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下面是整理的工作方案(优秀4篇),您的肯定与分享是对小编最大的鼓励。
一、接待准备工作
1、接到来客通知时,首先了解清楚来客的单位、姓名、身份、性别、民族等基本状况;了解来客的目的和要求;弄清来客抵达具体时光和所乘车次或航班。
2、拟订接待方案送主任审阅。
3、按主任意见做好接待准备工作,一般客人由工作人员直接作出安排。重要客人、考察组、视察团、英模报告团等要制定接待方案,在汇报资料、陪同人员、交通工具、费用开支、活动方式、日程安排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报有关领导批准。
4、按领导批示意见或接待方案,安排好接站和客人食宿;落实好汇报单位和汇报地点。
二、客人到达后的服务工作
1、迎接。根据不一样状况或接待方案的要求,接待人员提前到达宾馆或车站、机场迎接客人。对重要客人,接待人员要陪同领导前往迎接。
2、安排食宿。来客到达宾馆后,如有领导迎候,接待人员要将客主介绍给对方,然后按事先确定的住宿方案将来客依次引入房间,让客人休息。再与来客的工作人员一齐安排伙食等。
3、商议活动日程。食宿安排就绪后,接待人员要向客人进一步了解前来的意图和要求,商议具体活动日程,然后逐项落实。
4、安排领导同志看望。如需陪餐或宴请,要提前安排妥当。
5、组织好客人的各项活动。听取汇报,要事先安排好汇报人员、汇报资料和时光地点:参观游览,要落实好用车和陪同人员及介绍人员等。
三、客人离去的收尾工作
1、为客人订购返程的车、机票,并送到客人手中,或为客人租用返程车辆。
2、协助客人按规定结算食宿等费用。
3、安排送客的车辆,并由接待人员将客人送至车站、或机场等。如属重要客人,安排领导人前往送行。
4、电话或电报通知来客单位或客人要到达的地方,客人何时乘何车、机班次离开,以便对方接站。
5、做好接待工作记录。
为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解决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信息闭塞问题,按照省市通讯“村通”工程的统一部署,特制定县移动电话“村通”工程实施方案。
一、“村通”工程网络建设指标:
为大幅提高我县乡村移动电话覆盖率,计划今年投资近2600万元用于农村地区基站和传输建设,将新建基站30个,光缆传输线路200多公里,届时,移动基站数将达到80多个,城区网络覆盖面将达到100%,乡镇网络覆盖面将达到99%,可基本实现全县乡村的全面覆盖,延伸和弥补固定电话不能通达落后和偏远地区的状况,彻底改变我县农村通信落后的面貌。
二、搭建乡镇政府信息发布、信息交流平台:
由移动通信分公司为各乡镇建立移动通信内部网,实现网内用户政务信息,市场信息的发布与交流,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
三、把移动通信引入广大农村地区:
移动通信分公司前期已为部分村优惠安装了一批移动座机,还将投资500万元把移动座机项目引入农村千家万户,并且将资费降至最低0.06元/分钟,使广大农村用户以低廉的价格享受移动通信服务。
四、联办移动通信业务,帮助农民增收致富:
在农村地区大力建设公话超市和移动散点公话,解决农民通信难问题,为我县广大农民增收致富搭建信息金桥。
五、建设乡镇移动营业厅,服务乡村用户:
投资100万元在全县各乡镇兴建移动营业厅,进一步服务乡村,方便农村地区用户办理和使用移动业务。
六、“村通”工程奖励方法:
(一)奖励范围:凡移动用户市场占有率达到65%以上(含小灵通)的乡镇,均可获得奖励金。
(二)奖励金来源:各乡镇除神州行以外的移动用户,均可加入移动“乡镇网”或使用移动“乡镇通”业务,移动公司按该乡镇“乡镇网”用户数+“乡镇通”用户数,从移动公司业务成本中按1元/月·户的标准提取奖励金,不增加用户负担。
(三)奖励金支付方式:凡符合条件的乡镇,移动通信分公司按上述标准按月提取奖励金,支付给该乡镇政府。
(四)奖励金用途:用于对口支持农村贫困户脱贫致富,表彰“村通”工程先进单位和个人等。
七、成立县移动电话“村通”工程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组成: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何成斌担任;副组长由副县长庞明华、王统良担任,成员由县府办副主任郑兴隆、县计委主任付俭、县农办主任王印然、移动通信分公司经理全民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县、乡两级办公室,县级办公室设在县计委,由付俭兼任主任。成员由县计委综合计划科,移动通信分公司客户中心、营销中心等相关人员组成。乡镇办公室由分管乡镇长任主任,负责乡镇“村通”工程的日常协调工作。
(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领导小组职责是:确定“村通”工程总体目标、总体安排,负责对各部门的统一调度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村通”工程的具体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为抢抓沿海产业转移机遇,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实际,县委、县政府决定于20xx年8月份,在全县开展”**人共建新**”---主动对接客商集中服务月活动 (以下简称活动月)。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际效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抢抓历史机遇,充分发挥各乡镇和各部门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集中一个月时间,全县总动员,突出三大主题,以跟踪线索项目、在谈项目、未履约的签约项目落地开工为目标,积极“走出去”,主动“请进来”,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以项目签约,资金到位即可开工为目标,大力开展集中征地活动;以营造优良投资环境,打造投资“洼地”为目标,大力开展为企业排忧解难活动,全面、超额完成全年招商引资任务,推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快速发展。
