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的森林读书感想1500字(精选20篇)
该书的主人公霍尔顿是个中学生,出生于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他虽只有16岁,但比常人高一头,整日穿着风衣,戴着猎帽,游游荡荡,不愿读书。他对学校里的一切——老师、同学、功课、球赛等等,全都腻烦透了,曾是学校击剑队队长,3次被学校开除。又一个学期结束了,他又因5门功课中4门不及格被校方开除。他丝毫不感到难受。在和同房间的同学打了一架后,他深夜离开学校,回到纽约城,但他不敢贸然回家。当天深夜住进了一
家小旅馆。他在旅馆里看到的都是些不三不四的人,有穿戴女装的男人,有相互喷水、喷酒的男女,他们寻欢作乐,忸怩作态,使霍尔顿感到恶心和惊讶。他无聊之极,便去夜总会厮混了一阵。回旅馆时,心里仍觉得十分烦闷,糊里糊涂答应电梯工毛里斯,让他叫来了一个妓女(十五块钱到第二天,五块钱一次)。他一看到妓女又紧张害怕,给了妓女五块钱打发她走了,可妓女要十块钱。后来妓女找毛里斯来找事,毛里斯把霍尔顿打了一顿,拿走了他们要的另外五块钱。
第二天是星期天,霍尔顿上街游荡,遇见两个修女,捐了10块钱。后来他和女友萨丽去看了场戏,又去溜冰。看到萨丽那假情假义的样子,霍尔顿很不痛快,两人吵了一场,分了手。接着霍尔顿独自去看了场电影,又到酒吧里和一个老同学一起喝酒,喝得酩酊大醉。他走进厕所,把头伸进盥洗盆里用冷水浸了一阵,才清醒过来。可是走出酒吧后,被冷风一吹,他的头发都结了冰。他想到自己也许会因此患肺炎死去,永远见不着妹妹菲苾了,决定冒险回家和她诀别。
霍尔顿偷偷回到家里,幸好父母都出去玩了。他叫醒菲苾,向她诉说了自己的苦闷和理想。他对妹妹说,他将来要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后来父母回来了,霍尔顿吓得躲进壁橱。等父母去卧室,他急忙溜出家门,到一个他尊敬的老师家中借宿。可是睡到半夜,他发觉这个老师有可能是个同性恋者,于是只好偷偷逃出来,到车站候车室过夜。
霍尔顿不想再回家,也不想再念书了,决定去西部谋生,装做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但他想在临走前再见妹妹一面,于是托人给她带去一张便条,约她到博物馆的艺术馆门边见面。过了约定时间好一阵,菲苾终于来了,可是拖着一只装满自己衣服的大箱子,她一定要跟哥哥一起去西部。最后,因对妹妹劝说无效,霍尔顿只好放弃西部之行,带她去动物园和公园玩了一阵。菲苾骑上旋转木马,高兴起来。这时下起了大雨,霍尔顿淋着雨坐在长椅上,看菲苾一圈圈转个不停,心里快乐极了,险些大叫大嚷起来,霍尔顿决定不出走了。
回家后不久,霍尔顿就生了场大病,又被送到一家疗养院里。出院后将被送到哪所学校,是不是想好好用功学习?霍尔顿对这一切一点儿也不感兴趣。
缘却又是对相爱的人的极大讽刺与愚弄。——引子
张爱玲,这个文坛小女子用她一贯的冷色调勾画出3对男女的爱“缘”,是孽缘?还是无缘?
顾曼桢与沈世均的缘=时间的沉淀
曼桢是一个表面柔弱却又坚强的女人,清贫的环境造就了她那倔强、坚忍、执着的性格,在姐姐出嫁后的日子,她担起了赡养家人的责任,与世均平淡而又真实的爱中,她在忙碌中找到一丝慰藉,为了家人,她作出了感情方面的牺牲,在世均的体谅中这个“弱女子”感到了幸福与快乐。在默默中,她撑起了一个家,然而曼璐在祝鸿才身边的日渐失宠,在她的私心与母亲和用人合谋草草将妹妹送入自己丈夫的怀中,在被实施暴行之后的曼璐被囚禁了,无颜面对自己深爱着的他。在坚忍的她终于又一次挺了过来,在病友帮助下,成功逃脱,开始了居无定所的生活,她离开了一切,包括深爱着的他,她淡淡地平静;而世均则在曼璐的误导下单纯地以为她变心,仓皇地与一个自己不爱并且不爱自己的人——翠芝结了婚,读后感《张爱玲小说《半生缘》读后感》。14年后的她为了自己的儿子又回到了祝的身边,但此时的她已心如止水,14年后的当再见他时已是物是人非,只有一句“他们回不去了”冷冷地收场。
也许爱不是热情,也不是怀念,不过是岁月,年深月久成了生活的一部份。
这沉默也就成为一种答复了,因道:“我只要你幸福。”
两人默然,深沉的爱在时间这慢慢沉淀,任由缘尽……
留下的只有痛……
石翠芝与许叔惠的缘=无声的报复
缘,妙不可言。用在他们身上在适合不过了。她,一个千金小姐、大家闺秀而他一介寒儒,清贫却很知趣,在南京的邂逅,让他们一见钟情,然而家人的阻挠,彼此的沉默,将爱掩藏得那么滴水不漏。她与世均草草结婚了,他赌气留学美国。
这段爱在尘封了14年之后被打开,那时的他已离婚,而她膝下有一双儿女,但却不幸福。
只有在那一片彼此的笑声中,她才感到一丝凄凉的胜利与满足……却永远无法回到从前……
顾曼璐与张豫谨的缘=黯然的离开
顾曼璐是个令人痛恨却又让人同情的人物。从一个单纯少女到妖媚舞女,最后沦落为无耻毒妇。悲剧的开始源于为了家庭的生计开始的舞女生涯。然而她最爱的还是那个与她从小结亲的张豫谨,最不能辜负的最后还是辜负的张豫谨,她选择了离开,默然地离开,钻进了灯红酒绿。一个舞女被后辈抢饭碗的哀怨,一个年华渐逝的女人拼命想抓住一点东西的急切,让她抓住了祝鸿才——这根救命的稻草,原以为会就此平静可不曾想一段畸形的孽缘开始了,面对情变,她变得愈加的泼辣,甚至残忍,面对未能添丁而失宠的境地她顿生毒计,不惜将自己的亲生妹妹葬送给祝鸿才这头“禽兽”,而张豫谨在此时选择了死心,明智地找了个女人过上平静的生活。
曼璐走了,张豫谨的女人也在六安沦陷时丧生。当初的有情人,一个堕落、离世,一个则选择离开故土……
是解脱?是逃避?
张爱玲用她那细腻的笔法,冷淡的字句,将骨子里的苍凉贯穿整部小说,以一贯的悲剧结束了这一切的爱恨情愁。
有缘相见,无缘结果,有情人在时间的海洋内未曾冲淡彼此的爱,而是选择了尘封这一段刻骨铭心的感情。
生命比死更可怕的,生命可以无限制地发展下去,变得更坏,更坏,比当初想象中最不堪的境界还要不堪。
我喜欢读小说,我总是会被跌宕的情节吸引:看着福贵坎坷的命运,先后目睹着一个个亲人死在自己之前的场景,看到他的悲痛欲绝我们还能淡定自若吗?想像着若这灾难发生在我们周边,还能坦然地面对这一切吗?看着一切希望似流星般划过天际,却终将面临着陨落,我的心还能像湖水般平静的不起一丝涟漪么?
