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知,下面是人美心善的小编惊云帮家人们整理的13篇总体规划,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本次规划修编以《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委“八八战略”,文秘部落围绕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和推进率先发展、实现富民强市的战略部署,结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统筹发展、坚持“三保“主线,正确处理内涵挖潜与外延扩张、全面利益和局部利益、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的关系,通过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水平,推进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
本次规划要充分与上一轮规划相衔接,继承和发扬在规划编制、实施中的经验。同时要与时俱进,做到六个“转变”,即规划定位向区域规划转变,工作任务向资源保护和集约利用并重转变,规划方法由指标控制型向空间控制型转变,规划内容由耕地保护研究向综合研究转变,决策方法逐步由领导决策向民主决策转变,规划实施由目标导向型向过程导向型转变。努力使修编后的规划更具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服务于全市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原则
总体上要坚持“保护、保障、挖潜和集约利用”的原则。保护就是依法依法保护耕地、保障基本农田、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就是千方百计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建设用地的合理需求;挖潜,就是清理消化闲置土地和盘活存量土地;集约用地,就是努力提高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平。
1、用途管制原则。
土地用途管制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核心。要统筹合理安排各业用地,明确各土地利用区块的用途,严禁随意改变土地用途。用途管制的重点是耕地保护,特别是加强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的保护,要立足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努力推进耕地保护向数量、质量和生态上并重转变。
2、占补平衡原则。
根据《绍兴市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进一步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力度,适度开发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大力推进农村居民点的撤并和退耕,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确保实现全市耕地占补平衡。
3、合力建设原则。
“工业立市、开放兴市、合力建市”是这几年我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成功经验,也是各项工作的指导方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按照明确重点,兼顾一般,统筹安排的原则,遵循市场化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实现资金和资源的互补和互流,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4、集约用地原则。
一是要加强土地利用水平评价,调查闲置土地情况,制定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措施和方法。二是要研究促进新增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政策,完善“双控”指标体系。
5、公众参与原则。
规划编制要充分利用“外脑”,依靠科研单位、专业技术单位和大专院校的技术力量,提高规划编制的客观性、科学性和技术性。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公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建立相关信息的交流和互动渠道,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听证或公示等手段,完善规划的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努力做到规划“以人为本”、公正透明。
6、三规衔接原则。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正确把握社会经济的发展方向和重点,科学预测用地需求,认真分析土地供应潜力,合理土地资源布局,正确处理“保护”和“保障”的关系,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十一五“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有机结合。同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还要与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
7、成方成块原则
根据城市发展边界理论,按发展阶段、重要程度和资源供给能力,合理界定城市和开发区的外延扩张边界,开发区块尽量做到成方成块,以利于资源配置、规划实施和耕地保护。
8、可持续利用原则。
要按照生态绍兴建设的要求,充分考虑“环境容量”和生态承载力,开展土地适宜性评价,进行土地敏感性分析和不确定性分析,减少对生态脆弱地区和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不合理的开发,切实保护生态环境,确保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9、信息化原则。
要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信息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规划编制、规划审批、规划实施,满足规划要素实时更新、快速统计、共享互动等要求,增加规划科技含量,有效提高规划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计划及时间安排
工作时间总体上按省厅和市政府有关要求安排,即计划在本年度完成整项工作。如遇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及安排的影响,则作相应的时间调整。
1、健全组织机构。
(1)由市政府统一成立“三规”领导小组。(时间根据市政府安排)
(2)在成立“三规”领导小组后半个月内设置联络员、专家咨询组。
(3)成立市国土局规划修编工作组。(4月1日---4月15日)
2、落实资金。(4月1日----4月23日)
已编制经费预算,由办公室具体落实。
3、落实编制单位。(4月30日前)
(1)确定落实编制单位的方法、程序和要求;(4月4日前)
(2)收集编制单位的资料、信息;(4月11前)
(3)按规定落实编制单位,签订委托协议。(4月23日前)
4、调查研究阶段(4月24日至7月23日)
这一阶段与下阶段的工作将穿行,主要工作包括资料收集、实地踏勘、召开座谈会。总体规划综合性强,涉及部门多,需要进行多方调查。走访各有关部门,调查各部门规划期内用地需求,征求各部门对总体规划的建议。深入各重点地块进行实地踏勘和典型调查。
5、专题研究阶段(5月24日至7月23日)
在前期调查研究和全市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批准的基础上,开展上一轮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评价、土地供给与需求分析、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态势与土地利用战略研究等专题研究,为规划大纲及规划文本草案的编制提供依据。
6、规划大纲拟定阶段(7月24日至9月23日)版权所有
规划大纲文本包括绍兴市基本概况、规划总则、规划目标、土地利用总体布局与结构优化、主要用地规划和空间管制引导、规划修编方法与实施机制创新、预期规划实施成效等内容。规划大纲编制完成后须报市、省批准后方可开展下步工作,时间进度较难把握。
7、规划草案拟定与选优阶段(9月24日至11月23日)
本阶段主要是落实土地利用分区、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确定土地用途以及完成规划草图。
需拟定的方案包括:全市、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重点建设项目和城镇建设用地布局方案、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方案和土地利用分区方案。最终提供2~3套供选规划方案。
确定规划供选方案的主要要求:⑴在编制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方案过程中,应分析土地利用的影响因素和变化趋势,拟定规划供选方案。⑵每个供选方案均需保证规划主要目标的实现。⑶对每个供选方案的实施,从组织、技术,资金投入、公众接受程度等方面进行可行性论证、评价其实施可能达到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综合评价后,提出推荐方案,供领导小组审定。
8、规划协调、编制规划成果阶段(11月24日至11月30日)
对推荐方案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干部和公众意见,必要时召开规划协调和论证会,对有关问题进行协商处理,形成最终规划方案,编写规划报告。
关键词:风光带、生态恢复、地域特色、可持续发展
1、规划背景:
滹沱河位于石家庄市区北部,是石家庄的母亲河。历史上滹沱河水丰景美,沙鸥翔集,但近几十年来由于生态恶化,成为了水患沙源。滹沱河已由一条兴利之河,变成一条有损生态环境的害河。
为了推动城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石家庄市启动了跨河发展战略,规划建设正定新区。由此,滹沱河由一条城市边缘河流成为城市的中心河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滹沱河将成为联系古城、主城、新城的蓝色魅力景观带。其将在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打造滨水景观以及塑造城市公共空间等方面发挥出重要的作用。
2、现状分析:
滹沱河风光带规划范围全长70公里,宽度自1500米至7000米,规划总面积203.19平方公里。河北岸毗邻部级历史文化名城正定和石家庄滨河新区,河南岸紧邻石家庄主城区,东侧临藁城城区。
现状滹沱河除汊河段稍好以外,其他区域普遍呈现以下特点:
(1)现状地形破碎,河道坡降大,河床,生态本底较差。
(2)河道两侧土壤瘠薄,水分缺失,植被单调且稀少。
(3)已有景观建设限于局部,缺乏与总体的协调,景观类型单一。岸线呆板,河道中的州、岛较少,且缺少变化。
(4)河道两岸村庄无序分布,人口较多,调控难度大;现状用地以河滩地、林地、农田为主,并有少量的村镇建设用地和工矿企业用地,用地性质复杂。
3、挑战
根据《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滹沱河是石家庄市大发展的“两带之一”:滹沱河蓝色魅力景观带。依托滹沱河自然要素规划构建的滨河景观休闲轴,串接西部太行山、黄壁庄水库、正定、新区等,承载城市的旅游、文化、休闲、娱乐功能,将山水、文化资源纳入城市内部。如何准确定位滹沱河在新的石家庄总体规划发展前景下的功能与作用,并在生态保护与城市发展之间取得协调,既创造优美的生态环境,又能为滨河新城发展提供充分动力,这是本次规划亟需解决的问题。
4、规划对策:
深入分析,准确定位
从石家庄市大的背景出发,通过对城市交通、旅游资源、文化、水源地等多方面的深入分析,得出滹沱河有以下几个特性:
(1)风光带以母亲河为依托,以水和�
由此,我们对风光带定位如下:滹沱河是石家庄的母亲河,滹沱河风光带是未来石家庄市最重要的城市景观核心, 是连接新老城区的纽带,是具有防洪、生态、景观、文化、经济等综合功能,与城乡统筹和城市发展密切融合的生态景观带。
4.2 以河道防洪为主导,生态安全优先。
我们提出“退地还河、建立雨水收集与净化系统、建立具备生态调蓄洪水能力的水系结构”,明确城市蓝线及绿线,避免农田、建筑等用地侵占河道。规划以恢复滹沱河原生生态环境为主导,在保育已有生态的基础上,综合构建科学完善的滹沱河生态系统。突出乡土植物、地方材料的应用,体现低维护、生态化的可持续的景观设计,实现风光带的低碳节能、低维护、高碳汇。
4.3 有机融合历史文化,打造重点项目,推动旅游休闲产业。
规划深入研究正定与滹沱河历史风貌特征,以滹沱河历史原貌为载体,强化地域特色,构建属于滹沱河的本土景观。对周边现状的生态节点、文化资源、城市功能区等资源点进行分析提炼。坚持文化定位与绿地系统、开放空间相协调。通过生态、文化和建筑语言等保留原有城市的风格与历史,从而打造这一城市特殊区域的独有气质。规划滹沱河十景,与滹沱河历史文化、景源品质相结合,朗朗上口,易于记忆和宣传。
景观带规划设计与正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正定新区发展相结合,融汇古城风貌和新城风采,是以传承历史文化和塑造新城都市� 在新区段将创造丰富多彩的休闲、文化、体育、娱乐等开放滨水公共空间,塑造全新的充满活力与魅力的大都市滨水景观;将成为生机盎然的生态绿洲、展示城市形象的核心舞台;成为引导城市北进,未来新城发展的动力之源。
4.4衔接城市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科学引导沿岸村庄改造。
本规划与《石家庄市正定新区总体规划》、《正定古城保护规划》等同步编制、相互交流。对规划区内的12个村庄进行整合,结合水源保护和新农村建设规划,搬迁改造五个村庄,七个村庄整合为生态旅游村和历史文化村。规划将村庄改造与风光带的资源保护、生态建设、旅游开发相结合,采取不同措施,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
4.5注重风光带的可实施性,统筹风光带建设和周边乡村产业关系,促进可持续发展。
规划将部分城市功能和市民生活融于绿色,充分利用滨河景观带和河滩绿地,打造新区城市绿色基础设施景观带。作为重要区域的中部都市生活段,规划结合村庄改造、农业种植结构调整,与正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正定新区规划相结合,形成以城市公园绿地、城市风景林带为主体,融合民俗旅游、城市开放空间、市民休闲、体育运动以及自然河滩地的应用等多功能的、展示新城都市活力的生态景观带。新区段设计了四个贯穿景观带的系统,分别为绿色健身路系统、乡土生态林系统、生态自然屋系统、活动场所系统。规划将运动休闲与防洪要求有机结合,建立滨河慢行林荫道体系,倡导绿色出行,建设宜居新区。沿河堤路规划了旅游公路和健身自行车道、在河滩地设置了多处休闲体育场地、跑步路等,可举行国际自行车赛事和多类型体育活动;也由此通过连续的道路联系形成点、线、面、片、网结合的绿色水景廊道。各区根据资源情况、用地条件和所处区位规划相应的游憩休闲项目,包括“绿、知、乐、动、康”五大主题,共有十四类项目类型,融生态保护、生态观光、科普教育、文化历史、运动、休闲、度假等于绿色风光带之中。
5、实施情况:
(1)指导了新区景观绿地规划设计工作。新区景观绿地规划设计随规划的完成已经开展,本规划和意向设计及时提供了规划要求和指导,促进了新区工作的顺利推进。
(2)强有力的推进了滹沱河风光带相关工作。在本规划的指导下,目前,滹沱河的水利建设、生态恢复、林业建设、旅游区的开发、村庄改造正在进行,工作进展顺利。
(3)促进了对滹沱河资源的保护。在规划指导下,石家庄市水务局已划定禁止和限制采沙区域,保护河道自然生态;石家庄市林业局正在编制滹沱河森林公园规划,整合林地资源;沿线各区也在对自身的各类资源调查整理。滹沱河水资源、林木资源、旅游资源以及生物资源等各项资源的保护和挖掘工作正在开展和进行。
(4)提高了土地利用水平。调整后的用地配置更为科学合理,将有力的促进滹沱河生态恢复、旅游开发、村庄改造,改善区域环境,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6、结语:
一、镇总体规划
(一)村镇体系规划
1、从县至县的过境公路已调整为319国道的一部分。
2、国家西气东输二线主干道工程已途经镇域应予以标注。
(二)总体布局
1、建设用地规模偏小,认真核准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人均建设用地面积建议按100m2左右计算;各类用地指标比例应符合《镇规划标准》要求,现有建成区崖湖村等区域应纳入规划区范围,中洲岛建设须提出指导性意见。
2、在解读上轮规划中提出修编理由,特别是建设用地面积减少的依据。
3、须明确提出镇区发展方向。
(三)交通组织
1、泉南高速连接线必须纳入镇区总体规划,并对沿线建设提出指导性意见。
2、南北向道路等级不明显,建议在适当位置增加道路宽度。
(四)公共设施
1、中心小学与医院用地偏小,有条件可考虑搬迁重建,幼儿园位置与现状用地条件不符,应与教育局就用地位置、规模沟通。
2、自来水厂规模日供水量1万吨偏大,应按规范进行设计。同时应考虑供水水源,建议远期取地表水禾河水为供水水源。
3、新规划农贸市场位置不合理,建议在原农贸市场北侧进行扩建。4、污水处理厂应结合成本、可行性,综合考虑采用何种处理形式。
5、结合镇区防洪工程体系,应综合考虑水系公园的防洪与排涝。
6、电力规划供电电源应从敦厚和天河双向接入,应规划一座110KV变电站。
(五)近期建设规划
近期建设规划与实际联系不强,应结合现有开发建设项目,提出重点建设地段及内容,加强对乡镇近期建设的指导性。
(六)其他
1、规划文本文字表述错误较多,设计单位须认真校核。
2、缺少规划保障措施。
二、镇总体规划
(一)村镇体系规划
1、娑罗山南侧和通赣州的二条500KV的高压输电线未标注。
2、国家西气东输三线工程已规划确定途经镇域须标注明确。
(二)总体布局
1、建设用地规模偏小,认真核准现状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人均建设用地面积建议按100m2左右计算;各类用地指标比例应符合《镇规划标准》要求。
2、建设用地红线标至禾河水域一部分,不合理,建议以河滨�
3、中小学用地规模太小,且道路不通畅,建议中小学合并为一所小学,异地安置中学。
(三)道路交通
1、老城区路网规划应实地考察,因地制宜,规划增加1至2条比较通畅的道路,为以后老城区改造规划审批提供依据。
2、滨江路应结合防洪堤建设采用路堤结合形式,道路应拓宽,打造成一景观带。
3、南侧跨禾河大桥须取消。
(四)公共设施
1、自来水厂不应紧挨禾河,影响滨江景观,建议往东侧挪。
2、汽车站、停车场建议挨南北向主干路布置。
3、医院用地太小,如周边无拓展可能,建议异地重建。
4、给水、排污等规划规模偏大,应按《镇规划标准》相应调整。
(五)其他
1、规划文本文字表述错误较多,设计单位须认真校核。
2、缺少规划保障措施。
三、镇总体规划
(一)村镇体系规划
1、二十公桩作为镇区副中心,须纳入村镇体系规划。
2、村镇体系规划的产业规划太单一,应深入挖掘,优化产业发展结构。
3、规划预留武吉高速至民用机场的高速公路。镇东侧的交通体系亦应考虑。
4、两根途经镇域的500KV输电线路须标注。
5、国家西气东输二线工程主干管途经镇域亦须标注。
(二)总体布局
1、建设用地规模偏小,认真核准现状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人均建设用地面积建议按《镇规划标准》第三级100—120m2计算;各类用地指标比例应符合《镇规划标准》要求。
2、北侧建成区应纳入规划区范围,建议主要往镇西扩展,以达到人口、经济发展需要的用地规模。
3、须增设行政办公用地和生产设施用地。
4、近期建设规划应包括原敬老院地块及隆坪新区建设。
5、镇区绿地率偏小,临街绿化建议改成小型集中绿化。
6、政府南侧三角绿地已做建设用地报批,集中绿地位置应结合镇区自然山体、水体设置。
(三)道路交通
1、过境公路吉新公路建议往西侧改道,既可缓解过境交通对镇区影响,又可作为镇区通往机场的快速路。
2、东西向主干路对医院、村庄拆迁量太大,建议调整道路位置,且两侧规划通往固江和吉水县不合理。
3、中学用地须结合实际整合用地、镇区支路穿越学校不合理,建议调整路网布局。
4、过境路A-A道路偏宽;道路横断面形式不合理,人行道偏窄,有中央绿化带的道路机动车道不应做双向排水断面,须按规范设计。
(四)公共设施
1、小学、幼儿园用地偏小,须与教育局沟通,调整用地规模。
2、变电站的规划位置应调整至镇区西北侧更合理。
3、汽车站建议临吉新公路布置。
4、给水、排污等规划规模偏大,应按《镇规划标准》相应调整。
(五)其他
此次获奖的规划设计方案是天津海河办通过国际招标,由美国易道公司为主设计的,该方案在充分尊重保留天津历史和传统文化特点的基础上,融入了现代设计理念,其创作的景观规划设计――慈海桥至北安桥左右岸4km长的景观效果,得到了各方人士的高度评价。
在方案中,设计人员充分尊重并认真考虑了天津市是有着悠久历史文化传统的大城市,无论是当地富有特色的民俗风貌,还是若干年来与国外通商交往而形成的特殊文化氛围,并将其加以提炼,使其精髓能够在新的规划设计中加以反映和体现;同时结合现代化城市设计的思路,以形成一个能够适应天津未来发展的远景规划。
易道公司做的第一期工程设计,主要是从三岔河口到北安桥之间。4km长范围内从水岸到河岸边道路的红线。这个设计离不开原来的城市风格和文化背景,因为过去天津最好的文化历史街区都在这一个范围内。在这4km范围中,设计了多个重要的开敞性城市空间及城市广场,其中的文化广场在解放桥附近,设计了城市主题雕塑,同时以桥为背景,更加强调了环境的整体风格。海河上的桥这时已经不是单单的一座桥,而成了公园的一部分,成为城市大环境中的一部分,使桥同时融入了城市之中。
方案设计中,每一个开放空间都强调了与附近现有建筑之间的关系,如文化广场与附近的古文化街相融在一起,有着更浓烈的文化氛围,但在设计中是用新的手法表现出来,从而实现用景观设计将城市的历史文化继续发扬。创新。
方案设计中强调了人与水的亲近,一年中有320天的时间,人是可以走近水旁边的,设计中加强了人与水。人与河、人与城市的亲情关系。对设计来说,这是最重要的。城市设计的作用可以对人的生活有好的帮助,水滨建筑的尺度应适宜人与环境。与自然的亲近,这是非常重要的。
海河是天津城市的中心,与天津的城市发展紧密相连,而发展是整体的。全面的,不是单一的。城市交通很重要,有许多城市水系设计,将交通要道挨着水,从而也就将人与水给隔开了。新的设计中,对此提出了很好的方案和设想。城市地铁是今后城市交通发展的重要功能,设计中,人们从地铁站出站后最多走700m就可以到海河边,从而拉近了人与环境的关系,也更加体现出亲情。和平路是天津有名的商业街,其繁荣程度如同北京的王府井、上海的南京路。设计中强调了和平路与海河的关系,人们在商业街购物完后,能够到海河边上来走一走,看一看,同时也是加强了商业与旅游的沟通。这也就是在设计中,分别从土地功能和街景的功能出发,为城市发展打好基础,由此带动城市经济朝着既定的目标发展。
消费可以有静有动,可以有不同的层次,海河可以带动城市经济的发展,为城市发展打好基础。如果做不好,就要影响城市的整体发展和未来。现在加强海河的开发建设。特别是景观环境的建设,就是要保证将这个架构的基础做好。景观如同水、电,是城市的基础,非常重要,可以说城市发展不能缺少景观建设,没有景观就不可能将城市建设好。建筑与景观应一同考虑,只有这样才能从宏观上进行统一协调,同时也强调了整体的关系。海河规划设计不是单个的景观设计,而是一个整体,包括环境、绿化。景观、交通。应是各个方面互动的关系将天津的优势连在一起才能做成功。这里强调的规划设计应是整体,而不是某一个局部。
方案设计中仍然使用传统的材料施工,以及手法和工艺,从而在现代化建设中能够更好地体现传统的历史风貌,使传统在现代化建设中得以发展和创新。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镇规划编制的管理,规范城镇规划编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城镇规划的编制与审批,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城镇规划是指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
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应编制城市分区规划和各项城市配套设施的专项规划。
城市设计应贯穿城市规划的各个阶段。
战略规划、概念性规划等其它各类规划均可作为总体规划或详细规划阶段的前期分析或内容补充。
第四条市规划局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城镇规划的编制工作。
市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镇规划工作。
第五条承担城镇规划编制任务的单位和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城镇规划编制资质和职业资格。
第六条城镇规划的编制应积极采用先进的规划设计理念和技术手段,积极推广新技术的应用。
第七条承担编制城镇规划任务的规划设计单位应广泛收集资料、认真实地踏勘、深入调查研究。
第九条编制城镇规划采用的勘察、测量图件和资料必须符合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质量要求。
第十条编制城镇规划应当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
第十一条承担编制城镇规划任务的单位必须根据有关保密法规和合同条文,对收集的基础资料承担安全、保密责任。
第十二条各类城镇规划由市、镇两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并经法定程序批准后生效。未经法定程序批准生效的规划不能作为城镇规划编制和管理的依据。
第十三条各级财政应把城镇规划编制经费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
第二章市、镇总体规划的编制
第一节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
第十四条城市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具体工作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十五条城市总体规划应委托具有相应规划设计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
第十六条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应先行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第十七条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编制过程中应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编制完成后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公示中征集的专家意见和公众合理意见应作为江阴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依据。
第十八条城市总体规划纲要须报省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第十九条规划设计单位完成城市总体规划方案后,应组织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
第二十条城市总体规划方案须由省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一条城市总体规划方案修改完善后,须报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经**市人民政府审核,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第二十二条城市总体规划经批准后,应当予以公布。
第二十三条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和原审批机关备案;但涉及强制性内容的重大变更,须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第二节镇总体规划的编制
第二十四条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负责组织编制。镇人民政府应当同步组织编制镇域规划并纳入镇的总体规划。
第二十五条镇的总体规划编制前应组织前期研究并提出编制工作报告,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组织编制。
第二十六条镇的总体规划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
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镇的总体规划,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镇的总体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省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九条镇的总体规划经批准后,应当予以公布。
第三十条各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征得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对镇的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并报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原批准机关备案;但涉及强制性内容的重大变更,须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同意后,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第三章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
第三十一条近期建设规划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第三十二条近期建设规划应委托具有编制市、镇总体规划相同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
第三十三条近期建设规划的期限原则上应与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年限一致,并不得违背城市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近期建设规划到期时,应当依据市、镇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新的近期建设规划。
第三十四条市、镇近期建设规划方案编制完成后,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5天。并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论证,规划设计单位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和向社会征集的合理意见进行方案修改,方案修改完善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三十五条批准后的近期建设规划应当予以公布。
第三十六条市、镇人民政府可以调整近期建设规划,涉及强制性内容的须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至三十四条规定的程序进行编制和报批。
调整后的近期建设规划应当重新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城市分区规划的编制
第三十七条编制城市分区规划,应当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的配置作进一步的安排,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提出指导性要求。
城市分区规划的分区面积一般不小于10平方公里。
第三十八条城市分区规划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
第三十九条城市分区规划应委托具有相应规划设计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
第四十一条规划设计单位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和向社会征集的合理意见进行方案修改,方案修改完善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四十二条城市分区规划经批准后,应当予以公布。
第四十三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对城市分区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并报原批准机关备案;但涉及强制性内容的重大变更,须按本办法第三十九条至四十一条规定的程序进行编制和报批。
第五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
第四十四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第四十五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六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
第四十七条在编制、论证、审查和报批城市总体规划时,应同步编制、论证、审查和报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独立成册。
第四十八条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广泛征求有关部门、社会公众和专家意见。
第四十九条单独编制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应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方案论证,由市人民政府报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
第五十条经审查同意后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由**市人民政府转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十一条批准后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二条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地方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进行局部调整,须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原批准机关备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一)涉及影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调整;
(二)改变原规划确定的原则、整体风貌以及重点保护区的保护范围和保护内容的。
第六章详细规划的编制
第五十三条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五十四条详细规划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
第五十五条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以控制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为目的的规划,是城市规划管理的主要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面积一般以1--10平方公里为宜。
第五十六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必须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城市分区规划为依据。
第五十七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各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规划设计单位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和向社会征集的合理意见进行方案修改,方案修改完善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五十九条修建性详细规划必须以控制性详细规划或城市分区规划为依据。
修建性详细规划是直接对建设项目作出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
城市重要地区、重大建设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
其余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六十二条详细规划经批准后,应当予以公布。
第六十三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对详细规划进行局部调整;但涉及强制性内容的重大变更,须按本办法第五十六条至六十一条规定的程序进行编制和报批。
第七章城市专项规划的编制
第六十四条编制城市专项规划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明确城市各项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建设指标和空间布局,是编制城市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重要依据。
第六十五条城市专项规划由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
第六十六条城市专项规划应委托具有相应规划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
城市专项规划应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第六十八条城市专项规划方案修改完善后,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六十九条城市专项规划经批准后,应当予以公布。
第七十条城市专项规划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进行局部调整的,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原批准机关备案;但涉及强制性内容的重大变更,按本办法第六十六条至六十八条规定的程序进行编制和报批。
第八章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
第七十一条村庄建设规划是村庄各项建设的依据。
第七十二条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必须以镇总体规划为依据。
