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课外读书心得(通用22篇)
青铜将绳子的两头分别系在窝棚里的两根柱子上,然后朝他们笑:灯!这是灯!
葵花说:“这是大麦地最亮最美的灯。”
“啪”我合上《青铜葵花》,擦了擦眼角情不自禁流下的泪,默然深思感慨了良久良久。这是我第一次看一本书为它落了三次泪,故事没有花哨的语句没有精美的配图,但是感人的情节朴实的描写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灵。
大麦地,这个书中一个纯净美丽的地方,但是,它在我心中却不是虚幻的,因为那里住着善良纯真的青铜和葵花,那里充满了他们深厚真挚的友情。家住大麦地的青铜因为一场意外不再会说话了,但是他是一个聪明热心的哑巴,因为一个特别的机缘,他和一个从城市里来到大麦地的小女孩葵花成为了兄妹相称的好朋友,葵花教青铜认字,青铜教葵花种田……他们在一起玩耍一起慢慢长大,渡过了无数愉快的岁月;在蝗灾降临的'时候,也一起并肩经历了患难与共的日子。在一次青铜以为他永远再也见不到葵花的绝望中,葵花居然回来找他了,青铜竟奇迹般地开口叫了一声“葵花。”
这美好纯真的故事让我哭泣了。第一次落泪,是我读到贫困的葵花乘船到江南采银杏卖钱,只为想给家里多挣一点钱,给她年迈多病的奶奶治病,但没有想到她竟然自己病倒在船上,脸色苍白虚弱无力,嘴里却还不忘念叨着:“要……要给奶奶治病。”我潸然泪下,顿时小姑娘葵花的勤劳孝顺震撼和感染了我,也让我心里暗暗发誓自己也要学习葵花孝顺长辈;第二次流泪,是读到青铜和葵花的奶奶因病故去,全家痛哭不已。我也跟着他们伤心,我明白了人生总有悲欢离合,要珍惜和家人在一起的时光。第三次洒下泪水,是读到葵花要回城市了,家人怕青铜伤心便支开了他,当青铜回来时,葵花已经离去。青铜呆呆地望着远处,心已经碎了,这时,葵花竟然回来了,慢慢出现在青铜的视线,青铜这时用尽生平最大的力量喊出了一声:“葵——花!”我泪如雨下,但嘴角却不知不觉挂着幸福的笑容。我为青铜能说出这两个模糊不清但温柔有力的字而自豪,我为葵花重回大麦地而激动。
大麦地是生机勃勃的,青铜葵花的存在让它更增添了生气和情谊。青铜葵花不但住在大麦地,他们还住在了我的心里,他们动人的故事也深深印在了我的心底。
暑假期间,我读了《绿野仙踪》。这本书写的是一位住在堪萨斯的小女孩多萝西,她意外中来到了奥兹国,他在路途中遇到了想要一个脑子的稻草人,想要一颗鲜活的心的铁樵夫,和一只想要勇气的胆小狮。他们要去找奥兹大王实现他们的愿望。但他们在路途中已经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他们一路团结勇敢,与坏人斗智斗勇,最后,他们凭着自己的勇气创造了奇迹。
从中我感受到多萝西是多么的坚强,勇敢。就算离开爸爸妈妈叔叔阿姨的视线,也一样很坚强,她自理自主,还勇敢地与邪恶额作斗争。
联想到我自己,是爸爸妈妈的掌上明珠,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爸爸妈妈一直不肯放我们出去,而我呢,已经十岁了,应该独立起来,虽然不说独自一人去环球旅行或自己去与坏人一争输赢,起码应该自己尝试着做公交车,周末和同学一去去公园玩耍。虽然我有点害怕,但《鲁滨逊漂流记》中说道: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更可怕。所以我应该向多萝西学习。
我不光从多萝西身上学到了自立自强,还通过本书的主人公身上懂得了一个道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没有一个人可以做到十全十美,但只要坚信自己一定会成功,就会比以前的自己更进一步。
《灰姑娘》虽不是我从小时候开始接触的第一篇故事,但是我却对它爱之弥深,可是我只认为这篇故事开头开得好,可结局却太老套了。
这篇故事是从一个富贵人家的女儿说起。这个在中国被称为“小姐”的姑娘从小就受到她那温柔的妈妈的影响下,从小就举止文雅,和家人生活得十分快乐。可是,有一年,小女孩的妈妈因病去世了,小女孩的爸爸怕她孤独就为她找了一位同样美丽的后妈,这位后妈还带来了她的两个女儿,可这两个女孩和她们的妈妈一样阴险,她们来了以后就把小姑娘赶进了烧火房里,让她穿上脏衣裳,人们便叫她灰姑娘。经过了重重困难,灰姑娘的善良终于得到回报,成了王妃,在皇宫里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为什么有的书叫做《小故事,大道理》了,看来这句话说的可真对呀!从《灰姑娘》这篇故事我明白了无论你是什么样的人,生活在什么阶级都不能太骄傲,也不能太悲观了,要用微笑来面对生活,对什么事情都要用乐观的,积极的态度去面对,这样做,只会让你更有信心去面对生活,而不会去逃避生活。
看了《灰姑娘》之后,我一边是痛恨这位美丽善良的姑娘的后妈和她的那两个异母姐姐,还有一边是惊讶灰姑娘是怎么克服重重困难的?
