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声告白读书笔记(精选30篇)
最是书香能致远,腹有诗书气自,一本好书,犹如美酒,犹如清茶,使人回味,心旷神怡。《给教师的一百条新建议》是由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完成,根据我国国情改编而来。书中每一条谈一个问题,又生动的实际事例,也有精辟的理论分析,很多都是坐着在教育教学中的实力,娓娓道来。读完这本书,思绪万千,大师为我们指引的教育教学的方向。
一、爱学生
作为教师,我们面对着不同的孩子不同的问题,曾经泻过气,也曾经怀疑自己能否能胜任。苏霍姆林斯基针对教师的困惑和不解指出:教师的职业就是研究人,长期不断地深入人的精神世界。世界上没有不可救药的儿童和少年。
我们教师就是要做到使这个幼小的人身上所具有的美好的、善良的任性的东西不受到压抑、伤害和扼杀。作为教师,我们不仅要用脑子去思考,更要用心灵去体会,就会发现这些弱点是无关紧要的,是每个孩子年龄阶段所表现出应有的特征时,你会为自己生气、愤怒和加以惩罚的行为感到可笑。我们要理解儿童的行为,懂得儿童是一个经常在变化着的人。参与学生的活动,让学生感觉老师是他们学习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分子,师生关系会比以前更融洽。
二、尊重每位学生的特异性
在书中,苏霍姆林斯基高瞻远瞩,很明智地提出:教育者的使命就是让孩子各方面得到和谐发展,这种和谐发展的前提又是对每一个学生个性的尊重。苏霍姆林斯基在本文中也旗帜鲜明地指出:如果教师和学校舆论地根据分数来给一个人做出好的或者坏的结论,那他就不会努力去当一个好人。因为上课、掌握知识、分数——这只是人的精神生活的一个局部,只是许多领域的一个领域。
人的心理和智能结构的发展水平,事实上无法单纯用纸笔工具准确地测量出来。传统的考试,主要是对学生认知水平的单项测量,由于忽视了学生的个性差异,不能以此对学生做出或优或劣的判定。考试的效力是有限的,考试结果——分数也并不能代表学生全部综合素质的发展水平。
初次听到费孝通这个名字是在大一的《社会心理学》课堂上,记得老师说费孝通这个人在我们社工专业将要学习的社会学方面贡献很大,他写的作品有几本是相当出名的,比如《生育制度》《乡土中国》等,是我们社工专业学生都应该好好看读一下的课外书。于是,抱着对费孝通先生无比崇拜的敬意,我借来他写作的《乡土中国》一书,准备仔细阅读一下。
《乡土中国》这本书的版本很多,在查找书刊时我选择由北京出版社出版的大家小书《乡土中国》。这是由于它的版次最新和整本书都设计得精致小巧有关。
费孝通先生在书的开头,就为我们讲解什么是乡土本色。从书中我们可以找到费孝通先生的见解是: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城里人说乡下人很土,其实是可以理解的。平时,一般听到城里人说“乡下人很土”时,我们作为乡下来的人总是会感觉城里人在藐视嘲笑乡下人,心里很不是滋味。但经费孝通先生一说,这“土”字用得好啊,我们乡下人离不开泥土,说我们“很土”或“土气”都是很正常的。因为我们乡下人和城里人本身就所处的地方和接受的教育程度不一样。之间有些城里人认识知道的东西我们乡下人却一点都不懂,也是不足为奇的。这不,在乡下不是有很多东西城里人也不认识知道吗?呵呵,大家在此扯平,平等一致。
在“文字下乡”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一开始就说“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里是‘愚’的”。但往下,费孝通先生就举例说明这并不是乡下人就“愚”,只是他们对对城里的新事物感到新奇,所以“在马路上听到背后汽车连续的按喇叭,慌手脚,东避不是,西躲也不是”;而城里人在乡下也有“愚”的地方,比如有人冒充内行把田里的包谷错叫为“麦子”,也是相当滑稽可笑的。说到这,我认为从中有个礼貌的问题得讲。当乡下人不知道如何躲闪背后连续响喇叭的汽车时,“司机探出半个脑袋大骂‘笨蛋’”,而当城里人来乡下的人中有人冒充内行把田里的包谷错叫为麦子时,费孝通先生的乡下朋友却没有唾他/她一口“笨蛋”,而是微微一笑。从中可以看出,乡下人在礼貌方面比城里人好多,至少他们懂得在嘲笑或责备城里人时能用含蓄的语言表达出来,不像城里人那样锋芒毕露,容易直接伤人。接下来,费孝通先生就文字的功能和文字下乡的重要性作详细说明。在此,我还得说上一句,我很赞同费孝通先生“识字不识字并非愚的标准”这种观点。“在课程上这些孩子(指城里孩子)样样比乡下孩子学得快,成绩好。”费孝通先生这是机会和环境的问题,城里孩子大多数课余时间都是用来学习,一般不能随便穿鞋袜下足;而乡下的孩子则不同,他们放学后可以在田野里随便跑来跑去抓蚱蜢。所以在抓蚱蜢时,城里孩子远远比不上乡下孩子,这也不足为奇。文字的功能是传情达意,费孝通先生却指出“文字所能传的情,达的意是不完全的”这要在适合的环境下文字才能充分行使它传情达意的功能,所以“在利用文字时,我们要讲究文法,讲究艺术。”为实现这个目的,文字下乡相当重要。
在“再论文字下乡”这一篇章中,费孝通先生接着说明文字在时间阻隔的情况下有说明不同,对于这一篇章,我理解得不是很好,我在此也多说不。模模糊糊只知道在这个篇章所讲的文字下乡跟文化、词、语言、记忆等有关联,我说不清。
在“差序格局”这一篇章里,我初看到这一题目时,感到很迷惑不解,到底什么是“差序格局”呢?得仔细在下文找找才行。但是,我往下看来好久,都找不到“差序格局”的详细解释。“在乡村工作者看来,中国乡下佬最大的毛病是‘私’”。呵呵,在这可有话说,其实不止乡下人私,城里人也私啊,甚至有些可能比乡下人更私。这不,在文人笔里是中国威尼斯是苏州,作者却认为“天下没有比比苏州城里的水道更脏的。”在接下来是内容中,费孝通先生讨论私和公家的关系,以及这个社会和西洋社会的不同。费孝通先生认为,西洋社会的社会结构是团体格局,而中国社会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爸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由此,我们的社会可以或说很大也很小,概念很模糊。而到底什么是“差序格局”费孝通先生只作出或多或少的比喻,没有详细概念。我是一名见识浅薄的学生,在这里也概括不出个什么所以然来,就在此打住算。
在“维系着私人的道德”着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说到,由于社会结构的差异引起不同的道德观点,西洋社会里“个人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道德的基本观念建筑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团体是个超于个人的‘实在’,不是有形的东西。”“我们如果要解西洋的团体格局社会中的道德体系,决不能离开他们的宗教观念的来源,而且是支持行为规范的力量,是团体的象征。”而在中国,社会结构是从己向外推构成的,个人对别人的看法要由他和别人关系如何,比如别人贪污时他会大骂那人的行为是怎么怎么的恶劣如何如何的不检举,但当自己的父亲甚至自己去贪污时却认为这是“能干”的表现。孔子所提出的“仁”,意思相当复杂,但有侧重于“克己复礼为仁”。不同的道德观念由于不同的社会结构产生不同的形式。
在“家族”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先由“家庭”说起,他认为家庭的大小“不是在这社群所包括的人数上,而是在结构上。”接着,他说到“家族”,啊认为“小家族和大家族在结构原则上是相同的,不同的是在数量上、在大小上。”还有,他说到,“氏族是一个事业组织,再扩大就可以成为一个部落。氏族和部落赋有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我们的家也正是这样。”“在西洋家庭团体中夫妇是主轴,但我们家庭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夫妇成配轴。女子有‘三从四德’的标准,亲子间讲究负责和服从。”
在“男女有别”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说到男女有别产生于各自不同的生理结构和心理。“感情定向”一词是费孝通先生用来指一个人发展感情的方向。“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理解。”他还认为“乡土社会是亚普罗式的,而现代社会是浮士德式的。”“男女生理上的分化是为生育,生育却规定男女的结合。”因此,乡土社会是男女有别的,也是稳定的社会。
在“礼治秩序”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主要讲“礼治”和“人治”“法治”的区别,他说“法治”其实也离不开人,人治和法治的区别不在“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礼不一定就文明、慈善、也可能很残酷。比如在印度丈夫死后妻子得在葬礼里被别人用火烧死;在缅甸有些地方完成成年礼要杀几个人回来等等。乡土社会安于重迁的特点,决定传统经验是相当有用的。礼治在乡土社会中具有很大的特点。
在“无讼”这一篇章里,我很迷惑,费孝通先生为什么要以这个题目为名。我读完全篇,倒是老看到费孝通先生在说乡间不同时期的诉讼形式,由乡里诉讼到打官司,无疑是在讲以前的诉讼形式和现在打官司有何不同嘛,怎么可以说“无讼”呢?我真是不解。以前乡里的诉讼用道德即可解决问题,审判结果都符合乡里规矩,但现在有些人凭借着对法律的解却在官司法庭上玩起把戏,确实可悲啊。我希望我国的法律越来越完善。
在“无为政治“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主要论述两种不同权力:横暴权力和同意权力。它们产生的缘由和表现。所谓横暴权力就是上级利用自己的权力以他们的意志去驱使被支配者的行动。而所谓的同意权力就是个人得服从大众的安排做事。由于一方的某种权力过剩引诱另一方来争取就产生横暴权力。如广西瑶山常见汉人侵占瑶人的土地,却并不征服瑶人来做奴隶,是由于汉人人口多土地少的原因造成的。而在天高皇帝远的乡下,大多事情都是通过同意权力解决的。
在“长老统治”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主要讲解教化在乡土社会中所起的重要作用。通过教化的手段,年轻一辈懂得尊重年长一辈,同时年长一辈也在向年轻一辈学习,横暴权力和同意权力在此都有更进一步的解说,正是一代传一代的教化延续,乡土社会得以稳定发展。
在“血缘和地缘”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重点解说什么是血缘和地,血缘和地缘的关系、表现、功能。他用自己作为例子,说明“血缘性的地缘更是显著”,如果一个人没有直接的地缘关系,不管他走到哪里,并在那住上多少年,人家都会用“新客”“客边”“外村人”等来称呼他。从文字可以知道,在乡土社会里,血缘和地缘有着无法分割的关系,二者相辅相成、相互制约。
在“实名的分离”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乡土社会和现代社会相比较时是静止的,“但是事实上完全静止的社会是不存在的,乡土社会不过比现代社会变动得慢而已。”然后他说到正是社会的变动,或快或慢,在不同的社会变动中,如果社会的变动速度变得快,长老权力也随着缩小。不同国家社会结构的变化,相互之间进行沟通交流就要采用不同的工具、方式和手段。在环境变动的过程中,“文化英雄”随之产生,只有这样才能够引领国家更好的进步,而这些领导们使用的就是“时势权力”。这些能使用“时势权力”的“领导的阶层如果能追的上社会变迁的速率,这社会也可以避免因社会变迁而发生的混乱。”否则,该社会就会混乱不堪。但是社会如果加速的变动,注释式的变动方式就可以引起实名之间发生极大的分离。这就是该篇章所要讲的实名的分离。
在“从欲望到需要”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说到“在乡土社会人可以靠欲望去行事,而在现代社会中欲望并不能作为人们的行为的指导,发生‘需要’,因之有‘计划’”。他认为人的计划是不自觉的,欲望产生“要”,为满足“要”,人的行为就由欲望控制,当人的行为变成自觉的,那就是需要,这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费孝通先生说:“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这句话很经典,在此我想表达的意思也正是如此。
到此,我已经把费孝通先生写的这本《乡土中国》大概的看一遍,并从每个篇章中摘抄一些费孝通先生的原话,加上我的个人观点和想法。通观全书,我认为费孝通先生是一个搞文学很谦逊的人,这从他在“后记“里说自己写作这本《乡土中国》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段尝试的记录罢”可以看出。还有,我认为他不愧是一位很好的良师益友,他写作的文章多用熟语,时常把自己和农村联系在一起,意思通俗易懂,清晰明。也作为农村孩子的我,读起他的书来感觉相当亲切,作为一个著名的文人,他没有丝毫抬高自己的身份架子去教育他人,我认为这一点是相当可贵的,也是让我感到相当佩服的。
以上内容都是些我的个人见解,多有不恰之处,还请各位谅解。
上礼拜的今天,我说过我要读《复活》的,然而那本书并不是很薄,所以一时半会也读不完。为了今天完成作业,只有先将较薄的《茶馆》读完。
老舍对我们来说,已经是很熟悉的一位作家了,在此也就不多介绍了。倒是写作背景得说说:话剧《写于1956至1957年间,它是老舍一生中最优秀的戏剧创作,正像曹禺先生所说,它是“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老舍写小说很少,却写了不少的戏。在写《茶馆》之前,他写了话剧《春华秋实》、《西望长安》,在《茶馆》之后写了《红大院》、《女店员》和《全家福》等。《茶馆》跟这些配合时事政治的作品,在题材、风格以及创作模式上,都大不一样,他重新写起了解放前写惯了的“陈年往事”。
每一本书,都是一个很好的时代缩影,《茶馆》也不例外。这本书包含了三个时代,每一幕就是一个时代。
故事发生在一个茶馆里,时代在变,茶馆也在变。“这三幕共占了五十年的时间……”“这就是说,用这些小人物怎么活着和怎么死的,来说明那些年代的啼笑皆非的形形色色。”这是老舍自己评价《茶馆》时说的。那人物究竟是怎么活的?又是怎么死的呢?我们就拿茶馆的掌柜来说。
“我……当了一辈子的顺民,见着谁我都鞠躬,请安,作揖。”这是王掌柜他自己说的。王利发精明、善良、勤劳,善于经营。他胆小怕事,本着莫谈国事的处世原则,靠自己的力气挣钱度日。可是,他越怕国事,这国事就越是不断地往他的茶馆里钻。他信奉改良主义,可改来改去,这茶馆越改越糟。在第三幕里,王掌柜似乎看透了一切,他也变得老于世故了,再也不像从前那样见人陪笑、作揖、夹着尾巴做人了。他也敢骂国民党了。人生的磨难,使他变得倔强起来。
可最终他是怎么死的呢?他自己上吊死了。临死前,他把家人打发到解放区去,自己和常四爷、秦二爷聚在茶馆里撒起纸钱来。三位老人苦中作乐,为自己送终,聊以自慰,这令人怜悯。一辈子渴望改良的人就这样稀里糊涂地死了。这就是王利发的人生悲剧。
《茶馆》里的其他人,儿子还是遵循老子的处世态度,有的甚至变本加厉。这是时代的悲哀。
《茶馆》让我们看清了那三个黑暗时代,也看清了那些生活在底层的人民,一个个破落、衰败。《茶馆》不愧为“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
曾经读过一本关于冒险的书《冒险之旅》,听这名字,你们是不是也想和我分享一下我的感受呢?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小男孩,踏上了冒险之旅的经历。首先,他遇见的是蜘蛛殿里的蜘蛛王-卡尼欺,一走进殿里小男孩就中了卡尼欺的吸血网,小男孩被困在吸血网里,吸血网正在吸取小男孩的血,作为蜘蛛一族的能量,小男孩的生命命悬一线,就在这时,一道神光出现,让蜘蛛王它们什么也看不清,小男孩趁着这时逃跑了,小男孩坚持不懈,闯过了一关又一关,终于小男孩实现了愿望并拿到了他期待已久的黄金战甲。
我觉得这个小男孩非常勇敢,也很聪明,通过了一关又一关,他的信念坚定不移,完成了他自己的心愿,我要多多向你学习你身上坚持不懈的精神,我想对你说:“你太了不起了!
