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读书主题的心得体会感悟(通用31篇)
每一个人都深深地爱着自我的祖国,但表达方式却千差万别。驻守在海岛上的战士,用勤奋和精明,建设祖国的海岛。我读了《彩色的翅膀》这篇课文后,深深地体会到了战士小高的那颗爱国的心。
“我”和小高一齐前往宝石岛驻防。小高刚去黑龙江探亲,抱着1个纸箱回来了。“我”就有意同小高开玩笑,说纸箱里务必装着好吃的东西。小高却说,纸箱里装的是某些昆虫。“我”十分希奇。傍晚,到了宝石岛,“我”和小高去参加“尝瓜会”,大家一齐品尝了岛上的第1个西瓜。“我”从“尝瓜会”上得知,原先,因为没有昆虫授粉,岛上种东西需要人工授粉。小高带昆虫到海岛上,是为了让昆虫给植物授粉,让植物比起来好地生长。
小高是一名驻守在海岛上的战士,他的任务是为祖国保卫海岛,建设海岛。小高有一颗爱国的心,他一丝不苟地执行自我的任务,尤甚想到了从家乡带昆虫来给植物授粉。这件事,充分地体现出他的爱国之情。
我现时没有潜力为祖国作大的贡献,但我也可令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培养自我的爱国之心。
前一段时间,老师让几位同学办“爱国主义”主题的手抄报,其中就有我。回到家,我们几位同学都十分认真地办了手抄报。我们精心地设计手抄报的版面,找到赞美祖国、歌颂祖国的散文、诗词和格言,一笔一划地抄写在手抄报上,还把插图画得十分漂亮。同学们那样做,也是热爱祖国的1个表现。我们现时就要有一颗爱国的心,长大了才能报效祖国。
爱国,不务必要做出惊天动地的大事,只要象小高那样,心里永远装着祖国,永远想着为祖国作贡献,也是一位爱国的人。
中国古代教育十分重视儿童启蒙与大众启蒙,其重点放在最基本的识字和基础道德与常识方面。从人的成长而言,中国历史上两部最重要的启蒙读本,功莫大焉。
这两部启蒙读本,一是南朝梁武帝萧衍下令编写的四字一句对偶押韵的文字课本《千字文》,后来被用作学童发蒙启智的基础性课本。历朝以来,改编续写的《千字文》版本及注释本,多达数十种。1854年,太平天国公布由洪秀全亲自编撰的《千字文》,成为中国历史上独一无二的宣传农民革命的启蒙读本。
二是南宋末年由王应麟(一说区适子)编撰的《三字经》,被作为大众文化的普及读本为社会广泛采用。《三字经》自南宋末年成书后,明清以来,学者们对其续有增补。作为一本中国传统文化集大成时代产生的大众启蒙读物,它一直与中国封建时代文化精选本《千字文》并称于世。比较而言,宋明以来至中国旧民主革命前,这部读本实际上比《千字文》的名气更大,影响也更大。
《三字经》产生于程朱理学盛行的时代,其内容周而赅,举凡天文、地理、人事、史实、修身、齐家之理,无不涉及;其体例简而全,三言诗,押韵歌,共356句,1068字,适于童蒙庶人诵读记忆。长期以来,尽管旧《三字经》确含有部分封建文化糟粕,但它在中国大众文化教育领域,以其周全、浅近、普世和经典的文化知识和道德教诲,以它的文学色彩和音韵特点,亲近并哺育了一代代中国人。
新中国成立后,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旧《三字经》因内容总体特征被判定为“宣扬封建礼教”(见商务印书馆1983年修订版《辞源》),而被打入另册。在新时期,又因其非白话的古文体以及由此产生的阅读传播障碍,而被“敬而远之”,其中所蕴含的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部分,实际上被世人忽视了,无疑这是十分可惜的。
令人欣喜和钦佩的是,在中国走进新时代、步入新世纪的今天,在打造和重建中华文化软实力、创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在我们这个经济超常规发展、物质生活空前满足、精神生活日渐空虚,社会大众对道德良知重建与和谐社会高度期盼的时刻,由高占祥同志多年呕心沥血、精心编撰修改而成,并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新三字经》于去年问世,并陆续推出了《新三字经》的成人版和学生版,其学生版被教育部列为“全国中小学图书馆推荐图书”,总发行量已高达40余万册。今年11月,《新三字经》动漫版图书和视频光盘推出,在刚刚举办的第十届深圳读书月上,被列为推荐图书受到热捧。刚刚空运抵达深圳书城的百本动漫版《新三字经》,被读者一抢而空,作者亲临现场签名长达一个多小时。
《新三字经》堪称中国新世纪公民道德教育的经典。它在当代中国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科学发展,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
《简·爱》简爱这本书是以女主人公的名字命名的。这一本书塑造了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而其中作为突出的人物,莫过于这本书的主人公简爱。简爱自幼便失去了父母,寄养在舅舅家。在舅舅去世之后简爱受尽了舅妈的歧视。后来又被舅妈送到了一所半慈善性质的学校,在那里开始了生活。在这样的背景下成长起来的简爱,虽然十分贫穷、地位低微、相貌平平,身材瘦小。但是简爱无论在任何时候,始终保持着自尊自爱,勇敢地追求平等和幸福。
我在简爱的身上学到了许多,她生活的时代是一个男女不平等的时代,但她却是一个既坚韧、倔强、叛逆的新时代女性,同时还具备善良、稳重、宽容的品质,这种性格也是我们现实生活中的女生要学习的地方,不断的鼓励着我自己。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片段是简爱初到罗沃德学校时所发生的事情,我读出了她的坚毅、爱憎分明、敢爱敢恨,我十分喜欢她的性格,这是她使我孜孜不倦的读完了这一本书。
