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这次帅气的小编为您整理了2022东莞社保规定最新3篇,希望能够给予您一些参考与帮助。
1、在东莞并没有《社保条例》,与社保相关的规定包括《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东莞市补充医疗保险办法》《东莞市社会保障局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东莞市社会保障局补充医疗保险实施细则》、《东莞市社会保障局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等。
2、东莞新的社保体系由基本险、补充险、大病险构成。也即意味着东莞不再有“金卡”、“银卡”之分。
3、根据《东莞市社会保障局补充医疗保险实施细则》,选择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职工、城乡居民及灵活就业人员,职工由用人单位、城乡居民由村(社区)、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到所在镇(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补充险包括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市社保局表示,用人单位、村(社区)及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参加住院补充险的基础上,选择为全部或部分参保人参加医保个账;未参加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的,不能单独选择参加医保个账。
《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
第十二条 基本医疗保险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8%按月征收,其中,职工由用人单位承担2.3%,个人承担0.5%;城乡居民由个人承担1.1%,财政补贴1.7%;财政补贴部分由市、园区、镇(街)财政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分担。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参照职工缴费标准确定,其中单位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第十四条 住院补充医疗保险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按月征收,职工由用人单位承担,按月缴纳;城乡居民、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其他人员由个人承担,按月缴纳。
第十五条 医保个账按本人工资收入的4.5%按月征收,职工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用人单位缴纳3%,职工个人缴纳1.5%;城乡居民、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其他人员参加医保个账,按上年度全市医保个账参保人员月平均缴费工资核定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参照职工标准执行,用人单位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本人工资收入由用人单位按职工本人工资收入按月申报,最低不低于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高于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在东莞地区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分别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8%、2%按月征收,而医保个人账户按本人工资收入的4.5%按月征收。医保个人账户的具体缴纳比例为用人单位缴纳3%,职工个人缴纳1.5%。
单位参保登记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向东莞市社会保障局保险关系科或各镇街社会保障分局保险关系股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第二步: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当场出具《补齐资料通知书》。
第三步:若符合条件,受理人员审查录入。若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人。
第四步:获得《组织新登记信息情况表(单位)》。
个人参保登记流程
城乡居民:
第一步: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村居民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户籍地村委会(社区)领取并填写《东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以下简称《参保表》),由村代办员审核后上报乡镇事务所审核盖章,再由乡镇事务所统一上报区(市)县经办机构。
第二步:区(市)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将参保人信息录入系统,建立参保关系。
第三步:乡镇事务所打印《东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银行建户通知单》,通过村代办员发至参保人,指导其按要求及时开立社保卡、《银行存折》并到银行预交保费。
第四步:城镇居民参保登记直接到市内各区办事处、各区(市)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持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经办机构基金征缴部门(市内五区为各区办事处)经办窗口办理参保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