浪矢杂货店的奇迹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我也不例外,我的偶像不是什么文人墨客;不是亲人;也不是什么白衣天使之类的,而是:王俊凯。对,我追星,但我是理智的,知道什么该干,什么不该干。我认为我们应该和偶像一起进步。所以,我去年夏天在浙江买了一本王俊凯主演电影的同名小说:《解忧杂货店》
《解忧杂货店》是日本作家东野圭吾的作品。这本书不长,也就20多万字。可是,它却能帮你找回现代人流失的东西。不是推理小说,却更能扣人心弦!
《解忧杂货店》讲述了:翔太,敦也,幸平三个少年因为偷车而逃到了浪矢的杂货铺,这个杂货铺有点出名,因为那里可以咨询烦恼,你只要把自己的烦恼写在信纸上,第二天就可以收到回信。而他们这个时候去,正好是碰到了杂货铺复活的时候,可以和1979年的人对话。外面15分钟。里面1个小时。向杂货铺寄信的人很多,他们三个都一一回复了。而在这一次次的回复中他们找回了最初的自己,去投了案。这本小说的特点就是在写作手法上,作者东野圭吾是一个十分优秀的推理小说作家,作品很多。而这次突然转型写小说,也是花了很大的功夫才会有呈现在我们面前的这本虽然不是推理小说,却更能扣人心弦的《解忧杂货店》。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心都是揪起的。书中有许多看点:为什么杂货铺会复活?并且可以和32年前的人对话?为什么浪矢会预料到杂货铺会复活?……这一切一切都是个谜。是这些谜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是这些谜支撑着我读完这本书。然而,结局并没有解释这些谜,令人留下无限的遐想……
所以,东野圭吾,他赢了。他曾说过:我发现自己始终在思考一个问题:站在人生的岔路口,人究竟该怎么做?我希望读者能在掩卷时喃喃自语:我从未读过这样的小说。对!我从未读过这样的小说!
《黔之驴》出自柳宗元的作品《三戒》。《三戒》想象丰富、大胆,在诙谐中带着智慧,幽默中不乏哲理。今天有空闲的时间,我又翻开了《三戒》,去品读《黔之驴》蕴含的智慧与哲理。
《黔之驴》这则寓言,讲的是一只驴被一个好事者带入贵州又放到山下最后被老虎吃掉的故事。在这个故事中,一切都起源于好事者的想法。如果好事者没有这个奇怪的想法,驴的命运就不会有这么悲惨了。说不定,驴仍然过着虽然平淡但属于自己的生活。
好事者突发奇想,把驴带入了贵州,却没有让驴去做它擅长的事情,这分明就是不识材、不会用材了!人家伯乐都可以发现驮车之马是可用之材,使驮车之马脱离大材小用的困境,而好事者却没有发现驴的长处,还觉得驴一无是处。这个道理,和“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道理上是一样的。
我想,柳宗元先生是要通过好事者告诫统治者们不要不识才,而是要用人之长。所谓“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每一个人都有他擅长的事情。只有让每一个人都去做他擅长的事情,才是人尽其才。
话又说回来,这好事者就是要将驴放到有老虎的山下,也应该事先将保护自己的技能传授给驴,使驴不会落入老虎的利爪,成为老虎的食物。不然的话,驴也不会因为“技穷”成为千古笑谈了。
《牛虻》这本书是我读初中的时候买的,那时候不知道这本书写的是什么意思,而且也看不明白,只觉得这是一本比较特别的书,所以买回家就断断续续的把它看完了,但是脑海里却没有多大的印象。放暑假的时候我无意看到这本书不知是哪来的一股力量,让我一下子又把它看了一遍。
这次学校让我们每人看一本书,想来想去还是觉得看这本比较好,可能对自己的思想境界提升也很快,于是我又一次地拿起这本书,可能是我认真看的缘故吧,觉得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
牛虻(亚瑟·勃尔顿)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在革命斗争中学会了坚强,并支撑了他的事业。《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通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牛虻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刚出场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那长长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娇小的手脚看,身体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而经过革命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似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随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现在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无恐惧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里这样写道:“我将怀着轻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当侍卫要给他实行枪决的时候,眼里都是含着泪花,他们太热爱牛虻了,不忍心下手。但是牛虻却是笑着面对他们的,好像这一切已经被他看透,生死对他毫无意义,因为他的心还活着。
与牛虻关系密切,给他巨大影响的人是他的忏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主教蒙太尼里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他认为“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东西,我只需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直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蒙太尼里影响了牛虻的一生。应该说,牛虻的死,他要负大部分的责任。但是在正义和亲情面前,牛虻他义无反顾地选择了正义,为了革命而奋斗!
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虽然只有这本书我只有读过三遍,或许对这本书的体会还不深,不能够完全明白其中深刻的含义,但是我从中学会了一种精神,那就是坚强,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相信在以后的道路上,牛虻能一直伴我前进,它会是我人生道路上的一个指明灯,时刻引导着,让我不会害怕……
故事的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人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的私生子。牛虻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不愉快,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艰难的啊。就好像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牛虻是个强者,真正的强者!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合上小说《牛虻》,我己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去着,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眼前仿佛是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时代下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最依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国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弃追求。我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着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思绪混乱中,他猛地拿锤子砸向房间墙壁上的十字架泥像,随着轰隆一声巨响,破碎的雕像落在他脚边。他放下锤子,似乎突然清醒了,说:“这么简单,我真是一个白痴。”
这是《牛虻》中的一个片段,也是另我印象最深的一个。读完这本书,发现此书有很鲜明的时代背景,很可惜我们的历史课只能一笔带过,我也一知半解,不过总算读懂了一些东西。
当时,年少气盛的牛虻正受到一次强烈的打击,这甚至使他试图自杀。他的心里非常矛盾,甚至没有颜面也不想再面对任何一个亲人朋友,还有他的信仰,束缚了他、出卖了他……他似乎就被宗教、被上帝这个无形的网网住,没有方向。在我看来,此举则是他的转折点,使他从一个脑子不拐弯的少年,成长为一个机智无畏的领袖人物。
这是推翻过去的一锤。当时的状况,似乎是教皇为最高统治,也就是说,宗教是最为权威的力量,只是那是个已经腐朽了的政体。牛虻此举,挑战权威,挑战落后,就好象我泱泱大中国推翻无能清政府统治的那一刻一样。这一锤,表现了一个年轻人对真理的执着追求,也表现了腐化的东西终将被淘汰的规律。
既是历史规律,又已跳出牛角尖,找到光明还难吗?自然是很简单了!那么最应当注意的,就是保持宏观的看待问题,不被教条禁锢。我想,试着从事物的根本入手,就能做到这点,就能把问题变得容易,就好象法律条文都是源于法理一样。找到根本,找到路。
从根本入手解决问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对我来说,分析语文语段,就应该从文章主旨入手考虑。当我们这么做了以后,我们会发现,原来这么容易。
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人也不能失去信仰,失去了信仰,人在这世界上就是一具行尸走肉。信仰是精神的支柱,祟高的信仰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小说的封面上定着: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小说。今天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力量。小说《牛虻》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是永恒的,它将影响一代又一代的人。
如今,牛虻己是英雄的化身,然而在作者笔下,他并不是一个完美的毫无瑕疵的英雄,而是一个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物。无法调和的仇与恨,感心肺腑的爱情,矢志不渝的追求,贯穿牛虻的一生,正因为如此,牛虻的形象才具有极大的感染力。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呼唤英雄的时代。《牛虻》的故事告诉我们:逃避现实,与世无争是懦夫的表现;直面人生,义无反顾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活着》这本书的作者余华,说实在话,因为读书少的原因,这是我第一次接触这个作者。说来惭愧,小学和初中总会有各种理由推辞,使得读书经历不多,但对于读书,我还是很向往的。《活着》这本书我已经全部看完,之前也曾针对这本书写过几篇类似读后感之类的篇幅。因为语文老师的介绍,我接触了这本书,也是第一次对一本书分析得如此透彻,花费几张纸的笔墨去介绍。
书已经读完一个月多了,再回想其其中的情节,更多了一些奇特的感觉。今天,就让我分析人物性格特点的方式来总结一下这本书——《活着》。首先,最令人印象深刻的还是主人公福贵,在我的眼中,从书中我见证了他的一生,从他的玩世不恭到后来的勤恳努力,一生的坎坷让这位老人饱经沧桑,却又怀着对过去的回忆,情感坚持地过着自己剩下的余生,我感受到他的坚强和他对逝去亲人深深的感情,令人动容。
而另一个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他的妻子家珍,当福贵家境败落,一无所有的时候,家珍从远处踏着坚定的步伐回到茅草屋中时,心中不免为之动容,一个如此放荡不羁的男人却仍让他不离不弃,她的善良和对丈夫的爱 令我深深牢记。说到这里,便想到了可怜的风霞,从童年时的衣食无忧,再到少年时的失聪变哑,再到后来被父母狠心送人,风霞的一生充满了变数,但一切的一切没有改变她的本心一那份对父母的爱和责任,她担起来许多不属于她的责任,而终于找到自己的归宿时的那种喜悦让我看到了她那份渴望爱情的少女心,只是结局太令人感伤,为何总会是这样的结局,这令我不得不深深陷入对中国当时社会现状的思考,当时的底层社会并没有真正获得自由、平等,当时社会昏暗到令人难过,还有那可爱的小有庆,脑海中总会浮现他与小羊亲昵的嬉戏,却因一场医疗事故被无情地夺去了生命,许多同学都在读到这里的时候留下了眼泪。
他的一生就如一个多棱多面的球,他在里面不停地跑,那一棱一面就不停地闪现,他不可能在哪一处彻底地停下,只要他还活着!
