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妇人读后感(精选34篇)
《十万个为什么》这一套书我可喜欢了,它不仅制作精美,而且内容丰富,能帮我开阔视野、增长知识,是一种科普知识系列丛书,共有12分册,大到天文地理,小到生活琐事,每一篇文章都告诉我们一个科学的小道理。
它告诉了我们宇宙有多大?太阳系是怎样形成的?什么是光年?什么是黑洞?什么河外星系?什么是星云?……让我知道了深邃而美丽的星空世界原来是如此丰富瑰奇。
它告诉了我们地球上的植物是如何起源的?各种各样的植物有着怎样的习性?什么是生活圈?什么是生物链?地球上的动物、植物怎样相互依赖、相互生存?……让我懂得人类是大自然的一部分,我们只有一个地球,如果没有动物、植物,人类也就无法生存。
它告诉了我们早在几千年前人类便有着怎样的飞行梦想,并在二十世纪最终实现!告诉了我们各种工程和机械进行工作的基本原理,飞机的发动机怎样工作?汽车的发动机怎样发明?……使我明白了人类要实现走出地球,飞越太阳系去探索遥远而神秘的太空,就必须从小好好学习,掌握先进的科学技术。
它告诉了我们当今世界最新的物理和化学发现,告诉我们生活中的许多基本的物理和化学知识,为什么苹果既能通便又可以止泻?为什么要刷牙?为什么焰火会五光十色?……让我知道了那么多的为什么。
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它让我认识到世界是那么丰富多彩,知识是那么益智有趣;它让我知道了科学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当你翻开书卷,趣味盎然的知识故事让你扑朔迷离。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这套丛书集趣味性、知识性、启发性于一体,深深地吸引住我。在大自然的原野上,有多少条通往大自然知识高峰的小路,我将沿着这条小路,在知识的海洋里徜徉,做个有用的人。
很久以前,有一位非常活泼可爱的小姑娘,她有一位继母,继母还给她带来了两个姐姐。她很高兴,因为她觉得家里以后就会很热闹了。可没过多久,灰姑娘就高兴不起来了,因为她的新妈妈总是让她做着做那,她每天都要早早起来干活,而她的两个姐姐却在一旁玩耍,晚上继母让她睡到炉灶旁。有一天,国王要为王子选新娘,灰姑娘的两个姐姐也受到了王子的邀请,高高兴兴的去参加舞会了。灰姑娘在仙子的帮助下,也去参加舞会了。王子喜欢上了灰姑娘,就带着灰姑娘遗留的水晶鞋去找她,最后终于找到了灰姑娘,他们结婚后过着幸福的生活。
我读了这个故事,很同情灰姑娘,不喜欢那个狠心的继母,因为她一点儿也不爱灰姑娘,总是让灰姑娘做着做那的。我想:要是灰姑娘在我家那该多好啊,我会照顾她的,让她和我一起吃,一起玩,一起睡,一起学习……
《小妇人》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乔。因为她活泼开朗的性格,像劳里所说的一样“一分钟前掉眼泪,转眼又笑了!”不拘小节的她,会双手插进衣袋,吹起口哨,会穿红灰两色的划艇衣,再戴顶又破又旧的大帽子;她对姐妹们的嘲笑从不在乎,因为她非常爱自己的亲人,胜过爱自己。当妹妹贝思受理病痛折磨时,乔伤心地失声痛哭,令我感动:真是姐妹情深!
我最敬佩的是乔的坚强,她从不一味地抱怨生活的艰难,而是一次次鼓足勇气,勇敢面对重重考验。她很少把懦弱的一面表现出来,使大家心情沉闷。当母亲要去看望病重的父亲时,乔把自己一直引以自豪的满头秀发卖了25元钱,并说“现在剪掉这头乱发,我还可以健脑益智,我的脑袋变得又轻便又好使”,可是晚上她又在被窝里为自己的头发而伤心。她是一个充满活力,乐观向上的女孩,给家人们更多的勇气与力量。她能平静地面对生活,为她爱着的人着想,理智地做出选择,也正因为如此,她获得了人们的尊重与文学创作的成功。小说的最后,她已蜕变成一只美丽的蝴蝶了,像她的母亲一样温柔、乐观、充满爱心。
关于小妇人读后感范文五
《小妇人》是一部带有自传性质的小说,作者是美国作家奥尔科博
整书围绕着马奇家四个性格不同的女孩:温柔美丽的梅格,爽直开朗的乔,文静腼腆的贝思,活泼漂亮的艾米。写了她们跌宕起伏、印象深刻的经历、故事。最后,她们通过自己的勤劳善良,得到了自己的幸福。整本书语言优美,描绘细致入微,让人印象深刻。马奇家虽然穷,但是她们心地善良,热于助人,把圣诞节早餐济救给另外的可怜人,有这良好品德,乐观,对生活充满信心,永不对困难屈服。
我喜欢梅格,喜欢它的优雅高贵,永远的淑女风格。我喜欢乔,喜欢她的坚强,性格豪爽。我喜欢贝思,喜欢她的恬静,多才多艺,做事永远为别人着想。我喜欢艾米,喜欢她任性却优雅,被人关注着。马奇大大是个乐于助人,慈祥的妇女,她总是帮助别人,虽然自己家里也很穷。她们的爸爸随军当兵,并不在家。写了四个花季少女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大女儿梅格对约翰一见倾心,相爱相识。劳里向乔示爱,却遭拒绝,但认识了教师巴尔先生。贝思生命没有多长时间了,但她依然乐观,坚持不放弃。小艾米去欧洲旅游,看世界
我从她们那你学到的乐观,坚强,每天都生活的普普通通,但有充满快乐,要有一颗爱心,不能带有色眼镜看人,要有一颗纯洁的心,才能收获最大的快乐。
书籍无处不在,无处不有,它可以让阅读的人快乐,可以让我们澄清在书本中,它更可以让他们拥有智慧:像一盏明灯,照着我们走出黑暗的地方。
世界的经典作品,都是沉甸甸的,它们是经过 岁月磨砺而沉淀下来的作品,是经过时间检验而存留下来的作品,大浪淘沙,江水滔滔,留下来的就是闪闪发光的金子。当我们面对这个世界的书山书海,当我们走进眼花缭乱而又令人喘不过气来的书店的时候,我们会有点迷茫,会有点忧伤。我们也许会有一点点惊讶:这个世界上的书真是太多太多了。但当我们冷静下来的时候,另一个声音会告诉我们:这个世界上的好书真是太少太少了。
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小公主》:小女孩萨拉,仅有八岁,但她聪明,漂亮。她的妈妈很早就去世了,原本,她是一个富人家的孩子,因为她的爸爸是个军官。但因为投资失败,他的爸爸去世了,还赔光了。本来,她在学校是最好的学生,但因为事业失败,她在学校当了小女佣,小教师……最后,一位先生找到了她,是他爸爸的朋友,她成了永远的公主。
这本书告诉我,外在的东西真的不重要,小女孩萨拉曾经一次次的流落街头,从光彩夺目的小公主变成小女佣,小教师,但是没有什么能夺走她内心的善良和希望,即使他比任何女孩儿经历更多坎坷,她仍然有着更多的勇气和希望去面对生活。一个有着公主梦想而心底又善良的女孩,也许不会成为真正的公主,但她却能让人们刻骨铭心的记住。
每个民族在其发展的过程中都出现过一些堪称民族脊梁的英雄人物,文天祥,宋末三杰之一,就堪称是汉民族最硬的民族脊梁,是足以和卫青、霍去病、冉闵、祖逖、岳飞、孟珙、戚继光、袁崇焕、李定国、张苍水、阎应元、郑成功、孙中山等相提并论的最伟大的民族英雄之一。
文天祥(1236——1283)字宋瑞,二字履善,号文山,吉州庐陵(今江西吉安)人。理宗宝佑四年(1256)举进士第一。恭帝德佑元年(1275),元兵长驱东下,文于家乡起兵抗元。次年,临安被围,除右丞相兼枢密使,奉命往敌营议和,因坚决抗争被拘,后得以脱逃,转战于赣、闽、岭等地。宋末帝赵昺祥兴元年(1278年),文天祥在广东海丰兵败被俘。次年被押解至元大都(今北京)。文天祥在狱中三年,受尽各种威逼利诱,但始终坚贞不屈,1283年1月9日就义。
1281年夏,在湿热、腐臭的牢房中,文天祥写下了与《过零丁洋》一样名垂千古的《正气歌》。在自序中,文天祥详细的描述了大都囚居环境“水、土、日、火、米、人、秽”七气弥漫的恶劣,“以一正气而敌七气”的乐观心态,充分的表达了自己坚贞如一、坚韧不拔、始终忠于国家、忠于民族的可贵品格。
文天祥被押解至大都之后,忽必烈为劝其归降,可谓是煞费心机。先是派投降的宋朝大臣以同僚之情相劝,被文天祥骂走;继而派其弟文璧前来劝降,企图以亲情感化,文天祥则以“弟兄一囚一乘马,同父同母不同天”之诗示之,令其羞愧而退;最后,忽必烈命令已经投降的宋恭帝到狱中相劝,仍被文天祥拒绝。从这一点上,可以充分的看出,文天祥的“忠”,是忠于国家、忠于民族的“大忠”,而非仅仅是忠于一家一姓的“愚忠”。在文天祥的身上,突出的体现了汉民族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民族品格,充分表现了文天祥的坚贞不屈的爱国情操。
公元1283年1月8日,忽必烈亲自提审,作最后的劝降,并许诺授予丞相官职。然而,文天祥明确告诉忽必烈:“一死之外,无可为者。”同年1月9日,在拒绝了忽必烈最后一次利诱之后,文天祥在刑场向南拜祭,从容就义。其藏于衣带之中的绝命辞写道:“孔曰成仁,孟曰取义,惟其义尽,所以仁至。读圣贤书,所学何事,而今而后,庶几无愧。”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
