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二学生读书心得体会(精选20篇)
最棒的回忆就在当下,在眼前,而且这会是人生最美好的时光--偷影子的人。
如果头天晚上流泪,第二天铁定赖床,今天早上我8点才爬起来,却保持着满足的欣喜。也是这本书让我理解了忧而不伤,含泪回味中更多了一份对于温婉的感动。
饱满的童年记忆
很多人追问为何学了艺术教育却没有坚持这份工作,多是以“没有想过谋生,只是想可以带着儿子漫无天际的作画”为答。不过也这是我最真切的感受,一直固执的认为没有想象力的童年是极其灰暗的,而激发儿童想象力最好的方式则是涂鸦,五彩缤纷的世界在他们面前一点点展现,直到生活的终点……
整部小说最喜欢的还是主人公的童年,如梦幻一般,充斥着画面感的文字带给我是一幅幅场景图,仿佛生活的蒙太奇,在他的视觉和感受中,自己童年的那一幕幕活灵活现的展现在眼前。回不去的曾经,也只因为曾经无忧无虑的美好,我们才一遍遍追忆。打动我的多是细节,好像里面的很多故事自己的童年也有过,或者是类似经历的。
主人公因为12月出生早上了半年学,成为班级中最弱者,我想到电视剧《手机》中严守一奶奶去世的遗言,让严实晚上学不要学他爸爸那样在班级里因为弱小受人欺负。而小主人公这种淡淡的忧伤却因为他可以偷别人影子读懂别人愁绪而转化为一种伸出援手的友爱,不自觉的将一种负担升华成美好。
从伊丽莎白到克蕾儿,还有伊凡、马格、尼克简单的人物关系,因为影子勾画成一个丰富多彩的童年,愿,在这里,你也可以读到你自己。
美妙的亲情
有一天她小心翼翼地擦拭茶壶,一边对着它说话,最后把茶壶放回阳台时,不但祝它有愉快的一天,还把壶嘴转向外,让它欣赏风景……偷影子的人
有这么一个有爱的妈妈,生活怎么会不多姿多彩呢,更有趣的是她是可以一起分享秘密的人,“妈妈”离开消息传来,我就开始流泪了,含泪读完的以后篇幅。如此的亲情却缺失了父爱,也是主人公一辈子的痛,我能理解那种渴望长大的年纪却因为想给爸爸最好的印象尽最大限度的收拾衣服的憧憬,也能理解“爸爸”爱上其他女人的离开,可是我不知道为何妈妈会储藏了“爸爸”那么多年的关爱以及“爸爸”离开的决然。百范文网
不知道是不是教育的背景,我很失望于有未成年孩子的婚姻破裂,大人怎么都行,但是孩子的内心,谁来关注呢?
爱情,仿佛影子一样,如果你踩中了,就请带走我的心。
关于爱情的篇幅很多,可是我希望是你自己感受的,至于我的,我只想说:我不能用风筝写出“我想你”,可我会静静的等待……
《偷影子的人》是由法国作家马克。李维写的,书的封面上印着这样一行字“一部令整个法国为之动容的温情疗愈小说”,许是太久没看过这样的小说了,就拿起书看了起来,没想到自己一气呵成把整本书都看完了。看完后心情很是愉悦欢快。
大概讲一下主要的内容:一个在班上经常被欺凌的男孩有一天发现自己拥有别人所不具备的特异功能--能偷别人的影子,当他的影子和别人的影子重叠的时候,男孩就能够知道他人心中的真实想法。
当他发现自己有这样的一种奇异的能力后,他慢慢地成为帮助身边的人的心灵伙伴,为偷来的影子带去了生命中的一点点光芒,这种能力从童年伴随他到长大成人。
在这个过程中,所记述男孩与妈妈之间的亲情为人动容,妈妈的老去也让人落泪;男孩与自己从小的玩伴之间的友情,至真至诚;最后,男孩在苏菲与克蕾儿的爱情抉择,告诉了我,选择自己心中最放不下的那个,不要被暂时的假象的爱迷惑了自己的心。而这种选择付出的代价是痛心的,庆幸的是,最后故事是个美好的结局。
卡夫卡的《变形记》在很就之前就在高中课本上看过,当时年纪小,知道的也少,所以对这种荒诞无稽的描写方式感到很惊讶。主人公格里高尔的突然变化让他的生活完全脱离了正常,而由于课本并没有把这篇小说摘录完,所以我对主人公的结局很好奇,到底他最后变回正常的人类了吗?
然而在看完所有的情节之后,反而不想他再变回来了。一个为了家庭而拼命赚钱的儿子,在家人眼里成为累赘。也许作者为了激化矛盾而刻意制造的荒诞情节最初不能为我所接受,但是这种离奇故事里的真情流露,才是文章的主题吧。那种连家人都不能够被信任,家庭都不能带来温暖的社会,主人公只好默默忍受着家庭负债所带来的辛劳生活,忍受着残酷老板的压迫。社会对格里高尔的种种压迫让他已经不能拥有人这种作为高级动物而带来的享受,他只能像动物一样不停地忍耐不停地劳作,公司和家庭把他压榨得只剩下唯一的兴趣就是做木工。而这种卑微的爱好在他父亲嘴里也是他因为工作变得麻木迟钝的一种象征。
先不说格里高尔的情况,我们来看看他的家庭吧。由于父亲的事业破产而带来的巨额债务,完全由格里高尔一个人承担。每日父亲都要有一个盛大的早餐,甚至要吃几个钟点,这样的一个父亲,完全没有承担其作为一家之主的责任,却在尽情享受儿子辛劳所带来的欢乐。他因为这种安逸的生活几乎没有任何劳作而变得迟缓,行动不便,几乎未出过家门,只是在节日偶尔和妻女出去,却走得比他们还要慢。过着寄生虫生活的父亲不是一个人,格里高尔的母亲虽然是一个柔弱的女人,却在操持家务方面请了佣人,两个佣人的支出让格里高尔的负担更加沉重。母亲即使是在这种轻松又没有压力的生活里,还是有着心脏类的疾病,稍微有些惊吓就会昏过去,每周还要透过窗子呼吸新鲜空气,这种病弱的母亲让家人担心同时,也无形中给格里高尔增添了精神压力。唯一的妹妹,在格里高尔和一家人的宠爱下,变得没有主见,虚弱,虽然在格里高尔变形之后她表现出较为惊人的勇气和毅力,承担起了喂养格里高尔的任务,却在最后抛弃了这个可怜的哥哥,也许她永远也不会知道她嘴里的那个负担,曾经想要在圣诞节宣布送她去音乐学院。音乐学院,这种听起来就是贵族们上的学校,一定是学费和生活费非常昂贵,而疼爱妹妹的格里高尔宁肯自己再多一份负担,却不想让热爱音乐的妹妹荒废爱好。家庭里每一个人的自私脆弱,都衬托了格里高尔的勇敢和坚强。而正是由于这种对家庭的责任感,让这个年轻人早早地失去了自己的生活和爱好,只能拼命成为一台工作机器,以负担整个家庭的开资。也是由于这种对自己不负责的责任感,让他过早地失去了生命。
再来看看他的公司。不知道格里高尔所处的时代是什么,但是单凭他老板和公司的制度来说,这并不是一家对员工宽容的公司。格里高尔在变形之后还未开始意识到自己的变化时,一直在想的都是工作。一切与工作有关的思想都是严肃的,紧张的,他的工作内容枯燥呆板,却要常常赶时间,起早贪黑的工作和严苛的上司以及不通人情的同事让他死气沉沉的生活更增添了一层灰暗。第一章节的主要内容都是在陈述格里高尔工作环境的艰苦,从侧面表现出当时社会作为工薪阶层的人所遭受的不公平待遇。卡夫卡用了很多笔墨去描绘这种环境中,仍然在不停地挣扎以获取自己人生价值的格里高尔,对比作者本身的人生来看,未尝不是作者对自己境况的一种不满。
读过一本书之后,不仅要看懂作者描绘的故事内容,也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想一想自己的境况。卡夫卡的时代我不知道是什么样子的,但是现在的社会,在某些方面也和格里高尔的社会一样。人们忙着追求财富名利,对缓慢的生活节奏嗤之以鼻,或许大家觉得快节奏才是社会生活的主要旋律。街上走过的每个人都行色匆匆,偶尔遇见一个人抬眼看一下,谁也不会关心对面的人脸上带着什么表情,其实也不用关心,大家都是面无表情,喜怒哀乐只是在无人的角落里才会展现出来。社会是快速的,冷漠的,整个生活像是一盘快餐,不用享受色香味的感觉,只要填饱肚子,所有的人都会满意吗?
