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名著《故乡》读书心得(精选30篇)
寒假里,我读了许多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水浒传》了。这本书的作者是明代的施耐庵。这本书的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不愧为中国四大名著之一。
这本书主要记述了北宋时期农民大起义,其中有 108 位英雄人物形象。小说生动地描写了人民群众反抗压迫的行为,充分概括了当时不同阶层的人们从觉醒到反抗的斗争道路。
《水浒传》塑造了众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其中有性格刚烈的武松,有具有反抗精神的李逵,还有最后走上反抗道路的林冲……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第五章的花和尚倒拔垂杨柳了。故事的内容大概是这样的︰花和尚犯戒被罚到菜园里看地。有一群泼皮见鲁智深初来乍到,仗着自己人多就想欺负他,对他进行挑衅,而他们却不知眼前这位大汉是功夫高手。鲁智深为了惩戒这群泼皮,就把两位头目踢进了粪坑。众泼皮见鲁智深武功高强,心里十分佩服,就买下酒菜想与他喝一杯。他们商量了一下,凑了些钱,买了 10 瓶酒,杀了一头猪,宴请鲁智深。众人吃的正尽兴,突然,鲁智深听见树上的乌鸦窝里有一只乌鸦在叫,就觉得是不好的兆头,众人就忙去搬梯子,找竹竿,想把乌鸦窝给捅掉。这时鲁智深说:“不必了,我用一双手就能把树给推倒。”从此以后,众泼皮都非常佩服鲁智深,每天都拿酒给他喝。
这就是妇孺皆知的《水浒传》里的一个小故事。
爱丽丝做了一个奇怪的梦,爱丽丝掉到了一个奇幻的大厅里面。大厅里面有很多的门,她喝了一瓶魔幻水后就变成了小爱丽丝,拿着一把小钥匙打开一个小门,进入一个魔幻世界。魔幻世界里面有一个残暴的红桃公主,她动不动就要杀掉那些“犯错误”的人,爱丽丝急中生智救了很多人。
有一天,红桃皇后邀请爱丽丝和她打槌球,爱丽丝没有玩过槌球,一不小心把槌球打在了红桃皇后身上。皇后勃然大怒,命令侍卫把爱丽丝带到审判庭,要审判长判爱丽丝死刑,爱丽丝据理力争说服了审判长,审判长宣布爱丽丝无罪,高傲的红桃皇后低下了高贵的头颅。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我们一定要做一个有智慧的人,这样不仅能帮助别人,还能帮组自己!
《三国演义》是我国的的四大名著之一,也是我最喜欢的历史书籍,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刻画了近二百个各具特色,栩栩如生的人物。
在这些人物中,我欣赏刘备。刘备重情重义,为了报仇,他奋不顾身,可惜最终大败,逃到白帝城,如果是像曹操这种奸雄为兄弟报仇,一定不会在树下扎营,为什么刘备要选择在树下扎营呢?因为刘备不想让士兵太热,借树乘凉,这体现出刘备是重情重义、故全他人的人!
但我最喜欢的却是诸葛亮,他一心一意帮助刘备,希望能康复江山。当我看见任何有关诸葛亮不好的评论时,我的心情十分不好,难道诸葛亮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表现还不够好吗?我想问问那作者是怎么想的,让他的结局如此凄惨。或许诸葛亮不应该独自去征伐,应该和阿斗一起守住蜀国,说不定还可以打败司马懿呢!
读完三国演义之后,让我长了不少的见识,也让我明白了人要团结,只有别人帮助了你,你才能取得成功。
这本书真是我的良师益友。
“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那时的马贡多是一个有二十户人家的村落,用泥巴和芦苇盖的房屋就排列在一条河边……”但凡文艺青年或是想装装文艺青年的家伙想必都很熟悉这段话。在那个盗版书铺天盖地的年代,手捧盗版书的人们倒也多多少少受了些文艺熏陶——只是版本不一。结果马尔克斯老爷子一怒之下,索性死后150年都不给中国自己的作品授权——当然那是过去时,不提也罢。
坦率地说读完一遍后我自己也无从下笔。可以说是作品本身太难懂,也可以说是读后我整个脑子到处散落灵机一动的感想,理出来也不容易。作者想要表达的到底是什么?是一个家族循环往复无可挽回的命运,还是在叹息人类与生俱来的孤独感?好吧我承认,以我的阅历与智慧弄懂这些真的还有点难。一定要说些什么,也就是散乱的杂感,而且欲说还休不知所云。嗯,从哪里开始说起好呢?
被海水包围的马贡多,孤独中存活了百年之久的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历经六代,悲欢离合断断续续如同梅雨一般纠缠百年。
很有趣啊,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没有人会被绑在树上直到生命终结……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村落里面。现实生活中也不会有家庭反反复复给孩子命同样的两个姓名,死者不会因为太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之中。故事是荒诞不经的,仿佛透过一层教堂彩绘玻璃窥视着一个家庭的是是非非。然而读完后又感到它是无比的真实——真实到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我们亲眼目睹的一幕幕悲剧。
故事的叙述有些混乱,那都是些循环往复的回忆,考验着记忆力浮浮沉沉的混沌回忆。孤独的回忆中每个人都是孤独的,第一个何塞阿卡蒂奥,在孤独中泯灭了自我。丽贝卡,则在同孤独的对抗中连失败的机会都没有,出师未捷身先死。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迟暮之年看得比谁都清楚可为时已晚。阿玛兰塔,深知自己的痛苦却无法逃离。乌尔苏拉,明明人生一直浸泡在一碗痛苦孤寂的汤中却毫不自知,守着一个慈母的美满面具悲怆地活着,那家就是她的坟墓。
这就是他们的人生,世世代代传下的名字联通家族遗传的记忆,他们的命运变成了莫比乌斯环中爬行的蚂蚁,不断循环往复却找不到出口,不断寻找却不知其实根本不用找。看书的时候我老记不住他们的名字:太相似,也太长了。不过想想他们都是家族中那只可悲打转的蚂蚁,不妨将他们当做阿卡蒂奥跟奥雷良诺好了,同名同姓,拥有一脉相承记忆的人本来就是同一个人吧,我想。至于那两个换了名字的人物,或许搞错坟墓也是他们的归宿。
“若干年之后,当他在病榻上奄奄一息的时候,奥雷良诺第二一定会记得六月份一个_雨连绵的下午,他踏进房去看他头生儿子时的情景。”你看,只是回忆,真的仅仅是回忆而已。
有人说布恩蒂亚家族如同傀儡之家一般运作着,没有感情也没有实体。我想,孤独的心中也未必装不下真正的在乎,毕竟那种东西,是爱因斯坦和薛定谔都没办法的事情。这个家族在黑暗中百年的孤独与百年的等待,一定有些什么东西在维系着——绝对不是费尔南达家乡那样的昏色地带。
整本书想要表达的也许只是一个词:循环。联系到当时拉丁美洲历史循环往复停滞不前的怪圈,再怎么迟钝的人也多少会往这方面想想——毕竟文学作品源于生活。
至于孤独,那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命运与罪恶,想跑也跑不掉。
其实人这一辈子从可以看到不同开始,就想尝试着去理解人和事。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那些微妙而关键的感性差异,使我们每个人都变成了说独立语言的生物。
也许沟通和交流能在岛与岛之间建造桥梁,但桥梁的存在也终究拉近不了实际距离啊。
很多事情,一旦发生了,就再也抹不掉了,那些事情会改变一个人,也许会成为一个人无法逾越的鸿沟。
我们自己是不是也……?
