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居里夫人读书心得高中学生1000字(通用34篇)
今天写完作业之后,我兴奋的跑到我的房间,拿起放在枕边的新书《查理九世》,这本书可是我求了妈妈好久才给我买的。
《查理九世》所有的封面给我的感觉都很恐怖,我买的是第六集《吸血鬼公墓》。嘿嘿,虽然心里有点儿害怕,但是更大的是我的好奇心,我迫不及待的的打开了它。
这本书写的实在是太好了,还让我记住了两个成语,叫做手不释卷和废寝忘餐。我一口气看完了。里面的情节环环相扣,惊奇不断。让我看的时而是开心,时而是紧张的,妈妈说要是我哪儿一天学习是这个样子那该多好呀。
看完了这本书以后我真想像里面的墨多多那样有那么的多的奇遇,当然我也要像他那样勇敢和机智。如果我到了那样的可怕的环境里,我第一要镇定,不能害怕和紧张,每一件事情的背后都藏着真相,第二我要认真的去观察,用脑子细心的去想,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你解决不了的问题。永远都要记住,害怕只藏在你自己的心里,战胜困难和恐惧的钥匙只掌握在你自己的手里。有很多事情看起来是那么的奇怪和恐怖,但是背后的真相都是合情合理的,甚至是让人感动的。我想,只要我永远都相信真理,相信科学,那么就没有什么东西是可怕的,没有什么事情是不可以解决的了。
我本以为看完了这本书我就不敢一个人睡觉了,谁知道,看完了之后我却变得比以前胆大了,我以前害怕的那些东西,其实根本就是不存在的,没有什么是科学解决不了的。
二千一零年的夏天,我们在聊大的梧桐树下相识,带着未脱的稚气为高考打拼。辛苦的生活中彼此的支持是那苦中的甘甜,彼此的关心是那夏日的清凉!在单调的大学生活中,遇见你们是最美的迹遇!
周婷你还记得你在宿舍卫生间唱的那些歌吗?那些一直在耳边回响的歌会让我想起你那单纯的笑,是那样的真挚!
王艳花平时我都叫你二姐,现在回家了没机会叫了感觉挺怀念的。总会想起你用文字写下我们内心深处不敢说的话,看到那些文字会让我们感受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
单晨莹我最喜欢叫你单了,那是一种别样的亲切,总会在不经意间想起我们每晚一起关灯睡早晨一起进班读书的情形,在无聊的假期中那会是一种别样的快乐!
杨素凤和我家靠的最近,你是活泼开朗的代名词,有你的地方总会充满欢声笑语,有你在我们的大学生活变得多姿多彩!还有关无舍友都知道吧!)的外号后面的故事会值得我们用一生去回忆!
花晓丹你是我们中的范集人,每当我们受点委屈就会抱怨范集,你总会笑着反驳,那时的我们是多么的快乐,你爸妈常去看你那是我们最羡慕的你的地方。董秀你是我后两年的同桌,三年的相处我们彼此都能猜透对方的心思,于是我们的生活不是惊涛骇浪而是山泉,那么的平静。并不是所有的沟通都需要语言,有时无言的交流更令人感动!
杨雪那个爱看韩寒和郭敬明小说书的书的你,深受他们影响,你的语言文字中也透露着淡淡的忧伤,那是我最喜欢的感觉,你是智慧的结晶体,散发着耀眼的光芒!
孙婷婷虽然你后来离开我们宿舍了,但我们这个集体永远有你,你是我们快乐的音符中的不可缺少的一个!
班主任王建泳老师,我们宿舍是班里扣分最多的宿舍,而您每次总会放过我们,实在生气了就让我们拖地,我们从来没有跟您认错,今天我代表我们宿舍的同学和您说句:老师谢谢您,你的宽容让我们在紧张的生活中享受的自由,老师您辛苦了!
写在后面的话:我们的未来还不确定,但要记住彼此都会是彼此伤心时的安慰快乐时的祝福!分别了,但情不断!
高中学生毕业心得体会范文5
心心念叨着毕业,就能结束这苦了三年的高中生涯,能够在这无边的学习压力下解脱开来,而这一天,真的来了。高中三年,吃尽了苦的三年。学习两个字重重的压在了我们这些高中学子的身上。从高一到高三,不知道被家长念叨了多少回,不知道被老师又重复了多少次。很多次都被繁多的作业弄的想要放弃,但想了想还是坚持了下来,毕竟这只是一时的困难,人生路上还有那么的挫折,还有许多未知而美好的风景在等着我去寻访,怎么会被眼前这一块小石头给绊倒。
高一的时候,刚进高中,对很多事情都感到陌生,那段时间有些孤僻,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整天就在发呆走神,上课也好,下课也好,思绪总是在神游天际。就像是没有了目标一样,做什么都提不起兴趣。作业完成差,背书也背不下来,英语单词也没记几个,就莫名其妙的颓废了一样。好在老师看出了我的不对劲,和我好好的详谈了一番,我才有所改变,当然的改变是因为认识了很多的朋友。因为有了朋友,所以我开始变的开朗起来,因为有了朋友,我不再是独行的一个人,和他们交谈,让我重新对学习有了兴趣,对生活有了兴趣。很感谢他们,陪伴了我三年的时间,这期间的苦与乐都有他们的身影,给我支持,给我希望。
高二文理分科的时候,我和几个朋友们分开了,因为重新分班的缘故,我们几个人竟是各自被分了一个班,一时间让我很不适应。但我很快就振作起来,毕竟我不再是高一那个孤僻的我了,在高二,我认识了新的朋友,而和老朋友们的关系也没有因此而断开联系,我们互相介绍着新认识的朋友,让这个温馨的小集体长大了几分。
高三是最累的一年,几乎时时刻刻都处在紧绷的状态。晚上熬夜已经成为了日常,每天睡眠时间6个小时,让我有些厌学,甚至一度有了不想读书,而是外出打工的想法,但好在朋友们都劝解了我,和他们的一番交谈,让我渐渐放弃了这个想法,而是咬紧牙关继续苦读,如今高中终于是结束了,我们,也要各自奔赴前方了。
诸多不舍,都在高考结束庆祝会上的快乐里隐藏着,没有人说不开心的话,尽管知道离别就在眼前,但这份朋友之间珍贵的情谊,不会因为我们去了各自的大学,去了不同的城市而断开。
感谢有你们。
寒假里,我读了《灰姑娘》这个故事。故事主要讲了一个美丽的小姑娘她母亲去世后,父亲再婚了,娶回了一个有两个女儿的女人来做美丽小姑娘的后母。不久美丽姑娘的父亲也去世了,后母就让她干许多不是一个小孩能干的活。她的两个姐姐嫌她脏,老是乱叫她灰姑娘,从此“灰姑娘”就成了这个美丽女孩的名字。对于一个小孩来讲,失去双亲本是件很痛苦的事了,再受到后母和两个坏姐姐的欺负,那就更痛苦了,这样的日子何时能结束?
一天,国王让全国上下的未婚女士参加舞会。灰姑娘的两个姐姐也忙着打扮。灰姑娘对后母说:“让我去参加舞会吧!”可是,后母说:“不行,你又没有衣服,会给我们家丢脸的。”说完,就带着两个打扮好了的女儿去参加舞会了,家里只有灰姑娘,她好孤单,伤心地哭了,因为她也想参加舞会。正在她伤心得不得了的时候,她身后出现了一个仙女,仙女对她说:“我可以帮你去参加舞会,可是你要给我找两只老鼠和一个南瓜。”灰姑娘很快就找到了仙女要的东西,仙女就帮助灰姑娘参加了国王的舞会。后来灰姑娘经过磨难,被选做了皇后。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的美丽不能只看外表,还要看心灵美不美,如果一个外表美丽动人的姑娘,她没有爱心,不善良,对人很凶,那也不算是个美丽的人。
我以后一定要多读书,尤其要读一些名人名言和一些大人物的传记。比如《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等书我都要认真读。我觉得读书可以解闷,可以增长知识。书就好象海洋,我们一生都可以在书籍的海洋里吸取知识的营养,知识是永远学不完的,所以我们就算取得了好成绩也不能骄傲。我今后一定要多读书,学会做人,提高写作水平,写出好文章,让老师喜欢批改,让同学们爱读。
我有段时间总是那么烦躁,会因父母一句话而暴跳如雷,会因朋友的一个动作而伤心欲绝。后来我渐渐明白,那段时光,叫做青春。霍尔顿就是在那个时候突然闯进我的世界。他剪一个干净的水兵发型,却满头褐色乱发,邪邪的样子,有些迷人。
霍尔顿读书的地方叫潘西,一个私立的贵族学校。在这之前他还上过艾尔敦?希尔斯学校。那儿有一个非常势力的校长名叫哈斯先生。到了星期天,哈斯先生见到开了汽车来接孩子的家长就跑来跑去和他们握手,要是学生的父母穿的粗俗又朴素,那老哈斯就只和他们握一下手,然后假惺惺一笑,接着就和别的父母去讲话。青春的日子里,快乐和痛苦很容易被放大,刺激着我们敏感的神经,我们总是会因为这点或那点而不满或愤怒。霍尔顿受不了这样的环境,于是选择了逃离,戴着自己的猎人帽拎着行李想要去往西部。
在临走前,他想要再见见自己的妹妹菲苾。于是托人送去一张便条,约在博物馆旁边。过了好一会儿,菲苾终于来了,她拖着霍尔顿在胡敦读书时用的旧箱子装满了行李决心与哥哥一同离开。霍尔顿没办法,只好放弃了去西部。青春就是这样,充满了叛逆霸道却一心想要离开,最后在种.种的牵绊下放弃了目的。
文中有一段让人印象深刻的话:“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诶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我们可能很难相信这句话出自一个老师之口,但的的确确是这样,那时候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都是势力的伪君子,他们认为为了苟延残喘地活着不惜一切的人是成熟的,为了某种精神或理想的人是可笑的。就连孩子们读书,也是为了日后能买辆凯迪拉克之类的东西。霍尔顿曾经同妹妹说,他想要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守护一群小孩子。相信也有很多人拥有过类似的理想,只是那个理想太过遥远,来不及努力就已经长大。长大意味着放弃,放弃掉有过的美好理想,成为所谓的“成熟男人”,为了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这是种痛苦的生活方式,但绝大多数人会为了生活背叛心灵。
最后霍尔顿生了场大病进了医院,至于后来的事,无人知晓。于是留在书中的霍尔顿再也没有长大,我想他依然是那个天真的,单纯的“坏”孩子。
