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葫芦的秘密读书心得优秀文章(通用25篇)
天上不会掉馅饼。 —— 题记
如果你明白宝葫芦是偷东西的,你还想得到宝葫芦给你带来的幸福轻吗?相信你们会说:”不。“
开始读这本书时,我觉得宝葫芦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定贝,它能让我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我要是也有一个这样的宝葫芦该多好呀。以后我就不愁吃喝了。可是往后读了我才发现,宝葫芦是把别人的东西偷过来给主人用时,我的想法完全变了。我觉得宝葫芦可以带来不劳而获的东西,同时它也可以给拥有它的人带来灾祸,和无穷的烦恼。因为本来是可以不撒谎的,却为了要隐藏宝葫芦撒了许多谎。
作品主要写了天真活泼的中学生王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得到了一个无所不能的宝葫芦。王葆做了宝葫芦的主人后,他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因此获得了一种不劳而获的”幸福“。可拥有了这种不劳而获的幸福却让王葆麻烦不断。像下象棋把”马“吃到了嘴里、从来不撒谎要被迫撒谎、看电影偷到了好朋友的座位、考完试拿别人的试卷被教师发现……
最后王葆终于发现宝葫芦给他的东西并不是凭空变出来的,而是把别人的东西偷过来的给自己用的。王葆做出了选择就是把宝葫芦的秘密告诉大家,并认错。这样就跟大家解释了这段时间发生的一切事情。也可以不让宝葫芦继续祸害别人了。醒来后发现是一个梦。
王葆把宝葫芦扔了,我持两种观点:一种是这样做是不对的。因为王葆完全可以留下宝葫芦自己享用,就算没有家人和朋友起码有无穷无尽的东西何苦苦了自己呢?第二种是这样做是对的。因为如果这样就算没有那种特殊的”幸福“,可是和家人和朋友在一起,不是比所有的”幸福“都幸福吗?我还是赞同第二个观点。
从这个故事中我们不难发现,不劳而获得到的东西是不会心安理得的。就拿本书的主人公王葆来说吧,他还不知道宝葫芦是偷来的东西时都如此的不自在。要撒一个又一个的谎。当他知道是偷来的东西时是多么的痛苦,因为偷,他失去了亲人,朋友,因为偷,他辜负了大家对他的信任。那时他的多么的难受呀。
所以,我们一定要记住”天上没有掉陷饼的好事“,一切幸福只能靠自己的劳动。
宝葫芦的秘密中的主人公王葆是一个十分懒散的人。他什么也不会做,就连自己的脚趾甲也不会剪。王葆的奶奶给他讲过宝葫芦的故事,于是他十分想拥有宝葫芦。一天他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了他在湖边钓鱼,结果钓上了他梦寐以求的宝葫芦。他就阴差阳错的当上了宝葫芦的主人。
一天王葆和同学下象棋,宝葫芦就理所当然的躲在了附近的一棵树上,宝葫芦听见主人在树下一下叫吃马,一下又叫吃车,吃这吃那。结果把棋子都吃下肚子了。
又有一次,王葆数学考试,他叫宝葫芦帮他作弊。宝葫芦把同学的答案”搬“到自己的卷子上,可是宝葫芦把同学的名字也给”搬“来了。恼羞成怒的王葆冲进了竹林,把宝葫芦给扔回了湖里。他终于明白了世界上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为了两个月后的游泳比赛,他发奋锻炼,终于取得了冠军。
书中的王葆不正是我吗?懒散、怕吃苦、怕失败、做什么事情都依赖家人。这些缺点不正是我的缺点。我要向王葆学习、抛掉自己的”宝葫芦“做一个真正的自己,一个诚实、勇敢、上进的阳光少年。
《百年孤独》中的“孤独”能够如此透彻心扉,是因为它未曾在“孤独”的表象上倾注一字,而只是将沉闷的“活着”娓娓道来。
在这个比《红楼梦》还要繁复、难记的家族体系中,“活着”是所有情节发生的唯一起源。为了寻找活着的可能,为了寻找活着的方式,为了寻找活着的意义……为了活着,一个生存在地球角落的百年家族陷入了无限的疲惫与孤独之中,在茫茫岁月之中上下求索,按照命运的规划忙碌。
有趣的是,这并不是一个悲剧。
书的内容如果除去荒诞奇妙的羊皮卷,除去家庭里不断飘荡又不断思考的魂魄,除去埋于地下的七千二百四十一枚古金币,除去放荡不羁的乱x恋和纵情声色的放纵外,实际上就只是一个家族从开始、到壮大、到完结的故事。如此看,很简单却也很无趣的。里头有趣的就是那些千奇百怪的孤独形式,还有没有伤感的离亡和没有快乐的出生,当然还有放纵却不觉有违道德的情爱纵欲。
如果还有,就是马孔多变化的历史。从二十一对夫妻披荆斩棘穿越大沼泽之地,试图发现东之大海,却最后绝望地放弃梦想驻扎在这片离大海只剩两天路程的不可思议有着西班牙大航舰的着魔丛林之地。然后扎根,繁荣,跟带来飞毯、魔冰、巨人、炼金术的吉普赛人交流,却不知道走两天路去发现一个什么都有的城镇。当然,最美好的阶段就是完全断绝联系的、唯有和吉普赛人交换惊喜的美好村落。可是,乌尔苏拉发现了路带来了商队后,也带来了自由党和保守党的战争,带了铁路,带来的家族的繁荣,也带来的垄断,带来了死亡和压迫,带来过期待,带来过时髦和迷醉,却不论带来什么都挡不住孤独的滋生和扩散,一如在那个最初的夜晚丽贝卡带来的失眠症一样,让每一个家族的人都没有好受过。
噢,除了那个小仙女一样的智慧的蕾梅黛丝,会一丝x挂的出现在受惊且痴沦的异乡人面前,会不守繁文缛节地自由自在,会预言偷看洗澡的人随后的死亡,更神奇的是,会带着一床天鹅绒的真丝白被如天使一样地飞走在人们的希望和永远的记忆里。唯一一个不守孤单感传染病的人似乎就只有她,永远带着最亘古的美丽和最高远的智慧离开了这个一开始就不属于她的百年孤独之地爱。
说完了她,说完了这份无法描绘的美丽,这个家族悲哀得只剩下说不尽的孤独。我也在不经意、不情愿之间比对了他们的孤独,也认识了自己的孤独并非无由的作态,也并不无奈的悲哀,始终相形见绌,相形有愧,相比难忘。
但我有理由相信,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成员,甚至马尔克斯本人,都在这个过程中找到了快x,孤独的快x。在二十多万字中,出现最少的,是眼泪;出现最多的,是希望与欢乐。在孤独中,每一个小说中的人物都找到了“活着”所需要的一切,他们不是哲人,不是思想者,却做到了哲人和思想者都难以企及的程度——看透这个世界,并且活下去,直至死去。他们不满足于ròu tǐ的存在,而追逐精神独立的x感,追逐一种自身与世界的微妙平衡。对于他们中的每个人而言,世界或许简单之至,或许复杂至极,却都无一例外的是身外之物——这是一群自我存在的生命体,因为存在,所以孤独。
他们远离了故乡,远离了熟悉的一切,远离了属于那个时空的一切常规,选择了一条痛苦却又妙不可言的、只属于自我的生存之路。他们彼此之间不曾有丝毫的理解,更不为外人所明白,却又深深地感悟到了自己生命的要求。
百年之中,每一个家族成员都因“活着”的选择而陷入深深的孤独,却没有一个人因为孤独而痛苦。在孤独中,这些平凡人获得了一种意识的觉醒,一种冥冥之中出现的引力以不同的方式吸引着他们每一个人,走进了这个虚构却又无比真实的世界。血缘的纽带并不是维系家族的脉络,“孤独”才是这个家族唯一的标识。这也许就是《百年孤独》中那些魔幻情节发生的确切答案:一切皆是孤独的x感使然。
所以他们披上了“魔幻”的外衣,选择了常人无法理解的行为,选择了牢牢抓住宿命中的孤独,用孤独的方式去捕捉活着的x感,一种生命中唯一真实的体验。那种莫可名状的欲望使这些由文字构成的形象在虚幻的情节中真实无比,而马尔克斯之所以会在上校死后伏案哭泣,是因为他才是这孤独家族中仅存的一员。