第七十三条村庄建设规划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第七十四条村庄建设规划应委托具有相应规划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
第七十六条在方案修改完善后,村庄建设规划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同意后,由镇人民政府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七十七条村庄建设规划批准后,应当予以公布。
第七十八条镇人民政府根据发展的需要,可以对村庄建设规划进行调整,须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原批准机关备案;但涉及强制性内容的重大变更,须按本办法第七十四条至七十六条规定的程序进行编制和报批。
第九章附则
关键词:旅游;规划
旅游规划是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旅游规划通则中,国家旅游局将旅游规划定义为:
1、旅游发展规划是根据旅游业的历史、现状和市场要素的变化所制定的目标体系,以及为实现目标体系在特定的发展条件下对旅游发展的要素所做的安排。
2、旅游区规划是指为了保护、开发、利用和经营管理旅游区,使其发挥多种功能和作用而进行的各项旅游要素的统筹部署和具体安排。
从国家旅游局的定义上我们不难看出,旅游规划是对旅游区、旅游资源的综合评价、市场分析、要素安排的计划,它分为旅游发展规划和开发规划两个大层面。发展规划一般更宏观一些,开发规划则具体一些。发展规划可分为国际、国家、市区、县镇和景区的层面;开发规划可分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等。除此之外还有旅游项目规划以及专门的规划,如活动、营销策划等。一个地区旅游业的发展离不开高质量的旅游规划,一个完整的旅游规划应包括旅游发展规划、旅游区规划、旅游项目规划以及旅游策划等内容。作为地方政府制定指导当地旅游业发展的规划主要是指旅游发展规划和旅游区规划,地方政府希望通过专家们将本地的实际情况与专业理论的结合,提出当地旅游业发展的方向和努力的目标,划定旅游开发和保护的范围,实现当地旅游业科学、持续、健康发展。
邳州历史悠久,风光旖旎,旅游资源十分丰富。《邳州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在发展中不断修改,不同人士站在不同角度提出不同看法,致使邳州旅游开发的重点不断模糊与变化。笔者认为,邳州旅游发展应依托邳州旅游资源的实际状况,通过市场分析,在保持与全市经济协调发展及与省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一脉相承的前提下,制定产业发展战略和产品开发战略。
一、要全面深入了解资源状况,准确定位
资源调查与勘查是制定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前提,只有对旅游资源进行详细的了解与分析,才能找出旅游开发的重点,才能恰当地提出旅游发展的主题与形象定位。只有主题定位准确,才能提出科学合理的概念性规划,旅游规划才能有生命力和可持续性。邳州旅游资源十分丰富,种类繁多,既有丰富多彩的乡村生态游资源、闻名中外的红色旅游资源和震撼人心的宗教旅游资源,还有神秘莫测的远古人类起源遗址和掩埋于地下的古城池遗址,丰富多样的旅游资源给邳州旅游主题定位带来了很大难度。这就需要我们对邳州旅游资源进行综合性分析,从相同中寻找差异点,从市场中寻找生存点。在排除与周边地区的产品具有同质性的大运河、民风民俗,古人类遗址开发难度大,市场吸引力不足,红色旅游的经济效益不明显之外,我们不妨从邳州旅游的客源市场着手,邳州地处相对落后的苏北乡村,起步阶段的市场应该在周边地区,主要是城市居民,利用城市居民“久居樊笼里,复归得自然”的心理欲望,开发乡村生态旅游产品。邳州可放眼囊括邳北五个乡镇约30万亩的国家银杏博览园,这里既有郁郁葱葱的银杏森林及其休闲保健产品,也有震撼人心的艾山九龙风景区及美丽如幻的沂河风光带、天下水杉第一路、桃花源风景区和省级古栗森林公园。在不同时期和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对邳州旅游资源进行不断的开发,最终形成“天下银杏第一园、淮海战役首捷地”的旅游品牌。
二、“楚韵汉风源头,运河休闲港湾”的宣传口号值得再推敲
响亮的宣传口号是广告宣传效果立竿见影的捷径,不当的口号也会引来不必要的麻烦。邳州曾提过“楚韵汉风诗意田园”的旅游口号,后来被用在城市建设风格上。“楚韵汉风”曾一度引起争议,但作为徐州旅游宣传的辐射或延续这也并不为过,同时邳州南与宿迁接壤,西与徐州相邻,楚汉相争也正发生在邳州,邳州出土的大量文物也证明了这一点。至于把邳州定位为“楚韵汉风”的源头,实有不当。楚为宿迁一带,汉为徐州丰沛一带,要说邳州为楚韵汉风的源头实在是不敢当,如果说打“下邳国”或“古徐国”的牌子尚且还可以理解。至于“运河休闲港湾”也值得我们再推敲,大运河有1000多年的历史,全长1700余公里,流经全国18个地级市,周边的济宁、枣庄、淮安、扬州等都在大力开发与宣传运河旅游,与他们相比,无论资源上还是经济实力上,邳州作为相对落后的县级市实在是“小巫见大巫”。但邳州以大运河为轴线的旅游开发和旅游产品不容置疑,大运河文化旅游节已形成邳州的特色节庆品牌值得发扬光大。
三、银杏生态作为邳州特色需要浓笔重彩大力渲染
《旅游规划通则》明确要求:旅游规划编制要突出特色,注重区域协同,强调空间一体化发展,避免近距离不合理重复建设,加强对旅游资源的保护,减少对旅游资源的浪费。通过对邳州旅游资源的调查与分析我们得知,30万亩的国家银杏博览园是邳州的特色,与港上相邻的郯城县新村镇虽说也有一部分种植,但也只能看作是以邳州港上为中心的国家银杏博览园的外延辐射,江苏泰州的银杏无论从种植规模还是产品深加工上看都无法与邳州相比。同时,通过近几年的开发建设与宣传推介,以邳州港上为中心的国家银杏博览园景区在国内外已大有名气。因此,我们大声疾呼,邳州旅游业发展一定要以银杏为品牌,以银杏休闲保健游为龙头大力开发与宣传推介,捡起曾一度中断的中国(邳州)国际银杏节,以银杏旅游带动投资少、易开发、见效快的乡村生态游的发展,实现邳州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壮大。
四、规划不能脱离市场,旅游策划要融入总体规划中
就一个地区的旅游发展而言,旅游发展的目标与战略,是由旅游资源与市场共同决定的。《旅游规划通则》强调,旅游规划编制要坚持以旅游市场为导向,以旅游资源为基础,以旅游产品为主体,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方针。从许多地区的旅游规划来看,一般就是从行、游、吃、住、娱、购来规划,倾向于交通、宾馆、旅游商品纪念品的投资规划。笔者认为,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换期,这种带有计划经济痕迹的规划对促进规范旅游产业起了积极作用,但是,这种规划忽略了一个市场准则:市场是产品交易的地方,没有产品(商品)就不可能有市场。我们确定了美好的目标,但是缺乏实现目标的方法步骤,结果目标很难实现。通过规划,资源并不能变成产品;即使编制了修建性规划,修建出来,也只能算是一种半成品;还没有成为完整的产品。没有产品,就意味着要素布局与配套缺少主体的保障和实现的机制。这就是目前很多旅游机构编制规划后,不得不将规划束之高阁的原因。
旅游策划是一个新兴的名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发现旅游规划不能指导产业的发展,不能解决招商引资、营销促销、景区经营等实际问题,这就将旅游策划推向了历史舞台。邳州的旅游发展更是如此,经过多年的大力发展,邳州旅游已经具备一定规模和影响,并成功创� 邳州目前急需解决的是产业如何发展,如何做大做强,如何增加后劲问题。笔者认为,缺少旅游策划的旅游规划将是不完整的规划。
五、旅游规划要以旅游产品为核心进行编制
要发展旅游产业,首先必须大力开发丰富旅游产品,若干产品形成有机链条,若干链条形成某个地区的旅游产业。旅游产业就是在交通、住宿、通讯等公共设施基础上,由旅游企事业主体提供服务性产品而构成的。因此,笔者认为,旅游产业规划,必须打破目前这种仅仅从横断的要素进行研究部署规划的格局,更重要的必须研究旅游产品,研究企事业主体如何对自然资源、文化资源、市场、交通、科技等要素进行整合与创造,形成适销对路的旅游产品,从而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产业链。邳州的核心产品应该有别于徐州的汉文化、连云港的滨海文化、淮安的红色文化以及临沂的峡谷溶洞奇观,邳州的资源优势应是以银杏为核心,以大运河和沂河为支架的乡村生态旅游产品。
六、旅游规划要强调城市的旅游支撑体系
城市旅游支撑体系是旅游者顺利完成城市旅游活动的前提条件,是城市提供旅游服务凭借的各种物质载体,是交通、住宿、餐饮、游览、购物和康乐设施的总称。邳州作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要把整个城市作为旅游目的地来打造,编制旅游规划时要考虑本地旅游特色,健全城市旅游支撑体系,体现城市的一流的旅游目的地形象。
参考资料:
1、《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
2、《规划的误区与策划的运用》北京绿维创景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导土地利用和实现土地优化配置的关键,而城市规划则在指导城市建设及引导城市建设管理协调发展方面起着决定作用。这两个规划都以国民经济长期发展规划为依据,以节约和合理利用土地及其空间资源为原则编制的,但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简称“两规”)分别由国土(土地)管理部门与规划(建设)部门编制,使“两规”相互脱节成为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因此,对于“两规”应予充分的协调。
一、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
1、国土资源部主管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起步较晚,无论是在理论研究还是在实践工作中都不成熟,专业人才培养、规划编制队伍、规划管理队伍都在发展建设之中。第一次全国性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1988年开始的,1991年和1994年国家土地局相继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暂行办法》和《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试行)》,各地在2000年前相继完成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但由于规划依据、方法等尚不成熟,规划专业队伍良莠不齐,故规划仍侧重于土地类型、用途的数字平衡,而在图面与实际管理的可操作性方面仍存在较多的问题。很多地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比较频繁。
2、建设部主管的城市规划
我国的城市规划工作起步较早,新中国成立后为适应国家建设事业的需要从2O世纪50年代就开始广泛编制城市规划。以后几经波折,2O世纪7O年代后期又开始了大规模编制城市规划。至今,我国的城市规划经过了50多年的发展,在城市规划技术及其实施管理上都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形成了相对比较规范的管理体制,打下了一定的专业教育基础,建立了一支数万人的规划师队伍。很多城市都已经完成或开始编制第三轮城市总体规划。总的来说,城市规划经过大量的实践,相对来说比较成熟,无论从规划人才培养、规划编制队伍建设,还是从规划管理队伍来看,都比较强,但在规划理论与实践中仍有许多不完善之处。
二、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关系
1、规划依据法律法规相似,并均需与其他规划相衔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都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两者关系平行,主体都属于行政法范畴。《鉴于两个规划的重要性和涉及部门、空间的广泛性,两个法律都规定了组织编制规划的部门是各级人民政府,规划编制的依据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规划空间和地位具有从属性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全面性的,它是对行政区域内全部土地的利用结构及其布局所做的安排,而城市规划则属于局部性,它着重于城市规划范围内的建设用地的分类及其布局的安排。所以,城市用地只是土地利用中的一种类型,它们之间为点与面,局部与整体的关系。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对所有土地做出的全局性规划,对各项用地规划具有指导和制约作用;城市规划仅是一个部门用地的规划,是从属和服从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一个专项规划,是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一个补充和深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由于以上差异导致了二者在规划过程和规划结果上的矛盾。突出表现在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互脱节,城市规划并不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导下进行。城市的建设并不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限制,从而造成了城市建设用地过分扩张,不断侵占耕地。
3、规划均以合理用地,节约用地为核心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质上就是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所进行的一项综合部署,其中心任务是确定土地利用结构、土地利用布局和土地利用方式,以达到合理用地、节约用地和保护土地的目的。而城市规划重点是用地规模的确定、用地选择和用地分类及布局等,在用地上也是以节约和合理利用土地及空间资源为核心。
4、规划理论依据和分析方法基本相似
不论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还是城市规划都必须遵守一定的规律,以适应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因此同样为自然、经济、社会综合体的土地和城市在规划时就必须遵守一些相同的规律和理论:如土地经济学中的级差地租理论、土地报酬递减理论、土地利用区位理论、生态经济学的地域分布规律、生态经济规律以及价值规律、景观学理论、系统论等。
在分析方法上二者一般都采用系统分析法、统计分析法以及静态与动态、宏观与微观、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协调的思路与途径
城市规划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作用,主要是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供城镇体系规划指导和协调,确定区域的土地利用结构等。随着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点集约使用土地的程度越来越高,城市用地规模不断扩大。因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尽量为城市的发展提供充足的用地保证。以促进城市与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是像一些地方部门以保护耕地为理由,限制城市规划。当然,城市规划工作中应该建立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保护的观念,用区域发展的观点来进行城市规划。尤其对城市的人口要进行较为准确的测。以免将城市的架子拉得过大,占地过多。城市规划与士地利用总体规划不是谁上谁下的问题。更不是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主管部谁管谁的问题。而是要在区域规划的指导下相互协调和相互制约,规划的基本指导思想应该是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以取得最佳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两者共同循的原则主要有:发展区域社会和经济,合理利用和珍惜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保护生态环境,维持生态平衡;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发挥城市区域的竞争优势,协调区域间、城镇间的矛盾。
(一)总体目标
到2018年,在全市初步形成循环经济型的产业体系,可持续利用的资源保障体系,山川秀美的生态环境体系,与自然和谐的人居环境体系,体现现代文明的生态文明体系,全面增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把枣庄市基本建设成为经济繁荣、人民富裕、环境优美、社会文明的生态市。
(二)阶段目标
与生态市建设和提前建成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战略步骤相衔接,枣庄生态市建设主要分为近期、中期、远期三个阶段。
1、近期阶段——启动和推进阶段(2004~2007年)
到2007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50亿元,第三产业比重达到39%;总人口控制在373万以内,城市化水平达到45%;初步缓解水资源紧缺的矛盾,全市基本实现平水年水资源的动态平衡;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95%的水体达到水功能区划和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基本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基本建立农业标准化体系;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回用水利用率达到5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5%;森林覆盖率达到28%,退化土地恢复治理率达到60%;受保护地区面积达到国土面积的10%;建设3~5个循环经济型工业园区试点、2个生态示范区、5个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建成10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25%的行政村建成生态文明村。
2、中期阶段——发展和提高阶段(2008~2013年)
到2013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028.5亿元,第三产业比重达到42%;总人口控制在386.9万以内,城市化水平达到50%;水资源紧缺状况得到有效缓解,全市基本实现枯水年水资源的动态平衡;基本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100%的水体达到水功能区划和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保证;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回用水利用率达到6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森林覆盖率达到30%;退化土地恢复治理率达到80%;受保护地区面积达到国土面积的15%;扩大循环型经济园区试点范围,基本建成3~5个循环经济型工业园区;2个区基本达到生态县标准;建成20个省级以上环境优美乡镇。
3、远期阶段——全面发展阶段(2014~2018)
到2018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641.3亿元,第三产业比重达到45%;总人口控制在398.6万人,城市化水平达到55%;解决水资源紧缺问题,保证主要河流的生态用水,战略储备地下水;全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得到基本解决,环境质量得到根本改善,所有水体达到水功能区划和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所有城镇空气环境质量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回用水利用率达到7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退化土地恢复治理率达到90%;受保护地区面积达到国土面积的18%;5个区、市达到生态县标准,80%的乡镇建成部级环境优美乡镇。
二、建设指标体系
为客观反映枣庄市生态环境的特点和生态市建设的重点领域,突出循环经济理念对生态市建设的指导作用,重点解决产业结构不合理、水资源短缺、森林覆盖率低、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较重等关键问题,依据国家环保总局生态市建设指标体系,结合我省生态省建设的实际,在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社会进步3个方面,确定具有代表性的41个指标,其中有32个国家生态市建设指标,9个是针对枣庄特点而设立的指标,构成了枣庄生态市建设指标体系。详见附表1。
第二章自然、经济、社会环境概况
第一节自然环境概况
一、地形地貌
枣庄市地处鲁中南低山丘陵南部地区,地跨东经116°48′30″至117°49′24″,北纬34°27′48″至35°19′12″之间,属于黄淮冲积平原的一部分。东与临沂市的费县、苍山县接壤,南与江苏省铜山县、邳县为邻,西濒南四湖,北与临沂市的平邑县和济宁市的邹城市毗连。地势呈东高西低、北高南低,由东北向西南倾伏状。全市总面积4550平方公里,其中丘陵面积1650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36.3%,平原面积2450平方公里,占53.8%,涝洼面积450平方公里,占9.9%。
二、气候
枣庄市属季风型大陆性气候,兼受海洋气候影响,具有年均气温高、热量丰富、雨量丰沛、四季分明的特点。常年主导风向为东风,夏季多东风,冬季多西北风,多年平均风速3.5米/秒。年平均气温在13.6℃~14.2℃。年光照时数2300~2500小时,无霜期达200天以上,多年平均降水量在750~950毫米,年均值为799.8毫米。
三、水文及水资源
(一)水文
全市河流按汇水去向分别流入南四湖、韩庄运河和苍山县境内的西泇河。滕州市的全部和山亭区、薛城区的大部流入南四湖,流域面积2586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56.8%,主要河流有城河、郭河、十字河、薛城大沙河、北沙河、界河等;峄城区、台儿庄区的全部,市中区的大部,薛城区、山亭区的小部流入韩庄运河,流域面积为1828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40.2%,主要河流有峄城大沙河、陶沟河等;市中区和山亭区的小部流入西泇河,流域面积为136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3%。现有岩马、马河等5座大中型水库和130座小型水库。枣庄市水系情况见附图2。
(二)水资源条件
枣庄市属于淮河流域运河水系。境内韩庄运河为大型河道,其余均为小型河道。全市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14.72亿立方米,人均392.8立方米,是全省人均的1.2倍。全市多年平均地下水开采量为4.343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灌溉用水2.825亿立方米,工业用水1.039亿立方米,城镇生活用水0.149亿立方米,农村人畜用水0.33亿立方米。平原、沿湖、沿河地区水资源较为丰富,水质良好,为工农业生产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丘陵山区水资源相对缺乏,给农业生产带来不利因素。
四、土壤
本市土壤分为棕壤、褐土、潮土、砂礓黑土和水稻土5个土类,12个亚类,29个土属,80个土种。土壤总面积为5211874亩,占全市总面积的76.37%,。
五、生物资源
(一)植物资源
枣庄市有农作物类植物13科32种;瓜菜类植物10余科50余种;林木果树类植物42科104种;水生经济植物20余科50余种;观赏植物50余科260余种;其它栽培利用植物及野生经济植物80余科300余种。
(二)动物资源
枣庄市有驯养家畜家禽类动物19种;水生经济动物78种;野生经济动物149种;农作物害虫天敌139种。
六、矿产资源
全市境内已发现的地下矿藏有46种。主要有煤、铁、铜、铝土、石膏、石英石、稀土、陶土、黏土、蛭石、大理石、花岗石、磷矿等。煤炭探明资源地质储量16亿吨,石膏探明资源储量4.2亿吨,石灰石探明资源储量8.3亿吨,石灰石预测资源量35亿吨,大理石探明资源储量9.6亿平方米,白云石地质储量1.5亿吨。矿产资源分布情况见附图4。
七、旅游资源
枣庄市有形的旅游资源点(含已开发的景区、景点)70处,其中:以人文资源为主体的旅游资源点38处,以自然资源为主体旅游资源点32处;另有12种旅游节庆活动和地方主题旅游活动。
除有形的资源外,枣庄市还有许多无形的旅游资源,包括历史文化名人、文学艺术和民间传说等。
第二节经济和社会发展现状
一、经济发展现状
近年来,枣庄市委、市政府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落实中央和省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抢抓机遇,加快发展,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了新的成就,综合实力明显增加。2002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13.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13.1%,增速提高2.1个百分点。其中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完成45.75亿元、162.2亿元和105.95亿元,分别增长4.0%、16.4%和12.5%。三次产业结构比例达到14.6:51.7:33.7。
二、社会发展现状
(一)人口现状
2002年,枣庄市年未总人口3622467人,年增加人口19310人,人口增长率为0.53%。在总人口中,男性人口1879268人,女性人口1743199人,分别占总人口的51.9%和48.1%;其中:农业人口2476611人,非农业人口1145856人,分别占总人口的68.45和31.6%。全市总户数为1047850户,平均每户3.46人。年末全市人口密度为796人/平方公里。
(二)教育
2002年全市教育经费投入86718万元,比上年增加7001万元,增长率为8.78%。2002年全市教育经费支出85292万元,比上年增加7860万元,增长率10.15%。2002年,全市共接收师范类毕业生1638人,其中本科233人,专科764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共有教职工46072人,其中普通高校584人,普通中专1117人,成人中专1059人,技工学校917人,职业中专1031人,中小学38691人。在中小学中,专任教师33543人,其中普通高中2979人,初中11457人,小学19107人,特殊教育134人,幼儿园1584人。
(三)科学技术
2002年,围绕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共安排实施各级各类计划项目145项,总投资9900万元。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计划成效显著。扶持项目21个,专项资金250万元,拉动总投资6225万元。全市取得科技成果109项,其中,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的科技成果93项,申报专利135项,获得省科技进步奖8项,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17.56亿元,同比增长27.3%,比年初的3.39%增长2.1个百分点。
(四)卫生
2002年,全市共有卫生机构153处,病床10114张,卫生人员16844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4107人。全市共报告法定传染病13种2275例,均为乙类,总发病率为62.42/10万人,较上年同期下降26.41%。孕产妇死亡率为15.88/10万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17.09‰。
第三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现状
一、环境保护现状
(一)水环境质量现状及废水排放情况
1、地下水水质现状
据2002年环境质量年报资料,全年对六处地下饮用水源地进行了水质监测,21项监测项目全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2类标准,水质较好,地下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2、地表水水质现状
(1)主要河流水质现状
据枣庄市环境监测站2002年监测资料,主要纳污河流有北沙河、城郭河、新薛河、薛城小沙河、小泥河、峄城大沙河、小季河等,水质主要指标COD、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浓度除峄城大沙河外其它河流均超过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2)主要水库水质:2002年监测的周村水库、岩马水库的主要指标COD浓度分别为36.9mg/L、29.9mg/L,均超《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3、废水及主要污染物COD排放量
(1)废水排放量
2002年枣庄市共排放废水13590.14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为8111.14万吨,占总排放量的59.68%;生活污水排放量5479.0万吨,占总量的40.32%。
(2)主要污染物COD排放量
2002年枣庄市废水中COD排放总量39768吨。其中工业废水中COD排放量19832.8吨,占总量的49.87%;生活废水COD排放量19935.2吨,占总量的50.13%。
(二)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及废气排放情况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2002年枣庄市城区监测结果:二氧化硫浓度年均值为0.044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浓度年均值为0.023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均值为0.098毫克/立方米,均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2、废气排放情况
2002年枣庄市工业企业废气排放量1288.51×104万立方米。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年排放量为60504.3吨,粉尘排放总量为11.73万吨,烟尘排放总量为12184.66吨。
(三)固体废物
2002年工业固废产生量424.56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0.11%。生活垃圾30.3万吨,生活垃圾处理量28.5万吨,处理率为94.06%。
(四)面源污染现状
2002年枣庄市中度以上水土流失面积1398.3平方公里,地表水土流失主要污染物COD模数为3.3吨/km2·年,水土流失COD的流失量4614吨。2002年畜禽养殖主要污染物COD排入河量4685.8吨、氨氮770吨;农药、化肥、地膜的污染也较重。
(五)声环境
1、区域环境噪声
2002年枣庄市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昼间为51.6分贝、夜间为46.5分贝,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2类区标准。
2、道路交通噪声
2002年5月份对市驻地30条主要路段的道路交通噪声进行监测,监测道路总长度21.98千米,平均路宽20.7米。经监测,平均车流量1169辆/时,市驻地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67.6分贝,无超标路段。
3、功能区环境噪声
2002年枣庄市城区功能区昼夜平均等效声级61.6分贝。2002年枣庄市城区声环境质量状况较好,总体夜间好于昼间,夏季好于冬季。
二、生态环境现状
(一)矿山生态环境破坏现状
枣庄市矿产资源开采历史较早,矿山生态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较为突出。截止2002年,全市采矿塌陷面积为47.73平方公里,露天采矿场面积3.84平方公里。
(二)林业生态建设及森林资源现状
枣庄市林业用地990.84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21.78%;非林业用地3559.16平方公里,占78.22%。
(三)水土保持现状
全市山丘区面积1650平方公里,占总土地面积的36.3%。据调查,2002年枣庄市中度以上水土流失面积1398.3平方公里,水土流失严重。
(四)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建设现状
目前,峄城区已成为部级生态示范区,滕州市为全省生态农业示范县。
在全市生态农业建设中,初步建成了低山丘陵粮、林、果、牧、渔生态农业示范区;沿湖沿运稻、渔、藕生产示范区等。建成的生态农业模式主要有:“猪——玉米——淀粉”种养加生态农业模式;“草——羊(猪)——粮果牧”生态农业模式;“藕——鱼——鸡鸭——松花蛋”生态农业模式;“三水农业”生态种养模式等。
(五)保护区、风景区现状
目前,枣庄市保护区、风景区主要为抱犊崮省级自然保护区(部级森林公园)九顶莲花山风景区、熊耳山大裂谷部级地质公园、龟山地质公园。其它的自然景观有莲青山、文峰山、青檀峡谷、薛城石海等。
园林主要有峄城万亩石榴园、山亭万亩梨园、阴平枣园、洪门葡萄村、坛山森林公园、木石省级森林公园等。
第三章生态市建设的机遇与挑战
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分析
一、国民经济增长预测
按照《枣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要求,本世纪头十年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后十年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则预计到2007年,枣庄市国内生产总值将达到550亿元,实现翻一番目标;到2013年预计达到1028.5亿元,到2018年,枣庄市GDP将达到1656.4亿元。
二、人口预测
按照《纲要》要求,枣庄市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预测到2007年,枣庄市全市人口将达到373万人,到2013年,全市人口预计达到386.9万人,至2018年,全市总人口预计达到398.6万人。
三、能源需求预测
根据《山东枣庄市实施合成气城市发展战略研究报告》,预测出不同水平年枣庄市能源消耗量,详见表3-1。
表3-1枣庄市能源消耗指标预测
项目2007年2013年2018年
GDP(亿元)5501028.51656.4
终端能源消费量(tce)736.24963.441193.84
万元GDP终端能源消费量(tce/万元)1.340.940.72
四、水资源需求预测
根据《21世纪初期山东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总体规划报告》,在战略储备地下水的前提下,按照50%保证率,到2005年枣庄市将缺水2.857亿m3;到2010年缺水3.444亿m3;在75%保证率条件下,2005年枣庄市缺水5.318亿m3,2010年缺水5.909亿m3。
第二节生态市建设的有利条件
一、各级政府高度重视
*年9月26日,省十届人大第四次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建设生态省的决议》;*年9月29日,省委、省政府在烟台召开了全省建设生态省动员大会,省政府于*年12月26日印发了《山东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纲要》的出台为枣庄市的生态市建设指明了道路。
枣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市的建设工作,成立了由市计委、市环保局组织牵头的《枣庄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小组,决心通过实施《枣庄生态市建设规划》,全面启动枣庄市的生态保护和恢复重建工作。
二、区位优势明显
枣庄位于苏鲁豫皖交界和淮海经济区中心,是我国东部地区的南北过渡地带,又是沿海地区与西部内陆地区的重要结合部。京沪铁路、京福高速公路、104国道、206国道、京杭大运河和设计中的京沪高速铁路穿境而过。优越的地理位置,使枣庄具有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进行经济、科技领域广泛交流与合作的优势,同时,由于自身资源丰富,劳动力成本低,是发达国家、经济发达地区产业梯次转移的首选目的地。
三、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明显进步
改革开放20年来,枣庄市国民经济取得显著成就,各项社会事业不断进步,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全市人民实现了由温饱到总体上达到了小康的历史性跨越,进入了一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特别是近几年来,由于全面实施“工业强市、外向带动、发展民营经济、农业结构调整、城市化和科教兴市”六大发展战略,积极推进重点地区、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区域经济发展活力逐年提高,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为生态市的建设奠定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基础。
四、矿产资源丰富,产业关联度高
枣庄市矿产资源十分丰富。已探明的地下矿藏20余种,主要有煤、铁、铜、铝土、石膏、石英石、衡土、陶土、粘土、蛭石、大理厂、花岗岩、石灰石、磷矿等。丰富的矿产资源,资源开发及相关产业的高度发达,使枣庄市具有发展循环经济的先天优势。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共生、伴生资源开发产业不断兴起,为产业间的横向耦合,产业链的不断延伸和循环型经济社会的创立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五、基础设施建设迅速
枣庄市交通、通讯事业发展迅速,能源供应充足,金融、购物、文体娱乐设施体系健全。全市客运线路发展到303条,通车里程达49660公里,客运班车除通达省内所有地市和市内所有乡镇外,还可通达京、津、冀、豫、沪、皖、苏、浙等8个省市的中心城市和商品集散地。境内铁路全长288.5公里,京沪铁路纵穿枣庄西部,枣薛支线与京沪铁路相交于薛城。京杭大运河境内航道68.5公里,境内共有港口53个,年吞吐能力达500万吨。邮电通讯已采用现代化的光缆、微波和数字程控交换设施,电话交换机总容量达14.1万门。电力拥有坑口发电厂10座装机总容量186万千瓦,年发电量150多亿度。城市供水、供气、供热配套设施齐全。现代化的购物中心、星级宾馆涉外服务功能日臻完善。
