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小说阅读心得(通用31篇)
《茶馆》里有的对白能引人一笑,但是这笑中更多的是苦笑,是无奈的自嘲。这些发笑的对白,要么出自那些被生活逼得走投无路的人无奈之下说出的无奈之话,要么就是那些令人厌恶的角色的溜须拍马。笑过之后,不禁感到一丝悲凉——“人活着总得有条路走啊,可是哪有路可走啊!”愿为国家排忧解难的人们飘零四方,一辈子只想太太平平的老掌柜被逼上吊自杀,见风使舵溜须拍马毫无良心的人却有钱有势,不惜让别人用命来满足自己的私欲。打学生的老师追杀爱学生的老师,给官差两个洋钱就能免去杀身之祸,官差指谁就杀谁——“这什么世道啊?”
《茶馆》最后的一部分,三位气数将尽的老人碰在一起,回顾自己的一辈子,让人颇感心酸:心怀浩然正气的常四爷干了一辈子的活却“一事无成”,心怀实业救国理想的秦二爷耗了四十年心血建的工厂“拆了”,安分守己的王掌柜“做了一辈子顺民”,到了(liao)让人赶出自己开了50年的茶馆。这就是“爱国”“顺民”的“下场”……
“我爱咱们的国啊,可是谁爱我啊?”常四爷在同一地点时隔五十年两出此话,着实让人嗟叹不已……
青春洋溢着激情,挥洒着希望,蕴含着力量。
《青春之歌》就是这样一部充满理想,激情昂扬的红色经典文学作品。作品描写了抗日和抗战时代背景下,以林道静为主要人物的一批进步青年,从对待世俗的超然冷漠到投身革命的热血沸腾,从反对封建统治到抗击日本帝国主义侵略,并在共产党领导下,积极投身于无产阶级伟_之中。全文让我感受到那个时代青年学生对祖国的热爱和真诚,以及他们坚强的信念和对自由、真理的不懈追求精神。
作品的第一部分,主人公林道静逃出给她带来痛苦回忆的地主家庭,但又找不到前进的方向,理想与现实的巨大反差使她身心俱疲。如果说第一部分是写林道静痛苦中的挣扎,那第二部分便展现出了她作为一名无产阶级革命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艰苦顽强的奋斗。从发起定县小学的学生运动时的稚嫩,到在宋家做家庭教师危急之中获取黑名单的机智;从刚刚被捕时的单纯幻想到经历了一年多炼狱考验与磨练的觉悟和觉醒;从跟随张大姐从事地下工作的缺乏经验,到在北大领导学生成立学生自治会发起学生运动的独当一面。林道静在一次次的生死考验中成熟着,并最终成长为一名有追求有信仰的共产主义战士。
《青春之歌》蕴含着作家杨沫的生活原型,将那段不可忘却的历史赋予了青春的激情和火热,用红色染满记忆,用战斗抒写豪情,用铿锵而激昂的文字唤起新时代下的青年学生心灵深处强烈的共鸣。
每年暑假,妈妈都会给我补习很多课,比如说:数学、语文、英语。可是,今年暑假只给我报了个国学班,学的是两千多年前的《论语》,我开始以为读《论语》没有什么用,可是学了之后,我才知道它的重要性。
还记得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封面非常的精致,上面还写着非常大气的两个字——论语。刚翻开书页,就看到了人物介绍。孔子,姓孔,名丘,字仲尼,鲁国人,中国古代春秋末期的思想家和教育家,儒家学派的创始人,世界最的文化名人之一,一生从事传道,授业,解惑的师业,被中国人尊称为至圣先师,万世师表。大家都知道孔子有三千弟子,七十二贤人。《论语》就是记录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一本书。通行本《论语》共20篇。
《论语》又教会我如何做人;例如:子曰:“由,诲汝知之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论语》教会我如何学习,例: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论语》还教会我如何孝顺父母,例如: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子父之道,可谓孝矣。”在读《论语》的过程中,我竟然找到了自己的影子。
子路是孔子的七十二个弟子之一,为人正直勇敢。他很尊敬孔子,但是如果孔子讲的课他听不懂就会向孔子提出来。孔子认为子路这样的学习态度就是一种智慧!所以在《论语》里有这样一句话:子曰:“由,诲汝知之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这句话的意思是:由啊,我交给你的你懂了吗?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这才是真正的智慧。孔子的这句话可谓是童叟皆知,可是又有多少人会这样去做呢?
读到这句话的时候,我的心像翻滚的潮水,一浪推过一浪,久久不能平静。对照子路,我想到了自己:平时,爸爸妈妈或者老师多布置一点作业,我就会愁眉苦脸,怨天尤人。于是我经常在家庭作业中偷梁换柱、偷工减料。还有一次考试,我为了能拿到高分,偷偷翻开了资料书,找到了原题的答案。可是哪知道,这个题目全班只有我一个人做对了,第二天老师竟然让我上台给大家讲解这个题目。当时我站起来的时候,脸瞬间变成了“火球”,两条腿像是灌了铅一样,迈不开一步。同学在小声地议论我,老师看透了我的心思,让我回到了座位上。此时的我如坐针毡,非常后悔自己的作弊行为。
当我读了《论语》后,我更加深刻地意识到,要想取得好的成绩,不应该偷懒作弊。只有像子路一样,有“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的诚实的学习态度,踏踏实实地学习知识,才能为自己赢得掌声,才能做中华的好少年。
对于我们学生而言,我觉得“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这句话我们也应该牢牢地记住。它的意思是,温习旧的知识时,能有新的收获,就可以当老师了。由此可见,复习这种学习方法的重要性。之前。我是个自作聪明的小女生,学习知识全凭在课堂上听老师讲一遍,回家后妈妈让我复习今天学过的知识,我觉得自己什么都会了,总是不屑一顾。不过在读过《论语》之后,我已经养成了复习的好习惯啦!
我真的喜欢《论语》这本书,它在学习上给了我很大的帮助。我知道它在其他方面也会让我受益的,所以我会继续读《论语》,挖掘藏在它里面的“宝藏”。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题记
众所周知,法国是人类的一个血的印记。而《双城记》真实地描绘了统治阶级的凶残和腐朽。通过阅读《双城记》,我深深的感受到了法国时期法国统治阶级与广大人民之间的尖锐矛盾,体会到了作者狄更斯的思想“鲜血无法洗去仇恨,更不能代替爱”。
《双城记》以法国为背景,描绘了十八世纪的一位医生梅尼特从监狱中重获自由,和女儿一起到伦敦生活,五年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代尔纳的法国青年作证,露西和代尔纳因相爱而结婚。1789年,法国爆发,代尔纳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在千钧一发时刻,一直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卡尔登代替代尔纳上了断头台。
卡尔登是书中最富魅力,也是最为复杂的一位人物,他颓废消极,浑浑噩噩地生活着。求学时,他只替同学写作业,工作后,即使拥有一身才华,他仍然选择默默无闻的打工。但是,在他冷漠的外表下,没有看到他有一份深沉的感情。他温柔的,执着的爱着露西,甚至最终为了露西愿意奉献出自己的生命。他让我们看到了他对露西那深沉的爱:用自己的性命换回自己心爱的女人的家庭幸福与她的笑颜。无论在哪个时代,卡尔登对露西的爱都显得那么珍惜和高贵。
相较于卡尔登所代表的温柔与爱,得伐石太太则是杀戮和血腥的象征。因为亲人惨死在代尔纳叔叔与父亲的魔掌下,所以她一生只为仇恨而活。得伐石太太的嗜血固然使人不寒而栗,也叫人不禁感叹仇恨的力量。18世纪末的法国,就被这种执拗复仇的火焰燃烧成了修罗地狱。
小说同样也赞美了其他角色:梅尼特医生正直高尚,且善良宽容,是仁爱的理想化身;露西则是爱和温情的化身;代尔纳是给统治阶级指明出路的人。这些人物表现出来的种种美德,都是作为人道主义者的狄更斯所热情赞颂的。
作者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主要代表。他以妙趣横生的幽默、细致入微的心理分析,以及现实主义描写与浪漫主义气氛的有机结合着称。他所着的《双城记》以法国贵族的荒残暴、人民群众的重重苦难和法国的历史,来影射当时的英国社会现实,预示着这嘲恐怖的大火“也将在法国上演。
我完全赞同卡尔登在临死前说的:”复活在我,生命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这就是狄更斯为”最坏的时代“开出的良药,然而这毕竟是一种理想。有人说,《双城记》作为一部不朽的著作,如果没有卡尔登的存在和所作所为,这部小说就失去了它的价值和光辉。
卡尔登的死,就像是羽毛轻柔地飘落水面,没有水花,却涟漪阵阵。它提醒了我们:真正的自由与平等是无法用断头台建立。
我们不能因为岁月而忘记《双城记》给我们带来的教训,我们要从中获得,学到点什么,希望两百年后的我们能创造出真正平等、自由、博爱的新世纪,希望卡尔登临死前看到的世界,将会是我们未来的世界!
适逢春节。带着这本砖头一样重的书到乡下奶奶家过节,闲来无事便上阁楼读上一时半会,或是早上伴着鸭子下塘的嘈杂,或是在乡村冬夜特有的寂静之下,七日之后最终读完了这本大书。
《生死疲劳》从1950的高密县讲起,以千禧年为终点,莫言郑重地将土地放在记忆的丰碑前,对半个世纪的土地做出重述。书中最吸引我的不是别的,却是高密县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那些在如今中国大地上以极快的速度褪去的别样景色总是最容易唤起我怀旧的情绪。
堆得老高的稻草,曲折蜿蜒的田埂,村边斑驳的老树,家门前的沟渠…小时候在农村生活的我对这些怀着“浓得化不开”的情感,而今却道时过境迁。我也曾回到我生长的小镇上,可是找不到一条走过的路,住过的庭院,爬过的老墙,认识的坟墓,更看不到一丛似曾相识的野菊花。以前总是抱怨社会发展太慢,这个时候才觉得它的脚步太快了,现代城市的各种因素春风化雨般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把我的村庄改造得面目全非。那是一样中规中矩的楼房,一样“灰不溜秋”的马路,一样高耸的路灯,一样的“千城一面”。
每一座村庄都是一个卢浮宫,里面都有珍奇异宝,需要保留。请不要说这是我个人不切实际怀旧的毛病,你为什么至今还保存着年少时夹在书页里的银杏树叶?多年后的某一天,当枯干的树叶不经意地落下的哪一刻,难道你没有对人生有什么新的感悟?
