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名作百年孤独读书心得感想 (精选32篇)
做事需要有能力,但是再强的能力,没有一个正确的态度,做起事来也只能是敷衍塞责,机关算尽。这是我读完《做最好的执行者》后总的感想。
执行力就是做事达到什么效果的能力。其实一般人在能力上是没有多大差别的,关键是你对待事情的认识程度,也就是态度,所以一个好的执行者应该有这样的思考:要有一种“做最好”的精神,要有一种主动负责的态度,要有一种“期望一,做到十”的目标,要有一种“用心”做事的行动。
那么,最好的执行者怎样去做事呢?我有这样几点感悟:一是领会上级的意图,二是做好事先的准备,三是制定详细的计划,四是克服懒惰的思想,五是提高执行的效率,六是做好事后的总结。
其实,最好的执行者还要学会做人,做一位好用之人,做一位谦虚务实之人,做一位外圆内方之人。只有和周围的人关系处理好了,才会让你做事左右逢源,得心应手,从而提高执行的效率。因此,好的执行者在说话方面也是很有讲究的。首先要三思而言,不轻诺寡信,办不到的事,千万别承诺;其次要修炼语言,不含糊其辞,说话的方式也是很重要的;再是要随机应变,不固步自封。说话是一种智慧,有的人说话能赢得一片掌声,有的人说话却让人退避三舍。所以,说话的场合、身份、应对都是很重要的。
读完《做最好的执行者》,让我明白了以前在思想上的那种惰性,在行动上的那种怕性,在做人上的那种固性,都是阻碍自身发展的因素,我要抛弃这些不好的东西,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锤炼自己。
性格决定命运,但态度决定一切!
无怪乎马尔克斯花了那么长时间去写出这本书,它的确与我之前所看过的很多小说都不一样。情节的高度密集造成了表达空间的压缩,因为篇幅摆在那里。
整本书数十万字中的大部分是马不停蹄的快节奏情节发展,而作者的表达并没有刻意地塞进字里行间,而是靠着整个情节的情绪基调的不变来达成。小说中情节的发展一日千里,而整本书的情绪却如一只巨大的木桩钉进了大地一般纹丝不动。作者正是用这种手法来凸现出这种一成不变的情绪,那就是深深的孤独之感,也正是因此我感觉到布恩蒂亚家族百年间数代人的性格核心几乎并没有什么改变。这个家族就像河流中的一块石头,抵挡得了过去,却无法与未来同行。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第二代人中,何塞·阿尔卡蒂奥的死。他被不知从何而来的zi弹击中,血液在大地上流淌,穿过了整个马孔多,避开了所有人的眼睛,绕过容易被弄脏的地毯,一直流到正在厨房忙碌的乌尔苏拉面前——乌尔苏拉才是这个家族数代人真正的精神支柱。
何塞·阿尔卡蒂奥是第一个死去的布恩蒂亚,流出来的是孤独之血。火药的硝烟气味久久不散,萦绕在他的房子里,萦绕在他的墓地中,直到很多年后才被香蕉公司用水泥封住。
那一刻,我感觉到了贯穿百年的孤独那彻骨的荒凉。
我们的祖国幅员辽阔,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文学瑰宝似满天繁星,数不胜数。而中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其学说不仅影响了中国几千年的发展进程,还深刻地影响着每一个中国人的思想和行为模式。
自从进入六年级下学期,我们也开始了对国学经典——《论语》的理解与诵读。孔子是一个伟大的人,他对学生的淳淳教诲,每一句都饱含哲理。我们学的第一句《论语》就是“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这一句告诉我们:三个人一同走路,这里面一定有可以当我们老师的人。应当选择他们的优点去学习,对他们的缺点,要注意改正。这是最经典的一句。随后我们又学了“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明白了世上没有天才,只有肯吸收古人的知识,勤奋敏捷地去求得知识的人才会有学问。“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告诫我们要有坦荡的胸怀,“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教育我们要珍惜时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告诉我们不能空想,要付诸学习,而学过的东西必须经过思考,细细咀嚼,才能真正吸收。我最喜欢这一句“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不能不懂装懂,自欺欺人,这才是明智的表现。这一句在千年后的今天,同样适用,它是一句至理名言。就像老师上完一堂课,假如我们已经完全掌握了,就做一些习题巩固;如果我们并没有完全掌握,还有不明白的地方,那我们就不能浑水摸鱼了,应该立刻去请教老师,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完全掌握老师所讲的知识。当没有人理解自己时,“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给你以安慰;当自己排斥别人时,“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给你敲响警钟;当自己失信时,“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给你教训;当你想要抓住过去的事不放手时,“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给予你提醒……
《论语》是孔子的智慧结晶,他将一生的感悟都传给了学生。他的学生也没有辜负他的期望,将他的格言收录下来,编成《论语》流传后世,孔子的思想从而传承下来,推动了中国文化的发展,对后人起着醒世的作用。想当年,赵普半部《论语》治天下。如今,《论语》走进了我们的课堂,我们前所未有地感到自己的渺小——在至情至性的格言面前,在博大精深的真理面前。三天新学一条《论语》,同时每天复习一遍从前学的几条《论语》,真如孔子所说:“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
国学经典是中国文学宝库的一朵奇葩。品读国学经典,感悟国学精粹,一部《论语》,受益终生。
前段时间刚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莫言这样评价《百年孤独》道:这部标志着拉美文学高峰的巨著,具有骇世惊俗的艺术力量和思想力量,他在用一颗悲怆的心灵,去寻找拉美迷失的温暖的精神家园。
《百年孤独》被人们认为是拉丁美洲“文学”时代的代表作品,它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说道魔幻,这个也不难理解,相信我们平常都接触不少这类作品。魔幻的话肯定就少不了鬼怪,书中最足够资格成为鬼怪的就要数梅尔基亚德斯了,这个人总让人有一种捉摸不透的感觉,曾经死去,又神奇般地得以复活。而他好像有神一样的预知能力,所有的一切事情都好像在他的意料之中。他曾经说过,“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一个人将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后来果然是这样。
书中内容庞杂,人物非常之多,以至于看一遍书根本就理不顺,而且情节曲折离奇,真的是令人应接不暇、眼花缭乱。但读完这本书后,我们可以看出作家主要是通过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其中真是充满了各式各样的神奇事件,令人目瞪口呆、诧异不已。在读书期间,就一直是处于一种悬着一颗心在半空中的状态,好不容易吐口气之后又要打起万分精神来应对接下来的情节发生。
而对于书中各类人士,印象最深的还是奥雷里亚诺他不像他的哥哥出生于路途中,他生于马孔多,在娘肚里就会哭,睁着眼睛出世,从小就预见事物的天赋。长大后和蕾梅黛丝结为夫妻,然而在这前面,他和哥哥的情人有一个孩子,名叫奥雷里亚诺?何塞。然而蕾梅黛丝英年早逝,于是他参加了内战,当上上校。他一生发动了三十二场武装起义,逃过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伏击和一次枪决,都大难不死,甚至开枪自杀也只是受伤,奇迹般地没有死去可。在这期间,他与十七个外地女子发生一夜情,然后她们分别生下自己的孩子,总共是十七个男孩。这些男孩以后不约而同回马孔多与父亲相认,然而却都被追杀,无一生还。奥雷里亚诺年老归家,像他的父亲一样过着与世隔绝孤独的日子,一直到死,光是他的一生就已经是占据各种传奇色彩,更别提其他的,因此说其情节之繁复,内容之庞杂。总之,这本书非常值得一读。《纽约时报》也这样评论:《创世纪》之后,首部值得全人类阅读的文学巨著。
由英国物理学家斯蒂芬·霍金创作的科学巨著《时间简史》,包括黑洞、宇宙的起源和命运、宇宙图像、空间和时间、宇宙膨胀、不确定性原理等资料,为了能让科普的效果最佳化,霍金以尽可能浅显易懂的语言地介绍了远星系、粒子、黑洞、反物质等相关知识,并阐述了宇宙的起源、空间和时间以及相对论等经典命题。
在读过这本书之后,发现虽然霍金虽然已经尽可能地用深入浅出的语言描述,让更多的人能够容易理解,可是也有很多地方读起来比较难于理解,并且会发现学过的大学物理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为理解他的一些问题奠定坚实的基础,对我们理解这本书有极大的益处。
读完《时间简史》后,我印象最深的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奇点理论。在这个理论中,认为在宇宙大爆炸之前,整个宇宙是浓缩成一个点的,而这个点,就称之为奇点。它被认为是这个宇宙的开端。而这个奇点正是霍金和另一位科学家罗杰·彭罗斯利用数学计算得出的,他们两人创立了现代宇宙论的数学结构理论。第二方面是无边界宇宙模型。结合了广义相对论和量子力学,霍金提出了有限无边界宇宙。这个模型我们应当怎样理解?