“每个人都急着讲话,每个人都没把话讲完。快速而进步的通讯科技,仍然无法照顾到我们内心的那个巨大而荒凉的孤独感。”“我曾见过一个呆若木鸡的时代,如今又见到了一个狼奔豸突的时代,那么多人在奔忙,玩笑,咆哮,究竟意义何在呢?”
最近看过几句话,觉得这两句非常符合现在想要说的。也许和格里高尔的境遇并没有什么相关,但是偶尔想到这里,就想要写出来。每个人都在不停地输出,不停地发表看法,不停地去挖掘自己的内部,现在社会主流提倡的是展现自己。可是到底我们展现给谁看呢?每个人都在展现自己,可以想象一下,一个偌大的舞台上每个人都在表演,每个人都是演员,而台下却没有一个观众。当所有人都是演员的时候,谁来欣赏表演?
人之所以是人,是高级动物,是因为比低级动物多了什么呢?我从来没搞清楚人比别的动物高级的地方,这个问题不好回答,很多不同方面都有答案。而没有一个答案可以满意的。现在我们就在一个喧闹的舞台上,有人又唱又跳,有人寂寞不语,像是在演哑剧,有人疯狂有人呆木。可是站在远处看,这个舞台上的这场剧目却是杂乱的,是不堪入目的,也许这个时候突然出现一个人变成甲壳虫,就一定会引起关注,现在的人们不是害怕了,他们会惊奇地发现这样的怪现象,然后去折腾这种怪相,每个人都有用不完的精力,连害怕都顾不上,全都一股脑地围上去看热闹。中国人是这样,外国人也不见得会例外。人类是好奇的,更是残忍的。也许面对格里高尔时候的人类还未察觉到自己所谓的能够征服大自然的能力,而现在自认为无所不能的人类开始越来越肆无忌惮,现在的怪物出现,人类想到的不是躲避而是拥上去围观。生活在这样的世界里,真是不知道该悲该喜。
小说里的世界是荒诞可悲的,格里高尔静静地死去了,带着对家人的不舍和对社会的依然充满希望,而现实社会的我们呢?没人能凭一己之力改变世界,去适应吧,也许每个陶渊明的背后,都会有一群人在默默忍受着五斗米的低声下气,但是只要能够活在世界上,就会有希望,哪怕是一丝毫的光亮,也值得为之奋斗下去。
一个和谐的社会,是我们共同的需求;一个和谐的社会,才能孕育出个个人才。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像一个世外桃源,能让人如痴如醉在里面;书像一位循循善诱的老师,不但教给人丰富的知识,而且陶冶了人的情操;书是人与人之间互相沟通的纽带,可以通过它沟通思想、彼此息息相通……如果与书为友,社会就能和谐,不信,你听听。
我们村原来有一个赌鬼,他特别爱赌博。他一旦进了赌场,叫他做事,简直比登天还难,他的屁股上好像粘上了胶水,牢牢地钉在了椅子上,任你怎么拉都拉不下。别人经常在他的背后说他的坏话。
有几次,他的运气很差,输光了身上所有的钱,还欠了别人一屁股的债。回家后,他大发脾气,把他的妻子打得遍体鳞伤。他的妻子忍受不了这种折磨,一气之下,回了娘家,还与他离了婚。他变卖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才还清了欠下的债。
以后,他再也没有钱去赌博。无聊的时候,只能三心二意地拿书消磨时间。读着读着,他发现读书原来也非常有趣,就津津有味阅读起来……从此,他便迷上了看书、读报,再也不去喧闹的赌场,对人也礼貌多了,还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过上了安定的生活。
渐渐地,村里人对他的看法有了好转,再也不在他的背后议论他,说他的坏话,反而与他友好相处了。他再也不是人们心中的赌鬼了。这一切,都因为他与书为伴。
与书为友,夏天读出凉爽,冬日读出温暖,孤寂变成充实,浮躁化为澄澈,平淡变得浓郁,人生因此更加睿智而美丽。
这是曹文轩写的《草房子》。文中有机灵爱搞怪的男孩—桑桑,秃顶却很倔强的男孩—陆鹤,善良而美丽的女孩—纸月,坚毅而顽强的少年—杜小康......下面我就向你们介绍一下他们的生活吧!
首先我先向你们讲一讲“秃鹤”。他有着在阳光下蹭亮蹭亮的光头,他的名字叫陆鹤,大家都习惯叫他“秃鹤”。有一次,油麻地小学进行片区学校会操比赛。会操前,蒋一轮老师不让陆鹤参加。眼看着油麻地小学就要胜利了,就在这时,陆鹤把帽子扔向远处,整个校区一片哗然,队伍大乱,几个女生姿态不端了,学校里的捣蛋鬼也忍不住了,捧着肚皮哈哈大笑起来。我觉得陆鹤哥哥太调皮了,非但没有给自己的学校带来荣誉,还让学校成为别的学校的笑柄。
我还要向你们介绍一下美丽又善良的纸月,纸月不仅毛笔字写得漂亮,而且还会背很多古诗词。最令人感动的是,纸月从出生就没有爸爸,妈妈也在她出生一个月后撒手人寰,纸月是和她的外婆长大的,即使这样,她还是那么的优秀,可真棒呀!
