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金自传读书笔记(精选34篇)
寒假的时间是充足的。这一天,我情不自禁地走进了图书馆,寻找书看。书架上的书数不胜数,让我看得眼花缭乱。这时,针看到一本《巴金自传》,脚步也随之停下来。我拿着书走向书桌,聚精会神地看了起来。
我先看了《文学生活五十年》这一段,使我受益匪浅。它主要讲了巴金五十年来的文学生涯。渐渐地,我看完了这本书,也加深了对巴金的了解。
巴金不是一位文学家,但他写作了五十多年。他开始写小说,只是为了找寻出路。他生在一个官僚地主的大家庭,在许多所谓“上等人”和“下等人”中间度过了他的童年,在富裕的环境里他接触了下等人的悲惨生活,在伪善和自私的长辈们的压力下,他听到年轻的痛苦呻吟。他觉得社会出了毛病,却说不清病在何处,又该怎样医治。他把自己的家庭看作专制的王国,他坐在旧礼教的监牢里,眼看着许多亲近的人在那里挣扎,受苦,没有青春,没有幸福,终于惨痛地死亡。他们都是被腐朽的封建道德,传统观念和两三个人一时的任性杀死的。巴金离开了旧家庭就像摔掉一个可怕的黑影。他想找寻一条救人,救世,救自己的路。他选择写作,是因为他有感情无法倾吐,有爱与恨无法宣泄,好像落在无边的苦海中找不到岸,一颗心无处安放,所以,他要找寻一个心的归宿——写作。
他有着崇高的理想和高尚的情操。从他身上我明白:不把自己的幸福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上,爱祖国,爱人民,爱真理,爱正义,为多数人牺牲自己;人不单是靠吃米饭活着,人活着也不是为了个人的享受。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有巴金那样的燃烧的心和永不衰竭的热情。
这一本书让我学习到许多做人的道理,我要把巴金竖立成我的榜样,向他学习。
当我说出“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时,班里的哄堂大笑使我不解,如今朝韩对峙得激烈,美日又搞联合军演,中国台湾政局动荡,就连南方的一些小国家都挑衅中国,美国更是狂妄之至,在这么不稳定的社会环境里,班里同学反驳我的理由竟是一句“人都是自私的”
没错,每个人都很自私,甚至肮脏!可自私就不分情况不分原因吗?没有祖国,哪有所谓的幸福的家,又哪来那么多幸福可言?我们在这样“安定”的生活中简直过的如蒸馏水一般无味,难道祖国倾注了这么大的精力只为换你一句“人都是自私的”?保不定哪天你的“安乐窝”会不再“安乐”,到那时,你不想自私恐怕都不行了!
小小的菲律宾杀了几个中国人一句话就掀了过去,是不是太过简单化了?日本攻打中国八年之久对韩国公开道歉却至今未向中国承认错误,这又是多大的屈辱?!难道还不足以证明日韩对中国的“友好关系”?!我曾看过这样一篇报导,中国今年人均GDP已赶超日本而位居世界第二,这无疑是令人高兴的,可作为发展中国家,我们的不足太多太多,因为我们不会那种卑劣的手段。
我看了数字,相差并不大,根本证明不了中国就是比日本强,尤其是近几年来日本经济科技迅速发展,虽然仅有我国的一个省大,但均是实力决定不容小看,再加上韩国的帮助,美国的支持,若真开打起来,我们未必是“它们”的对手,我们本来就是人家的眼中钉,美国科技实力又如此发达,一旦韩国以朝鲜为借口,战争将一发不可收拾!中国并没有真正的崛起,我不相信还有谁会“自私”,因为人生的感动太多太多,在临近生命的尽头,还有谁不会为祖国而奋起战斗,哪怕是注定的死亡,也要光荣地倒下,那才是中国人,宁死不屈的光辉!
同学们啊,如果真的自私,请放下成见,中国人,我们是中国人啊,难道这泱泱大国就毁在我们这一代“自私”的人手上?!!!相信吧,坚守心中的堡垒,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瓦尔登湖》的文字是晦涩的,让我们不得不怀疑作者是否有意在炫耀其文字功底;《瓦尔登湖》的文字又是浅显的,只要我们足够安静地去阅读和体会,只要我们能够放下世俗的偏见。
“我已经发现了,无论两条腿怎样努力也不能使两颗心灵更形接近。”是的,即便是我们有幸身处瓦尔登湖边,而心灵却远在千里之外,也很难感受到瓦尔登湖的美,也很难感受到作者的心意。实际上,我们并不一定要真的理解作者的心意,就像作者所言,“我愿意每一个人都能谨慎地找出并坚持他自己的合适方式,而不要采用他父亲的,或母亲的,或邻居的方式。”,文章本不是说教,而是作者生命感悟的分享。
每一个生命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从出生的那一刻起,我们便努力地探索生命的意义,而每个人探索的过程并无一致,因而结果也是各不相同的,也只有这样,才会有每一个人的别样的人生。
轻叩一本名着,细细地与梭罗促膝谈心;翻开一卷墨香,轻轻地聆听瓦尔登湖弹奏的梵歌。
回归自然的纯洁,回归淡泊的境界。我,作为一名浮躁的都市人,有幸拜读这由贵州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瓦尔登湖》,为我除去那躁动的灰尘,披上那自然的清新。
白居易曾说:“水能性淡为吾友,竹能心虚即我师。”这恰似这坐落在康科德的小木屋,梭罗就是在这里进行了两年两个月又两天的独居生活。他记录从春到冬的这一轮的风景,他的超验主义实践建立了一种与现代物质生活日益丰富对立的简朴方式,还原生活的原始状态。
真的很难想象,梭罗是如何生活下去,他将自己放在一个杳无人烟的地方,他拥有的只有一个简陋的小木屋,一张小小的床,一张普通的书桌和一些零落的稿纸,仅仅只有简单的陈设,仅仅只是他执着的信念,仅仅凭借着人对自然的欲望和热爱,他,完成了这伟大的实践,完成了这对自然的追求,完成了这本杰作,这不得不让后人称他为“自然随笔的”。
淡泊是人生的一种至高的境界。当时正处于工业时代,物质的优越并没有让梭罗迷失,随波逐流,他曾在《经济》中写到:“……人最美好的部分,不久也会被梨入土壤,化作粪肥……”
将所谓的经济与自然对立,当人们奢侈地享受生活时,却忘记这浮华世界背后的陷阱,难道就不怕醒来之后会是一场噩梦?似乎从原始时代开始,那些可以被称得上是“智慧”的东西早已被这社会的发展所抛弃,人们对于自然只剩下贪婪,总是渴望获得什么,有时像是一个无底深渊,永无止境。
梭罗总爱引用,记忆中影响最深的就是罗利的英译对句:“既然人人乐道肉身本具顽石性,慈善心肠何能不将烦恼痛苦忍。”
带着讽刺去批判着人类的盲目,带着幽默去痛斥人类的无为。对于人,他的信仰除了所谓的上帝就是那些所谓的统治阶级,这对生活在基层的人民而言,生来位卑,他们活着就像一部机器,为了不让自己在劳动市场上贬值,抛弃了气概,抛弃了自尊。是的,他们的劳动力升值了,可悲哀的是他们的智慧却在贬值,难道这就是“安逸者”?这正如梭罗所言:“你刚走出了失望之城,又走进绝望之乡。”
上帝没有赋予任何人任何权力,自然自有它的公道。你,生来未带一草一木,死后又不带走一缕一线。奴隶的生涯终究是由失望垒成的城堡,有的甚至是由绝望筑成的荒墓,与其这样,为何不摒弃这些浮躁,还灵魂一份通透,回归自然的宁静呢?设想一下,当你面对这博大的自然,它给予你的是新鲜的空气,甜美的果实,突然间,你是否感觉自己成为了天真浪漫的孩童,不知疲惫地奔逐在它的怀抱里。
这些如水晶般的思想,梭罗还记录了很多很多,终点就是起点,四季的轮回正是生命的苏醒沉睡,这些文字就像是一杯温水,让人沉浸,心灵正被一点一点洗涤,灵魂正被一点一点安静。
淡泊是智者的动力,像是一把折扇,送来徐徐清风,拂去一片焦虑;又像是一面镜子,照清娇容的面貌,看清人性的本质;还像是一首诗词,念时如痴如醉,回味时百感交集。
月下共饮,湖边共赏。邀君在这片湖水前共冥,邀君在这份淡泊中共寻那份静谧!
一开始对亚瑟的描写是一个乖巧有思想的富家子弟,参加斗争后,因为不堪误解重新换了身份生活,从此过着痛苦艰难的生活,倘若还能称为生活的话,他身上的所有伤痕便是最好的证明。经历了常人不能忍受的磨难后他更加坚定自己立场,投身于更激烈的斗争中,到最后关在监狱里时,他和他父亲的对话令人动容落泪,他努力地活着就是为了看他的父亲更爱上帝还是他,主教深陷痛苦,但我为亚瑟的遭遇痛心,因为他的所有真情流露落泪,人生来就是要遭遇矛盾的,分歧倘若十分巨大,一边是多年的信仰,一边是自己的爱子,该怎么办才好呢?这首诗是亚瑟的绝笔诗,也是一个灵魂的申述。
我是一只牛虻,
幸福欢畅,
不管是活着,
还是已死亡。
《双城记》被誉为描写法国大革命的最杰出的代表作,我想最大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它的与众不同。和其他的作品,比如卡莱尔的《法国大革命》不同,狄更斯更注重的是底层人民的喜怒哀乐。尽管在那个时代,这些小人物本身并不能引起世界的关注。但是作者敏锐的捕捉到这些小人物和大革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以说法国大革命本身就是有小人物们的力量所引发的。
在这部作品里,我看到了很多很多不同的人。正直善良却惨遭迫害的马奈特医生,美丽温柔的露西,优雅高尚的查尔斯,忠厚老实的洛瑞,外表冷漠、内心热情,放荡不羁而又无私崇高的西德尼,扭曲了人性的德发奇太太,豪爽忠诚的普洛士小姐,残忍阴险的埃佛瑞蒙兄弟……复杂的仇恨纠缠不清,残忍的复仇制造了更多仇恨,爱在地狱的边缘再生,却是以生命为代价。这错综复杂的一幕幕,活生生的展现在面前,仿佛重现了那个失去理智的时代。
有人说,《双城记》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我却觉得,这样说的人必定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图。如果只是表达了这个,任何一部作品都可以达到露西和查尔斯的水准,那么《双城记》的优势怎么体现出来呢?在我看来,德发奇一家和法国贵族的仇恨也好,露西、查尔斯和西德尼的感情问题也好,都是为了体现一个共同的主题而设的。这个主题就是剖析这场大革命与民众之间的关系,看到底是什么引发了这场革命,到底这场血雨腥风给人们带来了什么。我想这才是作者想要表达的重心所在。
活着是一种力量,走了是一个榜样当时许许多多年轻人,深深受到巴金作品的影响既是在今后的文学创作上也是在人格塑造上。
“巴老对年轻人写作非常鼓励。有时候,他会把一些初出茅庐的青年作家的优秀作品推荐到报社发表。”
记录巴金,是一生的幸运。现在,我越来越感到,他的存在,就是一种力量,不仅与我,更是对整个社会。”
“巴金先生历经风雨能活到百岁有余,这本身就是一种力量,是一种生命的象征。。
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到本世纪初,照片上的巴金老人总是那么精神矍铄。
先生此去应无悔
如今,巴金西去了,他的精神从此成为一种榜样,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时代也因之结束了。
在我看来,巴金最终称得上是一个“完人”,也许并非完美,但十分完整。“长时间以来,他一直是中国文学界的前辈,从此,我们失去了一个大师。巴老活着,是一种力量;现在走了,他的精神更是一个绵延的榜样。”
