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传》读书心得体会1000字(精选35篇)
寒假在家,闲来无事,靠着巴金先生的《家》,度过了这个漫长的冬天。回味至此,甚是有些感触。
朋友们,在外最温暖的家
昨夜风雪弥漫,如客忽至。总算是有了点冬天的模样。
雪花零星,又像什么呢,纷纷扬扬地。阴冷的天气莫名地好心情。如果是几年前,或许尚有心情为自己沏一壶茶,算一算积年的过往。可如今,也只是一杯开水,呆怔几秒罢了。你们,早已不需我的牵挂与惦念。
想起《平生欢》最后的句子: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无端念起那些执笔为你写信的日子,无论和如何现在也静不下一丝一毫的心绪去花费大量的时间去描摹那些平凡到极致的琐事,并企图还原了。但,终归有过那样的经历,也不枉,这些年。
是个太没耐心又冷淡的人吧,一如你所言,果真是“十分冷淡存知己”。连鼓励的话说多了也觉矫情。毕竟许多事只能自己经历自己走出去,但那时的自己却也是盼望着轰轰烈烈的救赎,却终不知到底在企盼些什么。如同我知道你需要,却不知你需要些什么,很是纠结,安慰也变得有气无力。
如同我想念你们你们却也不会出现,索性连思念也省去。是这样倦怠。当年那些费心费力收集的许多聱牙诘鉏的词语也通通消散在空气中。只剩下最平实的诉说。
多希望你们还在,多庆幸你们不在了;多想要把你们忘记,多害怕有一天会再也记不起。我出现的季节不对,一开始便走了相反的。但许多当时刻意的喜好经年累月,却蜕变成了习惯。就像在身体里播种了一粒种子,经年累月,藤蔓与血肉紧紧缠绕,难舍难分,变得看不清彼此。
我有一碗酒,可以慰风尘。终归是要启程的吧。就这样好了,把你们装进密封的小翁,再经年累月,或许就有了几分香醇的味道。待到客至,聊以,慰风尘。
家人,无论何时最挂念的那个家
写到这里,不禁想到这样一段话:“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现在细细想来,心中难免伤痛,我们总是走的太快,以至于忘记了时间的流逝,忘记了父母正在老去。年幼的时候父母总是想将我们推出去,让我们去见识外面的世界,去学会独立,学会自强。现在我们长大了,父母有心让我们留下陪伴他们,却发现已经追不上了。只从我们的背影中读出了,我不必追。
其实,在很多时候并不是孩子们去看长辈的背影,而是多数的时间里我们承受着爱我们的人宠溺的目光,时刻追随着我们。我们在不知不觉间,就承受到了,来自他们眼神中的不舍,担忧,种种难言之隐。我们却不曾回头多看一眼
在我的印象里最深刻的一件事是以前回老家,每次离开钱前,自己在门前低头穿鞋,偶尔谈起头,总看见姥姥穿着围裙用衣角不停的擦拭眼睛。那时候自己还小很不以为然,又不是再也不见,为何搞得如此伤感。但是现在想来,当时还是太小,真的难以理解老人心中的情绪,假如真的有一天这简单的分别成为了最后一次。不管我如何离开,都不再会有一人在门口因你留恋,为你挂牵,为你等待,待你消失在街角,默默拭去眼角的泪水。就算有千万次的回头,又有谁会一直目送着你的离开。我们的'这一生,被父母目送着,然后我们会目送着我们的孩子蹦跳着离开。但是我们都很难去回头张望,只因我们知道那份可以依靠的爱一直坚实地存在着。
我们这些做小一辈的要明白,在长辈的有生之年,让他们的眼睛多点落在我们的面孔上,而不是含泪看着我们的背影,渐行渐远消失在他们的视线里。
虽然我们不听的长大,知道有些事情总要一个人去面对,但也不要忘了,不时的回头,给背后目送你的亲人一份安慰。告诉他们,我还好,勿念!这种眼神的转述胜过留给他们一个孤单的背影。
无论何时,家都是我们最坚实的后盾。巴金先生笔下那个黑暗的时代已经过去。我们应该行动起来了,抽出时间多陪陪家人。
我曾经读过一本名叫《小公主》的小说。读完后,主人公莎拉乐观坚强的精神感动了我,也带给了我一种积极的影响。
莎拉曾经十分不幸,一出生母亲就去世了。幸好还有父亲疼爱她。她七岁时被送到一所贵族学校读书,由于家庭条件优越,她在学校成为了众星捧月的“小公主”。可是不幸再次靠近了她,她的爸爸也去世了。这样在一夜之间,莎拉由一个高高在上的“小公主”,一下子变成了无依无靠、受人欺压的“小孤女”。但莎拉通过各种努力,最终成为了一个的“真正”的小公主。
我最为欣赏的就是莎拉在困境中,还能拥有一颗乐观向上的心。莎拉在得知父亲去世的噩耗时,她非常悲伤痛苦,但是她并没有因此而消沉、放弃自己。她高贵的品质,也没有因为灾难的到来而有所改变。她不仅自强自立,还帮助小伙伴贝基免遭珍妮校长的剥削与羞辱。她成为了人们心目中真正的“小公主”。
几个星期以前,我遭受了一次十分痛楚的口腔溃疡病痛之苦。我的舌头、下嘴唇一夜之间都出现了溃疡的疮口,最初仅仅是吃东西,都会疼得我流出眼泪。严重时张嘴说话都要小心翼翼,因为疼痛时时刻刻都在折磨着我。当时我真是感觉万般难受,有时我就想不吃饭不喝水了吧!这时我就想到了莎拉是怎样克服困难的。
她的爸爸妈妈都去世了,这是多么的不幸,但是她一个人还能乐观坚强地面对苦难的生活,甚至成长为一个真正的“小公主”。每当想到这里,我就鼓励自己要像莎拉那般坚强乐观。于是我照样吃饭喝水,虽然会有些疼痛,速度也会比较慢,但是我已经能做到不哭不闹,心情平稳地面对这一切,甚至能自己默默地承受苦痛,没有过度地向父母或老师索取帮助。因为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用一颗乐观坚强的心去积极地应对,一切困难都会过去。
一直以来,我都想做一个乐观向上的人!有困难,我会积极面对;有活动,我会认真参与;有需要我的地方,我会全力以赴。我也要做一个像莎拉一样的“小公主”!
每次看《红楼梦》,总也看不到结尾,原因无他,只就是觉得林黛玉的生世可怜本就可怜,可为什么结局也那么的凄惨,为何要让她知道宝玉成亲,最后气结而亡。这个结局知道就够了,没必要去一遍遍的温习那种心痛。
我知道很多人写了红楼梦的续篇,以前对于这种书,然而我总就是排斥的。觉得那些人搞出一个个大团圆,或死而复生或仙境重逢之类的结局,实在就是没有好处。这么粗劣的改续,无聊的紧。但就是这次去图书馆,见到书架上好几个版本的这种书,抽出一本,粗略的翻了一下,却使我萌动了重读红楼结尾几章的想法。
读至尾章,听甄世隐说着什么“兰桂齐芳”我不由黯然。然而对于黛玉的遭遇,我依然惋惜哀叹不已,但薛宝钗这样的人物,也要像李纨一样,将一生都葬在这片冷酷的园子里么?
以前,我一向就是不喜爱薛宝钗的,觉得她就是一个既冷酷又自私的人。但就是此刻,我竟然不由不一样情她了。其实细想起来,她的杯具也许比林的更令人叹惋。
薛家也就是大家族之一,薛宝钗从小就家境富足,饱读诗书。理解的就是极为全面而正统的教育。贾母总就是夸她“沉静宽厚”。没错,这正就是她从小被教育过的为人方式,也就是古代女子应有的美德。甚至悲喜都不应形于颜色,否则就就是“不尊重。”综观全书她的举止,几乎从未超出这些束缚。只有一次宝玉将她比做杨妃令她大怒,然而可也只就是冷冷的用一句话反讽过去。以前最恨她在蜂腰桥下陷害林的一段。此刻想来,其实也并不就是完全不能够明白的恶毒举动。她从小生长在皇商家庭,这种“趋吉避凶”的法门就应就是早就深深的印在心中了吧。
虽然她的'做法很自私,但在她,也许认为人理所应当就该这样应对。其实她才就是最可悲的人,一生都被别人的看法和所受的教育支配着。从来都不知道自己想要的就是什么,没有开心也没有不开心,只就是按照理所当然的道路走下去。从未得到过全心全意的感情,也没有谁真正的关心过她。而她,也就认为世界本就如此。认为夫妻间有的不就是真诚的感情而就是“举案齐眉”的尊重;认为母女间有的不就是血浓于水的亲情而就是服从的孝道。这样冷酷的纲常,竟就是她遵守了一生的原则,而且还毫无知觉的麻木着。
在封建社会的礼教中,做出这样的选取,也就是身不由己的。然而她只就是一个典型的循规蹈矩的服从者。她就是聪慧有才的,然而却被教育着认为女子读书也就是无用,香菱和湘云谈诗她说道“一个女孩儿家,只管拿着诗作正经事讲起来,叫有学问的人听了,反笑话说不守本分的”;她也熟悉剧作戏曲,却认为这些淫词巧句就是不能为端庄淑女所知的,因而委婉的批评宝琴的咏古诗;她像任何人一样期望有完美的生活,但当母亲为了贾府的权势而把她嫁给痴痴傻傻的宝玉时,正因母亲告诉说她已经应承了,也就只有流泪理解。
直到最后宝玉出家,她的杯具到达高潮。即使在这时,她依然就是不能由着本性而为的。王夫人说“看着宝钗虽就是痛哭,他端庄样儿一点不走,却倒来劝我,这就是真真难得的!”可想想宝钗如此人物,又这样年轻,此时想起自己的一生将如何结束,她的痛苦其实并不在黛玉焚稿之下呀!可她依然只能克制着,这就是她的“尊重”!
与黛玉相比,宝钗的一生也许更为可悲。黛玉至少曾得到过那虚无缥缈的感情,且她没有看到家族没落的悲惨下场,而就是一死解脱了时刻所有的痛苦。而宝钗一生“愚昧而不自知”而且依她的性格,终其一生,也只能就是任由生活这把钝刀一点一点割掉生命吧!
本应就是一个敢爱敢恨,个性洒脱,恣意生活的宝钗,却成了红楼数场杯具中的一个。“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然而对于她的一生,曹雪芹先生就应也就是叹惋的吧!
每一个想提高学识的人都要读书。在这短暂的一个学期里,我读到了平时没看过的书。读书成了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在这一个学期里,我感觉收获很多。
对于我们教师学习新的知识来面对新的挑战,更是不可忽视的。它能提供我们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正如高尔基所说,没有任何力量比知识更强大,用知识武装起来的人是不可战胜的。但是由于工作的限制,上班族们不能向学生那样坐在课堂里学习,而读书就成了我们最有利的知识武器,通过书本我们可以充分利用业余时间,也不受空间的限制,方便的学到新的东西,扩展新的思路。总的来说,读书对于我们个人成长的好处可体现在几个方面。
学习政治理论,提高思想素质。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深刻把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xx大”的精神实质,深刻理解共产主义理论与生俱来的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
学习专业知识,提升专业素质。当今社会,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知识应用期日趋缩短,知识创新日趋鲜明,这就要求教师要不断吸取新信息、新知识、新理念,不断充实自己,始终站在知识的前沿;要不断完善知识结构,做到博学多才,与时俱进,学生才会“亲其师而信其道”;对所教学科,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才能抓住要领,举一反三,触类旁通,运用自如,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学习文化知识,提升综合素质。作为教师,不仅要学习专业知识,精通本专业知识,还要学习与本学科相关的人文知识,如社会、心理、信息技术等,力求知识全面。只有自己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提高了,对教育教学工作才更加热心,态度才更加积极向上。
摈弃旧事,紧随时代步伐。时代的日新月异就是对教师的挑战,教育理念、教学方法、专业知识都必须紧随时代的步伐,需要不断地更新、拓展、充实和提高。因此,教师要勇于摈弃旧事物、接受新事物,要敏锐地了解新思想,认真地研究新理论,主动地、迫切地学习新知识,开拓进取,更新观念,始终站在时代的潮头,才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爱岗敬业,加强师德修养。由于教师的职业,是育人、塑造心灵的事业,因此教师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甚至一言一行,都会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深远的影响。因此,教师要时刻注意自身道德情操的修养,通过言传身教,在传授知识的同时渗透为人的道理,帮助学生塑造健康人格,为他们今后美满人生铸造坚实的基石。
用心育人,建立平等关系。教师的工作对象是人,人是有情感的,需要教师的关爱和关心。教师要在生活上、思想上和情感上要给予关怀。因此,教师要学会缩短与学生的情感距离,要善于发现学生的心理变化,要设身处地为学生着想,体谅他们成长过程中的难处与烦恼;要建立起新型的平等的师生关系,才能拉近与学生的心灵距离,沟通情感,才能真正做到教书育人。
既然选择了“教师”这一职业,就要无怨无悔!
