10万人以上的小城市。科学推进载体规划建设。按照“复合发展、生态宜居、绿色低碳、集约节约、城乡一体、示范引领”的原则和理念,研究制订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规划建设导则,高水平完成16个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总体规划、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城市功能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村镇规划。提升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水平,合理规划布局专业园区,培育产业集聚区后续力量。加快推进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规划建设,进一步提升“两区”支撑能力和服务功能。推进村庄规划编制。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民情村情,加强分类指导,选择有资源禀赋、产业基础、人口规模和建设活动频繁、需要加强保护的村庄,优先规划建设。按照“五规合一”要求,年底前基本完成县(市)域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抓好112个中心村规划示范引导点建设。今年要以兰考县为试点,探索村庄连片规划,促进新农村集约节约建设。大力推进城市设计。城市设计是对城市空间形态的具体组织和综合设计,有利于引导土地的合理利用,保障城市品质和生活环境,促进城市空间有序发展。要研究制订城市设计导则,加强城市设计对建筑设计、城市风貌的约束和指导,从城市的总体空间布局,到局部地段建筑的群体设计和重要建筑的单体设计,包括城市色彩、景观轴线、天际线、节点地标、建筑密度等,都要有法定的、高水平的、管用的城市设计,以此打造疏密有致、开合有度、生态宜居的空间格局和城市风貌。今年,各省辖市、各县(市)新规划区和旧城更新区即将启动建设的区域,都必须先进行城市设计,经过相应程序后,方可开工建设。要建立健全和完善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决策评估机制,把好公众参与、专家评价和政府决策关,遏制建筑设计中的乱象。旧城更新和城中村改造要严格按照既有规划功能和布局建设,严禁随意变更建设用地性质和功能。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和优秀近现代建筑,是不可再生的宝贵历史文化资源,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保护好这些珍贵资源,对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保持城镇风貌,留住历史记忆、体现地域特色、传承历史文脉意义重大。各市县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年底前要全部完成各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规划编制报批,完成历史建筑、优秀近现代建筑普查,并公布保护建筑名录。在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中,要严格保护古城传统格局、历史风貌、空间特色和保护性建筑,禁止大拆大建、拆古建新。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健全城乡规划实施监督管控机制,完善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力度,严肃查处随意更改规划、调整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逐步形成不敢违反规划、不能违反规划和自觉遵守规划的局面。推进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加强对风景名胜区规划管控,切实做好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支持风景名胜区内的镇和乡村开展旅游镇、村规划建设。
(二)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城镇基础设施是城镇的生命线,是城镇赖以存在、运行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保障城镇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要继续实施城市基础设施扩能增效工程,创新建设理念,加强项目谋划和推进,积极构建适应大中小城市和中心镇协调发展要求的基础设施支撑体系。突出建设重点。细化分解任务,狠抓项目落实,重点推进城市道路交通、供水节水、污水垃圾处理、地下管线、城市供热、生态园林、市容环卫等设施建设。今年全省设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都要达到90%、污泥无害化集中处理处置率达到80%、燃气普及率达到94%,全面完成“”规划目标。在项目推进中,要以南水北调受水区配套水厂和管网建设为重点,建设城市供水项目120个;建设城市排水防涝项目170个;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建设污水处理项目200个;抓好以支路、小街巷为重点的城市道路建设改造工程,新建、改造城市道路建设项目500个。郑州市要完成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建设,加快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建设,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实现90%站点开工建设;加快郑州、洛阳餐厨垃圾处理试点项目和鹤壁等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上午,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向省政府递交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省政府已将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管理范围,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对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抓紧开展招投标、施工图设计审查等工作,尽快开工建设。对在建项目,强化督促指导,统筹组织协调,加强要素保障,建立项目台账和信息报送系统,倒排工期,落实责任,确保在规定工期内完成。全面编制完成市政公用专项规划。各级规划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开展地下各类管线设施普查,摸清城市基础设施基本状况。