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假期读书心得(精选17篇)
这是关于亲情、回忆、思念的叙述,它有个通俗不过的主题——我们仨。
这本书讲述了钱钟书温馨的家。在这个家中三个人互相守护的感人故事。它好像一抹清风,那么的清新,吹散着噪热,陪伴我的暑假。
简单的三个字,却包含着一个家庭的互爱,不多不少,似他们每句话前加上的“我们仨”成为了彼此之间的默契。
故事从梦引入,“在一个不知是什么的地方,太阳已经落山,黄昏薄暮,杨绛竟然走丢了,她着急,她喊着钱钟书的名字,声音在空空的旷野中。”当她向钱钟书讲起这个梦时,钱钟书只是淡淡地说,老了。
是啊,转眼间,他们老了,两位一起走了大半生的风雨,无论一个眼眸,一抹微笑,彼此都已经了然于心。
在这样一个学者的家庭里,女儿圆圆是异常活跃的,为这个家庭带来许多的欢笑。她是他们的女儿,可有时却像两位老人的跨龄好友。他们各自有各自的工作,却总是相处的愉快,家里始终洋溢着温馨。
好景不长久,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轻易的失散,抒发了“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的千古遗憾。杨绛开始对人生价值和意义开始思考,作者以自己渊博的知识和丰厚的人生经历为基础,探讨生老病死这一人生规律,并给出了自己的思考和答案。
我们仨最终只剩下一个,哪怕再辉煌,也不可能再和从前一样了,但她说“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家人已离去,亲情过往的点点,却被真切地记录在心中,记录在《我们仨》。
掩上书,一种感慨由然而生。家,是每个人的避风港湾,无论你在外面多么的劳累,多么的辛苦,回到家,你会彻底的放松下来。所以,家,需要我们家中的每个人都用心的去经营,让它被爱包围,让它充满温馨、充满温暖。更重要的是我们要爱我们的家人,珍惜在一起的分分秒秒。
杨绛淡然的文笔,细腻的思考把看似微不足道的事情进行放大,用自己的心把它们串成一串闪耀夺目的项链。即使“*”的惨不人道,在那段扭曲心灵的历史中,杨绛忍受着世道无常的变化。她并没有对命运抱怨,她只是淡淡的回忆,淡淡的叙述,使我们沉入她的静思,去理解,去赏析她的命运,去评析她的为人。
当初的我们仨,现在,独留杨绛一人形影孤零,她在*中活在对儿女,丈夫的美好回忆中,几十年中,杨绛,见到了太多太多,钱钟书和钱瑗相继离她而去,所有的悲欢与离合,所有的潮起与潮落,她早已释怀,以至于悲喜无常,淡定自如了,但是这样却还是给我一种淡淡的悲伤凄凉。
杨绛在命运面前是渺小的,她无法决定命运齿轮如何转动,无法预测命运在下一秒钟如何转动。她所能做的就是听天由命,任凭命运的各种不公,她就是笑笑,把它当作历练,磨练自己的性格。毕竟她无法像贝多芬那样扼住命运,也不像海伦有一个好老师,她在命运中只能靠自己,只能去无条件承受,所以她的内心是强大的,而她只能沉淀在我们仨的回忆之中来缓冲自己受到的伤害。
杨绛活在一种沧桑的幸福中,她一直在寻找自己那曾经的家,她不敢祈求太多,她只是希望在乱世中可以和自己的一家幸福快乐的生活下去。
最远的是家乡,最难到达的是家乡,家在梦里。
马克·吐温曾经说过这样的一句话:“十九世纪有两奇人,一个是拿破伦,一个就是海伦·凯勒。”
奇人?一个聋哑人,一个一生在黑暗中度过的弱女子,一个一生仅希望能获得三天光明的人。却为人间创造一个又一个奇迹。
在书中海伦说道“要是人把活着的每一天都当成最后一天该有多好啊,那就更能显示出生命的价值,然而人利用时间和享受时间却是有限的”看来他写书那时早已不像小时那样的暴躁、任性和孤独。以走出困境,已经走出她那漆黑的世界。对她的人生来说,已经成功了一半。
然后凭着一颗不屈不挠的心,海伦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爱心去拥抱世界,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就这样,她竟获得哈弗学院博士学位。并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处处奔走,建起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被美国《时代周刊》评选为20世纪美国十大英雄偶像。海伦的坚强以千种方式将自我的局限变成了美好的殊荣,使自己能够安详而幸福地行走在失去视觉的听力所造成的阴影之中。
世上仿佛只有聋人才珍惜失而复得的听觉?只有盲人才珍惜重见天日的幸福?为什么我们从没有为拥有听觉与视觉而感到幸福。其实,我们真的很幸运,我们永远可以看到黎明时由黑夜变成白昼的动人奇迹;到剧院或电影院享受色彩、优美和动作的完美结合;浏览城市中令人敬畏的建筑艺术;漫步在大街、公园,瞧瞧万花筒般五光十色的景象。这还不够吗?