为了写《巴金传》,徐开垒访问了巴老的出生地——成都,访问了巴金的堂弟李西龄、侄子李致,徐开垒大体上弄清了巴老大家族百年来的变迁。
徐开垒说,巴金对他的写作十分放手,巴老从不向他表示应该怎样写或者写什么。徐开垒每写完一章就把原稿交给巴老校阅。《巴金传》上、下卷一共十二章,巴金一字不易把书稿直接交给该书的责任编辑李济生。直到正式出版前,巴老请他的女儿李小林把全书从头至尾念了一遍给他听,直到这时巴老才提出了补充修正的意见。徐开垒说,巴老对他工作的支持,实在是也的幸运。
徐开垒说,生活是作家传记的中心。他曾就此问题请教巴老。巴老回答说:"作家传记是以作家在实际生活中的为人,来对照他的作品所反映的思想,看看两者是否符合。"徐开垒说,巴金的这一段话非常令人信服,他正是按照这个准则,去写巴老的一生。
去年五月,徐开垒完成了《巴金传》的写作,从某种意义上说,由徐开垒为巴垒作专是一件颇合情理的事情。徐开垒比巴金年轻十八岁,他正好处在一个交替的层面上,徐开垒本人也是作家,如果把他算作老作家,也是老作家中最年轻的。如果把他算作"青年一代",他又是最年长的。在承上启下、承前启后这个意义上,徐开垒是最为恰当的人选。特别是一九四九年之后,徐开垒和巴金生活在完全相同的大时代背景下,徐开垒可以很好地把握整个时代的脉膊。徐开垒本人也是一位出色的散文作家,这也保证了《巴金传》文笔的流畅优美。
随着年岁增长,巴金身上的激烈情绪渐渐淡化,自文化生活出版社成立之后,我们便可以看出巴金对传统文化的态度有所转变。在他的堆满着外文书籍的书橱里,也开始出现了明代万历刻的线装本《批点唐诗正声》。传统旧戏也不再被他视作攻击对象了。尤其是川戏,成为他的业余爱好。据他的朋友回忆,五十年代初他在兴致好的时候,可以随口背诵许多古诗,包括《长恨歌》、《琵琶行》那样的长篇,这很使人想起巴金在幼年时候,由他母亲亲自教诵《白香词谱》的情景。也许到了中年以后,母亲在无意中留给作家的古典文学的修养方始开出了灿烂之花,这些美学趣味上的变异,与作家的生活环境,政治情绪都有密切的关系。
对于年轻时候的行为,晚年巴金作了认真的反省:“我年轻时候思想偏激,曾经主张烧毁所有的线装书。今天回想起来实在可笑。”他对简化汉字表示了不同的看法,认为如果汉字走向拼音化,“这样我们连李白、杜甫也要丢掉了。”然后他说:“我们有那么多优秀的文化遗产,谁也无权把它们抛在垃圾箱里。”他的这番话,与1932年的激烈,形成了鲜明对照。
随着偏激思想与情绪的消退,浓厚的文化兴趣与独特的艺术鉴赏力,在巴金身上凸现出来。在翻译克鲁泡特金等人的著作的同时,他翻译了历来被认为是唯美作家王尔德的童话;他酷爱买书、藏书,在同时代作家中其藏书量名列前茅。最突出的贡献,莫过于他作为编辑家、出版家的业绩。
这几日,在读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简短而精悍的一本小书彰显了大家的智慧,先生从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性说起,详尽地阐述了乡土性浓郁的中国历史根源,以及以农耕耕作方式为根、父系统治的权力结构为主的基本格局,进而由此为基础关系产生了庞大的家族和严厉的家规,而这些有血缘和地缘关系的家族所产生的关系与需求,最终构成了乡土中国的万千社会形态,溯源寻真。
在思维方式上,费孝通先生描述的乡土中国并没有从具体的中国社会这个大的范围去阐述,而是从基层的中国乡村为切入点,从其根源上查找,一语中的,言简而精赅。这种研究方法和文章落脚点的选择才是我读这本书所得到的最大收获:或许退一步便能得其精髓。费孝通先生以最基层的乡村着手说明中国社会的乡土性,“土气”一词经常是被人藐视的说法,费孝通先生却说这一词用的妙。因为中国的乡村便是以土为中心,“土”是乡村人的命根,最接近人性人神。他认为“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土上的,一代一代的下去,不太有变动”这种相对的静止便是乡土社会的特性之一。
这种相对慢的周率也导致了浓郁的中国乡土社会现状。在社会关系形成的角度,费孝通先生认为,“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一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而这个人和人往来所构成的网络中的纲纪,就是一个差序。中国的乡村以“土”为本源,耕种方式确定了长久时期的以父系为主的权力统治结构,因此,乡村氏族亦是以父系为主,母系的旁枝是不在其列,维系家族的纪律而产生的家规同时也造成了男女有别,这与西方社会中夫妇为主轴的家庭格局有所不同。就像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东西方不同的家庭格局极大地影响了传统的社会文化的形成和发展。除此之外,费孝通先生还从血缘和地缘、名实分离、从欲望到需求几个方面论述了乡土社会中国的社会现象。
历史文化的进程会产生多元性,但溯其源头却只有一个本真,只要我们寻觅了源头,便也不难理解其后的走向。
用了三个晚上读完了这本书,当时真是感慨良多,现在坐在电脑前敲下这些字,略记一下我的思绪。
对余华的关注也是因为别人,但是不可否认,这是一次正确的选择,余华的笔下的世界让我认识了另一种人生。
对于这本书,早就想读了,只是当时没有找到,于是先读了《许三观卖血记》,不同的故事却又有着某种相似。
余华,1960年4月3日生于浙江杭州,3岁时随父母迁至海盐,在海盐读完小学和中学。曾经从事过5年的牙医工作,1983年开始写作,已经完成长篇小说4部,中篇小说集6部,随笔集3部,其作品被翻译成二十种文字,在近三十个国家出版。曾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1988年),法国文学和艺术骑士勋章(--年),中国图书特殊贡献奖(-年)等。现为杭州市文联专业作家。
这本书以一个故事的讲述作为脉络,我作为一个旁听者,和观众一起聆听着故事亲身体会者的讲述。主人公叫做福贵,典型的中国古老的名字。以前父母总是会给孩子取这样的名字,代表着自己和祖辈的寄托。福贵的家人当然也是想他能够大福大贵,可真的是这样,就不会有接下里的故事了。如果名字能够决定一切,那么中国会减少多少悲剧啊,可是寄托只是寄托,和现实还是有很多难以企及的差距。年轻的福贵生活放荡,纨绔子弟可以说,家境优越,地主父亲。可是越是这样的家庭就越难有优秀的儿女,福贵的眼中,生活就是享受和挥霍,不顾父亲的反对,不顾妻子的心伤…终于有一天,他把家业败光了,输在了赌博上,输给了龙二。为了还债,父亲卖了家业,搬出了祖宅。然后父亲去世了,或者说是被他气死的,接连的不幸还在继续…
一个人只有有所经历才会有所成长,仿佛福贵也就一夜之间长大了。他向龙二租了五亩地,然后开始了未来的生活。所谓祸不单行,岳父带走了妻子家珍,只留下了自己,母亲和幼小的女儿。不久妻子带着刚出生的儿子回来了,一家人团圆。其实无论多么不幸,只要有爱就还是会有幸福的。又过了不久,母亲病了,妻子安排福贵到城里请医生,可是意外又发生了。阴差阳错间他进了军队,开始了几年的胆战心惊,后来解放军解放了全中国,也解放了福贵。回到家里的福贵,母亲去世了,可爱的女儿也因为一场病而又聋又哑…
生活还在继续,此刻的福贵已经完全脱胎换骨了,他知道了自己的责任,明白了自己的生活。那段中国的历史,真的不是我们正常人可以承受的。
生活如果没有了信仰和追求,就算是苟延残喘,无异于行尸走肉。虽然没有了物质财富,但还有天伦之乐,还有妻女相伴左右,又有什么可追求的呢?
贫苦的生活困扰着每个普通中国人,包括福贵一家。儿子有庆,到了一定的上学年纪,他们为了有足够的钱,决定将女儿凤霞送给别人抚养,后来给了别人当佣人。但是与凤霞的爱,还是让他们决定留下凤霞,一家人一起,什么困难都可以战胜。很快到了大跃进时期,此刻的妻子因为常年劳累得了软骨病,妻子本是大家小姐,因为他却又过着如此艰辛的生活。有庆和凤霞都是懂事的孩子,这或许也算是不幸中的有幸吧!可事情很少有绝对的,因为善良,有庆为县长夫人输血结果因为医生的自私和想要邀功,让年轻的有庆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亡。当然最早知道这个噩耗的是福贵,虽然他极度忍受不了,但为了妻子和女儿,他还是把有庆埋在了村西的地里,找个借口安慰还在病中的妻子。可夜夜的脚步还是暴露了事实,妻子还是知道了真相。一度,他以为妻子已经病入膏肓,无可救药了。可奇迹还是发生了,妻子竟然好了,能正常生活了。
没有了儿子,女儿还是他们的牵挂。因为又聋又哑,到了出嫁年纪的凤霞只能在羡慕中和别人的闲话中度过自己的每一天。终于有一天,女儿迎来了她的春天。虽然这个女婿是个偏头,但是女儿与他两情相悦,这就足够了。而且这个女婿还真的是个好人。女婿名叫二喜,风风光光地娶走了凤霞,两个人生活还算不错。福贵和家珍都很满意,有一天女儿女婿告诉他们他们也有了爱的结晶,这无疑是一个天大的喜讯。可是凤霞的生产却带走了她的生命,还是在那家医院,那个夺走有庆生命的医院。
家珍不久之后也去世了,因为病魔,因为伤心,因为无牵无挂。只剩下他,女婿,还有女儿的孩子,苦根。二喜带着苦根每天工作,怀念凤霞。可是,屋漏偏遭连夜雨,二喜被石板活活夹死了。当他赶到那家小小的医院,已经见不到二喜的最后一面了。带着苦根,生活还是要继续。
苦难已经经历太多,就不会因为苦难的深入而有所难以承受了。
苦根真的是个苦孩子,没见过母亲的芳颜,不久父亲又去世了。
可是命运还是没放过他,因为贫穷,苦根竟然被一碗很难吃到的豆子撑死了。这种死法,也许有人会觉得很可笑,可是透过表面却有难以言尽的凄凉。
于是,就只剩下他了,孤独的存在这个世上。最痛苦的不是死去,而是留下来承受所有的痛苦,可是他已经不再痛苦了,因为他所爱的人都已经远离痛苦了。
后来,他的伴侣变成了一头牛,至少这样他就不会孤单了。人生的最后时光,和一头牛相伴,他也学会了自娱自乐。没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即使没有一个人相伴,为了死去的亲人,爱人,还是要继续活着…
一个人的生活,没有什么舍不得,该是你的谁也拿不走,不是你的,谁也留不住。
活着,有意义就好,还是有很多不好表达…
我们都要好好活着。
一天,我读了《小英雄雨来》这篇课文。课文写了12岁的雨来掩护革命干部和鬼子英勇斗争的故事,歌颂了雨来热爱祖国,机智勇敢的品质。雨来很喜欢游泳,仰浮本领最高,妈妈不让雨来耍水,怕出危险。一天妈妈知道雨来耍水,便要打雨来,雨来一头扎紧河里去,望着妈妈笑
秋天,雨来上夜校,他学的第一句话就是“我们是中国人,我们爱自己的祖国。”受到了爱国主义的教育。
一天,鬼子来“扫荡了”雨来自己在家中读书,交通员李大叔。忽然跑了过来,藏到缸下地洞里,鬼子没有找到李大叔,便把雨来绑了起来。鬼子拿糖让雨来吃,雨来没有吃便又问雨来,但雨来仍然没说,鬼子又扭起雨来的耳朵,往两边拉,鬼子又抽出一只手拉来,在雨来脸上打了两个巴掌,又把脸上的肉揪在一起,咬牙拧。雨来脸上青一块,紫一块。但雨来始终说没看见,气得鬼子说:“拉出去,枪毙!”