一片银杏树叶就像一座村庄,一座村庄承载着无数份魂牵梦绕的乡愁。以至于每次经过以往生活过而如今盖头换面的小镇的时候,心里总是空落落的。虽然我也期望牵着幼儿的手走下一阶又一阶的青石板,带他去我以往嬉戏过得田野里拾起遗落的稻穗,虽然我也渴望老得走不动的时候依旧能闻见池塘边飘过来的淡雅的金银花香气。
蓝脸的碑文是这样写的:一切来自土地的都将回归土地。生命就是这样充满着厚重感地轮回,而我们对乡村的记忆最终也只能随着时间的流逝埋入黄土之中。我所能做的只是祈求这个过程越慢越好,越慢越好。
如今,书已成为人们一生中必不可少的伴侣。而不争气的我偏偏是个小书迷,所以自从妈妈买回了《猫武士》系列,我就一口气全读完了,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就非二部曲之三《猫武士-----重现家园》莫属了。
书中的情节跌宕起伏,写得惊心动魄,环环入扣,仿佛我也是这群猫中的一只。当我读到烟爪坠入悬崖时,我不由自主地跟着悲伤起来。当我读到众猫躲在树岩下,饥寒交迫,瑟瑟发抖时,我恨不得立刻钻进书里去帮助他们。当我读到众猫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新家时,我忍不住高声欢呼。
其中,最令人紧张的一段要属火星被困的时候了:
鼠爪睁开眼睛,长吁了一口气,刚刚倒下来的树木恰巧被其它树木挡住,透过空隙,鼠爪清楚地看见黑莓掌暗棕色的身影。“叶爪在吗?”远处传来蜡毛的喊声。“在。”叶爪应了一声,从金雀花丛那边艰难地站了起来。可是,火星在哪里?“火-----星------!”鼠爪开始哭号,“没有火星,我不走!”……
从这本书中,我不仅收获了快乐,也懂得了一个道理“齐心协力,就没有事做不成。
去年,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字叫《我的野生动物朋友》。我可喜欢这本书了。
这本书的封面是一个小女孩骑在一只鸵鸟的背上,微风吹拂着她的头发,她微闭着双眼,沉醉在大自然中。这个小女孩就是本书的主人公——法国女孩蒂皮德格雷。
翻开图书,一幅幅生动的照片映入我的眼帘。这些照片上都记录着十分有意思的内容。瞧!有的是蒂皮给一只斑马喂奶喝,有的是她出神地观察她的变色龙朋友莱昂,有的是她和小蜥蜴嘴对嘴亲吻,还有的竟然是她和可爱的小狮子穆法沙一起睡午觉,真是有趣极了!其中最令我不可思议的就是蒂皮和她的大象哥哥阿布一起玩的场景:蒂皮整个人都坐在阿布的长鼻子上,双手紧紧地抱着阿布的鼻子,开心地笑着。而阿布,它就像一个耐心的大哥哥,乖乖地把鼻子举成一个“u”字形,像是给蒂皮制造一个舒适的摇椅。他们融为一体,相处得像一对亲兄妹一样。
蒂皮似乎天生就有和动物交流的神奇本领。害怕人的羚羊看见了蒂皮并没有逃走,而是静静地让蒂皮把手挨得很近很近。蒂皮在书上写道:她当时正在和羚羊说话。难道她真有和动物说话的本领?我好羡慕这个神奇的小女孩啊!
我还读了蒂皮写给读者的一封信,上面写着:“让我们告诉所有的大人们:尽一切努力爱护我们周围的环境,让后人们将这种意识一代一代地传承下去吧!……”看着这些天真又富有道理的话,我想:是呀,我们的地球只有一个,我们必须从小事做起,也要呼吁他人保护环境,才能让这颗星球更加美丽。
看了这本书以后,我也开始学着关注环境问题了。我妈妈一直想买车,我坚决反对!于是每到刮风下雨、寒冬酷暑时,妈妈骑着电动车接送我上学、放学,总是用有车的好处来诱惑我。我不为所动,对妈妈说:“我们并不一定需要以车代步,更多的是虚荣心在作怪!如果人人都买车,空气都被污染了,也会影响我们的健康。”妈妈保证说一定买最环保的汽车,我说:“别的家长不知道这个道理也就算了,你还是品德老师呢,光教育别人爱护环境,自己却没有做到!”在我的强烈反对下,妈妈放弃了买车的计划。
上周六,妈妈骑车送我去上兴趣班,看见二中附近的路边,一个人在捧着一只超大的乌龟,第一眼看上去还以为是海龟呢。妈妈说,这只乌龟是野生的,至少活了有三四百年才会长这么大。我问妈妈:这个人想干什么啊?妈妈说:卖钱呗!我和妈妈讨论了一会,一致同意如果这只乌龟要几百元的话,我用我的零花钱买下来,然后给它放生。一问吓一跳,这只乌龟叫价4千元呢。我和妈妈买不起,于是我们就失望地走了。后来,妈妈来接我时,说刚才又看见那个卖乌龟的。妈妈觉得他不该这么做,立刻打了110。可110说这事应该是动物保护协会来管。于是妈妈又打了114,可是动物保护协会没有在114留存电话,只好作罢了。我听了,心里很不是滋味:动物不是我们的朋友吗?为什么要拿它们作为赚钱的对象呢?现在野生动物越来越少了,可有些人就是要吃它们的肉、用它们的皮,正如蒂皮所说,这种事太令人伤心了!
相信不少人都拜读过鲁迅先生的《五猖会》,其中让人印象最深刻的,便是正当大家都在欢天喜地准备去东关看五猖会时,“父亲”却要求“我”必须将《鉴略》背完,才能去看五猖会。多年以后,鲁迅仍然对此十分疑惑不解:为何父亲偏偏要在那时让我去背书?
其实,许多人在小时候都会有这样经历,大部分人随着年龄的增长已经忘记了。当他们看过《五猖会》时,孩提时的“沉重”经历又恍惚在脑海中萦绕着。
自古以来,无数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希望孩子玩少一点,多点学习。作为父母,这种心情自然可以理解。如今我国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一对_只生一个孩子,父母恨不得倾尽所有的爱,按照自己设定的路线,想让孩子成为出色的人才,自己则成为最棒的父母。
造成这种后果的,看来不是单纯某个人的问题了,而是中国古往今来教育文化的积淀,中国教育似乎从很早以前就埋下了这颗种子。这是一种很难再改变的思想观念,在文章中鲁迅觉得可能是《鉴略》很重要父亲才会让我背,可是为什么偏偏会让鲁迅在那个时候背呢?鲁迅先生当时的反应是这样描写的:我似乎从头上浇了一盆冷水。但是,有什么法子呢?自然是读着,读着,强记着,──而且要背出来。而后又“梦似的就背完了。”最后导致了在上船之后“我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以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对于我似乎都没有什么大意思。”鲁迅的父亲肯定没有想到那时鲁迅孩童时的想法,而_鲁迅去背什么《鉴略》,扼杀了孩子的活泼好动的天性,鲁迅的父亲尚且如此,又何况是我们的父母呢?
中华民族有许多的优良传统,有一些思想的精华,也有一些糟粕谬论。读书固然可以出人头地,但孩子的健康成长,也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空间吧,家长是时候换个角度想想孩子的问题的了。
让我们的父母和孩子一起成长吧。
这个周末我的语文老师布置了一项作业,让我们细读鲁迅先生写的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并写出读后感。我回到家,就翻开书,简单看了一下目录。顿时,我的目光落在了一篇名叫《狗·猫·鼠》的章节上。初看题目,还以为是先生小时候与他们家的三种动物发生的奇闻轶事。但当我把这章看完之后,我才茅塞顿开。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鲁迅先生仇猫——既不喜欢猫的原因。在这一章节中,先生清算了猫的三种恶性: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玩弄厌了,才肯吃掉它;第二,猫与狮子、老虎等凶残的肉食动物同为一类,但展现在人面前的却是一副娇宠可爱的姿态;第三,它总在交配时嚎叫,让人心烦。读到这里,除了对先生精湛的写作手法感叹外,也不得不对鲁迅先生的“骂人术”心生赞叹!先生就是先生,连写一个儿时的回忆录也不忘骂骂那些跟猫一样的“正人君子”。
在《狗·猫·鼠》这一章节中,鲁迅先生取猫这样一个典型的例子,恰到好处得把生活中那些与猫相似的伪君子描写得淋漓尽致,生动形象得把那些所谓的“正人君子”欺软怕硬、恃强凌弱的特点表达出来,表述了他们对弱者的“尽情折磨”和对强者的“一副媚态”,写出了先生对这些人的厌恶。同时,作者追忆童年时救下的一只隐鼠的经历,也表达了作者对弱小者的同情。
《狗·猫·鼠》是一篇借物喻人的文章,讽刺了那些与猫一样有丑恶嘴脸的人。直到现在,对文坛的影响依然十分巨大。
看莫言的书一向是件很过瘾的事情,同样的感觉在贾平凹那也能找到,读老贾的小说,让人忍不住想大口抽烟大口吐痰,而莫言的小说,则使人大口吞口水,并目瞪口呆到汗流浃背,这个小胖老头太能侃了,简直就是天生的倾诉狂,他要是不写小说,去讲评书也绝对会是个好手。
《生死疲劳》的莫言的新书,延续了莫言一贯的魔幻现实主义风格。什么叫魔幻现实主义呢,远一点,得扯到马尔克思的《百年孤独》,这本书以往获得诺贝尔奖,近一些,大概是《封神榜》。一提《封神榜》,大家恐怕也就是明白了,魔幻现实主义,其实就是上天入地天马行空无拘无束百无禁忌,《生死疲劳》就是这样的一本书。书中主人公西门闹生前是个地主,死了以后,转世,分别成为驴、牛、猪、狗、猴和大头婴儿,虽然经受了六道轮回,却依然坚持了人的思维,并经过他的驴眼、牛眼看到了世间的事,有够诡异,由此可见,莫言的想象力也有够丰富。
在当代的小说家里,莫言大概能算最土的一个,其作品,很少涉及到城市题材,除了《师傅越来越幽默》,也就是之后老张拍的《幸福时光》以外。拿评论家的话讲,莫言是个很民间的作家,近年来,这个趋势好象更加明显,从《檀香刑》开始,莫言就开始尝试用民间的艺术形式来写小说,这部《生死疲劳》走得更远,干脆就是评书的章回体,其语言也是评书的风格,大段大段的独白,大片大片的描述,气势恢弘,连绵不绝,要是拿来朗读的话,保证能读得唾沫横飞,等到上气不接下气之时,再大吸一口气,这种感觉,比较类似于刚吃了一盆水煮鱼。