第三节生态市建设的制约因素
一、生态承载力不足,生态环境破坏严重
(一)生物资源匮乏
经生态足迹分析表明,枣庄市的生态赤字高达1.24ha2/人,生态赤字主要表现为耕地与林地面积的欠缺,主要原因为:
1、耕地面积不足
受人类生产生活活动的影响,枣庄市的农用耕地持续减少,目前人均耕地面积只有0.06公顷。由于枣庄市范围内人类耕作历史久远,尚未开发的适宜耕作土地几乎已不存在。因此,枣庄市的耕地面积不足问题应主要通过提高农业生产率和外部输入来解决。
2、林木质量差
枣庄市的现状森林覆盖率为26.5%,除少数地区的植被生长状态较好之外,多数地区的林地以中幼林为主,林分质量差,效益低,致使均衡因子低,可提供的生物生产性土地少。
(二)水资源承载力较弱
枣庄市是北方严重缺水城市之一,人均占有水资源量392.8m3,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4.7%左右,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已严重制约了城市经济的发展,同时,由于排污量的不断增加,水质污染,也产生了一系列的其他水环境问题。
(三)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严重
(1)微度侵蚀面积1928.6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42.4%;
(2)轻度侵蚀面积1221.1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26.9%;
(3)中度侵蚀面积651.2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14.3%;
(4)强度侵蚀面积397.5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8.7%;
(5)极强度侵蚀面积256.1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5.6%;
(6)剧烈侵蚀面积93.5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2.1%。
二、产业结构不合理,竞争能力不强
煤炭、水泥以及石膏等行业在枣庄市产业结构中占据主导和支柱产业的地位。由于支柱产业结构单一,加上煤炭、水泥、石膏等行业本身条件所限,在国内外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三、环境污染严重,防治任务艰巨
作为资源开发型城市,枣庄市面临的环境保护方面的压力远比其它城市为大。工业生产特别是造纸、化工、煤炭、水泥业生产造成的污染最为突出,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石、废水、废气对土壤、空气和水体造成了较严重的污染,给生态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主要河流水质均超过国家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大中型水库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富营养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任务较重,距离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水质保证的要求还有相当的差距。
四、城矿关系不顺
由于历史和体制方面的原因,枣庄市政府和城市中煤炭、水泥等行业企业,特别是煤炭业之间的关系有待理顺。枣庄市既是城市、又是煤炭业工业基地,既承担一般城市经济社会的综合服务功能,又承担发展工业的产业支柱功能。地方财政力量薄弱,市政建设欠账过多,城市功能发育不全,对煤炭城市发展造成了不利的影响。
五、人口密度大、整体文化素质偏低
目前枣庄市的人口密度已达796人/平方公里,过高的人口密度不仅导致了人均资源占有量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且对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等构成了巨大压力。同时,人口整体文化素质偏低,每万人中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和科技人员数量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民基础文化水平不高,人才匮缺,也是制约枣庄市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因素之一。
第四章生态功能分区
生态功能区划是实施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理的基础和前提。其要点是以正确认识区域生态环境特征,生态问题性质及产生的� 它是研究和编制区域生态建设规划的重要内容。
在参考各种专业地图、文献资料和统计资料对区域各种生态要素之间的关系进行相关分析,以各个区划要素或各个部门综合的区划(气候区划、地貌区划、植被区划、土壤区划、农业区划、林业区划、综合自然区划、生态地域区划、生态敏感性区划、生态服务功能区划等)图为基础,通过空间叠置,以相重合的界限或平均位置作为新区划的界限。综合分析确定并选取反映生态环境功能地域分异主导因素的标志或指标,作为划分区域界限的依据。应用景观生态学的原理,编制景观类型图,在此基础上,按照景观类型的空间分布及其组合,在不同尺度上划分景观区域。不同的景观区域其生态要素的组合、生态过程及人类干扰是有差别的,因而反映着不同的环境特征。枣庄市生态功能区分为:低山丘陵生态农业与生态恢复区、城市生态系统功能区、平原生态农牧业区、滨湖沿运生态农业与湿地保护区。
枣庄市生态功能区划图见附图1。
第五章生态市建设的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
第一节循环经济型产业体系的构建
通过对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科学规划,可以达到各产业内部和产业之间能源和物质的循环利用。形成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合理、技术与产品创新能力强、国内市场占有率高的循环型、网络型、服务型和进化型的高效持续生态经济体系,把枣庄市基本建成循环经济型城市,促进城乡生态环境向净化、绿化、美化的可持续的生态系统演变。
一、生态型农、林、牧、渔业
按照总体协调、循环发展、再生利用的原则,运用系统工程方法,以防治农业面源污染为基础,以提高生态效益为中心,以农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以现代科学技术和社会文明为支持,因地制宜地发展生态农、林、牧、渔业。
(一)生态农业建设的目标任务
1、目标、任务
目标:经过15年的努力,到2018年,在全市建立起可持续发展的大农业经济体系,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综合竞争能力、抗御自然灾害能力达到全省较发达地市水平;农业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全省较先进水平,生态复合系统保持良性循环,可再生能源不断增值;农民文明程度、综合素质达到较高水平,实现农村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任务:通过实施大规模的生态环境工程建设,实现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建立具有枣庄特色的生态农业生产体系;大力发展农业科学技术教育,加快产业化、信息化、生态化进程,努力建设具有农业现代化标准和环境优美的农村人居环境。
(二)生态农业建设总体规划布局与区域划分
1、生态农业建设总体规划布局
遵循非均衡发展规律,以乡、村为基本单元,根据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生态农业建设区域,以此为重点,搞好突破,以点带面、逐步推进,不断带动经济总量扩大和发展水平提高。
2、生态农业建设经济区域划分
根据枣庄市资源、环境和经济地域差异及自然状况,将全市划分为五种类型的生态农业经济区。
(1)平原林网立体种植生态农业区
(2)山区立体开发生态农业区
(3)低山丘陵生态农业区
(4)滨湖沿运地区水体、林、粮、渔等立体开发生态农业区
(5)庭院、园林生态农业区
在五种生态农业经济区域中,可根据当地地理和资源条件优势,重点推广以下八种生态农业模式或技术体系,即“四位一体”生态模式及配套技术;“猪—沼—果”生态模式及配套技术;平原农村复合生态模式及配套技术;生态种植模式及配套技术;生态畜牧业生态模式及配套技术;丘陵山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模式及配套技术;设施生态农业模式及配套技术;观光生态农业及配套技术。
(三)生态农业建设重点
改组改造传统农产品生产加工产业,优化提高龙头支柱产业,高起点发展新兴产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重点进行精准农业工程、农业产业化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程、生态农业旅游工程六大工程建设。
(四)生态大农业与二、三产业循环链接体系构建
关键词 城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方案评价
在城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工作的后期,其焦点问题方案评价。若评价指标及评价方法不当,可能会在无意中选差弃优。因此,方案评价的研究在网络规划中非常重要。
1999 年6 月~2000 年5 月,根据上海市政府要求,上海市建委组织有关单位对上海市轨道交通网络进行优化研究[ 1 ] 。作者参与了这项工作,承担轨道交通网络方案的评价研究。本文主要介绍这项研究工作中的评价指标及评价方法,抛砖引玉, 期盼同行深入地讨论城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方案的评价问题,以提高我国大城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水平及决策的科学性。
1 方案评价的思路
在进行上海市城市轨道交通网络方案评价工作之初,我们试图参与国外的一些做法,但未能如愿。如巴黎、柏林等国外大城市,其轨道交通建设开始于20 世纪初,因受当时交通规划水平及认识程度的限制,网络规划所考虑的时限较短,主要从具体某条或几条线路的角度进行局部性的效益评价[ 2 -3 ] 。60 年代后, 随着交通需求分析理论的发展,到交通网络对城市土地利用的动态作用及其社会效益,开始重视路网方案评价。法国巴黎在70 年代规划建设的地区快速铁路网(rer) ,主要是支持60 年代初提出的城市总体规划,为开发建设距巴黎市中心8~10 km 的9 个副中心及距巴黎市中心25~30 km 的5 座新城服务。美国在70 年代末制定的大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规划[ 4 ] 的评价指标为:
重构节省能源的城镇体系,恢复中心区活力,促进旧城改建,改善环境,改善中心区的居民出行可达性,实现社会平等。可见,国外轨道交通网络的评价重点是定性分析,在定量评价方面的研究还不深入。即使在定性分析方面,我们也不能套用这些指标,因为欧美等国的人口密度、城市化历程等与我国现状及未来的发展特征有很大差别。
在国内,比较代表性的评价方法是北京城建设计研究院在《广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网络规划研究》中的做法[ 5 ] 。这种方法参照近年来公路、城市道路网络规划方案评价研究的成果,如多目标决策分析法、系统聚类分析法、层次分析法、层次熵决策分析法等[ 6 ] ,建立了3 个层次共18 项评价指标,试图对路网方案进行全面的综合评价。虽然广州的评价指标比较全面,但在具体应用时由于指标数目多,且有些指标受主观影响较大,各指标权重的取值可能会发生较大偏差,从而导致方案比较结果模糊不清,难辨好坏[ 7 ] 。
这次上海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方案评价的特点是:分阶段、分层次进行方案评价;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 在选择评价指标时,尽量减少指标间内涵的重复性;定量评价指标中尽量减少主观性指标。具体评价思路及过程如下:
(1) 通过战略性分析粗选方案。对于城市轨道交通规划中的一些战略性问题,如新城与中心城间的出行总量、轨道交通占公交出行比例、路网规模、轨道交通系统模式等,组织专家反复论证,形成明确的目标。达不到这些目标的方案,即与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综合交通战略目标不相适应,必须淘汰。本次网络规划中,规划小组在第一阶段方案设计时拟定了17 套规划方案,经过定性及定量分析后,粗选出5 套符合要求的可行路网规划方案供进一步深入研究。
(2) 通过方案设计原则及方案的定性分析筛选方案。规划小组通过多次讨论和专家咨询,明确了轨道交通网络规划的原则。逐条对照规划原则,考察各网络方案与城市总体布局的配合、与城市主客流走向的配合、与城市主要客流集散点(市中心、副中心、地区中心、对内及对外交通枢纽等) 的配合、规划近期网络的可实施性、网络结构的合理性等方面。通过规划小组集体的经验及综合判断能力,将不合适的方案淘汰。被淘汰的方案中,可能存在一些局部的优点或特色,这些将被添加或组合到保留下来的方案中。因此,在筛选方案的过程中,也会派出或组合出新的方案。本次规划在对5 套粗选方案进行踏勘、客流分析、类比分析等研究过程中, 对上海市城市规划、城市综合交通情况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路网方案的规模、结构形式、层次等也有了更多的了解,构思出12 套比较可行的方案。然后对照各条原则进行取舍,选出较好的3 个方案。最后广泛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总结归纳出2 个有代表性的方案 方案一与方案二。
(3) 通过定量分析优选方案。最后保留下来的方案都是各具特色且是总体上比较优秀的方案,这些方案从定性分析的角度看是难分高下的,因此需要建立定量的评价指标进行精确的比较。由于轨道交通涉及面广,用单一的评价指标无法全面反映各方案的影响效果,故需建立由多个指标构成的评价指标体系。为达到方案比较的目的,还需采用一定的方法对各指标进行综合。
上述3 个评价阶段,充分利用人的经验及综合判断等定性分析能力,把不同层次、不同影响程度的方案比较问题分解开来。到最后一个阶段,由于比较对象在定性分析方面的综合影响基本相同,所以可以把定量分析从复杂的定性、定量综合分析体中分离出来,使相应的定量评价指标较少,综合比较只需进行单层次的指标综合。此举不仅简化了指标综合方法,而且也提高了评价工作的透明度及准确性。下面重点介绍这次规划方案评价所采用的定量评价指标体系及指标综合方法。
2 定量评价指标体系
文献[7 ] 、[8 ]探讨了城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方案评价的指标体系。但在实际运用时,这些评价指标受城市特点以及所能获得的数据资料等具体条规划与方案件的限制。这次评价对指标体系作了适当调整,实际采用的比选性评价指标有如下4 项。
(1) 公交出行时间(万人h/ 日):指使用公交的全部乘客的出行总时间,反映轨道交通带来的居民出行方面的效益。该值越小,出行者的出行距离越短或旅行速度越高,出行越方便,说明网络结构及换乘布置总体上越合理。
(2) 轨道交通周转量强度(万人km/ km 日):指平均每公里轨道交通线路的日周转量,为轨道交通日周转量除以轨道交通线路长度,反映单位长度轨道交通线的直接效果。该值越大,轨道交通运营公司的经济效益越好。
(3) 轨道交通占公交周转量比重(%) :是指轨道交通日周转量占公交日周转量的比重。该值越大,说明轨道交通在公共交通系统中发挥的作用越大,对改善地面交通系统拥挤状况及环境越有利。
(4) 轨道交通网络长度(km) :指轨道交通网络运营线路总长,反映轨道交通网络的建设成本。在建设标准相同的条件下,长度越大,工程造价越高。
上述4 项指标从效益和成本两方面来评价轨道交通网络的总体性能,较全面地反映了轨道交通网络对居民出行、运营效果、城市发展、经济效益的影响。其中效益评价考虑了居民、运营公司、社会(公共投资者)3 个方面。这4 项指标构成的指标体系的缺点是不能反映路网负荷均匀性及车站分布密度。其原因是由于前者的数据难以获取,而后者在方案筛选阶段已经对站间距作了优化研究,因而不影响方案比较结果。
根据上述4 项指标,可得到在轨道交通轨道规划评价中习惯使用的其它指标。
(1) 轨道交通周转量强度×轨道交通网络长度= 轨道交通周转量;轨道交通周转量÷平均乘距= 轨道交通客运量;轨道交通客运量÷轨道交通网络长度= 运载强度;轨道交通客运总量÷公交客运总量= 轨道交通占公交运量比重。
(2)“居民出行时间包括轨道交通乘客的车内时间、换乘时间以及轨道交通系统之外的公交接驳时间和步行时间。它反映了公交平均速度,也反映了轨道交通网络与城市客流集散点衔接的好坏,还反映了轨道交通网络与城市规划的人口及工作岗位分布的吻合程度。
(3) 在一定面积、一定人口的区域上,轨道交通
网络长度与轨道交通面积密度、轨道交通人口密度 是一一对应的。
3 指标综合方法
单层次的指标综合如下式所示,只是简单的代数运算,直观易做。各评价指标的计算值bi 如表1 所示(上海市综合交通规划研究所利用emme/ 2 软件采用城市总体规划数据及相应的轨道交通网络规划方案进行计算所得) 。
表1 方案一与方案二定量评价指标计算值
由表1 数据可知: 比方案二差。如果票价为0. 3 元/ 人km ,则每天方
①两方案规模基本相同。 案一要比方案二少收入41. 1 万元,10 年累计达15
②方案一的居民出行时间比方案二少10 万人 亿元。h/ 日,因此从节省居民出行时间看,方案一好于方
③方案一的轨道交通客运周转量比方案二小 本次规划向20 位专家进行了4 轮专家咨询,经过137 万人km/ 日,因此方案一的轨道交通运营效益 整理后得到的表2 的权重结果。
④方案一的轨道交通占公交周转量比重比方
案二。如果每人小时的时间价值按5 元计算,方案 案二大1 % ,有利于减少道路交通阻塞及改善环境一每天节省的时间价值达到50 万元,10 年约节省 质量。18. 3 亿元。 权重wi 可通过特尔斐法专家咨询法确定[ 9 ] 。
表2 方案一与方案二指标综合
表2 中,指标综合值p1 > p2 ,由此可判断,方案一总体上略优于方案二。
4 结语
象上海这样的特大城市,未来可能要形成400 ~500 km 以上的轨道交通网络,建设总投资将超过2000~3000 亿元。如此庞大的投入,必将对城市布局、土地利用分布及强度、交通结构与效率、居民生活方式及方便程度等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城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方案形态结构、线路走向、线路连接方向的微小差别,可能会给城市带来不小的影响。因此我们必须审慎地对待方案比较。本文提出的方案比较指标体系及指标综合方法尚需进一步深化,尤其在车辆配置、运营效率等方面。还要注意的是,实际的轨道交通方案评价是复杂细致的工作,除了受所能获取的数据制约外,还要根据城市的具体情况选择对解决城市问题有针对性的指标。从这个意义上讲,评价不仅是一种技术,而且是一种艺术渗透着规划理念及战略思想的评价,综合运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的评价。
参 考 文 献
1 顾金山,顾宝根,王家玮等。 上海市轨道交通交通网络优化方案说明报告。 上海市建委轨道交通网络优化课题组,2000 2 andeerstig c , mattsson l g. appraising large -scale investments in a metropolitan transporatiion system. transportation 1992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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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viver j . methods for assessing urban public transport projects. public transport international , 1998(1) :24~27
4 pushkarev b s , zupan j m , cumella r s. urban rail in america.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 bloomington , 1982
5 沈景炎,唐国生,刘迁等。 广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路规划研究报告。 北京市城建设计研究院,1997
6 何宁。 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系统分析: [ 学位论文] . 上海:同济大学,1996
7 顾保南,方青青。 城市轨道交通路网规划的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城市轨道交通研究,2000 (1) :24~27
【关键词】高校聚集区;规划设计;功能分区;空间布局
为促进贵州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省政府决策,拟在贵阳市花溪区南部规划中的思丫新城建设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环境优美的花溪高校聚集区。力争到十二。五末,在花溪党武思丫一带形成一座新兴的大学科技生态新城。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范围
高校聚集区一期用地位于贵阳市花溪区党武乡,南靠南环高速路,北临思丫河,东抵斗篷山脉。占地5平方公里。距贵阳不到20公里,距花溪行政中心只有2.5公里。一期用地南北宽约3.5公里,东西长约2.5公里,由思雅路、花燕路和栋青路,两纵一横三条“土”字形规划道路划分为贵州师范大学、贵州财经学院、贵阳医学院、贵阳中医学院及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五片高校用地。高校聚集区二期用地5.5平方公里,位于南环线南侧,两期用地由思雅路和花燕路轴线贯通。
1.2 基地概况分析
规划用地属山地浅丘地形,场地总体西高东低,南北高,中部低,海拔高程在1110至1280之间。用地范围内主要为农田、孤山、台地、浅丘,东北角有著名旅游景点-----夜郎谷。中部南北向有多处集中林地,北侧思丫河水质清澈、河谷深切,东部斗篷山山形秀丽,有如屏风,自然生态条件优越。
场区地形复杂,不可建用地占总用地的28%,场地内坡度大于25%的用地占有相当比例,地形起伏变化较为复杂,场地平整工程量较大;用地内以南向坡、东向坡居多,北向坡次之,西向坡最少。根据坡向分析,建筑布局具有坐北朝南良好的朝向和视线。设计可利用地形自然具有的方位和景观朝向灵活布局。结合现状适当进行地形改造,设计采用架空、吊脚、台地式等建筑规划布局手法,体现建筑与自然地形的相互结合、共融共生。
2 规划设计理念
通过研究世界大学聚集区的发展趋势,吸取国内发达地区大学聚集区优秀案例的成功经验,努力打造贵州花溪创新型大学聚集区。实现本土高等教育的跨越式发展;突出体现以人为本、育人为本,体现独特的校园文化氛围和体现贵州多彩民族,地域文化特色,山地建筑特色,创造本土大学集群品牌。充分利用花溪生态景观资源、思丫新城生态资源和斗篷山、思丫河及场地内原生林木、地形起伏、山丘、台地、植被、水系资源,合理组织景观空间,凸显迷人的景观特色。
有效改变贵州高校布局分散、教育环境封闭、规模效应发挥不够的状况,做到资源共享,实现优势互补,发展布局结构合理、学科门类齐全、规模效应好、教育质量高的高等教育;充分利用高等教育的资源优势,促进花溪经济文化的发展,达到大学拉动、大学兴城的目标。充分利用校区聚集、资源共享的优势,以产、学、研一体化为龙头,形成高等教育与科学研究、产业发展紧密结合的现代城区,形成科技与教育融合,资源配置合理,结构完善,教育产业高度发达、高校与社会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高等教育聚合区。
增强城市辐射能力,推进城市现代化进程,通过将教育产业、高新科技产业融为一体,有效地培养信息快速传递的新载体、高新科技研发的新基地;突出生态环境、突出人文内涵、突出信息优势和体现规划的高起点、体现社区建设的智能化、体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的理念。
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留有余地、有序建设的思路,按照土地集约使用,盘活土地资源,整体推进、滚动开发、创新模式的步骤。引进发达地区的建设模式,精心有序的打造在全国有影响的生态型、智能型、开放型可持续发展的大学聚集区。突出生态文明,突出高起点规划、突出聚集效应、突出资源整合、突出人才聚集优势、突出花溪山水城区优势、突出花溪历史文化优势,尽全力打造一流的贵州山地特色的大学聚集区。
3 功能分区规划
按照现代大学规划理论,围绕科研、教学、功能,将聚集区划分环内聚集有教学实验区、科研三产区、礼仪展示区、文化交流区,环外为学生生活区、后勤体育服务区、绿化水体退让区,跨越环内外的区域有体育公园区、绿化保护区,各类功能区分区明确。达到了集约聚合各高校优势条件,形成合力,为花溪大学拉动、文化教育拉动出力,又可独立办校各城格局的规划目标。
4 规划设计构思
4.1 山环水绕人景交融——“山水千万绕,君子此间行”
花溪高校聚集区总体布局尊循崇尚自然,结合自然,高于自然的理念;通过对自然资源的保留、巧借;渗透、相融,以期形成“山中有城,城中有山;湖水相伴,绿带环抱”的有机形态。
保留、巧借:地块东靠斗篷山,南依思丫河,基地内有数个或连或断的山体以及部分保护林地。规划最大限度地保护现有的自然环境,保留了地块内原生的山丘和林地,作为各校园的绿核,建筑围绕绿核布置,保证基地内外重要生态脉络连续完整的同时形成了校园的主体结构,使“山之间有连脉,水之间能互通”。
渗透、相融:在保证自然形态不受破坏的前提下,校园及其周边相关区域被划分成不同生态与使用功能区,与山水有机融合。通过开敞空间和建筑设计布局使得西北侧思丫河景观带,南侧环路防护绿地,东侧的斗篷山原始林区自然绿化景观与各校区形成指状渗透融合。
4.2 科研创新生态共享——“皆是境中人,共享情与景”
大学园区的集中兴建,让学校的办学模式由封闭走向开放,有利于学科之间相互渗透于融合,营造学科交叉和优势互补的良好氛围。学生可以到任何一所大学修读课程;教师可以互相任聘,高素质教师可以在几所大学执教。各学校的图书馆及公共教学实验设施可以实行“一卡通”,最大限度的实现分校区资源共享。此外,集中兴建大学园区,让高科技产业和研究机构直接依附在大学园区发展,形成学、研、产一体化协调发展的模式,可使高等学校和研究机构成为高科技产业的孵化器。
4.3 人文交流环环相生?——“阡陌交流处,往来互通之”
大学作为城市的一个特定的区域,是一类高素质的人群集聚的区域。课堂之外的交流学习是现代教学中非常重要的学习和锻炼思维的方式,知识和智慧在师生之间,同学之间的思辩交锋之中得到升华。如何通过设计为师生提供更为舒适的交往空间,使得城市及校园文化脉络在校园规划中得以体现,是我们规划设计中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
城市及校际间交流:规划以人舒适步行尺度为基准(≤800M)、采取复合式的功能分区,形成多中心布局。沿思丫路和花溪路形成的城市科技人文轴上促进了聚集区和城市间信息的交往流通;由思丫河的景观带及沿栋青路形成的生态共享廊侧边设置环绕的人行和自行车为主的道路广场,并通过绿化景观及人们的活动路径将其连续起来,将各个教学区以及生活区畅流地联系起来,增进了聚集区的交往联系;此外,还通过设置人行天桥等使各校区形成连续的交往环,便于各个校园之间的交流。
各校区内交流空间:各校区形成闭合连续的环形主干道,在校区的共享中心设计生态园林、景观湿地以及活动中心等公共平台,实现相近学科的资源共享,不仅利于学院氛围的形成,同时为师生提供一定的公共交往空间;通过校园内合理的路线规划和沿途景观,及交往空间的设置,形成富有趣味的多样性步行空间,营造宜人的活动交流场所。在各教学楼内部,以及在各学院及实验用房等都设有宽敞的廊道和开放的庭院,能够为教学之余的自由交流提供最舒适的场地。
4.4 地域特色文脉相承——“书系院落间,古今暗香潜”
“大学之大,非大楼之大,乃大师之大。”规划设计应整合和强化基地的地理特点,体现贵州的地域文化,通过规划、建筑、景观设计,回应花溪高校聚集区的发展战略特点,营造聚集区新时代的地域人文特色。
规划:结合当地地域文化特点,考虑地域文脉的延续,分析贵州传统民居与自然山水的场所内涵,设计吸收了传统书院空间布局的精髓,以融于山林中的院落式布局来营造现代大学的书院气息。通过层层递进,尺度宜人的院落空间,把外部的喧嚣和嘈杂挡在院落之外,为学习和思考提供了悠远、宁静的氛围。
建筑:设计结合了贵州当地的气候特征,通过院落式的布局和一些富于特色的坡屋顶建筑营造浓郁的书院气息;建筑设计建议采取了以被动式优先,主动优化的生态设计策略,整体建筑布局
景观:中心山体水景绿化空间,以教学中心区最密集高大的山丘群为背景,恰当开挖水面,形成山水相映的校园“绿肺”;教学与学生宿舍区之间的绿化游园空间结合自然地形和水道设置,形成地域特征明显的景观组团,同时也可以有效分隔校园功能区。大部分组团面对山体开放,使得山体渗入组团,部分组团的中心庭院结合保留山丘,呈现各自不同的空间尺度和形态。
5 规划空间布局
规划从对场地现状的认知出发,梳理了诸多有利的和制约的条件,结合思丫新城规划,形成了“一环、一带,双轴、五组团”,内聚外拓,北联南延的规划骨架。
“一环”:各校区的步行天桥将各个校区相联系,与各校区中心开敞空间相通,形成这五所高效聚集区的相互联系渗透的环状空间。
“一带”:斗篷山为制高点的由西至东的城市生态共享带,在其中布置各高校的体育设施及部分点式公共建筑,与五个校区形成最大化的接触使用面,以高度整合资源和优化共享为策略和引导,创造城市景观开敞空间的同时,高度地集约整合资源。
“双轴”:高效聚集区一期用地与思雅新城相联系的南北城市科技人文双脉络轴线,与东西向的生态共享带构成规划区内城市形态和生态系统的支撑性骨架。
“五组团”:即为贵阳师范大学,贵阳轻工学院,贵阳中医学院,贵阳医科大学,贵阳财经学院五所高校所在地构成的五簇组团,它们共同构成规划用地的的主体。
各高校内部通过资源的高度共享形成相对聚拢的形态,向北与思雅新区科技产业聚集区相联系,往南拉动高校聚集区二期建设用地的开发建设,使之不
6 空间景观系统规划
整体规划布局有如国画长卷徐徐展开,空间的体验通过运动来获得,形成多层次的空间形态。景观系统规划由建构大尺度的自然空间与微观环境相结合的城市结构:生态核——生态走廊——城市湿地林地走廊——指状生态走廊——组团绿地与廊院。沿着栋青路形成的生态共享区的核心带状开放空间将个层次的开敞空间连接起来行成系统,同时,下一层级的开敞空间向上一级的开敞空间打开,形成层级递进的结构。
总之,城市的信息化和知识化的发展呼唤城市新型的充满活力的知识空间,呼唤“大学城”作为先进的新型城市细胞,带来生长的希望。面对“大学城”这样一个承载了诸多意义的新兴城市形态来说,规划所涉及的内容是庞大的。在“大学城”规划的道路上,虽然艰巨坎坷,但仍是一件值得尝试的有意义的事业。
[1]王扬。大学校园规划设计特征浅析[J].山西建筑,2009,(35)
2001—2010年,是我省进入21世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和实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部署的重要时期。新时期新形势,我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和矿业经济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为了切实贯彻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加强我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宏观调控,推进矿产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抓好矿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实现矿产资源的更好地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走资源节约型发展和绿色矿业之路,使资源优势变为产业优势和产品优势,�
《规划》根据新世纪国内外矿产资源和矿业发展的形势,紧密结合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省建设的实际,对全省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以及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等方面进行统筹规划,提出我省矿业经济结构与布局调整与优化、优势矿产资源开发方向、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目标。本《规划》是指导我省地质矿产工作的政策性文件,是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全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基准年为1999年,规划近期到2005年,远期到2010年。本《规划》适用范围为本省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种)矿产资源。
第二章矿产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现状与形势
一、自然地理特征及经济社会与矿业发展概况
海南省位于祖国的最南端,行政区域包括海南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及其海域。全省陆地面积约3.5万平方公里,行政管辖的海域面积约200万平方公里,是我国陆地面积最小而海域面积最大的热带海洋岛屿省,也是连接太平洋与印度洋的交通要道。陆地主体——海南岛是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海南独特的地理特征,蕴藏着丰富多样的矿产资源,是我国矿产资源相对丰富的省份之一,具有把海南建成资源开发的战略要地和勘查、开发南海油气的前沿战略基地,以及矿产品进出口贸易的重要基地的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
海南自1988年4月建省办经济特区以来,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探索和明确了建设新兴工业省、热带高效农业基地和海岛休闲度假旅游胜地的“一省两地”产业发展战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主要体现在:(1)国民经济整体实力大大增强,国内生产总值比建省前增长3.2倍,年均增长速度(11.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经济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形成了富有生机和活力的产业发展新格局;(3)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基础设施日臻完善,经济发展后劲不断增强;(4)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初步建立;(5)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开放型经济有新的发展;(6)经济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协调发展,环境质量保持全国领先水平,生态省建设成效显著;(7)城乡市场日益繁荣,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
矿业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日益显著。据统计,由建省前的1987年至建省后的1999年,矿产采选的年产值由2.27亿元增长到12.81亿元,矿产炼制加工年产值由2.06亿元增长到32.01亿元,矿产采选与炼制加工的产值比由1:0.91增长到1:2.50,矿业经济年产值由4.33亿元增长到44.82亿元,矿业经济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由7.6%增长到9.5%、占工业总产值的比例由20.1%增长到21.9%;1999年矿产及其制品出口贸易额2.74亿美元,占同年出口贸易总额的36.6%。矿业不仅为我省国民经济发展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能源、原料而成为先导基础产业,而且矿业又是我省工业经济乃至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日益突出。
二、矿产资源的基本特点及优势
(一)矿种比较齐全、资源储量相对丰富
截止1999年底,全省保有储量位居全国前列的矿产有:石英砂、锆英石、天然气、钛铁矿、独居石、蓝(刚玉)宝石、油页岩、饰面辉长岩、饰面花岗岩、富铁矿、脉石英、水晶、饮用天然矿泉水、医疗热矿水等;石油、金、钴、铝、钼、铌、钽、镓、水泥灰岩、萤石、高岭土、泥炭、石英岩、白云岩、重晶石、石墨、硅石、粘土、地下水等保有资源储量的人均占有量,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矿产资源富集区相对集中
天然气、石油富集在南海西北部的琼东南、莺歌海盆地,珠三凹陷和南沙等盆地,以及海南岛西北部的福山坳陷;石英砂富集在海南岛沿海沉积阶地;钛锆砂矿富集在海南岛东部滨海沉积地带;金矿富集在乐东、东方、昌江、定安等县(市);铁矿、白云岩、石英岩富集在昌江县石碌地区;水泥用灰岩和粘土富集在东方、昌江、儋州等市县;饰面花岗石材富集在乐东县和三亚市;油页岩富集在儋州市长坡;饮用天然矿泉水、医疗热矿水富集在海口、琼海、三亚市;地下水富集在琼北自流盆地。资源储量也主要集中在富集区的大型矿床。
(三)富矿比例较大,共(伴)生组份较少
已探明的油气田多属高产能的油气田(单井原油468~569t/d,单井天然气28.53×104~160×104m3/d),石英砂(SiO298.17%~99.54%)、铁(Tfe51.15%~62.31%)、钛(矿物平均20.87kg/m3)、锆(矿物平均3.20kg/m3)、金(Au平均14.05g/t)、钴(Co平均0.261%)、钼(Mo平均0.187%)、水泥灰岩(平均CaO51.43%~54.25%)、水晶(压电单晶3.89~9.38g/m3,熔炼水晶0.33~1.35kg/m3)、脉石英(SiO298.95%)等重要矿产高品位富矿比例也较多;除石碌铁矿与钴、铜矿异体共生并伴生银、镍、硫,蓬莱铝土矿与钴土矿、蓝宝石共生并伴生镓,东海岸钛铁矿与锆英石共生并伴生独居石、金红石,定安金矿与铅锌矿共生并伴生银之外,其余大多数矿床的共(伴)生组份较简单。
(四)矿床开采技术条件较好
已探求资源储量的多数矿床,具备“近、浅、易”,或者开采技术条件比较简单,适宜露天开采或选冶的条件良好。
(五)主要矿产资源的资源潜力大
到目前为止,有关部门对成矿条件良好、资源潜力较大而开展预测的矿产资源主要有天然气、石油、天然气水合物(又称可燃冰)、钛铁矿、锆英石、独居石、金红石、金、银、宝石、水泥用灰岩、玻璃用砂等15种。需要特别指出的是:
(1)海南省是国家唯一授权管辖包括西沙、南沙、中沙群岛及其海域的海洋大省,行政管辖南海西南部的海域面积200万平方公里,属东亚大陆边缘濒太平洋新华夏系第一沉降带西南段的南海油气富集区。据预测,海南省省辖海域有油气沉积盆地39个,其总面积约64.88万平方公里,蕴藏的石油地质潜量约328(折经济资源潜量152)亿吨、天然气地质潜量约11.7(折经济资源潜量4.2)万亿立方米、天然气水合物地质潜量643.5~772.2亿吨(油当量),故有“第二海湾”之称。在国内外油气资源中有着重要的战略地位。此外,海底蕴藏的多金属结核,滨海的钛铁矿、锆英石、独居石、金红石砂矿等资源,也居举足轻重的地位。
(2)海南的陆域矿产资源(特别是金矿)潜量也较丰富。海南位处环西太平洋金矿成矿带的中段,具有优越的成矿地质条件和丰富的资源潜量;继东方戈枕北东向断裂带之后,又相继取得了乐东抱伦北北西向断裂带和昌江王下近东西向断裂带金矿勘查找矿的重大突破与发现,以及定安富文白垩系红层层间断裂带为代表的金银多金属型找矿新的较大发展,已探明和初步控制的金资源储量已超过100吨,预测金的资源潜量约250吨,在国内将跃居重要地位。