芦花村里的人听到枪声边哭起来。忽然,河里露出一个小脑袋。雨来没有死,原来是雨来趁鬼子不防备,一头扎进河里去了。
这个故事很感人,他机智勇敢我们要学习他爱过的行为。
这是一个史诗般的动人故事,它令人激愤、恐惧、温暖、回归人性,引人深思。
这本书既像是悬疑小说,也像言情小说,像充满趣味剧情小说,又像引人深思的哲理小说,这本书到底讲了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迪伦,一个十五岁的正值青春期的单亲小女孩,比同龄人都更加成熟、独立,却也常常被学校的同学欺负。有一天,她联系了他的生父并且买了车票踏上了去寻找父亲的征途,不料火车突发交通事故。死后的她进入了荒原——一个通往寄放灵魂的地方,这其中有摆渡人为每一个死去的人度过荒原。迪伦和他的摆渡人崔斯坦在荒原中相爱了,两个人在路途中战胜了恶魔,最后到了寄放灵魂的大门,崔坦斯在十分不舍中还是把迪伦推向了灵魂的住所。迪伦深爱着崔坦斯,于是用自己强大的意念离开了那个地方重返荒原找到了崔坦斯。神奇的是他们找到了人类世界和荒原之间的漏洞,两个人重新拥有了生命并且住进了迪伦的家里。从此他们一起在学校生活学习,过上了平静安逸的生活。
迪伦从一开始不美满的生活,经历过恐怖的恶魔,遇见了崔坦斯,和自己心理艰难的斗争,终于故事换来了美满的结局。很显然,这不是一本能让你轻易放下的书。每一个情节都会让你印象深刻,每一处描写的每一帧画面都十分真实完整。
我写这一篇推荐书目时已经是我看完《摆渡人》一周以后了,但每当我回忆起一些情节时依然仿佛是亲眼见证了一样。迪伦的故事引起我的共鸣,每一个人物设定和我身边的人也总有相似之处,每一次共鸣都给我的思想注入了某种力量。
人有人格,文有文品。时下批评家论及近世作家,似乎有过分关注其为文而忽略其为人的倾向。实际上,心胸狭窄精神颓丧者难为旷达之文,胸怀大志气吞星河者始有豪放之辞,人格的高低与文品的优劣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当然,在中外文学史上也不乏作家的人品与文品相互分裂的现象,但对于像巴金这种主张“在生活中做的和在作品中写的要一致,要表现自己的人格,不要隐瞒自己的内心”的作家(《谈文学创作》),却是以其崇高的道德人格和高品位的艺术追求在二十世纪中国文坛,在几代读者心中产生巨大影响的。
有人说这是一本悲观的小说,我自己也称它为“绝望的书”
从本质上看,巴金是一位理想主义者,他始终生存于崇尚理想、追求光明、坚信未来必胜于现在的精神空间里。早在“五四”前后,少年巴金就寻找和确立了自己的“信仰”,并在心灵的祭坛上立下了为理想奋斗终身的誓言。后来随着时光的消逝,巴金所追求,巴金赖以奋斗不息的心灵支柱逐渐从原来具体的信仰转化为具有象征意义的“心灵的灯”,转化为抽象的理想、光明与正义。甚至到了晚年,他也还满怀信心地说:“任何时候在我的面前或远或近,或明或暗,总有一道亮光。不管它是一团火,一盏灯,只要我一心向前,它会永远给我指路”(《“寻找理想”》)。
正由于始终有着这“心灵的灯”,有执着的理想追求,巴金对人类的命运和社会的前景又一直是乐观的,他不仅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同时也是一个乐观主义者。巴金总是坚信,“春天是不会灭亡的”,“生活里是充满着春天的。秋天里的春天,冬天里的春天,而且有很多很多的春天”(《〈秋天里的春天〉译者序》)。他“从来不曾怀疑过:旧的要灭亡,新的要壮大;旧社会要完蛋,新社会要到来;光明要把黑暗驱逐干净”(《〈巴金选集〉后记》)。
与这种理想的光环和必胜的信念相映照,巴金的人格精神中还时刻闪现着一种以奋斗为生命,以痛苦为力量,以献身为幸福的英雄主义气概。在确立信仰时,他就立下了“奋斗就是生活,人生只有前进”的座右铭(《家庭的环境》),后来他大多把那些意志坚强、奋斗不息的战士作为自己的人生楷模。他歌颂那些为主义而死、为理想献身,为奋斗牺牲的革命党人、民粹派英雄和志愿军战士;他推崇克鲁泡特金、罗曼·罗兰那种以痛苦为力量,在痛苦中净化心灵、寻得欢乐的人生态度。直至耄耋之年,巴金还表示“不敢躺倒,不敢沉默”,仍然要“奋斗到底”的决心(1991年10月15日《致冰心》)。
然而巴金又决非个人英雄主义者,他所追求的是人类平等、自由、互助的共同理想,而不是一己私利,他的人格精神中始终包含着自觉的群体意识。巴金认为,应该“把个人的命运联系在群体的命运上,将个人的希望寄托在群体的繁荣中”。“人对他的同胞必须真诚,必须互助;离开了合作与互助人便不能够生存”(《怎样做人及其它》)。他常说人生的意义在于奉献,而不在于索取与接受;人只有在众人的幸福中才能求得个体的幸福。
总之,理想主义、乐观主义、英雄主义以及群体主义是巴金人格精神中的四块基石,它们代表着巴金最根本的人生追求与价值取向,人们从巴金身上所看见的无私奉献、善良正直、真诚热情等诸多美好品格正是这些人格精髓的具体显现。这一切融入文学创作,也就使巴金的作品显示出一种迥异于其他作家作品的文学品位。远大的理想、必胜的信念与奋斗的精神,使巴金的创作带上了鲜明的崇高品格,他总是在作品中叙说信仰的力量,呼唤春天,讴歌理想、赞美未来,他作品中反复出现的也总是太阳、星光、明灯、圣火等充满光与热,能给人带来信心与力量的意象。在巴金笔下,英雄们的思想境界是最高尚的,美好爱情是高洁的;他时时在传递着一种美好的信息,不合理的制度和罪恶的势力终将退出历史的舞台。他的作品能给与读者一种精神的鼓舞、奋斗的力量,伴随读者去摧毁旧的世界,催化新的萌生。许多读者正是读了巴金的作品而选择抗争、选择奋斗,从而开始不息的追求。
有着远大理想和必胜信念的巴金是幸福的。他向旧势力大胆地喊出“我控诉”,执笔宣布一个垂死制度的死刑,不停地对敌人实施攻击,也可以毫不犹疑地说“春天是我们的”。但是,理想与现实总归是有距离的,在通往理想社会的进程中,到处是崎岖的布满荆棘的山路,时时有先驱者倒下的身影。因此,一旦巴金更为深入地观照和描摹现实,有时也会陷入矛盾与痛苦之中。他笔下的英雄为信仰而献身,但这种献身有时却难免成为无谓的牺牲;也很早就宣判过封建专制制度的死刑,但封建专制的阴魂却迟迟不肯退出历史舞台;他预告说将会有很多很多的春天,但自己又常常觉得并非真正看到春天的花朵。幸运的巴金只能时时感到心灵的悲痛,只能进行着永无止境的奋斗,他的作品也由此而显示出一种执着,几分悲壮。
文学并不是巴金最初的人生选择,但文学上偶然的成功并没使他忘记自己的社会使命;巴金最终选择文学也非为着个人功名或一己私利,群体的精神使他更加坚信文学的目的是为着全人类。他从不把文学当作沽名钓誉的工具,而是把创作当成服务人类报效祖国的工作。面对祖国与人民,面对同样关注着人类前途与命运的读者,巴金不必要隐瞒自己的内心,也没理由不献出他的全部真诚与热情。他从不忸怩作态故作高深,也反对炫耀新奇玩弄读者。读他的作品,人们都可感受到一个真诚自我的存在,小说中的“我”与人物交心,散文中的“我”同读者对话。在七十余年的创作生涯中,巴金有过幼稚,有过偏激,也有过轻信,这一切在他作品中留下的印记,正好从另一个角度反映出他创作时的坦然与真诚。或许可以说巴金的创作有过许多的成功,也有过某些闪失,但这种闪失并无损于他坦诚的本色,因为他只不过把一个真实的自我,把自己全部的爱奉献到读者面前,奉献给人类的明天。
执着于理想,呼唤着崇高,带着几分的悲壮,一片的真诚,巴金以他的人格精神和艺术良知,以他相得益彰的人品与文品,为二十世纪的中国文学留下一种独特而永恒的光彩。
土
从"土头土脑的乡下人"入手,作者展开了对中国社会乡土性的阐述。在作者看来,"土"有两种含义,一种是"土气",是一种城里人对乡下人的藐视;一种是泥土、土地,是乡下人的"命根",于我而言,一个从农村来的人而言,土对我们,是有着特殊含义的。村落的形成必须有土地的存在,土地, 带给我的是种踏实的归属感,突然想起艾青的《我爱这土地》: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从作者论述的乡土社会中,我体会到了一种浓厚的淳朴气息,和谐的乡土社会在渐渐向现代社会过渡,内心真的希望,在世界的某一角落,可以一直有"土气"的存在。
愚
乡下人因没见过先进的器物被称为"愚",但有些城里人,甚至教授在基本技巧上却不如乡下人,在我看来,各有各的长处,谁也没有资格对另一人做出评价。费孝通先生在文中论述了文字与"愚"的关系,文中令我印象深刻的一句话是"乡土社会的一个特点就是这种社会是在熟人里长大的。"正因为人与人之间的熟悉,大家才会使用"特殊语言",推行文字下乡,的确需要考虑文字和语言的基础。
记忆
学习,若要打破今昔之隔,必须要通过记忆。"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护着的社会共同经验。"读了这篇文章,愈发的感觉,任何一件事的实施,都是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的,比如推行文字下乡,不仅要考虑社会文字和语言的基础,还要考虑社会特点(基层)。
私
作者以苏州人家城里的水道、走廊为例,展开了对"私"的表达,"私"与"公"相对,"私"的背后,隐藏的是一种以"自我"、"自家"为中心的网络结构,现在的社会,充满了利欲的诱惑,有些人也变得越来越极端,社交的圈子也变得越来越乱,作者提到了孔子的"推己及人",我认为,人都应该以一种包容的心态,由己及人,使自己拥有一种宽阔的格局,一种心怀大事的气魄。
道德
社会的格局决定道德。课本上学到了我们的行为应该以道德为标准,以法律为底线。我认为,道德不仅是一种规范,更是一种引导,引导着个人去构建更美好的社会。提起道德,脑海中首先闪过的是"百善孝为先",其次便是"忠义理智信",作者提到了"仁","仁"与"礼"是孔子学说的两个核心,在成长的路上,我们应该通过学习,见闻丰富自己,使自己真正成为一个有格局的人。
家族
看到文章的题目《家族》,倍感亲切,因为从小生长在大家族里,村里几乎一半以上的人都姓刘,从小到大,离家的距离越来越远,家,对于离开家的我来说,意义重大。曾有制作了一份简易家谱,发现,四世同堂的我们家,真的很幸福。作者在对家的阐述中,尤为认真的指出了其生育功能,家是绵续的。
别
作者说,男女有别。不仅是生理上的区别,更是一种在社会分工,地位上的区别,大概正因为这种区别,才形成了安稳的乡土社会(作者一直在强调,乡土中国是安稳的社会),因为对感情方面的是不太了解,而且文章读的也不是很懂,所以,也没什么感想。
礼
作者以"人治"与"法治"的区别开头,引出后文乡土秩序的维持是靠一双看不见的手来维持的——"礼治",不同于法治的被动,从作者的论述中,我感受到礼治是一种主动的、自发的、由内而外的规范,乡土社会是传统的,因而"礼"在其社会里发生作用便成为顺理成章,乡土社会给我的感觉是"车马很慢",在慢悠悠的生活状态下,礼治社会出现了。
讼
在礼治的乡土社会中,社会秩序必然是稳定的,但也有例外,一定会有人因为特殊情况而"逾矩",诉讼便变得必要,但又由于乡土社会传统、稳定的特殊性质,那些从西方引进的法理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发生着很特殊的副作用,传统的观念与现代司法制度的碰撞,使得推行法下乡成了一个值得人们思考的问题。
权力
一直以来,课本中的权力与权利是同时出现的,作者从社会合作与社会冲突两个角度分析权力的存在。当今社会,权力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的确是比金钱更诱人的,作者看来,权力可以带来经济利益。在乡土社会,在小农经济的体制下,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是微弱无力的。
契约
这篇文章,作者带我们更深入的了解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提出:在乡土社会中产生的是一种教化性的权力,在对社会规律的论述中,引入了社会契约,社会契约的确在人们的生活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中,我认为携着社会契约的教化权力在维持社会稳定、慢步发展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缘
但从"缘"字来看,我认为"缘"代表一种关系,由于乡土社会的稳定性及社会的生育的持续性,在规模比较小的乡土社会中,血缘关系是错综复杂的;在范围较小的乡土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又多了一种地域上的联系,即地缘关系,血缘与地缘像两条丝带,维系着乡土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使乡土社会整体向前发展。
名实
随着社会的变迁,时势造成了乡土社会权力结构中的第四种权力:时势权力。乡土社会的变迁是很慢的,这种"慢",又导致了时势权力的不发达。这样,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中就存在四种权力:同意权力、横暴权力、长老权力与时势权力。
需要
从欲望到需要,作者由时势权力想到了社会计划,因计划就"需要",作者在文中又将欲望与需要为我们做了区别,由于这篇文章读不太懂,所以没有更多的感想。
从好奇到责任,亦是成长与亲情的凝结。
从《活着》到《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的作品带给我的从来都不是震撼,他的文字三言两语,总是很简单,每个字眼都显得特别朴实,但把它们堆砌在一起,却能给人一种无法言语的压抑感。这种感觉我无法精准的描述,就像夏日里的空气,一动不动的闷在那里,挥之不去。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采用的是一种客观的叙事方式,没有细腻的心理活动,也没有细致的刻画所处时代的生活困苦,而是采用第三方视角,简洁平缓的语气讲述了一个平凡小人物,丝厂送茧工许三观在社会生活面前的选择,挣扎和担当,整篇下来除了历史背景的难过和无奈,更给人温情和希望。
许三观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他无知,认为卖血可以使身子骨更结实,卖血前要喝八大碗水;他好面子,卖完血后要装作熟客般“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他顾家,对妻子许玉兰是真的疼惜,对儿子更是疼爱,对家庭更有一份担当。
他是一个矛盾体,正因如此,才塑造了一个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
他一生卖过十二次血。
第一次是出于好奇,跟着跟龙和阿方去卖血,并用卖血的钱添置了家具,迎娶“油条西施”许玉兰。
第二次是卖血赔钱给被一乐打伤了的方铁匠的儿子,一乐并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第三次,一半是为了报复许玉兰(或者说是寻求一种平等),一半是为了补偿暗恋对象林芬芳。
第四次是大饥荒时期,为了能让家人吃上一顿好的,卖血去胜利饭店吃面条。
第五次是因为下乡当知青的一乐生病了。