一般来说,人类定义“回忆”的方式由于是一种美化所以一向自我中心——与自己无关的事情记住了也只是故事,就算本来与自己有关、不过出于种种原因想起来就后悔,情愿和自己没关系,情愿没发生过的事情也会被自顾自从名为“回忆”的盒子里捡出去不加修饰地扔在意识角落假装看不见。
直到有一天出现毫无预兆的契机,像看陌生人那样惊奇地重新发现躺在角落里的那个未加工半成品,以及为了它花过各种各样力气的,几乎不认识的自己。
像是雨刷刷过玻璃,一下子一切都明朗了。
最后谁摆脱了布恩蒂亚家族的宿命呢?活着的人死了,死去的人依然沉睡着。但在那一刻,如同现实中的追求和希望超越于形式的虚幻一般,他们又在一起了。
想到这些时候看到这样的结局就好了。要是还能微笑,就好得不能再好了。
搞不清马尔克斯老爷子怎么想的,眼下我们可以正大光明地在书店买到正版《百年孤独》装文艺青年了。
马尔克斯老爷子说,这样的家庭不会再在地球上出现。
但愿如此。
在散发着明媚阳光的冬日午后,委实适合泡上一杯暖暖的香茗,读上一本好书。
书架上的好书那么多,可不知怎么的,目光不由的被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而引,信手拈来,这个明媚的午后就由它陪我了。
先生是那么的与众不同,大多数人都很喜欢的可爱的小猫,而先生却仇猫,当然先生仇猫是有许多理由的。猫的秉性和一些人很相像,看似乖巧,实则暗藏着妖气;先生还是既不喜欢猫的叫嚷声的,听到猫的叫嚷先生总要嫌烦,而这个猫则是更像及了那些与先生叫嚷的名人,先生自是要去仇猫的;还有一条也是先生仇猫的缘故,但凡猫若是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这却是和当时一些人的做法无二的,一旦手中有了他人的把柄,必是会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自己享受着其中的乐趣。这是何等病态的一种社会形态,笑人无妒人有,那确实是先生生活的那个时代的悲哀。
或许在我们这个年代,在我这个年纪,还读不懂其中的真味,但是却能深切的感受到先生对那个日渐浑浊的世道的无奈与悲切,他用他的笔战斗着,挽救着奄奄一息的中华民族。我可亲可敬的先生,您看到了吗,看到如今的国富民强了吗,现如今的中国绝不再是那个身心皆有疾的民族了,她变得日益强大,而您的精神却会永世激励着我们。
上个周末,我阅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读完后我不禁为海伦的事迹深深地打动了。
故事中的海伦·凯勒是一位小女孩,她在19个月大时因一场大病而变得又盲又聋,因为这些,又从而变“哑”。但在她六岁九个月时,莎莉文老师来到了她的身边,教会了海伦说话、拼写等很多事情。最终,在莎莉文老师的帮助下,她不仅出色的完成了学业,还到处帮助许许多多和她一样的残疾人,为慈善事业做贡献。
当我读到海伦幻想如果自己能得到短暂的三天光明时,我被深深地吸引了。海伦在有限的第一天里,她最先想到看看自己的亲人和朋友,接着她想看看自己的盲文书籍和大自然的美景。在第二天,她要去博物馆里浏览过去和现在,还要去欣赏各种艺术品。晚上,她则选择沉浸在戏剧中。在拥有光明的最后一天,她想看看城市的美景,逛逛街,参观一下外国人居住区。
在她有限的光明里,我惊奇地发现,她想看到的东西对我来说却是再平常不过的,我却没有发现它们的美。
读完这本书时,妈妈刚好叫我去吃饭,当我坐到饭桌上,看着妈妈准备的一桌饭菜,突然觉得格外幸福。我认真的看着妈妈说“谢谢妈妈每天给我做饭,辛苦了!”
我想,假如只给我三天光明,我所想看到的也不过就是我现在所拥有的。我想好好看看父母、亲人、朋友和身边的每一寸风景,好好看看这大自然的风光。而现在的我已经完全拥有这些看似平常却无比珍贵的东西。
往后的日子里,我会更加珍惜生活,珍惜亲人朋友,把平凡的生活过的多姿多彩!
