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听生命读书感悟(通用28篇)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读了《倾听生命》这篇文章后,我终于知道生命是那么的可贵。
19世纪美国女作家、教育家、慈善家、社会活动家海伦凯勒。 海伦凯勒的一生历尽了苦难与折磨。在她4岁的时候由于一场疾病让她双目失明、双耳失聪。可是她自己从来都没有气馁、怨天尤人过。这个时候她的老师安妮莎莉文又给了她鼓励,终于在她不断的努力与奋斗后 冲破重重困难,最终考进了美国哈弗大学。看到这后,我认为海伦凯勒之所以能够成功,是跟她有一颗不畏艰难和持之以恒的信念有关。
首先她不是一个天才,而且出生后的遭遇也很不幸。但是她用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和坚持不懈的精神战胜了这些所谓的不公平,最终在经历过风雨后,海伦凯勒终于迎来了彩虹。纵观凯伦凯勒的一身,虽然是平凡的出身不幸的命运捉弄,但是她却做出了伟大的成绩。而我们这一代生活在蜜罐里的孩子,为什么很多人就轻言放弃?那是因为我们生活的太幸福太安逸了,缺少了磨练。
让我想到了爸爸常跟我说的一句话,安逸太久了容易使人堕落。要给自己定一个学习目标,这样人生才更有意义。呵呵!我想这就是所谓的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吧。海伦凯勒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像贝多芬、张海迪等这些伟大的人物、都是在不幸的环境里做出了巨大的社会贡献。这就更证明了一个道理。平凡的生命,只要用心去倾听生命,就能够创造出一个伟大的奇迹,让生命发出耀眼的光芒。
在飞蛾求生的欲望中,我们看到生命;在小瓜苗那绿油油的新芽上,我们看到了生命;在那一声声沉稳而有规律的心跳上,我们看到了生命。《生命生命》这篇文章以三件小事,飞蛾强烈的求生欲望,小瓜苗生长的勇气和作者静听自己的心跳来点亮了一个呐喊的主题生命!生命!这篇文章,给我的震撼非同一般,在没有看到这篇文章之前,我也想过这样一个问题,生命是什么?看了这篇文章后,我的心尖瞬间明亮了,生命是勇气!生命是顶着烈日开放的向阳花,生命是沙漠中的一条清流,生命是刺骨寒风中挺立的傲梅。
文章在结尾说,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说得多好啊!海伦凯勒的生命也是有限的,但是,她的著作《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使她成为巨星,她的灵魂永生!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努力让自己做得更好,更优秀,让自己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看了作者的简介后,我的心怦然一震这么优秀作品的作者,竟是类风湿关节炎患者,这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生,总会有顺流与逆流。这在许多人眼中非常可怕,它一旦猖狂起来,就能击溃人的斗志,让人彻底崩溃,失去生活的希望。如果失败战胜不了你,而是被你踩在脚下,那么,成功必定属于你。人生的道路曲折而坎坷的,遇到失败是平常不过的事,我们应该时时刻刻拥有一颗坚强、不屈服的心来面对失败,让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巴金先生曾近说过这样一句话:“生命的意义在于付出,在于给予,而不是接受,也不是在于争取。”这句话告诉我,在人生中要多一些爱心,生命的意义是什么呢?
在我家旁边,是我的邻居,她是个盲童,但是她活的还是有意义的。她在小区的花园散步,突然,她在一朵月季花前停下来,那朵月季花正停着一只花蝴蝶!她的手指悄然合拢,竟然拢住了那只花蝴蝶!那只花蝴蝶被她的灵性捉住了,她的脸上充满了惊讶。这就是生命的意义。
在一次捐衣服活动中,我捐了很多旧衣服,因为给予是快乐的,所以我很乐意给予他人物品。这就是生命的意义。
有一次,我在灯下写作业,一只飞蛾一直在我头上飞来飞去,我趁它不注意,赶紧捉住了它,飞蛾一直扑闪着翅膀,我感到飞蛾一股强烈的求生的欲望在我手中跃动,我忍不住放了它!
我在吃瓜子的时候,有一粒香瓜子掉进了砖缝中,没过了几天,那颗香瓜子竟然发芽了!那颗香瓜子求生的欲望多么强烈啊!仅仅它只活了几天。
在一片绿绿的草地上,我扒开草一看,下面全是一片七彩的世界,红的,黄的,紫的,蓝的……多么密,多么辽阔!第二天起来,我又到那片草地去看,简直是一片七彩的世界!那些花齐刷刷的冒出来了,而且那天是冷风冷雨的。
我们作为一个小学生和一个健全的人,更应该珍惜时间,给予他人,把握生命的恩赐。我们有什么理由抱怨生活,抱怨父母,抱怨老师?我们应该用自己的努力充实自己的人生,让每一天都是精彩的,把每一天都过得有意义,要使自己活的更加光彩有力。因为,生命就是一桩奇迹!
今天我们学了《生命生命》这篇课文,最让我感动的是那粒小小的瓜子,它是那么小、那么弱。可是它却包含了那么强的生命力。在那极为恶劣的环境下,明明知道只能存活几天来,它却依然挺立着,生长着。
记得在幼儿园时,有一次老师发给我们每人一些小麦的种子,让我们回去养在有水的小碗里,放在阳光充足的地方,观察它的生长。看着这些种子一天天的由小变大,长出细细的、白白的、像胡须一样的根毛;发出嫩黄的小芽;后来长成绿油油的、整整齐齐的小麦苗,我是多么的开心。那时的我还太小,对这件事没有更深的体会,只是为这件事感到很快乐。当我读了《生命生命》这篇课文,看到那粒小瓜子在那恶劣的环境下茁壮生长,我这才深刻体会到生命的顽强和生命中那股力量。
这篇课文让我学会了珍惜生命,不要让它白白流失。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你不能让它轻易失去。
生命是一切动力的源泉。没有生命,地球将失去生机。这是我读完《倾听生命》所领悟的道理。
走进自然灾害,生命是脆弱的。在中国四川汶川5。12大地震中,地震夺去了上万人的生命。许多建筑物倾刻间变为废墟;一个美好的家园转眼间变为一片噩梦的地狱;远方亲人的期盼眨眼间变为家人死亡的噩耗。在废墟中,可以看到人们痛抱亲人遗体时泪流满面。面对强大自然灾害,束手无策。5月13日下午,都江堰河边一处坍塌的民宅,数十救援人员在奋力挖掘,寻找存活的伤者。突然一个令人震惊的场景出现在了救援者眼前:一名年轻的妈妈双手紧抱着一个三四个月大的婴儿蜷缩在废墟中,她低着头,上衣向上掀起,已经失去了呼吸,怀里的女婴依然惬意的含着母亲的乳头,吮吸着。红扑扑的小脸于母亲沾满灰尘的双乳形成鲜明的对比。人们无法想象,一个死去的妈妈还在为自己的孩子喂奶,从母亲抱孩子的姿势可以看出,她是很刻意的保护自己的孩子,或许,就是在临死之前,她把乳头放进了女儿的嘴里。无情的地震毫不犹豫的夺去年轻妈妈的生命,也许她的生命换来了女儿生还的机会。在这里生命是脆弱的。
走进救援现场,生命是顽强的。在震后的废墟中,人们虽已泪流满面,但他们用弱小的手搬起埋着自己亲人的水泥块。即使手早已鲜血淋漓,他们仍不放下一丝救人的机会。他们相信自己的亲人在等待着自己救援。汶川人们不放弃,武警官兵亦不放弃。他们不畏艰难,从废墟中就起一位又一位的生命。武警成都支队二大队副队长张秋红率对解救都江堰一废墟中的幸存者,而他的父亲和妻子依旧埋在这片废墟之中。他亲手刨出老父和妻子的遗体,来不及哭泣,噙泪坚持指挥救援。因为他知道时间就是生命,还与其他人等待他的救援。
“清清,那个美丽的女孩,你们看见没有?”在救援现场,蓥华镇中学初一一班班主任陈全红一直关心着一个名叫邓清清的女孩。在她心里这个贫困家庭里的小女孩,人穷志不穷,常在回家路上打着手电筒看书。在乱石堆中,每看到一具学生的尸体被挖抬出来,陈全红就会默默流泪,”他们一天前还是活蹦乱跳的,怎么一下子就变成这样呢?”终于,邓清清被武警水电三中队的抢险官兵救出时,还在废墟里打着手电筒看书。她说:“下面一边漆黑,我怕。我又冷又饿,只能靠看书缓解心中的害怕!”她的诚实如同她的坚强一样。让听者无不动容,陈全红一下子哭了,抱着清清说:”好孩子,只要你能活着出来,就什么都好。”
与邓清清一样,另一名被压在废墟里名叫罗瑶的女孩子在手脚受伤的情况下,一遍遍地哼着乐曲,靠着顽强”钢琴梦想“不断激励自己不要入睡,结果她战胜了死神。人们靠着坚强的意志战胜死亡的恐惧,在这里生命是顽强的。