成长似乎是个永恒的话题,有时候,懵懂的我们选择把自己的不满和内心的小叛逆藏匿于心中;有时候,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学会了恭维,学会了欺骗,学会了送给别人一个个假笑;有时候,为了追逐名利,我们麻痹了自己的内心,封锁住心中真实的想法,用一份份赤裸裸的假模假式包裹自己,竭尽全力不让真实的内心显露于外。我们越是这样做,越是会发现——其实别人都在这么做。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我的职务就是在那里守望……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读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一个少年形象出现在我的脑海中——他是大人们眼中的坏孩子,因为他所作的、所想的一切都“不像话”,他的成绩也是那样的糟糕,几乎没有人喜欢他……他就是全书的主人公——霍尔顿。
他的讨厌周围肮脏的世界——他讨厌伪君子,讨厌周围的虚假的人,却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讨厌电影,却不得不在无所事事的时候去那里消磨时间……霍尔顿没有真正好的朋友,只有肮脏的“阿克莱”、表里不一的斯特拉德莱塔等室友,但他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他们,却又无奈,他无法改变现状。他不想和他们同流合污,成绩自然会很差。他看不惯周围的世道,所以他苦闷、踌躇、彷徨,自己的心事也只能被自己扛着。
霍尔顿一直都希望自己可以变得很勇敢,但是实际却是他一直都很胆小,被别人欺负后只能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幻想着可以把他打败,他连一个瘦弱的女人都制服不了,更何况别人呢?他被学校开除后,都不敢贸然回家,蹑手蹑脚地回去还一定要躲避着父母。他一直都在用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己,却没有胆量去做真正意义上的叛逆。
他是青春期的少年代表,从他的经历里可以清楚的看到与家长的代沟,家长总希望他像哥哥一样可以成为出人头地的人,可是他的理想也只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悬崖上,捉住不断奔跑的孩子。大人总认为霍尔顿是一个败家子,是一个不良少年。但他有自己的思想,在他那半成熟的心中还存留着点点梦想,即使它在那污浊的世道变得那样的细微渺小。
霍尔顿是明智的,是聪明的,他看透了社会的本质。他的朴素和善良,是他所在的年代很少的,虽然他的有些思想还比较幼稚,虽然他有许许多多的缺点,但他反抗现实、向往美好世界的纯洁的一面是不可忽视的。
作者借助笔下的霍尔顿,活灵活现的展现了自己的想法,用一个处于青春期的孩子的口吻讲述了一个关于那所谓“叛逆”的想法,讲述了成熟与不成熟之间的过渡,大人与青春期少年之间的代沟。
霍尔顿的那个只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梦想,那个为了不让小孩子掉下悬崖而站在悬崖边救孩子的形象,那个纯洁无私的想法,天真幼稚却又些许成熟的心事,渐渐放大……
这本《托尔斯泰传》与其他任何一本传记都不同,它是一本心灵的专记。我原本是想读一本真正的传记,对于书中那些深奥的句子,我曾经想把它投入阴暗的箱子里,永不去翻开它。可我终于还是把它读完了。
言归正传,正如书中说的,像圣经中的约伯一样,托尔斯泰在事业巅峰时,在“彻底的幸福”时,突然的'开始了他的思想史。他,开始了对虚无的思考,对死亡的思考,对生命的思考,对人类的思考。托尔斯泰就这样那样深的命题开始了那样深的思考,并且他也几乎战胜了虚无、死亡,理解了生命、人类。
托尔斯泰在闪动的灯光下写下(如果我活着),就这样,一天一天,他不再惧怕死亡。因为他明白,死亡就是逃向上帝,飞翔永恒。
托尔斯泰在会客厅中,在书桌前,在运动场上,战胜了虚无。他从没有让任何肌肉停止工作,不管是手部用于写作的肌肉,还是身体上用作运动的肌肉,甚至是嘴边用来交谈的肌肉。他从没有虚无过,因为他天天都在思考,永不停止。
因为托尔斯泰那透彻的观察力,生命都亲和于他。他能猜出一只猎犬接近野鸭时的本能,也能描述一匹良种马在起跑时的想法。
在这位大作家的作品中就可以看出他对人类的理解。他的作品就是当时人们的真实写照。他能写出一位妇女在怀孕时的真实感受,也能写出伊万·伊里奇快死时的恐惧。还能写出一个少年第一次骑马的感觉。
托尔斯泰就是这样一个与精神的恶魔搏斗的勇士,与思想的圣人交友的智者。作者用美丽的文字让我延前啊出现了这样一个托尔斯泰。
他是一个强壮、精神抖擞的老人。他经常运动,并保持了一颗接受新鲜事物的心。他面孔轮廓粗犷,如同任何一个下地干活的农民,任何一个乡村贵族,任何一个军_,任何一个猎人。除了他那能揭穿一切谎言的眼睛和主教似的大胡子,他的面容就是一个普通的_汉子。托尔斯泰作为一个艺术家却是一丝不苟的。他会因为一个不恰当的比喻让印刷工人重新印刷。只为了完美无瑕的作品。托尔斯泰的作品具备一种特质:完全真实。正因为如此,他才成为了文坛的大师,成为了一切人类中最有人性的人。
终于把这本心灵的传记读完了,我特别佩服作者茨威格先生,他能把别人的心灵剖析的如此准确,我相信他也是一个大师。我想成为一个像列夫·托尔斯泰一样的精神和身体上都坚不可摧的人,做一个真实普通伟大的人。
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
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围城》在人物塑造及语言的幽默上首屈一指的。在描写一个小孩外貌时,为了表现眉毛与眼睛离得远,文中的语言是"眼睛和眉毛彼此象是害了相思病"生动而活泼,让人发笑,却能达到更好的表达效果。还有说鲍小姐穿着很暴露,文中说她是"局部的真理,因为真理总是赤裸裸的"。实在让人忍俊不禁,却不显得庸俗。在刻画一个十分小资、小器的商人形象时,这位商人的语言中便总夹杂着鼻音浓重的英语,而他那自以为得意的"考婿"方法,是在让人觉得又好气又好笑,作者时而尖酸刻薄,时而肚量大得惊人,让人琢磨不透,却又像那样真切的发生着。
我想,《围城》中的幽默诙谐,有赖于钱先生博大精深的知识以及深沉厚重的依托。而现在市面上的一些所谓的"幽默",显然就缺少这样的人文精神,那样的"幽默",实在可鄙。《围城》,钱钟书,才是真正厚重的高雅的幽默。
努力追求自己的理想,为自己的梦想而为之奋斗,这大概是我所能想象的最好的生活状态了。
理想,是夜行的航标,引领船儿前进;理想,是璀璨的明星,照亮整个大地;理想,是指路的明灯,为你指明方向。我们的奋斗,都是建立在有理想的基础之上。哈伯特更是说过:“对于盲目的船来说,所有的风都是逆风。”我们正如船儿一样,没有了目标,我们怎样去努力?所以理想对于我们而言,是极为重要的。
有人说,理想就是有钱、有权、有地位,住好房、开好车、享受生活。我不得不说,这是庸俗的。追求理想难道只是为了钱吗?过着行尸走肉般的生活,什么事也不去做,这不是理想。理想更多的是在追求自己的梦想的同时,也为人类做出更多的奉献。如果你不能成为一颗大树,那么你也可以做一颗路边的小草,但你要做路边最富生命力的小草;如果你不能做一条大河,那么你就做一条小溪,但你要做一条最清澈明亮的小溪,不论你的理想再渺小,不论你做了些什么,只要你尽力地做到最好,也是一种对理想的追求,同样也可以诠释生命的价值!
理想不是梦,它需要我们去付诸于行动,所以实现理想总会有各种困难与挫折,会给我们带来痛苦与失望。但是,我们就不去追求理想了吗?司马迁为了写出《史记》这部巨作,他不辞辛苦地爬山涉水,走访四处,了解史实;李时珍冒着生命危险,住着悬崖边的草屋采摘植物,《本草纲目》就是这样得来的。因此,为了追求理想,即使有黑暗的世界,我们点点摸索;有崎岖的路,我们跌倒了又站起来;有重重困难,我们条条去解决。“世界上最快乐的事,莫过于为理想而奋斗。”那种克服了困难的成就感与喜悦感,不经历艰难与挫折,我们怎能感受到呢?
弗罗斯特的《未选择的路》里有这样一句话:“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那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诚然,谁也不能保证,追求理想就一定会成功,意外总是让人始料不及。但是,我们也不要后悔,因为追求理想的过程可能比实现理想更要有趣、更值得我们回味。当我们追求理想时,我们就会有收获,懂得了经验与教训,是我们人生路上一颗宝贵的点金石。并且,你不懈坚持的精神更会激励、鼓动更多的人去追求理想,让更多的人实现梦想不是更好吗?
对于理想,我们说了这么多。那么我们作为中学生,我们应该如何去追求并实现自己的理想呢?
当然,现在我们还无法像司马迁那样,一下子就写出《史记》,也无法像李时珍那样,随手就写成了《本草纲目》。但要想追求理想,是需要基础知识的,假如我想成为一名化学家,不懂得化学知识怎么能行呢?所以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努力学习,丰富自己的知识。第二,还要为自己设定目标,比如:自己今年在全班成绩保持第几名,明年保持第几名……,这样循序渐进,靠近理想。第三,多激励自己,相信自己。追求理想,怕的就是放弃。你如果愿以此为之去努力尝试,我相信你是一定会成功的。
理想点亮人生,让自己的人生过得更充实些吧!理想,不只是执着于坚持,更是对自己生命价值的诠释。“少时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作为现在的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去奋斗,去追求理想呢?