第六次卖血是二乐所在生产队的大队长来了,为了给二乐拍马屁,卖血大设宴席。不久之后,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为了救一乐,许三观一个上午借了63块钱,他一边要许玉兰护送一乐去上海,一边再次找李血头卖血,可李血头不理他。他只好拼死一搏,设计好路线,在六个地点上岸,一路卖血去上海,这一路下来几乎要来他的命。
第七次在林浦;第八次隔了三天在白林;第九次隔了四天在松林,卖完就晕倒了,卖了400ml血的钱,在医院抢救输了700ml,白买了两次;第十次,和来喜来顺在黄店卖;第十一次在长宁……赶到上海,一乐在恢复中。
最后他想自私一回,却被告知,他太老了,血没人要了,伤心的哭了起来。
他的每一次卖血,几乎都是为了家人能在最困难的日子里活下去,卖血是在生活困顿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得救命稻草。即使是最后一次发现血没人要时,更多考虑的是万一家里有急用他没办法筹钱。
最后还好是一个圆满结局,身体健康,老伴犹在,儿子幸福,让那个荒谬的年代,荒谬的一代人,有了色彩。
人生而渺小,人生而伟大。
描写秋天的好词好句好段
好词
秋天 秋分 秋季 中秋 秋色 秋收 秋雨 秋果 秋霜 暮秋 秋野 初秋 晚秋 金秋 秋日
秋高气爽 秋雨绵绵 金秋季节 秋风萧瑟 秋风送爽 层林尽染 天高云淡 秋云冬来
重阳登高 枯枝败叶 秋草枯黄 桂花飘香 秋热如晨 中秋赏月
好句
秋天的美是成熟的--它不像春那么羞涩,夏那么坦露,冬那么内向。
秋天的美是理智的--它不像春那么妩媚,夏那么火热,冬那么含蓄。
秋,收获的季节,金黄的季节--同春一样可爱,同夏一样热情,冬一样迷人。
金秋的阳光温馨恬静,侗乡的秋风和煦轻柔,蓝天白云飘逸悠扬。
描写潮汐的好词好句好段
好词
海潮 海浪 退潮 江潮 夜潮 潮水 潮声
风狂海啸 水天相接 惊涛拍岸 浪拍礁石 浪花汹涌 席地而卷 奔腾翻卷 雷霆万钧 漫江沸腾 波涛万顷 声如金鼓
水花飞扬 亘如山齿 奔腾叫嚣 隆隆声如雷 空中如细雨
好句
海潮像冲锋的队伍一样,鼓噪着,呐喊着,拼命地冲上沙滩。
潮头有数丈之高,一涌而至。
疯狂的潮汛充满令人战栗的恐怖和高深莫测的神秘。
如巨雷般的海潮像千军万马席地而卷,在呐喊、嘶鸣中向下游奔去。
海潮狂暴得像个恶魔,翻腾的泡沫,失去了均衡的节奏。
狂潮拍石,十里海岸同时金钟齐鸣,铿铿锵锵,很有节奏。
春潮涨了,像家乡的松涛声,像母亲召唤女儿的声音。
暗绿色的海水,卷起城墙一样高的巨浪狂涌过来,那阵势真像千匹奔腾的战马向着敌人冲锋陷阵。
潮声像大海的诗韵,满含着哲理和启示。
那意境,如春风轻拔琴弦,如暮花飘落柔波。
那涨潮或落潮时,那一声声有节奏的拍打海滩的声响,宛如慈母拍婴儿入睡发出的催眠曲。
让历史退回去,让我们仔细想想,新中国没有成立之前,谁不想弄个官来当,俗话说“官大一级压死人”,这也就对了。饱读诗书,满腹经纶的考个文状元;武工出采,能拼能打的赢个武状元,这样也就对得起自己,像朱自清所说“不在这世上白走一遭”。看看鲁迅笔下的孔乙己,虽有些才气,但始终没有落个举人。可怜他被社会所吞噬。
孔乙己好说也是个知识分子,说起话来也是满口“之乎者也”之类的,他将精力全部投入书本之中,使得他“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成为一个“痴书人”标准模范。但他选择的这条“知识之路”并非完全正确,我想他应该不曾想过有多少人能通过科举而登上仕途,他不应该不屑于从事体力劳动。他没过于就是个被文学所残害的低层社会中的人。
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的开国大典, 百万人的大游行,这样巨大规模
的庆祝,在中国历史上旷古未有。这果然显示了中国革命胜利的伟大, 人民的团结坚强,与对敌人的巨大威力。这样壮阔的气势,当然激动了千千 万万人,也激动了千千万万感情丰富的诗人、作家和艺术家。
当巴金站在天 安门城楼的观礼台上,望见天安门广场上数不清的迎风招展的红旗,听见从 下午三时开始,接连六个小时春雷般的热烈欢呼“毛主席万岁”,使他“如 此清楚地看到中国人民光辉灿烂、如花似火的锦绣前程”,感觉到“心要从 口腔里跳出来,人要纵身飞向天空”,“个人的感情‘消失’在群众的感情 中间”,以致他在六年后还回想起这个“大欢乐的日子”,认为“毛主席在 天安门城楼上向全世界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时候,向全世界宣告中国人民站起来了的时”,那是“觉醒起来、团结起来的中国人民揭开了历史 的新的一页,结束了过去的痛苦和屈辱的生活,做了自己的主人。”以致他 在十年以后,也还认为当年那个晚上,是他“最大的幸福”,他说,“望着 广场上数不清的头和手,望着一片红旗的海洋”,“我知道一个幸福的时代 开始了。”
当年巴金心中的欢乐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在二十年代,他曾在一个晚上 发出过“无边的黑暗中一个灵魂的呻吟”;在三十年代初,他又曾在一本书 的序文里喊出“大多数人的受苦和我的受苦像一根鞭子似地永远在鞭打着 我。”他的作品里描写的几乎全是人们的苦恼,世间的悲剧。因为在他四十 多年的生活中,他所看到的都是好人被压,穷人受欺,哪有今天这样几亿人 民扬眉吐气,欢欣鼓舞?他写作时,常常因为主人公的悲惨死亡而流泪。他 也曾想给正直的普通人安排一个幸福的结局,但是现实生活中,正直的人受 到不公平待遇,常使他爱莫能助。因此,他的作品总是给人们增加忧愁,而 无法给人们解脱痛苦。他自己也为此感到阴郁。而现在,革命胜利了,人们 都在跳呀,唱呀,歌颂解放。他以为人民如此热爱共产党,反映出自己过去 对党的认识不足,觉得自己应该和人民在一起,改造自己的思想,同时面对 这样一个激动的场面,巴金也禁不住在心中喊着:“我要写人民的胜利和欢 乐,我要歌颂伟大的时代,伟大的人民,伟大的领袖!”
这时巴金和全国许多作家、艺术家一样,似乎已不再像过去那样时常感到孤独和寂寞了。
《再被狐狸骗一次》读书笔记好词好句摘抄之好词
无懈可击惊尸还魂目瞪口呆
怪模怪样啼笑皆非垂头丧气
声东击西东倒西歪故伎重演
斩首示众歪歪扭扭僵持不下
狐假虎威狐朋狗党色彩斑驳
颇为相似闪闪发亮鹤立鸡群
侧目而视人多势众残渣剩饭
遮风挡雨面容憔悴美艳绝伦
毫无顾忌墨守成规孤芳自赏
形销骨立奄奄一息蒸蒸日上
《再被狐狸骗一次》读书笔记好词好句摘抄之佳句
·黄昏,我独自提着鸡,踏着落日的余晖,沿着布满野兽足迹的古河道回曼广弄寨子。古河道冷僻清静,见不到人影。拐过一道湾,突然,我看见前面十几步远的一块乱石滩上有一只狐狸正在垂死挣扎:它口吐白沫,绒毛恣张,肩胛抽搐;见到我,它惊慌地站起来想逃命,但刚站起来又虚弱地摔倒了。那摔倒的姿势逼真的无懈可击,直挺挺载倒在地,“咕咚”一声响,后脑勺重重地砸在鹅卵石上。它四仰八叉躺在地上,眉眼间那块蝴蝶状白斑痛苦地扭曲着,绝望地望着我,我看得很清楚,那是只成年公狐,体毛厚密,色泽艳丽,像块大红色的金缎子。
·这家伙逃到离我二十几米远的地方,突然像被藤蔓绊住了腿一样,重重跌了一跤,像只皮球似地打了好几个滚,面朝着我,狐嘴歪咧,咝咝抽着冷气,好象腰疼得受不了了。它转身欲逃,刚走了一步,便大声哀啸起来,看来崴着了后腿,身体东倒西歪站不稳,一条后腿高高吊起,在原地转着圈。那模样,仿佛只要我提着柴刀走过去,很容易也很轻松地就能剁下它的脑袋。
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
故事一开始是发生在比萨神学院.。书中描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曾经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后这“丑陋”的模样,然而我想,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当他进入比萨宾查大学以后,神父即比萨神学院长蒙泰尼里常常给他讲解哲学,并且和他一起读书,学习.他们相互信任,尊重.亚瑟.非常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
然而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亚瑟决定献身于争取民族独立这项事业。当时蒙太尼里调到罗马当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亚瑟在忏悔中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出狱后,他得知蒙太尼里神甫不仅是出卖他的叛徒,更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他一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这大概是整本书中最大的冲突,牛虻与他父亲蒙太尼里,这不仅仅是政治上的冲突,更是信仰上的不一。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
蒙泰尼里是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的,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他是以这样一个丑陋的姿态,结束了一生。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吗?当你必须面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你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己的信仰吗?你会后悔,一定会。你用儿子换了上帝,所以你永远也找不到自己心爱的儿子了……这是无可避免的冲突,无可奈何的宿命,父亲与儿子,这对本来应该站在一起的至亲,却不得不刀枪相向,在生与死中选择,但是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是悲伤的结局,都是无可挽回的境地。
寒假期间,我读了《三体》这本书。
轻轻翻动着雪白的书页,细细品味着优美的文字,我被它深深吸引住了,如饥似渴,手不释卷。精彩的内容,跳跃的思维让我的内心受到了巨大的震撼,以至于有点埋怨自己从前的阅读范围是如此的狭窄,像《三体》这样精彩的小说竟未曾发现。
《三体》是一部科幻巨作,是中国科幻文学的里程碑之作,刘慈欣著。虽说也是一部科幻小说,但它却与其他的科幻小说大相径庭,在骨子里就是一本独特的书。
举例来说,在大多数小说中,外星人都有着上帝般的形象,对人类亲切至极,会安慰人类,帮助人类,可谁知外星人是善是恶呢?《三体》便一反常态,将外星人刻画成一个合情合理的形象——迫于生存的危机而侵略地球的生物,存在着缺陷,却又十分的合于情理。这一下,就将它们活灵活现地刻画出来。
书中还提到一个新的词语——智子。刚开始,我也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可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我终于明白,这是一种被三体人(外星人)用我们前所未有的高科技赋予了生命,可随意维度化的微不足道的质子!这想象,真是既天马行空,却又有着科学的依据。我们当中有几个人能够将它想象出来!
这部小说,还有一个引人注目的特别之处,那就是写作的手法。它一改以往习惯的“因为——所以”式写法,使用了“所以——因为”式。说详细一点就是将以往一成不变的先写事情发生前的事,再写事情结果的手法变成先写事情发生后的事,再写事情发生前的原因。
中间一些细微的地方又透露着一些隐隐约约的线索,引人深思。读书的时候将这些线索串联起来,再仔细一想,对整件事情的理解便简单明了多了。
这就像小孩子拼拼图一样,让读者自己一点一点去探索发现,这真是一种高明的写作手法,让读者能够有充分的空间去想象。
当然,每一部作品都一定会有它想表达的意思,无论深浅。而三体想表达的则更丰富。在一开始讲述叶文洁的记忆时,还描述了一幅-时的景象。
我想,在此作者一定是想批评讽刺--时,人们迫害知识分子的那种无知、可恨。把历史与科幻相接合,也就更加大大增加了想象的实在性,绝不是胡思乱想,这也是作者写作上的一个精炼之处,想象不能无限度。
书中还讲到了地球叛军,虽然他们的出发点是善的,只希望三体人到地球上来消灭坏风气,可他们的思想太过于极端,竟然想毁灭人类,毁灭地球!即便我们的社会真的无可救药,我们也应该尽自己的一份力,努力维护这个世界。
这里毕竟是我们赖以呼吸、生活、生存的家园。试想没有了它,我们去哪儿生存?如此这般,还有许许多多,等待着读者去思索,去发现!
整部三体都以和平——战争——生存——毁灭为主线,在我眼前展现出一个广阔、神秘的世界。它开阔了我的思维,让想象不再受到约束,自由飞翔。其实,每一个人的头脑里都有一个世界,愿我们用想象的翅膀,创造出一个属于自己的精彩的三体世界!
大刘的这部作品被尊为代表了目前国内硬科幻小说的最高水平,因我脑子不够使,逻辑思维也不好,平时对科幻小说都绕道走,所以不知道目前国内科幻小说处在什么状态。毕竟我上一次真正看科幻小说已经是小学六年级了。说起来小学时很爱看凡尔纳的书,中学后反而退化了。
还用我介绍内容吗?估计你是没看过,还是介绍一下吧,会很罗嗦,要小心。
三体作为一个飘荡在宇宙中的星球文明一直苦于三个太阳变换排序带来的恶劣气候,苦苦寻找宇宙中其他气候稳定的星球,这时处于秘密寻找外星文明的地球发出的信息被三体通讯员收到。通讯员恐怕三体世界会摧毁地球于是发回信息警告地球不要回信,只是已经处于对人类完全失望的文—革时期的叶文洁下定决心要让高科技外星文明来拯救地球人类,于是地球上出现一个组织叫ETO,地球三体组织。
第一部最引人注目的当然是三体游戏,这是一个仿真游戏,其实我当时没怎么看懂,到底是现实还是游戏?这本也是被大刘自认为三本中写的最好的一本,他自认烂尾,但《三体》爆红是第三本完结开始。三体游戏非常逼真的模仿了三体世界景象,通常是高智商的知识份子会很感兴趣地玩下去,这就给ETO提供了高智商人群。
在游戏里可以遇见中外历史高智商人物比如秦始皇、老子、牛顿、伽利略等等,这些人都凑到一块儿来商量问题,如果你做的够好他们会记得你,下次进游戏别人还会表示佩服你。三体世界利用各种手段来阻挠地球物理发展,这种方式我很欣赏,但是也很绝望。你想想,让一个物理家发现其实物理是不存在的,此人立刻就能崩溃。还有什么比摧毁一个人信心更绝望的事儿咧?
第二部是我个人最喜欢的,看了三遍。这部中心人物有俩,罗辑和章北海。罗辑莫名作为面壁者很诡异地经历了大起大落,章北海是我最喜欢的人物,有脑子有手段,坚定不移。
因为三体世界对于地球人类任何计划都能看透所以选定四位面壁者,他们可以做任何事来保护地球,前提是这些想法都在他们的脑子里,除了他们没有任何人知道。因为三体世界唯独不能看透人的想法,也不懂撒谎和阴谋,他们的思想是透明的。
当三位面壁者都失败的情况下罗辑变成了令人捉摸不透的存在,而章北海进入未来后才透露自己是人类必败主义者。
当罗辑冬眠后醒来发现人类技术已经发展到打败三体时很开心也很不安,我在看这段儿时一直冷笑:愚蠢又天真的人类啊。果然,在三体世界的一个小小探测器几分钟内就把人类所有太空力量摧毁后人类整体崩溃了,看的我超爽快。本来么,智子让你发展到几时就是几时,这种感觉有点儿像某一期世界奇妙物语,一个小女孩玩玩具,抬头一看,原来她也不过是玩具。还真把自己当回事儿了!