故事开篇是老人福贵坐在树底下老生常谈着自己的人生,他恬淡地笑着,似乎讲的不是他的人生,这是一个看破尘世,无牵无挂的老人,他看淡了命运带给他的不幸,他将那份悲伤埋在了心底,笑对生活中的不幸,这是一份发自内心的,与世无争的笑容。有时活着并不是一种幸福,而成为肩上的负担。老人的亲人都相继地离他而去了,只留下他一个孤独的背影于尘世。活着,亲眼看着亲人们生命的消亡,亲手把他们埋进了土里,命运一次次的向这位形单影只的老人开着玩世不恭且严肃的“玩笑”,即使再无情的人也会被逼疯。
似乎这是上天对他的惩罚,山雨欲来风满楼,是福贵年轻时的放浪,为以后的不幸种下了恶果的种子。福贵年轻气盛时是个纨绔子弟,吃喝嫖赌无所不涉,丈人在米行一看到他就像老鼠遇猫般地逃窜,最后赌光了家产,气死了父亲,送走了媳妇,家中光景是日渐惨淡。从风光无限的少爷堕落到无人问津的贫民,似乎一切恶果都是他自己所种,往后自然得咬碎牙齿往肚里咽。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他从一个阔气的少爷,到一个得耕地来养家糊口的贫民,那个年代因为一贫如洗而免于枪决,幸福来临时又遭遇亲人的离去,直到一个孤独的老人,福贵的经历不可谓不跌宕,这样孤独地活着这就是对他的惩罚。
这让我联想到巴金的《家》、《春》、《秋》,也是那个时代的产物,老太爷辛辛苦苦攒下的家业,置办的家产,全被下一代中的纨绔子弟大手大脚地挥霍掉了,抽大烟,请戏子,奢靡浪费的生活使他们最后连家宅都要卖掉,各奔东西。所以如果子孙有德,留给他们产业又作何?如果子孙无德,留给他们产业又作何?隋文帝好不容易统一了南北朝,却被继任的暴君隋炀帝给毁了,再好的江山也功亏一篑,只是为他人做了嫁衣。
福贵悲惨的命运和贫穷落后的状况也是息息相关。虽然解放了,但是没能彻底改变人们贫穷落后造成的痼疾思维。落后的面貌、痼疾的思想造成了这种悲剧的不断发生。那个年代村民们的粮食也得一粒一粒地数着吃,以至于外孙苦根吃豆子噎死。贫穷落后充斥着每个角落,这不仅仅是物质上的贫困,还有精神上的落后,这些都是灾难发生的导火索。
老舍的《骆驼祥子》是很好地反映了解放前那个社会时代的腐朽。祥子只是想用自己攒的钱买一辆车,可是省吃俭用,起早贪黑的劳动才攒足的钱,三次却都以失败告终,不仅如此,还经历了两段不幸的婚姻。他的努力没能使他摆脱不幸,至此以后,读书笔记祥子吃喝嫖赌,干尽坏事,从一个勤劳的人力车夫到一个胡子拉渣的社会病胎,而这样的转变只是因为他的老实、勤劳,这是多么不公平的社会啊!就像小马儿祖父后来说的:“身子好?铁打的人也逃不出咱们这个天罗地网。心眼好?有什么用呢!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并没有这宗事!”看来老百姓的命运逃不脱社会时代,只有赶上好时代我们才有好的生活。
因此,个人的不幸,不仅有自个儿的责任,还有那个社会时代的责任。小至一个人,一个家庭,大至一个国家,都受其左右,一个家门的不幸,影射了一个国家的不幸,家国天下,密切相连,息息相关。只有国强,才会家安,只有国强,才能避灾。这不仅仅是一个个家庭的问题,更是一个时代的思考。
《基督山伯爵》是大仲马的代表作,该书离奇而又曲折,跌宕而又真实的情节是其取胜的法宝。在19世纪中叶,《基督山伯爵》是当时排行榜上的“畅销书”,而大仲马本人,则是当时法国炙手可热的“畅销书作家”。
小说叙述的是一个复仇的故事。十九岁的爱德蒙·唐泰斯,是个活力四射的年轻水手。他有慈爱的父亲、甜蜜的爱人,有光辉的前程、幸福的生活。善良乐观的天性,使得他对周遭的每个人都以礼相待,并且真挚热情。他清澈明亮的目光里,写满对未来幸福生活的期待与神往。可就在他的结婚典礼上,他遭人陷害而被投入大牢。一时间失去了一切,伴随他的只有伊夫堡阴森地牢里的黑暗及精神和肉体对他的双重折磨。可与此同时,有人正把快乐建筑在他的痛苦之上。他们害死了唐泰斯的父亲,夺走了他的爱人。在他最无助绝望想要自杀的时候,法里亚神甫走入了他的生活。神甫把自己一生的知识传授给他,告诉他基督山岛宝藏的所在,并帮他成功越狱。
此时,唐泰斯入狱已有十四年。十四年里,物是人非,唐泰斯也由一个懵懂青涩的青年变成一个家资巨万的伯爵。他开始报恩亦开始报仇。昔日的船主莫雷尔有恩于他,伯爵首先把这位濒临破产的好人从绝望的路上救了回来。此后又始终照顾他的儿女,直至最后把基督山岛的宝窟送给他们。对唐格拉尔、费尔南和维尔福三个分别代表法国七月波旁王朝金融界、政界和司法界显要人物的仇人,基督山伯爵个个击破。最后,这三个人破产的破产、自杀的自杀、发疯的发疯,都得到了应有的报应。
在小说中,基督山伯爵这个人物几近完美。在与仇人面对面复仇时,他没有被仇恨冲昏了头脑,他的良知从未泯灭,他的人格亦未扭曲,他始终保留高贵善良的心。当他帮助莫雷尔一家摆脱困境的时候,当他从一个该诅咒的家族中救出他的一个女儿的时候,当他答应梅尔塞苔丝不杀仇人之子的时候,这个高贵的心灵映出了金子般的光辉。基督山性格里贯穿始终的节制,即面对财富、美色、仇恨的不贪婪,亦让我印象深刻。在达成一生的心愿后,他悄然地放弃了原有的财富,只身远走他乡。
掩卷思索时,觉得这个人物在小说中几乎完成了从人到神的蜕变过程。因为掌握巨大财富的支配权,基督山伯爵呼风唤雨,无所不能,似乎整个社会都在围着他转。这固然有它揭示物欲横流、金钱至上社会现象的积极意义的一面,但从文学创作角度出发,塑造这样一个完美的“超人”,不能不说是作品的一个败笔所在,因为它大大削弱了作品现实主义的批判力量。在大仲马笔下,时时吐露出金钱可爱、金钱万能的观点,也反映了他本人的“拜金主义”思想观念。大仲马曾经直言不讳地说过:“在文学上我不承认什么体系,也不屑于什么学派,更不树什么旗帜;娱乐和趣味,这就是惟一的原则。”大仲马之所以在法国文学不能得到更高的地位,究其根源,我想这恐怕就是主要原因所在。
翻看全书,不能不佩服作者高超的写作技巧和布局谋篇的编故事才能。在这部将近一百多万字的小说里,既有节奏紧张、大起大落的高潮,也有节奏相对舒缓、充满浪漫传奇色彩的小故事。大仲马在小说中还不时穿插一些典故传说、奇闻轶事、异域风情和大海、岛屿的景色描写。
休息的时候,读完日本作家村上春树的长篇小说《挪威的森林》,几年前就听文友们谈起过这本书和这本书的作者。因为不是太喜欢村上,村上抑郁得厉害,我同样也偶尔抑郁,不愿意自己抑郁得厉害,所以就尽量避免阅读那些孤独一类的文字。过了春节,去成都图书批发市场转,挑选了两本工笔牡丹和荷花的画册,看见老哥挑选了余华老师的文集,这时,我的目光正巧就落在了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因此,突然有了想阅读他的想法。买回来放下并没有想要迫不及待的看,手里还有那曲文化局的洛扎老师让我修改校对的书稿,每天不能坐太久了,坐久了脊背痛。起身来,就顺手拿起《挪威的森林》,——我就是这样把这本书看完的。有一些不得不记下一些感受,把自己粗浅的种.种感受写出来,算是读后感吧。虽然现在日本人有点看不起中国人,说不定日本人连中国的文学也是不屑一顾都有可能呢,日本人城府太深,日本人经历的太多。
如果这是中国的作者写的书,绝对没有哪个出版社敢出版。——太不阳光了嘛!太没有正能量了嘛!有些人永远都不会有正能量的。读了这本书,我不得不佩服作者的真实,只有一个真实的作者才可以写出这样的书和书里面如此颓废如此真诚的大学生。书的开始就写一口隐藏在草地里的井,那隐藏着的井是一个年轻女子意识里充满危险的地方,是个生命的陷阱。可以说这是一本很自闭的书,没有过多的去叙写那个时代的背景,只写自己身边的人和身边的事,在村上的笔下,看似泼辣的绿子的生活却有那么多了不如意,看似温柔的直子却是一个精神病患者,看似连皱纹都笑起来美丽的玲子,受过的伤害竟然那么严重。不知道是先怜悯这些女子,还是先怜悯那个渡边君和自杀了的木月。村上对人物的刻画上,给了我内心很大的震撼。因为曾有人对我描述说这本书很黄,我感觉这并不是文字阅读上的感觉,而是文字激发了很多作者那个不为人知的泛黄的想法。从别人觉得的黄里,我阅读到是青春的迷茫和绝望,那个地域的年轻人,在那个特定时期的几个大学生的爱情、友情和性纠结,在友谊的遮掩之下相互吸引糜烂,后来是在生活的痛苦之中冲突挣扎,让读者不得不继续阅读的情节此起彼伏,这些情节里无不充斥着忧郁、痛苦的挣扎和孤注一郑的解脱。一个个不正常的人,不正常的心理,在不正常的生活中终于从不成熟走向成熟,——一个年轻人身不由己随波逐流的大学生活跟着也就结束。究竟是那个时代不正常?还是这些年轻的生命不正常?——渡边君害怕听见那首《挪威的森林》的曲子。
人为什么要活着?为了爱情而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为了等待(希望)而活着?