在此基础上,按照“科学规划、适度超前、配套建设”原则,年底前完成综合交通、公共交通、供水、排水防涝、燃气、供热、园林绿化、照明、市容环卫等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编制和修编,提出远近结合的项目建设单子。多途径开展项目融资。今年国家将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防洪建设试点,支持省级政府发行债券筹集资金,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前不久,省政府分别与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达成协议,设立3支新型城镇化发展母基金,每支规模1000亿元,重点支持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功能类项目建设。各级规划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抓住机遇,尽快给省厅提供一批符合融资要求的基础设施项目,争取纳入相关计划,获得资金支持。创新建设理念。贯彻建设海绵型城市新理念,大力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配套建设雨水滞渗、收集利用等削峰调蓄设施,突出解决城市积水内涝问题。要把单位庭院和居民小区的雨污分流、雨水收集利用、可渗透面积等,作为城市规划许可和项目建设管理的重要内容。今年全省要完成城乡绿道、集雨型或下沉式生态绿化、河流生态景观廊道等重点项目120个。每个省辖市都要建设或改造完成1个绿道建设试点项目、1个生态型节约型园林绿化示范项目、1条河流生态景观廊道和1个防灾避险公园。省直管县(市)和其他城市也要开展城市河流生态景观建设。要高度重视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省辖市全面启动地下管廊建设试点,结合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旧城区改造、道路新(改、扩)建,在重要地段和管线密集区建设综合管廊,郑州市要进一步探索投融资、建设维护、定价收费、运营管理等模式,提高综合管廊建设管理水平,在全省示范带头。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抓住国家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防洪防涝建设试点的机遇,积极争取更多资金支持和项目落地。强化目标考核。省厅将建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考核评价体系,明确阶段性目标,对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组织保障、工作统筹协调和推进机制建立情况、专项规划编制情况等进行考核。对完不成阶段性目标的市、县将进行通报批评,年底取消评先资格,并提请省政府问责。对完成好的城市、单位、个人进行表彰,在专项资金分配等方面重点倾斜。开展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评价体系研究,促进城市科学发展,协调发展。
(三)统筹推进住房体系建设,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住房是安居之所、民生之要,是实施“一基本两牵动三保障”、提升新型城镇化质量的重要内容。继续推进以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今年棚户区改造任务量虽然比去年略有减少,但在建工程量达180多万套,还要确保建成30万套,任务非常艰巨,各地切不可掉以轻心。第一,要确保按期完成开工目标。列入新开工计划的建设项目,要争取部门联动配合,抓紧办理完善前期手续,加快用地报批,交叉组织勘察设计和施工招标,建立工作台账,倒排工期,力争9月底前全面开工。第二,要坚持“两个并重”。棚户区改造坚持货币补偿与实物安置并重,公租房保障坚持租金补贴与实物保障并重,这是省委、省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各地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合理确定棚户区改造货币补偿标准,适当提高公租房租金补贴标准,引导居民选择货币化保障,把“实物分配”与“货币安置”有效结合起来。积极争取国家对棚户区改造的金融支持,拓宽融资渠道,破解资金难题,今年国家对棚户区贷款期限将进一步延长到20xx年,贷款利率降低到4.99%,各地要吃透精神,用足用好政策。第三,加快在建项目进度。切实做到资金筹措到位、工程施工管理到位、配套设施完善到位,杜绝保障房的马拉松工程,力争尽快建成、尽快投入使用。要高度重视保障房小区周围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确保水、电、气、路、网、公交、购物、物业管理同步建成使用。第四,积极探索,推进租售并举。实行公租房租售并举,一方面可以有效回收资金,及早还付银行贷款;另一方面可以满足部分保障对象的产权需求,享有产权增值,促进社会公平。每个省辖市、直管县(市)都要积极开展试点,稳妥推进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售并举工作。要限定出售比例,搞好价格评估,实行先租后售。出售公租房的收入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规定统筹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房屋维修、运营管理、租赁补贴等支出。第五,要加强督查检查。省厅将继续采取对口督查、挂牌督导督办、约谈通报等行之有效的措施,省辖市也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工作的督导,继续坚持工作推进的高压态势。不仅要督查开竣工情况,也要督查分配入住和基础设施配套情况。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信息平台,探索通过收购商品房作为安置房或公租房,多渠道筹措保障房房源。依法推进棚户区房屋征收,深入细致做好拆迁群众的思想工作,坚决杜绝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确保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顺利推进。第六,要推进绿色保障性住房建设。各市县今年新开工的保障性棚改项目要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绿色建筑奖补资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财政补贴资金优先支持绿色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达到二星级标准的优先奖励,一星级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达到10万平方米以上规模的,给予定额补助。努力保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按照“促投资、调供给、稳市场”的原则,各地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形势监测研究,准确把握新情况、新问题,分类施策,主动作为。