以地球为例,它是有限的,可是当我们在地球上一向向一个方向前进,却永远也走不到尽头,这就是无边界的的体现。第三个,黑洞是有辐射的。一个物体质量越大,引力也就越大。一般一个恒星在衰老之后,由于引力而收缩到一个体积很小,可是引力很大的状态时,就构成了黑洞。可是,有温度的物质就会发射粒子,可是黑洞引力十分大,粒子怎样逃脱呢?关于这个矛盾的问题,霍金认为,黑洞也是有辐射的,可是辐射不是从黑洞里面发射出来的,而是从黑洞的边缘,边缘空虚的空间。那里产生的负离子会被黑洞吸收,可是一些运气比较好的正离子能够逃出黑洞。处于外面的我们,就会发现黑洞有辐射。这个辐射也被称之为霍金辐射。
这些科学理论,极大地丰富了我的课外精神生活,也增加了我对科学的兴趣,相信在《时间简史》的感召下,有更多的人会变得热爱科学,热爱探索。
昨天看《牛虻》正到关键时刻……可是没有接着看下去。因为这个时刻,对于看一个故事来说是最美的,所以我希望它能更长久些。
第一卷,年少的亚瑟是虔诚而完美的。相信同志,相信意大利的民主,更相信上帝,以及它忠实的奴仆蒙太里尼神父。
第二卷,发生了一个变故,这个变故改变的,不仅仅是亚瑟的人生,还有他那颗原本洁净无尘的灵魂。他有了脸上的疤痕和身体的残疾,有了神经质的口吃和尖酸刻薄的言辞,有了一个形象的新名字 —— 牛虻。他企图忘记过去又绝难摆脱过去,他爱的人也是他憎恨的人。他就是如此矛盾而痛苦的活着,让人不解。
第三卷。
开始写“第三卷”的时候已经距离那个“昨天”半个月了,因这个故事而开始的幽暗心情已经渐渐明朗,看到雨夹雪之后的灿烂阳光,心境清明。
已经有些忘记第三卷讲的是什么了,或者说,整个故事都已经被我渐渐淡忘了。但是可以用一句话概括第三卷,就是牛虻死了。
这个结局让人悲痛,我为此足足消沉了一个星期。可是两个星期以后,我已经回到了自己的生活,就像从来不知道这个故事一样。我不能再说什么,关于信仰,关于死亡。也许就像海明威说的,有些故事进行到后来,你会发现,死是唯一的结局。
我的这个“读后感”写得很没样子,没有中心,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有点对不住小学时代的语文老师。不过真是……两个星期,就已经时过境迁了。新近看完的一本书是毛姆的《刀锋》,四天以后的今天,已然也是时过境迁。
唉,不知道看书为了什么。
牛虻主要讲述为19世纪意大利一位天主教牧师私生子亚瑟因知晓身世离家而走,受尽磨难,后回到家乡参加革命,最终因革命而死的故事。
初读此文,看到前文对书简介道,此书在苏联和中国产生了深远影响,便觉印象深刻。
任何一本优秀作品的诞生,都深受当时环境的影响。作者艾捷尔·丽莲·伏尼契与许多当时俄、意革命团体交往甚密,又接触了许多如恩格斯等在内的革命人士。此书便是描述当时环境下革命者的作品,并被奉为经典。
我未对书中描述时期意大利乃至欧洲的社会环境进行深入了解,便就事论事的谈论一些所想。牛虻的生父蒙泰尼里是一位天主教的牧师(神父),当时的天主教牧师有终生不娶的誓言并有诸如此类的规定。所以当蒙泰尼里与亚瑟的母亲陷入感情并生下亚瑟时,心境也是诚惶诚恐并十分复杂的。一方面是教规所限,另一方面便则是人性的真实表达。但因为身份原因,其与亚瑟的生母便对亚瑟一向隐瞒亲生父亲的真实身份。但由于天性中父亲对子女的挚爱,亚瑟的母亲待亚瑟长大后叫其认蒙泰尼里为忏悔牧师,亚瑟成为一位虔诚的天主教徒。蒙泰尼里更是对亚瑟的关怀无微不至,当亚瑟成为当时意大利学生革命团队时,便日夜担心不已,生怕亚瑟遭遇不幸。
蒙泰尼里升任主教而发生调动,而亚瑟因参与学生革命而被当局关押惨受折磨后,书中对此段的描述的是天翻地覆的。亚瑟因当局设局误露其他团队成员信息,而被自我深爱的姑娘误会,同时得知自我真实的身世后,亚瑟作为一个少年,突然的变故颠覆了其长久以来构成的人生观及价值观。看到此刻,被深爱的女孩所误会固然难以理解。但蒙泰尼里作为亚瑟的生父及忏悔牧师,隐瞒身份确属无奈之举。当时的环境决定了这一选择,在一个由天主教实际执政的环境下,蒙泰尼里违反誓言陷入感情无疑是世事难以理解的。而作为生父,字里行间处处溢出蒙泰尼里对于亚瑟真正的爱。自古忠孝两难全,这位父亲只是做了在当时背景下他认为对的选择。虽然他是一位天主教牧师,但他在用他的方式去尽一位人父应尽的职责。我们能够说蒙泰尼里背离天主教的誓言不是一位好牧师,但我认为他是在力所能及的做一位好父亲,即便这份父爱含着欺骗。
作者在此处表达如此激烈的情绪,我想主要是因为两点:一是为下文亚瑟成为一个彻底的反天主教统治的革命者做铺垫。二是,当时社会背景下人民对天主教的统治早已人怨沸腾,但敢怒不敢言。
亚瑟满含愤怒、被误解、被欺骗的情绪离开去了南美,他对天主教的虔诚被他一锤子砸个粉碎。而之后的亚瑟生活便是极尽悲惨。矿工、船内帮工、身体被烧火棍打的七零八落后的苟延残喘、成为坡脚的马戏团小丑,亚瑟遭遇的这些悲惨命运让人唏嘘,但没有被真正击倒的他却也变的坚强。这时让我想起柴静在看见内写的一句话,你无法想象底层社会的残酷。就如同一盏灯光,光亮边缘的黑暗之地无人关注,而那里发生的事情难以想象,异常是这些城市里正常上学、工作生活的人们。如果要说亚瑟有什么在支撑其对生活的坚持,那么我想应当有两点,一是对于蒙泰尼里作为父亲以及对詹玛作为爱人融入血液的本能的爱;二是对造成他悲惨生活的源头,天主教极度的恨。
当亚瑟再次回到意大利他熟知的人身边时,他已经成为一名有本事的坚定的革命者,但他也不愿再以真实面目示人,而是取名牛虻。反对天主教及反对蒙泰尼里便成为牛虻革命工作的核心。期间其再次遇见詹玛即此刻的波拉夫人以及成为主教的蒙泰尼里时,他的自尊让其不愿卸下头具,他内心深处人性跳动的火焰,让其许多时候变得扭曲,他遭受的磨难让其变得固执。
在此时的情景下,亚瑟的生父虽荣升主教,却无时无刻不沉浸在丧子之痛中。而亚瑟内心对蒙泰尼里的爱及对天主教的恨交织的复杂感情,也让其备受煎熬。虽他对詹玛的热爱还一如往常,但詹玛对于当年自我的所作所为备受自责,至今无法原谅。所以当作者继续往下描述时,我便觉得有些残忍及牵强了。所有人对亚瑟的爱还是那么浓烈,更如发酵的酒一样随着时间的推移越发厚重。而牛虻却是因自身的种.种遭遇无法释怀。我不反对牛虻作为一名革命者去舍身取义对抗天主教的严苛统治。但我反对的是,一个常年懊悔不已的父亲、一个多年深深自责的爱人难道不是另一种形式的自我折磨吗?脱离的人性的表达是否是空中楼阁呢?为表现革命者的坚毅而丢掉其应有的人性就是可取的吗?人性根植于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片面的阐述一个事实而丢弃人性不做研究,这样的表达方式是值得推敲的。即使是延安革命时期,也不会对情恋等人性方面的需求约束的过紧。此时表现出来的牛虻在我看来是一种自尊自卑共存,自私自利更多的人物形象。他忽略了亲人、爱人,一味的沉浸在自身的仇恨情绪之后。即便他明白了一切真相后也无法释怀,让人难以理解。他用自身的痛苦去惩罚爱他的人,让所有人与他一样痛苦。我并不明白这样来描述一个革命者对其的
形象塑造有怎样的好处。当其最终因革命而遭到枪决,他自身的痛苦已结束,但其对爱他自我的人造成的影响将长久的持续下去。我想为什么这本书在苏联、中国影响广泛,而不提欧洲、北美,可能是因为书中表述的这种脱离人性的革命情怀在不一样地区的认同感不一样吧。
文章作者为女性,对细节、环境的描述十分细腻生动,阅读时如身临其境,仿佛主人公屋内的花香都破书扑面而来,十分享受。同时牛虻应对磨难的那份坚韧是革命者值得赞扬的。可是我对本文的观点基于生活的环境。在中国现行环境下,我的这种无法设身处地的融入作品,而立足当下的思考自然是偏颇的。但这便是100个读者就有100个哈姆雷特的直观体现。
以上便是对牛虻一书有感,特此记录,以便日后回念。正如一日问友人,为何周杰伦此刻写的歌没有原先的老歌好听了?友人答,因为他写不出来了。对,他还是他,但随时光流逝心境已变。怕自我也是。
最近几天,我读了《八十天环游地球记》这本书,这本书是被人们誉为“科幻小说之父”的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的一部力作。
这本书讲了福克带着他刚刚雇佣的仆人路路通从伦敦启程,开始了不可思议的环球旅行。一路上,他遭人跟踪,舍身救人;与恶僧对簿公堂,遭暗算贻误行程;遇风浪海上搏击,救仆人身赴险境海上燃料告急,疑为窃贼被囚……几乎所有的困难和意外都被福克不幸遇到了,然而他总能一次次地化险为夷,最终成功归来,并且还找到了终身伴侣。
其实我们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也要像福格那样,用信心和实力去做好每一件事,只要付出汗水和努力,就算失败了,也会有收获。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和挫折,你不可以气馁,要镇定,保持冷静的头脑,去面对他,找到好方法来解决它。在学习上,也不是一帆风顺的,也要努力,刻苦,知难而进,找到好办法。你无论在什么时候,都要分秒必争,那是福格先生成功的关键,每个人也是如此。短暂的几秒钟,可以使福格输掉赌注,可以使人一夜之间倾家荡产!时间是多么宝贵,浪费时间就等于浪费生命。
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就是在什么时候,都会有许多难以完成的事,但是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你只要以信心当船,以努力作帆,你就一定可以到达成功的彼岸!