告诉你们,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是杜小康,他是桑桑班里的班长,有一次,杜小康和桑桑骑自行车,半路觉得太冷了,就到草堆里准备烤些红薯,谁知火苗引起整个草垛都烧了起来。但是杜小康在学校大会上只承认了自己玩火,却没有把桑桑供出来,这让桑桑既感动又自责。这就是我喜欢杜小康的原因。
读了这篇小说,让我感受到了小说主人公的成长历程,并且领略了纯净而美丽的乡村风光,收获可真大啊!
《挪威的森林》是日本著名小说家村上春树的代表作品。所以,整部小说当中其实也是充斥着日本小说当中典型的死亡色彩以及悲情部分。
通读整篇作品,整个的情感其实就是压抑的。对于读者来说,这样的情感压抑也是让自己的阅读充满着很大的难度。
但是,如果能够将整本作品很好地读完的话,你就会发现,其实在整本的小说当中,主要的还是一种爱情的伟大以及无私。
在人生的寻觅当中,我们总是在不断地徘徊,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的是什么。同时,对待爱情也是如此。那个让我们痴迷的人是否真的就这样值得我们为他生、为他死呢?
每一个在爱情当中受尽了罪的人都是值得同情的。但是对于这样的人来说,他们最不想要的就是别人的同情。因为没有人会愿意承认自己就是爱情当中的弱者。
很多人没有办法理解,为什么世界上总是有着那么多的人会为所谓的爱情献出自己的生命。其实,只要仔细想一想,就会发现,其实这不是对于某个人的痴迷,而是对于爱情的一种自己坚持的忠诚。
所以说,每一个愿意为自己的爱情献出生命的人都是值得尊敬的,因为他们对于爱情有着最为难得的忠诚。
对于爱情的忠诚,不是说要成为爱情的奴隶,而是成为爱情的至交。所以说,在爱情当中,其实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但同时又是不平等的。
因为每一个人在爱情当中的定位是不同的,所以对于爱情的要求也是不尽相同的。世界上本来就没有什么绝对的事情,有的只是一种绝对的态度。
格林的童话《灰姑娘》,被改编成电影,被改编成戏剧,以多种艺术形式继续感动着人们,而且被感动的对象已经不仅仅是孩子们。
灰姑娘有母亲,但不是亲生的。她的继母有两个女儿,她是母亲、有母爱。可她的母爱太自私了,全部用在了自己女儿的身上。
两个女儿对可怜的灰姑娘并不珍惜,让她去当奴隶,甚至连狗都不如。狗有温暖的住处,而她却只能在有灰烬的地方睡觉。每天过着下人般的生活,早起打水,做饭,洗衣服……尽是粗活,脏活,累活。她本该住在自己的房间,穿着漂亮的衣服过着小姐的生活。可是继母来临,自己失去了一切。
灰姑娘坚强,没有放弃对美好的追求。当听到王子举办舞会的消息,她在小鸟们的帮助下,不顾继母的阻挠,参加了舞会,并且立即被王子注意……最终成为了王子的新娘,和王子快快乐乐的生活在了一起。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灰姑娘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灰姑娘坚强,面对继母和两个姐姐的虐待她没有自暴自弃而是选择坚强,勇敢的去面对困难,最终看见了“彩虹”!
风雨过后,便是彩虹。我起初不太相信,但是看了《灰姑娘》之后,我明白了。人生历经风雨才能见到彩虹。不坚强的面对困难,胜利的大门怎能向你敞开?风雨过去了,彩虹来临了,难道不是吗?
在暴风雨的洗礼下,我将学会了坚强,然而坚强过后,我看见了彩虹。在明净的镜子前,我看到的不是那华丽的外表,而是那质朴纯洁的心……往往有些人的华丽外表后却是一颗丑陋的心,然而那些不受关注、外表朴素的人们。却有一颗质朴纯洁的心……
有人说读史就是在读故事,其实本是如此,我们以后来人审判的视角去看待前人的生活,其实并不客观,程度的理性也只是保持个人逻辑上合理。在不能完全客观的前提下,我们不应该去评判历史,以现代人的思维和眼光去对前人品头论足是没有意义的,应该做的是多思考。汲取其中的养分为己所用,对个人、时代、社会而言都是大有裨益。
斯塔夫里阿诺斯的《全球通史》就给人这样的感觉,正如书中所言,每个时代都要编写自己的历史。不是因为早先的历史编写的不对,而是因为世界完成了自己从旧到新的转变,所以每个时代都会面对新的问题,产生新的疑问,探索新的答案。
书中一直在强调历史事件发展的逻辑性。纵观历史,我们可以知道世界一直在变革,而且不同的地区会有较大的差异,有的人会去计较所谓过渡的时间,用以比较各个国家甚至是民族之间的差异,但实际上是没有任何意义。无论是从食物采集到食物生产,还是从部落文化过渡到城市文明,抑或者是从农业社会更迭为工业社会,都不是因为某个人或者是某些人的突发奇想而发生的,总之,当时发生的不是一件事,这是一个过程。
我们清楚地知道人口的增加导致了农业革命,而农业革命反过来又支持了更大规模的人口增长。当农业渐渐代替采集业的时候,人们开始尝试种植更多的植物来适应不同的环境。这就是良性的循环,当简单的植物采集不能满足人们生活的`需要的时候,自主的培育粮食就成为新的出路,创新是推动历史发展的重要动力,因果相生,农业的传播扩大也让不同地区的人们开始培育更多的植物,从中总结出的经验和方法让食用植物更加具有普适性,如墨西哥的玉米,美洲的土豆,中东的芭蕉等植物。当人们把实践中的经验运用到改良上之后,植物也因为人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也间接地推动了农业的发展。历史本身就是逻辑最严谨的教科书,是环环相扣,最为精彩的魔术,所有看似突然的变化,都有蛛丝马迹可循,那是一张由几十亿人的踪迹编成的巨网,没有人可以置于其外。
好读书,读好书,我们的生活中离开不了书籍。书籍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提高修养,在快乐中学习……而我,坚信着这句话。
有人说,读书就像品茶,粗略的一口喝完,你什么也尝不到;相反,你细细品尝一口,可以尝到茶的味道……对啊,读书也是如此,只有细细的看,才能明白其中的道理。我十分喜欢读书,家中的书可以装满一书柜。《鲁滨逊漂流记》《解忧杂货店》《匹诺曹》,这都是我喜欢的书,不过,令我映像最深的还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那是海伦凯勒的自传,里面记录了海伦凯勒成长的点点滴滴。他是一个双目失明,双耳失聪的人,而就是这样一个人,在文学界上闯出一片天地。当看完《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时,我感慨万千。我无法想象,一个聋盲人可以做到一般人都做不到的事,可见她要付出多大的努力啊!而我们呢?又不聋又不哑,却无法干出成就,为什么?不是因为我们比别人笨,而是因为我们还不够努力,还不够勤奋!我们看的书还不够多!我们可以不做海伦凯勒那样伟大的人,但一定要做最好的自己,做成功者。怎样才能成功?我们最主要要多读书,多看报,不能“两耳不闻窗外事”,要勤奋,勤于思考,去体会书中的乐趣。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大家想必都听过。其用意就是想让人多看书从而进步。可现在的人,不是手机就是电视,很少看书,我不敢想象以后书被手机代替的世界……
朋友们,我们要勤于读书。放下手上的手机吧,拿起书桌旁陈旧的书,细细品味,你会体验到无穷的乐趣!