看来,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汉有做坏事,也不能向困难低头呀!
无论何时,都要用微笑来面对生活才行!
今天,我读完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迫不及待的想告诉大家:
汤姆是一名黑奴,他忠心耿耿,诚实能干,热心善良。他的房子紧挨着主人的房子。汤姆叔叔的主人是圣克莱尔,圣克莱尔有一个女儿叫伊万杰琳,他的妻子是玛丽,玛丽很自私,从不考虑他的感受。
伊万杰琳很善良,也很同情别人。汤姆叔叔的口袋里经常装着奇奇怪怪的东西。不久,汤姆叔叔就和伊万杰琳交成了好朋友。渐渐的,汤姆叔叔和伊万杰琳的友谊越来越深。可是,伊万杰琳因得了感冒没有及时治疗而去世了。汤姆很伤心。接着,圣克莱尔也去世了。可怜的汤姆叔叔又被卖给了心狠手辣的新主人烈格雷。一开始,烈格雷分给汤姆叔叔的活他都干的很好,可是,烈格雷很讨厌他总是同情别人,他经常因一点小事就打汤姆叔叔一顿,终于有一次,可怜的汤姆叔叔被狠毒的烈格雷打死了。
现在,汤姆叔叔的小屋被大家当成了一块纪念碑,纪念汤姆叔叔诚信、忠厚、笃信基督的精神!
读完后,我觉得汤姆叔叔太了不起了。他同情别人,而且不管别人怎么说他,折磨他,他也没有抱怨。他很善良,都可以宽恕自己的敌人。以至于他死后,大家还很怀念他。
初次拿起《昆虫记》时,以为它就是那种平凡枯燥的科普书,但我翻开第一页,就发现《昆虫记》不仅仅是一篇介绍大自然昆虫世界无穷神秘的科普书。并且还是一篇优美、充满诗意的优秀文学作品。读这本书时,就像在科普书籍和文学佳作中遨游。如同步入了大自然昆虫的世界里。它主要描述介绍了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生育和死亡等等自然知识。
金步甲是毛虫的天敌,所以他就成了花坛、菜地的“园丁”。这个很勇敢的“园丁”。却有着人们无法了解的一点。那就是,在婚配后,雌虫要吃掉雄虫。认真观察的法布尔,观察到了这一点,向人类详细的阐述了这一点。原先金步虫和螳螂一样,这就是他们的一种婚俗。雄虫为了满足雌虫婚后的需要,才牺牲自我,在人们观察不到的那一点,而法布尔却那敏锐的眼神,经过反复的试验观察到了。可见法布尔对昆虫的无比热爱。
蝉是大自然的歌唱家,它在树上为树下乘凉的人高声歌唱,可人们不喜欢它。法布尔他抛开了一切人们对蝉的开法,开始潜力研究,不久,他发现蝉很勤劳,是一位自食其力的劳动者。让我懂得看人不能看表面,要像法布尔那样细心观察,像蝉一样勤劳。
昆虫和人类一样,有勤劳的人有懒惰的人,有聪明的人有伶俐的人,有老实憨厚的人,昆虫和人类息息相关,我们人类应当爱护昆虫,保护绿色家园,让大家的生活变得更加和谐完美,让人类的生活充满了乐趣。
《背影》是朱自清的一篇脍炙人口的散文,文章并没有太多华丽的词藻,却处处打动着读者的心,也让我感概万千……
作者开头写到“那年冬天,祖母死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正是祸不单行的日子”,从这段话中可以明显地看出作者生活的凄凉、惨淡和社会现实的黑暗,也为下文父亲的“背影”作了铺垫。这时候,作者父亲要去南京谋事,而作者要回北京念书,本来说好父亲不送作者的,但父亲再三叮嘱仍放不下心,最终还是陪同了作者,而那时,作者已经二十岁了。作者父亲对作者的爱顿时一览无遗……到了车站,父亲还要为作者买橘子,“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倾斜,显出努力的样子”,瞧,父亲为了儿子不顾艰辛地攀爬,曾不抱怨一句,这是多么真挚、深沉、浓厚的爱啊!而此时的作者,看到眼前的这一幕,也是十分感动,他对父亲同样充满了爱和感激。就这样,作者看着父亲的背影渐行渐远,不舍顿时涌上了心头,我也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读了《背影》这篇散文,我感受到了父爱的伟大和无私。是啊,细细回想起来,每天早上,父亲都会送我上学;每天晚上,父亲总是七点才回到家;每天,父亲都会关心我的学习并鼓励我……父亲对我的爱是数也数不清,他为我做了很多,我想,在他心里,我一定也是十分重要的,而母亲难道不也是这样吗?从我牙牙学语、蹒跚学步,再到踏进小学的校门……父母亲一直陪伴在我身边,教育我,指导我。我不正是靠他们浓厚的爱而茁壮成长的吗?