要根据当地实际和城镇化进展情况,充分发挥房地产对投资和消费的双重拉动作用,加强房地产市场运行监管,统筹各级城镇住房建设,把握好住房供应节奏和时序。郑州市要充分发挥省会城市的区域优势,积极推进房地产业在郑汴新区、航空港区和周边城市组团加快发展,引导人口从中心城区向外有序疏散。今年郑州市要借鉴外地经验加大成品住房小区建设力度,原则上新建楼盘都要按成品住房进行设计建设,其他省辖市也要积极探索成品住房建设,提升住房品质,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大力发展二手房市场和住房租赁市场,规范租赁市场管理,促进存量房上市交易,盘活存量,推进住房供应主体多元化。加强房地产市场风险防控,积极支持房地产企业重组整合,努力化解房地产市场潜在风险。严厉打击房地产企业非法集资行为。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完善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贷款管理办法,扩大制度覆盖范围;合理确定贷款条件,适当提高贷款额度,降低贷款中间费用,增加贷款业务种类,积极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强化资金安全监管,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实施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促进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公开透明。开展住房公积金行业“服务创新年”活动,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宜居乡村。要继续抓好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改善村庄卫生状况。各地要克服重城市轻农村的思想,以新农村建设为载体,以宜居和美丽为导向,加强规划引导,加快村庄环境整治,提升农民住房质量,全面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改善农村村容村貌,当务之急是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去年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5年之内实现9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的目标,已经过去一年了,从今年开始我省要力争在3年内实现目标,任务十分艰巨。要研究制定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处理机制,在县域内按经济运输半径规划布局、建设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在村庄、镇街道设置生活垃圾集中站点或转运箱,鼓励和引导村民将垃圾集中堆放,推广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回收和就地减量。各县(市、区)环卫部门要统筹力量,科学调配运输设备,建立完善收集运输机制、奖励机制,确保垃圾能够收上来、运到位、处理掉。全面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试点示范。以家园美、田园美、生态美为目标,以村容整洁、田园秀美、设施完善、生活幸福、生产方便为主要内容,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按照以点为基、串点成线、连线成片的总体思路,保护传承乡土文化,把乡情美景与现代生活融为一体,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从今年开始,每个县(市、区)都要有试点,每年建成一批美丽宜居乡村示范。鼓励整县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有条件的地方打造美丽宜居示范带。加强农房建设管理和农村危房改造。今年省政府要研究出台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推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规范农村建设活动,遏制农村无序建房、低水平建房,促进农村集约节约建房,保障建房安全。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适当提高省补资金比例,减轻农民负担,各地要强化指导监督,管好用好资金,保证改造质量。要开展农村地区公路两侧“双违”治理行动。公路两侧违法占地违法建筑不仅侵占大量基本农田,触碰中央土地管理红线,而且极易造成交通事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给当地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专门下发文件,下一步拟建立多部门联动推进机制,各地要按照政府工作部署,尽职履职,有力有序推进农村地区公路两侧违法建筑治理。抓好特色乡村创建。组织开展第四批河南省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推荐和申报,继续开展省级传统村落调查认定和中国传统村落推荐申报工作,落实好中央财政支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五)推动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营造城市美好人居环境。城市管理是城市功能发挥的重要保障,也是创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基本前提。着力加强县(市)城市管理。我省100多个县城和县级城市管理水平普遍偏低,一些县城的管理水平还不如南方的一些乡镇,亟待提高。要研究制订城市管理提升标准,加强城市管理队伍培训。今年起,在全省实施“提升县(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县城容貌环境综合整治,以治脏、治乱、治违为突破口,集中整治车辆乱停乱放、乱搭乱建、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公共交通、建筑工地、住宅小区管理,开展广告牌匾、临街墙面、屋顶整治建设和背街小巷改造,净化美化城区环境。20xx年,要基本消除环境脏乱差,改变城区街道建筑物外观陈旧、缺乏色彩、观瞻效果差状况,依法拆除城区乱搭乱建、超期临建、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市政设施等违法建筑。利用三年时间,全面提升县(市)整体形象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创新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稳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从家庭、社区、园区、新区、城镇单元功能智慧化入手,以点带面,提升城市品质。