我们那么幸福,但为什么我们从没有幸福的感觉呢?三天对于海伦凯勒真的是奢望。而我们已经拥有了三千多天的光明,让我们反省一下,我们是否利用这天赐的五官和四肢去感受大自然的美丽和生活的美好了吗?不,没有。而是每日懒懒地生活,懒懒地工作,遇到困难就怨天尤人,抱怨上天不公。就这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时间如流水飞逝。“善用你的眼睛吧,犹如明天你将遭到失明的灾难。”
我们是不是应该更爱惜自己每一点的所见?
珍惜我们所拥有的吧!尽管是额上一缕发丝,它也是母亲给予你的美好礼物。别再等失去才发现已追悔莫及。
寒假里,闲来无事,翻了翻儿子的许多书被一本书的名字吸引了——《爱的教育》,就拿来读了。这本书是初中学生必读书中的一本,在我上中学时,还没有这样的要求,所以也从没读过这些书。其实,书对我们来说,没有年龄的限制,只要你有需要,你就可以读你喜欢、感兴趣的书。
爱就像空气,虽然天天都在我们身边,但经常被我们忽略。《爱的教育》,讲述一个叫恩利柯的小男孩成长的故事,记录了他十个月在学校,家庭,社会的所见所闻和他家人的信和老师讲的动人的每月故事。书中描写了一群快乐,可爱的少年。他们的身份各不相同,有出生于富裕家庭的,有出身于贫穷家庭的,但他们互相尊敬,互相关爱。这些孩子身上却都有着一种共同的东西――对自己的祖国意大利深深的爱,对亲友的真挚之情。
透过安利柯的描述,我了解到什么样的师爱才最让学生感到温暖,把学生当亲人的老师。当安利柯的先生说道:“你们以外,我没有别的家属在世界上,除了你们,我没有可爱的人!你们是我的儿子,我爱你们,请你们也欢喜我!我一个都不愿责罚你们,请将你们的真心给我看看!请你们全班成为一家,给我慰藉,给我荣耀!”先生的这些话,让所有的学生都信服与他。虽然我无法做到这位先生的如此坦诚,但想想,我是否用平等的目光看待所有的学生了呢?两个孩子同时犯了错误,有时,我会凭我直觉判断,然后毫不留情的批评那个我心目中的差生,却不知,受了一肚子委屈的孩子在暗自垂泪,也许在他们的眼里,我不再是个好老师,宽容和尊重学生,“只要你们有勇气承认自己的错误,我绝不会责怪你们”,这是安利柯的先生们给的我另一个启示。无论是表扬还是批评学生,我们的目的是教育学生,只要目的达到,又何必在意学生是否接受了惩罚。
常有家长拽着自己不听话的孩子,慷慨的对老师对老师说:“他(她)要是不听话,你就狠狠的打。”时代发展到21世纪,我只能把这话理解成为善意的谎言,教师不适合充当暴力实施者,面对一群天真的孩子,我们需要的是充分的精力去打一场持久战,老师的的一个拥抱,抚摸,对孩子来说,也许比严厉的批评效果更好。书中给我的启示是:做一个温柔的严师,用充满爱意的语言来严格要求我的学生。
爱是一种感受,是一种信仰,是一种追求,是……无法用准确的文字形容爱的定义,但是我知道,拥有爱的人,付出爱的心,人生必定是充实而无憾的。同样,我们对孩子的爱,不应是居高临下的“平易近人”,而应是发自肺腑的爱,这种爱的表达既是无微不至的,又是不由自主的真情流露。当我们把爱心自然而然地献给孩子时,孩子会不仅把我们当教师,更会把我们当作朋友,父母。离开了情感,一切教育都是无从谈起,感情当然不能取代教育,但教育必须充满感情。
总之,爱的教育是治疗心灵创伤的良药,是打开学生心扉的钥匙。被爱的人才懂得去爱人,爱给人力量,给人温馨,也给人美丽的心灵和情感。让孩子们心中拥有爱,很多问题都可能在爱的暖流里溶解。这就是《爱的教育》给我的启示。
快乐,是一朵散发着淡淡清香的芬芳野花,,滋润着我的思想;快乐是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面,温暖着我的心扉;快乐是一双飞向智慧宝库的纯洁翅膀,领着我到知识的宝库,带我到知识的海洋里面自由自在的遨游。
自然知识的图书,带我走进了大自然的怀抱:草原上的奇花异草,昆虫世界里的大大小小的虫子,深海里的各种鱼类。我从中了解到大自然的各种有趣的知识。
科幻小说类图书,领我置身一无边无际的宇宙空间。太空里的战争,曲折离奇;飞碟和外星人的事故更是出神入化,内容及其精彩,这些图书引人入胜,
美术书的内容更是迷人,比如那些家具、风景、动物,画的都非常出色,还有那些迷人的动漫画的更是巧妙绝伦。
品味唐诗宋词,使我领悟了其中的奥妙:这里有山清水秀的风景,有奇异可爱的动物,有“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的清新淡雅,有“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的不舍思乡之情,山是青的,天是蓝的。这些景色,这些感觉,我都能从书本里领悟到。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无穷的财富,书,使我走向光明的未来。当你孤单的时候,书是你最好的朋友。正所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书永远是我的伙伴,书,是我快乐的根源,书指引我走向光明前途的道路。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讲了,一个男孩子在山坡上放养羊群,因为无聊,所以便编出了一个“狼来了!”的谎话,欺骗了辛苦劳作的农民。一次有人信了,两次有人信了,当第三次时,男孩真的遇到了狼,在惊慌中,他大喊“狼来了!狼来了!真的!这次狼真的来了!”