一个人最纯粹、最强烈的情绪和感受,只会出现在两个时间段:幼年和老年。前者是序,后者为跋,中间的所谓人生经历,是漫长的验证与积淀,精彩,却不免主观和失实。所以,在老年到来之前,童年的体验将是每个人仅有的“真实”,是相伴一生、塑造一生的灵魂素材。所以,我们的人生不是用粗糙有力的双手建筑的钢筋混凝土结构,而是用稚嫩的手指随意搭起的几块飘摇的积木。在那些积木中,我确信有一块是“孤独”,每个人都有。所以,如果让我推荐一部名著给一个刚刚有自我意识的孩子时,我会推荐这本《百年孤独》。让一个人学会什么都不会有让他学会孤独来得实在和重要,在孤独中获取x感是生存的必备能力,在孤独中成长是每个人的必经之路。
世界如海洋,吾等如水滴,融入大海之时水滴就已不复存在——我们就已“死去”。所以,孤独的一滴水,才是我们“活着”的形态。如歌所唱,“我们生来就是孤独”“我们是这美丽世界的孤儿”。生来孤独是注定的,而随后活着的岁月中,孤独却不一定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孤独的快x,大多数时候,是一种奢侈的享受。
我想,这是一种悲哀,一种遗憾。不过也好,有了孤独,似乎才会一如每一代人中始终会有的拿一个深深闭门于梅尔基亚德斯房间潜心研读羊皮卷的孤独者,不致于迷醉于夜夜笙歌的宴会之间,不致于迷惘于左右矛盾上下犹豫的悖论里,不致于陷在自己“臆想”的却也是真实世界而听不到讽刺的笑声和侧视里。
在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是《宝葫芦的秘密》,让我深受感悟。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主人公王葆在荷塘钓鱼时,意外获得了一个宝葫芦,这个宝葫芦能变出任何王葆想要的东西也因此,宝葫芦给王葆闯了许多祸。后来,王宝得知真相,宝葫芦变出的东西都是偷来的。从此,王葆毁掉了宝葫芦,和别人说清真相后又开始幸福、踏实的生活。王葆突然醒来。原来这是一场噩梦。
在书中“‘啪!’我对准宝葫芦就是一刀,当时一点也没有考虑,就是那么一刀。我一刀下去,把这个宝葫芦劈成了两半,才觉得有些可怕。”这段话给我的印象最深,文中“我一点也没有考虑”说明王葆当时是下定决心要把宝葫芦毁掉。“一刀下去”说明王葆能知错就改了,并且不想让宝葫芦再去伤害别人了,还表现出了王葆很愤怒的心情。
通过这个故事,我联想到了自己身边也有类似的一件事:有一天晚上在做数学作业时,有一道题难住了我,在这时,我多么想有一张答案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啊!当我的书包又变乱的时候,我多么想用魔法把书包变整齐啊!当我每次想出门时,我多么想让携带自动系好啊!但是,当我看了这本书后,我彻底地改变了我的想法,因为我知道了:在自己的生活中,不要总让别人帮你干这干那,因为只有自己的事情自己干,生活才会更美妙。因此,我比平时变得更乐观了,更勤劳了,顿感觉生活一切皆美妙。
不劳而获只能带来烦恼和痛苦,投机取巧而不付出自己的努力是不会成功的,所以我们一定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到劳动的果实。
我来谈一下我对这本书的读后感。
这篇文章讲的是小主人公王葆得到了一个宝葫芦,宝葫芦说他能为王葆带来幸福,可是宝葫芦却一次又一次地闯祸,后来十分庆幸,只是一场梦而已。
宝葫芦他所认为的幸福就是有些人认为的:有吃有玩,还有钞票花。按他的理来说,王葆拥有他以后一定是幸福的但是正义感十足的王葆知道这些东西都是宝葫芦偷来的时候,他就更讨厌这种所谓的“幸福”了。我认为王葆所谓的幸福是:被大家认可,得到实实在在的荣誉。这种幸福宝葫芦是给不了的。
在这个故事里,我觉得我喜欢的人物就是王葆,虽然他给我的印象就是有点小虚荣,但是他知道了宝葫芦给他的东西所有都是偷来的时候,他十分生气,决定不再要宝葫芦了。我从这看出了他的正义感。而且他和他的朋友们,语言十分质朴,很令人喜欢。
还有一个人,给了我很深的印象。就是杨栓儿。他是一个坏角色,经常偷盗。可是他看见王葆手里拿着宝葫芦从无人售书店里偷的书的时候,杨栓儿却严厉的说了王葆,虽然不是王葆拿的。从这个角度看,还有点男子气概。
当时我在看这个故事的时候,确实想不到这个故事的结局竟然是个梦!?但又不禁让人沉思,开始十分想得到宝葫芦的王葆,最后竟巴不得亲手毀了它。正反衬了不劳而获的“幸福”不是真正的幸福。真正的幸福是靠自己的勤奋和努力取得的。
这个暑假,我看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这本书,其中《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个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感受到了鲁迅先生和我们不一样的童年生活。
百草园真是儿童生活的乐园。鲁迅先生向我们描绘了百草园里色彩斑斓的植物和有趣的小动物。他不是单一地向我列举它们,而是按照从远到近、从高到低的顺序,向我们娓娓道来,从视觉、听觉、味觉几个方面来写这些动植物的特点,让我们有如身临其境。这些文字我反复读了多次,如果我也有这样美丽的园子,在里面尽情玩耍,该有多好啊!
给我最深刻的是长妈妈给作者讲美女蛇的故事。“美女蛇是人首蛇身的怪物,能唤人名,倘一答应夜间便要吃这人的肉的”。看到这里,我毛骨悚然,仿佛美女蛇真的要来吃人肉。难怪小时候的鲁迅得到的教训是:有陌生人叫你的名字,你千万不可答应他。可见他当时也是多么地害怕。
虽然在三味书屋要读书,有严厉的老先生,但也有快乐,可以爬上花坛折腊梅花,在地上或者桂花树上寻蝉蜕……,比我们上学好多了,我们下课不能自由奔跑,不能剧烈地运动,更别说能这样自由地玩耍了。
读了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文章,让我知道了他和我们的童年完全不一样。我多么希望也有这样的童年生活啊!
今天,我要给你们介绍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做《宝葫芦的秘密》,讲的是一个名叫王葆的小学生,好吃零食,又爱幻想,希望自己也能得到一个像宝葫芦一样的宝贝,可以不费事不操心地获得一切。一天,他的愿望终于实现。他有了一个宝葫芦,心里想要什么,那个东西就会摆在他的眼前,什么金鱼、画报、玩具……要什么便有什么。
得到宝葫芦后,王葆很开心,从此以后,似乎变成了一个“闲人”,自己不再做任何事情,宝葫芦简直是万能的宝贝。但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事情,一次次的出丑,让王葆认识到自己这样做是不对的,于是就把宝葫芦给扔了。最后,王葆发现自己只是做了一场梦,他非常庆幸自己只是在做梦,明白了不劳而获,不动脑筋,凡事靠别人是不对的,他决心要做一个好学生。
其实在生活中,我也有和王葆一样的经历,多么想有一个三头六臂的机器人,帮我写字、洗衣服、搞卫生……这样该有多舒服啊!但是,这样是不对的。我想,不管做任何事情,都要有付出才会有收获。俗话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要努力学习,不怕苦不怕累,要做一个有用的人,能帮爸爸妈妈做家务,帮老师分担点责任,自己也会学会许许多多的本领。
书籍是智慧的源泉,知识是梦想的翅膀。我要多读书,多练习每一样本领,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吧!