我省已列入国家试点的9市(县、区)今年要结合重点项目积极推进,郑州市要结合“宽带中国”、郑州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建设,加快推进数字郑州三维地理信息及应用服务系统、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等建设;鹤壁市要突出“光网城市”和“无线城市”建设;洛阳新区要突出智慧旅游服务区、核心景区等打造智慧城区样板;其他试点城市要选好切入点,加快建设步伐。促进智慧城市创建与园林城市、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创建相结合。完善和拓展数字城管系统,将数字城管功能逐步向地下管线管理、市政公用事业监管、城市应急调度等方面拓展,推动数字城管向基础较好、规模较大的县级市、县城延伸,省直管县也要启动数字城管系统建设。各省辖市、特别是郑州、洛阳等大中城市要在老城区内实施人行道畅通工程,完善人行道设施,提升质量标准,确保人行道无障碍畅通安全。完善城管执法体制,健全网格化管理模式,提高管理和执法服务水平。确保市政设施运营安全。强化市政设施、公园游乐设施隐患排查和治理,确保地下管网特别是城市燃气、供水和道路桥梁安全运行。各地要规范城市燃气经营许可,持续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活动,加快安全隐患整改;制定桥梁加固改造计划,完成城镇重点桥梁安全检测和加固改造任务;加强城市供水水质检测,20xx年年底前各市县都要按照要求具备相应的供水水质检测能力;加强污水垃圾处理运营管理,全面提高设施运行效率。
(六)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深入推进城镇绿色发展。建筑业是我省重要支柱产业,对经济发展和吸纳就业作用重大。巩固提升建筑业支柱产业地位。研究制定扶持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适时召开全省建筑业改革发展大会,营造建筑业良好发展环境。重点扶持100家建筑骨干企业做大做强,20xx年力争新培育1-2家骨干企业取得特级总承包资质。鼓励龙头骨干建筑企业和大型房地产、设计企业打造产业联盟,支持中央和外省大型建筑企业与省内骨干企业组建联合体共同参与高端建筑市场竞争,提升我省建筑业整体竞争力。引导企业向市政、交通、水利、铁路、港口、航道等投资集中的专业领域拓展,支持平煤建工集团、郑州市政总公司等优势企业进军轨道交通领域。为企业“走出去”创造条件,定期到省外、境外重点市场召开建筑企业推介会,巩固京津冀、山西、内蒙等优势市场,开辟西南、西北和南美、中东、北非等新兴市场。加快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研究制订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政策措施,以住宅产业化为切入点,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为突破口,加强总体规划、技术标准体系、质量安全管理规范、造价取费政策等研究。积极培育中建七局、国基集团、河南二建、天丰钢构等试点企业加快发展,在郑州、新乡、焦作因地制宜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产业园区和示范工程建设,带动钢铁、水泥、玻璃、物流等关联产业发展,形成全省经济新的增长点。推进标准定额体系建设。加快编制完善建筑节能、新型墙材、绿色建筑、住房保障、智慧城市等各类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促进住房城乡建设步入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轨道。推进高强钢筋、高性能混凝土、减隔震技术、无障碍环境城市创建、施工现场标准员设置等新技术推广和试点。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研究探索我省“建筑能效提升”路径,落实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鼓励进行绿色建筑精细化、差异化设计;继续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高水平应用,完善公共建筑能耗监管体系建设,提升新建建筑节能质量和水平。加快发展应用新型墙材,大力培育新型墙材产业化示范基地和骨干生产企业,实现县级城市“禁黏”规划目标。大力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每个省辖市都要建成1至2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加强建筑质量安全监管。当前,我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形势仍比较严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定要树立底线思维,强化底线之责,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坚决打击建筑市场出借资质、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高频次的检查、处罚、通报、曝光机制,始终保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高压态势。突出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新郑机场二期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服务和黄河滩区移民安置工程建设指导等工作。积极推行远程视频监控等现代技术手段加强质量安全管控,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七)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大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把改革创新和依法行政融入各方面工作,进一步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深化改革创新。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省厅已经先后精简下放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都要对现有审批事项再瘦身、审批流程再优化、审批时间再缩短,把省厅下放的权力接住接好或接转放开,“不能让群众摸不着门”。要改革创新监管方式,更加注重标准制定和事中、事后监管,做到放管结合,把该管的管住管好,切实服务好基层、服务好群众、服务好企业。