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读书心得体会格式(精选33篇)
孙悟空大闹天宫的时候,天兵天将出动了不少,但都对其无可奈何。
即便那无比神勇的二郎神也只给孙悟空打个平手,若非哮天犬暗中偷袭,二郎真君恐怕也只有干瞪眼的份。
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了,偌大天庭竟然奈何不了一个猴子,天庭颜面何在?
但如此不成比例的“对战游戏”,竟然真就发生了。而且,就发生在玉皇大帝的眼皮底下。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一个凡间毛猴横行天地之间无所阻挡呢?
我想,这不单纯是作者为了突出孙悟空的神勇无敌而采取的写作手法,更为深层的原因是,作者似乎要告诉我们,并非孙悟空天下无敌,而是由于天庭管理不严、用人不当,才导致了关键时刻的尴尬局面。
大闹天宫是《西游记》的一部分,因此孙悟空手段如何,绝不能孤立的下结论。仔细通览《西游记》就不难了解,在孙悟空保护唐僧西天取经的路上,尽管降妖除怪出尽了风头,但有些妖怪却也让孙悟空头疼不已,有几次还差点丢了性命。关键时候,是观音菩萨从中相助才化险为夷。
这其中,有些属于技高一筹,江湖高手。但大多数却是天庭“跳槽”下来的低级马弁,有的甚至是坐骑、宠物一类的,在此之前名不见经传。很显然,这些西行路上的妖怪在没有离开天庭的时候,都是些上不了台面的边角人物,不是跟班,就是丫头。天庭论资排辈的体制决定了,无论自身能力有多强,表现有多好,本领有多大,自始至终干的都是伺候主子的活。像对抗孙悟空这样的战斗,是断难轮到他们的!时间久了,这些人不得重用,难免心生怨气,于是辞职的辞职,跳槽的跳槽。孙悟空为何打遍天宫无敌手
这就不难理解了,之所以天庭屡战屡败,就是在用人机制上出了问题。而孙悟空,恰恰赶上了这个足以扬名立万的好机遇。当然,也因此一战检验了天庭用人制度的种.种缺失。可以想见,大闹天宫的时候,出动的人马都是些养尊处优且没有经过战斗历练的守成人员,什么风雨雷电、四大天王等等,听起来很是唬人,其实这些人都是各司其职的值守人员而已,并不具备擒妖捉怪、指挥作战的能力。
当然,对于此种现象,也不可一慨而论。像二郎神和哪吒就属于厉害的人物,也得以重用。而这,都是有客观条件的。二郎神是玉皇大帝和王母娘娘的亲戚,本事强,待遇高,自然不能走。哪吒也走不了,其父效忠玉帝,自己只能追随。重要的是,此时的哪吒是个被驯化了的神仙,按部就班,墨守成规可以,出奇制胜还是差得很远,更不可与当年闹海时的威风同日而语。更何况,哪吒当年闹海只是冲击地方诸侯,与孙悟空大闹天宫还不在同一层面上。
天庭既然对付不了孙悟空,那就只能请外援。于是如来佛祖闪亮登场,轻而易举就把孙悟空压倒了五行山下。
这是个法国故事,法国人的小说,即使是非常质朴,以乡村为背景的,里面也看得出他们一种玩世的聪明。这一篇小说讲到阿尔卑斯山上的居民,常会遇到山崩、冰雹、迷路、埋在雪里,种种危险。一老翁,有一个美丽的女儿,翁择婿条件太苛刻,大家简直拿他没办法,有一个青年,遇到机会,救了老翁的命。他想,好了,一定成功了。另一个比较狡猾的青年,却定下计策,自己假装陷入绝境,使老者救他一命,从此这老者看见他就一团高兴,吻他、拥抱他、欢迎他,仅是他的存在就提醒大家,这老人是怎样的一个英雄。
看看那一个有恩于自己的,却像见了真主似的,很不愉快,于是把女儿配给那狡猾的青年,青年在结婚前,喝醉了酒,说出真心话,老人知道受骗,把女儿收回了——但这是太恶俗的尾巴。
也许许多人现在都并不太爱读张爱玲或她那个年代的作家的文章了,但我却独爱她的小说。张爱玲的小说总是带着一点清眼看浊世的味道,就像她说的这个故事。
这两个青年的做法截然不同,所以的,老翁对待他们的态度也是截然不同的。张爱玲可以看到这一点冰箱到许多,但是往往我们却想不到这里,只会多抱怨几句世道不公罢了。现实生活中,有些时候自己有恩于他人,却受到青眼相待,而帮助过自己的人却对自己十分热情。有些人往往不解,但看到这个故事,多少也须得明白一些道理。
看了这篇文章,不得不让我感叹张爱玲的文章,观阅后真的会让人茅塞顿开。听她的叙述,好像就能领悟一层处世的道理一样。
可能有一点不够,但是稍微润色两笔就差不多了。我觉得这篇文章真的不错,而且感悟都是自己写的,希望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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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毕业在中学任教已近20xx年的时间,在这段时间所读近百本有关教育的书籍中,我觉得对我印象最深刻、专业成长最有益的书就是“名师课堂魅力经典解读丛书”之《中国著名特级教师课堂魅力经典解读》,这本书从诗意课堂、简约课堂、幽默课堂、激情课堂、智慧课堂、情智课堂、民主课堂、情境课堂、生命课堂9个章节入手,总结了全国名师的教育教学经验,并对其教学特色进行了探讨,并揭示他们的教学魅力。
很欣赏了周益民老师的诗意课堂《白鹭》,周老师将课堂作为学生和教师栖息之地,让课堂充满着浓浓的诗意,涌动着诗的灵性,洋溢着诗的浪漫,弥漫着诗的芳香,流淌着诗的精彩,将白鹭的美,呈现在大家的眼前。那不能不说是被感动、被震撼,诗意的灵魂与血脉将文化传承,诗意的神韵和风采将智慧高扬,无不惊叹诗意课堂的“真、善、美、适、神”。
倡导课堂简约之美,孙建锋的《最大的麦穗》,三尺讲台、几株麦穗,让我们听到了学生思辨的声音,听到了学生智慧碰撞的交响。没有繁琐的分析,却有富有个性的阅读,孙老师通过自己独特的教学魅力,引导学生凭借语言文学,对语言文学,对课文的题为、思考,读出疑问,读出新意在这样的简洁流畅的课堂中,平淡而不平庸,真正简洁而不简单,。
幽默课堂,体现在于永正“派往儿童精神世界的天使”的理念上,体现在支玉恒“机智迭出,诙谐幽默”课堂调控上,体现在贾志敏“保护学生的自尊”的教学机智上,体现在薛法根“让人拍案叫绝”的炉火纯青的幽默艺术上。
在充满激情的课堂中,我感受到了犹如撒满七彩阳光的绿地,窦桂梅把激情灌输到整个课堂,就像是激情燃烧的玫瑰,动情处激情飞扬,愤慨时扼腕长叹,一次次的教学中,一次次与学生得到心灵的共振,让课堂上“激情造就良师”,让课堂“永葆激情本色”。
课堂也是智慧的课堂,那如沐春风、心灵交流、震撼心灵的智慧课堂深深地吸引了我,让我从于永正、吴正宪、黄爱华、詹明道老师中感悟到课堂呈现智慧的魅力,感受到以情激情,以情唤情,以智启智,以思启思的情智交融的魅力课堂。
课堂还是民主的课堂,情境的课堂,生命的课堂,课堂让学生释放真情,袒露心迹,课堂也是一个让学生演绎丰富多彩、变化多端的小世界。
假期认真研读一个个案例,不难看出名师利用巧妙的设计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强烈的求知欲望,突破了教学的重点、难点,引导学生积极思考,主动获取知识。它给枯燥的数学知识赋予了生命的内涵,它使课堂教学成为一个师生“学习共同体”,在共同学习的过程中,师生之间是一种精神交往关系,教学过程因此成了师生平等对话的过程,成了学生自由表达观点,畅谈体验,充分展现个性的过程,成了师生双向交流的互动过程。
“鼓舞人心的课堂辉映着学生最健康、最富有成效的品质”,我当自省之,天道酬勤、勤则不匮,我将以我的耕耘换来学生的收获、自己的成长。
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初中语文老师在讲课时说到的这句话,让我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思索许久,并不能理解话中的含义,后来通过查阅得知这是钱钟书先生所写的《围城》中的一句名言,于是跑到学校的图书馆借了这本书,囫囵吞枣地嚼完。大学毕业后,参加了工作,有了家庭和孩子,平心静气地又把这本书拜读了两遍,才觉得围城里有故事,故事里有围城。
故事背景在上个世纪,但故事穿插的只言片语里的道理,让很多现代人所不能及,需要深深地体会和学习。钱钟书先生与夫人杨绛的婚姻想必是所有年轻人所艳羡的。我想,纵然在这浮躁的时代下,总有灵魂匹配的二人珍惜相伴相行,即使是座围城,也是任谁都不想离开的所在,那应该叫“家”。
“婚姻是一座围城,里面的人想出去,外面的人想进来”。虽然还是对书略懂皮毛但我想说:“其实心灵也是一座围城,生活在自己的阴影中,只会越困越深,只有战胜自己才能走出围城”。丰子恺先生说过:“有人帮你,是你的幸运;无人帮你,是公正的命运。没有人该为你做什么,因为生命是你自己的,你得为自己负责。你若爱,生活哪里都可爱。你若恨,生活哪里都可恨。”
面对生活的种种不堪和苦处,与其喋喋不休地抱怨,不如默然以对,静下深思,流年似水,浮生若梦,青春的灼痛终将沉淀为一种经历,成为蕴藏在灵魂深处的暗夜精灵。我想到八年前的自己,离开年迈的父母,满怀一颗赤诚的心来到这里,进入这座城,守护一方人,肩负职责与使命,将青春的热血洒在这片土地上。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城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
幸福到底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我以前真的没有好好想过。读了《幸福是什么》这篇文章之后,才有一了些认识。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三个牧童的故事。有三个牧童,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幸福,智慧姑娘就引导他们做好事。他们来到森林清理了喷泉,然后又砌了一口小井,过路的人渴了可以来喝口水,他们为过路的人做了一件好事。他们通过自身实践,明白了幸福的获得是要靠劳动,做对别人有益的事情。
以前我认为吃好吃的,穿漂亮衣服,整天高高兴兴得玩,那就是幸福。在那种思想的支配下,我整天什么都不想干,就想玩。爸爸、妈妈回家以后已经是疲惫不堪,可还得为我做反洗衣服等等,忙得团团转。每逢到买菜的时候,总要先问问我想吃什么,我说什么就买什么。
记得有一次,我跟我爸爸进城,街边卖有红红的石榴,又大又圆,我很想吃。可是价格确高得吓人,一斤10块。爸爸一看太贵,就对我说,等会再买个其它的吃吧。我眉头一皱,撅起嘴耍性子。爸爸没办法,只好给我买了。吃着甜甜的石榴,我笑了,可我哪知道,那天我把爸爸本打算给自己买药的钱给花了。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觉得那不是什么幸福,特别是读了《幸福是什么》这篇文章之后,我更觉得自己以前做得不对。
那天,我跟乘车到姑妈家去,途中一位白发老奶奶上了车,但此时已经没有座位可坐了。她那么老了,路又不是太好,她能坚持得住吗?想到这儿,我毫不犹豫得站了起来,对她说“老奶奶,你到这儿来坐吧!”她先是推辞着不坐,但在我的一在坚持下,她坐下了!坐下之后,她就开始夸我,车上的人不住地夸我。当时,我心里充满了幸福的感觉,比小时候吃石榴可好多了!