“你的奶酪是什么呢?”《谁动了我的奶酪》这本书中的其中一句话令我陷入了沉思。
从前,在一个遥远的地方,有四个可爱的“人物”——小老鼠“嗅嗅”、“匆匆”和小矮人“哼哼”、“唧唧”。他们生活在一个奇妙的迷宫里,奶酪是他们要追寻的东西。有一天,他们在奶酪C站,发现了一大堆奶酪,便在周围构筑起自己的幸福生活。不料,很久之后的某天,奶酪突然不见了!哼哼和唧唧面对突如其来的变化声嘶力竭地叫骂,诅咒那个搬走奶酪的黑心贼;嗅嗅、匆匆随变化而动,立刻穿上始终挂在脖子上的鞋子,开始出去再寻找,并很快就找到了更新鲜更丰富的奶酪。后来,唧唧也冲破了思想的束缚,穿上了久置不用的跑鞋,进入了迷宫的深处,而哼哼却仍在对苍天的追问郁郁寡欢……
读了这本《谁动了我的奶酪》之后,我有了许许多多的感触。这个普通的小故事竟蕴含着一个令人深思的“奶酪”哲理!人生就像一座诺大的迷宫。在这座迷宫里,也有许多黑暗的角落霍隐蔽的死胡同,同样有许许多多的奶酪,它们或者是事业、工作、金钱、地位、权利、美丽、健康……诸如此类。但你是否发现,你的奶酪在变化?事实上,每个人都可能面临着与过去完全不同的境遇,人们时常会感到自己的“奶酪”在变化。奶酪不是永恒不变的,经常闻一闻你的奶酪,你就会察觉到他正在变质;再过一段时间,你再仔细瞧瞧,挥发现它还在不断地变小!
记得自己在以前的学校中,几乎是没有朋友的。学校,好比迷宫。朋友,好比奶酪。我必须去寻找我梦寐以求的“奶酪”。几乎没有朋友的我,要行动起来了。在比赛中,遇见的不认识的同学都打一声招呼,尽管我连名字也不知道。我迈出了跑向迷宫的另一处的第一步。然后,坚持在生活中也这样,我也就有越来越多的朋友了。我终于得到奶酪了。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在这个世界上,曾经拥有的,不一定会天长地久。抱怨改变不了现状。与其手足无措、怨天尤人,不如及时调整心态,积极应对。朋友,享受变化吧!尝试冒险,你才会享受到奶酪的真正美味!
这是一本全球销量超过2千万册的书,它没有复杂的人物关系,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包括它所要阐述的道理也是通顺易懂,它是一本简单的书。然而它风靡全球,据说书中讲的故事曾启发过很多人,甚至改变过很多濒临破产的公司的命运,那它到底是怎样的一本书?
《谁动了我的奶酪》书中仅有4个“人物”——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两个小矮子“哼哼”“唧唧”。他们生活在一个迷宫里,奶酪是他们要追寻的东西。有一天,他们同时发现了一个储量丰富的奶酪仓库,便在其周围构筑起自己的幸福生活。很久之后的某天,奶酪突然不见了。
面对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他们采取了不同的态度:
嗅嗅、匆匆随变化而动,立刻穿上始终挂在脖子上的鞋子,开始出去再寻找,并很快就找到了更新鲜更丰富的奶酪;两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面对变化却犹豫不决,烦恼丛生,始终无法接受奶酪已经消失的残酷现实。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唧唧终于冲破了思想的束缚,穿上了久置不用的跑鞋,重新进入漆黑的迷宫,并最终找到了更多更好的奶酪,而哼哼却仍在对苍天的追问中郁郁寡欢。
故事结束了,四个“人物”相同的开始,不同的结局正是作者所要突显的,而其中道理就是,面对改变,态度将决定事情的发展方向,决定最终的结局。
回到现实,故事里的“奶酪”代表我们生命中的任何最想得到的东西,它可能是一份工作,也可能是金钱、爱情、幸福、健康或心灵的安宁等等。而故事里的“迷宫”代表你花时间寻求的东西的所在地,它可以是你效力的机构,你生活的社区,亦或是你生活中的某种人际关系。我们每个人的内心都有自己想要的“奶酪”,我们追寻它,想要得到它,因为我们相信,它会带给我们幸福和快乐。而一旦我们得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奶酪,又常常会对它产生依赖心理;这时如果我们忽然失去它,我们将因此受到极大的伤害。
然而,在当下这个快速、多变和危及的时代,每个人都可能面临着与过去完全不同的境遇,人们时常会感到自己的“奶酪”在变化。各种外在的强烈变化和内心的冲突相互作用,使人们在各种变化中茫然无措,一直追问——到底是谁动了我的奶酪?有些人在各种突如其来的变化中,总沉于“失去”的痛苦、“决定”的两难、“失望”的无奈之中……对新的生活状态无所是从,不能正确应对并陷入困惑之中难以自拔。有些人则时刻警惕,他们会有顾虑地启程出发,勇敢地做出改变来适应这种变化;其实大多数人的头脑是复杂的,内心的恐惧、多虑、惊吓会使得自己陷入停滞的境界。
看完这本书,我在想自己更像书中的谁。回想过去面对工作中的变化,面对生活中的变化,唧唧的反应和行动跟自己最接近。我不喜欢像哼哼那样自暴自弃怨天尤人,然而我也无法做到完全地果断从容。唧唧经过自嘲最终做出了面对变化应有的抉择,然后如果它从一开始就选择重新启程,相信它会更早的收获新的奶酪。人生苦短,与其总是徘徊犹豫,痛苦挣扎,不如与变化为友,积极面对它,在变化发生之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包括行动准备和心理准备,用最好的心境去奋斗,去追求自己想拥有的那块奶酪!
《宝葫芦的秘密》是作家张天翼的最具代表性的童话之一,是发表于1957年《人民文学》第1-4号。这部童话写得既平安又幽默,具有深刻的教育和启发意义,备受一代代的小读者的喜爱。
文章中宝葫芦是自私自利、好逸恶劳思想的一种象喻潜藏在王葆的思想意识深处,是他心头的黑影子。世界上人们所需要的东西,没有一件是人人真正的幸福,必须要用自己的双手共创造。
这部作品通过一系列充满儿童情趣和特点的生活细节及心理描绘,刻画了王葆这一个性新明的少年形象。他是一个热心善良的好孩子,但又有一些不良思想观念;而当他认识到自身的缺点和错误时又能勇于改正。他的形象很容易引起我们的认同和共鸣。
通过读了这篇童话,我学习到做人要热心善良,同时如果自己有不足的地方,应该勇于承认并且能够改正,这样才能做一个老师和家人喜欢的好孩子。
最近呀,我看了《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书可比电影好看多了,里面有主人公王葆的心理描写,还有很多景物描写,看得我身临其境,不亦乐乎!
