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行真善美读书心得体会(通用32篇)
我从一些人的世界路过,一些人从我的世界路过。
花了18天时间看完了《从你的全世界路过》这本书。感谢好友田大田先生的安利,话说,当他推荐这本书的时候,由于看过同名电影,有点不想看到欲望,所以这本书一直没有被翻阅。25日当我读第一个故事的时候发现不是电影中的剧情,再往后看到第二个故事的时候才发现原来电影中只是拍了这第二个小故事。
整体而言,每一个故事都是很暖的感觉,有好多依稀还记得的句子:
如果你提前下车,不要推醒装睡觉的我,这样我就可以一直睡到终点。
我希望买的鞋子是你渴望的颜色。我希望拨通电话时你恰好在想我。我希望说早安你也刚起床。
我们都会上岸,阳光万里,路边鲜花开放。
但是大部分故事的结尾都是悲剧,这很让我怀疑人生……难道真的到最后的结局都是相爱的两个人不能走到最后吗?也可能需要我自己怀疑自己吧,很多事情不能想得太美好。虽然说很多故事都是悲剧,但是却是很真实,这也是作者张嘉佳写作的高超之处吧。作者一直以自己第一人称来写,甚至每次故事里面的对话,都是叫着“张嘉佳”作者自己的名字,更加让我觉得真实。
中途读的时候也有很多次会思考:作者真的遇到这么多人?且每一个人都有着奇奇怪怪事或者经历。但是想想,毕竟是一本小说,虚构的情节应该会很多。
作者在书中写了很多亲人的死亡,有姐姐,谁的母亲,还有很多,虽很真实,但是却不想看到这些。
作者一直写的是在南京发生的事,还有南京当地的方言以及南京的各个地方,什么鼓楼,新街口啥的,对于我这个现在一直在南京生活的人来说,特别的有亲和力。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是J·K罗琳写的“哈利波特”系列小说的第一部。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披着神秘面纱,具有传奇色彩的历险故事。读完后,我还沉浸在魔法的世界里,而书中的内容更让人回味无穷。
书中的主人公哈利·波特身世可怜。一岁时,伏地魔(通称神秘人)杀害了他的父母,并在他的额头上留下了一个闪电型的疤痕。之后,我们的主人公哈利又被寄养在姨父家,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
直到哈利十一岁生日那天,他收到了猫头鹰信使带来的一封神秘的信-------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正是这封霍格沃茨的录取通知书,让哈利得到了快乐,也改变了他一生的命运。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哈利不仅学会了魔法和骑飞天扫帚打魁地奇,还得到了一件隐形衣,结交了两个朋友---罗恩和赫敏。他们在魔法学校的生活充满了乐趣,直到魔法石的出现,打破了这份宁静,他的出现,关系着世界的现在和未来。最后,哈利在朋友们的帮助下拯救了世界。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尤其是邓布利多教授的名言“沉缅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益处的”。同时,我也非常崇拜书中的主人公哈利·波特,他智勇双全,一次又一次地战胜了困难。
故事总有完结的时候,但这本书中的精神食粮却让我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是他教会了我团结是多么重要。俗话说“团结一心,其利断金”,如果做事时不能和朋友团结一心,你会发现什么事都做不了。
读完巴金的《家》,我仿佛经历了一场家族的悲欢离合。这部小说以20世纪20年代的封建大家庭为背景,细腻地描绘了高家三兄弟的爱情、婚姻和人生选择。
作为大哥的觉新,虽然深受封建礼教的束缚,但他对弟弟们的支持和理解,让人看到了家的温暖与力量。而觉民和觉慧,他们勇敢地追求真爱和理想,展现了新一代青年的觉醒和反抗。
小说中,家的概念并不仅仅是一个物理空间,它更是一个充满情感、矛盾和冲突的社会缩影。高家虽然富贵显赫,但背后却隐藏着种种不公和悲剧。这些不幸,不仅仅是因为封建礼教,更是因为家族成员之间的误解和隔阂。
读完这部小说,我更加珍惜自己的家庭,也更加理解家人的不易。家,既是我们的避风港,也是我们的成长摇篮。我们应该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亲情,努力让家成为一个更加和谐、温馨的地方。
一家废弃的杂货店,一扇破旧的铁卷门,一个盖的紧紧的牛奶箱……九月十三日的深夜却因为三个小偷的闯入而变得意义非凡……
轻轻盖上《解忧杂货店》的书皮,合上眼帘回味着这本书店资料,有些意犹未尽。
这是一本“非东野圭吾”的书。它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也没有复杂缜密的思维——它平缓到就像在讲故事一般——噢,或许,这本书正是东野圭吾先生给我们讲的一个个故事。
每一个故事都很动人,但我,最爱的恐怕要数第二个故事——《鱼店音乐人》的故事了。在梦想与现实面前,是妥协?是奋斗?是坚持?我想,梦想的确是遥不可及的`,但我也明白,梦想是近在咫尺的。梦想的价值就在于,你有了梦想,为之而奋斗,为之而努力,那种奋不顾身的坚持。这个故事啊,最让人落泪的就是音乐人的父亲了吧。他从一开始的不理解儿子,到之后为了维护儿子的梦想而和亲戚吵架,再到之后告诉儿子:“即使到时候打了败仗也无所谓,必须要留下自我的足迹。”看到那里,我不禁流泪——为这种倔强、固执而骄傲的父爱!我也相信,不论何时,不顾一切全力打拼的精神定是令人感动和值得尊敬的! 让我肃然起敬的便是浪矢雄治先生了。他对任何人、事物都是抱着尊重而认真态度的,并信任着这世上的一个个擦肩而过的陌生人。不论是那因为欠债而逃亡的家庭里的孩子的倾诉,还是对于三个孩子随意丢进去的那张白纸。或许,认真对待,是彼此的救赎。
“我期望读者能在掩卷时喃喃自语:我从未读过这样的小说。——东野圭吾”在书皮的横封上有这样一句话。看完这本书,我想和东野圭吾先生说:是的!先生。我从未读过这样的小说!“有时伤害,有时相助,人们总在不经意的时候与他人的人生紧密相连。”这大概便是这本书最好的演绎。在日本,羁绊的“绊”是一个褒义词,仔细想想,也的确如此——毕竟“人与人之间的羁绊,会让你明白自我想成为怎样的人,也会让你找到前进的方向和努力的意义,是它让我们不再孤独,是它成为了我们一生都愿意去背负的、甜蜜的负担。”
只愿一夕长大的我们都在适合的时间,也遇到一个解忧杂货店。
我们人生的路上,必须都会有一个解忧杂货店。
不爱喝咖啡的人,说咖啡苦涩;爱喝咖啡的人,说咖啡香浓。同是一杯咖啡,为什么会有两种体会呢?吾曰:心境不同。
读书亦如此。不爱读书的人就如同不会品咖啡的人一样,只知其苦,不知其乐。爱读书的人则如同会品咖啡的人一样,能品出其韵味,进入乐之境。那么,如何才能达到读书乐之境呢?