在今后的生活当中,我要像简爱一样面对生活,挫折以积极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种精神,值得所有女性学习,无论遭遇多少生活的挫折,仍然积极乐观。正如海伦所说“我觉得生命太短促的,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如果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景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一定会充满阳光。
脚下的路不会一直平坦,人的一生不会一帆风顺,只有勇敢面对困难和挫折,才能克服它,战胜它,最终达到成功的彼岸。
《生死疲劳》是我们中国第一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著名作家莫言写的一本长篇小说。我们的语文老师说这是一本好书,让我们去读。今天,我抱着好奇的心理读了这本书。谁知一读开头,就迫不及待地想把它读完,这本书十分吸引人,特别是这本书中主人公离奇的经历深深地吸引了我。
《生死疲劳》这本书写的是一个地主在改革开放时被受压迫的人民杀死后,因其生前罪孽多端,依次被转世为牛、羊、猪、狗、鸡、鸭,受尽了苦难与折磨,最后终于转世为一个患有先天性疾病的人。该小说以离奇的经历吸引着人们,让读者受益无穷。莫言在这本小说中结合了虚幻与现实,既说明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个道理,又以动物的观察视角向人们展示了世界,点明了人们离不开土地,土地离不开人们的主题,十分吸引人。
读完后,我明白了土地与人类密不可分,离开了土地,人类就很难生存,尽管我们可以在飞机中生活,但飞机的制作却需要在土地上完成。由此可见人类与土地的重要性。
这本《生死疲劳》,真是使我受益无穷,我一定会为保护自然尽我的一份微薄之力的。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书——《骆驼王子》故事是这样的:在沈石溪在日曲卡雪山的日子里,在一对雪豹夫妻的爪牙下救了一群野骆驼,并和它们成为好朋友还帮它们取名字,其中一只被叫做骆驼王子。在群体的照顾下,它长大了,但由于在各种事情的影响下,它的思想概念永远停止在幼年时期。雪豹夫妻和它们的孩子的攻击下,群体彻底瓦解最后沈石溪出手相救,把骆驼王子成为家骆驼。
这本书对我影响深刻它让我明白一个道理:人总归是要离开这个世界的,家长不能陪伴孩子一辈子,所以家长不能总是把孩子捧在手心,要让孩子去锻炼,勇于实践,这样才能让孩子的心智跟着身体一起成长。但是如果行相反的道路,总是宠爱着他,不想让他进行锻炼,心智得不到成长,孩子便只会变成一个大小孩。
所以我希望所有的家长都能明白,我们需要的不是溺爱,而是不断的锻炼和成长。
在挫折中锻炼,在锻炼中成长。
回首读书的日子,我仍忍不住怦然心动,一路走来,山高水远,我对书始终坚持着一种绵绵不尽的情感,夜阑人静,一书在手思绪万千。拜读古今中外灿烂的文学长卷,卷卷都缀满一个深深的情字,翻阅人世千般气象,万种风情的纸页。
触摸书中所诉故事的经脉,展读书中人物的笑颜,捧书中文章的内涵,那行云如水的语句,花雨缤纷的意境,真挚动人的情感,倾刻间唤醒了我沉睡的心灵像花瓣绽放在春阳中一般,有书的日子,充实,欢乐,振奋,青春的本色在书香的温润中闪光,炫彩,歌唱。
我们是人类未来的灵魂,社会不只是钢筋水泥建造高楼大厦,而是需要有鲜活的生命,娇嫩的心灵,祖国的未来。所以,作为学生必须锤炼自我的语言技巧,提高语言的感召力、说服力、鼓动力,拓宽自我的语言内涵,增强语言的亲和力、凝聚力、丰富自我的语言积累,再现语言趣味性、灵活性、厚重性。
当我们拥有了精妙的语言技巧,高超的驾驭本事、灵活的应变本事,实际上就是拥有了一笔取之不尽的财富,那时候,我们的每一句话都会真正起到“不是蜜,但能够粘住一切”的作用。而这些本事的获得,只能信赖于书,仅有读书,我们才能拥有源头活水,才能滋润我们求知若渴的心田,仅有读书,我们才能引领社会的发展和提高,仅有读书,仅有多读书我们溶于社会才会得心应手,左右逢源,妙趣横生,事倍功半。与书为友吧!因为读一本好书就象严冬里遇到了炭火,它会以无私的自信给你燃起澎湃与活力。
与书为友吧!因为读一本好书就像酷热的夏天遇到了浓阳,在你孤芳自赏时,给你浮躁的心灵泛起轻爽的凉风。
《呼兰河传》这本书是萧红所写的一本侧面感谢祖父的书,她以轻松自然的笔调写了自己童年的事情。
萧红小的时候家里有重男轻女的习惯,所有的亲人当中,只有祖父一个人疼她,她童年的玩伴也只有祖父一个人。所以,萧红在书中用了大量的笔墨写了她和祖父之间发生的事,而对其它事情几乎只是一笔带过,在萧红心中,也许永远记住这些事,就是对祖父表达感恩的最好行动吧。
通过这篇文章,我们也要学会如何感恩父母,感恩亲情。有时,一件很小的事情也能表达感激之情,也能让父母欣慰,因为他们需要的回报很小,就是要让我们从小学会感恩。
最近可能是天气的缘故,我变的越来越没有精神,学生更是如此。于是每节课我都让自己强打起精神,可是总是感觉不够很好。学生和我的状态都有点散漫,昏昏沉沉的。我看到这种情况,内心也是非常的着急的,怎么这样了,精神代表了班级孩子们的朝气,代表了课堂的灵魂,我特别害怕就是失去这些所谓的灵魂,因为课堂中不能缺少活跃的气氛。于是我每天早上都争取早起一会,让自己变得精神十足点,早早的来到教室,和孩子们一起读书。目的是希望孩子们和我一样努力变的有精神些,有活力些。我总会有意无意的把声音抬高,在抬高声音的过程中来刺激孩子们的声音。我的意识里总感觉孩子们的童音是最清脆响亮的。所以我希望孩子们可以比我发挥的更好。
每天早上读书班长都会领读,我每每遇到读不好的时候,就总是要批评一下读书班长,因为我发现孩子们的情绪和读书班长带头的声音精神有很大的关系,如果今天找的读书班长声音响亮,而且很有带头作用,精神面貌也好,那么毫无疑问,今天的早读课,就会非常的顺利而且让人满意。所以我深深体会到情绪对人的影响有多大。榜样的模范作用对孩子们的影响更为之大。
因此,我最近总是在努力的改变自己,让自己变的精神点,更精神点。希望孩子们也可以受到影响。我上课时有时会给孩子们开一两个玩笑来调侃一下,给课堂添加点生命力。现在发现这样的课堂确实不错。因此,最近天气越来越热,到了我们俗话说的:夏打盹的阶段。所以,我想现在更是该给自己打打劲,增加点兴奋物的时候了。多让自己动起来,也许运动是可以使我们精神焕发的最为有用的催化剂吧!吼吼吼!夏天到了,让我们的心情舞动起来吧!让活力伴随我们身边!
