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虻读书笔记文章(精选35篇)
战士的历练
漫游在书架上,脑子里都是空白。面对满满的书籍,忽然间一种莫名的激动涌上心头,但自己始终下不了手,因为每一本书我都太喜欢了。
随手拿起一本书——《牛虻》,翻开它,也翻开了我对它的理解,它对我的影响。
《牛虻》作于一位英国女作家伏尼契,讲述了意大利青年阿瑟,出身于富商家庭,但成年后毅然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他泄漏了机密,使得战友被捕,令青梅竹马的女友琴玛误会,并痛苦地发现自己竟然是崇拜已久的蒙塔奈利神父的私生子。在严酷的现实教育下,他以假自杀为掩护,愤然出走,在外漂泊了20--年,历经艰辛,成为一个坚定的革命者,化名“牛虻”,回国组织武装,偷运军火,积极准备起义。最后不幸被捕,面对军方的威胁和生父的劝降,不为所动,从容就义。
可以说他是富二代,但他也和大多数爱国人士一样投身于革命之中,不为身份,只为了自己心中的那一份信仰。即使失败过,痛苦过,挣扎过,也不曾后悔过。成长的道路需要付出代价,牛虻付出了太多太多,但其顽强的毅力造就了他成为了一个出色的革命者。面对威胁和诱惑,不妥协,不接受,遵守心中的那一个信念,从容就义。
他深深的震撼到了我,令我佩服,令我尊敬,更令我向之学习。国家危亡,民族衰落,人们懑懑不平,那时候的你毅然站了出来,给了国家希望,民族希望,人们希望。向国人做出了榜样,你是个伟大的人。学习你的爱国之情,学习你的大义之情,学习你那般毅然的精神,是作为当代中学生的我们所需要的文化粮食,我们要向你学习,吸收你的可贵。读着你的事迹,倾听着你的心声,让我想到了我们国家的鲁迅先生。
鲁迅先生出身于破落封建家庭,青年时就懂得赴日学医,后来因为爱国主义精神,觉得在当时那种情况下,学医不如学文,于是毅然的弃医从文,走上了用文救国的道路。中途也受尽了苦难,但他也没有放弃,因为心中有信仰,再苦再累,也是值得的。终于历尽千辛万苦,苦尽甘来,呼醒了一大批的爱国青年,人们的思想转变,迎来了救国路上的一片曙光。
牛虻和鲁迅的出生身份不同,但是他们的志向一样,他们都爱国。国家是我们生长的地方,因为有它,我们快乐着;因为有它,我们幸福着;因为有它,我们骄傲着。万一,哪一天它开始变小,逐渐变小,最后消失了,那我们应怎么办?我想,肯定是痛苦着,煎熬着,绝望着。因为我们是祖国的儿女,小小的翅膀里怀揣着大大的爱国梦想。所以,我们要热爱自己的国家,为祖国注入力量;热爱自己的民族,为民族增加生机;热爱我们选择的生活,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一开始对亚瑟的描写是一个乖巧有思想的富家子弟,参加斗争后,因为不堪误解重新换了身份生活,从此过着痛苦艰难的生活,倘若还能称为生活的话,他身上的所有伤痕便是最好的证明。经历了常人不能忍受的磨难后他更加坚定自己立场,投身于更激烈的斗争中,到最后关在监狱里时,他和他父亲的对话令人动容落泪,他努力地活着就是为了看他的父亲更爱上帝还是他,主教深陷痛苦,但我为亚瑟的遭遇痛心,因为他的所有真情流露落泪,人生来就是要遭遇矛盾的,分歧倘若十分巨大,一边是多年的信仰,一边是自己的爱子,该怎么办才好呢?这首诗是亚瑟的绝笔诗,也是一个灵魂的申述。
我是一只牛虻,
幸福欢畅,
不管是活着,
还是已死亡。
首先说一下《三体》真的是非常赞的小说。
整个故事大气辉宏,天体物理知识与曲折的情节完美结合,看完让人大呼过瘾。
当一个世界用光年来表达距离,用亿年来表达时间的时候,我才深深感到自己的渺小,一切一切,在宇宙的进程中,都只是一段微不足道的东西。
当然,除去那些超赞的情节,我更欣赏小说里面对人性的讨论。
当叶文洁向未知的三体世界发送信息,让他们来取代地球文明的时候,我能感受到她对人类或者说是对人性的绝望,我没有经历过--也想象不了-,但是从叶文洁身上,还是可以看到这场浩劫给人性的重创——多次失望到最终绝望。想到我的一个朋友也跟我说过,单纯并不难,难的是你经历了许多事情,却还能保持单纯。
文中的这句话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在疯狂面前,理智是软弱无力的。”关于这个,我想了一下。我自己本身是一个喜欢理性的人,尽管理智在疯狂面前是多么的无力,但是,如果能在一个疯狂的环境保持理智,更是不易。
罗辑,一个被选中为面壁者的普通人。在巨大的压力下,运用自己的智慧,震慑住了三体人,保护地球免受侵占。之后又作为地球的执剑人保护了地球几十年,被奉为神灵。
可是最后,他又被控诉多年前他的一次暴露一个星系位置的试验可能毁灭了一个文明。这里我不得不感叹人的善变,当别人需要你的时候,可能会客客气气的,当你不再有作用了,便形同陌路。另外,这里罗辑被控诉毁灭了一个文明。
那么,我们是否有权利去毁灭一个文明,甚至只是剥夺生命?我想到了之前微博上@ 能靠点儿谱吗的一个讨论“按下一个按钮,地球上的某个和你不相关的会死去,然后你会得到许多许多的钱。问题是,你会按下吗?”,也想到前几天泛读课老师问的,(二战期间)你(一个德国少年)会不会去射杀一个俄国的俘虏(他是你的敌人)。
我想了很久,我觉得我还是不会去剥夺别人的生命,非要给出理由的话,第一是换位思考我也不希望成为被夺去生命的人,第二就是小说中也有提到的人可能跟其他文明不一样的地方就是 人 有爱。
上面我说的关于人有爱的这一点,在另一个主角程心身上也得到了体现,她的两次抉择“不暴露三体文明的位置、让星环城投降”,就是一种人性的体现。
当然,她的选择,一次让人类面临被三体文明侵占的危险,另一次让人类失去造光速飞船,避免灭掉打击的机会。看起来出于人性的选择却导致了悲剧的结果,是不是她的选择错了呢?我想不是的,微博上@奶牛denny说过“做你所坚信的事,有可能很多年很多年,都不会有人来认可你,赞赏你。更不会被几百人、几千人在公共场合赞许。
人生没有任何决定是错误的,因为你永远无法知道另外一个选择是否是正确的。但是,总有一天,有人会很诚心地告诉你,你一直在做正确的事。”我觉得,我们要审慎地做出决定,然后,就去坚持它。
再看小说中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句子“弱小和无知不是生存的障碍,傲慢才是。”这样的例子太多了,包括我自己都会犯这种错误,有时候总会习惯地自以为是。现在我看来,谦虚而不失自信,是一种好的姿态。
三部小说非常的长,有些东西看完就忘了,一些当时的感想也没留下来。还是非常推荐《三体》这三部小说的。
在读过的小说中,伏尼契的《牛虻 》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中的主人公牛虻更是让我感觉到震撼……
亚瑟, 书中描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
牛虻, 书中又写道:
‘费利斯。列瓦雷兹,绰号牛虻。
年龄:大约三十岁;
籍贯:不详,大概系南美人;
职业;新闻记者;
矮个子;黑头发;黑胡须;皮肤黝黑;蓝眼睛;前额:既阔又圆;鼻子,嘴巴,下——'
对了,这儿:‘特征:右脚跛; 左臂弯曲; 左手少了两指; 脸上有最近被马刀砍伤的疤痕; 口吃。下面还有一句附言:‘精于枪法,捕时要加以注意。'
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曾经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后这“丑陋”的模样,这或许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
这许多的冲突中每个都耐人寻味,每个都动人心旋,每一个冲突都把牛虻带向悲剧。可我无暇仔细体味这些冲突,因为我在被他的那种精神感动着、震撼着……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是开篇首语。本书的精华所在,文章的点睛之笔,也是牛虻和琼玛小时侯一起学的一首小诗,是文章的结晶。
的确,牛虻精神是永不泯灭的。在宇宙的每个角落都会有这样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类的一种精神的象征。
无论在牛虻那个战乱的年代,还是如今这和平的时代,牛虻的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面对敌人视死如归的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的。
"我知道你们这些留下来的人团结起来,就会给他们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实现为之奋斗的宏伟大业。至于我,对待死亡就会怀着轻松的心情,走进院子,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这是封面上的一段话。足见牛虻的伟大。他用一生的时间和恶势力作斗争,把自己的青春和热情毫不吝啬地献给了意大利。献给了他深爱的与之无关的人民。而面对死刑表现得从容不迫甚至让执行枪决的军官士兵都不寒而栗。面对手无缚鸡之力的牛虻,他们显得多么狼狈不堪!就连枪决的士兵都舍不得下手,一心想着是身旁的人射死牛虻的,最后竟有个士兵甚至没有开枪。牛虻就是有这个力量,能让他的敌人也受到感染。在他身旁的人,都会感受到他灵魂的魅力。并受到他的熏陶和感染。哎,这样一个好人还是被乱枪射死了,可就连最后一刻,他都不忘和敌人斗争,最后一刻他也是胜利的。他的敌人都怕他……
牛虻是在其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神父蒙太尼里和女友琼玛的双重伤害下、其内心承受着非人的炼狱般折磨中流浪到南美洲,度过了地狱般的十三年。而后再出现在意大利的他已经成熟了,已经是老练的“牛虻”,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转眼看看现在的我们,80后的我们,被人们喻为“草莓族”的我们,莫说是受到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的双重打击我们有没有勇气重新站起来,就是遇到挫折也会让许多人放弃前进去选择逃避!这是多么鲜明的对比啊!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我们缺少的或许就是一种牛虻精神——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战胜自己、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许这时的我们真的应该学一下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把牛虻精神拿来,将它溶于自己的思想中,为自己所用,改变80后“草莓族”的现状,将自己变为不仅外表光鲜亮丽,内心也坚强无比的“转基因草莓”吧!