《怪老头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课外读物。它虽然没有名著那样有深邃的内含,但是却以其平平淡淡的语言赢得了广大儿童的心。
《怪老头儿》讲的是一个看上去很寒酸但有奇妙法术的老头儿。
有一次,六年级学生赵新新因肚子疼提前回家,在公共汽车上碰上了怪老头儿,由于车上人很多,怪老头被夹在中间,赵新新心一软,就用钱给怪老头儿买了个坐位,怪老头为了答谢新新就给他吃了两只活鸟,治好了他的肚子疼。从此怪老头和赵新新成了好朋友。
每次我拿起这本书,就象磁铁一样被吸引着,这本书以很平淡的语言写出了现代儿童的烦恼。赵新新为了能不写作业不被老师父母骂,就请怪老头儿给他变了一个和自己一模一样的人,当自己的“代表”。多么奇妙的想法呀!我们何尝没有这样想过。整天被题海淹没,没有一点休息、玩耍的时间。但是赵新新这个代表可不顺利,没过几天就出现了漏洞,赵新新自请怪老头把小人收了回去,并一定要好好学习。
走进书中的那个世界,你会为此着迷。怪老头把赵新新变成耗子,去地下耗子城玩了一圈,还把不讲道理的爸爸、老师告上了耗子法庭,给他们以惩罚――拔光胡子。在地下耗子城耗子们最关心的是小耗子,耗子城法律还规定,小耗子吃饭、玩耍都任凭自由,成年耗子不能对小耗子加有强制性,否则也会被拔去胡子。再想想我们现在一切都被父母控制着,不能做自己想做的事。如果在我们这里也有这样的法庭多好呀!父母、师长有什么不对也能向他们提出。如果我也有一位这样的朋友,我就会做许多有趣的事,不被爸爸妈妈控制着,做一个全新的自己。
我真希望也有一位怪老头这样的朋友,使我冲出爸爸妈妈的约束,自由自在的生活!
铁头(主人公)肚子疼,老师让他去医院看病,他在公共汽车遇到了怪老头儿,而且给他让了位。铁头下车以后,还跟怪老头说了声“拜拜”,他刚转身,就遇到了怪老头,他吓了一跳,说:“您不是在车上吗?什么时候下来的呀!”“一迈腿就下来了呀!你下车不迈腿呀!”铁头没话说了,怪老头儿又说到:“既然你肚子疼还给我让座,哪我就实现你一个愿望,这样吧,我把你的病治好就算作愿望。“好啊。”你跟我来。”他们走到马路前本来没有房子的一块地,有了一座小屋,那就是怪老头儿的家,铁头看见了:“奇怪了,那里原先没有房子的。”“怎么没有,我刚搬来的,把房子跌巴叠巴就搬来了。”“啊!房子怎么叠呀!”“怎么不能叠,待会儿我给你演示一遍。”接着他们就到了屋子里,怪老头儿把鸟笼拿出了,说要让铁头吃下去,小鸟就会把肚子里的虫子吃掉,然后肚子就不疼了,铁头吓的都跌倒了,说:“小鸟怎么吃呀!吞呀?!我可不要。”说着,怪老头儿就把小鸟送到嘴边,说来也怪,还没吞,小鸟就到肚子里了,还听见它在“啾啾”叫呢!一会儿,铁头的肚子不疼了,而小鸟还在肚子里,铁头就问:“那小鸟怎么出来呢?”“要么你大便的时候出来,或者从你肚子上啄个洞飞出来,如果他们不想出来,你就要每天吃小米,反正外面污染那么严重。不过他们住几天就出来了”“啊,那好吧。”
第二天,铁头在教室里,肚子里的小鸟突然叫起来了,大家都以为是窗外的小鸟在叫,都往窗外看,而窗外连鸟的影子都没有,铁头的同桌悄悄对铁头说:“你骗的了其他人,可骗不了我。”“你说什么呀!”“别装了。”说着铁头的同桌摸遍了铁头浑身上下的口袋,就是没找到小鸟。“真奇怪!”
你们觉得这个故事奇怪不奇怪?还有很多呢!如果想看的话就去买一本吧!我可是大力推荐《怪老头儿》这本书。
看完这本书后我觉的这个怪老头儿真是太怪了,什么都能变出来,事后,他就非说没这事。我真想也跟怪老头儿交朋友,就算是遇到一次能可以呀!你们想不想呢?
你也许知道高尔基这个熟悉的名字,但你也许不知道这个伟大的作家生活经历。那就请你读一读高尔基的《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吧。
这本书是高尔基著名的自传体三步由,作者描写了他童年、少年和大学时代的生活经历。从这个被真实记述下来的自传中,我们可以看出青少年时代的高尔基对小市民习气的深恶痛绝,对自由的热烈追求,对美好生活的强烈向往。
《童年》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它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随母亲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外祖父开了家染坊,但随着家业的逐渐衰落,他变得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狠心地剥削手下的工人。有一次阿列克谢因为染坏了一匹布,竟被他打得昏死过去。幼小的阿廖沙也曾被他用树枝抽得失去知觉。他还暗地里放高利贷,甚至怂恿帮工去偷东西。两个舅舅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整日为争夺家产争吵斗殴。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了人间的痛苦和丑恶。
舅舅们为争夺家产而争吵斗殴的情景使小阿廖沙饱受惊吓。这一幕真实反映了俄国下层人民沉重的生活状况,批判了小市民的自私残暴。
然而就是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环境里,也有温暖与光明。这就是阿廖沙的外祖母和另外一些人,过的另外一种生活。外祖母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谁都很忍让,有着圣徒一般的宽大胸怀。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阿廖沙敏感而孤独的心,她对阿廖沙的影响,正像高尔基后来写的那样:“在她没有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外祖母使他在黑暗污浊的环境中仍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逐渐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充满爱心的人。
《在人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小说描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1871年到1884年的生活。这段时期为了生活,他与外祖母摘野果出卖糊口,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交道,他有机会阅读大量书籍。生活阅历和大量的阅读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在小说中,描绘了俄国社会一个时代的历史画卷。高尔基自传体小说部,写少年时他正式走上社会,工作阶段的生活。用细致的语言刻画了下层社会人们的悲惨生活,描绘了一个半孤儿(阿廖沙父母双亡)怎样奋斗,在社会上艰苦生存,并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经历。
15岁以后,高尔基对学习产生了强烈的愿望,便独身一人前往喀山求学,他以为“科学是无代价地教给那些愿意学习的人们的”,他不可能被接受入学,只好在面包店做工。起早贪黑,每个月仅有三个卢布的工钱。高尔基求学的尝试终于失败了。人世间的艰辛激起了高尔基奋斗的决心,他“大口地咀嚼着”各式各样的文学作品,书,这是他在贫困潦倒中最知心的朋友。1892年,他终于当上了尼日尼城著名律师拉宁的文书。这位律师曾给高尔基很多帮助,他的高度文化修养和高尚道德情操深深感染了他。高尔基曾说:“他是我的良师益友,我比任何人都更要感激他。……”
高尔基在他的大学里无情地吸吮着社会发展创造的各种财富。在病态社会里的毒瘤完全没有腐蚀掉他童年岁月里的思考着。
高尔基的生平教会我如何从容镇静地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我受到了一次灵魂的洗礼,心灵如雨后的晴空,清新、明净,一片蔚蓝。
格林的童话《灰姑娘》,被改编成电影,被改编成戏剧,以多种艺术形式继续感动着人们,而且被感动的对象已经不仅仅是孩子们。安徒生的《卖火柴的女孩》与之相比,就单薄了,不光是情节单薄,就其给予人们的感受也是单薄的。灰姑娘的故事,更与潜藏在每一个人内心深处的美好愿望共鸣。因而更具魅力。
继母不懂得珍惜她,因为她还有自己的两个亲生的女儿需要珍惜。她是母亲,她有母爱,但是她的母爱过于自私了,全部的爱都在了亲生的女儿身上。
继母带来的两姐妹不懂得珍惜灰姑娘,也许她们的自私就是受了自私的母亲的影响。她们扒去了灰姑娘漂亮的衣裳,把她当女佣使用。
亲生的父亲不敢爱惜灰姑娘,他的懦弱助长着老妖婆和她的女儿对灰姑娘放肆地虐待。
灰姑娘没有得到爱心,但是灰姑娘珍惜着自己的爱心,没有因为别人不能够给予自己爱心就变得刻毒起来。她把自己的那爱心用在了对母亲的倾诉上,她把自己的爱心用在了对小鸟的交往上,用在了那株美丽的大榛树上……
更重要的是她并没有因为境遇而放弃对美好的追求。多少人会因为境遇而沉沦,没有了任何勇气去追求了。但是灰姑娘没有。当听到王子举办舞会的消息,她在小鸟们的帮助下,不顾继母的阻挠,参加了舞会,并且立即被王子注意……小鸟们帮助了她,大榛树帮助了她,如果没有灰姑娘先前对他们的爱心他们此时此刻会帮助灰姑娘吗?原来对别人施以爱心其实就是对自己施以爱心就是对自己的珍爱!
灰姑娘的故事感动着我们。灰姑娘的故事启迪了我们吗?
珍惜我们的爱心,别叫它死亡,别去管个别人如何地对待我们。珍惜我们的梦想,别去管我们此时此刻是多么地艰难。那么,你也会让自己完成一部新版的灰姑娘的故事的。
这本书是孙幼军写的,他写的书都非常有意思,我还再继续看他写的书。
书里有一个故事,故事的男主角是赵新新,他是一位六年级的大哥哥。每天,他除了要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以外,还要做妈妈为她安排辅导资料。他更喜欢玩儿,但是,却没有时间。于是,有一天,在怪老头的帮助下,“变”来了另一个“赵新新”,这个“赵新新”是来帮他学习的,而真正的赵新新就可以在外面放心大胆地玩了。
赵新新这样做是不对的,到考试的时候肯定就考不好,自己也学不了真本领,长大以后就找不到工作,挣不了钱,买不了房,就变成了街上的流氓。
段老师给我们讲了一个发生在她自己身边的小故事。她有一个小学男同学,在他们一起上小学的时候,这位同学的学习成绩非常好。老师看他学习认真、自觉,对他就很放心,就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其他同学身上。可是,这位同学可能是骄傲了,在学习上开始不认真……成年以后,段老师就到深圳来工作了,有一次她回云南老家,突然看见了这位同学,当她正要开心地和这位小学同学打招呼的时候,这位同学朝她做了一个“嘘”的手势,并示意她不要说话。段老师仔细一看,才发现这位同学正在偷别人的东西!他居然变成了小偷!
现在,我要认真学习,长大以后才有知识。早上应该多听听英语,看一看英语的课外书,外国人问我事情的时候我就能回答了。我说得出来,必须得干得出来,而且,一定要坚持,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只要我坚持了,就能有丰富的收获!
“种麻得麻,种豆得豆。学者如禾如稻,不学者如蒿如草。”这是一句我在《增广贤文》上学到的,意思是种下麻收获到的是麻,种下豆收获到的就是豆。喜欢学习的人像禾苗庄稼一样,会有丰硕的成果,不喜欢学习的人却像蒿草一样,白度一春。
人,一定要有真才实学才行啊!