书中主要讲了有一个叫王葆的孩子,他非常喜欢听奶奶讲故事,奶奶就总是讲宝葫芦的故事给他听,有了宝葫芦就会变得好幸福,要什么有什么,王葆觉得这样真好。正巧有一天。王葆自己在钓鱼的时候,意外的钓到了一个宝葫芦,他一连在地上打了好几个滚。觉得他自己总算可以要什么有什么了,开始的时候,觉得宝葫芦真好,要什么有什么。可是到了后来,却发现宝葫芦知道了自己的心事,把他要做的事全部做了,自己没有什么事可做了。到了后来还发现宝葫芦的东西是偷来的,一气之下,他就把宝葫芦给扔了,自己也就彻底轻松的过上原来的生活。
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事都不能依赖别人,要开动自己的脑筋,不能要不劳而获的东西,要用自己的劳动而换来的成果才是最宝贵的。有了自己用劳动换来的成果,才知道劳动的辛苦,就不会把别人的劳动不当回事了。
以前我不管遇到什么事都要依赖爸爸妈妈,从来不自己先考虑考虑,读了这本书后,我想:当我遇到困难的时候要自己先开动脑筋想想,因为我觉得,用自己的劳动换来成功是最幸福,最甜美的。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徐福贵的老人的故事……
他是一个出身良好的富家子弟,但却因为赌博、上妓院,而输光了祖上留下的一百多亩地,把祖祖辈辈住的大房子也抵了出去。他的父亲因为儿子的不争气,气得病重,最后因为从村口的粪缸上掉下来而摔死。自此,他从一个富贵人家的少爷变成了一个要从别人手中租田的佃户;他开始有悔改之意,便想踏踏实实地用自己的双手养活一家人。
他的母亲也老了,最后病重。他的妻子拿了几块银圆让他去城里请郎中。可郎中没请成,却被一个国民政府的小小的连长逼去拉了大炮,成了一个没天都不知自己能否见到明天太阳的炮兵。
炮兵的生活是艰苦的,他们的粮食都要争抢着吃。好在认识了两个朋友,生活也就不会太过乏味。
他们这一连的炮兵从不打仗,却也每天有成批成批的人死去。好不容易他和他的另一个朋友春生捱到了全国解放,他领了共产党团长给的盘缠,踏上了归家的旅途。
他回家了。在这两年玩命似的时间里,他无时无刻不想着这个小茅房。他看见了他的女儿、他的儿子,还有他日思夜想的妻子。当天晚上他夜不成眠,搂着妻子在门口看着星星想了一整夜:我回来了。
悲惨的生活从此开始。
他的母亲在他离开的两个多月以后就死了,现在他要和妻子一起养活两个孩子。可是他的儿子徐有庆毕竟要读书,家里的口粮就成了问题。他的女儿徐凤霞因为小时发高烧,留了后遗症,从此变成了聋哑,不然到了出嫁的年龄不会没人来提亲。因此,他和妻子商量把女儿送人。
他的妻子虽然不舍,却也被生活逼迫,把女儿送给一个老夫妇那里干活。他的女儿偷偷跑回来了,可他送女儿回城里,就快到时,他却忽然心疼他的女儿了:他的女儿很懂事,他不舍得送人。于是,便背着女儿回家。当晚,他告诉他妻子:"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
他们一家靠者微薄的收入,艰难地生活着。虽然贫穷,但他始终不抛弃人性中最使人温暖的那一面。
可是,噩耗却紧接着传来。他的妻子得了当时无法医治的软骨病,渐渐地干不动活,又变得走不动路,最后连一根针都拿不牢了。他的妻子本以为她会先行离开家人。但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儿子才10岁,小小年纪便魂归西天。
他们村的县长的妻子因为生孩子时大出血,急需输血。但却没人的血型对得上。碰巧,他的儿子的血型正好相同,于是,医生便开始抽血。本来现在未成年人是不允许献血的,且献血的血量有一定的限制。可是当时的医生是极度不负责任的,可以说是根本没有道德。这血一抽上就停不下来了。他可怜的儿子徐有庆就这么被活活地抽干血,死了。
埋了他儿子,他始终不敢告诉他妻子。但最后他的妻子还是知道了,哭得伤心欲绝。时间是治愈心病的最好良药,渐渐的,想起他们的儿子也只是悲伤一下了。他们便开始烦恼怎么才能找个好婆家,把他们的女儿嫁出去。终于,在同村村民的帮助下,他的女儿凤霞嫁了个好丈夫。女儿虽然是个聋哑,但他的女婿仍是十分疼爱他的女儿。不久,他的女儿就怀孕了。
这本事一件喜事,可似乎到了他们家就成了丧事。他的女儿分娩时,却也因为大出血,而永远离去。
女儿生了一个男孩。他的妻子看着她的外孙这么可怜,刚出生就没了妈,便给这个男婴起名为"苦根".
真的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啊,他的妻子原以为自己快要死了,却亲眼看着自己的儿女双双在自己前面死去。不久以后,她也撒手人间。
他的女婿自从他女儿死后,就把苦根当命看。他的女婿是个搬运工,天天上工都背着苦根。好了,等到苦根会说话、会自己走路、自己玩的时候,苦根的父亲也丢下他命归西天了:他的女婿是被两跨水泥板活活压死的,整个人被压得扁平,成了一摊肉酱!
他就承担起了养育小外孙的责任。
苦根一天天长大,也渐渐懂事,会帮他外公做一些田里的活了。这自然让他十分高兴。可天不尽人意,苦根有一次发高烧了,他却浑然不知,等到烧得厉害了,才知道,他的外孙生病了。当时家里多穷,跟本没钱买药。听说姜汤可以治感冒、发高烧,他便去弄了碗姜汤来。可有觉得这样太苦太辣,就又向村里人借了一点糖。本来要还,别人知道他家的处境,可怜他,也就叫他算了。
外孙喝了姜汤自然好了许多。他就为自己原来外孙生病了都不知道而感到内疚。于是煮了一大晚豆子放在桌上,还放了点盐。他可怜的小外孙,就因为这么一碗豆子,而活活被撑死!
自此,这么一个贫困的家庭就破裂成如此,全家就只有他一个人还活着。
于是他买了一只原本要宰杀了的老牛做伴。"两个老不死"就这么过着平凡的生活……
如果有人遇到了如此的人生待遇,想必他一定是不愿在回首。可这位老人却依旧如此详细得同作者娓娓道来,仿佛在活了这么一段人生。
且不说这个,许多人,遇到一点生活的挫折就喊"活不下去了",更何况是老人遇到的这种艰难: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可老人依旧活下去了,而且活得充实、快乐。所以我们遇到的所有困难都是可以解决的,我们不可能要做一只胆怯的蜗牛。
想必,这就是作者余华所要告诉我们的人生道理。如同书名——《活着》。
要知道,活着,就是在创造生活。
妈妈今天给我买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宝葫芦的秘密》。
书里写着王葆很爱玩,不爱学习,但很爱钓鱼却总钓不上。一天他做了一个梦,梦见他钓上来一个神通广大的宝葫芦。宝葫芦给王葆实现了许多愿望也带来了许多意想不到的麻烦。
王葆钓不上鱼宝葫芦就给王葆变出许多五颜六色的金鱼,王葆饿了宝葫芦又给他变出许多好吃的出现他面前,还为王葆做了电动机器人,让他在同学面前出尽了风头,帮助王葆在学校得了各种各样的奖状。
和同学下棋比赛的时候宝葫芦竟然让王葆吞了很多棋子,考试的时候王葆不会做宝葫芦就把王葆的试卷和同学换了张,被老师发现了,让他在同学和老师面前抬不起头来。经过换试卷那件事王葆决定不再依赖宝葫芦什么事都自己做。
看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决不依赖别人。如果什么事都不劳而获,就像小偷偷东西的感觉,天下没有掉陷饼的事,只能靠自己努力得到的成绩才是令人骄傲的!