《牛虻》这本书,是一个朋友去旅行带回来给我的。当时拆开,就在扉页写了:“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可是当时忙于备战考试却并没有一口气读完,而是在两年后的暑假工中慢慢将它录入脑海……
从“亚瑟”到“牛虻”,是时隔20--年的苦难磨砺,是一个信奉上帝青年到想要推翻宗教信仰的革命者的转变。他因为不小心透露了组织的秘密而被心爱的人打了一耳光而伤心,后来又得知自己是自己深爱的神甫的私生子的双重打击下,他选择了假装死亡的方式消失,离开爱情与亲情。
异乡的生活根本就不叫生活。在南美洲他过着非人的日子,在甘蔗园当苦力,为了一口饭成为被人戏弄嘲笑的小丑,在船上被毒打乃至毁容,在回到国土以至于他深爱以及爱着他的两个人都无法认出他。他受尽肉体与心灵的摧残,但在这个过程中,他却是变得更加强大,犹如“凤凰浴火,涅槃重生”!所以,在他回来之后,他成了笔锋犀利、干练冷酷而无所畏惧的列瓦雷士!
他投身于革命,不仅因为他对教廷充满仇恨想要换回父亲,而且他想要“献身于意大利,帮她从奴隶和苦难中解放出来!”所以他一直坚持下来,他自己也说过:“如果我自杀了,我的工作怎么办?谁来替我完成?”他的崇高信念与精神感染鼓励了许多人。但他最后还是因为对神甫的爱而放下了枪被捕获,这令很多人心痛!那些给他行刑的士兵是那么地爱戴他,握着枪的手发抖,把子弹打偏……但他最后还是离开了人间……神甫在牛虻死后,才后悔莫及,后悔选择上帝放弃了需要他的自己的孩子,他最后也逼疯了自己。到了这里,宗教在主教心里慢慢退去,这也暗示着牛虻的牺牲没有白白浪费。
而最后,牛虻在给琼玛的信中写到: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活的牛虻。“琼玛知道一切后,也落下了泪,爱的人又再一次死去。或许从一开始注定是悲剧。
但世人知道,牛虻虽死,他的精神却长存。
在跟女儿谈过日记一定要有“我”,也就是要有自己的感受以后,她倒是记住了,每篇日记里都有这样的话出现“我好开心哦”,或者是“我很难过”“今天真有趣”“当时我真是急死了”。她得意地告诉我,每篇日记里她都谈了自己的感受。一开始我觉得这么写也可以,但是看得多了,就觉得不是那么回事了,有必要跟她再探讨一下。这天,英语培训班组织了一场考试,考试后她写了一篇日记,是这样写的:
我们一个一个都把考卷交上去,然后走出了教室。
站在外面,我一直在祈祷,希望自己这一次能考好,心情非常紧张,比考试时还紧张……
我看了文章,对女儿说:“嗯,不错不错,事情说得很明白。不过,有一个地方写得可不够具体啊。当你站在外面等成绩的时候,你的感受写得可不是很清楚啊。”
她说:“我当时就是很紧张啊,我已经写了‘非常紧张’啊。”
我摇了摇头,说:“可是,我读了你的日记就看不出你是怎么紧张的。”
她笑了:“老爸,紧张在我脑子里,你当然看出来了?”
相信很多小朋友和她一样,认为感受是自己脑子里的事,反正写出来“我特别高兴”“非常感动”“好开心”“十分焦急”等,自然就表达准确了嘛!有的小朋友大约觉得这样不够,还要强调一下,这就成了“我特别特别高兴”“非常非常感动”或者“好开心好开心”,还有的嫌“十分焦急”不够,就说“万分焦急”。其实,这些修饰成分再多,“十分”改成“万分”也好,都说明不了问题,别人读了还是不能感受到你当时的感受。
当我把这些告诉女儿后,她就问:“那怎样写才能让人读了感受到我的感受呢?”
“用这些形容词来写自己的感受不是不可以,有时也是必要的。但是,只有这些形容词是远远不够的。”
我从电脑里找出一篇学生日记,指着对她说:“我们来看这篇作文,作者写自己的作文被老师当成范文在课堂上读了,他很开心很激动,作文里却没有‘我好激动好激动啊’,而是这么写的,‘下课后,我高兴得手舞足蹈,甚至连走路都是一蹦三跳的’,这样,读着文字,我们不是同样能看出他很激动吗?”
我停了停,看她在认真地听着,就接着说:“认真地回忆一下,交了考卷在外面等成绩的那段时间里,当时你都做什么了?”
她歪着头想了想说:“我在外面等啊。一开始,我找了个地方坐下,可是根本坐不住,就站起来来来回回地走,我觉得手心里都出汗了。”
我笑着说:“你看你看,你说‘非常紧张’也好,‘非常非常紧张’也好,都不如‘来来回回地走’‘手心里都出汗了’更能表现你的紧张啊。所以,写自己的感受不要老是用形容词,也可以用当时的行为来表现,这是一种更好的、更有表现力的写作方法。”
我接着问:“你来回走动时,脑子里都想什么了?”
她说:“也没想别的,就在那儿想考卷上的题目,想想自己答题时有没有哪个地方出错了。”
“你再把这个写出来,别人读了你的作文,不就能感受到你当时的紧张了吗?这比‘十分紧张’‘万分紧张’都好!”
女儿一下子明白了,她高兴地说:“老爸,我明白了。”抓起笔来,把日记改成了下面的样子:
我们一个一个都把考卷交上去了。
在外面等老师看试卷的这段时间,我一直在祈祷,希望自己能考好。一开始,我找了个台阶坐下来等,脑子里回想着考卷上的题目,这个没什么问题,那个我也应该是对了,还有……想着想着,我坐不住了,站起来在院子里来来回回地走,手心都出汗了。我觉得自己比考试时还紧张……
读了女儿改后的日记,我高兴地笑了。小朋友,你们看,这样写是不是比单说我好紧张好多了?在日记里,表达自己的感受是非常重要的,这是日记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缺少了自己的感受,日记就好像菜里缺少了盐,读起来没滋没味儿的。不过,写自己的感受可不能只用现成的形容词。如果你想让人读了能感受到你的感受,就要加上一点细节,比如用当时的行动,比如用自己脑子里的念头,来表现自己的感受,会让人感同身受哦。
读《读者》就像读一种心情。她坚持真善美,总有那么一些故事令人震撼,为之动容;她笃信真理,宣扬美德,滋润着每个读者的心田;她总是把最美的东西带给大家,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
作为一名老读者,我深受其益。《读者》涵盖了文苑,人物,社会,人生,生活,文明,悦读,点滴,互动,艺术这些版块,《读者》利用富含哲理,巧用美境的卷首语,打开我们渴求知识的心扉,而后紧接着的哲理故事或名人传记,都给读者上着教育课,令人生省。所谓“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我们在不断的阅读中,要能深思其实质,要能从中自我体悟,自我反省,这也是《读者》的成功之处。
或许过多的名人传记在冲击着我们的大脑细胞的同时,我们也是需要一些幽默来调节情绪的。“家里养的小猪受了点轻伤,虽然不是很严重,但伤口仍需缝合。猪痛得大叫,我想陪着它,于是我叫12岁的女儿去农舍里取针线。10分钟过去了,女儿还没回来,我便向农舍大叫道:“你找到了吗?”女儿高声喊道:“还没有,这里好象没有粉红色的线。”或许幽默可以缓解自己疲劳的神经。但是每副漫画并不紧紧是以一幅简单的画而存在于《读者》中,那更是一种视觉的哲理挖掘。我们通过看这些漫画来与自己的灵魂产生共鸣。或许图中随意的一件事物都会引起自己内心的波澜。主要是培养自己内心的情感,让自己的是非观更加强烈,更具正义感。同时《读者》上也会有一些亲情类的文章。可以刺激我们内心对亲情的冷漠,对父母的冷淡。可以让我们正确对待生我养我的父母,继承孝顺的优良传统。
《读者》我的良师,我的益友!