你看过《简·爱》吗?《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诗意的和平”的写照,是一部具有自传色彩的作品,他阐释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生价值=尊严+爱。
这本书是我读过为数不多的书籍里,认真从头到尾全部看完的一本。这本书里的女主角——简从小父母双亡,被舅舅领养,但很快舅舅也去世了,简就被舅妈里德太太抚养,但舅妈却一点也不喜欢她,有次,简和表哥约翰打了一架,舅妈却只袒护表哥约翰。后来简被舅妈送到了洛伍德孤儿院里,由于院长勃洛克赫斯特先生的苛刻和孤儿院的卫生条件极差的原因,使大部分学生被病毒感染导致身亡,其中也包括简爱的好朋友海伦。简爱长大后,去当了一所学校的老师,后来出于一个年轻人的激情,辞去了工作,去桑菲尔德庄园当小阿黛尔的家庭教师,而这也是简第一次见到这位面相丑陋、脾气古怪的罗切斯特先生,并在后来深深地爱上了他……
“假如你避免不了,就得去忍受。不能忍受生命中注定要忍受的事情,就是软弱的表现。”
“你以为我会无足轻重的留在这里吗?你以为我是一架没有感情的机器人吗?你以为我贫穷、低微、不美、渺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和你有一样多的灵魂,一样充实的心。如果上帝赐予我一点美,许多钱,我就要你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我现在不是以社会生活和习俗的准则和你说话,而是我的心灵同你的心灵讲话。”
写着这些,我的记忆逐渐鲜明起来,就仿佛简和罗切斯特先生的一幕幕都发生在我面前。罗切斯特先生其实内心是个很自卑的人,和一些人一样,有懦弱胆怯的心情,他甚至向简隐瞒了他有个疯子妻子的事情,因为他害怕失去简,这是他生命中出现的最亮的星星,是简带他走出了阴暗的那一面,但是到最后,他还是会害怕,简离开了他,他也不敢去寻找。而简,她是位非常勇敢的女性,也是位很善良的女性,她自幼受人歧视,受到许多不公正的待遇,却依然没有倒下,反而在生活的混乱中越加坚强,越加刚韧。
“越早经历挫折的人,越能锻炼出一颗独立自主的心,走过重重考验。”简虽然深爱着罗切斯特先生,但却不能违背上帝嫁给一个已婚之人。人就要活得实实在在,不能因为一件事情而不公正的对待他人,这种行为是非常无知、可耻、愚昧的。唯有善待他人,才是最宝贵的财富,虽然,回报不一定多。
简和罗切斯特的爱情,是一场尊重+爱的美妙爱情。《简·爱》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佳作,带给我很多思考。我希望不论美丑,不论贫困富有,都要拥有一个广阔的心胸,然后去努力的承受人生应该承受的重量,把自己变得更加强大,更加美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面对生活,活得更像自己。
今天我读了一本好书,名字叫《旗驼》。
这本书的作者叫格日勒其木格。黑鹤。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个名叫扎布的牧人,他曾有一个白色巨驼,后来白色巨驼死了,巨驼的妻子产下一个小白骆驼,扎布很喜欢这头白骆驼,于是给它取名为查干。
查干长大了一些,一天,扎布为了给查干钉上银鼻钉,扎上红布,他找了几个牧人把查干捆住,钉上了银鼻钉,扎上了红布。之后,扎布开始训练查干。
又是一年一度的十公里赛驼,一直得第一的宝日格勒和扎布打赌谁输了谁就把鼻钉送给对方。最后扎布赢了,得了冠军。后来扎布的邻居把草地卖了,一群工人来到这片草地准备开采煤矿。一天,一个司机喝了酒,不小心把扎布撞死了。查干为了给扎布报仇,它连夜伤了好几十个工人,最终把那些工人赶跑了。从此人们叫它“旗驼”,它也一直守护着那片草原。
我以后要多读书,读好书,读有意义的书,丰富我的知识,增长自己的见识。
这本书是由莎士比亚所著,是他所写的四大悲剧之一。
其实,本书的结尾是讲人们推翻暴君的统治,重获自由,可是它之所以能称为悲剧是因为麦克白自身的悲剧。
原来麦克白是一位英勇善战的将军,在打完胜仗回国领奖时,在路上碰见了三个女巫。每个女巫都做了自己的预言,第一个女巫说:“你能当国王。”第二个女巫说:“你旁边的那个侍从的后代能当上国王。”最后一个女巫说:“不是由母亲生出来的.人能打败你。”麦克白听后觉得很吃惊,于是回家把路上发生的事告诉了妻子。他的妻子是一个心狠手辣的人,听了麦克白说的话以后,怂恿他去刺杀国王。于是在妻子的引导、权力的引诱下,他杀了国王,并且逃脱了。
麦克白当上了国王,第一个预言实现了。接着,他又想起了第二个预言,于是他把那个随从杀了,可是却不小心让他的儿子跑了。在接下来的几年里,麦克白有时仿佛看见了国王和随从复活了,在跟人说话,经常神经质地自问自答,受着两新的折磨。
过了几年后,麦克白的随从的儿子长大了,而且在另外一个国家当国王,他想起了麦克白的杀父之仇,于是出兵打仗。此时麦克白的国家已被麦克白管理得一团糟,自然不是别人的对手,就在麦克白奄奄一息的时候,这是只有第三个预言支撑着他。随从的儿子创了进来,麦克白告诉他不可能杀了他,因为第三个预言,随从的儿子告诉他,他是剖腹产生的,麦克白的精神支柱倒了,随从的儿子当了国王。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为一时利益冲昏头脑,做出傻事,到时候再挽回也来不及了,也别和坏人在一起,就是麦克白的妻子逼他走向了绝路。虽然结局是好的,可是麦克白的悲剧给我们都提个醒,不要用不正当的方法获得某样东西,要不然会受到良心的谴责。
也许是年纪大了,也许是阅历多了,浮躁的心沉淀下来了,更容易难过。许多人和事都不会在他们的心里泛起涟漪。不知不觉中,父母慢慢长大,孩子渐渐长大,而同学们送走了很多,突然有一天,我开始关心起镜子来。
白发苍苍的我,开始回想起以前令我心动的点点滴滴。在微笑中,我提醒自己,我不必追他们,因为“有些事情只能由一个人去做;有些习俗是一个人只能通过的;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
千山在同一个月,千山有水。有千山万水,却只有一个月。宋永嘉正道写道,一个自然可以实现所有的自然,一个法律包含所有的法律;在一月,所有的水都出现了,所有的水月都在一月拍摄。你知道吗?你知道吗?
别追我。说得好!三个字,覆盖一个人的一生。佛陀说,人是由十二要素构成的:无知、行为、知识、姓名和颜色、六入、触摸、接受、爱、接受、拥有、生存和老去,等等。生命就这样循环、死亡。所谓“心无杂念,无追逐,无分分秒秒。
只要心里藏着一份深深的爱,把时间雕刻起来,就不必再去追逐。《送行》里的孩子们向母亲告别。母亲的背影渐渐远去,这让我感到莫名的难过。我不需要追他们。孩子已经长大了,不需要去追他们。我该走的就是走。我不需要追他们。我母亲的爱永远与她同在。
晚上看湖南某电视台节目《寻情记》,见一男子面对即将离去的女友,竟然下跪恳求其留下一件穿过的旧衣服作日后安慰,以便在某个孤独的时刻还能够回味这段曾经美好的感情。但这女人却毫不动容,最后纠缠不过,留下旧衣服夺门而去。我替这男人感到悲哀,他心里宝贵的东西在别人眼里看来不过是垃圾一堆,完全不值得留恋。这样单方面的爱情,要之何用。
曾经极度热门的美剧《越狱》里面的sucre同样是痴情的典范,这个西班牙壮汉一心迷恋女友maricruz,而这女人却无法面对生活的压力,决定与sucre的侄子成婚。得知这一消息后的sucre心急如焚,不得已加入了scofield的越狱队伍,在仅有一年多就可假释的时候亡命天涯。
又或者是《云海玉弓缘》里面的金世遗,在经历了无穷无尽的波折之后发现已经身故的厉胜男才是自己无法忘怀的真爱,决定终身不娶,在孤独中了却残生,以弥补心中的悔恨。 但是我今天看过了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才发现盖茨比才是痴情悲剧的典型。一直活在自己美好梦想中的'盖茨比,为了与富家小姐黛西再续前缘,努力奋斗,获得了大笔财富,而黛西心中只有金钱,是一个空洞的美女。在黛西撞死了她丈夫汤姆的情人后,盖茨比为了保护黛西主动承担起责任,最终被汤姆陷害至死。而他所钟爱的黛西,依旧和汤姆幸福的生活着,仿佛这个闯入他们生活的人从来也不曾存在过。
在这部被称为美国“爵士时代”挽歌的经典著作中,盖茨比的悲剧让人心情郁结,他的死去代表着纯真感情的灭亡,他与自己追求的梦想如此的接近,却又无奈的渐行渐远。一开始我以为作者对于盖茨比派对狂欢的描写只是为了烘托出当时人们心灵的空虚和上流社会的华丽和虚伪,但是后来才发现盖茨比不遗余力的让自己的家里变成潮流的中心只是为了有朝一日能够吸引自己的旧日情人前来,我不禁为之感叹。如此用心良苦,终究南柯一梦。盖茨比的深情用错了对象,满身铜臭气息的黛西就是他痛楚人生的始作俑者。
作者用这样的一段话来哀悼盖茨比:“我想象着盖茨比在黛西的码头上,第一次认出那盏绿灯时所感受到的惊奇。他走过了漫长的道路才来到这片蓝色的草坪,他的梦想曾经显得仅在咫尺,唾手可得,几乎伸手就可以抓住。他不知道那个梦已经远他而去,把他抛在后面,抛在这个城市以外那片无垠的混沌之中,在那里合众国的黑黝黝的原野在夜色中绵亘起伏。”
看到这段文字,我的心情无限凄凉,这不是盖茨比一个人的悲剧,而是所有痴情人的悲剧。在这部书里面透出出来的虚无让人感到深深的绝望。莎士比亚《麦克白》中有句著名的台词:“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充分解释了我所体会到的虚无感。
深情即是一桩悲剧,必得以死来句读。盖茨比的身影早已不见,他的悲剧却在这世上无穷无尽的上演。
婉灵一向被大家排挤,最终为什么能参加摇花——这件不是仪式却充满仪式感的事情了呢?这还得从一场火说起。
婉灵之所以会被邀请摇花,是因为同样被排挤的长腿二鬼放火想烧了桂花树,被婉灵发现了,当婉灵救火快撑不住的时候,大人们才赶了过来,最终将大火扑灭,保住了桂花树。
经过这件事,村民们才醒悟过来:原先这个微不足道,甚至有点奇怪的小女孩,内心竟是如此地纯净!