(六)矿产资源具有特色和比较优势
从保有可采储量的数量与排位、资源潜力、市场需求、用途和效益等综合因素分析,我省的优势矿产资源主要有海域的石油、天然气、天然气水合物,陆域的富铁矿、锆英石、钛铁矿、黄金、钴、石英砂、饰面辉长岩和花岗岩、饮用天然矿泉水、医疗热矿水等;具特色和比较优势的矿产资源有水晶、高岭土、脉石英、蓝宝石、油页岩、独居石、石墨等。这为我省建设和发展壮大资源型具特色的矿业体系,实施优势矿业战略,奠定了重要的资源基础。
三、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地质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现状
海南的地质矿产工作始于1929年,而较系统的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与勘查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后。先后完成了海南岛的1:20万区域地质测量、水系沉积物化探测量、航空磁测与放射性测量、区域水文地质普查、区域重力测量和海岸带工程地质调查,38个图幅的1:5万区域地质调查,1:50万环境地质调查,全省海陆油气综合地球物理调查、重点市区地下水监测网建设和部分金属、非金属成矿远景区划等大量的基础地质,以及海南岛重大基础地质研究、海南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战略研究等科研。
从总体上看,海南国土地质的调查、研究程度是比较高的;矿产勘查程度以优势矿产和重要矿产的大、中型矿床较高,一般矿产和小型矿床勘查程度较低。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业结构与保护现状
据1999年有关资料,我省矿产开发(采选)企业共517个(未含油气企业和矿产炼制加工企业),其中国有矿山32个,集体矿山72个、“三资”矿山6个、私有个体矿山407个,从业人数20840人;开发强度较大的矿产主要有天然气、凝析油、富铁矿、钛锆砂矿、金矿、水泥灰岩、饰面花岗石材、石英砂、建筑用砂石粘土、地下水、饮用矿泉水和医疗热矿水等30种,各种固体矿产年采选矿石总量1935.57万吨,天然气矿产37.5亿立方米(其中输香港发电32.4亿立方米,省内利用5.09亿立方米),凝析油6.19万吨,水气矿产21896万立方米,初步形成了以油气能源、化工,铁、金、钛、锆等金属矿产和建材非金属矿产的采选与炼制加工,以及水气矿产增值开发为重点,具海南特色的多元体制开放型矿业结构,全省矿业经济总值44.82亿元,其中矿产采选12.81亿元,以矿产为主要原料的炼制加工32.01亿元,采选与以矿产为主要原料的炼制加工的产值比为1:2.5。
在矿产资源保护方面,“九五”期间我省认真贯彻“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着力健全矿业法规和加大执法力度,持续开展矿业秩序综合治理整顿,合理调整矿产开局,注重矿产开发的储量依据、科学设计、综合利用与“三率”监督,限期治理整顿或关停并转浪费破坏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矿山,切实加强对矿产资源的保护。特别是强化我省具有明显优势的钛锆砂矿和潜在优势的金矿的保护,有效保护了国家重要矿区和宝贵的资源,维护了矿产勘查和开发秩序。
(三)矿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1、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矿业投融资机制尚未建立和健全,矿业投入严重短缺,致使相当部分矿区勘查程度偏低,新发现矿产地数量增幅下降,支柱性重要矿产新探明的后备储量不足;到2010年我省将有石油、金、大宗建材矿产等近半数矿种保有矿产储量紧缺,供需形势严峻;水文、工程、环境地质资料,也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2、涉及我国领海主权尊严和战略资源权益的南沙海域油气勘探与开发,尚未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和重大突破。
3、适应市场经济发展、以大中型现代企业为主体的多元矿业体制和运行机制尚未完善,重矿产原料生产而轻深加工高增值开发、重单一矿种开发而轻综合开发利用、重开采轻勘查等,导致矿业的规模、技术、产业和产品的结构不合理,既制约矿产开发利用效益的增长,也影响矿业可持续发展的后劲。
4、矿产资源利用方式(含采选加工)和矿业经济增长方式总体上处于粗放型、规模小、效益差的较低水平,采选与冶炼加工的产值比例为1:2.5(其中非金属矿产为1:6.04,能源(油气)矿产为1:3.42,金属矿产为1:2.57,水气矿产为1:1.28);以市场导向和优势矿产为重点的高科技系列深加工高增值产业发展滞后,矿业产值对全省工业总产值的贡献率低于全国近10个百分点(但发展的空间和潜力很大)。
5、集体、个体小型矿山占全省矿山总数的92.65%,点多面广,规模小,布局和采选方法不合理,采选加工技术设备和管理落后,以致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产品质量不高,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低下,废弃矿区复垦工作滞后。全省矿业固体废弃物、粉尘废气、SO2的排放总量较大,分别占工业总排放量的54.85%、42.71%、20.54%;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防治的力度亟待加大。
6、在矿产资源管理上,对“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体现不够,市县地质矿产行政机构薄弱、科技人员缺乏、矿山管理工作松弛,矿业投资的软环境欠佳,适应市场经济和国际惯例的矿业权市场不健全,矿业多渠道融资乏力,依法行政的力度尚需加强,地质矿产的勘查队伍和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亟待提高。
四、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对矿产资源需求预测及可供性分析
(一)经济社会发展宏观形势对矿产资源需求预测分析
《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要立足省情,依托优势资源,发展特色工业,壮大资源型工业,要充分利用海南的天然气等优势矿产资源,重点发展天然气清洁能源和化肥,积极发展铁铜钴、石英砂、钛锆、金、饮用矿泉水和医疗热矿水等资源的开发及其深度加工利用;一、二、三产业比例为37.9:21.5:40.6,工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提高到15%(2000年为12.71%);全省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左右(高于全国平均7%左右的水平)、年人均超过1万元,并争取在2010年前比2000年翻一番。因此,随着国民经济持续较快发展,工业化、基础设施与城乡建设进程加快和人口增长和人均资源消费水平的提高,矿产资源的需求必然呈增长态势。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战略性矿产资源持续紧缺,开发利用强度将继续加大
石油、天然气和富铁矿,是我国严重不足而我省具有明显优势的战略资源。“九五”末期,我国的进口量依次达7026万吨、30亿立方米和5510万吨(富铁矿)。为了保障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资源需求,同时有力推动海南油气能源化工基地的建设,“十五”期间,预测年新增需求量为原油300万吨,天然气24亿立方米,富铁矿将在“九五”末期产量的基础上适度增长。
2、海南新兴工业省建设对新材料矿产资源的需求趋旺盛
在“九五”基础上,“十五”期间预测年产量为黄金6万两、钛铁精矿10万吨、锆英石精矿2万吨(伴生金红石精矿1万吨)、钴精矿3.5万吨、石英精砂100~150万吨、石墨精矿1.2万吨、高岭土精矿20万吨。
3、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建设对大宗建材矿产资源需求量大
水泥用灰岩和粘土、饰面和工艺雕塑用花岗石材、建筑用砂石粘土等大宗建材矿产资源,“十五”期间仍面临广阔旺盛的市场需求,预测年新增需求量为水泥用灰岩80万吨、粘土12万吨,饰面和工艺雕塑用花岗石材荒料各12万立方米、4万立方米,建筑用砂和粘土各50万吨、建筑用石料200万吨。
4、海岛休闲度假旅游胜地建设将有力促进矿产资源的开发加工
医疗热矿水、饮用矿泉水、宝石水晶和金银(饰品资源),是与休闲度假旅游业发展关系密切的矿产资源,有着互为依存、相得益彰的特殊作用。十五”期间,预测年新增需求量为医疗热矿水200万吨、饮用矿泉水及化妆品和护肤用矿泉水72万吨,饰品加工业对宝石、水晶、金银的需求也将明显增长。
5、海南生态省建设倡导的绿色矿业和环保产业为矿产综合开发利用拓展了新的领域
在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基础上,科学充分地综合利用长昌煤矿兼采的油页岩质粘土和废弃的煤矸石,建设集约化生产新型节能空心砖厂,实现矿山的无废石示范开发;科学开发利用铝土矿,炼制加工4A沸石环保型洗涤剂和洗衣粉添加剂新产品。“十五”期间,预测年增需求量为油页岩质砖用粘土150万吨、铝土矿(精矿)2.7万吨。
此外,“十五”期间对萤石、硅石、白云岩、硫铁矿等矿产的需求量,也将比“九五”期间有较大的增长。
(二)国家和本省产业结构调整对矿产资源需求分析
在新一轮的产业结构调整中,国家将机械、汽车、电子、石化、建筑作为全国的支柱产业;海南根据自身优势和特色,进一步明确和坚持“一省两地”经济发展战略;在加快新兴工业省建设中,要求工业年均增长12.5%左右,发展壮大资源型工业、改造提高现有优势产业、有选择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高建筑业和建材工业水平,将油气能源化工、高档制(浆)纸、粮食加工、光纤光缆、汽车、球墨铸铁管、无纺布、聚酯等项目作为“十五”期间的建设重点。这为我省矿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及矿种、产品结构调整与优化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并指明了方向。
(三)我国加入WTO对海南矿产资源供需形势的影响
我国加入WTO后,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矿产资源国际化形势的发展、市场准入条件放宽和进出口竞争加剧,对于我省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既是难得的机遇,又是严峻的挑战。特别是国际上价廉质优的铁矿石出口我国,对于我省铁矿石的市场销售冲击和负面影响尤其严重;但对于我省具有资源优势的石英精砂、钛锆精矿、饰面花岗石材及其炼制加工产品的出口,必将带来有利的影响。
(四)矿产资源可供性分析
综上矿产供需形势分析,随着世界经济增长减缓、我国和本省坚持扩大内需的方针并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以及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对矿产资源供求的影响,我省矿产资源的产量和需求量从总体上将呈现持续、稳定、非均衡增长的发展态势。
根据对我省1999年底主要矿种保有的资源储量(尤其包括储量和基础储量)、2001~2005年和2006~2010年预测年产量及采选回收系数而计算的累计消耗储量的对比分析,我省天然气、钛铁矿、锆英石、铁矿、钴矿、铝土矿、石英砂、油页岩质粘土、高岭土、水晶、饰面花岗岩、饰面辉长岩、饮用天然矿泉水、医疗热矿水可以或基本可以满足到2010年的需求;石油、金、石墨、宝石,建筑用的砂、石料、砖瓦粘土等矿产资源,因储量不足,仅能满足“十五”计划期间(2001~2005年)的需求,必须及时规划接替储量的勘查。我省紧缺的优质煤(172万吨/年)、石油炼制各种油类(114万吨/年)、焦炭(2.76万吨/年)、钢材(15.1万吨/年)等重要矿产品,需靠境外资源和市场供给。
第三章规划指导思想、目标与基本原则
一、规划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和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以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一省两地”经济发展战略和生态省建设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需求为目的,以实现矿业可持续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在国家有关政策和《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的指导下,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当前与长远利益的关系,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对外开放与科技进步的关系,政府主导与市场配置资源的关系,以及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勘查的关系,充分发挥我省的矿产资源优势、区位优势、政策优势,强化对地质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与勘查,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和在开发中保护”及其依法科学管理,依靠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构建具有海南特色的集约化、高附加值、竞争力强的矿业体系,促进矿业的经济效益、资源效益、生态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和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规划目标
(一)至2005年规划目标
1、地质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建立公益性地质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分开运行的新体制和矿产储量有偿使用与更新补偿机制。通过加强地质矿产调查评价,提高国土地质研究程度,为经济和国防建设宏观决策提供区域地质资料依据,计划新发现有进一步矿产勘查价值的基地30处;通过商业性矿产勘查,计划新增重要矿产的可利用储量为:天然气970亿立方米、石油3400万吨、金50吨、钛铁矿150万吨、锆英石25万吨、铅锌3万吨、石英砂2500万吨、粘土3000万吨、水泥灰岩5000万吨、饰面花岗石材2000万立方米、饮用矿泉水3000立方米/日,医疗热矿水5000立方米/日、地下水30000立方米/日;力求重要矿产储采比的动态基本平衡和供应安全。
2、矿业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与优化:以“大资源、大环境、大市场、大发展”的观念,实施“突出油气、石英砂资源优势,重点建设化工能源基地和硅工业基地,确立海南优质饮用矿泉水的品牌地位,加强发展黄金产业,协调发展钛、锆、钴、富铁矿炼制和金银宝石水晶饰品加工,以及优质建材和医疗热矿水增值开发的海南开放型矿业发展战略”。明确“海域带动,东西推进,发展南北,保护中部”的矿业布局。积极配合和参与省辖海域油气的勘查、开发,创造条件力争就近上岸发展油气能源化工优势产业,改善和优化全省以清洁能源为主的能源结构;着力提高我省富铁矿、钛、锆、钴、石英砂精矿及其加工产品,以及黄金、宝石、水晶加工饰品在市场的占有和控制能力;建立本省紧缺优质煤、焦炭、石油炼制系列产品和钢材、铜、铝等产品的安全、稳定保障体系。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优势矿产资源高科技集约化高附加值开发为重点的新兴工业基地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对提升全省产业竞争力发挥重要作用。
3、矿业体制改革与规模组织结构、技术结构、产品质量结构的调整:基本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集探采工贸于一体的大中型企业为主体,大中小型并举的新型多元现代矿业体制;基本改变矿业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布局散乱、技术设备与管理差、采选综合回收率不高、产业与产品结构不合理、竞争力弱、科技含量和效益低下的落后状况;要求矿产品和出口矿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有关部门和国际或进口国优良品级的要求;名牌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得到巩固、提高与适度发展。
4、调控矿产开发利用总量:根据矿产资源储量丰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市场导向及价格与效益关系,合理调控重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坚持走资源节约型高效利用的矿业经济之路。
5、矿业经济及矿产品出口目标:矿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其运行质量和效益得到全面提高,全省矿业总产值计划达到80亿元;其中矿产采选20亿元,以矿产为主要原料的炼制加工产值60亿元,比“九五”后期的1999年分别增长78.5%、56.1%和87.4%;矿产采选与精深加工的产值比分别由目前的1:2.5调整到1:3;矿产品出口额计划达到4亿美元,比1999年增长46%,使矿
6、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根据海南生态省建设的总要求,创建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绿色矿业”。健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的监督管理机构、技术指标体系和防治保证金制度,着力推广“无毒少废”和综合利用资源的先进的采选冶技术、设备和生产工艺,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和大幅度减少“三废”排放总量;矿山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率、“三废”的总量控制与达标排放,以及矿山用地的及时复垦和生态环境的恢复与重建治理率,均达到国家的要求或先进水平。
(二)至2010年远景目标
1、全面完成海南岛及其它重要岛屿的1:25万区域地质调查、省辖海域1:100万区域地质调查、全省1:25万生态环境地质调查和重要成矿区带矿产资源潜力调查评价;继续加强战略性海域油气资源的勘查开发;拓展投融资渠道,加强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的国内外合作,加大开展以市场广阔、成矿地质条件好、资源潜量大的优势矿产为重点、兼顾其他和急缺矿产的勘查投入;规划新发现各种矿产地35处,油气、钛、锆、金、优质建材等重要矿产探明可利用储量明显增长,其余矿产按市场需求适度增长;建立全省地质矿产资源信息系统;进一步增强地质矿产工作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保证作用。
2、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符合国际惯例的开放型多元现代矿业体制、矿产资源的宏观管理体制和微观运行与经济补偿机制更趋完善,矿业权的资产化管理全面实施,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矿业开放格局基本形成,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金、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数量、质量和效益全面提高,保障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安全运行的矿产资源有效供给。
3、矿产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科学、有序、集约化开发利用;具资源优势的高科技、高质量、高增值、高效益的矿产炼制系列深加工产业体系更趋壮大、配套;矿业的规模结构更加合理,集体和个体小矿山的数量进一步减少;矿业的经济和资源效益明显提高,至2010年的矿业经济总产值将实现比2000年翻1.5番的目标(规划达到160亿元,其中矿产采选产值约35亿元,矿产炼制加工产值约125亿元)。
4、依据矿产资源的丰缺、市场导向、价格和效益,对矿产开采总量及其产品质量的调控全面加强;矿业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进出口结构更趋合理,矿产资源的“三率”指标和综合利用指标在“十五”的基础上进一步分别提高;“绿色矿业”得到全面实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及其经济补偿机制更趋完善,力求新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达标、重建与恢复治理率、现有矿山生态环境的治理率、已闭坑矿山生态环境的治理率均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实现矿山生态环境的根本好转。
三、规划基本原则
为了实现上述规划目标,在坚持依据并服从全国矿产资源规划、与国家有关法规和规范标准一致、整体规划统筹安排、实事求是与突出重点、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等总体原则的前提下,充分体现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宏观调控下市场配置资源的原则。从海南实际出发,以加快发展作为主题,将地矿工作与海南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紧密结合,走资源节约型高效“绿色矿业”的新路,提高矿业经济质量、规模和经营的集约化水平及其在工业经济和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与贡献率。在实际工作中突出三个重点:(1)具优势、比较优势和大宗建材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2)着力建设依托具优势和比较优势矿产资源为重点,市场广阔、布局合理、竞争力强、具有特色的采选和集约化、深加工矿业体系;(3)全面提高国土地质调查研究程度,发挥其在国民经济、国防建设和协调相关产业发展等方面宏观决策的先行、基础性作用。
2、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开源与节流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依靠高新技术和科学管理,开拓矿产勘查、开发利用的新领域;加强并超前开展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综合勘查,不断发现新的矿种、类型和矿区,使各矿种开发消耗的储量及时得到补充和增长;注重优势矿产和具深加工高增值潜力矿产的保护性开发,强化资源节约型高科技集约化高效矿业经济的主导作用,提高矿产的采选综合回收率、共伴生矿产的综合利用率和资源高附加值系列加工利用的水平与效益。
3、坚持体制改革与创新。改革和建立适应我省市场经济发展的矿业行政宏观管理体制和企业运行机制,健全矿业法规,培养矿业权要素市场,调整、优化矿业结构和布局,调控资源开发与新增总量,实现矿业可持续发展。
4、坚持利用“两种资源”,面向“两个市场”。积极利用经济全球化、矿产资源国际化和加入WTO的有利机遇,开放省内矿业市场,着力改善矿业投资环境,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的战略,鼓励国内外投资者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勘查、开发我省矿产资源,同时引导和扶持我省地勘、矿业企业到省外、国外勘查、开发矿产资源,不断增强我省在矿产品市场和矿业资本市场的竞争力,提高我省矿产及其深加工产品的市场份额和紧缺矿产的稳定外供能力。
5、坚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其它自然资源利用、区域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根据各市县矿产资源的丰缺、组合、分布特点和开发利用水平,结合区域经济发展方向及其对生态环境功能与保护的不同要求,因地制宜、扬长避短,形成重点突出、各具特色和矿业生态环境优良的区域矿业,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以及矿产开发的经济、社会效益与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
第四章地质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我省地质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必须以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全国国土资源大调查“十五”规划、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有关政策和矿业发展战略为指导,结合市场导向和成矿地质条件,有计划有重点地协调部署公益性地质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既全面提高我省国土地质研究程度,又使主要矿产资源储量的探明与开发加工的消耗保持总量的动态平衡,并使其有效供给的增长速度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需求相适应,确保矿业可持续发展;同时,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实行公益性地质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分开运行。
一、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评价
按照全国国土资源大调查和中国地质调查局“十五”计划对我省地质矿产项目的要求,合理使用国家划拨的专项资金并力求应用新的理论、技术和方法,统筹部署和组织各类地质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一)重要成矿区(带)和优势矿产的调查评价
能源矿产:从维护国家领海主权及其资源权益的战略高度,全力配合国家和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深入开展南沙海域以北康、万安、南薇西、曾母、礼乐、中建南等盆地为重点的石油、天然气,以及南海西北部、南沙陆坡区天然气水合物(可燃冰)的资源调查与远景评价,择优提供若干个商业勘查的油气基地。
金属矿产:加大对琼西南二甲——抱伦重要成矿区的北西向抱伦成矿带、北东向戈枕成矿带和王下东西向成矿带以金为重点和钼多金属资源的调查评价力度;加强琼南同安岭、牛腊岭中生代火山盆地,琼东北蓬莱、烟塘南北向成矿带和雷鸣红层盆地以金、铜、铅锌为重点的资源调查和远景评价;注重开展海南岛稀土及东部近岸浅水海区钛锆砂矿资源的调查评价。发现一批可供招标商业勘查的矿产地。
非金属矿产:开展海南岛优质、新型饰面花岗石材,以及琼东北石英砂、高岭土和粘土资源的调查与远景评价。
(二)地热、矿泉水、地下水调查评价
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和水文地质条件,加强地热(热矿水)、饮用矿泉水和地下水资源潜力调查评价。支持“老少边穷”地区和严重缺水地区的供水水文地质勘查。完善海南岛地下水网点和海口地区地下水及环境地质的长期监测。
(三)区域基础地质调查评价
开展为城市化、农业现代化、生态环境、海洋与海岸带和市县经济发展提供基础地质资料服务的1:25万的乐东县、陵水县、琼海市、东方市、海口市、七洲列岛等6个图幅区域地质调查,乐东县、陵水县、琼海市、海口市等4个图幅的生态环境地质调查,以及海南岛国土资源遥感综合调查;1:5万保亭、藤桥两个图幅区域地质调查;海南岛重点地区的地质灾害、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调查评价。全力配合国家、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和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逐步开展海域1:100万的海南岛幅、永暑礁幅,以及其余图幅的区域地质调查。同时,以多目标、多功能地球化学填图新理论为指导,加强基础地质、成矿规律与找矿等重大基础性地质研究;实施“数字国土”工程,建立全省重要地矿成果数据库和信息系统。
(四)矿山生态环境调查规划意见
在今后5~10年内,分期分批完成以矿业发达市县为重点的各市县矿山生态环境调查评价,制定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
二、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
在国家对矿产资源勘查的宏观调控下,鼓励多渠道利用国内外资金,开展以成矿地质条件和找矿信息为依据、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目标的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工作。要理顺矿业权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改善投资环境,依法保护探矿权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探矿权人发现经济矿床后依法取得采矿权;鼓励国内外投资者对公益性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发现的成矿远景区,通过竞争性投标获得探矿权进行商业性矿产勘查;建立资源耗竭补偿机制;引导和推进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市场化的进程。
(一)商业性勘查的方向与矿种
商业性勘查的主要方向为:鼓励满足扩建或新建部分矿山需要的优势矿产和短缺矿产的勘查;加强重点矿山成矿预测和为矿山寻找接替资源的勘查;引导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必需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农业地质等勘查。
重点鼓励投资勘查的矿种为:石油、天然气、地热(热矿水)、金、钛、锆、银、铜、钴、镍和大宗优质建材非金属等供给不足的重要矿产;限制性投资勘查的矿种为:钨、锡、钼、稀土、萤石、石英砂等市场上供过于求的矿产;禁止投资勘查的矿种为:成矿条件差的放射性矿产等涉及国家战略利益的矿产。
(二)商业性矿产勘查的地区
鼓励商业性矿产勘查的地区为:具有资源潜力的“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老矿山周边地区,重点支持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好、集约化规模采选及深加工高增值企业所急需的矿产原料且有资源潜力的地区;限制商业性矿产勘查的地区为: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大影响的矿区不得勘查,矿床内外部建设条件差的“深、贫、远、难”地区,饮用天然矿泉水、医疗热矿水和地下水已达采补平衡的地下水源区,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实验区;禁止商业性矿产勘查的地区为:国家和省级旅游风景名胜区,重点文物古迹,地质公园和地质遗迹保护区,城市、村镇,工业、交通、国防、水利设施及河海岸的安全规定以内地区,军事禁区,重点水土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地质环境脆弱区和地质灾害危险区。
(三)商业性矿产勘查的重点规划部署
按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能源矿产和水气矿产勘查的重点规划区分述如下:
1、金属矿产勘点规划区
(1)琼西南贵金属成矿区:包括乐东县抱伦、东方市二甲—布磨、昌江县王下等3个二级勘查规划区。
(2)琼东北金、钛、锆成矿区:包括定安县富文、文昌市鹿马岭—抱虎岭、屯昌县中建—定安县翰林等3个二级勘查区。
(3)琼南有色贵金属成矿区:包括三亚市高峰、岭曲2个二级勘查区。
(4)琼西北金属成矿区:包括儋州市南报—澄迈县仁兴、儋州市洛南—南丰2个二级勘查区。
(5)琼中有色贵金属成矿区:包括琼中县新安—中平1个二级勘查区。
(6)琼东海域钛锆砂矿成矿区:包括万宁市东澳—大洲岛浅海、陵水县新梅—黎安浅海、文昌市木栏头—潮滩浅海等3个二级勘查区。
2、非金属矿产勘点规划区
(1)琼东北非金属成矿区:包括文昌市的龙楼—昌洒(石英砂)、抱罗(高岭土)、翁田(砖瓦粘土)等3个二级勘查区。
(2)琼西南饰面石材、灰岩成矿区:包括乐东县尖峰、三亚市大园、南山北和东方市宽坡岭等4个二级勘查区。
3、能源矿产勘点规划区
积极配合国家、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暨南海西部公司、中国地质调查局暨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加强海南岛周边油气盆地勘探和挺进南沙海域主要油气盆地勘查。其重点规划区的部署是:
(1)琼周边海陆石油、天然气、天然气水合物成矿区:包括莺歌海盆地、珠三拗陷、琼东南盆地、琼西北福山凹陷、西沙海槽盆地等5个二级勘查区。在注重增加已开发油气田接替可采储量的补充勘探的同时,协调优选开展成矿条件好、潜量大的陵水4-2、文昌15-1等油气构造的勘探评价。
(2)南沙海域石油、天然气、天然气水合物成矿区:包括万安盆地(重点是其北部、中部、东部隆起油气富集带)、曾母盆地(重点是其南康台地、南部斜坡油气富集带)、北康台地、西卫盆地、南薇西盆地、礼乐盆地、中建盆地等7个二级勘查区。
4、水气矿产勘点规划区
包括琼海市博鳌(地下水)和海口—府城、三亚市林旺—羊栏、东方市罗带—新街(热矿水)等4个二级勘查区。
第五章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为了实现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必须继续依法加大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的力度,实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根本好转和长期稳定;依法加强和做好对矿业权人资质条件审查,矿业权的准入条件、有偿取得与转让及其运行的科学管理;在建立对不同矿种和矿山的合理开发规模、采选技术、综合利用、矿石质量的分级使用和优质优用的技术评价体系等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与布局的要求,正确处理政府主导与市场配置资源的关系,重点是调控矿产开采总量,依法科学地做好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有效保护的规划布局,确定鼓励、限制、禁止开采的矿种、开采规划区及矿区,调整与优化矿业的规模结构、技术结构和产品结构;依靠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提高矿产资源的利用效益。
一、调控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与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
(一)调控矿产资源开采总量
按照矿产资源开发总量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需求及生态省建设相适应的要求,结合保有与接替可采储量实际和“十五”期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主要矿产的需求预测,加强主要矿产的开采总量调控。
“十五”期间,我省主要矿产开采的调控总量为:天然气60亿立方米、石油300万吨、黄金6万两、钛铁矿10万吨、锆英石2万吨、铁矿400万吨、钴金属5000吨、铝土精矿9000吨、石英砂150万吨、饰面花岗岩石材荒料16万立方米、水泥灰岩430万吨、砖瓦粘土50万吨、油页岩质砖瓦粘土150万吨。
(二)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
从省情和矿情实际出发,发挥我省经济特区优势和区位优势,全方位扩大开放,加强国内区域和国际合作,实施“走出去、引进来”的开放型矿业发展战略,着力做好吸引国内外两种资金,用好两种资源,开发两个市场。加强国内区域和国际合作的重点是:(1)积极配合国家和参与南海西南部石油、天然气的勘查、开发;(2)加强与国内和国际有关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在我省优势矿产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方面的合作。鼓励和支持到省外和国外勘查、开发矿产资源的重点是:(1)鼓励勘查、开发国内、省内紧缺、国民经济发展需求较大的钴、铜、铅、锌、银、铬、钾盐、金刚石、优质煤等矿产;(2)支持能带动我省相关技术、设备和劳务输出,获取经济和资源效益比较好的锆钛砂矿等矿产勘查、开发项目;(3)支持到资源相对丰富,勘查开发潜力大,资源和市场互补性强、投资环境好,与我国、我省合作已有一定基础,关系友好的国家或地区(特别是周边国家)勘查、开发矿产资源。在矿产品进出口贸易上,要加强对锆、钛、石英砂、饰面石材等优势矿产原料出口规模、品种结构和价格的宏观调控,有节制地调控紧缺矿产的深加工成品高价进口,逐步改变矿产品“低出高进”的不合理贸易模式,提高进出口的经济和资源利用效益。
二、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规划布局
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规划布局,必须在做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区域布局的基础上,明确划定鼓励、限制、禁止和保护规划区的基本原则和条件,进而安排规划矿种及开发规划分区。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区域布局
在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和我省产业布局的指导下,结合矿业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按照“海域带动、东西推进、发展南北、保护中部”的区域布局,将全省划分为5个各具特色的矿产资源开发区,以利于资源优势变为产业优势、产品优势和经济优势。
1、周边海域油气开发区:跨越琼东南盆地、莺歌海盆地和珠三坳陷,要根据国家“新区增储上产、海域油气登陆、实现油气工业快速发展的目标”,以天然气资源优势和石油资源比较优势,全力配合国家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在确保崖13-1气田继续稳产的基础上,加速东方1-1、乐东22-1和15-1气田以及文昌13-1和13-2油田的开发,创造条件就近上岛系列炼制深加工,将海南建成我国新兴的油气能源化工战略基地,在海南新兴工业省的建设中起带动和辐射作用。
2、西部矿产开发区:跨越澄迈、临高、儋州、昌江、白沙、东方、乐东等7个市县,与西部工业走廊的规划布局相衔接;以海陆天然气和石油、金、铁、钴、铜、水泥灰岩、玻璃石英砂、饰面花岗石材等资源优势,八所、洋浦、金牌、老城等港口条件,以及石碌、抱伦、土外山、红甫门岭、芸红岭、路千岭、尖峰岭等骨干矿山和中海油化学公司、海南钢铁公司,抱伦、金昌和武华金矿,国投、八一水泥厂等加工企业为依托,有选择地加快高新技术矿业的发展,重点在东方市建设我国新兴集约化开放型油气能源、系列化肥化工战略基地;石碌铁、钴、铜、金、建材炼制加工基地,洋浦硅工业和天然气电力基地,马袅(金牌港)和老城石油炼制、精细化工基地,尖峰饰面石材和异型工艺石材石雕系列加工基地,尽快形成具有海南特色和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矿业群。