我给大家介绍的书是《李毓佩数学总动员——爱数王国大战猫人部落》这本书的作者是李毓佩,画图的是郑凯军。
这本书本书主要讲的是鬼算国王跟数学王子和杜鲁克在打仗(杜鲁克是一名小学生)。鬼算国王连续战败,于是他就带着100名御林军去拜访猫人部落,想让猫人部落帮他一起去攻打爱数王国的城堡。鬼算国王骗喵四郎(喵四郎是人部落的首领):“爱数王国的爱数王子和杜鲁克把他们哪儿的老鼠全消灭了。”
喵四郎大叫一声说:“他们怎么能这么浪费粮食!(猫人部落的人全都吃老鼠)”于是喵四郎亲自带着兵和丑灰灰(丑灰灰是喵四郎最好的助手)去攻击爱数王国。每次攻打时的排兵布阵和战略战术都是通过一些有趣的数学计算和数学知识进行的,比如我们在学而思学的逻辑推理、兔子数列……如果计算错误把敌人的人数和阵型算错,派的兵少了就很容易会战败。最后猫人部落才知道自己被鬼算国王给耍了,喵四郎给爱数王子和杜鲁克道了歉说:“对不起,我们不应该跟你们打仗,实在对不起。”爱数王子和杜鲁克带着300名骑士送走了猫人部落说:“再见,有机会再来。”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是杜鲁克,因为他的数学很好,是数学天才,在故事里他很机智很多大将不会的数学题都向他请教打了胜仗。书里有好多有趣的数学题我到现在还不会呢,我要向他多多学习。
今天我在家里读了《水浒传》,知道里面的主人公是宋江,水浒传上写了宋江和一百零八名好汉一次次打败霸主和恶霸,有鲁智深打败的镇关西,武松醉打蒋门神,杨志卖刀杀了牛儿,这些坏蛋和恶霸最终还是被杀死了,有的霸主仗着自己家有钱或是当官,到处胡作非为。
在水浒传里,宋江是个出了名的人,他开始是独自一人,在一个地方认识了武松,武松后来到了梁山泊,梁山泊的原寨主没有热烈招待他,可晁盖等人逃到梁山泊,梁山泊的原寨主却热烈招待他们,武松很气愤,便杀了原寨主,以后,梁山泊寨主便是晁盖,晁盖便坐了第一把交椅。
之后宋江来到梁山泊,再三推辞,做了第二把交椅,再打曾头市的.时候,晁盖因气愤曾头市的人教小孩儿骂他们,亲自带兵打曾头市,不想被曾头市的人用毒箭射中脑袋,回梁山泊中毒而死,晁盖死后宋江派吴用上山请卢俊义,请卢俊义下山后,在宋江和卢俊义的领导下,打了几场胜仗,打败了曾头市。
从此,梁山泊的人由宋江和卢俊义带领,卢俊义坐了第一把交椅,宋江做了第二把交椅,吴用做了第三把交椅,再往后的一百零五位人按年龄大小来排列,大的排在前,小的排在后。《水浒传》就结束了。
其实,我最喜欢《水浒传》中的李逵,他拿着两个大板斧,挺威风,他比武松还厉害,武松打死的是一只老虎,李逵一下打死四只老虎。
前几天看了余华的《活着》,感觉写的不错。故事写富贵一个地主儿子一生的经历和感受,很不幸的一个人。作者用冷酷的手法描写着他一个个人生的悲剧,没有评论,没有褒贬,没有同情与怜悯。我想这是作者近乎自然的写法。自然界对芸芸众生平等,对人的各种经历都冷静而理性的旁观。
故事中的战争场面描写的很残酷、无情,同时也非常的真实。战争就是死亡,任何一次胜利都是用无数人的血换来的,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发生在60年代,有庆一个13岁的学生,和学校的学生去医院鲜血。县长夫人产后大出血,同学们被组织献血。先看献血的人都是未成年的孩子。开始没让有庆献血他还很着急,非常希望能做点好事。结果经检查,只有他一个人与县长夫人血型匹配,不幸也就降临了,医生不顾孩子的死活,过量的抽取他的血,结果导致一个活生生的生命从此消失。读到这对我的震撼非常大,我也在深深的思索作者这样构思的原因。弱者和强者之间,强者为了自己的利益,没有道义,没有人性,和禽兽一样牺牲弱者的利益,甚至生命。我以往的观念在这里颠覆。
凤霞和二的之间的相亲,我很感动,两个人都有常人不能接受的缺陷,但他们彼此都不嫌弃对方,都很知足。没有挑剔,只有满足。幸福在于知足与感恩。
家珍有病,医生诊断无法医治,但是她还是依靠自己顽强的对生命的不放弃的精神,坚强的多活很长时间,直到女儿的离去彻底击垮了她的精神。多么坚强的女性,多么伟大的生命力。
富贵一生经历种种坎坷,有些是别人强加的,有些是历史造成的,有些是自己胡来造成的,有些是贫穷造成的。无论那种,他都默默的承受,这也体现最底层人民的弱小与无奈,他的坚韧与坚强,悲伤中练就的乐观。
一部好的作品之所以好,是很符合历史的,符合历史条件下真实的生活。富贵一生坎坷,作者把那个时代人民的经历命运加到他一个人身上。他坚强的走过来,而且仍然不失对生活的乐观态度。活着就是要好好的生活,快乐的生活,向往人类的美好。
生活是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其他人的看法。按照自己的人生轨迹去生活,尊重自己,尊重别人。
在这个假期里,我读过的一本高尔基的名著《童年》,使我更加感受到了父母对我的爱。
《童年》一著作主要是在讲小主人公——阿廖沙在三岁至十一岁时一直在外祖父家中生活,那是一个濒临破产的小作坊,他的外祖父是个吝啬,粗暴的人,经常毒打外祖母及孩子们,可怜的阿廖沙曾被他用柳条打得失去知觉,外祖母也曾被打得致使头发上的发针深深扎入她的头皮里。而阿廖沙的外祖母呢,则是一个勤劳,善良的女人,他的外祖母给予阿廖沙坚强活下来的力量,使阿廖沙感受到人间的温暖,所以外祖母是他最主要的亲人。
你看,阿廖沙的生活多么不幸啊!与他的冰冷世界相比,我们之间真是天壤之别啊!我们每天都在爱的田园下吸收营养,快乐地长大,他使我明白了自己现在的生活是无比美好的。我们要珍惜现在的一切,努力来回报自己的父母,社会…不然,你看,虽然阿廖沙在正是读书的好时候,但他却不敢说出自己求学的欲望。而我们,家庭都在细心地用爱浇灌着我们,我们一定要知道现在美好生活的来之不易呀!
读了这本伟大著作后,使我明白了父母对我的爱,我了解到了我自己所在的家庭环境,原来,我的家到处都洋溢着家人给我的温暖呀!想想我原来总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成天抱怨爸爸妈妈不够关心我,老是觉得他们做得不够好,自己的生活没有别人幸福,我的爸爸妈妈没有别人的父母对孩子好。现在说起来,真有些羞愧啊!
现在我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些道理,就好像自己长大了许多,这本书真使我受益匪浅啊!
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本书作者吴承恩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正是这离奇的故事情节赢得了广大读者的心,致使此书成为了我国古代的四大名着之一。
《西游记》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心地善良、安于天命。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一路保护唐僧成功地取得了真经,他就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而且在他身上还有一种叛逆心理,以及他敢于和强大势力做斗争的勇敢的精神令我十分欣赏。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毛手毛脚,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因为我去做了,而且坚持到了最后。
那四本厚厚的名着,是每个自诩热爱中国古代文化的人必须修读的。我自然不能免俗,刀光剑影,勾心斗角,爱恨缠绵,都不适合此时阅读,于是再次翻开了《西游记》,进入了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取不同的感受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语言;有人干脆把它当作道德修养小说或ZZ寓言。但在我看来,它什么都不是,它只是“游戏之作”,是一个单纯的神话世界。我在读这本小说时常常有一种共鸣感,想必这是我内心深处对于自由的渴望在呼喊吧!