在《生死疲劳》的封底,印着一些文质彬彬的废话,“《生死疲劳》是一部向中国古典小说和民间叙事的伟大传统致敬的大书……”这话很愚蠢,除了冠冕堂皇以外,根本就没说对事情的本质。莫言这个人其实就是个天生的倾诉狂人,他只是喜欢讲故事而已,而中国评书的章回体与说书人的气质又正好适合他,于是他便拿来一用,《生死疲劳》也就这么诞生了。莫言的幸福之处,就在于他能将自我的倾诉欲望转换成文字,于是,他就成了作家,写书赚钱,这等好事,旁人是羡慕不来的。
猫捉老鼠本是天经地义,然而不知是物竟尽择还是别的什么原因,猫渐渐地退出了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狗。狗拿耗子再不是多管闲事了。
猫是鼠的天敌,猫从小就是吃鼠长大的,而就算是天命也有变数,总有向小猫挑衅过的硕鼠,也有被群鼠欺凌过的病猫,但这些和猫吃过的鼠相比,远可以被忽略。
不过病猫的个案会提高猫的警惕,至少成为被鼠欺负的病猫是猫的一种担心,这是猫的推理,而猫就是吃鼠的猫;硕鼠的事迹放飞鼠类的梦想,每只鼠都幻想成为那只鼠,这是鼠类的逻辑,但鼠就是鼠。
强势的猫忧虑,弱势的鼠梦想,而猫和鼠就在这种杞人忧天的紧迫和不切合实际的幻想中进化的,相同的是大家都需要夸大事实。旁观者或觉本无可改变,而当事者却活在自己的逻辑里,总体的趋势也并不影响个体的奇迹,所以天真总会被印证。
狗为什么会喜欢捉那脏兮兮的耗子,我没有像巴甫洛夫那样做过实验,所以并不清楚,但据目前的情况看,一些娇贵品种例如狮子狗、哈八狗和一些长得像狐狸的不知名儿的狗大都捉不了耗子,能捉的只是那些并不怎么惹人喜爱甚至有些让人厌恶的劣种狗,黄狗就是其中的多数狗族。黄狗是何许狗也?就是本来是经常吃人类排泄废渣,但随着抽水马桶的发明和禁止随地大小便的明文规定便被砸了饭碗,因而经常耷拉着脑袋在街头流浪的狗。因此可以说是黄狗取代了猫的地位。
黄狗抢了猫的饭碗,猫儿们自然心有不甘,于是他们便千方百计地去找黄狗的麻烦。若是一只猫在街头碰上了一只黄狗,他便会受了静电感应一般立即竖起全身的毛发,翘起尾巴,蹬紧了后腿,准备与黄狗大干一场,若是黛玉式的腼腆黄狗,自会绕道而行,算是万事大吉;若是鲁达型的粗暴黄狗,他便会凑上前去比试高低,要与那猫自然畏惧,便立马大吸一口空气,鼓大肚皮,撑起身子,然后小吼一声,佯装猛虎下山,试图唬住黄狗;那狗却不作丝毫退让,硬是要与他干到底。那猫儿早已被吓得撒了一滩猫尿,终是没辙地逃走,并言今天没空,某年某月某日再好好干一场云云。
那狗也倒霉,又在街上撞见了猫儿,这回可不是一只,而是一群。然而那狗照旧是泰山压顶而声色不动,先是露出几颗犬牙,接着狂吠两声,甩动尾巴,白壁无瑕头便溜,然后是一群猫儿追杀一只黄狗,再然后是漫天飞舞的狗毛。
狗,猫,鼠代表了鲁许迅生活的那个年代的三个阶层,我不知道应读该用手中这杆笔去抨击哪个赞颂哪个,心中只有一种同情,发自内心的同情,同情生于那个适者生存,而大多人都不是适者的年代的鲁迅。记得有个老师说过:鲁迅的文章,只适于浏览而不是品味,以我的知识面去揣摩他老人家的情感还为时过早,可我已能体会到鲁迅对这个日渐浑浊的世道的无奈与悲切,他用他的笔战斗着,挽救着奄奄一息的中华民族。可这,只在历史的轮回里留下了“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呐喊与彷徨。也许,这就是鲁迅,一个高于世俗而又不脱离世俗的革命家。
不曾发现,狗和猫原来是有着过节的冤家;也不曾知道,鲁迅先生原来是仇猫的。
现在读了《狗·猫·鼠》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
鲁迅先生仇猫是有着正当理由的:一是猫欺负和折磨弱者,二是猫有一副令人仇恨的媚态,三是它们的嗥叫令人心烦。然而这些都不是鲁迅先生起初仇猫的原因;那是后来才添加进去的。
令幼年鲁迅仇猫的原因很简单:它吃了鲁迅心爱的隐鼠。真是单纯!后来知道隐鼠是被长妈妈踩死的,鲁迅这才恍然大悟,但仇猫的感情非但没有减淡,而是更深刻了。
为什么呢?因为这里的猫不是单指猫,更是指那些“媚态的猫”——那些“现代评论派”的人。鲁迅先生借自己的仇猫而用辛辣的笔调无情讽刺了现代评论派文人的“媚态的猫”式的嘴脸。
看到这,我不免为猫抱不平。仇猫的人的确很多啊!我们身边就有不少人经常打猫、赶猫甚至吃它们。但是,猫本无罪,为何要仇猫呢?
诚然,猫有着一些令人讨厌的恶习,如玩弄猎物、有时很娇媚。但是这毕竟只是它们先天的秉性,是无法改变的。人为什么要给它戴上“媚态的猫”的臭名?常说人在进步,但借本无伤人之力的文字语言,借那些“只能嗥叫的动物”去攻击人,这绝不是进步的表现。又如狗,和猫根本没什么深仇大恨。有时我们甚至可以看到猫狗逗着玩的情形,而不至于恨之入骨,见了猫就穷追不舍。然而人却偏要说“看哪!狗不是仇猫的么?鲁迅先生却自己承认是仇猫的,而他还说要打‘落水狗’!”这是所谓的“君子”应有的言行吗?这是人的堕落啊!
人类的进步,往往伴随着血腥无情的战斗,我想这应该是正常的吧。但是把战斗扩展到其他生物上,指桑骂槐般战斗,未免有点放肆。
猫也罢,狗也罢,不过是一些无辜的生灵。自人类会走路、会打猎那一天起,它们就已经追随人类了。然而作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如今却被用作人与人斗争的工具,那是它们的不幸,也是人的不义。同一摇篮下,人与动物之间应该多一份尊重。
《林清玄散文》收录了林清玄先生两个创作时期的优秀作品。林清玄初登文坛,将自己的朝气与激情更多地倾注在乡土中,代表作有《少年行》、《鸳鸯香炉》等。随后,他没有拘泥于乡土散文的创作,尝试着将东方美学理念和佛教哲学情怀融为一体,开始了以“菩提系列”为代表的创作生涯的第二个时期,也进入了他个人创作的全盛时期,散文集收录了大量该时期的优秀作品如《佛鼓》、《光之四书》等。
林清玄的散文是清幽而大气的,在宁静中透露着激越,在冷峻中保持着温煦,在流动中体现着凝注。他继承了佛家广博的智慧与胸怀,轻轻一挥手袖,便装凌云的壮志,巧妙地幻化为柔美月光下心香的隽永与人性的温情。
他在一篇名为《海拔五百》的散文中写道:“登山专家只看见山顶,不像我们,能享受海拔五百的乐趣。”我曾被这行文字很久感动。我们正在一种叫做“征服”的驱使中日渐遗落了一种知足常乐的平和心境,于是,我们只能努力想象“高处不胜寒”的孤冷,却对半山腰的迷人景致视而不见,殊不知,没有了自由的心情与平静的心态,再宏伟的目标终究是空想罢了。还记得林清玄向我们描述的那名住在林中的年轻人,当人们问他为何不到山外打工时,他的口吻不容置疑:“这是我的家。”很多人都在暗地里嘲笑他,然而回望城市的华灯万盏,“从远处看,每一个人的家只是一个小小的窗口”,怎比那茫茫林海的无际无边?在年轻人的眼中,森林中的一切生灵,都在冥冥中传递着广博与自然,带给他家的熟识气息;不会忘记林先生笔下那位卖馄饨的老人,他总是在深夜敲起清越的木鱼,向老主顾传达着生意的信号,却不致中断熟睡者的美梦,更在不经意间温暖了迟睡者的心灵。正是这平凡乐器奏出的平凡音响,委婉地传达着这位老者的淡泊心态,使串串云淡风清的声音久久在心灵的上空回绕……
这声音与那“海拔五百”、“以林为家”的境界合奏着同一支曲子,便是“清欢”。那是一种欢愉后的平静,无奈后的超脱,放逐后的回首,宣泄后的释然。我们正在日益丰富的物质世界里,多了一份机智,少了一份闲适,多了一份世故,少了一份高雅。什么时候,我们才能在尘世中重温“蓼茸蒿笋试春盘,人间有味是清欢”的淡泊心境,在红尘中傲对“惆怅东南一枝雪,人生看得几清明”的心灵叩问?我唯有在一片佛鼓声中虔诚祈祷……
《活着》叙说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谊,这是最为感人的友谊,他们相互感谢,一起也相互仇视,他们谁也无法扔掉对方,一起谁也没有理由诉苦对方,《活着》叙说人怎么去承受巨大的磨难,就像危如累卵,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分量,它没有断,《活着》叙说了眼泪的丰厚和广大,叙说了失望的不存在,叙说了人是为了活着自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主人公从前嫖赌输光了家产,可是亲人并没有扔掉他,这令他悔悟。这时分他理解只需活着赤贫未必欠好,只需有爱,有关心。可是妻子抱病,儿子被害,女儿难产致死,女婿事端去世,孙子被自己的疏忽害死,全部全部的杯具连续产生,最终只留下自己活着,可是阅历了种种的他却有了超然的心境,应对自己的曩昔可以镇定的回想与论说。他在剩余的日子里与老牛为伴,寄托着自己对亲人的思念,与对日子的感谢,虽然不幸产生在自己身上,但却幸亏自己从前有那么好的妻子,明理的孩子。他的人生了无惋惜!作者没有宣泄,没有控诉或许揭穿,而是向人们展示崇高。那里的崇高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全部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天公地道,用怜惜的目光看待国际。
主人公福贵阅历了终身的磨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失望的边际徜徉,可是他却有对磨难的承受潜质,对国际的达观情绪。当他发现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使自己旧日同甘共苦的春生是他选取了掩埋仇视,他们之间相互感谢,相互仇视,可是谁亚无法扔掉当地,一起谁也没有理由诉苦对方。即使是在绝地面前他仍旧劝慰朋友要刚强地活着,只需活着,只为可以活着。
咱们此时的日子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也波折,有的时分咱们确实很难以承受,可是每逢我想当福贵他仍旧感恩日子的时分我就会妄自菲薄,觉得自己与福贵的距离,或许我无法在阅历这些磨难之后得到心里的提高,可是我却可以透过对福贵阅历的友谊感同身受,活的相同的慨叹!