首先,要忘记苦境。如果忘不了苦,那么就无法在意义上体会到乐。当今的学生,大多说读书苦。固然,考试与升学的压力,扼杀了学生读书的兴趣;但学生不会从读书中找到乐子,也是不争的事实。古人读书,大多摇头晃脑,乐此不疲;今人读书,大多愁眉苦脸,见书生厌。古今读书之心境为何有如此之差异?不可否认的原因之一,就是当今的快节奏生活无法让人静下心来好好读书。久而久之,看到书就心烦气躁,但我认为,这绝对不是根本原因,根本原因是我们这批新新人类的“心境”出了问题。
心不净(静),则难成事。不是读书苦,而是我们无法抑制那颗动荡不安的心。当今的丰富多彩的娱乐生活早已俘虏了我们的心。读书与娱乐相比,读书当然是苦的。此外,读书之悲苦,是因为我们的心太向往俗世的功利。林语堂先生曾说:“读书本旨湮没于求名利之心中,可悲。”(见林语堂《论读书》)读书本是无功利的。带着功利之心读书,读书还有趣吗?还是林老说得好“读书本是一种心灵的活动”(见林语堂《论读书》)。因此,快乐读书的前提就是安顿好那颗动荡不安的心。
其实,最重要的是,要用自己的生命去阅读。唯有如此,读书之乐境才会如那“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一样,豁然开朗。我以为,读书应该只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用自己的眼睛来读书,这是低级的阅读。另一种就是用生命来读书,这才是真正的读书。也只有用生命来读书的人,才算是真正会读书的人,此时,读书不是负担生活,而是享受生活。
其实,畅游书海,我们的生命才会视通万里,思接千载,心游万仞,精骛八极。在书中,我们可以与自然对话,与社会对话,与大师对话;上至天文下至地理,古今中外,我们无所不去。在书中,我们会认识孔子和庄子,认识屈原和文天祥,认识了谭嗣同和*。在书中,我们可以了解荷马与巴尔扎克,了解雨果与华兹华斯,了解了卢梭与康德。最重要的是,通过读书,我们的人格得到了完善,思想得到了提升,甚至可以成为大师——没有一个大师不是书滋润出来的。
当然,读书不会是一帆风顺的,“半空坠”是常有的事情。如今的我们太怕考试分数低,太怕输,太怕老师和父母失望的眼神,太怕孤独。我认为,分数大多与读书无关,分数低绝不是因为书读得太多,而是读得太少。
如果,书是帆,良好的心境是风,那么,读书之乐便是那探险的远航之船了。
去年生日的时候,爸爸送给我了一本书作为礼物,书名叫《小狗钱钱》。当时读的时候,我还有点小,囫囵吞枣,不知其意。今年寒假我又重新读了一遍,有了一些新的感受。
这是一本轻松享有成功与富裕的书,也是一本成人与儿童都爱读的童话,此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吉娅的小姑娘和他可爱的小狗—钱钱,他们之间发生了一段简单而童话般的奇妙理财故事,从学习如何与金钱打交道,到渐渐地了解并掌握了富裕的规律。一切从一本成功日记、一个梦想储蓄罐开始……而这样的故事正如此轻松的、不断的在我们身边发生着,只要你认为我们的生活可以也必须变得更美好。事实上, 我们大家的理财也未必只是沉重和艰苦;理财也如童话般有趣,如童话般简单,甚至你热爱的其他任何事业。
在这本书里我学会了“你不理财,财不理你”。我们儿童也应该学会理财,不要老把自己年龄还小,当作理由和借口。只要你诚实、自信、放松、快乐并乐于学习。而你也将在你童话般的理财与生活中发现自己的平凡与伟大!
从一年级开始,爸爸就让我朗读《三字经》了。虽然我那时不知道其中的含义,但是读起来依依呀呀的倒是别有一番韵味,朗朗上口。在不知不觉中,我已能将其背得滚瓜烂熟。随着年龄的增长,我逐渐从中悟出了些道理,也慢慢明白了爸爸一直鼓励我背《三字经》的一片苦心。
《三字经》中有很多让人感人的故事呢!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是“曾子杀猪传千古”。有一日,曾子和他夫人要一块去赶集,曾子的儿子死活不让自己母亲走,母亲就哄孩子说:“回来给你吃猪肉!好不好!”。儿子听了母亲的话,就松开了拉着母亲的手。赶集回来后,曾子磨刀霍霍,准备杀猪。其妻看见了说:“我是哄孩子的!”“哄孩子?以后孩子长大了哄你、我,怎么办?如何了得!”说完曾子一刀便把猪杀了。曾子是《大学》的作者,也是孔子的得意门生。他言而有信,即使是对一个小小的孩子。这让我很感动。
让我感悟甚深的是这一段:“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一块玉在工匠的雕琢下,才能尽现它的光彩,成为一块稀世美玉。人也一样,不经历磨练,很难成才。所以呢,从小就要刻苦读书,长大才能成为一个有作为的人。
“为人子,方少时,亲师友,习礼仪。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执。融四岁,能让梨。弟于长,宜先知。首孝弟,次见闻。知某数,识某文。”我从这段话中明白了自己做为儿女的要孝顺和敬爱长辈,尽自己的能力。所以我现在已经开始为妈妈分担家务活了:擦席子、擦家具、拖地,晚上睡前给妈妈敲腿,按摩肩膀。让妈妈睡得香香的,我才开心。
《红玫瑰与白玫瑰》中有一句话是这样写的“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我觉得蛮在理的,一度成为了名言。
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中国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可以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振保因为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害了自己和两个女人,只觉得最值得同情的是白玫瑰,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为他不爱,却因为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他却不明白有时候人只靠理智生活不顾忌内心的感受,最终很难朝着自己曾经策划的,理智的即定路线行驶,会受到内心的煎熬。每个人都值得别人去爱,都总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振保选择了她而失去了这种机会。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他毫无知觉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其实并不然,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朋友的妻子,爱着,偷来的快乐觉。得世界上那个时候她给了你所有的新鲜和刺激感觉。
当她爱他,那么勇敢的时候,他却开始变得懦弱了。退缩,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当时忘着她离去的背影时,他眼神里面的是后悔么?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的时候,再付出的.时候确实另一个人了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所以振保又说:你很快乐她说:我不过是在往前走,碰到什么是什么。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能说出这样的话的女人,我想不会有太多的。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平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了。