最早看这本书的初衷,是因为别人说看这本书你会从头哭到尾,但到最后发现不然,福贵的悲伤,并没有激发出我心里的泪水。是因为,这些苦痛本身就和福贵的生命融为一体。正是这些磨难,让我觉得福贵是真真切切地活着。他就好比是在走一根平衡木,时而在高处,时而在低处,所以最后能在中间平平稳稳地坐下来。但在高处时的雀跃,和在低处时的恐惧,是无论如何忘不了的。
读完《活着》对生活进行全新的思考,让我们的正确对待自己的人生,实现价值,好好活着!
没有主题,没有中心,没有刻意安排与布局,就这样写了。
只是因为读完《活着》太过感动,便觉得一定要写些什么让这个世界知道,让这样珍贵的感动留在我的生命中。
此时此刻,我是带着泪写的,不自禁啊,请原谅我的年轻。
再想想,不知道鼻根酸了多少次,纸巾已经堆积成雪原,不知道热乎乎的眼泪什么时候停了,什么时候又涌了出来,只觉得凉在枕头上,被单上。夜晚读书真的承受不住这样的感情。夜早就深了,可是现实全变了,找不到自己,找不到睡意,忘了明天的一切计划,忘了夏夜窗外的蝉鸣。
有庆离开人世的那一段,心里一抽一抽,止不住的又酸又疼,我真不该怎么表达。福贵抱着儿子走回去的那一路,我好像也走了一遍。那风呀,那路呀,那黑暗的夜呀,那个抱着儿子的父亲,都像是我自己一样。
感情丰富,我一向认为这是福分。那时候,我觉得流着眼泪就是一种莫大的幸福,它让我感受到自己血肉的存在,感受到勃勃跳动的心脏,感受到生命的真实与厚重,眼泪的宽广和伟大。好像自己也付出所有,爱了一场,能帮他承担一次生离死别的痛苦。
我几乎是立刻想到了《天蓝色的彼岸》,想到了哈里。我记得当初读到死去的他回家看望父母与姐姐的场景,那种可望而不可及,那种欲言又止,那种隔离,那种思念,也是这般感慨万分,心酸难释。也许死亡是一个平常而真实的东西,它自然而然就来了。活在一个甜蜜的保护伞里,我将永远感受不懂何谓生命。而这两本书,却让我感受到更多的痛苦与离别。我恍然发现:我命里的幸福,简直是几百辈子修来的福分。是因为我年轻,才让我如此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会拥有他们一辈子,好像只要凭借善良和努力就可以。可是它也许不是这样的,我从一开始就错了。
命运本就是我自己,我离不开它,它离不开我。我们来的时候因为不得不来;走的时候因为不得不走。所谓的幸福和不幸,都是相对的,是内心给自己的安慰或者打击,是我们选择“活着”这一选项的底气和毅力。说实话哦,有点诚惶诚恐,不知该如何去守住我所谓的福气。
看着福贵,我还明白了生活不易,不仅如此,拥有了生命也很不易。个人,家庭,社会,世界,你有你自己的一切追求和美好的小天地,也会有逃不掉的责任与还不完的债,错综复杂的命运大网里,每个人都是一个点,不知谁是谁的开始,谁是谁的结局,谁和谁走散了,谁和谁走下去。
甚至是你自己,都无法预料明天你是否会如自己期望的那样站在同样的阳光下,大口大口呼吸着新鲜的空气,足下是生你养你的土地。当这一天又如你所期望的那样过去了时,大声笑吧,好好感谢生命给予你这样的幸福,能让你如愿地爱着与被爱着,如愿地活着。
我珍视生活,从前是,现在是,将来只增不减。每一束温润的阳光,每一滴轻轻的雨,每一场热烈的日出,每一朵盛放的云,都令我感到那么幸福。春秋冬夏,花草树木,亲临挚友,衣食起居——组成我生活的每一部分,我都热爱它,发自肺腑地热爱它,拼尽全力地热爱它,因为它们是我创造的,是随我而产生的,是我每分每秒存在的证明,是我的每一滴血,每一根骨头,每一次呼吸。
福贵的生活,就是一下一下有力的心跳。咱中国人是这样过来的,从贫穷与落后中咬牙爬出来的,走过的弯路,含冤而去的事物,农村生活的苦,都爬出来了。就算这样的苦中,也能有令人潸然的幸福,福贵和家人的陪伴是又酸又甜的,那些农田上度过的清晨与傍晚是又苦又香的,就连福贵一次次经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时光,也是五味杂陈的。
“想让一个死去的人回来,就要让他的精神在另一个人身上得到传承,那么他就会在这个人身上得到复活。”福贵懂,他仔细收藏好好家珍,凤霞,有庆,二喜和苦根的精神和爱,继续活下去。
所以,我读到的那些苦,却是福贵认为的幸福。
然而,这条路是必经的,早晚谁送谁都是永别。
所以,生活就是个含泪的微笑啊。
我不知道我是否从他身上,已经汲取到一点点面对苦难的坚强。
无论多久,我虔诚地希望,得到这份力量。
《活着》,活着,活着。
从我不受控制、如岩浆热流般滚烫的泪水中,有什么东西大声呼喊着这两个字,重复着,响亮的,仿佛在宣誓一样,仿佛在证明一样。
那是我迫不及待地想告诉一切:我认真且知足地活着!
我要加油,为了很幸福,要一直这样守候着。
同一个安妮怎么会有两种不同的人生结局呢?现实中是不可能的,这样的事情只有在文学作品创作中才会发生。我所读到的安妮,恰巧就被安排进了两种不同文学作品中,一个是日记体的《安妮日记》,一个是小说体的《楼上的房间》。
说来确实巧合,我竟然能在前后两个毫无关联的活动中,遇到描写同一个人(安妮)的两部作品,并同时引起了我阅读的兴趣。最先接触到的是《安妮日记》,那是我几周前在校园小蜜蜂读书活动节上买到的一本书,封面上那个坐在窗前的女孩看起来和我差不多大,一身淡蓝典雅的长裙,一席乌黑光亮的长发,单手托着腮,凝望着窗外,那忧郁而期待的眼神一下就引起了我的注意,我断定这是一本值得品味的好书。可是,恰逢期中考试,我刚看了个开头,还没来得及仔细阅读,就只好暂时将它束之高阁了。
近日,南京市小学生“找寻我爱的书”主题征文活动如火如荼得开始了,了解完征文信息后,就津津有味地收看起先锋中小学生网上作文平台里的“好书导读微视频”,在277集好书推荐的视频短片中,我随手点开了第P089集视频,南京市致远外国语小学姚鑫老师在短片中向我们推荐了小说《楼上的房间》。随着她将故事梗概一层层铺展开来,我眼前再次浮现出窗前那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女孩——安妮!故事情节如此相似,竟然有如此巧合的两本书吗?带着这个疑问,我迅速跑进书房,从书架中翻出了那本刚买不久的《安妮日记》,我捧着书,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如饥似渴地阅读起来,读完这本书用去我整整三个下午的闲暇时光,我终于弄明白了。
《安妮日记》是安妮·弗兰克13岁时所写,采用日记体形式,详细记录了她在两年多时间里躲避德国纳粹搜捕的生活经历,她终日躲在狭小的密室中,充满恐惧、痛苦和煎熬,就连最基本的温饱和自由都得不到保障,就连去窗口看看外面的世界也变得那么奢侈,一旦被纳粹发现,如花的生命就随时可能被终结,但她始终保持着一颗乐观的心,她把密室的生活变成了一场有趣的探险,危险变成了浪漫,恐惧变成了新奇,这里发生的一切都成为她笔下的日记素材。不幸地是,最终纳粹还是发现并抓捕了她,这位犹太女孩16岁时死于纳粹的贝尔根-贝尔森集中营。她的日记,后来成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重要历史证据。
看完《安妮日记》,我对安妮的结局感到万分的悲伤,虽然这是历史事实,但我还是不忍心相信这样一个年轻少女的生命被敌人无情地扼杀。我立刻让妈妈帮我从网上预订了新书《楼上的房间》,作者约翰娜·赖斯根据《安妮日记》写就了这部小说,大概是出于美好的愿望吧,他为安妮重新塑造了一个完美的结局。虽然由于长期困顿于狭小的空间,导致她肌肉萎缩,行动艰难,但在小说的最后,安妮还是顽强地活了下来,她终于等到了盼望已久的和平与自由。我很喜欢小说的这个结局,它让我深刻地理解了战争的残酷和自由的可贵。
能够对照着阅读同一个故事不同体裁的作品,这实在是个巧合,留给我更多的则是收获。通过这样的两本书,我既读出了真实的历史,也读出了人们对美好未来的希冀。阅读,让历史上的人变得更显得有血有肉,丰富感人,也让现实中的我更懂得有情有义,珍爱生活。
这本被称为“横扫美国亚马逊排行榜”的书,与其说是悬疑类小说,不如说是一本有关爱和教育的杰作。每一个看完了《无声告白》的人,心底的震撼是不言而喻的。
首先先对这部小说作一个简短的介绍:
小说开篇便告诉读者,迪莉娅死了,就此埋下伏笔:她怎么死的?随着作者谋篇布局的深入,读者渐渐自己拨开了真相的面纱:这女孩活的好痛苦,那些爱她的人,那些在她生前对其百般关注、在她死后痛不欲生的人,实际上是以爱之名,行谋杀之实。
书中提到,每一代人的言行往往都与上一代人有关。她的母亲是一个不甘平庸、希望与众不同的女人,最终却还是嫁人生子,成为一名普通的家庭妇女,尽管中途她挣扎过,没留下只言片语离开这个家,希望继续完成搁置的梦想,但却因腹中孕育了第三个小生命——汉娜而再度放弃。她短暂的离去却在迪莉娅身上留下了童年的阴影。迪莉娅要努力地扮演好一个让父母满意的角色。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是被期待着的,她的兴趣,她的交友,她的未来都是被期待着。而正是莉迪亚过于成熟的心智,让她不能摆脱这种期待,以致于发生了之后的悲剧。
我以为在开放民主的美国很少有这种事情,后来才发现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天下所有父母的心愿。家长习惯拿自己家的孩子和别人家的小孩比较,给孩子报各种兴趣班,爸爸觉得应该学珠算,妈妈觉得应该学舞蹈,没有人问孩子喜欢什么。看到书中有一处这样描写“她每次都是真心征求女儿的意见,但是她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开口的时候紧张地屏住了呼吸,在听到女儿的是的之后,呼吸才会恢复正常。”不得不佩服作者,没有任何一处的落笔是粗疏的,用词精准而克制。
看似幸福的这一家,其实并没有表面的如意,所有人的隐忍和退让都是为了维护这个家的平衡。
“我的大脑里总是憧憬着另一种生活,但实际情况事与愿违。”这是玛丽琳第一次离家出走时留下的字条,后来自己又撕碎了,可以说所有轨迹的正是从这件事情开始偏离。她希望和自己很像的女儿可以过得和自己不一样,可以与众不同,所以给了女儿很多期待。而詹姆斯则因为自己是中国人如此与众不同的特质一直活在自卑中,他渴望和周围的人一样。所以他也希望自己的女儿能够弥补自己不善交际的弱点,广交好友。所以莉迪亚就担任了这个平衡家庭里面各种需要的主角。
至于哥哥内斯和妹妹汉娜也有着很多不能说的秘密。在父母面前,他们显得有些多余。所有的爱和温柔的注视,亲吻都是属于莉迪亚的。他们的心里肯定都这样想过。但是没有一个人跑去和父母说希望你能多看看我,注意到我的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不容易。
“至少我知道我是谁,我要什么。至少我不恐惧。”对于局外人杰克,我一直很佩服。我觉得他是整本书里面活得最自由的一个人。或许有人会反击因为他从小缺少管教,不用承载父母的梦想,也就活得肆意。但有些事情生来就是不公平的。
这本书探索了身份危机、人生成就、种族、家庭以及个人道路,而且没有任何一处落笔是粗糙的,但我不喜欢这本书,因为太过压抑了。最后用书封面上的一句话作为结束: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
终于读完了华裔女作家伍绮诗的小说《无声告白》( Everything I Never Told You),一部极其压抑的关于异族通婚的小说,通篇的压抑让我难以忍受。