无意间,我读了《细节决定成败》这本书,读后深受启发,认为这本书是自我教育的好材料。书中引用的事例告诉我们:只有具备勤奋、忠诚、敬业思想品质的人,才是值得信赖的人、值得尊敬的人。
通过对这本书的学习,我有深刻的体会, “一树一菩提,一沙一世界”。生活的一切原本都是由细节构成,而细节往往最容易被人忽视,殊不知这不起眼的细节,看在眼里便是风景,握在掌心便是花朵,揣在怀里便是阳光。细小的事情往往发挥着重大的作用......
不论对待什么工作,那怕很平常、很单调,很渺小,也决不能当儿戏,我都要做到细致入微,尽善尽美。端正思想、作风严谨,无论自己所做事情的大小,都必须勤勤恳恳的一步一个脚印的走过来,一个小细节,就可能影响整个事情的发展,如果一个会计师在填写数字20万错写成了2万,那么无疑对企业来说将是一个损失。
读了《细节决定成败》以后,结合平时的生活和工作,感觉到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我必须清醒的认识到机会的来之不易,细节的完整重要性,无论是在什么工作岗位上都应该做到全心全意、尽职尽责,培养自己严谨的做事风格,加强业务学习,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掌握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法规,每天工作中要有所收获,不要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要有强烈的责任心,知道100-1=0的道理,落实好每一个制度,管理好每一个细节,提高自身工作主动性和自我的爱岗敬业精神。
看过《边城》的一些介绍,其中每个人、每件事物都有一定的象征意义,把整个时代都写出来。但作为一般的读者,我承认自己没有办法看得太透。
《边城》所展现在我们面前的就是这样一副画面:“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小溪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峒的大河,人若过溪越小山走去,则一只里路就到了茶峒城边。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近有了小小差异。小溪宽约二十丈,河床为大片石头作成。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在如今,城镇的物质建设虽然显得腾飞发达,但是在建设的背后又显露出另一方面的破坏。就像自然环境,是那样的污染不堪:树木被伐、空气干躁、噪声不断、垃圾成堆。这样的环境,使人的身心受了严重的压抑。所以,人又是那么向往农村那种清静、舒畅的生活空间。或许这也是《边城》作者的思路。
并且在现今的时代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显得是那样的陌生和功利。为了自身的利益,大家似乎都卷入你争我夺的潮流当中。在建筑物空间越来越狭小的同时,人与人的心灵同样显得狭窄;在交通便利的今天,人与人来往的途径是那样的便捷,但人的沟通却是那样的艰难。一道墙,不单是隔绝了人与人之间的居住场所,也同时隔绝了人心灵的来往;一扇防盗门,似乎避免了外人的闯入,但同时也囚牢了自己与外界的联络。
而在《边城》里面让我们看到的是人的淳朴、勤俭、友善、和平的景象。“管理这渡船的,就是住在塔下的那个老人。活了七十年,从二十岁起便守在这溪边,五十年来不知把船来去渡了多少年。年纪虽那么老了,本来应当休息了,但天不许他休息,他仿佛不能够同这一分生活离开,他从不思索自己的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在写到主人公翠翠的时候是:“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故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鹿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平时在渡船上遇陌人对她有所注意时,便把光光的眼睛瞅着那陌人,作成随时皆可举步逃入深山的神气,但明白了人无机心后,就又从从容容的在水边玩耍了。”文章在写到掌管水码头顺顺时说:“这个大方洒脱的人,事业虽十分顺手,却因欢喜交朋结友,慷慨而又能济人之急,……明白出门人的甘苦,理解失意人的心情……为人却那么公正无私……既正直和平,又不爱财”。在说到两位年青人的时候,又写得是那样受人欢迎:“结实如小公牛……豪放豁达,不拘常套小节……和气亲人,不骄惰,不浮华。”而更让人称奇的那只小狗也格外显得乖巧、懂事:“有时又与祖父黄狗一同在船上,过渡时与祖父一同动手,船将岸边,祖父正向客人招呼:‘慢点,慢点’时,那只黄狗便口衔绳子,最先一跃而上,且俨然懂得如何方为尽职似的,把船绳紧衔着拖船拢岸。”
“美丽总是令人忧愁”。《边城》作者在给我们展现这一幅人与自然相得相融,优美和谐图画的同时,却又流露出一副面对人生悲凉命运的无奈与困惑的面孔。
本应该是圆满美好的家庭,在母亲与父亲相聚不得志而前后离世下,翠翠从小就过着与爷爷相依为命的生活,他们的孤单与悲凉时不时的涌流心头。“黄昏来时,翠翠坐在家中屋后白塔下,看天空被夕阳烧成桃花色的薄云”、“听着渡口飘来那生意人杂乱的声音,心中有些几薄薄凄凉。”、“他在日头升起时,感到生活的力量,当日头落下时,又不至思量与日头同时死去的,是那个伴在他身旁的女孩子。他唯一的朋友为一只渡船与一只黄狗,唯一的亲人便只那个女孩子。”其中,还让我们看到不幸的是,作为“水鸭子”的大老却在水中淹死;以歌声让翠翠的心飞翔的二老却离家出走;与翠翠朝暮相处、形影不离的爷爷,又在雷鸣夜晚中悄悄离世……这一切的发生,犹如一个个巨石压抑着翠翠幼小的心灵。在《边城》结尾,作者想通过二老“也许明天回来”来点燃翠翠心灵的一时希望。但“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又岂不是给她一种无限的困惑、迷茫。一个从小就遭受人生悲惨命运的心灵,本想寻得一处关爱、拯救的归宿,却一直得不到实现。这也岂不成了许多人的写照?
读龙应台的书很早了,杂文、散文都是不可多得的精品,深深被她那外表朴实无华但内心赤城火热所吸引。她的文字,把人性本质和文学内核剥茧、刻画得丝丝入扣,直指核心。她关心时事、热爱和平,针砭时事,鞭辟入里,不光是作家,更是位思想家、公众知识分子,大家对她的评论是“横眉冷对千夫指”时,寒气逼人,如刀光剑影;“俯首甘为孺子牛”时,却温柔婉转,仿佛微风吹过麦田。而我的感觉则是:如果说索尔尼仁琴被誉为是“俄罗斯的良心”,那么龙应台可否说是“中国台湾的良心呢”?
《目送》是一本生死笔记,主打温情牌,收录的七十三篇散文,分别写了父亲的逝世,母亲的老去,儿子的成长单飞,朋友亲人的离散牵挂,兄弟的重逢携手……
本书的同名篇《目送》,给我的感受最深。这篇文章分成两个段落,第一段作为母亲,龙应台叙述了儿子华安从第一天上小学起到中学、直至出国上大学十多年间的几个感人片段,她一次次目送孩子的背影离去,一次次目送他成长。第二段,龙应台作为女儿,追忆自己成长的岁月中,与父亲的一次次别离:总是目送父亲的背影渐行渐远,直到有一天,在殡仪馆熊熊炉火里永远地消逝……所以她说:“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不由得想起我的点点滴滴。当我第一次踏进小学的校门时,也曾一次次回头注视父母离去的背影;当爸爸出差离家时,我也曾趴在窗口,目送他的背影消失在小区的拐角。当我第一次上大学,父母送校后离开时我并没有回头,反而是马上扎入新生火热的报名中去;生孩子出产房,他们炙热的眼神送来的温暖和关切,在得知父母双双得重病,去医生办公室代表家属签字时,那被迅速关在大门外焦虑的眼神……
打开邮箱,第一封邮件永远定格在20-年11月28日,那是爸爸在我结婚后给我发的一封信,题目是《女儿是父亲的最后一个情人》这篇转载的文章,结尾他写道“音音,老爸没有息,你知道吗?在你结婚的那天晚上,老爸流泪一晚上啊!不知道别的女孩的老爸是否也是这样?”此文不能多看,每次光看到标题就已泣不成声,一切也都尽在不言中,而此时,远在天堂的爸爸不知是不是会常常透过天幕冲我温暖地一笑呢?