不论怎样,日子总要持续。只需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自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或许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朱自清大家因该都了解他,他是著名的作家和学者,他写了许多有名的文章,都是以叙事的抒情为主。我读过他的《背影》,《荷塘月色》和《桨声中的秦淮河》。这些散文都有同样的特点,素朴,慎密,语言洗简,文笔清丽,读完以后身临其境,回味无穷。
在《朱自清散文精选》中,有他三十五多篇散文,这本书中第一篇散文就写了他最有名的一片的散文,《匆匆》。这篇散文写出朱自清面对“逃走如飞”的匆匆时光而产生的无奈,怅惘,比切还有对未来的追求和探索。
我最喜欢边读《匆匆》边思考它所表达的意思。在《匆匆》里一句话是这样的“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句话表面上是疑问句,但实际上却表达了作者对时光逝去而无法挽留的无奈和已逝去的的深深遗憾这句话一直印在我的脑子里反复回味,总觉得有无穷无尽的含义包含在这句话中。
当我读到最后一段时,我又在细细的回味,原句是“你聪明的,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句话和前面的那句起到了呼应作用文末和文首的提问在文字上看是一样,但是在表达的感情上却不一样了,文首的提问是强调一种无奈和怅惘,而这句的提问是一份激情,是一声呐喊,我们要区分这两句,在读这两句话时语调是不一样的。
时间,它本身是看不见的,又摸不着的,可是在朱自清的笔下作者用丰富的想象力,将事件的形象描述出来,为我们捕捉了时光逝去的踪迹。他把时光比作针尖上的水滴,青烟等,表现出时光的无声无息。
在文章倒数第二段,作者又运用了拟人的手法,把无形的时光不做他朝夕相伴的朋友,这样可以表现时光的一往无前转瞬即逝的态势,还可以极其传神的表现出作者面对匆匆流逝的时光欲留不能,欲追不及的惋惜和怅然。
读完朱自清的散文,我突然明白时间是宝贵的,不要虚度光阴,一定要珍惜时间,尽力做好买一件事。
作为一名教师,常常感到课堂时间不够用,甚至有时还会完成不了教学任务,总结其最大问题就在于授课不够清晰与直接,有时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有时则跑题,有时讲话超出了学生的理解水平,有时则削弱了教材资料呈现的清晰度,往往讲得满头大汗却达不到梦想的效果。阅读《有效教学方法》一书后,我受到了很大启发,我觉得教师若想把认真准备的课付诸实施,把教学原则成功地运用到课堂教学中去,还必须到达上好课的一些基本要求:目标明确、重点突出,资料正确、方法得当,清晰授课、组织严密,学生兴趣浓厚、课堂气氛热烈。
一、目标明确。
目标明确是指上课时教师明白这堂课要掌握些什么知识和技能,要养成些什么行为方式和品格,要有怎样的态度,要学会什么方法,等等,也就是要明确教学目标。在一节课上,师生的活动都应围绕教学目标展开、进行,教师上课为了引起学生的兴趣,有时插入课外资料,为了加深学生对问题的理解,有时把资料引申出去,涉及了教学大纲和教科书以外的某些知识,甚至有相当广度,只要是有利于目标的完成,都是能够的。可是,漫无目的地讲故事、东拉西扯,做那些与实现目标无关的事,应予以否定,对学生也同样,教师要及时发觉并纠正学生努力完成任务。
二、资料正确、重点突出。
在一节课上教师要把精力主要放在重点资料的教学上,不要对所有任务和所有资料平均使用时间和精力,对细枝末节的知识能够蜻蜓点水地一带而过,对重点知识、概念和原理要花力气教学,对重点要引导学生弄懂、弄清、熟练掌握。
教师讲授的知识还必须是科学的、确凿的、贴合逻辑的,技能或行为要贴合规范,并且应当要求学生作出的反应同样是正确的,如果不正确,教师就要及时予以纠正,学生心目中的教师往往是崇高的、万能的,他们会向教师提出各种各样的问题,教师对待学生的疑问应持谦虚、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不要轻易作出没有把握的回答。当教师没有把握回答问题时,教师能够说:“这个问题提得很好,是否有哪位同学能回答?”“这个问题提得很好,我打算查些资料弄明白之后再回答你们”“对这个问题恐怕要看看有关材料,我和你们共同学习”,教师的虚心、严谨的治学态度能感染学生,使他们潜移默化、逐渐构成科学的态度。
三、方法得当。
教师应当根据教学任务、资料和学生的特点,选择较佳的方法进行教学,教学有法,但无定法,教师要善于选择方法,创造性加以运用,力求使教学取得较好的效果,方法本身无所谓好坏,但不一样的方法有不一样的使用范围,教师上课运用的方法要与教学情境相适合。譬如,对尚未定论的争议问题,能够用小组讨论法;为了让学生认识一个他们不熟悉的物件的形状,采用讲述来描述,不如用演示法更加直观,等等。
四、清晰授课
一向以来,我以为清晰授课只是讲在上课时要口齿清楚,声音洪亮,有活力,能做到抑扬顿挫。原先这只是清晰授课的前提,是基础,是一小部分。仅有标准的普通话距离清晰授课还有很大的一段距离。更为重要的是资料组织,教师对课文的熟悉以及授课策略的选择等要做到清晰授课,更多的功夫是在课上。
对于教师,要做到清晰授课,就要求在课前要深入研究教材,钻研教学大纲,经过教科书和教学参考书,了解教学资料的整体以及各部分之间的联系,掌握各部分资料的教学目的和要求,仔细阅读领会教学参考书,明确教材的地位和体系,掌握其中心资料和中心思想,确定教学目的,研究教材的组织和处理。也就是说教师在课前要对所讲授资料有清晰的理解思路,教师自身对知识有宏观和微观上的把握,对教材资料有深刻的理解。在对教材的深刻理解基础上,有要求教师在平时要苦练基本功,要有较好的表达本事,能够将自我对知识的理解准确的转变为学生能够理解领会的语言并表达出来。语言是教师将自我的知识转换为学生知识的主要媒介。学生在理解新知识时总要有一个反应时间段,而教师清晰的表达,能够大大缩减转化的时间。经过教师清晰的讲授引导,构成学生较清晰的科学的知识脉络。经过第一次讲授,学生很难到达预定的教学效果,这又需要教师能够用简单易懂的语言,不一样的阐述方法,从知识的其他角度入手,进行再次论述。这样教师所要传授的知识才会在学生脑海里生根发芽。有了对教材的深刻理解,语言的清晰表达,要到达清晰授课的教学效果,还要利用举例、图解和示范等方法,来解释和澄清。
五、组织严密。
课的进程次序分明、有条不紊,课的节奏紧凑,不一样任务变换时速度自然,
课堂秩序好。教师要有必须的组织才干,取得学生的进取配合,才能做到组织严密。
六、学生兴趣浓厚,课堂气氛热烈。
一节课应自始至终在教师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进取性,课堂上学生的进取性是否得到发挥取决于教师的启发和引导,教师在课上要边教边观察学生的反应,根据学生的反应调节自我的教学。一旦发现学生反映漠然、注意力分散,要立刻找原因,发挥教学机智,经过调整资料、方法、管理三个方面去激起学生的进取状态,如果资料太深了,就该尽量的浅显的方式来揭示的本质;如果进程太慢了,就该立刻加快来完成;如果学生太疲劳了,就该改个方法,如改讲授为议论或谈话,甚至讲个与为课题有关的故事。教学是艺术,是无止境的,教师要把课上得如同艺术创造的精品,实非一朝一夕之功,要有意识地长期追求和探索
书,是人类知识的宝库。不但要好好的利用,还要尽情的去开发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拥有它。所谓:读一本好书,就像与一位睿智高尚的人对话。就在睡觉前,我又情不自禁的拿起了一本好书——《绿野仙踪》。
《绿野仙踪》是美国作家弗兰克·鲍姆的代表作,这是一本活泼生动的书籍,作者的奇思妙想,奇特的想象力,把一本童话故事书变得更引人注目。在作者的妙笔生花下,把主人公和故事情节的重点,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作者正是老一代的美国“童话之父”他叫佛兰克。鲍威,他可以说是一个童话天才,在有生之年写了近100多篇童话作品。真是令人赞叹不已。
《绿野仙踪》讲述了一个这样的故事:美丽善良的小女孩多萝茜和亨利叔叔、艾姆婶婶居住在堪萨斯大草原上。一天,一场龙卷风把她刮到了一个陌生的国度——奥兹国。在那里她结识了稻草人、铁皮伐木工和胆小的狮子,他们为了实现各自的心愿,互相帮助,互相扶持,携手共度一切艰险,遇到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情。最后,他们凭借自己非凡的智慧和顽强的毅力,都如愿以偿。
生活是块七色板,在这,需要顽强的毅力,需要照亮心房的阳光,需要大海般的胸怀,需要……但更需要真心朋友的鼓励与帮助。正如孙武说的一样:上下同欲者胜。多萝茜与稻草人、铁皮人和狮子,从不相识到朋友,然后一同共度难关,互相帮助,结果实现了他们的心愿。假如多萝茜到了没有遇到稻草人他们,或许她就永远回不了亨利叔叔和艾姆嫂嫂身边了。朋友很重要。在你遇到困难时,需要朋友的帮助;当你遇到麻烦时,需要朋友的帮助,那么你就能很好地解决困难。朋友很重要,你得珍惜他:大家应该互相帮助,建立友谊,互相友爱,团结一致,不会因为一点小事情而争吵,破坏了朋友之间的友谊。
在读书的过程中,多萝茜占据了我的`思想,多萝茜似乎就是我的好朋友,我的心也随着多萝茜的经历不时地欢喜、紧张、惊异、难过。她那勇敢的表现、善良的心地、坚强的意志,让我感到自己很渺小,为自己的懦弱而羞愧不已。有时我会问自己:“如果我是多萝茜,我会不会像她一样勇敢地克服重重困难,并帮助其他人呢?”看完这部童话后,我决心像多萝茜一样鼓足勇气,用不懈地追求和奋斗的精神来面对各种困难,克服学习上、生活上的一切不利因素,勇敢地挑战自我,要实现理想,是不容易的,达到每一个目标,是必须付出艰苦劳动的,要不怕困难,带着一颗善良的心,与同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那么,你心中所想的美好的一天一定会到来。
那么,朋友就是你生活中的一支擎天柱;就是当你耗尽一切时挺身而出的一丝希望;就是当你徘徊在孤独边缘时,温暖你心的一束阳光……
《红楼梦》读后感我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感情的,还是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在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很感激续者高鹗,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让她别了宝玉,我觉得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杯具,可是不是有句话说:赛翁失马,焉之非福吗?对于黛玉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的杯具结局,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地沉睡时,看着宝石仍在凡是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是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也是不赞成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当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地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颚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地指天愤恨,气极至亡。
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到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甚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我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种幸福。宝玉自我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的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样说,寂寞地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的所谓宝二的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问题。
我一向疑心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二离开贾府的,否者他不会娶宝钗。他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最终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斗争,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能够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感情,而是生活。当生活给黛玉的感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如既往地爱着宝玉吗?