山坡下的农民们听了以为他又在说谎谁也没有管他,于是男孩和羊群一起被狼吃了!这则寓言告诉我们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不要去戏弄欺骗别人,一次两次也许会成功,等到了第三次你真的有了危险需要大家帮忙时,却因为大家都不信任你了,所以谁都不会来帮你的。我们就应诚实一些,不要因为无聊而去戏弄别人.
生活中的困难如红太狼手中的平底锅一样层出不穷,但我们再怎么苦,怎么痛都要忍着,这才是我们作为一个“人”的意义所在。
相信许多人看过《活着》之后都感慨万千,一股悲怆的力量沉压在心头,这是艰难困苦将要压倒人们的力量,也是人们在重压之下欲意反抗的力量。《活着》向我们展示了一幕幕生活困难与人们顽强抵抗的生动画面,富贵的好赌导致倾家荡产,家珍的离家出走,有庆的意外身亡,凤霞的难产而终,每一个故事在我们脑中都如此生动深刻,都惟妙惟肖地刻画出了生活窘境的突如其来,人们的`悲痛欲绝,人们的顽强活着,让我们领悟了人之所以要活着的伟大之处。
我看《活着》,仿佛不是在看一部普通的小说,而是在品味一个有血有肉的渗透者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是如何隆起,如何光耀万丈。这种精神自然只能从困境的苦海中孕育出来,也只有在困境的苦海中生长出来的自强不息精神才会显出光辉。富贵从败家子变成有担当的一家之主,他在绝境之前执着抵抗,感人肺腑。家珍在富贵被抓之后,以一个弱女子之身养老携子,催人泪下。凤霞难产时,富贵、家珍、二喜的坚持不放弃,不允许凤霞离去,使人动容。以上这些难道还不能说明在困难之前自强不息的重要和伟大吗?
回顾我们的生活,有多少人因一点点的挫折而失去对生活的信心,选择自暴自弃,有多少人为生活中的一点点不顺意而悲观失望,囚禁自己。其实,无论活在哪一个时期,生活不会是一帆风顺,毫无波澜的,而总是会激起巨大的波浪来阻碍你生命之船的航行,而且总发生在你最不经意的时候。多数人会因为生活中的诸多事与愿违而选择放弃人生。其实,眼前的困难是有生命的,在你懦弱是它会变得异常强大,丈势凌人,而当你勇于面对它、正视它而不逃避时,困难就变得很弱小,不堪一击。
在我身边就有一个真实的例子。一个小女生,刚进大学时羞羞答答,不敢再生人面前说话,甚至不敢跟熟人大声讲话。到了要面试社团时,她有很多想进的社团,但又由于他胆小怕事的性格,她感到很矛盾,所以在社团面试处左逛右荡,心慌得很。之后,我悄悄的对她说了句:“别怕,里面的师兄师姐最喜欢你那样漂亮的女生了。”听完,她突然如释重负,用明亮的眼睛看了看我,微笑着去迎接面试了。
通过面试,进入社团之后,自然有很多社团工作,而且大部分是需要人的胆量的。小女生又变得迷茫不已了。我又悄悄地告诉她:“在困难面前,你弱小它就强大,你强大它就弱小,所以你必须正视它,才能击败它。”于是她鼓起勇气,勇敢面对每一个挑战。
现在,她已经可以独当一面了,任何难题对她来说都是小菜一碟。我们都叫她“女强人”呢。
所以,每个人一开始都是弱小的,只有经过不断的磨砺和挑战才能逐步强大起来,逐步养成“活着”的自强不息精神。因此,我们要认真领悟和参透《活着》的精神内容,学会它,拥有它,珍视它,让“活着”精神伴随我们一生。
起初是因着著名导演和斩获国际大奖的由头看了电影,被一个接一个命运开的玩笑给气愤到了,一个人怎么能经受这么多磨难,居然还活着,对,还活着。后来找到了原著,余华的《活着》,是一本薄薄的书,一篇并不长的长篇小说,全书约12万字,讲述了一个中国农民的一生,讲述了一个关于苦难与死亡的故事。
一口气读完它,痛心之至。我确是被《活着》里的故事真真切切地感动了,一个普通而又平凡的生活故事。或者让我流泪的是漫长又沉重的苦难。在这个故事里,福贵一家仿佛上帝从乐园中赶出来的受难者一样,其人生就是为了曾经的出逃而赎罪,在经历一番苦难后进入坟墓的关口。富贵的家人相继去世,死亡的原因常出人意料之外却又在情理之中,小说中每一个人物的消亡都给我强烈的震撼。生命坚强而又脆弱。除了母亲,每一个都是福贵亲手埋葬的,人生最大的痛苦就在于眼睁睁地看着亲人一个一个地离去,而自己却无能为力,最后连眼泪都没有了,连诉说死亡都成了无感情的麻木。《活着》把人生的苦难写到了极致,死亡与苦难在书中像原罪一样如影随形,尽管死亡不可预知,尽管人火灾苦难的纠缠和死亡的恐惧中,但是人(福贵)还是一如既往地活着,并且代代延续。那么,人是如何面对这种生的困境呢?