看了这个《红玫瑰与白玫瑰》感觉挺不错的,很值得认真的阅读,认真的思考,认真品味其中的唯美。
《物种起源》可谓一部影响人类科学发展进程的绝世经典,早就渴望拜读一番。终于盼到了寒假,使我得以有暇一睹科学巨人留给人类的这本百年巨著的风采。
在《物种起源》中,达尔文以丰富的研究资料,严谨的科学论述,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引人入胜的文笔,向全人类庄严宣告了物种发展的伟大理论——进化论。在此之前,人类有关物种发展的认识一直笼罩在唯心主义宗教统治的阴霾中。
人们认为类以及地球上的各种生命都是至高无上的神明所创造的,神主导一切!各个物种都是孤立的,其间没有任何亲缘关系。达尔文本是一位基督教信徒,而他由于偶然的机会发现了宗教中许多违背现实的东西,于是开始怀疑《圣经》是不是真正的真理。达尔文是个极为认真的人,这也是他能抛弃神创论而研究进化论的重要条件。
在那个年代,违背教会之难,难于上青天。但乌云遮不住真理的光芒;黑暗无法阻拦人类追求真理的脚步。总有那么一批坚持真理的人,不畏教会等反对组织的压迫,坚持真理,经过几个世纪,几代人艰苦卓绝的奋斗,真理终于战胜谬误,人类终于见到了科学的曙光。达尔文就是这样一个为追求真理而不懈努力的人。
然而,科学与唯心的斗争是长期的。直到在刚刚过去的20世纪90年代,有的宗教人士才承认了进化论。1996年,在生物进化论日趋深入人心的环境下,罗马教皇约翰•保罗二世不得不改变了教会对达尔文主义的否定态度,教廷不得不抛弃了“上帝创造世界和人类始祖”的信条。
而事实上,如今仍有很多人(主要是一些宗教信徒)否定并驳斥进化论。我不久前还看到一篇文章,文中仍然以神创论否定进化论。
由此,可想而知,在一百多年前,达尔文要否定残酷的教会的理论是多么的困难。读此书,让我知道了对待科学一定要认真,对真理,就要百折不挠地坚持。
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所体现的认真精神同样值得钦佩。当他谈论到一些问题时,由于版面的限制,无法进行再多的论述,虽然书中提到的事例已足以证实他的观点,但他仍告诉读者,他在其他的文章中已有或将有对此问题更深入的论证。我想,对这种问题,能够不敷衍,充分体现了达尔文对科学认真、严谨的态度。
故事中的猎人们将斑羚逼到了悬崖绝壁,唯一的出路是跳到对面的山峰,可是有6米的距离,成年的斑羚只能跳5米,小斑羚4米,斑羚陷入了绝境,没想到斑羚们想出了办法,那就是一头老斑羚和一头小斑羚配对跳跃,在小斑羚跳不过往下坠时候,老斑羚成了踏脚石,小斑羚得到了助力,再一使劲,成功的跃到了对面山峰,而老斑羚坠落深渊。斑羚们如此配对,除了一对失败外,最后只余下了一只头羊,猎人们射出了子弹,但是头羊坚持着,没有倒下去,自己走向了心中最美的地方。
书中有一个故事《老马威尼》最让我感动,在云南,交通不便。运送货物全靠牲畜,曼广弄寨村里的召光甩家里养了一匹杰出的马,威尼。在一次运输东西时,威尼凭着自己多年的经验当起了领头马,一只虎窜入马群,眼看着马群乱作一团,货物也即将丢失,主人召光甩焦急万分,于是走进威尼的身边抚摸了它,在它的耳边小声的说:“只有靠你把虎引开了,威尼。”没想到威尼听懂了主人的话,独自向前奔去,狼也朝着威尼奔跑的方向追去。整个马群又恢复了平静,驮着货物继续往前走。不一会,远处的山谷里传来了阵阵虎的啸叫,马的悲鸣。看到了这里,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总结出了3点:
第一、威尼虽然是一匹上了年纪的老马,可是它却有着很强的凝聚力,能起到带领马群的作用。
第二、威尼对自己的主人是忠心耿耿,一旦主人遇到了危险,它总是冲在第一个,帮主人化险为夷。
第三、威尼非常的勇敢,当同伴有危险,它能牺牲自己的生命去保护自己的同伴,所以我真的很佩服威尼这种自我牺牲的精神,佩服它的勇气。
合上书,我闭目想象那片丛林,想象斑羚飞渡山崖的壮烈景象,想象那些成功逃脱的斑羚们日后的命运。它们还会在山林中游荡,觅食,嬉戏,繁衍后代,遭遇狼豺虎豹和猎人,但是,我希望,它们在自己的家园里,自由地生活,自由地生老病死,飞渡山崖的那一幕,永远不要再发生。
真善美在生活中处处皆是,它伴我行,伴你行!
——题记
真善美是什么?大家可能对这三个字不是挺了解。是的,我何常不曾认识?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我有幸地阅读到关于真善美的书,我明白了这三个字的深刻含义。
何为真?我认为真就是求真,追求真理,勇于探索!当今社会,我们缺的不是钱,而是那一种求真的精神。若每个人有求真精神,那么世界会更美。回想吴文俊伯伯因为有求真的精神,所以在数学领域中极为突出。联想自己,在学习方面,只要一遇到难题,我就会不思索,马上放弃,思索一下都不愿意。在求真的路上,我的确不太合格。
何为善?善心是人生路上的灯,照亮了迷茫的人的路;善心是那灿烂的阳光,温暖了自己心窝;善心是一把火把,给身处寒冷的人雪中送炭。善是我们青少年所追求的优秀品质。善是人格之美,灵魂之美!如今的社会热门话题是遇到街上有人跌倒,应不应该扶起来!确实在这社会上,难免会有一些碰瓷的事件发生。有的人因为怕碰瓷,不敢行善。若每个人都这样想,那世界将会怎样。
何为美?生活中处处有美,就要看你有没有发现美的眼睛。看了这一本关于真善美的书籍,最令我感动的是芭蕾舞公主李月,她即使身有缺陷,当她并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最终这个梦想结出了丰硕的果实。李月这个小公主是美的,她的灵魂是美的。
真善美是美好事物的一面,阅读了这一本关于真善美的书,我想真就是求真,善就是善心,美就是美好。真善美!真!善!美!
近日,我重温了蓝鲸的眼睛这本书,它带给了我无数次感动,让我认识到了人与动物的和平与美好。
《蓝鲸的眼睛》的作者冰波以独特的视角,优美的文笔向我们揭示了一个爱的世界。当那个深爱着女孩的年轻渔夫把手中的钩矛刺向蓝鲸那纯净的蓝眼睛时,我的心不由得一阵绞痛,那男孩深爱着女孩,他想为女孩的盲眼添上一丝光明。所以,他背叛了大海,把蓝鲸的眼睛刺下来。他背负着多大的危险与无奈呀,他为女孩所做的一切不都是出于那巨大的爱吗?当然,他也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当女孩得到这颗宝贵的,从海上漂来的蓝眼睛,她没有贪婪地把鲸眼留下,而是每天带着鲸眼到沙滩上,天天让柔和的海风,宁静的大海,橙红色的晚霞洗涤着它。女孩是多么爱着蓝鲸的眼睛啊!每天对它温柔抚摸,照看有加,好让蓝鲸能早日找到它幽蓝清亮的眼睛。当失去眼睛的蓝鲸不断骚扰渔村,女孩的爷爷和村里的船老大决定把眼睛埋在村头,我一时无法接受,但我深知爷爷爱着大海,爱着孙女,但他更爱全村的渔民,为了渔村的安宁,他这么做也是心痛啊!当女孩挣扎着爬向那个埋着蓝鲸眼睛的坑时,我的心一下子明朗起来,女孩知道蓝鲸珍视自己的眼睛,她爱蓝鲸,热爱生命,她宁可牺牲自己的光明,也要换来蓝鲸的生命和村庄的安宁。她的爱是多么无私而伟大呀。当蓝鲸的灵魂洗去了一切污浊升上天空,当它把那颗纯净的蓝色的眼睛留给了女孩,一曲爱的赞歌在我心中奏响。我仿佛看到那只独眼蓝鲸此时在纯洁晶蓝的海水中游弋......