有一次,六年级学生赵新新在学校因肚子疼提前回家,在公共汽车上碰上了名叫怪老头儿的老人,由于车上人很多,怪老头儿被夹在了中间,赵新新心一软,就用钱把那个大人座位给怪老头儿坐,怪老头儿为了答谢新新就给他吃了两只活鸟,治好了他的肚子疼的病。从此怪老头和赵新新成了好朋友。
每次我拿起这本书,就象磁铁一样被吸引着,赵新新为了能不写作业不被老师父母骂,就请怪老头儿给他变了一个和自己一模一样的人,当自己的“代表”。多么奇妙的想法呀!我们何尝没有这样想过。整天被题海淹没,没有一点休息、玩耍的时间。但是赵新新这个代表可不顺利,没过几天就出现了漏洞,赵新新自请怪老头把小人收了回去,并必须要好好学习。
走进书中的那个世界,你会为此着迷。怪老头把赵新新变成耗子,去地下耗子城玩了一圈,还把不讲道理的爸爸、老师告上了耗子法庭,给他们以最高惩罚——拔光胡子。在地下耗子城耗子们最关心的是小耗子,耗子城法律还规定,小耗子吃饭、玩耍都任凭自由,成年耗子不能对小耗子加有强制性,否则也会被拔去胡子。再想想我们此刻一切都被父母控制着,不能做自己想做的事。如果在我们那里也有这样的法庭多好呀!父母、师长有什么不对也能向他们提出。如果我也有一位这样的朋友,我就会做许多搞笑的事,不被爸爸妈妈控制着,做一个全新的自己。
我真期望也有一位怪老头这样的朋友,使我冲出爸爸妈妈的约束,自由自在的生活!
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
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其中最为成功的有诸葛亮曹操关羽刘备等人。《三国演义》以三国时期魏蜀吴三个统治集团相互斗争为主要描写内容。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传说。
其中有庸主献帝刘禅,气量狭隘的周瑜,忠厚的鲁肃,勇猛的张飞,重义的关羽,纳贤的刘备等等,无不个极其态。这些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虽有这些人物,但最令我有所感受的是这本书当中所描述的几个英雄人物。
先说关羽。这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后来加上“赤兔马”,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
再说曹操。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x雄。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目光短浅,气量狭小,非英雄也。这也与曹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三国演义》中的人物各具其态,有长有短。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们很值得我学。
随着毕业典礼最后一句话的落幕,我的眼眶有些湿润了。这三年,每一点每一滴都在我的脑海里重复播放。不管是清晨、午后、还是夜晚,每一个时刻的记忆此刻都很清晰。我舍不得这里,同时我也舍不得同窗三年的同学们,还有那辛勤的老师们,他们都深深的刻在了我的脑海里,但毕业终究是无法抵挡的。不管今后我们会在何方,我都相信我们之间的联系都不会剪断,我会记住这三年,也会把这三年收藏在我的时光胶囊里,好好的珍藏。
还记得当初高一刚进来时,大家一个个进行自我介绍,有的同学开朗,有的同学腼腆,那时候我们就给对方一个很确定的印象。但随着我们慢慢的了解,慢慢的融合,我们仿佛都变得一样起来,我们不再呈现自己更多的特点,同学之间的相处越来越融合,以至于都让我们忘了之前自己的样子。那是我们团结、友爱的象征,也是我们友谊的见证。这三年,最让我怀念的不是奋斗的经历,而是大家在我生命里划过的每一线。我们因为缘分相聚,也因为缘分分别,这一场特别的缘分,让我感慨良多,直至在这结束的末端,都让我感慨到了人生遇友的难得。
我舍不得这份同学情谊,同时也舍不得这份师生之情。如果说毕业注定是伤感的,我也认为没有任何不妥。人都是有情感的动物,我们懂得爱,懂得珍惜,也懂得难舍。老师们就像我们校园之中的父母,平时出现任何问题,老师都是最紧张的那一个。一开始,我认为这是责任,但是到了这三年的尽头,我相信老师对我们的不止是责任,更是一份爱吧。我会记住那些最美好的瞬间,记录每一个人在我这美好时光里留下的痕迹,也时刻的想念着大家给我带来的快乐和感动。
这次我是真的要毕业了,虽不知高考之后我会遇到一个怎样的世界,但现在我只想做的就是珍惜此刻,此刻大家还在我的身边,我也能够感受到大家的温度。以后我们再相聚的日子会越来越少,或许我们分散于天涯,所以现在才是我最应该珍惜的时间。毕业是一场离别,同时也是另一场缘分的开启,我会好好的把握机会,不辜负自己的青春之光,也不辜负这一路上所有的积累和努力。
西游是梦幻,尽显妖魔鬼怪神通,尝尽人生百态,一心只为苍生;所以,在浩如烟海的文学名着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西游记》
《西游记》描述了一段最富有想象力的奇幻之旅。一条去天竺的取经之路枯燥而乏味,可在神话的色彩中充满了神秘河魅力。九九八十一难,每一劫都不同,引人入胜,充满着智慧与魔幻,让我们沉浸在大闹天宫的惊险中,徘徊在两个美猴王的真假中。更让我们在惊叹之余体会到了其中的艰辛与不易,以及师徒四人之间真情的温暖。
今天,我重读了《西游记》,其中让我意犹未尽的是《孙悟空大闹天宫》。《大闹天宫》讲的是玉帝派太白金星下凡去请孙悟空上天去做官。一开始,封他做弼马温,他以为这个官很大,后来知道这个官连七品都不如,就怒气冲冲地回了花果山。第二次太白金星又来请孙悟空去看蟠桃园,他知道了王母娘娘的蟠桃会没请他,就生气地把蟠桃会上的酒喝了、桃子吃了,还把太上老君的炼丹炉打碎了,把仙丹全都吃了,然后又回到了花果山。玉帝知道后非常生气,派了十万天兵天将去捉拿孙悟空。孙悟空先后和哪吒、二郎神等人交手,都打败了他们,最后玉帝没办法了,只好封了孙悟空“齐天大圣”的封号。
我影响最深的是:孙悟空到东海龙王那里去借一个供他使得兵器,东海龙王说:“只要孙悟空能拿动的兵器就让他拿走。”可是,虾兵蟹将把龙宫所有的兵器都拿出来给孙悟空看过了,可没有一个能令孙悟空满意的。这时,龟爷爷向龙王提了一个意见:让孙悟空看看女娲治水当年留下的定海神针。龙王带孙悟空娶看定海神针,孙悟空对着定海神针说了几声:“变细,细,细。”金箍棒就变小了。孙悟空从海底把定海神针轻轻松松的拔了出来。霎时间,龙宫颠簸了起来。孙悟空拿起定海神针,转头就走。龙王大叫:“猴头,你给我站住,这定海神针乃是我东海龙宫的镇海之针,你把它拿走了我龙宫该如何是好!”孙悟空头也不回,高高兴兴的拿着他刚刚拿到的宝物回到了花果山。
东海龙王立刻把此事上报玉帝。玉帝恼羞成怒,派十万大军捉拿孙悟空。就此事而言,我觉得东海龙王做的不对,竟然当初答应孙悟空,只要他能拿动的兵器就给他的,那为什么孙悟空能够将金箍棒拿起,而他却不遵守诺言呢,反而派兵捉拿孙悟空。
《西游记》真可谓“浪漫神逸,章章扣人心弦;现象瑰丽,回回回味无穷。”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格林童话》。这本书里有贪心的《渔夫和他的妻子》还有《聪明的格莱特》……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灰姑娘》。故事讲的是有一个有钱人,他的妻子病死了,给他留下了一个女儿。过了几天,有钱人又娶了一个妻子,这个女人带来了她的两个女儿。这两个女儿长得不错,但心眼很坏。自从她们母女三人进门后,善良的女孩就没过过一天好日子。她们让女孩脱下漂亮的衣裙,扔下一件又破又烂的灰布裙子、一双木屐,还不让她进餐厅吃饭。从此女孩被赶进了厨房里,干又脏又累的活,两个姐姐不但一点也不帮她,还总是变法欺负她、捉弄她。两个姐姐见她弄的满身灰土,从此以后她们就叫她“灰姑娘”。
有一天,父亲到城里去,问三个女儿想要什么。两个姐姐一个说要漂亮的衣服,一个说要值钱的珍珠、宝石。灰姑娘说:“父亲在您回家的路上,把碰着您帽子的第一根树枝折下来带给我吧。”父亲到了城里,分别给两个女儿买了礼物,在回家的路上给灰姑娘带回了一根小榛树的树枝。到家给了她们,灰姑娘把树枝插到了院子里。
王子要找一位理想的妻子,国王请所有漂亮的姑娘都来参加舞会。继母不让灰姑娘参加舞会,带着她的两个女儿去了。灰姑娘等她们走后,来到小榛树下,让树上的小白鸟,给她丢下一套金银制的衣服。小白鸟从树上丢下一套金银制的衣服和一双水晶制的鞋,灰姑娘换上衣服和鞋来到舞会上,人们都觉得灰姑娘是一位外国的公主,王子也被这位气质高雅、身份不明的姑娘深深地征服了。她拉着灰姑娘的手翩翩起舞,舞会一直进行到深夜,灰姑娘回到家,来到小榛树前换上了以前的衣服回到厨房。连续三天王子都只跟灰姑娘跳舞,王子不知道灰姑娘的家在哪,让人在楼梯上涂上柏油,灰姑娘的一只水晶鞋被粘住了。王子拿着鞋让全国的姑娘试穿,最后终于找到了灰姑娘,并带她进皇宫举行了盛大的婚礼。