作者毕竟不是上帝,无法冷眼旁观人生存中的不能承受之轻。他用不乏温情的笔触在描绘这个关于死亡的故事。福贵全家相互偎依着生活,在贫困饥饿的重压下,相互搀扶着在人生路上艰难地行走,承受着苦难,憧憬着未来。这就是作者想表达的中国百姓的生活。
在书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责任,为人父的责任,为人母的责任,为人子女的责任,为人师表的责任,有还债的责任,有养家的责任……他们中没有一个人逃避责任,而是勇敢的承担起了这种责任,而在这承担的过程的背后是隐忍,生的隐忍,苦的隐忍,痛的隐忍。作者在韩文版自序中也提到:“《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呐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活着》讲述的不是一个苦难中的幸存者的悲哀的故事,而是讲述了一个经历种种磨难还活着的人的经历和感受。作者用死亡叙述模式,表达了“活着比死幸福”的思想。福贵说:“我有时想想伤心,有时想想很踏实,家里的人全是我埋葬的,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就不用担心谁了。”应该认为,福贵是幸福的。在人“活着”这一过程中,坚强、勇敢、乐观等一系列为了活着本身而做出的反抗和斗争在福贵看来或许他不懂得,但是他在无形中都已具备了这些品格,他比他自己认知的要伟大,他的隐忍和坚强以一种不显山露水的方式默默存在着。
《最美的童话》里有许多优美的童话故事,有关于星星的,花朵的,动物的……每一个故事都充满了传奇的色彩,像是处于花园中的一朵艳丽夺目的花儿。
故事的主人公大概都是那些爱幻想、有着童真的孩子们,或者是那些已经很老很老的爷爷奶奶们,他们都有一个特点:乐,他们认为乐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一件事,每个人都能够成为孩子,重温孩子时候的旧梦与故事……有些故事生动易读,有些故事深奥难懂,但是它们都把我带到一个充满快乐,无忧无虑的世界里,仿佛那里只充满了童真,是童年的游乐园。
今年暑假里,妈妈帮我网购了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曹文轩的《少年王》。《少年王》是一部短篇小说集。文中刻画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少年英雄,最让我崇拜的是那个征服海牛的少年。
《海牛》讲的是一个充满真情的感人故事。一个十五岁的少年自幼父母双亡,他是由年迈的瞎眼奶奶搓麻绳抚养长大。瞎眼的奶奶日夜不停地搓绳子,独自一人,十几年,搓的绳子有多长,她的爱就有多长。而那个男孩,为了让年迈的奶奶不再辛劳,含着泪放弃了心爱的学业。他要买一头海牛,他需要一头海牛帮助他。那是一头桀骜不驯的海牛,一头让牵着它的人充满男子汉气概的海牛。
在这个短暂而纯美的故事中,我们看到了少年的不幸,而正是这种不幸,锻炼他的勇敢。将海牛牵回家的路途中,男孩受尽了磨难,充满了痛苦、艰辛,甚至无奈。在那头强壮的公牛面前,少年显得更加弱小,但他没有屈服。牛开始拖着瘦弱的少年狂奔,在田野里奔跑着,少年被牛拖进了泥水里,里面的石头扎得他生疼,但他始终没有放手。少年的执着与坚定深深地打动了我。大雾,使他被困在大河中央;风雨,使他淋湿了全身;桀骜不驯的海牛,使他受尽了折磨,伤痕累累。他一次又一次地支撑起身体,不畏伤痛,不怕风雨,日夜兼程。一夜的暴风雨后,当东方红霞万缕的时候,他骑上了海牛,在金色的原野上踏上回村的路。
感谢曹文轩,给我们呈现了一篇纯美的小说。主人公的勇敢让我感动。不管怎么苦怎么累,他都胜了,他战胜了不是一头牛,更是他自己。
比起这个十五岁的苦命少年,我们是何等幸福。他年小却独自挑起生活重担。而我们,每天父母接送上学,在明亮的教室里尽享读书之乐。风雨中有人送伞,寒风中有人添衣,挫折中有人呵护。但往往这种幸福让我们丢失了少年的这种勇敢和独立。征服海牛的少年不就是在生活磨砺中学会了令人震撼的勇敢和坚强吗?让我们张开双臂,挣脱父母的怀抱,在风雨中学会飞翔。
在这个故事里,如果用心去感受,去欣赏,去沉浸,我们就会被感动,或许这就是阅读的魅力吧。让我们在书香中去体味精彩,在艰难的道路中去感受力量!
生活的路上,也许会有风雨,也许会有坎坷,但是,因为有爱,有坚毅,我们就不怕!
第一次读《影响力》,之前便听过市营专业的学长说过,虽然到现在电商的知识早已更新迭代,但是这也不失为经典读物。
何为影响力?是使顺从的力量。"影响力”有多奇妙?善用你的影响力,使你更有魅力;运用你的影响力,使你拥有权力;寻找你的影响力,让你展现实力;控制你的影响力,让你随心所欲。如何拥有影响力?