达芬奇曾经说过:“父爱可以牺牲自己的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冰心曾经讲过:“父爱是沉默的,如果你感受到了那就不是父爱了”……在《背影》一文中,父亲对儿子的爱是无私、深沉的,而儿子也对父亲充满了关怀。在生活中,我们永远不能忘记父母亲的爱,也永远要记得多多去体谅他们,因为:父母的爱永远是神圣的、伟大的!
我利用暑假的时间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为我们形象而生动的描绘了昆虫的奇妙世界,看完了才真正了解了他们,涨了不少见识。
物竞天择,每种生物都是经过自然选择而存活下来的,不管是微生物,植物,动物,当然也包括昆虫。它们经历着残酷的生存斗争,为了能让自己繁衍后代,做着不懈的努力。全书总共写了一百多种昆虫,分别描述了它们的形态、生活习性、本能等。这也能从侧面反映这些细致的研究都是作者科学研究一路的经历,他把一生对昆虫的爱都收集进这本书里面。夏天的晚上,蟋蟀在洞里不停的叫着,仿佛在向我诉说它对夏天的热爱,满天的飞舞萤火虫让我发现大自然的美,这个夏天读《昆虫记》不正合适吗?大自然真的太神奇了,读完这本书我也更了解大自然了。这些不起眼的小家伙永远生活在我们周围,简直无处不在。当你吃面包不小心掉了一块在地上,马上就会有蚂蚁爬过来搬运了,如果东西再大一点他们就会成群结队的合作。夏天的夜晚只要你开着灯,总会有数不清的飞蛾围绕在这灯光周围,这就是所谓的飞蛾扑火。大自然真的太伟大了。
这些小家伙再小,也是条生命,我们也应该爱护他们,因为它们也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它们为了繁衍,本能的团队协作、无私奉献,我们人类难道不应该向它们学习吗?
从古至今,有谁去过地心?恐怕没有一个人。那地心是什么样子的?这个问题也只有很少的人知道。所以,有很多小说家和电影导演就开始幻想地心的模样,创下了一部部脍炙人口的作品。著名科幻小说家儒勒·凡尔纳就曾写过关于地心的一个代表作:《地心游记》。
这本书讲的是李登布洛克教授偶然在一本古老的书籍中发现了一封信,信上记载着以前有人曾在冰岛的一个火山口进入地心探险。李登布洛克教授决心也做这样的探险,于是他和他的侄子从德国汉堡出发,来到了冰岛,开始了地心之旅的第一步。
他们找到了向导汉斯,从冰岛的一个火山口向地心挺进。中途遇到了饥饿,迷路,怪兽等各种危险。但他们发现了许多惊人的发现:地下的海,史前人类的骸骨……最终,在一次意外的火山爆发中,他们重新回到了地面。
看完这本书后,我十分赞叹这三个人的冒险精神。他们竟有那么大的勇气去地心探险。有些人可能觉得他们是在做无谓的牺牲,拿生命玩赌博,但是他们的这次地心探险,却得到了许许多多的科学发现,看到了无数人做梦都想看却没有看到的东西。这次历险虽然危险,但是他们经历了许多常人没有经历过的事情,还让自己变得更加坚强,磨砺了自己。
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喜欢攀岩这项运动。这项运动很危险,尤其在没有保护措施的情况下,一旦摔下来就几乎没有生还的希望。但是,仍然有许多人热衷于这项危险的运动。因为它虽然危险,但当你爬到顶端时,心里会有很大的喜悦。而且更重要的是,你将在攀岩中和爬上顶端时看到许许多多美丽的景色,看到在悬崖上能看到的一切:森林,河流,远处的山脉,飞翔的鸟儿……
我们在生活中也应该有一些探险精神。在写作业时,试试用另一种思路,你会懂得更多。在爬山的时候,试试走另外一条路,你会看到更多。不是吗?