《三国演义》是我国著名长篇历史小说,写的是三国时期魏蜀吴的故事,其中许多故事深受大家喜爱,如“桃园三结义”、“三顾茅庐”、“火烧赤壁”等,我最喜欢“三顾茅庐”。它讲的是刘备仰望诸葛亮仁慈忠义,有德有才,希望诸葛亮能帮助自己成就大业,曾三次去诸葛亮隐居的地方请其出山。说明刘备为人十分谦虚,广纳人才,以及可以放下架子不厌其烦去请诸葛亮。更体现出他的求贤若渴和对高人的尊重。
看完这篇文章,我觉得我有很多地方应该向刘备学习,首先我没有刘备那样对一件事情很执着,尤其是遇到挫折时,常常就忘记了目标,老盯着眼前的困难,甚至打了退堂鼓,所以常常是半途而废。平时学习时,也是不踏实,有不会的也不虚心请教,还动不动跟人发脾气,所以我要学习他的那种谦虚执着的心向别人请教,我相信这样一定会改正坏毛病的。
《三国演义》这本书不仅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也能让我们明白一些道理,有时间你一定要读!
《恐龙王诞生》是一本讲述恐龙帝国传奇历程的书。它主要描述了一个发生在恐龙帝国的故事,马尔斯恐龙王国的王子苏古里侵略占领巩古尔王国,国王被杀,王后将唯一保存下来的恐龙蛋取名雷,交给三角龙卫士带大。雷长大后立志捍卫国家、夺回王位,先后结识了霸王龙木梨、鸭嘴龙博多和翼龙思哲维,并与他们成为出生入死的患难之交。他们就此踏上充满凶险、悬疑、勇敢的漫漫征程,与凶狠的敌人展开帝国之争并取得胜利。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被这4只恐龙真诚的友谊所感动,被他们坚定的信念所感化,被他们不朽的传奇所感触,被他们对美好生活的热爱所感召。这是我所读的关于恐龙的最好的书,内容是那么精彩,描述是那么生动。他们用毅力战胜凶险,用智慧化险为夷,用友情感化丑恶,用勇气迎接挑战。他们的友谊是永恒的:木梨面对数百霸王龙士兵,毫不畏惧,宁可牺牲自己也要保护朋友;博多年老无力,但为了朋友也是出生入死;为了复国,一行人勇闯王宫,与上千敌军决一死战。这本书生动有趣,更是感人至深,它将我带入书的意境中,与书中人物一起喜怒哀乐、感同身受。书中人物被刻画得入木三分、栩栩如生:主人公雷,他勇敢机智;木梨,他豪爽莽撞;博多,他镇定有谋;思哲维,他神秘酷毙。最令人印象深刻和感悟的,是他们之间真诚深厚的友谊,是他们为朋友而视死如归的大无畏精神。反思我们人类的现实生活,朋友间经常为小事就反目成仇、闹绝交,为蝇头小利就工于心计、互不相让。书中的恐龙,应该成为我们学习的榜样。
《恐龙王诞生》是一本值得阅读的书。打开它,你将感受到恐龙帝国的尊严;阅读它,你将与恐龙的信念同行!
“傲慢让别人无法来爱我,偏见让我无法去爱别人。”太过傲慢,太过自傲,太过自我,让你对我退避三舍;太过片面,太过偏激,太过偏见,让你对我束手无策。在这一场傲慢与偏见的对峙中,在这一场自由与真爱的抗争中,在这一场尊严与人格的争斗中,我不知何时对你动了心,你不知何时为我伤了情。
《傲慢与偏见》这部小说主要讲述的是:有一位小乡绅名叫班纳特,他有五个待字闺中的掌上明珠,这五个姑娘都各具特色,别有一番风情,也都拥有各自的恋爱观,人生观和择偶观。尤其是他那位二女儿伊丽莎白,更是小家碧玉,如花似眷,她的美就算用惊心动魄来形容也不为过。不过伊丽莎白最打动人心的,最勾人心神,还要数她那一身傲气,一腔志气,以及一心自强,自尊,自爱。
有一次娇美却好强的伊丽莎白在舞会上邂逅了故事的主人公达西,人人都以为这位家境殷厚,腰缠万贯并且风度翩翩的俊朗男子本该是伊丽莎白的白马王子,命中注定,可偏偏却事与愿违,好事多磨。伊丽莎白听闻达西为人傲慢,于是对他的好感荡然无存不说,还处处挤兑他,时时排斥他,这让对她一见钟情的达西心烦不易,苦恼不已。不过随着两人渐渐深入交流之后,他们总算是解开了心结,解除了误会,认清了彼此,爱上了对方。
伊丽莎白这个伟大的女性,让我们看到了什么是自尊自强,什么是自爱自惜,什么是坚毅果断,什么是理智成熟,什么是励志励诚,什么是人间真爱。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渺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对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从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知道读到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恍然大悟。
《平凡的世界》是路遥文集中分量最重的一集长篇,全景式的描写了中国现代化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为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民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的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我很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平凡的世界,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万座落中的一座。从小处着眼,作者刻画出一个个普通人物平凡的人生旅程,衬托日新月异的时代变迁,担心人们的思想,给人以亲近,给人以启迪。
《红楼梦》实际上一部青春之歌。尽写一群十多岁的孩子们打打闹闹,吃吃喝喝,饮酒作诗,吵吵架,使使小性子,很多人不喜欢就因为此,可它的精彩之处,也恰在于此,它非常逼真非常细致地描写了当时的贵族生活。当曹雪芹晚年穷困潦倒之际,回想自己的一生,一事无成,而自己十四之前不曾珍惜的琐琐碎碎,到头来,才发现,那才是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
与《红楼梦》的儿女情长相比,《金瓶梅》更现实,它写尽了世态炎凉,人性的贪婪无度尽显于书中。
所以我读《红楼梦》,比较关注书中人物的年龄,虽然作者写得较模糊,但还是有迹可循。林妹妹死时,也不过十五岁,所有故事中的人也不过这个年纪上下。
十三四岁的孩子有自己独特的言语和行为,是很正常的。很少有书这样写青春。所谓,谁的青春不迷茫。贾宝玉喜欢吃胭脂,喜欢漂亮的男女朋友,不喜欢读经济仕途的书,对浓词艳诗却过目不忘,拒绝长大等等,都情有可原。这就是青春期。
林妹妹整日哭哭啼啼,爱使小性子,说话尖酸刻薄,这也是一个孤苦无依的小女孩常有的表现。她要的绝对与唯一,是多么难能可贵。
小小年纪的薛宝钗,能藏愚守拙,深藏不露,压抑自己迎合别人,还真有些违背人的天性,青春过早地夭折了,可怜,直沦为封建社会的殉葬品。
我们所怀念的青春,正在于它的那份真,那份纯,那份痴,那丛中深深浅浅的哀愁和忧伤,令我们一生都念念不忘,耿耿于怀,纵其所有去找寻,它早已消失在似水流年中。
细腻的手笔,优美的感情,将一个个美丽动人的故事串连起来,这就是《小妇人》。
恋爱是有缘分,爱一本书也是这样吧。当我在考试前紧张的情况下翻开这本书,顿时被亲情与友情所包围,仿佛脱离了现实世界。轻轻地咀嚼着爱这个字眼,它就象雪地里的火,温暖着我的心。
我读书时总是有些心绪不宁,每次看书总有一丝偷的感觉,而这本书却让我变得异常宁静。我非常喜欢贝思,因为她宁静的性格,因为她坚强的毅力,因为她的坦然。在书中的最后几个小节,贝思因为患了猩红热而死了,我为她的死感到遗憾,感到悲伤。为什么老天爷让一个灵巧的女孩死了,让人们伤心欲绝呢?贝思是家中的天使,为什么偏偏让她去寂寞的天堂生活呢?为什么一定要使原本幸福的家变得残缺呢?