此文读来乡土气息极重,我十分喜爱,可能因为从小也是长在乡土气息重的县城有关。读此文,就如闻到了故乡的气味。
三四年的边城,如鲁迅的药,冰心的小桔等其他现代小说般,十分多的象征,且善用象征,十分的妥帖,不像如今排山倒海,不入流的东西们般,牵强附会,全是噱头。
但是作为一个水平有限的学生,分析它的象征,实在一件过于高难度的行为,况,70年来,人们所通读透解,加上沈从文先生自己也提过一二,具体他指的是何物,所以我若排除人们所公认的象征,去努力发现新的象征,必然落入晦涩牵强的套路。
故此,我将试着谈论我的感受,沈先生的作品所弥漫出的沁人泥土味道。
边城,出这样一个名字,沈先生显然是想表现不为功利所染的淳朴风土人情。文中所出现背景和事物大都为自然物或与自然融为一体的东西――自然和人互相握手的产物,河流,山,渡头,渡船,竹林,茅屋,小镇。文中的人也是不功利的。爷爷摆渡死不肯收钱,反而到处请人喝酒,买猪肉互相推钱,小镇里婚嫁自由,只要儿女们喜欢。即便是文中最有钱的顺顺,也是一个不十分在意钱的人,慷慨得很。而小镇里,有钱人家的儿子喜欢穷人家的姑娘,抛了门当户对的聘礼,要娶穷人家姑娘,也不是什么新闻。可见,边城,这样一个地方,是重义轻利的,不为商业气息所熏染变质。
最有说服力的,就是文中所说的寄食者(妓女)文化,也如此的与众不同。即便社会上最势利的东西的产物,小镇里最势利的角落,也因人的淳朴,也是如此的敷衍着势利,而尽力过着如此人性化的生活。甚至,楼上的歌声,也就是她的生计,可以因为河上的一个口哨,而嘎然而止。
文中处处不点出边城的不功利,人人以反功利为荣。从中透露出沈先生对此的喜爱。
下面我重点分析一下爷爷的重义轻利。孙女俩生活拮据,可爷爷却为人如此的“不爱钱”,似乎与钱有仇般,处处与钱为难。实际上,爷爷是传统的边城人思想,以不爱钱为荣。
文中几处自豪的提到茶峒人平素品德,而正因为爷爷的性格正符合茶峒人的道德观,所以为人们所推崇,提起渡船,无人不知那个豪爽老人,当然,可以说每个人都摆渡,所以知道她,但是,从文中人们对老人的熟悉和态度可以看出,人们对他性格的尊敬,甚至他去买东西,“一定有许多铺子上商人送他粽子与其他东西,作为对这个忠于职守的划船人一点敬意”。
文中有个细节,翠翠不愿去看热闹,要与爷爷守船时,爷爷便拿茶峒人品德去压她,以使她乖乖去玩。为什么要品德压一个女孩子呢,因为对爷爷自己,这是最具权威性的东西,所以下意识的拿来“恫吓”翠翠。
文中描述了当事情与钱发生关系时,爷爷的处理方式—-一定是互相推诿,仿佛钱是人人都不要的东西般,在这些争执里,谁要是最后占了钱的便宜,谁就是输家。这倒是让我想起了故乡的风情,有时也是如此。互相推诿前遍,来来去去没个停,有时甚至掷钱与地上,而人奔走开了。
文中也安排了几个推钱的场景,读来就如生活中发生的事般真实。令人印象最深的就是与屠夫的争执,还有一个定要留钱的摆渡客。沈先生对此类场景津津乐道,可见他对这种风情的喜爱。人人以情义为重,一不要钱为荣,这便是沈先生所念念不忘的人土风情。
但是文中也表现了重利轻义的外来文化,透露出沈先生的担忧。边城中最具“势利”性的,就是那间碾坊,而碾坊的主人出场,就是金钱相伴,她描述了夫人十分自然地从身上摸出一铜子,塞到翠翠手中,就走了,完全不解当地风情。当然,我并没有说谁的错,我是说,碾坊陪嫁,之类的事情,可以看出,王团总家,即便不是以金钱在思维,也是十分地看重金钱,并且毫不掩饰,这与边城风情,就本质的不同。
边城式的乡土气息,在外来文化的侵蚀中,到底往何处去,这是沈先生的深沉担忧,她既爱这泥土气味,憎恶重利轻义,以乡下人自居,但又看到大势必然,纯粹爷爷式的文化传统行将死去,翠翠的去向象征着这边城文化到底往何处去。其实,不论往何处去,都不是沈先生想要的,沈先生都不会以为是喜剧。嫁大老,沈先生对大老不满,嫁二老,象征着本土文化的变质,出走,则如鲁迅言,不是回来,就是堕落。以上象征,是他人观点,但十分符合沈先生的本意。但是以沈先生的性格,又不愿看到翠翠又不好的结局,用他自己的话说,她其实竭力呵护着他们。因此,边城以等待做结局,不让翠翠走向必然翠走向的未来。又或者,沈先生在等待更好的结局,等待拯救翠翠与本土文化且符合沈先生自己心意的方法。他让翠翠的等待留在纸上,几十几十年的等下去,希望等到翠翠好的出路。
看看我们周围的世界,翠翠所象征的文化,到了今天,真的得到好的出路了吗?或许,得到了拯救,或许,只留下了残迹而已。
或许,只有沈先生的碑文永留世间——照我思索,能理解我;照我思索,可理解人。
只有沈先生描绘的朴实的人的美,是必然留存下去的。或许,为先生写点悼念的话,只能写三个字。
《论语》中对于教育思想方面的内容对我启发很大。在教育对象的选择上,他主张“有教无类”,不分贵贱、贤愚,机会均等。用今天的话来说,孔子非常尊重学生。在教育的方法上,孔子主张“因材施教”,重视诱导式的启发教育,触类旁通,强调在实行启发诱导的基础上必须注意循序渐进。本学期我所教的课文中,讲的就是孔子与学生的故事,再次重读孔子的《论语》,让我再次接受了教育。在教育的培养目标上,孔子认为进行教育的目的除了用仁义礼净化人们的灵魂,协调人们的社会行为之外,其重要的目的在于培养具有仁义之心的“仕”、“君子”,以为当时的社会服务,这就是他著名的“学而优则仕”的思想。
读孔子的《论语》,让我想到了我们今天的教育教学实际,发现孔子的很多教育思想在今天仍被继续沿用,仍是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的一部经典著作。如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孔子认为追求学问首先在于爱学、乐学,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教师要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爱好;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讲了,提出了“学”是“思”的基础,“思”又能使“学”不断深化和扩大,阐明了学和思的辨证关系,就是我们今天常说的学思结合。再如今天的因材施教、写作参考循序渐进、举一反三等这些教学原则、方法在《论语》中都能寻找到痕迹,除了教学,孔子关于做人也有自己的独树见解。他强调做人要正直磊落,子曰:“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在孔子看来,一个人要正直,只有正直才能光明磊落。然而我们的生活中不正直的人也能生存,但那只是靠侥幸而避免了灾祸。他还强调做人要重视“仁德”。这是孔子在做人问题上强调最多的问题之一。在孔子看来,仁德是做人的根本,是处于第一位的。孔子说:“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又曰:“人
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这说明只有在仁德的基础上做学问、学礼乐才有意义。做人还要重视修养的全面发展。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即:我每天都要再三反省自己:帮助别人办事是否尽心竭力了呢?与朋友交往是否讲信用了?老师传授的学业是否温习了呢?强调从自身出发修养品德的重要性。在此基础上,孔子强调做人还要重视全面发展。子曰:“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做人。
孔子认为,学习必须有明确的目的,重点在于“学以致用”。孔子说:“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意思是说,品德不去修养,学问不去讲习,听到正义的事不能去做,有错误不能改正,也就是理论和实际不能结合,这才是我们忧虑的啊。由此可见,读书的目的,不在于死记书本,而在于应用,在于实践。
以上是我学习《论语》后的一点感受,通过这次学习我才知道自己的知识面是多么的狭窄,让我有一种“人生处处尽学问,世间人人是我师”的感觉。今后,我一定要多看一些文学作品,提高自己的文学修养。
如果不是结尾奥雷里亚诺和阿玛兰妲乌尔苏拉生出了那个有着猪尾巴的兼具阿尔卡蒂奥和奥雷里亚诺的终结者,这百年孤独还会继续延续地滚动下去,直到下一个世纪的孤独如潮水般不可抗拒地奔赴而来。
孤独的结尾正如孤独的开始一般巧妙,从近亲结婚生出猪尾巴的恐惧开始,从尽情欢愉的不伦之恋生出的猪尾巴结束,尾巴头尾巴尾连成了一个孤独的世纪。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扎根马孔多的孤独,到奥雷里亚诺不胜神话的孤独小金鱼,到阿玛兰坛守望着自己处女之身的孤独缝纫机,继而乌尔苏拉持家有道百年飘摇的孤独,还有老仆人一言不发地收拾到一言不发离开的孤独,还有梅尔基亚德斯的鬼魂守望自己写下的还未被揭示的预言的孤独,还有那些各个角落欢愉或沮丧的孤独身影。孤独千奇百怪,理由万千不同,没有谁的孤独谁更优谁稍劣,只有存在形式的无奈和本质孤独本性的膨胀发展。
感觉读完脑中倍感混乱,理不清任何一条线索能够充当这本书的主线。刚以为这是主要人物的时候他就不合时宜地死了,刚以为这是无关紧要的立刻就要消失的任务却又苟活了百年看尽了无奈享透的孤独,刚以为读懂了这部分的孤独却又有更巧妙形式的孤独人物带着更巧妙的孤独故事窜出。最后,真的走到了百年,孤独也带着诙谐带着奇妙带着荒诞带着沉重的孤独感走向了飓风的终结。
孤独是最难以诠释的感受,也是最笼统、最复杂的体验。唯一与之近似的或许是感情,而排除荷尔蒙因素和基因携带的本能,感情也注定是由孤独所催生。
孤独教会人们生存所需的一切,指引人们阅读、思考、龃龉独行,教会人们适应时间的漫长和短暂,把握着每个人的命运走向。但或许更多的,孤独会为我们带来一种不易察觉的、微妙的快感,正是这种快感使孤独具有了莫大的魔力。
在那些成长的岁月里,孤独是每个人精神的,是一种想要摆脱却无法摆脱的愉悦。孤独会让人痛苦,痛苦催生敏感,对世界与自我存在的敏感。如同用伤口感受冷风的流向,孤独的痛苦能让人在虚幻的一生中感受锋锐如刀的真切。当这种敏感成为习惯,孤独也将不再是痛苦的来源,它是人存在的证明,是存在的形式,是一片澄澈的真实感,妙不可言。
在我看来,人最大的快感不来源于感官,甚至也不来源于精神,它源于“活着”,纯粹而清醒地活着。
活着,是最大的快感,也是孤独的真身。
阿长,一个并不华丽却温暖的名字,她只有这个名字,我不知道她还拥有什么,哦,还有那颗淳朴、善良的心。——题记
这篇文章讲的是鲁迅对儿时保姆“阿长”的回忆。她不识文字,又有些迷信愚昧,连真实的姓名都不为人知。在鲁迅先生的笔下,“阿长”这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却变得不普通、不平凡了,甚至“拥有伟大的神力”了!