今天我读了一个故事,它的名字叫:《惊喜》。
这个故事主要写了:秋天地上满是落叶。青蛙和蟾蜍都想给对方一个惊喜,于是青蛙从树林跑过去、蟾蜍从深深的荒草跑过去,因为这样才不会被对方发现。青蛙到蟾蜍家把草地上的叶子扫成一堆;蟾蜍到青蛙家也把叶子扫成一堆。它们把各自的家扫的干干净净,可是风吹过它们一天的勤劳全白费了,但是它们依然非常高兴。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善待朋友是件令人快乐的事情。
记得有一次下课的时候,我看见同学的文具、学习用品等都撒得满地都是没人去帮忙和同学捡,所以我就走过去连忙帮忙捡起来。虽然没有得到感谢但是我的还是依然甜甜的、非常高兴。所以我觉得我和同学挺像故事里的主人翁一样——青蛙和蟾蜍。
蓝蓝的天空,白白的云,每每想起余秋雨的《道士塔》,心中不免有些寂寞,又有些憎恨。
莫高窟大门外,有一条河,过河有一溜空地,高高低低建着几座僧人圆寂塔。在道士塔中曾经住着一位姓王的道士,他是敦煌石窟的罪人。
当各国艺术家都在创作他们的举世杰作时,古老的敦煌文化正在王道士的手上一步步走向深渊。
他,一个道士,因为看不惯雕像、壁画,就找人将雕像砸碎,将古老的文化变成几个怪模怪样的天师灵官;将“唐代的笑容,宋代的衣冠”都涂成一片惨白。
虽然“藏经阁”是王道士发现的,但他却没有将这宝贵的文化遗产留下来,外国人的一点钱、商品就能换回几大卷在现在可以算得上无价之宝的经书。
“10月,俄国人勃奥鲁切夫用一点点随身带的俄国商品,换取了一大批文书经卷;5月,匈牙利人斯坦因用一叠银元换取了24大箱经卷、5箱织绢和绘画;10月,日本人吉川小郎和橘瑞超用难以想像的低价换取了300万卷写本和两尊唐塑;,斯坦因第二次又来,仍用一点银元换去了5大箱、600多卷经卷……”这是在文中写到的,令人惊讶的不仅是用那样低廉的价钱换走了一大批的经卷,更让人绝望的是中国文官们的滔滔奏折中竟没有提“墩煌”一个字,甚至那些各国的冒险家没有任何手续、任何关卡地就来到中国。
但如果单凭王道士的迂腐,还不足造成墩煌毁坏性的损坏,可恨的是中国官员门对文物毫不重视,贪婪的他们一步步把文物吞没了,享受着纸醉金迷的生活。一切的一切,在他们眼中,就只有钱,钱对于他们来说比任何东西都重要,但他们不知道,再多的钱也买不会这些文物,再多的钱,也弥补不了他们的罪过。
看看莫高窟留下的古代造型艺术杰作和浩如烟海的经书,就知道敦煌文化是人类罕有的艺术宝库。可是,这一切几乎都在王道士和中国官员们的手中完结了。他们太卑微,太渺小,对他们再愤怒也无济于事,因为他们那无知的躯体无法扛起中华民族的尊严,无法付起那笔沉重的文化债!
我为墩煌莫高窟默默流泪......
《茶馆》是中国话剧的经典,也是老舍的成功之作。
老舍的《茶馆》看似聚焦于一个小茶馆里,但这个人来人往的茶馆里汇聚了各色人物,三教九流,简言之,是一个小社会的浓缩。老舍抓住了这个场景的特点,将半个世纪的时间跨度,六七十个主,人物高度浓缩在茶馆中,展现了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后,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时期,国民党政权覆灭前夕三个时代的生活场景。概括了中国社会各阶层,几种势力的尖锐对立和冲突揭示了半封建,半殖民的中国的历史命运。
这就是《茶馆》投影出的中国!
裕泰茶馆在大时代中生存了下来,必然有他的生存之道。先从茶馆的内部装饰开始说起。
从茶馆中桌凳的变化就侧面反映了这里生意的好坏。第一幕中店里放的是长桌,方桌,方凳,长凳,小凳。这样客人的容量还是挺大的。当时天泰,广泰,德泰都已经关门了。市场竞争的压力不大了,勉勉强强的混口饭吃。第二幕中一律是小桌与藤椅,桌上铺着浅绿色桌布。墙上用的是时装没美人,可见王利发紧跟时代潮流。第三幕中都换成了小凳和条凳,家具也黯淡了,门庭也不光线了,岁月让裕泰失去了生气。体面也不是这里的形容词了。除了这明显的外部装饰,还有那些个字条。
“莫谈国事”这条子陪着裕泰一起经历了半个世纪。第一幕中茶馆各处都贴着这条子“莫谈国事”。第二幕中的“莫谈国事”更大了,更醒目了,功能依旧。第三幕中“莫谈国事”有了一个伙伴“茶钱先付”。“莫谈国事”更大,更多!这是一张神奇的条子。
“莫谈国事”将封建无限的放大,也无限的反应了社会的落后。“茶钱先付”反映了裕泰的生意已经岌岌可危了。
在茶馆中不仅仅有陈设的条子,还有人。《茶馆》中人物繁杂但每一个都有鲜明的个性。
其中在全文的结尾的时候有一个沈处长。他一共只有一点点的台词,是七个“好”字和一个“传”字。语言极其凝练,但同时把这个人表现的淋漓尽致。沈处长的出场穿着军便装,高靴,带马刺,手持小鞭,后面还跟着两个宪兵。他明显是一个很霸气的人,但少言寡语。不说话,用眼神示意也许就是这些长官的特征之一。
沈处长不过是这戏中的跑龙套,而王利发是贯穿整部戏的灵魂人物之一。
王利发是一个小小茶馆的老板,为了生存,他阿谀奉承,逆来顺受。这不仅仅是他的茶馆,也是他父亲的。所以茶馆不仅是一个赚钱工具,更是他父亲的馈赠和希望。一个不卑不亢的人,但不是一个苟活之人,他很坚定的保护家人,自己坚守茶馆,最后用上吊来结束生命。
《茶馆》是我读的第一本戏剧。人物繁多,我每每读过都不时的翻到前面去看人物表。虽然人物多很繁杂,但老舍能清晰地写下这么多,可见他能力的强大。一张张丑恶的嘴脸,一张张善良的脸庞,都在老舍笔下栩栩如生。我读出了世道沦落,读出了人间正道是沧桑……
《茶馆》很经典,人物很传奇。
我读过许多名著,但,我印象最深的是一本男孩子必读的书《鲁滨逊漂流记》。
这是一本历险小说,才读几行,我就爱不释手了。
主人公鲁滨逊是一个机智而具有坚强毅力的人。在一次航海时,船在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身破裂,人都死了,只有鲁宾逊活了下来。海浪把他冲上岸。
他做了一只木筏,把沉船上的东西全部运上岸。用帆布搭上帐篷,作为栖身之处。他还做了家具,摆在他所住的树洞里,靠打猎和吃沉船的面包为生!