互惠,善于互相付出和让步。在需要适当的付出和退让的时机,率先让步掌握主动权,启动有益的交换过程。也启示我们日常用善意回报善意,而非回报诡计。善良,而非回报诡计。
和一致。个人能建立起一套自圆其说的系统,为最初的找到新的理由。一旦做出,便可以自己长出腿来支撑自己,也启示了我们警惕保持一致的后果。社会认同。面对明显是伪造的社会证据,要多一点警惕;其次,我们应该意识到自己的决定不应该建立在“其他人怎么做”的基础上,尤其是事情很重要,我们必须权衡优劣得失的时候。喜好、权威和稀缺。人们总对个人喜好或稀缺一本挺有意思的心理书籍,分析了很多社会现象和实验结果,揭露了对比原理、互惠原理、喜好原理、和一致原理、权威原理和稀缺原理,讲述顺从业者或者别有用心的人是如何使用这些影响力武器去使人产生一种"一点就播放按键"的反应,当然,无论使用什么方法,都要常问自己为什么?心中一旦有疑问时要引起警觉,不要立刻做决定。
爱因斯坦曾经说过“一切都应尽可能的简单,但不能太简单。”成功的人总是那些懂得利用规律的人,我们做事情从简单入手,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的做好每一件事情,懂得遵循规律并且利用好规律就能取得成功。
最后我想说的是读了这本书,我认为我们自己本身就应该学会散发影响力,让自己成为一个能影响他人的人,成为一个有责任有担当的人。诚实勇敢正直的做事是很大的影响力,当大家觉得你有足够好的品质时,在这种心理下你会有的影响力。所谓大巧不工正是如此。我们内心应该追求和维护优秀的品质,在优秀品质的基础下去努力工作,一定会取得一番成就。
影响力无处不在,聪明的人往往会有意识地使用影响力的武器,学习优良品质我们要从自身做起,不能被别人利用人性的弱点,并且要学会理性的看待问题,在提升自己影响力的同时也要不断学习。
爱情是文学永恒的主题,没有爱情,文学就少了一半的光辉。同样,没有爱情的《巴黎圣母院就如同没有菜叶的清汤。在这里我不想过多的讨论文中的善与恶,我想说说巴黎圣母院的另一主题——爱。
《巴黎圣母院》小说所说的爱情故事发生在15世纪的巴黎。在愚人节那一天,巴黎民众抬着残废畸形的“愚人之王”在圣母院的敲钟人卡西莫多,在圣母院的前面的格莱夫广场上欢呼游行。吉卜赛少女爱斯梅拉达带着一只小羊跳舞卖艺,穷诗人甘果瓦被她的美貌和舞姿迷住了。他在夜里听到她动人的声音,情不自禁地跟随她。这时忽然跳出两个男人把她劫走了,他认出其中一个就是奇丑无比的卡西莫多,惊慌中他被吓得昏了过去。
甘果瓦醒来后撞撞跌跌,在黑暗中误入了“奇迹宫”的大厅。正在这千钧一发只际,爱斯梅拉达出现了。她心地善良,不忍心看着他死于非命,表示愿意嫁给他,和他结成了名义上的夫妻。第二天,卡西莫多被绑在广场上示众,在烈日下口渴难受,遭受围观者的嘲笑和辱骂,只有爱斯梅拉达不计前嫌,把水送到他口中,使他流下了眼泪。
后来爱斯梅拉达爱上了外貌英俊的弗比斯,他们在夜间幽会,不料弗比斯被人刺伤,她也被当作女巫捉了起来。就在她要处死的时候,卡西莫多冲进刑场,把她救到圣母院的钟楼上……
爱斯美拉达是一位能歌善舞的十六岁美少女,由于从小被吉普塞人从家中偷走,在流浪艺人中长大,所以不被当时等级森严的上流社会所认同和接受。当她在深夜被人打劫时,被英俊潇洒的皇家卫队队长弗比斯英雄救美,便一见钟情地陷入爱河,而他也被她的美貌所俘虏。
爱斯美拉达像所有琼瑶小说中的女主角一样,只要遇到了自己所爱的人,便不顾一切地无怨无悔地爱上了对方。不管这种爱情是否有结果,不管对方是否真的爱自己,甚至明明知道这种爱情不可能有结果,甚至明明知道对方并不真心爱自己,也依然一往情深地爱着对方,依然对这样虚幻的爱情忠贞不渝。
爱斯美拉达不但有一个完美无缺的躯体,也有一颗高尚纯洁善良的心灵。当诗人格兰古瓦即将被乞丐王国绞死的关键时刻,她毫不犹豫地以愿意和他结婚的方式救下了诗人。诗人被她的美貌和高尚所震撼,立刻身不由己地爱上了她,并希望能成为她名副其实的丈夫。但是爱斯美拉达为了她心目中的爱情偶像,平静地拒绝了他:“我只能爱一个能够保护我的男子汉。”并告诉他,和他结婚只是为了救他的命,所以只能和他维持名义上的夫妻关系。