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可是如此。
其实感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感情给了我们很多完美的幻想和期待,就像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完美的回忆,却不是。
“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这是文学巨匠海明威的文学巨著《老人与海》中的一句至理名言,这条格言陪着人类走过了漫长的岁月,伴着人类度过了无数艰难的时刻,毫不夸张的说,这句话一直是鼓舞着人们勇往直前的不懈动力。
《老人与海》讲述的是一位经验丰富的老渔夫圣地亚哥的故事。圣地亚哥和一位名叫马洛林的小男孩成为了忘年之交,在历经八十四天还没有捕到鱼之后,两人毅然决然的相约出海。出海那天天气很不错,而苍天也很眷顾他们,两人很容易就钓到了一条巨大的大马林鱼。两人原以为他们能就此返航龙龙,可不幸的是,他们捕获的大鱼引来了鲨鱼的围击,凶狠庞大的鲨鱼一直在猛烈进攻,似乎在逼迫着,威胁着圣地亚哥放弃这条大鱼。不过圣地亚哥也不是一个懦夫,身处危险之中,面对巨大威胁,面临死亡气息,这位老渔夫一直在顽强抵抗着。尽管最后那条肥大鲜美的大鱼被鲨鱼啃食破坏得只剩下了一副骨架,圣地亚哥也没有放弃轻易放弃这条来之不易的大鱼。
读完这篇小说后,我的感触颇深,尤其是那一句“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紧紧牵动着我的心,而圣地亚哥那临危不惧,无谓抗争,永不言败,永不言弃的精神更是深深震撼着我,感动着我,启迪着我,教育着我,指导着我,鼓励着我。
人类很伟大,很坚强,很有潜力,很有毅力;但是人类又好渺小,好脆弱,好容易言败,好容易妥协。当我们遇到困难时,身处困境时,觉得害怕并不丢人,感觉恐惧也并不失常,但是我们一旦有了放弃的念头,有了逃避的想法,有了妥协的行为,那就是胆小鬼的表现了,那样只会让人寒心,让人小看,让人唾弃,让人远离。
这是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题记
众所周知,法国_是人类的一个血的印记。而《双城记》真实地描绘了统治阶级的凶残和腐朽。通过阅读《双城记》,我深深的感受到了法国_时期法国统治阶级与广大人民之间的尖锐矛盾,体会到了作者狄更斯的思想“鲜血无法洗去仇恨,更不能代替爱”。
《双城记》以法国_为背景,描绘了十八世纪的一位医生梅尼特从监狱中重获自由,和女儿一起到伦敦生活,五年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代尔纳的法国青年作证,露西和代尔纳因相爱而结婚。1789年,法国_爆发,代尔纳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在千钧一发时刻,一直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卡尔登代替代尔纳上了断头台。
卡尔登是书中最富魅力,也是最为复杂的一位人物,他颓废消极,浑浑噩噩地生活着。求学时,他只替同学写作业,工作后,即使拥有一身才华,他仍然选择默默无闻的打工。但是,在他冷漠的外表下,没有看到他有一份深沉的感情。他温柔的,执着的爱着露西,甚至最终为了露西愿意奉献出自己的生命。他让我们看到了他对露西那深沉的爱:用自己的性命换回自己心爱的女人的家庭幸福与她的笑颜。无论在哪个时代,卡尔登对露西的爱都显得那么珍惜和高贵。
相较于卡尔登所代表的温柔与爱,得伐石太太则是杀戮和血腥的象征。因为亲人惨死在代尔纳叔叔与父亲的魔掌下,所以她一生只为仇恨而活。得伐石太太的嗜血固然使人不寒而栗,也叫人不禁感叹仇恨的力量。18世纪末的法国,就被这种执拗复仇的火焰燃烧成了修罗地狱。
小说同样也赞美了其他角色:梅尼特医生正直高尚,且善良宽容,是仁爱的理想化身;露西则是爱和温情的化身;代尔纳是给统治阶级指明出路的人。这些人物表现出来的种种美德,都是作为人道主义者的狄更斯所热情赞颂的。
作者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主要代表。他以妙趣横生的幽默、细致入微的心理分析,以及现实主义描写与浪漫主义气氛的有机结合着称。他所着的《双城记》以法国贵族的荒_残暴、人民群众的重重苦难和法国_的历史,来影射当时的英国社会现实,预示着这嘲恐怖的大火“也将在法国上演。
我完全赞同卡尔登在临死前说的:”复活在我,生命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这就是狄更斯为”最坏的时代“开出的良药,然而这毕竟是一种理想。有人说,《双城记》作为一部不朽的着作,如果没有卡尔登的存在和所作所为,这部小说就失去了它的价值和光辉。
卡尔登的死,就像是羽毛轻柔地飘落水面,没有水花,却涟漪阵阵。它提醒了我们:真正的自由与平等是无法用断头台建立。
我们不能因为岁月而忘记《双城记》给我们带来的教训,我们要从中获得,学到点什么,希望两百年后的我们能创造出真正平等、自由、博爱的新世纪,希望卡尔登临死前看到的世界,将会是我们未来的世界!
近日阅读季羡林先生八十年散文作品的精选集,耳目一新,感触良多。季先生堪称学界人瑞、文坛常青树,其写作期之长、创作生命力之旺盛,举止无双。
该散文集收集了季老先生80年散文之一部分,从处女作开始一直到新作《惮巴老》,按年代顺序排列。细细阅读,可略见其创作的线索和思想、生活、情感世界的历史变迁,显示“世纪老人”的风范,表现其高尚的精神世界。季先生身处校园、情系世界,他的社会活动、足迹遍世界,个人生活方面既出入人民大会堂,又住过“牛棚”,基于丰富的阅历,智慧老人散文中的许多内容,丝丝淡泊中放出智慧的光芒,对于后来人,这是最好的、最活得历史。更突出的一点,就是其散文知识之丰富性、活动领域之广阔多样性和个人体验之深切性无缝地融合在一起,读来不忍释卷,季先生的散文更是反映时代风云的镜子,也是抒发人们心声的画卷。
首先,季先生散文的风格更是平实、诚挚,是不屈不隐的本色写作,读其文,可见其人。文章平白浅近,没有华丽的词藻,不轻易表露深爱和沉痛。他晚年与猫为伴,其中一只心爱的猫叫咪咪,是一只浑身雪白的波斯猫。有一天走失了,他心中的难受和思念可想而知,但落在笔下的只是淡淡的一句话“它从我的生活中消逝了,永远的消逝了……至今回想起来,我内心还颤抖不止。”
中国近代外交家黄遵宪倡导“我以我手写吾口”,季先生则是“我以我手写吾心”,文字虽平淡如水,而其中的对生活的感悟却醇厚如醴。他的文章缺少棒喝、顿悟的讥讽,也没有惊世骇俗的警句,是本色的,不以机智和才智取胜,但文章处处闪现其真情、真实、真挚、真切,这是季先生散文的第二个特点。如季老写于1991年的散文《八十抒怀》,读后为之动容,他写道:“十年浩劫后,我成了陶渊明的志同道合者,他的一首诗我很欣赏:纵浪大化中,不喜亦不惧……我一定要做一些对别人有益的事,绝不想成为行尸走肉”。这就是一任爱国老人的心声。又如在《悼巴老》一文中写道:“……在学习你的作品时,有一个人绝不会掉队,这就是九十五岁的季羡林”。这是季老写于20年的散文片断,展现了一种知识分子孜孜以求的风骨。
执着地追求真知,崇尚真理而不图虚名,这种精神成为一种性情、一种风范、一种北大人的精神,季老就是其中优秀代表之一。季先生散文的第三个特点,是一种中国真正知识分子正直和责任的自然流露。如季老在文章中写道:“我爬格子爬出来的东西不见得都是精金碎玉,都是甘露吃了能让人升天成仙。但是其中没有毒药,决没有假冒伪劣的东西,读了以后至少能让人获得点享受,能让人爱国、爱乡、爱人类、爱自然、爱儿童,爱一切美好的东西。总之一句话,能让人在精神境界中有所收益……”字字句句表现了对国家、对民族的责任和潜心探索社会和人类未知的精神。
打开这本书,只见一个又一个灵动的文字在我眼前“跳跃”,一个又一个画面在我脑海中浮现。这本作品集深深地吸引了我的眼睛,本想出去玩的我,便没了兴致。
这篇文章内容虽然很少,但是却饱含了那位送冰心老人“小桔灯”的女孩深深的爱国之情。这位小女孩的父亲是一位地下共产党员,因为党组织受到了别人的破坏,不得不“背井离乡”,离开了有着深爱着自已的妻子、女儿的一个温馨的家庭。而小女孩的母亲也因重病在身而卧床不起,小女孩才___岁啊,她那么小就要打理自已和母亲的日常生活,这对一个才___岁的小女孩是多么沉重的打击门!