后来,孤岛附近的一只英国船救下了鲁滨逊!
朋友,鲁滨逊在孤岛生活了28年,一般人肯定做不倒,只有像鲁滨逊这样的英雄才能做到!
初中的时候曾经读过西方现代派作者卡夫卡的小说《变形记》,但由于当时尚值年幼,并没有很好地理解这本有点荒诞色彩的作品。如今我转眼已是一名大学生了,寒假父亲送我一本英文版的《变形记》,于是我借此机会重温了一遍。
这篇小说揭示了18、19世纪资本主义世界高度发展下社会关系的极度畸形。在《变形记》中,主人公格里高尔一夜之间变成了一只大甲虫,深层原因,就是社会环境的严酷和劳动本身的机械、繁重。公司老板严密地统治着整个公司和每一个雇员,秘书主任时刻监督着每一个员工的行动,就连医生也是一味站在老板一边,从不会为员工说话。格里高尔是个推销员,每天4点钟就得起床赶火车,成年累月在外奔波,饮食很差又不定时,由于工作关系,连个知己的朋友也没有。弄得晕头转向。格里高尔面对的就是这样一个环境,这样一份职业。这环境是具体的,但更是抽象的、普遍的,绝大多数人所每天面对的。人在这样一个社会环境中,逐渐变得麻木、机械、萎缩,成为工具、成为“非人”。人变甲虫,是多么荒诞的事情,但又深刻而尖锐地表现了社会与人之间一种可怕的关系。在这一关系中,社会是强大的,而人是被动的、软弱的。
再看《变形记》中对人与人关系的描写,这是小说的重心所在。格里高尔在父亲的公司破产、全家处于困顿的境况下,去当旅行推销员,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他在家里是受到尊重和爱戴的。当一个人被人依赖时,他与别人的关系自然会处于正常状态。但当格里高尔变成了一只肮脏丑陋的甲虫,父子关系、母子关系、兄妹关系突然间发生了180度的转变,亲情、伦理之情荡然无存。格里高尔虽然成了甲虫,但作为人的思想感情还在。他为不能按时上班而着急,他为老板开除他而焦虑,他为父亲暗暗地存了一笔钱而欣慰,他为妹妹明年上音乐学院的事而筹划,他为今后一家人的生计而忧心……这是一个善良、勤劳、正直、有责任心的优秀青年。但专横暴躁的父亲却全忘了昔日的父子之情,害怕外人知道他们家有这样一个怪物,要把他赶回房间关起来。他甚至怀疑儿子会对家人采取暴力行为,而恫吓他、用苹果砸他,想致他于死命。父子情已被他完全淡忘,暴露出来的是极端的自我中心主义。母亲对儿子的感情似乎要深一点,她同情儿子遭受的厄运,她不能接受儿子变成甲虫的事实,因此悲痛欲绝,但她内心已把儿子当作一个沉重的累赘了。更可恨的是妹妹葛蕾特。哥哥最喜欢他,时刻想的是她的快乐、前途,当哥哥最初变形后,她尚能做一点照料工作,如打扫房间、送饭等。但时间一久,也开始对哥哥产生了恨意。她痛哭着向父亲请求:“我们必须设法摆脱他”,“他必须离开这儿”。并狡猾地辩解说:这只大甲虫并不是格里高尔,如果是的话,他就应该“自愿跑掉”( 这实际是在暗示格里高尔 )。她还无中生有地说:格里高尔会要大家的命,占领整幢寓所。这一番歇斯底里的哭诉,把她内心的自私、狡黠、冷酷暴露得淋漓尽致。格里高尔对一家人的言语行动,并没有惊诧,也没有愤怒,而是用一种清醒的、“平和”的、“沉思”的心态,接受了这种事实,对于这一点,我感到莫大的触动,当一个人放弃了挣扎,忘记了辩护,忘记了愤怒,这是他真正得看透了这个世界,这才是最大的悲剧。他一边“怀着深情和爱意回忆他的一家人”,一边悄悄地死去了。他的死,使萨姆沙一家如释重负,大家沐浴着三月的春风,一身轻松出外郊游去了。他的死,没有人在意,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这样消散于世界,那么的微不足道,激不起一波涟漪。历史的车轮继续向前,社会依然冷漠充满寒意,就如今天社会主义下的中国。造成这种现象的,究竟是孰之过?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是智慧的,丰富多彩的人生探索。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读书,是打开知识的宝库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努力去读书才能不断吸取有益无害的精神品食养料。美化自己的人生使自己成为一个知识渊博,道德高尚的人,都是从读书获取的。
有人说一本书是一片叶,一叶知秋;有人说一本书是一场游戏,一戏人生;有人说一本书是一杯水,一杯沧海。心有明灯,便不会迷路,便可拒绝黑暗、胆怯,拥有一份明朗的心情,一份必胜的信念,一份坦荡的胸怀、
读书就是用心体味,如品味一杯浓浓香甜的咖啡,回味无穷,魅力无限。蓝天是太阳的书,夜空是月亮的书,一滴水能湿润一片干旱的土地,一束光能光明黑暗的大地;一条路能通向理想的梦,一缕清香能使五湖四海喜悦含脸。
凡是抓紧时间、充分利用时间的,其人生价值必然就高,其事业也就有望大放异彩。没有紧迫感,没有时间观念,就会不慌不忙,拖拖拉拉,吊儿郎当。有了紧迫感,人的精神状态就会为之一振,时间有了,学习效率也高了。学习要讲究速度,要强调快。无论看书、写字、思考问题和做练习,都要快。讲究一定的速度,就会使自己做事麻利,头脑反映灵活,思维敏捷,可以一扫某些同学学习,做事马虎、拖泥带水的坏习气,进而节约时间,提高学习效率。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崖苦作舟。
虽然是一本书,但是她却能改变人生,所以书对我们来说是多么的重要,一定要珍惜此时的美好。只有知识渊博人生才会更美好更快乐。相信自己努力吧!