我要像文章中三个小牧童那样,从小有一颗爱心,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做起,像智慧姑娘所说的那样,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去创造幸福,去寻找幸福!
故事情节十分离奇:年轻的推销员格里高尔是家中惟一经济来源,每天过着繁忙、压抑的生活;父母和妹妹都很疼爱他。然而在某天早上醒来时,他突然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他痛苦、绝望。家人从震惊、恐惧到冷漠、厌烦,他们甚至以“这只虫根本就不是格里高尔”为由,根本不愿费力养这个不能挣钱还给家里带来不少麻烦的“怪物”。后来这个“甲虫”终于在虚弱和绝望中死去了。死后,家人没有一丝伤心之情,反之,他们都感到了卸去重担般的解脱。
小说在不可思议却又理所应当中进行着,隐藏在小说中的梦魇也由最初的一小点向四面八方铺设开,同时,心中却生起一股莫名的厌恶,自然不是厌恶这篇小说,而是对小说中潜台词的共鸣。如果说卡夫卡塑造的大甲虫及它身上的烂苹果只是给人以造型上的厌恶感,那么格里高尔奇异的生活经历,则给人以心理上的厌恶。在这个卡夫卡创造的被异化的人的困境中,格里高尔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来。格里高尔为了一家人的生活不惜委屈并彻底牺牲了自己,推销员的工作对格里高尔而言是一种毫无乐趣的负担。“我若不是为了我父母亲的缘故而克制自己的话,我早就辞职不干了。”为了一家人的生活,他不仅忍辱负重地工作着,而且在变成了大甲虫的时候,所着急的第一件事也仍然是上班不要迟到。当父母亲及妹妹自己都把妹妹上音乐学院学习当成一种“不着边际的话”,当成“一个永远无法实现的美梦时”,“格里高尔却念念不忘这件事”,并“打算在圣诞前夜隆重宣布这件事”。但就是这样一种对亲人的彻底的自我牺牲,其结果又是怎样的呢?从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当格里高尔身体健康,每月能拿回工资供养全家的时候,他是这个家庭里一名受人尊敬的长子,但当他一旦患了不治之症,无法与家庭保持这种经济联系的时候,他在家庭里的一切尊严很快被剥夺得一干二净,甚至连维持生命的正常饮食都无人过问!
通过格里高尔变成甲虫后的遭遇,人与人之间赤裸裸地利害关系也就暴露无遗,而作者正是想想借此来揭示人与人之间表面上亲亲热热,内心里却是极为孤独和陌生的实质;之所以亲亲热热,因为互相有共同的利害关系维系着,一旦割断这种关系,则那种亲热的外观马上就消失而暴露出冷酷和冷漠的真相。
格里高尔的背后隐藏着卡夫卡式的无奈、痛苦、忧郁。这种焦虑,正是人类文明不曾隐去的痛苦,这种痛楚并没有因为文明的日趋完善,人类改造能力的日益增强而减弱,反而愈加凝重。
在这个快乐的暑假里,我阅读了美国著名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孤女——简·爱,年纪幼小,父母双双离世,由她的舅妈抚养,可舅妈心狠手辣,害她处境极差……被送去了可怕的孤儿院!可这位女性在今后那危机重重的人生道路上坚强、勇敢、执着,遇到困难总是想尽办法帮助自己,帮助别人。无论是独自在夜里的红房子,与好朋友海伦告别,还是和罗切斯特先生站在婚礼舞台上……都是因为她那种不朽的精神,使她摆脱了孤独贫穷生活,得到了幸福。
书中有一句话曾经被无数人引用过,也让我印象深刻:你难道认为我会留下来甘愿做一个无足轻重的人?你以为我是一架没有感情的机器?能够容忍别人把一口面包从我嘴里抢走,把一滴生命之水从我杯子里泼掉?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富有,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要是上帝赐予我一点姿色和充足的财富,我会使你难以离开我,就像现在我离不开你一样,我不是根据习俗、常规、或肉血之躯同你说话,而是用我的灵魂同你说话,就仿佛我们两人穿过坟墓,彼此平等地站在上帝脚下,本来就是如此!
读了这本书,我流了很多泪,心里默默地想:简那独立自主、自强不息的精神品格,她那明确、坚定地追求女性在社会上尊严的个性把我深深地感动了。虽然她没有任何亲人,没人富裕的生活,但她有珍贵的生命!有珍贵的心灵!有可贵的精神!简教会了我,只有自己爱惜自己的生命,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简还教会了我,遇到困难要有信心去面对,学会自力更生。难道我们的人生道路会一帆风顺吗?不,我们和简一样,人生道路总是曲折蜿蜒的!啊!简,你是多么的伟大!我要好好向你学习!
我反复读了好几遍《简·爱》 。它是我们的精神财富,它激励我不断前进!
地心游记?想必初次看到这本书的你,一定十分好奇怎么会去地心游玩?不过,你再看看作者,肯定就释然了。因为这本书的作者儒勒·凡尔纳是19世纪法国著名的科幻小说家,并且被誉为“科幻小说之父”,所以这是一本科幻小说。
这本书主要讲了:德国的科学家李登布洛克,在一本古老的书籍中发现了一封密码信,解读了信的内容后,知道了通往地心的方法。于是他和侄子阿塞克前往入口——位于冰岛的死火山,并在向导汉斯的带领下,进入了地心。一路上,他们虽然经历了重重困难,却依然不放弃,最终成功返回地面上。
读完了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明白了: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只要坚持不懈地努力,最后一定会有所收获。就拿我来说,我小时候有个“画家梦”,可惜初尝绘画觉得难就放弃了。如果我当时没有放弃,而是坚持不懈地迎难而上,可能我现在的画技非比寻常了吧。虽然当画家是无望了,但我迷上了写作,也因此萌生了一个“作家梦”。看了这本书,令我更加坚定这个梦想,更不会轻易放弃这个梦想,我相信我这个梦想一定会实现的。
这本《地心游记》,不仅有趣,而且令人受益匪浅,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没看过的同学们赶紧行动起来吧!