走进四季,生命是丰富的。春天是美丽的,天气不冷不热,一切都那么朴实;夏天是疯狂的,太阳炽热得像火一样烘烤着大地,一切都那么炎热;秋天悲伤的,树光了,曹黄了,花败了,一切都那么凄凉;冬天是雪白的,雪给大地穿上了洁白的衣服,一切都那么安宁。我觉得雪的洁白可以洗去铅华,在在雪地里我有种出淤泥而不染的感觉。我喜欢听到那沙沙的踏雪声仿佛某种生命的节奏,没有沾染丝毫的俗气,听脆而动听,深深浅浅。穿梭在四季之中,嗅着春天的花香,抵抗着夏天火热的太阳,感觉着秋风的迷离与悲伤,享受着冬雪的无暇。在这里生命是丰富的。
走进雨天,生命是活泼的。雨中的长江,虽没有晴日的粼粼金波,却显示了作为母亲的那种特有的矜持和庄重。江水缓缓地流着,浪花儿你挤着我,我拥着你。江水时而腾起几颗晶莹的水珠,时而悠然地打两个转儿,这才依依不舍地向东,直到消失在辽阔的天际。微风拂过,平静的江面立刻现出层层波纹,猛看上去,极像没有熨平的丝绸上的褶皱。江面上,蒙蒙的春雨密密的斜织着,轻轻地,细细地,闪着光,带着笑,如牛毛,似花针。看生命是活泼的。
生命是脆弱的,生命是顽强的,生命是丰富的,生命是活泼的。用心倾听生命,你将会收获不一样的果实。
前几天,我学习了课文《生命生命》。我思绪万千。
《生命生命》主要通过写飞蛾求生、砖缝中顽强生长的小瓜苗和静听心跳这三件事,写出了生命的宝贵。当我读到“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用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这句时,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人生是短暂的。但是,我们却可以通过不懈的努力去创造无限的生命价值,使生命穿越时空,成为永恒。
在生活中也有许多珍惜生命的例子:史蒂芬霍金是当代最杰出的理论物理学家之一,他也是一位坐着轮椅、挑战命运的战士。有一次,霍金坐轮椅回柏林公寓,过马路时被小汽车撞倒,左臂骨折,头也被划破了,缝了13针。大约两天后,他有回到了办公室工作。虽然霍金身体的残疾日益严重,但他力图像普通人一样生活,完成自己所做的任何事情。1985年,霍金做了一次穿气管手术,从此完全失去了说话的能力。他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极其艰难地写出了《时间简史》。探索着宇宙的起源。
雷锋叔叔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这句话告诉我们:虽然生命是有限的,但是,我们却可以用有限的生命做许多有意义的事,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生命是个奇迹,一天我正在房间里写作业,突然一只蜻蜓飞进了我家的阳台,我立刻把窗户关了起来,之后蜻蜓就不停地撞着玻璃,发出刺耳的响声。我厌烦极了,突然我脑子里浮现出了一个坏念头:想试图去抓住它。一连几次都没有成功,我恼羞成怒,随手拿起一本书拍中了它,蜻蜓掉到了我的书桌上,我把它那瓶子关了起来。正当我高兴时,看到瓶子里蜻蜓不停地挣扎,又看了看窗外其他蜻蜓在空中自由自在地飞翔。这瓶子里奄奄一息的蜻蜓,真是太可怜了!
再看了看手中的这本书(《倾听生命》),我想到了一篇文章,作者坐在圆木上吃三明治,一只蜜蜂打扰了他的闲暇心情。作者三番两次打倒蜜蜂,可是蜜蜂并没有放弃,而是顽强的一次又一次飞回作者身边,最后一次,作者实在是抑制不住自己的心情,把蜜蜂踩进了沙土里。几分钟之后,蜜蜂又从沙土里艰难地钻了出来,当它感到自己已经恢复了力量,试着飞了三英寸远,第二次飞出了六英寸远,最后撞在一个小土堆上,蜜蜂又飞起来了,这次它飞过了几个沙堆,它终于成功了。当时作者心里是多么内疚呀!
我相信作者也明白一个道理:只要有一次机会就能生存,这是许多天然动植物的本领。生存条件的艰苦和恶劣使它们比人类更为机敏,哪怕只有一次机会,对于它们也已经足够了。这只顽强的蜜蜂让我明白:在遇到困难时,绝不能放弃,要勇敢面对,要知道德谟克利特先生说过迎头搏击才能前进,勇气减轻了命运的打击。以后我也要像这只小蜜蜂学习!
转过身,那只小蜻蜓就如这只蜜蜂一样,我愧疚地走过去,打开瓶盖,把蜻蜓放了出去,看见它和小伙伴们快乐飞翔的样子,我开心地笑了!
读了课文《生命生命》,我深有感受∶不经意病倒时,你会感到生命是那么脆弱;历经磨难仍坚强对待时,你会赞叹生命的顽强;草长莺飞、花开花落时,你会体会生命的流逝…《生命生命》一文,让我明白在茫茫宇宙中,人的生命固然显得渺小和短暂;当生死一瞬间来临时,会更强烈的体会到它的短暂和可贵。唯有珍爱生命,珍惜时间,不懈努力,才能够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才能无愧于生命的馈赠。
以往我也因写不好作文而烦恼,但今日我阅读了《生命生命》这篇课文,让我不再过着虚度人生,同时也让我悟出一个道理:不是每一条江河都能流入大海,不是每一粒种子都能发芽生长。生命中不是永远都欢乐,也不是永远都痛苦,欢乐与痛苦是相辅相成的。在欢乐中,我们要感激生命;在痛苦中,我们也要感激生命。生命是短暂的,也是宝贵的,我们应当珍惜自我的生命,让我们活得更有价值。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生命生命》一文告诉我们:一个人的生命只属于自我,我们必须对自我负责,好好地使用生命,让人生更有意义。让今日精彩,让明天更完美。
一个伟大的人有两颗心:一颗心流血,一颗心宽容。正如用爱倾听,方能创造出美好的境界。
有时我们换种好的角度去理解他人,或许能就可以领悟到一些与众不同的地方。正如文中的作者,一开始十分厌恶下岗夫妇的摩托车声,“突突突”的响声他觉得就像哮喘病人的咳嗽,让他揪心的难受;同时也很讨厌楼上女孩练习的箫声,呜呜咽咽,如鬼哭狼嚎般的噪音让作者快被楼上楼下的声音折腾疯了。几经考虑,他决定搬家。就在他去过认为有个安静住所的朋友家之后,他了解自己改变些什么:在朋友家隔壁,有一个又聋又哑的弃婴在牙牙学语,总觉得声音刺耳,令人格外不舒服,但转念一想:又聋又哑还能坚持学讲话,这是个奇迹!更何况,如果没有隔壁夫妇的好心帮助、努力辅导,这个婴儿的一生又将何去何从?谁又愿意这样白受“噪音”干扰?在婴儿说出那声充满力量的“妈妈”,就已经证明了他们的努力没有白费,这声音十分悦耳动听。原来用爱倾听,会有不一样的感受。从那之后,作者用爱去听楼下下岗夫妇的摩托车声,会觉得为他们欣慰,他们又多了一份收入:作者用爱去听楼上女孩练习时的箫声,竟能听出她萧技的进步。正是爱心的力量,让这些所谓的噪音换了一种模式,都有了它的闪光点。
爱是理解的别名。其实每个人都会有作者相似的经历,而我也是“同病相怜”。我的邻居是这样一家子:以一对夫妇、一个未满1岁的婴儿和一位和蔼的奶奶。也像文中那样,他们也在教孩子认字,可毕竟还小,也只是嘟噜几句,听不清讲的是什么,但却“字字铿锵”,声音便传到了我的书房,如果现在正在思考一道问题,很可能思路就被打断了,起初我也不耐烦,谁受得了整天又哭又闹的声音呢?直到那次她叫出了“奶奶”,很努力的说出来时,他们全家都欣慰的笑了,听,那孩子也跟着“咯咯”笑起来,是那么天真明朗。一阵阵传入我的耳帘,脑海里映现出那一家子其乐融融的景象,我也被这种欢快的气氛深深感染了。之后,只要那孩子笑了,我也会不禁嘴角上扬,心头一阵暖意。人生是花,而爱是花蜜,更加沁人心脾。上帝给予了我们耳朵,是让我们去欣赏世间的种.种声音,虽然会有杂音,但每种声音都有传播的理由,与其抱怨它的不是,倒不如试着接受,用爱去感化这种声音,换种角度去发现它的闪光点。或许,你会恍然大悟,原来声音也有如此般的魔力。爱像天使,让人永远活在美好,用爱去包容一切,所有苦恼会化为乌有,用爱去倾听生命,每一天都会春光明媚。
今天,我们学习了《生命生命》这篇课文,我心潮起伏。那绝境求生的飞蛾、那不屈向上的小瓜苗,它们都在用行动无声地告诉我们:它们是多么珍惜生命、热爱生命啊!更何况人类呢?
飞蛾虽然早已知道自己逃不出人类的手掌心,但是它一点儿也没有放弃一丝一毫的希望,努力求生;虽然那一截小瓜苗生活在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砖缝中,但它依然昂然挺立,茁壮生长。
在老师给我们看了杏林子的资料后,我感慨万分。原来她12岁时就患上了“类风湿性关节炎”,头不能转、手不能抬、脚不能走。可是它依然乐观地面对人生,忍着病痛,写下了数以百计的文章,身残志坚。更震撼人心的是,她竟把稿费都捐献给了“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刹那间,我深深地懂得了,生命是什么:是奋斗!是奉献!
