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通过对我国目前新闻教育的一些问题的分析,提出了一些具有一定意义的对策,从而为我国以后的新闻教育提出一点建议。下面是整理的新闻系毕业论文【精选6篇】,您的肯定与分享是对小编最大的鼓励。
在市场理念的指导下,媒体自由迅速扩张,其价值导向也出现背离现象。无所顾忌地追求“娱乐化”、“刺激性”,追求把新闻事件做得所谓“好玩”的倾向。有舆论导向功能的媒体应该引导人们关注并反思社会现实问题,引导人们追求真、善、美,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人生态度,端正人生目的,积极探寻人生价值,这样媒体在价值导向上才避免走向媚俗与庸俗。媒体在自由理念的这一外衣下,变成了一个“自由”的媒体,成了一个只能满足受众感官刺激的工具,缺乏思想内涵与审美品位,“真、善、美”从精神家园的高峰堕落为看得见的感官刺激享受。再有,刺激、好玩的信息也直接影响到青少年的道德发展。
珀杜大学研究生格伦·斯帕克斯也认为,电视暴力使社会失调,尤其是儿童中的失调成为可能。霍勒斯·格里利撰文批评传媒娱乐化的反面教化:“《便士报》热衷于蛰伏在社会内部恶魔般的欲望煽动点火,他们也许不会被指责犯有谋杀罪。但是,他们的的确确是犯了制造谋杀者这种更恶劣的罪行。”一些媒体逐渐失去了道义评判能力及社会责任感,因此饱受社会批评。有的媒体打着“受众有这个需求”的招牌,为所欲为,以此做文章来招徕受众,吸引眼球,提高关注度和收视率,很不道德。在这一过程中,媒体失去了同情心、责任心、道德心,让有良知、有道德责任感的民众很是反感。其实,“一个职业化组织,当然是以为公众服务为趋向。这种‘服务’,不能以专门组织自己利益为基础,但也不是自己的‘顾客’要什么就给什么,而是基于他们的需要。”
伦理道德要求媒体对受众合情合理的需求要满足,不合情不合理的需求绝不能迎合,还要做好批评和引导的工作。所以,媒体应本着为民众负责的态度,绝不能忽视它对民众的教化功能和舆论导向功能。对于新闻机构和从业者,要记住的是,对媒体职业要有最诚挚的道德责任感和合乎伦理的媒体事业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媒体事业。在商业气息浓厚的社会,媒体工作者既要有对职业的忠诚度,也要有提高的自身素养自觉强化新闻伦理道德的理念,深刻意识到自己的伦理选择对社会、对他人、对受众的重要意义所在。
过去新闻传播主要停留在传统媒体,如电视、广播和报刊基础之上,而由于网络的兴盛,人们接受信息和新闻传播的较大影响主要转向了网络媒体,这是一种新闻传播方式的改变。虽然传统媒体的新闻传播方式仍旧存在,并且有特定的受众群体,但是一部分的受众仍然受到了网络环境的影响,转向了网络或者增加了个人从网络媒体获取信息的方式。这种变革对新闻传播工作的开展和效果都产生了较大影响。特别是在新闻传播过程中,各媒体已经开始了网络媒体的重要性,甚至在传统媒体中合并网络媒体的运用。
例如在电视新闻播放过程中进行网络互动平台的开放,让人们通过网络平台对新闻进行意见参与,这样也让传统的新闻传播方式更加的多元化,出现了多媒体联合的方式。各传统媒体也在积极的开拓网络媒体发展领域或者网络媒体的联合运用,如建立媒体网站、媒体网络互动或者新闻发布平台,建立栏目微博、微信发布渠道等。甚至很多报纸或者电视栏目以报纸或者栏目名进行公众微信或者微博的开展。而网络媒体自身也在求新求变,创作出更多新闻传播方式与效果,力求赢得更高的受众满意度。特别是在受众体验度上更加深入的进行研究,在新闻传播的内容、方式、时间、频次上都进行一定研究,新闻传播的品质在不断的进行提升。新闻传播的文字、画面等效果更加讲求质量。
新闻媒体在“人文关怀”正日渐向“受众本位”回归的这一过程中,滑向了媚俗的边缘。在媒体眼中,重要的不是人们的心理状况、行为处境及价值取向引起的社会反思,而是事件本身可能带来可以炒作的猛料,以提高点击率或收视率或关注度。炒作、恶搞、有的甚至超出了道德底线,触及了法律问题,这也增加了群众对媒体的不满意度。在过度的不着边际的炒作、恶搞中,相当一部分媒体失去了应有的社会良知及对人应有的尊重与关心。媒体声称张扬人文关怀,但又总在自觉不自觉中伤害了许多善良、无助和受害的人。媒体过于关注和满足大众需求,而对社会弱势、边缘人群缺乏关注,这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边缘群体的边缘化与弱势化。所以,对于大众媒体而言,真正的人文关怀不仅是以受众为本位,而更应当以对受众,尤其是社会的困难群体、边缘群体的人生终极关怀为最终目的,这是真正的媒体自由所担负的社会责任的应然内涵。