先哲的正气充满天地之间,如同浩瀚的历史长河,无形的精神力量滋润教化了一代又一代人,伟大的民族因此更加伟大。
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的脊梁。汉民族,是中国的主体民族,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民族,是一个具有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苦难的过去、不屈的品格、蓬勃的生机、光明的未来的民族。自从他诞生以来,就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息,就始终代表了并且依然代表着这块土地上最先进的生产力和生产方式,就始终代表了并且依然代表着这块土地上最为古老和辉煌灿烂的文明成果,就始终代表了并且依然代表着这块土地上最美好的希望和最光明的未来,也始终以博大恢弘的胸怀,与时俱进地吸收其他民族的先进文化,与其他兄弟民族一道,共同创造了辉煌灿烂的中华文明,并且成为中华民族灿烂辉煌文明的最主要的和最突出的代表。
然而,汉民族也是一个多灾多难的民族,自它诞生之日起,苦难和灾祸便始终与他如影随形,其中,最主要的威胁,便是来自北方大草原上的凶狠剽悍的游牧民族的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永不停歇的侵袭和劫掠。“风雨如磐满故园,我以我血荐轩辕”,在汉民族的发展历史上,在曾经多次面临亡族灭种之灾的险要关头,正是有了以文天祥为代表的一代又一代民族英雄挺身而出,才能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于将倾:五胡乱华时、有冉闵的振臂一呼;厓山陆沉时,有秀夫的悲壮一跳;甲申天变时,有典史的慷慨激昂。正是由于有了以文天祥为代表的一大批“最硬的民族脊梁”,伟大的汉民族才能始终不屈不挠,以其极其坚韧不拔的生命力顽强的挺了过来,一次次凤凰涅磐,浴火重生。
当蒙古铁骑南下、国家危在旦夕时,他变卖家财、毁家纾难;当宋王朝风雨飘零、摇摇欲坠之际,他率军转战四方奋死抗争直至最终不幸被俘。桂公塘的惊险、扬子江的执著、惶恐滩的惶恐、零丁洋的零丁,都已随风远逝,化作了天不遂人愿的苍凉叹息。“时来远近皆同力,运去英雄不自由”,那种有心杀贼,无力回天的痛苦,外人又岂能知晓其中之一二?而其中最为人所称道、折服和景仰的,是在被俘之后,面对威逼与利诱,却能始终坚守节操、毫不屈服。“时穷节乃见,一一垂丹青”。正如诗人在《过扬子江》诗中所写的:“臣心一片磁针石,不指南方不肯休”。他的国家在南方,他的民族在南方,他的信仰在南方,他的寄托在南方,他的最终归宿也在南方。南方的家国和民族,就是人世间最强最大的永恒磁场,永远吸引着他的心灵。“为什么我的眼睛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因此,在人生的最后时刻,他要朝南而拜、面南而跪、向南而死。即使死后,他的灵魂也注定仍然如不死鸟那样,飘飘荡荡一路南下,最终定格于那片生他、养它、育他、寄托了他无限深情和爱恋的土地。他的眼睛,一定是饱含泪水、饱含希冀,在浩渺的苍穹,注视着他的同胞们为了反抗蒙元统治者的残暴统治而永不停歇的浴血抗争。九十年之后,他的同胞、有明朝谋臣第一人之称的刘基刘伯温,高唱“手执钢刀九十九,杀尽胡人方罢休”的激昂战歌揭开埋葬蒙元残暴政权的序幕时,他一定会以欣慰的目光,凝视着徐达统率百万大军势如破竹杀入大都、一雪百年民族耻辱的壮观。他的身影,已经定格为汉民族永恒的丰碑!他的节气,就连蒙古人修的《宋史》都为之赞叹不已:“观其从容伏质,就死如归,是其所欲有甚于生者,可不谓之‘仁’哉?”。能让自己的对手都能发出如此的赞誉,这该是怎样的节操?这该是怎样的品格?或许,只有“清操厉冰雪”,才是其最好的写照!
我们不必深究他的坚持是出于什么的影响,一个能坚持自己信念与理想并为之付出生命的人,无疑是一盏明灯,照彻了昏暗历史的一角。斯千百世以下,犹能振奋人心。
“哲人日已远,典刑在夙昔”,无论是“封侯非我意/但愿海波平”的戚继光、“生则中华兮死则大明 /寸丹为重兮七尺为轻”的张苍水、“八十日带发效忠/留大明三百里江山”的阎应元、“史笔流芳/虽未成功终可法”的史阁部,还是那位写下“雪胔白骨满疆场/万死孤忠未肯降/寄语行人休掩鼻/活人不及死人香”之后殉国而死的江阴无名妇女,一代代民族英雄前赴后继,百折不挠,在国家山河破碎、内忧外患交相侵扰的危急时刻挺身而出、誓御外侮。他们都是文天祥从衣钵到精神的最好的继承者和发扬者。正是他们,铸就了汉民族泱泱数千年永不屈服的民族魂魄。其一人之行,足以胜过筑万丈碑、立万言书,功莫大焉。
譬如莲生淤泥中,取莲华而勿观于淤泥。不必看那卑微、那软弱、那屈服、那残忍,只需看这黯淡却永久的灯火,而心慕之、身往之、行效之,便足矣。
于今之世,我们虽不必如文天祥一般以生命来坚持,然而,秉持信念,涵养正气,不正是我们这个伟大的时代所最需要的吗?
今天我终于看完了一本书《我的妈妈是精灵》,这本书讲的是关于亲情的故事。女孩陈淼淼因为不小心把爸爸喝的酒倒到了妈妈的杯子里,发现了一个惊天的秘密,她的妈妈是一个精灵!精灵们只要碰到一些含有酒精的东西就会显露出原形。但是,对妈妈的爱让她消除了害怕和恐惧。然而,陈淼淼的爸爸却坚持要和妈妈离婚。她拼命阻止:装生病、装坏小孩、还在永和豆浆店里过了一夜……于是,爸爸答应不离婚,因此变得又老又苦。后来,陈淼淼发现妈妈为了保持自己的人形,不得不杀掉陈淼淼最喜欢的动物——青蛙,喝它的血。陈淼淼见了,便不再愿意和妈妈接触了。最终,精灵妈妈不得不离开人间,回到了精灵世界。
读了这本书,我有很多的感想。爸爸明明是爱妈妈的,为什么就不能接受妈妈是精灵?为什么陈淼淼意外会发现妈妈是精灵?如果这些事情不发生,一家人在一起是多么的幸福啊!最后妈妈离开了,回到精灵的世界。陈淼淼还是变成了单亲家庭的孩子。她真的很可怜。看到陈淼淼我想到了自己,我比她幸运因为我有美满的家庭,疼爱我的`爸爸妈妈,但是我也有不听话的时候,有时候不能满足自己要求的,我就会对妈妈大喊大叫的,自己平常也不主动学习,老是惹父母生气。看完这本书我体会到亲情是最重要的,一个人如果失去了亲情,那她该有多痛苦呀!所以,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
读了《没有人喝彩的工作》,我悟到了要懂得:就算你再漂亮,再富有,这些都只是虚伪的外表。
稳重发主要写:‘我’为老师不让‘我’当家长会演出的主角而伤心,妈妈便问‘我’手表的结构,第一次‘我’说一块玻璃,两根指针。“妈妈把表壳打开,又问:“里面是些什么?”‘我’说:“小齿轮和螺丝!”妈妈让我明白,这是没有人喝彩的工作,但确是最重要的,而且是不能缺少的工作。
是啊,最重要的还是内部工作。马路上那些清洁工人总是那么默默无闻,不论怎样,都要打扫得很干净,就算打扫得一片落叶也没有,也不能加工资,升职,但她们依然辛勤地工作。像这样的精神,值得我们。
有一回,我去妈妈办公室,只听妈妈重复对我说:“宝贝,千万不能到处晃,今天有人要来检查,好好在这玩,记住不能到处晃。”我问:“检查什么啊?”“卫生啊,清洁工昨天打扫一整天就为了今天的检查,哎,怪可怜的,辛苦这么久,工资一分都没加,反而还怕检查不合格。”妈妈边烧开水边对我说。检查通过了,我真为他们开心。上级还特地表扬了妈妈的经理,还分了一面锦旗给经理,可他们什么都没有得到。
没错,我们身边有很多像他们这样默默无闻的人,只是没发现而已。人的美不单只在外表,更在于你的付出,手表就是这么一个例子,《没有人喝彩的工作》给了我这么一个道理。
有人说余华的《活着》令人揪心难忍;《许三观卖血记》使人在精神上坚韧向上;而《兄弟》则是幽默和惨烈交相辉映。而这些在我的脑海里都是一片空白,我拾起余华的第一本书,是关于童年记忆的《在细雨中呼喊》。
每个人都有关于童年、关于往事的回忆,而这些回忆也许因为年龄的原因留下的大多是童年的欢欣与纯真。但是余华书中的“我”,却承受着孩童本不应该面对的太多太多的心酸和无可奈何。书中的“我”,仿佛如一个旁观者,与世无争,冷静而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地讲述着一个个事不关己的事,在自己的成长历程中尽管忍受着身旁各种看起来怪异的人的辱骂、殴打、欺诈与恐吓,但自己始终以自己特有的方式寻觅友情,成为自己疲惫内心停歇的港湾,苏宇、鲁鲁、郑亮、国庆都是“我”身边的一个个过客。