花了两天的空闲时间,将这本书看完了。看的过程中受大很大的震撼,被一个母亲似的老师所感动;她的宽容、大度、细心是我比不上的。在整本书的整个过程中我感受到的都是这位关老师她的爱心和宽容心。
匆匆读完这本书,有些东西在脑海里面呼之欲出,但是又如潮水般退去。大家都知道,读一本书至少要读三遍,”第一遍初读,找到这本书的价值所在(即找感觉),第二遍细读,这个时候就要细细品味,充分吸收里面的养分;第三遍,总揽,总结一下这本书我学到了什么“
这位关老师,教了三十多年,她说她的全部心血都奉献给了她爱着的学生们,这一点让我相当的佩服。我做不到她那样全部心血全部奉献给学生,我觉得一个真正成功的人,不是说就一定要工作多有成就,我觉得要衡量各方面的情况包括家庭,健康等等。但是我觉得中间肯定有个关键点。我之所以下定决心努力看这些书,看这些充满智慧的老师写的书,就是想向他们学习,早日学会如何管理学生,希望能在我的生活和我的事业两方面都取得平衡,希望我的各个方面都能如顺顺利利。
这本书,开篇的前言就写了,要让学生”服“,老师需要练好内功。下面的部分摘自原文——
用”脑“即思想,用正确的教育理念指导自己的教育教学活动,这是区别一个合格教师与一个”教书匠“的重要标准。(我直到现在才发现自己原来只能算作一个教书匠而已)”终身学习“是当今社会发展提出的更高要求,对于从事教师职业的人来说,必须身先士卒,最起码要让学习伴随自己几十年的教育教学生生涯。过去说”给学生一碗水,老师要有一桶水“在知识的”量“上对老师有了一个明确的要求。但是在高速发展的今天,如果不及时不从这一桶水,将会很快被舀干,而且这一桶水,也将变为废水。
应该说,这是对老师提出了一个很大的要求,也同时给我这种容易自满,容易停滞不前的人敲一个警钟。
我曾经就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影响我至今,到现在想来还很后悔。也许是因为自己读书年龄小,受家里人的影响太大,以为只要考上大学就前途无量。在大学里面,没有人管,没有督促,就非常散漫,不学无术,我以前的梦想都被抛之脑后。直到毕业要找我才醒悟,原来考上大学并不是万能的,我手上的简历是如此的淡薄啊。在最后一年里面我有重新拾起了我高中时候的梦想,继续考研,继续读书。但是我的骄傲,给我带来了人生中第一次打的失败——复试,因为专业知识不过硬,被刷下来了。我真的好受打击。但是我一直不敢承认,不敢去深想,这一切都是我自己的错。我太天真——我不知道人的成就不是一蹴而就的。
今天我反思了自己考研时的失败,我就是想给自己现在特别是我的教师生涯敲一次警钟,我要学习前辈们终身学习的精神和行为。所以我给自己定的首要目标就是”坚持读书,坚持记笔记,坚持写读后感,多多专研我的教学方法“。
已经忘记了是什么时候开始对书本有特别的执念,也忘记已经阅览过多少本书籍,看遍多少种人生。但当我再努力回想时,恍惚中发现自己的内心饱满而充裕。一个人是否感到快乐,是基于内心的充实上的,如果一个人的内心毫无果实,那么他起码不是那么幸福的。拥有幸福的人一定拥有着充裕的精神世界。现在的我感到很幸福,因为我的心里装满了形形色色的人物,截然不同的风景,酸甜苦辣的人生,这些,都给予我精神世界一定的满足。我感到快乐,也感到满足,更感到一种充实,书籍,让我的生活更加灿烂多姿,让我更加期待明天,更加期盼未来。
如果把书比喻成一艘时光的帆船,那么它承载的是无数个记忆的片段,里面有湛蓝的晴空,也有狂风暴雨的夜晚,有海鸥飞越头顶,也有鱼群游过船底。无数个美好的瞬间组合成一策书本。我们在今后的路上不停地翻阅,也不断的往前进步。书籍,让我有了不一样的世界,让我的欢呼也有了不一样的声音。也许人生就是寄托在一本本书籍里,我们可以慢悠悠的散步,也可以轻松的跃步。也许人生,就是在不断的回首和前进中循序渐进,迎接一个又一个不同的黎明,结束一个个不同颜色的黄昏。
读书,也许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件事情了。我是一个代入感很强的人,记得以前读一本《摆渡人》,我没有办法从那一片荒原之中逃出,我跟着主人公迪伦一起奔跑,一起经历火红的荒原,一起经历恶魔的追捕。看完那本书之后,我花了很久的时间为自己洗清幻觉,我已经沉浸在其中无法自拔,甚至在梦里无数次的体会迪伦的感受,感受那一片痛楚。我对书籍致以最高的敬意,用最真挚的心灵去接受那一片纯净的土地。我想,书籍这种事物,将是我往后人生最大的寄托,我想一路成长,一路伴随它,山高水长,不休不止。
也许很多人和我一样爱读书,但是我自己本身对于书的感情和许多人是不一样的。我爱一件事情,首先我会给予它最大的尊重和敬意,然后再开始探索它。也许这是一种仪式感,这也成为了我的一个习惯。我对书的爱,无法用几言几语道明白。在今后的道路上,我会不断的去接纳它,吸收它,我想让它永远的伴随我长大,直到我老去。
对于我来说,读书和写作是我们人生中最重要的两件事情,我渴望收获到更多的支持和掌声,也渴望将读书和写作深深的融入进我的人生,我一定带着这份热爱,在今后的人生中不断努力,给所爱的事物一次证明自己的机会。
路途漫长,我想和书携手同行,历千山万水,方也能细水长流,绵绵不绝。
一千个读者意味着一千个哈姆雷特。此篇言论所及,不过也是那些将我敏感触发的事物。或喜或忿,惟愿你一笑揭过。
很久以前,一行身披毛发的人脊部微弯着在丛林中寻找食物,苍莽不见天日。途遇几只猴子,它们荡着长臂在盘根错节的大树之间跳跃。猴子们的眼中满是奇异的色彩,也许是在疑惑眼前与自己形貌相似的生物为何在地面直立行走。而地面上的这行人在搜集野果的罅隙里,偶尔目光掠过藤蔓上挂着的猴子,也是充满了不屑与轻视。
狂风骤雨说来就来,当骇人的雷电在空中奏鸣作画时,山洞里的一群人瑟瑟发抖得聚集在一起,惶恐地望着天空。燃烧着的火堆驱散了一些大雨带来的寒意,火堆里的几块野兽骨头早已炙烤得发黑。