因为看了三遍,第二遍时某些细节才被我注意到,所以私以为这种书都要多看几遍。
第三部是让我很期待却没有预期心情的一本。我知道最后是全灭,结果全灭的如此有希望感……想到专访中大刘说他认为结局很光明,还是很多人不理解。我理解啊大刘!就是很光明的感觉有没有!!看的我这叫一个郁闷,一点都不爽快。
宁帆说我一定会讨厌女主,事实上我对女主并没有特别大的反感。在我看来女主代表了人类,人类就是这样优柔寡断又自以为是,武断又易后悔,时而把自己当救世主时而自责到恨不得自杀谢罪,本书给最大的感受还是整个人类社会对于某件事态度转变之剧烈,令我作呕,在阅读过程中几次隐隐作呕,生理反应。这也是从第二部顺延下来的最大感觉,人类社会太容易集体转变态度,罗辑是最明显的对象。
在他做事时以为他神秘而崇拜之,在他隐居时又认为他毫无作为唾弃之,在他被三体恐惧时又认为他是上帝,在他冬眠醒来又不屑地取消了他的面壁者,在他的预言成真后又把他送上神坛还要吻他的脚,在他做事时又觉得他自私每个人都辱骂他,在他成为面壁者怒视三体世界时又崇拜他。
感觉怎么样?我认为这部作品最好的一点就是很明确地点出了人类本性,这点也最为我感受深刻,入戏太深,看的我浑身发冷,几次作呕,恶心地要命。
之前看南方周末对大刘专访,根本看不懂,看了两三遍才勉强看懂。印象最深刻是大刘回应读者抗议结局全灭,他认为人类文明作为宇宙中很渺小的一员已经存在了这么久已经不错了,反正人类迟早要全灭的。而且他认为最后描写已经很光明了,记者表示无法理解,既然全灭何来光明?但是我这次看,觉得最后全灭的太曲折了,虽然是全灭但真的给我一种光明的感觉,觉得很有希望,甚至有种女主没有死掉的感觉。所以看的我这个不爽,难得跟大刘想一块儿了却是这么憋屈的情况。
当然了,第三本里头有很多地方都看不懂,我估计哪怕再看两遍也看不懂,太专业了那些术语。即便如此还是无法掩盖这是一部非常棒作品的事实,当然之前它已经被捧上天了,我也无需赘言。分数不必说啦,如果你有心情有时间一定要看看,不是推荐,是强烈建议。
作为一个反人类分子,真心希望有人类快快灭亡。其实对于地球来说,人类文明只是一个渺小的存在,在它长长的历史里人类只是微不足道的存在。同理,对于宇宙来说,地球也不过是一个普通到不行的星球。这么说起来,人类那些自以为是的小心思和纷争真是可笑到不行啊,还自以为自己对于地球做了什么大事情整天诚惶诚恐又继续糟蹋地球资源。
有两处想不通,不知道是BUG还是伏笔:第一,第二部中和史强一起押送罗辑的警察被史强称为郑儿,后面罗辑又遇见他时却被称呼为张X。第二,思想钢印族后面再也没提过,我很不解。
千言万语只汇成一句话:强烈要求加入ETO!
这是一篇极为杰出的短篇小说,文章虽短却寓意深刻,在简朴的文字背后蕴涵着许多道理。作者海明威以此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而这可以算是他一生的简介,一生的缩影。在小说主人公圣地亚哥的身上,我们发现了许多隐藏在英雄,生命与命运背后的点滴,发现了一种敢于追求梦想,敢于面对挫折的勇气,现在,让我们一起来品读这篇文章。
人的一生从娘胎里降生到离开这个人世,命运只不过是一个圆圈,有些人走了一辈子也没有走出命运所画出的圆圈,其实他们都不知道,圆上的任何一点都是一条腾飞的切线,而怕风怕浪的人是永远走不出命运的悲惨,只有在海上坚持战风斗浪,寻觅生存武器,具有任何风浪都打不垮的勇敢精神的人,才可以走出自己的人生之圈。
《老人与海》中的老渔夫圣地亚哥就是具有这样的精神品质。在小说开头,作者便以这样的一段文字描述了主人公“老人消瘦而憔悴,脖颈上有些很深的皱纹。腮帮上有些褐斑,那是太阳在热带海面上反射的光线所引起的良性皮肤癌变。褐斑从他脸的两侧一直蔓延下去,他的双手常用绳索拉大鱼,留下了刻得很深的伤疤。但是这些伤疤中没有一块是新的。它们象无鱼可打的沙漠中被侵蚀的地方一般古老。他身上的一切都显得古老,除了那双眼睛,它们象海水一般蓝,是愉快而不肯认输的。”在我看来,他手上的伤疤是英雄的伤疤,象征着与命运的对抗及永不屈服的决心。这伤疤象沙漠中被侵蚀的地方一般古老更是表现了老人历尽沧桑后的容颜。然而,老人的眼睛却是如海水一般蓝,是愉快而不肯认输的,这眼睛在没有遇到那条大马哈鱼时从来没有绝望过,即使贫穷、饥饿、寒冷与孤独接踵而至,他也仍信心百倍地去接受,去期待。就在这位老人圣地亚哥的梦中:“梦见童年的非洲,梦见沙滩海岸、梦见褐色的大山和高耸的海岬”,梦见在海滩上像小猫一样嬉笑玩耍的狮子。八十四天未钓到鱼的失落依然无法掩盖老人对生活的梦想与追求,在老人眼睛里,心中,又暗藏了怎样的热血,怎样的梦?
就在第85天,老人生命中不平凡的一天里,在别的渔民的奚落声中,老人决定第85次出海,去寻找他自己的幸运之神。凭着多年的捕鱼经验,他独自来到了鱼儿成群,但极其遥远的海域。在海风中,小船飞速地前进着,他发现了一条重量超过1500磅的大麻哈鱼,并开始了长达3天3夜的搏斗。他用他的背部和左右手,轮换着拉住钓索,太紧了就放出去一些,松了就拉紧钓索,饿了、渴了,就吃生鱼、喝少量的水。他的背部和左右手都被钓索勒破了,他用海水清洗后,还是继续拉着;左手抽筋了,就用右手。老人是那样的无助、无力。他的脸上划破了许多口子,手也开始不停地抽搐,而且他已两天两夜没有合过眼了,他—显得那样疲惫不堪,但是他始终都没有放开手上的那张网,坚持到底,终于,将那强悍的鲨鱼制服了。他与大鱼搏斗了三天,大鱼才终于筋疲力尽浮上水面,被他杀死。他终于以他自己非凡的自信和勇气,悍卫了自己胜利的果实,成为了一切恶战的胜利者。
在老人的眼中,这是一场英雄与英雄之间的较量。他对每一条鱼谈话,对每一朵浪花谈话,海就是他生命中的一部分,而这条鱼,在他眼中,也理所当然地成了英雄。他有恻隐之心,他甚至在同情自己奋力捕捉的鱼,可是出于职业习惯和自尊心,他又不得不去与鱼抗争,与他眼中的英雄抗争。这两种彼此矛盾的观念皆源于圣地亚哥一人——一种出于人的本性,一种则出于人的社会性。某些时候可以协调,某些又不得不互相抵砺,他在征服鱼的3天里也征服了自己、主宰了自己。
在老人辛辛苦苦抓到了鱼之后,考验却并没有结束。鱼有18英尺,比他的小船还长,他只好将鱼绑在船的一边。可回航时,大鱼的血腥味,一再引来鲨鱼的袭击。于是,他用尽一切手段来反击。他用鱼叉叉,鱼叉被鲨鱼带走了;他把小刀绑在桨把上乱扎,刀子折断了;他用短棍,短棍也丢掉了;他用舵把来打。上天似乎就不曾怜惜过这样一位伟大的老人,他将厄运一次又一次降在老人身上,圣地亚哥没有屈服,他用一切他可以运用的方式来与命运反抗。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及势力的增强,老人最终放弃了——仅仅希望能够平安地回到岸上,回到家里,美美地睡上一觉,和孩子聊会儿天。在一次又一次与鲨鱼的搏斗过程中,老人终于意识到了这一点:“我出海太远了。我把你和我都毁了。”老人依旧是英雄,因为他敢于与命运做斗争。但这句话在有意无意之间将其生命奋斗的过程体现,老人终于失败了。因为上天的作弄而败,也因为他自己而败,他有能力抓到鱼,却无法将鱼平安地带回港湾。
最终他的顽强意志却并没能得到好的结果,回港时只剩下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可老人最后说:“不过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这句话在26个字间阐述了英雄?含义,生命的意义,也在刹那间烘托了全文,点明了文章主旨:人要勇敢地面对失败。
在小说的结尾,作者海明威又这样写到:“那天下午,露台饭店来了一群旅游者,有个女人朝下面的海水望去,看见在一些空气酒听和死梭子鱼之间,有一条又粗又长的白色脊骨,一端有条巨大的尾巴,当东风在港外不断地掀起大浪的时候,这尾巴随着潮水瓶落、摇摆。
“那是什么?"她问一名侍者,指着那条大鱼的长长的脊骨,它如今仅仅是垃圾,只等潮水来把它带走了。
“Tiburon,"侍者说,"Eshark。"他打算解释这事情的经过。
“我不知道鲨鱼有这样漂亮的尾巴,形状这样美观。”
“我也不知道,"她的男伴说。在大路另一头老人的窝棚里,他又睡着了。他依旧脸朝下躺着,孩子坐在他身边,守着他。老人正梦见狮子。”在这段话里,作者通过老人的梦含蓄的表明,老人依旧有梦想,依旧有热血及与生活抗争的勇气,他没有倒下,没有失败。游客的无知也说明了一点:或许英雄会不为人知,但只要有与命运斗争的勇气,人人皆是英雄。
《老人与海》也教会了我很多。什么是失败,失败的真正意义是在遭遇了挫折之后没有勇气爬起,失去了再来一次的勇气,失去了对生活的希望,失去了自己人生的梦想。什么是英雄,英雄就是敢于面对挫折,挑战挫折,战胜挫折的人,他们有勇气完成自己也许失败了很多次的梦想,这才算得上是英雄。
一切大风大浪都已经过去了,老人浑身被海水打湿,脸上充满了疲惫,被划破的口子还滴着血,然而所有一切都无法改变的是那双充满自信的眼睛。正是它,给了老人出海的信心,正是它,支撑着老人在大海中整整搏斗几天几夜,发挥出在他生命中的所有极限。一个人生来不是总是失败的,就算失败也并非绝望,一个人可以被灭亡,但是他的精神是打不败的,是永存的,只有战胜自己一切的不可能,才能获得胜利。
生活中,能压倒一切的不算是强者,但不被一切所压倒的人才是真正的强者。拿破仑曾经说过:“默认自己的无能,无疑是给失败制造机会!”所以,人最先应当战胜自我。有很多人常常把自己的失败归结于才能的有限,真实,才能往往得力于自我竞争。自我竞争,就是以最快的速度,拿出最好的成绩超过自己原先所创下的“最好成绩”。人要逾越自己过去的最高度的确是一件很难的事,但是只要你跨过这极难的一步,你就再一次战胜了自己,你跨过这极难的一步,你就会更上一层楼。在现实生活中,人和自然是对立的,人总是要受到大自然的磨练,只有能够坚持进行坚强不屈的斗争的人,才能获胜。虽然有时人们会战胜自然,有时会被自然所打败乃至于被毁灭,但是最重要的是,当自己被自然所打败的同时,自己能否使自己的意志不消沉,重新回复自信,以更高的热情去迎接大自然的挑战。
今年寒假,我接触了生平看过的第一本科幻小说《三体》。
刚开始阅读的时候,我并没有把它像读一本名著一样来读,认为它只不过是类似于网络小说的文学作品罢了。因为初读《三体》,感觉作者的文笔并不是特别突出,但是读着读着,我感到这本书不能像名著一样逐字品咂,阅读。这本书的精华在于它的思想,它的内容。费尽力气将它读完,我才第一次体会到科幻的魅力。
读完《三体》,我的第一感觉就是对作者的无比崇拜:“能写出那些连理解起来都十分困难的文字的人定非凡人。”我在心中不止一次的这样想。特别是当我阅读到那隐藏情报的三个童话故事时,这种感受尤为强烈:我起初以为,既然这个故事的主要创作目的是为了传送情报,肯定只是一个无聊的故事,并且里面的因素暗藏玄机而已。但当我开始阅读时,我就立即被这些故事所吸引。至于其中隐藏的情报,我连阅读解读情报的过程时都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更别提去破译情报了。这样精妙的情报故事当然不是虚构的主人公云天明所创,而是作者缜密思维的结晶。所以,一位这样思维宽阔的作者,创作出这样一部令人拍案叫绝的科幻小说也就不足为奇了。《三体》带给我的第一启示,就是生活只有在不断的追求中,才能不断升华,变得更加有意义。
《三体》里面反映的一些当今社会的人性问题不禁让人深思。当一个虚假的黑暗森林警报传来时,人们想着的不是积极应对,团结作战,而是只为自己,一心逃命。在人群拥堵的发射场着急逃离地球的人全然不顾飞船周围还未散开的人们,进行强制发射,一时间火花四溅,无数飞船周围的生命被付之一炬,到处弥漫着烤肉的味道。一小时前这里还是人间天堂,但瞬间这里就变成了人间地狱。人性的丑恶在此刻显现。现代社会中如何让人性不再那么丑恶,是每一位人类都要面临的问题。所以说,追求完美的人性,是永无止境的一条探索之路。正是在不断的追求探索之中,人性才能得到不断的升华。
《三体》不仅反映了许多值得深思的社会现实,更重要的是,它其中的科技元素令读者大开眼界。我们现在交通工具的最大速度不过只是音速的四到五倍而已,而到了不久的将来,人类或许已经为能达到光速的15%而感到沾沾自喜,而他们不知道,三体人已经通过空间曲率驱动达到了令人类梦寐以求的光速……没错,科学就是在不断的发展中艰难前行,最终达到的地步可能是人们十几年前想都不敢想的境界。人类从古至今都一直在追求:追求更强大的科技。