二、工作任务和目标
全县签订合同和协议项目50个以上,合同和协议金额50亿元以上;基础设施项目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业园用地全部达成征地协议,项目资金随时到位随时开工;影响企业落地和发展的具体问题力争100%得到解决,投资商对投资环境、政务服务力争100%满意。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确保招商月活动有条不紊地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成立”**人共建新**”---主动对接客商集中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顾 问: 县委书记
组 长: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 县委副书记
副 组 长: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 组 长:联系乡镇和分管相关工作的其他县级领导
成 员:各乡(镇)的主要负责人
县直招商引资责任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久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谭文贵、刘春海、蒋尚庭、张九即、张艾春、何玉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负责活动的联络、组织安排、情况综合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办公室下设四个组,综合组组长由李久南同志兼任,谭文贵、刘春海、张九即为副组长,两办和宣传部等相关部门参加;招商组组长由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副县长兼任,张艾春为副组长,商务(招商)局等相关人员参加;征地组组长由分管国土工作的副县长兼任,何玉云(常务)、刘继平、张家栋为副组长,国土、建设、规划等部门参加;排忧解难组组长由黄卿同志兼任,蒋尚庭为副组长,联系该项目的县级领导、项目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两办督查室、公安、国土等相关部门和涉及乡镇的相关人员参加。综合组、招商组、征地组、排忧解难组办公室分别设在县委督查室、县商务局、县国土局、县监察局。
四、活动步骤
活动月分宣传摸底、活动实施和总结表彰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摸底阶段(7月25日-8月5日)。制订活动月工作方案;采取多种形式,认真搞好宣传发动,营造全民招商的良好氛围;收集、筛选与包装招商项目和客商线索,编印投资环境和优惠政策宣传手册,建立和完善招商网络,特别要充分发挥**驻外招商联络处、同乡会、同学会和商会等协会组织的作用,保持和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和沟通,组建专门的工作班子,安排招商小分队行程,衔接联系项目对接的企业和客商。确定项目征地、拆迁范围和对象、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明确工作目标,分配工作任务,提出时间要求,抽调具体工作人员。排查企业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责任县级领导、责任单位和时间要求等工作目标,将任务层层限时分解落实到领导、到单位、到个人。
第二阶段:活动实施阶段(8月5日-31日)。主动“走出去”,由县级领导带队,组成9支专业招商小分队,重点到港澳台、珠三角、长三角等有项目洽谈对接的地区,跟踪推动去年招商月活动以来线索项目、在谈项目和未履约的合同项目。积极“请进来”,邀请有转移意向的客商来我县实地考察。按照项目分工面对面开展征地、拆迁工作。逐个企业开展走访和召开现场办公会议,解决企业急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根据招商的具体情况适时在广州、温州等地召开客商对接洽谈会、项目推介会,不定期召开现场办公会、集中征地动员会、外来企业座谈会,分批举办项目签约仪式和项目动工仪式等多种形式,将活动月推上高潮,力求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总结表彰阶段(8月31日-9月10日)。综合组对“**人共建新**”---主动对接客商集中服务月活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将督查结果予以通报。县委宣传部要对“**人共建新**”---主动对接客商集中服务月活动情况开辟宣传专栏,跟踪报道;对在招商月活动中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五、工作要求和措施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乡镇的党政主要领导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招商引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招商引资工作负总责,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确保此次活动取得实效,超额完成全年招商引资任务。对重大招商项目和招商月活动,各乡镇的党政一把手和县直招商引资责任单位负责人要亲自抓、具体抓,积极为招商引资铺路架桥,务求项目落户,资金到位。活动月绩效要纳入领导班子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完成全年招商引资任务和开展 招商月活动中未达到工作目标的单位和乡镇,年底不能评为先进单位,单位主要负责人考核不能列为优秀等次。