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
故事一开始是发生在比萨神学院.。书中描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曾经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后这“丑陋”的模样,然而我想,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当他进入比萨宾查大学以后,神父即比萨神学院长蒙泰尼里常常给他讲解哲学,并且和他一起读书,学习.他们相互信任,尊重.亚瑟.非常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
然而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亚瑟决定献身于争取民族独立这项事业。当时蒙太尼里调到罗马当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亚瑟在忏悔中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出狱后,他得知蒙太尼里神甫不仅是出卖他的叛徒,更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他一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这大概是整本书中最大的冲突,牛虻与他父亲蒙太尼里,这不仅仅是政治上的冲突,更是信仰上的不一。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
蒙泰尼里是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的,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他是以这样一个丑陋的姿态,结束了一生。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吗?当你必须面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你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己的信仰吗?你会后悔,一定会。你用儿子换了上帝,所以你永远也找不到自己心爱的儿子了……这是无可避免的冲突,无可奈何的宿命,父亲与儿子,这对本来应该站在一起的至亲,却不得不刀枪相向,在生与死中选择,但是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是悲伤的结局,都是无可挽回的境地。
书名为《茶馆》,我不由得想起了小时候外公每次带我去茶馆打牌的情形,在我印象中,茶馆就是一个热闹而常常笼罩着烟雾的地方。可翻开了书,才发现它并不是仅仅讲的是在茶馆里的事,而是以对话剧本的形式讲述了一副旧北平社会的浮世绘的黑暗社会,老舍从小小的一个茶馆中反映出了整个社会,以小见大。是由茶馆中的客人的话中而得。语言朴素却能体会出许多意味。书虽短小而精致。把我印象中的茶馆的形象完全颠覆,同《骆驼祥子》一样,老舍也是无情的批判了这个社会—他不让好人有出路。
书的主人公是王利发,他是他裕泰茶馆的老板,他也是整本书的线索。在第一阶段中,拉皮条的为太监娶老婆,暗探遍布社会,麻木的旗兵无所事事,寻衅打群架,另一方面是破产的农民卖儿鬻女,爱国的旗人常四爷因几句牢骚被捕,新兴的资本家企图“实业救国”,王利发左右周旋,企图使生意兴隆。而在第二阶段的发展中,恶势力越来越肆无忌惮,为所欲为,暗探宋恩子、吴祥子的后代子承父业,继续敲诈勒索,拉皮条的刘麻子的后代青出于蓝,依托当局要员准备开女招待“拖拉撕”,庞太监的侄子侄媳组成的迷信会道门在社会上称王称霸,甚至做着“皇帝”、“娘娘”的美梦,而一些企图有所作为的良民百姓却走投无路。
我第一遍读它的时候,还不能理解它,此书短小,且为剧本式的,还被拍成了真正的话剧,我虽未深入去读,但也能浅薄的感受到当时社会下厚重的历史画面。
莎士比亚著名悲剧《麦克白》向我们展现了命运、野心、欲望以及迷信对一个人的影响。麦克白从一个令人尊敬的爱国勇士逐渐沦落为残暴嗜杀,毫无人性,被人唾骂的暴君,最终走向灭亡。
《麦克白》可以说是一部非常经典的悲剧,可是读完后我却没有一点同情的感觉,反而认为麦克白夫妇罪有应得。是什么造成麦克白死于非命却无人同情呢?应该是他的野心和欲望没有得到应有的控制,最终为了用不正当手段谋取成果丧失人性。
麦克白曾是一位爱国将领,为保卫国家立下赫赫战功,可谓是一位勇士。有野心不是错,任何一位勇士都有野心,关键在于控制。因为女巫的煽动,麦克白野心膨胀,谋杀了好国王邓肯,登上王位。他曾为谋杀国王良心不安,可是带上王冠后,对战友班珂和麦克德夫的家人毫不心慈手软,只为保住他用不正当手段得到的一切,在罪恶中越陷越深。他不曾后悔,他说:“我已深陷于血泊中之,要是不再涉血前进,那么回头的路也同样使人厌倦。”因为他的残暴昏庸,国家衰落,人民痛苦,而命运最终给了他应得的结局。
导致麦克白悲剧的原因除了他的野心和欲望,其夫人和女巫也起了重要作用。麦克白夫人性格刚强,行动果敢,却利欲熏心,阴狠毒辣。她被深深的罪恶感折磨着,甚至梦游中不断的洗手,最终精神负担超出心理承受极限,默默死去。当麦克白还在犹豫要不要杀国王时,她给他最后的激将:“你不敢让你的行为和勇气跟你的欲望一致吗?你宁愿像一头畏首畏尾的猫儿,顾全你所认为生命的装饰品和名誉,不惜让你在自己眼中成为一个懦夫,让‘我不敢’永远跟在‘我想要’后面吗?”这让麦克白不再犹豫,他的最后一点人性也消失了,浑身充满邪恶的勇气。当麦克白夫人站在死去的邓肯身边,向麦克白伸出一双血手时,她的小手注定洗不干净了,她的灵魂沾满罪恶的鲜血。作为帮凶和阴谋的策划者,她是麦克白人性泯灭的推动者。因为麦克白过分迷信,女巫的预言点燃了麦克白的欲火,没有她们的煽动,麦克白可能当上考特爵士后顺理成章继承王位,安度晚年。
莎翁塑造了麦克白这个人物,用前后鲜明的对比揭露了社会的阴暗面,在当时黑暗的社会环境下,不止麦克白,即位的马尔康又能怎样?会不会和麦克白同样下场?这都不一定。麦克白黑暗的人格形成也是受到社会的影响,他死后,还会有多少麦克白出现呢?
麦克白的悲剧是那个时代的缩影,这不是他一个人的悲剧,这是那个时代的悲剧。
说到阅读,让我想起《牛虻》这本书,我在二年级的第一学期读了它。
我记得当时我在读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部杰作,然而,主人公保罗在身体疼痛时,回答的话却是“你可以读《牛虻》这本书”,所以这本书引起了我无法控制的好奇心。最后,正如我所希望的那样,我读了《牛虻》,并被它引人入胜的情节迷住了……
主人公亚瑟让我敬佩。十八岁的亚瑟从小缺乏父母的照顾,和哥哥住在一起。但后来发生的一件事颠覆了他的日常生活。他被一个伪君子诽谤,后来又因为神父调职,痛苦偷渡到南美洲,到处游荡。不屈不挠的意志与满身伤疾成为他见证了他所经历的一切,他的眼睛,散发着光芒,不曾黯淡过。
亚瑟,他不屈不挠的精神,在遇到困难时保持镇定的态度,无私奉献的英雄精神,这些深深地吸引了我。他是一个阳光灿烂、性格开朗的少年,经历了异常的艰难,但他已经一个个克服了,他把名字改为“里瓦雷士”,成为了讽刺现实的小说家——牛虻。他扭伤的左臂和身上的伤痛并没有阻止他,反而使他更强壮了。
看看他,再想想自己,我脸红了,感到羞愧难当。主人公亚瑟经历了那些挫折,没有让他放弃。而我,面对一次小小的挫折,一次小小的考验,我为什么不采用他那种冷静沉着的态度呢?为什么不向他学习不屈不挠的精神呢?为什么自己会考试不及格,那还不是因为自己上课不认真听讲,回家不认真学习。所以,我必须改掉自己的坏习惯。
这又让我想起了“无论我活着,还是死了,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这句话。
花了半个月的时间,今天,终于看完了《复活》。
《复活》的作者是大文豪列夫·托尔斯泰。这部作品主要是讲男爵涅赫柳多夫因良心受遣而“复活”去拯救其初恋情人(后怀孕)且后被其抛弃的因而沦为妓女以作报复的马斯洛娃的坎坷经历。这里的“拯救”指马斯洛娃被诬判(为钱财而杀人)为流放罪而被涅赫柳多夫以其特权极力为其脱罪的行动。我们常说“大爱无疆”。
记得在看此书以前,我的一位老师问过我一个相关的问题,那就是,假如我是涅赫柳多夫,会怎样对待马斯洛娃。依稀记得我的回答是“公正对待”。现在回想起来,有一点异曲同工之妙。涅赫柳多夫虽然极力挽救马斯洛娃,但他也必须建立在无罪的基础上。我可绝对不想成为那种“无情”的人啊!为了挽救马斯洛娃,涅赫柳多夫游走四方:伯爵、省长、检察官、狱长、律师。。。。。。
要知道,在19世纪的沙皇俄国,上层阶级们——甚至底层阶级们,都是无法忍受他的一举一动的。更何况,他还想冒天下之大不韪和这个所谓的“囚犯”结婚!但是,对于已经“复活”了过来的涅赫柳多夫来说,这一切的阻碍算得了什么?!为了自己的良心过得安稳,他选择了风雨兼程。涅赫柳多夫“复活”后,他不仅仅想拯救马斯洛娃,他还尝试努力返还土地给农奴们,让他们尽量不再过生不如死的生活。这其实也符合作者列夫·托尔斯泰的人生臆想。他自己一直想努力拯救农奴们,并身体力行——分还土地,不再过贵族生活。晚年的他甚至为此与妻子吵架而离家出走,最终身死异乡。虽然结果出乎意料:马斯洛娃不再爱他,并且选择了另外一个人;但是,涅赫柳多夫没有伤心,没有后悔,因为,为自己心爱的人付出应有的一切是值得的,让自己心爱的人幸福是值得的。。。。。。
在《复活》这部作品中,作者一方面突出了人性不断的完善与“进化”的过程,另一方面也深刻讥讽了19世纪沙皇俄国拜金主义、权欲主义的盛行。同时,也表达了作者对当时俄国农民的悲惨境遇的同情,表达了作者对人性真善美的追求。
罗素说过,“三种单纯然而极其强烈的激情支配着我的一生,那就是对于爱情的渴望,对于知识的寻求,以及对于人类苦难痛彻肺腑的怜悯”。我不知道,在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愿意过朴素的生活?有多少人愿意真诚待人?又有多少人愿意会为自己曾经的一个错误而努力“将功补过”?有多少人会是涅赫柳多夫?江苏黄埔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光标响应比尔·盖茨和沃伦·巴菲特的慈善“裸捐”,愿意死后将自己的50亿资产尽数捐出。但是,在中国这个以“富”为美的国家,有多少人——多少富翁愿意选择造福人类?