丛林里此时可不平静,方才悠哉享受时光的猴子们突然慌了手脚。
雨水猛地砸落下来,劈头盖脸地给了猴子们不大不小的教训,老猴子引导着小猴子在藤蔓间翻转腾挪。无论是选择了直立行走的人还是栖息在树上的猴子,在大自然的暴力面前都露出了生灵所共有的畏惧。
暴雨过后,人们一如既往的轻蔑,猴子一如既往的疑惑。
许多年了,那些猴子和那些人都似乎消失,似乎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里。人类的聚集效应是不可避免的,因而会产生复杂的社会关系。城里人笑话乡下人落后老土,乡下人却也在腹诽城里人不辨菽麦。围城里的世界日新月异,人们的生活朝着他们所期望的方向飞速改变。围墙之外的乡下呢,这里的人们保有着“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传统观点。即使由于人口压力大,流失离开的青壮年也多是思想跟随潮流向往城市生活者居多。就这样,城市者愈加城市,乡村者愈加乡村。
达尔文的进化论告诉我们,同一种生物由于地理隔离会渐渐得产生生殖隔离。一堵围墙把本是同根生,本都归属于大河流域的人们隔得老远,不是距离,而是思想。那么,城里人与乡下人观念的渐行渐远就变得无可厚非。
乡土是一个最基本的起点。中国自古是一个粮食大国,世世代代总有一些人耕种在土地上。而这些人中,也总有一些世世代代作息在这片传自祖辈的土地上。时代如何发展,这一方乡土却是不会湮没。城里人是乡下人开枝散叶的果,这句话也许讲的不好,但却是切中肯綮。
有人讲,曾看到中国人在适宜放牧的大草原上垦地耕种。我想那个中国人应当不是城里人。这样判断并非有什么鄙薄之见,而是在于反映观念决定人的行为模式。乡下人守着乡土生存,生活长久地保有着一种安稳性。最贴近大自然的生活,让他们有了最节约生命的生活方式。智慧的东西往往发挥作用长久而缓慢。这是带着思维框架的城里人所无法理解的,故而称之为“土”。“土”是那些真正的乡下人最宝贵的品性,就像城里人所谓的“尊严”。
在乡村社会,最少有用处的就是文字。祖祖辈辈面临的问题几乎不会发生变化,几本厚厚的手札是决计比不上言传身教。乡下的房屋都是平铺开来,很少有矗立的'层式结构。屋前屋后一嗓子就可以相互联络,这不是围城里空间封闭的巢穴式住宅,声波不会四处碰撞反射不必担心引起共振坍塌。
也曾看到过乡村不需要创新的说法。我对此不执一言。传统的婚丧嫁娶与西
洋的婚纱教堂孰优孰劣?是坐在咖啡馆里啜饮一杯咖啡还是在夕阳下躺在老藤椅上品一壶老茶?存在即合理。创新意味着斥陈。当机械化操作遍布农田的时候,那份穿越了数千年的悠远风情是不是也在无奈叹息。乡村是固执的,乡村不接受创新。
城里的人如今最缺乏的是归宿感。这样讲也许是有点儿唯心主义。其实一个人在哪里生活过的时间久了,自然就会产生依恋与赞颂。条条框框极具几何特色的城市建筑群,也许那些棱角在城市人的眼里能够泛出温润的光。可有时依旧敌不过乡下干瘦的枯枝。
说白了,城里人不懂得乡下人的土,乡下人不明白城里人的醉。
中国是从乡土中诞生的,那么不管如何进化如何发展都总会带着一些乡土色彩。这是褒扬。一个没有历史没有过去的产物是何其可怕。乡土中国特色的还是它的差序格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完全是不断变化的,像一颗石子丢进水激起了层层水波。石子是你,水波是你的人际关系。这种东西在中国生活得久了就会自然明白,不可言传也不得言传。
城市最终要回归乡村。只是现阶段城市和乡村的发展模式偏差很大,城市愈加陌生,乡村也变得不完全纯净。不管是身为城市人,还是乡村人,都应当正视自己的身份。所不了解的,永远不要去轻易诉说。就像不确定性原理,世界上从来没有人能看清楚真相。
行文到了结尾,你也许会说这不是一篇规范的读书笔记。但我觉得,我所言的正是我阅读《乡土中国》的切实感悟。世上本没有标准,怯于探索与墨守成规诞下了一套逻辑化产物。
开卷有益。只要阅读,必有所获。
身旁有这样的人,十分用心的读书,从头开始看到尾,是个尤其喜爱读书的人,由于坚持不懈的缘故或是读过许多书。读书沒有做笔记的习惯性,都没有自身思考的工作能力。我觉得一个人只读书是没有用的,由于这样子无论是多少这书都不容易有发展的。
由于还小,因此很有可能有点儿读不明白,较为深入的书。比如《百年孤独》这本书,我还记得有一次在打的的情况下,驾驶员师傅跟我谈到这本书。由于是业余组工作中,是驾驶员师傅得话,我能感觉他并并不是一个一般的滴滴车主。当我们与伙伴提到,我想把《百年孤独》这本书看了的情况下,驾驶员师傅显著诧异,我这年龄,在看这本书。
驾驶员师傅讲解的十分深入,从这本书,还说到我国的近现代史的情况。而且感觉我这个年龄,了解这类书籍是一种难能可贵。其实我并沒有看了,因此我都并并不是彻底的懂。可是也感觉有一些凄凉的觉得,但我坚信不仅这般。
可是一样看完这本书的我的这位同学们,却仅仅单纯性的觉得这一本书很差,乃至有一些低俗。每一个人都是在说,都是有自身的看法,我并不愿去辩驳他哪些,仅仅我认为,不必等着我询问他,询问他看了书的体会以后,他才会思考自身为何看这本书,了解这本书讲了些哪些。只是在他读书的情况下就应当去思考这种难题,只读书不思考是一件很可怕的事儿。阅读书籍多,你也不容易懂的哪些的,或许你懂得的这些粗浅的大道理,可是你懂得不上别的.言外之意,你也懂不上自身。
读书,是一件很平时一般的物品,则是大家较大的財富。大家取出時间看看书,与此同时也是与书会话,不必一味地认为书仅仅书。
读好书,但不必只读书。
我从小不喜欢走亲访友,我喜欢一个人享受自己的静谧时光。每次去亲戚家串门,我是能推则推,实在推不了就百无聊赖的坐在房间的一角,若是这时有一本书,可就不同了,我能安安静静的度过一个下午,要是碰上喜欢的书,更是十头牛也拉不走我。