我也很喜欢二姐乔,她那富有活力的精神始终感染着我。一个活泼的女孩,剪着男孩的平头,再加上不饶人的口舌,让任何人都会眼睛一亮。她也十分喜欢写作,写出来的作品总是鲜亮生动又富有人情味,简直棒极了。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她是一个最幸福的小妇人,尽管她的经历比其他姐妹坎坷,所受到的打击也比她们多。我就是喜欢乔那不服输的性格。
四姐妹的不同待遇、不同性格,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活生生的素材。我爱她们,我永远不会忘记她们。
润土应该成为一个关键人物。经过20年的蜕变,他从一个勇敢、足智多谋的小男孩变成了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仆人。是什么让他变化这么大?是贫穷吗?或者这是我们不能知道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目中,润土一直是一个勇敢、聪明、活泼的人,否则,当他提到润土的时候,他不会想到他的刺。然而,当润土与鲁迅交谈时,第一个词竟是“大师”。我相信鲁迅当时内心的震动一定很大。他可能想到了成千上万种说话方式,但他肯定没有想到这一点。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闰土应该叫鲁迅先生的师傅。但是,从20年前的快哥到20年后的高手,跨度是不是有点太大了?闰土的变化很明显,岁月在他的脸上和手上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外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是心理上的改变。或许,他内心还是把鲁迅当成了快哥,只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心里还是想和鲁迅玩玩,但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是有主仆关系的。一个“大师”包含了多少感情?是懦弱吗?是懦弱吗?还是因为很久没见陌生人了?这一点,也许只有闰土知道。
另一个角色,嫂子杨二,没被看过《故乡》的朋友注意到。虽然嫂子杨二是配角,但她也是变化很大的角色之一。20年前,她曾有豆腐师的美名,但20年后,她的模样已面目全非。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指南针”关于她的外貌。如果只是外表的改变,杨二的小姨子之所以变成了这个“丑陋的样子”,是因为她的内心在逐渐改变。她去鲁迅家,其实是要一些旧家具。他拒绝后,她夸口说“越是有钱的人越不肯放松,不肯放松的人就越有钱”。这样尖锐的说法,不像是一个“石”能说的,倒像是一个夹杂着菜味和苦口婆心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鲁迅的母亲离开时,杨二还带着她的手套。这一切,这个人的变化也很大。
乘复习功课的间隙,我把《活着》给看掉了。余华的这本书早有所耳闻,可是一向没什么时间,到是张艺谋的电影先看过了。读过原著之后不由得赞叹这书天生就是本很好的剧本,我想编剧更本不用改什么。故事的描述镜头感十足,是我最喜欢的那种讲故事的模式。作者的文字并不华丽,但平实中却充满了力量,是一种能从内心感动你的力量。我不想说什么涉及灵魂的字眼,可能书看多了就不太容易随便给感动了,但这的确是一本好书,值得我推荐。期望每个人读过之后都会有自我的感悟
给出一段书中的文字,大家欣赏下:今年,在春暖花开的三月,我在一个直径仅有10厘米的小碗里种下了我最喜爱的喇叭花。当时,我想它发芽就行,因为种子是捡来的。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
女人吆喝孩子的声音此起彼伏,一个男人挑着粪桶从我跟前走过,扁担吱呀吱呀一路响了过去。慢慢地,田野趋向了宁静,四周出现了模糊,霞光逐渐退去。
我明白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可以说这是一本让我百看不厌的一本书,也可以说从来没有像这样一本书深深打动我。这本书的作者是苏联当代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是一位具有30多年教育实践经验的教育理论家。在这本书中他每谈一个问题,既有生动的现实作为事例,又有精辟的理论给予合理的分析,是一本非常好的教育名著。
书中告诉教师:教学并不是机械的把知识从教师的头脑里疏导到学生的头脑里,这是一种极其复杂的道德关系,在这种关系里起主导的决定性作用的特征,就是培养儿童的荣誉感和自尊感。我们教师的任务就在于,要敏锐而巧妙的、坚持不懈而严格要求的培植儿童的智力和道德力量。帮助儿童把学习看做一种要求做出很大努力地劳动,这种劳动只有在依靠自己的力量去克服困难而取得成果的时候才是愉快的。在此他又给孩子划分三个阶梯:做出自己的努力,靠劳动取得成果,享受到脑力劳动的欢乐。我们教师可以据此评价学生,让学生感觉到热爱劳动的乐趣,让孩子的一生中都在追求“我比今天知道的多”的不可动摇的愿望。从此我们可以正确的评价学生,让孩子拥有一个正确的道德观。
他还告诉我们让孩子学会在集体中交往,因为“唯一真正的美是人与人交往的美”。
是呀,一个人将成为怎样的人,这里有赖于他与人交往中的表现,有赖于这种交往会激起他什么养的思想,以及这种交往会把他的知趣引向何方。他为了培养孩子的交往能力,让孩子去发现美,他和孩子们把一些地方称之为“童话角”、“美丽角”。让孩子在那里体验美、感知美、发现美。因为这样孩子才会有美的心灵,才会用美去对待他人。回想我们的教育确实也注意到此方面,但我们与作者却不能同比。反思之,不由让自己又充满力量前进、
可以说这边儿本书的点点滴滴都存在着教育,可以说读它可以排解烦恼,可以指点迷津;在自己遇到困难的时候,及时给予以帮助,让每个人充满信心……所以我会反复读之。
《故乡》年,鲁迅不仅注意到了家乡的变化,而且用闰土和杨二嫂两个有代表性的例子证明了一个字——的变化。无论是故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说话很有正义感的感觉,尤其是最后一句: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人走得多了,就会有。