以前还不能完全体会到亲人“目送”中饱含的深意,以为理所当然,但当父母都渐渐老去或去世时,曾经的点点滴滴会经常无意识地在浮现在脑海,年纪越大,浮现的时刻就越多……
我们总说自己已经长大,可是给亲人们做过些什么呢?我们注意过他们在我们身后的祝福和期盼吗?我们感受到他们期待的眼神吗?我们凝视过我们的亲人离开的背影吗?……
不要让我们的亲人也因我们而伤心和失望,不要让那满腔的祝福变成没有主人的青烟,不要让亲人的目光从期盼变成伤感……
这就是真实的目送,这就是我在低低浅浅的文字里读出的感受。
目送我们的亲人,我们的子女,那几乎可以穿越时光的眼神指引着我们共同去经历,一起去相互送别,一起相互慰藉,在这浅长而又深邃的日子里,在亲情的温暖中,在这茫茫的人海里!
中华民族文化有着五千多年灿烂历史,而国学经典又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精髓。读了《国学经典诵读》这本书后,让我受益良多:
宽 容
“有忍,其乃有济;有容,德乃大”。在生活中,我们难免会与别人有些摩擦,在这时,我们如果与之相持不下,则二者之间的关系不仅会越来越差,甚至有时会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反之,若我们各自退后一步,宽以待人,结果就完全不一样了。韩信忍一时的胯下之辱,最后却成就自己光彩照人的一生。“退一步海阔天空”只要我们宽容对待他人人,别人也同样会宽容对待你。
毅 力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成大事者必有毅力,无毅力者则一事无成。有毅力做事才有始有终,才会有所成就。就如孔子读《易》一书。当时的书都是用竹简编成,翻阅不易,耗时颇多,但孔子不怕困难将这部书三遍,都有不同的收获。这件事告诉我们:“有志者,事竟成”只要有毅力,就没有办不成的事。
惜 时
“读书不觉已早春,一寸光阴一寸金。”作为中学生,学习是我们的首要任务,时间也就成了我们学习的强有力的保障。我们青春正茂、朝气蓬勃,时间就是我们的生命,为了美好的未来,我们就要珍惜时间,努力学习,不要造成“黑发不知勤学早,白发放会读书迟”的遗憾。
节 俭
“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勤俭节约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勤俭节约,应从小事做起。唐宋八大家之一的苏轼21岁中进士,前后共做了40年的官,做官期间他总是注意节俭,常常精打细算过日子。公元1080年,苏轼被降职贬官来到黄州,由于薪俸减少了许多,他穷得过不了日子,后来在朋友的帮助下,弄到一块地,便自己耕种起来。为了不乱花一文钱,他还实行计划开支:先把所有的钱计算出来,然后平均分成12份,每月用一份;每份中又平均分成30小份,每天只用一小份。钱全部分好后,按份挂在房梁上,每天清晨取下一包,作为全天的生活开支。拿到一小份钱后,他还要仔细权衡,能不买的东西坚决不买,只准剩余,不准超支。积攒下来的钱,苏轼把它们存在一个竹筒里,以备意外之需。总之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艰苦奋斗是我们党不断取得事业胜利的法宝。经过历史的积淀,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已经成为一种精神品格和民族象征。
读了《国学经典诵读》,我知道了作为一名中华儿女,应继承中华民族宽以待人、有毅力、珍惜时间、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并将其发扬广大。这既是我们的责任更是我们成功的垫脚石。
近来读了曹禺的《雷雨》,也许是以我现在这个年龄还不足以了解吧,看完后只觉得一阵战栗、一阵心酸。写《雷雨》时,曹禺还只有23岁。正是血气方刚的年龄吧,所以才会如此彻底地披露出封建时代中国家庭内里的不堪,才会采用如此极端的结尾,短短一天之内,两个家庭,八个人里,一下子死了三个,疯了两个。该赎罪的死了,可无辜地盼望着美好事物的人,也死了。
一切的源头,或者说,最该死的那一个,却健健康康地活着,贯穿了整本书的始末。这样的情节,恐怕也只有23岁的曹禺,才写的出了吧。书的最前面,有学者写的序;最后,有曹禺自己写的后记。这两篇小文章里都提到了书中的各个人物,无一例外的,周蘩漪最为他们所倾心。我不明白为什么,在我看来,天真无辜的周冲才最令人感叹,他向往着美好,但在那样一个家庭里,他无法去追求美好,他不能像鲁大海一样,有那么激进的精神,他毕竟是周公馆的二少爷。他也太天真,他想当然地幻化出一个美丽的、无瑕疵的世界,并认为这世界真实存在着,当然,这是不可能的。所以他在最后幻想破灭时,茫然不知所措,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令人惋惜。其他的人物,例如周萍,几乎令人爱恨交加。
他犯下了错误,他也愿意去改正,可他又在不知不觉中犯下了更大的错误,在最后认清四凤是他的妹妹后,他该是恨透了自己吧,那一声枪响,也许是他赎罪后的叹息。四凤,她同她的母亲一样,有着刚烈的性格,这种刚烈又不同于周蘩漪,蘩漪几乎是病态的,她爱就爱到骨子里,恨,也要恨得彻头彻尾,不留一丝喘息的机会。四凤不同,她很年轻,她没有蘩漪那么疯狂,最后的死亡,也只好是她的归宿。看完《雷雨》,不知该做什么评价,只好这样胡乱评了几句,抒发一下内心的不安吧。
你知道宝葫芦吗?宝葫芦是一个想有什么就有什么,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用什么就用什么的宝贝。
《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讲了主人公王葆的奶奶经常给王葆讲各种各样宝葫芦的故事,于是王葆也想拥有一个这样的宝葫芦。一次,王葆在河边钓鱼的时候,偶然钓到了一个这样的宝葫芦,宝葫芦给王葆变的东西吃不完也用不完,有了这个宝葫芦王葆学会了偷懒。一次数学考试王葆想考一百分,就委托宝葫芦帮忙,可就在王葆交卷的时候,别人的试卷到了王葆的手里。后来王葆知道了宝葫芦变的东西是偷来的,一气之下王葆就把宝葫芦扔了,但宝葫芦自己又跑了回来,他又把宝葫芦劈碎,但宝葫芦又自己复原了,又把宝葫芦用火烧,可它竟然不怕火。
读完这本书后,我知道了什么东西都是通过劳动获得的,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没有辛勤的劳动就没有成功的喜悦,我想我们不能像王葆那样异想天开,要做一个脚踏实地,辛勤劳动的人,这样才会收获成功和喜悦。
用了两个下午,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没有流泪,只觉得有几次心口沉沉的,像堵了块石头,就像许三观所说:“想来想去,只得去卖血了”。
余华的文字,自然而不求精致,乍看上去不像是文学,可是远观,却是种朴素的壮观,有埋在尘土里,灌在江河中的爱和无奈和辛酸,这是他1995年的作品,序中说,这本书表达了作家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尤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恰恰,在这绳子的拉扯中,竟也拉出了一个民族的记忆碎片,那段深刻历史,那些人。
小说从许三观20岁左右开始一直写到他的儿子们差不多30岁亦即许三观本人50多岁快60岁为止,前后大概一共40年。
1958年的人民公社、大跃进和大炼钢铁。第十八章,惯用“许三观对许玉兰说”这一句式,把这一历史概括的淋漓尽致。许三观对许玉兰说:“我爷爷,我四叔彵们村里的田地都被收回去了,从今往后谁也没有自己的田地了,田地都归国家了……我们丝厂也炼上钢铁了,我现在不是丝厂的送茧工许三观,我现在是丝厂的炼钢工许三观,他们都叫我许炼钢……”许三观对许玉兰说:“我今天到街上去走了走,看到很多戴红袖章的人挨家挨户地进进出出,把锅收了,把碗收了,把米收了,把油盐酱醋都收了去,说是从今往后谁家都不可以自己做饭了,要吃饭要去大食堂……”许三观对许玉兰说:“前天我带你们去丝厂大食堂吃了饭,昨天我带你们去天宁寺大食堂吃了饭,今天我带你们去戏院大食堂吃了饭。明天我带你们去市政府的大食堂吃饭,那里的饭菜是全城最好吃的,我是听方铁匠说的,彵说那里的大师傅全是胜利饭店过去的厨师,胜利饭店的厨师做出来的菜,肯定是全城最好的,你知道他们最拿手的菜是什么?就是爆炒肝……”这样一连串的排比和铺陈,把曾经的伤痛用诙谐和荒诞一一化解,那么轻松简单,甚至给我们一种错觉,许三观唠唠叨叨道出的是幸福。