有人说,生命是一条奔流不息的小河,坚强乐观地奔向大海;有人说,生命是一朵美丽的花,散发着清香,生命就是一座彩虹,丰富多彩,生命,带领我们不断前行,即使有再多的困难,也永不言弃,越挫越勇。
就像石缝中的小草,在温暖阳光的呵护下,显得生机勃勃,它那瘦弱但却碧绿的叶片舒展开来,宛如一只只飞舞的蝴蝶,尽情享受着属于自己的小天地。它虽不及松的高大,比不上牡丹的华丽,没有玫瑰的高贵,但他却拥有着比它们更难得可贵的精神和品质,尽管是在吮吸不到多少养分的石缝里,尽管是在那及其艰苦的条件下,但它仍旧那样活泼,那样积极向上,它是那样的坚强,那样的伟大,那样的让人敬佩。
生命像一面镜子,我们若是对它皱眉,它只会回我们以皱眉,我们若是对它微笑,它同样会回我们以微笑。许多人在为生命而奋斗时,往往会遇到很多的困难,要是能以乐观向上的精神去对待生命,生命会变的更加精彩,更加绚丽多姿。要是以消极颓废的态度对待它,它只会变得更加黯淡,更加坎坷。我们要用乐观积极的态度去对待生命,去对待生命中的每一件事。
生命像一缕温暖的阳光,在寒冷的冬天给予我们温暖,为我们提供前进的力量。在饥寒交迫给予我们慰藉,满足我们心灵的祈求。在遇到艰难险阻时给予我们希望,鼓舞我们努力奋斗。我们要有坚强的意志去对待生命,对待生命中的每一件事。
米兰·昆德拉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其最受欢迎的作品。作为一部小说,其主体讲述了几对男女间的故事。然而精彩并不在于此,故事中不断地穿插有富于哲学意味的话,而其哲学精神更是贯穿于作品全部,为作品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这大抵也是这部作品广受好评的原因之一。
“曾经一次性消失了的生活,象影子一样没有分量,也就永远消失不复回归了。无论它是否恐依,是否美丽,是否崇高,它的恐怖、崇高以及美丽都预先已经死去,没有任何意义。它象十四世纪非洲部落之间的某次战争,某次未能改变世界命运的战争,哪伯有十万黑人在残酷的磨难中灭绝,我们也无须对此过分在意。”
小说的开头,并不急于为读者描绘出一幅场景,接着引出主人公的出现,而是为我们讲述了一个令尼采和哲学家们感到困惘的概念——众劫回归。“想想我们经历过的事情吧,想想它们重演如昨,甚至重演本身无休无止地重演下去!这癫狂的幻念意味着什么?”
而实际上“众劫回归”只是一种想象。如果它真的存在,在作者看来,那“原罪说”无疑会使人人的生命变得无比沉重:耶稣不断地被钉在十字架上,不断地为我们受苦,而我们也因于此背负着更大的罪恶。说起来,这很容易让人想到古希腊罗马神话故事中的普罗米修斯,这位创造出人类,教人类盖房子,教人类观察日月星辰,分辨四季计算时间,教人类饲养牲畜来为自己服务,更为人类带来火种的神,却因自己对人类的好惹怒了宙斯,被宙斯派人押到中亚细亚斯库提亚荒山野岭,用永远不能开启的铁链锁在高加索山岩的峭壁上。宙斯还派了一只鹰不断地叼食普罗米修斯的肝脏,又让他的肝脏不断地愈合。这便可以说是对“众劫回归”的最早的想象。由此看来,“众劫回归的确是沉重的.。
正因为“众劫回归”的不存在,我们才能试图用我们只出现一次的生命作为辉煌与之抗衡。
也正是因为“众劫回归”的不存在,一切事物只是一次性的,瞬时的,我们才会更易于被其缓解环境所麻痹,我们生命中曾经犯下的罪恶,都被我们预先的原谅了。
那么,选择轻,还是重呢?主人公托马斯成为这一问题的代询者。
离异的托马斯是一名外科医生,个人生活放荡不羁,与多个女人保持着“性友谊”的关系。直到特丽莎出现,事态才有所变化。这个既非妻子,也不是情人的女人,在托马斯看来只不过是“被放在树脂涂覆的草筐里的孩子,顺水漂来他的床榻之岸。”然而这个女人却让他迷茫,迷茫着是要继续“努力创造着一种没有任何女人提着箱子走进来的生活”还是与之结合。
选择前者,就选择了轻,也选择了托马斯可以自视为辉煌的东西;而选择后者,则意味着他要和特丽莎在一起过一辈子,日子就将不断地重复,无疑,这一选择将是重的。
托马斯也试图挣脱那日益附于他身上的沉重。在娶了特丽莎之后(虽然是为了减轻她的痛苦才结婚的),托马斯还是出轨了。七年之后特丽莎的出走,将托马斯重新置于自由,让他再一次感受到生命之轻。可是,随之而来的沉重却将他击垮,他已经学会感受他人的痛苦,他终于明白,他再也无法回到从前虚无缥缈的生命了。而另一方面,特丽莎也不想给托马斯施加过多的负担,她明白托马斯要真的对她不忠的话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但当这一切真实发生的时候,特丽莎才发现,她没有足够的勇气来面对这个世界。于是她也尝试着走向轻,去背叛托马斯,但实际这却让她背负上更为沉重的负担。特丽莎太过认真,认真是她的行为方式,这也让她最终失败,只能选择永远的重。
当我们试图用人生的全部辉煌,即所谓的轻去抗衡重的时候,我们真的能够成功吗?
肉体与灵魂,是人类以存在的两种基本形式。人类总是理想化地希望自己的灵肉统一,以把握一个更为真实可感的自我,然而,昆德拉却以一个特定的性爱情境,揭示出灵与肉的分离,使人类再次陷入对自我的无把握中。
在托马斯看来,灵与肉是可以割离的。在发明“性友谊”之初,托马斯就告诉情人们,唯一能使双方快乐的关系与多愁善感无缘,双方都不要对对方的生活和自由有什么要求。最后他还得出结论,同女人爱爱和同女人睡觉是两种互不相关的感情,岂止不同,简直对立。爱情不会使人产生性交的欲望(即对无数女人的激望),却会引起同眠共寝的欲求(只限于对一个女人的欲求)。
而特丽莎则追求灵与肉的统一,她无法忍受丈夫的不忠,这让她陷入了永久的痛苦,直至死才得以解脱。托马斯和特丽莎之间的冲突,至少存在灵与肉的冲突。那么,是选择灵,还是肉呢?
何所谓媚俗?小说中《伟大的进军》就是专门讨论媚俗的。它首先从“粪便”开始,并列举了斯大林之子雅可夫的例子。在作者看来,德国长官拒绝讨论粪便的问题本身就是一种媚俗。媚俗是人类生存的基本场景,而试图去躲避它仅因为它带有被人赋予的并不光彩的成分是极其不正确的。
那么能否理解特丽莎的行为也是一种媚俗呢?特丽莎不喜欢母亲在家中光着身子走来走去,也不喜欢自己在洗澡的时候继父突然闯进浴室来,这在她成年后也留下了很深的阴影。有一次她拿着自己的摄影作品去投稿的时候,另一个妇女也是拿着一堆裸体人像的照片。或许昆德拉是借这个妇女之口对特丽莎进行讽刺,她说:“裸体可没有错。”“这些都是正常的。一切正常的东西都是美的。”
按照这样的逻辑,我想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都不能理解,因为如此来讲,我们自己也是媚俗的了。然而我们真是媚俗的吗?还是我们怯于承认罢了。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这个书名,英文版是“TheUnbearableLightnessofBeing”,有人对“Being”这个词也生发出疑问,因为作为“存在”,“Being”这个词完全可以替换成“Existence”、“Life”等,但作者终究没有那样做。这或许也是受到《哈姆雷特》的影响,在这里,“Being”已经不单单是指活着,而是针对生活中生发出的各种问题作出的抉择。
有人说,看米兰昆德拉的作品,里面的细节都是精心铺设的。我留意到,托马斯为了给特丽莎解闷,特意给她找了只小狗卡列宁解闷。陪伴了特丽莎十年的卡列宁,最终也将离她而去,只是,看似还可以守在主人身边更长的日子,却因为癌症让卡列宁不得不和特丽莎提前说再见。
在卡列宁弥留于这个世界之际,特丽莎和托马斯都在犹豫要不要对它施行安乐死。如果狗也能听懂人的话,能有自己的思想的话,将这一抉择交给它,恐怕就不会让特丽莎和托马斯为难。可是这一切只是想象,卡列宁是否要早一点离开,主动权不在它本身,而在于托马斯和特丽莎。出于私心,特丽莎必然是希望卡列宁能多陪伴她一些时日的,可是对受病魔折磨着的卡列宁而言,早一点死去或许是一种解脱。最后托马斯,打破了这种僵化不愿改变的局面,他到底还是为卡列宁施行了安乐死。
昆德拉对这一部分的描写也是十分细致的,仿佛是为了更好的让读者感受到特丽莎与托马斯的为难。这并非是“非如此不可”,所以究竟选择轻或重,灵或肉,政治还是媚俗,存在还是灭亡,beingornottobeing,昆德拉到了最后也没有明确表示该怎样做。虽然如此,倒也不是无迹可寻,或许小说是为我们暗示了究竟该怎样选择的,只是这光芒过于幽暗,对于未来,还需要我们自己做出抉择。
当我读到“生命是属于我的,我可以好好地使用它,也可以白白地糟塌它,一切全由自己决定。我必须对自己负责。”时,我感慨万千,不禁想,这句话不正是告诉我们,生命在于奉献,而不是在于索取、虚度年华、无所作为吗?