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
中国,一个发源于两河流域的农业大国,在漫长的岁月中逐渐形成了特有的乡土文化。这种文化在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渗入了每个人的毛孔,融于血脉中。即便在工业化大发展的今天,这种乡土气息仍处处可见。中国人有着自己一套独特的处世之道:办事爱讲关系;讲究安土重迁与落叶归根;对陌生人和对“自己人”有截然不同的道德标准;法律意识淡薄;男女有别……这些我们可能习以为常的东西已经在我国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产生了阻碍a作用,而我国广大的农村整体上依然处于贫穷落后阶段,这些都是有原因的。而在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里,我们都能找到详细的答案。
为何我们的道德水平比欧美低?我曾不止一次地思考过这个问题。其实我们的经济和制度都没有什么大的缺陷,那么我们就把问题放到文化的角度去看。我们今天的很多思考方式和文化都是传承自我们农业时代的祖先,纵使百年前的新文化运动和新中国几十年的教育发展使我们的基础知识水平得到了较好的提升,但乡土社会的那一种习俗却在农民占人口总数一半的中华民族里口耳相传,每个新一代的孩子也在耳濡目染地学习着——克己中庸,长幼有序,天人合一等。
可是,乡土文化就一定是错误的吗?当然不,只是它与现代化不能很好地兼容罢了。例如,在乡下,流动性低和交通不便使几代人不出乡,而在缺少变化的土地上,人们就更看重习惯和情面。但在当下,人口流动越来越频繁,现代社会更看重创新和法律,这就使那些乡土人在面对着转型发展时“水土不服”,产生诸多矛盾。比如:我们过去的道德观念都是以自己为中心,讲究“克己”,对别人的标准随亲密度变化。现在我们学到的自由平等博爱的观念,都是讲求人人平等的,要求我们能“大义灭亲”,不偏不倚。这是显而易见的应当人人遵守的规矩,可直到现在我们又有多少人真正做到了呢?这种难以动摇的社会观念,大概就是我们保留下来的乡土性的体现吧。
全书仅仅六万字,被分成十四章,每章所分析与讲述的事情都极有代表性。没有晦涩难懂的理论,只是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穿插着鲜活的实例,对现象进行剖析。读完后,读者会有种醍醐灌顶之感,妙不可言。
费孝通虽然是在1947年出版的此书,但书中很多现象直至今天都发生着,他的观点也能依旧可以对今天的农村现状加以解读。可见其研究功底之深厚,以及我国乡土习性积累之深。
说句实话,看完《围城》后心里空荡荡的,还想有什么东西切实存在过,现在却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剩下一片空白。我努力去寻找那些空白处透明脚印的主人,可是怎么也没有结果。我并不是读每一本名著都这样,只知道在合上《围城》的那一刹那,内心充满了读完后的成就感和怅然若失的寂寞。
在读《围城》时,我总是觉得我和方鸿渐很像,明明只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却时刻受到时代和社会的束缚;明明不想伤害周围的人,却在无形中伤害了每一个;明明在时代背景下只想混混日子却有时还存在一点点的正义感和良知。常常因为做错事想要忏悔和道歉,却在后来默默骗自己,事情过去了就算了。唐小姐是小说中没有染上被嘲讽调侃意味的人物,他们之间的感情不掺杂任何的世俗的东西,可以说是给人新鲜纯真的感觉,好像让人们想起了年轻时的自己。原以为他们可以经历种种挫折然后在一起,但是没有想到他们竟然如此轻松的就放弃了对方,就好像我也不能坚持我的所爱一样,很难将自己喜欢的东西进行到底,最后被别人说成半途而废的人。
我很喜欢钱钟书的语言,从不吊书袋子,没有半点浮夸风。用最朴实无华的语言写出最贴近我们内心的东西,用最温柔的话语批判周围的人和社会上的事,有可能他经历的比我们多,所以想到的比我们深刻。方鸿渐的一生就像是我们每个人的一生,有些东西是注定的,有些东西是我们错过的,肯能我们最后得到的并不是我们想要的。我们的一生中会遇到太多太多的人,而大部分都是过客,我们想留都留不住。就像是船只,别人在我们的`港口停留过,我们也在别人的港口停留过,可是这只是时间长多的问题,船不可能永远停留在一个港口,我们终将离去,驶向远方,虽然没有人知道终点是什么,但我还是前进了。
有可能你会认为我这样看待方和唐的爱情太过于庸俗、肤浅和幼稚,可能有些人说作者就是要营造出这样的气氛,让人们感觉得不到的才是的。但是我真的希望他们在一起,我不明白,为什么美好永远只属于片刻,而围绕我们周围更多的却是生活的艰辛和无奈。也许会有人说这就是生活,但是我觉得这话只是一个世俗的人长期被生活压迫所发出的叹息。至于,为什么美好的东西总是留不住这个问题,没有人能够回答。
《围城》表达的是一种文化困境、一种时代的困境,这座没有围墙的“城”,围住了多少人的心。小说的主人方鸿渐就生活在这个围城当中。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这样的性格、这样的态度构成了他的“围城”,似乎影响了他的一生。
读《围城》好像是读上个世纪的故事,体验这个时代的无奈。他的假学位在小说一开始似乎就埋下了命运的.伏笔,他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围城》让我们看到了以方鸿渐为代表的知识分子的无聊与无奈,方鸿渐作为知识分子的一员,参与到了这场游戏当中,他的人生充满了无奈、算计,一些让我们愤愤不平的无聊。而他本人的被动、无能、意志不坚定、经不住诱惑,注定了他的失败,他的无奈。纵然时代的力量是一只无形的大手掌控着他的人生,方鸿渐自己的性格特点才是他真正失败的原因。
有人说只有两种人才能真正立足。—种是真正大写的人,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止,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种人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把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城府,他们的行为举止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方鸿渐既不属于前者,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或独特的才能或者模范的举止,也不具有后者的特质,不能良心尽失地使用旁门左道骗人骗己不择手段。于是,方鸿渐成了那个时代不伦不类的人,注定生活在围城当中。
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一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接受的真实的处事方式。
现今的社会,是一个高速发展的社会,我们都在这个高速的社会中寻求生存和发展,而在现在看来,要想成就一番事业,离开家人和朋友是万万行不通的。21世纪,是一个经济爆炸的世纪,我们出了要学好文化知识以外,另外一个重要的就是学会为人处世。
在《人脉关系全集》这本书中,作者讲述了很多自己的观点,如“真诚待人亦是赢得朋友的必要前提。待人心诚一点,守信一点,能更多的获得与他人的信赖,理解,能得到更多的支持和合作。由于可以获得更多的成功机遇,我们主张知人而知,对不很了解的人,应该有所戒备,对自己基本理解,可以信赖的朋友,应该多一点信任,少一些猜疑,多点真诚,少一些戒备。没必要对那些完全值得信赖的朋友真真假假,闪烁其词,因为这种行为实在是不明智的行为”。
给我们的这些忠告的确是对我们有很多好处,会为人处事的人,此时必然避其锋芒,即使觉得对方干得不好,也不会直言相对,还有,在交往中,永远都别尝试说谎,也别窃占任何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只有这样你才能高枕无忧,撒个小谎原本是无恶意的,但是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理所当然,小谎言需要大谎言来掩饰,然后,谎言就会越扯越大。
不要抓住他人的缺点或错误不放,得饶人处且饶人,应该认识到,通过包容来或得的好感是非常重要的,能不苛责的时候就不要苛责,多给人台阶下多放人过关,这应该成为我们为人处世的原则,不轻率的讥评别人,要紧的是内心中戒除一个“傲”字,对待朋友,家人,外人都不要过于苛刻。
在我的心目中,书本是一中另人看得眼花缭乱和提高知识的精神营养品.但我经过许多名人所给的明艳之后,对书有另外的看法:就是书不止能教会我知识,还能教懂我们许多做人的道理.
同学们,我们脑里装满着知识,当能运用上,我们回感到幸福和快乐.着如同苏联作家:康.帕乌斯托夫斯基说的一句话:"幸福只属于知识丰富的人.一个人懂得愈多,他就愈能清楚地在那些知识贫乏的人无法发现诗意的地方发现大地的诗意.这句演化和我的话息息相关.
我们同学会觉得自己没什么天赋便不学,但你的品德好是会令你觉得自己的存在:"无论一个人的天赋如何优异,外表或内心如何美好,也必须在他的德性的光耀找到他人身上发现了热力,再由他的热力的人把那热力反射到自己身上的时候,才能体会到他本身的价值的存在."----英国剧作家.莎士比亚.
同学门,在我们的人生中包伙了许多的七情六欲,拥有这些的才是一个真正的人.正如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的一句话:热爱祖国,这是一种最出借\最敏锐\最高尚\最强烈\最温柔\最有情\最温存\最严酷的感情,才是一个各方面都是一个真正的人.
好了,各位同学听了我说了这些,你是否觉得你的脑子里塞了一些东西呢?没关系,只要你知道读书的好处在哪就行了.大家也一起假如读书这个神圣有快乐的大家庭吧!
百年孤独是我读过的第一本世界名著,当时我读初一,正是喜欢孤独寂寞用词的小女生,为了这个名字,我从图书馆借了来,可是第一句: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的枪口中,奥尔良上校想起了多年前他第一次看到冰的情景(大意如此),一下让我蒙了,我把它放到一边,不愿再看,直到一个月后,图书馆催我还书了,硬着头皮拿起了书,看了两页,从看到第三页后,我的手再也离不开这本书,我把所有的业余时间都奉献给这本书,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反复看了三遍,从来没有一本书给我这样的经历:我把生命交给一本书了!那一个月,我无法跟人交流,无法大声说笑,满脑子都是奥尔良家族每一个人的身影,每一个都那么鲜活,每一个都那么特立独行,但所有的人都那么孤独于世!
每一次合上书,我都怀疑自己是否有勇气再翻开它,因为那种孤独从每一个字里透出来,压得我喘不过气,但每一次打开它,我又不愿意合上它,仿佛只有这本书才是我的世界,才是我活下去的理由。
可能我讲了这么多,还算不上谈读后感,差不多快一年了,当年看完此书的感受到今天还清晰如昨,每一个人问我看它的感受,我只有两个字:我怕。是的,我怕,我怕那种孤独,我怕自己爱上它而无法自拔,马尔克斯是魔幻现实主义作家,它的文字是被上了魔咒的,记得当时,我一边看书,一边胸中涌上巨大的悲哀,而眼睛干涩,一滴泪也出不来,但那悲哀比流泪更甚!