父母老师常常教育我们: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我通过读美国著名聋女作家、教育家海伦﹒凯勒写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后,我才更加彻底地懂得这句话的道理。
这本书把作者对人生的感受和对光明的期盼一字不落地展现在我们小读者的眼前,使我们倍受感动,从中也明白了许多的人生道理。
书中讲到:“要是人们把活着的每一天都看做是生命的最后一天的话,那该有多好啊,这样就更能显出生命的价值了。”再看看我们的生活,难道不是这样吗?时间永远是无限的,像江水一样,源源不断,但是,我们每一个人所能利用的时间却是有限的,时间是最最宝贵的。雷锋的名言有一句说得很好:“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这句话教育我们平时要多做一些有利于人民的事情。列夫.托尔斯泰的名作《复活》时刻提醒着我们虚度光阴是多么的可怕。可是,仍有一些人让时间丛身边一分一秒的逃走,而他们却去打游戏机、看电视、睡懒觉。我真想对那些浪费时间的人高声呐喊:“醒来吧,你们不要再浪费时间,要知道时间的珍贵,好好利用时间,别再让时间悄悄地逃走了!"
文中有一句话,使我激动不已,那就是:“事情往往就是这样,一件东西你一旦失去,才会留恋它。”这句话很有道理,当你贪玩,把腿摔伤时,你才会留恋以前的欢声笑语;当你失去光明时,你才会留恋以前那双清亮的大眼睛;当你没有目标地过完了一生,你才会留恋以前你所浪费的时间。我们要热爱周围的一切,要热爱生活。
让我们一起来好好地利用宝贵的时间吧,让我们一起让生活变得更有意义吧!
如果我是一棵小树,那么书就是灿烂的阳光,它照耀着我,让我快乐地成长;如果我是一条小鱼,那么书就是清清的溪流,它滋润着我,让我快乐的成长;如果我是一只小鸟,那么书就是碧蓝的天空,它支撑着我,让我快乐的成长!……
从小,我就很喜欢看书。记得还在幼儿园时,我便早早地学起了a、o、e。为什么?只是为了能早点捧起我心爱的书本,在书的世界中翱翔。那时,书就像一个缤纷世界,让我流连忘返。在书中,我和小鸟一起飞上蓝天,和小精灵一起唱歌跳舞,和蝴蝶们一起玩捉迷藏……随着时光的流逝,我一天天地长大,一本本书更是成了我的好伙伴:我捧起了童话故事,捧起了科幻小说,捧起了百科全书,捧起了世界名著。我常常静静地坐在书桌旁,时而深思,时而幻想,时而快乐,时而忧伤。在《水浒传》里,我结识了忠义宽容的宋江;在《三国演义》里,我认识了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在《鲁滨逊漂流记》里,我懂得了遇事要坚强;在《钢铁是怎样炼成》里,我汲取了战胜困难的力量!读《中华国宝》和《中华国恨》,让我知道了中华民族曾经有过的辉煌历史,也让我知道了中华民族曾经遭受的屈辱!更让我在心中立下了和周恩来一样的志愿——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努力读书,振兴中华!书是无穷的宝藏,为我增添了丰富的知识;书是快乐的天堂,让我忘记了所有的忧伤。书犹如冬日里的阳光,带给我春的温暖;书又似沙漠里的绿洲,给予我新的希望!就这样,书陪伴我度过了一年又一年,我在书香中渐渐成长!
花朵离不开阳光的呵护,草儿离不开雨露的滋润,做为一名小学生,我更离不开书的滋养。
今天,我已成长为一名四年级的小学生,这与我天天读书是分不开的:因为读书我掌握了许多知识,老师都对我竖起了大拇指,还因为读书,我学会了做人,成了老师和同学们都喜爱的学生……
今天,我仍旧坚定不移的做着一件事:读书!我读书,带着我的梦想去读书,带着我的追求去读书,让我们在快乐的读书氛围中健康成长!
雄鹰要到宽阔的碧空中搏击风雨,鱼儿要到无边无际的海洋里劈波斩浪,我也要到丰富的书籍里去获取精神食粮,在这海阔天空中快乐的成长!