对教学过程负责。为了使自己的教学水平不断提高,要坚持经常学习时事政治、专业理论等;要多听课,虚心请教,学习别人的长处,领悟教学艺术;每上一节课,都要根据教材的特点及学生的实际情况设计教案,做好充分的准备,认真完成每一个教学环节。
对学生未来负责。教育是一个长期的又是环环相扣的过程,一个环节出现缺陷就会影响其它环节,从而影响学生的正常成长。因此,教师要立足当今,放眼未来,以苦为乐,甘于寂寞,充当人梯,为家长负责,为学生负责,为社会负责,为我们伟大祖国的千秋大业负责。
读书有助于自己的心灵净化,有助于儿童的成长,有助于青少年获取更多丰富的知识,一本好书不是因为它的华丽而是因为他的简朴无华,一本好书不是因为它多姿多彩,丰富多趣的故事情节而是因为它所带给人的有益于生活中能运用的知识及感悟,书贵在读,捧在手中的那一份珍惜,打开读时的那一份诚恳,当你面临思考辩论时,它是你的辩友,当你抱着远大理想时,它是引导你走向你理想方向的导师,读一本书,其实是用心灵去感悟月的朦胧,星的灿烂,花的嫣然,泪的晶莹,落英的飘零,还有生命的沧桑和美丽……。
书是我最好的伙伴,它是除了我父母外,陪伴我时间最长的,它陪伴着我成长,陪伴着我开心,陪伴着我难过,陪伴着我,陪伴着我思考,它并不是一件玩物,需要用它的精巧来挑逗你的兴趣,它不是一件饰物,需要用它的华美来证明你自身的高贵,书就是书——一位淡如水的朋友,过分的装饰会损害这友谊的真诚。我想自己已经开始喜欢上随时随地都能看到书的这种感觉了。
还记得,上学时,我们学过的课文里有很多老舍先生的文章,从那时起我就开始敬佩起老舍先生,老舍先生本身的经历也很坎坷,文革中,同许多老一辈爱国文艺家一样,老舍遭到了恶毒攻击和迫害。1966年,他被逼无奈,含冤自沉于北京太平湖,终年67岁。对于老舍先生的文章,我并没有机会全部读过,他的小说中《骆驼祥子》却是我最受震撼的,这是一篇长篇小说,小说主要描绘了旧社会如何把一个正直、好强、善良、自食其力的车夫从肉体到灵魂加以毁灭的过程。这本书让我认识到了旧社会是多么的黑暗,多么的令人畏惧,在现今快节奏的生活中,虽然旧时代的思想还是存在,人现在为了生活大都以自身利益考虑而变得自私,不知足,但现今的社会不会让人的命运那么不幸,那么残酷,没有自身权利,现今的人们思想进步了很多,所以我很想说读了这本书之后我能体会到祥子艰苦的命运也能感受到现在的我们是多么的幸运,至少我们现在都是丰衣足食
在生活中,我们都是离不开书的,书是引导我们走向成功道路的桥梁,是引导我们在生活中面对歧路走向正确道路的指南针,在今后的生活中,我们一定要多读书,多好书,多灵活运用书中知识。
在上二年级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关于居里夫人的故事书,我特别喜欢看。居里夫人是一位杰出的科学家,为人类做出了卓越非凡的贡献。这个名字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是唯一一个令我敬仰、值得我学习的女科学家。
居里夫人生在波兰,小时候的家园被沙皇俄国统治着。居里夫人十岁的那年,母亲就因病去世了。她去世前对孩子们和丈夫说的最后一句话:“我爱你们。”最重要的亲人不在了,他们的生活立刻变成了灰色,对于小玛妮雅来说,没有比这更悲伤、更痛苦的了。可她没有退缩,相反更加努力,更加刻苦了。终于在自己热爱的工作中取得了惊人的成绩。
最让我感动的是居里夫人的专心学习和对待荣誉的态度。“在她看书时,不管周围有多么吵闹,都不会使她分心,小玛妮雅总是那么专心致志,再难记的诗,她只要读一遍,甚至听两遍,就能一字不差地背下来,所以大家都很服她。”读到这里,我想起了自己的生活和学习。我心里有点内疚,居里夫人那么好学,可我做作业刚写几个字就玩一会儿,写几个就休息一会儿,都成坏毛病了。居里夫人父母双亡,丈夫因车祸去世,而她还不停的学习,在科学的道路上跋涉,而我有时候却因为一个玩具就哭闹个不停……我如果能像她那样的认真执着的话,我的学习成绩一定会更好,将来说不定我也可以获诺贝尔奖,为人类造福!
居里夫人在8年内连摘诺贝尔物理、化学桂冠,是世界上第一个两次获诺贝尔奖的人。对于这样高的荣誉,居里夫人更是平淡对待。她曾经拿一枚金质奖章让她的小女儿当玩具玩,并教育她的孩子们说:“荣誉就像玩具,只能玩玩而已,绝不能一辈子守着它,否则就将一事无成。”她的这句话同样也净化着我的心灵,她如一朵铿锵玫瑰,指引着我,我以后一定向居里夫人学习,长大也做一个像她那样的人。
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么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
最近看了曹文轩写的《山羊不吃天堂草》,心在隐痛和感动中与明子师徒三人度过一个一个的寒来暑往,城市对明子来说,是永不可解释永不可捉摸的,对城市的陌生感,是人与人心灵的距离,高楼与小窝棚的强烈对比所体现的不仅仅是建筑间的格格不入,所阻隔的也绝不仅仅是物质水平的差异。
人们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因为面临贫穷无路可退,即便心里有再多委屈和苦水,也只能选择承担和解决,没有后盾就无可后退,勇往直前是唯一的路,“穷”成为最大的推动力。坚持,一个人身上最为难能可贵的品质,用那一份无人问津的坚持,征服自己,征服世界!
苦难是积蓄能量以及激发能量内在潜力的源泉,活的灵魂不会因困境而堕落,有的只是暂时的无可奈何。命运的捉弄,将三个人抛到了不属于他们的世界,“这个世界与我们无关”,幸福是不属于这些漂泊者的,他们来到异地,仅仅为清偿债务能得到的大多数情况下也是辛酸与白眼,他们的斤斤计较是可以理解的,他们靠力气养活自己和家人,有着朴实、善良的品质,看着三和尚做工扎实,明子一天天的技艺提升,我从心底里敬重他们,三个身影在城市的建筑间穿梭,灵活应对各种人,对拿人不当人的主雇予以有力回击,没有被动受人欺凌。在面临生存困境和自尊的时候,他们无暇顾及尊严,我并不鄙夷他们,我尊敬他们,在那样的生存困境下,他们依然坚强的生存着,努力将人生的50%的不幸降低到最少,命运的一次次无情的捉弄,将明子砺练成一个堂堂男子汉。
在那个不属于师徒三人的节日夜晚,透过橱窗看到各种名牌服饰,在某种程度上折射现代人的购物心理,吃穿买的不是合适而是牌子,是名牌即便是袜子也高人一等。金钱蒙住人的双眼,像带着有色眼镜,谁手里有钱,谁便是上帝,就算全身赤裸,也能分出上下等级。看到明子在十字路口等活,他身边无数的劳工,想到现在许多的打工者辛苦一年,好不容易才盼到发薪水回家的日子,却因讨薪难脸上的无奈,平心而言,让我们换位思考,城市人所过的舒适生活的背后,是谁在辛苦,那种令人艳羡的富足表现出的目中无人又体现了几分涵养。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作家曹文轩所写的长篇小说,《狗牙雨》。在这本书里,有许多引人入胜的故事牵引着我们。
第一位小主角,杜元潮,与爸爸走南闯北,来到了程家大院,碰上了小女孩采芹,整天与她在一起。可最后,他却因为搬家,而永远的和采芹分开了;排在第二的是一头凶狠而残暴的海牛,祖母的孩子为了给她一个惊喜,独自一人去与海牛搏斗。
结果可想而知,弄得全身伤痕累累,不都是为了自己的瞎祖母吗?第三个故事讲的是一种被猎人称为是枪魅的动物,因为一只,而导致成群结队的动物吃枪子儿,可是这个故事中的枪魅并没有陷害其他动物,而自己却被狠心的猎人杀害了。用一条命来换成千上万的性命,又有什么不值得的呢?第四……
当我读了这本书后,最喜欢的还是那俩个为奶奶守夜的孩子,他们名叫大鸭和小鸭。不知奶奶是劳累过度,还是老得到时候了?一口气没喘上来,手往床边一垂挂,丢下两个孙子,走了。在以前,奶奶经常给他们唱许多歌谣。他们俩兄弟一直守到五更天时,小鸭害怕了,大鸭给他唱起了奶奶教给他们的歌谣,唱着唱着,蜡烛上的火苗熄灭了,俩兄弟睡着了。我特别佩服他们对奶奶的爱,对奶奶的尊敬。可如果让我和他们比,我会觉得自己根本不懂得尊老是什么意思?
记得有一次,我正在玩,奶奶正在拖地。当奶奶看着崭新的地板,欣喜若狂的时候,我也看到了。鬼点子立刻浮现在我的脑海里。这时候,奶奶要去洗拖把,我趁机窜到奶奶拖的地方,用脚一个脚印一个脚印地踩着。就这样,奶奶一遍一遍地拖,我一遍一遍地踩。再回想起来,我那时是多么的无耻!多么的无聊啊!现在,当我读了这个故事后,不仅不再去耍奶奶,而且还帮助奶奶拖地扫地了呢!
只要多读书,就能明白更多的道理,你们明白了吗?
沈石溪老师的《骆驼王子》我虽已读过几个月了,但骆驼王子一家遇害的一幕始终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是什么造成了这悲惨的一幕?为什么把责任都推在骆驼王子身上?难道骆驼王子的家人没有责任吗?
一匹半大的“骆驼王子”,从小受到四匹成年野骆驼的百般溺爱。当骆驼王子在青春期叛逆地频繁离开骆驼团队时,他们采取“以柔克刚”的战术,把骆驼王子始终拴在身边;当骆驼王子遇到心仪的“姑娘”,本该浪迹天涯,组成新的家庭,无奈父母的声声呼唤,或许对新生活的胆怯,最终临阵脱逃,重新回到宠它、爱它的家庭里。
一个大雪天,骆驼家族不幸遭到雪豹一家的袭击,成年雪豹扑到骆驼首领的背上,骆驼首领两只前蹄腾空而起,整个身体朝后倾斜,骆驼王子不必费太大力气,轻轻一踩就可以把雪豹从驼背上踩下来,就能拯救首领,拯救家族。然而,骆驼王子头也不回地逃走了。骆驼首领不幸遇难,另一家族成员也失血过多死亡,一个幸福的家庭瞬间四分五裂,骆驼王子也因无法维持生活由无拘无束的野骆驼沦为家骆驼。
回想骆驼王子的成长历程,不得不说是太多的爱害了它。爱,让骆驼王子成了生活的低能儿,让它胆小懦弱,让它缺乏责任心和给予别人爱。
由骆驼王子我想到自己对孩子的行为。孩子现在上四年级,正如那匹半大的骆驼王子。这学期开学前,先生说让孩子把红领巾都拿出来洗洗,我说孩子那么小,水那么凉,孩子稚嫩的小手怎能受得了,我心疼哟,不经孩子同意,自己替孩子干了。想想自己是在剥夺孩子锻炼的机会呀。每位做父母的都希望孩子孝顺、能干,可孩子连体验的机会都没有,怎知父母的艰辛?怎能一下子把事情都做好?自己的行为与那四匹野骆驼有何区别?我这不是爱孩子,是让孩子步骆驼王子的后尘呀。
想到这里,我打了一个冷颤。没有哪位父母希望孩子像骆驼王子一样,没有哪位父母不希望孩子成龙成风。既然爱孩子,希望孩子顶天立地,那就适度地放开他吧。我试着让孩子自己过马路,孩子会自己上下学了,收获了满满的自信;孩子约朋友爬山,带回一份好心情;孩子说自己要做饭,那就做吧,有了一篇《今天我来当大厨》的'美文。呵呵,给孩子一个天地,他能给你惊喜连连!