当副主教克洛德利用种种卑劣手段想强迫爱斯美拉达接受他的爱情时,爱斯美拉达宁死不从。当克洛德在监狱里为了获得爱斯美拉达的爱情,欺骗她说她所爱的弗比斯已经被他杀死,让她不要再抱任何幻想,并且许诺只要答应他的爱情,就可以将她从死刑判决中解救出去。爱斯美拉达的回答是“如果他已经死了,为什么你还劝我要活下去呢?”当克洛德最后一次在绞刑架前让爱斯美拉达选择时,尽管这时候爱斯美拉达已经知道她所爱的人弗比斯还活着,她也找到了失散十五年的亲生母亲,她非常想活下去,但面对克洛德的求爱,她的回答是:“绞刑架让我厌恶的程度还远远不如你呢。”
在小说中“丑”的化身的卡西莫多,是以爱斯美拉达的迫害者的身份,首次出现在爱斯美拉达的面前,他奉命在深夜去抢劫爱斯美拉达。当卡西莫多因为抢劫失败,被皇家卫队逮捕,被绑在烈日下的耻辱柱上受鞭打示众时,他渴求围观的人群给他一点水喝,却无人理睬。眼见着他快要晕死过去的时候,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勇敢地给他水喝的人,正是这位天使一样的爱斯美拉达。
爱斯美拉达的以德报怨深深震撼了外表畸形丑陋的卡西莫多,因为在他的内心也有和其他人一样的强烈爱心和感情。后来他冒着生命危险将爱斯美拉达从死刑架上抢救了出来,但是,他的丑陋畸形的外表,始终是横贯在他和爱斯美拉达之间永远无法跨越的鸿沟。雨果先生在小说的结尾通过死亡的方式终于跨越了这条鸿沟,我想那可能确实是唯一可行的方法。
然而整部小说中最令我感动的还是那位伟大的母亲。一只孩子的小鞋对她来说就是整个宇宙、整个世界。为了这迷人的鞋,她曾经对着天空恶意地诅咒、深情地申诉、虔诚地祈祷、悲伤地哭泣……。20xx年,这对一位失去儿女的母亲来说,每天都是第一天,哭声仍像第一天那样肝胆俱裂。使我深刻地体会到了母爱的伟大。当官带走她的孩子时,她的目光、她的呻吟,在人类语言的库存中我似乎找不到一两个字来形容来表达……
还有许许多多优美的人间真情。我一直思考着:为什么在追求欢乐的同时,隐藏着悲痛的灵魂,世道如此吧!在生活中总有艰难,总有困惑,也会有成功,更会有失败……
打开窗户,仰望天空,那夕阳如血,使我又想起了书中的一切就像这浩瀚长空被残阳染得如此的悲壮,只是读这本书也似面对天空,除了蔚蓝广阔,还有些忧人的不解。
“叮铃铃”“叮铃铃”哎,闹铃又响了,假如没猜错得话如今又来到去看书的時间了。“书书书”也是书,我真是烦透了。这时候爸爸走了回来对我说“念书要内心平静,不可以心烦意乱”听了这句话我万般无奈得随意举起一本《闪闪的红星》,不耐烦读过起來。伴随着一步一步的深层次阅读文章,我感觉对这本书拥有深厚的兴趣爱好,书中的一个个动人的故事吸引住了我。
《闪闪的红星》这本书关键讲了红军战士抗战的小故事。把我书中每一个小故事打动着。小故事中的主人翁潘冬子十分可伶,在他不大的情况下自身的母亲以便掩体朋友英勇献身,父亲随中央红军迁移,就把他留来到一位同乡家中。父亲出门前留下的八角形帽子上的红五星,在艰苦的岁月和漫长的夜晚温暖着潘冬子的幼小的心灵,使父亲必定回家,中央红军必定获胜的信心动摇了。当映山红再度盛开山间的情况下,长大以后的冬子肩扛枪,带著缀着闪闪的红星的遮阳帽,和爸爸携手并肩踏入了释放全中国的团队中。
根据读这本书我对书拥有新的观点,一开始我将书比成是我的“对手”,如今我将书如同是我亦师亦友,“书”它能够帮我产生开心、打动和丰富,是我一生享受不完的財富。
如今我最喜欢的书应该是《红楼梦》,自从高中读过一次后便深深地被它吸引了。初读此书第一感觉是惊奇曹雪芹一个人怎么能写出涉及如此多面的书,林语堂先生写《京华烟云》说是为了写一本当代的红楼梦,可恕我直言不只是译者水平有限还是我个人阅读能力有限《京华烟云》较之红楼梦真的差了很多。
大多人读红楼梦都会喜欢林妹妹但我个人却更喜欢宝钗与湘云,他们说宝钗心机太深我却不以为然,倘若没有宝钗这样的妻子宝玉恐怕会一直做着不想长大的梦家父再有钱也难免会落得倾家荡产。湘云则性格豪爽如男子,她心胸远比黛玉宽广才气也并不在黛玉之下单看她的海棠诗与其在稻香村的联句便可知晓。当然每个人都会有自己喜欢的人物,我们不能强求别人和自己有一样的观点。这也是为什么我不喜欢刘心武等人的解读。我们读一本书只有有了自己的体会才达到了读书的目的。感想是无所谓对错好坏的因为人与人不同对别人不好的观点可能对我非常好这都是正常的,听那些解读书如果学习他们读书的方法还好钥匙全接受他们的思想那就成了吃别人嚼过的.馍还有什么滋味可言!