现实社会是无情的,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则,怀疑,胆怯,因为贫富不同。障碍太多,差距太大。差距太多,让人拒绝。人们说懂事,我觉得只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因为他们的童真和天真是被现实一点一点打磨出来的,在这漫长的时间里,在这个荒凉的社会里成长起来的。例如,润土在沧桑中成长。他不仅身体有了变化,内心也有了无奈。他恭敬地叫鲁迅:“先生。”而前面的笑就叫鲁迅:“荀哥!”飞跃的土壤已经在社会的寒冷中消亡了。真是莫名其妙。所以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只有这样,鲁迅才想拿起笔来反击这个社会,为后人开路,让后人走过这条路,开创新的路。其实地上没有路,更多的人会变成路。人们常说要懂事,其实未必如此。还不如天真一笑。
当我看到我的家乡时,我感到一种悲伤的感觉,我不禁颤抖起来。友谊会在时间的过滤后褪色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地叫道:“润土兄弟!”而闰土沉默的回复。之后他又喊了一声:“先生!”我知道他们的友谊没有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就像一条小溪。我开始害怕。我怕我最好的朋友会贬值。时隔多年,也许我才想起来原来有这么一个人。我不要这个,就像鲁迅不要水生和宏子一样。走自己的路。哎,世界上不是有永恒的友谊吗?世界上没有路,但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这句话我以前听过,但一直没听懂。看了以后明白了,规则只有一条,没有它的人多了,就成了规则。凡事总有个开始,当所有人都认同他的时候,就成了合理的事情。我恍然大悟,哦,我爸妈的所作所为,在我们看来不可理喻,却有其意义。感情会褪色变质,但只有回忆不会变。时隔多年,改变对他的感情不是你的错,不了解他才是你的错。
俗话说江山易,守江山难,那么在徐乐看来,对于国家的危险,主要在于“土崩”和“瓦解”两类情况,“土崩”就是广大农民揭竿为旗进行的大规模起义,而“瓦解”就是诸侯王进行的叛乱,在他看来“土崩”是最需要重视的,农民虽无良马强卒,但是他们往往是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做出的愤然之举,所以会有很强的斗争性,也就从一个侧面建议君主要体恤民生。从文中我们可以看到,人民的力量是无穷的。
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顺民者兴,逆民者亡,我们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要做到将民众的利益放到首要位置,做到群众利益无小事,切实去为人民办实事,只有这样,社会才能和谐发展,政局才会安定,徐乐的这篇文章在封建社会不以王权是从,把民生问题提到了一定的高度,有其先进的一面。
鲁迅先生在他的文章《故乡》中,为他和润土描绘了一个美好的童年,使人们无限向往,但结局却是悲惨的。两个交情很深的孩子变成了一对熟悉的陌生人。看了这篇文章,我才知道,时间可以撕毁两个人的友谊。
历史总是在重演。我和我的好朋友张凡不就是喜欢鲁迅和润土吗?
我一直以为我们的友谊坚如磐石,比大海还要深。现在看来,这只是我们童年的幻想。
张凡和我年龄差不多。小时候经常和他一起在村里转悠,我们会很乐意一起捅马蜂窝。我们经常一起爬桑树,享受美味的桑椹枣,直到嘴唇和牙齿变成紫色。然后我们会看着对方紫色的嘴唇笑。我们经常一起分享个人秘密。比如他曾经跟我说过他“喜欢”的女生的名字,我也跟他说过我“喜欢”的女生的名字。到现在,我觉得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这两个女孩的名字。我不确定他是否还记得。我们有过一些小冲突,但几个小时后就和好了。这七年,我们就像兄弟一样,他去哪我就去哪。总之,方便我有他的位置。
到了初中,我和他的关系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可能我有自己的目标,只想学习,放假很少去他家。我在家看书做作业,渐渐疏远了他。也许我们都长大了,成熟了。我们再也不会在一起了,因为这是小孩子做的事,是浪费时间。我们再也不会告诉对方我们的小秘密了。我们开始学会半心半意的面对对方,会觉得把秘密藏在心里更好。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去年寒假,我只见过他一次。当我们在一起聊天时,我们像润土一样相互尊重。当他谈到一些学校的事情时,我只是笑了几声。那种笑声似乎是命令式的笑声。不到一个小时,我们就谈完了,好像再也没什么可谈的了。自从那次会议后,我再也没见过他。童年的欢笑和欢笑的场景都消失了。我很想恢复小学时候和他的亲密关系,但好像一切都已经注定了。我和他一起走在既定的道路上。他往东,我往西。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如果我的命运可以由我自己选择,我愿意永远和他在一起上小学。我真的不想看到1978年的友谊就这样结束。
我无法想象我们的关系在十年或二十年后会是什么样子。
的确,时间可以撕毁两个人的友谊,这是我看完《故乡》的感受。
暑假里我读了《三国演义》这本名著,知道了许多故事,让我深受体会的还是《三国演义》里的《草船借箭》。《草船借箭》是一个非常有名的故事。这个故事体现了诸葛亮的神机妙算。
《草船借箭》讲的是周瑜妒忌诸葛亮,想方设法置诸葛亮于死地,于是,他以军中缺箭的为理由,让诸葛亮十日造好10万支箭,周瑜还故意把造箭用的材料不给他准备齐全,大家想想,如果我们都造箭,十日也造不完10万支箭,这下诸葛亮想出了一个妙计胸有成竹的说:“只要三天”。还当面立下军令证,这让周瑜特别高兴。并在第三天趁大雾天用草船向曹操“借”了10万支箭,挫败了周瑜。
诸葛亮之所以成功“借”到箭,这第一“算”是算到第三天早晨有雾,第二“算”是算到鲁肃不会把计谋告诉周瑜,会私自把快船和军事给自己,第三“算”是算到曹操不敢派兵出来。
《草船借箭》展现了诸葛亮神机妙算和足智多谋,让妒忌的周瑜自愧不如。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思考事情要依据事实,不可空想,要用缜密的思维去推算,而不是单凭感觉去推算。
每个时代有英雄或者说代表人物,但平凡的人才是时代的负荷者,才是这个世界的主人翁。平凡,这样一个洗尽铅华的词,从口中读出来,无端端的就让人有历经磨难之后的淡定从容而又宽厚良善之感。