这使我想到了海伦·凯勒。她双目失明、双耳失聪。可是,她却不断努力,终于成了生活中的强者。还有发明大王爱迪生,他一生发明了一千多种东西,为人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他们都使自己活得光彩有力,活得有意义!
在生活中,不起眼的小草貌似柔弱,其实坚韧,具有顽强的生命力。狂烈的大风刮不倒,黄豆般的雨珠砸不垮,严寒的霜雪压不弯。有一次,天上下起了倾盆大雨,我看着似碧毡绿毯的小草被风吹雨打,身体歪歪斜斜的,还在摇摇晃晃,真像一个醉了酒的人!我想,小草真可怜,一定死了。可是事实却让我大吃一惊,第二天时,小草又挺直了身躯,好象在展示自己顽强的生命力。
通过读《生命 生命》一文,我懂得了生命的意义,那就是珍惜生命,决不能向困难低头。
国庆假期里,我沉静在书的海洋里,其中《倾听生命》这本书我是一口气把它看完的。这本书分成了八个部分,最让我感动的是“脆弱与坚强”和“让生命充满爱”这两大部分。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这本书中我的确学到了很多。
首先,我深切地感受到生活中一个人要有自信。我们要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就能不断取得进步,达到胜利的彼岸。山谷中的一株小草,刚刚诞生的时候与野草没有什么区别,可是它坚信自己能开花、长得更美丽,它努力地吸收水分和阳光,最终开出了美丽的花。作家罗伯 特·飞利浦面对一位流浪汉询问“你能替我这样的人做些什么”时拿出了一面镜子给那位流浪汉,并告诉他只有流浪汉自己才能真正帮助到自己,要相信自己。是的,生活中不能缺少自信,否则,你的生活将缺少阳光、缺少快乐。相信自己,迎接挑战,你的生活将会变得有声有色。
以前,我对“爱”这个字的理解知识表面的,后来随着我读的书越来也多、尤其是看了这本《 倾听生命》,我对“爱”的理解更深入一步了。爱是生命中最好的养料,哪怕只是一勺清水,也能使生命之树茁壮成长。也去这树是那样的平凡、不起眼,也去这书是那样的瘦小,甚至还有些枯萎,但只要有爱的灌溉,它就能枝繁叶茂,长成参天大树。一个六岁开始为父亲采药治病的男孩,不顾医生给父亲下的死亡预言,不顾恶劣的天气,不顾陡峭的山路,从六岁到十五岁,无怨无悔地为父亲采药,他坚定地说:“我要治好爸爸的病。”生活中,我们要学会去爱与感受爱,爱的力量是如此伟大,清水很平淡,如果加上了爱,生活就会变成参天大树,保护你我。
生命是一个奇迹,生活是美好的,我们是最棒的。我要做好每一件事,让自己的生活变得多姿多彩。
前阵子,我十分焦虑,焦躁,觉得自己什么事情也做不好。直到我读了这本书。
这本书的封面就很让人放松,我多么想像那个女孩一样,放松自由地倾听生命啊!因为是一项国庆作业,我就认真地看起来。
这本书里没有什么华丽的词语,什么都很朴素。但当我放下书后,心里却不由自主地有了一种奇怪的感觉,好久都没有感受到……那就是,自由。
我释怀了:生命的意义并不在于考试成绩的高低啊,这些考试,这些功课,在漫长广阔的生命之河中又算得了什么呢?我惊醒了,为那些东西烦恼的我,是多么愚蠢。更让我感到痛心的是,明明生命之中,美好的事情如此多,生命的力量有事这么强大,却还有人为了这些小的不能再小的烦恼,放弃生命。
我不由自主地产生了这样的想法:生命多么美妙。
最喜欢这样的一篇:一个临死之人,仔仔细细地感谢身体的每一个部分,感谢他们给自己带来的幸福或苦闷,带来的快乐和悲伤。看着这个,我想起《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海伦凯勒,发现,那些看似理所当然的东西是多么地重要!
生命也是,我老是漠视了生命的存在,但就是它,给了我味觉去品尝幸福,给我视力去欣赏幸福,给我嗅觉去把幸福深深吸进肺中,给我耳朵,去倾听幸福,倾听生命之歌!
为什么总是要在临死前才去感恩呢?看完这篇文章,我恨不得现在就谢过我每一个细胞。
这就是生命的魅力吧。它无处不在,却无时无刻被漠视,有一些东西充当了钥匙,为我们打开生命之门,让我们注意到他们。
这本书就是这样的存在。
在此之前,有些东西我从来不愿意去想,这本书却温柔地逼着我去思索答案。
你听过夜里蘑菇生长,发出满足的叹息吗?你听过飞蛾望着到达不了的明月叹息吗?或者,你听见鸟儿啾啾地责备着自己的孩子吗?我们太忙了,有那么多那么多事情去做,但是没有一件,比倾听生命的声音重要。
如果这都做不到,谈何万物平等?我们只认为我们的才是最重要的,却还大言不惭说,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我们一边用不带血的刀杀戮,一边道貌岸然地说,我们理解他们。
真是可悲呀。
生命的美妙歌声明明充斥着你的耳朵,你却自认没有听见。却自认只是听见了噪音。我们都是这样的,自以为是的万物之灵啊!
如果有来生,我不愿再做人了,我想成为氧气,我游离四方,各种各样的生命需要我,用我做燃料,活下去。我虽然没有生命,却能无时无刻地听见这些让人心情愉快的生命之歌。让别人更好地活下去,这就是生命的意义吧。
更可悲的是,为了那些尘埃般不足一提的事,无数的人放弃了生命。就像在漫漫长河中航行,小小的波涛打来,你就认定:啊,我输了。生命是坚韧的,如果有心战胜,比这汹涌一百万倍的波涛,在你眼中只是小小的波纹而已!
生命之歌,或许无需倾听。
我相信生物之间有着一些微弱的通感,也许在敏感的艺术家心中,无时无刻都能感受到生命的美妙。所以,只有灵魂同样能唱出生命之歌的人,才能真正理解生命。
热爱它,呵护它,尊重它,只有这样,再加上一颗感恩的心,让心灵如氧气般纯净无私,我们就能用灵魂奏响生命乐章。
存在就够了。
刚刚翻开《倾听生命》时,并没有多大的兴趣。心想:又是什么“哲理书”吧,总说一些泛泛而谈的话,告诉我们一些看不懂也不明白的话。这种书,对我来说只要闭着眼翻翻,编出一大堆废话交给老师就行了。可是,当我读完第一章时,我就被这本书给深深地吸引了。它用各式各样的故事,告诉我们一个又一个的道理。而这些道理,可以影响我们一生。
一 母爱的伟大
从小,老师、父母告诉我们母爱似水,父爱如山,母爱是伟大的。而我们对这些从小就灌输的道理从来都深信不疑。当我读到《生命的姿势》时,我被深深震撼了。母亲为了给孩子喂奶,一次又一次地将皮肤暴露在零下三四十度的温度下。最终因为体温过低而死,被冻成了一座冰雕。母爱是什么?是母亲为了孩子的生命而不顾自己安危时的毅然。母爱是什么?是那永远保持着喂奶姿势的冰雕。母爱是什么?是那留着爱和生命的甘甜乳汁。当我们不知道该怎样报答母亲的时候,好好感谢这些母爱就足够了。
二 生命的质量
生命是伟大的,生命也是脆弱的。査海生,因为对生活的放弃,而选择在25岁生日当天卧轨而死,只留伤心欲绝的老母在家孤守。当他决定自杀是,有没有想过生他养他母亲,有没有想过热爱他的亲人,有没有想过中国将少去一位卓越文采的作家。他的这一举动是自私自利的。他放弃了自己的生命,将前途的光明用一扇厚厚的铁门封住。而他的母亲,最终成了一千古伤心人。保尔说过:“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忆往事的时候,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我们虽然不用将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革命,但至少要好好的,堂堂正正,有作为的活着。
三彼此地尊重
如今的社会,最缺少的,便是尊重。而尊重这一词在人生中是占很大分量的。我们渴望得到他人的尊重,而我们则先学会去尊重别人。跟卖菜的妇女聊上几句,为在大雨中等了半个小时的车夫送上一句谢谢。对邮递员的喊声迅速做出回应。这些小小的细节,却对他们的影响是巨大的。试想一下,如果我们是那些卖菜的妇女、车夫和邮递员会感到怎样?尊重就像一条暖流,流在大家的心里,必定有一天,它会流回来的。
在人生中,我们需要母爱,需要坚强,需要彼此尊重。我们还需要顽强的生命力,对生的渴望,对他人,对祖国的牺牲。人生这杯美酒,需要你慢慢品味。
生命是人类一生的泉水,但泉水流干了,生命就也即将结束。这就是《生命生命》这篇课文所告诉我的道理。同时我也感受到了生命的重要性,虽然生命是短暂的,人生是有限的,但是我们却可以凭自己的努力来创造无限的生命价值。
《生命生命》这篇课文讲述了飞虫这幼小的生命在我手指间扑腾,但我不忍心看着它被我的手指“剪断”它的的生命,还有一株小瓜苗,尽然在没有阳光,没有雨露中茁壮生长,不屈向上的精神和它那顽强的生命力。“我”也静听着自己的沉稳而又有规律的心跳,了解了自己的生命,可以好好使用它,也可以白白糟蹋它,因为这只属于自己一个人。
生命,要想自己在人间活得有意义,就一定要有所付出,这让我想到了雷锋叔叔,他虽然只活了22岁,但他却活得非常有意义。如他雨夜送大嫂回家,为老奶奶买火车票,给家庭困难的战友汇款,为灾区人民献爱心,他生活简朴,处处节约,多给别人快乐和温暖,自己却不吃好,不穿好,在别人困难时,帮助他人不留姓名,默默无闻。他舍已为人、助人为乐、艰苦奋斗、对群众像春天般温暖的精神世代相传。
这本书是我在8月中旬买的。所以读的时间比较紧凑…况且这本书本身就有点深度。对于我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在网上查过,这本书的推荐率还是很高的!所以决定就买它了!