在西方,富人回馈社会却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可悲的是,陈光标的行为甚至在中国的这些所谓的富翁看来是一种愚蠢,人生至愚!陈光标遭到了许多人的谩骂与鄙视。“善良”一点的,缄口不言。中国的富翁们,请问,死了,你们能带走什么?金钱?灵魂?高贵?不,你们能带走的,只是一抔黄土!俞敏洪说过,“活着,死了,都要做一个有用的人”。
中国的富翁们哪,当看到这个世界还有诸多孩子食不饱、穿不暖,当看到这个世界还有诸多老人孑然一身,为了生存而沿街乞讨,当看到这个世界还有诸多人因为地震、战争等因素而漂泊异乡、家破人亡,不知道你们心里在想些什么?有钱,不代表拥有一切;有钱,买不来真情,买不来健康。
你们的确没必要像陈光标那样进行“裸捐”,但是,你们可以奉献你们的那金山银海中的“沧海一粟”啊!“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人间”,中国所谓的富翁们哪,我们都是人,都是地球人啊!!
不管我是否活着,还是已经死去,我始终都是,快乐的牛虻。这首小诗,是牛虻最后的字迹,写完它,他就上了行刑场,然后他死了。
他死得很艰难,因为给他行刑的士兵,都是那么爱戴他,他们拿枪的手在颤抖,他们的泪在脸上淌,可他们还是必须杀死他,那是工作。在无数发子弹声后,牛虻还是死了,全身都中了弹,可是死得那么坚强,那么灿烂。
蒙泰尼里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他注定为自己的选择而后悔,他注定被自己逼疯,最后,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
亚瑟是可怜的,琼玛的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
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得到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哭了,哭得很伤心,可是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只有上帝……
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不能,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
而当蒙泰尼里终于醒悟,而真的必须面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他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己的信仰吗?他会后悔,一定会。他会明白,并把上帝砸成碎片,他会把上帝从心里扔掉,他真心爱的,是自己的儿子。可是这一切已经晚了,天堂是无限高的,地狱是无底深的,他永远也找不到自己心爱的儿子了……
看了这篇文章我很难过,也很惋惜,流下了难过的泪。
这篇文章写的是诗人査海生自杀后母亲痛苦的经历。査海生在1989年3月26日凌晨躺在了山海关的铁轨上,呼啸而过的火车碾过他的身体,25岁的生命就这样结束了。这一天正好是他的生日。这对于一个母亲来说是何等的打击啊!而这一天母亲还在乡下煮了一锅红米粥为在北京的儿子默默祝福。而他却选择了这一天结束自己的生命。如此残酷的事情,让一个母亲如何去承受啊!海生15岁考进北京大学,毕业后留京成了一位诗人,当时母亲是何等的骄傲自豪。一个国家可以失去一位诗人,一个母亲根本就不能失去孩子,但却失去了。海子把最疼痛的诗没写进他歌颂的土壤里,而是嵌进了一个母亲疼痛的血脉里,心房中。怀念儿子对母亲来说就是剜肉剔骨的酷刑。做儿女的人们请谨记:好好地活着就是对母亲的最爱。再没有比一个健康的生命,让孕育生命的母亲更幸福的了。
寒假的时间是充足的。这一天,我情不自禁地走进了图书馆,寻找书看。书架上的书数不胜数,让我看得眼花缭乱。这时,针看到一本《巴金自传》,脚步也随之停下来。我拿着书走向书桌,聚精会神地看了起来。
我先看了《文学生活五十年》这一段,使我受益匪浅。它主要讲了巴金五十年来的文学生涯。渐渐地,我看完了这本书,也加深了对巴金的了解。
巴金不是一位文学家,但他写作了五十多年。他开始写小说,只是为了找寻出路。他生在一个官僚地主的大家庭,在许多所谓“上等人”和“下等人”中间度过了他的童年,在富裕的环境里他接触了下等人的悲惨生活,在伪善和自私的长辈们的压力下,他听到年轻的痛苦呻吟。他觉得社会出了毛病,却说不清病在何处,又该怎样医治。他把自己的家庭看作专制的王国,他坐在旧礼教的监牢里,眼看着许多亲近的人在那里挣扎,受苦,没有青春,没有幸福,终于惨痛地死亡。他们都是被腐朽的封建道德,传统观念和两三个人一时的任性杀死的。巴金离开了旧家庭就像摔掉一个可怕的黑影。他想找寻一条救人,救世,救自己的路。他选择写作,是因为他有感情无法倾吐,有爱与恨无法宣泄,好像落在无边的苦海中找不到岸,一颗心无处安放,所以,他要找寻一个心的归宿——写作。
他有着崇高的理想和高尚的情操。从他身上我明白:不把自己的幸福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上,爱祖国,爱人民,爱真理,爱正义,为多数人牺牲自己;人不单是靠吃米饭活着,人活着也不是为了个人的享受。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有巴金那样的燃烧的心和永不衰竭的热情。
这一本书让我学习到许多做人的道理,我要把巴金竖立成我的榜样,向他学习。
终于看完了《牛虻》。这次我是全身心地投入,从头到尾一字不漏看完的。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结局来取代这一看似注定的悲剧。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虽是肉体的毁灭,却是灵魂的永生。我不能记起看过哪部小说有如此震惊、痛苦、惶惑而又释然!结尾我读了几遍。初读后是极其悲哀的,却似乎是哀叹命运对人的无情捉弄。真是让人难以置信,却是现实,是黑暗的现实。因而,它的悲剧是无法挽回的。虽让人扼腕,却也是最好的结局。读后把全书联系起来深思之后,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于一个人的坚强。这更像是一曲伟大英雄的赞歌,一个身体被锤子击得支离破碎,而精神上却比别人坚强的人,难道不值得赞美吗?
“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他,算是经历了世上所有的灾难,拖着残损的躯体,却始终快活。因为他看到了希望,看到了他活下去的目标。他不是一个懦弱的人,他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深深埋在心中,把他的爱与怨恨一并埋葬,直至末日降临。他对主教深沉的永远无法化解的爱与恨困扰了他一生,也成了他悲剧的根源。神父是他一生最敬重最信赖的人,他曾经奉为神明,直至最终忍不住向神父告别时,他还是满怀希望。可是神父辜负了他的爱,“杀死”了他。在他心中,这一切也是情有可原的,是预料中的事,他如同飞蛾赴火般“成功”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在这一悲剧中,另一个人,却不禁引起我的尊敬与伶悯,那便是蒙泰尼里教士。他生平也许只做过一件错事,但他却虔诚地用他的一生来忏悔。他是众矢之的的“敌人”,却因慈爱善良而不失为一个圣人。圣人千虑,必有一失。我想造成他一生悲苦的也许是年轻时犯下的那桩“罪”。这桩罪所付出的代价也太大了!他同牛虻两个人一生的幸福和最后的毁灭,同类的故事在教会世界中并非少见。如《十日谈》中所述,一个教士如不犯七宗罪中的任一条,反倒是不可思议的了。也许,正因为他是个如此善良的人,便注定他要负“债”一生。他与亚瑟母亲都是善良而虔诚的人,这便也造成了亚瑟天性悯人,嫉恶如仇,坚持正义不动摇的性格。他最终的选择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换上我,我也必定做出同样的选择,不得不把自己最心爱的人送上断头台,最终导致自己的精神崩溃。当他领悟到现实真相后,他悔恨不已,在他疯狂地砸下圣像之后,他选择了死亡。这也是他最好的归宿。于是,他也如牛虻一样获得了解脱。他最终跟随心爱的儿子去了。余下的人们,我想他们都将继承他的遗愿坚定不移地走下去。要革命少不了流血,能让“圣子的鲜血”唤醒那些沉睡的民众,这便是那些仁人志士肝脑涂地而在所惜的原由。
琼玛也是个极让我尊敬的人。她的沉着冷静,她的坚定不移和深明大义,都无愧于牛虻对她的执着的爱。然而,她也承受着多年的悔恨。她永生也忘不了那个从童年时代就一直印在脑海中的名字。逝者已矣,生者可追!我相信琼玛会更加执着地顽强地战斗下去。前进吧!为了自由。——
生命诚可贵 爱情价更高
若为自由故 两者皆可抛
《牛虻》一书也使我看到了自己的渺小。为死亡所缠绕的肉体和灵魂是何其痛苦,我们有什么理由为身边那一点点轻如尘埃的小事而埋怨、哀叹!没有什么事能使我们放弃对信仰的追求与生之希望,没有什么沟壑是不能逾越的!只要你找到了前进的方向,你为什么还要停滞不前呢?我的太阳到底在哪里呢?难道世俗便是真理、便是希望吗?第一个走出这一步的人固然是艰难的,但是,再困难也得朝前走,即使没有志同道合的人,甚至有人嘲讽与阻挠,也要坚定地走下去!有什么让你瞻前顾后犹豫不决呢?
前天学了《送东阳马生序》这篇文章后,我想了很多,作者余濂是明初的散文家,他被誉为”开国文臣之首”,可谁想到这样一个伟人背后却有那么多的心酸事,年轻的他为了求学,不惜在冬天雪地里穿着破鞋去上门请教老师,为了能学到知识他面对老师的责骂却是“礼愈至,色愈恭”,满腹经论让他觉的自己很富有,他不与别的富家子弟比吃穿,只想多学知识,这是怎样的一种境界啊!