《平凡的世界》,书如其名,没有任何传奇色彩的跌宕起伏,也没有武侠小说中的刀光剑影血雨腥风,更没有时下一些爱情小说的缠绵悱恻深刻动人,甚至一点华丽矫情的词藻都没有。整部作品平淡而又质朴,在路遥的笔下,一个平凡人的生活图景就浸润在这几十年的时光里,普通,但又蕴含着劳动人民特有的淳朴与坚强。书中为我们描绘了一个黄土地的世界,这里生活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们,他们在这个荒凉的土地上贡献了一生。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苦难与拼搏,劳动与爱情,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等这些平凡的元素为我们展现了劳动人民琐碎而坎坷的生活。作者为我们阐释了平凡和苦难,这才是生活的意义,人生就如同一个苦行僧的修行过程,我们要尝尽困苦,才能修习圆满。人性的真善美,人性的丑恶,人情世故都在这个平凡的世界里一一折射出来。轻易地,我就对文中的人物产生了共鸣。因为自己的家乡就在农村,感觉里面这些平凡而深刻的人物形象不经意间就会与自己的乡亲们重合。看这本书的时候,淡淡的熟悉感一直充盈着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一日三餐,粮食作物,播种收获,父母儿女,还有不时的分别与团聚。家庭中有过节时的欢悦,有结婚时的喜庆,也有丧礼是的悲凉,还有亲人去世的哀伤,更有日常生活中小口角和平时的小娱乐,这就是乡村人的生活。虽说人生如戏,但戏台上的情节是紧凑的,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几乎所有的事情都融合在几幕剧里。但人生充满着琐碎的矛盾纠葛,缠绕而又纠结的小细节,你牵着我,我绊着你,剪不断,理还乱,欲说还休。那些刻骨铭心的爱恨情仇是存在的,但平凡人遇到的几率又有多大呢?电视剧里的这些情节抵不过日常生活中的细水长流,天冷的一句嘘寒问暖,天热时的一碗绿豆沙就足以慰藉我们干涸的心灵。
《平凡的世界》展现的是一个自强不息的群体的奋斗史。少安敢于和现实顽强抗争但又不时地屈从于命运的安排,面对深爱的青梅竹马的润叶,毅然斩断情丝,和陌生的外乡人秀莲结婚;在办砖窑厂时既雄心勃勃,在遇到困难时又不时灰心丧气。而少平勤劳朴实,珍惜亲情友情,富有同情心,胸襟开阔,面对困难更是艰苦奋斗,坚持不懈。同时他对生活充满理想和激情,但又脚踏实地。他放下了读书人的架子,去做社会最底层的工作,在劳动中体会充实;但他又从不放弃自己在知识上的追求,一直保持学习的上进心……正如书中所说的那样“人生时刻处于零公里处,那么要旨还在于我们不断的奋斗,并且将这种精神提升到生活所要求的那种高度”。
当然,书里面也流淌着深厚的爱与情。对那片苍凉而又贫瘠的黄土地的爱,对父老乡亲的深厚感情,这里有亲情,有友情也有爱情。少安与润叶的爱情,少平与晓霞的爱情,润叶与福堂的亲情,晓霞与福军的亲情,少平与金波的友情,润叶与晓霞的友情……
鲁迅在这部小说中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
我过去的家乡是一个美丽、和谐、幸福的世界,那里有我童年的美好回忆。有“一轮金灿灿的满月挂在深蓝的天空,下面是海边的沙滩,种着一望无际的绿色西瓜。”有一个天真可爱的年轻人,长着一张“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围着一个“亮”“银白色”的衣领,海边的“彩色贝壳”“红绿相间”。还有鬼,观音手,各种颜色的鸟:米鸡,角鸡,鹧鸪然而,现在的家乡已经变得腐朽,荒凉,死气沉沉,而以前生机勃勃的飞跃之地已经麻木。他过着艰苦而麻木的生活,成了一个“有道德、有纪律的人”。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对鲁迅记忆中的“故乡”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它是一个美好的世界,实际上是一个少年美好灵魂的反映,是他与少年和谐精神关系的产物。然而,成年后看到鲁迅,对鲁迅的态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的“主人”让他们不再像以前那样亲密,让他们变得陌生,让他们之前的亲密关系活生生的撕裂。
在当时,因为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关系,“真正的家乡”是一个精神分离、失去活力、人与人之间失去温暖情感的世界。他们遵循着一种传统道德,这种道德压抑了人的生命力,使人在封建道德的束缚下失去了生命力,使人精神麻木,使鲁迅和润土无法继续他们纯洁的友谊。
看完这本书,我为他们失去的友谊感到难过。同时我也很庆幸,我们生活在一个新的社会,我们有最好的朋友,我们不用地位和金钱来衡量友谊,人们有真诚的感情。
一根白羽毛轻盈地在空中飘着,谁也不明白它从什么地方飘来,下一刻又会飘到哪里去。
这正是阿甘的传奇生活。
阿甘的天资并不聪颖,还伴有残疾,所以,常受别人的歧视和嘲笑。一个天生落别人一截的孩子,是如何成长为一个橄榄球达人,一个出色的军人,长跑的领军人物,乒乓球冠军和受人瞩目的亿万富翁
首先他有一个好妈妈,费尽心思让阿甘受到了正常的教育,懂得了做人的基本准则。也懂得如何正视别人的嘲讽。在Jenny的帮忙下,他学会了飞一般的奔跑。
再则他有那种傻傻的,淳朴的劲儿和他那颗执着的心。
自从他学会跑步开始,他就没有停止,上哪里都跑去,所以得到了橄榄球教练的青睐,出色的跑步本事,使他成为一名出色的橄榄球队员,最终得到了全队的尊重,包括以前瞧不起他的人。长跑跑了整整三年,有人认为傻,可是因为他想这么做,他喜欢,他就去执著的完成最终精神鼓励了大批的追随者,成为长跑的代表性人物。
之后他当了兵,认认真真的完成他的上级丹上尉派给他的任务,叫上了交心的朋友布巴,他们参加了越南战争。当他们在遭到袭击时,仅有他一个人凭着出色的奔跑本事,逃出险境。可是他想到了战友,想到了布巴,不顾硝烟,一次次跑回了枪林弹雨,执著的背出了许多战友,丹上尉和布巴,他也受了伤,他的举动获得了荣誉勋章。
接触了乒乓球,傻傻的就爱上了,从此拍不离手的练习,我没有其他想法,就是喜欢乒乓,所以坚持不懈的努力和执着的精神,获得了代表美国征战中国的选手资格。
他就因为布巴生前的一句话,退役了之后,帮布巴去实现他的愿望,干起了捕虾的行业。他倾囊而出,购得一艘捕虾船,在常人眼里看来,他疯了。一天一天失败而归,他没有放弃,执著的坚持,最终有一天他满载而归,成为当地坚持到最终的捕虾船长,创办了公司,成为了亿万富翁。就在人们认为他功成名就的时候,他又执着的捐献了自我的资产,他认为赚钱不是人生最终的目的,回到了自我的家中,过起了平淡的生活。