也许,在18900020__年后,宇宙真的走向终点, 变为一个
奇点重新来过,多么荣耀的过往,多么繁华的回忆只会变为一些元素重新进行组合,但是,只要为更好的生活追求过,就足够了,对于相对于宇宙来说如此渺小的人类,我们不能要求太多。
《三体》是一个开始,是我接触科幻的一个起点,或许我以后不会再有很多课余时间,但是我会始终记得,《三体》这本科幻小说带给了我怎样的惊喜与领悟。
人有人格,文有文品。时下批评家论及近世作家,似乎有过分关注其为文而忽略其为人的倾向。实际上,心胸狭窄精神颓丧者难为旷达之文,胸怀大志气吞星河者始有豪放之辞,人格的高低与文品的优劣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当然,在中外文学史上也不乏作家的人品与文品相互分裂的现象,但对于像巴金这种主张“在生活中做的和在作品中写的要一致,要表现自己的人格,不要隐瞒自己的内心”的作家(《谈文学创作》),却是以其崇高的道德人格和高品位的艺术追求在二十世纪中国文坛,在几代读者心中产生巨大影响的。
有人说这是一本悲观的小说,我自己也称它为“绝望的书”
从本质上看,巴金是一位理想主义者,他始终生存于崇尚理想、追求光明、坚信未来必胜于现在的精神空间里。早在“五四”前后,少年巴金就寻找和确立了自己的“信仰”,并在心灵的祭坛上立下了为理想奋斗终身的誓言。后来随着时光的消逝,巴金所追求,巴金赖以奋斗不息的心灵支柱逐渐从原来具体的信仰转化为具有象征意义的“心灵的灯”,转化为抽象的理想、光明与正义。甚至到了晚年,他也还满怀信心地说:“任何时候在我的面前或远或近,或明或暗,总有一道亮光。不管它是一团火,一盏灯,只要我一心向前,它会永远给我指路”(《“寻找理想”》)。
正由于始终有着这“心灵的灯”,有执着的理想追求,巴金对人类的命运和社会的前景又一直是乐观的,他不仅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同时也是一个乐观主义者。巴金总是坚信,“春天是不会灭亡的”,“生活里是充满着春天的。秋天里的春天,冬天里的春天,而且有很多很多的春天”(《〈秋天里的春天〉译者序》)。他“从来不曾怀疑过:旧的要灭亡,新的要壮大;旧社会要完蛋,新社会要到来;光明要把黑暗驱逐干净”(《〈巴金选集〉后记》)。
与这种理想的光环和必胜的信念相映照,巴金的人格精神中还时刻闪现着一种以奋斗为生命,以痛苦为力量,以献身为幸福的英雄主义气概。在确立信仰时,他就立下了“奋斗就是生活,人生只有前进”的座右铭(《家庭的环境》),后来他大多把那些意志坚强、奋斗不息的战士作为自己的人生楷模。他歌颂那些为主义而死、为理想献身,为奋斗牺牲的革命党人、民粹派英雄和志愿军战士;他推崇克鲁泡特金、罗曼·罗兰那种以痛苦为力量,在痛苦中净化心灵、寻得欢乐的人生态度。直至耄耋之年,巴金还表示“不敢躺倒,不敢沉默”,仍然要“奋斗到底”的决心(1991年10月15日《致冰心》)。
然而巴金又决非个人英雄主义者,他所追求的是人类平等、自由、互助的共同理想,而不是一己私利,他的人格精神中始终包含着自觉的群体意识。巴金认为,应该“把个人的命运联系在群体的命运上,将个人的希望寄托在群体的繁荣中”。“人对他的同胞必须真诚,必须互助;离开了合作与互助人便不能够生存”(《怎样做人及其它》)。他常说人生的意义在于奉献,而不在于索取与接受;人只有在众人的幸福中才能求得个体的幸福。
总之,理想主义、乐观主义、英雄主义以及群体主义是巴金人格精神中的四块基石,它们代表着巴金最根本的人生追求与价值取向,人们从巴金身上所看见的无私奉献、善良正直、真诚热情等诸多美好品格正是这些人格精髓的具体显现。这一切融入文学创作,也就使巴金的作品显示出一种迥异于其他作家作品的文学品位。远大的理想、必胜的信念与奋斗的精神,使巴金的创作带上了鲜明的崇高品格,他总是在作品中叙说信仰的力量,呼唤春天,讴歌理想、赞美未来,他作品中反复出现的也总是太阳、星光、明灯、圣火等充满光与热,能给人带来信心与力量的意象。在巴金笔下,英雄们的思想境界是最高尚的,美好爱情是高洁的;他时时在传递着一种美好的信息,不合理的制度和罪恶的势力终将退出历史的舞台。他的作品能给与读者一种精神的鼓舞、奋斗的力量,伴随读者去摧毁旧的世界,催化新的萌生。许多读者正是读了巴金的作品而选择抗争、选择奋斗,从而开始不息的追求。
有着远大理想和必胜信念的巴金是幸福的。他向旧势力大胆地喊出“我控诉”,执笔宣布一个垂死制度的死刑,不停地对敌人实施攻击,也可以毫不犹疑地说“春天是我们的”。但是,理想与现实总归是有距离的,在通往理想社会的进程中,到处是崎岖的布满荆棘的山路,时时有先驱者倒下的身影。因此,一旦巴金更为深入地观照和描摹现实,有时也会陷入矛盾与痛苦之中。他笔下的英雄为信仰而献身,但这种献身有时却难免成为无谓的牺牲;也很早就宣判过封建专制制度的死刑,但封建专制的阴魂却迟迟不肯退出历史舞台;他预告说将会有很多很多的春天,但自己又常常觉得并非真正看到春天的花朵。幸运的巴金只能时时感到心灵的悲痛,只能进行着永无止境的奋斗,他的作品也由此而显示出一种执着,几分悲壮。
文学并不是巴金最初的人生选择,但文学上偶然的成功并没使他忘记自己的社会使命;巴金最终选择文学也非为着个人功名或一己私利,群体的精神使他更加坚信文学的目的是为着全人类。他从不把文学当作沽名钓誉的工具,而是把创作当成服务人类报效祖国的工作。面对祖国与人民,面对同样关注着人类前途与命运的读者,巴金不必要隐瞒自己的内心,也没理由不献出他的全部真诚与热情。他从不忸怩作态故作高深,也反对炫耀新奇玩弄读者。读他的作品,人们都可感受到一个真诚自我的存在,小说中的“我”与人物交心,散文中的“我”同读者对话。在七十余年的创作生涯中,巴金有过幼稚,有过偏激,也有过轻信,这一切在他作品中留下的印记,正好从另一个角度反映出他创作时的坦然与真诚。或许可以说巴金的创作有过许多的成功,也有过某些闪失,但这种闪失并无损于他坦诚的本色,因为他只不过把一个真实的自我,把自己全部的爱奉献到读者面前,奉献给人类的明天。
执着于理想,呼唤着崇高,带着几分的悲壮,一片的真诚,巴金以他的人格精神和艺术良知,以他相得益彰的人品与文品,为二十世纪的中国文学留下一种独特而永恒的光彩。
几乎所有人都说《茶馆》是一位成熟的剧作家的成功之作。——题记
《茶馆》的故事全部发生在一个叫做裕泰的茶馆里。一部简简单单的三幕话剧,借助于一家普普通通的茶馆,将半个世纪的岁月浓缩,将许许多多符合时代特征的小人物涵盖,将一个国家在那些个特定时代的悲哀诉尽。
这部话剧主要讲述了老北京裕泰大茶馆在时代的变迁中逐渐走向破灭的故事。历经了清朝、民国、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统治时期的裕泰茶馆,在当权者和小人的谋划下最终被改成了“花花联合公司”。而一生守护着茶馆的王利发掌柜选择了在他的茶馆里自杀。《茶馆》该剧可以说是很现实,好人不一定有好报,而恶人不一定有恶报。解放前社会的黑暗、官员的腐败被赤裸裸地展现在读者面前,让人唏嘘不已。
先谈谈这幕话剧中的人物吧。老舍先生在《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每个不同的人物都代表了当时社会不同职业、阶级的不同群体。看似多达几十位的出场人物,却无一显得重复。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等等身世不同、个性显著的人物形象跃然纸上。只需读过一次,就能把各种人物的性格特点深深刻在脑中。例如裕泰茶馆的王掌柜,正如卷首老舍先生予其的定位一般:精明、有些私心而心眼不坏。通览全文,在我眼中他作为一个掌柜,很圆滑又显得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
然而,在结局中他不忍看到茶馆被高官与小人夺取,默默地在后院自杀。这一情节,仿佛出乎了人们的意料,但仔细一想,又在情理之中,让人心酸不已。这么一个走着中庸之道的掌柜,却选择以极端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老舍先生通过一个人物,以其行为与性格的强烈反差,反映了一个时代的悲哀,表达了作者对当时社会风气的讽刺与不满。
再谈谈这部话剧的特殊之处。《茶馆》的成功在于语言的成功和戏剧结构的巧妙、严密。话剧全凭台词塑造人物,一个人的性格全体现于他的每一个字眼中。“语言大师”老舍先生的语言功力令人叹为观止。《茶馆》中每个人物的台词都有生活气息却意味深长。在戏剧结构上,《茶馆》可以说是“形散,神不散”。整部话剧虽年代跨度大,没有主线故事,但毫不显得零散难懂。老舍先生通过一个主要人物,从壮到老,贯穿全剧。这样,故事虽松散但有了连贯性。其次,故事中人物父子相承,虽然年代变化了,但每个人物所代表着的群体依旧存在,并随着时间的迁移有了细微的变化。令故事富有强烈的时代气息。最后,每个人物都扮演着自己的故事,同时又与各自所处时代密切关联。揭示了社会一角,展览了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的性格生活。
有人评论说《茶馆》是一曲旧时代的葬歌,也是一曲挽歌。《茶馆》这三幕共占了五十年的时间,而老舍先生仅仅用一些个小人物怎么活着和怎么死的,来说明那些年代的啼笑皆非的形形色色。我想当你合上书本的一瞬,你会感觉到你和那些小人物一起度过了漫长艰辛的五十年。
《茶馆》是以北京一座茶馆为舞台,事实上,一个大茶馆就是一个小社会,展开了清末戊戌维新失败以后、民国初年北洋军阀混战时期和国民政府在大陆的统治崩溃前夕三个不同时代的生活场景和历史动向。《茶馆》是老舍最优秀的戏剧创作,正像曹禺先生所说,它是“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
老舍先生在《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每个不同的人物都代表了当时社会不同职业、阶级的不同群体。看似多达几十位的出场人物,却无一显得重复。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等等身世不同、个性显著的人物形象跃然纸上。只需读过一次,就能把各种人物的性格特点深深刻在脑中。例如裕泰茶馆的王掌柜,正如卷首老舍先生予其的定位一般:精明、有些私心而心眼不坏。通览全文,在我眼中他作为一个掌柜,很圆滑又显得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然而,在结局中他不忍看到茶馆被高官与小人夺取,默默地在后院自杀。这一情节,仿佛出乎了人们的意料,但仔细一想,又在情理之中,让人心酸不已。这么一个走着中庸之道的掌柜,却选择以极端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老舍先生通过一个人物,以其行为与性格的强烈反差,反映了一个时代的悲哀,表达了作者对当时社会风气的讽刺与不满。
在《茶馆》里,我们处处可以看到老舍其作为一个语言大师的风范。《茶馆》中,十几个人物依次登台,却个个形象立体,性格鲜明,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其写作语言的性格化,时代化,应人切景;老舍以笑写悲,寓庄于谐,以幽默风趣的语言辛辣地讽刺了那些于三个时代中光怪陆离的丑类;北京化的口语也是本剧一大特色,给穿梭于茶馆中的人物注入生命。
茶馆读书笔记2
《茶馆》里有的对白能引人一笑,但是这笑中更多的是苦笑,是无奈的自嘲。这些发笑的对白,要么出自那些被生活逼得走投无路的人无奈之下说出的无奈之话,要么就是那些令人厌恶的角色的溜须拍马。笑过之后,不禁感到一丝悲凉——“人活着总得有条路走啊,可是哪有路可走啊!”愿为国家排忧解难的人们飘零四方,一辈子只想太太平平的老掌柜被逼上吊自杀,见风使舵溜须拍马毫无良心的人却有钱有势,不惜让别人用命来满足自己的私欲。打学生的老师追杀爱学生的老师,给官差两个洋钱就能免去杀身之祸,官差指谁就杀谁——“这什么世道啊?”