今年暑假,学校布置了“品味书屋,爱我中华”为主题的读书活动,我读了《小英雄雨来》这本书,拿到这本书我就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当读完《小英雄雨来》时,我久久陷入了沉思。想着雨来跟我一般大小,却是一位能与日军抗衡的小游击队员了。
故事写的是在晋察冀边区,有一个村庄叫芦花村,村里有一个小孩名叫雨来。他水性好,尤其擅长凫水,像个小鸭子一样灵活。一天,鬼子又来“扫荡”了,雨来为了掩护革命干部李大叔被敌人抓住了,鬼子让他交出李大叔,可雨来宁死不屈。这下激怒了日军,敌人毒打威逼他,他没有屈服,更没有动摇,对于12岁的小男孩来说,这是多么难能可贵啊!相反他表现出机智勇敢地同敌人作斗争。
雨来机智、勇敢具体体现在许多句子中,如:“一滴一滴的血滴下来,溅在课本的那几行字上:我们是中国人,我们爱自己的祖国。”这是一处细节描写。鲜血滴在“我们是中国人,我们爱自己的祖国。”
几行字上,表明了雨来誓死保护交通员和敌人斗争到底的`决心与坚强的意志;体现了中国人民不惜用鲜血和生命保卫祖国的决心。他的举动令我深深地感动……
“我们是中国人,我们爱自己的祖国。”这是雨来能够掩护革命干部,同日寇作斗争的思想基础,正是因为雨来对祖国深切的爱,才有了后面勇救交通员、勇斗鬼子的故事。
在现实中,如果有一天,敌人来到自己家,也是先引诱,后威逼的办法来问我们,别说威逼了,就连引诱这一关都不一定通过呢?这怎能保护革命者?怎能保护我们的祖国呢?在他挪那口大缸时,尽管很费力,可为了掩护李大叔,还是挪到了洞口。要在现实,我们这些整天被人伺侯的”娇气包”们中只要看到一点困难就退缩了,这又怎能保护李大叔呢?看看小英雄的一言一行,无不让我感叹,真是实事造英雄。看来一个人遭受挫折,经历磨难并不是一件坏事情,我们应勇敢面对。通读全文,感觉雨来在学校里学的那点东西往往多出我在学校的东西,因为他学到心里,落在行动上了。我一定要学习他的热爱祖国不畏强敌的精神,在现实在生活中树立起信心,面对一切困难和挫折,勇往直前!
虽然雨来生在抗日战争时期,却能认真、刻苦学习,而我们呢,在这种和平的社会里,更应发奋读书,奋发向上,勇往直前。在学校要争做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影片《祝福》主角祥林嫂是一位受尽封建礼教压榨的穷苦农家妇女。她丈夫祥林死后,狠心无情的婆婆要将她卖出,无奈逃到鲁镇四老爷家做佣人。好景不长很快被薄情的婆婆抢走卖到贺家。祸不单行的祥林嫂又遭遇了失夫丧子最后沿街乞讨,惨死在街头。
本片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其中有两处最动心怵目!一是祥林嫂反复讲述儿子阿毛的故事。可怜天下父母心,假如一位母亲失去了视如珍宝的孩子怎么能不伤心?可是祥林嫂的遭遇却没有同情,反而去嘲笑她。这是那个时代的悲哀,也是人性的悲哀。
二是人们说祥林嫂她改嫁“有罪”,要她捐门槛“赎罪”,不然到了“阴间”还要受苦。她千辛万苦的积了一年的钱捐了门槛后,依然摆脱不了人们对她的歧视。我觉得那个时代人们都太迷信神,不能用正确的心态去对待社会弱者。反而变本加厉的欺负弱者最后活活的逼迫,这是封建社会最愚昧的表现。
如今我们生活在生活无忧的地方,不愁吃穿。过往贫苦的生活让阶级划分的很厉害。倘若让祥林嫂活在现在这个社会,那她的遭遇就不会这么悲惨。至少有人去关心她,有专门的社会救助站去帮助她,不至于流落街头沦为乞丐!生活的时代不同,命运自然天差地别。旧的东西会被新的事物替代,我们也迎来了新的社会。
当然,现在的幸福是革命军用鲜血换来的,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
《绿山墙的安妮》是加拿大的蒙哥玛丽所写的一部儿童生活小说。
故事的大意是这样的:安妮自幼失去父母,十一岁时被马歇和玛里拉兄妹领养。他们本想从孤儿院收养一个男孩,但由于阴差阳错的缘由,送来的却是一个名叫安妮的女孩。在兄妹俩的精心抚养下,安妮逐渐长大。在生活中安妮一次又一次地犯新错误,每次都不同,然后她一次又一次地改正。在学校中,她和基尔伯特的成绩不分上下,最终考入了理想的大学,赢得了老师的好评和同学们的赞赏。这本书里的故事情节生动有趣,作者详细地描写了安妮——这个时刻都闭不上嘴的、爱幻想的小女孩,同时我也感受到了马歇和玛里拉为她而付出的心血和安妮热爱生活、聪明善良的优秀品质。
由这本书中的主人公安妮,我也想到了自己在生活中,会犯一些错误,但是安妮每犯一次错误,下次就会改正,永远也不会犯了,而我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去犯,总是在新错误中不停地跌跤,家长也总是在我后面反反复复的叮嘱;因此我以后也要像安妮学习。犯错误可以原谅,但不能一直犯下去。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相信书会给我们带来快乐,陪伴我们健康成长。我也希望大家能多读一些像《绿山墙的安妮》这样的好书,让大家获得更多的知识,拥有美好的明天!