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会感受到许多爱,但最朴素无私的爱就是父母的爱,每天早上我拉开饭盒袋,总会看到新鲜的水果,碧绿的青菜。当我学习和生活中遇到困难时,父母总为我排忧解难,不厌其烦的讲解,直到我弄会为止,读了这本书,让我学会了感受爱,去回报爱,爱人如己,它给了我一个爱的世界。
闲来之余看了安徒生童话中的《笨汉汉斯》这个故事,真是让人既好气又好笑。
故事是这样发生的。有一年国王向全国通告,说公主要选最聪明风趣的人做丈夫。汉斯的的两个哥哥都大有学问,都觉得这是最好的机会,于是,他们两人便骑着大马,准备进城向公主求婚,这时,汉斯从屋里跑了出来,傻乎乎地说,也想和公主结婚,并请求父亲也给他一匹马。大家听了汉斯话,都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汉斯父亲责骂他笨的连话都不会说,不让他去。哥哥们骑着马儿上路了。汉斯只好骑着公山羊追了上去。
可是由于两个哥哥太过紧张了,所以对于公主提出的问题回答的一塌糊涂,可汉斯心态的放松,正好让他与公主对答如流,就这样笨蛋汉斯和公主结婚了,后来,汉斯还当上了国王,并把国家治理的非常好。
看完这个故事我很敬佩“笨蛋”汉斯,因为他是个持之以恒、幽默还充满智慧的聪明人。生活中如果我们也去尝试着用轻松幽默的方法来交流,那不是可以消除沉闷,更自然,更好吗?这就是汉斯该给我们启示。
一本书便是一个世界。打开书,推开这个世界的门,便会发现其中的精彩与奥秘。读书可以让我们站在更高的高度来看问题,从而少犯错误,少走弯路。牛顿说过他能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是因为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科学巨人的虚怀若谷自然值得我们学习,我们还可以从中学到更有价值的东西。书籍对于整个人类的关系,好比记忆对于个人的关系。书籍记录了人类的历史,记录了所有的新发现,记载了古今历代所积累的知识和经验。只有认真的学习前人的经验和理论,才能在一个更高的高度上来看问题,不再犯同样的错误。书本是智慧的结晶,是他们研究的成果和生活的体现,通过读书,来向他们的学习,发现对自己有用的东西。在前人经验的基础上来不断的完善自己,大大的促进了个人的成长。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这样说,人类社会的延续和发展,也是这样来实现的。试想,如果每个人都是从头开始,那么,无论多么伟大的人,做出多么大的贡献,人类社会最终还是在原地踏步。读书开阔人的视野,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本中的知识可谓是包罗万象,他能拓宽我们的视野,让我们的知识更全面。从而能够更深刻的思考问题,事物的发展都是相互联系的,现代的许多实践都证明了各种信息的相关性,如果只知道一个领域的信息,必然会有碍于自身的发展,掌握更多方面的知识,才能使未来的不确定风险降至最低。
经常读书的人,一眼就能从人群中分辨出来。特别是在为人处世上也会显得从容、得体; 经常读书的人,一般不会乱说话,言必有据,而每一个结论会通过合理的推导得出,而不是人云亦云,信口雌黄;
经常读书的人,他们有高智商,做事会思考,恰到好处地应对未知;
经常读书的人,他们能把无序而纷乱的世界理出头绪,抓住根本和要害,从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科学地拒绝盲目;
经常读书的人,他们做的每一步都是深思熟虑过的,很少犯错误。这些都是平时乏读书的人所欠缺的。
我希望能把乐读尚学的宗旨作为一项习惯保持下去,在单位中形成一种多读书,读好书,终身读书的氛围,让知识不断的充实自己。也希望读书活动可以成为一个改变奶牛育种中心,改变我自己的新起点,可以让我们从中得到一分收获。最是书香能致远,腹有诗书气自华。让我们坚持阅读,在书海中倘佯;让我们善于读书,充实我们的知识;让我们让我们与书为友,常伴左右。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只有好好学习,才能天天向上。
读完巴金的《家》,我沉浸在深深的思索中。这部小说以20世纪20年代初期的中国社会为背景,生动地展现了一个封建大家庭的衰落与变迁。小说中的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他们的遭遇和选择,让我看到了那个时代的青年的迷茫与追求。
其中,我最深感震撼的是觉慧这个角色。他勇敢、坚定,敢于冲破封建的束缚,追求自己的理想。他的成长过程,不仅是个人的觉醒,更是对那个时代青年的启示。
这部小说让我认识到,家庭与社会的关系是复杂而微妙的。封建家庭的衰落,既是历史的必然,也是人性的挣扎。而在这个过程中,青年的觉醒与成长,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读完《家》,我更加明白了自己的责任和使命。我要像觉慧一样,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理想,不畏艰难,不惧挑战。
读了《希腊神话故事》,让我感受最深的一篇是法厄同的故事。故事说的是太阳神是宫殿的国王,国王的`儿子法厄同对国王说:“凡间的人都嘲笑我并辱骂我”。所以他请求父亲给他一次机会显示能力,从而证明是国王的儿子。父亲说:“为了不再让你怀疑你的身世,我可以满足你一个愿望”。法厄同说:“我要你给我一天时间驾驶你的太阳车”。父亲不情愿地答应了。
儿子坐上了太阳车,国王叮嘱儿子:“你千万不要用鞭子打马,要紧握缰绳,不要飞太高,也不要飞太低”。这时,马飞起来,飞了一半,法厄同不知道要拉哪根绳,于是就放手了,结果他的头发烧起来了,而且越烧越厉害,太阳车也烧起来了。最后,法厄同一头栽下了太阳车,并消失了。(.)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做任何事之前都要经过考虑,不能像法厄同一样不经过思考,否则是不会有好结果的。我们要多听别人给的建议,对于自己的能力也要有个预见,这样才能从容不迫地做好一件事情!
近来我读了《水浒传》中武松打虎的故事后,和同学们相互谈论。我们班有一位同学认为武松不爱护野生动物,算不上真正的英雄。而我却认为武松是一位名副其实的大英雄,理由有四点:
其一:当时武松那个年代还没有什么《野生动物保护法》,我们不能用现在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去要求当时的武松。
其二:那时的老虎已经吃了许多无辜的老百姓,造成了太多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惨祸。如果武松不把老虎打死,吃人的老虎还会继续残害百姓,造成更多的悲剧发生。
其三:当时武松和老虎势均力敌。如果武松不打死老虎,老虎就会毫不留情地吃了武松;,武松只有打死老虎,才能保住自己的性命。
其四:当时,有许多好汉都想除掉老虎,却都未能如愿。而武松赤手空拳、只身一人打死了老虎。你想啊,一个平凡的人,怎么能赤手空拳打死一只老虎呢?