小说以莉迪亚死了为线索开篇,莉迪亚是詹姆斯。李先生家里的大女儿,也是他们寄予最大的希望的一个孩子,母亲玛丽琳因为奉子结婚未能实现的职业女性的理想,通通传递给了莉迪亚,使莉迪亚变成了那个完全不是自己的自己,直到有一天,她失踪了、死了,玛丽琳还是没有觉悟女儿的死,是因为这个家庭,这份沉重到无法释怀的希望杀了她。
这本书让我看到身为母亲,在一个家庭里的位置何其重要,只有一个阳光,积极的母亲才能够成就健康向上的孩子们,也只有这样的母亲才能够让一个家庭充满凝聚力,玛丽琳婚后的生活在别人眼里或许是幸福的,但是对于她的内心,却始终充满挣扎和痛苦,这份揪扯让她失去了作为母亲的敏感,失去了和孩子们成为朋友的可能性,她终究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的,身为母亲,我想她是失职的,因为她并没有真正成为孩子们精神世界、成长路上的那个最好的陪伴,而只是一个不称职的主妇。
很遗憾,这个家庭的男主人华裔大学教授,詹姆斯。李是一个内心压抑的男人,为了逃避他人对这个异族通婚家庭关注的异样目光,他让孩子们失去了每年假期旅游的机会,并完全放任自己躲避在安全的世界里,这样的母亲和父亲用行动不断的提醒着三个孩子他们的特殊性。当然,詹姆斯的压抑来自于他从小的生活环境,这是那个时代的产物,作为生活在美国的华裔底层,詹姆斯的父母承受了巨大的生活和精神压力,这份压力也毫无意外的传递给他们的孩子詹姆斯,虽然他有幸寄读在贵族学校,但是他永远都知道自己是低人一等的,而这种感觉终将成为他生命中最深刻的烙印,影响他一生。
身为一个哈佛大学肄业女大学生,莉迪亚的妈妈玛丽琳的内心始终有难以释怀的遗憾,遗憾自己没有完成的学业,遗憾自己变成了一个家庭主妇,她是那么渴望被这个社会的认可,那么渴望能够成为完全的自己。在莉迪亚只有5岁某一天的早晨,玛丽琳消失了,我无法明白她为什么会选择这样的方式离开家庭和孩子去追寻所谓的梦想,身为母亲的我更是无法理解她怎么可能就这样离去!因为任何一个有爱的母亲都是无法主动的放弃她心爱的孩子的,更何况家里还是一儿一女两个孩子需要她的照顾,哦,或许也正是因为这两个孩子带来的繁重家务,让她不胜其烦,所以,她才会想要逃离。我一直相信,当你带着爱去做家务的时候,那就是爱;当你带着厌烦去做家务的时候,那一切真的就变成了烦扰。
玛丽琳离开了,因为她想要去重新找到人生的方向和自己的定位,但是这种离开是自私的,此刻的她已经不是孑然一人,那段离开家的日子成了全家人的噩梦,不辞而别的妻子让詹姆斯从恋爱伊始就恍惚的所谓自己的"不值得"变成了现实,毕竟那是一个还有很严重的种族歧视的时代,小个子的华裔男人在那种文化里永远显得那么特别和尴尬,玛丽琳给予他的爱情曾经让他重生,却又始终令他忐忑,所以当玛丽琳突然不辞而别的时候,这个男人的自信被摧垮了。当然,母亲的离去受到伤害最重的一定是两个孩子,内斯和莉迪亚,他们失去了对生活的信任,变得惊恐万分,母爱所能给予的那份成长的安全感在那一次出走事件中完全的被剥夺了。
所以,当玛丽琳回家时候,全家人并没有欣喜若狂,而是变得小心翼翼,敏感的孩子们容忍母亲每天的不做饭,容忍母亲提的任何要求,尤其莉迪亚,容忍并接受母亲把全部人生的希望都寄托在自己身上,看到这里的时候,我又一次相信,娶老婆必须要娶一个情商高的女人,一个能为自己和别人负责任的女人,只有一个心智健全的女人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母亲,而玛丽琳真的不是一个合格的母亲,虽然她为了这个家庭完全失去了那个年轻时的自我,可是这份失去给予她的不是愉悦的对生命状态的接受,而是让自己永远的变成了一个受害者,这种受害的心情毁掉的何止是自己的人生,詹姆斯幸福吗?当年娶了一个如此爱他的白人妻子是喜悦和深情的,但在漫长的婚姻生活里,这个女人的表现却击败了他们共同创造的这个家庭、这个家庭里的每一个人,当然这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詹姆斯觉得妻子就理所应当被丈夫养,这种思想源自从小看到母亲做工的辛苦,他以为丈夫养家是对女人的救赎,殊不知正是这种思想最后害了玛丽琳,最终更是伤害了他心爱的女儿莉迪亚,所以异族通婚是一件绝对需要慎重面对的事情,因为它包含的不仅仅是爱情,还有两种文化的融合,而这种融合可能需要一辈子的时间。
莉迪亚最后变成了一个敏感孤立的姑娘,她和兄妹们的长相遗传了爸爸的东方人面孔,妈妈的蓝眼睛,那个样子在70年代的美国,她只能被称为"东方女孩",长相上的特别,铸就了她内心的孤立,而母亲近乎疯狂的管教和期望更是勒的莉迪亚喘不过气来,她没有自己的时间,也就完全失去了业余社交的可能性,这个女孩太多内心的痛苦无以表白,最后统统化作了"无声告白".
莉迪亚在哥哥内斯即将要去哈佛上大学的时候,自己选择了离开,因为哥哥原本是她最坚定的依靠,她无法想象没有哥哥的日子。
孤立的她,没有勇气去面对一个没有温暖只有压抑的家庭,没有勇气去面对没有同伴,没有朋友的学校生活,莉迪亚的这些痛苦和挣扎妈妈并不知道,或者说完全不曾觉察。玛丽琳从来没有去关心过她的孩子们内心的需求,一份以自己的需求为出发点的所谓母爱是自私的,我只能说那不是爱,而是以爱的名义实施的对孩子的控制。
真正的爱是需要把焦点放到对方的身上,切实的去感知对方的需求,而不是让被爱的人成为施爱者情绪、思想的寄托。,记得在哪里看到过一句话:只有一个内在匮乏的人,才会在缺乏安全感的情况下希望通过对他人的控制来让自己安稳。这,或许正是玛丽琳的状态,她对自己失望了,所以转而在莉迪亚身上寻找希望,却完全没有想到那所谓的母爱最后成为戕害莉迪亚的凶手。
我不喜欢这部小说,太过压抑,从这本书里我才知道,原来今天如此开放的美国也曾走过那样一段排斥异族的时期,那是时代的产物,作者揭示的是一个时代的悲剧,这可能就是这部小说的意义所在,从这本书联想到近百年中国人漂洋过海的历史,会是怎样一部深重的苦难史啊,所有的悲苦最大的莫过于加诸于精神上的伤害,那种伤害的传递会让一代代人背负承重的枷锁,如同莉迪亚的不快乐,内斯内心的压抑,汉娜的惶恐,只能在这里祈祷,现世安稳,愿更多这样的家庭一代代健康成长,沐浴阳光和爱,生命永远充满希望。
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
故事一开始是发生在比萨神学院.。书中描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曾经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后这“丑陋”的模样,然而我想,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当他进入比萨宾查大学以后,神父即比萨神学院长蒙泰尼里常常给他讲解哲学,并且和他一起读书,学习.他们相互信任,尊重.亚瑟.非常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
然而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亚瑟决定献身于争取民族独立这项事业。当时蒙太尼里调到罗马当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亚瑟在忏悔中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出狱后,他得知蒙太尼里神甫不仅是出卖他的叛徒,更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他一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这大概是整本书中最大的冲突,牛虻与他父亲蒙太尼里,这不仅仅是政治上的冲突,更是信仰上的不一。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
蒙泰尼里是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的,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他是以这样一个丑陋的姿态,结束了一生。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吗?当你必须面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你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己的信仰吗?你会后悔,一定会。你用儿子换了上帝,所以你永远也找不到自己心爱的儿子了……这是无可避免的冲突,无可奈何的宿命,父亲与儿子,这对本来应该站在一起的至亲,却不得不刀枪相向,在生与死中选择,但是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是悲伤的结局,都是无可挽回的境地。
这是一本关于企业经营管理的战略书,它详细地向我们介绍了一些卓越企业的经营理念、管理经验、学习方向,揭示了那些成功公司能够获得顾客的可信度并能够维持和创造长期营收来源所采取的战略。
首先,这本书的主要作者汤姆·彼得斯提出了卓越企业具有的八项基本特质:采取行动;接近顾客;自主和创业精神;以人为本;亲身实践、价值驱动;坚持本业;组织单纯、人事精简;严宽并济。其实卓越的企业他们的基本功都非常扎实,他们认为,思考比工具更重要,发挥才智远优于理性,行动比分析更为迫切。并非每个企业都具有这八大特质,或是这些特质全部都如此耀眼,不过他们至少具有其中一项特质,在另一方面这些企业特质却是理所当然的。这让我想到,对于我这样一个缺乏实务经验的学生讲述这八项特质,我会怎样表达呢?我可能会说什么呢?我可能会说:顾客第一。但是商场老将对这些特质的反应却十分热烈,他们知道其中的重要性,也知道罗杰斯说的没错:好的服务是万中选一。其实那些大红大火的公司的成功并不是考员工别别人的智商高出20多点而是靠这他们熟练掌握了这几项基本特质。换句话说就是卓越的企业因为具备独特的文化才能够从竞争对手中脱颖而出。
如上段中作者所提出的的八项基本特质之一卓越企业还需要“组织单纯、人事精简”,作者也详细阐述了这一理念。企业组织一旦庞大,就会变得复杂,大多数大型企业越是设计复杂的体系和结构,并雇用更多的员工,来应对这样的复杂的组织。但是这对于企业的发展并没有多大的益处反而会弄巧成拙,作者说的很对,人是越精简越单纯才能保持公司的正常运营,然而现实中的企业并不是这样做的,他们只是一味地扩大规模扩大人事以来保证企业的顺利运作。但经验告诉我们这样做是不行的,对于这一味地扩大并不是解决问I的最佳方法,要想公司有更好的发展企业就需要事事透明,让所有员工对公司有所了解也就是KISS(哈哈,在这耍一下文意思就是:Keep It Simple,Stupid!)
卓越企业应该具有的品质在这我就不一一列举了,书中其实都做了详细的介绍。我来总结一下书中所阐述的卓越企业经营的成功法则吧!就是这简单而不简单的四点:1、回归经营的基本面 2、化繁为简 3、接近顾客 4、创新 5、坚持本业并进行多元经营。
其实,经营企业和经营生活有一定的共同点,生活也要向企业经营一样简单化才回有幸福,多元化才会让生活更有活力!追求卓越,追求的不仅仅是事业上的成功,追求的也是一个全新的成功的自己!