这位小女孩见到作者后很沉着,冷静地回答了作者问的话,使我感受到她很镇定,毫不惊慌失措。正是因为她的勇敢和坚强,才使我相信她的父亲一定会尽早回到家,她母亲的病一定会痊愈,一家人幸福美满,生活过的开开心心的!
当我得知小女孩和妈妈的年夜饭只是红薯稀饭时,我将我的年夜饭和她的进行了比较:炸鸡腿、水煮鱼、红烧羊肉……山珍海味,样样俱全。但我平时吃饭时还挑三拣口,这个不吃,那个不吃。可小女孩呢?她的年夜饭也仅仅是红薯稀饭,更不要说平时了,也许连吃也吃不饱,喝也喝不比……想到这里,我十分惭愧,脸上一阵阵的发热。
我们同样是孩子,年龄也差不多,但我们出生在不同的年代,不同的家庭,生活质量和人生命运就大有差别。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我们新中国来之不易,我们一定要像小女孩一样,要用坚强,勇敢的力量去面对生活中的种种困难,努力学习,回报祖国对我们的馈赠。也希望这盏小桔灯能照耀每个人的心房,当每人的心情在低谷时,能用小桔灯的光给每人领路,走出那段不美好的路途。
小桔灯,是小女孩用心编织的梦。小桔灯,是点亮作者回家路的引路者。小桔灯,是使我们颇有感触的那一束光亮。小桔灯,也是照亮人心房的一盏明灯!
自古以来,狼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什么狼狈为_、狼心狗肺,好像只有狼这个字眼才能更好地诠释“坏”的含义。而《狼图腾》却不一样,它没有通过人们长期形成的偏见来看待狼,而是描绘了一个独有魅力,一个虽聪明但不狡猾,一个神奇让人惊叹的草原精灵。
刚刚拿到书的我,已被书封面上的那双幽幽的眼睛,深深地震撼住了:那是一双多么冷的眼睛,绿莹莹的,射出来的目光像锥子一样,让你不由得打了一个寒战。你仿佛从其中看到了草原深处的秘密,和它那种天生的深不可测和强者的威力。封面的黑色仿佛给它盖上了一层迷雾,但那双眼睛却是那么清晰,那么明亮,那么让人感到一种压迫感······
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年轻的汉族知青——陈阵在蒙古的额仑草原,跟随睿智、崇尚腾格里和狼图腾的毕利格老人和一些见多识广的蒙古人,在这个山美水美的地方,渐渐地崇拜上了狼图腾。窥视狼群狩猎、见识狼群偷袭羊群、挖狼洞、养狼崽、面临了狼灾······这些让陈阵记忆犹新的事情慢慢扳转了长期对狼的不良印象,他仿佛看见了一个勇敢、智慧、顽强、忍耐、谨慎、有冒险精神的一个似乎有形却无形的灵魂。这灵魂让他着迷,让他不停地探索狼的奥妙。
当他看见老练的狼王带领身经百战的狼群,弹无虚发地狩获大量的猎物时,他被狼群的超群智慧所吸引,也被狼群种种奇怪的举动所迷惑;当他看见狼群陷入一个个艰难的窘境,却丝毫不胆怯、不退缩,反而齐心协力共同解决困难,他又为狼群非凡的组织能力和智慧而赞叹。狼是一种多么神秘的动物!它的智慧无人能比,它的组织能力超于寻常,它无与伦比的军事天赋仿佛与生俱来!它并非人类所想的那么坏,其实,在蒙古族人的眼里,它是毅力、勇敢、智慧、团结等众多品德的化身。
陈阵模模糊糊地看到且领悟到,狼图腾是一个强大、神秘、极具魅力和吸引力的图腾,它能在冥迷之中影响着一个人的信仰,让狼——这个并不凶恶反而能让人痴迷的灵魂铸进人的心。
世上曾有一个未解之谜:为什么成吉思汗只有区区几万大军,却能够横扫东亚,建立一个强大而神秘的王国?许多蒙古族人都毋庸置疑地认为:这是因为成吉思汗是草原人。一个草原人,是必须与狼打交道到的,而与狼打交道,不知不觉中,狼的智慧就慢慢融入了成吉思汗的思维中。无论是狼训练的方式,还是狼打仗的计谋,或者是狼的毅力、勇敢、思维方式,都将给成吉思汗带来不可小看的威力。
这就是狼啊!虽然狼会偷食人类的牲畜,但这丝毫不能掩饰狼的非凡的威力,它捉食草原上的鼠类,使草原的鼠灾得到大大的缓解;它运筹帷幄,使人类学到了大量的计谋;它坚强现实,不白日做梦,只为目标而奋斗,比起这一点,我们人类逊色了很多。可许多人类不肯正确地面对狼的优点和缺点,事物都是有两面性的,绝不可能绝对,如果只死拽着狼的缺点,疯狂地消灭狼,恐怕,不久的不久,也将是我们人类的末日了。
自古以来,人们获取知识的途径多种多样,而读书作为其中一种既普通又直接但却非常有效的求知方法沿用至今。作为教师,从书本中获取知识就显得尤其重要。人类创造的知识财富,如同浩瀚的海洋,博大精深。作为我们教师需要加强各方面的修养来提高自己。所以我们理应多读书,用书来净化心灵,用书中的知识充实自己。
不仅仅老师要读书,每一个想提高学识的人都要读书。在这短暂的一个学期里,我读到了平时没看过的书。读书成了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在这一个学期里,我感觉收获颇丰。以下就是我这一学期来读书的心得。
常言道:"茶亦醉人何必酒,书能香我不需花。"我们渴望读书,渴望获得知识,但是我们却常常会有这样的疑惑:我们应该如何读书?自古以来,人们获取知识的途径多种多样,而读书作为其中一种既普通又直接但却非常有效的求知方法沿用至今。作为教师,从书本中获取知识就显得尤其重要。人类创造的知识财富,如同浩瀚的海洋,博大精深。作为我们教师需要加强各方面的修养来提高自己。所以我们理应多读书,用书来净化心灵,用书中的知识充实自己。同时我们也应抛弃古时旧的求知理念,什么"书中自有黄金屋"等等,都不足取。
为了使读书达到更好的效果,我除了善于动脑,找到所读文章的"眼睛",心领神会之外,还写读书笔记和读后感。当然读书要有好的效果,思考是最重要的,但是正如俗话所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把思考的结果整理出来,写成笔记和感想,既有助于思考,也可以帮助我们记忆思考的结果,便于日后比较、综合、分析。如果所读的书是自己的书,我还在书的空白处写下自己看法、疑问、评论等,或做一些记号。它会加强我们对文章的理解、记忆,作文时如果要参考、模仿渡过的文章,有没有做过评注的,效果大不一样。
常听学生家长说“我家的孩子只听老师的,老师的话简直比圣旨还灵,回到家里就谁的话都不听了。”在研读中,我想到了学生的向师性,这是一种纯洁的美好的心理品质,我们当教师的要好好地利用和开发。在教学中,我有意或无意中出了这个那个错,学生都会及时地为我指出,这样不仅师生之间的关系逐渐融洽,班级气氛也极为活跃。
读书让我更深刻得体会了教育的民主,在学生眼里,教师能够与他们平起平坐,他们的心理也就获得了一种平衡,这样的教师最能受到学生的敬重。学生乐意与我走近,常把心里话告诉我,向我诉说烦恼,向我倾诉困难,我因此常和学生交流,这不能不说是一笔最宝贵的财富。回想每一次学生在向我表达着他们对我的感激和敬意是,我的心情都莫名的激动,我总是深深的感受到了自身的一种最崇高的价值。毫不避讳地说,这种崇高,正是我在读书工程中所获得的最大的收获,是我不断学习、不断完善的具体表现。
话又说回来,常言道: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有人说,教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应该有一桶水。这话固然有道理,但一桶水如不再添,也有用尽的时候。我以为,教师不仅要有一桶水,而且要有"自来水"、"长流水"。"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是固教然后知困,学然后知不足也"。因此,在学习中,书本是无言的老师,读书是我学习中最大的乐趣。学习型社会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了充裕的学习资源。学习化社会中的个体学习,犹如一个人走进了自助餐厅,你想吃什么,完全请便。个体完全可以针对自身的切实需求,选择和决定学习什么、怎样学习、学习的进度等等。
简言之,同时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实际,我觉得做一名优秀的教师其实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但也并不是如“蜀道之难”。只要我们不断的加强理论学习,不断积累经验,长期地保持一颗好奇心,想一想今天学生又将演出一幕怎样的好戏?我今天又将看到孩子们的什么新花样?我自己又该为他们做些什么事?处处为孩子们着想,在为学生做些你力所能及的事时,你也必然有进步。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
我热爱书籍,因为读书仿佛是与高尚的人在对话,我从中获益匪浅。我仰慕名人严谨的逻辑与细腻的情感,在他们的作品中,我感受到的是他们的精神世界,或喜,或悲。在阅读时,我感到自己仿佛已经变成了作家的血液,在迅速流动,贯穿每一个角落,而那些文字仿佛变成了细胞,在我的血液中遨游。我喜欢这种感觉,可以说是迷恋,而令我感触最深的便是周国平。在他的世界里,我深深沉迷。
悲观
周国平的散文极为细腻,富有哲理。但是现实生活中,命运仿佛对他不公。他女儿出生不久,刚开始牙牙学语,便夭折了。为了表达自己的悲痛、自己的遗憾、自己对女儿的爱与祝福,他写成了一部回忆录。我们可以想想,当周国平面对病床上只会喊“疼”的女儿自己却束手无策的时候是怎样的感觉。“心非木石岂无感”,一般人已经临近崩溃了,何况是心理如此细腻的他。他内心深处将会泛起多大的波澜?面对自己的至亲至爱,他内心将会承受多大的打击?不知有没有资格,我想说:“我懂”。
执著
在他的散文中,我懂了许多的道理与哲理,他有许多作品都劝勉大家人生要有执着的精神。他说悲观只是一时的,人生总要执着。执着会拯救悲观,执着在人生中有着很重要的作用,它决定着人能否有机会来实现人生的价值。生命需要执着,是的,任何生命都需要执着。执着是成功的最基本因素。他说悲观主义是一条错误的路,冥思苦想的人生是虚无的,想一辈子也还是那么一回事,反而失去了生命的乐趣。但是他也说,并不能一味的执着,这样也会离智慧越来越远。当时,我还不懂。
超脱
我不理解他的那句话,但是我后来明白了。一个人不能一味的执着,这样便会产生悲观,悲观的心理产生愈多,就愈不能执着。这怎么办呢?他说就把自己分成两个,一个让他去执着,不顾一切;另一个则现实,让现实去生活,让执着去追求,超脱一切,变得忘我。