所以,武松称得上是一位名副其实的大英雄。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当一切成为一种趋势,一种潮流时,尽管你是颗很有主见的尘埃,难免也会随风漂流,最后找一个没有谁会来祭奠的角落安心的沉睡。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我”是一个傻子,是麦其土司喝醉酒后与汉人太太生的傻少爷。“我”傻,却又不是痴呆型的全傻,而是似傻非傻。“我”会对下人们的意见和建议加与考虑,这使“我”在下人们的眼里具有亲和力,从而无意中提升了“我”的威望。“我”在麦其土司的边境建立了贸易市场,这给麦其土司带来了巨大的利润,使麦其土司变得更为强盛。
由此可见,“我”不是真的傻子。
“我”的父亲听从了黄特派员的建议,在领地上种满了罂粟花,从而富裕起来,成为了土司中的霸主。其余的土司眼见“我”家因鸦片富裕起来,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取罂粟种子广泛播种,而“我”却鬼使神差地建议改种麦子。
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琪麾下,使得麦琪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我”却没有趁火打劫,而是开仓卖粮,公平交易。很快在“我”的官寨旁边出现了几顶帐篷,进而是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我”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了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
“我”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我”哥哥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腥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
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就像书中结尾所说的:“我看见麦其土司的精灵已经变成一股旋风飞到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这可能就是这本书的主旨吧!
尘埃落定,是结束亦是开始。
《彼得·潘》是一部关于成长的童话,是英国着名小说家,剧作家杰·姆·巴里创作的童话故事。
大概,生活在地球上的人类是永远拒绝不了长大,老死的现实。之所以不想长大,是因为长大后会有许多要烦恼操心的事。也要承担照顾一个家庭的责任。如果,当你还是一个孩子时,每天脸上都会露出天真无邪的笑脸,每天都有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
不想长大,是每个孩子的愿望。当我们还是一个孩子时,心中都有一位值得自己崇拜,自己喜欢的童话人物,我的心中,小彼得是我的偶像。他不仅能帮我们实现不想长大的这个愿望而且还会教于我们飞行之术,叫我们魔法,去对付社会上欺压弱小、谋财害命的坏人。使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
彼得·潘是一个会飞翔。拥有魔力的男孩,是永无岛上的主宰者。他在夜间飞行时,身上会发出只有拳头般大小的光芒。他,有着过人的机智与勇敢。他,天真烂漫而又顽皮,每时每刻都会散发出淘气的气息。但是,当危险来临时,他那临危不惧的精神,让我觉得她好像是一个“小大人”似的。彼得那侠义、乐观、勇于探险的自主精神是值得每个孩子学习的。
文中的三个孩子——文蒂、约翰、迈克尔。生活在一个普通的家庭中。他们的小保姆娜娜是他们生活中的好玩伴。每天都陪他们去上学,在生活中无微不至的照顾着他们。
在这本书中,文蒂、约翰、迈克尔在跟随着彼得飞往那不易找的地方永无岛的路上,又会遇到什么困难与危险呢?好了,现在,我们就与彼得开始起程,去飞往永无岛,解除路上的一切困难,去品尝这永无岛上的精彩的生活!
去年生日同学送的《四世同堂》,三部,一年过后,有点惭愧,才看了一部!开始看时,就想着到时候看完了能写篇读后感,就像初中还是高中那时候常写的读后感。此刻摆在自我的床头,却总有些原因,让你静不下心看第二部,那就先写写感受,看后事如何?
第一部,《惶惑》。瑞宣、瑞丰、瑞全,祁家的三兄弟,有着不一样的性格,走着不一样的道路。
记得当时看到瑞宣的一段独白时,就发了一个动态,那一刻的自我就是瑞宣。文章写道:瑞宣认识他自我,他觉得他的才力,智慧,气魄,全没有什么足以傲人的地方,他只能尽可能的对事对人尽到他的心,他的力。他不肯用坏习气减少他的石子的坚硬与力量。他明白在人世间,他的尽心尽力的结果与影响差不多等于把一个石子投在大海里,可是他并不肯所以而把石子可惜的藏在怀中,或随便的掷在一滩臭水里。
当然,我不是瑞宣,我不可能遭遇这样的状态。可是就像瑞宣认识了他自我一样,我仿佛也看到了自我。无论是生活中还是工作中,自我做事不够细心谨慎,也没多大的智慧与才气,从小到大,最怕填你的特长是什么?最怕问你擅长什么?普普通通、平平淡淡。可是,却总有那么一股劲,坚持着自我,保留着初心,我还能做点什么,我至少还能够改变点什么,我觉得,人就是要这样吧!
哪怕你只是在做一件很小的事,连你都不觉得它重要,可是,做了,好过走向一条相反的道路。或许,就是因为大多都是这样的人,大多人都有着相同的一个初心,大多的初心都是朝着一个好的未来,此刻我的眼里,我们的眼里,大多都是完美。
暑假里为了完成论文看了许多专业书,同时在闲暇之余又两本薄薄的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玫瑰的名字注》是翁贝托埃科关于《玫瑰的名字》的创作谈。读者经常借各种机会向埃科提问。比如,为什么叫玫瑰的名字?为何选择在中世纪展开故事?迷宫是否有其原型?埃科饱受折磨,只好撰文解惑。
Umberto Eco翁贝托埃科(1932-)出生于意大利亚历山德里亚,博洛尼亚大学教授。
翁贝托埃科是享誉世界的意大利小说家、文学批评家、符号学家。他博学多才,游走于充满奇思妙想的小说世界与严肃的文学理论之间,创造了当今文学界的神话。迄今为止,他每创作一部小说,就立即成为欧美图书市场的超级畅销书。
埃科还是位积极的公共知识分子,他为多家报纸撰写专栏,透过日常小事进行社会批评。他在欧洲已成为知识和教养的象征,许多家庭都会收藏他的作品。