无言的告白,无声的诉说,一个悲伤的故事。
小说《无声告白》以花季女孩莉迪亚的死亡开篇,在作者细腻的文字里,层层拨开莉迪亚死亡的原因,有的人从中看到了移民融入环境的艰难、有的人从中看到了少数族群的孤独、有的人从中看到了青春期孩子的敏感,而我想谈谈其中弥漫的难以承受的父母之爱。
一心想要做医生的哈佛女孩玛丽琳,在大三的选修课上认识了华裔历史教授詹姆斯,他们陷入爱河,很快有了第一个孩子。接下来的几年,玛丽琳中断学业,开始养儿育女,操持家庭。想要成为医生的玛丽琳怎么会忘记自己的梦想呢?母亲的去世,使玛丽琳重新认识自己的生活,她决定奋起一搏,为自己为梦想努力一回。她不知如何向丈夫詹姆斯说出自己的想法,或许是怕丈夫不理解、或许是怕遭遇反对,总之她不辞而别,就那么悄悄地离开了丈夫詹姆斯、儿子内斯和女儿莉迪亚。她将自己关在一间小公寓了,重拾课本埋头学习,就在临考前的几天,她心力憔悴昏倒在地。不幸的是,这次不光光是晕倒,她怀孕了,她的第三个孩子汉娜再过几个月就要出生了。这一回,她不得不再一次跟她心爱的物理、化学告别,重新回归家庭。作者从丈夫詹姆斯的角度、从儿子内斯的角度、从女儿莉迪亚的角度分别描述了妻子母亲玛丽琳出走他们的感受,唯独没有提及玛丽琳自己的看法,或许她太想要与众不同,或许她太想要成为一名医生,总之作者没有说。
玛丽琳的出走,到底在两个孩子心中留下了怎样的影响呢?玛丽琳离家出走,不告而别,深深地破坏了孩子的安全感,童年有过这种经历的人,能深刻感受到其中的孤独、害怕与愤怒。安全感的缺失,有的人需要用一辈子来弥补,莉迪亚的安全感,在妈妈出走的那一天遭到严重破坏。莉迪亚认为是自己不够好,才让妈妈出走,她在心里默默许下一个心愿,只要妈妈回来,她希望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妈妈回来了,莉迪亚认为是自己的祈祷起了作用,她开始行动,妈妈希望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他开始迎合妈妈以妈妈期望的样子生活。小小的莉迪亚为讨母亲欢心,或者说惧怕母亲再次离开,她开始讨好妈妈,迎合妈妈,凡是妈妈希望她做的,凡是妈妈想要她选择的,她都默默地按妈妈的想法来。她看医学解剖书、她努力学习物理、化学,她收下一本本妈妈希望她读而她却并无兴趣的书籍。
父亲希望莉迪亚融入群体,不必像自己童年那般孤独。母亲希望莉迪亚继承自己的心愿,成为一名真正的女医生。莉迪亚努力满足父母,活在父母的期望里,从来没有问过自己这是不是她真正想要的东西?随着学业难度的增加,莉迪亚开始觉醒,她开始意识到继承父母的梦想是多么艰难。
到底是谁将莉迪亚推向了死亡边缘?莉迪亚的故事,是成千上万家庭的缩影,多少父母将自己未完成的梦想寄托在孩子身上,有条件地爱孩子。幼小的孩子,敏感而多疑,他能清楚地感知到父母想要什么,聪明的孩子开始讨好父母,成为父母想要的样子。到了青春期,开始自我意识觉醒,想要成为自己,又怕伤害父母,会感激父母,也会恼恨父母,纠结、愤怒、委屈、埋怨全部袭来,有朋友的孩子能与朋友分享发泄,孤独的孩子只能自我纠缠。
所谓对话即教育,教育当中家庭教育又尤为重要,为人父母,自己的心愿自己完成,你对自己的成全就是孩子学习的最好榜样,做最好的自己就是最好的教育。如果真的希望孩子好,还是少做一些、少说一些、少干涉一些,让出一点空间给孩子吧。
公元20--年,诸侯并起,天下纷争。山清水秀的竹林间,茅舍内,一位中年男子头戴纶巾,手握羽扇,身在茅舍,心系天下,看兴亡成败,胸中尽万点河山,道:“人和者,得天下也。”于是三顾茅庐的佳话造就了一代伟人,军事家——诸葛亮。诸葛亮谦虚、谨慎、认真又尽职,或许谈不上雄才大略,但在实务管理上几乎是第一流的,人格、担当、技巧也的确无懈可击,也可称得上是中国史上杰出的政治人物,诸葛亮以其卓越的政治军事才干,建蜀国,兴汉业,历经图治,呕心沥血。以其智,以其情,以其义,展现了一代蜀相伟大的胸襟气魄,令天下人为之敬仰。
罗贯中笔下的诸葛亮有通天彻地的才干,深谋远虑,有扭转乾坤的力量,呼风唤雨。他神机妙算,料事如神。诸葛亮在益州从无到有,不但建立了整个法令制度,也能发扬赏善惩恶的正名上下的王道,使整个社会公平正直,明察秋毫。有益于国家,虽然是仇家,也会赏赐;违法犯纪,虽是至亲,也会处罚。刑罚虽严峻,但是没有人因此而埋怨,这种公平的统治,很难有人能相提并论。
草船借箭,三气周渔,借东风赤壁之战。六出祁山,七擒孟获,司马面前摆空城。威镇八方,“真乃神人也。”他调兵遣将,知人善用。赤壁之战中,明知关羽乃情义深重,知恩必报者,亦派其扼守要道,结果华容道上关羽顾念旧恩,宁舍己而放走了劲敌曹操。有人说,此乃孔明之过也,错失良机。然而却不尽然。因为刘备急切地加以阻止:“云常乃性情中人,必放曹操,贤相怎可让其扼守要道?”时,孔明听罢曰:“此乃天意,天不灭曹。若魏国亡,东吴势必崛起,此乃一劲敌,又占地利只势,蜀国必难与其相抗衡,势必亡矣。今三分天下,呈三足鼎立之势,我等趁此良机,兴农业,固粮仓,养精蓄锐,方可破敌。而云常经此一战,必更忠心效蜀,此乃臣之大计也!”由此看来,放走曹操绝非偶然,亦非孔明之败笔,实乃形势所逼,无奈之举也。是为刘备的汉室兴亡着想。
《无声告白》这本书给我的感触会比《岛上书店》多很多,为什么要拿这两本书对比?因为看的时间很接近,也因为有人说这两本书类型相似。
像亚马逊编辑推荐所说的那样,这本书探索了身份危机、人生成就、种族、性别、家庭以及个人道路。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不是本文中的家庭关系,而是玛丽琳的梦想与家庭羁绊的矛盾。她一直都有一个梦想,为了这个梦想也付出了许多,特别是处在女性的地位还比较低的社会时,她是有多大的勇气要做到“与众不同”。
可是,她遇到了他,一个与她不同国籍的教授,在她看来他是多么的“与众不同”。后来因为怀孕结婚了,婚后她或许暂时忘了她的梦想,后来她意识到自己没有正事可做,想要出去工作被丈夫阻止了。接着她母亲去世了,想起了母亲过的生活,她对自己发誓,决不能活得像母亲那样。
她想去实验室当助手,那个人却笑着回复她说,不知道她是认真的,因为她还有孩子和丈夫要照顾。看到这里,我为她感到悲哀,同时我也恐惧我可能的婚后生活。有了家庭的束缚,自己的追求怎么办?自己想做的事情还能去做吗?因为就算在现代,多半还是“男主外,女主内”的思想。做“家庭主妇”、“相夫教子”并不是我追求的生活。
看到她最后遇到有一位女性做到了她一直追求的事情,她觉得不可思议,她觉得她原本也能做到,所以她要实施她原计划的时候,我为她感到高兴,觉得她做的特别棒。可惜最后,她却因为怀孕等束缚放弃了她的计划,把她自己想要而做不了的事情寄托在了她女儿身上。我想,这很悲哀,却很现实。
文中有一段这样的话“你曾经爱的那么深,怀有那么多的期望,最后却一无所有。孩子不再需要你,丈夫不再想要你,最后只剩下你自己,还有空荡荡的房间。”这很凄凉,也是女人一生很悲哀的一种状况,我不想过这样的生活,即使只有自己一个人,只有空荡荡的房间,我也要过的快乐、愉悦。可能因为这个跟我生活比较相关,所以印象最深刻。
对于家庭关系,我想的比较多的是以后对于孩子的相处模式及教育方式等。因为我的家庭关系比较和谐,没有这么多的危机,我一直觉得很温暖,只是我们比较缺乏交流吧。当然,我也不是没有不满过,因为可能存在的“重男轻女”和他们的传统思想。而且我也在思考着,我读大学是出自于我自己想读,还是由于他们想让我读。其实我想过放弃的,可现在却很庆幸自己没有放弃,可能这也有利有弊吧。
还有好多好多感触写不完,就再续吧。很晚了。晚安。
书的前几章其实看得有点乱,晕晕乎乎地慢慢看懂其中的背景和关系后,才明白,这本书其实和我当初所想的并不太一样,但感觉并不赖。种族歧视、性别歧视、个人发展与家庭归属、父母期望与自我压力……太多的矛盾,太多的冲突,每一个都似乎有千斤重,将这个混血家庭里的每一个人都压迫得无法呼吸。这个结合了时代背景的故事,似乎将曾经的美国展现在我的眼前,用细枝末节的小事将人物的内心摊开,让人感受他/她的挣扎、无奈、悲恸。那样纠结的情感,以及命运的不可违背,似乎令人感受到深刻的哀伤。
"我用尽所有力气,尽我所能,却终究只能重蹈前人的覆辙。"对于玛丽琳的经历,我所能想到的,大约便是这句话了。她不愿如母亲一般困在厨房里,不愿整日和烹饪书打交道,医生这个职业对她而言有着无与伦比的意义。为此,她抛夫弃子,拼命攻读医学院的课程,希望有一天也能穿上白大褂、戴上听诊器,受人尊敬。只是汉娜的到来令她措手不及,她最终只能回归,彻彻底底地将自己困于家庭之中、厨房之内。
而她的丈夫,华人詹姆斯,则一生都活在异样的眼光中。不敢让人知道父母的身份,不能和同学友好相处,虽然这种特别让他获得了玛丽琳的爱,却也是他一生的负累。冲动地投入路易莎的怀抱,与她有了关系,大约也是因为他们同为华人,不会彼此觉得特殊、异怪,仿佛游离在外的人突然找到了组织。不过对于他这样的做法,我感到很不耻,无论什么原因,出轨总是令人羞愧的,他能得到玛丽琳的原谅是他这辈子的幸运。
因为拥有这样的父母,生在如此的混血家庭,莉迪亚的悲剧显而易见。母亲将自己未曾实现的理想化作对她的殷切期盼;父亲将自己无法合群的遗憾变成对她的谆谆教导。成为医生、交很多朋友,这两件事成为她生活的全部,然而这并非她所愿。压在肩上的担子越来越重,她渐渐喘不过气,于是去接触杰克,以为自己了解他,能和他和谐地相处,却不知她从来都不懂得他。杰克至少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而她,从来都不知道。
相比之下,内斯似乎要幸运得多。虽然父母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妹妹身上,他面临着被忽略、被无视,但至少,他有自己所想要的东西。没有人会管他在做什么,即便是拿到哈佛的offer,莉迪亚只要一句话就可以将停留在他身上的关注全部夺走。他和莉迪亚,同是混血儿,同是李姓家族的一员,却有着截然不同的待遇。他明白妹妹的压力,明白她的痛苦,却并没有帮助她,反而竭尽全力逃离这个对他们而言都可怕的家庭。甚至于,面对妹妹的死,面对父亲的出轨,他纠结于是否该说出他所了解的真相,买醉成了他发泄的途径,最终却无济于事。
而存在感最低的汉娜,似乎成了这个家庭中最为幸运的人。玛丽琳失踪时她尚未出生,不清楚那些是是非非,亦不会被压力所累,她静静地看着父母、哥哥、姐姐,仿佛一个局外人。然而,真相却只有她知晓,只是,没有人注意到她,没有人会认为自己的坚持是错的。生在这样有点扭曲的家庭里,她似乎成了最正常的那一个,又或者,她仿佛从未来到过这个世界。
“人生感言”
好词:甚多、愁云、释放、叛逆、偏激、挣脱、竭力、失聪
佳句:她用心学习和模仿,久而久之变成了自己的习惯,孩子们也尽释前嫌,充满友爱,重新接纳脱胎换骨的安妮。
这位年轻人有一位医生男友,他不忍心看着一个好好的女孩,为眼疾病受尽折磨。
感受:1882年2,她19个月大时,被一场突如其来的发烧夺取了光明和听觉。1887年3月3日,20岁的莎莉老师走进了海伦·凯勒的家。这一条条震撼人心的消息使我记忆犹新。
《子夜》是一部长篇小说,全书主要围绕民族工业资本家吴荪甫和买办金融资本家赵伯韬之间的尖锐矛盾和斗争。全方位、多角度地描绘了30年代初中国社会的广阔画面,同时也间接地反映了当时革命深入发展、星火燎原的中国社会的全貌。
给我的印象最深刻的是吴荪甫,感觉他像个战士,始终在那拼尽全力地战斗,好像永远不知疲倦一样。为了自己的企业也为了民族工业,他不得不与美帝国主义的掮客——赵伯韬一直勾心斗角;为了自己的厂子,他不得不费很大力气平息罢工;为了扩大规模,他用尽心机收买、吞并其它小厂。所以,更可说他是一位商业界的巨腕,但可是生不逢时,因为帝国主义侵略的魔手紧紧扼住了中国民族工业的咽喉,最后他的个个雄图大略,种.种力挽狂澜的行动、条条看似无懈可击的计策,只能以失败告终,这不仅是他的悲哀,更是那个时代、那个社会的悲哀!但同时他也是一个血腥、残酷的剥削者,从他那克扣工人工资的坚决、打击罢工工人的力度便可窥之一二,可话又说回来,那能怪他吗?不能,资本家不都那样吗,榨取工人剩余价值就是他们的本性。总之,我心目中的他是位悲情英雄!本书中还有一个地方写的特别好,那就是交易场所内情景的描写,那不能不说是人身鼎沸、热火朝天啊,侧面反映了当时时局的动荡,但同时也体现了很多国民嗜赌、想不劳而获的投机取巧心理。
赌博是中国历朝历代都存在的问题,人们都说“小赌怡情,大赌伤身”,但没有小赌哪来的大赌啊,所以,要从戒小的开始,那样社会风气会有所些许改观,外国人问关于麻将的问题的次数也会减少!总之,《子夜》透过人物的性格和命运的发展,鲜明有力地显示了整个时代复杂的发展趋势:外国资本主义对中国以及中国企业的封锁、侵略!读完全书,不仅感慨与矛盾先生深厚的文学底蕴,也了解了主人公们在当时社会背景下的身不由己。个人欲望,梦想都得顺应社会的潮流,逆水行舟,是不可能成功的!