人的一生能有多幸运呢?
假期,我读了《活着》这本书。
朴实无华的文字,平平无奇的叙事,像是一块原味饼干,入口无味,却越嚼越香。读毕,思绪翻涌,感慨万千......
母亲有一个亲妹妹,我唤她一声姨娘。姨娘读书少,只读过一二年级,也许是因为家里没钱,也许是因为外公重男轻女,也许是因为姨娘经常闹出“趴(扒)地瓜”的笑话。总之,姨娘大字不识一个。不过,姨娘是一个干活的好帮手,母亲小时候很懒,常耍滑头让姨娘干活,姨娘也不吭声,闷着头就把活全干了。一个午后,空气黏腻闷燥,知了扯着嗓子卖力地叫喊着,姨娘独自在院里干活。猪草机发出的“嗡嗡”声充斥着整个院子。倏地,声音没了,母亲跑来看怎么回事,当即吓傻了。她看到姨娘的两个指头,掉了,血嘟嘟地往外冒,母亲”哇”地一声哭了,反倒是姨娘,眉头皱得紧,嘴里发“嘶一嘶一”地吸气声,眼泪硬是没掉半滴。外婆刚从田里干活回来,镰刀都来及卸地背着姨娘往诊所赶……猪草洒落了一地,知了也不叫了,只有空气黏腻得让人喘不过气来。
天空白云朵朵,桂花飘香满院,姨娘却再也高兴不起来了。姨娘的手不再像原来那样灵活,但她仍时时干活、生火、煮饭、洗衣服、种田……一样不落,只是那猪草机她再也没碰过了。
深冬时节,天色阴阴漠漠的一层,湿风吹过,有点儿冷,也有点香,香的是野草花的气息。姨娘要嫁人啦,村里的媒人帮忙物色了一个好人选,这门亲事就这么定下了。那个年代的爱情哪有那么纯粹。结婚办酒那天,姨娘满心欢喜,红着个脸地挨桌敬酒。日子一年年地过去了,姨娘的肚子却迟迟不见动静,母亲问姨娘是不是不打算要孩子,她说不是。也就因为这件事,姨娘成了村里的笑柄。又过了一两年,姨娘的脸色愈来愈差。母亲问是不是身子出问题了,姨娘话也不说的直摇头,那表情说不清是痛苦还是不痛苦。过了几天,母亲黑着脸从乡下回来。原来,那个媒人物色的“好人选”是个酒鬼,成天赌博嗜酒成性,姨娘和他结婚多年,他回家的日子掰着手指头都数得过来。家里的担子都是姨娘一个人担着。洒鬼每次喝得烂醉时,就对姨娘拳脚相加,打得姨娘只剩下半条命。姨娘从不反抗,即使眼泪在眼眶里骨碌碌的打转,也不吭一声。都说女人是水做的,可我觉得姨娘是铁做的,比铁都还硬。母亲看不下去,就让姨娘离婚,可那个酒鬼死活不肯离。为此,告上了法院。这事,足足拖了一年。在这一年中,酒鬼愈发不是人了。这一次,姨娘连魂都丢了。村里人路过时,听着里面的撕扯声,都不免摇摇头。凛冬的风,又冷又刺。
屋漏偏逢夜雨,外祖母死了。外祖母是最疼爱姨娘的人。入殓那天,村里支起了宫殿似的灵堂,各式各样纸糊的小车子小房子,有种褪了色的亮丽,桃红柳绿的彩油纸在风里噼里啪啦地响,脆生生的像是谁在啃着黄瓜。许多人都来了,丧事一直都是他们无聊生活的调味品。在灵堂外,我看到姨娘。她个子矮小头发凌乱,还披着白布,可那条白布太长了,从她的肩膀一直垂到脚上。她的目光由于经受了水的浸泡而浮肿发散,我看到她麻木的摇晃着身体,整人散发出溺水般悲伤的气息。我知道,姨娘心里的最后一根弦崩了。
多年以后,姨娘二婚,生了一对龙凤胎。村里人都说姨娘命真好,真幸运。我却觉得姨娘命不好,也不幸运。
姨娘的故事令人同情,和书中的福贵一样,生活不幸,却仍坚强地活在这世上。人这一辈子,活着才是大事!
所以,人的一生又能有多幸远呢!就像余华笔下的福贵,从一开始的败家子,到最后的孤独终老,一路上,经历了太多太多地生离死别。世界以痛吻我,我却报之以歌。在我一度以为福贵要随家珍去了的时候,福贵活下来。这就是生命的韧性,是无法用时间和长度去衡量的。当书中的人物相继离福贵而去的时候,方才领悟到了活着的真谛。
于我,于福贵,于姨娘而言,活着是大事,也是最幸运的事!