《茶馆》最后的一部分,三位气数将尽的老人碰在一起,回顾自己的一辈子,让人颇感心酸:心怀浩然正气的常四爷干了一辈子的活却“一事无成”,心怀实业救国理想的秦二爷耗了四十年心血建的工厂“拆了”,安分守己的王掌柜“做了一辈子顺民”,到了让人赶出自己开了50年的茶馆。这就是“爱国”“顺民”的“下场”……
茶馆读书笔记3
花了两个晚上把《茶馆》读完了,这个话剧我是有很深的印象。为什么呢?
在我记忆中,我是在初中就学过这个话剧的节选(小学时《茶馆》的小人书我早就看过),在这里面记得有几个当兵的到茶馆敲诈还拿走了几块桌布,并且说了句,男同学基本都感兴趣的话“屌”!在上小学时,我们都会说但都不会写,高年级男生一般都会在男厕所中“男”中间加一点,告诉我们这个字读“diao”!有时他们也如法炮制在女厕所中“女”字加一点,那个我就不说了。后来到了初中,学到《茶馆》这个话剧节选,才知道原来这个字这么写,而且上了课本!
下面谈谈这部话剧的文学价值,大作家之所以伟大,我想是他们擅长于“以小见大”。在茶馆这么小的舞台上,三教九流、生、旦、净、末、丑依次登场,时间横跨了清末到民国末年,深刻揭露了旧社会的黑暗。说到这里,我就想起了-,像老舍这些大家,都被迫害致死!我真不知道,老毛躺在水晶棺材里,有何感想?
茶馆读书笔记4
这一天,我随意打开书架,不经意间看到书架的角落里有一本老舍先生写的《茶馆》,这本书好像还没看过。于是,我就拿起这本书来看。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来这本书的故事很精彩,很有哲理。这本书写的是戏剧,一个悲剧,一共分为三个幕,分别写了清末民初、民国中期,民国后期的人们生活经历与状态。这本书写了一个掌柜王利发的茶馆由兴盛到衰败的过程,最后被军阀势力逼死的事。同时,也写了一个农民——康六欠了别人的钱,被迫卖女儿被太监当老婆,结果害了自己女儿一生的事。
我看完这本书,竟然掉下了泪水。王利发一生中都趋炎附势,见到别人总打招呼,只是为了在乱世中得到生存。但是他的好话、他的鞠躬仍然不能让他顺利过完一辈子,结果落得个被军阀逼到上吊自杀的下场。康六的女儿在太监家里不敢出一声哼,直到太监死了,才得到了自由。但等到自由后,仍遭到别人的追杀,被迫一路逃亡。唉,这是傅仪的错。傅仪统治时期,闭关锁国政策让人们的生活穷困潦倒,而傅仪却认识不到这个错误,以致于自己做了亡国君王,被剥夺了自由与权利。但这一生是不能后悔的,这就是错误所付出的代价。在这本书中,我为但是社会的黑暗而感到悲哀,为人们的自私自利而痛心疾首。其实,这不应该把过错归咎于普通百姓上,为了生计,每个人不得不变得狠心冷血。错就错在了军阀势力的统治衰败,让人们无处谋生,只得阿谀奉承,颔首低眉,像狗一样生活着。
其实,现在的社会这样的人也并不少。很多公司职员为了搏得老板的器重,为了在公司有一席之地,用尽各种肮脏的手段陷害别人,抬高自己。这些人难道不像那个时候的老百姓吗?但他们并没有看清楚这是个民主社会,这是个知识决定命运的社会。只要我们有本领,有知识,何愁没有伯乐呢?何处不是容身之所呢?
亲爱的人们呀,拿起你们的尊严,拿出你们的本领吧,不要做个绞尽脑汁的陷害别人的人吧,要做一个凭本领脱颖而出的强者。
茶馆读书笔记5
《茶馆》是老舍先生的名作,是三幕剧的剧本。《茶馆》讲述了老北京裕泰大茶馆几十年间的跌宕起伏,历经清朝、民国、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统治时期这三个年代。《茶馆》非常现实,好人不一定有好报,恶人不一定有恶报,充分体现了解放前社会的黑暗、官员的腐败。
老舍先生在《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这也是这个剧本的一大特色,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刘麻子、唐铁嘴、宋恩子、吴祥子等人物的个性特点都跃然纸上。只需读过一次,不必像上语文课那样细细品读,也能把各种人物的性格特点弄明白。例如裕泰茶馆的王掌柜,他为人正直、不做坏事,但有些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茶馆的老主顾常四爷,他跟王掌柜一样,正直、不做亏心事,跟王掌柜不一样的是他比王掌柜要硬,骨子里有那么一股傲气,怎么也不肯低头,不肯让步。
读完《茶馆》,我体会到我们现在是多么幸福,那时候的很多孩子连一碗热汤面都很难吃上,而我们现在汉堡牛扒可以随便吃。那时的人们真是生不逢时,生活在那样一个黑暗的年代。
在《茶馆》里,我最敬佩的人还是常四爷,特别是他那种不向困难低头的精神。常四爷是满族旗人,在清朝时有份“铁杆儿庄稼”,不用干活就有钱拿。后来清国灭亡了,常四爷并没有像他的好朋友松二爷一样挨饿,而是自己去种菜卖菜,自食其力,不向困难低头。这种精神正是我们现在缺少的,由于生活条件优越,我们遇到困难就退缩,假如生活在那个年代,没有常四爷这种精神恐怕也很难在社会中生存。
巴金的童年是比较幸福的,身为富贵人家的少爷,打小就有丫鬟香儿的陪伴,一起拾桑葚,一起拾鸡蛋,还顽皮地给各只鸡取上个性的名字。和大花鸡结下深厚感情,出于孩童的天真不忍心吃鸡肉。 “为什么生来是鸡,就该被人杀死作菜吃?”这个问题让人寒心,也体现出巴金善良的性格。在巴金童年生活中另一个重要的人便是杨嫂,杨嫂一生爱清洁,死的时候却极度邋遢,书中的一些细节描写让人感动。命运就是这样,已经被安排好了就难以改变。而更让人寒心的是,杨嫂的死竟然被当作了好消息。全家人都在等着这个“好消息”,希望一个人死去,而这个人却恰恰是自己最爱的人。
对巴金童年生活影响很大的是巴金的父亲和母亲,从回忆中可以看出来,巴金的母亲爱护下人,爱护孩子,是个温柔善良的好母亲。巴金的父亲也是一个善良的人,刑罚犯人却于心不忍。良好的家教培养了巴金的善良品德,这种品德让他能对祖国对人民产生无限的爱,进而用各种作品来表达这种无限的感情,为国家留下了一笔财富。巴金留给后人印象最深的是三个字“说真话”,诚然,做人要做好人,说话要讲真话。
巴金童年生活的印象与他其后的生活相比是平和的,没有太多泪水,没有太多愤怒,日子里充满了平静的喜悦。而在文-革期间,巴金遭受了各种各样的折磨,有人评价说,巴老是当代活得最痛苦的老人。巴老在晚年重病之时仍然笔耕不辍,写下长篇小说长夜。在84年在东京召开的第47届国际笔会上,81岁的他无限深情地谈起了自己的创作经历。拿他自己的话讲:“我是从读者成为作家的。在我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我就从文学作品中汲取大量的养料。文学作品用具体的形象打动了我的新,把我的思想引到较高的境界。艺术的魅力使我精神振奋,作者们的爱憎使我受到感染……前辈作家把热爱生活的火种传给我,我也把火传给别人……我们有一个多么丰富的文学宝库,那就是多少代作家留下来的杰作,它们支持我们,教育我们,鼓励我们,要我们勤奋写作,使自己变得更善良,更纯洁,对别人更有用,而且更勇敢。”这种“我要把火传下去”的欲望支撑着这位饱经沧桑的老人创作出一部又一部伟大的作品。
巴老的死是一个巨大的损失,文坛的参天大树倒下了,给中华民族留下了无与伦比的重要精神财富。
“我家乡的泥土,我祖国的土地,我永远同你们在一起接受阳光雨露,与花树、禾苗一同生长。我唯一的心愿是化作泥土,留在人们温暖的脚印里。”
而现在,巴老的愿望也算实现了,华夏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土地,每一片都在呼唤。巴老将永远与祖国同行,留在人们温暖的心房里。
人应该怎样地活着才有意义呢? 小英雄雨来用行动回答了这一问题。在抗日战争中, 小雨来在艰苦的环境里, 还要顽强地学习。有一天,雨来在夜校放学后,一回到家,就躺在坑上背书,这时候,日本鬼子又来芦花村扫荡了,小英雄雨来为了保护躲藏在前院缸里的游击队员李大叔,故意在鬼子来时,使劲往后院跑,让敌人来追他,他被日本鬼子抓住后,宁死不屈,始终没有说出李大叔的藏身之处,最后,鬼子火了,把他拉到村边的还乡河边准备枪杀,可是,机智勇敢的小英雄雨来趁鬼子不留意的时候,跳入水中,当鬼子开枪时,雨来已经游到远处了。读着,读着,我也禁不住热泪盈眶,心潮澎湃。 小英雄雨来那勇敢坚毅的脸庞,仿佛就在我的眼前。雨来这样一个的孩子,竟有比钢铁还要坚强的意志,这是什么力量在鼓舞着他呢?我读完这本书,在书中我终于明白了,这是那最伟大的爱国主义在召呼着他,这就是他
自觉学习,顽强地与敌人作斗争的动力。
雨来的学习环境是那么的恶劣,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当我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从过去的被蹂躏到现在的发展蒸蒸日上,是无数的中华儿女抛头颅、洒热血、前仆后继、不懈努力换来的,来之不易啊。他们开创了祖国的今天,我们要造就祖国的明天。为了实现我们的光荣使命,我们必须努力学习,用最先进的科学技术和人类的灿烂文化武装自己,学好建设祖国的本领;明天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为祖国建设贡献聪明才智,让祖国明天更美好。
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更比一代强。我坚信,在我们的不懈努力下,祖国的明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经济更繁荣、人民更幸福、国力更强盛,祖国的明天更美好。
《小英雄雨来》这本书可真好啊!我还要不断的学习,从这本书中吸取更多更大的精神力量。
我总是看见一个老人,牵着那头老牛缓慢的走着。有时候,他们在耕地;有时候,老人坐在草地上,老牛在水里安静地洗澡;有时候,他们一前一后地走在回家的路上。他们没有多余的言语,他们只是相互依偎着走过余下的时光。
我想,对于福贵来说,没有什么美丽人生,活着才是他全部的力量,也是他唯一的希望。坚忍地活着,顽强地活着,苟延残喘地活着······我想,对于我来说,也没有什么美丽人生。我也默默地忍受过孤独,我也一个人承受过失意,我也独自地等在黑暗中,在伤心欲绝的时候,我也彷徨过,痛苦过,挣扎过,也感受过生活的无常。但是欲绝,却从来没有真正的绝。因为我知道,人生下来便带有一种力量,不是与命运抗争,而是与命运为友。人是世界上最脆弱又是最顽强的生物。如果我们不能将人生过得完美,我们可以将人生过得完整。
奥斯特洛夫斯基曾说过:人的生命,似洪水奔流,不遇着岛屿与暗礁,难以激起美丽的浪花。失意与痛苦,从来就不是消沉的理由,它们只是人生路上一块小小的石子,或许会硌脚,或许会绊倒,但是我们依然可以向前走去。它们或许不能让人生变得更加美丽,但是这才是人生的意义。《活着》告诉我们,从来就没有过不了的命运,只要能活着,我们就该好好的活着。人生的沧桑不过如青石板上的刻痕,岁月流转,水珠滴过而又了无痕迹。曾经的挣扎不过是过眼云烟,而事到如今,我们才明白,我们要的从来都不是美丽的人生,我们要的,是一步一步走过的故事。
活着,承载了多少意义、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
看完《活着》,想说说关于"活着",这样广大却沉重的话题,似乎每一个语句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都显得无力;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而活着和永恒,有人只看到了一部分,于是没有永恒的方向,迷茫地活着。
当我们听着故事的叙述者——福贵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感觉着他活着的状态一点点变化:年少无知时,萎靡地活着,无视妻子的艰辛,无视父母的关切,无视现实的责任;风云突变后,挣扎地活着,战场上经历生存的残酷抗争,生活中面临活着的底线挑战,情感上体会为父为夫角色的重担;看尽生死后,麻木而乐观地活着,无牵无挂,无泪无述,也无欲无求。"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我们会默然发现,活着是一种状态,仅仅一个词,悲惨抑或苦难、凄凉、无奈,无法展现它的全貌,可是哪怕是其中一方面我们都无法深入触及。小说以时间为主线,讲述了福贵如何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爷变成一无所有的佃农,如何从刚开始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最后持家生活的"顶梁柱",如何从刚开始的淡漠亲情到后来饱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正如你终于会明白,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意义?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那到底该怎么活着?
老人对生命的态度总是让我很敬畏。在经历了几十年的动荡后,眼前的一切都已经变得无所谓了。他们不担心是否会被炒鱿鱼,不担心是否有战争,不担心下一周的股市行情——或者说是不愿去操心了。这就如同余华所说的——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这么说来,老人的态度也就是孩童的态度了。在我们绞尽脑汁去寻思到底什么是活着、该怎么活着的时候,造物主在我们背后偷偷的笑了。原来,他早已把答案告诉了我们——终点就是起点。我们在一开始就已经手握答案,只是这轻易而来的结论在没有经历现实的验证之前我们不愿意相信。于是,我们用一生的时间来验证它。验证结束,生命也就接近终点了。
呵呵,无数大家都说不清的事,我怎么又能说的清呢。我只是在看完余华的《活着》以后说一些关于活着的话而已。
又或者,"活着"更本不需要我们去多言。我们还是像福贵那样,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然后在无所事事的时候,跟一个路过的人一起翻阅那些或痛苦或甜蜜的回忆,最后拍拍屁股,在夕阳下抽着烟斗回家去!