可是,没多久,婉灵要走了,十几二十几个孩子,把她追了回来。好报来了:允许婉灵摇花!
经过这,我明白了:无论外表多丑陋的人,内心也能够是纯净的。有纯净心的人,就有完美的回报。这让我想起了一则伊索寓言:
一只蚂蚁想喝水,结果自己没喝到,倒先溺了水。一只鸟救了它,可当鸟回到树上时,一个猎人轻手轻脚地走到鸟背后,想用捕鸟胶粘住它。蚂蚁迅速追上来,狠狠地咬了猎人一口。猎人一下慌了神,蚂蚁趁机提醒鸟快逃走。
这则寓言很好地说明了好人有好报这个道理。虽然我年龄小,没有经历过,但我相信,现实生活中必须发生过这种事情。
所以,人要拥有一颗纯净的心,并且不要以貌取人。
我向大家推荐一本由弗雷迪。伯乐和迈克·伯乐两父子所著的书《金矿》。这是一本非常好的介绍精益管理的书籍,它以小说的形式阐述了精益管理的思想,充分展示了“贴近客户、善待员工、低成本、零缺陷”的精益文化。读过这本书,会让你收获满满!
通过阅读《金矿》这本书使我对精益生产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其中一个核心观点是所有没有价值的工作都是浪费。想要有效率就要减少浪费,去除一切可去除的“不必要”,让价值最大化。
工作中,我发现以前我们在做专题质检时主要是通过来电原因,或是单纯通过建立智能模型来抽取录音,但使用这两种方式所提取的录音都会提取到无用的录音,话务代表可能会不点或错点来电原因,智能系统的语料可能会存在转写错误,这样就会导致样本不全或不准确,提取的这部分无用录音,不仅浪费了系统资源,也浪费了质检员复核的'工作时间,所以,我们改善了现在的方式,将来电原因和智能模型结合起来,尽可能规避这些无用工作。
首先通过来电原因筛选出我们需要的录音,再通过日常质检中收取的有用语料进行建模,这样提取的录音是经过双重筛选,节省了系统转写资源,也节省了质检员复核的工作时间,提高专题质检样本准确率。
生活中,很多地方也是可以通过精益管理来减少不必要的浪费。我家里有前后两个阳台,洗衣机在后阳台,但是晾晒衣服最佳地点则在前阳台(阳光充足),这样的安排无形就造成了不必要的搬运,产生了浪费。通过改善,将洗衣机移放到前阳台就可以避免这样的浪费,提高效率,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通过阅读《金矿》让我认识到精益就是“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不断的完善,才能不断的精益求精,去追求那个更好!
暑假中,我读了一本颇有趣味的散文--《朝花夕拾》,在不知不觉中,就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它在不知不觉中成了我最亲密的朋友,一个似曾相识的老友。
《朝花夕拾》,听名字就有一种很深奥的感觉。“朝花”,“夕拾”,分开来读,“朝”对“夕”,“花”需“拾”,早晨的花傍晚拾起来,又反复的去读,一遍又一遍,好像渐渐明白了,这写的是作者年轻时候的一些事情。从“朝”到“夕”,写出了时间的迁移。
初读《朝花夕拾》,只是对其表面有所感触,细读品味,便觉得另有一番风味。这本书主要写了作者鲁迅的童年生活,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那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从字面上就觉得有一股仙气,能够让人浮想联翩,有一种遥不可及的感觉,给人留下的印象总是深刻的。
百草园是作者鲁迅家的一个园子,不过早已卖给朱文公的后代了,但这可是作者小时候的乐园,充满了童趣,你看那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紫红的桑葚,无一不是乡下的田园风光,这或许就是作者所羡慕的一种生活吧,就像闰土那样可以捕鸟的生活。
三味书屋,听名字让我想起了三昧真火,可想而知是多么的“凶猛”,它是作者学习的书塾。印象深刻的是那教书先生,严厉的好像随时就要喷三昧真火一样,俗话说得好,严师出高徒,想必正是这样,才成就了鲁迅这个伟人吧。
三味书屋中的“仁远乎哉我欲人斯仁至矣”“笑人齿缺曰狗窦大开”“上九潜龙勿用”“厥土下上上错厥贡苞芽橘柚”这些烦躁无味的古文使人感觉到了封建社会的那种私塾的严肃和教书先生对孩子们的严厉,在那里似乎没有一点乐趣,这完全是一个孩子所待不住的地方,没人能想到像作者这么一个让人感到贪玩的孩子竟能承受得了,这也许就是毅力吧。
在百草园中还有一个人大家仿佛也会记得,谁呢?长妈妈。到现在我还记得她说的美女蛇,那是一个神奇的故事,这让我想起了小时候看的动画片《葫芦娃》中的'蛇精,是不是和她一样美呢?