书是不说话的老师,书是知识的宝库。读书的益处十分得多。我喜欢读书那是因为它不仅让我学到一些我们在课上学不到的东西,而且能让我知道一些人生的哲理和在遇到困难时如何以最好的心态去面对。
由于爸爸妈妈小时候特别爱书,所以,爸爸和妈妈读书的兴趣感染了我。因此,我也不时会拿出一本课外书来阅读,慢慢地我对书产生了兴趣。现在,我已经时时刻刻都离不开书了。
妈妈为了让我学到更多的知识,专门给我买了四册少儿百科全书。要知道这买书的钱,还是妈妈从牙缝里挤出的钱买的,如果不买这四册书的话,妈妈还可以买好几件衣服呢。所以,我决心好好品尝这“美味佳肴”。当我大概了解了这四册书的内容后,我感受到:一本好书,蕴涵着许多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阅读一本好书,就是要跨越时间和空间,同睿智和高尚的人对话,这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啊!所以,我一定要好好珍惜。
也许有人会问,读那么多书你不感到累吗?我不但不感到疲倦,相反,读书让我心情愉快,书店里各种各样的书应有尽有,周末,我喜欢在书店自由自在地看书,我想看哪类书都可以,没有座位,就站着那看,一看就怎么也舍不得放手,一点也不觉得疲累。
读书还有一个很大的好处,就是让我写作文时不用发愁。我的作文在班里经常受到尚老师的表扬。我能把作文写好,看书多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书能告诉我许多我以前不知道的事情,给我很多的启发。
古今中外有成就的人,都喜欢阅读,并善于从书中吸取营养,从而走上了成功之路,让我们养成阅读的好习惯,一生都与好书相伴,做一个知识渊博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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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阅读成为习惯有一种习惯,穿越历史,历经沧桑,因为终有所成,所以永不褪色。——题记
孔子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人生短短几十载,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当垂暮之年,回忆过去种种作为,不禁潸然泪下,后悔当初的年少轻狂,但为时已晚。对于我们来说,唯一的幸运便是我们手中还拥有一份相对其而言比较充足的时间。眼下,我们最明智的选择就是珍惜时间,好好读书。
千古词人苏东坡有诗曰:“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由此可见,书的好处有多大。多读书,不仅可以拓宽视野,还可以修身养性。书读得多了,自然就会领悟人生的真谛,懂得品味生活的美好。沉浸在淡淡的墨香中,去享受陶潜“采菊东篱下”的悠闲自在,去领略李太白“天子呼来不上船”的豪迈清高,去欣赏李易安“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的纯洁烂漫,去学习陆放翁“僵卧孤村不自哀,尚思为国戍轮台”的爱国情怀。沉浸在历史的清香中,流连……
高尔基曾经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确实不错,但书籍也有好坏之分。乐读好书,会受益匪浅,甚至会一生受益;偏爱不好的书,会影响人生的航向,甚至会误入歧途。所以说,不仅要好读书,还要读好书。读文学书,可以提高个人修养,打造文学功底;读科学书,可以活跃思维,培养创新意识;读旅行游记,可以开阔视野,增广见闻。这三类书,皆有益处。
据说伟大的儒家学派创始人孔仲尼晚年酷爱阅读《周易》,他爱不释手,总是翻来覆去地读,使穿连《周易》竹筒的皮条断了好几次。可以见得,孔子读书多么勤奋,多么深入,并不是囫囵吞枣。“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知。”孔子大概就是在对书的精品细思中得到了启迪,然后创建了伟大的儒家学派,被后人尊为“至圣先师,万世师表”的吧。凿壁偷光的匡衡应是家喻户晓的了。在那种艰苦的年代,匡衡都能有如此兴趣和志向,那在现代美好的生活里,何不让阅读成为一种习惯,用知识来武装头脑呢?作为一位伟大的军事家,毛泽东有着雄心壮志,却不失豪迈洒脱,也不忘体恤民情。如此周密的心思、卓越的军事才能和难能可贵的高尚品质是怎样养成的呢?毛泽东在转战全国期间,虽是兵荒马乱的年代,但只要一有空闲时间,他就会拿出随身携带的书来读上几篇,体味人生百态,学习军事方略。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在吃饭的时候,毛泽东也会一边吃着干粮一边看书,通常夜晚在煤油灯下要读到深夜。
读书的时间,就是这样一点点挤出来的。面对现实繁复的世界,要做到“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最好的办法应该就是读书。从书中,隐约可以看到这样一幅画面:陶潜满目忧伤的样子站在菊花丛中,一袭青衫,一壶浊酒。无限惆怅,借酒消愁后皆云飞雾散。读史以明志。在悠悠的历史长河中,点点星辰,朵朵奇葩,座座城堡,无不散发出迷人的光芒。四大名着无疑是中国古代文坛上最亮丽的一朵奇葩。三国乱世,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一代枭雄曹操,是治世的能臣,乱世的奸雄,他胸怀大志,从容不迫,却飞扬跋扈,纵横恣肆。仁者刘备,寄人篱下,一味谦恭,但他知人善任,用人唯才。千古良相诸葛亮,有经天纬地之才,鬼神不测之机。空城妙计、巧借东风,无不彰显他的亘世才能。纷争战乱,尔虞我诈之间,寻找为人治世之道,安邦治国之理。浪漫西游,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方才取得真经。
人生就像西游,阳光总在风雨后,不经历苦难的磨砺是不能看到天边绚烂的彩虹的。凄美红楼,宝黛的爱情悲剧正因封建社会的落后所酿成的,无奈让黛玉抱憾终生。所以,社会在进步,思想也要紧跟时代潮流。仗义水浒,一百零单八将齐聚梁山,奸臣当道,他们无惧无畏,为兄弟而战,为正义而战。即使结局悲惨,可过程不也轰轰烈烈吗?兄弟与正义不可抛弃,不可放弃,更不可背叛。阳光肆意地洒向大地的每个角落,和煦的春风刮过,带走了冬日的寒冷,带来了希望。柔美的小花,在嫩绿的小草的衬托下,五颜六色,分外妖娆。
捧一本好书,静坐窗边。窗外河里的冰,好似被一缕阳光腐蚀得解冻了。潺潺的溪水划过心房,不仅吟道:“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多么美好的意境啊!阳光炙烤着炎热的大地,蝉鸣穿过蔫头耷脑的绿叶,划过耳畔。在夏天这种快节奏、乱旋律的生活里,寻一棵古柳,静坐柳荫下,默读一本好书,即使再热的天气,心也会平静水。秋风席卷,吹落了枯萎的落叶。看那蝶舞秋风,别具韵味。黄昏时分,坐在草地上,品味唐诗宋词的韵味,任凭“夕阳无限好”,却已近黄昏。暮色苍凉,心如止水。冬天在落叶的呼唤下,终于迈着优雅的舞步款款走来。“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开”。一夜之间,满树枝头已经盛开了一簇簇洁白的花朵。白色。冷漠。凄凉。不禁想起“花落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黛玉,你是否后悔过你的痴情柔肠呢?穿越五千年的悠悠岁月,回到现代纷繁复杂的的世界。黎明,车水马龙。夜晚,灯红酒绿。寻找一份心灵上的净土,可谓难得。此时此刻,如果去野外,一个空气清新的地方。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听那潺潺流水,嗅那淡淡花香,黄昏时分,看百鸟归巢。这应该是一种心灵上的享受吧。当职场失意,跌落在人生最低谷时,找寻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伴着阵阵鸟语,阅读励志的书籍,看那细水长流,会觉得人生虽曲折变化,但只要专心致志做一件事情,总会成功的。从此,在工作上兢兢业业,领导和同事好评如潮,事业蒸蒸日上。只缘于那本书的精心开导。
当很长一段时间,总是三点一线地来回,重复地做着一件事情,感到厌烦的时候,不如停下来休息一下。心平气和地捧着一本书,津津有味地阅读,当你在这本书中迷失自我时,你便会忘记工作的烦恼,脑海中只有故事的情节是怎样的扣人心弦,故事的结局是怎样的美好,所有烦恼,通通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当好奇心不期而至,面对各种各样的科学问题无以作答,这时,如果有一本关于科学的书籍,便会如饥似渴地读起来。遨游科学的海洋,强烈的好奇心终于得到了满足。当感到累,想一个人去长途旅行,行李已经收拾好,但却无从选择目的地的时候,会觉得自己这些年虽然一直在辛苦工作着,但除了对工作的事情了如指掌外,似乎,一无所知。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啊!这时,不妨找一本旅行游记或风景指南一类的书来读,当阅读得知某地的名胜吸引的游客以亿计数时,绝对会叹为观止的。就这样,订上了机票。一个人的旅途中,有书为伴,不觉寂寞。当因为一点小事生气时,便会突然想起书中的一句话:生气时拿别人的过错来惩罚自己。顿时会觉得生气是毫无意义的,是没有丝毫积极作用的。然后心头的浓烟缭雾就会散去。
不管是在混乱的战争岁月,在贫苦的封建社会,在繁华的开元盛世,还是在纷繁复杂的21世纪,始终有人不离不弃地以书为友,与书同行。古有孙康囊萤映雪,他家境贫苦,却勤于读书。所谓“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知者不如乐知者”,孙康就是一个乐于读书的人。东汉时期,孙敬悬梁刺股,以警醒自己。天道酬勤,他终于成为一名出色的政治家。近代有林海音,着有《窃读记》,她少时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就会冲进书店,不,是冲向书店,然后“偷偷”进入书店,并躲在人群里看书,还得时刻关心着书店老板是否注意到自己。有时也会感到饥饿,但她把书籍作为精神食粮,如饥似渴地读书。这也是后来她如此出色的原因之一。林肯,是美国历史上最受爱戴的领袖,也是至今美国人仍然念念不忘引以为荣的伟大人物。林肯有年家境凄凉,到学校受的教育加起来不到一年。他的仁慈、智慧和卓越的能力基本上是自学成才。小时候,林肯没机会上学,每天跟着父亲在西部荒原上开垦、劳动。他放牛、砍柴、挖地时怀里也总揣着一本书。当他得知邻居家有许多藏书之后便去邻居家借来了一本《华盛顿传》,休息的时候,一边啃着粗硬冰凉的面包,一边津津有味地读书。晚上,他在油灯下常常读书读到深夜。少年的勤学苦读,是后来他获得巨大成功的重要基础。