悲观,执著,超脱,三种因素始终存在着。那便是我心中的周国平。在他的世界,我深深沉迷。
双城记是英国作家狄更斯的著作,是本脍炙人口、家喻户晓的名作。
以法国人民无法长期忍受苛捐杂税---政府抽税、地主抽税、地方税、一般税的压榨剥夺,引发_为背景,描述一个爱恨情仇的缠绵故事。贵族艾雷蒙特兄弟抢夺良家妇女,造成家破人亡,名医玛瑞德无端卷入而形成冤狱,他於狱中留下遗书,见证事情的经过,却幸运获得生还。且在其爱女露西的悉心照顾、亲情的抚爱下恢复正常。
贵族的遗族艾雷蒙特,在母亲的遗言,要其尽力为这个残酷不仁的家庭弥补一切的罪过,免受天谴和诅咒。他嘱咐家仆将其家产救济贫苦的人,而改名为达雷,远走英国伦敦自立更生。被残害家庭留下一女孩,长大成人後嫁给狄华奇,从事酒店生意,为报家仇而精心策动革命。
富有正义感的希里柯顿暗恋露西,但露西选择了贵族遗子达雷,柯顿不仅没有恼羞成怒而有所怨恨,反倒宣称:「为你和你所爱的人,我愿意做任何事。」达雷向露西求婚,露西的父亲--医生玛瑞德明知过去的恩怨细节,但为了女儿的幸福,认为只要女儿必须和达雷在一起,才会得到快乐和幸福,就把她托付给他,甚至对自己曾失去的那些岁月的回忆和生平的憾事(冤狱)。尊重儿女的抉择与考虑女儿的幸福,所显现的包容、宽宏胸襟的涵养修维,值得称颂和尊敬。
达雷和露西结婚後,育有一可爱女儿,生活美满幸福。然法国爆发革命,其家仆因执行他的命令而身陷囹圄,捎来书信求援,他不顾己身的安危,毅然决然赶回巴黎,深入险境而被囚禁在监狱中。露西与父亲闻讯赶赴救援,细节曲折,高潮迭起。最後因医生在狱的一封遗书而判定上断头台,执行前,追求露西不成的柯顿,为践履当年的,善谋入狱营救。由自己取代达雷上断头台,掉包救走了露西的丈夫----达雷。
求仁得仁、慷慨就义的柯顿,上断头台前心情十分的平静,内心的话语,也是故事的结语如后:
「……看见一座美丽的城市在这可怕的地点建立起来,而且看到这些罪恶渐渐消失。在我看不到的英格兰那里,我看到以我自己生命换取的那些生命多麽可贵、有用而且快乐。我看见露西在喂一个男孩子的奶,这孩子的名字是用我的名字取的。我看见露西的父亲老到腰也弯了,但很平安很健康。
我看见露西成了一个老太婆,当她回忆到今天时,为我而哭泣。
我看见她和她的丈夫,到他们死後,并排躺在坟墓里,我知道他们两人在对方的心中所占的地位,都不会比我在他们俩的心灵中所占的地位更荣誉。
我看到那躺在她胸前和我一样名字的男孩长大成人。他正在我昔日走过的人生旅途上努力前行。我看见他的成绩那麽好,使得我的名字因他而响亮起来。
我看见他带着一个金发的男孩子到这里来---我听到他用温和的声音,告诉他我的故事。
比起我以往所做的事,我现在所做的这件事是好多了;比起我所知到的安息来,我现在所得到的安息是更好多了。」
柯顿高尚而伟大的情操,对生命意义与价值的了悟,和认知态度,令人崇敬、感人肺腑。其实我们都不会活着回去,当我们做完我们来世上的工作,我们将摆脱病痛、恐惧和一切烦恼,宛如一只彩蝶飞回上帝身边……
假如我们一生没有得到别人的敬爱,而且也没有做任何一件让人惦记的有意义的事,我们的生命就只有诅咒和遗憾。怨恨使人变得大胆、丧失理智;而爱却使我们心中充满勇气,无怨无悔,坦然地去接受命定的结局。
读了李镇西老师的《做最好的老师》一书,感触很深。这本书是李老师25年教育教学思想和智慧的精华集粹,全方位地阐述了李老师的教育观、学生观、班级管理、思想工作、心理教育以及语文教学的理念与实践。李老师把他的教育思想、教育机智、教育技巧与教育情感融为一体。语言朴实而富有诗意,形象而充满激情。读着书,让人不禁为之激动、赞叹、折服!
李老师提出教育者是否拥有一颗童心,对教育至关重要。教师的童心意味着怀有儿童般的情感,能够自然地与学生“一同哭泣,一同欢笑”的教师无疑会被学生视为知心朋友,赢得学生的心灵。教师的童心意味着拥有儿童般的兴趣,教师的职业要求我们应该在任何方面都与学生有着共同的兴趣爱好,多一种与学生共同的兴趣爱好,你便多了一条通往学生心灵深处的途径,他们会不知不觉地把老师当作朋友。在与学生嬉笑游戏时,教师越是忘掉自己的“尊严”,学生越会对老师油然而生亲切之情——而这正是教育成功的起点。
李老师深深打动我的一个重要原因,便是他始终如一和学生进行心与心的交流。“爱”是李镇西老师永恒的教育理念,他可以和孩子一起过年,一起玩雪、拼字照相,真正融入学生生活,在一次次的“师爱”理解中留下了精彩的生命瞬间。在没有读李老师的书之前,我曾那么地自信自己是“爱”学生的。读完这书我扪心自问,我爱每一位学生吗?我对学生的“爱”真的是无怨无悔吗?我暗下决心,一定要改变自己过去的教育方法。当学生犯错时,要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心平气和地了解学生犯错的原因,站在学生的角度思考问题。
爱就是“一份纯真,一份庄严,一份责任感”,就是民主,就是平等,就是把“童年还给童年”,就是为学生的‘美丽人生’奠定美好的开端。只有这样的爱,才是真正的爱,只有这样的教育,才是真正的教育。
读完《生死疲劳》,我能感受到莫言在小说里的大悲悯,就像他说的一样:大悲悯具有拷问灵魂的深度。小悲悯只同情好人,大悲悯不但同情好人,并且也同情恶人。《圣经》是悲悯的经典,但那里边也不乏血肉模糊的场面。佛教是大悲悯之教,但那里也有地狱和令人发指的酷刑。如果悲悯是把人类的邪恶和丑陋掩盖起来,那这样的悲悯和伪善是一回事。
《金瓶梅》素负恶名,但有见地的批评家却说那是一部悲悯之书。这才是中国式的悲悯,这才是建立在中国的哲学、宗教基础上的悲悯,而不是建立在西方哲学和西方宗教基础上的悲悯。长篇小说是包罗万象的庞大文体,那里边有羊羔也有小鸟,有狮子也有鳄鱼。你不能因为狮子吃了羊羔或者鳄鱼吞了小鸟就说它们不悲悯。你不能说它们捕杀猎物时展现了高度技巧、获得猎物时喜气洋洋就说他们残忍。仅有羊羔和小鸟的世界不成世界;仅有好人的小说不是小说。即便是羊羔,也要吃青草;即便是小鸟,也要吃昆虫;即便是好人,也有恶念头。站在高一点的角度往下看,好人和坏人,都是可怜的人。
这是一部写作难度很大的杰作。其难度在于必须要应对那半个多世纪的复杂难解的大背景,同时也是构成今日我们这个巨变中的世俗世界的基础、我们中国人重回现代生活的史前时期。对于过去很多试图以某种观念化、道德化甚至历史化、人性论的方式呈现或借它说事的小说家们来说,这五十多年既是诱人的矿藏,又是不能承受的重负迷宫,结果不是被它轻易地淹没,就是无门而入,不是被事件的沉重所累,就是被人情世相的繁杂所困。如果以人性杯具的角度来看它,就会轻易陷入宿命论的狭隘泥沼;如果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它,又会拘泥于大的事实而忽略了众生细节;如果从佛家轮回的角度来理解它,那所谓的现世生活又会显得太过无谓。
作者不仅仅要拥有极强的文字本事,还要有能超越那诸多陈旧角度的阔大视野,将以往发生未曾发生可能发生的一切都变成小说的构成因素熔于一炉贯通一气,于是那些点点滴滴的甚至是微不足道的东西才都能够拿来翻出无数新鲜的色彩与花样;它要求作者找到一个生发与回落的基点,无中生有、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地构建起一个饱满鲜活的世界来。莫言毕其十多年间积累的功力,缓慢而有力地克服了这部小说所要面临的难度,从而才造就这本书的十分精彩之处。
事实上,从西门闹在阎罗殿饱受油炸煎熬的那几页精彩的文字开始,就已经充分地透露出从容、大气、厚重而又简练的特质。这是一部从始至终都体现出十分的自信心与文字运用本事的作品。尤其是当莫言的笔触从牛头马面皮肤的高贵蓝色转到高密东北乡沼泽中的一种上午开放午时凋谢的小花朵的时候,一股轻灵的气息和光泽便暗自流动起来,使小说肌体充满了深层的柔韧和灵性。
莫言是个洞察人心、物性和世理的小说家。无论是所谓的人性、还是动物性、甚至是草木性,都被他融会贯通于他的文字里。他既能超然冷眼应对这一切生灵的际遇,又能与之同喜怒哀乐、共悲欢离合。向来被视为万物灵长的人与驴牛猪狗猴齐物相论。从西门闹的死到驴折腾、牛犟劲,再到猪撒欢、狗精神,到卖艺用的猴及西门后人、相关人等直到最终的世纪婴儿,那么多沉重而苦难的七情六欲的事,于实虚真幻间相互渗透、自然呈现,其中的轻逸狂想与冷调叙述、幽默诙谐与戏拟反讽、残酷呈现与深层抒情交相呼应,使那些沉重不堪坎坷多变的历史情境转化成了一个虚构而又现实的鲜活世界,为我们供给了前所未有的阅读、回忆与想象的多重而广阔的视角和经历。
即使再过若干年,相信莫言也不会像对《丰乳肥臀》那样去重新修改这部小说的,因为其中几乎没有他过去的小说容易出现的繁杂之弊。这部小说的出现,意味着极富韧性与耐力的莫言已抵达其创作的巅峰状态。
前一段时间,老师让我们读一本席慕容的散文集。我读了一本她早些时间出版的《成长的痕迹》。老师还真没选错书,这本书确实让我深有感触。
读完席慕容的前几篇散文,我心中不禁油然而生对亲人的思念。她前几篇散文写的是对从前的记忆,都写出了自己对远在他乡的母亲的思念和对已故奶奶的不舍。作者用一些很短小的事通过细致的描写把那份感人的亲情充分、实在地呈现了出来,她那份对亲人无比的真诚打动了我。这不禁让我想到我自己的母亲,在家里她是在怎样地关心着我、无时无刻地牵挂着我呢?想到这儿,我心中受到了强烈的震撼,突然振奋起了精神,就像为了我自己的母亲。为了不让她失望,我要幸福快乐地活过每一天!用成绩回报她为我所做的一切。
越往后,对青春对时光的不舍就越多,深奥的哲理体现得也就越多。有一篇名叫《荷花七则》的散文,作者就通过她开画展后发生的一件事表达出了一个深刻的哲理。她的一位朋友看完她的画,十分羡慕她的生活。可席慕容的微笑消失了!要知道,完成一副画是需要多少心血多少时间去完成的,哪有一个人的成功是与生俱来的呢?席慕容当时的感悟真让我的心灵受到一次洗涤,她的用词十分自然、恰当,每一个字都沉重地抨击了我以及每个人心灵中的那些“邪念”。“选择了这样的生活,我并不后悔。我悲伤的只是,为什么很多观众都喜欢把画家当作是一个天生异禀的天才,却不肯相信,在这世间,没有一件事情是轻松或潇洒可以换得来的。”每读完这篇文章,那颗浮躁的心就自然而然地进入了平静。
也有些文章是作者对青春与生命的看法。这些文章的景色描写都相当生动,让我不知不觉进入了一种意境,进入了和作者一样无边无尽的回忆。这种回忆有时真让我感到快乐,但也时刻警示着我们时间的珍贵,我经常在想:如果所有人都来读读她的文章,世界上那些浪费时间的人还会多吗?