一本挺厚的书…现在终于看完了。《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米兰?昆德拉的代表作,也是一部意象繁复的书。这本书比较趋向于成人化,但我觉得高中生也值得一读!但是要做好重读的准备…
有人对我说:这样一本小说,不仅难懂,而且读来让人饱受思想上的折磨。如果没有准备好受难,就不要打开它。打开也毫无意义。不如省下时间去读一些流行的通俗小说,或许还可以从中看到一些花花草草。一开始我还不相信,但当我读了之后,真真正正地感受到了思想的折磨…文章的内容并不难懂,难以理解的是作者无处不在的议论!很痛苦…真的好难读懂。
文章涉及到很多历史性的人物、剧作…比如作者从“永劫回归”的话题谈到十四世纪非洲部落之间的战争,谈到法国大革命,谈到人们对的仇恨的消解,谈到断头台。其中最核心的一句话是:“曾经一次性消失了的生活,像影子一样没有分量,也就永远消失不复回归了。无论它是否恐怖,是否美丽,是否崇高,它的恐怖、崇高以及美丽都预先已经死去,没有任何意义。”“轻”这一字无疑是文章的文眼。说到“轻”,让我想到一个故事。就是有位国王要他的手下比赛,看谁是大力士。比赛的内容就是谁能将一根鸡毛扔过墙。很多人都是以失败告终的。然而有一位大臣非常地聪明,他将整只鸡扔过了墙,然后对国王说,我能将整只鸡扔过墙,何况是鸡身上的鸡毛呢?!没错,最后是他赢了。靠的是他的智慧!“轻”之让人不能承受,答案居然如此简单。看来,我们以前的迷惑完全来源于对常识的漠视,以及对“轻”和“重”根深蒂固的偏见。有时,轻,真的让人无法承受。像一只鸡毛,你很难凭借力气将它扔过高墙。
习惯上,经验上,想象中,我们都会认为“重”让人无法承受,压得人喘不过气来。到了昆德拉这里,我们忽然听到“轻”让人无法承受。昆德拉真是不走寻常路噢~
一开始,还没读这本书的是时候,看书名…好深奥…难以理解。
读完这本书,虽然有的还是不明白,但是大致有个轮廓。昆德拉揭示了人类生命中不能承受的轻,但他和我们一样,无力解决这个问题。因为“永劫回归”是不可能的。民族历史、个人生命都只有一次性,没有初排,没有草稿,选择也就变得毫无意义。我们不选择媚俗,又能选择什么呢?安知抗击媚俗的决心和勇气不是另一种更大的媚俗?一个生活在地球上的人怎么可能避免媚俗呢?如果媚俗不可避免,那么所有“沉重而艰难的决心”不都是轻若鸿毛吗?
这又是一种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昆德拉由此对生命的终极意义表示了怀疑,而那是我们的前人认为理所当然而又坚信不疑的。我们无可选择又必须选择,我们反对媚俗又时时刻刻都在媚俗…
《生命生命》讲的是作者通过三件事感受到了生命。
第一件事,是作者写稿时飞蛾骚扰到她了。作者捉住了它,却被它那强烈的求生欲望而感动,最后把它放了。
第二件事,是墙角的砖缝中掉进了一粒香瓜子。在没有阳光、泥土的环境中发芽了。
第三件事,是作者用听诊器听到自己那沉稳而有规律的心跳,感受到了自己的生命。
读了《生命生命》这一课我感受到了生命无处不在。可以说生命是顽强的、生命是靠努力才变得有意义。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因为每个人都只有一次生命。每个人的命运都不一样,因为有的人一直都在努力奋斗,有的人用吃、喝、玩、乐消磨时光……努力奋斗、努力拼搏的人就会看到自己胜利的果实,他们可以享受成功的喜悦。而每天只知道吃、喝、玩、乐的人最终会受到命运的惩罚,他们总是抱怨命运的不公平,却从不想想自己有没有错。
我愿意做一个努力奋斗、拼搏的人,不愿意消磨时光。以后我要好好学习、奋发向上,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加有意义。
生命是一趟单行的旅行列车。列车不断地向前行驶,窗外的景色飞逝而过。错过的风景便已经消逝,无法回头再看;错过的站台便成为过去,无法回头重来。 ——题记
每一天都有新生的婴儿呱呱落地,同样也有不幸的人们一一离去。在我们短暂而又平凡的一生中,处处充满着困难与挑战,不知不觉间,意外就会悄悄降临在我们身边,夺走我们最珍贵的东西。也许是亲情,也许是财富,甚至是生命。
生命是如此脆弱。以至于一个小小的疾病,如果不及时救治,就会轻易将它夺去。
同时,生命又是独一无二的。每个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它并不像日记本一样,记录错误可以擦掉重新誊写。也不像金钱一样,失去了可以重新赚回。它就如同一个光鲜艳丽而又精致易碎的玻璃瓶,一不小心摔碎了,便再也无法复原或者找出一模一样的复制品。
如此脆弱而又特殊的生命,怎么不值得我们去好好重视与珍惜?