书中的“我”身处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家庭,父亲孙广才是个自鸣得意的无赖,处处彰显出自己盛气凌人的架势,每一句扯破嗓子的咒骂,每一个夸张的动作,与其说是强硬的表现,倒不如说展现了其悲哀、虚伪的人生;哥哥孙光平开始的人生是光彩的,但最终也难以偏离平庸的轨道;而作为主人公的“我”,更多地则以孤寂的眼光观察着周遭一切,更多地选择了沉默;弟弟孙光明小小年纪张牙舞爪,却是第一个走向死亡;而母亲则是软弱了一辈子,只有在弥留之际表达了她对世界的失望和愤懑。而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便是祖父孙有元,在他身上似乎带有些许传奇的色彩,年轻时放荡不羁、敢作敢为并且奋发有为;后来年老时被家庭生活消磨了锐气但仍然充满智慧;与晚辈们斗智斗勇,即使被不孝的儿子折磨,被年少无知的孙子忽视,他也依旧没有丧失去挑战命运的勇气,哪怕是在即将走完自己人生的前一夜,也同样如此。
书中人物众多,线索也错综复杂,故事的叙述发展没有固定的模式,余华采用了多种叙述手法,直叙、倒叙、插叙的相互穿插让故事可以一个接一个,如漫天纷繁的花朵,洋洋洒洒。犹如一条宽大的马路上支生出无数分岔开口,每一条路都看不见尽头却都有属于各自独特韵味的风景,或令人流连忘返,或令人厌恶,或令人百思不得其解。但我们也不难发现,无论其中的人物活着的时候是多么有趣亦或是痛苦缠身,在时间的长河里无论他们选择何条道路,但走到终点每个人却出乎意料地发现,结果都只有一个。这里边有太多人具有共同的特点,从哥哥、到弟弟、到孙有才再到各种小人物,反映出现实中人性的丑恶。自然地,他们最终都只能极其苦恼地接受死亡,他们夹带着不同的幻想,或平平淡淡,或轰轰烈烈,最终都奔赴向那盛大的死亡宴会,只是消逝的方式有千万种不相同。其中弟弟被水淹死的场景,余华的描写令我震撼:我的弟弟不小心走出了时间。他一旦脱离时间便固定下来,我们则在时间的推移下继续前行。孙光明将会看着时间带走了他周围的人和周围的景色……
最后我想说,即使人们在人生旅途中会遇到种.种磨难,但我们要不断从经历中感悟出:路,还是要走下去的。就像书中“我”的祖父孙有元,一个看似窝囊了一辈子的人,却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挺直腰杆站着,让所有人都觉得他从未被打倒,依旧是一个勇敢面对生活的人。所以人生旅途中有太多自己无法控制的,主人公“我”就经历太多磨难,但“我”仍然能找到属于自己心灵空间的一方净土,我们无法把握一切,能把握的却是自己的心。
其实读到这本书只是偶然,原来的一个高中同学读过,还给我们说过这本书不错,那是就对这本书留下了一些映象,后来看到了这本书就拿起来读了起来,感触颇多。
其实刚开始看的时候,对书中的那些个脏话航海史有点反感的,但仔细一想,以前的自己虽然没有主人公那么多的粗口,但也是时不时的冒出几句的,感觉回到了自己的叛逆期啊。但慢慢地,当你真正走进霍尔顿,感受他的真诚,苦闷,愤怒,无助时,就不自觉的想一直听他说下去。读起来真如丝绸般质感柔滑,这与读外国小说例来存在的‘隔阂’不同。 霍尔顿,一个叛逆不好好读书的青年。虽然如此,可他本质不坏,相反却心地善良,重感情讲义气,对现世愤怒却无可奈何,讨厌无聊自己却无聊的不行,矛盾又无法努力做到事事顺心,对一些小事念念不忘总想知道答案,比如冬天湖里的鸭子到底哪去了,连这种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小事都会让他头痛,内心细腻。作者以说话琐碎口吻的描述恰好表达了主人公生活的琐碎。逛夜总会召来妓女,却只是想和她聊天了解她内心的想法,被人欺骗,挨打,苦闷,彷徨,被学校退学却不想回家,不想回家不是因为畏惧父母而是害怕再次被送到他认为垃圾的学校读书。他企图逃出这个虚伪假惺惺的世界到西方寻找安静纯洁,找个姑娘结婚住森林边的小屋子,不想住森林里是因为想每天照到太阳……最后这一切的一切都没达成,也不可能实现,于是他疯了,躺进了精神病院,却自认为清醒,还认为家人请来的那个精神分析师
问的问题太傻。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我在寒假期间读了《苦儿流浪记》这本书后,懂得了很多之前并不太明白的道理而且也改变了之前对社会的整体看法。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小男孩雷米本来悲惨的生活因一次偶然的事件在一夜之间变成了一个幸福的人的坎坷人生的故事。
雷米曾经那悲惨又曲折的经历我没有体验过也不清楚生活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中到底是种什么样的感觉。想逃避这样的生活但似乎总有一种这样的力量告诉自己不要总想着躲避困难,只有迎接困难、并且凭自己的力量去战胜困难,才能成为最终的赢家。但在自身命运的捉弄下 ,雷米没有一句怨言,只是默默地忍受,并且认真的对待自己的生活,这种精神令我在讶异的同时又有种惭愧感,但最多的还是对雷米那种对生活的执着精神所产生的深深的敬佩感。
曾经很天真的认为19世纪的法国并没有什么苦难或者什么别人不为人知的残酷事情更没有像美国那样的残酷的奴隶制,但是事实证明我完全错了,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我对19世纪的法国完全不熟悉。读了这本书并且上网查了资料后才知道那时的法国正处于法国资产阶级建立第三共和国后的第三年,也是羽翼已丰的资产阶级准备实现工业化的前夕。并且作者埃克多·马洛写的正是当时那个社会的最具象征意义的背景,农村破产、童工数量的逐渐增多、劳动人民恶劣的工作条件等诸如此类的让人难以想象的悲惨事件。但是虽然现在已经好很多多了,但还是会出现这样那样的令人叹息的事件。
也或许只是我的无知,也或许只是我没有见识。现在正在思索的一个问题,为什么大家都是人却偏偏每个人的差别却如此之大?那些人为什么可以如此残酷?难道那些人的心都是铁做的吗?不管是谁,只要是自己厌烦或者嫉妒的人都要收到所谓的报复吗?这个世界真的是很奇怪,不喜欢大家好好相处处其乐融融的团结在一起,偏要走一些一般人不走的路。每天不知道有多少次会看到这样的事件,什么今天这个儿子杀了自己的父母啦,什么昨天某某官员又受贿啦,再来个多少天以前某某人去银行大抢特抢啦……这些事件不知道看了又多少遍了,但是确定的一点是我们已经麻木了,再看到这些事都已经见怪不怪了,最多说几句“现在的人怎么都这样?”,“这些被杀害而蒙冤死去的人真是令人痛心啊。”等等。可是就算有人想改变这样的现状,也已经奈何他们不了了吧?如果不是现在还有总统,警察之类的帮助人们走向正路的辛苦人们的话,这个时代还会这么混乱吗?或许会比以前好但也可能会使社会风气更加败坏。我不希望这个世界要变得多美好因为我知道如果凡事都跟自己想的一样那或许就不叫人生了吧!我只是真诚的希望每个人包括我能尽量每天都做一些小小的好事,能让这个世界的爱再多一点,再温暖一点。那我相信没个人都会幸福吧。
这本书给我的启示不仅是在面对困难时的又想要战胜的勇气,更多的是希望这个世界再温暖一点。而雷米的精神则是只得我们每个人去敬佩效仿的。
看完《林则徐》这篇文章,我的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酸甜苦辣咸五味俱全。我仇恨侵略者,痛恨鸦片,憎恨腐败无能的清政府,更崇敬“虎门销烟”的英雄------林则徐。
在鸦片战争时期,英国侵略者利用鸦片打开了中华大门,残害中华儿女,更霸占中华领土,并在我中华土地上横行霸道,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
正当中华民族灾难当头的时候,一位爱国爱民的官员林则徐挺身而出,为受苦受难的中华民众出了一口恶气。是他向道光皇帝请求前往广州禁烟,抱着“烟片一日不禁掉,就一日不回京城”的决心,顶着重重压力,让不可一世的洋人乖乖交出了所藏鸦片,烧掉了这残害中国人民的一箱箱,是他在广州率领大军英勇抵抗,为打击侵略者立下了汗马功劳,可就是这样一位立下赫赫战功的功臣,却被腐败的清政府革职了。
看完这篇文章,我深深地被林则徐这种为了民族的振兴至个人安危于不顾的强烈爱国主义精神所感动,我痛恨腐败无能的清政府,更崇敬林则徐。崇敬他的智慧和勇气,崇敬他敢于和恶势力进行硬碰硬斗争的精神。一个多世纪以来,他的精神深深感召着无数正直的中华儿女。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无数抗日英雄为了人民的幸福,为了祖国的利益出生入死、赴汤蹈火,即使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也在所不惜,改革开放的今天,炎黄子孙在各行各业中发奋工作,为祖国的繁荣昌盛添砖加瓦。我们高兴地看到祖国正在飞速迅猛的发展,经济建设的步伐越来越快,人民生活越来越红火,尖端科技已走在世界的前列,祖国的统一大业也逐步实现,飘摇百年的香港也回到了祖国的怀抱-------这一切的一切怎不使我们的祖国母亲更加青春焕发呢?