如果灰姑娘不去找小白鸟帮忙,而是听她继母的话,乖乖地在厨房里,那灰姑娘也不可能和王子结婚。通过这个故事,我知道了只有通过自己的努力才能实现自己的愿望,光想不去努力的做是不行的。我要向灰姑娘一样,遇到事情自己想办法,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把事情完成。而不是在那里光想不做,那样什么事也不会做成的。我会为了自己的愿望而努力的。
假期中,我阅读了这本充满哲理的童话——《小王子》。通过阅读这本书,我认识了一个永远不想长大,也不会长大的小王子,小王子居住的星球很小,虽然住所很小,但带给小王子生活的乐趣却很多,尤其是小王子的那枝玫瑰花,玫瑰花骄傲又美丽,用自己独有的柔情眷恋着小王子,小王子深深的爱着她,但是敏感的小王子因为一次恼怒面对玫瑰花的爱产生了怀疑。于是小王子走了,离开了他爱的星星,离开了他爱的玫瑰花。一段忧虑的旅程从此开始。飞行员圣凯克苏佩里6年前因飞机故障迫降在撒哈拉沙漠,在沙漠的那段时间他遇见了小王子,交谈得知小王子来自另一颗星球,圣埃克苏佩里很是兴奋,接着小王子又向圣埃克苏佩里讲述了自己星球上和另6颗星球上的一些事,其中小王子拜访的6个星球上先后遇见了国王,爱虚荣的人、酒鬼、商人和爱点灯的人,其中点灯人留给我的印象最多,点灯人居住在所有星球最小的一颗,星球上只能竖起一盏路灯和住一位点灯人,小王子怎么也想不通,小王子怎么也想不通,在这天空一隅,一颗又无房又居民的行星上,路灯和点灯人有什么用,小王子举得这个点灯人挺荒.唐的,至少比得过那个国王、爱虚荣的人、鬼和商人;至少每一次的点灯仿佛在天空中又诞生了一颗星星或绽开了一朵花,当熄灭灯时,又似花儿或星星入眠。这颗星星每分钟转一圈,这可累坏了点灯人,他必须停也不停的点灯和熄灯,但这也值得我们学习,那些为了自己而不为他人着想的人得不到幸福。
想一想生活中也有这样的“点灯人”,比如每天天未亮就辛勤劳作的环卫工人们,他们的工作又脏又累,但他们从来不抱怨,一心一意的帮助城市“美容”,虽然也有些人抱怨自己的命运如此坎坷,可看到市民走在大街上发自内心的赞扬的笑时,他们也忘却了之前的抱怨,比之前更加充满了力量,再次投入到自己的工作岗位中来。
《小王子》是一部童话,一部写给儿童的作品,写给“还是孩子时的人们”。这本小说的语言简单、纯洁又哀婉惆怅,又简单明了的语言写出了令人感动的富有哲理的韵味。这也是一本可以在任何年龄让自己再感受一次纯真的爱,再为纯真的爱感动一次的书。
艾瑟尔以一个最普通的女仆身份出现,普通到初次阅读的时候压根没注意到她的存在。然后十年后的某个午后,艾瑟尔带着与曾经主人菲茨伯爵的私生子和菲茨在威斯敏斯特宫,这个英国的权利中心的台阶上狭路相逢时,可以骄傲地以议员的身份径直走过去,而不是曾经站在一旁,垂下眼睛等主人走过。十年前的发乎情,十年后的止于礼,是巨人的陨落,更是巨人的崛起。
十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艾瑟尔用它完成了人生中最华丽的转身。然而这十年的路从来不是一马平川。最开始的她,未婚先孕,丢掉工作,被父亲赶出家门,拖着沉重的身体独自在伦敦的某个工厂里暗无天日地劳作着;后因偶然的机会,成为《军人之妻》的编辑,她终于开始为自己的理想工作,虽然发行量不大,但她只是坚定地努力,慢慢地积蓄力量,终于在竞选中一次偶然的提名,给了她一个全新的思路。第一次提名艾瑟尔为工党议员时,作为竞争对手的她的丈夫甚至是愤怒的,然而孩子不期而至,但这从来不是女人停止追求自我的理由。她虽因怀孕放弃竞选,但仍可用其他的形式继续自己的追求。直到几年后第二次机会来临时,艾瑟尔终以压倒性优势赢得了早就该属于她的席位。
艾瑟尔并非圣人,在面对血汗工厂中辛苦劳作时,她也埋天怨地过;在面对菲茨提供的切尔西大宅时,她也犹豫徘徊过;在面对意外的孩子打断她竞选道路时,她也灰心丧气过。但这些都阻止不了她选择遵从自己的内心,否则这十年的光阴足以耗尽她一生的能量。命运从来都不会苛待勇敢选择的人,当然也不会辜负艾瑟尔一次次的勇敢抉择。
存在即有合理性。话虽如此,可万事万物总有个从无到有的过程。总要有人敢于怀疑它,挑战它,打破它,以建立一个更为合理的世界或称为一个更让自己更满意的人。人类社会不正是这样缓慢而坚定地前进吗?勇气从来不是一蹴而就的,是训练出来的,甚至可以说是被逼迫出来的。我们一般处于舒适区,人类的趋利避害本能促使我们常常习惯于停留于此,然而想要进入一个全新的领域必然经过成长区,大大小小的成长区锻炼着我们的能力,在这些成长中慢慢积聚勇气。比如母亲这个角色,常说“女子本弱,为母则强”,说的就是这样的道理吧。
在这个漫漫夏日,多亏了《巨人的陨落》里的那些勇敢的人,不论是面对不合理要求而敢于违抗自己军官的戈雷果里和比利,还是敢于挑战权威始终有自己思想的沃尔特和茉黛,甚至是一次次耍滑头的列夫,都让我渐渐找到曾经遗失的勇气。处在这样的生活里已经太久了,久到已经分不出彼此。
与恶龙缠斗过久,本身也会变成恶龙;凝视深渊过久,深渊亦会回以凝视。是时候了,是时候卸下心中的恨与不甘,勇敢选择一条心之所向的路了。
《灰姑娘》讲述了一个叫仙德蕾拉(好象是这个名字,以下简称“仙”)的小姑娘变公主的故事。这个小姑娘每天要遭受继母与姐姐的欺负,还要像仆人一样伺候她们,并且受她们的侮辱。
突然有一天王子要召开舞会了,他邀请了全城的姑娘来参加,当然灰姑娘和她的两个姐姐也在邀请的范围之内。但这两个姐姐谁也不曾想到仙,当她们兴高采烈地穿着打扮时,对仙呼来唤去,善良的仙只好默默伤心。等两个姐姐坐着漂亮的马车奔向舞会时,她在自己的阁楼上哭了起来。她是多么想参加舞会啊,可是她没有一件象样的衣服,对着镜子看着自己,清秀的脸旁也因为干活而变的会一块、脏一块的。就在这时一个女巫出现了,她了解了仙的伤心,就用魔法把南瓜变成了一辆华丽的马车,把老鼠变成了马匹和车夫,还给仙变出了一套漂亮的晚礼服以及后来带动故事发展的那双水晶鞋。女巫告戒她,魔法会在午夜前消失,让她务必在午夜12点前离开舞会。仙满心欣喜地答应了。
仙一入场便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特别是王子,他把她当成了别国的公主,他们一直在跳舞。所有人都在赞叹她的美丽与娴熟的舞步,包括她的两个姐姐也在小声称赞着她,恐怕她们绝对不会想到此时与王子跳舞的是那个被她们称为“灰姑娘”的仙德蕾拉。
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午夜的钟声开始敲响了,仙害怕魔法失效让王子看到那个穷困窘迫的自己,于是便快速逃离了舞会现场,但在匆忙之中留下了一只水晶鞋。
赵新新在一次乘坐电车时,偶然遇到了怪老头,他们熟知对方后,便成了最要好的朋友。怪老头儿是一个拥有各种神奇本领的怪人,他经常用这些神奇的本领帮助赵新新,但是有时候事与愿违,帮了许多倒忙。赵新新经常去他家,他们互相讲有趣的事情。怪老头儿经常会讲一些让赵新新半信半疑的事情,也会和他一起做一些神奇的事情。
这本书的神奇风采,让我在读的时候,大脑浮想联翩,充满了想象,开拓了我的想象力。让我也随着跌若起伏的故事情节想入非非。在怪老头儿给赵新新找了个“替身”时,我感受到了赵新新由一开始的高兴转变成嫉妒的心理变化;再从怪老头儿把房子给蔡老师时,我感受到了怪老头儿不仅把赵新新当成了自己最要好的朋友,还对赵新新的老师十分仗义友好;最后怪老头把门神请到赵新新家中时,门神从一开始的尽职尽责到后来的溜号儿,也让赵新新从好奇变到苦不堪言的心理变化……
这本书不仅让我体会到怪老头儿的幽默风趣,还让我体会到了赵新新的天真活泼,更让我体会到了他们之间的深厚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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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天上掉下个怪老头》这本书,我感受到了怪老头的幽默风趣和神奇。
怪老头简直是怪人一个、怪语一篇、怪事一筐。让人看得哈哈大笑,也想有一个他这样的朋友。他不仅会许多神奇的本领还认识神奇的人物——门神。
从这本书中我不仅让我感受到了人物的幽默搞笑,还感受到了人物许多的心理变化,这让我学到了语言表达的知识,收获了许多。
一看到“查理九世”这个书名,你千万别以为这是一个人的名字哦!“查理九世”可是爷爷送给墨多多的生日礼物。它是一只懂人话的小狗。只要它带上红色的领结,就会模仿出墨多多的声音讲话。这可真是一只奇异的小狗啊。我也好想拥有这么一只叫“查理九世”的狗。
《查理九世》是一本冒险破密的侦探类小说。作者是雷欧幻像。描述了墨多多,虎鲨,尧婷婷,扶幽四人和一只“查理九世”的小狗一起经历的惊心动魄的冒险系列丛书。虽然故事有些恐怖,但我的好奇心抵挡了这本书的恐怖,使我看了下去。
我觉得我应该学习书里面的扶幽,因为扶幽观察力敏锐,动手能力强,而墨多多呢,他对新事物有探索精神,我还应该向“查理”学习,因为它有较强的观察力,还有尧婷婷经常给大家提供一些理论依据。他们从不退缩,奋勇前进,克服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他们还有一个响亮的名字叫“DODO”冒险队。“查理”还是冒险队的队长呢。
读到黑雾侏罗纪,我更是被深深吸引。大西洋船王亚瑟遭到了一支披着甲胄的神秘怪鱼的袭击。眼看危在旦夕,小伙伴们搭船潜艇深入大西洋寻找救命血清。却被卷入了黑魆魆的海洞之中。一阵眩晕之后,奇迹发生了!他们来到了”侏罗纪公园“。这真是令人毛骨悚然,胆战心惊!