书很薄包括了:书名与含意,谈创作过程,中世纪,当然面具,作为宇宙学行为的小说,谁说,暗示忽略法,气韵,构建读者,侦探形而上,后现代,反讽,消遣,历史小说,结束语埃柯在《注》中承认,他那长达一百页看似枯燥无味的文字,其实是他用来以精心挑选读者的手段。多有趣的作者,为了他自己一本所谓谋杀一个修士的奇异念头而产生的小说,居然花费了这么长的时间去用这样复杂的背景构图,来为该书挑选合适的读者,怪不得,很多人在这里放弃了,而我也曾在这里放弃了。
《注》的作用,往往是注释一些平素绝大多数人不知道的秘密,而埃柯这本所谓回答读者提问的注,在我看来,颇有王顾左右而言他之嫌。因为,他在描述自己构思该书的时候,常常提到的是,他阅读中世纪书籍特别是编年史之后,引用在《玫瑰的名字》中的句子,反而被指为现代化的语句。正如我们现在欣赏绝大多数古典音乐的时候,是感觉古典的,但某些人的作品,却会让我们特别感觉到某些人的作品可以算着是现代作品。
掩卷之前,是埃柯的最后的一句话凶手正是我们自己,不觉莞尔,凶手是谁?其实在我看《玫瑰的名字》的时候,我就没觉得凶手多么重要,对我来说,重要的是埃柯构筑的那个虚拟的中世纪镜像和他在《注》里提到的宇宙学。
《阿根廷婆婆》讲的是涌泉光子是一个幸福的女孩,她有一个擅长石雕的爸爸和喜欢海豚的妈妈,
可是妈妈因病去世,爸爸当天随之消失了。坚强的光子执著地寻找爸爸的消息。半年后,光子来到了一幢充满异国风味的奇怪建筑物前,三层的小楼孤零零地矗立在大草原中央。敲开大门,迎接光子的是一个满头灰色乱发的怪婆婆,无厘头的热情拥抱让光子吓了一跳。阿根廷婆婆把光子请进小楼,好奇的光子被楼上叮叮当当的声音吸引,竟然在顶楼找到了正在为妈妈雕刻墓碑的爸爸。这个怪婆婆用她热情的拥抱、让人赞叹的舞蹈和无厘头的道理挽救了这对父女的感情,帮助他们找回了家和亲情的真谛。在探戈舞中,光子渐渐明白为什么爸爸会逃到这里,并对阿根廷婆婆如此着迷。隐居在阿根廷小楼,父亲开始在楼顶用彩色鹅卵石打造一幅曼陀罗的图形。他借此向美津子解释宇宙的奥秘。这个情节是小说的核心,背景知识基于宗教领域的曼陀罗的说法以及卡尔荣格基于曼陀罗而发展出来的现代心理治疗。作者在短短的小说中并没有交代清楚,以致父亲的行为有些突兀,想说明的问题对读者来说也就变得不是那么可被感知。吉本芭娜娜说,相较于宗教,她更多想写的是人留下的痕迹和人们对此的思考。父亲用石头做曼陀罗图形就类似于打造遗迹的活动,行为本身是劳作中的修行,也是自我疗愈的一个过程。
曼陀罗又叫坛城,是梵文Mandala的音译,Manda在梵语中是本质,精髓,la有具足的意思。曼陀罗图形在宗教行为中逐渐演绎成为一种复杂的图示,代表的是宗教上的宇宙观,很多唐卡绘制的就是这种图式。一个圆圈套一个圆圈,分别代表不同的界(书中父亲比作植物界,动物界,人界为其中一种),中心是主神。揭示宇宙万物有如圆一样无始无终,而中心则是宇宙能量聚集的区域。进入现代,荣格研究过曼陀罗后,认为曼陀罗图形隐藏着人类集体潜意识,是我们生活的现象世界和代表圆满境界的天人合一。荣格自己会在心绪纷乱的时候,去绘制曼陀罗。他认为观赏和绘制曼陀罗的行为,都可以给人们的身心带来积极的能量,抚平芫杂的情绪,让混乱失序的心灵归于平缓和稳定。人不可能永远和挚爱的人相聚在一起,无论多么美妙的事情都会成为过去,一如青春的流逝。相对而言,吉本芭娜娜的小说主人公经常是年纪轻轻就在经历这些事情,或者面临代替早逝的父母养育我长大祖母的去世,或者女孩因为恋人的死而失眠继而开始的晨跑,或者受放荡的父亲影响生活不稳定的女儿,吉本芭娜娜的编辑石原正康形容为低烧般的不幸,而吉本芭娜娜总是给他们的生活照进一束温暖的光,它不是来自某起幸运事件,而是让主人公积极地调整心态,因此小说带给读者带来一种安定的力量。
《女娲补天》中得故事是这样的:女娲创造了人类后大地呈现出一片祥和的景象。
有一天,火神祝融和水神共工为了,争霸天下霸主的地位,炸开殊死搏斗,两个人打破了人间的祥和与宁静。水神因为战败觉得很丢人,就一头撞向不周山,把支撑天空的不周山撞倒。霎时,大地变成了一片汪洋山林燃成了一片火海。女娲看到人类的生活环境如此恶劣。于是,她从四面八方不停地搜集五彩巨石,历经千辛万苦,最后,终于凑足了三万六千五百块。之后女娲用芦柴把五彩巨石严严的把裹起来,然后点燃芦柴,五彩巨石很快就融化了变成了色彩斑斓的石浆。女娲操起一把长勺,冒着被滚烫的石浆灼伤的危险,一勺勺舀起五彩石浆罐向天上的窟窿。女娲经过无数个日日夜夜终于把天补好了。又开始发愁用什么把天撑起来。这是,一只巨鲨来到了女娲的面前,并甘愿意奉献自己的四条腿,立在大地的四方支撑天空,女娲答应了。天空被支撑了起来,女娲有用芦灰平息了洪水,恢复了大地的本来面目。
读完这个故事,我觉得女娲真的好伟大呀!
幽蓝色的火焰在眼萌中跳跃,古老的渔歌从海底冉冉升起。它是天上的神,也是照亮一切黑暗的眼睛。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蓝鲸的眼睛》,故事的这样的:橙色的月亮映在大海上,它浮起来了。仿佛一块平滑的礁石,露出他的背脊。这背脊竟然如此像星空!难道是这海不够大吗?还要披一块星空在他的身上?它就是巨大的蓝鲸。女孩的爷爷是一个老渔民,他说:“蓝鲸是大海中的巨龙,是大海的灵魂,它是我们渔民的神。”女孩有一双美丽的眼睛,但是那是一双患了病的眼睛,视力在一天天的减弱。
这个世界的光亮和色彩,在她的眼中一天比一天显的模糊,过不了多久,她就会被投入永远的黑暗中。有位年轻人为了女孩那双美丽的眼睛感到遗憾,他听说蓝鲸的眼睛可以使人从见光明,于是年轻人就用矛钩出了蓝鲸它那美丽的眼睛。惊愕、痛苦涌出了蓝鲸的心头,它只能拼命往下潜。女孩正坐在高高的礁石上,她看见了一团蓝光,那就是蓝鲸的眼睛,女孩向那团蓝光游去,当她摸到了那团蓝光时,她那模糊的双眼变的清晰起来,她推醒了爷爷,爷爷说:“这是蓝鲸的眼睛呀!可它的眼睛怎么掉了下来了呢?她的眼睛比生命还宝贵呀。”
年轻人在海上划水,他想划到岸上来,当他刚碰到沙滩就昏过去了,“爷爷,他醒了。”女孩说。“我……我用矛钩走了蓝鲸的眼睛……。”年轻人将一切告诉了爷爷和女孩。爷爷似乎对他又说了什么,他什么都懂了。后来他把船停在老地方,摸出匕首,跳到到大海里说:“蓝鲸,我们的账清了!”说完就将匕首插进了自己的胸膛。
看完了这个故事,对我的启发很大,让我明白了:做人应该要有一颗乐于帮助人、保持一颗善良的心!对于做错的事情,就应该勇敢的去承担责任,做一个敢作敢当的人。
在与世隔绝的马孔多里,浓缩着一个世界,浓缩着世界上的各类人,也浓缩着世上所有的孤独。
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里的所有角色,像是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但更像是空虚无比的灵魂。我在读这本书的同时,从里面的人物的性格中,读出了我们一生中可能遇到的种种孤独。