暑假,我看了很多有趣的书,如《鼹鼠的月亮河》、《绿野仙踪》、《苹果树上的外婆》……我最喜欢的还是《夏洛的网》。
这是一个朋友之间勇于付出的故事:在朱克曼的谷仓里生活着一群快乐的小动物。但数不了多久,一个丑恶的消息打破了谷仓里的宁静,小猪威尔伯的命运居然是熏肉火腿。正当大家绝望的时候一只看似渺小的蜘蛛——夏洛说:“我来救你。”于是,夏洛用自己的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给它了一个安享的未来,但此时,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当我读到夏洛未来威尔伯的命运,自己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时,我被夏洛深深打动了,不禁流下了眼泪。夏洛奋不顾身的精神是多么的可贵啊!虽然它只是一只不起眼的蜘蛛,却依然尽力帮助别人,它们之间的友谊没有欺骗、没有虚伪、只有善良、只有纯洁!
我想我们都应该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友谊,向夏洛学习:帮助别人,善对朋友,不要让友谊之花枯萎,要珍惜身边的朋友,更让我明白了友谊是不能用金钱和权力买到的。夏洛用蜘蛛丝编织了一张爱的大网,激起了你我心中无尽的爱与温情,希望大家都能珍惜身边的每一位朋友,让友谊的力量永远发扬!
我算不上一个“地道”的读书人,没有什么经验可谈,就和大家在一起谈一些个人的观点。我个人的可以概括为12个字:精读、常读、笔读、心读、鉴读、多读。
一、精读。精读的一个方面是精选。世上的书籍数以亿计,要读的书难计其多。这就需要有选择地去读,更重要的是会选择,根据自己的喜好和需要,精心选择几本好书,不要见书就买。托尔斯泰有句名言“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赵树理也说过这样的话:“读书也像开矿一样,沙里淘金”,说的就是选好书、读好书的道理。另一方面是把书读到真懂。一本好书,读一遍两遍是不行的,要反复的去读,每读一遍都会有不同的收获。多少专家研究《红楼梦》,还成立了专门的红学研究会,现在还在研究她,就是这个道理。读书不能只求一只半解,要完全理解,尽可能全部消化,这才叫读书,叫精读。
二、常读。书要常读,养成习惯。要养成一个好的习惯很难,但只要坚持去做,把一件事重复去做,这种重复就会成为一种习惯。对坚持每天读书,不要说需要多久,只要能坚持1个月,这种意识自然会成为习惯,这就叫习惯成自然。我认为,我们青年干部要把读书当作一日三餐的生活习惯,让读书成为每天必不可少的生活内容,我称之为常读。
三、笔读。就是要借助手中的笔辅助读书。有一句耳熟能详的谚语叫“好记性不如烂笔头”,通常理解为作读书笔记、,我还理解为写心得体会、读后感、随笔等。我认为,读书是吸收,写作是消化,我在第一次执笔写公文、起草大会讲话时,总觉得没有东西可写,要么写的内容干巴巴,平铺直叙,意识到自己的阅读量太少,脑子里记下的东西太少,这才刻意去多读书,把好的语句、好的典故摘记笔下,并坚持写一些读书心得,不怕写不好,只要坚持,久而久之,这些东西就会留在脑海,动笔写文章时就会自然见于笔下。我在看电视节目时也在作笔记,准备了一个专门的电视笔记本,收益还是有的。这便是勤动手的好处,我叫做笔读。
四、心读。读书要专心,更要用心。书中自有黄金屋,用心去读,才能真正读懂书,朱熹在《训学斋规》中说,“读书有三到,心到,眼到,口到,三到之中,心到最急。”
五、鉴读。读书也是生活的一面镜子,通过读书梳理自己的头脑,丰富文化底蕴,提升道德素养,我把一些好的方面作为航标,把比如从物传记方面的反面东西作为成长的警钟,这就叫做鉴读,有借鉴、有鉴别的吸收书中的文化,持扬弃的读书观。
六、多读。“从精出发,博览群书。”身边的人和事是书,工作是书,生活是书,只要肯读书,书中自有黄金屋。
我读了《狼来了》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说有一个放羊的牧童,因为他要一个人上山放羊,因此村民们告诉他,当发现狼的时候就大声叫“狼来了”。一天牧童在山上放羊,他觉得很无聊就大声喊“狼来了”,村民们听到后马上赶来,村民们发现被骗后就走了。第二次也是这样,当第三次真的狼来了的时候,村民们已经不再相信牧童,羊被狼吃掉了。
我从这个故事知道了我们不能说谎,假如说一次谎人家会原谅。但我们多次说谎后,身边的朋友们已不再相信自己。有困难需要他人的帮助的时候,已没有人愿意帮忙了。
因此,我们一定要做一个诚实的人!