读着这本既惊险又离奇的科幻书,我仿佛跟随着他们去探索秘境,谜题。让我知道了一个道理:在困难面前不低头,不弃馁,就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收获。
羊群的心中会有一片广阔的草原,雄鹰心中有一片蔚蓝的天空,而我的心中有一座书山。书香弥漫我的心,书香伴我成长。
这学期我读了《同桌冤家》,《五三·班的坏小子》,《怪老头》,《漂亮老师与坏男孩》……而我最喜欢的就是《怪老头》。
《怪老头》讲的是一个小男孩写的作文被老师批评太虚伪后,心情十分低弱。他在回家的时候发现了一座奇特的房子,里面走出了一个老爷爷,这是一位会变出许多神奇物品的老爷爷,他知道小男孩的经历,真诚地鼓励并帮助他,最终成为了两个形影不离的朋友,小男孩一有困难,怪老头就会帮助他。
生活中也是这样,只要以最真实的一面对待别人,别人也肯定愿意与你交朋友;在朋友心情不好时,我们也应该真诚地鼓励对方,这样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才会更加美好。
有一次,我的手臂不小心挥到了周奕文,我连忙说了声“对比起。”他也没追究什么,只是朝我说了声“没关系,反正你也不是故意的!“就这样,我们一人是亲密无间的朋友。
还有一次,庄湛哭了起来,经过询问,原来是他最近的数学搞不懂,家作与课作都不会。这时我想到了《怪老头》中的老爷爷。我便想到:“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平时我有不会的庄湛也教过我,现在他不会了,我也应该教他。”接着,我便和他讲了起来,不过他还是似懂非懂,但依然对我笑了笑。
用真诚亲切的态度来面对别人,才是是人与人之间架起友谊的桥梁,这全是《怪老头》教会我的知识。也正是这个道理,使我认识了更多的朋友。
书香伴我成长,书是我的良师益友,我的心中有座书山。
《列夫·托尔斯泰传》有感一颗伟大的灵魂,百年前在俄罗斯的大地上发出光焰,最精纯的光彩照耀我们的心灵。在十九世纪末阴霾重重的黄昏,它是一颗抚慰人间的巨星,它的目光足以心音并抚慰我们青少年的心灵。在法兰西,多少人认为他不止是一个受人爱戴的艺术家,而是一个朋友,的朋友,在全部欧罗巴艺术中的真正的友人——列夫·托尔斯泰。
在有暇之余,我翻开了《列夫·托尔斯泰传》,从而来体会一下托尔斯泰的人生成长的艰辛历程。
托尔斯泰粗犷的脸又长又笨重,短发覆在前额,小小的眼睛,宽大的鼻子,往前突出的大唇,宽阔的耳朵,因为无法改变丑相,童年时倍感痛苦。他在一个叫卡赞的地方读书,成绩平庸,他是孤独的。
在他家庭的回忆中,好几个人为托尔斯泰采作他的《战争与和平》中的最特殊的典型人物:如他的外祖父,老亲王沃尔康斯基,叶卡捷娜二世时代_的贵族代表;他的母亲,玛利亚公主,这温宛的丑妇人,生着美丽的眼睛,她的仁慈的光辉,照耀着《战争与和平》。
虽然对于他的父母,他是不大熟知的(他的母亲逝世时,他还未满一岁),但是他至少还能保持若干关于父亲的回忆。这是一个和蔼的诙谐的人,眼睛显得忧郁,在他的城邑中过着独立不羁、毫无野心的生活;他父亲死时托尔斯泰才九岁。这一死,使他第一次懂得悲苦的现实,心中充满了绝望。
然而不知不觉中,他为少年的热情、强烈的情感和夸大的自尊心所驱使,以至这种追求完美的信念丧失了无功利观念的性质,变成了实用的性质与物质的了。他慢慢地也学会了放荡自己。最后,有一样东西救了他:那就是绝对的真诚、坦白和善良。
今天,我捧着这本神圣的书,准备专心致志地研读。
《红楼梦》主要讲了弱不禁风的林黛玉到了有权有势的贾家后发生的事。她在贾家邂逅了贾宝玉后却被常被一点鸡毛小事困扰,从此一病不起直至去世。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贾宝玉,他举止大方,乐观向上,才华横溢,重视友情,在我的脑海里刻上深深的印记。有一次,他的好朋友去世,他大哭不止,直到埋葬。我不禁想到我为了一根棒棒糖和同学吵架,比起宝玉连金条银条都不吝惜,我真不应该。
我也为林黛玉悲哀,她是个悲观主义者。黛玉为了凋零的花而哭泣。我觉得花落地上也有它独特的美,且会成为一种肥料,让植物茁壮成长。黛玉却由此伤感地想到了自己的身世,不禁黯然落泪。其实她比起晴雯等丫头的命运好多了,至少还有个外祖母疼她,舅舅、舅母也没说她什么。但她体弱多病导致心胸狭窄,说话有些刁钻,惹得下人也不是很喜欢她。她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只要珍惜了周围的一切,别想一些烦人琐事,她也可以生活得很好。可见一个人要学会知足。那个年代讲究门当户对,黛玉从家庭财产和势力都无法和宝钗相提并论,自己生气就是自己怄自己了。一个冰雪聪明的人应该认识到这一点。否则外祖母就不会说白疼她了。她是海棠诗社最有才华的女子,我要学习她的才华,却不愿像她一样顾影自怜,无法自拔。
《红楼梦》还塑造了伶俐的晴雯,厚道的袭人,阴险狡诈的凤辣子等形象,每个人的性格鲜明,让我受益匪浅。我要取长补短,努力把自己塑造得更完美。
《偷影子的人》讲述了一段缠绵多年的爱恋,一段进行中的不完美爱情,这是一部令整个法国为之动容的温情疗愈小说。原本我订的并不是这本书,但我要的那本书被人拿走了,机缘巧合下让我拜读了马克?李维的第10部作品《偷影子的人》,并让我认识了这位大师。真正的高手,总是在平淡的题材中见真章,因为人人都有的经历,人人都体会过的情感,并不是那么好表达,如果不能让读者感同身受,就等同于失败。而马克?李维,就是这么一个大师级的人物。
“一个会用风筝向你写出”我想你“的女孩啊,真让人永远都忘不了她。
太阳升起,我们的影子肩并肩拖长在人行道上。突然,我看到我的影子倾身,亲吻了克蕾儿的影子。于是,无视于我的羞怯,我摘下眼镜,模仿影子的动作。”这是书220页中的一段文字,书中还夹着一张明信片,配合明信片中的这段文字“爱情,仿佛影子一样,如果你踩中了,就请带走我的心。”感觉真是美极了。
“一个老是受班上同学欺负的瘦弱小男孩,因为拥有一种特殊能力而强大:他能‘偷别人的影子’,因而能看见他人心事,听见人们心中不愿意说出口的秘密。他开始成为需要帮助者的心灵伙伴,为每个偷来的影子找到点亮生命的小小光芒。”这是对书中主人翁的一段简短的介绍。作者为主人翁虚构了一个特异功能——可以偷别人的影子,从而走进别人的内心世界,窥探别人的隐私。其实是在告诉人们每个人都有不幸的一面——即便是看起来强大的恶棍,我们要想超越自己,超越他人,只有以心换心,设身处地的站在他人的立场,怀着悲悯慈悲的心,发现、理解别人的缺点、过失甚至是欺压、谎言。而不是一味站在自己的立场,用自以为是的标准衡量和指摘、仇视别人。在节凑快速的当下,这部书显得尤为重要。磨刀不负砍柴工。与影子的对话,其实就是与心灵的对话。读懂自己,才能读懂别人。原来,影子在很早之前,就是我们信赖的朋友了,只是自己在长大之后,渐渐忘记了。
《偷影子的人》的故事发展虽然以奇幻为线索,但却走的是温馨情感路线,读者陪伴着男孩从懵懂到成熟,感受了亲情、友情和爱情的无限能量。如果问,谁能无怨无悔的陪伴着我们从出生到死去,有人可能会说是父母,也有人可能会说是友人,但人们都忽略了那个默默无闻永远站在身后、分享快乐与悲伤的“影子”朋友。对偷影子的小男孩来说,他过于纠结已失去的,却没有去珍惜已拥有的,父亲的离去成为了他心灵的创口,而他往往忽视了,母亲对他倾注了多少深沉的爱,想要去弥补他的缺憾。男孩心里满含着对母亲的爱,但是,这种爱他一直没有表达出来,他不知道的是,有的话,如果没有说出来,就永远都没有机会了。成年之后的生活实在是丰富多彩,工作也很充实。他已经习惯了母亲对他的关怀,却粗心大意的,从来也没有关注到母亲已经渐渐老去,他甚至从来都没有偷过母亲的影子。他知道了那么多秘密,帮助了那么多人,却惟独,没有了解过母亲的心。
“她把手放在我的手上,不是为了握住我的手,而是要操控风筝的手柄。我把风筝交给她,克蕾儿的笑容无人能敌,我完全无法拒绝她的任何要求。”
“克蕾儿,你要知道,对我来说,你是全世界最美丽的女孩,是那种可以用嘶哑叫声擦去天空的阴暗、有着大提琴般音色的女孩。你要知道,全世界没有一个女孩可以像你一样让风筝快速旋转。”
“我们每天早上都在码头相见。克蕾儿会先去小杂货店拿我的风筝,然后我们一起跑向废弃的旧灯塔,在那里度过一整天。”
“我编造一些海盗的故事,克蕾儿则教我用手语说话,我渐渐挖掘出这个很少人熟知的语言的诗意。我们把风筝线钩在塔顶的栏杆上,”老鹰“盘旋得更高,在风中嬉戏。”
“中午,克蕾儿和我靠在灯塔下,共享妈妈帮我准备的野餐。妈妈是知情的,虽然我们晚上从来不谈这个,但她知道我和一个小女生来往,一个不会说话的小女生,套一句镇上的人对克蕾儿的称呼。大人真的很怪,竟然会害怕说出某些字眼,对我来说,”哑巴“这个词美丽多了。”
“偶尔,吃完午餐后,克蕾儿会把头靠在我肩上小睡。我相信这是一天中最美的时刻,是她放松的时刻。看着一个人在你眼前放松真的很动人,我看着她沉睡,想着她是否在梦里寻回自己的语言,是否听到自己清脆如银铃的声音。每天傍晚,我们会在分离前亲吻。这是永生难忘的六天。”
这些对主人翁和克蕾尔爱情的描述让我们知道值得庆幸的是,在爱情上,男孩没有再一次在浑噩中迷失自己,当他成年后回到充盈着童年回忆的海边小镇,看到灯塔里那只带有岁月痕迹的风筝,男孩终于领悟了这么多年都在期待什么,又应该去做些什么。当男孩与克蕾儿的影子紧紧相拥的时候,我们才发现,原来爱是如此美丽……
什么样的一本书,会让你看完想静静淌着泪回味一下,同时感到温馨、诙谐、爱、喜悦和哀伤,这本书让我深深感动,甚至潸然泪下。它清新又纯真,充满了“小小的幸福感”,让我度过了很美妙的阅读时光,也为我保留了心里的悸动和孩童般的无邪灵魂,读完真的觉得心情愉快!