望子成龙盼女成风的父母们,松开你的臂膀,给龙、给风一片天空,让龙腾让风舞吧!
这是为了补单位作业,写的不够走心。
但是也有一点浅显价值。
《观察儿童》是幼儿园教师必读丛书,观察记录是一种证据形式,无论是国家职业资格认证体系要求你这么做,还是因为你工作单位的记录体系要求你这么做,有一点是肯定的,通过呈现出观察记录,你将展示出你在儿童发展方面的丰富知识,以及构成各种不同类型的观察需遵循的原则和方法,而作为记录的一种方式,还要考虑不同记录方法各自的优点、缺点以及可能的偏差。
书中告诉我们怎样使用这本书?
对于新手教师,我们只需要跟着章节顺序通读一遍,收获是良多的。我觉得特别好的地方,这本书内容是逐步加深,让我们读者逐渐掌握观察实施的全部过程,尤其是观察的案例写的非常详细,书中还有很多练习题目,帮助我们构建起观察技术和知识体系。
书中的内容体系很清楚:为什么要观察;一步步教你如何呈现观察;试验观察技术、拓展和运用观察、将观察和评价与基础阶段的早期学习目标联系起来等,通读整书后,我们对观察这件事有了新的认知和概念。尤其是指导我们一线教师如何去观察儿童,观察些什么呢?心中了然。
而这本书不仅仅是指导幼儿园教师,很多新手父母也值得来研读本书,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教育才是孩子的根基,孩子如同小树苗一样需要阳光、雨露的滋养,才能茁壮的成长,所以父母得看懂孩子的发展、内心的需求才能在爱的环境下茁壮成长啊。
我们必须明白一件事,观察儿童绝不是一件浪费时间的事情,通过观察,我们会了解儿童当前达到了什么发展阶段,而后我们能将他们的进步与这个年龄段群体应当达到的水平范围作比较,从而继续引导他们发展各种活动。作为一位父母,如果是个有心人,在观察孩子的过程中,会及时捕捉到您的孩子是否落后于其他孩子或者能力超出一般孩子的需求,这样也许不会错过一些最佳治疗期,以及最好的定向培养与栽培。
观察是让老师和父母体会每个儿童、每个生命的独特之处。
当父母和孩子静静在一旁注视着您的孩子,孩子是能感受到这一份力量和链接,孩子能更加安心、稳定、专注自己手里的小事,内心需求被满足。
观察不仅局限儿童,少年也是可以的。在生活中做一个有心人,我记得在7年前,小班新生入园我们班来了一位新小朋友,在亲子活动中,我发现了孩子明显的异常,有攻击性行为,眼光不触及人群,不会表达,我第一时间跟家长沟通,家长也信任我,没有任何不舒服,去常州医院咨询,特别幸运的是没有错过最佳治疗期,休学去康复中心康复了2年时间,大班的时候回到我们的班级,已经有了很明显的进步。现在这名孩子已经5年级,基本上能跟上班级同龄孩子的学习步伐,这是一件可喜的事情。
所以,即便孩子已经5年级,这位家长还是时常和我保持联系,每个节日问候祝福必到,我被深深感动。从新疆回来,给我送来特产,在新疆旅游时,沿途给我发风景美照。力邀我们全家去新疆旅游。
这份情谊,做为一名普通幼儿园老师,是不是太厚,我把当作我真诚付出的回报。爱出者爱返。
我是很普通的幼儿园老师,但是我得到太多家长的厚爱,尤其当孩子,很多年,一部分家长转化为朋友的独特感受。
不过,我们也要正确对待这个家庭背景情况。为什么这名儿童的家人当时没有觉得自己的孩子异常呢,一方面家长的认知水平不够,一方面来说,本身这个男家长离异独自带养孩子,内心也是有点扭曲的,自己的爱不够如何能够把爱给到儿子呢。目前,我并不清楚医生是如何判断孩子的病情,而从我的角度看,孩子更多需要心理的营养和观察。攻击性行为、眼神不触及人群、不会表达,这样典型的症状都说明孩子在0到3岁安全感嫉妒缺乏,不被爱,不被正确的爱。这是家庭的问题,而家庭背后又是整个家族的问题。一并在孩子的身上凸显。当然这个不仅仅是今天我来谈观察儿童这本书的范畴。我想表达的是,养育一个身心健康的孩子,需要家长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和观念,不能守旧固有思想,今天我们的孩子已经不同于20年前、30年前的我们,我们还沿用老旧的育儿思想去教育孩子,我们必将和孩子渐行渐远。
文末,我还是呼吁家长,新家长,老家长,养育孩子这件事,不是小事,我们不仅仅满足孩子吃喝拉撒的外在需求,我们更应关注孩子内心需求,一个眼神,一个拥抱,一个鼓励,一个赞叹,都深深滋养到心灵深处。
星空下,历史长河中,一位男人,静静地屹立着,默默地接受着水流一遍又一遍的冲刷,溅起的水花打在他的身上,熠熠生辉。
那男人便是林肯——美国历史上最杰出的总统之一……
轻轻放下手中的那本《林肯传》,一本值得一世珍藏的传记。之前仅仅是在教科书之中,粗略的了解了他最伟大的功绩。如今看书之后,也是感叹造化弄人,命运就是如此淘气。对于林肯先生也不敢妄自评论,只是感觉先生应该是一位勇敢的人,拥有一颗勇敢的心吧,所以他有,始终都有一股勇往直前的力量来促进他飞速成长,最终从一名贫困的穷小子蜕变成一位有担当的男人。谁都知道,林肯先生这一生经历过无数次的失败与打击,他不是钢铁侠,他也会被那些失败狠狠地中伤,以至于会在半夜突然惊醒,然后静默地坐在床头,目不转睛地盯着蜡烛的那一簇火苗,直到早饭铃响起。但是,他是林肯啊,马上又打起精神的人依然是他。孔子曾经说过,君子道者三,其一就是“勇者不惧”。正所谓“狭路相逢勇者胜”,正是因为他从来不惧怕什么,所以他频繁地演说,宣传自己的观点来得到大众的选票,甚至愿意接受对方提出的决斗的挑战来捍卫自己的观点,使其向自己的伟大理想又前进了一大步。
更是因作文为他从来不惧怕什么,所以他自信、乐观、理智,从而善于交谈,语言简洁,思路清晰,头脑敏捷,所以他坚强、坚持,始终读书来丰富自己,坚持自己伟大的政治抱负。因此,他勤劳,是一个永不停止的小引擎,永不结束的小马达。不管从事的是什么职业,他是否喜欢,都是干一行、学一行、精一行。所以,不管他经历了多少失败,都会继续站起来,那颗勇敢的心依然在跳动,帮助他完成一件又一件的事。
我很是敬佩林肯先生,“勇气”是一个人做事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它能够延生出很多其它的优质品质。拥有一颗勇敢的心,尽管处在无边无涯的黑暗之中,它也会是一盏为我们指明方向的路灯;能够在布满利刃的大地,抬着头狂奔;能够在撒满鲜血的天空,迎着风飞翔,不怕危险与困难,跟随自己的内心,把握住每一次的机会,过我们想要的生活,能够接受他人的意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不断地更新、完善自己的内心。人生的道路上总是充满荆棘,只有不断地勇往直前去砍倒它,才能品尝到成功的甘甜,不畏惧他人的冲刷,始终屹立着。而那些懦弱胆小的人被浪花一冲便消失不见,再也找不到。我们,应该要拥有一颗勇敢的心。
如墨的天空下,人们在酣睡,而那上头,星星在闪耀。
一说起狐狸,我的脑子里就回想到狡猾、阴险、贪婪等词语。但是今天我看了罗尔德·达尔的《了不起的狐狸爸爸》》,书中的狐狸却让我耳目一新。
书中讲的是狐狸爸爸带着狐狸妈妈和四个孩子与三个农场主较量的故事。狐狸爸爸为了不让孩子挨饿,他总是想办法去三个农场主饲养场里偷东西给家人吃,他偷过博吉斯的鸡,偷过邦斯的的鸭和鹅,偷过比恩的火鸡和苹果酒,三个农场主非常憎恨狐狸爸爸,总是想方设法抓住狐狸爸爸,还要把狐狸一家都除掉。但是狐狸爸爸自有对付他们的妙计!
看到这里我想说:狐狸爸爸除了勇敢聪明,还真实一位称职的爸爸!他时刻牢记作为爸爸的责任,对家人的爱让狐狸爸爸充满了继续斗争的勇气,想出妙招,带动家人一起努力,脱离了绝境。在这里我也想到了自己的爸爸,作为警察的他这个假期都没有好好休息过,希望疫情结束后他能好好陪我几天。
狐狸爸爸让为看到了我满满的正能量,而书中的三个农场主是那么卑鄙和小气,更有点残暴吧。他们为了抓住狐狸爸爸泄愤毁了半个树林,毁了动物们赖以生存的家园。从小老师和爸爸妈妈度教育我们要保护小动物,但是我知道其实一直以来人和动物相处的都不平等。今年的疫情通过电视播报,我了解到这次病毒是人类食用了野生动物传染的,所以希望大家爱护野生动物,不捕食它们。最后我想说,醒醒吧,人类,珍爱生命,保护地球。
亚伯拉罕•林肯(Abraham Lincoln,1820xx年2月12日-1865年4月15日),美国政治家,第16任总统(任期:1861年3月4日-1865年4月15日),也是首位共和党籍总统。从花城出版社20xx年5月1日第一版出版的艾米尔·路德维希的《林肯传》中,我们更是了解到了一个出生贫寒遭遇坎坷的凡人是如何一步一步成就了于美国具有巨大转折意义、让世界瞩目的伟大的。
出生于1881年的艾米尔·路德维希毕业于海德堡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早期主要创作诗歌和剧本,是20世纪德国最伟大的传记作家之一。他开创了传记写作的新流派,以描写人物的心路历程以及性格分析而享有盛名,他的传记代表作有《拿破仑传》、《俾斯麦传》、《斯大林传》、《富兰克林·罗斯福传》等,《林肯传》是他众多传记作品中的一部。
“凛冽的寒风扫过平原,一时间,参天大树的枝桠被吹的狂乱摇摆,嘎嘎作响。风,也无情地摇撼着一座低矮的小木屋,仿佛根本不把它放在眼里。”(出自《林肯传》第一部第一节清贫之家)读着《林肯传》,觉得艾米尔的语言是比较简单、生动、形象的。他并不因为所进行传记的人物是伟大的美国总统而采用比较理性的语言风格,相反,语言至诚且流露出更多感情色彩,从中我们可真真切切感受到作者对于这位伟大的总统的无限崇敬之情。作者就像林肯身边一株植物,平静而仔细观察着他的一举一动,又像住在他心里的精灵,洞察着他的心理,最后通过笔尖将一切传达给世人。“他善于从心理分析的角度剖析人物的复杂性格极其处世立业的原则态度。”(出自《林肯传》后记)通过阅读,我还发现,作者还常通过对一个人物的外貌描写来映射人物的性格特征和暗示人物最后落场。
正是作者这种近似故事讲述的文笔,让我们看到:亚伯拉罕·林肯,他出生贫寒,遭遇种种不幸,但却是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平民总统。读林肯,我读出了“英雄也许是时势造就的,但从平凡到达伟大的过程却是要比经历生死还要痛苦的过程。”高尔基说:苦难是最好的大学。成长过程中的磕磕绊绊在当时于我们的确是无情的刺刀,而经过岁月的沉淀奉上给人生的却是最值得回味与珍藏的财富。亚伯拉罕·林肯,就像蚌中经受千万砂砾磨砺的珍珠,越是磨砺,便越是强硬越是闪烁着璀璨的光泽。正如马克思所说:“他是一位到达了伟大境界而依然保持自己优良品质的罕有的人物。这位出类拔萃和道德高尚的人净是那样谦虚,以至于只有在他成为殉道者倒下去之后,全世界才发现他是一位英雄。”
可是,当去掉世人瞩目的光环,他只是一个极普通不过的凡人,他也拥有家庭、婚姻,只不过他的事业融进了美国的历史。但在我看来,他是个极其悲剧性的人物,在家庭与婚姻上,他成为了最大的失败者。上苍夺走了他心爱的女子,又“赠与”他一段痛苦不幸的婚姻。对于一个凡人来说,人生之大悲莫过于此。如今,我们还听得到他内心的反复吟咏:唯有逝者的灵魂将化作永恒的怀念。
的确,是时势呼唤着英雄的出现,而正又是林肯的那为世人所赞叹的高尚的人格和宽阔的胸襟、高尚的品质等促成了他的伟业。哪怕他失去了婚姻家庭,但他依然拥有着自信、坚毅与忠诚,他隐忍于世他在痛苦中依然保持着一颗敢于承受的心。我们都是平凡人,平凡人也需要这些品质,虽然不是每个平凡人都能够成为时代的英雄,但我们仍然应该要求自己,拥有高尚的人格和宽广的胸怀,在这个世界找到自己的位置,哪怕渺小,哪怕最不起眼。正处于奋斗时期的我们,该把握好我们所拥有的机会,利用好身边的资源,在这个信息时代创造给我们的充满机遇与挑战的环境中,给自己定好位,接受困难的磨砺,实现自己的价值。
朱自清的散文是很好的,写得很有诗意,写法也很新颖,今天我看了朱自清的《春》,感觉还不错呢!