3、东部矿产开发区:跨越文昌、琼海、万宁、陵水等4个市县;以锆钛砂矿、玻璃石英砂、高岭土、铝土矿、钴土矿、宝石、医疗热矿水、饮用天然矿泉水等资源的比较优势,清澜、博鳌、乌场的港口为依托,建设以文昌和万宁为重点的锆钛砂矿集约化采选和系列深加工基地,文昌的龙马石英砂、龙楼和南和高岭土、蓬莱铝土矿、钴土矿和宝石综合采选基地,博鳌、官塘、兴隆热矿水开发利用基地和琼海上涌饮用天然矿泉水、美容保健矿泉水开发基地。
4、北部矿产开发区:跨越海口、琼山、定安、屯昌等4个市县;以饮用天然矿泉水、医疗热矿水、金、钴土矿、水晶、油页岩质粘土等资源优势和海口港为依托,建设以海口市为重点的饮用天然矿泉水品牌基地、系列矿泉饮料基地、医疗热矿水开发利用基地、钴冶炼深加工基地、金银宝石水晶首饰饰品系列加工基地,以及琼山长昌的环保节能空心砖生产基地。
5、南部矿产开发区:跨越三亚、保亭等2个市县;以天然气、医疗热矿水、饰面花岗石材、铁、水晶等资源优势和三亚港为依托,发展以三亚为重点的天然气电力与管道供气、医疗热矿水开发、饰面与异型工艺石材石雕系列加工、金银宝石水晶首饰饰品加工基地。
对各矿产开发区的建筑大宗用砂石粘土矿产,在确保河(海)岸、航道运行与防洪排涝安全,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及耕地的前提下,根据城乡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结合清除航道泥砂淤积的实际,因地制宜地合理规划布局,适度集中,通过联合、兼并等形式,逐步形成以集约化规模开发为主的开采与适应市场需求的系列产品加工基地,实行综合开发、分类销售、优质优用和无尾矿生产。
(二)划定矿种与规划区的基本原则和条件
1、划定矿种的基本原则和条件
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和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及国土资源部的规定,结合我省矿产资源丰缺程度和矿业基础,以及市场状况、经济效益及对生态环境危害程度,将矿产资源划分为鼓励、限制和禁止开采等3类矿种。
(1)鼓励开采的矿种
将资源丰富、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高,开发过程中能较好地控制对环境和社会造成影响的矿产。列为今后5~10年鼓励开采的矿种是:天然气、石油、金、铁、玻璃用石英砂、高岭土、油页岩质粘土、白云岩、石英岩、硅石、饮用天然矿泉水、医疗热矿水。
(2)限制开采的矿种
将对具资源和出口优势需限产保值的钛锆砂矿;对市场出现供过于求,扩大开采规模将影响经济效益的褐煤、钼、重晶石、萤石;对资源不足,需求可以通过国内外市场解决的钴、铌钽;以及开采过程中造成的生态环境、社会问题较为严重的钴土矿、铝土矿、宝石、水泥灰岩、饰面花岗石材、建筑大宗用的砂石粘土、地下水等矿产,列为限制开采的矿种。
(3)禁止开采的矿种
将市场严重供过于求,开采经济效益很差的矿产,或者是资源严重不足又可以通过国内外市场解决的硅澡土矿,或者在开采过程中造成严重生态环境、社会问题的沸石、膨润土矿,列为我省禁止开采的矿种。
2、划定各类规划区的基本原则和条件
(1)划定各类规划区的基本原则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海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以及土地管理法、森林法、环境保护法、水法、水土保持法、交通法、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准入原则。
②符合与《全国矿产资源规划》、《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海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以及环境保护、土地利用、旅游、交通等相关规划相衔接的原则。
③遵循矿产资源“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以及与相关产业发展效益比较原则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原则。
④以市场为导向,维持国家战略利益和国家规划战略找矿的原则。
⑤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的原则。
(2)划定各类开采规划区的基本条件
①矿产资源相对集中且资源储量基本可靠,矿床开采条件良好。
②矿产品有市场需求,有较稳定的市场渠道和所依托的选冶加工产业,有利于形成集约化规模开发,有利于矿产资源的利用方式、管理方式和矿业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向集约转变。
③具备生态环境保护的准入条件。
(三)规划矿种及开发规划分区
根据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及产业政策要求,结合我省矿情实际和开发利用情况,本次规划的矿种范围主要是:能源矿产3种(天然气、石油、褐煤);金属矿产10种(金、钛铁矿、锆英石、金红石、富铁矿、铜、硫钴矿、钴土矿、铝土矿);非金属矿产16种(玻璃石英砂、水泥用灰岩、水泥用粘土、饰面花岗岩、饰面辉绿辉长岩、石墨、油页岩质粘土、高岭土、白云岩、石英岩、熔炼水晶、宝石、萤石、建筑用砂、建筑用石料、建筑用粘土);水气矿产3种(天然饮用矿泉水、医疗热矿水、地下水)等共32种。其中天然气、石油、金、钛、锆、富铁、钴、石英砂、水泥灰岩、饰面花岗石材、建筑用大宗的砂石粘土、饮用矿泉水、医疗热矿水等,是“十五”着重规划矿种。
开发规划分区实行地质界限与行政区界限相结合,以地质界限为主的原则划分。全省共划分主要的规划区52个。
1、鼓励开采规划区及矿区
是指开采矿产资源储量条件和市场前景好、经济和资源效益高、开发利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不超出环境容量的地区及矿区。包括:天然气、石油、富铁、钴、铜、金、白云岩、石英岩、石英砂、高岭土、耐火粘土、砖用油页岩质粘土、饮用天然矿泉水、医疗热矿水等矿种共16个开采规划区。
2、限制开采规划区及矿区
是指具有资源比较优势、市场容量有限需限采保值和保护滨海生态环境的锆钛砂矿区,或者是涉及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饰面花岗石材矿区、水泥灰岩矿区和建筑大宗使用的砂石粘土矿区,以及需限制超量开采防止诱发环境地质问题的地下水水源区;严格控制在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和实验区开采矿产资源。包括:锆英石、钛铁矿、铝土矿、钴土矿、宝石、水泥灰岩、饰面花岗石材、地下水等矿种共26个开采规划区。
3、禁止开采规划区及矿区
是指开采矿产市场容量供过于求、经济效益低下,对生态环境具有不可恢复的影响、存在难以防范的矿山安全隐患的地区,以及主要城镇村庄、重要基础设施、重大工程设施及其周边一定范围内地区,军事禁区,国家和省划定的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重要旅游风景名胜区,重要地质遗迹保护区,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地质公园所在地区。包括:锆英石、钛铁矿、沸石、膨润土、石英砂、饰面花岗石材、水泥灰岩、铁、硫铁矿、铅、锌等矿种共7个禁止开采规划区。
4、矿产资源保护规划区及矿区
是指国家和省规定涉及国家战略安全的放射性矿区、实行保护不新建开采矿山的矿区,以及目前还不能比较经济地开发利用的大中型低品位贫矿和采选冶困难且对生态环境影响严重的矿区。包括:铀、钼、油页岩、褐煤、磷等矿种共4个保护规划区。
为了加强和做好矿产资源的分类、分区开采和有效保护管理,必须建立和健全相关的管理办法且严格执行,坚决制止各种违规的矿业活动,保障矿产资源依法有序、科学有效的开发利用。鼓励、限制、禁止、保护的矿产目录,由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商其他有关部门提出,报省政府审定后定期公布。限采矿产的年产量,由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公布。各级矿产资源开采区、限采区、禁采区和保护区的范围,由各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划分,报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批准后不定期公布。
三、矿业结构调整与优化
(一)矿山开采规模组织结构调整与优化
1、按照矿山规模与矿区、矿山占用的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及合理生产年限相适应的基本原则,结合我省不同矿种、矿床的特点、开发利用状况、市场需求与开采总量调控,综合考虑长远发展,并有利于推进矿业的集约化规模开发等因素,对本次规划主要矿种的矿山开采最低规模,按其批准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的多少为依据分别确定为大、中、小型。
2、进一步加大矿山规模结构调整力度,对已取得采矿许可证但其开采规模与矿区和占用储量规模明显不协调的小矿山企业,限期整改。尤其对分散零星小型开采建筑用砂石粘土、水泥灰岩的矿山数目要减少30%以上,坚持走集约化集中规模开采为主之路;或者限期变更矿区范围,适度减少占用储量;逾期仍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停产。对新建矿产开采项目,要严格控制布局不合理、粗放小型矿山的审批;要严格审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保证矿山开采规模和合理生产年限与占用的资源储量相适应,禁止大矿小开、一矿多开、滥采乱挖的不合理开采。减少矿山数量的具体目标为:以整顿交通干线、风景名胜区周围小型石场、砖厂采矿,关闭约50处;海口市与原琼山市合并后,调整小矿布局,全部关闭小型实心砖厂和采石场约30处;以竞争性有偿出让归并、整合采矿权20处。即全省矿山数量由现有约500个,规划期内控制在400个以下。
3、充分发挥集约化上规模的矿产采选冶炼加工大中型现代企业的骨干作用,对具比较优势和大宗开采的矿产实行按规划适度分散采矿、定点选矿、集中冶炼加工的方针;通过矿业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科技创新,逐步形成小变大,大而专,专而特,特而优,优而强,乃至集探采工贸于一体,以采矿、选矿、冶炼加工结构合理的大矿业集团为主体的发展格局。
(二)矿业技术结构产品结构调整与优化
1、矿业技术结构调整与优化
针对我省矿业长期停留在以生产和销售矿产原料为主的粗放型低效益的突出问题,明确我省矿业技术结构调整与优化的方向是:
(1)着力调整和优化围绕优势矿产高效开发、高附加值深加工采选冶炼加工技术结构。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采用无毒少废高效利用资源的先进工艺改造传统采选加工工艺,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设备和管理方式,不断提高采矿、选矿、冶炼深加工的能力和水平,开拓有市场高效益的产品,延长产业链和产品链,提高产品的质量和附加值,构建采矿——选矿——冶炼加工结构合理、相互关联、保护生态环境且具国内外市场竞争力的特色矿业产业体系。
(2)从根本上改变我省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和水气矿产采选冶炼加工技术结构失衡和不合理的落后状况,以优势和大宗矿产为龙头,使我省2005年采选矿与冶炼加工的产值比由1999年的1:2.5降低到1:3以下,促进我省矿产资源利用方式和矿业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3)创造条件,重点开展以下矿产产业化、商品化科技项目:
①锆、钛、钴、铜、金、铝、石英砂冶炼深加工的无污染或者低污染技术工艺流程的研究与开发,铜矿提高选冶回收率的溶剂萃取电积法技术;
②锆、钛、钴、石英砂、高岭土深加工粉体材料高纯度和超细—纳米级生产技术,风化残坡积型锆、钛砂矿难选矿提高回收率技术攻关;
③石英砂、高岭土的精矿和深加工产品高纯度除铁技术;
④钴铜硫化矿和钴土矿冶炼的镍、银、硫分离和综合回收技术;
⑤多金属金银型矿石选冶的金、银、铜、铅、锌、硫分离和综合回收利用技术,低品位金矿提高回收率的生物—氧化作用和生物浸出技术;
⑥铝土矿冶炼加工生产黑刚玉等产品后其废渣中镓元素综合回收技术。
2、主要矿产开发利用及其矿产品结构调整与优化
主要矿产开发利用及其矿产品结构调整与优化的方向是:
(1)优势和比较优势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
着力提高矿产精矿产品及以矿产为主要原料的加工产品的精度、深度、附加值和综合利用水平,不失时机地调整、开发与优化具有市场需求、竞争力、附加值高的系列产品,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产品优势和经济优势。
①石油、天然气:依托东方、洋浦、马袅、老城等港口城镇,重点发展优质高附加值的石油(含凝析油)炼制的系列燃料油类和精细化工产品(如气油、柴油、重油、煤油和橡胶溶剂油、电器绝缘用油、印染溶剂、油墨溶剂、油漆溶剂、纯苯、甲苯、二甲苯和发泡剂等),以及天然气系列化肥化工产品(如尿素、复合肥、甲醇、甲醛、PTA等)、气电等产品。同时,调整和优化我省能源结构,形成以天然气、电力为主,石油、地热和清洁煤产品为辅的格局。
②石英砂:充分发挥我省石英砂资源质优量丰、易采好选的优势,以市场为导向实行限产保价的集约化有序开采;建立以文昌龙马、昌江南罗和海尾、儋州光村、陵水龙岭为重点生产特种、平板玻璃用石英砂系列精矿产品;依托洋浦港口城市,同步发展以高纯纳米级为重点的系列硅粉、以SiCl4为主要原料的光纤光缆、多晶硅、石英砂地板胶、系列玻璃等硅工业系列产品。
③锆钛砂矿:充分发挥我省东部锆钛砂矿资源丰富、易采好选的优势,实行保护性开采,建设和完善以文昌、万宁为重点的集约化采选、深加工产业基地,发展高科技、高质量、高附加值、多用途、具竞争力的系列产品,重点是漂白高纯超细硅酸锆粉、电子级和陶瓷级氧化锆、锆复合材料、人造金红石、70#高钛铁、金红石型高档钛白、光触媒氧化钛等产品。
④饮用天然矿泉水:发挥我省饮用矿泉水资源质优量丰、类型多样的优势和名优特品牌地位,实行高科技集约化规模开发。建成以海口、琼海、三亚、儋州市为重点的开发基地,重点发展瓶装、罐装饮用天然矿泉水,矿泉可乐、矿泉啤酒等矿泉系列饮料,以及美容护肤型天然矿泉水产品。
⑤金矿:发挥我省金资源的比较优势,实行保护性开采。建设和完善乐东县抱伦、东方县红甫门岭、昌江县土外山和王下、定安县富文为重点的集约化金矿采选冶基地;依托海口、三亚重要城市,发展以金首饰、奖杯、奖牌、纪念品、贺卡等高附加值系列饰品。
⑥富铁、钴、铜矿:对昌江县石碌矿区实行综合性采选和深加工、α—Fe2O3软磁、氧化钴、钴酸锂、电解钴、铜等系列产品。
⑦饰面花岗石材:建成乐东县尖峰岭、三亚市大园等为重点的集约化规模开采基地,发展多花色品级饰面花岗石系列板材、桌面、基石、异型石材系列加工、工艺石雕等产品。
⑧水泥灰岩:实行集约化规模有序开采。根据水泥年产总量控制目标,逐步形成昌江县芸红岭、儋州市路千岭、东方市白石岭等为重点的开采基地(关闭一批无地质资料、开采零散不规范、资源浪费严重、规模在8万吨以下的个体、私营小矿山),重点发展新型干式高品质水泥、精石灰、重质碳酸钙和建材、冶金、化工等行业使用的系列产品。
⑨医疗热矿水:发挥我省医疗热矿水资源质优量丰、多类型优势,发展集疗、浴、游、度假、康乐于一体具海南特色的温泉旅游休闲度假产业。建成以海口、博鳌、官塘、蓝洋、兴隆、七仙岭、三亚、东方八所等为重点的开发基地,主要供医疗热矿水泳池和宾馆客房沐浴等使用,其尾水经冷却降氟处理后用于花草浇灌等它用,实行无废水生产。
(2)其它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
①风化残坡积型宝石、钴土矿、铝土矿:实行保护性适度开采,建设文昌市蓬莱和南洋、琼山市大坡、定安县居丁综合开采基地,分别发展宝石首饰,高纯超细钴粉、氧化亚钴和氧化钴,黑刚玉砂磨料和4A沸石等高附加值产品。
②石墨:建成琼海市伍园采选基地,生产石墨精矿系列产品。
③油页岩质粘土:建成琼山市长昌开采基地,适度提高其自燃节能优质粘土的年产矿石量(以减少耕作性砖瓦粘土的产量),重点发展环保节能型空心砖,实行无尾矿生产。
④高岭土:建设文昌市龙楼采选加工基地,生产煅烧高岭土、日用、卫生洁具、建筑、电器用等系列陶瓷产品。
⑤建筑大宗用的砂、石、粘土:在确保河(海)岸和航道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及耕地的前提下,根据城乡和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因地制宜地合理布局,适度集中,通过兼并联合逐步形成集约化规模开发为主,满足港口、交通、建筑、房建等工程建设需求的系列产品生产,实行综合开发、无尾矿生产。从根本上改变目前点多、线长、面广,破坏耕地和生态环境,以及浪费资源的无序状况。
白云岩、石英岩、硅石、萤石、熔炼水晶等其它矿产品的开发利用,主要根据市场的需求,实行开采总量控制,分类销售,做到优质优用。
(三)设立新建矿山企业准入条件
1、必须符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符合和执行全国矿产资源规划、我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布局与分区,以及关于鼓励、限制、禁止的矿种、矿区和矿产资源政策;符合海南生态省建设纲要和环境功能分区的要求。
2、必须有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1)有合法的法人、营业执照和矿山开发的营业范围;(2)有与开采规模相适应且经依法评审认定的矿产勘查报告及可采储量,符合最低开采规模的要求;(3)有相应的资金、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设备;(4)有经批准的矿山设计或矿产开发利用方案、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土地利用与复垦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矿山生产安全方案;(5)有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采矿权依法有偿取得和依法缴纳资源税、资源补偿费的法制意识。
3、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的矿区,有毒有害组分高而难以治理污染的矿区,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可逆转性破坏的矿区,危及重要基础设施、工程、交通、城镇村庄、河(海)岸及航道安全的矿区,风景名胜旅游区,地质遗迹保护区,以及地质环境脆弱、地质灾害频发的矿区新建矿山。
4、严格控制无矿山依托选厂的新建、扩建。
5、凡属国家和我省目前停止审批开发的矿种,不得设立新的采矿权和新建矿山企业。
6、充分发挥现有大中型骨干矿山企业的作用和潜力,利用其资金、人才、技术、设备、管理和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并坚持扩大内涵再生产的原则,对其准入新建的矿山实行政策倾斜。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影响和综合经济效益评价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但同时也会给生态环境带来破坏。因此,在矿产资源开发中,要正确处理经济与资源、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要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充分强化生态环境的制约作用,走保护生态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绝不能以破坏生态环境、牺牲长远利益来开发矿产资源。要根据海南生态省建设目标和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做好矿产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要在坚决贯彻“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同时,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影响与矿产开发的经济效益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价,并研究矿业经济与其他产业经济的关�
(一)要将生态恢复的费用列入矿产资源开发的成本。今后编制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可行性报告,要将包括采矿后土地复垦植被恢复、水土流失治理、地质灾害防治、环境污染治理等生态环境保护费用,进行全面的成本测算和核算。在矿产资源开发收益高于其他效益时,才具备采矿可行性,不能片面追求采矿短期效益。要防止牺牲良好的生态环境换取一时的经济利益,牺牲整体利益换取局部利益,牺牲长远的利益换取短期利益的矿产资源的开发行为发生。
(二)要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经济价值进行综合评价。在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的可行性论证阶段,要将矿产开发项目与其他产业项目的开发进行横向比较以及综合经济效益分析评价。根据比较效益原则,决定矿产开发项目和其他产业项目的取舍,避免矿产开发项目的盲目上马,以利于我省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进一步优化。
(三)鉴于我省中部山区是我省的水源涵养区、生物多样性富集区,是我国生物多样保护的重点地区之一,也是我省的生态敏感区。由于人口和经济的发展,中部山区的生态环境和资源正面临巨大的压力。中部山区的生态环境与资源一旦遭受破坏,将难以恢复。为了严格有效地保护中部山区的水源涵养区、生物多样性富集区,确保全省生态安全,原则不允许在中部山区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
五、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
“十五”期间,将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纳入法制化、科学化管理轨道,建立符合实际的评价指标体系,执行相应的鼓励政策和制约措施,努力使不可再生的矿产资源得到物尽其用、优质优用、化害为利、变废为宝,着力提高资源效益和经济效益,逐步实现无废石、无尾矿开发。
(一)提高矿产资源采选回收率
矿山企业必须按照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者矿山设计开采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和共生、伴生矿产的综合利用水平,必须达到国家和设计的要求。到2005年,露采矿产的开采回采率由目前的90%提高到95%以上,地下硐采矿产的开采回采率由目前的60%~70%提高到70%~80%,选矿回收率提高到90%以上,采选综合回收率由目前的50%~60%提高到65%~75%。
(二)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和优质优用水平
鼓励对共生矿的综合分采利用和伴生矿的分选科技攻关与开发利用。到2005年,开展综合利用的矿山比例提高到50%以上,对于一矿多用的矿产要按照矿石或矿产品的质量优劣分品级合理利用,确保优质优价优用;对特殊优质、稀缺的矿产要保护性开发利用,确保其最大的资源和经济效益。
对饮用矿泉水、医疗热矿水和地下水,在保持水质、水位、水温、出水量动态稳定,补采平衡和地质环境稳定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持续开发利用。
(三)提高贫矿、难选冶矿利用和废旧资源二次利用水平
对目前技术经济条件下,还难以利用的贫矿、难选冶矿石,要切实采取保护措施,集中堆存,以便将来技术、工艺、设备、市场及价格改善后再回收利用。
运用经济手段和优惠政策,鼓励矿业企业组织对贫矿(特别是资源量十分可观的表外锆钛砂矿和金矿)、难选冶矿(特别是残坡积型含泥量高的锆钛砂矿、含镓的铝土矿,含镍铜银的钴矿)的科技攻关和开发利用;鼓励对稀缺矿产,积极研究寻求替代资源;鼓励矿山企业对尾矿和“三废”变废为宝、化害为利的科技攻关和回收利用;鼓励对矿产废旧料的回收和二次开发利用。
第六章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一、总体要求
从矿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海南生态省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坚持矿产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和“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对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次生地质灾害控制执行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的法规和组织、经济、技术与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矿产勘查、采选、加工全过程的生态环境保护、水土流失与地质灾害的防治,对矿山损毁的土地要因地制宜地进行综合治理,增加植被覆盖面积,防止水土流失,最大限度防止或减轻矿业活动污染和破坏土地、大气、水体等,走“绿色矿业”之路。
二、新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
(一)严格执行矿山生态环境防治责任制
要依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明确矿业权人对矿山“三废”和水土流失的防治、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和土地复垦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矿业权人必须在领取采矿许可证的同时,与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签订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防治责任书,并在年度开采活动中提取防护、复垦准备金,由地矿主管部门按治理计划监督专款专用。
(二)加强新建矿山生态环境影响评估工作
1、在矿产资源地质勘查阶段,要查明矿区的土地利用及生态现状、查明矿区的环境地质条件,并在现状评估的基础上,预测未来矿床开采可能产生的生态环境问题,提出防治建议,为矿山生态环境影响评估提供基础资料依据。
2、在新建矿山可研、编制开发利用方案或设计阶段,必须按国家和本省的法规、技术标准,严格执行矿山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和土地复垦制度,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否则,不得建设矿山。
(三)制定新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
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结合新建矿山的实际,制定新建矿山生态环境和土地利用与水土流失的恢复治理方案及可行的保证措施,禁止占用耕地开采砖瓦粘土矿产;其他矿产开采批准占用耕地和林地的,必须执行“占补有余、动态平衡、采后恢复”的原则。新建矿山生态环境、土地复垦和水土保持恢复治理率达100%。
三、现有和闭坑矿山生态环境保护
(一)建立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保障机制、动态监测体系
建立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和省矿山生态环境与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防治系统。加强对矿业活动可能诱发的“三废”污染、水土流失、水源污染与土地退化,地面沉降、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监测与预报,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使矿山生态环境与地质灾害得到基本控制和综合整治。
(二)加强对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
采用行政监督检查与矿山企业自查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运用法规、行政、经济、科技、宣教等手段和措施,切实加强对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监督检查,防止或最大限度地减轻矿业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污染;并对其一经发现的破坏、污染问题及时治理。
(三)严格控制“三废”排放
必须依法从宏观上控制矿业“三废”排放总量,在微观上按不同矿种、不同规模的矿山通过采用先进的采选技术、设备和无毒少废的工艺流程,实现总量控制下的“三废”达标排放。具体要求是:(1)矿业的固体废弃物(尤其采矿的围岩废石和选矿的尾砂尾矿)的排放总量降低60%(其中对交通方便、运距不远的无毒、无害固体废弃物做到综合利用,逐步实行无废石(渣)、无尾矿生产;对边远偏僻矿山的,要做好剥离表土、废石的堆场和尾矿坝的科学选址和建设,不得向河湖、水库及其沟渠倾倒,防止泥石流、崩塌等次生地质灾害的发生);(2)矿业的粉尘、烟尘和SO2、CO、氮氧化物等废气,必须采用先进的湿式作业、硫化矿石的氧压浸出技术、生物化学技术、钛锆硅深加工的氯化技术、水泥的新制干法与封闭性或密闭的降尘、回收等技术,同时禁止土法冶炼金属硫化矿石和土法炼金、炼油,其排放总量降低50%且全部达标排放,从而大幅度降低污染;(3)矿业产生的悬浮物、盐类或矿业废水中的COD、悬浮物、化学盐类油类物质、氰化物、砷、汞、铅、镉、六价铬等有毒、有害物质必须达标排放;提高矿业用水的循环利用率和综合利用率,矿业废水的排放总量降低50%,实现全省矿山污水达标排放;(4)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对违反有关法规、政策造成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的,要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整改达标并按规定给予补偿,逾期不能达标的,实行限产或者关闭。
(四)引导矿山企业增加生态环境保护投入
对于矿山企业按国家“三率”指标要求而提高矿产品采选利用率创造的产值,对于开发低品位贫矿和提高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和综合利用采矿围岩废石和尾矿等所创造的产值,实施资源税费的减免等优惠政策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并鼓励将经济收入的利润留成用于增加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科研、技改和防治的投入。
(五)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
随着采选生产的进展,现有矿山企业,必须因地制宜地同步做好分期、分阶段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并及时治理“三废”的积累污染、消除矿山次生地质灾害的隐患,逐步做好分区段采矿后矿区土地的复垦还耕、还林、还草,防水土流失和土地的沙化、荒漠化,其治理率应达70%以上;矿山采选矿结束后,要在规定期限全面完成矿山生态环境、土地复垦和水土保持的恢复治理义务,要依法按有关技术要求编制矿山闭坑报告,并通过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土地、林业、水利等部门的验收。
对于已闭坑的矿山,在加强对其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的同时,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投资机制,开展治理示范工程,并总结成功经验予以推广。“十五”期间,选择已停采、闭坑的万宁市乌场(东澳、保定)锆钛砂矿区、昌江县昌化铅锌矿区等实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示范工程。已闭坑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率,到2005年应达40%以上,到2010年达70%以上。
第七章规划实施的保证措施
一、加强矿产资源规划的实施管理
(一)建立和健全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体系
建立和健全以全国矿产资源规划为指导,并与其相衔接的省、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体系。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必须遵循下级矿产资源规划要以上级矿产资源规划为指导、并与同级相关规划相衔接的原则;矿产资源的专项性规划和行业性规划的编制,必须遵循服从同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原则。矿产资源规划经上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组批准后,具有法定效力,由本级人民政府及其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接受上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矿产资源规划主要指标要纳入本行政区同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严格执行。
海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是我省矿产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保护矿山生态环境的规范性文件;是省人民政府及其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省内地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进行宏观调控与监督管理,以及审批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的重要依据;是制定矿业经济政策,编制地质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以及市县和行业性矿产资源规划的指导性文件。
(二)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
要按照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与探矿权、采矿权分离的原则,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对矿产资源进行规划、调查评价、勘查、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集中统一管理的行政职能;同时,要按照海南“一省两地”的经济发展战略和建设生态省的要求,提高在生态环境保护、地质环境、土地利用、农业发展、水利交通、城乡建设、旅游开发、防洪救灾等有关规划制定及项目审批中的参与度和科学性,并根据比较利益原则正确处理矿业与相关行业协调发展的关系。
(三)加强对矿业权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全过程的行政监督管理
充分发挥市场对矿产资源优化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努力培养和规范矿业权市场,理顺矿业权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推行招标、拍卖、兼并、破产、出租、抵押、继承等方式,建立和完善探矿权、采矿权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优胜劣汰机制,以及对鼓励、限制和禁止勘查、开发的矿种、矿区的管理办法;相应发展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矿业权评估、地质矿产技术信息服务等中介机构;制定相关法规,加强对矿业权的审批登记、权益保护的监督管理,以及对矿产品的流通市场、价格和进出口的监督管理,确保矿业秩序的正常、稳定。
加强在国土资源系统内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和开发企业资质、勘查设计和开发利用方案,以及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的会审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施工、生产、“三率”指标、生态环境保护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方面的年检,监督矿业权人在矿业权注销时履行土地复垦、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消除不安全隐患等义务。对各种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理。
(四)加强对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各地质矿产勘查单位和矿业权人与相关企业,必须全面、认真地贯彻执行经批准实施的矿产资源规划,并建立领导责任制。特别是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级和下一级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划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的,以及勘查、开发矿产资源的,必须及时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人的责任。要将“规划实施的好与差,是考核实施部门领导业绩的重要措施”,作为定期考核规划实施的领导责任制政绩的重要指标。
省和市、县人民政府对规划的实施要加强领导和政策支持;要加大依法、科学、公正执法的力度,积极培养矿业市场,切实保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和勘查、开发区的生产秩序;要坚持以全局观念和比较效益的原则,协调矿业发展与有关部门及相关产业发展的关系。
二、拓宽投资融资渠道,改革和健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投资机制