在这个寒假中,我有幸阅读到了萧红的《呼兰河传》,不愧是名家的大作,这部作品虽然只是追忆家乡的各种人物和生活画面,来表达她对旧中国扭曲人性的社会现实的谴责。接下来,让我们进入到萧红童年所生活的小镇,来一探究竟《呼兰河传》与传统的回忆性质作品有些不同,它虽然写了人物,但没有主角;虽也叙述故事,却没有主线,全书虽分为各章,但又像描写一个整体。
本文从一个大泥坑写起,这坑中常有动物和小孩丧命,但是当时的民众都在以事不关己的冷漠态度看热闹般的围观。尽管把这个坑填平并不难,可却没有一个人愿意出一把力。这正体现出了愚昧旧中国公民的冷漠态度。殊不知只要不小心。下一个丧命的就可能是他自己!
在小城中举行盛举的日子同样热闹。有各种各样的活动,体现出人民的日常休闲活动多种多样。在本作中描写了作者的祖父,那是一个慈祥又温暖的老人,在这里不得不说下作者的童年,母亲早逝,父亲生性暴躁,只有在祖父那里作者才能得到温暖和快乐。作者十分喜欢祖父,他交给作者读诗,还带她去后花园里玩,祖孙俩相伴,十分欢乐。
又是一章,这章是描写几家邻居,有喂猪的,有开粉坊的,他们在一起工作,一起唱歌。这里不得不说粉坊旁的一个小偏房,里面住着赶大车的胡家,胡家养了一个童养媳,她是一个十二岁的小姑娘,挺乐观的,可胡家偏偏爱面子,想维持自己的威严,总是没有理由的打她,小姑娘生病了,胡家听了跳大神的人的话,让小姑娘用滚烫的开水洗澡,被烫了三次,不幸的小姑娘便彻底了离开了人世。可恶的旧社会!
又有一部分是描写个人的,一个亲戚名叫“有二伯”,性情古怪,喜欢与石头,动物等物谈话,他虽性情古怪,但却是个汉子,多亏有了他,在日俄战争时多亏有二叔在,才守住了这个脆弱的'家,他最怕人骂他“绝后”,只要听到有人这样骂他,就会伤心的大哭。还有那个拉磨的人叫冯歪嘴子,他会拉磨,还会做年糕。他成家成的极为不易,但是邻居看到他和王大姐的幸福生活便十分嫉妒,都诋毁王大姐冯歪嘴子受尽了人们的冷嘲热讽。过了两三年,王大姐在生下第二个孩子后因难产死去,冯歪嘴子失去了生活的信心。只有在儿子身上,他不在绝望,看到了希望。
故事讲到这里,我们已经可以看到作者抒情诗的散文风格、浑重而又轻盈的文笔,表达出作者对于旧中国的扭曲人性损害人格的社会现实的否定。借矛盾的话说:它是一篇叙事诗,一片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不少研究者提出的作品所流露的那种“孤寂与苦闷”的情怀,其实也可以从这一角度予以理解。
暑假里,我读了《忠实的狗》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凡事要三思而后行。
七百多年前,威尔士有一位王子,他有一条大狗,名叫吉尔特。这条狗很勇敢,经常跟王子去打猎。
一天,王子让吉尔特照看儿子。王子回来时儿子不见了,家里乱极了。吉尔特下巴和头上有血迹,便认为是吉尔特杀了他的儿子,一剑刺中了它。突然王子听到了一阵哭声,走过去一看,儿子安然无恙的躺在地上,旁边还有一只死狼,原来王子出去时,一只狼想叼走王子的儿子,结果被吉尔特给咬死了。王子立刻回到屋里,可是勇敢的吉尔特已经含冤而死,王子后悔莫及!后来,吉尔特被王子埋葬到了山顶上。
读完以后,我想:我在生活中不就这样吗?一次,我的一支最喜爱的自动笔找不到了,我非说是奶奶扫地时扫走了。结果第二天,我玩的时候才发现是我把自动笔放到了文具盒里。想到昨天对奶奶发那么大的火,非常后悔。现在想想都后悔!