这篇文章先是写草,我认为写草写得最好的一句是:小草偷偷地从土里钻出来,嫩嫩的,绿绿的。园子里,田野里,瞧去,一大片一大片满是的。这一句写出了春的突然到来,小草在不知不觉中长了出来,说明了春来到了,到处都是,有一种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感觉。接下来,就是开始写树了,桃树、杏树、梨树,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花里带着甜味,闭了眼,树上仿佛已经满是桃儿、杏儿、梨儿。花下成千成百的蜜蜂嗡嗡地闹着,大小的蝴蝶飞来飞去。野花遍地是:杂样儿,有名字的,没名字的,散在花丛里,像眼睛,像星星,还眨呀眨的。这一段把花丛中的美景描写得淋漓尽致,特别是第一句,我觉得写得最好,因为这一句话把桃、杏、梨这三种树描绘得简直跟人一样,在这一段里作者还用了不少的修辞手法。
最后就是最经典的一段:雨是最寻常的,一下就是三两天。可别恼。看,像牛毛,像花针,像细丝,密密地斜织着,人家屋顶上全笼着一层薄烟。树叶子却绿得发亮,小草也青得逼你的眼。傍晚时候,上灯了,一点点黄晕的光,烘托出一片这安静而和平的夜。乡下去,小路上,石桥边,撑起伞慢慢走着的人;还有地里工作的农夫,披着蓑,戴着笠的。他们的草屋,稀稀疏疏的在雨里静默着。这一段我认为是整篇文章中写得最好的一段,也是大家经常模仿的一段。这一段描述用的修辞方法也很多,让看的仿佛也身临其中,屋外下着蒙蒙的细雨,密密斜斜的交错着,远处的房屋上笼罩着一层薄雾,到处都是绿色。晚上,点上了灯,光芒在黑夜里变得非常的孤单,到处都是静悄悄的,大家都在干自己的事情。朱自清的这篇文章,仿佛把我们领进了春的世界里,仿佛把一副春景图展现在我们的眼前,所有让一副春日的情景在我们眼前跳动
朱自清的散文很不错,我还要多找一些来看看!
围城这一部写在解放前的著作,写出了人们生活的困顿,写出了中华文化、中华文明中的种种好与坏,美与丑,善与恶,同时也写出了人们在对待爱情、婚姻、人际关系等等方面的进进出出、无奈与矛盾。
船甲板上的对话,“那么,你就是摇篮里睡着的小宝贝了。瞧,多可爱!”等等表现了即使是知识分子,在人前人后不一的形象,可说是无奈,更可说是对人的不真诚。一张假文凭,一段对鲍小姐肉欲的描写想来既是对在外留学生不能好好学习知识而吃喝玩乐的讽刺,也是对中国现状的担忧。
方鸿渐与周家的关系是一个围城,已经进去了,想出出不来,在这个密封的围城里,方鸿渐喘不过气来,只能压抑着自己,跟着一群市侩“谈笑风生”。方鸿渐自己的家是保守迂腐的,这个家还停留在封建社会,方老先生看起来似乎在一些方面是明智的,是有父亲形象的,但事实上正是这些所谓的明智阻碍了整个社会的发展。方鸿渐“生平最恨小城市的摩登姑娘,落伍的时髦,乡气的都市化,活像那第一套中国裁缝仿制的西装,把做样子的外国人旧衣服上两方补钉,也照式在衣袖和裤子上做了。”这段真切描写了当时的中国严重存在的“拿来主义”,不分是非黑白,把西方国外的东西搬进家门。后面对张先生的描写更是说明在中国存在很多这样自以为是,不了解事情真是含义情况下夸夸其谈,爱眩但又没有本钱眩。
作者花了大量篇幅写方鸿渐跟苏文纨、唐晓芙之间的关系。方鸿渐想进入唐晓芙的围城却始终不得其门;苏文纨喜欢让所有的男人在她身边打转,还以为自己进入了方鸿渐的围城,其实进入却等于是在外面,而当她与曹元朗结婚并过上真正的市侩生活时,她却安之若素。唐晓芙似乎是围城中最好的人,因为对方鸿渐来说她是虚无缥缈的,可望不可及的,她是一个幻象,所以变得纯洁而可爱。这篇幅中对人物的描写也很是到位,“诗人”曹元朗写的是不文不类却自认为很了不起,翘着尾巴却连狐狸都不能像,可大家仍夸奖一通。大家的交往是如此的不真心,小人之交甜如蜜般。赵辛楣想追求苏文纨,也付出行动,从这个篇幅中可以看出他是一个相对来说更会生活的人,特别是在那个时代背景。这些文人骚客卖弄文学的嘴脸在这个篇幅中被描写得如此可笑,很具有讽刺意味。
方鸿渐终于还是听从了赵辛楣的话去三闾大学。沿途上,他们遇到了种种困难,最后通过关系到达了三闾大学,而关系这个在中国例行了多少年的东西,过去,现在将来都将例行下去。路上行人的势利眼,看人看外表,看着装,对有身份的人阿谀奉承而对老百姓则爱理不理。在这段中女主人公孙柔嘉出现了,人如其名般,刚开始孙小姐显得如此温柔,乖巧。李梅亭的小气,自私,像一个真正的生意人,带着药去边远地区以十倍的价钱卖,而骨子里有当时中国人的懦弱,无能。
到了学校后,教授不教授等级的划分也是如此的荒唐,而老师们对这个等级分法的看法也是那么令人觉得不可思议。拿着假文凭在社会上招摇,也不显得丢人现眼,而且还理直气壮得在那争着等级的高低。更让人觉得可恶的是愚钝的不只那些腐朽的老师,还有学生,学生也是一样的荒唐,看老师的教书的水平不是看实力,而是看文凭,看学位,而且认知能力也那么差,不能很好认清怎么样的老师才是好老师,而去欺负老师,没有了尊师重道的美德。在学术圈,所谓的文人们是如此的虚伪,不真诚。而在这里,方鸿渐成了那个唯一一个还有一些最基本的知识分子操守,或者说最基本的做人的操守。而高松年、李梅亭、汪处厚,这些人在那里在里边如鱼得水,他们会舍得走出这个围城吗?
再一个是在三闾大学发生的所谓的爱情的纠纷,这场纠纷也显得如此的可笑。方鸿渐并不想进入孙柔嘉的生活,但他被孙柔嘉看上了,而且通过“某种方式”得到了他。对方鸿渐来说这个婚姻是他的围城,在还没进去前,他不知所以,就这么进去了,在进去后,他浑浑噩噩得过日子,他也有想冲出来的冲动,但他是个被动的人,不敢行动,也不会行动。结尾一章,方鸿渐与孙柔嘉吵架后,正回家想消释柔嘉的怨气,柔嘉刚才正向姑妈讲鸿渐的不是,害怕已被鸿渐偷听到,方鸿渐其实并没听到,只得摆空城计:“你心里明白,不用我说。”结果柔嘉心虚之下,说“本来不是说给你听的,谁教你偷听?”这就无异承认了她在“背后糟蹋”方鸿渐,结果正准备向妻子低头的方鸿渐和一心想给丈夫找个好工作的孙柔嘉竟然越吵越厉害,终于走向“不离而散”,不欢而散。他家祖传的那顶破铜钟当当当当当当敲了六下,似在嘲笑,对人生的讽刺和嘲笑尽包含在这怅然悠悠的钟声里了。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冲进去了,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愁所包围。钱钟书以他洒脱幽默的文笔,述说着一群知识分子的快乐与哀愁。这部作品已被译成世界上多种文字,有十数种不同的译文在各国出版。在美国,由于夏志清的推崇,不少人以钱钟书为题撰写博士论文和专著。
《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的作品,是一部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长篇小说。不可否认,《飘》的确是一本好书,仅“南北战争”这个特殊的题材,就已经使《飘》拥有了过人的魅力。刚开始读这部书时,我觉得自己无法看完这么厚厚的一本名著,可后来我却被它的内容,它的深度,它的思考深深的吸引了!