改善矿业投资和经营环境,充分发挥海南经济特区的政策优势、区位优势、以省辖海域油气资源的潜在优势,着力采用政府与国内外企业相结合、政策性与商业性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改革和健全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的多元化矿业投资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吸引国内外资金。编制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投资指南;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等经济手段与制定矿业产业政策,引导企业投资主要矿产深加工领域,提高矿业的科技含量和经济效益。配合新一轮国土资源大调查,合理利用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业权价款等可用于地质勘查的资金,开展公益性地质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工作;采用“谁投资,谁优先获得采矿权、谁受益”的政策,吸引国内外企业投资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和矿产资源开发(含选冶深加工);在国家宏观调控下,采用政府政策性融资、资本市场融资、信贷筹资、股份制融资等形式,并按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积极组建现代集团企业,引导投资或参与省辖海域油气等具有资源和市场前景、预期经济效益好的重大矿产项目的勘查、开发和深加工。同时,建立和健全地勘单位和矿业企业的融资担保机制,增强中小企业融资能力。
三、加强和完善矿产资源法制建设,强化执法检查和监督
(一)要建立健全我省矿产勘查和开发管理的法规制度。要研究制定矿业市场准入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地勘单位、矿业投资企业市场准入条件标准,完善市场准入制度;要研究制定对矿业企业资格审查审批的规定,严格地勘单位、矿业投资企业的资质审查和审批,促进我省矿业有序发展。
(二)要研究制定矿产开采禁令,并到各矿业企业。对违反禁令的矿业企业要给予退出市场的处罚。要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执法,各级政府的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矿产资源规划,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或破坏矿产资源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三)要加大舆论监督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矿产开发管理法律法规力度,强化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意识,不可再生的忧患意识,矿业权有偿取得意识,矿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意识,使保护、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思想变成民众的自觉行动。同时,还要发挥新闻媒体、群众的监督作用,特别是对偏远地区的矿产开发行为的监督,对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破坏矿产资源的行为要及时予以曝光。
(四)进一步完善矿业法规体系。修改地方性法规中某些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相衔接的和不利于海南省矿业可持续发展的内容,矫正矿业执法体系存在的缺陷。尽快制定出台《海南省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全面规范我省海域、陆地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制定《海南省矿产资源规划编制与审批管理办法》、《海南省尾矿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办法》等,完善省级矿产资源法规体系。
四、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水平
(一)实施“科技兴矿”战略,建立以优势矿产资源为重点、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骨干企业为主体、以资本和利益分配为纽带,引进先进技术与开发创新相结合、产学研相结合,中介服务比较完善的矿业科技创新体�
(二)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法》关于“在勘查、开发、保护矿产资源和进行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的规定,建立科技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给主要贡献者奖励股权等激励机制,鼓励地质勘查单位、矿山企业和个人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应用先进、高新的理论、技术、方法、工艺、设备,取得地质找矿的重大突破;提高矿产资源采选冶的“三率”指标和综合利用水平,以及矿产品及其深加工产品的质量和经济、生态环境效益,走资源节约型高效发展矿业经济、集约化规模经营与绿色矿业之路。
(三)建立与健全以矿业产学研单位为主体,政府引导的多元化矿业科技与创新投入体制,探索矿业高科技开发的信贷和风险投资机制,为矿业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技改、中试和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投融资,实行政策倾斜,提供资金保障。
(四)加强矿业相关学科知识、跨专业技能人才的培养和引进。重点培养和引进技术型、管理型和复合型的高精人才;营造人才的集聚机制,以事业、信誉和待遇留住人才、吸引人才;加强职工队伍的技术教育和培训,提高矿业企业的整体素质。
二、生态市建设的基础条件
(一)优势条件
1、区位优势明显。临沂市位于山东省东南部,现辖3区9县,山区、丘陵、平原各占三分之一,人口和面积各占全省的九分之一,是山东省人口最多、面积最大的地区。临沂市位于亚欧大陆桥东端,距岚山、日照、连云港三大港口均在100公里左右,距青岛港200公里,海运便捷;京沪、日东高速公路,兖石、胶新铁路分别在境内呈十字交叉,4条国道和18条省道纵横交错,覆盖全市;临沂机场通航全国十几个大中城市。
2、生态环境良好。临沂风光秀美,气候宜人,雨量充沛,自然景点较多。蒙山是山东第二高峰,绵延数百里,有“天然氧吧”和“养生长寿山”之称。纵贯南北的沂河和横穿东西的祊河在中心城区交汇,世界最长橡胶拦河坝与正在建设中的拦河闸坝,将使临沂城区出现34平方公里的水面,形成15平方公里的滨河绿化带,加上30万亩环城森林绿化带、100公里的滨河大道,将使临沂成为名副其实的生态水城。
3、文化底蕴深厚。临沂人杰地灵,名人辈出,东汉时期珠算发明家刘洪,三国时期著名的军事家、政治家诸葛亮,东晋书圣王羲之,唐代书法大师颜真卿等都出生在这里。临沂境内文物古迹荟萃,市内银雀山汉墓群出土的《孙子兵法》、《孙膑兵法》� 临沂现有银雀山汉墓竹简博物馆、华东烈士陵园、王羲之洗砚池、诸葛亮故居等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40多个。临沂有着光荣的革命传统,沂蒙人民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了“爱党爱军、开拓奋进、艰苦创业、无私奉献”的沂蒙精神。
4、经济快速发展。近年来,临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综合效益不断提高,产业优势基本形成。“十五”期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基本实现从以二产为主向二、三产联动的转变。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比重上升,过剩和落后的生产能力得到有效压缩,经济发展的新格局初步形成。
5、商贸物流发达。临沂共有各类市场1004处,年交易额616.7亿元,其中临沂批发城380亿元,连续多年居全国同类市场前三位。商品购销辐射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成为鲁苏豫皖地区最大的商品集散地和闻名全国的商贸城。
(二)制约因素
1、产业结构不尽合理。以资源开发型为主的工业结构没有得到根本转变,高消耗、高污染的建材、火电、化工等行业比重较大,结构性污染突出,没有完全摆脱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
2、环境质量处于较低水平。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大,生活污水排放量逐年增加,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滞后,河流水质状况不容乐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未得到根本改善。
3、水土流失问题突出。全市水土流失面积为7199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40%以上。特别是低山丘陵区水土流失较严重,流失面积、侵蚀模数偏高,是全省水土流失主要地区之一。
4、森林生态效益偏低。全市森林资源分布不均,林种结构欠合理,多样性程度差,生态防护林面积比重较低,以森林植被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尚未健全。
5、土地承载过重。耕地资源短缺,后备资源不足。全市人均占有耕地仅1.25亩,且耕地质量差,用养失调。随着近年来经济建设速度加快,加之人口增长,耕地总供给与总需求的矛盾日趋突出。
6、水资源短缺。全市人均占有水资源量630立方米,仅为全国人均占有量的四分之一,处于缺水下限1000立方米/人以下,属严重缺水地区,水资源短缺的问题不容忽视。
(三)生态市建设的目的和意义
1、建设生态市,是贯彻党的*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生态市建设,是基于坚持可持续发展、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整合布局全市的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在资源承载力和环境容量允许的前提下,协调区域的经济和社会活动,在更高层次上进行产业结构、经济结构调整,逐步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在可持续发展基础上分步实现。
2、建设生态市,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推进生态建设,打造“绿色沂蒙”,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的客观需要,有利于加快调整经济结构和优化产业布局,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更�
3、建设生态市,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具体行动。保持经济总量的快速增长,实现“翻三番”战略目标,如果不从根本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必然带来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剧增,带来严重的环境问题,制约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推进生态建设,打造“绿色沂蒙”,走科技先导型、资源节约型、清洁生产型、生态保护型、循环经济型的经济发展之路,有利于促进资源的永续利用,实现物质能量的多层次分级循环利用,改变临沂资源保证程度低、环境容量小对经济发展的制约,从根本上整合和重新配置有限的环境资源,优化产业布局,更加合理地调整产业结构,不断提升产业层次和经济质量,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
4、建设生态市,是增强综合实力和提高竞争力的必由之路。要吸引更多的外商来临沂投资落户,就必须更加注重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努力在更高层次和水平上谋求有力的环境支撑。推进生态建设,打造“绿色沂蒙”,是立足市情、发挥后发优势、实施赶超战略的重要举措,同时也为解决“三农”问题、发展县域经济、提高城市化水平提供了较好载体。
5、建设生态市,是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更加开放、富裕、文明、美丽的“大临沂、新临沂”的有效途径。推进生态建设,打造“绿色沂蒙”,遵循循环经济发展理念,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生态效益型经济,不断改善和优化生态环境,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并为今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可以永续利用的资源,真正把美好家园奉献给人民群众,把青山绿水留给子孙后代。
三、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大临沂、新临沂”的总体目标,抓住循环经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三大重点领域和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生态农业、保持水土、防治污染四个关键环节,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大力推进生态文化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2、基本原则
(1)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改变粗放的资源利用方式,推行循环经济模式,大力发展生态效益型经济,把生态优势转化成经济优势,实现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2)坚持机制创新的原则。正确处理好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的关系,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明晰产权、合理补偿的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的主动性与创造性,走出一条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新路子。
(3)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正确处理好近期、中期和远期的关系,既要明确生态市建设中远期目标,又要突出近期工作重点,解决当前重大生态环境问题,使生态市建设在短期内取得明显突破。
(4)坚持因地制宜整体推进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各县区在生态市建设规划指导下,制定具体实施规划,形成整体推进、分级实施的工作格局,立足本地实际,扎实工作,务求实效,积极推进生态市建设。
(二)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20年,在全市形成生态经济体系、生态环境体系、循环经济型社会体系,全面增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把临沂基本建设成为经济繁荣、人民富裕、环境优美、社会文明的生态市。
2、阶段目标。与建设“大临沂、新临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战略步骤相衔接,生态市建设分为近期、中期、远期三个阶段。
近期——起步阶段(*~*年)
以建成部级生态示范区为目标,全面启动生态市建设。到*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400亿元,总人口控制在1040万以内,城市化水平达到40%。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100%的水体达到功能区划水质标准要求,空气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划标准;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5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0%;森林覆盖率达到29.5%,退化土地恢复率达到65%。建成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建成20个循环经济型企业、5个生态工业示范园区、25个环境优美乡镇、50个生态文明村。
中期——全面推进阶段(*~2015年)
生态市建设稳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到2015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000亿元,总人口控制在1100万以内,城市化水平达到50%。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100%的水体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划标准;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5%;森林覆盖率达到36%,退化土地恢复率达到80%;建成50个循环经济型企业、10个生态工业园区、80个环境优美乡镇、120个生态文明村;30%的县区达到生态县区建设标准。
远期——提高完善阶段(2016~2020年)
到2020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600亿元,总人口控制在1150万以内,城市化水平达到60%。全市生态环境得到全面改善,水土流失地区基本得到整治,宜林地全部绿化,林种、树种结构合理,森林覆盖率达到并稳定在41%以上,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达到15%,把临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人民富裕、环境优美、社会文明的生态市。
(三)建设指标体系
为客观反映临沂生态环境的特点和生态市建设的重点领域,突出循环经济理念对生态市建设的指导作用,依据国家环保总局生态市建设指标体系,参照《山东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指标,结合临沂实际,在经济发展、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社会进步3个方面,确定具有代表性的32个指标,构成了临沂生态市建设指标体系。
四、生态功能区划和重点保护区域
(一)生态功能区划
1、西北部低山丘陵生态功能区。包括蒙阴、沂水、费县、平邑、苍山县北部和沂南县西部。该区域以山区、丘陵为主,可耕地少,土壤肥力较差,水资源利用系数低。临沂市的水源地和生态敏感地区大部分集中于该区域。保护和发展的方向是:积极开展小流域治理,大力营造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恢复和扩大林草植被,综合治理水土流失;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对优势农产品进行深加工,提高附加值;结合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逐步提高林、牧业的比重;实行封山育林和退耕还林还草,提高森林覆盖率;利用山区独特的自然景观和历史文化遗址,适度发展生态、民俗文化等特色旅游业;合理布局防护林和经济林,因地制宜,开展林业、畜牧业、油料和优质烟叶基地建设。
2、沭东低山丘陵生态功能区。包括莒南和临沭东部。该区域在山东省生态功能区划中属于鲁东丘陵生态区,耕地面积少,山坡地开发较多,森林覆盖率低。保护和发展的主要方向是:积极推进封山育林,对超过25度以上的坡地全部退耕还林;继续开展小流域治理,加快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建设,提高水源涵养能力;加强次生林保护,加快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
3、中南部两河冲积平原生态功能区。包括郯城、沂南东部、苍山南部和临沭西部。该区域为沂河、沭河形成的冲积平原,地势平坦,是主要产粮区。该区域农业发达,粮食、经济作物单产较高。保护和发展的方向是:发挥粮食生产的基础和保证作用,进一步调整农业结构,增加农业投入,增强农业发展后劲;以发展生态农业为中心,建立绿色农业产业体系、绿色农产品质量监督体系、绿色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生态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和产地生态安全体系。
4、中心城市生态功能区。包括兰山、罗庄和河东区(含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临沂经济开发区)。该区域经济基础较好,城市化水平高,是临沂市的经济中心,具有人口密集、交通密集、企业密集、建筑密集等城市生态系统的特点。资源与环境承载压力大,可持续发展能力受到制约。保护和发展方向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以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力繁荣发展服务业,提升商贸业,发展城市旅游;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市的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加快重点治污工程建设,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逐步改善环境质量;严格保护地下水资源,实施城郊环境绿化,建设茶山生态功能保护区,构筑城市生态屏障。
(二)重点保护区域
1、水源涵养区。包括主要河流源头和沿岸水源涵养生态功能保护区。该区主导功能是保持和提高源头径流能力和水源涵养能力,保护生物多样性和控制水土流失。该区域要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域和自然保护区,禁挖、禁采、禁伐、禁牧、禁垦,实施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和水土流失治理等生态建设工程。开展生态农业示范,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改善生态环境。
2、重要水源保护区。包括主要河流湿地和云蒙湖、跋山水库、许家崖水库、陡山水库、会宝岭水库等汇水区域。该区要严格保护现有的库滨带,维护良好的湿地生态系统;恢复库区植被生态系统,治理水土流失;开展城镇生活、工业污染治理工程,减轻水污染负荷,恢复水生态系统的自然净化能力;调整农林牧渔产业结构与生产布局,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3、水土流失生态退化区。包括西南部抱犊崮低山丘陵区、沭东丘陵区。该区是全市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地区。采取生物措施、工程措施与农艺措施相结合、人工治理与生态修复有机相结合,以小流域为单元,宜治则治,宜封则封,做好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作。
五、生态经济体系建设
(一)产业结构调整
1、第一产业结构调整。合理调整种植业结构,优化区域布局,扩大优质高效经济作物种植,积极引导主要农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把畜牧业放在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位置,抓好品种改良、规模化饲养,努力提高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和合作组织以多种联接方式,带动基地和农户发展。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积极发展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
2、第二产业结构调整。坚持用市场经济的手段优化资源配置,从观念更新、机制转换、结构调整入手,扶持和发展低消耗、低能耗、低污染、高效益的企业和产业,淘汰和限制高能耗、高投入、低产出、重污染的企业和产业。以节能降耗、减少污染物排放为重点,淘汰落后工艺和落后生产能力,重点解决造纸、酿造、电力、建材、化工等行业的结构性污染;加快发展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技术及制药等高新技术产业,推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优化调整工业布局,实现资源、能源、信息的集成与共享;搞好上下游产品的配套,不断延伸产品、产业链;削减污染负荷,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传统产业竞争力。
3、第三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繁荣服务业,推进服务业与制造业互联互补、协调发展。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快我市由传统商贸大市向现代物流强市的转变提升。依托商贸优势,打造现代物流信息平台,推进电子商务、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等新型业态的成长,积极引进和兴办高层次专业市场,大力开拓国际物流市场。健全农村流通等社会化服务体系,把现代物流方式引入农村。加快发展房地产支柱产业,把发展房地产业与旧城改造结合起来,与商城建设结合起来,与现代化新区建设结合起来,推广使用环境友好材料,建设生态居住小区。加快发展旅游业,继续把旅游业作为主导产业来抓。大力发展交通运输等传统服务业,加快发展社区服务、家政服务、中介咨询、金融保险、文化传媒等新兴服务业。积极发展环保产业。
(二)生态工业建设规划
1、企业层次。在企业内部积极推行清洁生产,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开展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与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创建循环经济型企业和环境友好企业,使环境管理由末端治理向过程控制、由外部监督向外部监督与企业内部管理相结合转变。对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排放标准以及总量控制标准的企业,全部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通过改革工艺和设备,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合理利用资源,实现原料的综合利用,减少废料的产生和排放。组织企业内部物料循环,将流失的物料回收后,作为原料返回流程中;将生产过程中生成的废料经适当处理后,作为原料或原料的替代物返回原生产流程中;在各行各业生产过程中组织闭路循环系统,节约资源,大幅度削减废物的排放,减少物料流失。
2、行业层次
(1)建材业
水泥、建陶等建材业,在企业内和企业间,以及与冶金、电力等行业间,构筑生态工业链网,对物质、能量和公用工程进行系统集成和信息交换共享,实现物质、能量的交互梯级利用。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与化学建材,综合利用炉渣、粉煤灰、建陶废渣。
(2)食品加工业
食品产业链是临沂市最具比较优势的产业链,要积极利用生物工程技术改造食品工业,发挥原料和人力资源优势,以培植和强化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为重点,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的变化,积极开发生产绿色、安全、保健、功能食品,走公司加基地加农户的路子,形成专业分工、相互依存,原料、加工、销售联接优化的产业链。利用生物技术及其它先进食品加工技术,重点围绕玉米、大豆、果蔬、瓜干、小麦、花生、生猪等农畜产品进行深加工,延伸食品加工链。
(3)化工业
要在发展煤化工、盐化工和硫磷化工产品链的基础上,重点发展精细化工产品群。大力推动以清洁生产为中心的技术改造,建立并完善物质、能量闭路循环处理系统,全面推广余能、余压、余热和废气、废水、废渣的综合利用。
(4)机械加工业
机械行业发展应提高产品的竞争力,降低成本,提高附加值。以临工机械、常林集团为依托,建成全省实力最强、品种最多的工程机械生产基地。以华盛中天集团为依托,大力发展小型通用汽油机,配套发展园林植保机械、电动车。汽车改装及零部件行业要抓住汽车工业快速发展的机遇,发挥市场优势和劳动力资源优势,积极与国内外的汽车生产企业联合,加快培植中小型汽车改装厂及零部件加工厂,促其尽快发展壮大。
(5)木材加工业
对现有6000多家木业加工企业进行整合,推进集中供热,彻底解决小板材造成的严重空气污染问题。发展骨干企业,在产品档次方面,走质量好、品牌优、绿色环保、效益高的路子,打造享誉国内外的木业加工产业基地。木材或板材加工厂产生的木质废弃物,除继续作板材加工的原料外,或还可作为供热锅炉燃料。
(6)纺织业
在稳定当前纺织业规模的基础上,纱、布、服装要协调发展,以名牌服装为目标,强化面料、设计、设备工艺和市场营销四个环节,形成西装、童装、女装、休闲装、牛仔装等系列产品。以山东雅禾、蒙阴棉纺、新光纺织为依托,大力发展精梳纱、高档面料、特种纤维。以真情集团、国人西服、国风纺织等为依托,大力发展服装产业。
3、区域层次。积极开展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生态工业的辐射作用,与周边地区共生协作,实现生态链的延伸。在产业重组、经济总体布局中,站在全局的高度,合理调整产业结构,改造传统产业与发展新兴产业并重,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要从宏观上把握产业和经济活动的上下游关系,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扩大就业,实现区域经济的协调健康快速持续发展。
(三)生态农业建设规划
1、种植业发展规划
*年重要农产品达到无公害标准、2010年重要农产品基本达到绿色食品标准,部分达到有机食品标准,发展特色、高效和有序的生态农业产业,大力推进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并逐步形成产业链,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1)生产基地及加工企业建设
绿色及有机蔬菜生产基地建设:调整蔬菜种植布局,扩大特色优势产品规模。重点抓好苍山“山东南菜园”、东红公路沿线蔬菜、董泗公路沿线瓜菜、沂河沿岸出口蔬菜四大区域,扩大生产规模。突出抓好瓜菜品种的引进及更新,积极引进国内外名特优稀新品种,增加蔬菜花色品种。建立和完善蔬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主要蔬菜主产区逐步向绿色、有机蔬菜基地转变。
绿色及有机果茶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巩固提高以蒙阴、沂水、莒南为主的优质苹果生产基地;以平邑、费县、沂南为主的优质梨生产基地;以蒙阴、沂水、平邑、费县、苍山、沂南为主的优质桃生产基地;以沂水、莒南、平邑为主的优质葡萄生产基地;以费县、蒙阴、莒南为主的优质板栗生产基地;以郯城为主的优质银杏生产基地;以莒南、临沭为主的优质茶叶生产基地,加快果茶产品的标准化生产进程,把七大果茶优势区域建成临沂市的七大绿色及有机果茶产品基地,促进果茶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农产品保鲜高新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规划在河东区出口脱水蔬菜基地的基础上,发展农产品保鲜技术产业化基地一处,提高出口蔬菜的附加值。促进安全食品生产向规模化、集团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基本形成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多级并存的特色经济产业化格局,带动农产品加工产业的发展。
(2)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建设
制定临沂市安全食品生产技术规程。根据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参照国际农产品标准及技术要求,制定临沂市主要农作物和畜禽等安全农产品的生产技术规程,统一生产标准和技术措施,同时制定出安全农产品生产和农产品加工档案,以利于农产品质量跟踪追溯制度的实施,保证安全食品向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法制化的方向发展。
建立安全食品的监测、管理、监督体系。在现有基础上,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完备的环境监测、产品质检和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加强临沂农产品测试化验中心的建设,引进先进的仪器设备,提高对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能力,尽快达到国际检测水平。倡导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设立农产品质检站,跟踪监控农产品质量。重点加强对原料基地环境、生产资料选择及使用的监控和绿色食品加工企业的生产技术标准、生产工业过程、产品包装、储运、保鲜等方面的监控,确保绿色食品生产的标准和质量。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人才优势,加快建立农业、林业、畜牧业绿色食品生产及加工技术创新体系,大力加强安全食品及相关技术的研究,发展一批绿色食品技术创新型的高科技企业。
(3)秸秆综合利用
大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秸秆堆沤、腐熟、气化、青贮氨化、果园覆草、秸秆工业原料开发等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创建各类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区。利用秸秆气化技术将生物原料秸秆转化成清洁、使用方便的可燃气体供农民生活用能源,实现低质类能源的高品位利用及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农作物秸秆在生态循环中多层次循环利用,使其能量资源和物质资源达到最高的利用率,得到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2、畜禽养殖污染控制规划
(1)禁养区
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城市和城镇中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为禁养区。
禁养区内禁止新建、改建和扩建一切养殖场。已建成的畜禽养殖场应限期搬迁或关闭。
(2)限养区
市区内除禁养区以外的区域,禁养区以外的其他建制镇建成区,中心镇(街道)建成区上风向2公里以内的区域为限养区。
限养区内不得新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以地定畜,逐步控制和削减畜禽饲养总量,*年前控制区内养殖总量,逐步削减排污总量,年削减排污总量20%。关停限养区内污染严重的各类养殖场,限期关停位于重要生态功能区以及向沂河、沭河直接排污的养殖场。
(3)可养区
行政区范围内除“禁养区”和“限养区”外的其他区域为“可养区”。新建畜禽舍应在居民区下风向,并远离居民区至少500米。鼓励规模化养殖场逐步向荒山薄岭和树林果园地转移。
*年,所有规模化养殖场污染物达标排放,并优先发展生态型和资源综合利用型畜禽养殖场,实现清洁生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利用,促进养殖业可持续发展。鼓励在规模化养殖场附近配套建设有机肥加工中心以及农业示范基地,积极采用生物治理技术,畜禽粪尿综合利用率在80%以上。在畜牧养殖业较集中的地区设立畜禽粪便处理厂对畜禽粪便进行统一处理,并鼓励、指导农户用堆肥等方式对少量畜禽粪便进行处理。畜禽粪便还田时,不能超过当地的最大农田负荷量,避免造成面源污染和地下水污染。
3、渔业资源开发利用
要在保护与合理开发资源的前提下,促进渔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渔业生产实行以养殖为主,养殖、捕捞、加工并举,因地制宜,各有侧重的方针。加强水域的统一规划和综合利用,采取措施,保护和改善渔业水域的生态环境,防治污染。
发展水产养殖业要立足于非耕地宜渔资源的综合开发,充分利用宜渔荒芜水面、荒滩和低洼荒地。有条件的地方,农渔结合,因地制宜地积极推广稻田养鱼等各种生态农业模式,在促进粮食增产的同时,提高粮田的综合经济效益。
依据环境要求,在科学评估和确定宜渔水域养殖容量的基础上合理规划布局,通过改造现有设施,采用高新技术,扩大良种覆盖,优化品种结构,大力推广“良种繁育、养殖技术”、“标准化、无公害健康养殖技术”、和“生态、设施渔业技术”,全面提高养殖水平和产品品质。
库区养鱼应坚持渔业发展和保持水质相结合,发展生态渔业,调整养殖方式,逐步压减网箱数量,适宜开展人工增殖放流,实施大水体人工养殖。同时,积极引导渔民广辟产业新领域,促进库区渔民收入较快增长。
(四)生态旅游业规划
把旅游业作为主导产业,做大作强。按照“大旅游、大产业、大发展”的思路,把旅游业与发展经济、扩大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紧密联系在一起,采取抓规划、抓拳头项目、抓多渠道融资、抓市场开拓、抓秩序规范等综合措施,科学设计旅游线路,大力发展宾馆、餐饮及文化娱乐业,开发提升旅游配套产品,依托市场搞好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产品生产,实现旅游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带动和促进全市旅游业整体水平的提升。
立足资源优势,整合提升旅游规模档次。突出“绿色沂蒙”、“红色风情”和“文韬武略”三大主题形象,围绕以蒙山、沂蒙石林、沂水地下溶洞群、汤头温泉旅游度假区、莒南天佛旅游区等为代表的自然景观资源,以王羲之、诸葛亮、沂南北寨汉画像石墓、《孙子兵法》、《孙膑兵法》竹简、马陵古战场等为代表的人文历史资源,以孟良崮战役纪念地、华东革命烈士陵园、《沂蒙山小调》诞生地、沂蒙红嫂等为代表的红色革命旅游资源,加以开发、整合、提升、规范,形成一批品位高、设施全、环境美、特色明显的旅游景区景点。抓住国家全面启动“红色旅游”的机遇,开发沂蒙红色旅游。充分发挥临沂批发城优势,大力发展休闲购物、商贸旅游。积极发展观光农业旅游。
以“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为品牌,加大宣传促销力度。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络、节庆活动、名家采风、旅游大棚车等多种宣传媒体和手段,开展高强度的旅游宣传,打造沂蒙旅游的特色品牌,提高临沂旅游的对外辐射力。借助沂蒙的生态环境优势和历史文化,打出书圣牌、诸葛亮牌和蒙山养生长寿牌,以蒙山登山节、书圣节、诸葛亮文化旅游节等节庆活动为载体,积极开拓国内外旅游市场。
完善旅游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职能。加强旅游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旅行社的桥梁作用。以资源的互补性和内在的文化脉� 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建设一支业务精通、服务一流的旅游从业人员队伍,强化旅游发展的人才支撑作用。
(五)现代商贸业规划