说起长妈妈,又不得不提那本《山海经》了,它可是作者的宝书。你能想象的到一个不识字的人竟然能买来书?恐怕连记住名字都很困难!也难怪她把《山海经》记成了“三哼经”,这也可见长妈妈对作者真挚的爱。
读了这本书,我才真正的明白了,为什么人们称鲁迅为文学巨匠,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喜欢他的作品。就拿《朝花夕拾》这本书来说,它反映了当时的社会背景,作者也暗写了对当时旧社会的批判。这本书真实反映了作者在用笔和敌人作斗争的过程,在当时那样的社会,能有这种勇气的人也真是难得,他拥有大的力量――一种能够伤人于无形的力量,他就是鲁迅,人们心中永远的文学巨匠。
今天,我读完了《狼王梦》这本书,不禁感慨万千。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匹百折不挠的母狼,她有一个美丽的名字——紫岚。最初的紫岚是一匹年轻美丽的母狼,她有一个对她很好的伴侣——大公狼黑桑。可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黑桑暴死鬼谷。临死前,黑桑留下无尽的遗恨。他觉的自己天生就是狼王,可惜壮志未酬,虽然他是那么努力的在花冈岩、树皮上锻炼他的狼牙、狼爪。
紫岚在绝境中产下了五只狼崽。雨水中,一只小公狼被死神带走了,剩下了三公一母四只狼崽,长子黑仔;次子蓝魂儿;最小的公狼崽双毛儿,的一只母狼崽叫媚媚。不想做狼王的狼,不是好狼!紫岚开始全身心的培育活下来的狼崽,她要让这些小狼崽成为狼王,完成他们的父亲的未竞的遗愿。
不幸的是,老天并没有因为这个远大的志向而格外照顾他们,而是一次次的将灾难降临到他们身上。长的最象父亲的黑仔连狼王的边都还没沾上就死在了金雕的手中。心碎的紫岚只能将希望寄托在蓝魂儿身上了。蓝魂儿果然没有让紫岚失望,他成了智慧、力量、胆识、格斗技术出众的大公狼。但是猎人的捕兽夹带走了蓝魂儿的命,也再次斩断了黑桑和紫岚的狼王梦。实现狼王梦想最后的选择只能是双毛——这个在紫岚眼里不争气的不具备一点狼性的奴性十足的小家伙了。经过艰苦的压迫式教导后,双毛恢复了他做为一匹狼的本性,但狼性天生的缺失使他在最关键的狼王决斗中惨死在狼王洛戛的爪下,功败垂成。紫岚的必血全部付之东流!终于,女儿媚媚又给了紫岚带来了希望,因为媚媚与一头雄壮的大公狼热恋了,她可以培养自己的外孙成为狼王了!虽然,媚媚狠心的将紫岚赶出了家门。但这丝毫没有动摇紫岚的决心!她天生就是为实现狼王梦而生的,直至了为了保护家族后代的安全出生与老雕同归于尽!终其一生为了实现狼王梦而坚持不懈!
书中的紫岚是我最喜欢的,因为她志存高远,不怕困难,有大智慧。她为了实现狼王梦,百折不回,费尽心血。而之所以让她如此坚持的是她对丈夫的爱,她要实现丈夫的遗愿!正是因为此爱,她毫不退缩,非常坚强的面对生活中的各种不幸:失去伴侣,失去爱子,又被女儿赶出家门,甚至失去美丽!这么多的苦难全部加在了紫岚的身上,也丝毫没有改变她去实现自己的愿望!为了让他的狼子们成为狼王,她耗尽了自己的心血,甚至是生命!她用自己的一生全释了这样一个道理:成功来之不易,为了梦想,不要放过一丝希望,面对打击绝不能退缩!哪怕最后要付出生命的代价,也不要放弃!生命因为梦想而精彩!
不知怎么的,最近,我对沈石溪叔叔写的动物小说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他写的《象母怨》、《宝牙母象》、《一只猎雕的遭遇》等代表作都被我看遍了,其中,我最喜欢的作品是沈石溪写的中篇动物小说《梅里山鹰》。
小说《梅里山鹰》刚刚开篇就切入主题,生动地描写了哥哥鹰金追与弟弟鹰蓝灿血淋淋的生死逐,让大家迫不及待地想继续看下去。众所周知,从远古时代起,梅里山鹰就形成了这样一种汰劣留良的竞争机制:力气大的那只雏鹰将另一只力气小的雏鹰从鹰巢里挤下悬崖,也就是说,每一只梅里山鹰都是踩着同胞的尸骨成长的。
然而,鹰妈妈金蔷薇为了挽救已故夫君蓝嘴钩生命的延续体、复活体蓝灿,竟然打破了山鹰世界里汰劣留良的竞争原则,把就要落下悬崖的蓝灿用翅膀扶了上来。在经历了一场暴风雨后哥哥鹰金追与弟弟鹰蓝灿的心终于并到了一起。可是,因为一只小鸡,争斗再起,历经波折,兄弟俩终于真正结成兄弟,首次捕猎就捕获了一条成年蝮蛇。
故事在不知不觉中结束了,让我感到回味无穷,这也是这部中篇动物小数的精妙之所在。沈石溪叔叔用自然的笔触,把梅里山鹰母子三人的生活生动、形象地展现在读者目前。而且,沈石溪叔叔还把许许多多的动物常识与知识夹杂在小说中,人人们在愉悦身心、美化心灵的同时,在不知不觉中学到许多动物知识,这种本领,在小说界算是数一数二的。
沈石溪叔叔把哥哥鹰金追与弟弟鹰蓝灿之间的兄弟情表现得淋漓尽致,简直和我们人类没有两样。这让我不禁想起了我和表弟之间的兄弟情。及得那是我在奶奶家的一天,表弟的脚被石子扎破了,我把他背回了家,用酒精给伤口消毒。我们俩互相帮助的例子数不胜数。
读了这部动物小说后,我明白了:兄弟鹰之间互相谦让帮助,生死关头两只鹰共患难,从而度过难关,这是我们人类值得学习的。人人互相谦让,互相帮助,世界才会变得更加美好。
《狼王梦》其实讲述的就是一个狼母望子成龙的梦想,只不过这个梦想经历的一系列过程太惨烈,太痛苦。从黑桑到蓝魂儿,再到双毛,狼母紫岚用自己规划好的系列方法培育她的儿子,可谓是呕心沥血。可每次都在与梦想一步之遥时与之擦肩而过,伴着而来一次次的丧子之痛。但痛苦似乎不能打败她,反而更让她目标明确,斗志昂扬。作为母亲教育孩子所付出的,她比古代的“孟母”“岳母”有过之而无不及,令同为母亲的我汗颜,更为之动容。
大观今天的中国教育,二十年寒窗苦读,莘莘学子们为实现父母梦想的这条汗水心血之路上,付出的是自己成长的快乐,牺牲的是自己孤独的灵魂。一个幼小的生命在几代人的关注疼爱下呱呱坠地,过的是帝王似的“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可是失去的是自由思考,任性做事的权利。“学画、练琴、背唐诗宋词、读这样那样的书……”不管你自己是否愿意,反正一切都是为你好,为了你的灿烂前程,你只要按照大人们的意愿撒开四蹄奔跑,而且要拼命的跑,跑到同龄者的最前面,甚至超越一切!这样看来,这些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宝贝们到底是幸运的还是不幸的呢?
狼类与人类不同的是,狼母紫岚在失去黑桑后,虽心痛,但把梦想立刻转放到蓝魂儿身上,而且更强烈。当蓝魂儿被猎人的捕兽夹夹住无法再逃生时,她狼性的本能爆发,一口咬断了儿子的喉管,咬断他的躯体,让猎人连一张完整的毛皮都得不到。若不成之,不如毁之!到底是狼,狠辣到极致。
儿子们一个一个在寻梦中梦断天地间,可是紫岚希望儿子做狼王的梦想愈发强烈。双毛这只烂泥扶不上墙的小狼在无奈中接受了母亲的培育,噩梦从此开始。尽管付出的代价太大太残酷,狼母紫岚乐于去做,哪怕让自己的腿瘸了,让自己苍老百倍,甚至做了儿子的仆人,她亦无怨无悔!
