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汉族,***年***月出生,***省***市人,***年***月参加工作,***年***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年***9月毕业于北京人大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现任***市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
一、工作简历
1994.12—1999.07 ***公安局防暴大队办事员
1999.09—2014.07 ***市交警大队科员
2014.07—2014.05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2014.05至今***市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
二、家庭成员基本情况
父亲:***,59岁,中共党员,***退休;
母亲:***,59岁,***退休;
妻子:***,31岁,***市一小教师;
儿子:***,1岁,学龄前儿童。
三、主要表现
该同志在思想上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观点、政治纪律、政治鉴别力、政治敏锐性,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坚持做到认识不含混,态度不嗳昧,行动不动摇,始终做到旗帜十分鲜明,立场十分坚定,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该同志在工作中能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始终保持坚定的原则性和高度的责任感。对于每一位前来办事的人民群众都在符合交通警察执法执勤办事程序的前提下尽快办理,当时解决不了的,尽量做到耐心的解释,使前来办事人民群众
高兴而来,满意而归。对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能对症下药,提出解决的办法,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在平时工作中与大队民警搞好连接,尊重同事,关心同事,设身处地为同事着想,努力创造宽松、和谐、愉快的工作环境。
该同志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够严于律己,谨言慎行,树立了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做到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未发生过任何违反规定的事情,保持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该同志多次获得自治区、自治州、市的表彰和奖励,其中:2014年***市公安局先进个人、2014年克州公安局先进个人、2014年新疆公安厅先进个人、2014(☆)年“十大感动克州人物”、2014年克州优秀党员、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秀党员。
存在的不足:1.双语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2.进一步加强对相关业务知识学习。
四、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情况
发放测评表48份,收回48份,其中:优秀48票;认为可以推荐为自治州第九次党代会代表48票。
共同42人进行谈话,其中:认为可以推荐为自治州第九次党代会代表42人。
五、近三年考核情况
2014年称职,2014年优秀,2014年称职。
中共***市委员会
2014年7月15日
个人考察材料
该同志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该同志能自觉坚持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理(来源好范 文网论和业务水平。该同志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学习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并将理论联系实际,在工作中加以应用。该同志在瓦溪镇派出所工作1年,2014年8月调入紫金县公安局刑警队,从事多个岗位工作,每到一个新的工作岗位,都能以极大的热情和钻劲,适应新的工作。同志政治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能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写作水平。
该同志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协调能力。该同志在实际工作中能较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独挡一面地开展工作,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由于他工作出色,曾荣获省“??”、“??”等称号。
该同志作风严谨,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该同志不论是在上班工作时间,还是八小时以外,均能够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交通管理和工程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做到办事不推诿,遇难不回避,做到不贪不占,不损害集体利益,清正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