读了这篇文章,知道了阿长的什么样后,我很失望,在我印象中,阿长这个名字,应该是一个很温柔的、纤瘦的形象,可是,却偏偏是一个胖而矮,唠唠叨叨的老妈妈。就是这样一个朴实的形象,才让我感到这篇文章是真实的。
长妈妈有些习惯招人烦:唠唠叨叨,“大”字形睡姿,种.种古怪礼节……全文并没有介绍阿长怎么怎么好,呈现在我们眼前的,就是这样一个真真实实活在现实的阿长。慢慢地,她开始让我又恨又爱。她相信许愿,相信梦想,带着一颗纯真的心在这个复杂的世界中生活。
最令人感动的,就是她买《山海经》那段了,作者没有写这样一个不识字的人是怎么买这本书的——识字的人都很难买到的书的,谁又知道她走了多少路,问了多少人,去了多少店?她竟然把“山海经”念成“三哼经”,她是怎样向别人打听这本书的?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答案,因为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长妈妈。这个长妈妈有很多缺点,像个小孩子,但这都无关紧要,因为她有一颗到死都善良的心。
我们应该学阿长的善良和热心,更应该学习鲁迅先生,要有一双善于发展的眼睛。
众所周知《阿q正传》不仅是鲁迅最优秀的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上最杰出的小说,所谓“旷代文章数阿q”。小说集中塑造了一个充满精神胜利的阿q形象,这一形象不仅高度概括了辛亥革命时期落后农民的共同特征,而且概括了当时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揭示了国民的劣根性。无论从艺术概括的深度和广度来说,阿q这一形象都是高居于中国现代文学的一切形象之上的。另一方面,其塑造形象的方法也是相当高明的,其精当的环境描绘,精彩的对话描写,深刻逼真的心理表现,冷峻峭拔、含蓄精练又饱含讽刺的语言都让人赞叹。可以说,《阿q正传》已经成为后人难以逾越的一座高峰,它的很多方面都是今人学习的一个典范。
但是,就像光芒四射的太阳也难免有黑子一样,《阿q正传》也不是白璧无暇,在它第九章《大团圆》的最后写阿q临刑前看到众看客的眼光的一段心理描绘,在艺术上就存在明显的硬伤。
当阿q看到那些等着为杀人喝彩的人们,作者这样写到:“这刹那中,他的思想又仿佛旋风似的在脑里一回旋了。四年之前,他曾在山脚下遇见一只饿狼,永是不近不远的跟定他,要吃他的肉。他那时吓得几乎要死,幸而手里有一柄斫柴刀,才得仗这壮了胆,支持到未庄;可是永远记得那狼眼睛,又凶又怯,闪闪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而这会他又看见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远是不远不近的跟他走。这些眼睛们似乎连成一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
对于看客,鲁迅是铭心刻骨、深恶痛绝的。在日本学医时看幻灯片,看到外国人杀中国人,而其他中国人在围观,脸上现出麻木的神情,那一镜头极大的刺激了鲁迅,并在他心里定格,他认为,“凡是愚弱的国民,无论体格如何健全茁壮,都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而自己的第一要做,就在于医治他们的灵魂,从此弃医从文,为改造国民性而奋斗。对于看客内心的阴暗丑陋鲁迅在多篇作品中都有揭露和抨击,在《药》中写华老栓去买人血馒头时,那些看客的丑态是:三三两两聚集,又围成半圆,脖颈伸得很长,仿佛多鸭,被无形的手提着了似的;在《祝福》中作者写人们的那种生了蛆的同情是,跟着祥林嫂围观祥林嫂来一遍一遍地听她阿毛的悲惨故事;在小说《示众》里,鲁迅用整篇小说来揭示看客内心的阴暗;在《阿q正传》的前文写阿q的丑陋是,从城里回来向别人大谈其杀革命党的见闻,嘴里还津津乐道着“杀头,好看!好看!”在其杂文中也有多处对这种看热闹看杀头的癖好的批判。这里鲁迅再一次用尖锐犀利的语言,穿透了看客的皮肉,活画出看客的灵魂。这样描绘的确使文章更具批判力量,使作品的主题更加深刻。但这段描绘虽然在思想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艺术上却是失败的,它不符合艺术的真实。
一、以阿q的精神境界,他是不会有这样的思想的。阿q是个充满精神胜利的善于自欺欺人的麻木又糊涂的小百姓。以前且不说,就是在决定自己生死的画供时,尚且不知道怎么回事,还懵懵懂懂地立志要画得圆,直到走向刑场,他也没能像窦娥一样觉醒,只是自欺欺人的高叫着“再过二十年又是一个”,连对这个害他至死的社会的最起码的痛恨都没有。阿q太可悲、太可怜了。可悲又可怜的阿q怎么会突然产生了深刻的思想,对看客产生了入木三分的认识呢?阿q不也曾是一个看客吗?不要说阿q,即使是能对当时社会的黑暗有一定认识的比较清醒的知识分子,又有几人能认识到看客内心的丑陋与阴暗呢?这段描写显然不符合阿q思想的真实,是作者鲁迅写到这里再也忍无可忍,于是将笔锋一转,借阿q的联想对看客极尽揭露与鞭挞,是作者用自己的思想代替了阿q的思想,这显然是文学创作的大忌,在艺术上是失败的。
二、即便阿q有这样深刻的思想,即便这种联想的内容对于阿q来说是合理的,但在当时的情况下,一个走向刑场就要被枪决的人,也决不会再在内心对看客表现出那样的痛彻骨髓的憎恨。他可能会痛恨冤枉自己的所谓革命党;可能依然记恨假洋鬼子不准自己革命以至于落到今天的结局;可能怕让王胡小d辈知道了笑话;也可能自欺欺人地想,未庄谁敢犯杀头的罪,我阿q就敢了,于是就心满意足地走向死地;当然更可能什么都不想,而只是死前的恐惧。总之,无论如何,在临死前的最后时刻,他是不会单单联想到看客怎么样的。作者这样描写在艺术上也是失真的。
也许这一切作者都知道,但写到这里,作者对看客的憎恶已经难以用理性来控制,也别讲阿q有没有这么深刻的思想,也别讲在此刻有没有可能去作如此联想,反正即使犯忌,即使做出艺术的牺牲,也要把自己锋利的匕首投枪掷向看客了。也许在这里作者已没法解决思想和艺术的冲突,只好舍艺术而求思想了。尽管《阿q正传》存在这样的艺术缺憾,但我们还是能够理解作者的良苦用心的。再说,毕竟瑕不掩瑜,即便如此,《阿q正传》仍不失为我国现代文学上最优秀的小说之一。
今年暑期里,我和妈妈到登云路的文化商城买了《环游地球八十天》(法国凡尔纳)这本书。我仅用1天时间就把书看完了。
书中那生动的语言和惊险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了我。
1872年10月3日,在英国伦敦改良俱乐部里,绅士福克先生与朋友们的几句闲聊,变成了以2万英镑为赌注的80天环游地球的赌局。福克先生坚决相信80天内可以环游地球一圈。于是他立即带领新仆人路路通(洛旺)开始了这次环游。那时交通还不发达,要完成这次环游真是不可思议呀!
一路上,福克先生被警探费克斯跟踪、阻扰,还遭遇重重险阻,但他并没有放弃,而是凭着自己的智慧和勇气,终于返回伦敦,还提前了24小时。
在途经印度时,他们救了一个女子----艾娥达,她是土王的妻子。当时,土王死后,僧侣们要她陪葬。福克先生知道后,劝说向导和路路通去救她。路路通趁着那群僧侣未醒之际,悄悄地爬上了火葬坛。然后又借着依然漆黑的夜色和火光的映照,把年轻的艾娥达从死亡中救了出来!艾娥达非常感激福克先生和路路通,连声说谢谢!
看到这里,我觉得好佩服福克先生他们的勇敢和机智!换成我,就不敢去救艾娥达,因为我怕被那几个僧侣抓到。
不久,他们又乘坐火车去美国纽约途中的一个叫哈莱克堡的地方,火车经过一座锈迹斑斑的铁索桥时,遇到了野蛮的西乌人来打劫。他们机智地打死几个土匪,并阻止了急速中的火车,救了全车的人……
故事很精彩,我感觉自己好像也和福克先生他们一起经历了磨难,环游了世界。他们经过了美国、西班牙和澳大利亚等国家,他们还来过香港呢!
书看完后我懂得:以后不管条件怎么样,困难有多大,只要敢于行动,世界上就没有做不成的事情,就像有一句话说的那样: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
孤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感觉到,但是,能以孤独为主题,写成一本畅销但是实际上却也“孤独”的小说,这让人实在叹服。谁要想真正读懂孤独,《百年孤独》必看。
我不敢说,我读懂了孤独。这本书,情节曲折跌宕起伏,事件密度大,而且离奇荒诞,夸张变形,令人应接不暇。所以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书,感到十分痛快,但是,连里面的人物关系也没有理清。但是,外国人名字长还能够忍受,最难以忍受的是,几代人都能够叫同一个名字。忽略混乱的人物关系对于读小说的影响,我还是得到了一点点感悟。
《百年孤独》以一个家庭为主线,时间跨度一百年,描述了一家人与孤独相关的种种经历。
为爱疯狂是因为孤独吗因为同时爱上皮埃特罗,贝丽卡和阿玛兰妲展开爱的角逐,当得知皮埃特罗和贝丽卡订婚后,阿玛兰妲甚至不惜一切代价阻挠婚姻。奥雷里亚诺爱上蕾梅黛丝后,迫不及待期望将还是孩子的蕾梅黛丝娶回家。梅梅爱上巴比伦后,整个心思都掏空了,全都放在与情人的欢爱之中。庇拉尔年轻时,与无数男人欢爱,老年后,还为年轻人带给欢爱的场地。为爱疯狂不是因为孤独吧,是因为爱火中烧,是因为人的欲望。相反,没有爱的潜力的人,从来不会爱上别人的人,才注定了一生的孤独。奥雷里亚诺上校,从出生起,就不曾爱过任何人,晚年靠制作小金鱼排遣孤独。
还有一种人的孤独,源于对爱的莫名的恐惧,阿玛兰妲错过皮埃特罗,又断然拒绝马尔克斯上校,一个人晚年靠织一件精美的寿衣打发,准确说是享受这份孤独。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她始终拿不出爱的勇气又是什么原因,让她在生命的尽头最后放下对于贝丽卡的怨恨在生命的尽头,她最后领悟了孤独,看到因为孤独,梅梅和贝丽卡遭受的苦难,文中说这不是出于爱或者恨。那是出于什么出于同情心,出于悲悯的同理心,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正是如此,她才最后能够心平气和地应对死神,才能够与往事和解,才能够获得一份真正的心理上的宁静与平和。
看得出,莫言的小说,深受这部小说的影响。《丰乳肥臀》,同样是以一个家庭为线索展开,写感情时,人物多是着魔的疯狂的状态。杯具产生的原因,除了个人性格的严重缺陷外,又笼罩了一层若有若无的冥冥中注定的命运的魔力。《百年孤独》中,开头的羊皮卷写下的预言,在结尾处,完美地精准地得到了验证,仿佛这一家族的孤独是注定的无法逃脱的。而上官家的女儿们,一个个丰乳肥臀,但一个个都零落了,好像也是命运的嘲弄。看似是人在命运面前无能为力,实际上是,人在自己性格的局限上的无能为力,个人性格导致杯具。
人的性格,关乎人性,是一个说不尽又说不清的话题。将人性中的某一部分夸大,比如欲望,看似变形不真实,实际上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人性,因为人性中的一些部分在日常生活中比较隐蔽。从这个角度讲,马尔克斯和莫言都是把人性的思考和表达推到极致的大师。
这部小说中的孤独,我还没有读懂。在那里谈一谈,只是经典作品的一种误读。日后,再读《百年孤独》,恐怕又会有别样的体会。
《小妇人》这本书主要是介绍马奇一家人的故事的。
马奇先生是一名军人,马奇太太靠自己的力量支撑着这个家。马奇先生威严、宽容、关爱自己的子女;马奇太太善良、有爱心、经常帮助困难、贫困的家庭。而马奇家的四姐妹我也都非常喜欢。
梅格是大姐,她温柔体贴、善解人意,有着像花儿一样的容貌。她放弃了富贵和钱财,嫁给了贫穷的布鲁克先生,过得很幸福。
乔是二姐,她有着一股男孩子的味道,敢作敢当,长长的头发和修长的身材让她看起来十分美丽。她是一名很棒的作家。最后由一个假小子变成了勤劳能干、温柔体贴的女孩。
贝思性格内向,腼腆害羞。她很善良,经常帮助弱小的儿童。她极有音乐天赋,弹琴很好,唱的歌很动听,但最后不幸染上了猩红热,离开了人世。
艾米是家中的重要人物,她有一种淑女的气质。原先她很自私,但后来她变得宽容大度,得到了许多人的称赞,也寻找到了自己的爱情。
合上这本书,一种敬佩之情油然而生。马奇家的每一个人都值得称赞,都值得学习!