书里的每一个人都在用不同的方法来表达来宣泄自己的孤独,表面上他们是漠不关心的,实际上内心深处,他们渴望被人爱,被人认可,被人同化,可惜这是一个永远无法实现的梦!今天的我们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我们不也在用各种不同的方式来让自己逃避孤独,但实则上却陷进了更深的孤独吗?我们的爱,我们最温柔的部分,都被各种物质上东西遮得严严实实,再也出不来了!
看完书后,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才将自己调整过来,然后,我马上去书店买了一本精装本放在家珍藏,作为自己对平生最难以言表的一本书的纪念,但从买的那一天起,直到今日,我没有再动过它一下,只是将它好好地放在书柜的层,那是我无法触摸,没有勇气再看的禁区啊。
古人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不深思不知这句名言之意,只要你仔细想一想,便觉得十分有道理,它道出了读书的重要性。
古诗中有:“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我们的知识需要源头活水,而这源头活水有一大部分来自书本。坚持每天读书,对自己的精神、心灵可以起到很大的作用,言谈不至于太枯燥无味了。
我很爱读书,我觉得读书就是一种享受,从小我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它带着我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到现在。书是我们的老师,虽然它一直默默无闻,可它作出的贡献远远超出我们。它给了我们很多知识和道理,书不但是开阔视野,打开知识大门的一把钥匙,带我们一步步攀向科学高峰,而且是我们生活中的知心朋友。
烦恼时,我捧着它,它把我带进了知识的海洋。书的世界好像让人置身于一个鸟语花香的世界,使人心旷神怡,的确是一个放松自己的好空间,我的烦恼顿时不由自主的抛到了九霄云外。
高兴时,我捧着它,它把我带进另一个世界,这里有一些名胜古迹,有气势雄伟的岳阳楼,名扬中外的万里长城,闻名天下的桂林山水。让我尽情流露出自己的愉悦心情,将心中的感情融合在无穷无尽的山水之中。
书是一位知识渊博的老师,它带我畅游世界,领略大自然的风光,了解大自然的奥秘,它能让我懂得许多人生哲理。书,用它丰富的知识甘露浇灌了我求知的心田。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有书,我们不可能一步一个台阶攀向科学的高峰。读书,充实了我知识的宝库,丰富了我的生活,也激发了我对学习的兴趣;读书,让我感受到了无穷的乐趣,我亲身体会到:读书真好。
在《目送》一书的七十三篇散文中,分别写了父亲的逝、母亲的老、儿子的离、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进;写了失败和脆弱、失落和放手;写了缠绵不舍和绝然的虚无。
这是一本让我们思考"人生大问"的深情之作。
文中作者龙应台女士分别写了她与儿子离别时和她与父母离别时的场景,在这一次次的分别之中,父母往往是看着孩子的背影远去的。从孩子小时候在分别时不断地回头,两人的视线隔空交会,显得是那么的依依不舍。再到机场送别长大的孩子时,孩子头也不回地离开,前后的感情交错让这份亲情显得若有若无。到最后作者看着自己父亲的棺材,被慢慢地推入炉门,完成了作者为自己父亲的最后一次"目送"。
作者以自己为例,讽刺了当今社会中父母与孩子的渐行渐远,孩子对父母的漠不关心等现象。这一切引发了我的思考,小时候依赖着父母的小孩片刻不想分离,长大后这一份依赖,却因独立、因成熟而变得不存在了;而当孩子也当上父母时,才知道要珍惜、去守护,而不是在这一次又一次地用“背影"离去过后,才想念年迈的父母,若是等到"最后一次目送"了,才后悔已经来不及了,父母与孩子之间,一直都是孩子长大,父母老去,慢慢地父母与孩子就没有了沟通,没有了交流,这使得这份亲情越来越淡、越来越淡,甚至让人视而不见。
也许父女母子、父子母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在目送他的背影中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的告诉你,不必追。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伊索寓言》,刚读这本书我就爱不释手,放下书心中的感悟更是油然而生,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胆小鬼》,这篇文章讲述了一个人,胆子很小,生活条件很不好,却很贪财,总想得到不劳而获的财富,一天他来到山上砍柴,累极了,背着柴火正准备下山,忽然发现在山脚下的一条小路上,有一个闪闪发光的东西,他立刻眼冒桃心,心里憋足了气,一溜烟跑到了小路上,跑到那个闪光点跟前,立刻傻了眼,原来是一只金色的大狮子正端坐在小路上,可是那头狮子一动也不动,他不敢碰,心想:这头狮子是雕塑,还是呢?他拍了拍狮子的屁肚,可狮子却稳丝不动,他高兴起来,赶紧向四同周巡视一遍,确定没有人后,就抓起“狮子”的前抓和后抓,可是它太重了,拿不起来,他好像聪明似的,心想人多力量大吗?我就多找些人来呗?可是当他带了一帮人回来后,却发现金狮子不见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事一定要果断,不能拖拖拉拉的。否则,什么事情都变的很糟糕的,有一句话说的好,“效率就是金钱”。做事要讲究效率,如果做事慢了,就什么事情也办不好了。这就叫做“一事无成”。
记得是去年下半学期的一天,老师告诉我们:学校要举办作文比赛,请大家涌跃报名,我心想:作文比赛,到底是参不参加呢?如果参加又要熬夜了!可是不参加的话,又要面对老师失望的目光了?我心里犹豫不决,这时,老师说,准备参加的同学请站起来,我看见大部分同学都站了起来便也站了起来,可是当老师布置了家庭作业时,我就傻了眼,作业那么多,我不写了吧!第二天,我发现好多同学都交了作文,可是唯独只有我这个三好学生没有交,我心虚正对上老师炽热的目光,我后悔了,如果我当时没有优柔寡断,果断地同意再腾出时间来写得话,不就不会这样了吗?我反问自己。从那次以后,我变得果断,再也不犹豫不决了,从而干成了好多事。同学们,做事一定要果断,不能拖拖拉拉的。
读一本好的书,就像鱼儿扑进白色的海浪;读一本好的书,就像被太阳直射的人们遇见一片绿荫;读一本好的书,就像在阴霾中迷失方向的人们寻见一米阳光。对于人类来说,书籍是我们精神上比不可失的营养品,它给予了我们知识与道德。
倘若要将每一本书都比作交响乐,那么我认为冰心的《繁星·春水》就像《月光曲》,总能使迷茫的人们找到方向一样的恬静,一样的毫无杂质,都给人以一种满满的非宁静而无以致远的感觉。而高尔基先生的《童年》则以一种浑然不同的风格来面对读者,相似于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在高尔基笔下的每一个字词,在贝多芬《命运》中的每一个音符,无不夹杂着悲痛的心情,无不透露着痛苦的种种遭遇,毫不吝啬地以一种特殊的方式“诉”出他们埋藏在内心的苦。
当你的心中有一团云雾而遮蔽着阳光的时候,看看书吧,它会如同清风一般吹走那团云雾,还你光明!当你遇到问题而不知所措的时候,看看书吧,它会从一字一句中透露着你想要知道的答案!书,真是个神奇的玩意儿,当你的心中充满着厚重的灰尘,它轻轻一抚,便带去你心中的缕缕尘埃!
每个人都懂得如何去读书吗?只有当你全身心地投入到书中,去了解书中的每一个人,即使是不起眼的匆匆过客;试着去走进他们的内心;去洞察他们每一句话,每一个神情所表现出来的情绪;去揣摩他们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中的种种含义。直到任何一个角色的任何一句话也能够影响到你的情绪可以让你潸然泪下,可以让你忍俊不禁,也可以让你忿忿不平。如此,你便成功了,这时,你才真正懂得该怎样去读书!
我们该怎样选择一本好书?一本好的书是你知识的主要来源地,因此,选择一本好的书则是至关重要。一本好书是不论出处、价格、作者以及出名与否的。只要适合你,便可以论为好书适合你的身份,适合你的年龄,适合你的心理及大脑的接受能力。这样的书,才能够称之为是一本好书!