伴随着媒体逐渐走向市场,有偿新闻、甚至虚假新闻也应运而生。目前有偿新闻的主要表现是电台、电视台将时段或报纸,杂志将版面按照行业标准核算成具体数额与个人或组织集团进行交易。这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媒体工作者收受了他人钱财唱赞歌编写虚假报道的事情,或者以曝光对他人不利的真相要挟勒索钱财,得逞后便厚颜无耻地颠倒黑白。虚假新闻,表现形式为与事实严重不符,无中生有、随意捏造,其本质是一种肮脏的钱权交易,是媒体话语权与他人利益的一种交换。媒体及其从业人员新闻伦理道德的严重缺失,已不是他个人的问题,由于媒体的影响力之大,对社会、对他人、对受众会产生广泛的不良影响,鉴于此,媒体工作人员要把好传播新闻信息时的伦理道德“关”,由此媒体从业人员“新闻伦理道德”的养成教育问题也进入有识之士的视线,成为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媒体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滥用自由权利,为话语权力寻租,极大地损害了自己的形象,抛弃了自由理念所赋予的道德责任,无形中也侵害了广大受众的利益,这社会上也产生了不良的影响,应当说这是媒体自由进步的副作用。殊不知,媒体的这种话语权来源于民众,这一桂冠是民众授予的,是民众把自己的知情权、说话权等集中起来,交付给媒体。鉴于此,媒体更应有以事实为根据来说话,遵守诚信原则,表达代言民意、关注民生的社会责任。
〖〗人是意识能动的主体,是实践的存在。人类通过社会实践不断地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创造各种条件,从而实现自己的全面的自由的发展。作为人类实践活动之一的媒体也应该体现人的真正存在,媒体自由作为一种理念,是指媒体的行为不受外在力量的强迫压制,出于本心而采取的行动。自由精神是媒体伦理精神的重要内容:“自由出版物的实质,是自由所具有的应用的、理性的、道德的本质。”梁启超也曾说:“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此三大自由者,实惟一切文明之母,而近世种种现象皆其子孙也。”
媒体自由理念的形成,是和人的本质相吻合的。媒体自由,体现了媒体工作者对自由的向往与追求。标志着社会文明的进步。随着市场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内在于自由理念之中的价值合理性与伦理道德责任渐被人们忽视,取而代之的是工具价值渐备受推崇。在当今社会转型阶段,为经济利益所驱使的媒体,忘记甚至抛弃自身的伦理道德责任,背离了真实的媒体自由,由此新闻伦理道德的命题摆到了我们的面前。因此,我们有必要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探讨,重申媒体自由的伦理意蕴,重构真正的媒体自由。
网络环境受众群体广泛,遍布全世界,因此一旦有重大新闻事件或者新闻报道,其内容如果受到关注将会提升其影响力,这种影响力远远高于传统电视和报刊媒体。受众群体从小学生到老年群体全面覆盖,虽然主要是青年和中年群体,但是其覆盖面积远远高于传统媒体,是史无前例影响力最大的。媒介。在如此大的传播影响力下,对于新闻传播的审核需求应该更为严格,否则失实或者错误导向的内容将会给社会安定等方面造成更为严重性的重创。传统媒体影响力小,传播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力相对较小,传播影响力更大的网络环境,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力也更大。
当下网络环境中充斥着大量负面、消极、反动等言论,对整个社会人心的稳定造成一定影响,甚至导致人们对生活失去积极的心态与动力,对整个社会的健康发展造成影响。特别是受众自身对信息的鉴别能力有待提高,大多数对于信息有过于偏听偏信的情况,无法有效的对信息好坏、对错进行鉴别,从而进行盲目的转发、传播,从而导致不良信息内容的影响性逐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