“人的影响短暂而微弱,书的影响广泛而深远。”书籍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的思想,实现了一位又一位有志者的梦想。书籍使人类从无知到有知,从有知到好知,从好知到乐知。书籍培养了各行各业的有用之才,推动了人类思想的快速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巨大贡献者。不必惊叹于他人的出色才能,不必厌恶自己的过分愚笨,因为你是世界上唯一的你,与众不同的,独一无二的。“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善读,可以,医愚。如果你还有一颗上进的心,如果你还想超越某人,如果你还希望变得智慧,如果你还想保持一颗平静的心,那就让阅读——成为一种习惯。“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现在,你可以选择赞成阅读,抑或是反对。但在绝版的青春里,不能犹豫,更不能选择一个错误的选项。
今天,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它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巴克是法官家的一只爱犬。因为美国20世纪的“淘金热”而被卖到北部极地去拉雪橇。在辗转过程中,因为性格暴躁而遭到一顿毒打,又眼见自己的同伴——一只南方狗遭到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它第一次认识到“大棒”和“利齿”的残酷性,任何时候都必须坚决挺住,绝对不能倒下。行进到路程的一半,巴克的野心占了上风。它不断的制造麻烦,意图挑战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最后引发了一场恶斗。巴克赢了,并且取代了斯比茨的领头位置。极地环境恶劣,生活的艰辛,还有行路跋涉之苦,它都挺了过来,并且变得更加结实强健。接着,巴克又落到了根本不适合来北极探险三个男女的手中。它们陷入了困境,面临灭顶之灾。这时,一个叫桑顿的男人救了它。桑顿对巴克十分疼爱,巴克对桑顿也非常忠诚。它几次救了桑顿的命。桑顿遇害后,巴克加入了狼群,回归了大自然。
读了这本书,我最钦佩巴克坚强不屈的精神。无论极地的生活多么艰苦,条件有多么恶劣,它都战胜了这些困难。巴克还很聪明,在极为严酷的生存斗争中,面对各种各样的人与狗,它都能保护好自己,坚强的活下来。巴克它懂得感恩,它三次跳进湍急的河流,冒死就出桑顿,它近乎尽全力追咬杀害桑顿的土著人等等。
我想,做人也是这样。在任何环境下都要坚强,还要知道遇到品行不端的人怎样保护好自己,并且懂得“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这个道理。
最近读了卡夫卡的变形记,很喜欢这部作品的风格。
这篇小说反映了当时社会对人性的压迫,是人们无法生存下去,最终只能在社会的压力下变形,其实与其说是社会让他“变形”,不如说是他自己选择了“变形”。摆脱自己的人形,逃离人的世界,这在格里高尔而言完全是为了不再继续昨天的噩梦。于是,格里高尔异化了。可是这种方式并没有使得格里高尔的命运走向期待的幸福,走向光明,相反加速了他的灭亡。格里高尔也和甲虫一样,只能无奈地面对这悲惨的结局。他们讲述着痛苦,阐释着痛苦,逃避着痛苦,然后陷入到更深的痛苦中。越是生存得痛苦,就越是不知道反抗,只想躲避,隐藏自己。在这样不能满意的环境里,选择了最弱的方式——逃避,来求得暂时的心理安宁。
我们不禁为书中主人公的悲剧命运而感到难过,不断感伤,社会的压力无形之中可以改变很多,过去的社会如此,现在的社会也是如此,人们每天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学习,工作,生活。房子,贷款,越来越多的人被社会打败,向社会屈服,社会是无法改变的,那么我们就应该提高自己的承受能力,不断的适应社会,这样才能够生存下去,而不是被社会的压力打败。
同样悲哀的是家人对他的态度,仅仅是一个挣钱的工具罢了,失去了利用价值便选择抛弃,在现实中感情是如此的廉价,不禁让人感叹。
你一定可以想像,我们经常满怀绝望地问:战争有什么不能和平相处?这一切破坏到底是为了什么?会问这问题,是可以理解的,但目前为止没有人拿得出满意的答案。为什么英国人的飞机愈造愈大,愈造愈精,同时又一直弄出一大堆要重建的新房子?为什么每天花几百万打仗,却拿不出一分钱给医学研究,艺术家或穷人?为什么有些人挨饿,世界其他地方却有堆积如山的食物在腐烂?哦!人为什么这么疯?
——《安妮日记》
散发着单纯和安静气息的文字,安妮用最朴实的方式在我们面前解剖了战争,没有所谓的正义,没有所谓的利益,没有所谓的分歧,只有人性中深深的疯狂……让文字,图片,录象带我们回到寂静中。
荒风从沙漠跃起,伴随着装甲履带的轰鸣声,是一阵阵妇女儿童的哭泣,是一次次士兵冷漠的脸,一颗颗难名破碎的心。从非洲的热带雨林到中东贫瘠的沙漠之地,从极北荒地的苔原到哥伦比亚荒芜的山地,战火不熄,烽烟难灭。
从遥远的时代,人们就不断的发动战争。但人们为什么而战?膨胀的权力欲?极端的霸权?还是为了追求财富和土地?为什么?要以他人生命为代价?
为什么要破坏别国幸福的家园,为什么让男人叹息,让女人哭泣…
--年西班牙一次知名的摄影展上,一张照片吸引了人们的目光。照片是一个女孩,十二三岁,身上穿着补丁的衣服,戴着翠绿的头巾,手中捧着一只和平鸽,可眼神却一片迷茫,一片彷徨,那是对生命的无奈,还是对和平的渴望?
照片下有标题:摄于巴基斯坦加沙地区。
这幅照片我端详了一遍又一遍,我忽然感到自己的心仿佛纠结起来。她同安妮一样,无辜地被卷入战火,惊惧每天折磨着他们脆弱的神经,而世界上,仍有许多人,在承受着战火的煎熬,而我们却无能为力。
--年,烽火在巴比伦上空燃烧,敢于挑战美国权威的伊拉克很快被击败。但战争的灾难并非只青睐战败--x的反抗与袭击,依然迫使美国驻军于此,时至今日,有多少美国大兵血撒异域!三年战争,两个输家!
死去的士兵们,他们之前可能是跳街物的嘻哈男孩,有的有了心爱的女孩,有的已经结婚,他们本该在家乡的酒吧与朋友喝着啤酒聊天,牵着爱人的手漫步于林荫小道。可是,命运却被定格在了瞬间,僵硬的身躯,彷徨的眼神,迷离的泪水,冲突的双方,血与泪的过扬,你既无怨,我亦无悔,当伊拉克人用生命捍卫尊严时,美国士兵也在用生命捍卫着大国的霸权。
何时,何地,你我的眼中能没有仇恨,手执橄榄枝屹立夕阳下,让夕阳将彼此身影拉长,让微风拂乱彼此的头发…
绿野仙踪
【好词】
铁锈斑斑 威力无比 斑斑驳驳 凹凸不平
四脚朝天 伤痕累累 开怀大笑 星星点点
威风凛凛 绞尽脑汁 不由自主 异口同声
九牛二虎之力轻而易举
【佳句】
那鲜红的颜色,在绿色的草地及金色的稻田映衬下,显得格外醒目。
在阳光的照耀发出灿烂的光芒,就连城市上方的天空也泛着绿色。
奎德林过,一个美丽富裕的国家。这里有大片大片长满庄稼的田野,田野中间砌得整整齐齐的道路,潺潺的小溪从结实精巧的石桥下,欢快的流过。
我的感悟
团结就是力量,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只要团结起来,共同去克服,就一定能战胜它。同时也告诉我友谊的可贵,友谊可以给人力量。
花袜子造灯塔
好词
幸亏糊涂嘀咕惊叫麻烦关键磨蹭
回头碰巧训斥支开糟糕约定辩解
急匆匆盘算着掩饰道热心地惊讶地
吹牛道美妙的闹哄哄怯生生气恼地
威胁道懒洋洋凶巴巴呱呱叫嘟哝着
五颜六色气喘吁吁劲头十足满头大汗
不慌不忙又推又拽瓮声瓮气小心翼翼
兴高采烈臭名昭著自言自语一本正经
不紧不慢嬉皮笑脸
好句
1、可是,艾迪熊的姿势为什么那么奇怪?他使劲弯着腰,鼻子都快贴到地上了。
2、他又推又拽,使出了全身力气,可这块积木一动也不动,就像在地上生了根似的。
3、反正提灯也保不住了,花袜子干脆找了个借口,把提灯还给他的朋友。
4、花袜子给八音盒拧紧发条,想来点儿美妙的音乐。可是八音盒还没唱,树下却传来很吵的叫声。
5、花袜子叹了口气,把它抱到木马上。
6、只听砰的一声,紧接着是一声惨叫,小鸭子从木马上摔了下来。木马那条松动的腿,禁不住摇晃,忽然断开了。
7、一切重新安静下业,花袜子总算松了口气。可是似乎有点太安静了,花袜子心里犯起了嘀咕。
8、花袜子把窝翻了个底朝天。
9、花袜子磨蹭起来就忘了着急。他一边吃饼干一边找袜子,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
10、他一眼就看见宝贝袜子正懒洋洋地躺在树下,好像已经躺了很长时间。
11、花袜子的心情一下子就好起来了,因为朋友们真的都在等他。如果下次反过来,朋友们让他等得太久——比如说让他等十分钟以上,或者让他两次数到五——他已经想出无数捉弄大家的办法了。
我的感悟
读了《花袜子造灯塔》这个故事,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淘气可爱的花袜子小乌鸦。他撒谎说没捡到好朋友艾迪熊的提灯,但最后还是友好的还给艾迪熊了。知道做错就改还是好乌鸦。
读了《花袜子当保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花袜子小乌鸦是个热情的小动物。我也知道被别人关心时会感到心里很舒服,也知道了关心别人也是一件快乐的事。
我知道了要想得到别人的关心,自己首先要想着去关心别人。
读了《花袜子爱迟到》这个故事,明白了和别人约好的时间一定要准时到达,要不会受到朋友的捉弄。
在现实生活中,如里不守时,常常会给他人带去麻烦,自己心里也不好受。读了这个故事,我以后一定做一个遵守诺言的好学生。
在太阳下,诗人已完全超越了自身的一切痛苦的回忆,为我们展示出一片太阳光照之下的曾经蠕动着痛苦灵魂的大自然的美好景象,歌颂了受伤战士的高大的形象,诗人说,他“比拿破仑的铜像更漂亮”,因为这是阳光下最真实的姿态。广场上,人们高喊,“看我们 /我们/笑的向太阳/”。少女们背着募捐袋,唱着清新的歌,太阳照着她们的,骄傲的突起的胸脯,和袒露着的两臂,他们,她们,在阳光下,沐浴着午后的阳光,享受着阳光,珍惜着阳光。
这些发自胸腔的语言与歌声,没有任何渲染和夸张,痛苦已成为过去,平平实实的自白,更能使读者能从诗的冷凝的情境中感触到历史的沉重和浓浓的抒情气韵。
生命内部残留的酸痛,只说明必须挣扎好久才能站立起来。这些谁都能真切理解的生理和心理的感觉都切切实实能引起读者许多联想和思考,因而使平实的诗句有了很大的张力和重力。
事实上,这种交织着昨夜的伤痛和迎接黎明的生命苏醒时带泪的欢欣,绝不能认为只属于曾经是囚徒的诗人自己对人生的回顾。应当看作是一个为了拯救民族的危难和命运与千千万万祖国的儿女们奔走抗争的赤子的心声。
那个时期的人们,格外珍惜阳光,不是因为那时候的天气不好,而是这阳光,是他们所奋斗而来的,而现在的我们,在阳光的呵护下,是否也做到了珍惜阳光呢?