我在寒假里读了一本书,书名为《复活》,它给我的感受很深,所以写下了读后感。《复活》这本书是托尔斯泰的世界观转变以后的一部长篇小说,是他的思想、宗教伦理和美学探索的总和性作品。它是以一个真实的案件为基础构思而成的小说。
我在读这本小说时,发现其中有许多的好词好句的应用,不仅如此在书中还有许多的细节描写与人物刻画都非常到位。
在《复活》这本书中,作者同时揭露了当时政局以及教会的丑陋罪行、人民的心理。“复活”不光是书中人物的重新塑造,也表现出了人物在心灵上的复活,精神、道德上的复活。在这本书中我深刻的理解到人的心灵精神多么重要。
没有心灵上的光明,人就自甘堕落,人的欲望中就更加可怕,它会慢慢的丢失自己。只有心够坚定,才能够不丢失自己。
所以我会在学习、生活上注重心的坚定,不被诱惑迷失自己,这本书很有意义,希望有更多的人去看,看懂它的意义。
我喜欢《麦田里的守望者》是缘于它的内涵,精神。它的精神正是现在的我应该好好学习的。
《麦田里的守望者》不仅生动地描绘了一个不安于现状的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彷徨、孤独愤世的精神世界,一个青春期少年矛盾百出的心理特征,同时更加激烈地批判了成人社会的虚伪和做作。《麦田里的守望者》写的是美国的五十年代,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霾尚未散去又出现了冷战。人们缺乏理想,浑浑噩噩的活着。
这时,“垮掉的一代”出现了。主人公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满口的污言秽语,开口就是脏话。他几次被学校开除后,现在又被潘西中学开除,小小年纪的就学会了抽烟喝酒,无心读书,过着浑浑噩噩的生活。学校里有装模作样的老师;假仁假义的校长,只巴结开汽车的家长;星期天家长来接孩子,于是每个星期六都会吃一道好菜,就是牛排;电影院的妇女会为一场电影虚情假意地哭个死去活来。霍尔顿是个善良,有灵性的孩子,虽然他不文明,又下流。
在饭店碰到两个修女,他募捐了十元钱,为了照顾贫穷学生的自尊心,他把自己的真皮皮箱放在了床底下。霍尔顿又是个有想法的孩子,与人交谈时,总有自己最真实的感受,面对虚伪的人,他会心里骂个痛快,而表面却镇定自若。环境的错误让他深陷不能自拔,把持不住自己,迷惘了方向,面对开除却又不敢回家,在外荒废时光。他希望自己会是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是他唯一真正想当的,什么事也不干,离开现在的环境,做一个默默地守望者。
霍尔顿是叛逆的孩子,说脏话,抽烟喝酒……但同时,他又是个无助的孩子,他被潘西中学开除后,受家庭和社会的双重压力而不敢回家,只能在纽约闲逛……
其实,我一直认为霍尔顿是个善良的好孩子。他一直厌恶学校老师的虚情假意,一直怀疑他最喜欢的老师所说的“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的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原为某种事业卑贱的活着。”他讨厌家长让他上学是鉴于“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混帐卡迪拉克”这样一个目的。他讨厌这个虚伪,无情,阴暗的社会。但是,他会遇到修女为难者募捐便慷慨解囊,他对他的小妹妹真诚爱护、百般照顾,如同一个生活在地狱的天使。他的心柔软的如同云朵,轻轻一挤便会滴下晶莹的水珠。
他这样真诚的告诉妹妹“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我知道这不像话。”这正反映了他对这个社会无声地反抗,对这个迷茫的世界的抗议。这样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注定了他只能生活在矛盾中,霍尔顿只能用幻想解脱自己,自欺欺人,最后仍妥协于他所深恶痛绝的社会,继续陷入矛盾的漩涡,无法自拔。
相对于很多人看过《骆驼祥子》不同,我接触老舍的第一部作品却是《茶馆》,这薄薄的几页纸竟是让我迷上老舍的一个足够充分的理由。
作为当代青年,我对戏剧并不是很在意,如果不是世界性的歌舞剧或者音乐剧,不愿意走进剧院看那种夸张的表演。但是惟独一部《茶馆》让我看几遍都欲罢不能,我没法形容我对这部戏剧的深爱。不管是原著,或是电影,甚至电视剧,我都看,看到伤心处,眼泪不分次数的往下掉。
整部剧目里一个大茶馆,经过三个时代的变迁,两代人的挣扎。在那个馄饨的年代,好人没了活计,坏人发了横财,好坏颠倒,正邪倒置。从最底层到最顶层的北平人,都被剥削,被欺辱。老实敦厚的底层人被中国渣滓欺负,最顶层的老佛爷被洋人欺负。好好地一个大清朝,眼睁睁的在北平人眼中倒下。随之倒下的是北平人的骄傲和自信。外面兵荒马乱,就连锁上门都有可能被偷,被骗。不开门吧,吃什么?怎么活着?贵族开始卖家当,老百姓开始卖儿女,自食其力的又时不时被“王法”绑了去。煎熬啊!可就在这年月北平人也少不了礼节。好一个“北平人”。皇城脚下的皇上身边的福泽之地,怎么会这样脆弱。渐渐的这里的人们开始明白了“我爱我的国呀!可谁爱我呢?”一句话,怎一个心酸了得!
那样老实与世无争的松二爷饿死了,到死都不懂得怨恨是个什么模样;那样争强好胜的秦二爷落得一无所有,实业救国也好,实业为己也罢,原来自己的远见还不如一碗烂肉面的见识来的实惠,多悲哀的结论;水灵灵的大姑娘嫁给个无恶不作的老太监,为了一碗饭,丢了一辈子的人,见惯了一座深宅大院里的狗咬狗,能被赶出来也算是一种幸运,只是一辈子都注定的悲剧,程度的深浅还有谁会有暇顾及呢!拖拉着破鞋的唐铁嘴和不招人待见刘麻子倒赚了个肚儿肥,一个半仙儿算了一辈子卦,救不了别人也救不了自己,更救不了大清国;买卖人口是个缺德到家的营生,厚着脸皮发财,比那买人口的还可恶。宋恩子吴祥子凭着那官家的“本事”倒不愁吃穿,这些人自己作恶不够,教各自的后人也继续着他们的“风范”。……最后一个开了七八十年的大茶馆白白地成了人家的!上那说理去?没处说理。混乱的年代,政权的更迭,不停地改革,也许老大中国是到了该注入新血液的时候了,可是每一次的改变苦的是百姓,即便是这样容易满足安于现状的北平人也眼睁睁见证了流血的年代,是不允许安逸存在的。就连那说数来宝的都为这满眼狼籍质问苍天,您睁开眼看看吧!天朝的子民们正遭受怎样的践踏和欺辱!!
每当我拿起你,细细品味着你时,软弱的我学会了坚强,平凡的我懂得了珍惜,急躁的我变得冷静,生活中,你是一轮明月,溶溶银辉点亮了我前行的路途;学习中,你是一把响笛,声声清鸣时刻提醒着我,多少年里,你无时无刻不伴随着我,陪我一起走过春夏秋冬,你给了我一颗纯洁的心,一颗战胜困难的决心,一颗自信的信心和一颗感恩的心。你就是——《小妇人》。
区的孩子们的生活做些什么,也从来不懂得对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去珍惜和感恩,更不用说是去为了家庭而牺牲自己的利益了。
通过读了《小妇人》我懂得了朋友之爱、亲人之爱、长幼之爱,并且学会怀着一颗收获的心体会、感受并对待他们。他们的笑容永远存在我的记忆中,她们的信念将成为我克服困难的勇气。
你一定可以想像,我们经常满怀绝望地问:战争有什么不能和平相处?这一切破坏到底是为了什么?会问这问题,是可以理解的,但目前为止没有人拿得出满意的答案。为什么英国人的飞机愈造愈大,愈造愈精,同时又一直弄出一大堆要重建的新房子?为什么每天花几百万打仗,却拿不出一分钱给医学研究,艺术家或穷人?为什么有些人挨饿,世界其他地方却有堆积如山的食物在腐烂?哦!人为什么这么疯?
——《安妮日记》
散发着单纯和安静气息的文字,安妮用最朴实的方式在我们面前解剖了战争,没有所谓的正义,没有所谓的利益,没有所谓的分歧,只有人性中深深的疯狂……让文字,图片,录象带我们回到寂静中。
荒风从沙漠跃起,伴随着装甲履带的轰鸣声,是一阵阵妇女儿童的哭泣,是一次次士兵冷漠的脸,一颗颗难名破碎的心。从非洲的热带雨林到中东贫瘠的沙漠之地,从极北荒地的苔原到哥伦比亚荒芜的山地,战火不熄,烽烟难灭。
从遥远的时代,人们就不断的发动战争。但人们为什么而战?膨胀的权力欲?极端的霸权?还是为了追求财富和土地?为什么?要以他人生命为代价?
为什么要破坏别国幸福的家园,为什么让男人叹息,让女人哭泣…
--年西班牙一次知名的摄影展上,一张照片吸引了人们的目光。照片是一个女孩,十二三岁,身上穿着补丁的衣服,戴着翠绿的头巾,手中捧着一只和平鸽,可眼神却一片迷茫,一片彷徨,那是对生命的无奈,还是对和平的渴望?
照片下有标题:摄于巴基斯坦加沙地区。
这幅照片我端详了一遍又一遍,我忽然感到自己的心仿佛纠结起来。她同安妮一样,无辜地被卷入战火,惊惧每天折磨着他们脆弱的神经,而世界上,仍有许多人,在承受着战火的煎熬,而我们却无能为力。
--年,烽火在巴比伦上空燃烧,敢于挑战美国权威的伊拉克很快被击败。但战争的灾难并非只青睐战败--x的反抗与袭击,依然迫使美国驻军于此,时至今日,有多少美国大兵血撒异域!三年战争,两个输家!
死去的士兵们,他们之前可能是跳街物的嘻哈男孩,有的有了心爱的女孩,有的已经结婚,他们本该在家乡的酒吧与朋友喝着啤酒聊天,牵着爱人的手漫步于林荫小道。可是,命运却被定格在了瞬间,僵硬的身躯,彷徨的眼神,迷离的泪水,冲突的双方,血与泪的过扬,你既无怨,我亦无悔,当伊拉克人用生命捍卫尊严时,美国士兵也在用生命捍卫着大国的霸权。
何时,何地,你我的眼中能没有仇恨,手执橄榄枝屹立夕阳下,让夕阳将彼此身影拉长,让微风拂乱彼此的头发…
卡夫卡的叙述是你看了之后觉得就那样,但你即使要模仿也模仿不出来,形式上可以做到类似,内涵上就差远了,带着先入的模仿心态创作,余华的很多早期作品就是这样。
格里高利是庄子所说的“外忘形骸,内德充实”的其中一个,虽然他没那么高的内德,但他出于为家人考虑的初衷实在是太纯良了,即便在一个人与人之间气氛非常冷漠的环境里。这小说虐就虐在即使受到无论怎样不公的待遇,也出自纯真善良地为别人考虑这个主题。其实同样一个主题,到了雨果那儿是浪漫主义,到了卡夫卡这儿就被人忽略了。异化怎么能是这小说的主题呢?明明是一种被疏离的孤独感,在人与人之间弥漫,即使是最亲近的人。虐就虐在,共同生活的亲人竟然那么在乎你的形骸,竟然无法从最根本上理解你,竟然没法再体会你善意的初衷。格里高利有三次无法忍受,最后一次升级到被父亲拿一个苹果砸伤,他终于放弃任何自己还是家庭成员的一个的期望,最后一次用死亡让家人摆脱耻辱和负担。
“他怀着深情和爱意回忆他的一家人。他认为自己必须离开这里,他的这个意见也许比他妹妹的意见还坚决呢。”“他的鼻孔呼出了最后一丝微弱的气息。”
母亲是很善良的,相对来说是最爱格里高利的;父亲的角色同卡夫卡自己父亲角色有重叠,父子之间从来就无法交流和沟通,在格变形之后父亲一直用暴力对付他,暗示了卡夫卡父子之间矛盾;妹妹是格里高利寄托希望的存在,却也是伤害哥哥最深,妹妹年纪小凡事只从自己出发,几乎没有体谅过哥哥,最后也是她让格里高利彻底放弃继续生存的希望。这一家人索格里高利于形骸之外,而格里高利与之游于形骸之内,显然他几乎并不对自己的外形有多注意,他的目标明确而清楚。
如果一切都只是晨起之前的一个梦呢?卡夫卡也未尝没有这种意图在里面。从一开始的变形就是一笔荒诞,接下来秘书主任的亲自到访,从逻辑上来说也不大可能实现。格里高利醒来之后按时赶上火车去上班,他会想起这个梦吗?他纵然也许知道家人对他变形之后的反映,下班回家之后也依旧要笑脸相迎,为了暂时的幸福和成就感。
人们观察事物有了徼相和轨辙之后,也随物所转,与物俱沉俱浮。要打破这种把握事物的方式,庄子提出了“齐物”,事物的长短、高矮都是相对而言,要“齐物”以打破这种特定的观察视角。难得的就是七窍未开的混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