林则徐爷爷,我想如果你还活着的话,一定会对当年的所作所为倍感自豪,更会为有这么多的后继者把祖国建设得如此繁荣而欣慰不已。
最近几天,我刚刚读完了《最后一头战象》这一本动物小说。《最后一头战象》一共分为三个故事情节,分别是《最后一头战象》、《象母怨》和《雪豹悲歌》。
对于我来说,感想最深刻的是《最后一头战象》这一篇故事。因为我觉得故事中的老战象——嗄羧非常伟大,非常值得人敬重和尊敬。使我对战象嗄羧肃然起敬。《最后一头战象》这一篇故事向我们讲述了战象“嗄羧”在抗击日寇的战场上,幸运地存活了下来,被村民们用八匹马拉回了寨子,还被好心的村民们治好了伤。也正因为它是当时象兵队里存活下来的一头战象,受到寨子里村民的尊敬和爱戴,并受到特殊的照顾。所以,它整日在寨子里优哉游哉地闲逛:到东家要串香蕉,到西家喝筒泉水。
时间一年又一年地过去了,在嗄羧要走向黄泉路之前,拿走了本来就属于自己的战象象鞍,从容不迫地走向了埋葬着从前和自己一起并肩作战的同伴们的百象冢。
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老战象嗄羧那生生不息的顽强的生命:它虽然是一头象,被人类称之为兽类,却具有很多称之为“人”的人所没有的高尚情怀。在它即将辞世的时候,也不忘了这片它曾经洒过热血的土地,特意跑到这儿来缅怀往事,凭吊战友!这表现了一头战象那璀璨蓬勃的生命之火,唱响了一首凄美高亢的丛林之歌。
今天是星期六,妈妈答应我和我一起去书店,我兴奋得不得了,高兴得忘乎所以,手舞足蹈!心想:这次又要为我的”书朋友们“添加一位”新成员“了。
我和妈妈吃过早饭后就来到新华书店,可能由于今天是星期六的原因吧,书店里的人非常多,大都是家长陪着孩子来的。我听说阳光姐姐伍美珍又出新书了,但又不知道是什么题目。所以,我立马像一匹饿狼一样,瞪着大眼睛寻找起”食物“来,生怕被别的”小饿狼“抢走,突然,我灵光一现,发现了一本颜色非常醒目、淡红色的书,封面上画着一个男孩儿扮演成海盗,正在坏笑;后面还有一位女孩儿,在做”羞羞脸“的表情。我立马把它拿起来一看,还真是新出的呢!哈哈,什么样的书也逃不出我的法眼!既然这本书的封面深深的吸引了我,那内容肯定更精彩!所以,我就买下了这本书。
回到家,我仔细的、津津有味儿的,看着这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做《我们班的小童星》这本书主要讲了六年级一班号称”可爱妹妹“的王琚因为拍了一个电视剧而一举成名,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小童星。之所以六年级一班的同学都爱喊王琚”可爱妹妹“是因为她长的很显小,而且声音是那种”娃娃音“,就像是一个四五岁的小娃娃说话的声音,很可爱。一开始的时候班里许多同学都十分崇拜王琚,(”非洲皇后“陶非然还做过她的”保镖“)可是渐渐地同学们发现,王琚再也不是以前的王琚了,现在成了小童星的王琚十分的骄傲,再也不是那个乖巧可爱的王琚了。一次偶然间,一心想做童星的杨自热参加排练了一个由童话故事而改编的童话剧,才从导演与宁佳心的妈妈口中了解到:娱乐圈是险恶的,很容易给小孩子带来伤害,所以不应该太早进入娱乐圈。
文中的”可爱妹妹“王琚虽然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小童星,但是,她并没有发现,自从自己当上小童星之后,失去了一些童真,替代它的是虚伪与伪装,原本的自己,是多么的真实,像一块没有任何杂质的碧玉一样,而现在,在爸爸妈妈的言语下,在娱乐圈生活的熏陶下,她成为了一个虚伪、骄傲、善于伪装的女孩。由此可见,娱乐圈是多么险恶的。
关于做童星,我想许多同学都有这一类的梦想,想一夜成名,想天天被别人追捧着,想在同学们当中脱颖而出……可是,我们并不知道娱乐圈的生活有多么得复杂,在娱乐圈生活要经历多少挫折,背负多少风言风语,一切的一切,都是娱乐圈造成的。
进入到了险恶复杂的娱乐圈,当上了令人羡慕的童星,可却失去了童真,失去了一个孩子应有的童真,取代的是许多骄傲虚伪,让一个充满童真的孩子带上了虚伪的面具。娱乐圈的生活,谁知道有多么得险恶。
我是在一个闲暇的下午,将《麦田里的守望者》看完的。
初读时大为不解,它颠覆了我对名著和经典的印象。在我想来,这样一部名盛不衰的作品,这样一本描写青少年生活的经典,大概写的是那些朦胧或者是悲伤的故事吧。而语言即便不是字字珠玑,也是优美动人的吧。
然而,它却直白,粗俗。无论是写撒谎,约会,退学,甚至打架。都是用平白而直接的方式陈述。哪怕是写悲伤,也只是一句:我哭了。
曾经说自己不喜欢新生代的那些作家,及小说中出现的无休止的脏话(尽管此前疯狂得热爱韩寒),而现在,我却读它。
因为它曾畅销美国,作者塞格林则被称作“隐者”,于是我还是怀着好奇心将它看完。
一个倒戴红色鸭嘴帽的16岁美国中学生霍尔顿,他曾四次被勒令退学,好一个典型!其实,他并非无恶不作的恶人,只是有些愤世疾俗,有些挣扎,有些茫然而不知所措的少年。他憎恨虚伪于是排斥学校,却又无法接受愚蠢的人们和肮脏的社会。他厌恶所有。
天地之大,他却无法容身。他离家出走,醉生梦死在纽约街头,游荡在歌厅舞厅,做着本不属于这个年龄的事情。为了麻醉自己,试图逃离,最终只是回归本分。
你问他想做写什么吧,他说:有这么一群孩子,他们玩耍在那么一大片麦田里,附近却没有一个大人——除了我。而我就守在悬崖边,我的任务是站在那守望,如果有哪个孩子向这边奔来,我就立刻拦住他们,我是说他们都在奔跑,也不知道往哪跑。我就干这样的事,只想做个麦田里的守望着。
我发现他是善良的,他的想法很简单。然而,我觉得他说的孩子是否是指他呢,这么个瞬间使我觉得他就是那个即将奔向悬崖的孩子。
如果真有那么一天,站在悬崖边守望的,又是谁呢?
书中这个典型的霍尔顿,让我觉得似曾相识,和我们正好相仿。有时彷徨,有时不知所措,经常会问这样的问题:念书是为了什么?有人失败,有人成功,有人努力却得不到回报。于是开始抱怨,愤恨一切。
于是有人说:他们堕落了!
他们回答:不是不想努力,曾经也是那么有希望,而当希望落空,就什么也没有了。最终究竟为了什么。
记得初三,老师对我们说:不允许你们去想读书为了什么,只要去做,就不必问为什么,这样虚无的问题只会使人更加空虚。如果觉得抓住一根唯一的救命稻草都觉得是种束缚,那么可以选择另一种更惨烈的收尾:下坠。
于是他对我们说:如果拯救不了别人,那么先救自己。如果我们连独善其身的能力也没有,谈何去帮助别人?
也因此,我更喜欢霍尔顿的妹妹,她天真无邪,优秀美丽,她对哥哥真挚的爱,使拿出自己紧有的几块钱做为哥哥去西部旅费。在她身上我看到了光,一种萌动希望之光。那样的洁净,似乎世界上一切污染都与她无关。在那样一个肮脏的社会,她却一直保持一个纯洁,善良的心灵。她的童心使她肯去坐破旧的旋转木马,回忆儿时和哥哥们在一起的欢笑,提着行装想要和哥哥一起走。
无法推测作者对于这样一个人物的安排有什么目的。只是让我不禁想起《希特勒的名单》中那个黑白画面中出现的唯一一簇色彩——穿着红色衣服的女孩。真是有异曲同工之妙呢。
于是,时常幻想着这样的画面:
在那金黄色的麦田中,我们尽情地狂奔,仿佛是田野中的精灵,创造着属于我们的梦。而我们很安全,悬崖边有人守望。
《小妇人》这本书主要写了马奇家四姐妹的美好生活和痛苦。
大姐是梅格,二姐是乔,三姐是贝思,小妹是艾米。她们四姐妹长得都很好。梅格十分标致。乔身材修长。贝思有着一双明亮的眼睛。艾米总是一副淑女的派头。家里有和蔼可亲的妈妈——马奇夫人和大家的好朋友佣人——罕娜婆婆。爸爸在华盛顿当兵,有一次突然病倒了,全家人都很着急,妈妈去了华盛顿四姐妹被好心的邻居劳伦斯先生和他的孙子劳里照顾着。爸爸得救了回到了家里!