要加快重点领域改革步伐,特别是加快建立规范透明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深入研究省政府《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解放思想,做好制度设计和整体策划,在科学评估本地需求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一批基础设施示范项目。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强化依法行政意识。研究制定全系统依法行政规范,修订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提高行政复议质量。强化执法监督和监察,以星级执法队伍创建为抓手,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深入开展综合执法和专项执法检查为重点,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住房城乡建设市场正常秩序。强化全系统信访稳定工作。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随着社会转型和全面改革的深入推进,必须时刻警惕、密切关注我们系统某些领域中积累的社会风险,加强舆情分析,做好信息宣传工作,强化舆论引导,努力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创新社会管理,落实风险评估制度,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妥善处置信访和群体性事件,下大力气抓好全系统的综治和平安建设,有效防范化解和管控影响全系统稳定的问题。
(八)加强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切实保障全系统健康发展。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直接面对群众,面对市场,很多行业和群众利益关系密切。我们系统队伍庞大,尤其是市、县主管部门,手中有一定权力,掌握一定资源,各个方面都在盯着我们。因此,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任务十分繁重,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能只重视抓业务工作,忽视自身建设,要坚持“两手抓”,不断加大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力度。要深入持久推进作风建设。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深入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出的“四风”问题,要持续抓好整改。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苗头性问题,要拉新单子,建新台账,一并整改。要把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创造出来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转化为制度成果,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多为群众办实事,多帮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实现好和维护好群众利益。要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近年来,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腐败呈高发态势,尤其是刘洪涛、李烈阳涉嫌违法违纪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给我们的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带来恶劣影响。各级领导班子要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部署、推动落实,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对城乡规划、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要加强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同时,要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努力形成推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强大合力。要着力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学习。全系统各单位要结合工作特点和岗位性质,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群众观点,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和为人民服务的本领。采取多种形式,提升政治素养和行政能力,深化对行业相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思考,探索解决新问题、新矛盾的规律和方法,解决好“本领恐慌”“能力不足”“实招不多”问题。
今年,还要重点抓好两项工作:一是科学编制住房城乡建设“十三五”规划,二是贯彻落实中央全国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十三五”规划是指导今后5年全系统科学发展的蓝图,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贯彻《河南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战略纲要》,加强对城镇住房发展、建筑业发展、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事关行业发展的前瞻性、战略性、长远性问题的研究,深入论证,搞好衔接,提高社会各界的参与度,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今年适当时候,中央将召开全国城市工作会议,这是一次高规格的专门研究城市工作的会议,对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具有里程碑意义。我们要为迎接这次会议召开和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做好工作,以良好工作业绩向大会胜利召开献礼。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断开创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新局面,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四个河南”建设做出新贡献!
新年将至,借此机会向在座各位和住房城乡建设战线的全体职工及家属拜个早年,祝大家新的一年平安幸福!