这本书分行节俭、强自信、讲智慧这三个单元,每个单元都由经典要义、故事、生活、实践和经典诵读四个部分组成。不仅有名家名言,还有贴近生活的人、事,以及一些脍炙人口的著作选读。其中如“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大家早已耳熟能详,还有的如“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艰辛”也在民间广为流传。这本书使国学之精华更接近人们平时的日常生活,让中小学生更容易理解,方便记忆,能把圣人之训用在实处。
读了这本书,不但让我懂得了一些做人的道理,行为的规范,更让我明白了要把这些道理应用在生活中。比如“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就是警示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勤俭节约,不要奢侈浪费。又如“恃人不如自恃也”,就是教育我们要从小努力学习,不断增长自己的知识才能,增强自己的独立性;漫长的人生道路上,我们不可能总是依靠父母和他人,而是应该自立自强。
《国学经典》这本书在扩大我们的阅读量的同时,也在潜移默化地塑造着我们的思想、行为。,让优秀的国学经典始终伴随着我们健康成长,让我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传承博大精深的中华传统文化并使之发扬光大!
从国学经典中感悟师德
春秋时期的孔子,是中国最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学说的创始人,更是中国人的精神偶像、中国文化的代表。
中国人因为孔子而骄傲和自豪,外国人因为孔子而研究中国,“孔子学院”于是成为许多国家研究中国的历史和现实,尤其是研究中国的古人和今人的学术机构。孔子的经典语录集《论语》,因其在古代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中发挥的巨大作用以及古人对其推崇备至,不仅影响着今天中国人的思想,更是成为外国学者甚至政治家研究的经典之作。可见,《论语》之影响深远而巨大。
我们今天再来捧读《论语》,其现实意义究竟在哪里?北师大教授于丹作了最精要的回答:“《论语》的真谛,就是告诉大家,怎样才能过上我们心灵所需要的那种快乐的生活”。“《论语》就是教给我们如何在现代生活中获取心灵快乐,适应日常生活,找到个人坐标”。因此,《论语》可以作为我们个人尤其是作为教师的我们的生活和工作指南。
一、修身养性,德行人生
《论语》中关于修德的言论,最具概括性且易于遵循的有:“君子有三戒;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
“子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益者三友,损者三友”,“益者三乐,损者三乐”。孔子认为:血气未定的年少之时,不要沉浸于女色;血气方刚的成年时期,不要与人争斗:而到血气既衰的老年,不要贪得无厌。一个人遇事不要主观臆测,不要盲目武断,不要固执己见,不要自以为是。孔子还认为,和正直,诚实守信,博学多才的人交朋友是有益的;而和谄媚的人,虚伪阴险的人,花言巧语的人交朋友是有害的。同时他还认为,如果以适度的礼乐来节制自己,以称道别人的好处,以拥有很多贤德的朋友为快乐,对人是有益的,而以骄奢淫逸,游荡忘返,宴饮荒淫为快乐,对人则是有害的。这些言论,简洁明了,教人自我警醒,让人持守美德或教人弃去偏执。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把这几句话牢记在心,时时警醒自己,应该说在修身行事方面就不会有大的过错了,作为教师,为人师表,更是要牢记不忘,并依此行事,真正做到身正为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许多人过分地强调物质利益的追求,因为种种原因而使得人们的利益主体多元化,于是,人们的价值观也呈现多元化,而作为教师承担着教书育人的责任,肩上的担子千斤重,一头挑着学生的现在,一头挑着国家的未来,必须给予学生的正确的世界观.
价值观. 人生观的引导,教育学生为民族的复兴而不懈努力并成为国家的栋梁。而要达到此目的,教师自己首先要有正确的世界观. 价值观.
人生观,因此,教师必须修身养性,经得起各种不良现象的诱惑。
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许多不同的流派:智利诗人聂鲁达对人性的思考,委内瑞拉文学家卡斯帕斯对自然和谐美德赞叹,都曾深深地感染过人们。而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则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而作者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在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
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老布恩迪亚,即家族的创始人,和他的妻子乌苏拉,带领他们的亲眷和朋友历尽艰辛来到了一片广阔的新天地,那个时候这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尚未命名,而这片新天地的主人,也从未想过要确立统治者来管理这里,他们过的是一种类似于自给自足的生活。他们经历了创业的艰辛也体验到了收获的欢乐,他们为这片土地带来了文明并为他取了名字:马贡多。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老布恩迪亚渐渐的丧失了对未知的好奇和探索的勇气。不只是由于自己预感到了什么还是只是单纯的无意义行为,老布恩迪亚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这象征着他所开创的马贡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是家族的第二代,可是这两个人却走上了截然相反的道路。阿卡迪奥幼年时即与马戏团出海,十余年不归;而奥雷良诺则走上了军人的道路,并掀起了几乎影响全国的内战。而内战的起因则是由于F将强行管理马贡多这个“世外桃源”。这象征着在文明的初创后,即开始了对压迫的反抗。奥雷良诺,即书中的布恩迪亚上校,是一位有着传奇经历的人,他带领部下经过无数次战斗,终于使F坐在了谈判桌的对面。可是他所争取的和平很快即葬送在下一代手中。当他发现这一切时已经垂垂老矣。他打算再次战斗来捍卫人们的自由却发现自己已经力不从心。终于他也陷入了循环烧制金鱼的怪圈中。
家族一代代的承传着。每一代的成员都经历了历史长河中波涛汹涌的时刻,又渐渐的老去,第三代的阿卡迪奥曾见证了垄断资本的兴起和剥削的凶残。而之后的奥雷良诺则见证了自给自足的农业在这片处女地上最后而短暂的繁荣。原始的繁荣很快就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垄断资本主义的侵入和自给自足的消亡。当家族的男子死去时,这个百年世家很快陷入了衰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在羊皮书卷中发现这一切只不过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才恍然大悟。而这个百年世家也终于在这个世界中完全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
家族中的另一个贯穿始终的人即是乌苏拉,她从未看过羊皮书卷,却远比所有人都先知先觉。早在羊皮书破译之前,她就曾经在内心中对自己说“这些事情在他们发生之前我就曾经见过,也早就知道”。这个智慧的人象征了什么?是普通的人有着永恒的智慧,抑或是历史循环的真谛?只有作者知道。
《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担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
卡夫卡和格里高尔后者是《变形记》一文中蜕变为一巨型甲壳虫的主人公,旅行推销员。而前者则是这只巨型甲虫的一手制造者,现代派文学作家,〈变形记〉的作者。
细读《变形记》,竟发现以上两位人物颇有相似之处。
同样的无归属感。
这一点在卡夫卡身上表现得尤为明显。记传中提到,他是犹太人,出生在布拉格,讲德语,臣服于奥匈帝国,集犹太,斯拉夫,德意志民族的成分混杂于一身。如此复杂的身世,无疑使这位文坛巨匠陷入了重重的归属选择中。可是事实并没有更多的回旋余地——他最终成为孤独流浪的游客。在一封信中,他这样写道:“可是我没有祖国,因此什么也不能抛弃,而是想着如何去寻找或创造一个祖国。”
同样的情形发生在格里高尔身上。他的身体发生了突变,失去了说话能力,也同时使他被排除在人类之外。因此,“他扭了扭脑袋,痛苦而愤懑地把头挨在地板上磨蹭着”,他没有勇气提高嗓门让妹妹听到他的声音。
同样但却又相反的情形发生在格里高尔身上。同样,是因为他俩都与陌生有着瓜葛,只是卡夫卡对别人陌生,而格里高尔则陌生于别人——这是相反之处。
他(格里高尔)到处碰壁,先是吓着了秘书主任,然后又遭到父亲的攻击,最后,连一向关心他的妹妹竟也开始表现得不友好。莫大的陌生感让他的心理遭受了空前巨大的打击。心理的创伤成为格里高尔最终死亡的重要因素。
同样的孤独感。
“实际上,孤独是我唯一的目的,是对我极大的诱惑。”——卡夫卡语。
“因为家人忽视自己而积了一肚子火。”——格里高尔。
很显然,卡夫卡在作品中自然而然地流露出了自己的情绪,文如其人,莫不如是。
如果我在某天早上醒来发现自己也变成了一只大甲虫,我一定会绝望得当场死掉。这是多大的灾难啊!虽然看似荒.唐,但毕竟不是没有可能。命运难以捉摸,谁知道哪天灾难就降临到自己头上来!更可悲的是,多数这样的灾难都来得无缘无故——至少受害者本人根本就是无辜的——自然灾害,战争等等莫名其妙地落到自己头上。想躲避当然是没用的,我们每个人或早或晚都会遭遇到或深或浅的灾难,主人公遭到的灾难看似脱离现实却又再经典不过了。极为悲哀的是,对于绝大多数灾难,不管我们如何努力也摆脱不了。
甲虫本身,甲虫是什么甲虫是一种成天忙碌不堪的低等动物。格里高尔是什么他是一个成天忙碌不堪的高等动物。从某种角度来说,人类形式的格里高尔就是一只甲虫,或者,甲虫就象征着格里高尔这样的人类。机械化生活,工作的人,在令人压抑的一天天中变得几乎成了物质的奴隶,甚至到了非人的地步,这又是多么悲惨!这样恐怖的事实终于被写成了真正的故事情节,这种人变成甲虫的现象真的少见吗?
我们久久生活在世俗的繁乱之中,时间久了自然就会产生厌倦感,可是生活在大自然中就不一样,大自然永远是我们最忠实的伙伴!