最后梅格嫁给了一直照顾爸爸的布鲁克先生,乔嫁给了巴尔教授,艾米嫁给了好朋友邻居劳里,三姐妹都有了好的归宿,可是贝思不幸的离开了人世!
这本小说讲述了一部荡气回肠的狼国女王传奇。
小说的主角是一个名叫紫葡萄的雌狼,它的丈夫是帕雅丁狼群的狼王——盔盔。一年冬季,狼群因为找不到食物而饿得皮包骨头,狼王盔盔冒着生命危险去和凶猛的孟加拉虎抢夺食物,结果不幸丧命。于是饥饿的帕雅丁狼群便把贪婪的目光投射在盔盔的遗体上,大公狼歪-甚至跑过去啃食它的遗体,紫葡萄竭力阻止,并跳下悬崖追捕幼鹿,才使得盔盔能够保留全尸。国不可一日无君,狼也不可一日无王。在老母狼朵朵菊极力推荐下,紫葡萄终于成了帕雅丁狼群历史上第一只女狼王,狼群命运从此改写。有过灾难和痛苦,有过危险和挣扎,有过无奈和坎坷,有过柔情和关爱……
在我心目中,狼是一种凶恶又残忍的动物,成语中就有“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等。看了《狼国女王》,我觉得其实狼也有自己无奈的一面:为了生存,不得不去捕杀其它动物,特别是在大雪纷飞的寒冬,那时候,森林中的动物一般都在温暖的窝里睡大觉,而狼呢,却只能在厚厚的积雪中艰难地走着,寻找可以吃的食物,有时候,万不得己,它们还会去吃老鼠。
读了这本书,我看到了母子之爱、臣民之爱、夫妻之爱,在这种种爱中,我感受到了动物世界的美好。但我感受最大的还是对紫葡萄的敬佩。身为一只雌狼,它却要担负如此巨大的责任。我发现了它出众的胆识、魄力、仁慈与宽容,紫葡萄必定能够“治理”好这个“狼国”。
在生活中,有很多令我感动的地方,或许是电视里一个感人的镜头,或许是一个并不熟悉的陌生人的帮忙,或许是书籍中一句句感人的话语……最近,让我深受感动的却是一篇刚学不久的课文――《一夜的工作》。
《一夜的工作》讲述了周总理一夜的辛苦工作。这篇课文让我了解了并不是很熟悉的周总理。刚读完第一遍时,我心里只有一点熟悉的感觉,等老师讲了一遍,我又对周总理产生了敬佩之意,最后,等我仔仔细细用心去看时,带回了满心的感动。
要问我为什么感动?不仅仅是因为他是我们的总理,还因为他不惜辛苦的工作,并过着简朴的生活。最让我感受深的,那一盘数得清颗数的花生米。数的.清颗数!那是多么少啊,要是换做我,工作了一天,那样劳累的情况下,一盘仅仅只有几颗的花生米,是远远不够的。可是周总理却只要这么多,而且还是两个人一起吃。一共就那么几颗,再分给客人,总理自己还能吃多少呢?两颗?或者三颗?两三颗花生米,对于一个工作了一夜的总理,只怕是还不够尝味吧,又怎么能吃得饱呢?就是这,我感动了,我感动了。感动周总理的生活简朴!我不禁想起了平常大手大脚的自己,每次吃零食,总是一次性打开一大堆,吃饱了也不停。比起周总理,我多惭愧啊!周总理的节约和我的浪费相比,让我无地自容。和周总理相比后,我更加对周总理敬佩了,当然,敬佩里还藏露这几分感动。
第一印象以为这部小说不好,一直没有读,平台的任务是读书,而且又有这本书,我就决定认真读完它。
读完之后,我不由得为之一震。多年来循规蹈矩的求学生活,早已使自己变得麻木,渐渐认同社会虚假的一面,也开始潜意识地使自己融入到其中,成为当中的一份子。
书中的主人公,十六岁的霍尔顿,生活在一个中产阶级的家庭中,正事这样的家庭,他不爱读书,甚至厌恶学校,对学校的一切充满了烦腻感,以致多次被学校开除。最后一次被开除,因为没有到放假回家的日子,还不想让父母知道,所以,他在纽约游荡了一天两夜,在这期间,霍尔顿再次目睹早已看穿的成人世界形形色色的面具、阴暗、荒诞,感到极度的厌恶——在他的视线所及,对人性被扭曲的厌恶,人性被多多少少地异化成一种滑稽而令人失望的表演。
小说的背景是上世纪五十年代的美国,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而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浑浑噩噩的生活。就这样,“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也是其中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在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而现在纵观我们生活的国家,生活的这个时代,不也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吗?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五十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像。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随之发生变化,许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久都会过去,我们现在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像霍尔顿那样,“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片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很喜欢这样的话,他希望把每个纯真的孩子都从虚伪中拉出来,希望他们纯洁的心不要受到社会这个大染缸的污染,他想像猎人一样捍卫着他所认为的净土。这是霍尔顿的理想。这样的理想也许不远大,可是我们的生活中难道不是真的需要这样的守望者吗?而我们每个人其实也就是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吧。这样的工作虽然会枯燥,但是我们首先得把这样的小事做好了,才有能力去做大事。虽然每个人的心中或许会有一种一剑寒九州的英雄主义情结,但还是像霍尔顿这样做一件真正有意义的事情吧。
我想这也是霍尔顿可爱的地方: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守护一种美好,这才是真正的大善良,这种大善良让霍尔顿在颓废中也显得那样的可爱,就像在一片沼泽地中让我们看到了闪光的美好的东西。
让我们守望着自己的麦田,做自己的“麦田里的守望者”,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而明天会更美好!
一提到狐狸,大家肯定会想到许多上当受骗的故事,如狐假虎威等。觉的狐狸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是我看完沈安溪写的《再被狐狸骗一次》后,对狐狸有了新的看法。
公狐为了救孩子和母狐,不顾性命,扯断了自己的腿,露出了白森森的骨头,血一下子流了出来,仿佛在说:“我真的受了重伤,真的跑不动了,快来追我吧!”作者知道公狐在故伎重演,是要把作者引开狐狸窝,好让孩子和母狐到安全地带。作者被公狐的责任心感动了,故意上当,让母狐和它的孩子安全的离开,公狐自己却死在了草地上。
我被公狐这种不惜牺牲自己性命救母狐和小狐的行为深深地感动了!它对家庭的责任心和对孩子的爱心。这让我想到了我的爸爸妈妈,爸爸妈妈每天早出晚归,辛苦工作不就是想给我一个好环境,让我快乐成长吗?有一次,晚上11点左右我突发高烧,爸爸妈妈不顾一天的辛劳,连忙把我送到医院,在医院打了一夜的吊针,直到早上5点才回到家。爸爸不顾一夜没有合眼匆忙上班去了。妈妈则赶忙向领导请假在家照顾我。经过几天的治疗和妈妈无微不至的关怀,我的病好了。可他们的行为不是和公狐一样的负责吗?还有,爸妈平时很节省,吃饭穿衣都很朴素,但他们在我的学习上却很大方,他们想方设法让我转到市里好的学校就读,并且妈妈不怕回家工作往返的辛劳,不惜花钱租房,也要让我有一个好的学习环境。
问世间最伟大的爱是什么?那一定是父母对孩子的爱。
充满奥秘的世界,浩瀚无垠的太空,给予人类无尽的幻想,太多的未知的真理等待人们去发现,去相信。《时间简史》是由著名英国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撰写的一本书,它已成为科学著述的里程碑,讨论令人敬畏的主题。
对于天文爱好者,阅读《时间简史》也许是对宇宙了解的最好途径。奇特的领域,带着迷幻的色彩,一个神秘的异地空间在我们眼前缓缓浮现。霍金提出:宇宙从何处来,又往何处去?这个问题,唯有让时间来判断。有始有终是万物不变的规律。永恒之所以长久,是因为没有找到它的尽头。如果了解到宇宙的起始点,我们就能得知,由人类创造的高级文明社会在爆炸中何时完结。
从他发现黑洞附近的量子效应时,引力,量子力学与统计学就被深深地联系到了一起。也因此,人类才认识到黑洞的强大生命力和它所带来的巨大影响。空间与时间相对论的提出让人类对宇宙的起源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没有绝对的事物,一切都是相对的。时间从无限的过去向无限的将来流逝。《时间简史》告诉了我们:时间和空间都是依附于物存在的,宇宙则是人类面临的最大未知物。
常人无法想象的科学探究在霍金的努力下得到了一次次的验证。霍金曾说:“身体和精神是不能同时残障的。”虽然,他的身体一刻也没有离开过轮椅,但是,他的思维却飞出了地球,飞出了太阳系,飞出了银河系,飞到了上百亿光年外的宇宙深处,飞向了神秘莫测的黑洞。他在大脑中想象着,论证着,计算着。霍金,以毋庸置疑的姿态站立在科技的最高峰,他用卓越的思想无限延长着生命的价值。
《时间简史》的历史意义不在于它对于宇宙的概述有多么详尽,多么准确,而在于它开启了人们对于未知事物思考的新方式,在于它为现代科学的前进铺设了一条可行之路。我们要善于将模糊的东西清晰化,把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做到最大限度的解决,更要擅于运用创新的头脑,将不可思议与学术理论挂钩。