男主角渡边不止一次的把自己向往的真爱的程度描写成象在春天的绒绿里和可爱的小熊打滚,一个大男孩很纯真浪漫的情愫。男人对于性的态度和女人往往大相径庭,永泽可以借以消遣,甚至近于病态的寻欢作乐,渡边也一样,只不过他把性和爱分开了,有爱的性和无爱的性,有性的爱和无性的爱。他憋不住的时候想着远在精神病院的直子的身子借以完成宣泄。但是,绿子让渡边可以想着她一边宣泄,渡边甚至告诉绿子,自己只有想着直子才可以,想着其她女子不可以把憋在身体里的东西宣泄出来。我比较喜欢绿子这个人物。绿子在渡边在这里拥有确实的性和允诺的爱,她的坚强和果敢的性格,她对生活的无所畏惧,她的朴实的真性情给她带来了看似还在等待着的结局。从绿子身上使我感觉生活中有很多时候,幸福要依靠自己去争取。
怎么去形容这样一个叫渡边的男孩子呢?这绝不是用一个“黄”或者是“污秽”就说得清的。如果说《挪威的林》充满污秽的话,那么,在中国几千年的传统道德里《红楼梦》这本书是不是更加污秽不堪,既然污秽不堪,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村上描述的是年轻生命无法回避的痛苦失去和无奈接受的现实生活。谁的青春都是从烦恼与失落中度过的。
结尾是渡边与玲子无爱的性而结束。玲子在渡边这里得到了友情和性。因为玲子这个人到中年的女子从没有奢望渡边的爱情,她知道渡边的爱情已经随着直子的自杀而消失。所以,书的结尾是离开精神疗养院的玲子获得了一份不完整的幸福。其实,任何一个人有那么一个时期精神都要经历困惑和扭曲,她们自己把自己束缚在一个逃不出的空间里,或者是她们家人强制性的把她们关进一个不正常的空间里,或者是现实的一些约束把人们的精神关在一个逃不脱的空间里。直子最终就死在了自我的精神折磨中,对于她来说,死才能解脱;玲子是个历尽生活沧桑看破红尘超凡脱俗的女子,她已经可以坦然面对生活了。
人性之中本来就充斥着这些残酷的内容。写这句话的时候,不禁使我想起阅读过的另外那些书,想起《一个世纪的忏悔》,想起《德伯家的苔丝》,想起《肖申克的救赎》,想起《百年孤独》。这些书的主题都沉重,都是既荒诞又悲伤。单纯的愿望开始,悲剧的结局终了。
《圣经》中人们的信奉这一方面讲,我觉得圣经中人们对上帝耶和华的信奉和服从太过盲目了,从上面的几个例子中可以表现出来。他们对耶和华是完全的服从,在他们的心中上帝是完美的,他们不会对上帝产生置疑,也不容许其他人批判上帝。如果有人违背上帝,他们会尽一切力量去排除或铲除,是决不会让他阻碍主的命令的。其实这和我们中国的封建王朝一样,上至官员下至普通百姓都是服从天子的命令,不能有所违抗。只是《圣经》对于这些主,增添了几分神秘的色彩。当然,不是说“主”的存在不好,而是有些人却是假借主的名义,去散拨一些不实的言语,或者去达成自己的私欲,这样反而使得纷争越来越多。在圣经的故事中,有些斗争,完全就是本身的利益之争,根本违背了原本的意思。
在《圣经旧约》的故事中,都是在讲述着各种各样的纷争,却没有教人为善,只是告诉人们如果没有照着耶和华的指示去做,就会有麻烦,等到耶稣的出现,才有提及以“爱”为出发点的去对待人 。大体说来,《旧约》中的耶和华是以色列人的民族神。他常被描绘成威严可怖、圣洁忌邪的军事统帅,准确的说是以色列的军事统帅,不时的大发烈怒,对以色列的子民以无情地惩罚。而耶稣的出现,从两个重要方面根本改变了上帝的形象:第一,使其身份从一个民族神转变成全人类的共同天父;第二,使其性情从令人敬畏变得仁慈可亲。虽说,这样可以让人去了解到人的黑暗一面。西方幸好有耶稣的出现,斗争才开始有了转变,要不现今的西方世界,应该更加的混乱吧!而耶稣在他那个时代,却被认定为是邪教,所以耶稣才会被钉在十字架上。因为圣经长时间的传播中,很多的观念跟行为都已经有背离了它的原意。人们都会自己去解读着主的意思,感觉上,自己本身就是主一般。所以很多的君主,为了自己想要得到的东西,而去找借口去谋害一个人, 他们把自己认定有主那样的权力,可以杀害不服从的人。 所以有时信仰会影响到人们的判断能力和观点,更何况在有心之人的利用之下,这样的宗教信仰,会变成一种强烈的社会型态,让人们在型态之下,失去了判断或者不敢去反抗《圣经》。所以我们对于信仰宗教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和正确的观点,一时的偏差可能会导致重大的错误,使自己终生悔恨。我们大学生正处在人生抉择的关键时期,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选择正确的人生道路。
我认为《圣经》中最富智慧的人莫过于所罗门。他在向耶和华祈求的时候,就显出智慧来;不求金银、不求长寿、单求智慧。耶和华应允了他的祈求,赐给他无比的智慧,是超前绝后的智慧。以至他的声名远播。普天下的王都求见所罗门,要听神赐给他的智慧话。示巴女王怀着仰慕和疑惑的心来到了耶路撒冷。见到所罗门,她用许多的难题试探所罗门,所罗门用他超绝的智慧给她一一解答。以至示巴女王诧异的神不守舍。对所罗门说:"以前听到你的风声,我还有怀疑,今日一见,才知所传的还不及真实的一半。 " 列国向他臣服,给他献上各种贡物。因此所罗门的国度富有,金银堆积如山。所罗门的开销也是惊人的:他一日的饮食,肥牛几十只,羊一百只,还有各样的珍禽异兽。他所享受的,也是以色列国绝无仅有的。他以他的智慧,谛造了以色列国空前的辉煌,他在大卫的基础上,建造了圣殿,奠定了以色列民敬拜的中心。他为自己建造了宏伟的王宫。他以他的智慧讲论昆虫走兽以及花草树木,更以其智慧写出了在圣经中赫赫有名的箴言、雅歌、传道书。 一位超绝智慧的拥有者,一个国家的最高统治者,一位聆听神话语的人,一个神的代言人。 当我们看到雅歌书中那纯美的爱情,看到箴言那充满哲理的词句和传道书中那透彻人生的感悟。我们不得不佩服所罗门那超绝的智慧,对人生所作的剖析。即使是现在的人也很难轻易的对人生作出如此正确的判断,这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地方。
然而,就是这所罗门,在他功勋显赫的时候、在他享尽一切的荣华富贵后,他堕落了,他从埃及买来马匹,娶埃及的公主为皇后,从外邦人那里选来妃嫔, 他拥有着“后宫佳丽三千”。哀哉!一代伟人竟如此的败落。当我读到这里时,很迷惑不解,为什么拥有如此智慧的所罗门,会做出与神相背的事来呢?他,拥有如此的智慧,却行出如此的愚昧来呢?其实在我们现在的生活中也有类似的事情发生,有的政府官员或是公司的高层人员因为一时的贪念而受贿贪污等。是知之易而行之难乎?我们应该都知到愚昧出于无知,竟不知也可出于智慧。如果说愚昧人如果说愚昧人的悲哀在于无知而信,那么聪明人的悲哀在于知而不信。如果一个人对神只有理性的认识,而没有向真理降服、意志上的降服、那么可能你的信仰和生活互相分离,从而走向虚伪。因为主宰一个人的,不仅仅是他里面的理性知识,更重要的是意志。一个人不单要在理性层面追求神,更要在道德层面活出神的形象来。一个人的智慧高,在认识神的方面,无疑是一件好事,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智慧越高,所存的怀疑也越多。所罗门,这位一代哲人已经远去,留给我们的是深深的思索„„
就所罗门的故事,我们可以发现从社会属性而言,上帝是公正严明的审判者,绝不会偏心,绝不遗忘,绝不势利,决不受贿,即使扫罗、大卫、所罗门那样优秀的君王,只要办了错事,也会遭到严厉的处罚。上帝耶和华创造了人类的道德法则、伦理规范 和社会秩序。这些法则、规范和秩序的核心是公平和正义;它们不仅适用于以色列人,也适用于万国万族。在以色列人心中,上帝是神圣、纯全、完美的主。 我们可以看到如果你做了好事上帝会奖励于你。可是,你要是做了坏事,上帝会降罪于你的。中国有句俗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所谓善恶到头中有报,在现在文明的时代,我们时刻告诫自己,从点的小事中规范自己,不要“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
“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出自余华的短篇小说《活着》的自序。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每当读这本书时,我就会觉得自己所面临的一切困难其实都不算什么,人总是这样,如果他没有体会到真正的痛苦,他会天真的以为他所面临的是天大的困难,所以便忧郁困惑,一筹莫展。读了这本书便给了我莫大的勇气去追求我想要的幸福。
“幸福是什么?”这是一个人从生到死都在追求的东西,也是一个人人生价值的所在,但往往还是有很多人找不到他们想要的幸福。而我就以读了《活着》这本书后的感悟来浅谈我对“幸福”的一些看法吧!