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女主角斯佳丽了,我不能说很喜欢这个人物,因为她的有些做法我无法赞同,但我还是很佩服她的冷静,她的与众不同!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是阿希礼,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她为了她的追求不断努力,作出了许多在那个时代所不能让人理解的事情!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她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这一切就像是一场游戏,但谁都输给了这个时代…
初读《飘》,觉得作者不知道在讲些什么,只知故事是从一场宴会开始。后来,再次读了一遍,或许是成长了,便读出了整个故事的曲折、复杂。
纵观全文,我觉得,最喜欢的人物还是思嘉,尽管她任性狡黠、残忍贪婪,但同时在她身上表现出的还有她的娇艳美丽、精明能干。她不像当时的妇女们,她们那么拘谨,又是那么迂腐,而思嘉不同,她是只活泼又不受束缚的鸟儿,在那样一个昏暗的社会自由自在翱翔。当她错误地给艾希礼套上自己精心编制的“礼服”时,她的爱便错了;当她不明白自己的情感,消耗尽瑞德的爱时,她又再次错了。好在,思嘉很坚强,当她两次犯错时,她想起父亲的话:“世上唯有土地与明天同在。”她正面自己的情感,不再迷茫、犹豫,她相信明天,明天她就能把握住爱。主人公思嘉便是那么一个有些孩子气,却又坚强,拥有希望的人。
就像艾希礼所说,媚兰是那样脆弱胆小,而思嘉却是那么勇敢。虽然思嘉在爱情上失败了,但是她的生活,她的努力,显而易见得成功。当艾希礼把媚兰托付给思嘉时,尽管心里很不满,但她还是遵守自己的诺言,细心地照顾媚兰。在战争期间,人人都过得很困难,思嘉却靠着自己的努力养活了媚兰还有自己的一家人,虽然很多是靠欺骗弗兰克得来的。或许,有人认为她真是狡猾,手段卑劣,但我却不能认同,思嘉这样做,完全是为了救所有的人,她不能让父亲的家业毁于一旦。思嘉是那么努力,她执着、勇敢地保护着所有人。
与媚兰相比,思嘉真算不上一个良家妇女,但就是这样一个人才更显得真实,更令人感同身受。媚兰太完美,完美到不可能,所以她只能算是一种美好形象的代表而已,这便是我喜欢思嘉的理由,她才是一个正真活着的、有血有肉的人。于媚兰,思嘉刚开始的情感只有嫉妒与厌恶,但最终媚兰的宽大胸怀让她明白了她是喜欢和依赖着媚兰的,毕竟,媚兰一直在背后默默地帮助她。思嘉其实也拥有一颗宽容天下的心,战争期间,她以宽容容下了媚兰。正是这样一颗宽容的心,保护了媚兰,也让思嘉看清了自己。
《飘》的篇章是华丽的,它塑造了思嘉这样一个有着自己灵魂,又丰富多彩的人物。让我从思嘉身上认识了她的坚强、任信、努力、执着、勇敢与宽容。全文也因此人物,增添了不少的意趣。
真正的高手,总是在平淡的题材中见真章,因为人人都有的经历,人人都体会过的情感,并不是那么好表达,如果不能让读者感同身受,就等同于失败。而马克李维,就是这么一个大师级的人物。
整部小说最喜欢的还是主人公的童年,如梦幻一般,充斥着画面感的文字带给我是一幅幅场景图,仿佛生活的蒙太奇,在他的视觉和感受中,自己童年的那一幕幕活灵活现的展现在眼前。回不去的曾经,也只因为曾经无忧无虑的美好,我们才一遍遍追忆。打动我的多是细节,好像里面的很多故事自己的童年也有过,或者是类似经历的。主人公因为12月出生早上了半年学,成为班级中最弱者,常常在在班级里因为弱小受人欺负。而小主人公这种淡淡的忧伤却因为他可以偷别人影子读懂别人愁绪而转化为一种伸出援手的友爱,不自觉的将一种负担升华成美好。从伊丽莎白到克蕾儿,还有伊凡、马格、尼克简单的人物关系,因为影子勾画出一个丰富多彩的童年,而在这里,我似乎也读到了我自己。
当看完整本书的时候,感觉很温暖。作者仿佛把我的影子给偷了,向我诉说着自己的童年。我想,每个人的童年或多或少都会与《偷影子的人》里头的小男孩的童年有相似之处吧。看这本书我最大的感触就是:要及时行孝。里面有一段话是这样说的:"青少年时期,我们总梦想着离开父母的一天,而时间换来的却是父母离开我们了。于是我们就只能梦想着,能否有一时片刻,重新变回寄居父母屋檐下的孩子,能抱抱他们,不害羞地告诉他们,我们爱他们,为了让自己安心而紧紧依偎在他们身边。"想起小时候,每次生病时,妈妈总是会陪在我身边,在我床边照顾着我。
每次遇到挫折时时,父母总是第一个担心我的人,他们为我们付出了这么多,却从未要求过什么回报,只希望我们能健康地长大成人,能幸福地过日子,可是,我们渐渐地让父母淡出了我们的视线,但在父母的眼中,我们还是他们的全部。有句话是这样说的:不管你是十八岁还是八十岁,在父母的眼中,你永远都是小孩。并不是要等到长大了,有工作了,有能力去买礼物给父母用那才是孝顺,我认为多陪陪父母才是孝顺的最好诠释。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有时间请经常回家陪陪父母吧。
首先,在未看这本书之前,我对他的印象只是停留在一位美国总统,读完此书后,我对他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他是美国第十六任总统,首位共和党籍总统,首位被暗杀的总统,他卓越的口才和文采赢得人民的信任,领导了美国的南北独立战争取得了胜利。他在南北战争中颁布了著名的《宅地法》、《解放黑人奴隶宣言》。
人们常说坚持就是胜利,林肯亲历亲为,在他青年时期,第一次目睹了悲惨的黑奴拍卖市场,他下决心用行动来改变这一切。
可是废除奴隶制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在林肯之前有很多人尝试过,可是都被血腥的镇压了。当时南方奴隶主势力庞大,议员占据国会一半以上,就任总统初期,林肯为避免国家分裂与战乱,曾试图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可是严峻的战争局势告诉他只有以暴力的方式才能解决问题,在起初的局势中,因为林肯本人思想问题,北军仓促应战,节节败退,首都华盛顿差点被攻破,北军的失利引起了民众不满,游行示威,这时林肯已经无法以和平方式解决了,毅然签署法令——《解放黑人奴隶宣言》和《宅地法》,稳定局势,直接让黑人参战。并在战争中取得最后的胜利。
因为林肯的不屈不挠的精神,在美利坚国土上撒下自由的种子生根发芽,一个儿时的愿望,在当时被看作不可能的事,但是困难在坚持和坚韧面前低下了头。
如果没有林肯,美国将不再是自由的国家,没有坚持,无法造就意志坚定的林肯。
前段时间听闻美国白人警察枪杀黑人,这说明种族歧视的乌云还没有消散,黑人还并没有取得与普通白人相等权利,到今天白人依然对黑人存有介蒂,并没有视作同类人。尽管如今美国总统奥巴马是黑人,为全世界黑人扬眉吐气,让世界看到了黑人的力量,可是白人依旧占据了社会主导地位。
林肯使黑人获得了人身自由,但没有从人们的思想中彻底解放黑人,黑人靠别人的的解放还不够,黑人还必须靠自己来实现自身的解放,必须出现像奥巴马、乔丹、阿里、马丁﹒路德﹒金一样的人物来改变人们思想,才能实现真正的解放。
读柴静《看见》有感
《看见》是央视知名记者柴静的一本记录自己在央视十年的自传性的书。这本书记录了柴静在央视十年里经历的大型新闻事件,像非典,汶川地震等等。原本只是想它用来打发一下闲暇时光,可当我真正拿起这本书品读起来时,却意外地收获了更多的是是对柴静本人的敬畏,对众多媒体失职的痛心,更有的是对人类感情的崇敬。
此书,她用坦诚的语言陈述着自己的十年成长路,不断剖析自己,不断正视自己的不足,让我们感受到了有血有肉的作者。她深入一线,“出生入死”给我们带来的事件真相,她的经历,她的采访,常常会触动我心弦,让我随之潸然泪下。
看这本书,总让我很容易联系到自身。从刚开始的“不知天高地厚”说出:“我知道我能达到的高度。”的柴静;到被工作和现实打击得一败涂地的柴静;再到激励自己,站起来告别过去,重新出发的柴静;最后是延续至今——一直完善自身的柴静。从这些柴静中,我似乎能看到自己,看到过去,现在,未来的自己。每个人的成长之路都不同,但总会有相似的心迹。我并没有像柴静那样轰轰烈烈的成长过程,也无幸像柴静那样有那么多人为她点燃明灯。事实上,我的成长之路才刚开始。曾经,我很害怕成长,很抗拒成长,因为成长之路没有那一条是平顺的,这条路上都布满的荆棘,我害怕我会承受不住,我害怕我会在这如迷宫的路上迷失,在《看见》这本书里,诚如我所想,我看到了未来的我将要承受的东西,看到了逼迫自己成长的艰难,也看到了破茧成蝶的痛苦,但在最后落入我眼睑的,是她的成功,或者说是她一步一步蹒跚向前的足迹,又或者说是她不时回首反思的身影。这些都使我的心安静下来,这些对于我来说都是解渴的甘泉,饱腹的美餐,从她身上我找到了一个能助我顺利通过成长之路的工具,使我能坦然的等待和接受现实将要给我的挫折。
透过《看见》,让我更深层次地了解到了柴静。散文般的叙事风格,细腻婉约的情感表述,都将柴静的博学多识与扎实的文学功底展露无遗。“非典”事件中的出色表现,更是让我对于柴静这样一位身材娇小的姑娘,心生敬畏。在所有人都人心惶惶的“非典”时刻,是柴静主动请缨去到现场了解最真实的“非典”,去接近最鲜活的事实。她七次与“非典”患者面对面交谈,软磨硬泡才获许一个人进入病区权利,她的目的只有一个——让更多的公民知道真正的“非典”。她以一个新闻人的社会责任约束自己,用真实回报受众,用真实击败流言。她的勇敢和执着给每一位读者注入养分,让每一个读者都能从中反思,自身在社会中的价值和意义。也让我明白,在自己的岗位上坚守本职,努力工作,为整个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便是作为公民对于社会的最基本的回报。
在《看见》中我了解了社会最隐私角落的一些事,一些值得我们关注和反思的事。家庭是最小的社会单元,门吱呀一声关上之后,在这里人们如何相待,多少决定了一个社会的基本面目。当多年的隐忍与承受终于在那一刻海啸般爆发时,往往是施暴者结束了生命,被施暴者走向了监狱,从此各自灰暗的人生更加灰暗。我看见了李阳将自己的家庭暴力归咎于民族文化中的大男子主义,看见了人们对家庭暴力的习以为常。施暴者有时候会后悔但这阻挡不了他们下次的暴力。正如人性里从来不会只有善与恶,但是恶得不到抑制,就会吞吃别人的恐惧长大。倘若我们的法律能更加完善从而严格的制约家庭暴力,或者我们每个人都能够设身处地地站在别人的角度考虑问题,那么会不会少一些家庭暴力,少一些因为家庭暴力有心理疾病或走上歧途的孩子。人性中的善会不会变的比恶多一点,至少我们不会助长恶的火焰,从而给善一个生长的环境。
一个以揭露真相为己任的新闻记者,面临的诱惑与威胁绝不会少,这也是现在各种假报道泛滥真相越埋越深的原因。庆幸的是我们在《看见》中看见了许多真相,在面对金钱与威胁而面不改色的柴静身上看见了新闻职业人的操守,看到了信仰的力量。只有我们有自己的信仰,有自己的初衷,我们才能坚守自己的道路,不为各种诱惑所扰。