可是现在,又有多少人真正懂得生命的珍贵?当遇到挫折与困难时,我们首先想到的是要坚强地克服它们,还是选择放弃,选择逃避,甚至选择一死了之。曾经在福建发生过这样一件事。一位16岁的女中学生,因为一次考试的成绩不理想,便起了轻生的念头,从自家8楼跳下,所幸是跳下时有楼下居民的电线缓冲一下,没有直接摔到水泥地上,不然后果不堪设想。我们同样作为学生,同样有过考试没考好的经历,所以能理解她的感受。没有人不会因为没得到想要的成绩而感到难过。可是这并不足以让我们付出生命。一次考试并不代表着什么,它只是告诉我们最近一阶段的学习状态是好是坏,从而让我们自我调整,变得更认真,使我们更优秀。如果这一下打击便使我们退缩甚至放弃,那么在生命漫漫长河中将会遇到的更多苦难,我们又该如何面对。
抛弃生命,不应该,也永远不可能成为我们懦弱逃避的借口。
司马迁曾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在我们的一生当中,总会有那么一个终点。它可能在生命这趟长长的旅行中的任意一个地方。终点过后,就是死亡。死亡的终点,我们无法预测,可在终点之前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属于我们自己的,都是我们能牢牢把握住的。是成为一个有所贡献、死得其所的人,还是成为一个默默无闻、轻视生命的人,你想做前者还是后者?选择的权利在我们自己手中。
所以让我们仔细倾听生命,领悟生命,懂得生命的美好与来之不易,从而使自己生活的更有意义,使自己的生命具有更重的重量。
初读该书是在高三,在人人自危,奔赴高考无暇旁顾的高三,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触动。不是因为异国情味,不是因为大量的性描写,而是当时的我,16岁青年,背负着父母的期望,朋友间的承诺,跨过高考这座桥就有无限可能,尽管会迷茫但依旧信心满满的我,无法理解这份“生命之轻”究竟是什么。生命是多么沉重啊,即使只有16岁,我也满心疲惫得感慨。
而我花了整整一个月才意识到这个“轻”是虚无。
生命本身毫无意义,不值得怜悯,可被强权被集体被一切非生命名义以任何形式被碾压,然后消失无迹。而个体,在存在的每个时刻都在竭力摆脱这种加害生命的形式,背负各种以便自己不至于轻的无踪无迹。
时隔三四年后,又重读这本书,远没有当初的震撼,反而能退一步审视它。
弗洛伊德的学说中认为“性”是一切欲望的根源。诚然,你对任何事物的追求都可以说是在体验着高潮的快感。而这种快感只是大脑里的一种化学物质,它形成、消失,留给你的不是退潮后的温柔沙滩,而是你的满心失望。
托马斯和特蕾莎都有其各自失望的东西。
托马斯他惶恐于婚姻,惶恐于那个“不慎之夜”的产物—他的儿子,惶恐于自己必须扮演父亲、丈夫、儿子的角色。于是他一并摆脱,成为一个没有伦理束缚的地位较高的成年男性,他随心所欲的享受着自己的“性友谊”。他热爱自己的工作,享受手术刀划过皮肤的快感,就如同他热衷与各种女人上床。揭示她们最隐秘的地方来满足自己无限探索的好奇心。
但是因为他的六次偶然,偶然的遇到特蕾莎,爱上她。因特蕾莎,他在祖国受外强凌辱时逃离它,又重返它,失去医生这份职业,成为一个擦窗工。所有的这一切是他做出考虑,是他生命中的“es muss sein”非如此不可。但这不是一系列的偶然吗?他最终听从特蕾莎的请求,躲到乡下,没有女人,没有无休无止的偷情。在特蕾莎终于意识到他的衰老时,她表达了歉意。从读者的角度,甚至托马斯自己也认为是特蕾莎改变、甚至可以说是摧毁了他的生活。但他表示他很快乐,很喜欢现在的生活。我可以想象他的满足,当与命运做无数次抵抗极尽智力接受挑战后,他放下了这些,没有什么必须不可的“使命”,他安心于生活,安心于生活本身,老婆、狗、生活、自由。而在他难受、失望、胃疼的时候,他是如何评价自己的一生,他也许不会评价。因为他始终有特蕾莎。
特蕾莎的忠诚是维系他们爱情的不平等支柱,尤其是托马斯是如此的滥交。所以似乎本书中最该同情的角色就是这个可怜的女人。她竭尽全力的想摆脱自己往日的生活,脱离由母亲、小酒吧所代表的肮脏、低下、无耻、不加掩饰的生活。她抓住命运的契机,以为可以摆脱。但她却悲哀得发现,她依旧与别人一样,托马斯的滥交使得她的身体毫无独特之处。于是她埋头工作,她尝试与陌生人做爱,她劝说托马斯到乡下。当她终于独享托马斯的时候,她却意识到自己爱卡列宁(狗)超过托马斯。
最终托马斯与特蕾莎一起摔下山崖,不管结局如何,他们始终在一起。即使作者在对这两人的爱情保卫战中始终扮演着冷酷法官的角色,冷酷近于残忍得揭露他们的虚伪,世上男女以爱之名掩饰其懦弱。
而整本书最勇敢的人或许就是萨比娜。如果说托马斯与特蕾莎的结局尚有安慰之处,那么萨比娜则依旧毫无归属可言,她依旧游荡在自己的背叛之路上,而令她想念的男人——弗兰茨,则怀着对她的精神之爱死在了越南。
故事结束,那么“生命之轻”为什么不能承受?
每个女人都渴望一个男人的身体压在自己身上。“最重的负担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接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但于特蕾莎而言,托马斯的肉体毫无重量,因为他同太多然做爱;对萨比娜而言,弗兰茨的身体毫无重量,因为他是一个未断乳的婴儿。
男人使女人幻灭,也最终导致自身的幻灭。托马斯搬到乡下,停止做爱;而弗兰茨在临死之际终于意识到自己应当守护女大学生,尽管他可笑得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再也无法保护任何女人。
男人与女人的共同幻灭,在于当下社会的毫无归属,如想归属必须媚俗。有人自觉地抵抗着媚俗,而有人不自觉地向世界媚俗。前者厌恶后者但自己也有媚俗之处,后者则是单纯得迷恋前者,比如说萨比娜与弗兰茨。
而活在当下,我们如何媚俗;活在当下,自我如何存在。
如果将人生定义为虚无。那么媚俗也就毫无意义可言,可是托马斯与萨比娜却依旧活在自己不媚俗的境界中,反叛、抵抗拒绝;萨比娜是叛离的代表,托马斯是媚俗的魔鬼,他们不自觉地极力保持着自身的独特性。而弗兰茨、特蕾莎则是在大社会环境中,在动荡不安的世界格局中,短暂幻灭的当下,他们媚俗、联系世界、渴望归属,可他们呢难道没有想反叛吗?
弗兰茨起初不允许自己伤害妻子,但他后来意识到自己的这种幻想(即妻子身上的那个女人)是错误的,于是他抛弃了妻子。而萨比娜无法忍受不背叛,于是她叛离了弗兰茨。托马斯无法承受他失去特蕾莎,于是他一直追随她。而特蕾莎无法忍受什么?她是弱者,也许她无法忍受底层、低下,而实际上“出人头地”后的她却无限渴望落回底层,而且她惊恐的发现整个布拉格都在变得丑陋。
自由就是这种不稳定的状态。这四个人物都在追求自由,所以自身都处在晃荡的危险中,这种危险由作者探究、塑造、展现给读者。
作为读者,我看到了。
看到了人类、看到了爱情里的互相背叛,看到强权入侵、大一统、口号、集权、商业化、嘈杂、秘密监视、无知、懦弱,道德沦丧是非颠倒荒谬可笑。看到了人在生活中的渺小,无能为力可怜可悲。
我所看到的在当下这个社会真实存在,生活毫无意义,荒谬可笑。人类并不能掌控自己的生活,自由是个甚至说是达不到的状态。
但实际上,我又觉得我们将自身的失望、怨怼转移到了别人身上。人们放弃拯救自己,而将希望寄托到别人身上。
渴望通过做爱,性高潮这一绝对快感,与别人建立联系,彼此合二为一,找到归属。但托马斯却是这一渴望的对立面。
现代与性有关的小说非常多,我觉得就是作家也在反应这一事实——即即使陷入深爱,彼此身体纠缠,依旧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马克思曾说过“重要的不是发现问题,而是解决问题。”作家借这些特写鲜明的人物向我们展示呈现。而更重要的是,我们自身应当如何选择该过怎样的生活。
“一次不算数”可生活确确实实只有一次。当下的世界短暂幻灭,毫无意义,可你有不能否认此刻自己强烈的存在感。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我们每个人都有的困境。自身的虚无导致人们脱离大地轻如鸿毛。
最后的结局是特蕾莎与托马斯一起死去,我相信这是种安慰。而文中提到“卡列宁曾产下两只羊角面包和抑制蜜蜂”而觉得羊角面包是托马斯和特蕾莎,蜜蜂或许是他们终于平静长久的爱情。
16岁初读时震撼。20岁再读,竟有些宽慰。
生命有不能承受的轻,而我们依旧活到下一秒。
“在那永劫回归的世界里,无法承认的责任重荷,沉沉压着我们的每一个行动……如果永劫回归是最沉重的负担,那么我们的生活就能以其全部辉煌的轻松,来与之抗衡。”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一书的开篇,作者就将我们引入了一个“轻”的世界,一个没有存在感的痛苦的空间。在一次没有任何意义的人生旅行中,我们不断妄图证明自己的存在,不断希望得到肯定,不断追求着身心的释放,故事便在这种徘徊挣扎中拉开序幕。
曾经也写过关于生命重量的文章,但从未有过读完此书后如此深刻的感受。灵与肉,媚俗与反媚俗,现实与反抗,这是昆德拉笔下的轻重世界。众多现实的无奈掩盖了华丽的辞藻,行文流淌间流露出生命的抉择。正是这样一种文笔,才在我的心中涌起了波澜,久久不能平静。不同于其他作品,昆德拉笔下的轻重世界直指现代社会人类生存的困境——以怎样的方式存在?通览整本小说,都找不到一个明确地答案来解答这个问题,只能用个人的一生来回答。托马斯,特蕾莎,萨宾娜以及弗兰茨都只是以不同方式存在的个体,在无法重演的过去和无法预定的未来,只能在黑暗中摸索着前进,去寻找属于自己的价值光亮。
在这个故事中,四个人物各自的媚俗与反媚俗游戏贯穿始终。主人翁托马斯拒绝媚俗,然而他却生活在媚俗之中,无法也不能逃脱。在六个偶然事件的推动下,他选择了“非如此不可”,也找到了那个可以与他睡觉生活的女人。婚后的他不能克制自己去欣赏别的女人,他在爱情上是忠贞的,在行为上却是放荡的。 打着性与爱是可以分开的旗号掩饰自己生活在媚俗之中的事实。他因为特蕾莎而变得沉重,在经历了爱人离开后短暂的轻浮后,却又因思念而变得更加沉痛。特蕾莎,一个具有独特而又温柔的女子,一向追求灵与肉的合一,但也被迫相信二者的双重性,最后她的肉体也背叛了她的灵魂。弗兰兹爱萨宾娜爱到疯狂,但他们确实不同的两类人,太多的不一样注定他们不能在一起。他追求刺激,最终也死于刺激。如果是背叛和追求刺激就是反媚俗,那么萨宾娜就是个脱离媚俗而独特的存在。从某种层面上来说她才是故事的主角,当特蕾莎,托马斯,弗兰茨,玛丽克洛德,政治家,革命者,都在不断追求着生命之“重”的过程中时,她却用背叛,朝着相反的方向走去。在背叛中,她不断抛弃自我,变换角色,将生命之“重”的意义抛在脑后。在不断的背叛后,最终发现她得到的只是一场虚空,是“一切背叛的终极”。她一直朝着相反的方向走着,最终在一片寂寞和恐惧中走向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这个世界存在的基础恰恰是轮回的不存在,生活无法预演,我们既不能把它与我们以前的生活相比较,也无法使他完美之后再来度过,生命之流只能在偶然性的大地上泛滥,人们肆意的生活,获得了漂浮在半空中的快感,可是,“重”就真的悲惨,“轻”就真的美丽吗?