千年走一回,一叹连千年。轻轻的,缓缓的,那叹声从遥远的爱琴海面传来,从法老的金字塔中传来,从奔腾的尼罗河面传来,从两河流域茂密的芦苇丛中传来,也从那恒河畔传来。是谁?是谁在悲叹?哲人?法老?佛祖?抑或是他们的民族与灵魂?当辉煌成为寂寞,当神庙已经破残,当人们开始遗忘,那叹息也就成了无奈。
现代历史是短暂的,但愚昧和骄傲却看中了我们。记得余先生在伊拉克与清真寺主管的对话:两位主管一开口就说,世界上最有文化的国家是伊拉克,然后是中国,还问余先生,中国有茶吗?
看到这里,我终于知道,伊拉克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世界又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我发出来自内心的呼喊:未知和无知并不是愚昧,真正的愚昧是对未知的否认。
中国人自豪。因为四大文明古国中,只有中国活了下来。但我却想问:为什么?
因为大自然从喜马拉雅往北,有昆仑山、天山、阿尔泰山,又连接着难以穿越的沙漠,而东边和南边则是茫茫大海。这种天然的封闭结构,使得中华文明在古代避免了与其他几个大文明的恶战。而那些古代大文明,大多在彼此互侵中先后败亡。
读完《千年一叹》,我突然有了这样的感觉,它一直深入我的灵魂,再次的,将我惊醒。生在中国,是我这一生的幸事。我能书写有着几千年历史的文字,我能用流传了千百年的语言交谈,我走的每一步,都有祖先的足迹,我为之自豪。或许身为中国人的生活并不富裕,面对赤贫的山村我依然无力,但我仍为我是炎黄子孙而感到荣幸。余秋雨先生说过,中华民族不是劣等民族!是的,我们在前进中,或许应该重新反省作为民族应有的态度。不是自傲,不是谦卑,而是不卑不亢地保有我们的文明,深思慎取他人的文明。
终有一天,我会俯瞰整个中原天地,任凭凛冽的寒风穿透我的单薄灵魂,让我倾听这神舟大地的呼声,让我触摸这故国苍老的灵魂。
终有一天,我会伫立在咆哮的黄河边,任凭飞溅的黄河水沾湿我的衣角,让我同这个民族一起流泪,让我感受奔流不息的历史长河。
著名教育家蒙台梭利的《童年的秘密》,书中的前言部分简要的介绍了蒙台梭利的生平和儿童教育观。她创办“儿童之家”,从事儿童的心理和教育研究,撰写教育著作,促进了儿童教育事业的发展。全书分为三大部分,介绍了儿童生理、心理各阶段的发展;儿童的教育;爱的智慧;成人与儿童的冲突等等。其中很多部分让我值得揣摩、思考和回味。
《童年的秘密》中有一段是这么说的:“人们对儿童心理上的创伤仍然知之甚少,但是他的伤痕大多数是由成人无意识地烙上去的。”这些创伤,几乎全部都是因为我们不了解儿童的心理所造成的,我们自以为是为了孩子好,但其实却造成了相反的后果。好心办坏事的例子,太多了。蒙特梭利在儿童的秩序感一章中举了很多极易引起共鸣的例子,看的时候可能很多父母会说,是的,我的小孩就是这样,由于错误的解读,大人常将孩子这些行为解释为无理取闹,而强制要求孩子妥协。
虽然某些要求我们不理解小孩的想法,但只要没什么伤害性,为何不顺着小孩的意思呢? 当事情按着小孩的预期发生,他比较会有安全感,我们大人不也较喜欢用习惯的方式做事嘛。当满足了小孩很小的要求,大人将很惊讶地看到小孩竟可以完全的顺从,不然小孩就会奋力的争取,如果长期外在发生的事都不是他能"控制"的,有可能会产生无用感,对小孩意志力的培养极为不利。
成人无法理解儿童对感兴趣事物的热爱,他们对一切都习以为常,并认为自己了解这些事物。所以他们感到乏味和疲倦,他们对工作不再热爱,开始被动行事,儿童的那种专注、探索、发现和创造也自然随之消失。蒙台梭利认为:成人需要一个新人去唤醒他们,用他们早已失去的那种富有的活力的勃勃生机再次激发他们,成人需要一个以不同方式行事的人给他们以更好的生活启发。在成人的眼里,孩子热衷于一些琐碎的、毫无用处的事物,他们为此感到不可理喻,他们认为孩子的自由探索行为是很幼稚的,这个过程是很缓慢的,他们企图将一切事情代劳。但对于孩子来说,这些探索是可喜、有趣的,他们从中得到了满足感。
讲一个我身边的例子,我的小侄女在刚刚会走路的时候有一个很“奇怪”的习惯,就是喜欢捡地上的小东西,像小纸片之类的,冬天亦是如此,由于冬天的衣服穿很多,他弯下腰很困难,但是她依旧乐此不疲,大人们有的觉得她小小年纪很爱干净,但大多把这个当成笑话看,然后阻止她继续这么做。今天我才明白大人们的错误,小侄女在捡纸片事件中,她不是为了把纸片捡起来扔进垃圾筒来保持干净这一结果,而是在充分享受这个有趣的过程,这个动作在充分运用她的拇指与食指,对她的动作技巧训练帮助很大,从而对她的大脑发育也有很大帮助,我了解到,在很多幼儿园有一个训练项目就是让幼儿用拇指和食指拾小豆子。现今,大人们想尽方法发展自己宝宝的智力,但无知的大人们却失去了生活中很多可以锻炼他们宝宝的机会,这些机会简单、普通让家长完全忽视掉了。
最后提一点,既然我们知道成人不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让孩子做什么不做什么,那么就应该放手让孩子自己去探索、发现。但这种放手有没有一个限度呢?是不是要完全抛弃自己的想法呢,难道没有经过任何修剪的小树苗长大之后其弯弯曲曲的样子就真的好看吗?成人的经验就真的帮不了孩子什么吗?我看不是,成人的放手是有前提的,首先得确认孩子的探索过程是安全的,其次也得要有远见,可以准确判断出孩子当前的探索是对孩子的发展是有帮助的,并在适当的时候提出纠正帮助。
《童年的秘密》给我启发当然不止只有这些,我相信通过更深层次的阅读我会得到更多的帮助,对我以后的工作、学习也有很大的帮助。
最近几天看了《爱的艺术》这本书,感受颇多。书中,作者弗洛姆的主要观点是爱是一门艺术,需要人们有这方面的知识并付出努力,同时,爱更多的是给予而不是得到。
当今社会所有人都在渴望爱,许多小说、歌曲都在称颂爱,但为什么这个世界有这么多为爱烦恼的人。《爱的艺术》中,弗洛姆就说其实绝多数人没有具备爱的能力,又或者说其实多数人谈的是爱的感觉,谈的是被爱,通过看这本书知道爱其实是一种能力,可以学习,从哪里学起,主要有三个重要元素,说起来简单,但想做好并不容易。
首先,第一个需要学习的能力是给予,你要主动的给予,给予很容易吗?其实不是,很多人会说,哦!我很大方,很慷慨。因为很多人的给予都带有被动,都是因为某个因素促使他在付出,他的付出其实是有一个更大的目标,希望是要有回报的,这本书里讲的付出是不再需求回报,没有被动、没有社会压力或者其他什么方面的压力促使他主动给予,主动给予是想要分享,我们可以检查下自己的给予是主动给予,还是被动给予。如果你不能去有主动给予,而是被动给予,说明你的爱的能力是有限的。
第二个能力是关怀。书中说到真正的关怀是本身要有劳动力在里面的,平时当我们说,我们好爱自己的家人,却从来没见过你关怀、照顾过你的家人。说自己好爱自己的学生,也从来没见过你关心过你的学生,那只能说明你爱的是家人、学生给你来的感觉,所以,真正的爱中,你要有劳动性的关怀。
最后一个需要学习并具备的能力是尊重,真正的爱中必然有尊敬,我们大部分人都觉得尊敬只是想由上到下。这本书就说尊敬其实在拉丁文中得意思是如实的注视对方,你是如何的,我就要如何的对待你,很多的父母以为他们爱孩子,其实他们只是希望他的孩子变成一个他渴望形成的样子,并没有如实的尊重。只有尊重,你才会获得真正的对方。
《爱的艺术》是心理学家弗洛姆最的作品,出版至今已被翻译成多国文字,在全世界畅销不衰,被誉为当代爱的艺术理论专著最的作品。这是是一本可以轻松阅读但又能引起思考的书,很庆幸遇见了它,弗洛姆的文笔很流畅,思维很连贯,不是那种严肃的说教,也不是牧师般的引导,他不是要教会我们什么,他只是在讲述,就好像一个老者在讲自己人生中关于爱的那一章节,每个听众各取所需即可。
《居里夫人传》这本书主要写了居里夫人为了梦想,为了亲人而不懈努力直至成功的辉煌历程。居里夫人是有史以来唯一赢得两次诺贝尔奖的女科学家,她在科学上有如此成就,跟她的艰苦奋斗是分不开的。在年少时,居里夫人虽然家境贫困但她却十分刻苦地学习;在年轻时,居里夫人独自住在异地一个简陋的破阁楼上,在艰苦的环境中为梦想而奋斗;在中年时期,居里夫人为了研究镭,在破旧的研究室里不辞劳苦……居里夫人的种.种精神总是激励着我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能轻言放下。
记得有一次体育期末考,老师告诉我们考试的资料是四百米长跑,想要取得最好的成绩就务必要在1分50秒之内跑完全程!我一听,顿时傻了眼:长跑是我最不擅长的,更何况只有110秒的时光!我怎样可能在这么短的时光内跑到终点呢?想到这,我不由得垂下了头,为了这次考试而伤脑筋。没过多久,不知是谁喊了一声,“号次是30号到40号的同学考试!”我一听到自我的号次,心里又是紧张又是担心:考试的同学都站在跑道上做准备工作了,她们个个信心百倍、精神抖擞,而我却迟迟不敢站到跑道上,我该怎样办呢?看着她们胸有成竹的样貌,我不由得皱起了眉头,可考试快开始了,我来不及多想,只好硬着头皮上。我无奈地迈着沉重的步伐犹犹豫豫地走到跑道上。当我做着起跑的姿势时,看着老师手中的口哨,脑中突然想起了居里夫人为了从9000千克沥青矿渣中提炼出镭,整整奋斗了45个月,这点困难对我来说有又什么呢?想到这,我做了一个一个深呼吸,在心里告诉自我必须要努力争取好成绩!于是,我竖起耳朵等待着老师的起跑口令。“各就各位——,预备——跑!”我一听到这个口令,立刻飞跑起来,速度就像是一根离弦的箭,生怕落在别人后面。刚开始,我看到自我跑在前几个,心里不由得舒了口气,对自我更有信心,更加奋力向
前跑。不知不觉,时光一分一秒地过去,渐渐地,终点仿佛离我只有一步之遥!我兴奋极了,连忙加快速度,可速度却远远不如起跑时那样快。一开始,我没在意,可没过多久,我突然感到呼吸急促,脚步也越来越沉重,整个人似乎都没力气。我想用尽力气跑,可脚就像灌上了铅,怎样也跑不动了。我只感觉口干舌燥,额头上都是一颗颗汗珠,真想坐下来休息!就在我想放下考试的时候,我又一次想起了居里夫人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想起了她在困难面前永不退缩的精神,想起了她在逆境中努力奋斗的精神……我的心中总是有一股强大的力量支持着我要坚持到底!我甩开重铅,用尽全力向前跑去,努力用最快的速度奔向终点!近了,更近了,我激动地跑过终点!