2、突出重点,推介对接。要积极采取以乡招商、以商引商、以情招商等多种方式,突出服装(含制鞋)、电子、皮具和建材四大产业,有针对性地主动跟踪线索项目和在谈项目,挖掘新线索,加强与现有项目线索和在谈项目的客商的联系,有的放矢地开展项目对接活动,不断增加在谈项目数量,提高在谈项目质量,加快项目落地的进度,确保招商月活动取得实效。
3、跟踪问效,落实责任。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及时上报活动月工作进度,活动月期间实行旬报制度,各招商小分队、招商联络处、招商组、征地组、排忧解难组必须分别于8月10日、8月20日、8月30日、9月10日定期向综合组专题汇报各招商小分队、各组活动月开展的进展情况,综合组专题开辟活动月专刊,按旬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建立客商服务档案,做好接待服务和政策解释工作,营造拴心留人的环境。两办督查室和县纪委效能室要对此次专题招商活动的情况跟踪问效。
4、严明纪律,保障经费。各小分队工作方案经过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成行。活动月期间,县主要领导外出招商时间、参与集中征地时间和为企业排忧解难的时间不少于三分之一,分管领导和责任领导用于三项主题活动的时间不少于三分之二。活动月期间凡从事活动月内容以外的工作必须按照干部请销假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经相关领导批准;在时间安排上,每支小分队一般外出时间不得超过五天,特殊情况按请销假制度规定请假后报县委分管招商引资工作领导批准;在招商活动中,严禁借机旅游,没有客商线索不得外出。
在经费安排上,财政适当解决公用经费,原则上每支小分队的县级领导按每人20xx元的标准包干,县四大家及商务(招商)局派出的联络员和司机按每人1500元包干(包干经费含机票、火车票等交通费、住宿费和餐饮费)。补助人数按县活动领导小组批准的小分队外出招商工作方案计算,不足部分由招商小分队成员单位弥补,乡镇和县直单位负责人费用自理。监察、财政、审计部门对招商月活动中的工作经费不作招待费超标处理。
在招商小分队的组建方面,原则上根据现有在谈项目、项目线索,根据联系乡镇和分管县直单位的县级领导分别组建招商小分队,各县级领导、乡镇和县直单位如已经掌握本方案以外的项目线索和项目投资意向,应及时上报招商组,按照程序及时报请活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组队外出招商并安排工作经费。征地组的领导和人员分工由征地组根据招商小分队分工另行安排,排忧解难活动根据排忧解难工作方案执行,每个小分队明确带队队长、联络员,招商小分队成员由队长根据招商需要在分管工作部门和所联系的乡镇中提名,原则上不超过3人,联络员负责经费统一管理和情况反馈,各招商小分队“请进来”的客商(除主要负责同志以外)来安的接待费用原则上由小分队成员单位和该项目的责任单位负担。
5、完善激励机制,对活动月期间成效显著的招商小分队予以奖励(中介奖除外)。对活动月期间洽谈成功的项目,按照《**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的奖励门槛,落户一个项目(工业项目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在300万元以上;农业产业化生产性项目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在200万元以上;服务业项目注册资本在800万元人民币以上,固定资产投入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每个项目奖励2万元(以12月31日以前注册为准),注册资金达到奖励门槛一倍以上的,每个项目奖励3万元,特别重大项目(注册资金达到奖励门槛3倍以上的),每个项目奖励5万元。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大街未施工建设路段1.5公里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包括将东桥口段、西桥口段和东三里段集体土地征为国有,并对上述三个村征地范围内120余户房屋实施拆迁补偿。
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区住宅房屋征收货币化补偿安置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鼓励货币化补偿安置,积极利用开发性金融支持,为县城中村改造体制机制创新积累可复制的经验。
三、征地拆迁程序及补偿
(一)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组织勘测调查。县政府在被征地的东桥口、西桥口、东三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县国土资源部门依据拟征收土地公告,组织勘测定界,并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榆山街道办事处及建设单位,与有关村民委员会、被拆迁户现场调查、清点、核实,填写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
(二)实施房屋评估。