每个人本身就是一个矛盾体,当人们厌恶自己身上的种.种负担、责任,而深感沉重时,总是向往着如果没有这些重负,生活该是多么轻松快乐、逍遥自在。可是当这些真正消失的瞬间,却又往往无所是从,不知如何是好。感觉自己轻如鸿毛,没有约束,但也没有归宿。人生为何如此无奈,想摆脱种.种生活之 “重”的困扰,但又不能承受摆脱困扰后的失重之“轻”,在这个永劫回归的生命中重复,再重复。
回望自身,我们也可以看到自己生命中那轻重交织的印痕。有时候会会被琐碎的工作压得喘不过气来,就会一味地想要逃脱,什么都不做。但当我真正放下手中的一切得到了“轻”时,却又沉痛不已。满脑子都是忙不完的工作,和做不完的功课。这种感觉就像是一个贪玩的孩子,作业还没有做完就去玩耍了,其实他的内心比坐在那里完成作业还要痛苦,背着背包玩耍,怎么会放轻松呢?所以,当我意识到自己的颓废时,我选择了继续回到繁忙而又紧张的生活中,虽然这种日子过得有些累、略带疲倦,但是也特别充实。这也许就是痛并快乐着的道理吧。我们的“向上精神”本源于愚昧,我们的“进取心”来自无知,而盲目的进取心又至少给了人生一个“重量”的感觉,使人生似乎有了叫做“意义”和“满足”的东西。而人生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两样很难得到的东西而变得有价值与趣味。
也曾问过自己,如果时光倒流到某一刻,我会不会重新选择?会不会重新考虑是否要忍受着生命之“重”而不是追寻一时的“轻”。也许在那一刻我会做出了另一种选择。如同主人翁托马斯所说,如果人又两条生命,那么他可以选择一条生命去爱特蕾莎,而另一条不去爱特蕾莎,然后确定哪样的生活才能让他更快乐。然而人生注定是一条一往无前的道路,当我踏上征程时,就没有后悔的余地了,无论走什么路都是一种抉择、一种考验。在选择了a之后,就无法选择b,这是人生游戏的规则,一个谁也不能摆脱的规则。就像朱德庸说过“幸福分成两种,一种是看的见的幸福,一种是看不见的幸福,前者是物质的感观,后者是精神的感受。你选择了何种幸福,就决定了哪一种人生。”
故事的最后,意外的结局令人发指。托马斯和特丽莎在一片安逸享乐中死于车祸,弗兰兹死于一次戏剧性的游行,而萨宾娜在远离家乡的美国孤独的居住着,只有她寂寞的活着。这几位年轻人“追求”与反“追求”的矛盾,道出了人生本身的荒谬与悖论:每个人都有生活的目的和理由,但每个目的都有本身的空虚,追求爱情时怨恨多于欢乐,追求名誉像水中月镜中花一样遥不可及,追求钱财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透过种.种幻觉,这些人所有追求的一切最终都化为乌有,这与现实却略显矛盾了。我们每天都在追求着,拼搏着,努力着,最后追求的结果却是一场空。那些为着庸俗的目的而挣扎的平庸的生命,为了功名、金钱、娇妻、儿孙,终生忙碌、义无返顾,到头来一切都是虚无,一切都是空幻!那我们何必还要拼命追求生命之重呢?不过话虽如此,生活还是要面向阳光的,最美的不是追求了什么,追求到了什么,而是追求中得到了什么。故事中的每个人物也正是因为追求而美丽,因为那种不求结果的追求而不惜一切代价。事实上,我们仍然在忙碌,仍然在追求,奋斗的脚步永不停止。就像如果不去耕耘,不去播种,再肥的沃土也长不出庄稼;不去奋斗,不去创造,再美的青春也结不出硕果。
生命的价值和意义在于过程,在追求的过程中有了幸福感和满足感,得到了自身的价值。也许,这已经足够了,何必在乎其终极意义上的得与失呢?人永远都无法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再来生加以修正。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检验哪种抉择是好的,因为不存在任何比较。
所以,不管怎样还是要勇敢面对生命之“重”,而不是避“重”就“轻”。相信只有沉重的生活才有质量,凡是我们所经历的,都是我们所能承受的。
人生就是一个异乡者的旅行,道路各有不同,但这终究不能改变我们证明自己来过的信念,我们希望在这里留下足迹,无论是在媚俗中追求生命之“重”,还是在沉重中追求生命之“轻”,对于人也好,对于世界也好。生命实在是有太多的东西需要我们去努力,只有在激流中拼命挣扎才能够活命。轻与重,徘徊其间,蓦然回首,有几个人能够看清自己走过的路呢?又有几个人能记住沿途的风景呢?
人生如潮汐,来了,去了;人生如漏斗,得了,失了。路漫漫,极其修远,我愿用毕生经历,在轻重之间求索灿烂的人生。
在《倾听生命》这本书里,我对《旋律(二)》这篇文章感触最深,诗文是这样的“向寂寞的河面,抛起一个激情的石子,荡起几个情窦初开”。首先诗文里“寂寞”和“激情”有强烈的对比,衬托出小伙子内心的感受。其次还用 了动静结合的写作手法。在这波澜不惊的小河,一个小伙子拾起一个石子,扔向湖面,湖面上显出 几个涟漪,这画面让人回忆,美不胜收,仿佛让人置身于那旋律之中。而最后的“情窦初开”一词,则写出了一种情趣,在他(她)的心中荡漾,给人以美的感受。
而《霓红灯》则给我另一番情趣,作者首先用了一个比喻,把“霓红灯”比作“萤火虫”,确实很妙。妙在何处?首先,两者都有发光的特性。其次,萤火虫存在于乡下,是乡村夜景的美丽之处。而“一点一点”这个词,充分写出了霓红灯数量之多,写出了都市的繁华景象。同时,“霓红灯”和“萤火虫”对比,则显示出新旧两个社会翻天覆地的变化。
而《课桌》诗文则写出了我们现在的故事。男女同桌必定在中间画上一条细细的三八线,好似形成一道对立的局面。每每想起,我总会回想起以前的天真烂漫的时光和我们的成长。
《地铁》一文颇有含义,把地铁说是最底层,永远见不到阳光,表达出了最底层人们生活的艰辛。这是一层表达意思,我觉得还有一层意思,是把以前封建社会人民比作最底层,而将封建统治者比作地面。民间再怎么也是存在的,而民意却无处伸张。人民永远也无法冲破黑暗的统治。
《网》这篇诗文寓意尤为深刻。先写了网的两种不同用途:捕食与被捕食。在我们的人生中,也有许多网。可我们并不清楚是鱼还是蜘蛛。最后一句“网也错吗?”实在妙言。网并没有错,是用网者的错。有时你网住别人的同时,可能也网住了自己……
《倾听生命》这本书写了许多关于人生,关于生命的故事,给人以震憾的力量,在潜移默化中提升了我们的人格魅力。希望大家都能读读这本不可多得的好书。
听,生命拔节的声音又响起了。他是那么清脆悠扬,却又婉约惆怅。而我,就在这一声声脆响中成长。
幼时——欢乐之音
在那个“燕草如碧丝,秦桑低绿枝”的季节,我们一起来到山间。清晨的露珠伏在绿叶上。阳光洒向大地,露珠也变得有几分晶莹,一阵阵微风拂过,露水从叶间悄悄滑落,滴在你我的额头——凉悠悠的。你蹦着,跳着,用手抚摸路边的小草。“哥,送你根仙草。”你从路边摘下一缕绿草,但还没等我将这根仙草接下,爸爸就先发话了:“臭丫头,弄根破草来糊弄你哥。”我顿时反映过来,你的脸变得绯红。“有本事就追到我。”你将小草向我扔来,然后转身边跑边说到:“你来追我啊,你来追我啊!”“你给我站住!”我快步向你追去,欢乐,嬉戏之声充满了整个森林。
这便是幼时,什么也不懂,无忧无虑。
少时——离别之音
时光老人的发丝渐渐变白,你渐渐长大,不像以前那么贪玩了,课间也就静静地坐在教室里,颇有了几分淑女的气质。
“不行,为了你的发展,你必须走!”刚到家,便听到了姑姑对你的呵斥。“我不走!我要留下来。”你的双眸中充满了晶莹的液体,就如当年那山间的露珠,摇摇欲坠。
晚上,你来到我的房间中。“莹儿,你真的要走么?”我有些难受。你没有做声,默默地点来点头。“到了那边要学会照顾自己,你才小学毕业,英语的口语水平还需要提高。”我小声说到。“哥,妈妈非逼我去美国,我不想走,我舍不得你。”你再也控制不住,哭出声来。“好了,不就是去美国吗?那不是你一直都向往的地方吗?”我轻轻地将你搂入怀中,小声说到。你的哭泣渐渐地消失了。
那年,你走了,我似乎明白了什么,但又好像什么也没明白……
此时——思恋之音
秋来了,风中带着阵阵寒意,中秋的月儿依然是那么圆,窗外无事的东风勾起我阵阵回忆。“梧桐深院锁清秋。”我脱口而出。尽管天空中下着小雨,但天空中却无几抹乌云。“莹儿,你可安好?”我问到。月儿悄悄躲进了那仅有的几抹乌云中。我默默地坐着。不知道是秋雨碎了我的梦,还是我融入了凄苦的秋。
此时,我明白了,现在能做的,不只有回忆,还要有努力,只有努力才能重逢……
到那时,我们便可以又一起倾听那生命拔节的欢乐之音。
我记得有人曾经这样说过:生命是有时间限制的,没有人可以逃过它残忍的凝视与审判。那么,到现在为止,所有拥有美好生命的人们是否应该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生命?尊重自己仅此一次的生命?又是否应当怀揣着一颗热爱生命的心倾听因它而带来的感动呢?