由于年龄和阅历的局限,我对《看见》的理解可能达不到它所想要达到的高度,但书中对人性的挖掘、对自己成长的突破让我受益匪浅。十年前,柴静说:她关心新闻中的人;十年后,她做到了。她没有忘了自己为什么出发。
有些人只拥吻影子,于是只拥有幸福的幻影。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偷影子的人》,这是由法国作家马克·利维写的一部温情疗愈小说。这本书的故事讲述了一个瘦弱的小男孩,因为自己能“偷别人的影子”而变得强大。他用自己的能力去帮助别人,成为许多人的心灵伙伴,点亮别人生命的光芒。主人公用自己的能力去帮助孤独的人,他自己又何尝不孤独,他在学校中常受同学的欺负,后来在他实习的时候,他的母亲又突然离世,他就像一支蜡烛。先驱散自己周遭的黑暗,再把同样的光芒给予他人。
读完了这本书之后,我知道了如何走向美好未来。
这本书令我最感到惊奇的是当一个小男孩的影子和别人的影子重叠时,可以了解别人的心事的这一设定,影子可以理解为我们内心真实想法的投影。男孩就这样一步步的了解他人的心。吕克在他的帮助下离开了面包店踏上了行医之道,最后又回到了面包店。苏菲和克蕾儿都喜欢男孩,之前他选择了苏菲可几年之后,才真正清楚自己喜欢的到底是什么,开始去寻找克蕾儿。
苏菲也明白有真正适合自己的另一半。同样在我们生活,我们会孤独,会迷茫,内心会迷失方向,在看了这本书之后,我才明白我们的孤独迷茫不是因为我们缺少亲情、友情、爱情,而是我们不明白自己想要的。
也许我们花个十几块钱买奶茶根本不是为了想喝它的味道,只是为了体验那种喝到奶茶的幸福,也许我们打游戏也只是因为内心孤独,令我记忆深刻的是我小学四年级那段期间,我的父母在外地,我的奶奶带我。在小学时我在班级前三还是常有的,我心心念念的是有一个陀螺,在一次数学拿了满分的情况下,我的奶奶把那个陀螺买回来,可我却一点也不开心,也许是因为这不是妈妈买的吧,我考得好自己会开心一段时间,但如果听到妈妈的“你真棒”,这开心的时间会成倍,我也会更加努力的学习。
当我们明白自己想要的,将内心的迷雾驱散开,你就会发现一条名为的道路。在这条道路永远都是洒满希望的。
莎士比亚曾说,有些人只拥吻影子,于是只拥有幸福的幻影。不要在那些浮云和幻影上浪费时间。要在名为“自己”的道路上走向美好。
很早就听说过《万历十五年》这本书,得到了很多人的推荐,但一直没有机会阅读,毕竟是历史方面的书,和日常生活和工作交集不大。暑假期间偶然机会借到这本书,用了1周多的闲散时间阅读完。
本书是美籍华人黄仁宇所著,1976年就已经出版了英文版本,本书不单单是一本历史书,书中通过历史文献的研究从财政、人事、军事、政治、哲学、阶级等多个解读来解读明朝历史上“无关紧要”的一年。
在书中黄仁宇先生提供了研究历史的新角度和方法,提倡用大历史观来研究历史(大历史观提倡“将历史的基点退后三五百年才能摄入大历史的轮廓”),在这本书中就是通过研究万历年间6个主要人物作为横截面来研究整个明朝,甚至整个封建社会。
阅读时感受比较深的有以下几点:
1、封建制度越来越登峰造极,皇帝越来越沦为一个符号或者“牌位”。这和之前上学时学历史和平时看书看到的结论不同,之前的观点是明清两朝中央集权达到顶点,明朝废除了丞相,清朝设立了军机处,只是作为皇帝的顾问和行政秘书,皇帝的权威得到了无上加强。
在本书中提出的观点确是皇权在封建社会后期更多作为一个象征出现,真正起到统治作用的是一大批文官集团,这些文官集团用儒家经典对皇帝的任何行为举止和言行都做出了规定,皇帝在公开场合翘个二郎腿也会受到文官集团的劝谏。文官集团不要求皇帝有多么文治武功,也不需要锐意进取,只需要作为一个表征在那里就可以。
2、认识到了更丰满的历史人物。中学时的历史教科书在描写或评判历史人物时往往一笔带过,如果我们只通过历史教科书来了解历史人物那就真的是管中窥豹了。中学以后通过网络、图书也了解了一些历史人物,但这些了解都很片面,缺乏专业性。
在书中的6个人物中,比较感兴趣的是张居正,戚继光,这两个人物耳熟能详,在看本书之前也在别的地方听说过两位的大名,但是还比较浅显,印象中他们都是为当时朝代做出了巨大贡献的人物。尤其是戚继光抗倭胜利还有一种民族自豪感在里面,理所当然认为戚继光是大英雄,大豪杰。
看了本书之后才对两位名人有了更丰满的认识,他们不仅有光辉伟岸的一面,也有在当时环境和自身条件约束下“阴”的一面。张居正作为万历朝的首辅,万历皇帝的老师,深得皇帝信任,大权在握,为改革财政制度,支持军事改革都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生活奢华、任人唯亲、不择手段等为当世文官集团所不齿的劣迹。
戚继光作为明朝中后期最为重要的军事将领,创立新军,创新军事技术、整肃军纪,清剿了东南沿海的倭寇,但同时他的专横跋扈,对首辅张居正的密切接触也广受诟病。但是戚继光仍然作为最重要的军事将领,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在书中对戚继光的描写有一句话很中肯,“戚继光的才能不是说彻底变革当时社会制度,而是在当时的社会制度和环境下尽了自己最大努力做到局部改善。”
在阅读时发现另外一点,书中几乎所有的数字、对话和任务关系都有相应的文献支持,书后长长的参考文献列表足以证明著作的专业性。
当然了,由于自己没有受过专业的历史学训练,提出以上感想只是一家之言,也不能对本书提出更专业的解读。书中一些说法和结论还需要多次阅读、思考和推敲。
暑假里,我阅读了王一梅老师写的《鼹鼠的月亮河》,这本书讲的是:美丽偏僻的月亮河畔住着挖掘工程师米先生一家,主人公米加是米先生家的第九个孩子,它总是白天睡觉,晚上起来活动,它跟它的爸爸和哥哥们都不一样,它的皮毛是黑色的,不喜欢挖洞,小脑袋里充满了各种奇思怪想。有一天,米加在月亮河边认识了新邻居鼹鼠尼先生的小女儿尼里,并且和尼里成为了好朋友,但是尼里要负责全家的洗衣任务。米加觉得尼里十分辛苦,一心想为尼里发明制作一台洗衣机。它听说城里有制作洗衣机的零件,所以决定出发去城里买零件。临行前,尼里送给了米加一块月亮石,这也是米加唯一的行李。
米加来到城市里,遇到了魔法师咕里咕,跟着咕里咕学魔术,它想通过魔术表演攒钱买零件;然而一次意外,咕里咕把米加变成了一只乌鸦。后来,乌鸦米加来到黑森林,认识了乌鸦红辣椒和黑炭,开始了乌鸦的生活。米加用了爸爸曾经教它的挖洞本领,带领乌鸦们一起挖洞穴抵御老鹰铁嘴的袭击。魔法师咕里咕从女巫那里借来了魔法书,把米加变回了鼹鼠,而老鹰铁嘴却落得了变成了小鸡的下场。米加最后回到了日思夜想的月亮河,制作出了洗衣机并送给了尼里。
我喜欢这本故事书,因为书里的情节十分生动、有趣;我更喜欢主人公米加,它是如此与众不同,勇敢、乐于助人,勤思考,又爱动脑,坚持自己的梦想,不懈努力。米加的故事让我明白了:做任何事情,即使困难重重,也不要轻言放弃,坚持到最后,一定能成功!
童年时,读书如看云。童年是等待的童年,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着假日,等待着过节常常在企盼、在幻想,歪着头凝望天上缓缓飘过的浮云盼望着长大,盼望着流浪,盼望着去看山那边的那片海。
世界上最亮的那双眼睛,是属于童年的。
童年时看云是看世界。在孩子的眼睛里,世界是童话的世界,一切都是那么奇异精彩。
譬如看云,有时如山峦壮,群峰叠翠;有时如棉花状,絮团锦簇;有时如水纹状,烟波浩渺;有时如玛瑙状,瑰丽多彩;有时又作轻纱状、烟状、兽状真是变幻无穷,奥缈莫测。
云为孩子们打开了一片千姿百态的世界。而书则引领孩子们走进了一个千姿百态的地下迷宫。
小孩读书是凭着一种好奇的天性和发自内心的原始活力,毛手毛脚地一头扎进《西游记》、《水浒》、《三国》、《说唐》等古今名著,一路看下去,一路东张西望,沿途引发许多奇思妙想,找到了许多成年人无法体悟得到的乐趣。
童年是属于梦幻的。生活在梦幻里的小孩子读书,是用一双纯真、澈净如琥珀的双眼去打量书里的精彩世界,亦如看云,只能看个大概。
那种看庭前花开花落,望天上云卷云舒的恬淡,小孩是读不出来的。
原本识字不多,只好一目数行,蹦蹦跳跳地看下去。于是,读书成了尝书,浅偿辄止,也就尝个半分,因为冷不丁碰上艰涩的文字就啃不动了,刚尝出点新奇味,就乏了,歪在书页上,不知不觉进入了梦乡,脸上还漾着浅笑,也许是同书里的主人公碰上面了呢。
小孩读书是趴着读,趴在书上翻呀翻的。然而,正是这趴着看个大概,尝个半分,一本好书,就深深烙在了孩子的脑子里,伴其一生,甚至影响其一辈子。
因为,以孩子们浑朴、天然的好恶和纯洁的心态去看、去尝书,看到的或尝到的恰恰就是最美好纯真的东西。
读完了《阿伯拉罕·林肯传》,对林肯的一生的成长经历有了一定的认识。伟人之所以为伟人有他的不同于凡人之处,但他首先是一个凡人。林肯是以凡人入场,以卑微之身份,从一片洪荒中走来,走过飘泊的年代,走过战争的年代,成长为一代杰出的总统,一个伟大的人物,一个走在时代前列的人。以下是由超级范文网小编j.l为您整理推荐的《《林肯传》读后感1000字》正文,欢迎参考阅读。
阿伯拉罕·林肯的出生是低微的,甚至是不光彩的——这个总统是一个私生女的儿子。他并没有因为自己的出生低微而没有任何追求,相反,他不以能有一份体面的律师职业而满足,而以主持正义、保护被压迫者为己任并为之奋斗终身。
很多生命也如他一样如此卑微的出生,可惜并不是都如他那样顽强地生长。
虽然出生卑微,林肯却没有放弃人生的追求。虽然只有12个月的受教育经历,但他没有放弃对知识的渴求。只要找得到的书他都拿来仔细地阅读。他很少有无所事事的时候,每当那样他就会向别人问一些问题,关于奴隶制、关于邦制、关于宗教等,这些知识,为他伟大思想的产生无疑是有巨大作用的。
从相对弱势的群体中走出来的林肯,对底层人民的生活有切身的体会,这种体验成为他的动力,成为他从事职业的价值取向。在他以自己的诚实、正直、勤劳和才干赢得周围的人,赢得全国的民众时,这些体验最终成为他的从政目标和一生的追求,他一生都在为此而奋斗。在南北分裂的压力下,他没有妥协,坚定地拿起正义之剑,为了这种追求,不惜发起南北之战,这是人类的正义之战。正义最终战胜邪恶,黑人被当作财产的时代已经一去不返。
不是每一个平民都能赢得人们的信赖,不是每一个律师都可能当上总统,不是每一位总统能得到人们的爱戴,不是每一个伟大的人物都能有这样的荣耀。
哈里斯堡有三万人冒着夜间和清晨的倾盆大雨来瞻仰遗容;费拉德尔亚有五十五万人等候殡车。灵柩停放在独立厅里,前来致误用的人排了三英里长;在纽约市,从高楼大厦到贫民窟,到处都披上了黑纱。将近十万人汇成了浩浩荡荡的送殡行列,几乎各个种族、各个民族、各种宗教和各种政治信爷都有代表参加,其中包括两千名黑人代表。
……
人们在悼念合众国第16位总统阿伯拉罕·林肯,一个从一片洪荒中成长起来的合众国平民总统。正如他自己所说:我就是出身低微的阿伯拉罕林肯。
惠特曼为我们留下了卓越的诗篇:
啊!船长!我的船长!可怕的旅程已结束,你的船让船员经受了考验,如今目标已实现,港口已近,钟声可闻,人人兴高采烈,
眼望平稳的大船,勇敢而坚强的船;
可是,啊,心脏!心脏!心脏!