当我回过头看着跑过的道路心里有种别样的自豪感,耳边不禁想起了居里夫人的名言“我的最高原则是:不论对任何困难都决不屈服!”是啊,困难挫折并不可怕,只要我们勇于战胜它们,每个人都是最棒的!
第一次读《围城》,觉得懵懵懂懂的,潜意识中觉得此书不简单,有深一层的含义,但一遍读完,却在云里雾里游荡,全然不知在讲些什么。精读后,稍有感触,仔细回味,才豁然开朗。钱钟书展现了生活本身:捧书时,你进入了一个实实在在的生活;放学后,你亦生活在一个活生生的社会中。嬉笑怒骂,使你分不清是书中还是现实中的情景。
小说的魅力就在于有一种既睿智超拔又亲切入世的人性洞察,在于对生活个性的智慧传达。小说中的嘲弄与幽默,写人的心态与外貌,语言简洁明快,在调侃的自然延伸上,使智慧与学识一任展开。
“围城”中人在各种背景,纠葛,情势之下的可怜,痛苦,感伤,窘迫,可笑,自私,怯懦,卑劣,狂妄,尴尬,当然也还有快乐——尴尬余缝中的快乐,快乐时的尴尬,这一切的一切仿佛都在向我揭示某种哲理:围城中的人想突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大抵如此。
书中有这么一段:斜川把四五张纸,分发同席,傲然靠在椅背上,但他觉得这些人都不懂诗,决不能领略他句法的妙处,就是赞美也不会亲切中肯。这时候,他却在等待他们的恭维---大家照例称好,斜川客气地淡漠,仿佛领袖受民众欢迎时的表情。简简单单几句,但人们看到了一个活生生的董斜川,他虚伪的内心。他觉得他们不懂诗,却傲然而又漠然地等待大家的称赞,多矛盾的心理。
生活中有多少人有这样的心理,又有多少像董斜川这样的人呢?回答是:数不胜数。每个人都有虚荣的心理,每个人都有好与不好的一面。人无完人,物无全物,我想在矛盾心理作祟时,就是围城里外的人流通时。
一直读不懂小说的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现在明白了,小说的结尾,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地打起五个钟头之前的六点钟,然而对于主人翁方鸿渐来说:已经过去的一切都无法挽回了。或许整部小说,除了嘲讽调侃外。作家钱钟书也有着某种无限的感伤!
《围城》已读,生活仍在继续,围城如社会,故事如生活,但我希望:我的社会不是围城,我的生活也不是故事。
《羊皮卷》这本书重在励志,让人在诵读十个羊皮卷的过程中心潮澎湃,激情四溢,仿佛忍不住地也想出去推销一番,干场大事业。这本书十分培养人的潜意识,让人在潜意识里思维得到成长成熟,通过长时间的坚持,将潜意识转化为有益终生的好习惯。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好的习惯是做任何事情获得成功的关键。下面,简单分卷摘录一些该书的经典话语并作简单介绍谈谈我的感受:
有这样一些话:“今天我开始新的生活。我郑重的发誓,绝不让任何事情妨碍我新生活的成长。在阅读这些羊皮卷的时候,我绝不浪费一天的时间,因为时光一去不返,失去的日子是无法弥补的。我也绝不打破每天阅读的习惯。事实上,每天在这些新习惯上花费少许时间,相对于可能获得的快乐与成功而言,只是微不足道的代价。今天,我的老茧化为尘埃。我在人群中昂首阔步,不会有人认出我来,因为我不再是过去的自己,我已拥有新的生命。”我读这一卷的时候,感觉心绪也从开始时少年主人公的消沉和自卑转向了激昂。不管以前怎样,原来是否有经验,我们都有理由坚持原则,充满自信,要向做一棵“橄榄树”而奋斗!因为经验不一定是万能的,和时代有关,而原则则是持久的经典。失败与成功的分别就来自于习惯,我们要时刻用学习良好的习惯,自觉摒弃坏习惯,坚持,一定可以成功!我在蜕变!
爱拥有无以伦比的力量,能够让任何人敞开心扉,书中写道:“我要用全身心的爱来迎接今天。我该怎样做呢?从今往后,我对一切都要满怀爱心,这样才能获得新生。我爱太阳,它温暖我的身体;我爱雨水,它洗净我的灵魂;我爱光明,它为我指引道路;我也爱黑夜,它让我看到星辰。我迎接快乐,它使我心胸开阔;我忍受悲伤,它升华我的灵魂;我接受报酬,因为我为此付出汗水;我不怕困难,因为它们给我挑战。”这是怎样一种爱啊,爱光明也爱黑暗;爱美丽也爱丑陋……这是一种广阔的大爱!而这一切的前提是爱自己,首先自己要洁身自好才有资本去爱这世上的一切,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他们都让我们成长。是啊,既然爱和恨都要花费时间,那么,就让我们轰轰烈烈地去爱吧!
一年没有好好学习,以至于在工作上花费很多精力、时间,到头来没有被留下来。
很多同学喜欢把学习不好的原因归罪于参加学校的活动,参加学生会工作,我可以说,你这就是对自己懒的一种脱罪!深为学生会成员,要知道什么时间做什么事情,只要上课时认真听老师讲课,记好笔记,考试前突击一下子没有不过的。而且,学校在临近考试的时候都会停办各种活动,怎么说是为学校的工作而耽误的呢?!学生会的每一个成员都应该有能力来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这是起码要求。
最后,我想谈一下学生会的发展方向问题。四个方面发展。
第一、构建学生会制度体系,加强学生会制度建设。
历史的经验以及现实的经历告诉我们,没有一个好的制度是不可能产生一个优秀的团队组织。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我们学生会就应该有自己的规章制度。下面我简要介绍制度建设的基本架构:学生会制度包括学生会会议制度、财务制度、干部选拔制度、活动申请制度、奖惩制度、纳新制度、值班制度、报账制度。
第二、构建日常工作运行机制,完善学生会各项职能。
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应该形成条理化、系统化。形成系统化并不是把我们的思想僵化,而是以质量第一,效率优先的原则,以最少的时间,最高的效率,使任务的完成质量达到最高。当然这个机制的构建是需要不断地总结和探讨的,不是一朝一夕便可完成的事,所以对于学生会日常运行机制的建立,我还需要进一步的总结思考。
第三、构建重大活动运行机制,提高学生会的应变能力。
这套机制的建立主要是应对重大活动的组织及紧急事件的处理,比如说即将到来的迎新晚会、运动会等重要的活动预案力,让学生会在组织活动中,能够以最短的时间组建活动负责小组,安排各项工作,同时使得活动负责人能够尽快以最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中,保证活动的有章可循、有条不紊,提高学生会的组织能力和应变能力。目前我正在对其具体的框架构建进行思考中,性爱能在已有初步的计划安排,唯一缺少的就是实践的检验和改善。第四,建立学生会文化传播体系,完善宣传职能。
网络中心要加强学生会网站的管理与维护的工作力度,及时准确地更新网页,报道最新学生会的活动情况。宣传部要多搜集好的版面创意设计,以备每一次活动所需。
以上是我两年来的工作心得总结。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法学院学生会的明天会更加美好!
《围城》如其他文学作品一样也有它的主角,如果一定要想如今的电视剧一样定出个男女主角,男主角肯定是方鸿渐,女主角我想应该是孙柔嘉了。但于我而言,我却固执地认为主角只有一个,那就是方鸿渐。方鸿渐当然毫无争议的成为了《围城》的主角,但出现在他身边的或者说他曾有意无意的关注过的女人,到底哪一位才是他的“女主角”呢?《围城》是以怎样一条线索写成的呢?
我更愿意认为是以方鸿渐的“爱情”为线索写成的,因为爱与情永远是人类的主题。《围城》所描写的是以爱情为线索,爱情为主题,涉及爱情的方方面面,诸如恋爱、“一夜情”,“结婚”,“离婚”等写成的当代经典小说。《围城》是一部以方鸿渐的浪漫逸事,他的爱情经历,他的许多“女朋友”、“情人”连成线索写成的。从出场的时间顺序来看,可以给与方鸿渐于“爱情”、“女朋友”、“情人”等词语有关的女人排一下序: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其实以上的排序也不尽正确,如果一定要做个精确的排序,那倒是头疼的事。(这算不算自己给自己找麻烦呢?不过我想凡事都不可能太绝对,都是矛盾的复合体。看待某事情或多或少不可避免地惨杂着自己的主观意见。我想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书中的女人——与方鸿渐有关系得女人,虽然不算多,但从时间上来说彼此有交错的地方,所以不好精确地排序。再者,有的女人虽然也出现在书中,虽然也跟方鸿渐沾点边,有点关系,但我觉一时很难记起她们的名字,诸如在他读书时就与之订了婚的点金银行老板的女儿——周小姐、在他教书时应年轻的汪太太介绍的刘东方的妹子——刘小姐。我和方鸿渐一样,对周小姐淑女早夭都表示些同情。但对方鸿渐而言,周小姐简直就是他的恩人,如果没有周小姐——这位因病早夭的未婚妻,他怎么有机会出国留洋、怎么有机会结识以后他的诸位“女主角”、怎么有机会同已为人未婚妻的鲍小姐风流一宿、怎么有机会遇见令他心动的小女子——唐晓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