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一位屡经失败,却又百折不挠的科学家,总是拥有着无尽的幻想和无穷的毅力。他身上映射着所有的科学先驱者的影子,狂热和冷淡,鲁莽和沉着,探知的欲望和放弃的意念,各类矛盾的品格在他的身上一一体现。他试图用磁铁挖掘黄金,试图将望远镜作为武器,试图把水银冶炼成金子。他的努力并没有得到多少人的理解,乃至于朝夕相处的妻子乌尔苏拉也排斥他的所作所为。可是当他揭破了生命的所有谜底时,他却被当作疯子,被捆绑在栗树树干上,被迅速地遗忘。昔日的炼金梦想在看透生命的他的眼里已成虚无,他只能忍受着生与死之间横亘的痛苦——无尽的孤独。马尔克斯似乎在用这个,表达着对所有的开拓者的深深的同情。
至于乌尔苏拉则是一位任劳任怨的劳动者。在那个时不时闹得天翻地覆的家中,她永远是这个家庭的经济支柱和精神支柱。她从没有唱歌的乐趣,也没有游玩的雅致,各种劳动如同拼图一般拼凑出她那紧凑而又孤独异常的一生。她无处不在。她的身影出现在家具的迷幻倒影中,出现在朴实无华的天地中,出现在糖果小作坊的喧嚣声里。她又虚无缥缈,就像是来到人间通过劳动来赎罪的亡灵。到最后,伴随着她的死亡,她的名字也被丢到了记忆的深渊之中。作者写出她冗长的一生,同时也是对哥伦比亚所有孤独的劳动着的赞歌。
至于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这位最为孤独的前行者,一生发动了三十二大大小小的起义,却又为了重归原先的生活毁掉了自己创造的战争成果。他逃过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伏击和一次枪决,官至革命军总司令,却只换来了一条以他名字命名的马孔多街道。他的一生如飓风般浩荡壮烈,又如死水般宁静孤独。就像那些在哥伦比亚为自由而战的人们,不论生时建立了多大的功绩,死后依然被大多数人遗忘。
读了《一粒种子》之后我知道了为什么国王、富翁、商人和士兵都不能让种子发芽,而农夫却可以。
因为国王、富翁、商人和士兵,耕、锄、浇这三样都没有做到,而农夫耕、锄、浇这三样都做到了,种子开花了,农夫身上都是香味。
我从《一粒种子》这个故事中得到了启示。就是要勤劳的耕、锄、浇这样才能让花开放,如果没有做到花就不会开放,就像国王、富翁、商人和士兵一样,种了几年种子都没有发芽。
我作为一个小学生,我觉得我们真正需要的是勤奋,只要勤奋的帮种子耕、锄、浇。只要把这三样一件不剩的全部都做到了,就行了。农夫就做到了,种子开花了,每个路过的人只要看一下花,身上就有香味,带着和平和微笑,那是多么美好的事情。如果是我。我也会像农夫一样,每天帮种子耕、锄、浇让种子开花,让每个人带着和平和微笑回家的。
你可曾留心过真善美,你可曾发现过真善美?它时时刻刻都在我们身边。“真”的反义词是“假”。“真”是真诚待人,真心、真行;而“假”呢?就是虚心假意,存心不良。“真”:“扶不扶?”成了网络上的一个热题。但是有一位名叫刘月恒的女孩,她却战胜了这一个困难,“扶”。一天,有一位老人在路上走着,突然晕倒在了路边,身旁不时有车辆经过,十分危险。刘月恒赶紧将老人扶起来,并给老人倒水喝。有些市民问她为什么敢扶,刘月恒却笑笑说:“为什么不敢,遇见了这种事,就一定要扶!”
刘月恒的这种精神把网友都给打动了。当然还有我。这种精神是关心老人,关爱老人,呵护老人。我们应该学习刘月恒,就这样真诚的帮助每一个人,看待每一个人。
“善”:“善”就是要求人们不但不要做有损于他人利益的事情,而且还要多做有利于他人及社会的事,不计报酬,不计名利,做善人要有善心,要有善行。
说到这里,我倒是想起来家喻户晓的“雷锋”。
我们都知道雷锋都是做好事从来不留下自己的姓名,并不希望别人给他多少利益和回报,这就是善。一次雷锋外出在沈阳站换车的时候,一处检票口,发现一群人围着一个背着小孩的阿姨,原来这位阿姨从山东去吉林看丈夫,车票和钱都丢了。雷锋用自己的津贴费买了一张去吉林的火车票塞到她手里,那个阿姨含着泪连声道谢并问雷锋叫什么名字,家住哪,是哪个单位的?可是雷锋只是笑笑说:我叫解放军!就住在中国!
这不就是所谓的善良吗?我们大家可能就缺少这一点,喜欢做好事,但是做完后有需要别人给自己好处,这样就是非常不好的。
“美”就是语言美,行为美,心灵美,环境美。
志愿者,他们就是自己自愿去帮助别人,关心别人,我长大了就是想当一名志愿者,不求回报,只为帮助别人时自己发自内心的开心快乐!
真善美,永远伴我们成长,真善美永远在我们身旁!
《母亲》
一、书籍介绍:
书名:母亲
作者:高淑梅
出版者:福地出版社
出版年月:20xx年十月
二、故事大意:
贫穷的五0年代,我出生在一个最精华的年代,人们在经历过物质极度缺乏的四0年代后,极尽所能的为生活打拚,我妈妈就是一个精采的代表。母亲算是大户人家的女儿,只是婚后育到外祖父败家、爸爸不擅经营事业,所以落难了。妈妈独自扛起全家人的生计,在艰困的年代,过着辛苦的日子。她或许是一位很平凡的女性,但她绝对是一位很了不起的妈妈。
三、启发或佳句补充:
我从主角的身上学到了不认输,永远都是希望的精神。
在这本书上我学会凡事都要很勇敢,不可轻易认输。
四、读后心得:
看完了这本感人的书,这位妈妈真的很辛苦,也非常的勇敢、独立,为了赚钱扛起全家的生计,多种的工作都做过了,也从不喊苦,不管生活在多艰难都要打起精神好好生活,人生总有高高低低,站在高处得步步小心,每个人都会面对低潮,只要不认输,永远都是希望,她妈妈也总是告诉他们,虽然日子很贫穷,但不认输永远是希望,她们也过完了最辛苦的日子。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没头脑和不高兴》这本书太好笑了,害的我笑的刚长好的伤口都裂开来了。书里的主人公是两个小朋友,一个叫“没头脑”,一个叫“不高兴”,妈妈说这个“没头脑”有点像我。书中主要描述了“没头脑”因为粗心,“不高兴”因为坏脾气而发生的一些故事。“没头脑”和“不高兴”遇到了仙人,仙人把他们变成了大人,并让“没头脑”做了建筑工程师,“不高兴”做了演员。做了建筑工程师的没头脑造了一做300层的少年宫,仅有楼梯没有电梯,最终只好走楼梯到225楼看“不高兴”表演武松打“虎”,爬了1个多月楼梯才到。“不高兴”演的是老虎,但他就是不高兴被打死,于是和武松大战了几天几夜,不明白是武松打虎,还是虎打武松,观众看的累死了,并且带的粮食也不够了。幸好“没头脑”认识到了他们俩的毛病,拽走“不高兴”找到仙人,求他把自我变回了小孩。从此,“没头脑”改掉了粗心的坏毛病,变成了一个细心的孩子。
看完这本书,我也深刻意识到“粗心”这个毛病要不得,联想到生活中,我常常因为粗心大意导致考试漏做题目或者丢分,妈妈说:“粗心的毛病必须要改,有些设计师,设计图上多一笔少一笔,往往会导致一幢大搂倒塌。医院的医生缝伤口的时候,多一针少一针,病人要多吃很多痛苦的。”妈妈还告诉我前几天有位妈妈倒车时,因为粗心把自我五岁的女儿给压死了。我真替那个宝宝和妈妈感到悲痛,我觉得粗心实在太可怕了,所以我必须要改掉这个坏毛病。从小养成做事认真细心的好习惯!我可不想等到我长大了因为粗心闯下大祸,所以和“没头脑”一样,趁着我还是小孩,认真对待每一件事,细心做好每一件事,和“粗心”说“再见”!