而后文所说的“太学生”不是与现在的我们一样吗?从小出生在父母的呵护中,像一朵温室之花,不用担心
衣,食,住,行,照理来说我们比宋廉幸运的多了,我们更应该好好读书,有远大的抱负,但像宋濂一样能干出一番事业的人又有多少呢?大多数的学生整天只和别人比吃,穿,对于自己的成绩却不消一顾,每逢考试都只想多抄几道题目,却不肯自己好好用功,可悲呀!父母养育了我们这么多年,含辛路苦,只希望儿女都能成龙成凤,出人头地,可是反而弄巧成拙,这能怪谁,只能怪我们自己,光口头说说长大想要一份好的工作,能出人
这是一本关于企业经营管理的战略书,它详细地向我们介绍了一些卓越企业的经营理念、管理经验、学习方向,揭示了那些成功公司能够获得顾客的可信度并能够维持和创造长期营收来源所采取的战略。
首先,这本书的主要作者汤姆·彼得斯提出了卓越企业具有的八项基本特质:采取行动;接近顾客;自主和创业精神;以人为本;亲身实践、价值驱动;坚持本业;组织单纯、人事精简;严宽并济。其实卓越的企业他们的基本功都非常扎实,他们认为,思考比工具更重要,发挥才智远优于理性,行动比分析更为迫切。并非每个企业都具有这八大特质,或是这些特质全部都如此耀眼,不过他们至少具有其中一项特质,在另一方面这些企业特质却是理所当然的。这让我想到,对于我这样一个缺乏实务经验的学生讲述这八项特质,我会怎样表达呢?我可能会说什么呢?我可能会说:顾客第一。但是商场老将对这些特质的反应却十分热烈,他们知道其中的重要性,也知道罗杰斯说的没错:好的服务是万中选一。其实那些大红大火的公司的成功并不是考员工别别人的智商高出20多点而是靠这他们熟练掌握了这几项基本特质。换句话说就是卓越的企业因为具备独特的文化才能够从竞争对手中脱颖而出。
如上段中作者所提出的的八项基本特质之一卓越企业还需要“组织单纯、人事精简”,作者也详细阐述了这一理念。企业组织一旦庞大,就会变得复杂,大多数大型企业越是设计复杂的体系和结构,并雇用更多的员工,来应对这样的复杂的组织。但是这对于企业的发展并没有多大的益处反而会弄巧成拙,作者说的很对,人是越精简越单纯才能保持公司的正常运营,然而现实中的企业并不是这样做的,他们只是一味地扩大规模扩大人事以来保证企业的顺利运作。但经验告诉我们这样做是不行的,对于这一味地扩大并不是解决问I的最佳方法,要想公司有更好的发展企业就需要事事透明,让所有员工对公司有所了解也就是KISS(哈哈,在这耍一下文意思就是:Keep It Simple,Stupid!)
卓越企业应该具有的品质在这我就不一一列举了,书中其实都做了详细的介绍。我来总结一下书中所阐述的卓越企业经营的成功法则吧!就是这简单而不简单的四点:1、回归经营的基本面 2、化繁为简 3、接近顾客 4、创新 5、坚持本业并进行多元经营。
其实,经营企业和经营生活有一定的共同点,生活也要向企业经营一样简单化才回有幸福,多元化才会让生活更有活力!追求卓越,追求的不仅仅是事业上的成功,追求的也是一个全新的成功的自己!
我第一次读《瓦尔登湖》时,对它并不是很感兴趣,那些晦涩难懂的言语,让我只粗粗浏览了几页。然而当我第二次静心地阅读后,这本书让我有了一种亲近自然、回归自然的感觉。
《瓦尔登湖》是美国作家亨利梭罗描写他在瓦尔登湖畔的独居生活,记述了梭罗两年多里的见闻和思索。
梭罗崇尚质朴的生活,崇尚自然,热爱自然,与动植物们谈天说地,似乎动植物才是他的挚友;冬天,站在冰冻的湖面上四处观望,看着麝鼠在湖面上搭的窝穴,这样的风景也别有一番风味;每天清晨,森鸮在远处的树林里与梭罗打着亲切的招呼:“你好。”梭罗从不斥责来偷吃玉米穗的红松鼠,从不介意它每次临走前抢走一个大玉米穗,也不抱怨它每天清晨来家里上蹿下跳、大闹一番而把自己吵醒,也从不驱赶来啃食土豆皮的野兔。梭罗就是这样一个与自然和平相处的人,在他的世界里,自然界里的一切事物都是他最亲密的朋友。
梭罗写的这本书的主旨是:回归自然,追求精神生活、精神上的享受,而不是现在大多数人不辞劳苦换来的物质生活。在瓦尔登湖畔独处的那段时光里,梭罗在小木屋旁开垦荒地,春种秋收。自己种的粮食能供自己吃饱就行,衣服穿暖就行,不追求奢侈和舒适。正如书中所提到的那样:“大部分的奢侈品以及很多所谓的舒适品,它们非但不是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反而对人类的进步起到了极大的阻碍作用。所以那些最明智的人从不追求奢侈和舒适,他们生活得比穷人还要简单清贫。”比如我们生活中穿的衣服,梭罗是这样说的:“衣服,首先要起到维持我们身体热量的作用,其次,在我们这个文明社会里,它是用来盖裸遮羞的。所以,你们不需要无休止地往衣橱里添置新衣,很多重要的事情依然可以顺利完成。”反观我们的现实生活,很多人只是盲目地为自己披上华丽的新衣,以此赢得他人的尊重。还有些人,在寒冷的冬日仍不穿保暖的大衣,为了让自己不显得臃肿难看,穿着单薄的衣衫在外出行。可见这些人已忘记了衣服最本质的作用。
大多数人追求物质生活,不乏被家庭责任,工作压力,物质需求等枷锁所禁锢,限制甚至扼杀了人们的精神追求,使人们只能看见自己眼前的那些蝇头小利,却忘记、忽略了自身利益之外的事情,而人们为追求物欲,就整日整夜地、不辞劳苦地工作,所以他们就根本没有了休息和享受生活的时间,也没有闲暇时光陪伴亲友,联络感情。这样的生活毫无意义,如梭罗所说:“这不是真正的生活。”
亲近自然,回归自然,追求精神生活,活出自己的人生。
“每个人都是自己王国的国王,与这个王国相比,沙皇帝国也不过是一个卑微小国,犹如冰天雪地中的小雪团。”
去年在山东实习的时候,晚上无聊都会去工厂的机房里上网,机房只有几台电脑,要早早的去才会有位置,我每次都吃完饭早早就去,通常是逛淘宝,泡微博,让后就是玩豆瓣,无意见看到了一本新书《三体3》评分还挺高的,很好奇就关注了下,下载了电子书,是《三体1》作者的想像力深深震撼了我。中国还有这么牛的作家,--,寻找外星人的红岸工程,秦始皇,兵马俑计算机,牛顿,,,,反物质手枪,建在地下的城市,飞车,黑洞,宇宙社会学,四维空间,宇宙的质量,作者向我们描述了他眼里的未来的世界。
我知道读这样的书是不会给你带来任何实际利益的,不能帮你预测明天的股市走向,不能帮你提高销售业绩,不能帮你整合你的工作技能,甚至不能帮你助兴你和爱人或者朋友的谈话,但是他却可以抚慰你的心灵,安抚你的灵魂。谁都有过这样的情况,当你读到某句话,看到某个场景,听到某句歌词,闻到某种味道,你的心会微微颤抖一下,那一瞬间你体会到了什么呢?是幸福还是忧伤?
我喜欢阅读,以前浪费了很多阅读的机会,以后要弥补过来,阅读让人快乐。读一本有意思的书仿佛在跟作者交谈,辩论。这就是阅读的快乐。
看完小说《牛虻》,我真是情不自禁的流出了眼泪,在震撼中回顾了牛虻的一生。这时候眼前的景象,只能是波涛汹涌的大海,无情的击打着礁石,并且伴着寒风的呼啸声……
我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自己最信任的教父蒙泰尼里欺骗,被无耻的神父卡尔迪出卖,无辜的挨了一记琼玛的耳光。一些片断还在我的眼前停留:当得知自己是蒙泰尼里的私生子时,他狂笑着用锤子打碎了上帝的塑像。“这么容易”他喘着粗气“我真是一个白痴”、他计划制造投海自尽的假象,他留了两封简短的“遗书”,一封写着:我相信过您,正如我曾相信过上帝一样。上帝是一个泥塑的东西,我可以用锤子将它砸碎。您却用一个谎言欺骗了我。另一封则写着:去达赛纳码头找我的尸体。他在大雨中离家出走……
之后的十三年,作者一笔跳过(十三年被写成中断的友谊),之后,牛虻返回意大利,并用了化名费利斯?里瓦雷兹,他成了一名优秀的讽刺作家,可是十三年间的折磨,听者都觉寒心。从好好的富家子弟沦落为残疾在甘蔗园卖苦力,在斗牛场里干脏活,忍受着病痛当小丑,受尽了屈辱,他对琼玛说过一些话,让人震撼,我绝对忘不掉,他说:“你想过那个可怜的小丑也许有灵魂——一个活生生、苦苦挣扎的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吗?你对一切都以慈悲为怀——你可怜那个穿着傻瓜衣服、挂着铃铛的肉体——你可曾想过那个凄惨的灵魂,那个甚至没有五颜六色的衣服遮掩、赤裸在外的灵魂?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冷得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感受到鞭子一样的讥笑——他们的狂笑就像赤红的烙铁烧在裸露的皮肉上!想想它回过头去——在众人的面前那样无依无靠——因为大山不愿压住它——因为岩石无心遮住它——忌妒那些能够逃进某个地洞藏身的老鼠;想起了一个灵魂已经麻木——想喊无声,欲哭无音——它必须忍受、忍受、再忍受。噢!瞧我在胡说八道!你究竟为什么不笑出声来?你没有幽默感!”谁能想象到他受的苦?
这本书的最后堪称精彩!蒙泰尼里因为具有莫名其妙的良好品质,使他成为了红衣主教,受万人爱戴,也因为蒙泰尼里,牛虻在一次袭击中被捕,看样子亚瑟还是下不了手!他是他的父亲,他最爱的人啊!