而接下来一两年的天灾人祸导致了全国性饥荒。一家人每日喝越来越稀的粥,饿得没力气就长时间躺在床上以减少体力消耗。许三观生日那天,他们喝到放了糖的玉米糊,孩子们却吃不出甜味,许三观说“这苦日子什么时候才能完?小崽子们苦得忘记什么是甜,吃了甜的都想不起来这就是糖。”这样一句感慨举重若轻地道出了极度饥饿年代的人们,物质生活匮乏到忘记了甜的滋味。那天,许三观给一乐,二乐,三乐“做”了红烧肉,给许玉兰“做”了清炖鲫鱼,给自己“做”了炒猪肝。那天,对于这一家来说,像是一场梦,一场渴望的梦,而对于读者来说,又恰恰有种莫名的冲动,像回到了那个时代,变成了许家的一员,在这种故事的高潮中开始忘了自己,不管他在批判些什么,从许家的生活中走来,从许三观的话语中出来,一切那么真实。
---。城市青年去农村上山下乡。“工厂停工了、商店关门了、学校不上课、许玉兰也用不着去炸油条了。有人被吊在了树上、有人被关进了牛棚、有人被活活打死。---一说话,就有人把他的话编成了歌,就有人把他的话刷到了墙上、刷到了地上、刷到了汽车上和轮船上、床单上和枕巾上、杯子上和锅上,连厕所的墙上和痰盂上都有。那个时候,伟大的领袖伟大的导师伟大的统帅伟大的舵手---万岁万岁万万岁。一共有三十个字,这些都要一口气念下来,中间不能换气。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因为-来了。”这样的一番阐释从许三观口中说出来,十分符合人物的身份和层次,许三观的逻辑和认识水平并不一定就是正确的,但他是身处其中的人物。许三观是真的,那个被批判成妓女的徐玉兰也是真的。我们就不知不觉觉得,那就是一场灾难,人类的灾难,确确实实的发生过。
“后来,---说话了。---每天都在说话,他说:‘要文斗,不要武斗。’于是人们放下了手里的刀,手里的棍子;---接着说:‘要复课闹革命。’于是一乐、二乐、三乐背上去学校了,学校重新开始上课。又过去了一些日子,---来到天安门城楼上,他举起右手向西一挥,对千百万的学生说:‘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轻轻松松的一句话就能让许玉兰们免于皮肉之苦;---的一个小指示,就能让孩子们回到校园;---的再一个突发奇想,全国的城市青年就背井离乡去了农村。这样离奇荒诞的事情都真实地发生过了,历史怎么会、还会不会进入这种状态呢?余华给我们的问题藏在他的轻描淡写之中。
最世俗的生活,最庸常的故事,最深刻的历史,同时也有人说,这是一个关于温情的故事,因为他写出了一个家庭最最寻常却又最最伟大的爱。
在饥荒年份许三观为了能让孩子和老婆吃上一碗阳春面,就去卖了血,但是那种狭隘的爱又让他不舍得用卖血钱买一碗阳春面给一乐(一乐是许玉兰与别人生的)吃,三观觉得卖血钱给别人的孩子吃心疼得慌,这是一个典型的小市民心理。但是当一乐离家出走,深夜不归,他那朴实的爱又让他去寻找一乐并用自己卖血的钱给他买了阳春面。
书中的线索除了卖血还有一条就是许三观对一乐爱的转变。面对这个别人的孩子,许三观一度不想要这个孩子,他觉得自己做了乌龟,这是人之常情。但当一乐怎么也不肯给何小勇喊魂且只认自己为爹时,他心中再也无法不把一乐当成自己的孩子了,爱在一步步升华。对于儿子的爱是余华用笔墨最多的地方,在当年下乡的大潮中许三观的儿子们都来到了乡下,一乐因为得了肝炎(当然没去医院之前大家是不知道的),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许三观见儿子这样就去医院用血换了三十元,自己一分不留,甚至连一盘炒二两肝两黄酒都没有吃,此时的父爱已经超越了那种狭隘的血缘之亲。
--到来,许玉兰被当成妓女批斗,读者在许玉兰身上看到的是“不很把批斗放在心上”,她不能很深的理解这种批斗的意义,只是把批斗的形式学会了,比如低着头,一动不动的挂着牌子,----来的时候,老百姓根本就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连批斗的执行者们都不理解,因此他们经常把这个挨批斗的“妓女”给忘得一干二净。虽然许三观曾因为许玉兰和别人睡了觉生了一乐,使得自己做了乌龟很生气,但许玉兰被批斗时,他依然天天去给他送饭,还很细心的将肉放在米饭的下面。许三观的这种淳朴的爱让我感动,他不记前嫌。
可以说小说结尾是戏剧性的,有矛盾的,这一家的情况总算好转,总算看见了阳光,可是老许的精神竟垮了,得知自己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了,他想,以后家里遇见什么事可怎么办,不能卖血了,这血都老了,只有油漆匠会要。而他单单想的只是这个吗?不是。他是想,自己的存在没有什么意义了,已经不需要他来卖血维持生计了,他自然尝不出那爆炒猪肝,半两黄酒的美味了。这无疑是个悲剧,可是悲剧背后,发人深省,那苦难的年代,苦难成了惯性,我们不禁想到,也许不止只会有一个许三观,是无数个,这是社会的某些阴暗面,老许和许多像他这样的人总是从中找出一个支点试图解脱,吃苦的日子过的有味,都忘记了什么是幸福,一辈子发过无数次狠,最后只被自己打到,倔强的有时候不像是人,却总是在温情背后低头。
反观现在,我们距离那个年代太遥远了,我们甚至想象不出那是个什么样的境遇,那个境遇下有什么样的人,那些人有什么样的心理,生活又有多么不堪,而这些也没必要让我们想象,因为那些已经沉为历史。我们只需要面对我们的优渥,享受我们的富足,但是谁又说,我们应该忘记历史呢?文学作品给我们的记忆是永恒的,空间是无限的,回想是丰富的,更是值得深思的。前人用无数次的带血的错误编织了一个我们生活的梦,我们却只用读小说来回忆着那个曾经。我们总会说,最近很忙,很少回家,但是很少去想,忙,到底是怎样一个词,比起老许的那种亲情,一切借口那么苍白无力。我们只看到过压在我们身上的无数大山,以虚荣为代表的住房压力,以空泛为代表的现实和理想压力,以暗算为代表的人际关系压力中叫喊着我们的不满,比起那些朴素的,简单的愿望,显得多么轻浮和幼稚。
如果你从小生活在大城市,你会明显感觉到,和许三观不是一路人,按照80,90后的生活模式,我们该读张爱玲,看弗洛伊德,读安妮宝贝,读韩寒,可是我想说,远离我们的生活,这本书是伟大的,他使我们看懂了那些值得铭记的历史,看懂了那些现在依然处处存在的温暖和美好。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趣。仿佛就像看到了幼年的鲁迅先生,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与昆虫为伴,采摘野花野果,与伙伴一起捕鸟,虽然总捕不到很多;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住心中的孩子气,当读书入神时,却没发现学生们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令人回味,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文章表现了作者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被父母,家奴管着。回忆起我的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小时候,在田野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花一会儿就枯萎了,但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
如今,田野上了造起了楼房,而我在紧张的学习之中,因此感受不到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却仍旧向往着,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读过文章后有了许多感动。虽然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乱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宝葫芦的秘密》?”对!最近,我读了一本这样的书,它就像是一本魔法书,让我时时刻刻都想看,上学的路上看,放学的路上也看,就连上厕所的时候我还在看。今天,就让我带你们去领略一下这本书的风采吧!