当你无所事事而处处游荡的时候,请勿继续虚度青春与年华!书籍,才是人类最为美好的归宿。
“这是一个男孩和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一个特别的机缘让他们俩成为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一起生活,一起长大……”这段话出自著名作家曹文轩创作的《青铜葵花》一书,他是第一个获得国际安徒生大奖的中国作家。
在这个一再延长的特殊假期里,我认真阅读了这本书,一次次深陷动人的故事情节不可自拔,我跟随故事中的青铜和葵花,感受大麦地人们的热情爽朗,我会因为他们的快乐而微笑,因为他们的痛苦而流泪,每一个文字都深深感动着我。
最让我感动的是青铜给葵花做冰项链的情节。青铜为了让葵花在演出时显得更有魅力,决定用屋檐上晶莹的冰凌做一条冰项链送给葵花。他用了整整一下午的时间,把腮帮子都吹麻了,最终做出了一条光芒闪烁的冰项链。读到这里,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这对兄妹一点血缘关系都没有,在那贫穷的岁月里,但他们拥有快乐,拥有亲情,能为对方付出那么多。
这时,我想起了远在家乡的姐姐,想起了3年前那令我感动至今的一幕:当时因为大姑出远门,所以姐姐借住在我家。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里,妈妈上夜班,姐姐正在辅导我的作业。“轰隆隆,轰隆隆”,爆炸似的雷鸣把寂静的夜打破了,一团团的闪电像一个火球一样砸下来,仿佛随时都可能把我家的房顶砸穿。姐姐一边用颤抖的声音安慰早已被吓出一身冷汗的我,一边紧紧拉着我向卧室的床上跑去,用厚厚的被子包裹着两个瑟瑟发抖的身体。“不怕,不怕,姐姐陪着你,我们都不怕。”姐姐不停地给我鼓气,有了姐姐的鼓励,我似乎没那么害怕了。
通过《青铜葵花》这本书里,我收获了许多:亲情,快乐,幸福,更让我重新认识了痛苦。正如罗曼·罗兰说的:“我们应当敢于正视痛苦,尊敬痛苦!欢乐固然值得赞颂,痛苦又何尝不值得赞颂!”
平凡,这个词十分抽象,它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对于这浩瀚无穷的世界,我们人类是多么的微不足道。无论是悲与欢、穷与富、强与弱,对于这历史的长河不过是些平凡的小事罢了。我素来对平凡都是这样认为的。可读了《平凡的世界》后我改变了这样的看法。
这本书是矛盾文学奖皇冠上的明珠,是悲剧?是喜剧?还是正剧?都有一点点。这里面省略了华丽的描写,省略了惊天动地的情节,省略了惊险离奇的故事,讲述的无非是一些平凡的人,平凡的事,平凡的世界。
这本书讲述了:故事的主人公孙少平出生在一个贫苦的家庭,从上学时候吃黑面馒头到他长大成人后成了一名揽工汉,依然很艰苦。可是哥哥的工厂又倒闭了,全家好几口人的生活压力全压在他一个人的身上。开始他承受不了,可后来他坚持住了,还总结出一种对苦难的骄傲感、崇高感。读到这里我不禁为他留下了眼泪。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思索了起来,孙少平留给后人的态度是什么?是一种对苦难的崇高感和自豪感,是对生活的热爱与美好。妹妹写信给他说:她后悔为什么自己是农村人,而孙少平却回信给她说我们出生于贫苦的农民家庭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身,它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将使我们一生受用不尽;但我们一定又要从我们出身的局限中解脱出来,从意识上彻底背叛农民的狭隘性,追求更高的生活意义。我不仅把我受的苦和孙少平所受过的苦相比较。我的苦无非是学校老师布置的作业多,晚睡会儿;或做完作业,家长不让玩电脑;或是家长多报了几个补习班,没时间玩就哭天喊地,捶胸顿足。
孙少平呢?他每天都在危险的煤窑中挣着微薄的工资,而就这点杯水车薪的钱,却是全家一个月的费用。两者相比真是小巫见大巫啊!现在我们过得锦衣玉食的生活,简直是蜜罐里泡大的,但还不满足。我经常在超市里看到有的小朋友因得不到满足,而在商店里号啕大哭;有些小朋友很自然地把鱼头夹给妈妈吃,认为这是她的最爱;还有些小朋友更是过分,竟然打骂养育他的家长,还建立什么反家长联盟,对抗家长。而孙少平呢?他顿顿喝野菜稀饭吃黑面馍,却用少得可怜的粮食为奶奶做白馍。当少平用自己唯一的钱给患有多年的眼疾、半身瘫痪在床的奶奶买了一瓶止痛药和两瓶眼药水后,奶奶的眼角滑出了两颗泪珠,我的眼泪也止不住流下来,我们和孙少平相比真是天壤之别啊!
或许,在物质上,我们比孙少平富有,但在精神上,我们却比他贫穷。茫茫天地,芸芸众生,平凡的人,不平凡的世界。
一天,我怀着好奇的心情读了《地震中的父与子》,读后我深受感动,感慨万分。它谱写了一首父子情深的赞歌!这位伟大的父亲曾经对儿子说过这样一句话:无论发生什么事,我总会跟你在一起。这句话是多么坚定,这位伟大的父亲又是多么有责任感啊!俗话说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我想这位父亲是一个真正的君子,真正的男子汉。整篇文章字里行间都渗透着浓浓的父爱亲情,尤其文章的最后一句:这对了不起的父与子无比幸福地紧紧拥抱在一起。为什么说他们了不起呢?那了不起又是什么意思?一大堆问题在我脑海中回荡着。我经过百般思考,终于明白了,了不起的意思就是good(棒),父亲的good在于他的不放弃和责任感,儿子的good在于他对父亲的信任和对伙伴的责任感。是啊,做人就要做一个对亲人、对他人、对社会有责任感的人!
掩卷沉思,我的父亲何尝不是如此呢?记得我年龄还小的时候,上学起得太早,劳累了一天的父母不可能也起得这么早。我只好拿些钱去买饭了。可这一天正下着大雨,我叫醒爸爸送我去上学。爸爸起床后,我一看表都六点半了,就嚷着:晚了,晚了,我不去了。爸爸看我生气了,二话没说,就抱起我向学校奔去。可是,到了学校才发现忘带钱了。哎,只好挨饿了。但是父亲到了家发现我没带钱时,却又拿着钱,冒着疾风骤雨又赶回学校,要知道,我家距离学校足足有六里路啊!当他到了学校时,浑身都淋透了,真像个落汤鸡。在场的人都感动了。我的眼睛噙满了幸福的泪水。
啊!同学们,我想你们读了这篇文章后,一定会被感动,那么就让我们送给那些深爱着我们的父亲一首诗吧——
谁言母爱大,我言父爱深。
勤奋加努力,报答养育恩。
开卷有益,这是我对自己读书多年来的最深、最明了的体会。
从古人的“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到今人的“书籍是人类灵魂进步的阶梯”,无不看出读书的良好作用。读书好处和重要之大的道理人所共知,再加上在这样一个知识爆炸的时代,“书到用时方恨少“的感觉会经常出现在每个人的身上。于是人人都想读书,把活到老学到老作为至理名言,可是在读书的过程中,许多人只体会到读书的无比之苦,我却更多地感悟到读书的无限之乐。我不是把读书当成一种任务,也不是把读书单纯的当成一种无所事事时候的消遣,而是把读书当成一种心灵之旅,当成一种和古之先贤、智者名士进行跨越时空的对话、交流的过程,当成一种消除疲惫,洗去烦恼的精神生化的过程。
书,是良师,更是益友。
好读书,是年轻时候养成的习惯,但是不得不承认,随着年龄的增长,工作量和各种社会关系的增多,年少时候那种单纯的安心的读书的心境难以追回,再加上每天的各种事务踏至纷来,每天可以有一段长的读书时间就显的弥足珍贵,所以,我这样的年纪和工作的特点使我在读书上不得不养成自己的特点,一是要读书首先是选书。虽说是开卷有益,但是时间有限,所以必须有选择的读书,把有限的时间放在好的,适合的书籍上。在选书上,不看庸俗无聊,不求高深专业,但要切实有用;不过于专一,而追求广博,读书如交友,只是呆在一个小圈子里,很容易自我封闭,自我限制,所以要广交朋友,经史子集,古今中外,各种书都要尽可能涉猎一。二是随时备书,“见缝插针”。没有大片的时间可用来读书,只能是把片刻的闲暇时间利用起来。
有时间就拿出来翻上两页,享受一下。就算是一本大部头的书籍,只要发挥愚公移山的精神,日积月累,持之以恒,总会在不知不觉中,轻松搞定;三是有计划,虽说读书的时间少,但是,不能找借口,不能放任,每天必须要挤出一段时间读书,我把这个称之为:每天多走一点路,意思是在每天要停下来休息的地方,要再坚持一下,多看一会儿书,在多走一点路。四是要用脑读书,多做批注,常写心得体会。用眼读书,获得一种简单的快乐,用心读书,赢得一片安宁,一种丰润,用脑读书,在思考中完成和作者的对话,那么收获的除了快乐,安宁,更是一种洗礼和升华的过程。子曰:学而不思则惘,思而不学则殆。读书学习和独立思考必须结合起来,才能收到最优化的效果。五是读书以致用。有人说,现代人读书很功利。
我倒是觉得,读书是不能过于功利,那样读书读不好,读不深,读不出快乐。但是读书也要有目的性,那就是读书必然是直接或间接为了我们工作,生活服务的,这就是读书的目的性。读书是要用的。读书不能像是在沙漠中下注水,浇灌了很多,但是长不出娇艳的玫瑰。读书可以死读,但千万不能读死,所以读书应该是要结合自己有选择的读,有目的的读。让书成为我们的良师益友,成为我们工作生活中前进的阶梯。
大家都在读书,但是,每个人读书的方法、感受和收获是不一样的。说了我的读书的方法,在说说我读书的各种体会和收获。总结起来,应该是“三开”。
开心养气。我在读书之中,收获的开心,快乐分四个层次。一是最为简单直接的快乐,一段快意恩仇的故事,一个精采绝伦的比喻,一个构思精妙,哑然失笑的结尾……这些都会让我怡然自乐,欣然发笑。二是读书让心灵安宁,抛开烦恼的快乐。这时候读书已经深入其中,忘记身边的种种事情,溶入到书的世界里。这时候读书,因为书的世界不同,会有激情如火,也会有沉静似水,也会有百般无奈,感慨叹气。这种在书的世界中畅游,与书的内容同呼吸,共命运的感觉就是读书的第二层快乐。三是独立思考,对话交流的快乐。这时候读书不是读了,而是和好友知己聚在一起,或茶香四溢,或青梅煮酒,或踏雪寻梅……总之是在契合两欢的氛围下的对话、交流、碰撞、引申。四是读书有用。这种快乐就不在读书之中了,而是在读书之后的一种反馈。这是在生活和工作中能够“书到用时不恨少”,能够信手拈来,娓娓道来,能够自信大方,举止得体。这样,快乐自然而来了。
我以前很少认认真真地读完过一本散文集。但这本书,竟然会让我为了其中的字字句句而感叹、思考,甚至于感动到视野朦胧。 这便是龙应台的《目送》。
“二十一世纪的《背影》,跨三代共读的人生之书”无疑成为了对《目送》最精辟的评价之一。无奈的愁绪贯穿全书,却未尝失去对未来的憧憬与对生活的希望;对于过去的不舍与深情追忆,渐渐变为对漫漫人生“生死大问”的深刻思考,目送着或悲或喜的往昔,斟酌着眼前的现实,悲哀、深邃而美丽。
龙应台的文字温暖细腻,富有亲和力,字里行间中充满着怡然情趣与幽默自嘲。我第一次这样深刻地感受到所谓的“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只是生活中极不起眼的一个词语,一声鸟鸣,一只百足虫,便造就了一篇篇毫不矫揉的、随感而发的散文,充满着作者对生活、对生命的崭新认知以及深刻的哲理。
父亲的辞世,母亲的衰老痴呆,与亲友的离别,与儿子之间的隔阂……对于这些生命中必须经历的、正在经历的、将要经历的不忍与不幸,对于这些不断地目送生命中最重要的人的背影渐行渐远的所谓“缘分”,人们大彻大悟之时,是否总是“为时已晚”?“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也许你正“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何必要强压住内心的情感,定身站在那里看着“他”逐渐消失呢?就算真的不必追或说真的追不上,为何不重新审视自己追的方式甚至是追的人呢?