活着,是为了什么而活?还是单纯的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是大自然赋予我们最基本的能力,简单的两个字却充满了对生命的渴望和对幸福的追求,但往往现实却给了我们太多的苦难、无聊和平庸。而我们只能一点一点的去忍受,去担负起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在经过一次又一次地披荆斩棘后才寻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朵幸福之花。正因为得来不易,所以才更加渴望和珍惜。
主人公叫“福贵”,一个在现代人看来略显俗气的名字,可是却代表了那个年代天下父母亲对子女的殷切期望。但什么是福?什么是贵?也许他们并不知晓,他们既单纯得可爱,也愚昧到可悲。于是一个个悲剧就此诞生,出生在富贵家庭的福贵并没有那么像父母所希望的那样富贵,他的人生还是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到最后才知道好好地活着才是老百姓真正的福贵读书笔记20xx字《活着》读书笔记20xx字《活着》。想来也是警醒我们每个人:今天你所拥有的如果不努力抓紧,明天也许就不是你的了。要珍惜眼前,活在当下。
福贵的一生可谓当时底层社会的一个缩影,劳苦大众对于生活的磨难只有坚忍,而没有力量去改变他。赌光家财,气死老父,他的人生从平坦大道走向了死胡同,但最可贵的是他乘着自己年轻气盛,以狂妄不羁的性格得到了他这一生中最爱的女人—家珍。他的幸福大门为家珍而开,也从未关过。
福贵的一生是那么的漫长也是那么的短暂,让我强忍悲痛来复述他的一生吧!成亲不久,赌光家财,气死老父,同时失去了最有力的精神之柱和物质之柱;家道中落,岳父强行带走怀孕的媳妇,好在家珍最后回来了;外出买药,不幸被国民党抓壮丁,战场上捡了一命,但也许是他的母亲一命换一命的吧;回到家以为全家四口人可以安心过上好日子了,不料儿子有庆十三岁时却因为救人献血过多而死,生活再次陷入悲痛;女儿凤霞人机灵漂亮,但因为小时候的一场高烧变成了聋哑人,本来就不舒心的日子更加难过,还好找到了一个能当半个儿子的女婿—二喜;在以后的这段时间里恐怕是福贵一辈子中最快乐的时候了,女婿对他们很好,全家其乐融融,但可怕的事又发生了,女儿凤霞在医院生孩子的时候死去了;不久之后他生命中最珍爱的人,终于承受不了打击离他而去;但好歹他还有爷孙三人相依为命,没过几年二喜因为一次建筑事故被水泥板砸死了;原本一个六口之家,还剩两个人,但命运觉得给他的痛苦还不够多,再一次夺走了他只有六岁大的外孙的生命。
一个迟暮之年的老人,经历了如此多的生死离别,却依然坚强得。因为他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人需要他,被人需要也是一种很大的幸福;因为他知道,上天让他活着是去努力追求幸福的,尽管幸福离他很远,尽管只剩他一个人,但只要他自己不放弃,明天也许幸福就来到他身边了。有人说过幸福就像一只翩翩蝴蝶,你永远也追不上它,但它却在不经意间落在你的肩上。
宽容、善良是开启幸福之门的钥匙。福贵的儿子有庆是为了救他战友春生的老婆才不幸死去的,一开始家珍不肯原谅春生,但大家经历了提心吊胆的后,命运悲苦的他们还是重归于好,所以遭遇不幸却依然懂得宽容的福贵仍然是幸福的,他用宽容和忘却来清除痛苦,让内心有更多的空间来容纳幸福。
也许我们所看到的,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但我相信任何人都会被他这种坚强所打动,从而来坚强地面对自己的人生。也许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但也许能宽若天地。
幸福只是内心对生命流转的一种感受和领悟,而这种感觉不在于它的长短,但只要我们感受到了它的存在,珍惜它的存在就已经获得了幸福。
在贫苦的边缘,幸福仍然可以光顾,在光鲜的背后,幸福也许仍然味同嚼蜡。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所处的环境,而在于你所营造的心境,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拥有了什么,而是在于你内心感觉到了什么。做事遵循于本心,幸福就可以很简单,幸福的内心才是成就我们幸福人生的主体。
积极追求幸福是没有错的,但我们在匆忙赶路的时候,却忘记了祝福。
现在的我们似乎都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一直在忙,一直在往前赶,以为拼命赶路的我们会在某个终点获得幸福。于是在这种不能停止的追求当中,我们深感疲惫,却一直不曾追到我们希冀中的幸福。生命本就是一个过程,如果我们只是匆匆忙忙、平平庸庸的追求幸福,然而却忘却了生命中的点点滴滴,那么我们是否幸福,都早已没有了感觉。所以当你不停向前奔跑的时候,适当慢下来,欣赏沿途的景和人,也许你会收获不一样的东西。
生活中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同样生活中也不缺少幸福,只是缺少感知幸福的心灵。就让我们放飞心灵,感悟幸福吧!
怀着崇敬的心情读完《红日》这本反映解放战争题材的书,我的心被书中描绘的情节强烈地震撼了,对解放战争时期作出巨大贡献的将士们的敬意油然而生。脑海中浮现出一幅幅他们当时同国民党的王牌师展开惊天地,泣鬼神,生与死的较量的画面。
该书以发生于1946年的涟水战役开篇,讲述了在当时国共双方力量悬殊和解放军面临严峻形势的状况下,国民党军队攻占涟水,解放军因伤亡惨重而被迫撤退而结束的事件。尽管涟水撤退在整个国共军事冲突中只是一个小插曲,但作者一开始就将它展现在读者面前,使整部作品充满了悬念和吸引力,使后面战事的发展成为读者关心的焦点。故事从一开始他们是怎样斗智斗勇讲起,先是我军沈振新军长被国民党王牌师长张灵甫围战在涟水,经过激烈的征战,我军伤亡惨重。在突围以后,我军长沈振新痛定思痛,总结失败教训,重新部署作战方案,决定把国民党张灵甫所率领的王牌师从涟水一步步诱到山东孟良崮,好让国军的优势在山区无法发挥威力。当然,在这种环境下,国民党张灵甫师长也有他的作战计划,他想自己被我军围在中央,再跟国民党的其他几个兵团来个里应外合,彻底歼灭我军长沈振新部,结果百密一疏,其他兵团根本没有过来打援。能让国民党王牌师命丧如此,首先是张灵甫高估自己的作战能力与武器装备;其次是国民党内部派系太多,基本上都是拥兵自重,各有主张。我认为国民党将军张灵甫及其号称天下无敌七十四师之所以全军覆没主要有四个原因:首先,必然原因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帮助蒋介石打内战,站在人民的对立面;其次,导火线是军事上的冒进,使之成为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解放军很重视的、下决心不惜一切代价要歼灭的重要目标;然后,关键原因是国民党内部腐败,军队里派系林立,无法做到统一的调度和指挥;最后,直接原因是张灵甫及七十四师平时仗蒋介石御林军“王牌中的王牌”的头衔骄横跋扈,得罪了其他的友军领导,致使其关键时期被人落井下石。与其说张灵甫和七十四师不但是被解放军围困在孟良崮的孤军,不如说他们是被国民政府腐败统治包围下的孤军,正是这种绝望使张灵甫走到了尽头,不得不一死报答蒋介石的器重之恩。从这个角度来看可以把他归为悲剧英雄的行列了。