刚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内心是开心的,是激动的,是期待的,带着这样的心情,我翻开了第一页,一幅幅精彩的画面,一串串生动的文字,便映入了我的眼帘,我心中的期待又浓了几分。我又翻开了第二页,一个个搞笑、有趣、疑惑的故事,看得我一会儿捧腹大笑,一会儿懊恼不已,一会儿激动,一会儿惊讶,此刻,我的好奇心已经上升到了极点,我带着这样的心情又翻开了下一页,一篇篇精彩的文章,看得我目不转睛,越看越入迷,不知不觉中,我都看了一大半儿了。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叫王葆的小男孩,偶然间,得到了一个神奇的宝葫芦,从此之后,他的生活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想要什么,便有什么,过着神仙般的日子,可是这宝葫芦也给他带来了不少的麻烦,例如:有一次数学考试,这是王葆最头疼的问题,在考试中,王葆不停的请求宝葫芦帮他变出答案,可是一直没有反应,直到快要交卷的时候,一个叫苏鸣凤的女生,她的试卷竟然不见了!她可是全班最优秀的学生,反而王葆原来的白卷变成了一百分的试卷。“呀!”看到这,我竟失声喊道,“你想要的东西,全……全都是……是宝葫芦偷……偷来的!”我不敢相信,原来这就是宝葫芦的秘密?神通广大的宝葫芦竟然是一个可恶的“盗贼”,我揉揉眼睛,再仔细看了看,千真万确!“宝葫芦!你怎么可以这样!”这时,王葆生气的把它重重的往地上一砸,现在,就连我也想把宝葫芦扔掉!如果我拥有宝葫芦,我一定好好让它改过自新,让它变成一个诚实、善良的葫芦!诚实,就是考试不作弊;诚实,就是偷吃了糖,也要勇敢的说出来;诚实,就是要有一颗敢于面对的心……
看完后,我轻轻地合上了书,但脸上的惊讶还在,原来这一切都是一场梦啊!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心里感到很欣慰,再仔细回想前面的内容,我懂得了这样一个道理:世界上没有什么捷径可走,任何事情都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才能实现。每个人都有梦想,只要为梦想付出了汗水,才会无愧于心!
这,是一本好书!
一场梦,渗透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讲述了小学生王葆,在钓鱼时遇到了能实现任何愿望的宝葫芦。于是,王葆让宝葫芦帮他钓鱼,帮他借书……可是,宝葫芦只会盲目服从,令王葆感到了烦恼与痛苦,于是他抛弃了宝葫芦,最后发现一切都是一场梦的事。
看完这本书,我懂得了不劳而获只能带来烦恼和痛苦,也知道了投机取巧而不付出努力的人是不会成功的,一定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才能得到成功的果实。要勤奋,有毅力,做一个诚实的人。世界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事情,所有的成功都是要靠自己不懈的努力所争取的。比如那些伟人,他们成功的背后,是一定要付出代价的。正是因为他们付出的汗水和艰辛要比我们多,所以他们才会如此的伟大,被人们称赞。如果想要把事情做成功,做到最好,就一定要靠自己的努力去争取,而不是去借助他人的力量。
这时,一个关于付出与回报的故事浮现在我的脑海。有两个人同时遭遇到了不幸,来到阎王面前,阎王对他们说:“你们可以转世投胎重新做人。一种是索取的人,另一种是付出的人,你们各选一个吧。”第一个人听完阎王的话,暗想:我这一辈子都没有享受过那种无忧无虑只向别人索取的日子,他赶紧对阎王嚷道:“我先选,我先选,我要选做那个一生只向别人索取的人。”第二人对阎王说:“那我就选择做那付出的人。”阎王听了他们的决定,告诉他们:“第一人来世投胎做乞丐,因为乞丐一生不用工作,只须向别人伸手乞讨便可。另外一人下一辈子做富翁,因为成为富翁后就可以向别人施舍自己的财富。”这个故事告诉我:天上不可能掉馅饼,一切事情都是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才能成功。那些想不劳而获的人,最终是没有好下场的。
世上没有不劳而获的好事,凡事只有付出,才有收获,只有努力,才有回报。
暑假期间,老师布置了一项作业,和家长一起读《宝葫芦的秘密》。我很快就看完了这本书,比妈妈读完要早两个星期。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叫王葆的小男孩。有一天,王葆的奶奶要给他洗脚还要给他剪指甲,这下子急坏了王葆,光着脚就往外跑。可是让奶奶给拽住了。王葆提出条件:要奶奶给他讲故事。于是奶奶就讲了一个宝葫芦的故事。故事里说了张三、李四、王五、赵六怎样得到了宝葫芦。王葆听得入了迷,幻想着自己也拥有宝葫芦的神奇的时光。
星期日,王葆去学校做电磁起重机,可那天不知怎么了,他和同学吵了起来,最后回家发了一会闷,便睡着了。睡着睡着有人喊:王葆,钓鱼去!他起来后看见桌子上有钓具,拿着就去了河边。到了河边没见着一个同学,气又上来了,可是又想:如果一起钓,钓到的鱼肯定很少,就安稳的练起了钓鱼。这时一个声音传来“格咕噜”,原来是宝葫芦。就这样,王葆拥有了梦想中的宝葫芦。王葆让宝葫芦帮他办了很多的事,开始王葆还觉得这真是幸福,可最后发觉宝葫芦非常自私,总是帮倒忙。
后来,王葆听见了一声“瞧瞧你睡了那么久!”原来这是一个梦呀。我觉得他肯定认为,多亏这是个梦。哪能什么事情都要依靠宝葫芦而没有自己的主见呢?我们应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完成梦想。
如果我有宝葫芦,我会让它施法力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帮助那些流浪狗和流浪猫,让它给沙漠增添绿色,给地球更多的保护和生机。
每个人都会有秘密,就连一只小葫芦,也不忘有个秘密,那个秘密就是:它可不是一只普通的葫芦……今天,我就带领大家走进它的秘密中。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男孩,来到湖边钓鱼,意外地发现了这只神秘的葫芦,并把它带回了家。之后,葫芦帮他实现了许多愿望,也给他带来了许多烦恼。最后,小男孩从睡梦中醒来了。原来,他那是在做梦呀。
看完这本书的最后一章,我恍然大悟,哟!原来是这么回事!要是我也有一个什么愿望都可以实现的宝葫芦,那该多好!我不禁遐想起来……不过,后来我又转念一想,虽然什么都实现了,但那并不是靠自己的努力换来的,也不是自己做的,根本没价值、没意义,只有自己亲身体验过,才有做这件事情的意义。我觉得,做某些事都可以亲身体验一下,那样会变得很有价值,而且,要多做力所能及的事情。我相信,一些不可能的事,通过我们自身的努力,就能够变成可能的!
每个人都有秘密,我们要靠自己的努力,去获得那甜甜的果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