1、改革和完善流通体制,构建大流通格局。一是与国有企业改革攻坚结合。二是与民营经济的发展和壮大结合。三是与实施“工业兴市”和农业产业化战略结合。四是与开拓市场结合。五是与对外开放结合。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多渠道引进外资,强化流通设施招商和建设;拓宽对外联系的渠道,探索委托招商、网上招商、登门招商、专家招商等新的招商引资方式;积极发展对外贸易。
2、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完善大贸易体系。在商品流通客体方面,建立批发与零售、现货与期货、内贸与外贸、有形与无形市场相互衔接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网络畅通、信息灵敏、并与各要素市场协调发展的商品市场体系;在商品流通的主体方面,建立以大型商贸集团为主体,外资、合资、联营、私营、个体广泛参与、公平竞争、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多元化流通主体。促进零售业向多元化发展,带动连锁超市,突出经营特色。批发业重点发展总、总经销,构筑新型工商关系,重组国有流通企业的批发组织体系和经营格局。
3、积极培育流通领域新的经济增长点。一是积极培育新型经营方式,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由单一行业向多行业发展,由城市向各县城和中心镇延伸,由区域内发展向域外发展,由直接连锁向特许连锁推进。二是提高商办工业整体水平。充分发挥临沂市农产品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商办食品和蔬菜加工业,依靠科技创新推进食品工业快速发展。三是实现流通产业等方面的科学化和高效率。加强流通企业的科技含量,提高物流、商流、信息流方面的现代化水平;引进和开发先进的管理技术,实现管理手段和管理方式的现代化和自动化。
4、加强管理,促进流通业健康、快速发展。商品经营要与资产经营、资本运营相结合,逐步建立起市场主导鲜明、经营管理先进、内部关系协调,运转顺畅高效的企业运行机制。整顿和规范商品流通市场秩序。组建商会、物流服务中心、饮食服务协会等行业组织,把各种成份流通企业组织起来,理顺上下协会关系,充分发挥各流通行业中介组织的职能作用。
5、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有规划分步骤地整合扩建临沂批发城,加快改造提升河东钢材、罗庄陶瓷、苍山蔬菜等专业市场。按照连锁超市的标准,改造农副产品市场,丰富和提升市民的“菜篮子”。依托卫通、铁通的资源优势,打造立晨、澳龙等现代物流信息平台,推进电子商务、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积极引进和兴办韩国小商品城、浙江义乌商品城等高层次专业市场,大力开拓国际物流市场。充分发挥供销社的主渠道作用,健全农村流通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开拓农村市场,把现代物流方式引入农村,服务“三农”,助农增收。
六、生态环境体系建设
(一)资源保障体系建设
1、水资源保护与建设规划
(1)全面推行节约用水
灌溉工程:①灌区输水管道化改造:对现有机井灌区和扬水站灌区的输水渠道进行管道化改造,以全国节水示范重点县莒南县、蒙阴县、罗庄区为龙头,带动全市山丘区节水灌溉工程的发展。规划新增有效灌溉面积93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200万亩,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7以上。②灌溉工程:主要完成7处大型国有灌区的节水改造与续建配套工程,分别是莒南县陡山水库区、临沭县龙窝引河灌区、河东区葛沟引河灌区、罗庄区小埠东引河灌区、兰山区祊河引河灌区、苍山会宝岭水库灌区、郯城县马头引河灌区。
节水工程:大中型自流灌区积极推广渠系防渗为主的节水改造与续建配套工程,平原提水灌区大力推广低压管道灌溉和大田喷灌工程,丘陵山区和贫水平原区实施微灌工程。到2015年,使全市节水灌溉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的80%以上,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75以上。
(2)污水资源化
鼓励和提倡在新建居住小区建设中水利用系统,选择适合本地实际的污水回用工艺,合理提高污水回用量,加快推进污水资源化进程。
(3)加强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
通过兴建水库、拦水坝、塘坝等地表水工程,努力提高地表水利用程度。加快城市及乡镇供水工程建设,配套完善供水工程管网。到*年,全市农村人畜饮水困难问题彻底解决,近60%的乡镇驻地群众吃用上自来水;完成临沂城二期引水工程,供水能力达到30万吨/日。加强水源地保护,保证供水质量。合理利用地下水,建立预警系统,控制开发强度,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4)强化水资源管理
强化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坚决纠正目前地下水开发利用中的滥开源的现象,逐步取消城市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地下自备水井。加强水资源的保护,严禁使用渗坑、废井、机井排放废水;加快推广中水回用,鼓励发展污水处理产业化,形成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及相关节水产业配套的产业链。在有关行业和场所强制节水和使用中水,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业、城市生活用水分类定额,实行定额供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加大工业循环用水力度,到2010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0%。
2、土地资源保护与开发
(1)土地开发整理
坚持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与节约保护并举,在土地利用活动中统筹兼顾,严格实施土地利用规划,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
按照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总要求和控制增量、合理布局、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总原则,大力实施旧城改造和村庄归并工程,科学确定建设项目用地供应量,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土地产出比,贯彻执行国家城镇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和存量建设用地复垦置换政策,多方筹措资金,努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降低闲置土地数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益。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增强土地复垦,把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同增加三农投入、提高农民收入结合起来,努力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加大基本农田整理力度,在保证基本农田数量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基本农田质量。
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耕地保护和土地市场动态检测网络建设,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力度,提高依法管地水平和能力,严肃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坚决杜绝乱建滥用土地。
(2)水土流失的治理
积极开展小流域治理,禁止陡坡开荒,保持水土。通过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方法,大力开展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作。*年,水土流失面积得到控制,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80平方公里。退化土地恢复治理率达到65%。
到2015年,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620平方公里,将全市水土流失面积全部治理一遍,其中发展水土保持林645平方公里、经济林860平方公里、封禁治理516平方公里。退化土地恢复治理率达到80%。
到2020年,巩固前期水土流失治理成果,加强管理,避免再增加水土流失面积。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1)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努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方针,保持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对矿产资源总量进行调控。根据矿产资源预测出的供求关系,鼓励开采短缺的矿产资源,限制开采供过于求的矿产,对出口优势矿产实行限产保值。在利用好市内矿产资源的基础上,扩大进口紧缺矿产,努力缓解矿产资源供需矛盾,促进资源供需平衡。矿山开采规模必须与矿区的矿产储量规模相适应。严禁大矿小开、一矿多开、乱采滥挖。因地制宜地确定并控制矿区的最低开采规模,保证矿产资源规模开采、集约利用。矿山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批准的矿山设计或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伴共生矿产的综合利用水平必须达到批准的矿山设计或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规定的要求。鼓励矿山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提高资源利用的技术水平,积极开发替代资源和可再生资源,完善能源、原材料节约政策,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
(2)矿山生态环境保护
坚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改善矿山生态环境状况,逐步建立环保型矿业。禁止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地质遗迹保护区内开采矿产资源,严格控制在生态功能保护区内开采矿产资源,禁止新建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可恢复利用的破坏性影响的矿产资源开采项目。限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开采矿产资源,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开采矿产资源。禁止在铁路、国道、省道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进行露天采矿。新建矿产资源开采项目必须研究论证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采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避免或减少对大气、水、耕地、森林等的不利影响和破坏。加强矿山“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力度,切实搞好矿坑排水、供水结合工作,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做好煤矸石、矿山尾矿等固体废弃物制砖(建筑材料)、发电等综合利用工作,逐步减少矿山固体废物存量。
(二)污染综合整治规划
1、水环境。全面实施“两湖一河”碧水行动计划,实现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计划、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治污规划水质目标。一是进一步加大结构调整的力度。加强对造纸、酿造、制药、制革、印染、化工等污染严重行业的治理,大力实施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对严重污染的企业实行更为严格的淘汰制度。*年,全面淘汰石灰法制浆工艺,关闭年生产能力达不到一定规模的化学制浆、黄板纸、废纸造纸、酒精和淀粉企业或生产线。二是积极开展小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年底前,完成临沭县牛腿沟综合整治及废水资源化工程、莒南县龙王河综合治理工程、苍山县沙沟河综合整治工程,全面推进流域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年底前,完成邳苍分洪道截污导流工程。到2010年,流域内河流控制断面水质基本达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三是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年底前,建成罗庄、河东、经济开发区、苍山、莒南、郯城、蒙阴、平邑、费县、沂南、临沭牛腿沟、临沭县城等12个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配套建设管网工程和脱磷除氮设施。临沂城区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各县城污水处理率不低于40%。四是严格实行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按照环境容量和水资源保证能力,对污染源排污量进行分配核定和动态管理,严格控制排污总量。所有新建项目,都应符合水环境容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对不能按计划完成排污总量削减任务的地区,禁止新上增加排污量的项目。严格实行排污许可证管理,从*年起,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没有排污许可证的单位禁止排污。
2、大气环境。全面实施“蓝天工程”。到*年,临沂城区主要大气污染物年日均浓度均达到二级标准,城区环境空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超过全年天数的80%;到2015年,城区环境空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超过全年天数的85%;到2020年,城区环境空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超过全年天数的90%。其它县城主要大气污染物年日均浓度均好于二级标准。
(1)调整工业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对三区内污染严重的小型建材、板材企业逐步实行关、停、并、转、迁,到*年前,完全取缔。
(2)深化工业污染防治。要坚持“以科技为先导,以达标排放为目标,以加大资金投入为手段,以强化技术指导和监督为保障”的工作思路,重点抓好电力、水泥行业的污染治理。*年6月底前完成循环流化床锅炉炉内脱硫,*年底前完成链条炉、煤粉炉烟气脱硫,所有燃煤电厂要安装在线自动监测装置。加快工业窑炉的燃煤技术改造步伐,推广使用天然气。
(3)强化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临沂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将机动车尾气监测纳入年检程序,对监测合格的车辆发放《机动车排气监测合格证》,对监测不合格的车辆进行限期治理,超使用年限的车辆要及时报废。未获得《汽车尾气排放合格证》的车辆,公安、交通部门不予年审、挂牌及过户。公安、交通部门要禁止排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
(4)控制扬尘污染。全面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城镇绿化、美化、净化工程建设。落实垃圾保洁责任制,日产日清。增加道路机扫范围和洒水频次。积极实施“绿色工地”工程,建筑施工、拆迁、筑路工地要采取洒水、围挡等防尘措施。继续搞好城市绿化,扩大城市林地面积,尤其要加强城区周边的绿化带建设及城区裸露地面的绿化、硬化工作,减少自然扬尘。
(5)控制燃煤型污染。进一步巩固近几年取缔“土小”企业取得的成果,防止反弹;积极推行城市集中供热,凡集中供热管网所及范围内的生产和采暖单位,原有锅炉一律拆除或封存;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城区内禁止销售、使用含硫大于1%、灰份大于17%的煤炭;搞好板材、建陶企业的污染综合整治,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从根本上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3、声环境
(1)加强城市噪声达标区建设,严格控制居民稠密区中的机械加工、建筑施工的噪声污染,加强对辖区内餐饮业、娱乐场所的环境管理,杜绝噪声扰民现象。
(2)加强交通噪声综合整治,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至70dB(A)以下。拓宽城区主要道路,加快临沂城区外环线建设,搞好交通调流,确保车辆畅通。严禁机动车安装高音喇叭,设立机动车禁鸣区,严禁拖拉机、农用机动车进入市区。
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近期实现容器化、密闭化收集,在主要居民区、商业区设置多功能垃圾箱。远期实现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提高垃圾再生资源化水平。
在各城镇建设一批垃圾转运站,统一运送至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置。对有机垃圾,在各县区提倡推广小型垃圾造肥装置,就地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完善已有垃圾处理厂配套设施,防止二次污染,真正实现垃圾的无害化处理。
减少产品的包装及尽可能多采用耐用材料制造家具及家庭日用品等,以便减少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量。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超薄塑料包装物,以加强管理和回收利用为主,产品替代为辅,解决“白色污染”问题。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推广清洁生产技术,降低单位产品污染物产生量。此外,注重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减少垃圾的产生量。对于性质稳定的无机垃圾,可采用填埋方式,如建筑垃圾,部分尾矿可用于回填。对矿山煤矸石进行妥善处理,减少占地面积;禁止实心粘土砖瓦生产,发展新型建材产品,出台优惠政策。
(3)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
对危险废物要进行从产品生产、运输、储存、利用到收集、处理的全过程管理。
建立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体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规定,作好危险废物的处置和管理。
*年底前,建成临沂市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集中处置危险废物。根据城镇的特点和经济发展水平合理制定危险废物处置规划,建立和健全应急制度和手段。严禁任何单位非法燃用工业固体废物。
推行废物交换,提高综合利用水平。提倡危险废物交换综合利用。
(4)农业废弃物
主要包括农膜、农作物秸秆、畜禽粪尿、动物尸体及庭院废物。农业废弃物的处理方法采用分散收集,集中处理。对于畜禽粪尿经发酵后作有机肥料、制造沼气等资源化综合利用;对于农作物秸秆可通过制作饲料、过腹还田、直接还田、秸秆气化等综合利用措施,控制秸秆的焚烧;制定农用地膜残膜回收利用和可降解农膜推广方案。
5、农村面源污染。认真实施减少农药、减少化肥施用量,保质量、保产量、保环境的“两减三保”计划,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严格控制畜禽养殖污染,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水污染严重超标地区,禁止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搞好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建设。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监督,严格控制养殖废物的排放。对于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养殖场,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同步配套建设粪污无害化综合处理设施。中等以上规模的集约化养殖场,进行限期治理,并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积极探索防治农药、化肥、农膜污染的有效途径,促进农用化学品的合理使用。加强农药和化肥使用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在重点区域组织农药残留指标和化肥流失状况的监测,划定农药、化肥污染重点控制区,提出控制对策和措施,并切实抓好监督落实。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快农村改水改厕进程,防止将生活污水和垃圾直接排入河道和沟渠。积极开发和推广畜禽粪便和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不断提高农业废物的资源化和综合利用率。
(三)绿色沂蒙建设规划
1、林业生态体系建设。荒山造林绿化工程:在保护好现有山丘生态防护林的基础上,加快荒山绿化步伐,大力营造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提高综合防护能力;要加大退耕还林力度,对25度坡以上的坡耕地和土层瘠薄、岩石裸露、水土流失严重区域逐步退耕还林。到2020年将所有荒山全部绿化,宜退耕地全部还林,建成功能完备、性能稳定的综合生态防护林体系。
封山育林工程:到2010年,新增封山育林169万亩,其中荒山82万亩、疏林地87万亩。到2015年达到250万亩。
平原绿化工程:到2010年,全市现有林网的80%全部实现更新改造,建成高标准、高效能的农田综合防护林体系。到2015年全市平原防护林体系基本建成。
绿色通道绿化工程:在兖石、胶新铁路、京沪、日东高速公路等交通沿线和沿沂河、沭河两岸搞好绿化。坚持平面绿化与立体绿化相结合,常绿与落叶树种相搭配,乔、灌、花、草相结合的原则,力求绿化、美化、香化一体化,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努力实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的奋斗目标。
城镇绿化工程:以市、县、乡(镇)等建设规划为基础,按照老城区绿地率不低于25%、新城区不少于35%的绿化标准,为居民创造一个花草相映、绿树长青的优美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
2、野生动植物保护。根据临沂市自然环境条件、野生动植物的分布特点和社会经济状况等因素,结合生态功能区划结果,将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总体规划在地域上分为东部丘陵区、北部山地丘陵区、南部平原区3个建设区域。各区域确定不同建设目标,争取在本规划期内基本完成主要建设工程和项目。
七、循环型社会体系建设
(一)中心城区体系建设
以建设鲁南苏北区域特大中心城市的目标,积极实施城市化战略,按照“大城市、现代化、高标准、辐射强”的思路,大力推进和加快临沂中心城市的膨胀和建设,努力做大、做强、做美中心城市,提高其在区域城镇体系中的首位度、辐射力和带动力,实现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一体、共同繁荣和发展的目标。对临沂市区建设发展历程和综合发展现状条件进行充分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临沂中心城区“一河五片、北上东进、组团发展”的城市空间布局和用地发展方向,把临沂建设成为现代商贸城、滨水生态城和历史文化名城。
(二)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1、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以普及生态知识和增强环保意识为目标的生态教育。把生态教育作为学生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提高学生的生态意识,努力培养具有生态保护知识和意识的一代新人。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企业法人代表、各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干部生态保护知识和可持续发展知识培训。建立党委宣传部门领导、新闻单位为主体、环保部门协助、有关部门配合的生态市建设宣传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站、报纸、杂志等各种媒体的宣传作用,培养一批环保专业记者或新闻记者,建设一批以绿色新闻为主体的绿色媒体或专刊、专栏、专业网站,使“生态立市、生态富民”深入人心。积极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到*年,绿色学校达到100所,绿色社区达到20个;到2015年,80%的学校都能够达到绿色学校标准,绿色社区达到100个。
2、进一步发展生态文化。在文学创作、书画、摄影等文学艺术领域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态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文艺团体的作用,积极创作反映时代特征、有现实意义、贴近百姓生活的生态保护题材的文艺作品。积极开展“绿色进社区”、“送生态保护知识下乡”等环保科普与实践活动。发展环保团体,树立公众生态保护典型。继续扩大绿色志愿者队伍,大力倡导环保行动,向社会播洒绿色文明。
3、倡导绿色消费。提倡节约用水和水资源的二次利用,提倡乘坐利用清洁能源的公共交通工具,提倡进行适度装修,提倡食用绿色食品、杜绝食用国家保护野生动植物,提倡适度消费,不购买和使用对环境有害的商品和危险品,养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习惯。加强居住区的环境绿化,包括城市绿化、社区绿化、庭院绿化、屋顶绿化和室内绿化等。
(三)人力资源建设
严格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严格执行现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政策,确保低生育水平的稳定。加大执法力度,搞好综合治理,使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合理范围。到2020年总人口控制在1150万以内。居民健康主要指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全市于2010年基本普及高中阶段的教育。广泛开展科学教育宣传普及工作,提高人民群众文化素质。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到*年,全市人才总量达到30万人,推进由人口大市向人力资源强市的转变提升。加强城乡劳动力统筹管理,大力组织劳务输出,合理开发利用农村劳动力资源。
(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建立和完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体系,完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构筑保障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屏障。
(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配套能力。加强水库及其支流水源地保护区的环境保护,增强临沂城供水能力,提高城市供水水质和标准。建设绿化广场和城市公园,增加城市生态绿地,人均公共绿化面积达到12平方米,城市绿地率达到30%,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0%。完善垃圾收集、清运处理系统,建设无害化垃圾处理设施,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六)人居环境建设
各县区要按照《临沂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并实施生态县区建设规划,加快生态县区、环境优美乡镇、绿色社区和生态文明村建设,确保临沂生态市建设目标的实现。
八、生态市建设主要保障措施
建设生态市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领域多、涵盖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建设生态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县区政府要分别成立生态市、县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统一组织、统一领导、统一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各自的职责出发,建立健全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实行一把手直接抓、负总责,并明确责任分工,搞好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环保部门要做好日常工作,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
(二)建立健全法制保障体系
对现有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要认真宣传、严格执行,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依法行政,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有关生态市建设的地方性文件。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内部的监察制度,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执行环境、资源等方面法律规章情况的监察,实施责任追究制度,以保证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计划与规划的落实。监察部门要与环保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责任人的责任追究与处理力度,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考核、监督和检查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本规划和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落实责任,明确目标,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要把生态市建设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加强监督,严格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追究有关单位及其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四)建立加大投入的有效机制
要把生态市建设列入财政预算,重点保证重要建设项目的启动。各县区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生态县区建设,并逐年增加。要按照“谁污染谁付费、谁破坏谁治理、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加大企业污染治理资金投入,逐步建立和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和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要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渠道,鼓励各类所有制经济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要积极推进生态建设领域的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明晰所有权、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鼓励和引导国内外投资商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投资我市生态环境建设,逐步建立起政府投入、设施有偿使用、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的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要加快价格改革,建立健全生活污水、垃圾收费制度,使各项收费水平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要求,确保各类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转和达标排放。
第一条基本情况
**位于河北省东部偏南,地处衡水市东部的南运河西岸。地理位置为东经115о54'—116о27'、北纬37о28'¬—37ο51'之间,北靠阜城,南连故城,西接武邑,东南邻山东省德州市。土地总面积118778.1公顷(1781671.2亩)。1996年总人口48.2万人。
第二条规划目的
加强全县土地利用的宏观控制和科学管理,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以土地供给约束需求,在土地供给能力允许情况下,先重点后一般地科学安排各项建设用地,实行耕地占用与开发、复垦挂钩,严格控制增量用地,建设用地走内涵挖潜之路,切实保护好耕地。
农业内部结构调整由用地数量调整逐步转向以质量调整为主,实行规模经营。充分开发利用非耕地、存量地、闲散地,进行土地综合整理,增加土地有效使用面积,进行用途分区管制。
解决好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合理、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及综合效益,促进全县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
第三条规划任务
在规划期内,确定出全县土地利用基本方针和目标。通过对全县土地资源特点、土地利用现状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各部门之间用地需求的分析研究,在保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基础上,确定出全县非农业建设用地指标,用土地供给约束并引导土地需求;县城及乡镇居民点、工矿、交通、水利工程等建设用地指标,按实施阶段落实到乡(镇)、村;制定土地资源开发、整理、复垦计划指标;根据土地用途划分用途区,制定用途分区管制规划;提出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为政府部门制定土地利用宏观调控的决策提供依据。
第四条规划期限
基期:1996年
规划期:1997-2010年
其中:近期1997-2000年
远期2001-2010年
展望到:2030年
第二章土地资源利用状况
第五条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及潜力
一、现状
**位于衡水市东部,地处黑龙港流域。全县土地总面积118778.1公顷(1781671.2亩),其中耕地83585.1公顷(1253776.5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70.4%;园地3607.8公顷(54117.2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0%;林地606.7公顷(9100.9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5%;牧草地305.5公顷(4583.1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3%;城镇村居民点及工矿用地16217.4公顷(243261.1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3.6%;交通用地4109.0公顷(61636.2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5%;水域6297.4公顷(94460.8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3%;未利用地4049.0公顷(60735.4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4%.
二潜力
(一)土地开发潜力根据适宜性评价和布局情况,未利用地可开发1732.0公顷(25979.4亩),其中开发为耕地893.3公顷(13400.0亩),开发为林地193.7公顷(2905.1亩),开发为其它用地645.0公顷(9674.3亩);滩涂可开发287.6公顷(4313.3亩),其中开发为耕地165.9公顷(2488.0亩),开发为其它用地121.7公顷(1825.3亩).
(二)土地整理潜力包括农村居民点整理和特殊用地整理。
根据农村居民点用地现状分析,"空心村"整理潜力达6602.0公顷(99028.0亩).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整理的可行性,可整理为耕地510.5公顷(7658.0亩),占整理潜力的7.7%,其它整理潜力主要为新增人中用地和其它建设用地挖潜所用。
全县有特殊用地600.4公顷(9006.0亩),其中坟地整理潜力为211.2公顷(3167.7亩),占特殊用地的35.2%,全部整理为耕地。
(三)砖瓦窑复垦潜力全县砖瓦窑面积678.0公顷(10198.8亩),根据砖瓦窑使用年限到期情况取土深度及重新复垦利用适宜情况,复垦面积可达526.4公顷(7896.3亩),占砖瓦窑面积的77.4%.其中复垦为耕地406.3公顷(6094.1亩),复垦为其它用地120.1公顷(1802.2亩)
(四)农业结构调整潜力农业结构调整主要指对低产零星分布的果园退园还耕,通过退园还耕可增加耕地85.2公顷(1278.1亩).