1.选定评估机构。县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榆山街道办事处按照公开公平原则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2.评估方法及标准。被拆迁房屋比照拟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所处房屋区位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评估确定。评估价值中包括房屋装饰装修价值以及附属于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被拆迁房屋依法配套建设的储藏室、简易房屋等附属设施,给予货币补偿,补偿价格评估确定。被拆迁户安装的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网、空调、太阳能热水器等设施,按照拆迁房屋设备迁移补助费标准给予补偿,不能迁移的按照附属物补偿标准给予补偿。被拆迁房屋院落内的树木,按照征地地面树木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3.房屋面积和用途确定。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和用途,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无房屋所有权证书但建设手续齐全的房屋,其建筑面积以批准建设文件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
(三)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县国土资源部门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拟定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并公示,与有关村集体经济组织、被拆迁户签订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依法报省政府批准土地征收方案并发布土地征收公告。
(四)补偿安置。
1.被拆迁户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对被征收土地的'有关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被征收土地所在区位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20%给予土地征收补偿,用于举办公益事业或者进行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建设;被拆迁户的房屋补偿安置费用(包括被拆迁房屋价值补偿、因拆迁房屋造成的搬迁补偿、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选择货币补偿奖励)由县财政部门会同国土资源部门通过榆山街道办事处支付给被拆迁户。搬迁补偿、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选择货币补偿奖励的标准,按照《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和补助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县房屋管理服务中心要及时公布更新县城区存量商品房源信息,为被拆迁户提供真实准确的房源信息。
2.被拆迁户选择参加本村城中村改造安置且与被征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达成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按照城中村改造有关规定办理(备注:不得突破平政发〔20xx〕1号文件规定)。
(五)拆除房屋、移交土地。被征收土地村集体经济组织、被拆迁户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清理搬迁附着物,并移交土地。未在规定期限内移交土地的,由县政府责令限期移交土地;逾期仍不移交土地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其他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片区部分地段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焦卫星同志任组长,副县长于瑞民同志任副组长,县国土资源局、榆山街道办事处、财政局、住建委(规划局)、城管执法局、房管中心、物价局、司法局、法制办、信访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榆山街道党工委书记兼任,副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榆山街道办事处、住建委、房管中心等有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兼任。从有关部门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征地补偿、资金筹集、执法保障、群众工作等若干工作组,实行日调度、周总结,保障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二)搞好资金保障。县房管中心要会同榆山街道办事处将本次征地涉及的东桥口、西桥口、东三里三个村的120余户房屋拆迁纳入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利用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资金支持。
在推进片区部分地块征地拆迁工作的同时,新区建设指挥部统筹协调推进交运片区和原国棉七厂南山宿舍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职教中心南边界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道路建设范围内电力线路迁移改造等工作,为推进片区棚户区改造和大街20xx年10月1日前全线通车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