翻开历史,张灵甫同样是一位南征北战,身先士卒,作战中一贯冲锋在前,将生死置之度外的统帅。对日寇的数次战斗中,屡出奇兵,从容淡定,有勇有谋,打出了中国军人的骨气和威风,成为令日寇胆寒的铁血将领。如此奇人,若在解放军阵营,必然也是一位战神。可惜,作为不得民心的国民党中的一员,面对万民拥护的共产党,他终于没有了驰骋疆场的豪情,没有了阵前杀敌的酣畅,短暂的胜利后只有无奈的叹息。此后,该书提及了解放战争中国民党军队遭到迅速和彻底的失败也和以上因素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再者,蒋介石的部队没有政工干部,打仗是打仗,但是政治思想工作却没有跟上。国民党官兵的“效忠党国”只是口号,缺乏内心的驱动力。临上战场,所谓的钱财和功名对于可能性命不保的人而言意义并不大。我认为国民党灭亡最重要的因素还是要归因于不得人心。古人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如果选择站到了人民的对立面,最终只会被人民所淹没。不可否认,国军的抗日英雄不乏其人,铁军、王牌军也屡见不鲜,装备、数量更是占优,可就是这样的军队为什么就没有战胜举着小米加步枪的解放军呢?分析原因可以找到一大堆,但关键问题还是民心向背。国民党打的是没有人民支持的仗,而共产党看起来什么都没有,但他们有以人为本的理念,有翻身做主人的信仰,为了这样的目标,他们可以舍生忘死!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这话一点也不错。作者通过描绘解放军在战场上的被动局面,当时山东战场上力量的悬殊,为最终战斗的胜利形成强烈的反差,说明了战争胜利的来之不易;同时也为进一步刻划国共双方各具个性的人物形象作了很好的铺垫。作者一开始就把解放军放在“绝境”之中,这样的结构布局在当时习惯于描写解放军“横扫千军如卷席”的文学作品中显得独特而又真实,体现出这位战争小说作家在当时的时代共鸣下对表现现代战争的独到眼光。然后,作品再以莱芜大捷的胜利作过渡,最后以集中描写孟良崮战役歼灭国民党“王牌军” 74师达到高潮。作者在对历史事件的叙述中,形象地完成了对时代记忆的印证和阐述:即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现代革命战争经历了惊心动魄的艰难曲折,经过了无数的牺牲,终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我们应该怎样去传承那些为这个民族这个国家流血牺牲将士们的优良传统,增强我们的忧患意识,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我们在工作中,生活中,在领导与同事之间,同事与同事之间,都要同心协力、相互帮助、相互照应,要有大局意识。只有这样我们每个人才能把工作做好,才能保证我们无愧于国家,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才能更深层次地去讲求和谐社会的创建。
此文读来乡土气息极重,我十分喜爱,可能因为从小也是长在乡土气息重的县城有关。读此文,就如闻到了故乡的气味。
三四年的边城,如鲁迅的药,冰心的小桔等其他现代小说般,十分多的象征,且善用象征,十分的妥帖,不像如今排山倒海,不入流的东西们般,牵强附会,全是噱头。
但是作为一个水平有限的学生,分析它的象征,实在一件过于高难度的行为,况,70年来,人们所通读透解,加上沈从文先生自己也提过一二,具体他指的是何物,所以我若排除人们所公认的象征,去努力发现新的象征,必然落入晦涩牵强的套路。
故此,我将试着谈论我的感受,沈先生的作品所弥漫出的沁人泥土味道。
边城,出这样一个名字,沈先生显然是想表现不为功利所染的淳朴风土人情。文中所出现背景和事物大都为自然物或与自然融为一体的东西――自然和人互相握手的产物,河流,山,渡头,渡船,竹林,茅屋,小镇。文中的人也是不功利的。爷爷摆渡死不肯收钱,反而到处请人喝酒,买猪肉互相推钱,小镇里婚嫁自由,只要儿女们喜欢。即便是文中最有钱的顺顺,也是一个不十分在意钱的人,慷慨得很。而小镇里,有钱人家的儿子喜欢穷人家的姑娘,抛了门当户对的聘礼,要娶穷人家姑娘,也不是什么新闻。可见,边城,这样一个地方,是重义轻利的,不为商业气息所熏染变质。
最有说服力的,就是文中所说的寄食者(妓女)文化,也如此的与众不同。即便社会上最势利的东西的产物,小镇里最势利的角落,也因人的淳朴,也是如此的敷衍着势利,而尽力过着如此人性化的生活。甚至,楼上的歌声,也就是她的生计,可以因为河上的一个口哨,而嘎然而止。
文中处处不点出边城的不功利,人人以反功利为荣。从中透露出沈先生对此的喜爱。
下面我重点分析一下爷爷的重义轻利。孙女俩生活拮据,可爷爷却为人如此的“不爱钱”,似乎与钱有仇般,处处与钱为难。实际上,爷爷是传统的边城人思想,以不爱钱为荣。
文中几处自豪的提到茶峒人平素品德,而正因为爷爷的性格正符合茶峒人的道德观,所以为人们所推崇,提起渡船,无人不知那个豪爽老人,当然,可以说每个人都摆渡,所以知道她,但是,从文中人们对老人的熟悉和态度可以看出,人们对他性格的尊敬,甚至他去买东西,“一定有许多铺子上商人送他粽子与其他东西,作为对这个忠于职守的划船人一点敬意”。
文中有个细节,翠翠不愿去看热闹,要与爷爷守船时,爷爷便拿茶峒人品德去压她,以使她乖乖去玩。为什么要品德压一个女孩子呢,因为对爷爷自己,这是最具权威性的东西,所以下意识的拿来“恫吓”翠翠。
文中描述了当事情与钱发生关系时,爷爷的处理方式—-一定是互相推诿,仿佛钱是人人都不要的东西般,在这些争执里,谁要是最后占了钱的便宜,谁就是输家。这倒是让我想起了故乡的风情,有时也是如此。互相推诿前遍,来来去去没个停,有时甚至掷钱与地上,而人奔走开了。
文中也安排了几个推钱的场景,读来就如生活中发生的事般真实。令人印象最深的就是与屠夫的争执,还有一个定要留钱的摆渡客。沈先生对此类场景津津乐道,可见他对这种风情的喜爱。人人以情义为重,一不要钱为荣,这便是沈先生所念念不忘的人土风情。
但是文中也表现了重利轻义的外来文化,透露出沈先生的担忧。边城中最具“势利”性的,就是那间碾坊,而碾坊的主人出场,就是金钱相伴,她描述了夫人十分自然地从身上摸出一铜子,塞到翠翠手中,就走了,完全不解当地风情。当然,我并没有说谁的错,我是说,碾坊陪嫁,之类的事情,可以看出,王团总家,即便不是以金钱在思维,也是十分地看重金钱,并且毫不掩饰,这与边城风情,就本质的不同。
边城式的乡土气息,在外来文化的侵蚀中,到底往何处去,这是沈先生的深沉担忧,她既爱这泥土气味,憎恶重利轻义,以乡下人自居,但又看到大势必然,纯粹爷爷式的文化传统行将死去,翠翠的去向象征着这边城文化到底往何处去。其实,不论往何处去,都不是沈先生想要的,沈先生都不会以为是喜剧。嫁大老,沈先生对大老不满,嫁二老,象征着本土文化的变质,出走,则如鲁迅言,不是回来,就是堕落。以上象征,是他人观点,但十分符合沈先生的本意。但是以沈先生的性格,又不愿看到翠翠又不好的结局,用他自己的话说,她其实竭力呵护着他们。因此,边城以等待做结局,不让翠翠走向必然翠走向的未来。又或者,沈先生在等待更好的结局,等待拯救翠翠与本土文化且符合沈先生自己心意的方法。他让翠翠的等待留在纸上,几十几十年的等下去,希望等到翠翠好的出路。
看看我们周围的世界,翠翠所象征的文化,到了今天,真的得到好的出路了吗?或许,得到了拯救,或许,只留下了残迹而已。
或许,只有沈先生的碑文永留世间——照我思索,能理解我;照我思索,可理解人。
只有沈先生描绘的朴实的人的美,是必然留存下去的。或许,为先生写点悼念的话,只能写三个字。
鲁迅文章被挪出课本这个话题,套用时下的话说已经“out”了。风风火火的讨论,也就死撑了几天,然后,就被互联网上数以亿计的信息淹没了,连头都没有再浮出水面一下,就沉到底了。我为了这条不知道谁发出的新闻,从柜子里重新翻出《呐喊》,就坐在地上,看到天色变暗,雷声与大雨一起泼下来。
年轻的时候,如果没有好好读一读鲁迅,是遗憾的。如果没有被那种满含着深情与痛苦的情感感动过,没有被那种浸满了愤怒与哀伤的笔触震惊过,少年的那种种悲天悯人、那种种桀骜不驯、那种种愤世嫉俗又怎么会找到存放的地方,找到深沉却又凌厉的共鸣?