阿甘对Jenny的感情,一向是专一而深刻的,尽管Jenny一次次的离开,去外面的世界闯荡,玩吉他,疯狂地叛逆,追求_的生活,可是阿甘仍然执著的等待,在Jenny落魄的时候,真诚的守候。
妈妈的良好教育使他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他虽傻,可是善良,重情义,乐观,无私豁达,始终坚持一颗单纯执著的心。
反思我们自我,我们可曾象阿甘一样那么执著的完成一件事情坚持到底。坚持真的很难。我们受到了也是很好的教育,可是我们没有把我们学到执着的运用到实际中去,是我的智慧比不上阿甘当然不是。我们应当拿出我们的毅力,坚持,不顾旁人的嘲讽和外界的压力,先前跑。
傻傻的阿甘给我们上了精彩的一课。执著的信念,蓬勃生的期望,迸发青春的活力,燃烧无尽的热情,铭刻爱的永恒,描绘坚定地毅力,坚信完美的明天。
孟母,一位家喻户晓的母亲,家境并不好,但她不怕苦独自一人将孟子拉扯大,将孟子培养成一位伟人。
孟母一生吃尽了苦,但为了将孟子培养成一代英才,再大的苦他也吃得下,孟子早年丧父,仅靠孟母一人在家做些零工补贴家用,孟母曾三次搬家,是由于孟子,因为孟子年纪太小什么事都比较喜欢模仿,第一次搬到了一个闹市,那里的叫卖声整天连续不断,孟子也学起了他们,整天叫卖,孟母立刻认为这个地方并不是我儿可以居住的地方,不能让他受到这个环境的迫害。
第二次孟母搬迁到了一个办丧事的地方,这次孟子没有再次叫卖过,孟母认为这个地方可行,没想到过了几天,孟子经常和小朋友们一起学起大人们哭丧,孟母知道后认为这还不是我儿居住的地方,于是孟母又搬到一个学堂的旁边,孟子每天醒来时就能听见读书声,孟子觉得好奇,于是孟子就经常跑去学堂的外面听他们读书,并且自己跟着学习,盗了最后孟母想尽方法让孟子进入学堂,孟母这才安心。
在现实的生活中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我爸爸是一名普普通通的乡村医生,从小受到了爷爷的熏陶,他为人正直,真诚。所以有许多人景仰我爸,因此我爸爸希望我可以超过他,比他更好,从小就不让我和一些品质恶劣的孩子在一起玩,但时间流去,我也渐渐的不听爸爸的话了,我爸爸多次叫我不要和那些孩子走得太近,可我就是不听,现在我知道了。
孟母含辛茹苦的将孟子养大,也让他接受了好的教育,是为了不让孟子自毁前程,我也知道我不该这样做,但是我总是控制不住自己,这时正值青春年少的我们,要像陶渊明那样“出淤泥而不染”不能让不好的人或事物蒙蔽了你的双眼,要自觉抵制,千万不要自毁前程。
生而知者之是不存在的,“天才”也是不存在的。人们的才能虽有差别,但主要来自于勤奋学习。《伤仲永》一文给我的启示是:一个人即使有很高的天赋,但如果不努力学习,也很难取得真正的成就。
仲永的故事是这样的:并非书香子弟的方仲永5岁时便能“指物作诗,立就”,并“自为其名”,且“文理皆有可观者”,因而扬名邑中。到了十二三岁,才气渐减,“令作诗,不能称前之所闻。”到了成年,竟“泯然众人矣”。
一个天资聪颖的神童,因为被唯利是图的父亲每天带着四处拜访本县的人,而不让他学习,使得“神童”竟沦为一个默默无闻的“庸人”!这能叫人不扼腕叹惜吗?神童泯然众人,责任在于他父亲,原因是“不使学”。像方仲永这样的天才,由于后天没有好好学习,尚且要成为普通的人,那么,那些本来就普普通通的人,如果不学习,岂不是连一个普通的庸人还不如吗?
所以说:才能来自于勤奋学习!“神童”由于后天不好好学习而沦为“庸人”的,在历史上屡见不鲜;而本来不是“神童”、“天才”,但由于坚持不懈地奋发努力,而成为举世闻名的科学家、发明家的却大有人在。
牛顿不是神童,但他终身勤奋学习,很少在午夜两三点以前休息,常常通宵达旦工作,终于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
爱因斯坦不是神童,中学成绩并不好,大学也是考了两次才被录取,学习也并不出众,后到瑞士一家专利局当了7年职员。在这7年里,爱因斯坦在艰苦的条件下顽强学习、工作,终于奠定了相对论的基础。
爱迪生不是神童,甚至连初小还未念完但他努力自学,总是以无比坚强的意志和毅力,刻苦钻研自己不懂的问题。由于他工作时间比一般人长得多,相当于延长了生命,所以当他79岁的时候,宣称自己已是135岁的人了。
不仅在科学上如此,在文学艺术上也是如此。不论是谁只要付出和他们同样艰辛的努力,都能取得这样或那样的成就。作家狄更斯、巴尔扎克等人的成功同样深刻地说明了这样一个道理:才能来自勤奋学习!
看了鲁迅的《故乡》文章,最想说的就是闰土。
鲁迅在文章中回忆说,闰土是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挂着一轮金灿灿的满月,海边的沙滩上种着一望无际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戴着银戒指,手里拿着钢叉,想尽办法捅驴,但驴扭着身子,从胯下跑开了。”是典型的南方帅哥形象。在一次家庭大祭祀中,润土和鲁迅相识,并成为形影不离的朋友。当时,虽然润土家境不好,但他见多识广,知道很多事情。鲁迅家境很好,是个地主。我整天被困在天上。润土还告诉他许多奇怪的事情:獾猪、刺猬、角鸡、悍妇……这些鲁迅永远不会忘记。
看完《故乡》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这样写的:“我在昏暗的灯光下,眼前铺开了一片海边的绿沙,上面深蓝色的天空挂着一轮金色的满月。我想:希望什么都不是,什么都不是。这就好比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会变成路。”这句话对当时和现在有独特的解读。这本书。主要是想告诉人们,有希望不奋斗就没有希望,有奋斗才有希望就没有希望。虽然“希望”很难实现,但只要你去探索去实践,就有可能实现。希望之路是祖先用自己的脚走出来的路,是祖先实践的路,是祖先探索的路。
刚开始看《故乡》的时候觉得太无聊了,经常浪费时间,没有认真做作业。匆匆忙忙的写,潦草低效。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意识到阅读是多么有趣,如何珍惜时间。记得那句谚语:“一寸光阴一寸金,一寸金买不到一寸时间”?相信大家都会很熟悉,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故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为了钱杀人。看,这是鲁迅的名言。让我们以此为座右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