《瓦尔登湖》的作者梭罗就是一个鄙弃功名,讨厌上流社会,追求自然的人。因此他独自在瓦尔登湖待了5年,开始了神仙般的生活。
他在这里固然贫穷,可他每天耕种很快乐。虽然没有人与他交谈,但是它有许多的动物伙伴。他虽然要拼命地种庄稼,但他过得很充实很快乐。他可以在上午种田,在下午看书或去勘测山川与河流,还可以采摘山中的野果,与小动物亲密接触。这种无人打扰的生活是多么的令人向往啊!没有城市的灯红酒绿,没有上流社会的腐臭味,这儿的空气都弥漫着自由的气息。我们仅仅在匆匆的生活着,为了什么?为了钱?可在森林中根本不需要钱。我们有时甚至忽视了很多美好的东西,可我们却将它贱卖了,它们变得一文不值。
与此同时,我发现作者梭罗是一个很特别的人。他活得很真实,不畏强权,他会在任何场合说出自己心中的真实感受。遇到那些攀附他的人,他也会毫不客气地回绝他们,令他们难堪。
其实,我倒是十分欣赏他的性格,那么的桀骜不驯,那样的真实。恐怕现在没有几个人能像他这样了。
他热爱自然,热爱故乡的一草一木胜过爱自己的生命。
美丽的自然,我们只有真正远离喧嚣,才能走近她,感受她的气息与活力。不过,现在或许我们永远都感受不到了。难道还有哪一片森林是完整的吗?由于人类的介入,她变得残缺不全甚至是狼藉斑斑。我们,是我们,都是人类毁坏了她的容颜,使她变得“喜怒无常”。是了,我们永远也无法贴近她了,是了……
从《百年孤独》这本书的背景去看,又看到了那个时代的孤独。当时恰逢哥伦比亚内战,数十万人丧生,主人公布恩迪亚上校也是在这个时代造就的英雄。战乱必将使人流离失所,孤独随之而生。
那个时代饱受战争之苦的人们在作者的刻画中以另一种形式,无形地抗议着这一切,然而最终无法摆脱的还是孤独。在那个时代,尽管有人挣扎着去打破这份孤独,但终因无法凝聚成一股力量而告终,走向失败。诚然,孤独是导致一切恶果的导火索。作者希望广大拉美人民可以团结起来,战胜这份孤独,让团结的力量促使拉美地区也投入现代文明的顺流之中,顺流而上,并非逆流而下。不被世界所孤立,傲立于文明发展的大潮之中,打破封闭,展开新生活。
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唯有孤独永恒。作者所说的这句话并非绝对,放眼未来是正确的,而孤独并非永恒。竭尽所能,摆脱孤独,纵使一个人的力量再强大也难敌全军万马。在整体的推动下促使个人的前进,是中国传统思想的一部分,也正有了整体,个体才不至于太孤独无助。这也正是中国不断向前迈进的原因之一。
有人问作者马尔克斯,在你这本书里,狂热昏愦的总是男子(他们热衷于发明、炼金、打仗而又荒淫无度),而理智清醒的总是妇女。这是否是你对两性的看法?而马尔克斯则回答,我认为,妇女们能支撑整个世界,以免它遭受破坏;而男人们只知一味地推倒历史。到头来,人们是会明白究竟哪种做法不够明智的。
我想,不是因为革命起义的危险,马孔多四年多连绵不绝的大雨,还是男男女女的畸形爱恋,而是害怕自己无法忍受像奥雷里亚诺上校不断反复熔铸小金鱼,阿玛兰妲织了又拆,拆了又织不停做寿衣,庇拉尔·特尔内拉在与不同男人的纠缠中麻醉自己的那种孤独。
拉丁美洲作家马尔克斯的名字是和魔幻现实主义联系在一起的。而《百年孤独》就是他展示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的代表作。读过他这部作品的人都忘不了他极善用绚丽而无羁的想象构造出一个仿佛神话中的世界。
马尔克斯幼年生活于哥伦比亚沿海小镇。外祖母在夜间经常为他讲叙民间传说和印第安人的神话。反映于创作之中,就是他那种“幻想而又不失真”的魔幻风格。
《百年孤独》还是马尔克斯采用外祖母那种“不动声色的讲着许多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的方式进行创作的第一例。为了这个漫长的“百年故事”,他想了十五年,而后因为目睹一个老头带着一个小男孩去见识冰块(那时候,马戏团把冰块当做稀罕宝贝来展览)的场景而开始动笔,《百年孤独》使他真正享受到写作的快乐。而他往往十分重视小说的第一句话,因为他认为这决定着全书的风格、结构,甚至篇幅,故而《百年孤独》开头的这第一句话也同样含有这种神秘的信息:“多年之后,面对枪决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人们为此发明了一个新时态名词“将来过去式”来为之命名。马尔克斯真正动笔写作《百年孤独》仅花了还不到两年的时间,然而这之后他就引起了世界文坛的一次“性”的事件,魔幻现实主义的“蘑菇云”让全世界的读者为之震撼不已,痴迷而吃惊。
《百年孤独》中讲叙的一切都具有令人不敢置信的奇妙效果,其中糅合着印第安人的传统信念和意识,比如认为人的死亡是因为河水或石头在召唤人的灵魂等等,以及阿拉伯的神话。在小说中,万物有灵,人鬼共世,时空上则迂回,迷离以表现人生的轮回,他还相信预感和预示的作用,以此为以后的故事发展埋下种种神秘的伏笔。
《百年孤独》被评论界赞为“二十世纪用西班牙文写作的最杰出的长篇小说之一”。其作者马尔克斯获得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成为拉美小说界的“掌门人”。
《百年孤独》是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文学最著名的代表作。
《爱丽丝漫游奇境》是英国作家刘易斯.卡罗尔写的,这本书里一共有两个故事,一个是《爱丽丝漫游奇境》,另一个是《爱丽丝镜中奇遇记》。
第一个故事讲的是爱丽丝追赶一只会说话的白兔时,坠入一个地下世界。在这里,她一会儿变得比房子还高,一会儿又变得只有毛毛虫那么大。在审判红心武士的法庭上,爱丽丝和红心国王,王后发生了争执。扑克兵们纷纷扑向爱丽丝,爱丽丝猛然苏醒,原来一切不过是一场梦。
第二个故事讲的是在一个雪天,爱丽丝来到了镜里的世界。在镜中的世界,小溪与树木将大地分成一个大棋盘。在红棋王后的指点下,爱丽丝从一名白棋小卒,开始向王后的目标出发,经历一番遭遇后,她终于成为一名王后。可在庆祝爱丽丝成为王后的宴会上,一切突然乱了套……爱丽丝惊醒过来,原来又是一场梦。
作者刘易斯.卡罗尔曾在牛津大学基督堂学院任教。院长的三个女儿常来找卡罗尔玩耍,卡罗尔非常喜欢爱丽丝。他把自己编的故事讲给三姐妹听,又把这些故事写出来送给爱丽丝,这就是享誉世界的《爱丽丝漫游奇境》。后来,卡罗尔又根据为孩子们讲的另外一些故事,写出了《爱丽丝镜中奇遇记》。两篇故事最大的特点就是想象力丰富,童趣盎然;故事情节新奇怪异、引人入胜;语言优美风趣,充满诗意。
怎么样,是不是觉得这本书很不错,那就捧起这本书,让我们每个人的想象力都插上翅膀,恣意地翱翔吧!
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字字不漏,把书里的每一个感情都尽可能的看清楚。而我,始终不够深沉,只能通过眼泪来宣泄我的共鸣,以及对命运的感慨。
看到最后,我深深佩服于福贵对待生命的态度。没有看过过程,就不会懂他经历了什么。
在书的中间部分,我为每一个淳朴、善良生命不应该地离去伤心抽噎。有庆热情地献血,却被无情地抽死;苦命的凤霞,刚在为她终得嫁一真心之人欣慰、舒心之时,却又不情愿地看着她为新生儿的降临而逝去;最善良的家珍,永远都怀着那最柔软的心,为家人无私地付出,最后,实是被累得死去;中途成为徐家女婿的二喜,一个偏头男人,同是苦命的人,同样也逃不出命运的安排;还有最让人怜爱的苦根,他的死,最是让人痛心的难以接受……
每一个人都是那么鲜活地存在过,他们就想简单地活着,他们其实早参透了人生最基本而又最深刻的哲理。他们勤劳能干,为了活下去坚强地支撑着。即使贫穷,即使病痛,他们也从未有过放弃生命的念头。
看过《活着》,就等于经历了好几场人生的急剧悲痛。每一场,都是常人难以忍受的。亲身跨越痛苦,无疑是艰难的。但是,跨越了,也就解脱了。而最虐人的,其实是那一直驻足在旁的作为旁观者的痛苦。是的,我说的就是福生。我甚至无法想象他最后怎么还能和他那命名为“福生”的老牛谈起有庆、二喜、家珍、凤霞以及苦根。他的“玩笑”,在我看来,无疑是一次又一次地揭开那足以让人血流不止的疮疤。可是,他确实这么做了,并且笑声实为爽朗。以往的苦痛与现在简单的豁朗对比,再看看每一个真实却又已去的人,或许,这就是《活着》的寓意所在吧。
回到我的现实,分明觉得我确实离他们好远,可是,那些人物着实给予了我前所未有的共鸣。当我看到凤霞被送走时,看到福生背着有庆的尸体在夜里泣不成声时,看到二喜死前发出所有气力呼喊自己儿子名字时,看到苦根因为平时难得吃豆子而撑死时……其实还有许多我说不完的情景让我哭到沙哑。仿佛我就在书中,我就是福生,我就目睹着这一切悲剧的发生。福生哭过的地方,我哭了;他没有流泪的地方,我也哽咽了。我没有他那么坚强,但是,我是那么真切的体会到他的悲伤。
这本书的主题,不是要我们体味人间悲苦,而是从作者的字里行间看到“活着”。无论如何,活着便就成就了一切。活着,着实需要勇气和毅力,需要懂得顺其自然,继续下去。人生,不是一场童话,它现实地让我们经历种种的喜怒哀乐,甚至于只有悲愤和哀怒。但是,只要活着。活着,我们就应如期地睁开眼去迎接朝阳;活着,我们就应顺应地呼吸空气中的每一方氧气。只要活着,就不要放弃自己。
偶然在一本书中翻到《背影》这篇文章,因曾经有老师说过,这是一篇好文章,便看了起来,看着看着不知怎么的,眼眶已经润湿了,情不自禁地看完了全文,泪水已噙满眼眶,可是我仍放不下这篇文章,拭了拭红红的眼窝,继续找寻着这柔情的父爱,泪珠不由自主、一滴一滴地渗入泛黄的书页。
《背影》出自朱自清之笔,是朱自清亲身经历过的父爱故事,描写的虽是一件小事——父亲送儿子到北京,却给我们展示了他所感悟的父爱:“头戴一顶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
父爱如山。一个背影,一个肥胖的背影上装着多少对儿子沉甸甸的爱啊,“父亲在不见我的两年之中,终于忘却我的不好,只是惦记着我,惦记着我的儿子。”是啊,在父亲眼中,儿女是最重要的,哪怕儿女有过错也会原谅,也会忘记,而父亲永远想着儿女,思念着儿女,这是做儿女的所想不到的。
父爱似水。朱自清的父亲为了孩子能够吃上朱红色的桔子,挺着肥胖的身子,蹒跚的走向月台的栅栏,翻过去,再爬上来,累得沁出汗珠。这一切的一切,无不呈现出天底下最伟大的爱!
父爱如山,父爱亦似水。“他踌躇了一会儿,终于决定,还是自己送我去。我两三回劝他不必去,他只说‘不要紧,他们去不好。’我父亲也是如此,记得姐姐要去北京时,母亲一个劲地嘱咐她让她路上小心,到了北京得怎样怎样,父亲一直站在傍边听着、附和着,最后父亲还是买了车票与她一起去,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朋友,你在读这篇文章的时候,请别忘了倒一杯热茶给你的父亲,让冬天的寒风,吹不进他的心房;请记得凉一杯清茶给你的父亲,让夏天的炎热,渴不到他的心田!