读完整本书,我的心变得更坚强和明澈了,觉得自己成长了许多!这本书对我来说真是受益匪浅呀!
《五猖会》本是一个迎神赛会,在孩子的心中,这是一个节日。但我们能从作者的语言中体会到更多的只是父亲对儿子的压迫,而不是对快乐的正面描写。这足以体现父亲在儿子节日时对儿子做的那件事—先背完书才能去过节,对一个人的心理,对一个人的一生的影响有多大。
确实,有时候,你一不小心,就会改变许多事。
可能是你的一句无心之言,就让一个人走向了犯罪道路;可能是你的一个微笑,就能让一个人的心情阳光灿烂;也许你的一句善意的谎言,就拯救了一个年轻的生命。所以,请你要小心,谨慎你的一言一行,因为,所谓的“无意”,力量是巨大的。
如果你是一位老师,那么,请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因为在孩子们稚嫩的心中,您是阳光,您是大树,您是海洋,您用知识哺育着他们,塑造着他们。同时,也影响着他们的心灵,请别伤害了他们金子般的心。
如果你是一位父亲(母亲),请用真诚的爱来帮助孩子的成长,不娇纵,不溺爱。请给予他(她)良好的品德,杜绝一切恶习。同时,也应当在适当的时候放松一下,不要象作者的父亲那样,过节时,孩子出去玩,还要先背书才行,使得孩子丧失了对生活乐趣的向往,即使时隔多年,还对这件事所带来的感受记忆犹新。
也许,多年以后,你会为你当年某一天所说的一句无心之言而悔恨万分;也可能你会因为多年前的一句善意的谎言而露出会心的微笑。
莫言的《生死疲劳》是一部奇作,之所以说它“奇”,不仅仅表此刻它以中国古典小说传统的形式——章回体——来接撰这部洋洋百万言的著作,更是奇妙地结合了中国古人的六道轮回的宗教观和现代美洲作家的魔幻现实主义的笔法,将一部中国社会自解放以来的50年的漫长发展史,借地主西门闹及其死后相继轮回的驴、牛、猪、狗和猴的眼睛,以一种不一样寻常的艺术形式,一一呈现于我们的面前,读来既令人兴味盎然,又能使我们对半个世纪以来的中国历史有一个更为直观和清晰的认识,因而,不能不说这真是一部只可有一不可有二的奇作。
上个世纪的后半个世纪是中国社会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一段不寻常的时期,五十年在漫长的中国历史上可是弹指一挥间,但在充满苦难和传奇的近现代中国史上却又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其间该上演着多少人间悲喜剧,能够说,西门闹及其轮回后的变身历史,每一次都是充满着多灾多难和荒诞离奇的经历,他(它)的每一次死亡,都充满着忧伤和痛苦的气息,这些,都大大强化了全书的杯具气氛。譬如,靠勤劳起家又乐善好施的地主西门闹在解放后被当作反动代表遭人民“革命”而被枪毙,他的死后冤魂不散,在冷气森森的阎罗殿里鸣冤叫屈,得到的不是这另一个世界对他公正的评价和由衷的同情,他在阴间的悲惨遭遇,只会让人感慨身受不公正待遇的痛苦是无所遁逃于天地间,这一段描述的惨况让我自然联想起《聊斋志异》中的席方平的故事。
只是席方平最终还能否极泰来,终有正义之神为他伸张了正义,平息了冤屈,而我们可怜的西门闹生活在这个天翻地覆的时代里,恐怕就连阎王爷也对他爱莫能助,甚至助纣为虐般地将其不断戏弄,让他在为驴、为牛、为猪、为狗中继续体味世事的艰辛。西门驴虽风光驮县长,但最终却落了个折断前蹄而成废物的下场,并在58年的大饥荒中沦为一群灾民的口中美食;西门牛与合作化改造中冥顽不化的蓝脸相依为命,最终却惨死在时为蓝脸之子实为西门牛的前身西门闹之子蓝金龙的鞭下,更是让人有捶心之痛;西门猪的命运更是充满着戏剧性,从一只被人视为神奇的配种公猪到最终落荒而逃变身为一头与人为敌的野猪,人猪大战的过程既让人忍俊不禁,又不由得为人的残忍狡诈和滥杀生命而造成的野外生命的毁灭而悲哀;相比起这几个前身的生不逢时,西门狗生活在改革开放的新时代里,可谓正逢其时,但全书却转为对几个主要人物之间不幸的婚姻感情的描述,而西门狗正见证着这个让它矛盾并令它痛苦的故事过程,它成了以西门金龙为中心的几个主要家族间成员杯具命运的见证“狗”,读到这一段,颇让人产生生命无常的幻灭感。
至于西门猴,则继续着这个杯具的延续和结束。西门金龙在为母亲送葬时遭他的“政敌”、业已疯狂的洪泰岳炸死,他的情人,呼风唤雨的县委书记庞抗美锒铛入狱,被判死缓;蓝解放爱美人而弃江山,他的结发妻子黄合作因癌症死亡,而他的情人之后自然就成了他继室的庞春苗也不幸遭遇车祸而亡;西门金龙的养子西门欢和庞抗美的女儿庞凤凰沦落为临街耍猴的乞丐,并且西门欢在与地痞流氓的冲突中死去,蓝开放在得知自我和他已不顾一切疯狂爱上的庞凤凰实际上乃是同宗兄妹后开枪自杀,庞凤凰则在生养下蓝开放的遗腹子(大头儿蓝千岁,实为西门闹的又一次轮回)后流尽了鲜血而死,全书就在这样一种大毁灭中结束。时代在浩浩荡荡地前进,社会在日新月异地发展,而以往的风流人物却或死亡,或沦落,这个完美的世界,这尘世的幸福,好像已不属于他们!
小说虽用的是中国传统小说的章回体,但在写法上却并非是传统写法的翻版,倒毋宁说更为西方化和现代化,环境和心理描述十分细腻,且两者常水乳交融般融合在一齐,构成极富诗情画意的情景交融的一幕。譬如作者对西门屯杏树环境的多次描述,对猪十六追月成王那一段极富诗意的描述,都在在显示了鬼才莫言的非凡笔力,给人留下赏心悦目的阅读享受和经久难忘的深刻印象,从中也能看出作者深厚的古典文学底蕴和有意吸取现代西方主流文学创作的多样化尝试,可谓中西结合的经典范本。
总之,这是一部以新异笔法和不一样寻常的视角,记录了半个世纪以来的中国社会波澜壮阔的发展史的具有史诗气质的巨著,我对它的服膺是毋庸置疑的。但我还是略有缺憾,我觉得全书的精华部分在西门闹轮回到驴、牛和猪的这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对应着解放后合作化改造和生产的全过程,从中我们能够看出我们国家在探索社会建设上所走的无数曲折和磨难,以及在这个荒诞岁月里种.种人性的沦落或张扬。而在西门狗的部分,故事对应的时代是八十年代以来的改革开放时期,在这个社会大转变的十分时期,其实最能看出人性的沉沦与挣扎,看出官民之间、官商之间以及商民之间的千丝万缕、剪不断理还乱的错综复杂的关系,看到这个社会大动荡中许多富有张力和冲击力的故事。然而,作者却陷入了描述一场忘年之恋的俗烂的故事中不能自拔,好像对复杂时世中人性、人情的把握仅有对性的描述才能得到保证似的,整个故事完全陷入了一场另一种形式的“风花雪月”中,并在这种风月中见证人的沉沦与毁灭,书中很多人物的杯具命运也不由稍显勉强。
这或许是时代太近,作家还不能及时审视我们正亲身经历的这个时代的本质,而只能舍本逐末,另辟蹊径,从较易把握的地方入手,以完成对这段历史和故事的记录不管怎样说,这是我们的遗憾,这也或许正是作者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