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交流,在很多场合我们都需要讲普通话。普通话证书是很多工作都需要的,所以考普通话还是必须的。
西红柿怎样从南美洲来到欧洲,传说不一。在1554年左右,有一位名叫俄罗拉答利的英国公爵⑴到南美洲旅行,见到这种色艳形美的佳果,将之带回大不列颠,作为礼物献给伊丽莎白女王,种植在英王的御花园中。因此,西红柿曾作为一种观赏植物,被称为"爱情苹果"。
虽 称"爱情苹果"并没有人敢吃它,因为它同有毒的颠茄⑵帮曼佗罗有很近的亲缘关系,本身又有一股臭味,人们常警告那些嘴馋⑶者不可误食,所以在一段长时间内 无人敢问津。最早敢于吃西红柿的,据说是一位名叫罗伯特·吉本·约翰逊的人,他站在法庭前的台阶上当众吃了一个,从而使西红柿成了食品的一员。此事发生在 大约一百年前。
1895年,美国商人从印度群岛运来一批西红 柿。按美国当时的法律,输入水果是免交进口税的,而进口蔬菜则必须缴纳⑷10%的关税。纽约港的关税官认定西红柿是蔬菜。理由是:它要进入厨房,经过烹制 ⑸,成为人们餐桌上的佳肴⑹。商人则认为应属水果,据理力争:西红柿有丰富的'果汁,这是一般蔬菜所不具备的;它又可以生食,同一般蔬菜也不一样, 形状色泽也都应当属于水果范畴。双方为此争执不下,最后只好把它作为被告,送进美国高等法院,接受审判。
经 过审理,法院一致判决:"正像黄瓜,大豆和豌豆一样,西红柿是一种蔓生⑺的果实。在人们通常的谈论中总是把它和种植在菜园中的马铃薯,胡萝卜⑻等一样作为 饭菜用;无论是生吃还是熟食,它总是同饭后才食用的水果不一样。"从此,西红柿才法定为蔬菜,成为人们餐桌上的第一佳肴。
我喜欢的节日有很多,有端午节、有儿童节、有中秋节,但我最喜欢的就是春节了。
除夕夜,街上“劈劈啪啪”的鞭炮声接连不断,空中闪烁着耀眼的火花,家家户户灯火通明,金黄色、黄绿色的窗户,在忽明忽暗、忽燃忽灭,好象同时打开的电视机,在播放精彩的节目。
我站在六楼的'阳台上,放眼望去,除夕夜晚的天空格外亮,许多色彩缤纷的烟花在天空中闪亮着,有的时候好像还要把天笼照住似的,常常是这里炸开了,还没等落下就又升起了几个,然后再炸开、再升起?有的烟花以闪电般的速度,十个十个的往上蹿,在空中炸开,倾泻而下,好像在下一场美丽的流星雨,又好似一条大瀑布,还真有点“飞流直下三千尺”的感觉呢! 我的心情格外爽朗,这真是“爆竹声声辞旧岁,
不同的人对服饰的要求也不一样,有的人喜欢穿名牌,有的人却不穿名牌。我是一名普通的农村初中教师,我对服饰的穿着要求不高,我不会用几千元去买一套衣服,因为我觉得这是一种浪费。我与其用一个月的工资来买一套衣服,我不如用这点钱买几百元的衣服几套。这样,我可以经常换着款式穿。如果花高价买一套,那么平时穿的'款式很少,很单调,而且现在的衣服质量都很好,一般是穿不烂的,高价买来,等过时了,丢了觉得很可惜,也很浪费。
现在的小孩都赶时髦,一个比着一个穿,都要穿名牌,我有一个侄子,现在读初一。上次他妈妈买来一双80元的鞋子给他,他不穿,嫌不是名牌,他要求买李宁,安踏之类的。我当时看了觉得很生气,现在的孩子怎么了。80元得鞋子不穿,还要穿名牌。在过去,没钱买鞋子,穿的都是自己缝的鞋子,照样能读好书。现在的部分孩子,不想着读书,只想着比穿的时尚,穿的是名牌。
虽然,社会进步了,生活条件好了,但是我们不要忘记艰苦朴素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要保持中华民族的这种美德。
我喜欢的植物,不是高贵的玫瑰,不是可爱的米兰,不是讨人喜欢的翠竹,我喜欢的是那翡翠般的小仙人掌。
仙人掌就像一只张开的大手,披着绿色的盔甲,浑身长着细细的刺,像只绿色的小刺猬。 仙人掌拥有外刚内柔之心。传说,在造物之初,仙人掌是世界上最柔弱的东西,它娇嫩如水,轻轻一触便可能失去生命。上帝不忍心,于是,替她加上了一层盔甲,坚硬如铁,上面还带有伤人的钢刺。从此,再也没有人看过仙人掌之心了。很久之后,有一位勇者要铲除这“恶物”,剑出刀落,仙人掌便变成了两半,从中流出的却是绿色的液体。原来,那就是被封存了很久很久的仙人掌之心,由于无人了解其中的寂寞,变化成了滴滴泪珠。仙人掌的花语就是坚强。
仙人掌还可以吃呢!用盐腌制当凉菜食用,清脆可口哦!不但风味独特,还很营养呢!我爱吃的火龙果都是一种叫“霸王花”的`仙人掌结出来的果呢!