也许你正要在小路转弯的那一端,为何不回头再看一眼伫立在小路另一端迟迟不走的人,再说一句表达珍重情义的话呢?
你无法逃避生活中的不忍与不幸,你只能选择被动忍受和主动直面。如果我们时刻珍惜彼此相遇相聚的缘分,珍惜眼前人、眼前事,就不会在离别和失去时倍感不舍、忧伤、惭愧,就不会在这时才懂得要去珍惜。自是仍然不忍与不幸,却不止是安慰了自己。
《目送》便是在用作者亲身经历和切实感受这样不断地提醒着我:你可以目送过去,但是请不要目送现在;如果你不想目送现在,那么请时刻目送过去中的不忍与不幸,努力改变现实!
三十年的漫漫时光,三十年的爱恨纠葛,三十年的泪与鲜血铸就了一场悲天恸地的雷雨。这雷雨下冲刷的,是中国封建旧社会吃人的礼教传统,是剧中人痛苦与矛盾交织的情情仇仇,是命运之神狞笑的薄薄嘴角……一场雷雨,一场梦。梦醒之后,一切成空。
悲剧的初始,往往是一个并不动人的错误。富家少爷在空虚无聊的生活中与家中女仆坠入爱河,这样的故事在那时的时代背景下不算少见。理所当然,富家长辈愤然反对二人"悬殊"的交往,在大年三十的夜晚生生将怀抱婴儿的女仆赶走,还"用心良苦"的强要了他们的第一个儿子,悲剧的初形在这里开始酝酿而出。
周朴园,作为剧中中心矛盾的焦点,无疑是情感冲突最激烈之存在。年轻时爱上侍萍的周朴园,或许还能说是仍有一丝纯净残留。可自那个年三十之夜,他听任家中长辈将梅侍萍赶走,随后娶了门当户对的阔小姐时起,他的心灵已彻彻底底成了利益至上的写照。在三十年后,他重又认出侍萍的那一刻,他所表露出来的情感,不是久别重逢的喜悦,而是彻头彻尾的猜忌,怀疑与恐惧。他想到的,是侍萍是到来也许会对他的地位,利益所造成的威胁,是真 相揭穿后自己将面临的尴尬处境,而不是对侍萍悲惨遭遇的同情和怜爱。他口口声声的说他一直留着她喜欢的家具,说他保留她的习惯,珍视那绣了梅花的旧衬衣,可说到底,这些都不是因为爱,都是因为要彰显他那早就不存在的良心,告示天下的人——"看!我是个有情有义的君子!"其实哪里有什么情呢即使曾经有过,那也在三十年的时光中消失殆尽,他如今的一切的一切——包括给侍萍五千大洋,包管她的生活开支,要她们永远不再踏入周家的大门——全都,全都,是为了他自己。对他而言,爱情早已是漫长生命中的一点佐料,可有可无,如梦一般不切实际。这个资本家的代表,早已在商界的"熏陶"下血肉模糊,面目全非,不成人形。
至于鲁侍萍,悲剧的核心承受者,她的命运无疑是坎坷苦难的,但何尝又不是可悲的。回想三十年前的那场爱情,她也是错误之一。可女人啊女人,你为何纠缠一场无疾而终的情爱三十年,三十年以后还仍拘泥于自己所受的委屈与灾难爱也好,恨也好,难道最终受伤的不是自己么既然如此为何又苦苦沉溺,深陷其间你将这一生的苦难归于命运,归于看不见莫不着的生命之线,念叨着如何苦如何凄惨,紧紧抓住那血红色的恨意,执拗的不愿放手。难道这就是你生命价值的所在么堂堂正正的对峙,随后潇潇洒洒的扬头离去,总比自行降自己于他人身下要舒畅,不是么
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这是一个时代所铸造的暴风骤雨。风雨之下,世间一切罪恶丑陋原形毕露,无处藏身。没有什么爱能穿越这无限悠长的时间,没有什么事能真正达到永恒。人生如梦,梦里泪雨滂沱。梦醒之后,自己的人生还是要自己勇敢的走。
歌德以往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位品德高尚的人谈话。是的,读好书,就像结交了良师益友,使我们获益匪浅;读好书,就像沐浴在温暖的春风里,使我们心旷神怡;读好书,就像找到了欢乐的源泉,使我们领悟到欢乐的真谛!
乘着一叶扁舟,我们遨游在书的海洋里,各式各样的书籍映入眼帘,使得我们眼花缭乱。
翻开厚厚的历史书,古今的一幕幕掠过眼前。看到那闻名中外的四大发明的记载,心中油然而生出一种自豪之情,情不自禁地赞叹一句中国人好样的!看到所记载的抗日战争时期,日本鬼子凶狠残暴的恶行,罄竹难书,令人发指,可谓人人得而诛之;同时也为那敢于抛头颅洒热血,英勇无畏的红军战士们所敬佩。
历史记载书,不但让我们了解尘封已久的往事,也交给我们许多人生道理。
翻开散文书籍,给我们的不是一种沉重的感觉,相反,它带给我们的是一种清新脱俗,与众不一样的感受。阅读朱自清的《背影》,虽然并没有什么华丽的词藻,通篇的语言都十分朴实,但字里行间无不渗透着父子间深沉的爱,读者为之深深感动。再试想在午后懒洋洋的阳光照耀下,你正拿着一杯花茶,捧着泰戈尔的《园丁集》优美的词汇,细腻的感情,深远的意境。那茶香书香融为一体,我们沉浸于此,给我们无穷的享受,让我们流连忘返。
散文,使我们从《繁星春水》中感受到那伟大而无私的母爱;从《乐观》中学会不畏挫折,终将获胜的信念;从《给亡妇》体会到夫妻间的深情。
翻开名着,看到一个又一个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的故事,让我们爱不释手。我们也从保尔身上学会了钢铁精神从海伦的身上学会了勇敢战胜命运,永不低头的决心;被《巴黎圣母院》里爱斯梅拉达,加西莫多善良完美的心灵所感动。
在此,我引用冰心奶奶说过的一句话: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确,书就像一座巨大的宝库,等着我们去挖掘;书就像指向标,指引我们前进的道路书带给我们知识,教给我们道理。
读书,充满了乐趣,就让我们在读书中共同寻找欢乐的源泉吧!
阅读,这两个字,对我们来说再也熟悉不过。因为,不管是老师,是家长都在提倡这两个字。但是,有些同学可能不大明白,天天阅读,再阅读,到底是为什么呢?