谢谢大家!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全市污水垃圾处理“两场(厂)”建设总体情况作一简要汇报,并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就加快推进20xx年两场(厂)建设讲几点意见。
一、项目建设情况
20xx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市全面启动了两场(厂)建设工作,市政府印发了《 榆林市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工作方案》(榆政发〔20xx〕31号),计划用两年的时间,建设污水处理项目14个,一期处理规模为15.75万吨/日,中水回用7万吨/日,铺设截污干管390公里,工程总投资12.5亿元;建设垃圾处理场13个,一期处理规模为1626吨/日,总投资3.9亿元,建成后全市污水垃圾处理率将均达到60%以上。截止20xx年底,我市两场(厂)项目各建成投运10个。
(一)14个污水处理项目。榆林城区、神木、府谷、横山、靖边、定边、绥德、米脂和榆林、神府经济开发区10个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形成污水处理能力14.5万吨/日,COD和氨氮减排能力分别达到19053吨/年和2117吨/年;吴堡、清涧、子洲3个县城污水处理厂截污管网均已建成,厂区工程正在进行设备调试,预计今年5月底前可正式运营,新增污水处理能力0.85万吨/日;佳县污水处理项目厂区工程接近尾声,预计到6月底可以试运营,但截污管网建设相对滞后,目前仅完成截污干管总工程量的40%左右,投入运营存在一定困难。
(二)13个垃圾处理项目。神木、府谷、横山、定边、米脂、清涧、子洲7个县城垃圾处理场建成投用,绥德、佳县、吴堡垃圾处理场具备运营条件,具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1246吨/日;靖边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厂区土建全部完成,正在进行设备安装,预计今年4月份可建成投运;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垃圾处理场因规划调整和用地问题影响,项目20xx年10月初开工建设,预计今年可以建成投运;神府经济开发区垃圾处理场项目因投资主体未落实,没有实质性进展。
总的来看,我市两场(厂)建设推进工作整体较好,得到省上的表彰和肯定,在20xx年全省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综合考评中,我市荣列全省第一名,两场(厂)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各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两场(厂)建设重要性、紧迫性认识均有很大提高;二是在建设或运行模式上有所创新。神木、府谷、靖边、锦界污水处理项目和靖边县垃圾处理项目均采用了BOT建设运行模式,定边、吴堡垃圾处理项目采用BT筹资模式建设;三是环境污染治理能力初步显现。截止20xx年底,建成投运项目20个,其中建成污水处理项目10个,形成污水处理能力14.5万吨/日;建成垃圾处理项目10个,形成垃圾处理能力1246吨/日。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市两场(厂)通过几年建设,虽然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部分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到20xx年底,14个污水处理项目中,吴堡、清涧、子洲、佳县4个县污水处理项目仍未正式建成投运,特别是佳县污水处理项目,厂区工程虽已具备设备调试条件,但截污管网建设仅完成总工程量的40%左右; 13个垃圾处理项目中,靖边和榆林、神府开发区3个垃圾处理场仍未建成,特别是神府经济开发区垃圾处理场,到目前仍在落实投资主体阶段。
二是市场化运作程度低。目前,在建和建成的27个污水垃圾处理项目中,仅有神木、府谷、靖边、神府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和靖边垃圾处理厂5个项目采取市场化的BOT模式建设,只占总任务的18.5%;米脂、子洲两县污水处理厂采取BT模式建设,占总任务7.5%,其它21个项目均由政府筹资建设,占总任务的78%。这与国家和省上的有关规定有很大距离,也将是我们下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进程、规范项目运营的一项重要工作。
三是垃圾处理项目无害化处理程度低。全市在建或已建成的13个垃圾处理项目,除靖边县垃圾处理厂采取无害化解处理工艺外,其他11个垃圾处理项目均采取卫生填埋法处理工艺,存在二次污染的隐患,距国家节能减排的规定仍有一定差距。
四是资金筹措难度较大。27个污水垃圾处理项目总投资14.5亿元,截至目前,落实中省投资3.5亿元,市县政府投资5.4亿元,企业投资1.5亿元,尚有4.1亿元资金缺口。特别是南部县由于财力不足,地方配套资金无法按时足额到位。这也是影响我市污水垃圾处理项目整体建设较慢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 两场(厂)建设主要任务
根据中、省污水垃圾项目建设有关政策及投资方向,结合实际,我市“” 两场(厂)建设主要工作任务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完善已建成项目运营管理。对已建成投用或具备运营条件的垃圾污水处理项目,进一步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和再生利用设施设备,实施垃圾处理项目除臭和渗漏液防治,实现达标运营,市区污水处理率达80%,县城污水处理率达70%;市区垃圾处理率达90%,县城垃圾处理率达70%。
(二)推动污水垃圾项目建设、运营机制改革。采取BOT、BT等方式,全面完成两场(厂)建设和运营的市场化改革,减轻财政负担。
(三)新建重点镇、重点园区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成或基本建成常住人口在3万人以上的32个重点镇和16个重点工业园区垃圾污水处理项目。
(四)新建有机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处理项目。建成榆林市危险废物安全处理中心和市区及各县城有机废弃物处理项目。