去年看到《摩托车日记》,看到切格瓦拉迎着太阳与灰尘,在南美洲的大地上奔驰,我想起了一个中国台湾作家的话,年轻的时候不相信理想,那就不是真的年轻过。我好后悔,在我还充满棱角的时候,错过了切格瓦拉,也就错过了那个可以变得更好的机会。
重读鲁迅的时候,我又想起了《摩托车日记》,想起了片中的切格瓦拉,因为怀揣着理想与世界,闪闪发光。鲁迅不是切格瓦拉,鲁迅从来没有真的“干革命”,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是“韧性”地在斗争。好多人拿“韧性”做文章,认为机缘巧合之下,甚至是别有用心之下,鲁迅才成为今天的鲁迅。那是不公平的,因为说出这些话的人,没有读过鲁迅,或者说,没有在年轻时读过鲁迅。他们不懂得千斤巨石之下,默默生长,最终破土而出,击碎巨石的那粒种子的力量。
在那个时代,鲁迅没有走在时代之前,不像切格瓦拉,超出了那个时代,甚至超出了我们这个时代。他站在时代往前走的瞭望台上,看到前面的惊涛骇浪,也看到后面的风起云涌,可是他没有看到,海的另一边,那个彼岸,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切格瓦拉也说不出来真正的彼岸是什么样子的,他只知道那里鲜花盛开、阳光温暖,于是,他按照自己的规划开始雕琢这个世界,一点也不肯妥协,一次次打碎自己的作品,一次次抛弃自己的作品,只为了那个模糊却有着致命诱惑的彼岸。鲁迅好像安分守己一些,既然不知道,他也没有用力去想,他把所有的力气花在了当下,时代是什么样子的,国民是什么状态,为什么会造成这个时代,是什么禁锢了国民,他用手术刀割开那个时代,将所有的脏器血淋淋地拿给大家看。
将鲁迅的文章放到课本里,很大程度上,恐怕是基于鲁迅本身,而不是他的文字。在我们这个时代,回过头去看鲁迅,那些要把世界撕碎、要把自己点燃的文字似乎不那么合乎时宜了,血淋淋、赤裸裸,充满着人性深处最低层的东西。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了,尽管那个时代急于剔除的东西还遗留在每一个国人的血脉里,恐怕再经过百年仍旧无法摆脱。可是,时代确实过去了,无论怎样纠缠不清,还是过去了。剩下这些文字,乍一看,突兀得让人胆战心惊。
也许,把鲁迅挪出课本是好事,至少传递出了一个信号,那个龇牙咧嘴、让人握紧拳头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可是,少了课本的强制性阅读,现在的孩子们又有几个会去读鲁迅呢?在这个以高考作为学习最大动力的时代,太少人会去细想,从课本中剔除,其实意味着绝大多数孩子将失去好好认识鲁迅的机会。
年轻的时候,如果能读一读鲁迅,尝一尝人性的酸涩与辛辣,摸一摸属于人性深处的沸腾与冰凉,长大了,面对自己与人生,就会少一点茫然,多一些执着与操守。
年轻的时候,如果能读一读鲁迅,看一看那个社会的浮光掠影,闻一闻那个社会的味道,长大后,面对其实没有太多变化的社会,就会少一点愤怒,多一些从容与冷静。
年轻的时候,如果能读一读鲁迅,分享一点亘古不变的真理与错误,跳脱一些时代固有的偏执与激进,长大了,面对这个仍旧喧嚣的时代,就会少一点失望,多一些坚持与力量。
如果能借助鲁迅看到一点那些终极问题的轮廓,或多或少,哪怕仅仅是惊鸿一瞥,就是最最值得的事情。
以前看过余华的小说,很震撼。而且我总认为根据小说拍成的电影总不会比小说精彩。讨厌跟风。所以一直没看张艺谋拍的《活着》,虽然身边的朋友一直在推荐。前段时间因为选修电影文学而找来了看,我终于打消了对电影《活着》的误解,在我眼中,电影比小说又多了一种韵味。
小说给我的感觉是“活”,余华太残忍,福贵身边的亲人一个个而去,最后只剩下他守着一头老牛,我当时看小说的时候泪水不停的流,余华这样安排有他的道理,可是我觉得太沉重,但我绝不否认,它是一部很成功的中篇小说。而电影给我的感觉是“活着”,是进行时,带有一种生命的张力与韧性,表达的是人类延续生命的动力。福贵在不同的人生阶段,不断地适应着环境的变化,顽强的追求生命的延续。
福贵出生在地主富豪之家,有一定的艺术修养,皮影是他的特殊爱好。当他的文艺嗜好变成谋生的工具时,他却表现的“乐得其所”。这是一种“活着”的韧性在激励着他,带领着他,让他顽强地生活着。
片尾,福贵找出装皮影的旧箱子,让外孙养小鸡。外孙和小鸡都是新生命的象征,皮影虽然没有了,但生命依然延续。一家人开心的笑着,影片到这里戛然而止,给人一种“影片结束,而生活继续”的感觉,我非常喜欢。
生命总要绽放,不管经过多曲折的道路。看过余华的所有小说,深深钦佩这样写作很有独立思想,不夹带个人感情的叙述,在他的小说面前很多时候我自己都深深感受到了小说中所传达出的悲痛和那个时代的无奈和压抑。
冲此看了张艺谋的《活着》,在整个电影行进中我再一次被这样小人物在那个年代的命运的主线所深深吸引与牵动。
葛优的演技简直就是入了骨了,更别提巩俐的表演,将那样的一个中国传统女子的性格与情感演绎得淋漓尽致,特别是凤霞临死时她的哭戏,宛若我们身边的即将丧失儿女的可怜母亲;最痛苦的不是看着女儿受苦,最痛苦的是可以救但救不成的那种惋惜。其实这些在余华的小说中体现得更为透彻。
在改编上很多地方作了变动,但也不影响整个主线的发展,但是没有小说详尽,所以“活着”的这个主题在电影中的体现就需要观众仔细分析,而不像小说中文字中透出的都是血泪的辛酸和人生社会的无奈。
在结局的时候,电影并没有把小说中家珍逝去女婿二喜被预制板夹死以及孙子在自然灾害时期吃豌豆噎死的结局再刻画出来;结尾处,导演以一种祥和的生活状态结束了这一幕幕的人生悲恸——病倒的家珍和福贵二喜以及孙子幸福开心地吃饭···
电影也确实不需要像小说中那样再刻画下去了,因为主题在于活着,这一切的经历以足够反映一切,而再说下去似乎就成了人生剪影了。主题与意蕴也在那一系列的事情中慢慢地向观众们传达着活着的信念。
再次感叹,葛优的戛纳影帝真是不是这么简单得到的,这样纯熟的演技也实在让人佩服。
颠沛流离的生活,感谢现在的安详与和平。
钱谷融先生在《雷雨·人物谈》中,谈到周冲时说:“象我们这些从旧社会生活过来的人,在孩子时代,谁没有做过周冲式的美梦呢?谁没有受过梦境破灭后的悲哀呢?”“在这个人物身上,寄寓着青年曹禺最纯真的理想,最深挚的憧憬;寄寓着他对真善美的乌托邦世界的无限渴望和对丑恶的现实社会的极端憎恶……”
《雷雨》中的八个主要人物,能让我大概读得懂的,也就只有周冲了吧。
“他身体很小,却有着大的心,也有着一切孩子似的空想。他年轻,才十七岁,他已经幻想过许多不可能的事实,他是在美的梦里活着的”
他就像现在高中生的小情侣们般,向往着那绵绵不尽的爱。同时他也爱着他的父亲。在他看来,父亲一定会理解自己,甚至理解自己的梦想;相信父亲会允许他把自己的教育费分一半给四凤上学。但他似乎还是个懵懂的孩子呵,他没能完全了解透他的父亲,他不知道,自己的父亲作为封建意识极其浓厚的一家之长,“父亲”的权威是绝对的。当他父亲当着他和哥哥的面逼着蘩漪立即将苦药喝下去,就是为贯彻自己的意志,确立一种命令与服从的秩序。直到喝药这一场景,他才真正认识了父亲,认识了父亲的威权笼罩下的家庭。父亲的专制,击碎了少年对父亲的崇敬、对父亲的爱,才真正相信了母亲的话:“你父亲一句话,就把你所有的梦打破了。”
在他心里,他有着一个聪慧而慈祥的母亲。他把母亲当作自己最知心的朋友,甚至向母亲透露了心中最隐秘最纯洁的情感。他会跟母亲说,他爱四凤,他会在父亲逼母亲喝药的时候为母亲求情。在周冲心里,蘩漪不是平常的母亲:“你胆、最有想象,又最同情我的思想。”在喝药的场景中,为母亲痛苦流泪,身体发抖。他也爱他的母亲,同样的却也不了解她。不了解她的自私、阴鸷,和被疯狂情欲燃烧着的不安定的灵魂。当母亲利用他来阻止四凤与周萍出奔的时候,他亲眼看到自己心中最慈爱的母亲为了自己的情欲失去母性地歇斯底里的喊叫,他难过,心痛而痛极:
“妈,我最爱的妈,您这是怎么回事?”