有些同学被迫无奈,应付差事阅读,你如果问他:阅读为什么?他一定会回答:为完成老师的作业呗!。为鼓励大家阅读,很多语文老师会把每天阅读30分钟作为作业布置给大家。有些同学却以为,这仅仅是为走个过场而已。拿一本书坐下来,半天装模作样的翻一页,眼角不时的看一眼钟表。一看到时间,把书一丢,屁股扎针一样冲出去,干别的事情。
同学以为自己挺聪明,其实这是自己坑自己。这样做不但一点没有起到阅读的效果,而且把宝贵的时间也给浪费,损失最大不过。或许有的同学对阅读的理解并不是这样的,有同学觉得,阅读为积累词汇,考试作文不吃力,不丢分。这种想法固然是对的,阅读嘛,就是从书中吸取精华,用到自己的文章里,使自己的写作水平提高。你如果能这样想,你已经成功一半。因为,你已经喜欢阅读,知道阅读的用处,能有这一点是非常非常可贵的。
但是殊不知,能做到上面一点,并不代表自己完全解阅读。最后这一点,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点,那就是两个字快乐。看似这两个字和阅读毫不相关,但是,如果一个人活的不快乐,那么这个人比死还要痛苦。所谓的快乐,也就是两个字主动。如果你很乐意做某件事情,一定会倾力去干,一定会有很好的收获。相反,如果你很讨厌做某件事,可被逼着去干,你一定会觉得特别的不想做,不但没一丁点效果,还会搞得自己很生气。
阅读也一样,不管如何,一定要快乐的阅读。把阅读给当成一件快乐的事情,每天都能沉浸在这种快乐之中,就像在打游戏时那种快乐。如果你可以这样做,快快乐乐的阅读,而不是把阅读当做一种负担。我相信,你很快就会深深地陶醉在书香之中,真正地爱上阅读。
阅读到底是为什么?就是为快乐,使你的生活更快乐,更美好。让我们摆正好心态,以快乐的心情来阅读吧!
学习是一生的事,正如朱德所说的“活到老学到老,还有三分学不到”。要想不断提高,就必须不断学习,吸收新的知识。庄子也曾说过“吾生也有涯,而知无涯”。小学时我们就学过“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学无止境,知识是无穷尽的,坚持学习才能让人处于不败之地;反之,没有知识的不断补充和积累,人便会落后于时代,被时代所淘汰。歌德曾说过“谁落后于时代,谁就要承受那个时代所有的痛苦”。所以在现今知识年代里,我们必须学习新的知识以面对新的挑战。因为它能为我们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高尔基曾说过“没有任何力量比知识更强大,用知识武装起来的人是不可战胜的”。读书可以给我们带来不可忽视的作用,正如培根所说“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长才”。
一、读书可以让我们站在更高的高度来看问题
牛顿说过他之所以能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是因为站在巨人的肩上,所以看得更远。我们可以从书中学到很多有价值的东西,而且科学家们那种虚怀若谷的精神也值得我们学习。书本是前人智慧的结晶,是他们的研究成果和经验的体现,它记录了人类的历史,记录了所有的新发现,记载了古今历代所积累的知识和经验,只有认真学习前人的经验和理论,才能站在一个更高的高度上来看问题,使我们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并有一个较高的起点,通过对它们的学习,发现对自己有用的东西,在前人经验的`基础上来不断完善自己,大大促进了个人的成长,在很大程度上也促进了人类社会的延续和发展,因此读书所带来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二、读书可以开阔人的视野
书本中的知识可谓是包罗万象,它能开拓我们的视野,让我们的知识更全面,从而能够更深刻地思考问题。知识都是互相联系的,实践证明如果只知道一个领域的信息,必然会妨碍自身的发展,因此必须掌握多方面的知识,才能将未来的不确定风险降至最低。记得一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在复旦做讲演时就曾说过“现代科学已没有明显的界限,你必须对相关的科学都有所了解才行”。在这方面,伟大的导师恩格斯就是一位广泛学习的典范,他虽然只上过中学,但由于他发奋读书,十九岁时就能用十二种语言说话和写文章,在参加工作实践后,他从没有间断过学习和研究,从而被马克思称为一部真正的百科全书。广博渊深的知识,对恩格斯指导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准确传播科学共产主义理论有很大的帮助。从这个故事中,我们可以体会到知识的力量,更能体会到书本作为人类掌握知识力量的有力武器的巨大作用。
三、读书有助于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书就像一位良师益友,在人的成长过程中起了很积极的作用。一本好书就如一个好的导师,它能教你如何做人,如何做一个于己于社会都有用的人。书籍能安慰我们的心灵,使我们摆脱悲哀和痛苦的羁绊;书籍可以使枯燥乏味的岁月化为令人愉快的时光;书籍可以将各种信念注入我们的脑海,使我们充满崇高的欢乐和思想,从而使我们入神忘情,灵魂升华。
小说主要讲了一个洋车夫的苦难史,描绘了旧社会如何把一个正直,好强,好体面,自食其力的洋车夫从肉体到灵魂加以毁灭的过程。
祥子是一个性格鲜明的普通车夫的形象,在他身上具有劳动人民的许多优良品质。他善良纯朴,热爱劳动,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的精神。平常他好象能忍受一切委屈,但在他的性中也蕴藏有反抗的要求。他在扬宅的发怒辞职,对车厂主人刘四的报复心情,都可以说明这一点;他一贯要强和奋斗,也正是不安于卑贱的社会地位的一种表现。他不愿听从高妈的话放高利贷,不想贪图刘四的六十辆车,不愿听虎妞的话去做小买卖,都说明他所认为的“有了自己的车就有了一切”,并不是想借此往上爬,买车当车主剥削别人;他所梦想的不过是以自己的劳动求得一种独立自主的生活。
他的唯一愿望就是买一辆自己的车来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着。后来,经过3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钱换来了一辆崭新的洋车,但是没过多久,却被大兵抢走,接着反动F的侦探又骗去了他所有的积蓄,虎妞对他那种推脱不开的“爱情”又给他身心都带来磨难。用虎妞的钱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的这一愿望在经过多次挫折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熄灭了他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没有办法承受打击,终还是没能战胜自己,没能战胜社会,终究还是被社会给打败了,被社会给腐化了。他没有了理想,没有了目标,没有了干劲。他没有力量从那个极度黑暗的环境中站起来,而是永永远远地跌下去了,与那个坠落的环境同化了。祥子从此对世界充满了敌意,开始报复身边的所有人,开始游戏生活,吃喝嫖赌;从前讲义气的祥子,如今却开始欺骗自己的朋友、利用他们,把他们的一切都骗抢过来。他变得奸诈,甚至无耻,他彻底堕落为城市的垃圾,变成了一具失去灵魂的行尸走肉,逐渐消失在这座城门洞里,不带走什么,只留下一个悲哀的故事。
读到这些内容,我感到悲伤、愤怒。我对祥子的前后反差感到悲伤,也对他后来可耻的所作所为而愤怒。然而,我更多的是心酸以及失望。祥子生活的社会是黑暗的,军阀、特务、车厂主们的面目也是丑恶的。黑暗社会中,人性变得扭曲,人与人之间充满着仇恨。就是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社会环境下,祥子一类的下层市民被压迫,祥子在接受了几番打击后终于明白:即使肯吃苦受累,即使心地善良,也不能实现自己的美好理想,过上美好幸福的日子。祥子变得堕落,除了他本身的目光短浅、狭隘自私,更多的则是因为这种强大的社会压力。
但是现在的社会稳定,经济也在不断发展。作为青少年,有书读,而且到处都有人维护着,鼓励着。所以我们不能辜负新中国对我们的期望。至少,我们要学习骆驼祥子奋发向上的精神。在社会的黑暗与金钱的诱惑下,祥子没有了骨气但是,我依然坚信,命运是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的!挫折面前,敌人不是对手,而是自己。我们要把挫折看成一种精神财富来珍惜,不要为一时的痛苦、失败而蒙闭了自己的双眼,而要将自己的命运交给自己来安排,努力找回自己的出路。
一个人,不管生活在什么样的社会,如果没有目标有理想,轻易放弃,永远报着消极的心态,不去闯,不去拼,最终只能容易失去自我,迷失方向,甚至堕落。所以,我们应该有理想,有目标,有积极向上的心态,才能立足于社会。
今天看完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记录一下读后感。
从王小波的杂文集知道了费孝通,依稀记得有篇论述农村同性恋研究的文章,引入费孝通关于农村社会的研究结论,作为佐证,不知道为何就一直记得这个作者和这本书。正好在找书看的过程中发现了这本书,一共也就一百来页,看起来毫无压力,于是带着好奇,开始了。
我看书的习惯就是必须从头看到尾,前文,目录,正文,后记,必须全部读过才算是安心,这样的好处是从前文,后记中可看到写书的一些背景,更有助于理解书本,坏处就是会效率低些,但是我觉得一本值得看的书,前文后记也是非常值得了解的。看书最重要的是先看目录,对于作者如何论述有一个框架的了解,就像是勾勒出了树干和树枝的轮廓,看的过程中将一些点作为叶子,点缀在树上。初看目录,可能因为对论述主题的生疏,无法全然明白和记住结构,没有关系,看的过程中,读完几章后再回头看就会觉得清晰,读完全书再看一遍,如果脉络已深深印入了你的脑海,说明书已经融入了你的记忆,倘若对于某个章节还能有更生动细节的回忆,那就是你和这本书的缘分所在了。
分享了自己看书的一点心得,回到乡土中国这本书。首先,这本书主要论述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特征,成因,演化等。乡土社会在这里可以理解为农村社会。这本书的妙处在于语言平实,逻辑清晰,章节之间环环相扣,从土地,到人和土地的固定连接,到人形成家庭,形成社会,让你读的过程中,深深感受到乡土社会的特点,进而通过这个切入点,了解中国社会的特点,以及和西方社会的区别。做产品讲究dontmakemethink,这本书也可以用这句话来形容。它的内容是值得我们思考,寻味的,而它的论述过程很自然,让你省去了诸如考虑这句话啥意思,这篇和上篇啥关系的总结,验证的过程,会有非常顺畅的阅读体验,丝毫不费力的跟着作者去思考社会学,这样本来会特别让人难以理解的科学。
看完后记,了解到作者的人生可谓命途多舛。在和妻子一起下乡调研过程中,妻子不幸意外去世。打压,失去了研究生涯的黄金时期。乡土中国产生于这个中断之前。通过这本书,和这样一个社会学研究者相遇,和这样深入浅出的,朴实无华,逻辑严谨的文字相遇,是一件幸事,希望自己有朝一日也能写出这样的好文章。厚积薄发,大道至简。
由于历史知识的贫乏,我是把这本书当做半个历史书来读的。之前对一战知之甚少,因为不同于二战,它的战场基本都在欧洲。跟已有知识能够对应上的,一个是列宁领导的十月革命,另一个就是《凡尔赛合约》,当时北洋政府派员参加了谈判,作为战胜国,本打算收回山东的主权,结果德国在山东的权利被让渡给了日本,由此引发国内强烈抗议,成为五四运动爆发的导火索之一。
读完以后,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书名为什么叫《巨人的陨落》?巨人究竟指的是什么?昔日的贵族以及他们主宰的的欧洲强国,还是旧的制度和秩序。
替代与消亡,伴随着历史的发展不断上演。像菲茨赫伯特那样的传统英式贵族,彬彬有礼,慷慨优雅,他及其家族的没落,并非不思进取、荒淫挥霍的结果,相反,他或许比他的祖辈更加努力,更加自律,但是,在那个历史的风口,新兴工人阶级的崛起,传统贵族阶层的沦落已无法挽回,任何力量均无法逆转。所以,任何时代,看到并主动迎合历史的大势,都是获得成功的前提。
在这个碎片化的互联网大数据时代,每一个人又该如何去把握属于自己的大势呢?