在狱中,他受到最残酷的刑罚,只要动一下,皮带就深深地陷进他的肉里,他还有重病,这种痛苦,不是一般人能忍受的!蒙泰尼里看望过他一次,这一次,牛虻告诉他,他就是他的儿子,一阵幸福和激动过后,亚瑟让蒙泰尼里选择,是要他还是上帝?他……选择了上帝,放弃了心爱的儿子。不久过后,亚瑟被押往刑场,临死前他坚决不忏悔,这多荒.唐!不向上帝忏悔而走进坟墓,是多可怕的事情。他要求不被捆绑,不戴眼罩,他露出一生最灿烂的笑容,调皮的问“我就在这棵树下被枪决么?”他直视马枪兵,然而,他们都下不去手,都故意打歪,希望使亚瑟致死的那一枪不是自己打的,而亚瑟竟然说出这样的话:“伙计们,打得太差了!”“再来一次。”“上校,你带来了一支蹩脚的行刑队!我来看看能否把他们调理好些。好了,伙计们!把你的工具举高一些,你往左一点。打起精神来,伙计,你拿的是马枪,不是煎锅!你们全都准备好啦?那么来吧!预备——举枪——”他临死还这样说,还执行自己的死刑,看样子,他对蒙泰尼里已经不报希望了,他死而无憾了吗?
接着,蒙泰尼里赶来了,亚瑟却说:“Padre——您的——上帝——满意了?”我真是被他的性格所吓坏了。
之后,蒙泰尼里也死了,死前,他神经错乱了,这是必然的结果。我真搞不懂,一开始放弃这个职位多好!到头来还要伤心的死去!蒙泰尼里其实就是一只披着慈善的面纱的恶狼!一个多么虚伪的人!牛虻所有的一切,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我相信,他不是以前的亚瑟了,他现在叫
————牛虻!!
在给琼玛的遗书中,他开头便写道:
亲爱的吉姆(琼玛的昵称):
这时,我是真正的流了眼泪,我是为琼玛惋惜啊!她,再一次失去了亚瑟!接着就是我最为熟悉的一段话:“我就知道如果你们这些留下的人团结起来,给他们予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见到宏业之实现。至于我嘛,我将走进院子,怀着轻松的心情,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学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已经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看着已经死去的亚瑟写的信,让人觉得真的非常难受!
她也流下了久违的眼泪。“是的,水很深,很冷”刚摆脱阴影的她,再一次陷了进去!
这段话引自《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人来说只有一次.因此,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一个人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他临死的时候,能够说,我把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人生最宝贵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奋斗.
亚瑟做到了!
题目:《水浒传 》
作者:施耐庵
主要内容:水浒传写的是宋朝一次豪侠起义的故事。
好词:从长商议、彻里彻外、重峦复嶂、以礼相待、彻里至外
好句:一切诸烦恼,皆从不忍生。见机而耐性,妙悟生光明。祸福无门,惟人自招。心安茅屋稳,性定菜羹香。世味薄方好,人情淡最长。
感想:人们都说:少不看水浒,就是因为水浒传会让年轻人激情燃烧,压不住自己的火气。这话说得真是没错。比如鲁智深拳打镇关西,我被鲁智深的正义感震撼了,一边看一边在心中暗暗地为鲁智深呐喊助威。
我非常喜欢看课外书,特别是青少版的美绘本《安妮日记》。内容是德国人杀犹太人,一提到这里,我觉得奇怪了,德国人为什么要杀犹太人?我一查才知道,原来是因为德国纳粹觉得日耳曼人是高贵的种族却没有应得的财富,犹太人的血统低劣却掌更多
我非常喜欢看课外书,特别是青少版的美绘本《安妮日记》。内容是德国人杀犹太人,一提到这里,我觉得奇怪了,德国人为什么要杀犹太人?
我一查才知道,原来是因为德国纳粹觉得日耳曼人是高贵的种族却没有应得的财富,犹太人的血统低劣却掌握了太多的财富。我认为他们这样做是不对的,世界应该是和平的,没有战争的,请不要伤害自己的同类。
日记中的小女孩是一个心地善良,活泼可爱,个性率直,同时又多愁善感。她有主见,爱思考,不会轻易受别人影响;她坚强,有毅力,在受到责备和委屈后,仍以微笑面对生活。她是我学习的好榜样,我应该向她学习。
《茶馆》这篇话剧是当代作家舒庆春老先生的话剧杰作,初读《茶馆》,双眸便焕然一新了。与其他的话剧不同,老舍巧妙地仅用了两三万字描绘出了了中华民族古典的象征——茶馆,同时也用精致的语言,在字里行间,送走了3个时代。
老舍的《茶馆》使我对旧中国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以前的我,说起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时,总觉得是一句表面上的话, 并没有什么特殊含义。但自从我看完了,《茶馆》 对这一句话就有了深刻的理解, 从抽象的概念便成了深有体会的画面。面对当时社会的黑暗,我的心紧张了; 面对当时人们的依依不舍,我的眼睛模糊了 ;面对当时人们的无奈 ,我深表同情,这一切的一切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老舍这位“语言大师”带给我们不仅仅是一部话剧,他带给我们的是对人生的思考。在那个时代,人们看不到光明,看不到未来。下层人民生活在黑暗当中,每天都在为下一顿饭在哪里而担忧。而统治者则夜夜歌舞,时时丝竹,不关心社稷,更不担心人民的死活。试问这样的时代,又要如何看得到未来?
这一篇《茶馆》道尽了无尽的沧桑,历久弥新。而这些历史的沧桑也终将伴着我们一直走下去,如警钟长鸣。
我一看都书名,就感到奇怪,为什么说是苹果树上的外婆?难道那个外婆是假的?难道外婆是人假扮的?为了解开谜团我就看了起来。这本书有巨大的想象力,非常适合我们小孩子看。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几乎所有的孩子都有外婆和奶奶,可是安迪没有,这令他很伤心。然而有一天,外婆从天而降,来到了安迪家里的苹果树上。外婆和他一起去游乐场玩、去套野马、去海上冒险……等很多有趣的事。外婆的打扮很奇怪,裙边下总是露出好笑的白色衬裤花边。她总有些大胆又新鲜的注意,就算被警察处罚也不在乎——哇塞!这个外婆还真是挺特别的。有一天,邻居家搬来了一位新奶奶,她的故事也很奇特,小时候自己听别人说一些谣言,相信了,却惹来了一个故事……而安迪在两位老人的爱护之中懂得了许多许多。就这样安迪有了外婆和奶奶。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自己如果想要什么东西,却不可以,你就可以试着想象自己有了那个东西。
读费孝通先生之《乡土中国》,虽仅粗读了一遍,但已收获颇丰。接下来谨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三个部分简略谈一些话,有发自内心的感悟,也有引名家之言作为支撑,思路混乱,望谅之。
在读到开头,我就被费孝通先生对于教师这一光辉职业的看法所吸引,特于此引先生之言,此部分算个开头,大抵是和“乡土中国”这个名词无关的。“我并不认为教师的任务是在传授已有的知识,这些学生们自己可以从书本上学习,而主要是在引导学生敢于向未知的领域进军。作为教师的人就得带个头。”费孝通先生作为大儒大家,在上世纪四十年代提及在当今看来都如此前卫的观点着实让我惊讶。初读此书,竟难有陌生之感,若非书中所述之人、之事、之言皆为早期之物(此处的早期可追溯至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我都难以发觉此书出版至今已有七十余年。
先生在序言中提到,他做出了一种不成熟的、局限于客观条件的尝试。“尝试什么呢?尝试回答我自己提出的‘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按先生所陈观点,大抵可以说乡土中国,是生长在中国基层的传统社会的骨子里并从骨子里散发出的能够影响、支配、作用于中国社会的体系之说。那么接下来,我将说一些关于乡土中国的“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方面的内容。
谈及“乡土本色”,农耕应该可以是我们民族确和泥土分不开的文明乃至成就,它深刻地存在于我们的观念之中,不论时间、不论区间,我们的思想中总会对农耕青睐有加。耕作离不开土,老农也就如半截身子长在了土里。从土里长出来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会受到土的束缚。土如同中国众生的血液,联结了上亿人,像宗族血亲般,只是各立门户,各具情结,其差异最重表现不外乎地域上的、以山川河流勾勒分壑的各自乡土文明。
但其中家庭总是最基本的抚育社群。与工业文明及游牧文明不同,中国的群居社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的是上千年的农耕社会所独有的一种聚合性的生产特征和扎根于土地的文化乡土气息。因为农耕,所以人口流动性很小,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域性的。而说到这种乡土社会,可以说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无需选择的生活环境,意味着没有陌生人的规模内的社会,逐渐形成了中国格局地域特色又充满浓厚人情的乡土社会。费孝通先生特此提出在乡土社会中法律(也可以说是成文的规则)是无从发生的。乡土社会的信用并非对于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