(五)中低产田改造潜力全县有3783.3公顷(56750.0亩)村边或路边闲散撂荒地需要综合整理为成片高产农田;有20000.0公顷(300000.0亩)中低产田需要增加物质科技投入,使其逐步成为高产稳产农田。
第六条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利用率低,农村居民点用地超标现象严重。全县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292.5平方米,景州镇广川镇北留智乡刘集乡杜桥乡五个乡(镇)人均用地大于300.0平方米,村庄大散空现象普遍,土地占用量大,利用率低。
二土地利用结构单一,以农业为主。耕地面积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70.4%,园地林地牧草地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比率合计为3.8%.园林草地面积过小,易发生风沙旱涝等自然灾害,中低产田和盐碱地面积大,土地生态环境脆弱。
三居民点土地利用程度高,利用率低,后备资源开发潜力小。全县地势均为平原,已开发利用的土地占全且土地总面积的90.0%,未利用地和水域共同才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8.7%,开发潜力较小。居民点整理潜力大,但因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整理难度较大。
第三章规划方针、目标与展望
第七条规划方针
一、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精神和河北省委、省政府有关耕地保护的文件,把耕地保护和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作为本次规划核心目标。
二、控制两个总量。控制耕地总量,实现规划期内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控制非农业建设用地总量,实现建设用地合理、集约利用。
三、体现两个挂钩。一是交通、水利、能源等重点基础建设所占耕地要与土地开发、复垦增加耕地挂钩,实现耕地增减平衡;二是城、镇、中心村发展确需所占耕地要与整理“空心村”、独立废弃矿挂钩,做到耕地增减平衡。
四、实现两个转变。规划中要体现土地管理方式的转变,贯彻土地用途分区管制的原则和指导思想,划分土地用途区,制定用途规则;体现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即由粗放型利用转向集约型利用,用土地供给制约并引导土地需求,做好各类用地保护、开发、整理和利用。
五、实现两个促进。规划的制定要有利于促进全县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持续利用,有利于促进全县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第八条规划目标
一、到2010年,全县人口控制在55.0万人以内,耕地保有量85302.3公顷(1279534.5亩),其中基本农田79295.7公顷(1189435.5亩)。
二、到2000年,县城人口规模控制在7.8万人,县城规模控制在858.0公顷(12870.0亩);到2010年县城人口规模控制在13.5万人,县城规模控制在1416.7公顷(21251.2亩)。城镇村居民点及工矿用地2000年控制在16470.6公顷(247059.5亩),2010年控制在16297.5公顷(244462.5亩)。规划期间,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指标控制在591.9公顷(8879.0亩),耕地补充指标要达到2197.0公顷(32955.0亩),耕地可净增1605.0公顷(24075.0亩)。
三、保证交通用地150.2公顷(2253.1亩),确保水利工程用地183.4公顷(2750.7亩)。
四、规划期间,保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实现占补挂钩。补充耕地1605.0公顷(24075.0亩),其中1997-2000年补充4815公顷(7222.8亩),2001-2010年补充1123.5公顷(16853.2亩)。通过开发、复垦、整理等途径完成。
五、基本农田保护79295.7公顷(1189435.5亩),耕地保护率94.9%,人均保护耕地不少于2.4亩。
第九条土地利用与展望
根据全县人口发展和经济发展速度预测,到2030年全县人口将达到63.3万人,即在2010年人口基础上再增加8.2万人。2011-2030年正是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量仍会增大,由于本县未利用土地多分布在边蠡地带,分散不易利用,所以建设用地会大量占用耕地。按规划期间耕地减少速度预测,2011-2030年建设用地还需占用土地2190.0公顷(32850.0亩),其中占用耕地842.0公顷(12630.0亩).届时人均耕地面积由2010年的2.3亩下降到2.0亩,人均基本农田(按2010年基本农田面积计算)仅为1.8亩。人土矛盾更加突出。因此,2011-2030年土地利用方针应以保护耕地、保护基本农田、进一步增加科技物质含量、改善土地生产条件和提高土地质量为主,非农业建设用地由内涵初层次挖潜向深层次、高质量挖潜转变,即全县城镇村居民点用地进行科学建设规划,工业用地由目前的分散布局向工业园小区发展,非农业建设由土地规模型建设向效益型发展,在集约用地的同时提高土地效益。在保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基础上,促进全县经济高速、持续、协调发展。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第十条耕地
1996年全县耕地总面积为83585.1公顷(1253776.5亩).到2000年耕地总面积达到84013.6公顷(1260204.3亩).期间耕地增加:退园还耕26.4公顷(396.3亩);村庄整理93.4公顷(1400.3亩);砖瓦窑复垦123.0公顷(1844.8亩);特殊用地整理129.8公顷(1947.6亩);开发滩涂42.1公顷(631.9亩);开发未利用地243.3公顷(3650.0亩).期间耕地减少:城市建设占用66.7公顷(1000.0亩);工矿建设占用13.1公顷(197.0亩);交通建设占用106.4公顷(1596.1亩);转换为水域用地43.3公顷(650.0亩).耕地净增加428.5公顷(6427.8亩).到2010年耕地总面积达到85289.0公顷(1279334.9亩).期间耕地增加:退园还垦283.3公顷(4249.3亩);特殊用地整理104.8公顷(1571.6亩);滩涂开发123.7公顷(1856.1亩);开发未利用地650.0公顷(9750.0亩).期间耕地减少:城市建设占用252.3公顷(3784.9亩);工矿建设占用28.3公顷(424.3亩);交通建设占用43.8公顷(657.0亩);转换为水域用地38.0公顷(569.7亩).耕地净增加1275.4公顷(19130.6亩).耕地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比率由1996年的70.4%分别调整到2000年的70.7%和2010年的71.8%。
第十一条园地
1996年全县园地面积为3607.8公顷(54117.2亩)。到2000年总面积达到3577.9公顷(53668.3亩)。期间退圆还耕26.4公顷(396.3亩);转换为水域用地3.5公顷(52.6亩);园地共减少29.9公顷(448.9亩)。到2010年总面积达到3519.1公顷(52786.5亩),期间退圆还耕58.8公顷(881.8亩)。园地占全县土地总面积比率基本保持在3.0%左右。
第十二条林地
1996年全县林地面积为606.7公顷(9100.9亩)。到2000年林地总面积达到669.9公顷(10048.9亩)。期间林地增加:砖瓦窑复垦10.5公顷(158.0亩);开发未利用土地52.7公顷(790.0亩);林地共增加63.2公顷(948.0亩).到2010年总面积达到869.5公顷(13042.6亩).期间林地增加;砖瓦窑复垦58.6公顷(878.6亩);开发未利用土地141.0公顷(2115.1亩);林地共增加199.6公顷(2993.7亩).林地占全县土地总面积比率由1996年的0.5%分别调整到2000年的0.6%和2010年的0.7%。
第十三条县城用地(包括景州镇建成区)
1996年县城用地总面积为710.5公顷(10657.3亩).到2000年控制发展到857.0公顷(12858.7亩).期间县城用地增加:开发滩涂33.3公顷(500.0亩);开发未利用土地47.5公顷(712.7亩).期间县城用地转换为水域用地0.8公顷(11.3亩).县城用地净增加146.8公顷(2201.4亩).到2010年控制发展到1416.7公顷(21251.2亩).期间县城用地增加:占有耕地252.3(3784.9亩);村庄用地转换41.6公顷(623.3亩);工矿用地转换35.6公顷(534.6亩);特殊用地整理10.2公顷(153.1亩);占用水域用地88.4公顷(1325.3亩);开发未利用地131.4公顷(1971.3亩).县城用地净增加559.5公顷(8392.5亩).县城用地占全县土地总面积比率由1996年的0.6%分别调整到2000年的0.7%和2010年的1.1%.
第十四条农村居民点用地
1996年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12712.5公顷(190686.9亩).到2000年总面积达到12633.0公顷(189494.3亩).期间农村居民点用地增加:开发未利用地23.3公顷(349.0亩).期间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整理为耕地93.4公顷(1400.3亩);转换为水域用地9.4公顷(141.3亩).农村居民点用地净减少79.5公顷(1192.6亩).到2010年总面积达到12227.1公顷(183406.1亩).期间开发未利用土地增加11.3公顷(169.5亩),整理为耕地减少417.2公顷(6257.7亩),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全县土地总面积比率由1996年的10.7%分别调整到2000年的10.6%和2010年的10.3%.
第十五条工矿用地
1996年全县工矿用地面积为1367.6公顷(20514.8亩).到2000年总面积达到1329.9公顷(19949.0亩).期间工矿用地增加:占用耕地13.1公顷(197.0亩);开发未利用土地97.3公顷(1460.0亩).期间工矿用地减少:复垦为耕地123.0公顷(1844.8亩);复垦为林地10.5公顷(158.0亩);转换为水域用地14.7公顷(220.0亩).工矿用地净减少37.7公顷(565.8亩).到2010年总面积达到1132.3公顷(16985.1亩).期间工矿用地增加:占用耕地28.3公顷(424.3亩);开发未利用地210.9公顷(3163.9亩).期间工矿用地减少:复垦为耕地283.3公顷(4249.3亩);复垦为林地58.6公顷(878.6亩);城镇建设占用35.6公顷(534.6亩);转换为水域用地59.3公顷(889.6亩).工矿用地净减少197.6公顷(2963.9亩).工矿用地占全县土地总面积比率由1996年的1.2%分别调整到2000年的1.1%和2010年的1.0%.
第十六条特殊用地
1996年全县特殊用地总面积为600.4公顷(9006.0亩).到2000年总面积达到470.6公顷(7058.4亩),期间整理为耕地129.8公顷(1947.6亩).到2010年总面积达到355.6公顷(5333.7亩).期间整理为耕地104.8公顷(1571.6亩),城镇建设占用10.2公顷(153.1亩).特殊用地共减少115.0公顷(1724.7亩).特殊用地占全县土地面积的比率由1996年的0.5%分别调整到2000年的0.4%和2010年的0.3%.
第十七条交通用地
1996年全县交通用地总面积为4109.0公顷(61636.2亩).到2000年交通用地总面积达到4215.5公顷(63232.3亩).期间占用耕地106.4公顷(1596.1亩).到2010年交通用地总面积达到4259.3公顷(63889.3亩),期间占用耕地43.8公顷(657.0亩).交通用地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比率1996年和2000年为3.5%,2010年为3.6%.
第十八条水域用地
1996年水域用地总面积为6297.4公顷(94460.8亩).到2000年水域用地总面积达到6394.8公顷(95921.7亩).期间水域用地增加:占用耕地43.3公顷(650.0亩);占用园地3.5公顷(52.6亩);城镇建设用地转换0.8公顷(11.3亩);村庄用地转换9.4公顷(141.3亩);工矿用地转换14.7公顷(220.0亩);开发未利用地101.2公顷(1517.6亩).期间水域用地减少:开发滩涂42.1公顷(631.9亩);城镇建设占用33.3公顷(500.0亩).水域用地净增加97.4公顷(1460.9亩).到2010年水域用地面积达到6302.0公顷(94529.9亩).期间水域用地增加:占用耕地38.0公顷(569.7亩);工矿用地转换59.3公顷(889.6亩);开发未利用土地22.0公顷(330.0亩)期间水域用地减少:开发滩涂123.7公顷(1856.1亩);城镇建设占用8814公顷(1325.3亩)水域用净减少92.8公顷(1391.8亩).水域用地占全县土地总面积比率基本保持在5.3%.
第十九条未利用地
1996年全县未利用土地总面积为4049.0公顷(60735.4亩).到2000年总面积达到3483.7公顷(52256.1亩).期间开发为耕地243.3公顷(3650.0亩);开发为耕地52.7公顷(790.0亩);开发为城镇建设用地47.5公顷(712.7亩);开发为村庄居民点用地23.3公顷(349.0亩);开发为工矿建设用地97.3公顷(1460.0亩);开发为水域用地101.2公顷(1517.6亩)未利用土地净减少562.3公顷(8479.3亩).到2010年总面积达到2317.1公顷(34756.0亩).期间开发为耕地650.0公顷(9750.0亩);开发为林地141.0公顷(2115.1亩);开发为城镇建设用地131.4公顷(1971.3亩);开发为村庄居民点用地11.3公顷(169.5亩);开发为工矿建设用地210.9公顷(3163.9亩);开发为水域用地22.0公顷(330.3亩)未利用土地净减少1166.7公顷(17500.1亩).未利用土地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比率由1996年的3.4%分别调整到2000年的2.9%和2010年的2.0%.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耕地平衡情况分别见表一、表二。
第五章土地利用分区
第二十条农业用地区
农业用地区是为发展农业生产而划定的土地区域,规划期间总面积为84013.0公顷(1260204.3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70.7%,分布于全县,为全县粮、棉、油、菜等种植业用地区。该区土地利用中存在着土地生产力水平低、中低产田改造任务大、科技投入少等问题。该区土地利用方向是增加科技、物质投入,改善生产条件,提高土地质量等级,逐步建成高产、稳产田。
农业用地区根据土地生产力水平和利用难易程度进一步划分为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田。
一、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包括:城镇建设用地区范围以外的农田,村镇建设周围和交通沿线以外的生产条件较好、集中连片、产量较高的农田。根据生产力水平,基本农田又可以分为三个等级,其中一级农田37979。3公顷(569689.2亩),二级农田19913.2公顷(298697.9亩),三级农田21403.4公顷(321051.6亩)退园还耕的土地划入农业用地区的基本农田,基本农田面积79295.7公顷(1189435.5亩)占农业用地区总面积的94.4%
二、一般农田
一般农用面积4717.9公顷(70768.8亩),占农业用地区总面积的5.6%.主要包括:南运河、北运河、北江江河、跃进渠、惠民渠等行洪区内的耕地,规划近期内确定开发为耕地的宜农后备土地资源,确定复垦为耕地的废弃工矿地及坑洼闲散地等。一般农田受自然灾害影响大,数量与质量不稳定,土地质量差,应以加强投入,进行综合治理,提高土地生产力为主。
为了合理利用农业用地区内的每寸土地,保护好基本农田,特别定以下农业用地区管制规则:
一、全县通过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将保护区内耕地保护具体落实到乡(镇)、村及地块,做到切实保护好耕地。
二、禁止占用农业用地区内的基本农田进行城镇、村镇、开发区和工业区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上建窑、建房、建坟或擅自挖坑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禁止城镇、工矿废水排放污染基本农田。
三、对农业用地区内的零星地、闲散地进行整理,对宜农地进行开发,禁止宜农地开发它用。在规划中,作为农业结构调整的退园还耕土地不得挪为非耕地使用,而应直接用作耕地。
四、建立严格的用途转用许可制度,对规划期内确定的用途可转用的土地,严格履行用途转用许可登记制度,对未进行规划而擅自转变用途的要给予经济处罚,严重的给予刑事处罚。
五、建立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田数量、质量档案,严格执行农用地用途管制制度和管理制度。
六、制定土地开发利用政策,后备资源的开发整理要有偿使用,为农田保护积累资金。对农业用地区的保护,各村要在总规划、乡(镇)规划指导下编制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园地区
园地区面积为3577.9公顷(53668.3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0%.此区土地利用中存在着果品种类杂、面积小、产量低等问题。应增加科技投入,加强管理,调整品种,建成规模型名、优、特、新园地,建成青兰乡、温城乡、龙华镇、安陵乡、王千寺乡等果园生产基地。
为管理好园地区,特制定以下管制规则:
一、已划入园地区的土地要用于果园及为之服务的设施建设使用,不得擅自转变用途。
二、园地区内的其它零星用地按规划要求调整到适宜的用地区,未划入园地区的小片果园(小于30.0亩),在规划期内逐步退园还耕,按基本农田管制规划管制,退园还耕之前按园地区管制。
三、控制园地区内的耕地用途的改变,确需改变的必须按转用许可制有关规定严格审批。规划期内园地调整以在质量上下功夫为主,扩大或缩小园地面积要严格落实到规划方案中,禁止随意性扩大或缩小园地面积。
四、严禁各类建设占用名、特、优新种植园用地。
第二十二条林业用地区
林业用地区包括现有林地和近期规划发展为林业用地未利用土地,总面积669。9公顷(10048。9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6%。其中现有林地606。7公顷(9100。9亩),占该区面积的90。6%,规划期内确定开发为林业用地的后备资源有63。2公顷(948。0亩),占该区面积的9。4%。林业用地主要为田间林网和四旁绿化工程,集中成片的林业区很少;在有的林地中,成材林少,幼林、疏林地多,木材畜积量低;树株密度、间伐、培育等缺乏科学管理。林业用地应以加强管理、稳定现有林地、适当开发未利用土地、增加林地面积为调整方向,以加强全县农业生产环境及生态环境的保护功能。
为保护好林业用地,特制定如下管制规则:
一、林业用地区内的土地主要供林业生产的生态环境保护及为之服务的设施使用,不得擅自转变用途。
二、控制林业用地区内耕地用途的改变,除法律规定的为改善生态环境而确需退耕还林的耕地外,其它耕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三、严格各类建设用地占用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防风固沙林及其它各护田、护路、护堤等防护林的用地。
四、四旁植�
第二十三条城镇建设用地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面积1683。6公顷(25254。8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4%,包括**县城建成区和五个建制镇,其中县城用地与景州镇连为一体。具体情况为:
一、县城及景州镇建成区用地统计为县城用地区,面积857。2公顷(12858。7亩),中城镇建设用地区面积的50。9%,其中现状建成区710。5公顷(10657。3亩),占县城区用地的82。9%,近期规划为建设用地区146。8公顷(2201。4亩),占县城用地区的17。1%。该区土地主要用于县城区各项建设。
二、王瞳镇、广川镇、龙华镇、降河流镇四镇现状面积826。4公顷(12396。1亩),占城镇建设用地区面积的49。1%。人均占地标准远远超过小城镇,最高120。0平方米的标准,因此,现状用地即为城镇用地区,不新增用地。该区土地利用中存在用地超标、空闲地多、土地不节约等现象。土地利用方向应为:编制城镇用地规划,科学布局各项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各镇建设走内涵挖潜之路。
为强化城镇建设用地区的土地管理,特制定如下管制规则:
一、划入城镇建设用地区内的土地应主要用于城镇建设,严格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城镇建设用的数量、建设布局、方向、内容及建设标准等的控制,严格执行城镇总体规划。
二、城镇建设优先利用空闲地,努力提高城市容积率,确需扩大的应首先利用规划范围内的非耕地和劣质耕地。
三、规划建设区内的土地,在规划项目实施以前,应按原用途使用,不得随意改变。对废弃撂荒地、闲散地,应优先整理为耕地使用,直到批准改变用途时再变更。
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禁止建设用地占用规划已确定保护的菜地和基本农田,禁止随意调换地块使用。
第二十四条村镇建设用地区
村镇建设用地区包括村镇居民住宅、村镇企业、村镇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需要的用地,面积为12633.0公顷(189494.3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0.6%,分布于全县各乡(镇)。该区人均用地416.0平方米,用地粗放,“空心村”现象普遍,土地整理潜力大。该区土地利用方向:控制村镇规模发展,进行村镇规划,加大村庄整理力度,各项建设在村内解决。个别确需增加用地的,按国家规定标准给未利用土地,逐步建成用地规范、集约、环境优美的新型农村。
为管理此区土地,特制定如下管制规则:
一、村镇建设用地区数量控制后,其建设要严格执行村镇规划,走内涵挖潜之路,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空闲地,将零星分布的自然村通过迁建整理方式向村镇建设用地区集中。
二、严禁在村镇建设用地区以外新增耕地用于村镇建设,严禁用规划建设用地以外的耕地置换规划区以内的土地使用,新增用地的标准为人均135。0平方米,以优先利用“空心村”和未利用地为主。
三、保护和改善村镇环境,防止水土污染。
第二十五条独立工矿用地区
独立工矿用地区是指独立于城镇、村镇建设用地区之外的工矿建设用地区域。全县该用地区面积1329.9公顷(19949.0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1%。该区用地规模小,布局分散,受市场影响波动大,土地效益低。应调整布局,加强管理,开发未利用土地,向工业园区方向发展,提高土地利用率。
为加强该区土地管理,特制定如下管制规则:
一、划入独立工矿用地区的土地,使用目标要明确,应主要用于工矿生产建设及直接为之生产服务的设施建设使用。
二、生产建设过程中要厉行节约、集约用地,用地规模严格按着行业标准进行控制性建设,禁止摊大求洋。
三、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应及时复垦,宜农土地应优先复垦为耕地。对现已停产的零星分布的独立工矿,鼓励调整到独立工矿用地小区中。
四、严禁擅自占用独立工矿用地区内土地进行非工矿项目建设,独立工矿用地区内的工业生产要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基本准则,严禁三废污染环境。
第二十六条其它用地区
其它用地区主要指特殊用地、交通用地和水域用地,三部分用地面积为11080.8公顷(166212.4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9.3%,其中特殊用地面积470.6公顷(7058.4亩),占该区面积的4.2%,交通用地面积4215.5公顷(63232.3亩),占该区面积的38.0%,水域用地面积6394.8公顷(95921.7亩),占该区面积的57.7%。该区土地利用粗放,缺乏有效管理,交通线两侧土地易因管理不严而挪为它用,水域中河流众多,疏通治理差,一遇涝灾易冲毁良田。土地利用应加强交通线两侧土地的管理,疏通河道,巩坝固堤,充分利用水面发展养殖业,整理特殊用地为耕地。
该用途区内土地禁止随意改变用途或进行破坏性使用,规划方案中确定变更用途的(如坟地)、整理成耕地的要严格执行变更许可登记制度,不允许随意挪为他用。
各用地区情况见表五。
第六章重点项目用地概况
第二十七条交通建设用地
交通建设用地150.2公顷(2253.1亩),其中:
一、景桑公路,线路为:景州镇-东徐庄-第十屯-县原种场-吴桥县界,占地29.9公顷(447.9亩),全部为耕地。
二、辛德路,路线为:龙华镇-青兰乡-王瞳镇-马营村,占地76.5公顷(1148.2亩),全部为耕地。
三、景孙路,路线为:景州镇-梁集乡-孙镇乡,占地43.8公顷(657.0亩),全部为耕地。
第二十八条水利工程建设用地
水利工程建设用地165.0公顷(2475.5亩),其中:
一、江江河扩挖,从孙镇乡至王瞳镇,南北纵贯全县境,用地39.8公顷(596.5亩),其中耕地20.0公顷(300.0亩)。
二、惠民渠扩挖,线路由北向南穿越降河流镇、景州镇、留智庙乡,占地21.5公顷(323.2亩),其中耕地11.3公顷(170.0亩)。
三、跃进渠扩挖,线路由西北向东南穿过降河流、温城乡、王谦寺乡、青兰乡、王瞳乡、留智庙乡等,占地46.7公顷(701.3亩),其中耕地12.0公顷(180.0亩)。
四、引江干渠,线路为广川镇-王谦寺乡,占地42.0公顷(630.2亩),其中耕地为40.0公顷(600.0亩)。
重点建设用地指标见表三,非农业建设控制指标见表四。
第七章土地保护、整理、复垦与开发
第二十九条土地保护
土地保护对象为各类用地,但重点是保护耕地。规划期内耕地保护面积84013.6公顷(1260204.3亩),其中重点保护基本农田,其面积为79295.7公顷(1189435.5亩),保护率95.0%。在保护耕地数量的同时,强调耕地质量保护,以使耕地实现可持续性利用,土地生产力得到提高。对耕地以外的其它各类用地,应以稳定面积、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利用率为主。
采用用途管制方法进行基本农田保护,对规划已确定变更的土地要严格按用途转用许可制程序进行,变更后的土地按其变更后用地类型进行保护性管制。
第三十条土地整理
土地整理对象包括村边和路边的零星地、闲散撂荒地、村镇居民点空心地、工矿代停产废弃地、退园还耕地及中低产农田等。通过采用综合治理和调整布局等措施,增加耕地及其它农业用地的有效面积,提高土地生产率,改善环境。具体整理内容如下:
一、闲散撂荒耕地质量整理3783.3公顷(56750.0亩),规划期间增加科技、物质投入,进行综合整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二、全县现有20000.0公顷(300000.0亩)中低产田作为农业用地重点整理对象,通过增加科技投入进行综合治理,到2010年全部整理为高产、优质产田。
三、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巨大,仅在人均350.0平方米用地标准以上的农村居民点用地就有595.1公顷(8927.0亩),规划期内由于受经济条件的限制,仅可整理成耕地510.5公顷(7658.0亩)。
四、规划期间对低产、零星布局的果园逐步退园还耕85.2公顷(1278.1亩),通过整理,增加耕地有效使用面积。
第三十一条土地复垦
土地复垦对象主要是指全县63个砖瓦窑,共占地678.0公顷(10198.8亩)。根据砖瓦窑占地情况、取土面积的深浅程度,确定不同类型的复垦内容。分两期进行复垦,其中1997-2000年复垦任务为148.2公顷(2222.8亩),2001-2010年复垦任务为378.2公顷(5673.5亩)。到2010年复垦耕地406.3公顷(6094.1亩),复垦林地69.1公顷(1036.6亩),利用取土坑开发渔业用地68.7公顷(1030.9亩),整理为城镇用地35.6公顷(534.6亩)。
第三十二条土地开发
土地开发对象为土地后备资源,包括未利用土地和滩涂,全县有未利用土地4049.0公顷(60735.4亩)。土地开发分两期进行,其中1997-2000年开发565.3公顷(8479.3亩),2001-2010年开发1166.7公顷(17500.1亩)。规划期内共开发耕地893.3公顷(13400.0亩)、林地193.7公顷(2905.1亩)、城镇用地178.9公顷(2684.0亩)、农村居民点用地34.6公顷(518.5亩)、工矿用地308.3公顷(4623.9亩)、水利工程用地123.2公顷(1847.9亩)。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情况见表六。
第八章规划实施措施
第三十三条行政措施
一、建立领导责任制,县政府及各乡(镇)要加强“规划”、“计划”、“实施”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要把规划实施列为县政府及各乡(镇)领导任期考核目标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强化新闻监督和社会监督机制。土地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土地利用“计划”、“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计划”、“规划”付诸实施。
二、县土地局是在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规划的主管部门,要抓好日常工作,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县、乡(镇)规划实施和管理工作。利用乡(镇)村土地监察组织开展土地利用监察活动,依法查处各种违法用地行为,运用规划手段对土地利用实行宏观控制和调节。在规划期内,每年由政府牵头组织计划、土管、农业、交通、水利、城建等部门检查规划实施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
三、各项建设用地必须严格审核其占地规模、位置和用途,实行“规划许可证”,加强各项用地规划跟踪管理。
四、认真落实农田保护区的保护措施,制定保护区管理细则,明确责任人,建立岗位责任制。严格控制占用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闲置、荒芜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因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需占用一级基本农田的,须报上级政府批准,并按占一补一原则,补充耕地数量。
五、土地用途管制涉及到的土地管理各个业务部门,必须环环把关,互相制约,特别是要建立规划审批、用地审批、土地登记发证、监察处理批地上图的制约机制,正确行使土地管理部门职责,发挥保护耕地的职责。
第三十四条法律措施
一、乡(镇)政府制定基本农田保护规章制度,约束基本农田使用者行为,对破坏性使用或造成基本农田地力下降者,以《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有关法律给予处理。
二、县级政府建立土地用途分区规章管制和用途转用许可规章制度,乡(镇)、村两级认真执行,共同贯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违背用途使用或破坏使用用途的,按管制规则依法处理。
三、县、乡(镇)、村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土地有关法律、规章,使保护耕地,按规划合理用地的重要性家喻户晓。
第三十五条经济措施
一、严格执行用途管制制度,对各用途区土地进行分等定级和估价,成立由县土地管理部门及技术人员组成的评估机构。对规划区允许使用的土地,特别是非农业建设用地进行评估,要按土地的经济价值获得土地使用权;对改变用途使用土地,要执行用途转用许可制,严格数量、质量等级,占补挂钩,土地占用与土地占用费、使用税等经济补偿挂钩,控制建设用地,有经济手段制约用地量。
二、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占用基本农田时,应提高用地审批的常规权限,并要根据用地区的土地等级和价格,支付开发基本农田的建设基金费。
三、大力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培育完善地产市场,制定保护耕地、集约利用土地的有关经济政策。
第三十六条技术措施]
一、各级政府积极筹措资金,多渠道增加物质和科技投入,在土地利用中采用先进技术和科技成果,使每项土地利用力求实现科学、合理、集约、高效益。
二、对城、镇、村存量土地、闲散地等进行清查,建成清查结果档案,根据规划方案要求,制定综合整理计划,提高土地的综合效益。
三、县农业开发办公室继续抓好常规技术与高科技技术结合,治理中、低产田,提高土地生产率。开发整理要坚持制定土地开发整理实施办法,总结开发整理中的经验和问题,并结合开发、整理的难易程度制定优惠政策、开发整理程序、资金筹措办法等,以保证规划中各项开发整理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