周冲还爱着四凤。不,准确的说,是爱着“爱”,爱着“梦”。在这爱恋中,周冲寄托着自己的憧憬。在他有限的人生阅历中,他发现了四凤这个处在社会底层的需要被拯救的人,希望通过他的爱情来实现自己的社会理想。与其说周冲爱四凤,不如说周冲爱自己的理想,爱自己的梦。抓住周冲心灵的并不是四凤,而是他的青春与梦想。周冲渴望生活在一个公平合理、充满爱的真世界,并力图身体力行去改变现实社会。他以平等的人的身份与四凤相处,在周冲心里,四凤是个单纯的女孩,不是小姐堆里娇生惯养出来的人,她懂得劳动的意义,她是个聪明有感情的人并且她懂得我。他尊重四凤,从不把她当作自家没有地位没有身份的底层人物;他真诚地帮助四凤,希望四凤能获得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他渴望能与四凤一起奔向梦想中的真世界:一个真干净、快乐的地方,“海……天……船……光明……快乐……”那里没有争执,没有虚伪,没有不平等。直到四凤与周萍即将出走不得已说破了自己的事的时候,他才发现四凤也不是能与他在冬天的早晨明亮的海空乘着白帆船向着天边的理想航驶去的伴侣,才发现,他的梦想是那么脆弱,那么渺茫……
“我忽然发现……我觉得……我,我,我——大概是胡闹。”他是那样慷慨的放手啊,但却不像一个爱人在申说,而是一个梦幻者探寻着自己。
在这个封建色彩极浓的资产阶级大家庭中,周冲是个不调和的谐音,他热情、浪漫,恨讲强权的人,恨不平等的社会,而周朴园就是讲强权的人,周家就是不平等社会的缩影。他错爱了强权的父亲,错爱了被情欲蒙蔽的母亲,错爱了不爱他的四凤,错爱了一个在当时社会上的一个不了能实现的而又美好的梦……一个青春旺季的少年啊,要在这些各种错爱中逝去,何等可惜!
当一本书清新的空气渗透脑海,恰如月光下的倒影寂寞环绕,那又是一种战斗,战斗在尘世中的寂寞自然里。
《瓦尔登湖》的品读,总觉得地点不够好,每次翻阅,总觉得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好似有一堵墙,让我不明白作者的用意,却又觉得如此得体,这一种感觉就像是熟透了的柿子从树上掉下来,烂透了!直到有一次,与朋友争执被骗,躲在窝里再次翻阅,只觉每种生命都是一个悠哉的精灵,畅快与满足之感油然而生。
寂寞的书自然有寂寞的读法,也许只有一个人的心真的可以静下来的时候才能读出这本书的滋味。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否懂了,只是觉得,好美。
幻想了一下作者的瓦尔登式生活,天作棋盘星作子,地为琵琶路为弦,或许作者不感到寂寞,因为他可以举杯邀明月,飞鸟相与还,大自然就是他的无穷无尽良友,清风作伴,任尔春水东流。只是在我看来,未免有些许恐怖了,终日难见人影,就是“辟谷”也受不了这么长时间的孤寂,人终究是一种群居动物,或许人们可以有鲁滨逊的坚毅,但极少能忍受闭关锁国的“百年孤独”。
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倚,作者在这一寂寞中寻找自然的弦律,书中那个留下痕迹的小动物描写令我神往,晨曦出黄昏归,却发现有貌似小松鼠留下的问候,何等惬意与满足?恐怕陶渊明知道了也非得羡慕不可。正是这份寂寞,给了作者格外敏感的感觉与美好的想像,纵然雨中漫步,四处飞舞着的也是自然的朋友,可以说作者甚至可能将一个水分子幻想成一个水精灵,倾听着它们在和风细雨中的律动与笑声。这种极端的联想令作者深深爱上了自然,因为它是如此的生机勃勃并且仁爱有情,这就是作者寂寞的寄托了。
在对世事的抵触中,在对大自然的满心欢喜时,作者笔下的每个物体,都被赋于了生命的脉膊,就如《诗经》中的“霭霭停云,蒙蒙时雨”一样,即使云雨也有了各自的喜怒哀乐,作者自然沉醉其中,“泌之洋洋,可以乐饥”之下,一切烦恼皆烟销云散了。
生活就如同一场梦,只不过每个人的陷入深浅不同,作者以梦视人生,在自己的世界里自由幻想,这是一种对世俗的妥协与退避,这也是多少隐归山林之人的想法,当一个人面对一个社会的规则,而且这个规则在当时又是无可厚非的时候,他没有凌驾规则之上的实力,却又不愿在规则下低头,就只好跳出这个规则,那就只有跳出这个社会了,听起来这多少有些“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的仙风道骨,只可惜却带着满腔的愤懑。
作者跳了出来,他用自己的行动表明,跳出来是可以很好的生活的,只是不知道是作者小视了自己的品质,还是高估了社会的品质,他的书并未一片大好,他的事也没被标榜,或许只有在一干寂寞的人打发寂寞时,看一下他的书,之后惊叹:呀,这种生活真好。之后,寂寞的人不寂寞了,也就放在书柜中封存了。作者笔下的动物即使再生动,大多数人也无非说一句:写得真好。罢了。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人还是喜欢规则的,即使穷一生之力,毕其功于一役,也还是想抓住规则。
作者倒也给了人们另一种规则:自然规则,日出而作,日落而眠的悠闲,抚月吟夜雨、随日荡清波的自在,这的确是一种好规则,的缺点就是孤寞——人少。可万一人多了,不知道作者是否想过,再完美的规则也抵不住人多,这就是一个悖论,找不到解决的方法。
作者的寂寞是一瓶封存的老酒,愈浓愈香,只是读者偶尔才能从书中呷上一口,虽回味悠长,却无可奈何,无法贮酿,但就是这么一小口,就如一句精简的诗句,令人终生难忘。
就是这么一口酒,值得任何人去品尝。
读完沈从文的《边城》,我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被作家笔下的人物深深的感动着:
一、我钦佩文中的两兄弟。
船总顺顺的两个出色的儿子天保大佬和傩送二佬都悄悄看上了守渡船人的孙女翠翠。这两个年轻人“皆结实如小公牛,能驾船,能泅水,能走长路。凡从小城里出身的年青人所能够作的事,他们无一不作,作去无一不精。”兄弟两个“和气亲人,不骄惰,不浮华,不倚势凌人”善良,热情,有勇气,具有良好的秉性。虽然因为翠翠的确产生了矛盾,但“兄弟两人在这方面是不至于动刀的,但也不作兴有‘情人奉让’如大都市懦怯男子爱与仇对面是作出的可笑行为。”兄弟两人对爱的执着决定了他们“遵照当地的习惯,很诚实与坦白去为一个‘初生之犊’的黄花女唱歌”。天保大佬自知决比不上山歌唱得极棒的弟弟,同时也为了成全弟弟,便主动退出,遗憾的是大佬终于不幸身亡。作为手足的二佬对哥哥的死抱憾终生,他觉得自己对不起哥哥,就带着这份沉重的愧疚之情,离开了家乡,离开了他所爱的翠翠。天保和傩送对爱的执着以及磊落的胸襟,都展现了美好淳厚的人性人情。他们的生活中没有过分的奢望,没有过多的要求,他们为了别人可以放弃自己的想望。这就是中国人自古相传并引以为傲但现在却即将失去的“成人之美”啊。
二、我敬佩文中的主人公翠翠
被兄弟两人所爱的翠翠对人生的责任勇敢承担,对爱情的理想执着追求,她的身上有一种温柔而又刚毅的美。她是一个“光人”,然而却赢得了茶峒两个最优秀的青年。虽然她的样貌很美,但通过天保大佬和老船夫的交谈可以看出,真正打动人的是翠翠内在的美,是耀眼的人性美,这就是翠翠的自然天成,是她的执着。初次见面,尽管翠翠并不十分明白那种情感,但她已经认定了二佬,她沉醉在那种浪漫的邂逅中,度过了一个“属于自己不管祖父的”“沉默”的夜晚。翠翠是很质朴很纯真的,对于爱情充满了憧憬与向往,一旦认定之后,就不会改变,矢志不渝。老船夫曾对翠翠进行四次婚姻问题的询问,翠翠总是“不作声”“心中只想哭,可是也无理由哭”。也许她自己并不明白,但不难想像她的真心是放在傩送身上的。在傩送的歌声中,她“摘了一大把虎耳草”。虎耳草的形状近似心形,这样就不难理解翠翠的真实情感。当二佬愧于哥哥的死,又被逼迫去接受碾坊,而意思还在渡船,因此赌气下行时,翠翠选择了等待,执着地等下去。正是由于人性中最原始最纯正的执着,翠翠的爱迸发出震撼人心的力量。这种执着成就了一段悲剧,但也正是这样,“在爱的波涛里,坚定地勇敢地向着幸福彼岸前进的青年男女总要赢得人们的赞誉和一椈同情之泪--正是这样的人性美。”
其时,《边城》中对人性美的展现,又岂是仅在他们三人呢?说着“不许哭,做一个大人,不管有什么事皆不许哭。要硬扎一点,结实一点,方配活到这块土地上!”的老船夫,坚持着“凡帮助人远离患难,便是入火,人到八十岁,也还是成为这个人一种不可逃避的责任”的船总顺顺,又何尝不体现了人性中的勇气与义气呢?在湘西那片灵秀的土地上,有着善良美好的品质的人们,是多么令人向往。所有这些未被现代文明浸润扭曲的人生形式,就是沈从文所要表达,所不懈追求的人性美的极致啊!