我想这也就是爱国的意义,珍惜前人所留下的,发扬现在所拥有的,就是为了,让这抹阳光,照耀的更加绚丽,灿烂,耀眼。
《平凡的世界》这本书是一本以中国人为研究对象的关于研究人城乡变化的书,它是继全球畅销书《首先,打破一切常规》的又一本对于发现自身平凡的一本书,它旨在识别最普遍的人类的平凡,并告诉世人将这种平凡应用在个人和事业上,以致达到成功的表现。
现如今的人们是越来越自由了,虽不能说想干啥就干啥,但至少从就业到择业,以至于出国,存在主义的计划经济的“上帝”都不干预了。对于不少人,机会终于来了。从过去梦想不到的机会到过去梦想不到的成功。我们国家的社会整个都变了。
然而焦虑任然存在,听人摆布的痛苦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选择的迷茫和自由的焦虑。还记得“牧马人”吗?“牧马人”是痛苦的:那场浩劫断送了他的事业。然而。“牧马人”又能找到“安慰”,因为浩劫解释了他的结局。现在不同的是浩劫结束了,“上帝”也退休了,别人成功了,而如果你作为一个“牧马人”一度渴望而没能实现辉煌人生,那你连怨天尤人的机会都没有了,有的只是自责。这种痛苦恐怕不亚于当年得“牧马人”。难怪有人说人又陷入了自由的厄运。
何为成功?见仁见智。有学者曾这样定义:成功就是充分实现你的潜能。在外部条件给定的前提下,能否成功关键在于能否准确的识别并全力发挥你的天生平凡。何为平凡?就是你天生能做的一件事,不费劲,却比其他一万个人做得好。如果说得概念一点,就是做一件事的持续的、近乎完美的表现。
尽管平凡如此总要,但人们历来并不太注意它,更妄谈珍惜和发挥。我们从小到大都深受这种思想的影响。夸耀自身有点事不谦虚的陋习,做人应该谦虚,只有发现和改正缺点才是进步。这是否恰好与物尽其才有所矛盾呢?当我们只知道一味的去努力改正我们缺点的时候,那些注重平凡的人早已走在我们前面品尝到了胜利的果实,当然,缺点一点不在意也不好,应该适当加以控制就好,这才是最好、最有利于我们成功的做法。
那么我们如何来发现自身的平凡呢?首先,如果你想揭示你的自身才干,就请关注你对你所遇到的各种情形的自发的、悠然而发的反应。这些反应提供了
有关你自身才干得最好线索,他们揭示了牢固精神联接的位置。孙少安、孙少平这些默默为人生承受苦难的人们诚然,这是些富有戏剧性的例子,表明人们如何在危急时刻原形毕露。但生活中充满了较为平和的时刻,同样能引发具有歧视性的反应。
你油然而生的反应固然揭示了你最清晰的才干线索,但你还要记住另外的三条线索:一是学得快,顾名思义就是你在学习的时候那方面的学习得最快,那么方面就很可能是你的平凡所在。二是满足,意思个就是说什么东西或者什么样的感觉让你满足,因为这样的满足感的来源也许就是你才干的又一样源头。三是渴望,渴望揭示了才干的存在,特别是你幼年时期就感到的渴望。一切只要你留心观察,细心分析你就可以发现你的平凡。
学得快提供了你识别才干的另一条线索。有时一个人的才干并不通过渴望而示意,由于种种原因,虽然才干就在你的身上,但你却听不到他的呼声,相反,在你后半生,某个事件将他突然点燃,如若你学习一种新技能特别快,就充分说明你具有某种强大的才干。
满足是揭示才干的最后一条线索,如前所述,你最强固的联结有一个结构性的特点,就是你使用他们时,会感觉良好。既然如此,如果你从事一项活动时感觉良好,那么你就很可能在使用一个才干。我们每个人的秉性都与众不同,因而我们对满足的满足的体验也会各不相同。在这里,作者建议密切关注那些似乎给你带来满足的情形。如果你能识别他们,你就朝准确的判断自身才干迈了一大步。
不假思索的反应、渴望、学得快和满足都是能帮助你发现自身才干的蛛丝马迹。当你为生活二奔波时,不妨停下脚步来,避开从你耳边嗖嗖吹过的风,转而倾听这些线索。他们将帮助你发现自身的才干。
《平凡的世界》一书中还介绍了平凡识别器的功能,也就是能够非常准确的识别你的平凡,并且告诉你,它是通过测试来完成的。“平凡识别器”意在帮助你提高你的观察精度,他向你提出一一配对的问题,捕捉你的选择,分析他们,揭示你的主导行为模式,继而告诉你,你的最大的平凡领域在哪里。
自古以来,人类笃信好就是坏的对立面,因而孜孜不倦地关注谬误与失败。医生们通过研究疾病来了解健康;心理学家们通过调查悲伤来了解欢愉;家庭顾
问通过探究离婚的原因来了解美满婚姻;世界各地的学校和工作单位鼓励我们每个人识别、分析和纠正我们的弱点,以求变成强者。此种忠告虽然用心良苦,却误入迷途。谬误和失败固然值得研究,但它们对什么是平凡却无言以告。平凡自有其自身的模式。
如果你想要在自己选择的领域中出类拔萃,并获得持久的满足,就必须了解自身特有的平凡。你必须精于发现、描述、应用、发挥和增强你的平凡。因此,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明白了这个道理,停止关注你的缺点,转而细细探究你的平凡,做一遍“平凡识别器的测试”,学会它的语言,发现你的平凡源泉。
世界上的人数以亿计,测试出来某两个甚至某几个人的才干主题完全一致这是有很大可能性的,然而你的行为和他们却并不完全一样,因为你有的并不只是这这个主题,你还有其他比较弱的主题没有在测试中显现出来,所以不要奇怪你的行为为什么会和其他人不同,这都是天生的“才干”在领导你的行为。所以一个人的才干是非常重要的,千万不要忽视他,不然你会错过很多你想得到的东西的。
既然才干这么的重要,但为什么有的人不愿意研究自己的这种平凡呢?本书认为他们之所以不愿去发现自己的平凡,很大原因是因为他们不认识他们的真实自我有什么样的惊人之处。无论我们用什么名称,自卑感、不安全感这样的症状我们都不陌生。尽管不无成就,他们却仍会怀疑自己是否真如人们所想的那样富有才干。引起怀疑也许是运气或环境,而不是平凡造就的成功。你耳边老是有一个焦虑的声音:“你什么时候原形毕露?”尽管你的理智结论相反,但这话你却听进去了。这部分充分说明,为什么人们在被要求描述其自身平凡时,很少提及自身才干。相反,他们会谈到自一生中获得的身外之物,如证书、文凭、经验和奖励。这些是“证据”,能证明他们取得了进步,获得了一些可以拿出手的宝贝。本书并不是认为这种恐惧是完全消极的,毕竟不安全的反面是自满。然而,这本书提醒我们:如果由于害怕收获不丰盛而不去研究自己的平凡,就很有可能错失你的平凡。平凡并不是当然的产物,平凡也需要被珍惜和重视,然而我们却常常犯错,忽视了他的存在。从现在开始把握自己的平凡还为时未晚,发现你的平凡去寻早属于你的成功吧!
书陪伴着我度过了无数个日日夜夜,伴随着我成长。在生或中我们要多读书。成国家之懂梁。
读完《追求卓越》让我受益匪浅,在里面,我们很清楚地记得,有次拜访某大航空公司产品事业协调部门的主管,此人曾经成功地解决劳资纠纷,因此获得现有的地位。他的办公桌上空荡荡的,他一味翻着《哈佛商业评论》里讨论人际关系的文章。当我们讨论他打算进行的计划时,他拿出一份清单,上头列举着他担任主席的各个委员会。这是一个过分强调矩阵组织的现象,容易造成职责零碎的工作环境。这和卓越企业的环境不一样。 有位主管过去曾执掌埃克森亚洲分公司,后来在某个高层管理会议上就“战略”发表演说,说出公司进步的传奇故事。
这是公司关于高瞻远瞩、战略行动大胆的故事吗?我们认为不是。它是由一连串务实行动所串成的故事。在他任职的10年中,几乎每年都可以解决某个问题。有一年,地区总部派遣一个特别小组协助整治应收账款,另一年则是解决关闭亏损部门的问题。还有一年是针对经销商进行创新的安排。这是我们“组块理论”解决问题的典型例子。我们相信,企业成功的关键要素不过是正视实际的问题,加以克服,而且立刻采取行动。埃克森在日本的分公司只是几近完美地执行一连串实际的措施,让每个问题变得容易管理,然后一一加以克服。每个计划所需的时间都很短。无疑,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这些计划自然成为大家的首要目标。这听起来好像是战略性的远见,不过我们认为这是一个比较突出的特征:他们确实在执行一连串实际的任务。 在此有个基本的原则,也就是所谓“切割划分”这种以行动为导向的重要特质。这是指把事物分解开来,以促进组织的弹性及鼓励采取行动。
这些以行动为导向的小单位有许多不同的名称—推介人、团队、工作小组、沙皇、项目中心、臭鼬工厂以及质量圈,不过这些名词都有一个共同之处—它们不会出现在正式的组织图上,也不会出现在企业的通话录里,它们却是维持弹性组织最明显的环节。 这些小团体是项目小组机制里最明显的部分,也就是卓越企业基本的组织单位。一般想到基本组织单位,通常是谈比较高层次的部门或那些会出现在组织图上的名词。不过在我们看来,小团体更重要,它能使组织有效运作。在这方面(以及许多其他层面),卓越企业看起来极具日式风格。在《日本第一》(Japan As Number One)一书里,作者埃兹拉?沃格尔表示,日本企业整体的业务和组织结构,都是以课长(Kacho)以及8~10人的小团体为核心。
公司重要的基本构成元素是部门(section),而不是由某个配有个人秘书、助理的人负责特定的职务……这些基层小组在各自的领域里自行采取行动,而不是等待高层主管下令……系统要有效运作,这些部门主管一定要相当了解公司的目标,这点是美国企业所欠缺的。要通过长期经验以及多年和各级人员沟通,才能累积这样深厚的了解。 以小团体为组织基本单位的做法,在美国也奏效,只不过这种做法并非美国固有文化的一部分。3M有好几百个由4~10人的团队负责开发新产品,德州仪器则有9 000个小组努力提升生产力。在澳大利亚,ICI总监德克?齐德勒(Dirk Ziedler)在20世纪70年代初期仿效日本企业小组的形态,成立一连串环环相扣的团队。
这家公司是澳大利亚少数具有绝佳劳动记录的大型企业之一。 小型团队真正的威力在于它极富弹性。3M随处都有新产品团队,没有人会担心这些团队是否会破坏原有的组织制度。德州仪器董事长谢泼德形容他的公司为“一个机动性、以项目为导向的环境”,这样的形容的确相当恰当。杰出企业令人称道的地方在于,应该发挥功用的地方就绝对不会失灵。 卓越企业能够有效运用团队,这点和学术界在小型团队研究的结果相吻合。譬如,卓越企业提升生产力或是新产品的团队通常是由5~10人组成。
学术界的研究对此有很明确的结果:在大多数研究里,最理想的小组规模约为7个人。其他的研究结果也支持这个论点。志愿加入、有限定期间,以及自行设定目标的团队,通常会有更好的成效。 特殊工作小组。特殊工作小组可说是有效行动的缩影。不过,这种小组也可能集无可救药的官僚组织之大成。我们对此印象非常深刻!例如,有个客户是规模达好几十亿美元的企业。
我们对该公司的工作小组进行调查,发现这类单位总共有325个,数目虽多,但是长期以来却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工作表现。让我们真正感到震惊的是,在我们走访三年来,没有任何一个小组完成任务,也没有任何一个小组遭到解散。我们在另一家公司随机挑选工作小组的报告进行研究后发现,这些报告通常都超过100页,需要20~50个主管的批示签章才能通过。 纵观全文,让我们知道在追求卓越不仅需要过人的胆识,细腻的管理艺术,还需要合理的规划。结合自己的工作,在信息工作方面,规划尤为重要,要卓越,必定要有前瞻的眼光及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