有这样一个人,她由于小时候的一场疾病失去了听力和视力,但是她以顽强的毅力战胜了这些困难以及精神痛苦,经过不懈努力终于成为一位学识渊博、掌握五种语言的着名的作家和教育家。她所着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诠释了她的坚强与不懈,她就是海伦·凯勒。
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里海伦对光明尤其渴望,她设想了自己三天的光明生活:第一天,她希望自己能够看一眼身边最亲近的人,那些曾经帮助她的朋友,把他们的音容笑貌永存心灵;第二天,她希望在电影院或剧院里渡过,感受视觉的快乐;第三天,也就是最后一天,她希望游览城市,感受人们一天忙碌的生活。
只有短短的三天,海伦却是如此珍惜,没有虚度一天光阴,没有浪费一天时间。海伦虽然是个盲人,但是她心灵的眼睛却比任何健全的人都明亮,在书中用优美的语言把景物描写得细腻生动,一个盲人竟然能写出如此生动的景色,令我惊叹不已!可是想想现在我们许多中学生整天虚度光阴,无所事事,不知努力学习,把大好的时光浪费在吃、玩上,他们比于海伦难道就不会感到一点点惭愧吗?
海伦说:“知识给人以爱,给人以光明,给人以智慧,应该说知识就是幸福,因为有了知识,就是摸到了有史以来人类活动的脉搏,否则就不懂人类生命的音乐!”正是因为有这些知识,像一道道彩虹,点亮了海伦心中的灯,照亮了她的内心世界,也架起了海伦和世界沟通的桥梁,从此改变了她的一生。一个盲人都如此对知识如此渴求,这让我们健全人情何以堪?既然我们拥有美好的一切,那么从现在开始,让我们珍惜每一分每一秒,好好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父母,效力祖国!
文章的最后,海伦给予我们一个提示:善用你的眼睛吧,如同明天将失去光明。而我,也给大家一个忠告:善待你们自己的生命吧,不要让自己明天的生活失去色彩!
我喜欢读书,书中给我带来了许多知识,还给我带来了许多道理……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精神的巢穴、生命的源泉。知识是无穷无尽的,丰富的道理学不完。
我读的书是《起步作文》虽然它是作文,但我还是很喜欢它,作文生动搞笑,令人回味,真是栩栩如生啊!
读书,令我认识了名人、朋友,读书啊!我又认识了一个朋友,那就是——细心。
我很喜欢读书,这种喜欢,似乎是天生的。
妈妈告诉我,从我两岁时爸爸就在单位订了《婴儿画报》给我读,那时候爸爸上班离家很远,早出晚归,所以说每月月初的晚上,小小的我总是等到很晚,等待着爸爸带回新的故事听。我长大了些,《婴儿画报》逐渐过渡成了《幼儿画报》,从小便爱书的我特别迷恋那些故事和图画,一月一本的小书不知妈妈给我读了多少遍。后来,经常倒着拿书的我竟会给小朋友们“读”故事,斗大字不识一个的我把整本整本的故事“读”得一字不差。至今,我还记得《小松鼠滚雪球》、《大老虎拔牙》……这是我读书生活的开始。
上小学后,我背过的那些故事给我带来了很大好处,看图写话我频频获得满分,还有一次,老师竟给了我“100+5分”,这可让我乐了好久。妈妈说这是多读书的结果,于是我更加喜欢读书,一有机会就扎进书堆里,成了不折不扣的“小书虫”,还是条杂食性的“小虫”,就连奶奶的《长寿的秘密》也让我看了好几遍,读书让我受益匪浅。
三年级时,我无意间看到《绿山墙的安妮》是五年级的必读书目,我不服气了,凭什么五年级才能读,我也要读。我软磨硬泡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这是我读过的第一本外国作家写的小说,虽然加点的长人名和拗口的地名把我弄得晕头转向,但我还是被安妮的乐观和幻想深深打动了,我一拿起它便像着了魔一般疯看,有一次躲在被窝里偷看还被爸爸发现了,被狠狠训了一顿,可安妮那迷人的笑声,让我魂牵梦萦,今年暑假买来了全套,看得昏天黑地,哭哭笑笑,如疯了一般痴迷。借给同学一本《绿山墙的安妮》,同学竟称早忘了,气得我痛心疾首地批判她一顿,这么好的书怎能忘了呢?“安妮”被我读了六年,我想我被她的魅力打动了,在我心中任何好书也无法取代“安妮”。
能够读到与自己产生共鸣的书是一件很幸福的事,幸福是一种持久的感觉,它停留在我读书时和读书后的每一瞬间。
我不喜欢功利性地阅读。因为,最好的书是不可以带着功利性去读的;最大的收获,也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得到的。就像吃药不会马上病好,喝牛奶不会突然蹿高一样,书籍带来的是潜移默化的营养。有了这营养,我们就会快乐、幸福。
读书的幸福感觉,在于过程……
我觉得夸父非常的执着,因为,夸父不断地去追求他想要的,但是如果太阳永远停留在那里,那地球的另外一半不就整天是黑夜了吗?
我觉得夸父还有点只顾自己不顾别人,如果,他想一直都是白天,成功了,但是喜欢黑夜的人有怎么办呢?
我也觉得夸父死的很有意义,因为,要是按夸父的想法,可以让喜欢黑夜的人呆在黑夜,喜欢白天的人呆在白天。他还为人们添加了一从桃林。
但我又觉得夸父死的没有意义,因为,夸父把太阳固定了,在有太阳的地方,人们就会觉得一直很热,没有四季的变化,花草树木都会因为太阳而晒死。在没有太阳的地方,那里就会变得寒冷,各种植物都因为没有阳光死了,人们就会感到饥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