与狼比,人类没有这样的残忍,也没这么强大的支撑力。如今,一个个独生子女生活在父母的蜜罐甜缸里,是温室里的宠儿,他们只能接受成功,无法在失败中伫立。在一些打击面前视生命如儿戏,那毫不犹豫的纵身一跳,不仅给自己的花季年华打上了句号,也带走了父母的梦想蓝天,一个家庭从此湮灭在痛苦悔恨中。人类是断然没有狼类那样的毅力和勇气再来培育第二个,第三个……
这本书就是当前中国家庭教育的缩影,为人父母者都应该去好好读读这本书,一定大有收获。俗话说:儿孙自有儿孙福,或许紫岚早明白这一点,不要把自己的渴望强加在孩子身上,对成功的定义不是那么单一,她和她的儿孙们一定会其乐融融地生活在一起,而不是最后的玉石俱焚,到头来南柯一梦。诚然有梦是好的,但追梦得量力而行,还要顺其自然,若一切太执著,那结局一定是不美好的!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寻找鱼王》,它是作家张伟写的,讲的故事是一个男孩寻找鱼王,来学习捕鱼的知识。因为在大山里,没有池塘、小溪,也就更没有河,所以在那时候一条鱼就是很珍贵的食物了。因为主人公很想当捉鱼高手,所以才出发去寻找鱼王。
主人公的爸爸在年轻时也找过鱼王,可惜鱼王没有收留他的爸爸,所以他想当捉鱼高手时,他的爸爸非常赞同,并告诉他要当捉鱼高手,当然要找到“鱼王”捉鱼高手。“鱼王”分为两种,一种是旱手,是在陆地上挖出新鲜的鱼,而水手则是在水里捉鱼,水手的水性很好,能在水中游来游去,在大山里旱手最容易捉鱼,捉的鱼也比水手多,但水手只能在发大水时才能捉鱼。随着故事的进展,主人公和他的爸爸出发去寻找鱼王了,经过几天的寻找,终于找到了鱼王。不过,鱼王一开始不同意教主人公,后来,经过主人公“爸爸”的苦苦央求,鱼王同意了。鱼王已经老了,是位老爷爷,也是个旱手,不太爱捉鱼,主人公偶然听到了鱼王年轻时的故事,在那里呆了几年,学了一些本领,鱼王就放心地走了。鱼王临走前让主人公去找他年轻时的女孩,这个女孩已经变成老太太了,她的爸爸杀了老爷爷的爸爸,但他们之前彼此已经很喜欢对方。老太太是个水手,男孩找到了她,并且知道了水有根,守护着水根的大鱼也是鱼王。老太太是守护鱼王的人,后来,主人公就和老太太一起守护鱼王了。
我从这本书中学到了:不管做什么事情,一定要不断努力,不放弃,才能成功。
怪谈“唐僧”一部《西游记》,洋洋洒洒写了整整一百回,其中干货不过二字:“取经”。孙悟空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眨眼间就会在大唐与雷音寺溜个来回。
即便是沙僧、八戒,虽笨点儿,也能腾云驾雾,日行千里,让他们去,也可以“谈笑凯歌还”。可是到头来,非要唐僧前往不可,便把事情弄得曲曲折折,受尽九九八十一难,历时一十七载,且取回来的还是一部“残经”。唐僧这人,有没有本事,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这位“领导”一到,徒弟们除了要为他配备一匹白马,还要干“挑子”、“前马”、“警卫”之类的活儿,而且只能追随左右,靠着两片脚底板儿,一步一步往前蹭。还因为有了唐僧,就招引来了妖魔鬼怪垂涎三尺,它们耍花招设诡汁,争吃唐僧肉。为了保护唐僧,徒儿们出生入死,浴血奋战。流血负伤倒也无妨,只要伤得其所,“领导”心里明白,就值;可是,唐僧不辨笑丑,不识人妖,且自以为是。你打了真妖,非但无功,反而有罪,他念起紧箍咒,疼得你遍地打滚,还要把你赶回老家去……我转念一想,这事也怨不得唐僧,他就这水平,就那么不济,没辙、主要责任恐怕还在如来、观音身上——用人不当,或者是有意用人不当,以增添艰难险阻和劫数,更显事业的伟大。他们这么做,当然有他们的道理。
其一,唐僧这人可靠,办事稳当,不会招惹是非,还能忠实执行领导意图,不会另搞一套。
其二,唐僧与如来之关系非比寻常,唐僧前世名“金禅子”,乃如来之二弟子,只因他不听说法才贬真灵,转世东土——毕竟是如来的老部下、老关系,取经之事,一旦成功,便修成正果,得道成仙,此等好处怎能让那刁钻猴儿、呆傻的老猪、愚笨的沙僧白白拾得?
其三,对不安分的猴儿,放心不下,怕他再闯出什么乱子,于是既要利用他的本事,又要拿紧箍咒管束他,让唐僧负责监督执行,确保万无一失。如此,徒弟露了脸,师父也有功;唐僧有了功,如来也就获得了识才有眼、教徒有方,指挥有力的名声,因而也就能和这个故事…样流芳百世了。当然,话又说回来,《西游记》是不能没有唐僧的,有了唐僧才有“戏”嘛。可我总是希望在生活舞台上少有点“唐僧戏”,少点让唐僧唱戏的人。
世界上有许许多多脍炙人口的名著,有表现主人公坚忍不拔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有表现人物可爱善良的《安徒生童话》,有给我们勇敢顽强、启示生活道理的《鲁滨逊漂流记》,还有丰富多彩、充满奥妙的海底世界的《海底两万里》等等,但今天我给大家介绍的是人物个性鲜明,情节跌宕曲折的《西游记》。
说到《西游记》大家一定不陌生,对里面的人物也非常了解:善良老实的唐僧;火眼金睛,变化多端的孙悟空;肥头大耳,贪恋美色的猪八戒;老实勤劳的沙和尚……接下来我就把自己最喜欢的一个故事介绍给你们听。
在大战红孩儿中,红孩儿曾三番两次地吊在树上,等着唐僧上钩,若不是孙悟空的机智敏捷,唐僧肯定成为红孩儿的下酒菜了;三打白骨精中,白骨精非常地奸诈,第一次化作姑娘,第二次化作姑娘的母亲,第三次化作姑娘的父亲,但都被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识破了,三次棒打白骨精,结果却惹恼了肉眼凡胎的师傅,当场就被师傅赶走了;天庭的一位仙婆和几位仙女想要下凡帮唐僧一把,就变成一户有钱人家,仙婆变成妈妈,几个仙女变成女儿,而这次猪八戒却贪恋美色,喜欢上了婆婆的女儿,他当然不知道这几个人就是仙女,最后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我想吴承恩为了写《西游记》一定用了很长的时间和精力,读了《西游记》这本著作后,让我明白了人与人之间应该怎样相处,我相信吴承恩一定也希望我们好好学习,长大成为出
经老师介绍沈石溪的书,我到书店买了一本《骆驼王子》。
沈石溪原名沈一鸣,1952年出生于上海,祖籍浙江。1969年到云南插队。现为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委员会委员、上海作家委会理事。曾获中国作家协会优秀儿童文学奖、中国图书奖、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奖大奖等多种奖项。
他帮助野骆驼群赶走了两只雪豹,并帮助他们疗伤,然后就认识了这群骆驼。在那一场可怕的大地震后,已经沉寂了数百年的查玛亚火山被惊醒了,轻轻地打了个喷嚏——火山爆发了。最后只剩下了五只骆驼。作者给五只骆驼分别起了名字,其中一只叫骆驼王子,是因为,半大的骆驼在骆驼群中最受宠爱。青春期的骆驼王子误食了黑楂树中毒,在经过这次事情后,其他四只骆驼对它更加宠爱了。但是在首领遇难后,他们这个家庭解散了,只剩下它和它的母亲了。再又经历了一次解散后,它的妈妈也走了。不幸的是,它最终变成了家骆驼。
在湘、粤、桂三省交界的峡谷平坝里,一溪一河两条水路绕着镇子欢畅流过。每当湖塘水芙蓉竞开或是河岸上木芙蓉斗艳的季节,这五岭山脉的腹地,便颇是个花柳繁华之地、温柔富贵之乡。故此,镇子得名“芙蓉镇”。而后十三年的故事,便发生在平静而又混乱的芙蓉镇里。
《芙蓉镇》是一部灰色的小说,同时也因这灰色保持了难得的优雅与美丽。书中有背叛盟誓的黎满庚,也有坚守承诺的秦书田;有出卖自我的王秋赦,也有忠于良心的胡玉音。乐观与绝望,欣喜与悲伤,真实与虚假,一一对照又一一平衡。
“活下去,像牲口一样地活下去!”一个幽灵般的声音在喊。
是怎样的年代,才会有这样沉重的担待?是怎样的性格,才造就了这样坚忍的信念?但那么陌生那么遥远的事情,其实离我们不过三十来年!