“爱因斯坦错了--他说‘上帝不玩色子’。对黑洞的研究表明,上帝不光玩色子,甚至有时候他会把我们弄糊涂,因为他把它们丢到了看不见的地方。”霍金玩笑的话语中让我们感受到了智慧的光芒。人类的求知欲会在无尽的探索中求得满足,而我们,需要找寻开启天外之门的钥匙。创新的头脑,敢想敢拼,顽强的毅力,我们需要像霍金那样用生命的脚步去追赶未知的真理。重任担负在我们的身上,也正是在一代代的进步中,人们认识到了天地万物,是多么的广袤。
当《时间简史》让我对于宇宙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时,我对于霍金的景仰之情油然而生。命运也许给予霍金一个破败花架般的身体,但是不能阻止他用思想让生命繁花似锦。我深知,我们肩负的是振兴与崛起的使命,是时代的重任。
我要学习霍金永不放弃的精神,像霍金一样将自己精神力量投入到伟大的科学事业当中,对未知事物不懈地探索。
对于每一个中国人来说,黄河意味着华夏民族,意味着腾飞,意味着母亲。
我很不幸,因为在这十几年中,我未曾拜访过母亲——黄河,对于一个炎黄子孙来说,这是一种不孝。
人们都说母亲是宽宏的,母亲是无边的,虽然我未曾领略过母亲的魅力,但在梦中,在心中,母亲用她的惊涛骇浪浊流宛转,激励着我,关怀着我。
一声声浪声,让我的心飘进了母亲的怀里,她用她的气吞山河之势领着我奔腾,领着我感受她的豪迈。人们尽情地吮吸着黄河,吮吸着母亲的乳汁,他们渴望母亲的爱抚和滋润。
文人用精美绝伦的语句形容黄河,望着日夜奔腾的黄河,望着我心中的黄河,我太过心酸,千年不停地流动,母亲累吗?母亲微笑着告诉我,为了这个民族,为了爱她的华夏子孙,这是一种必须的付出,为了华夏子孙能够腾飞,为了华夏民族精神能够延续,她必须不停地流动,不停地提醒华夏子孙能够腾飞,必须滋养这个民族。
腾飞,子孙……我的眼睛湿润了,为了爱她的人们,她甘愿受尽风吹日晒,甘愿受到上天的折磨,只要民族能够腾飞,为了子孙能过得比她好,她甘愿承受这一切。
泪水情不自禁的在心中,在我的血液中流动,母亲啊!我伟大的母亲,我心爱的母亲,您让我敬佩,您让我感动,您让我明白什么叫责任。带着您的精神,您的祝福流向世界。我懂了,我深爱的母亲,我心中的黄河。檫干眼泪,将对心中的黄河作出一种永恒的爱,带着母亲给予我的责任,我该付出了。
别了,心中的母亲河——黄河,带着希望和祝福,开始奔腾,全华夏子孙开始了辉煌的征程!
最近,我学习了《难忘的一课》这篇课文后,感到非常激动,心久久不能平静。
课文讲述了抗日战争后,作者在中国台湾的一所乡村小学,见到一位年轻的中国台湾教师认真地教孩子们学习祖国汉字的动人情景,以及在学校礼堂里参观了中国历代伟人像的深切感受。
中国台湾“光复”不久,中国台湾教师为了让孩子们认识祖国汉字,认真地一遍又一遍地教孩子们;而且还在礼堂里看到中国历代伟人像,这使我感受到了中国台湾人民对祖国的浓厚情谊,对民族的强烈精神,这一颗颗火热而真挚的心也使我融入到了他们那种认真学习的气氛中。
这篇课文让我想起了我们学习时的情况:生活在乡村里的孩子们上课时认真地听讲,而我们上课时却东张西望、开小差、搞小动作,不仅使其它同学听不了课,还影响老师讲课。乡村里的孩子们在读书时,是认真而高声地朗读,而我们却无精打彩地朗读书。在乡村里的孩子们只有简陋的小教室,而我们却在一间明亮、宽敞的教室里学习,而且我们的老师还利用电脑,使我们能加强对课文的了解。同样是学习,虽然我们拥有更好的教材,但为什么乡村里的孩子们却对学习怎么认真、积极呢?难道我们不能像他们一样吗?不是,只要同学们对学习有一种新看法,认为它是一样能使我们快乐、富有情感的事物,那我们也会像乡村里的孩子们一样,和学习结为好朋友。作文
课文中的中国台湾教师和孩子们的那种对祖国语言文字的情感和强烈的民族精神使我非常感动,更值得我们去学习的是他们那种学习精神。
读完厚厚的一本《万物简史》,我感到意犹未荆这真是一本最打动人的科普书。
作者比尔·布莱森自称这本书是“为万物写史,为宇宙立传”。他用清晰明了、幽默风趣的笔法,将宇宙大爆炸到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所发生的繁多妙趣横生的故事一一收入笔下。这是一本可以从任何一页任何一行任何一个字开始把你吸引的书,就像是在聆听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你可以和作者一起,穿越时空的隧道,去与达尔文、爱因斯坦、牛顿这样的巨匠一起遨游科学的海洋,探索宇宙和世界的奥秘。在这本书里,作者不是在陈列知识,而是用满腔热情把知识做成工艺品,让人读来舒畅,有时忍不住要拍案叫绝。
书中回溯了科学史上那些伟大与奇妙的时刻,引用了近年来发现的最新科学史料,几乎每一个被作者描述的事件都奇特而且惊人:宇宙起源于一个要用显微镜才能看得见的奇点;全球气候变暖可能会使北美洲和欧洲北部地区变得更加寒冷;1820xx年印度尼西亚松巴哇岛坦博士拉火山喷发,喷涌而出的熔岩以及相伴而来的海啸夺走了10万人的生命;美国黄石国家公园是“世界上最大的活火山”……而那些沉迷于科学的科学家们也是千奇百怪:达尔文居然为蚯蚓弹起了钢琴;牛顿将一根大针眼缝针插进眼窝,为的只是看看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富兰克林不顾生命危险在大雷雨里放风筝;卡文迪许在自己身上做电击强度实验,竟然到了失去知觉的地步;发现第一批陆地动物鱼甲龙化石的瑞典古生物学家贾维克居然数错了手指、脚趾的数量,还把化石藏了48年不让别人看……
这本书的语言风趣幽默,在读到描写哈雷这位科学家的文字时,我一下子笑出了声。其实,类似这样的语气和描述在书中比比皆是。“哈雷是个不同凡响的人物。在漫长而又多产的生涯中,他当过船长、地图绘制员、牛津大学几何学教授、皇家制币厂副厂长、皇家天文学家,是深海潜水钟的发明人。他写过有关磁力、潮汐和行星运动方面的权威文章,还天真地写过关于鸦片的效果的文章。他发明了气象图和运算表……他惟一没有干过的事就是发现那颗冠以他名字的彗星。他只是承认,他在1682年见到的那颗彗星,就是别人分别在1456年、1531年和1620xx年见到的同一颗彗星。这颗彗星直到1758年才被命名为哈雷彗星,那是在他去世大约20xx年之后。”
虽然已经读过很多的科普书,但我要说,《万物简史》是到目前为止,我读过的最打动人的一本科普书。
我们的确有了很多的选择,但是有做出选择勇气和能力的却少。而且现实是,即使做了某些选择,多数后浪依然都是平凡的,会在办公室里做一名职员,在工地上搬砖砌瓦,在淘宝上拥有自己的一家小店,会为自己微薄的生活费精打细算,省吃俭用只为年终的一场跨省旅行……
如果说要给后浪这个视频挑毛病,那我想可能就是这点了。那些高端有趣的私人生活不是所有人都有的,不是只有特立独行的选择者们才是祖国的未来……
严歌苓是有名气的华人海外作家,曾读过她的《归来》,当再次看到严歌苓这三个字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借来了这本《第九个寡妇》。这本书好就好在她站在客观的立场上去描写当时发生的事,还历史的本来面目。写出了一个令人可信可爱可叹的农村妇女王葡萄的所作所为,一个讲良心干实事丰满的农村‘落后’妇女形象,展现在读者面前,她不是‘高大全’式的人物而是个有些有肉的有思想的人物。
小说中的王葡萄做寡妇时才十四岁,她是公公孙怀清(孙二大)花两袋面买回来的。当时才七岁当做童养媳买回来的,土改的时候王葡萄用她不屈不挠的精神,不可告人的目的,用一根筋脑子的思维,背回自己錯划恶霸地主的公公孙怀清(被枪毙漏网的死刑犯)藏在地窖里几十年伺候,这期间充满险恶困难,纠结,担惊受怕,不容易啊。
她为什么甘冒风险舍死救出她公公,是因为她公公与她有恩,她无父无母兄弟姐妹跟着人逃荒要饭到史村,七岁时被买回来养到十四岁与丈夫铁脑圆房,要不早就饿死了。公公是个能人,种着五十亩地开油炸铺做糕点,放债收粮,日子过得红红火火,拿着她當亲闺女养,做人要有良心,王葡萄就这么想的,所以她就以这个良心做人报答公公。从解放前的小康到解放后的被清算斗争,单干,互助组,人民公社她都经历过,她是童养媳出身,并没有与自己公公划清界线,反而藏匿于地窖伺候公公,这一点就不简单,难能可贵。
从单干单干,有米有面,到互助互助光喝糊糊,单干单干,油馍油面,互助互助补了又补,再到人民公社挨饿受冻差点饿死的经历,王葡萄还是用自己的生活理念自己的处世信念,用她自己‘一根筋’的脑子思维,来看待各种各样运动,有必要吗?有意义吗?来一个运动打到一批人,来一个运动老百姓折腾一回,斗来斗去何时了,所以王葡萄永远是落后分子永远是跟不上形势的的人,她没有崇高的理想去解放全人类,她连自己都吃不饱连自己的公公都保护不好,哪有心去解放别人。正是这种落后思想才保持了做人要有良心的底线。
王葡萄用自己的信念自己的智慧自己的生活方式谱写了一条与众不同的生活道路。 王葡萄不是个完人,她有七情六欲,她不做烈女,而是寻找自己心爱的男人,但是美好姻缘总是与她擦肩而过让人惋惜,连她公公都惋惜,但她有个儿子还收养了一个知青留下的女儿,王葡萄还是好心有好报的。
孟子的《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先举了六位古今名人的事例,得出困境出人才的结论,进而深化至统治者治国也要有忧患意识,统治者治理国家如果没有忧患意识国家都会灭亡,更何况我们普通人呢?所以,对于任何一个人、任何团体组织、任何国家,生于忧患,死于安乐都是真理。
欧阳修有云:“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意思便是有忧患意识国亦可兴,贪图安逸自己和国家都要衰亡。自古朝代更替多事腐朽的统治者不明白这个道理。越王勾践亡国后卧薪尝胆忍辱负重,有朝一日时机恰好,一举灭吴国兴复越国。吴王夫差因贪图安逸低估对手最终做了亡国君主。国家的命运尚且与忧患意识息息相关,更何况我们呢?现在才是初中,每个学校都高手云集,黑马层出不穷,如果我们还不知加紧提高自己,防止被别人比下去,那以后进了高中,上了大学不是更没有竞争力了吗?