读完《藏羚羊跪拜》这篇文章后,我觉得心情很是沉重。为什么呢?是因为我为藏羚羊妈妈沉甸甸的爱,和老猎人没有同情心而感到悲哀。
《藏羚羊的跪拜》的故事是这样的:藏北的老猎人发现一头藏羚羊,藏羚羊祈求他放过它,并跪了下来。可老猎人还是毫不犹豫地开了枪。开膛破肚之时,才发现藏羚羊子宫里竟静静地躺着一头小藏羚羊。老猎人很是后悔。从此这个肩披长发,脚蹬长筒蔵靴的老猎人就从此没有再出现了。
在这个世界上最常见的爱就是亲情,但亲情也是最珍贵的。藏羚羊妈妈为自己的孩子留下眼泪,不屈跪下,实在是令我十分感动。
在我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的脑海里就一直在想:藏羚羊妈妈死的时候是什么样子的呢?我想一定是十分不情愿吧,因为她大概是带着仇恨离开了这个满是杀害的世界的。虽然,动物流泪对我而言,似乎是个传说。虽然我并没有见过,可我还是猜想得到那双盈满泪水的双眼,那冰凉的泪水!
藏羚羊也是有感情的,世间的所有动物也都是有感情的。不过,他们不会用语言表达,不会用虚伪的谎言去欺骗自己的感情。他们也有爱,那种独特的爱。藏羚羊妈妈用了人的祈求方式去对待人,甚至都下跪了,可贪婪的老猎人却还不肯放过她。他的良心何在?
可最终慈爱的藏羚羊妈妈还是没有逃过一死。是的,“天下所有慈母的跪拜,包括动物在内,都是神圣的。”
让我们记住藏羚羊的跪拜,记住那行行泪水,更要记住的是老猎人的行为!
在与世隔绝的马孔多里,浓缩着一个世界,浓缩着世界上的各类人,也浓缩着世上所有的孤独。
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里的所有角色,像是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但更像是空虚无比的灵魂。我在读这本书的同时,从里面的人物的性格中,读出了我们一生中可能遇到的种种孤独。
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一位屡经失败,却又百折不挠的科学家,总是拥有着无尽的幻想和无穷的毅力。他身上映射着所有的科学先驱者的影子,狂热和冷淡,鲁莽和沉着,探知的欲望和放弃的意念,各类矛盾的品格在他的身上一一体现。他试图用磁铁挖掘黄金,试图将望远镜作为武器,试图把水银冶炼成金子。他的努力并没有得到多少人的理解,乃至于朝夕相处的妻子乌尔苏拉也排斥他的所作所为。可是当他揭破了生命的所有谜底时,他却被当作疯子,被捆绑在栗树树干上,被迅速地遗忘。昔日的炼金梦想在看透生命的他的眼里已成虚无,他只能忍受着生与死之间横亘的痛苦无尽的孤独。马尔克斯似乎在用这个,表达着对所有的开拓者的深深的同情。
至于乌尔苏拉则是一位任劳任怨的劳动者。在那个时不时闹得天翻地覆的家中,她永远是这个家庭的经济支柱和精神支柱。她从没有唱歌的乐趣,也没有游玩的雅致,各种劳动如同拼图一般拼凑出她那紧凑而又孤独异常的一生。她无处不在。她的身影出现在家具的迷幻倒影中,出现在朴实无华的天地中,出现在糖果小作坊的喧嚣声里。她又虚无缥缈,就像是来到人间通过劳动来赎罪的亡灵。到最后,伴随着她的死亡,她的名字也被丢到了记忆的深渊之中。作者写出她冗长的一生,同时也是对哥伦比亚所有孤独的劳动着的赞歌。
至于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这位最为孤独的前行者,一生发动了三十二大大小小的起义,却又为了重归原先的生活毁掉了自己创造的战争成果。他逃过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伏击和一次枪决,官至革命军总司令,却只换来了一条以他名字命名的马孔多街道。他的一生如飓风般浩荡壮烈,又如死水般宁静孤独。就像那些在哥伦比亚为自由而战的人们,不论生时建立了多大的功绩,死后依然被大多数人遗忘。
一个村庄中,有着一个世界的万象。这个孤独的村庄在雨季无尽的雨水中,在旱季无边的干旱中,在漫天飞舞的蝴蝶和遍地横行的蚂蚁中,品尝着人间的各种苦涩和孤寂。
但是,如马尔克斯所说: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现代化的社会用文明将孤独消除,还给这些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人一个崭新的天地。这样,在新的社会环境中,他们会忘掉内心的迷茫,赢得充实的人生。
孤独是个顽疾,当死亡成为我们路之终点的时候,孤独也就随之而来,这世间有多少吵 闹,就会有多少孤独。无疑,孤独本身就是一道枯涩而不可理解的背影,但马尔克斯的笔却 是含笑的。他没有徒劳地去化解苦难,而是裹了一层糖衣在外面,那几欲和神话接壤的想象力,让每个冰冷的字都长了一双翅膀,也曾让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有一种飞的冲动。
《百年孤独》一书中,奥雷里亚诺第二是个欢快的胖子,他精力旺盛,经营彩票生意,喜欢请很多朋友一起喝酒,一边拉着手风琴,一边马不停蹄地醉。然而,他却依然反复地说 着,人生短暂。热闹终归会沉寂,孤独如影相随,每个人都深受折磨,但临床表现却不同。
奥雷里亚诺上校的晚年,终日把自己关在梅尔基亚德斯的作坊里制作小金鱼, 每打造出一尾,便将其投入冶炼的火焰中烧毁,如此反复,在那羞涩而凉薄的时光里等待死亡降临。阿玛兰妲则坐在糖浆般的阳光里,日复一日地编织寿衣,白天织,夜里拆。丽贝卡从童年开始就在 兜里装满泥土,偷偷咀嚼,像蚯蚓一样恋着那更接近死亡的芳香,而父母的头骨却总在每个 梦魇之中嘎嘎作响。还有思维像滑扣螺丝一般的老布恩迪亚,终日被绑在棕榈树上,风吹雨 淋,他瞪大双眼,究竟在想什么? 从来没人喜欢去享受孤独, 为何我还渴望更多的人来喜欢此书?借用一下摇晃着存在主义旗帜的那些人理论,先将自己逼到绝望的天涯,再回过头来建立希望的天国,唯有这样,才更懂得珍惜生命。我们不需要悲剧,但应该有悲剧精神。即便是浮光掠影活一次,在这斑 斓且喧嚣的世间,也该沉下来,挨着土地行走。
在时光里,所有活着的生命,都在踩着节奏行走,并非只有第五交响曲,才流淌命运的 旋律,即便踽踽独行的人,也并非只有一进一出的呼吸与每分钟50-80的心跳。生命尚存, 播撒不止,也许,下一秒就会春暖花开。
有人说,托尔斯泰写《战争与和平》的契机是为了探寻俄国社会的出路,我却始终觉得这种观点过于片面。我认为,一部真正伟大的小说,应该是包罗万象的,而不仅仅局限于一个小小的目的。从《战争与和平》里面,我们可以学到很多东西,包括哲学、历史学、政治学、经济学、军事学甚至宗教学等等,这一切综合起来,就构成了一个庞大的思想体系。
结构安排方面,要处理好这样一部浩瀚的作品原本是非常困难的,托尔斯泰却能够凭借自己的艺术天才,在战争与和平之间穿来插去,井然有序,分毫不乱。而且,托尔斯泰似乎特别擅长描绘那种高难度的大场面,战争、舞会、宴席,他可以用极简短的话把每个人的性格及心理和盘托出,却从无顾此失彼杂乱无章的感觉,这是其他任何作家都望尘莫及的。
语言方面,《战争与和平》始终保持一种质朴大气且与众不同的风格,它并不旗帜鲜明,但内蕴深邃,使人一看便知是托氏文字,比起莎士比亚的雕章琢句来,要强出许多。
人物性格方面,《战争与和平》也有其高超过人之处。首先,书中几乎每一个人物,包括那些并不重要的配角,如伊波利特、莫特玛、小尼古拉等,都有他们自己的性格(要做到这一点是比较困难的,其它小说如《红楼梦》、《水浒传》也有类似成就)。其次,书中许多人物的性格,都在不断变化。如皮埃尔,从单身到结婚、从私生子到继承人、从海伦到娜塔莎、从雅各宾派到共济会、从战争前到战中到战后、从贵族老爷到俘虏再到释放、从初出道时的年轻气盛到后来的好学深思,他的性格一直处于一种无法停止的状态,每经历一件事情,他都会产生一些新的想法,并在不知不觉中完成自身的转变。再如安德烈,他的一生经历过很多大的变故,从军、负伤、丧妻、对娜塔莎的爱情及娜塔莎的变心、还有死亡。相比皮埃尔而言,他的性格的变化是比较突然的,这与他所处的环境及自身特点有关。娜塔莎的变化,尤其是与皮埃尔结婚后,她由原来那个活泼、快乐、爱唱爱跳的小姑娘变成了一位不修边幅、甚至有点吝啬的母亲,以至杰尼索夫再次见到她时,竟会大吃一惊。但,无论这些人物的变化多么不可思议,我们都会觉得它合情合理,提不出任何异议,似乎一切事情就应该这样。而且,无论他们怎样变化,皮埃尔还是皮埃尔、娜塔莎还是娜塔莎、安德烈还是安德烈,他们天生具有的根本性特点是永远不会改变的。这就是托尔斯泰的高明之处,他总是能够站在一个客观的高度,从客观上描述并观察人物的性格,而不因为任何主观因素来刻意创造。
《战争与和平》究竟是一部什么样的作品呢?托尔斯泰曾经说过:“它不是传奇,不是长诗,尤其不是历史记事。《战争与和平》只是作者想借以表达和能够在其中表达他所要表达内容的那种形式。”他说的是实话。孟子也曾有过类似的言语:“吾辞达而已矣。”辞能达意,就这么简单。托尔斯泰认为,文学只是表现思想的一种形式,作为形式,它远不如内在的灵魂重要。后人读《战争与和平》,往往呼为史诗,那样其实正好违背了托翁的意愿。真正读懂《战争与和平》的人,最终会发现,这是一部思想的结晶,却非文学。而小说的作者托尔斯泰,则纯然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了。
整本书最值得让人称道的是写作手法。在故事推移中选取五个人来作为描写视角,每一位作为描写视角的主人公对于该事件的思考也写的入木三分。
至于全书主旨,私以为有三。一,反思日本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社会的危害性。作为选取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消极面来作为全书的背景以及框架,选题有新意。二,反思不健全的家庭环境对孩子人品塑造的影响。作者在书中提到过这样一个论点:家庭对孩子的影响比学校对孩子的影响大。书中的角色大都生活在残缺的家庭环境中。主人公女老师是孤儿,学习能力强,能轻松胜任教师职业,故走上育人之路,但是并非十分热爱这个行业,同时该老师也有些自以为是,认为自己的学生都处于自己的掌控之中。虽然她的确有这个领导才能,以及不凡的洞察力,但是也被她的自大蒙蔽双眼。天才少年生活在单亲家庭,有极端的恋母情结。
至于老实少年,则生活在标准的日本家庭,父亲忙于工作,母亲持家。母亲希望复制其弟弟的成功模式,故对儿子期望值非常高,却忽略儿子自身的极限,同时也忽视儿子的缺点,企图掩盖之。老实少年也有恋母情结。最终两人都弑母,老师功不可没。老师都利用了他们性格的缺陷。一言以蔽之,他们性格都有问题。三,该书反思三类老师,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将自己的想法强加在学生身上的老师”。这样的老师将学生塑造成老师喜欢的人,而非学生希望成为的人。表面上看到去老师很努力、很无私,其实他们很自私,他们很自私,他们只是希望在学生身上印证自己,希望得到别人的称赞,他们喜爱学生的崇拜,喜欢家长的称赞,喜欢领导的赏识,他们一意孤行,以为这样对孩子最好,却忽略学生最根本的需求。虽然我不是教育工作者,但是我认为教育应该像苏格拉底“知识助产术”那样,由老师来帮助同学们寻找自己的不足、自己的人生目标。学生的目标是学生自己的,而不是老师的,更不是老师未实现将其寄托于学生身上实现的,此理放置家长处亦可。女主老师看透了这一点,却无法成为优秀的教师,抛开环境因素,私以为“要达至成功,看愿意牺牲什么”,她不愿意牺牲,只完成分内事,自然只能是普通的老师。至于作为一名母亲,置于生活复杂的洪流中,难以保全自身,意外难免,复仇或许扣人心弦,但读后总有不安,法与情之间的碰撞,在所难免,但是由感情主导的复仇,已经丧失人的品质,回归原始本能。私作为旁人,道貌岸然,灾难不在自己头上时,总能保存着理性。