四年前,我还在上五年级的时候,有一天被爸爸叫去姑姑家玩,我本是不愿的,然而当爸爸告诉我姑姑家有许多藏书后,我一蹦三丈高,高喊:"我决定去姑姑家!"那天中午太阳明明晃晃的像个银盘,花草都晒得有些打蔫儿,而我却是毫不在意。刚刚进了姑姑家的门,来不及寒暄,第一句就是招呼姑姑:"书房在哪儿啊?"姑姑并没有因为我的不礼貌而生气,她只是笑了笑指向门边的一间小屋子。我迫不及待走了进去,一推开门,那种油墨的清香扑面而来,一下子带走了好多热气,让人的心也不由自主的沉静下来。书好多。指尖清划过每一本书的书脊,那些书中的精灵仿佛在对我欢笑,只是我那时的阅历实在太浅,也只能仅仅感到他们的欢笑罢了。片刻过后,我从的那层书架拿下一本《老人与海》。说来不怕别人笑话,当时选这本书并不是因为想和它之间发生些什么碰撞,仅仅是因为他是精装版,我瞧着好看罢了。轻轻合上门,我深吸一口气,打开了这本漂亮的书。
是过了多久呢?我也不知道,但绝对不够一本书的时间,我才刚刚和老人在海上度过一个白日罢了。敲门声响起,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响声吓了一跳。父亲说,很晚了。还没来得及与老人告别,我就离开了。
回到家,我翻来覆去睡不着——你*鱼了吗,我亲爱的老人?我开始吵着闹着要去姑姑家,父母惊异于我的变化,而我想念着那位可爱的老人。每次日出和日落交替,我的不安就越发过分,或许真是得不到的才是的吧,我再也看不进其他书。我想看《老人与海》,我要看《老人与海》。一日又一日,我终是忍不住了,上演了"离家出走"的戏码,我独自一人扣响了姑姑家的门,像上次一样,不多说便钻进书房,我像只饥渴的野兽。有条大鱼!我看见那条有着优美弧线的大鱼在我面前摆动,我听见它的尾巴拍的水花四溅的声音。诱人,不论是于我,还是于老人。我跟着老人在海上漂了好久,老人也与那条大鱼搏斗了好久。书外的天又暗了,似乎是预示着更漫长的等待。姑姑出门了。三个月,整整三个月我都在忍受这种*的煎熬。终于我有机会再一次与老人并肩,他还等着我在呢。我望见老人把最后一柄叉子也插进了鱼的身子,我嗅见了迷人的腥甜,最终那条鱼死了,我的老人也累的半死。我看见他躺在床舱中,他笑着好像在说,我赢了。一路走来,飘飘浮浮,我们都累了。
似乎是半年前吧,我与老人再会,他仍是那样一副不屈的样子。那熟悉的油墨的味道,那漂亮的精装封面好像又在呼唤我。我听见那个小精灵对我说"来啊来啊"它还是那样还笑着,同于上回,老人,我还会抓紧你的手,踏上这漫漫水路。不回头,不后悔。
利用这个暑假我读了两本书:《第五项修炼》和《杜拉拉升职记》,我从书里看到的似乎只是一些表层的东西,却也足以让我受益。
先看的是《第五项修炼》,刚开始看着那些环行线路图和那些专业术语,有些为难,有些看不懂。真奇怪它怎么能以连续几年名列全美畅销书的排行金榜。慢慢我读懂了。呵,那感觉真的像作者彼得圣吉博士坐在我面前,我像一个小学生样端坐着,听着他从内心深处流淌出的肺腑之言,看着他为我开启了一扇重新看世界的窗,那些经典的事例那些睿智的语言那些寓意深刻的小故事,还有那些我还是有些不感兴趣的图表,都在给我以启迪以思考。
我喜欢那个水煮青蛙的小故事:如果你把一只青蛙放在沸水中,它会立刻跳出。但是如果你把青蛙放在温水中,然后慢慢加热,当温度慢慢上升时,青蛙将变得愈来愈虚弱,最后无法动弹。虽然没有什么限制它脱离困境,青蛙仍留在那里直到被煮熟。为什么会这样?因为青蛙内部感应生存威胁的器官,只能感应出环境中激烈的变化,而不是针对缓慢渐进的变化。所以我们要学习看出缓慢渐进的过程,放慢自己认知变化的步调,并特别注意那些细微以及不寻常的变化,避免被煮青蛙的命运。
《第五项修炼》有五项主要的内容:分别是自我超越、改善心智模式、建立共同理想、团队学习、全局思考。每个团体都有自己的特点,彼得圣吉博士的观点是要我们去发展学习型的团队合作。更重要的是,我们应该从中学到自己需要的理论,并把这项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去,真正做到活学活用,学以致用。《第五项修炼》字字如玉,发人深思,催人觉醒,授人以渔,引人成功……
读《杜拉拉升职记》完全是抱着一种轻松愉悦的心情,却也看到了许多许多的东西。这是一本贴 近现代生活的书,是对我们现代生活的一个真实写照。书中的主人公,那个具有时尚名字的杜拉拉,因她身在世界500强之外企职场,执着上进踏实勤奋,用一般人难有的勤奋,再加上不断学习聪明的大脑,为她自己加薪晋级换来了机会,最终成长为这个大公司的hr经理,并为自己赢来了理想中的爱情。
我们必须面对这样一个奇怪的事实:在这个世界上,成功卓越者少,失败平庸者多。成功卓越者活得充实、自在、潇洒,失败平庸者过得空虚、艰难、猥琐。人活着就像航海,“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目标在哪里都不知道,那么任何风向对他来说都是不顺的”。对于刚刚踏出校门的人们,每个人都会怀揣各种各样的梦想,然而当你真正步入一个公司,处于一个职位的时候,你可能会发现其实现实与自己所想象的情况是不同的,这样有些人非要逆流而上,而有些人则会顺流而下,然而时间和实践证明往往后者会走的更远、更好、更顺利,而前者多会在抱怨中生活。因此,当你发现自己不适应当前环境的时候,我觉得其实改变自己比起改变环境更容易一些,也更实用和实际一些。这样在工作中不论环境如何改变,你都可以应对自如,因为你本身就在改变。而另一方面,对于工作和环境的不断变化,在你的身边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而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还应具备的就是“思考”。其实在工作中会思考的人要比只会努力的人更轻松、更有效率、更有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