论“文字下乡”时,费孝通先生着重强调了农村人(一为乡下人,无贬义之意)并非无学习文字之天赋,实为乡土社会是个面对面的社群,在这个社群的范围内有惯常使用或约定俗成的特殊“语言”,或称为“方式”,文字在表达意思时具有相当的局限性,并非在乡土社会中最为合适的交流方式。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不是传情达意的唯一象征体系。
“再论文字下乡”算得上是费孝通先生在乡土社会中文化符号之基础与其发展的补充。我个人对费孝通先生所提及的“先有了语言,构建了交流的象征体系”的理解是:先有象征体系再有概念,然后积累经验,在唯物论里是不成立,但在文化中这种认识是可行的。象征即是语言,先有了说,才在后来有了存在的体系,之后再有了概念和经验的出现及积累。我个人认为,说是对现实事物的客观反映,不管真不真实,它都是对存在着的客观实在的一种带评价或不带评价的映像。如果从这一点出发,费孝通先生所表述的象征一说就不是唯心之论了。
最后,对于费孝通先生所提及的“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乡土社会作一个我个人的理想想象:每个人都生活在宁静祥和的环境里。这环境不大,可以说小到了每个人都朝闻夕见、熟似亲缘,他们之间无论交流与否,也不管来往与罢,对其生活的氛围及环境都无任何丝毫的影响,每一个人都活在这样的状态中,静听着窗外风起枝曳、鸡鸣犬吠,仰着云卷云舒、繁华落寞,仿佛这乡土的一切就是一种永恒,惟此中沉醉。
今年暑假,我把两篇大考前没看完的小说—《牛虻》、《百年孤独》给看完了,使我有了比较深刻的印象,但使我看完这本书的是我书架上的一本书—《逸间趣事由来》……
那天,我觉得没事就在书架上寻起书来了,我突然发现一本书,书名为《逸间趣事由来》我看了一下,发现目录中写了《牛虻》这本书的书名由来,使我再次想深刻的去理解牛虻这本书。
书中写道: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苏格拉底,于公元前399年被法庭处以死刑,罪名是用哲学腐蚀青年。
临刑时,他说:“只要我活着,我就坚决不放弃哲学研究。真正有意义的行动是不应该考虑生命的危险的,我被神遣到这个城市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只牛虻,职责就是刺激马赶快前进。”
这番话强烈地震撼了后世爱尔兰女作家伏尔契的心灵,她为苏格拉底忠于信仰,宁死不屈的崇高精神所感动,当她反映意大利人民小说初稿之后,把自已小说中的主人公取名为牛虻,又用这名字作小说的书名。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深地感到《牛虻》这本书原来是这样来的。苏格拉底真的是太伟大了。
书中主人公牛虻,在知道他最敬爱、尊敬的神父欺骗了他,神父本来是牛虻的父亲,但却一直不说是牛虻的父亲,这一件事使牛虻的心灵受到了沉重的打击,他再也不相信神父,因为神父欺骗了他。他不愿在这块伤心地。于是他决定离走他乡,来到了另一个陌生的地方,一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
在那,他为了生活,在酒店做过工,在酒店里他和客人产生冲突,被人打断了手指,在马路上要过饭;才20岁的他,身上瘦骨如柴,因此常被人们打,他的脚被人打瘸了,再也不像以前那样灵活了,走起路来常常时不时的一拐一拐的,但他不闻不语,他相信人只要永往直前,一定会胜利的。他的那种自强不息的牛虻精神,迫使他奋笔写了许多文章,一发表他的文章就红了起来,总统、将军、作家、百姓都十分喜欢,在读者的欢呼中,使他成了文学家,使他成了那城市的明星……
我要学习这种在许多人看不起你时,而你却用心去做你自已的事的伟大的牛虻精神。
记得有一次,我去少年宫学二胡,那是我第一次学二胡,没有一丝二胡基础的我,却被一心要使我成才的爷爷,让我到二胡基础班学习二胡。刚开始,班里的人有些也学过一学期,甚至二个学期,他们凭自已已学过的基础常来欺压我们这群刚开始接触二胡的学员们。但我却一直相信,“天生我才必有用”这句千古不变的哲理,当我想起《牛虻》这本书的主人公的牛虻精神,我决定不理他们对我们说的一言一语;我只有用心拉二胡,让我的实力来证明我能行吧!
不错!经过我一学期的努力,我也拥有了属于自已的良好基础。使那些学员们再也不小瞧我了。相信我吧!同伴们!相信牛虻精神,你如果做牛虻精神,那不就能笨鸟先飞了吗?每个聪明人都有自已的缺点,但他们也都在别人已经认为自已很好的情况下,改正自已的缺点,这才是聪明人啊!这才是牛虻精神。牛虻的职责就是刺激马儿快快前进。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见读书是多么重要啊!读书可以让我们学到丰富的知识,还可以使人进步.
平时我们还应该多读一点书,而且要读好书,比如说:科幻.作文.童话.寓言.神话等一些有用的.有意义的书.不过,像漫画这样的书,最好还是少看点.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认为多读书对写作是有好处的,在读书的时候要多积累一些好词好句好段,再把它们抄在笔记本上.还要多学习别人的写作手法.内容,这样在写作的时候,积累的和学习到的东西就可以派上用场了!
书,是我们的好朋友;书,也是我们的好老师;我们谁也离开不谁,书这个知心的老师,这个称职的老师!
夜色逐渐笼罩了大地,我伸手打开了台灯,继续全神贯注地看着书。
这本书我很喜欢,它讲的是意大利青年亚瑟,出生于富商家庭,但成年后毅然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他泄露了机密,使得战友被捕,这令青梅竹马的女友琼玛误会,并痛苦地发现自己竟然是崇拜已久的蒙太尼里神父的私生子。在严酷的现实教育下,他以假自杀为掩护,愤然出走,在外漂泊十三年,历尽艰辛,成为一个坚定的革命者,化名“牛虻”,回国组织武装,偷运军火,积极准备起义。最后不幸被捕,面对军方的威胁和生父的劝降,不为所动,从容就义。
夜,更深了。虽然已经读完了《牛虻》这本书,但是我仍直愣愣地盯着那最后一个字,心里有些某名的惆怅,像牛虻这样如此完美的英雄人物,竟也会死得如此悲惨,我缓缓合上了书本。
这小说主人公亚瑟是在各种矛盾冲突的洗礼下一步一步地成长的。开始时,亚瑟并不知道蒙太尼里是自己的亲生父亲,而只是把他当作慈爱可亲、堪予信任的神父。当时的亚瑟受到了争取民族解放独立思想的影响,在跟神父的讨论中坚持认为:做一个虔诚的---徒与一个为意大利独立而奋斗的人并不矛盾。他不知道两者在当时的意大利是水火不相容的。神父对这种天真的想法十分担心,他希望将来能打消亚瑟反教会统治的危险思想。然而亚瑟对神父因父子私情而产生的宽容却作了错误的理解,认为宗教与革命是可以统一的,并且不恰当地把神父看作是教会统治的代表。由于这一错觉,当新神父到来时,他立即遭受惩罚:他和所有的革命党人遭到逮捕。直到他儿时女友琼玛给他一记耳光,人家告诉他新神父告密,以及蒙太尼里就是他父亲时,他那天真的幻觉才痛苦地消散。他开始认识到民族独立与教会统治是势不两立的。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因此,在这残酷的现实教育下,亚瑟选择用自杀来逃脱这一切。而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那个饱经忧患,意志坚强,机智勇敢,喜爱嘲讽别人,看似十分冷酷且能让军方感到恐惧的“牛虻”。
我缓缓站起身,来到窗前,欣赏着窗外那些正在少且匆匆赶路的行人和车辆。我轻轻叹息一声,为这个令人尊敬的人物的牺牲,倍感痛心。
“意志是每一个人的精神力量,是要创造或是破坏某种东西的自由的憧憬,是能从无中创造奇迹的创造力。”莱蒙托夫的一句话或许可以成为牛虻或者说是亚瑟那坚强意志的真实写照。牛虻,这个如此坚强的革命者,在心灵受到严重的创伤之后,他依然能够凭借自己那坚强不屈的毅力进行成长,且在南美洲度过了如人间地狱般的十三年,整整十三年!这,便是牛虻坚强意志的伟大,也是我为何如此敬佩的原因。
你可以失去一切,但是你却不能让你的意志变得软弱,因为,如果你拥有了坚强的意志,那你便有能力去创造你想要的。而牛虻或者说是亚瑟,这位意志坚强的革命者才能在南美洲度过了这惨不忍睹的十三年。
这便是革命者!拥有坚强意志的革命者!令人崇敬的革命者!
今天下午终于把《牛虻》读完了,用了两天的时间来读,当然不是全部时间。读起来的感觉就好象三年前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样,因为是同一性质的书籍。虽然是同一性质,但是我一定要阅读它,首先因为这确实是一本好书,再者我不阅读的话,我无法给自己当初那这本书到身边一个交代。
《牛虻》,一本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名著。书的内容提要是这样写的:既是慷慨动人的革命书籍,又是高压纯正的文学名著。主人公叫牛虻,是上流社会的叛逆。年轻时经历过几番刻骨铭心的感情苦难。他曾因无知而铸成大错。他最热爱的姑娘,给予他惨痛的心灵伤害;他尊敬的生父,却是凶残的政敌!然而他义无反顾地追求真理,抛弃了爱情与生命——为了意大利的独立于自由。
牛虻,让我想起了保尔,因为我从他身上看到了和保尔同样的东西——为了保卫自己的国家和人民,不屑牺牲自己的一切,执着坚定地都斗争到底。
年青时被捕,坚决不招供,虽然后来中计。
逃亡落难时,被一个强大自己两倍的人大了个残废,想到自己的“工作”而没有自杀。
再次被捕时,面对残酷的统领,毫不畏惧,面对死亡,依然从容不迫;活着令人起敬,死时更令人佩服!