三、20xx年项目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及工作措施
20xx年两场(厂)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是:建成运营佳县、吴堡、清涧、子洲4个污水处理项目和榆横、榆神工业区2个垃圾处理项目;完善市区及县城排污管网和垃圾中转设施建设;全面启动“”规划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建成项目市场化运行改革;20xx年市区污水处理率达78%,垃圾处理率83%,县城污水、垃圾处理率均达60%;榆横、榆神两个开发区污水垃圾处理率均达70%。具体工作措施为:
(一)明确任务,完成两场(厂)项目收尾工程。各县政府及各级有关部门要明确工作任务,创新工作机制,对已建成的20个两场(厂)项目要进一步完善场区配套设施及污水收集管网、垃圾收集站建设,提高污水垃圾收集率、处理率;对在建的4个污水处理项目,全面完成各项尾留工程,吴堡、清涧、子洲3个污水处理厂今年6月底前正式运营,佳县污水处理厂20xx年6月底前投入试运营。加快靖边县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进度,完成设备安装,6月底前建成投运;抓紧做好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区垃圾处理场20xx年全面施工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在9月底前建成投运;尽快落实神府经济开发区垃圾处理场投资主体,完善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20xx年底前建成投用。
(二)提早谋划,启动“”规划项目前期工作。做好规划项目的前期工作是下一步争取中、省专项投资的前提条件,也是切实启动“”规划两场(厂)建设的客观要求,特别是16个重点园区和32个重点镇污水垃圾处理项目是全市“”规划项目的重中之重,各县政府要提早谋划,扎实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今年全市计划启动10个重点园区、10个重点镇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前期工作,为下一步争取中省投资打好基础。同时,要加快已建成和在建两场(厂)项目中水回用、污泥处理、垃圾收集站、渗漏液处理及配套污水管网等单项工程前期工作,完善申报手续,争取列入中省投资计划盘子。
(三) 加快两场(厂)产业化进程,实行市场化运营改革。今后,要把两厂(场)市场化运作作为我市污水垃圾处理工作的重点,转变工作思路,改革运行机制,按照企业化、市场化的模式运作,坚持走市场化、产业化发展的道路不动摇。一是按照“政府建网,企业建厂,产业运作,加强监管”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制定运营模式,可选择BOT、TOT、合资或合作等多种方式市场化运营。对于已建成的项目,启动清产核资,加快改制步伐,走市场化运营的路子;在建的项目,在加快工程进度的同时,着力探索适合本地的建设和运营模式。二是采取各种措施,在遵循市场经济原则、体现价值规律的同时,优先鼓励本地企业参与污水垃圾项目运营,减少政府投资成本。三是加快污水垃圾管理体制、收费体制以及两厂 (场)保本微利运行等相关配套政策研究,尽快完善两厂 (场)产业化发展政策。
(四)千方百计,筹措建设资金。加强中省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中央预算内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已争取的3.5亿元中省资金能专户管理,专项用于项目建设,工程能按要求推进;加大中省资金争取力度,力争再争取中央投资2亿元;强化招商引资,采用BOT、TOT等特许经营方式,支持引导民间资本投向污水垃圾处理领域;调整政府投资结构,加大投资力度,有效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多措并举,确保两场(厂)建设资金能够足额到位。
(五)强化运行管理,确保达标运行。各县政府及各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两场(厂)项目的运营监管,建立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评估机制,评估结果将作为核拨污水、垃圾处理运营费用的重要依据。住建部门和环保部门要对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实施运营全程监控,对投运的垃圾处理场要规范操作,科学管理,防止二次污染,确保我市两场(厂)达标运行。
(六)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各县政府及各级有关部门要继续按照“五个一”工作机制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管理措施,将20xx年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责任到人,倒排工期,按期完成。市两场(厂)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将按责任书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实行定期调度、定期督察、定期考核和定期通报制度,重点考核已建成项目的达标运营、在建项目推进和“”规划项目的前期工作。对两场(厂)建设进展快、完成任务好的推进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地方配套建设资金不落实、项目建设进展缓慢、完不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推进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媒体曝光和“县区限批”等处理措施,确保我市20xx年两场(厂)建设推进扎实、有序。
各级发改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两场(厂)建设年度任务目标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