我现在明白了凡事要三思而后行,无论对人对事,在没有查清真相之前是不能下结论的,也无权下结论。只有透过现象看清本质,摸清事实的来龙去脉,三思才能后行,因为我们都不想抱憾终生。
多少人陶醉在法布尔笔下的昆虫世界?多少人欣赏着情趣盎然的文学经典?而我,却更多地领略着法布尔高尚的灵魂。
《昆虫记》将昆虫鲜为人变的生活习性和特征描写的淋漓尽致,它熔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带给多少人无限乐趣?而这成功的背后,法布尔付出多少汗水与心血?付出了多少个日日夜夜?他耗尽毕生的时间与昆虫默默交流,谱写一部昆虫世界的乐章,创造出只属于他自已的昆虫的世界。他比任何人都具有传奇色彩。
付出就会有收获,付出与收获是成正比的,而坚持则会让收获更大,会让你距离成功更近一步。人生漫漫,有多少次成功,就有多少次坚持。任何事情都没有绝对,任何情况都没有必定如果果你为此努力,为此坚持,那将不是奇迹了。
一个人耗费一生光阴观察昆虫已是奇迹,一个人一生专为昆虫写出十卷大部头的书,更不能不说是奇迹。而法布尔研究昆虫的动力,来自于一种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原自作者内心对昆虫的喜爱。兴趣住往能带领一个人进入另一个奇妙地界,只要你喜欢它,任何一个高雅情趣都能使人升高一个境界。法布尔喜欢昆虫,喜欢研究昆虫。他是属于昆虫界的一个人。正是因为他的喜欢,他才可以与昆虫默默交流一生。那么,这也不算是奇迹了。
法布尔以人性观照虫性,与大自然融合的无比和谐。他然爱生命,崇尚生命,是因为他能够品味生活,感受生命的美好;他尊重生命,是因为他懂得生命的可贵,知道每一个生命的意义非凡!
今天是8月10号,太阳像个火球,非常炎热,姑姑带我到天河购书中心买了一本《学生安全自救手册》,这本书里面的内容丰富,有居家篇的;有校园篇;还有户外篇等等。其中有一篇是【请不要打扰我听课】,书中讲的是上课时,假如有同学让你和他一起玩,你要果断地拒绝他,用眼神,手势提醒他要注意听讲,在老师讲课的时候,无论什么原因都不能随意地交头接耳,也不能在课堂上与同学发生口角,这样会影响到其他同学听课。
我细细慢慢地读完了这本书,从中学会了很多知识,学会了自我保护、还有防火、地震自救的办法。假如同学们有兴趣,我可以借给你们看看哦!
在暑假里,表妹借给我几本书,其中就有一本《第七条猎狗》。《第七条猎狗》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短篇小说。
《第七条猎狗》讲述了狼、狗、豺的很多小故事。其中《藏獒渡魂》这个故事最令我印象深刻。它讲述的是一条没渡魂成功的差藏獒,随主人外出打猎的时候,一只母红崖羊正在冒着生死危险保护自己的孩子,而和一只极其凶猛的雪豹对视。即将打起来时,藏獒上前替母红崖羊迎战,最后母红崖羊和雪豹一起掉下了悬崖。藏獒温柔地舔着受惊的小红崖羊,一只没渡魂成功的藏獒和一只羊相处在了一起,还很亲密,说明他已经成了一只极品藏獒了。
看了这个故事,我不禁想起了我是怎样对待狗狗的。虽然我对狗狗很好,可是每当我写作业的时候,狗狗小乖都会摇着尾巴来找我玩,可我总是不耐烦地骂它:“没看见我在忙吗,去去去,一边凉快儿去。”小乖总是低着头走开了。现在想想,我很愧疚,现在小乖也离开了我,到了另一个世界,没有“人”再来烦我了,我还有点不习惯呢!小乖,如果你还在世的话,我一定不会那样对你,我一定要好好对你,陪你到老,直到你的生命结束,不会再说那样伤害你的话,不再做那样伤害你的事了。对不起,小乖。
《第七条猎狗》中那些狼、狗、豺的感人的小故事,让我百读不厌,因为人与动物的相处应该是和谐的。
拿到《爱的教育》这本书,我爱不释手想一口气读完。虽然这已经是我第二次看这本书,可内心的感受还是一样激动。
我喜欢这本书,喜欢书中每一个充满爱心的人,可爱的恩利科、高尚的代洛西、坚持正义的卡隆、我们的好校长……让我无时无刻不感受到浓浓的爱意。书中最让我感动的是《陪护“爸爸”》,当可爱的西西洛得知自己的爸爸还活着,而躺在病床上的是一位孤独老人的时候,西西洛选择留下来照顾老人直到他去世,让我对他产生了深深的敬意。
妈妈让我说说爱是什么?我却怎么也说不出来,只是感觉一个人只要有了一颗无私的爱心,就会是一个拥有一切高尚品质的人。小主人恩利科虽然只是小学四年级的学生,但他在老师和父母的教育下成了一个拥有高尚品质的人。
让爱成为一种力量,感染周围的每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