回过头张望张望我们的世界,一个多月前的512汶川大地震撼动了整个华夏大地。大灾大难中,年轻一代挺起胸膛,揽下了更多的责任。被舆论评论为“娇气”、“懦弱”的80后、90后带给社会太多太多的感动。黑暗的废墟中,他们用顽强的毅力支撑了整整九天九夜的生命;而生死战场上一张张稚气未脱却满是认真的脸温暖了所有人的心田。 “小雪,你一定要活下去……”的祝福和“让我再救一个,再救一个!”的请求萦绕在我们的心头久久不能散去。人性的美好放射着耀眼的光芒,抵抗着自然发出的怒吼。
如今,芙蓉镇热闹如初,大地的裂痕也在渐渐愈合。人们兜兜转转,历史又翻开了新的篇章。而我们--这群青葱少年,也将继续前行在清馨的时光中……
读书,是每个人一生都要做的事。但有许多人都特别讨厌做这件事,但我却很喜欢读书,因为读书能让我懂很多知识。
四月份是读书节,老师让我们都在家准备一本好书,而且要这个月就要看完。我选了上次我过生日的时候妹妹送给我的书——《推理故事》。
这本书特别有意思,我每天都抽出一点时间来看这本书。
这本书里的每个故事讲完后都会提一个问题让我们来猜,这些问题实在是太难了,总是一次一次考住我,所以我每次都会忍不住地去看答案,但我也学到了不少知识。
当我认认真真地把这本书读完的时候,我才真正的体会到了读书的重要,也真正的懂了“读书改变人生”这句话的含义了。
在这个寒假中,我读了好几本书,但是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是《宝葫芦的秘密》。
刚开始看的时候,觉得宝葫芦真是一个宝贝,我要是有一个宝葫芦该有多好啊,要什么就有什么。可是当我把整本书读完以后我的想法就变了,我认为,宝葫芦虽然可以给我们带来快乐,但是更多的也许是讨厌和烦恼吧!
文章是从这里讲起的:有一个叫王葆的孩子,他非常喜欢听奶奶讲故事,奶奶就总是讲宝葫芦的故事,有了宝葫芦就会变得好幸福,要什么有什么。有一天。王葆自己在钓鱼的时候,意外的钓到了一个宝葫芦,他一连在地上打了好几个滚。觉得他自己总算可以要什么有什么,可以过得幸福了。开始的时候,他认为宝葫芦真好,要什么有什么。可是到了后来,却发现宝葫芦知道了自己的心事,把他要做的事全部做了,自己没有什么事可做了。而且还发现宝葫芦的东西是偷来的,一气之下,就把这个秘密告诉了大家,使得宝葫芦没有用了,他也就把宝葫芦给扔了,自己也就彻底轻松了。
从这个故事中,我们不难发现,什么事都是要用你的劳动的成果换来,不能要不劳而获的东西。就拿这个宝葫芦来说吧,当你觉得你要什么有什么的时候,你会觉得自己很开心、很快活,可是当你发现这些东西是偷来的时候,你心里又会怎么想?不劳而获的东西在你的面前你会吃吗?宝葫芦知道我的心思,在邻居和同学面前把我想要的东西偷来放在我手上,这不是让我在邻居和同学面前难堪吗?所以,我们做什么事都不能贪图小利,贪心的人是没人理睬的。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不少贪图小利的人,这个宝葫芦的故事正告诉了我们,不能要不劳而获的东西,要用自己的劳动而换来的成果才是最珍贵的。有了自己用劳动换来的成果,才知道劳动的辛苦,就不会把别人的劳动不当回事了。小时候偷针,长大偷金,宝葫芦偷了东西我若接受了,也就等于是我偷了东西,时间长了我就会养成好逸恶劳的坏毛病我提议,大家来一起做一个诚实的孩子,不偷任何东西,也不拿不劳而获的东西。
王葆最后把宝葫芦扔了,我们大家有两种不同的观点,有的是认为王葆把宝葫芦扔了是不对的;而有的人却认为王葆把宝葫芦扔了是一种正确的选择。我是这样认为的,王葆把宝葫芦扔了是不对的。因为王葆认为宝葫芦做得不对,那就应该提早地对宝葫芦说说自己对它的意见,而不是对宝葫芦大喊大叫的,我想如果宝葫芦真的懂得主人心里想什么,就应该和王葆一起做王葆自己想做的事,那宝葫芦也就可以和主人成为最好的一对了。我们不能收不劳而获的东西,但是可以让自己成为一个爱劳动、珍惜别人劳动、诚实的孩子吧!