我读过一本叫《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这本书。这本书非常好看。
这本书讲了,有一个叫“爱丽丝”的小女孩,她很想变矮,可是她变矮了,她一变矮的话她就不能吃东西了。不过还好她没变多矮,而且,她还啃了点蘑菇肉,添了添了肚子。还算吃饱了。要是变得再小的话那就完了,连蘑菇肉还吃不上了呢。这可怜啊!
我想像大家推荐这本叔叔原因是:这本书很有意思,大家多多观看。
弟子规,圣人训;首孝弟,次谨信;泛爱众,而亲仁;有余力,则学文。
今天,有闲暇时间,便整理了从学校带回来的书;无意中,翻到了《弟子规》,不由得被吸引。一人一书一杯茶,静静地坐下来,坐于窗前,享受书香拂面,共度美好时光。
“亲所好,力为具;亲所恶,谨为去。”这不禁让我回想起了童年,六岁正是好奇心大发的年纪,那时我是家中的小霸王。
一天,我看见了邻居小姐姐抱着的洋娃娃:金发碧眼,戴着皇冠穿着公主裙,特别漂亮。我不由分说一把夺了过来据为其有,哪曾想,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事竟然被我的“冷面神”老爸知道了。他一手把我拎起来,二话不说往邻居家走去。
“嫂子,真是对不住,这小丫头不懂事,又欺负你家娃儿了。”老爸说,“丫头过来,给小姐姐道歉还回她的洋娃娃。”我迫于老爸的“淫威”,不得不把洋娃娃还了回去。
这时,老爸蹲下来,温和地对我说:“丫头,抢夺是强盗做的事,咱们是文明人,要以德服人,要讲道理,要学会换位思考;假如是你的东西被人抢了,你会怎么样?”我细细琢磨,明白了是我不对,我愧疚地跟小姐姐说了声“对不起”。
之后,老爸见我知错就改奖励了我一个洋娃娃,我还和小姐姐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这算不算因祸得福?我不禁笑了出声,把书翻了一页。
“老易至,惜此时。”是啊,“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想想在学校的日子,也算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了。
迎着地平线上缓缓升起的第一缕阳光,同学们陆陆续续地回到教室读书。一日之计在于晨,看看坐在角落的我,我在做什么呢?看啊,我正在与同桌“啃”古诗文这块硬骨头。“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感恩辛勤付出的老师,也感谢认真学习的我们,让你我面对未来的日子时能坦坦荡荡问心无愧。
“叩、叩、叩——”敲门声打断了我的思绪,开门一看,是伯母。“丫头,喏,这是上次借你的菜钱,现在还你。”我一听,愣了;伯母继续叨唠。哦,原来是上次在街上帮她付的菜钱。
“伯母,不用还了,几块钱而已。”我诚恳地推辞着,若不是伯母说起,我都忘了。“几块钱也是钱,何况你还上学呢!快拿着,不然我生气了。”伯母把钱硬塞到我手里,“丫头,晚上过来吃饭呀!”
伯母说完便匆匆走了,我无奈的看着她走远,拿出那几张还有余温的钱,眼睛霎时湿润了。
父母相继离世,爷爷奶奶也都不在了以后,伯父伯母没少照顾我,使我身心健康的成长,这一切的一切,化成一股股暖流,滋润着我的心田。
余光一瞥,看到书中那引人注目的“信”字。是的,它不仅仅是那“几块钱”而已,它更是做人的道理——“诚信”。
我轻轻合上书,静静地,看向窗外正在腊梅树上快乐嬉戏的鸟儿们,心里豁然开朗……
在我所走过的十七个春秋中,伴着我的,是淡淡的书香;读书,读的是心境,读的是涵养,读的是品格。
“见人善,即思齐;见人恶,即内省。”“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惟贤惟德,能服于人。”
——后记
《目送》这本书,龙应台用平实的词汇描写出母亲同时也是女儿在面对亲情时的无奈,同时又敢于直面生活带来的无奈。虽然文字朴实无华,但近乎诗句的意景写意,道出了她的人生哲学,有点像《论语》,用对话而且只用对话,只不过龙应台将对话换成了描写,平铺直叙的日常生活的描写。昨天有读者把龙应台与季羡林比较,我更提高到与孔子比较。
另外,我觉得龙应台的文字不太适合男性阅读,文字太过细腻。我注意到发言的女性产生共鸣的比较多,而男性发言比较少而且感受不深,我觉得这是因为龙应台是女的,这是必然的,我感觉散文是不是会分性别。
目送这篇文章主要指的是龙送儿子的离别之情,而看似深情的自己与冷漠的儿子形成了对比,深情的“目送”没有换来不舍的“回头”,而作为女儿的她对待父母我个人认为要“更具人情味”得多,因此有了心理误差,我认为这是男女之间的“结构”不同所造成的。儿子可能更喜欢对外界的探索、冒险,他已经迫不及待地出去看世界。男人更决绝,女人则多愁善感。
文章描写的龙应台就像现在被人诟病的“直升机妈妈”,整天徘徊在儿子的头顶,其中还涵盖中西之间的文化冲突,因此作为龙应台来说包容的不仅包括男女之间的差别、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差别外,而且还中西文化的差别,这就让龙作为跨国母亲付出更多努力。
“一本书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生活无限广阔的海洋。”“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看,赞书的句子数不胜数!是啊,书像一只小鸟,带我们飞进知识的天空;书又像一艘大船,领我们入知识的海洋。我看过许多书,但是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还是归《简·爱》莫属。
简·爱是一个小女孩的名字。她的生活与我们这些孩子的生活简直就是天壤之别。因为父母双亡,她只好住在舅舅家。可是不过多久,爱她的舅舅逝世了,她成了一个多余的人。狠毒的舅妈不但让她不停地做家务,还让简·爱去服侍她的那个被宠坏的表哥,因此,她常常受到虐待。后来,她的舅妈甚至是把她送到了女子学院,抛弃了简·爱这个“包袱”。但是简·爱很坚强,她靠自己的才华找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她教得十分出色,得到了别人的赞赏,但是,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我快要疯了!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这是简·爱在文中所说的一句话。你听了后也许会不明白,简·爱她到底怎么了?让我来告诉你吧,简·爱的爱人在与她进行婚礼的时候,被别人揭发他原来有一个疯妻子!读到这里,我的心中泛起了一股同情心,简·爱是多么不幸!简·爱,我同情你!我迫不及待地往下看:“但是,简·爱她却忍受住了,她来到另外一个城市,与命运之神继续搏斗着……”
她的叔叔去世了,她继承了叔叔的一大笔财产!啊,这就是苦尽甘来了!她回到了她的爱人身边,照顾他,与他幸福地生活着……
读完这本书后,我被简·爱的那种坚强的精神所感动!是啊,简·爱不就是像竹子一样,“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吗?她那种不屈不挠的精神与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要是我的话,一遇到什么困难、挫折就哭鼻子。看来,我的确要学习简·爱那种不屈不挠,坚强的品质啊!
朋友们,捧起《简·爱》来细细品味吧!它就如一杯香浓的咖啡,令人喝了后久久回味;又像一位良好的老师,教导你坚强做人的道理,让人受益匪浅!《简·爱》是大家的益友,大家的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