一天,我读了《小英雄雨来》这篇课文。课文写了12岁的雨来掩护革命干部和鬼子英勇斗争的故事,歌颂了雨来热爱祖国,机智勇敢的品质。雨来很喜欢游泳,仰浮本领最高,妈妈不让雨来耍水,怕出危险。一天妈妈知道雨来耍水,便要打雨来,雨来一头扎紧河里去,望着妈妈笑
秋天,雨来上夜校,他学的第一句话就是“我们是中国人,我们爱自己的祖国。”受到了爱国主义的教育。
一天,鬼子来“扫荡了”雨来自己在家中读书,交通员李大叔。忽然跑了过来,藏到缸下地洞里,鬼子没有找到李大叔,便把雨来绑了起来。鬼子拿糖让雨来吃,雨来没有吃便又问雨来,但雨来仍然没说,鬼子又扭起雨来的耳朵,往两边拉,鬼子又抽出一只手拉来,在雨来脸上打了两个巴掌,又把脸上的肉揪在一起,咬牙拧。雨来脸上青一块,紫一块。但雨来始终说没看见,气得鬼子说:“拉出去,枪毙!”
芦花村里的人听到枪声边哭起来。忽然,河里露出一个小脑袋。雨来没有死,原来是雨来趁鬼子不防备,一头扎进河里去了。
这个故事很感人,他机智勇敢我们要学习他爱过的行为。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合上小说《牛虻》,我己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去着,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眼前仿佛是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时代下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最依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国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弃追求。我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着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思绪混乱中,他猛地拿锤子砸向房间墙壁上的十字架泥像,随着轰隆一声巨响,破碎的雕像落在他脚边。他放下锤子,似乎突然清醒了,说:“这么简单,我真是一个白痴。”
这是《牛虻》中的一个片段,也是另我印象最深的一个。读完这本书,发现此书有很鲜明的时代背景,很可惜我们的历史课只能一笔带过,我也一知半解,不过总算读懂了一些东西。
当时,年少气盛的牛虻正受到一次强烈的打击,这甚至使他试图自杀。他的心里非常矛盾,甚至没有颜面也不想再面对任何一个亲人朋友,还有他的信仰,束缚了他、出卖了他……他似乎就被宗教、被上帝这个无形的网网住,没有方向。在我看来,此举则是他的转折点,使他从一个脑子不拐弯的少年,成长为一个机智无畏的领袖人物。
这是推翻过去的一锤。当时的状况,似乎是教皇为最高统治,也就是说,宗教是最为权威的力量,只是那是个已经腐朽了的政体。牛虻此举,挑战权威,挑战落后,就好象我泱泱大中国推翻无能清政府统治的那一刻一样。这一锤,表现了一个年轻人对真理的执着追求,也表现了腐化的东西终将被淘汰的规律。
既是历史规律,又已跳出牛角尖,找到光明还难吗?自然是很简单了!那么最应当注意的,就是保持宏观的看待问题,不被教条禁锢。我想,试着从事物的根本入手,就能做到这点,就能把问题变得容易,就好象法律条文都是源于法理一样。找到根本,找到路。
从根本入手解决问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对我来说,分析语文语段,就应该从文章主旨入手考虑。当我们这么做了以后,我们会发现,原来这么容易。
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人也不能失去信仰,失去了信仰,人在这世界上就是一具行尸走肉。信仰是精神的支柱,祟高的信仰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小说的封面上定着: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小说。今天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
自从学了14课《小英雄雨来》后,我一直都觉得雨来很勇敢。本文记述了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儿童雨来掩护革命干部和日冠斗争的故事,歌颂了雨来热爱祖国,不畏强敌、机智勇敢的好品质。
有一次日本鬼子来了,于是就逃到雨来家,日本鬼子也跟来了,这时雨来正要开门,突然扑在李大叔身上。然后,他把雨来家的缸搬开。雨来两眼愣住了,“咦!这是什么时候挖的洞呢?”李大叔跳进洞里,说:“把缸搬回原地方。你快到别的院里去,对谁也不许说。”于是,鬼子冲进来,抓住雨来对他说:“有没有看见刚刚进来的人?”“没有。”雨来回答。于是,鬼子又问了许多遍,可雨来说没看见。鬼子不耐烦了,就把雨来枪毙。雨来看他们不注意时,就跳到水里,游走了,但日本鬼子找来找去也找不到,然后,就走了。人们以为鬼子把雨来打死了,就去找雨来,可他们来到河边,就连尸首也没看见。突然,听到铁头叫道:“雨来!雨来!”
从此雨来就被称为芦花村的小英雄,我也要多向他学习。
昏黄的灯光下,合上刚刚读完的《牛虻》,长舒了一口气。
《牛虻》这本书的结尾部分,全书给人一种提心吊胆的感觉。我觉得,这本书,是不可多得的精品。在伏尼契笔下处处都是精彩。此时的我也受到了意大利自由青年党的感染,我不禁开始热血沸腾。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名叫亚契的年轻革命者,经历了人生的忐忑,最终,在行动中不幸被捕英勇就义的故事。
在他19岁那年,在一次忏悔时,却不曾想,亚契无意间透露出了行动和队友的姓名,致使队友被抓,行动失败,而他也被认为是叛徒。后来女友的一耳光深深打伤了亚契的心。
他无力面对生活,开始寻找解脱……
面对亲生父亲的真相与女友的误解,走投无路的亚契选择了伪装投海自尽,逃到了南美的巴西。
亚契的逃避凸显了他的懦弱,反而让更多的人误会他。他的心理难道就如此的脆弱吗不,他难道连一次误解都承受不了吗?只是因为他不愿意去面对生活,去改变生活,去追求他想要的自由。幸好在逃避的20--年里,他逐渐醒悟了。
在那20--年中,亚契逃亡到南美,过着非人的生活。现在他又重新回来了,又回到了意大利。不过她已经不是原先的那个懦弱的亚契了,他成为了一位真正的革命战士,他的名字叫牛虻。
经过了20--年的炼狱,是他逐渐走向了成熟。为了意大利的革命事业而奋斗,不是努力着……
但是,革命总是会有牺牲,直到再一次偷运军火的任务中再次被捕,他的革命生涯就真的结束了。他和他的亲生父亲相认了,但面对教会和自己的亲生父亲,他并没有选择妥协,最终他英勇就义,英勇就义,死在了他曾经最敬仰的亲生父亲的手中。
牛虻的爱国主义精神最让我感动。他为祖国的革命而献身.
眼光回到国内,近代以来,何尝不是有许许多多有着爱国主义精神的伟人。他们有的为革命事业抛头颅,洒热血;有的为国家科技付出……詹天佑就是他们当中的一个杰出代表,他克服重重困难,修建了我国第一条铁路。杨靖宇,战死沙场的抗联英雄。还有钱学森,克服重重阻挠回到中国……
他们用他们的实际行动诠释了爱国主义精神,引领我们到达一种新的境界,他们无形中教导我们怎样去热爱我们的祖国。所以,我们要努力学习,将来要报效我们的祖国。
再次打开这本书,我的眼泪情不自禁地滴在了书上,那是对意大利青年党人的敬佩,那他们的追求自由,爱国主义精神,为革命牺牲献身的大无畏精神所感动。他们诠释了什么是革命,什么叫信仰。
看到这样的革命者,我还能说些什么呢?意大利青年党人的信仰,为追求自由的执着与奋不顾身,还有革命战士的成长……
佛曰:“不知生,焉知死!”
生的源头是分岔路,叉开安逸或苦难的死。阎王终会派无常索命,可是,谁又能像冲上高原的冰鱼,死得无怨无悔?
生,就是一声追逐死亡的磨难游戏。
不由得想起古龙笔下的江小鱼,从小生活在恶魔岛,从不刻苦练武,等他走出恶魔岛,独立江湖的刀忍上,垂近死亡时才后悔当初……
因为江小鱼裹在安逸的棉被里,不知窗外的血雨腥风;因为江小鱼停在安逸的岔路口,不知道上的艰难险阻;因为江小鱼没有追逐生命的死亡,所以他的唇角抹着后悔的苦药。
与之相反,遥远的传说中奔跑着一个巨人,他无休地追逐天边的红日,放声高喊:“太阳,你在哪里?太阳,我在这里!”可惜最终累倒在土地上,化作一篇桃林。
倘若夸父在河岸,望着太阳东升西落,他这能整日唏嘘;倘若夸父保命苟活,放弃追逐太阳的念头,他只能被后世遗弃;倘若夸父无痛呻吟,浇熄那颗燃烧烈火的心,他还是会死,但绝不是生命的涅盘,人生的复活。
追逐死亡,尽管抱着遗憾的肩膀,但新的生命,又在每一滴血液里沸腾。就像藏克家那句令人听出耳茧子的亘古箴言——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为了追逐心中的太阳,哪怕锁链与镣铐束缚在身上,也无怨无悔。
那么,如何才能向死而生,才能在彷徨中总会射出一米曙光?
鲁迅在人世中彷徨着,当他决然扔掉医服手握判官断笔,封杀现实中的无穷黑暗时,他的死亡,或许是复活的又一重境地,也在茫茫暗色中划亮。
王小波在人世中恐惑着,为什么自己的作品没有人赏识,为什么自己拼力奔跑在文学的道路上却没有伯乐相中?他问了无数个为什么,可是依旧奋不顾身地追逐。待到他英年早逝,那部《黄金时代》显得格外耀眼,他的生命再一次复活。
姚贝娜在人世中追寻着,她只想换上简单的休闲装,唱自己喜欢的流行歌曲。她一直在追逐着,在父母沉重的枷锁下挣脱,终于以一个流行歌手的身份,钻入大众眼膜。当她合上双眼,躺进棺材的一瞬间,我相信她还是微笑着,无怨无悔,无怨无悔……
他们的生命在死亡的那一刻复活。
他们点燃生命永不浇熄的火焰。
他们成为真正的自己,主宰自己的命运。
生与死,不过一条分割线的边缘,也许就在短短的一瞬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