《拯救男孩》是一本孙云晓和两个儿童心理学博士花了一年半的时间所研究出的作品。它是0到18岁男孩的父母和老师必读的书。这本书揭示了现在当代中国男孩儿的危机,从小学到大学,全面的危机。在他们分析了很多原因,做完研究之后惊讶的很,惊讶自己是那么无知。通过调查、研究、分析过后,在本书中,孙云晓提出了很多的具体建议,给男孩的父母和老师很多意见。
在这本书中,孙云晓重新提出了一个概念就是“因性施教”,教育中一定有性别意识。比如男孩子他的学习方式和特点跟女孩子不一样,作为男孩子教育来说,特别给他更多的运动机会,动手做实验的,亲身体验的,这种机会是非常多的。对于这一概念作者在书中给出大量的建议,最重要的'有几点:
1、男孩的父母和老师首先要改变对男孩的态度,比方男孩子在小学落后一点,正常,他好动这种特点要满足,一定要让他多活动,不要提出他做不到的事情,对男孩子多宽容一些,多提供一些活动的机会,他感受到这是正常的,不要着急,多鼓励,多理解。
2、要把男孩教育和运动教育结合起来,没有运动,就没有男孩。男孩子他天性是好动的,就需要加强运动量,男孩的教育一定要从运动开始,养成运动的习惯,会让男孩子终身受益。
通过读这本书,也让我了解了一些关于男孩儿的特点,在以后的教学中要多加注意这方面的事情。当男孩在学业上暂时落后时,作为教师的我们应当更宽容、更有耐心,因为男孩在学习上表现不够理想,并不一定是因为他态度不认真,并不一定是他调皮贪玩,而更有可能是因为他的神经系统、大脑发育暂时落后于女孩;当男孩好动、顽皮,偶尔犯些小错误时,我们要更宽容些,因为男孩需要更多的运动,过剩活力及不安分正是男孩的天性;当男孩因受挫而生气、因痛苦而哭泣、因害怕而恐惧时,我们要安慰他,因为男孩并不像看起来那么坚强,男孩的情感也有脆弱的一面。
孙云晓先生说得好——如果非要把教育看做一场竞赛,那么,教育不是短跑,而是长跑。短跑讲求起跑时的初始速度,讲求加速度,在很短时间内即决胜负。长跑讲求的是实力和耐力,初始速度和起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谁能笑到最后。
书的一个重点,便是汉奸了。老舍先生笔下的他们让人读后对于他们的行为不禁咬牙切齿,而对于他们的死却又无法觉得痛快。书中没有绝对的善与恶,无法用只言片语来判断他们。他们因日本人的到来而生,又因日本人的到来而死。
这些汉奸们即使到了临死仍执迷不悟。大赤包在狱中仍一直让别人称她冠所长,仍一直相信日本人一定会就她出去,一直做着风光无限的梦,但梦终究还是梦,最后她还是惨死在狱中。冠晓荷,我一直觉得他对日本人照了魔,无论何时何地,他对他们永远是必恭必敬,鞠大于九十度的腰,对他们笑脸相应,他对日本人就像当初臣民对皇帝,就连提起都会心惊肉跳。直到临死,日本人要将他活埋的时候,他也没有任何异议,就连日本官宾查他档案的时候,对于他的这些态度都称之为“良民”。祁瑞丰,蓝东洋,胖菊子,这些都是中国人的败类啊!而当我读到几位汉奸的惨状后,我开始对他们的行为慢慢感到疑问,为什么,为什么他们及至死亡的边缘仍执迷不悟,硬要把自己向死亡的陷阱里推呢?或许这是源于他们对金钱、权利的渴望,当中国没有被侵略的时候,他们无权无势,而日本人的目的是吞噬中国,俘虏中国,他们知道只有凭借汉奸的贪婪以及中国腐朽的封建思想才能达到目的。这样便给了汉奸们升官发财的机会,而汉奸们又意识到了是日本人给他们带来了钱与权,理所当然他们更加拥护日本人,而还没得到这些的,便更会使劲各种手段去讨好日本人,这样便奠定了中国汉奸前赴后继的情况。
曾几何时,这一首诗深深地打动我的心弦。曾几何时,我为这首黯然下泪。
爱是一个永恒的话题,由古到今一直被人们所赞颂。怎样才能报答母亲对自己无微不至的照顾与关爱?正如这首诗所说的寸草新怎能报答阳光给它的温暖呢?为人子女,我们很少时间能够照顾母亲,而母亲却用了大半生的时间照顾我们,教导我们。一句唠叨,一声愤斥也表现了母亲对我们的爱。“上学记得小心骑车啊!”“天气变凉了,快加点衣服吧!”……每个星期回家,母亲总是一遍又遍地对我说着这些话。起初,我总觉得很厌烦,而现在却深深地体会到母亲的用心良苦,回到学校再没有听到妈妈的唠叨反而不习惯。每次我的衣领没翻好,妈妈总会温柔得帮我翻好,然后再来一句“大个女啦,还让妈妈担心?”每当我的鞋子脏了的时候,母亲总会赶紧帮我洗干净,而每当我说自己来的时候,母亲总是那句对白“小孩子,什么都不会干,你去玩吧!”每当我听到这些熟悉的话时,我的鼻子就像PH值<7时,酸酸的,眼泪夺眶而出。
记得小时候,我总爱向妈妈撒娇:“妈妈,你如此对我,我长大后应怎样报答你呢?”妈妈总是爱怜地摸着我的头,语重心长的说:“好孩子,你好好地学习,健健康康地成长就是对我的最好的报答。”啊,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是无私的,母爱是超越世上一切凡嚣的最纯洁的爱!
我们应该在母亲的有生之年,好好地孝顺母亲,别让她操心,别让她劳气,让她老人家安安乐乐地度过晚年。
然而,世上总是有两面性的。一些不孝子女竟不知道母亲对自己的爱,反而骂母亲,甚至打母亲。哎,真是狼心狗肺呀!在我们现在的社会上存在着这样现象已经是屡见不鲜了。我就亲眼目睹过一个大逆不道的儿子赶他年迈的母亲走,自己和老婆一起生活。要知道老人家需要的不仅是物质,还更需要精神的抚慰!退一步来讲,如果有朝一日,他也为人父母,被子女这样赶走,心里又是怎样的滋味呢?
“谁言寸草心,报的三春晖。”
一个大难不死、大名鼎鼎、总有人想害他的男孩儿,他叫哈利波特。
他所在的魔法学校——霍格沃茨,最有名的魔法学校,也是怪事最多的魔法学校,准确的说,是哈利身上的怪事太多了。在他三年级的那年,他从《预家日报》中得知:一个叫小天狼星布莱克。阿兹卡帮的囚徒,仅仅用了一条咒语就杀了四十五个麻瓜(指那些不信魔法的人们),而且,是伏地魔(本书的超级大反派,杀死哈利父母的人)的得力干将,因此许多巫师和麻瓜都怕他。
就在一天,哈利和他的朋友在一家酒吧里遇见了海格,从海格那里得知:小天狼星还是哈利的教父,小海星彼得是哈利父母的朋友,在一天,小天狼星杀了彼得还要杀哈利,海格后悔一直把小天狼星当朋友。
才过了没几天,哈利和他的朋友都遇上了小天狼星和斯内普,这时他才明白:小天狼星不是伏地魔的干将,而彼得才是,在那天,小天狼星压根儿就没杀彼得,是那些麻瓜造的谣言,然而,彼得就是那个整天跟在罗恩(哈利的朋友)身边的老师斑斑。
这才明白:眼见为实,耳听为虚。可是他们本想洗清小天狼星的罪名,把彼得送进阿兹卡班,但没成功,不过,小天狼星还是没被抓,可悲啊!
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自己听到的一些事情,不一定是真实的,一定要先自己判断或问一些可靠的人,做下错误的判断,也许,你会失去你不该失去的。
在英国的女贞路4号里,楼梯下的储物间里,住着一位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
一个平常的一天里,一位巨人海格来到了他们家,带着哈利·波特来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哈利就在这里开始了那长达七年的学习之旅。在他们的大礼堂中,上面竟然“飘”着许多蜡烛,在楼梯间里,宽大的楼梯竟会旋转,并且,他们的休息室竟然还要口令……在这个世界里,魔法一直笼罩着他们。一年里,他们也遇到了许多老师,严厉正直的麦格教授,慈祥温和的邓布利多教授,偏爱自己学院的斯内普教授,还有说话结结巴巴的奇洛教授。
他在霍格沃茨里结交了两个好朋友———忠厚老实的罗恩·韦斯莱和品学兼优的赫敏·格兰杰,他们一直和黑魔势力做斗争!
有一次,他们在无意间知道了有人想偷走魔法石的事情,并且发现看守魔法石的巨怪把斯内普教授咬伤了,便怀疑斯内普教授要去偷魔法石。在最后的时刻,他们穿越了一个活板门,克服难关,来到了真正有魔法石的地方———地下教室。结果,哈利一进去才发现,想偷走魔法石的竟是平时说话磕磕巴巴的奇洛教授。最后,哈利打败了奇洛教授,让他再也无法得到魔法石,这样伏地魔也就失去了复活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