啊,鲜红的血在一滴一滴流淌,
我的船长躺在甲板上,
已经变冷,已经死亡。
……
国人将他比作船长,领导全国人民在风浪中航行并到达胜利的彼岸,引领着人们走出黑暗,走向光明。这是林肯在国人心中地位。
一切都归功于这场战争,这场战争还结出了丰硕的成果——美利坚合众国将跻身于世界强国之林。它已经跻身于世界强国之林。
通过学习《自驱力》一书,我受益良多,首先要知道何为自驱力?自驱力就是自己驱动自己工作的精神力量,为了更高的目标工作,为了卓越而工作,在“自驱力”驱动下,能够自己让自己跑起来,对待工作的态度是百分之百的投入,对工作有一种非做不可的使命感,对自己的未来充满希望。
贯穿整本书最重要的要素是自己的工作态度,没有不满意的工作,只有不满意的态度,没有不可能完成的工作,只有不愿付出的态度,只要我们有积极向上、认真热情的付出,才能有丰硕的果实。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要积极学习,发挥创造力,敢于挑战,更新自己的工作技能,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每天再多付出一点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积沙成塔、集腋成裘,勤奋和积累才是成功的敲门石,成功永远属于有准备的人。
书中让我感触最深的是两个小故事:旧金山的一位商人给他的合作伙伴发电报报价,因为在电报中漏掉了一个标点符号,让他损失了10万美元的交易。另一个皮货商因为用错标点符号,让供货商钻了空子,损失惨重。正所谓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前车之鉴,后车之师。联系到我们日常工作中,我们更应该从中吸取教训,作为辅助科室,对于病人的诊断报告书写,更应该做到细心、严谨、有责任心,经手的每一份报告,都要尽量做到精益求精,坚决杜绝医疗差错的发生。做人要坚持原则,不为蝇头小利所惑,要一如既往的坚持职业操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医院的发展不仅仅靠员工的技术技能问题,更需要内心力量的员工精神,《自驱力》这本书就恰如一场及时雨,通过我们医院每个员工的剖析自我、每个科室自查自纠,从个人到集体、从单枪匹马到万众一心,不断提高全院职工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让我们医院的业绩再创新的辉煌。
在这个黄昏刚刚结束的夜,我在这里绞尽脑汁不知道该干些什么,听着音乐吹着风,看着天空的云层堵住了星星,恍惚间想起了萧红和她的《呼兰河传》;心中仿佛有一颗炸弹爆炸了,天空中也出现了这一朵仅剩的蘑菇云,仿佛不想面对黑暗,还在挣扎着绽放自己的洁白。
那是个美丽的地方,所有人都在按照着世世代代的传统生活着,与世无争,仿佛是那个时期的桃花源一般。黄发垂髫,怡然自乐。美丽的火烧云在每个傍晚都要燃烧一遍,繁华的街道,善良的人们,还有那些世世代代流传的习俗和一个造福我的泥塘子。
文章的开头没有故事,却也处处都是故事,在人们围绕着泥塘的故事和大段的环境描写中,我一直以为那是一个人间的仙境一般的地方了,没有多少勾心斗角,有的只是善良,朴实的一群农村的食着人间烟火的人们。我不知道怎么去形容那个美丽的地方,原谅我的浅薄吧。可是所有的美好不一定都是有着美好的结局的,最善良的人们,是会被自己的善良和无知所伤害的。“我”在童年的无忧无虑的生活是一种怎样的生活,我到后来才明白,原来那不是美好的桃园生活,而是一个无知的世俗害死人的生活。
最开始是小团圆媳妇,他是一个有着强壮身体并且爱笑的姑娘,一个十二岁的正是玩耍的年级,可是因为是团圆媳妇,就必须遭受毒打,因为当地的人认为不打不足以调教初一个好人来。一个月的折磨,使她身体不适,她的婆婆却以为是什么大神要她出马,有是各种迷信的治疗,最残忍的时候是把她当众放在开水锅里洗澡,可是没有人知道原来他们治病的方法其实就是杀人,最后当小团圆媳妇死去解脱的时候,好好的一个家毁了,家破人亡。
之后就是我的二叔,他是全村里最穷的人了吧,也许他的一生并不是悲剧,因为连他自己都认识不到自己的可悲,他在家里偷东西,也有时候装作很是清高的样子,他就是那种灵魂已经死亡而身体还活着的人,活着死了的又有什么分别?不过活着总还是比死了的好啊。
还有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冯歪嘴子和王大姑娘的爱情,世俗总是让好人家多灾多难,本来好好的一队人,却受尽了村里人的嘲讽,只因为他们是自己看对眼的,没有媒妁之言,还有不是门当户对。王大姑娘和冯歪嘴子两个人在一起了之后也算是甜甜蜜蜜,可是在第二胎的时候王大姑娘难产死了,这本就命途多舛的家庭一下子就垮了,人们都以为冯歪嘴子要让孩子饿死的时候,他一直没有放弃,还在苦苦支撑着,最后的结局没有人知道。
其实现在的人们和这里有几种人物都有一样的劣性,首先就是事不关己的默然无视和一拖再拖的做事风格,村有个坑,危害着村里的生活,有很多人想办法在绕着他,却从来没有人想着去填了他,我们现在的人看到的很多社会问题都在义愤填膺,可是真正着手改变的人寥寥无几,不都是一样的吗?还有就是关于冯歪嘴子故事里出现的探访员,随意的传播谣言,恶化别人的形象,这和我们现在的某些网络推手有什么区别,我们听到谣言不加辨别就继续传播且越说越悬又和小说中的人有什么分别?三人成虎从古至今,道理都懂,可为什么还是过不好这一生。
最后,都说萧红是孤寂的写作者,在这本书里她的孤独到处到有体现,可是我却看到的只是这些,再次请原谅我的浅薄吧,我并没有感到孤寂,我感到的只有悲愤。
一直以来,在我的记忆中,爸爸不上班的时候总是捧着一本书或杂纸,津津有味地读着。翻开爸爸读过的书,总是能看见许多我看不懂的圈圈点点勾勾划划。一本崭新的书到了爸爸手中,用不了多久就变了样,爸爸会让这本书变得更加丰富多彩,。妈妈每天忙完家务后,也常常读自己喜欢的文章,有精彩的还要读给我们听听。
爸爸经常教导我要多读书并且读好书。每当我读书的时候,妈妈也总是提醒我不但要学习作者的观点和主要内容,还要在好的词语、段落部分划线,在空白处写上自己的想法等等,她说只有这样才能算是真正读懂并欣赏一本好书。现在我也像爸爸妈妈一样十分喜欢读书,书成了我快乐成长的营养品。去年暑假的时候我和爸爸妈妈一起看了知心姐姐推荐的《关注孩子心灵的成长》。这本书就像一束明亮的阳光照亮了我的幼小的心灵,让我看到一个不同而奇妙的世界。同时也为爸爸妈妈打开了一扇正确教育我成长的大门,我看到他们读这本书时沉思的眼神。这本书用一个个生动的事例,把像我们我们这样的青少年成长中很容易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现象,并提供了很多很好的途径帮助父母认识我们青少年的心理变化,正确引导我们青少年健康成长,让我们感受成长带来的快乐。书中有一段话我和爸爸妈妈都非常喜欢:
宇宙中,有一个世界,叫心灵的世界;
人生中,有一种成长,叫心灵的成长;
成长中,有一种财富,叫心灵的财富;
书是生活的调味剂,是斑斓生活的必不可少的那缕阳光,是智慧的结晶,是大千世界的缩影。和爸爹妈妈共同阅读一本好书或是好文章,不但让我和爸爸妈妈之间架起了一座互相沟通交流的桥梁,增进了我与爸爸妈妈的感情,而且也为我的健康成长点了一盏指路明灯,让我总是能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书,我生活的一份子!
一个穷小子看上了大户人家的女儿,她是当地最受欢迎的女性,被伪装成世家子弟的他所欺骗,爱上了他,并奉献了自己。他本来只是抱着玩乐的心态“有什么拿什么”,却不料丢了自己。穷小子被安排去了打仗,她答应等他,却被孤独打败,被虚荣所折服,嫁给了巨有钱又有名的运动员汤姆。布坎南。当他终于可以到她身边时,她正在度蜜月,一无所有的他决定奋发努力,“夺回所爱”,他爱的执着。
五年后,他的家就在她的家的对面,可以看到她那的绿灯,他每周办party,挥霍无度,邀请各式各样的人填满聚会,房子在夜晚亮如白昼,客人一批又一批,有认识的有不认识的,只要你愿意来,他希望营造一种繁荣的景象,只为让住在对面东卵的她可以看到,让她看到自己的成就,用金钱和民声追回她的爱,可她却毫不知情。
她对他应该是爱过的,被所有男人仰慕和追求的花季少女碰到了一个知识渊博、家世甚好,给她安全感的军人,她倾心了,却并不知他的博学只不过是她不曾体验过的人生。在他不在的日子里,她最终没能等她,她嫁给了能给他荣耀的男人,虽然在结婚当天她喝醉酒想要为爱反悔,最终还是顺利出嫁,过着富足的生活,虽然她的丈夫并不专一,但是她绝不离婚,并给自己按了个信教的头衔,她喜欢这种被金钱包围,被人艳羡的生活,虽然心里并不幸福。
他和她的重逢,是他精心的安排,在邻居家会客,可以向她展示自己的成就,就像急于得到表扬的孩子,他一切力求完美,并为此失眠、紧张、不安,再次见她,他故作镇静,窘迫不安,渐渐地他占了上风,因为女人好似并不幸福,而他拥有金钱和名望,他带她参观自己的别墅,一件一样如数家珍,似一个孩子展示自己的所有玩具,只为赢得异性的青睐。这次会面他应该是成功的,他把自己的`富有一一向她展示,而她貌似很欢喜。
他和她还有他,在他家聚会,他以为妻子和情妇尽在自己的掌控中,却后知后觉地惊醒,妻子有其他的男人而此刻就在他家,并在他在接电话安抚情妇时,他们公然在客厅接吻。为了缓解情绪,他们决定去城里,他和她公然调情共架一车,而他在路上加油时听说情妇也将会离开自己身边,好似一切都失控了。诡异的气氛,让他们把场景从家里客厅换到城里的酒店房间,依旧压抑,他们摊牌了。他以为自己胜券在握,从此可以和所爱双宿双飞,却让他给破坏了,他调查他,把他的发迹在她面前抖露,她犹豫了,气氛尬到冰点,决定回家。归途她驾车撞死了他的情妇,他却背了锅,他本着看热闹地心情看发生了什么,却发现死者竟是自己的情妇。他在她家墙外守护,以便他对她施暴可以及时去解救他的爱人,却不知他和她正亲密地谋划怎么从这场车祸中逃开,而他就是那个关键的人物。
他被死者的丈夫杀死在泳池边,他和她已经离开家外出去避风头,她再也没有出现。昔日人来人往,称兄道弟的朋友们竟没有一人出现,只至葬礼上也只出现一人以及乡下来穿着不合时的老父亲,还有为他奔波的邻居“我”,整个故事的见证者……
他和她的生活依旧继续,并没有受这个小插曲影响,他们依旧属于上流社会,高高在上,而他带着执着的爱永眠,他拥有很多,却又不曾拥有丝毫,在这豪华的别墅大门的照片,那张已破旧的照片,而,此刻,他就在这幢别墅里,现实却比不得照片给人的感受真实……
她就是黛西,是他执着的爱,是他的白月光。
而他就是杰伊。盖茨比(他是上帝之子——这个称号若有任何意义,就是字面上的意义——必须替天行道,献身于一张博大、粗俗而浮夸的美,于是他以一个十七岁男孩儿的憧憬发明了杰伊。盖茨比,自始至终都忠于这个想法)。这个名字是他对自己的柏拉图式想象,正如他的人生,他拥有金钱、名声、他为爱执着,他拥有一切,到死后才发现其实他一无所有,他永远都只是詹姆斯。盖茨。
在暑假里,我读了曹文轩伯伯的《桂花雨》。作者用那优美的文笔,美妙的文字,把那些看似只存在书中的人物、画面,一点点地呈现在我的脑海里,以至眼前……
故事发生在一个美丽的村庄。八月,“摇花”是这个村庄一个隆重而圣洁的节日,那几天,桂花独一无二的花香,无形飘散,还能飘出数里地——那一个家,一直替家族和村落守护着那高大、飘香的桂花树。我也一直幻想着和书里的孩子们一样,在村庄的大树下,在茫茫的花海中欢快地蹦跳……那该是多么快乐、惬意。
摇花时,会有两个孩子不被邀请,一个是长腿二鬼,一个是婉灵。
读了《桂花雨》,我知道婉灵是个善良自爱的小女孩,即使村里的大人和小孩都不和她玩耍,彷佛视她为一不祥不洁之物,她出生的那一刻,男人或女人的脸上,显出的都是冷漠、不屑,甚至是鄙夷。但她并没有心生怨恨,而是默默地承受,依然保持内心的善良,她是那么的纯洁、干净、自爱。
和婉灵的善良自爱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长腿二鬼的打击报复、自我放弃和不顾一切,就显得那么的可笑和滑稽。长腿二鬼和婉灵在村子里的待遇是同等的,一样的不能摇桂花,但长腿二鬼却一心想要烧毁桂花树。当婉灵在看到桂花树着火时,她尽全力去扑火灭火,明明已经很累了,但却因为她的执着,因为那棵桂花树承载着许多人的美好愿望,让她义无反顾地去救火。“谁也无法相信,瘦弱的婉灵双手提着满满的一桶水,居然还可以奔跑。火熄灭后,所有的目光都投向了婉灵,所有的目光里都是歉意和谢意,还有夸赞。”婉灵的遭遇在我们身边也会发生。
“人之初,性本善。”现在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变得冷漠,内心深处的最纯真的善良渐渐地被淡忘了。如果我们每个人多一些善良,多一些理解,世界会变得更美好。
这年八月,婉灵被邀请去“摇花”。时间到了,婉灵伸出双手把住了树干。孩子们一起用力摇动,金色的桂花漫天飞舞,顿时“鲜花乱坠”,彷佛一只只金色的蝴蝶扇动着翅膀向地面飞来,这样一副画面在这时展现在我的眼前,与其说是临场起意,倒不如说是蓄谋已久……
通过阅读《桂花雨》我明白到我们应该在课间时间积极主动和一些缺乏关爱,不被关注,甚至自卑的同学做一些互动的活动,主动和他们玩耍,一起好好学习,共同进步,互相帮助。
茶馆,彼此唠家常,谈山海经的地方。谁能想到它竟能折射出一大社会问题!除非友一位具有独特视角的大师使它“活”起来,否则茶馆平庸无奇,永远不会有更深的意义。而那个人便是老舍——一位语言大师,他用其独特的视角和手法使整部剧本的语言绽放生命的炫彩。
老舍出生于一北京大杂院中,一户舒姓的满族贫民家。父亲是护军,母亲靠洗衣赚钱。父亲早逝之后,生活更为窘迫,但幸运之神眷顾了老舍。一为慈善家资助老舍上学,使他收到良好教育。在老舍自身的不懈努力下。他渐小有成就。在之后的创作过程中,而是的境遇更是深深影响着他。而《茶馆》之所以有“小中见大”的特色,与其是平民出身也有密切联系。
同样,老舍的手法也是独一无二的。其中最突出的一点便是全剧只有三幕,一幕一时段,干警、简洁,也十分容易表现剧情,从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到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时期再到国民党政权覆灭前夕,与其说是时间变迁不如说是历史变迁。人物表现年代,而年代又作为人物表现的背景,相辅相成,使小小一茶馆提升到不得不让人用看“历史剧”的眼光评审这部巨作。其二,尽管茶馆人呆,三教九流植被也不少。但是几位人物始终贯穿全剧,起着核心作用。一、王利发(茶馆掌柜)二、松二爷(胆儿小,人却不怀)三、常四爷(正义之士、十分爱国、体格健康)松二爷、常四爷两位茶客与王掌柜交情还不错而在这所谓“热闹”的茶观众,要找出几个掏心掏肺的件阿婆人还真不容易。听听!说的不是客套话便是奉承话。我虽不知老舍塑造如此的人物性格有何用意,至少通过这有点人情味儿和有“良心”的三人谈话使人更深刻的体会到世态炎凉啊!发人深思。其三,子承父业。这是几句疮痍有待讽刺意味的安排。剧中一幕幕地时代向前走,衣着也跟着前卫起来,客人的思想呢?!简直是幻包装不换内容。例如,原先看相面的糖铁嘴养一儿子,现竟“升级”为大师。刘麻子那说媒拉线行当竟让他儿子“发扬光大”变为“花花联合公司”(专给洋人、官员提供女招待与吉普女郎)。而吴祥子这老式特务到了儿子这辈儿竟改个名儿叫世袭特务。人哪!为何总在这方面“遵规守矩”呢?