微风,拂晓了一个春天;蝉噪,溅亮了一个夏天;红枫,谱写了一个秋天;飘雪,积淀了一个冬天。父母,孕育了千千万万的生命,为整个大自然注入了无数新鲜的血液。因为生命是大自然赋予我们最最神圣的权利,所以我们必须要好好珍惜。
人生总有起伏,不会一直地一帆风顺下去,正如一条蜿蜒的河流,一支曲折的生命。潜意识里总觉得很坚强的生命其实在遇到现实中的困难和挫折之后就会变的异常脆弱,可能就在一瞬间,你会发现生命是如此的不堪一击,也正是因为这样,每个人都要格外珍惜自己的生命,也珍惜他人的生命。记得是去年吧,我无意间在电视上看到了一个用双脚弹钢琴的男孩,我刚开始很好奇,于是就上网查找了关于那个男孩的资料,才知道原来他叫刘伟,非常热爱音乐,他的梦想就是靠自己的双脚做出好的音乐作品,成为一名音乐人。也知道为什么他和别人截然不同的弹琴方式,因为他在8岁一次高压电事件之后永远地失去了双臂,这也意味着以后在他的生活中将会面临许多的困难,正常人一小时就能完成的事,他可能要花两个小时、三个小时甚至更久。光是小事上他就做的很吃力,更别说是要弹钢琴了,我不知道他花了多少时间,花了多少毅力去持之以恒地做这件事,但我由衷地佩服他,欣赏他尊重生命的精神。他犹如仙人掌一般,在烈日下,迎着太阳炙热的燃烧,释放出生命里最坚毅的魅力,不论失败者或失意者都应该瞻仰于它的志气。这个男孩用他的双脚弹奏出了属于他生命中最美丽的旋律,让我们用心倾听吧!用心倾听所有尊重生命,珍爱生命的人的美好。
我不知道这本书的作者对生命的看法与我的是否相同,但我始终相信他一定也是个懂得倾听生命的人。我猜想他写这本书有很多面的蕴意,不止是让我们懂得倾听生命中的美好,也想让我们意识到生命的可贵,不要轻言放弃。在这个日益多元化的社会里,人不像从前那么单纯,思想也变的很复杂,追求的层面也越来越多,对物质的欲望也越强烈了。很多人在遇到不如意的时候就会想到放弃自己的生命,寻求所谓的解脱,其中占三分之一的是青少年,风华正茂的他们大多没有正确的价值观,不懂得人活着为什么以及怎样对待生活中的挫折和困难,所以造成了无法挽回的错误。如果他们能在深感绝望的时候想想他们的亲人、朋友,找到一丝丝希望,用燃烧的信念点亮迷途的希望就好了。
既然生命有时间限制,何不抓紧时间静静聆听生命所带来的感动,它不一定要轰轰烈烈,也可以很简单,很平凡。如果可以希冀每个人都能摘一朵灵感的阳光,浮现于青春的河流上.
最近看了一些关于生命的书,感觉生命还是蛮重要的。生活在地球上的每个事物都有生命,树木的树木;动物的生命……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珍惜生命。
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的生命都是来之不易的,都是母亲怀胎十月生下来的。有些人,他们一点也不珍惜所得来的生命,他们遇到一些挫折,困难,就低头了,不敢面对,就有一些坏想法,一走了之了,什么也不管了,丢下了父母,这样是错误的。但有些人,他们很珍惜来之不易的生命,他们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麻烦、挫折、打击,都不放弃生命,因为他们知道生命是来之不易的,自己不能放弃。
每个人的生命像一片落叶,一朵花,一首诗歌,一只鸟,一场游戏……但是无论像什么,都是一个生命,我们都要爱惜它。虽然有些生命在半途中就走了,但是那只是一个意外。那也是为了救别人而牺牲了自己,他算是个英雄,但是有些人遇到困难而死就不算什么英雄了,他算懦夫,就这么白白浪费了一条生命。
对于我来说我,一生最重要的还是生命,其他的什么都比不上生命,如果没有了生命,就等于什么都没有了,无论最最重要的东西,都没有用了。所以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生命,爱惜生命,保护生命!
在飞蛾求生的欲望中,我们看到生命;在小瓜苗那绿油油的新芽上,我们看到了生命;在那一声声沉稳而有规律的心跳上,我们看到了生命。
《生命生命》这篇文章以三件小事,飞蛾强烈的求生欲望,小瓜苗生长的勇气和作者静听自己的心跳来点亮了一个呐喊的主题生命!生命!这篇文章,给我的震撼非同一般,在没有看到这篇文章之前,我也想过这样一个问题,生命是什么?看了这篇文章后,我的心尖瞬间明亮了,生命是勇气!生命是顶着烈日开放的向阳花,生命是沙漠中的一条清流,生命是刺骨寒风中挺立的傲梅。文章在结尾说,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说得多好啊!海伦凯勒的生命也是有限的,但是,她的著作《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使她成为巨星,她的灵魂永生!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努力让自己做得更好,更优秀,让自己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看了作者的简介后,我的心怦然一震这么优秀作品的作者,竟是类风湿关节炎患者,这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生,总会有顺流与逆流。这在许多人眼中非常可怕,它一旦猖狂起来,就能击溃人的斗志,让人彻底崩溃,失去生活的希望。如果失败战胜不了你,而是被你踩在脚下,那么,成功必定属于你。人生的道路曲折而坎坷的,遇到失败是平常不过的事,我们应该时时刻刻拥有一颗坚强、不屈服的心来面对失败,让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生命,生命!
读它时心情很压抑,米兰昆德拉就像张爱玲,笔锋直指人类最原始的欲望,直接、犀利。可人们却不得不承认,这些欲望的真实和无德。我想米兰要说的是:无德为轻,轻让人们无法负载在生命的轨道上。
书里的一个情节:特雷莎的妈妈年轻时很漂亮,她有九个追求者。第一个最英俊,第二个最机智,第三个最富有,第四个最健康,第五个最高贵,第六个最会背诗,第七个曾周游世界,第八个会拉小提琴,第九个最有男子气概。特雷莎的妈妈最终嫁给了第九个,不是因为她爱他,而是因为她和他不小心有了特雷莎。她不爱特雷莎,她一直在想另外八个都比第九个好。她在想她还没有追求过别人,于是,她离开了最有男子气概的男人,追求一个没有男子气概,犯过几次罪,有两次离婚时的男人。她嫁给了他,从此,她开始沦落,渐渐失去美貌,变成泼妇。
这段我印象最深刻。米兰把九种特质分配到九个人身上,特雷莎的妈妈只能从中选一个。她谁都想要,因为她不知道自己最需要什么。她的贪婪让她来到一个一无所有的人身边。她开始失去,失去美貌,失去生活品质,失去灵魂。当特雷莎把门锁上,要求自己最基本权利的时候,作为妈妈的她暴跳如雷,她才意识到一切在离她而去,她在用最后母亲的身份,几乎是要挟她女儿留下。可这些都是徒劳的,因为她从没有承担过生命中的责任,无论是对社会、对家庭、还是对亲人。她死掉也只是轻轻地一闭眼,不会有任何重量,她失掉了灵魂。
另一方面,我在考虑米兰要传达的爱情观。“爱情”总是玄而又玄。我曾经以为,爱情是纯感性的东西,如果你用太多理性思维去思维它,那么爱情将不纯正。现在这种观点几乎完全被颠覆。爱情需要条件,需要理性的思考。你要清楚自己最需要的是什么,找个可以满足自己需要的人,然后包容他的其他缺点,履行自己对对方的责任,这才是爱情。米兰说“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实存在。”大概伴责任走过的爱情才是真实存在的爱情。写到这里,我才发现执着地追寻一个自己想象的人是多么愚蠢,爱情是在特别的时段遇到特别的人。
不知不觉写了这么多,但还有意犹未尽的感觉,《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很难读,每一句话都意味深长,读好它我可能得花上几年工夫,可它已经使我开始受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