我觉得仙人掌虽然其貌不扬,没有玫瑰那样高贵,但它是坚强的!敢于与寒风搏击,与酷暑较量! 我最喜欢的植物就是那默默无闻的仙人掌。
在这世界上,最温暖的地方,不是柔软的被窝,而是母亲的怀抱,我的妈妈已经是40多岁的人了,她中等身材齐肩的头发,衣服干净整洁,笑起来很慈祥。
自我呱呱坠地以来,母亲就用心地呵护着我,母亲尝尽辛酸苦辣挑起养育我的担子,从没有半句怨言。母亲是伟大的。当我生病的时候,着急的不是我本人,而是亲爱的母亲,她会终日守在病床旁无微不至地照顾我,做我爱吃的饭菜;讲我喜爱听的故事,鼓励我与病魔作战。当我痊愈时,母亲也消瘦了,啊!母亲是我生病时最亲,最关怀我的“护士”!
当我做错事的时候,母亲便会用她那明亮的双眼盯着我,使我不敢正视� 啊!妈妈的眼睛是对我忠实的警告。
当我失败的时候,是母亲以一双温暖的手将我从失败的魔掌中扶起来,鼓励我继续努力,不可灰心。所以,我做事不曾半途而废,也从不因失败而气馁过,因为母亲曾教我失败是成功之母。
当我成功的时候,母亲便会教导我不可骄傲,要我再接再厉,以后要更加努力学习,认真对待每一件事情,这样才能成为建设祖国的有用人才,所以我不曾为一点小成就而骄傲,因为母亲曾教我自满是成功的敌人。
当临出门上学的`时候,母亲总叮嘱我过马路要小心,上课不可心不在焉,学习要认真,母亲的教导是我一生的座右铭。
我的妈妈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我就是在她的这种教育方式下长大的。
我的家乡是一个小镇,那里风景优美,绿树成荫。
春天,树枝抽出了嫩绿的枝条,小草懒洋洋地睁开眼,花儿们也纷纷盛开了,红的、蓝的、黄的、紫的,千奇百怪,五光十色。花儿们发出阵阵醉人的芳香,引来一大群蝴蝶,蝴蝶在空中翩翩起舞,那景象可真美!
夏天到了,树叶更绿了,还去河里摸鱼,那一棵棵树像一些战士一般。荷花也开了,荷叶是绿的,荷花是淡粉红的,真美啊!小孩子最喜欢到荷塘采莲藕吃,一条条鱼在水中成群结队地游来游去,一被捉上来,就“活蹦乱跳”,看它乞求的样子,真可怜!
秋天,大雁往南飞,一会儿排成人字形,一会儿又排成一字形。天空湛蓝湛蓝的,天空下是一片金黄的景象,水稻是黄的,树叶也是黄的,一片一片的树叶离开大树妈妈的怀抱,独自一人“旅行”。农民伯伯在这个季节可乐了,也很忙,因为他们辛勤的汗水培育的水稻成熟了,他们都忙着割水稻呢!
冬天来到了,一颗颗雪花从天上飘落到地上,整个世界一片洁白,雪花是花状的`,白白的,一捏在手中就融化成晶莹的小水珠了。
我的家乡真美丽,我爱我的家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