老舍,无论您想传达予后人什么,至少《茶馆》让我们受益匪浅。我不能评说它的优劣,在如此剧你面前,我只有说声:“谢谢!谢谢您留予青少年如此宝贵的财富。”
书,这位好朋友已伴随我多年,时时刻刻鼓励着我,让我拥有信心。
我读书的范围很广,有漫画.小说.作文.名人名言
漫画,虽然大人们不允许我们看漫画,害怕它会影响我们的学习。但它也时时刻刻丰富了我们们的想象力。走在路上,看见一位残疾人,就会联想到他以前的困难事,还会想象他的未来会怎样发展。并且,在下课十分钟里,我们看看漫画,放松一下心情,不时敞开肚皮,开怀大笑,迎接下一节课的难题。
作文书,对小学生都有帮助。在家里,写完作业,看一看作文书,把作文书里的好词.好句.好段记在脑子里,保存起来,写作文时,它们总会从我的脑海里浮现出来。
看《名人名言》这本书时,你总会觉得你在和一位非常高尚的人谈话。《名人名言》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是啊,,我们如同祖国的花朵,时时需要着营养。要是没有充分的营养,我们将枯萎.凋零。
这样看来,书籍是多么重要啊!读书好.读好书,让我们时时刻刻有充分的营养吧! 篇五:我的读书心得
在我的心目中,书本是一中另人看得眼花缭乱和提高知识的精神营养品.但我经过许多名人所给的明艳之后,对书有另外的看法:就是书不止能教会我知识,还能教懂我们许多做人的道理.
同学们,我们脑里装满着知识,当能运用上,我们回感到幸福和快乐.着如同苏联作家:康.帕乌斯托夫斯基说的一句话:"幸福只属于知识丰富的人.一个人懂得愈多,他就愈能清楚地在那些知识贫乏的人无法发现诗意的地方发现大地的诗意.这句演化和我的话息息相关.
我们同学会觉得自己没什么天赋便不学,但你的品德好是会令你觉得自己的存在:"无论一个人的天赋如何优异,外表或内心如何美好,也必须在他的德性的光耀找到他人身上发现了热力,再由他的热力的人把那热力反射到自己身上的时候,才能体会到他本身的价值的存在."----英国剧作家.莎士比亚.
同学门,在我们的人生中包伙了许多的七情六欲,拥有这些的才是一个真正的人.正如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的一句话:热爱祖国,这是一种最出借最敏锐最高尚最强烈\最温柔最有情最温存最严酷的感情,才是一个各方面都是一个真正的人.
好了,各位同学听了我说了这些,你是否觉得你的脑子里塞了一些东西呢?没关系,只要你知道读书的好处在哪就行了.大家也一起假如读书这个神圣有快乐的大家庭吧!
同学们,你们知道吗?《查理九世》如今是风靡全球的书籍哦!
《查理九世》这本书我差不多看了n遍了,还觉得看别够。那一具个耳熟能详的故事;一幕幕科幻好奇的情节;一具个生动丰满的人物。至今使我回味无穷。
本系列的主人公有查理九世、墨多多、尧婷婷、扶幽、虎鲨查理九世(简称:查理)是一只小狗,它总是西装革履、风度翩翩。
《查理九世》系列有许多册,如:《法老王之心》、《白骨森林》、《冥府之船》
《查理九世》系列有许多智力题,我总能答对几个。从中有许多人的品质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如《失降的海底城》中无眼族的母亲用自己的身命去爱护自己的孩子,这算是母亲对孩子的爱。其中也有一些反面教材人类对长生别老的欲望差不多是无可救药了,为了金钞票和名利而出卖了自己的朋友。事实上,真正的长生别老植根在人们的心底。只要希翼别消灭,生命就会连续,这才是生命的永恒。
《鬼公主的嫁衣》中,鬼公主殷灵觉得让金丝真菌就这么长眠于地下,实在是太惋惜了。(金丝真菌事实上是一种杀人武器。)所有碰到金丝真菌的人都会成为殷灵的木偶,为她跳舞直至死!这么小的孩子做这些实在是太可怕了,令人毛骨悚然。
《幽灵列车》中事实上包含着一具巨大的阴谋。汤姆森杀死了艾莎的妈妈,并把他们的家给烧了,十几个人都通通葬身于火海,惟独艾莎逃过此劫。但是艾莎从小便在内心种下了仇恨的种子。汤姆森也在多年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收到了应有的惩处。
《海龟岛的狩猎者》中躲藏了人类巨大的野心,为了权力和金钞票,自相残杀,彻底没有了人性。幸好有dodo冒险队,让他们觉醒了,这才有了人类的本性善良。
读完这一系列的书后,我的感悟是:在《查理九世》这套书里,有为财宝疯狂的人,有为亲人沉沦的人,也有为自己的研究痴迷的人。世界上总有太多让人执迷别悟的理由。可是,最后他们都敌只是像墨多多他们如此心灵清纯的孩子们,我想,那是他们迷失了自己的心里也许今天,我们不过看了一具故事,但是,在以后的某一天里,在我们记忆了更多之后,看过这本书的每一位人再一次回想起来,一定会有更深的感悟。
他救了流落异地的穷女子金翠莲,救了赵员外的女儿,为了朋友林冲妻子受辱,他又要打不可一世的高衙内三百禅杖。全不要报答,也压根儿不想报答,甚至不计较生命的得失,只管"遇酒便吃,遇事便做,遇弱便扶,遇硬便打"(金圣叹语)。他对待林冲的情义,尤其让人铭怀。野猪林里,从薛霸风声飒飒的水火棍下救起林冲之后,鲁达有一段向林冲叫着说出的话,话中有几个字,催人泪下--"兄弟,俺自从和你买刀那日相别之后,洒家忧得你苦……见酒保来请两个公人……以此洒家疑心,放你不下……洒家见这厮们不怀好心,越放你不下";及至林冲问他今投何处,鲁达又是:"洒家放你不下,直送兄弟到沧州。"一个"忧得你苦",连着三个"放你不下",其情如瀑,凿石裂空。
书中的三位主人公都经受过大大小小的磨难,但他们坚持过来了,所以他们是伟人,是值得我们崇拜的人。想想看,我们能否经受得起这些磨难呢。恐怕不能。
读完了《阿伯拉罕·林肯传》,对林肯的一生的成长经历有了一定的认识。伟人之所以为伟人有他的不同于凡人之处,但他首先是一个凡人。林肯是以凡人入场,以卑微之身份,从一片洪荒中走来,走过飘泊的年代,走过战争的年代,成长为一代杰出的总统,一个伟大的人物,一个走在时代前列的人。以下是由J.L为您整理推荐的《《林肯传》读后感1000字》正文,欢迎参考阅读。
阿伯拉罕·林肯的出生是低微的,甚至是不光彩的——这个总统是一个私生女的儿子。他并没有因为自己的出生低微而没有任何追求,相反,他不以能有一份体面的律师职业而满足,而以主持正义、保护被压迫者为己任并为之奋斗终身。
很多生命也如他一样如此卑微的出生,可惜并不是都如他那样顽强地生长。
虽然出生卑微,林肯却没有放弃人生的追求。虽然只有12个月的受教育经历,但他没有放弃对知识的渴求。只要找得到的书他都拿来仔细地阅读。他很少有无所事事的时候,每当那样他就会向别人问一些问题,关于奴隶制、关于邦制、关于宗教等,这些知识,为他伟大思想的产生无疑是有巨大作用的。
雕塑家米开朗基罗似乎幸运地多,但他六岁就失去了母亲,被寄在石匠家。长大后,成绩优秀。却长遭嫉妒与陷害。一生都受宗教的约束,似乎命运注定他只能在无休止的干涉中替别人干活。几次地陷入了革命的漩涡,使他更加的坚毅,坚定地追求自己的理想。“愈受苦愈受我喜欢,”这一至理名言坚定了他的意志,让他实现期盼已久的理想。
从相对弱势的群体中走出来的林肯,对底层人民的生活有切身的体会,这种体验成为他的动力,成为他从事职业的价值取向。在他以自己的诚实、正直、勤劳和才干赢得周围的人,赢得全国的民众时,这些体验最终成为他的从政目标和一生的追求,他一生都在为此而奋斗。在南北分裂的压力下,他没有妥协,坚定地拿起正义之剑,为了这种追求,不惜发起南北之战,这是人类的正义之战。正义最终战胜邪恶,黑人被当作财产的时代已经一去不返。
不是每一个平民都能赢得人们的信赖,不是每一个律师都可能当上总统,不是每一位总统能得到人们的爱戴,不是每一个伟大的人物都能有这样的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