《汉书》上有:“安不忘危,盛必虑衰。”当一个人的事业达到顶峰时一定要试想自己落魄了的样子与处境,这样才能激励他不断上进,奋斗拼搏,事业才能蒸蒸日上,反之,则盛极必衰,一代不如一代。动物便是很好的例子,罗斯福为保护鹿大量捕杀狼,短时间内鹿群数量猛增,但最终失去天敌和忧患意识的鹿从原来身体强健的几万只锐减成病怏怏的几千只。为何会这样呢?原因有二,一是捕狼之举严重破坏生态平衡,草、鹿、狼之间的平衡被打破,鹿群最终减少,二也是鹿群没有天敌对它们的生存构成威胁,便不再大量运动,也没有理由担心,最终体质整体下降,这样下去一场小病就能让他们消失,真是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忠谏良臣魏征曾说:“居安思危,戒奢以俭。”奢华安逸往往能使人失去安分与老实,多添浮躁,不会思危,就像闯王李自成。1644年闯王李自成率军入京,进城后军心懈怠,认为大功告成,“日日过年”风气流传开来,所有人都等着加官晋爵,清军入关之时,闯王军队却一败涂地。由此可知,居安不思危是多么不利于生存和发展啊,只有居安思危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大思想家孟子都专著文章论述“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可见居安思危的必要性,让我们从现在起加强忧患意识,努力提升自身能力,不要妄想别人后退,这样我们的学习才有进步,国家的未来才有希望啊。
我读过许多课文,但令我感触最深的是《慈母情深》这课,故事中的母亲为儿子着想的行为让人感动。
《慈母情深》这课主要讲的是:“我”想买一本书,去向妈妈要钱买书,可不幸被人阻止,妈妈不顾他人劝阻,还是将钱给了“我”。看到妈妈的工作如此辛苦,“我”也用自己的行动回报她,可妈妈却数落“我”一顿,随后又给我钱买书。最后“我”有了自己的第一本长篇小说——《青年近卫军》。
并且《慈母情深》中的许多语句也十分触动人心,尤其是这句“那时我家的破收音机已经卖了,被我和弟弟妹妹吃进肚子里了。”竟连家里的破收音机都卖了,并且破收音机卖了,才能维持我和弟弟妹妹的温饱。看出他们的家境是多么贫穷。并且他们的妈妈工作时,极其瘦弱的脊背弯曲着,头和缝纫机挨得很近,周围几只灯炮烤着脸。从“极其瘦弱”中看得母工作是多么艰辛,多么劳累。当时的几只灯炮烤着“我”的脸,看出当时母亲当时的`环境是多么差,挣钱是多么不容易,可她为自己的孩子,愿意付出,看出母亲是多么疼爱自己的孩子。
其实,我们现实中的父母也是这样。有一次,我生病了,母亲为我忙坏了,坚守了一晚上,我不停踢被子,她耐心地给我盖被子。为了照顾我,第二天她自己却病了。
母亲的爱就像夜晚的灯,给予我们前往的希望。母亲的爱就像一条小船,让我们通往成长的道路。
提到《荷塘月色》,每个80后应该都不会陌生,因为这是我们高中重点学习的一篇语文课文。不过那时为学习而阅读,关注点基本都在分段解析上,内心并无什么触动。
上个月去高老师那里借了几本散文集,忙于工作,偶尔才翻一翻,无意间又读到了朱自清先生的这篇《荷塘月色》。
这篇散文写的是朱自清先生夜晚出来散步,走到了荷塘边,欣赏荷花、叶子和月色。之后,又想到了写荷诗。“这是一条幽僻的路;白天也少人走,夜晚更加寂寞……”读着读着我也似乎也走进了这清华大学的幽僻角落,同作者一起欣赏这令人陶醉的荷塘月色。从中我感悟到了作者内心的彷徨与迷惘,而我的心情也随着波动起来。朱自清先诉说了自己的不宁心境,描写了一个宁静,与现实不同的环境——荷塘月色,通过对传统的“出污泥而不染”的荷花和清冷的明月的描绘,象征性地抒发了自己的洁身自好和向往美好新生活的心情。他为排遣心中的郁闷,夜深人静时独享月色下的荷塘美景。一个人,静静地看。他觉得自己是个完全自由的人,这一切都是自己的,白天里要做的事,现在都可以不理,并深情地发出了内心的声音:“这是独处的妙处,我且受用这无边的荷香月色好了。”走着走着,我仿佛看见了荷塘,“那田田的叶子,白里透红的荷花上闪着亮光,零星地点缀些白花……”风中的花香,肯定令人心旷神怡,夹着薄云的淡淡的月光泻在叶子和花上,浮在荷塘之上,简直就是月光与荷花美丽的画,作者把月光下的荷塘描写的淋漓尽致、栩栩如生,而我便在作者笔下尽情的赏花观月,深深陶醉……这篇文章写得很美,尤其是对荷花、叶子以及月色的描写,以人心旷神怡,久久不能忘掉。
安安静静读下来,只觉得那么爱不释手,仿佛手里捧着金子似的。文章看完了,而我却未合上书,这篇文章使我意犹未尽,内心久久不能平静,荷塘月色的美丽可以令人暂时忘记忧愁,可见它的美丽,使我感到了,作者对美好生活的憧憬。而我生活在这么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中,却抱怨连连,真是不应该。自己更应该要去努力学习和工作,好好的珍惜现在的生活。
《工作重在到位》一书,对于我很有借鉴意义。
工作要到位,首先要认清自己的定位,要时刻明白岗位对自己的要求是什么。作为市政府办公室的一名秘书,为领导工作搞好服务、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谋,是最基本的要求。只有时刻牢记自己的本职工作是什么,才能不失位、不缺位。
其次要端正态度,牢固树立起精品意识。做任何事都要有精益求精的精神,做到高标准、严要求、讲细节,始终有“要把领导交给的工作超乎期望地完成好”的'意识。对于每件事情要多想几种“可能”,防止意外的发生和出现。
再次要勇于负责,有高度的责任感。强烈的责任感,光靠嘴巴承担是不行的,要用行动去实现,要体现在平时工作中。想要把工作做到位,就必须把责任落实到位。
“夏天的飞鸟,来到我的窗前,歌唱,又飞走了;秋天的黄叶,它们没有什么曲子可唱,一声叹息,飘落在地上。世界上一队小小的流浪者啊,在我的字里行间留下你们的足迹吧!”