《百年孤独》在“新概念”选手中颇受欢迎,因此我对它一直有着好奇的渴望和虔诚的心态。带着不成熟的理解和不内涵的见解终于读完了这本书,像是看着六代人扎扎实实地生活,却始终离不开孤独。
或许命中注定吧,尽管在“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这两个名字的循环中家族看似会繁衍下去,尽管吉普赛人、政府、战争、火车和香蕉种植园的到来曾一度让这个宁静落后的村庄变得繁荣喧闹,但整个家族还是逃脱不了“家族的第一人被绑在一棵树上,最后一个人正在被蚂蚁吃掉”的命运。
是文明促成了孤独吗?还是人的内心本来就属于孤独?
“怎么时间老是在打转转啊?”乌苏拉说道。或许这个家族乃至整个寰宇都是沿着一个无边无际的圆圈运行的吧,所以人类才注定孤独,注定看见繁荣昌盛也只是看见了美丽化作的泡影。
在我看来,孤独的人大抵两种:自负与自卑。
自负的人通常有自负的才华。他们超出常人而用慧眼看世界,理解层次不同,交流自然成障碍。于是他们干脆自行研究,不理会众人,似乎形成了至极的境界而求新的突破,领悟常人所不能领悟的玄妙。在常人眼中,这便成了孤傲。而先驱大多是在这样不能被人理解的状态下产生的。就像布恩地亚是因为过早地知晓了家族的命运而被视作疯子一样,先驱总是孤独的。
自卑的人大多缺少自负的资本。他们在某些方面低于常人而用更忧郁的眼神看世界,自觉不如众人,交流也自然隔阂了。
当人们兴趣使然地谈论着一些话题时,他们只能蜷缩在角落里做听众。热闹是他人的,他们只会用冷漠的心态面对世人。在常人眼中,这便成了孤僻。就如奥雷良诺在自卑中挣扎一样,封闭的世界注定与世隔绝的。
自愿地停留在自我狭小的圈子里,自主地抵制着新事物的侵入,也难怪马贡多一直处在孤独之中,注定百年之后从人们的记忆中消失。但愿这最后到来的飓风,能吹散一切封闭自守的落后。“命中注定要一百年处于孤独的世家绝不会有出现在世上的第二次机会。”希望如此。
我的爱好有很多,如读书、跳皮筋、旅游等等,但我最喜欢读书了,有时还真像个书呆子。
读书能让我学到许多知识,比如说自然书可以告诉我大自然里的奇妙;故事书能使我明白很多道理。记得有一次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我非常高兴,回到家我便拿出来看,过了一会儿妈妈叫我吃饭,我没听见似的,还拿着书坐在饭桌前看,仍然津津有味的在看《小故事大道理》里的《勇敢的小山羊》。妈妈看我那么样的入迷便走过来说:“小书迷,再看下去肚子该抗议了!”我这才想起来是该吃饭了。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一定要继续努力地认真读书学习,多长见识,做个有学问的人。
《理智与情感》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处女作。埃莉诺和玛丽安两姐妹生在一个体面的英国乡绅家庭,姐姐善于用理智来控制情感,妹妹却往往情感毫无节制,因此在恋爱中碰到挫折时,她们作出了不同的反映……情节围绕着两位女主人公的择偶活动展开,揭露当时英国资本主义社会,以婚配作为女子寻求经济保障、提高经济地位的一种风俗,重门第而不顾儿女感情和做人权利的丑陋时尚。
《理智与情感》无时不散放着理性的光芒,并以书中主人公卓越的理智的头脑和其机敏与智慧,当然了,还少不了她心中炽热的感情,来表现保持自我的完整与满足社会的要求这一中心思想。这是一部寓于情趣与幽默的作品。它以两姐妹曲折复杂的爱情故事为主线,表达出了理智与情感的关系,以及很多情况下,理智应更胜于情感的主张。在简.奥斯汀的时代,对情感的赞美是当时文学的主流内容,许多人都认为有无法克制的强烈情感才是优秀人物的表现,而无论这种感情是否会给其自身或其家人带来痛苦。如果想要克制或隐藏,那便是错误。而简则通过两姐妹的故事对这种观点表达了不同的看法,从书中可看出,她认为诚挚热烈的感情固然重要与可贵,但仍需理智去控制与调节,毕竟情感是感性的,任其随意发展可能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痛苦,不论对自己还是家人都会有伤害。只有同时具备理性的头脑和思维,才能避免或把这种伤害降为最低,这无疑对大家都是有好处的。
理智与情感好比一把双刃剑,坚持理智,可能会伤了情感,照顾情感,可能又失去理智。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会面临很多取舍,愿我们每一个人都能驾御自己的理智与情感。
我读完《小青石》这篇课文思考着这样一个问题:什么才是真正有意义的生活呢?
《小青石》这篇课文描述了一块小青石和一块小黑石被水冲到岸上,过着舒适的生活。小黑石觉得岸上的生活很美好,可是小青石却厌恶这种生活,因为它很羡慕水晶和玉米石。
后来,小青石被运到了城市里去,变成混凝土的一部分去铺柏油马路了,它就不羡慕它们了,但是这也让小青石懂得了一个道理,支持人民是最有意义的生活。
读完课文,我陷入了思考,在我们身边不正是有许许多多的人就像小青石一样为我们奉献吗?
就拿我们身边的老师来说吧!他们也有自己的远大理想,成为作家。书法家……可是他们为了给国家培育栋梁,选择学生作为伴侣,不知不觉中,我们发现老师忧伤长了一根根白头发。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用这句诗来形容老师是再好不过了,老师无私奉献于我们。辛苦地把我们培养。
老师多么像小青石啊!他们身上有着闪烁的辉煌。这才是有意义的生活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