为女复仇的人谈不上伟大,却总有那么一丝喜闻乐见的英雄主义。在正义无法伸张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英雄,没有英雄来拯救我们,我们就自己变成英雄。看上去是一个美好的童话,现实会将它摔得粉碎。
xx月—xx日,来自各县区的青年骨干教师相聚在诸葛故里——沂南,共同享受着一道丰盛的精神大餐——临沂市第三届小学语文青年教师读书盛会。
该盛会包罗万象,内容可谓丰富,形式可谓多样,视角可谓广泛。既有读书论坛又有专家报告、既有课堂展示,又有名家点评。正如陈忠杰主任的总结评价,真可谓"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名家的教育教学理念、人格魅力和治学精神深深地印在我的心中。他们所讲内容深刻独到、旁征博引、通俗易懂、生动有趣、发人深省。听了他们各具特色的前沿讲座,虽然我不能做到照单全收,但名家先进的教育理念、独到的教学思想、对我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无不起着引领和导向作用。这次培训之后,更增添了我努力使自己成为科研型教师的信心,给了我们强烈的感染和深刻的理论引领。具体收获如下:
收获一:我深刻地认识到要适应现代,必须更新观念。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我们必须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并将其运用于教育工作实践,不断思考、摸索,朝着教育家的方向努力。以教师为本的观念应当转为以学生为本,自觉让出主角地位,让学生成为主角,充分相信学生,积极评价学生。当前,面对新课程,新教材的实施,要想真正提高课堂教学效果,没有必要的观念更新,课程改革是难以实现的。在实施课堂教学时,不能仅仅满足于将书本上的有限知识传授给学生,而且要根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年龄特点来认真研究,探讨课堂教学的方式,方法,要从学生全面发展的目标出发来组织和实施自己的课堂教学。同时还要改变对学生的传统看法,要遵循教育活动的规律,充分注意学生的"差异性","潜在性",努力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其次,做好课改中教师角色的转变权威者转向参与者,激励者要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并使之逐渐形成新能力,要求教师放下权威,师长的架子,以一个普通参与者的身份与学生共同研究,共同探讨教学中的各种问题,使学生勇于挑战课本,挑战教师,挑战权威。
收获二:我思想认识得到了提高,灵魂得到了净化。
教师除了一方面有丰富的知识外,更多地应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与人格魅力,教师的言行对学生有直接的影响,教师要通过自身榜样无言的力量教给学生做人道理,教师的价值应体现在道德情操与知识水平、教学能力完善统一上。必须教育民主化,教师与学生是平等的,教师有尊严、学生也有尊严。每一个学生不管成绩好坏,品德是否有缺陷都有他的尊严,应受到尊重。教师要发自内心地爱学生,努力发现学生多方面的优点,欣赏学生的每一点进步,学生只有感受到老师的爱和尊重,方能愉快地学习,健康的成长。在信息时代,教师很多方面的知识都可能不如学生,那么必须放下架子,与学生建立相互学习的伙伴朋友关系,真诚地向学生学习,教学相长、共同进步。通过此次培训,我在教学观上有了一定的转变,不能为了教书而教书,叶圣陶先生说过:教是为了最终达到不需要教,为了达成这个目标,教学不光是简单的传授知识,要重在教学生掌握方法,学会学习,不能只让学生"学到什么"还让学生"学会学习",学生掌握了方法,终身受用,可以自己获取知识,除了学习,还要注重启迪学生的智慧,给学生充分的空间、时间,发挥出他们的想象力和创造力。
收获三:我深刻地认识到作为一名教师,要坚持不断地学习,不断地读书。
我能以更宽阔的视野去看待我们的教育工作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教育现代化工程的不断推进,当前以多媒体与网络技术为核心的现代教育技术的迅速兴起,正猛烈地冲击着各学科的教学。在网络理论下知识突破了原有书本的限制,不再以点的形式出现,而是以流的形式传递,使教学观念,教学主体,教学方法,教学过程和教学形式都发生根本改变。教师应与时俱进,适应时代的发展,做好自己的角色定位,充分利用网络环境,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促进教与学的改革深化。身为老师,要把握新课改的动态、要了解新理念的内涵、要掌握学生的认知发展规律,要在教学实践中不断地学习,不断地反思,不断地研究,不断的读书,厚实自己的底蕴,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应教育改革的步伐。
收获四:我能以更宽阔的视野去看待我们的教育工作。
"爱"是教育永恒的主题,我们知道了怎样更好地去爱我们的学生,怎样让我们的学生在更好的环境下健康的成长。作为一名骨干教师,我们要以扎实的作风潜心实践,坚持不懈;要以自觉的精神对待学习,不必急功近利,心浮气躁;要以务实的心态思考问题,力求兼收并蓄,博采众长;要以独特的眼光大胆创新,做到不拘一格,匠心独运;要不断完善自己多元而合理的知识结构,保持积极而健康的心理品质,逐步形成巧借外力的综合素养,让自己的工作、生活与学习始终处于一种研究的状态,让自己的生命处于不断探索与追求的过程之中。
理想的语文课堂呼唤一种高智慧、大智慧的关照和统领,真正的语文教育,不是知识的堆砌,而是智慧的结晶。以读书为支撑,教师可以立足课堂,从从容容播种传道;以读书为信仰,教师可以积极坦然而宁静,能明朗地面对人生;以读书为生活,教师可涵养自己丰富的感情,使判断敏锐,使创造力不竭,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学生的发展;以读书为己任,可使教师的生命之树常青,无声地润泽学生也悄悄地葱茏自己。读书,正成为我们的一种生活方式。
为期三天的读书会活动就这样结束了,它留给我许多的感触,值得我在以后的教学实践中慢慢品味。"不经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知耻而后勇!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实践中,我将静下心来采他山之玉,纳百家之长,慢慢地走,慢慢地教,在教中学,在教中研,在教和研中走出自己的一路风彩,求得师生的共同发展,求得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在这里,我突然感到自己身上的压力变大了。要想不被淘汰出局,要想最终成为一名合格的骨干教师,就要不断更新自己,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理论水平、教育科研能力、课堂教学能力等。这就需要今后自己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努力学习各种教育理论,勇于到课堂中去实践,相信只要通过我们不懈的努力,一定会有所收获,有所感悟,在教育天地中走得更宽。
《百年孤独》我并没有真正看完,只是大致浏览了一下,算是知道说了些什么吧。尽管深层次的体会我没有,那种深层次的共鸣也没有。但是我还是觉得我应该写点什么,一些感触,因文中人或是介绍的事带来的感触。
我喜欢一部小说,也许会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却必定有能然我流露追忆、思绪纷飞、共鸣,人生的、生活的、哪怕是关于看待某人或是赞同某个观点这个缘由。《百年孤独》恰好拥有这点。虽然它刻画的事一个虚构的世界,但是其中的种种不正是现实的印射吗?深刻的东西我体会不到。毕竟我经历得不多,或许真实的我看到过很多,然而没有深思,我又怎能理解。
人是矛盾的结合体,我非常赞同。因为我就是一个例子。对于《百年孤独》我觉得它扣住了我的心弦。每个人心中、脑里都有一个虚构的世界——天堂般或地狱般。《百年孤独》的曲折离奇真正让我感叹,至少我内心的虚构世界没有这么繁杂,怎能不喜欢?怎能不对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肃然起敬。但是就算这么多让我沉浸的东西却也让我觉的无味,也许是因为我是个太实在的人,虚构到底是不可能的。而文中那样曲折的故事情节更让它不可能在现实中发生。令我们大哭、大笑、引吭高歌和长吁长叹。但是过后,过后这些都不只是一场心灵盛宴,能留下什么?不过刹那间那些情愫。于是我不得不有点厌恶它,好像我内心那般完美的世界我也只会深藏,只由于那是虚幻。
“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没看完全文或者是没看到最后。我们肯定无法理解这句先在卷首的话的含义。但是我们应该可以揣度出全文主题,一个家族的兴衰史吧。看完后,确实我的推断没错。只是这如何兴、如何衰细嚼谁能知道。有时吸引读者眼球不需要太多的话语,也许只要一个悬念,一个引子,丁点儿可以揣摩却让人不敢确定的提示。
其实每个人都是布恩迪亚。每个人都有他自己认为或是人们赞同值得谈及的经历;每个人都冲动过,做过错事,被惩罚过;每个人都曾因为一个突然迸发的奇想干过如今看来不可思议的事;每个人也都有每个人坎坷的人生。只是它们有事情大小不痛、影响大小不同等等,同性质却质量不同而已。
对于家族这个概念,我不是很清楚。如今的社会关于家族概念早已开始淡化。我们能触及的越来越少。但是小说中的布恩迪亚这个家族却是把兴衰清晰呈现。发家也许并不需要某次奇遇,却必定有一个能干的第一人。衰败不是金银的多寡取决,只要族中人一代不如一代。这不衰败又能往哪个历史方向继续碾动车轮。
最后,文中的种种人物关系使得我非常混乱,国外的种种理念也让人无法理解。这是我想更深刻认识的阻拦,知道最终我也没有冲破。观念问题吧,有些东西改变很易,有些很难,也有很多不可能。
收笔处。我不得不评价下这部小说的结尾,充满魔幻的结尾。原来整个家族兴衰早已被一卷手稿记录,且把这个构造的世界毁灭。让人意想不到,也给我们一些关于此的联想。
那个故事中的人是故事中一卷手稿里的故事;那个故事却又只是作者手中的一卷手稿;那我们呢?这个世界所发生的一切是否也只是上帝那些未知手中的一卷手稿中的故事?
尽管此不可能,但是看过这小说后我们又怎能没有这样的联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