还有比这更优美的文字吗?只有在泰戈尔的笔下,我们才能读到这种天真而又智慧的情趣。
泰戈尔出生于1861年,8岁开始写诗,15岁出版诗集《原野之花》,被誉为“孟加拉的雪莱”。在其创作生涯中,涉足了诗歌、小说、戏剧等不同领域,成就不凡。曾有人如是评价:“他是我们圣人中的第一人:不拒绝生命,而且能说出生命之本身。这就是我们之所以爱他的原因。”
最先品读的是《飞鸟集》。其中的那些短短的小诗,不仅语言精妙、清丽,而且韵意悠长,耐人寻味。
“如果你因错过太阳而哭泣,那么你也会错过群星”,这句话曾是我的座右铭,警诫自己不要因错过而悔恨,而要昂首向前,迎接新的机遇和挑战。曾经考试失利,心情不佳,几节课都未仔细听,结果失去了积累知识的机会,因小失大。而今,又一次读到这句诗,不禁感慨于泰戈尔的智慧,还有那智慧的泰戈尔。我明白,不要沉湎于悲哀,时间不会因里的泪水而重来。
除《飞鸟集》,我还看了《吉檀枷利》。这是一部生命之歌,更多的融入了诗人青春时代的生活,细腻地描绘了爱情的幸福、烦恼与忧伤,可视为一部“青春恋歌”,诗人在回首往事时的吟唱。在回味青春心灵的悸动时,又与自己的青春保持一定的距离,并进行了理性的审视与思考,使这部诗集充满理趣与智慧。
还有《新月集》。这是诗人饱经世事沧桑后,从睿智而洁净的心灵唱出的儿歌。诗人熔铸儿时的生活,借助儿童的眼光,营造的一个晶莹无暇的童话世界。深刻的哲理从童稚的话语中流露,智者的心灵与纯真的童心在此达到极致的融合。其中《金色花》、《榕树》还被编入中学教材,供学生赏读。
《飞鸟集》中还有这样一句话:虚伪永远不会因为生长在权力中而变得真实。在这样一个充满利欲、权欲的社会环境直下,有多少虚伪未被揭穿,又有多少权力在虚伪中变得庞大。不知该去谴责这样的人还是这样的社会。如此铿锵有力的话语于今却显得如此无力。
让我再以泰戈尔的一首诗作为结尾吧:
我无法从春天的财富里为你送去一朵鲜花,
从远方的云里为你送去一缕金霞,
打开门向四周看看,
从你繁花盛开的园中采撷百年前消失的芬芳记忆,
愿你在心灵的欢愉中,感受吟唱春日清晨鲜活的喜悦,
让欢快的歌声穿越百年时光。
曾看过《三国》与《水浒》,我感慨兄弟之间的义气,才子非凡的智慧;又品过《小兵张嘎》、《两个小八路》,我崇尚他们年幼却不失勇敢的志气……但脑海中时常浮现那片荷花淀,它曼妙的格律却不失战士的刚烈,虽是弥漫着战争的硝烟,却还蕴含着淡雅疏朗的诗情画意与朴素清新的泥土气息。
最爱的便是那篇令人颇有感触的《藏》。寥寥数语,却道尽了在革命年代,一个普通村民的美好心声。
“浅花”,一个淳朴的女人。为了支持丈夫的工作,她吃尽了苦,挺着快要生产的肚子,日夜奔波,东藏西躲,在鬼子的压制下,跪在冰凉的地上,举着石墩。她的脸已经没有血色了,眼里似乎冒着点点金星,飞着,落下,又飞起来,又落下……她依然支持着丈夫的抗日工作,钻进灰暗的洞中,暗暗地为他送去亲手做的饭菜。读到这里,我为之感动,为之仰望!
“浅花”,一个坚韧的女人。为了孩子,为了丈夫,为了抗日工作,为了所有的一切,她承受着痛苦的折磨。是怎样一种力量,让一个柔弱的女子,如此坚强,如此坚韧?是鬼子的压迫?还是丈夫红色思想的引导?哦,“浅花”——一个被红色思想浸染的女人!
我更感慨的是“新卯”的所作所为。为了抗日工作,他不分日夜,马不停蹄。那双眼睛似乎随着时间的流淌,正越嵌越深,就如同是一位战斗在前线的勇士。
“新卯”,他曾被多少人误解过,被多少人指责过,但他仍默默地工作着。为了家,为了村民,为了信仰,为了每一个中国人。我仿佛看到了他身后似乎有一条龙,一条中国龙,鼓舞着他,激励着他。正因为这样,“新卯”与“浅花”,才能如此坚强与踏实地走向消灭敌人的每一步。
也许,在革命时代并非独“新卯”一人为正义而奋斗,英雄无数,体现了我们中华民族,如龙般的雄伟,如虎般的坚强,如狼般的精神……
捧着书,我感慨万千。那头的晚霞照在我的脸上,我思考着,感慨着。于是,拿起笔写了,我默默地写下了……
母亲的纯净水这篇课文是讲述一位母亲为女儿准备体育课上的纯净水,女儿却发现母亲给自己的“纯净水”原来是“凉白开”,回到家女儿责备了母亲,而母亲对女儿进行了思想教育,女儿明白了要自己看得起自己的道理。
这篇课文它讲的道理是:穷是穷,但穷并不可怕,只要每一个人都有自信,并且有勇气去改变自己的生存环境,还要勇敢的创造自己辉煌的未来。
在我们生活中,这种类似的事情常常发生,比如说:
你想要个新书包,但爸妈却不给你买,并且说:“书包破了缝起来就可以用了。”你肯定很责备的说都只是给自己省钱,并且说别人都有一个漂亮的书包,为什么我没有?其实不应该说这种责备爸爸妈妈的话,应该理解她们,为家里减少一点开支,虽然说是穷,没办法给自己买书包,但是你自己如果是个有志之人的话,不应该把“穷”看得那么重,应该乐观面对,并且有勇气去创造自己未来的辉煌。
再穷,只要看得起自荐,心也就不穷了,不应该把穷当作一种屈辱,而应该视为奋发向上的动力。
《小团圆》这本书是我在单位的图书室找到的,在家搁放了好久才下定决心来看,我觉得小团圆更像是张爱玲写给自己的书,大概是把一辈子碰到的人事都写进去,发泄,记载。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
张爱玲有过一刻的幸福,那句“这个人是真爱我的”出现在《色戒》中,亦写在《小团圆》里。虽然没有找见那个真爱我的人,却再次被这句话打动了,至此把书搁置了一个礼拜。女人的爱往往是一种感觉,并非爱一个人,而是爱被人真诚爱着、真正重视的那种感觉。不曾被重视过的女人是悲哀的。张爱玲幼年及至长成,都是大家族里的边角料,她内心深处一直以为自己是个累赘,所以不曾对任何人依赖,总是算计着是自己欠别人多一些,还是别人欠自己多一些。生活在被奉为小公主小王子的现代独生子女是无法体会的吧。从小就觉得自己多余,保护自己还来不及,学会谨慎生存还来不及,又有什么样的闲情逸致去爱其他的什么人呢?她冷眼旁观家族来来往往的过客,致使笔下的男女亦冷静算计彼此的身价。直到胡兰成的出现,她纵然想放开地去爱,又怎么学得会放开呢?所以她收藏自己爱的感觉,很久之后才表达出来,她亦收藏妒忌的感觉,在胡兰成告知与其他女人的故事时,她还要在心里替他辩解,认为他们身体上还是清白的。这个人是真爱我的?张爱玲渐渐知道不是的,或者,只有当时当景是的。所以后来也逐渐鄙夷“完全不管我的死活,就知道保存他所有的”胡兰成,即使后来有暂时相聚的男人,也没有真正去爱,因此所有人的离开,她都脱胎换骨似地看得很淡。
小团圆,或许是张爱玲心里将一生所遇见的人和事都记录在纸上,让这些逝去的人再次和她团圆了吧。它让一个人间俗世的张爱玲浮现在眼前,揭去那些神秘和神化,这个真实让人欣喜。当然,我也很清楚这毕竟是本小说。只是一个人在时过境迁之后,对往事点点滴滴的回忆吧。没有太多的震动、悲哀,人的一生不是都要经历许多的吗,谁又能说自己没有故事,张爱玲的故事最为曲折?前面还有很长很长的路,我们一生所经历的,又会在哪里团圆?
寒假里,我又结识了一位新人物——福尔摩斯,一位大名鼎鼎的私人侦探。
福尔摩斯很了不起,常常一些非常棘手的高难度案子。他机智过人,聪明能干,就连一小点儿烟灰都能判断出有几个人在这里停留,停留了多长时间,而这也会成为他破案的线索。
这一次,福尔摩斯又在侦破案子了。在现场勘查时,发现了房子旁的几个小小的变了色的金属纽扣,这引起了他的注意。在别人看来这很不起眼的小扣子却成了这位大侦探破案的一个线索,而且他还看到了这纽扣上的标记”海尔姆“,由此知道了这是奥德克裁缝的,这个重要发现为案子的侦破打开了一条思路。看到这里,我不由得对福尔摩斯肃然起敬,这么小的细节都逃不过他的眼睛,做事真细致啊!我跟他比那可差得太远了。
福尔摩斯不但做事细致而且考虑还非常周到全面,遇到事情总会认真思考。有一次福尔摩斯在现场找到了凶手作案时使用过的手枪,他就想,为什么凶手要把手枪放在这里,而不是把手枪处理掉或者是藏在别的什么地方呢?这引起了他的怀疑。福尔摩斯就是这样,因为的仔细认真,凡事都问个”为什么“的做事态度让他的思维更加敏捷,判断更加灵敏准确,从而破获了一个又一个稀奇古怪的案子,成为了一名神探。
合上书,我崇拜的福尔摩斯就跃入我的脑海,他时而凝神深思,时而开怀大笑,他破案的精彩瞬间像放电影一样一幕幕地在我的脑海里显现,他一遍遍地细致查看犯罪现场搜寻线索,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
想到这,我在问自己,如果换作是我,我会有他那样认真细致的态度吗?跟大侦探比,那可差得远啊!妈妈说,从现在努力还来得及。好!就从现在努力,不做小马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