《圣经》中,有着多许许多多的小篇故事,几乎每一个故事都讲着上帝耶和华和以色列人的事。以色列人对他崇拜和信奉,他就使以色列人发展壮大,并在当中寻找着一个又一个的先知引导人们。然而也经常有以色列人背叛耶和华而受到耶和华的惩罚,被其他的民族奴役,遭受灾害等。这当中有民族之间的争夺领土之战,有兄弟之间为了权利而互相残杀,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约瑟与他的兄弟的故事,约瑟的兄弟们对约瑟的嫉妒与残害,让我感受到了嫉妒的可怕和人性当中凶残的一面,亲兄弟之间的感情在他们那里还是没有经受住考验。还有其他的一些斗争是因为信奉而产生的,有些争斗在现在看来是很不明智的举动。其实就是因为也是信奉的缘故。亚博拉罕的故事就是很好的例子,亚伯拉罕差点因为耶和华的考验,去杀害自己最疼爱的孩子。虽然从信奉耶和华的角度看来,他是个对耶和华所说的话虔诚不已的人,依照着他的指示行事,认为耶和华讲的话是对的。我认为站在他信奉这个基准点上是没错的,因为一个信奉者本来就该对自己的神虔诚,若对自己的认定的神不虔诚,那可能是一种的背叛。但是从亲情、道德和人性的角度看来,这样未免太愚蠢了,怎么会因为自己的信奉杀死自己的小孩子呢?小孩并没犯什么错,这样的做法只是让小孩成为无辜的牺牲者。总之不管从哪个角度看来都有它的好与坏,所以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应该过度偏激,不应该太盲目了,无论是信奉什么宗教还是不信奉,都要有自己独立的思想,不能失去自我,失去人生中的原则。盲目的信奉并不能解决问题,这样只会让矛盾更加尖锐,最后导致问题的爆发,引起一系列的争端,斗争也就在所难免了,这样人们又会陷入灾难之中。所以不要过度的盲从去做一件事,应该要去选择一个比较折衷的看法,也要去听一些自己内心最深层的心,不要过度的去信奉而造成不好的盲从。
在那么多的故事中,我认为最具有神秘色彩的应该是关于摩西的神奇故事了,摩西在耶和华的指引下带领以色列人逃离埃及,逃出被奴役的命运的过程中,当他们来到红海前时,摩西的一声令下,红海就自己分开了,摩西带领着大家顺利的度过红海,在现实中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在我们的生活中这也只能在那些“神仙鬼怪”的故事中实现而已。也正是这样的神奇增添了几分神秘的色彩。而摩西最后的死亡,在圣经中也带着神秘之感,通过摩西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得出,在圣经故事中,充满了神秘的色彩。也正是这些个神秘色彩是人们对“神”的信奉更加虔诚。上帝在他们生活中,所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影响着他们的决策,更影响着他们的生活。
他们所信奉的上帝耶和华无所不知,智慧如同其能量一般无可限量。上帝可以决定他们的生活模式,甚至于决定他们的任何事情。如果今天上帝的思想跟他们有所冲突的话,他们一定是听从上帝的命令。他们会让他们的先知智者去和上帝交流,上帝也会主动找先知告诉他的想法,以让人们跟随他。信徒们以上帝的要求为优先,他们不会用自己的思想去思考判断一件事情,就算上帝的命令是错的,他们也会无条件的去服从。他们是完完全全的忠于上帝,对上帝不会有丝毫的怀疑。所以我觉得他们完全是替耶和华生活,完全的服从一个他们心中的“神”。他们过度的信奉以致于会因为一点点小事情而引起杀机,亲人之间的互相残害是最好的例子。该隐跟埃布尔间的兄弟相残,而起因则是,人们之间的忌妒所引起的。其主要的忌妒之心,跟耶和华有关,因为耶和华的观点上,较为赞许埃布尔的关系,所以引起的杀机,但是这边我想要说的不是兄弟之间的相残,而是耶和华在他们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影响着他们的日常生活,连这种小事都可以引起他们之间的相残。我们可以认真的思考一下如果今天有着更为重大的事件的话,他们是不是连迫害全人类的事情都可以做的出来呢?所以我们可以从这件事情上认识到这样毫无自己的见解跟观点,只是活在别人的赞许认同之下的人,可说是十分的愚蠢和可悲的。从中我们要吸取教训,想一下我们的生活有没有这样类似的事情,以此警戒自己。尤其是我们现在的大学生要学会思考衡量一下我们的生活和价值所在,在别人的赞许中更加发奋向上,要多和其他人交流,了解更多的不同的观点,从中吸取有益的内容。
1、青鸟读书笔记
棣棣是一个勇敢的男孩,他家很穷,但他和妹妹很快乐,所以很幸福。幸福就在我们身边,荣华富贵不是幸福的根本,快乐才会觉得幸福。青鸟也不是幸福的象征,幸福不产生在东西里,你要寻找快乐,幸福才会永远跟随你。
2、爱的教育读书笔记
寒假里,我读了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的一部著作《爱的教育》,这本书以日记的形式,讲述了很多小故事,我看得入了迷,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少年鼓手,因为他坚持到底,为了国宝牺牲了自己的左腿,让我想到我们平时碰到一点点小困难,就束手无策。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让我懂得了要互相帮助、团结友爱、尊敬长辈、坚持到底就是胜利!
3、刺猬的优雅读书笔记
小说以巴黎高档住宅区一栋公寓为背景,以看门人勒妮自述和少女帕洛玛日记的形式,反映了作者对社会现实和人类生存境遇的思考,体现了作者对生命意义和艺术真谛的探寻。
一个外表粗陋的看门人,实则是有着高贵的心灵和文化品味,情感丰富,如刺猬般优雅。小说通过抒情音乐般的描写表现了人物对生命和艺术的体悟。
4、星期二,我们班举行了图书交流会。我们班里许多同学都展示了自己的书。淦海翔的书名叫《兵器百科丛书》。这本书是我最喜欢的。其中我知道冲由德国HK公司的设计师蒂洛.默勒、曼佛雷德.格林、乔治.塞德尔和赫尔穆特.巴尔乌投入了命名为“64号工程”的设计工作进行研究制造。这项设计的成品是G3步枪小型化的冲锋枪。读完了书,我想我长大了也要当兵。
5、今天我读完了《儿童百问百答》。书中讲了美洲鸵生气的时候会干什么;狼鱼吃鱼吗?为什么有人怎么吃也吃不胖呢?身体不舒服的时候为什么会发烧呢?最大的恐龙是什么等,那本书有三个优点。一是搞笑, 二是知识丰富,三是内容多。
读书心得体会100字5篇读书心得体会100字5篇每本书的主人公都不一样,如果你喜欢可以把全套书都买下来。
6、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调皮粗野的小男孩。他趁父母做礼拜的时候,拔家禽的毛,并在母亲的衣柜里调戏一个小精灵,被它变成了小人儿,随着大雁去旅行。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有感触:不能伤害和调戏动物。如果我们伤害野生动物,你会得到应有的惩罚。所以,我们要保护野生动物。使我们的世界变得更美好!
7、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故事》的一本书,内容是:福尔摩斯和华生一起经历了无数奇怪的案件:为什么死者脸上写着血字?为什么新娘会在婚礼后失踪?为什么海伦的姐姐会突然死亡?纸条上跳舞的小人是什么意思?是谁害死了巴克利上校?为什么东房太太总是带着面纱......
福尔摩斯用惊人的推理能力查出了事情的真相。我明白了我们做是不但要认真、仔细,还要多动脑,做事不能马马虎虎。
8、我喜欢看很多书,比如故事书,故事书上面写着神奇的传说;还有《十万个为什么》,它上面写着生活的乐趣。还有音乐书、语文书、英语书等。语文书上写着优美的课文,英语书上写一句句美妙的句子,上面还有英文歌和英语故事。读书能让我们学到知识,还可以让我们变得越来越聪明,小朋友们一定要认真读书哦。
1、读《命运》有感
前阵子在书城买了本书,叫《滴水藏海》,里边有300个经典的哲理故事。现在我来品味一篇小故事,叫《命运》。 《命运》讲的是连个孩子的命运,一个被高僧占卜为“状元”,另一个为“乞丐”。二十年后,当初的“状元”成了乞丐,而“乞丐”却成了“状元”。 上帝说:“我赋予每个人的天分之占他命运的三分之一,其余的在于他如何去把握。” 看了这段话,我很受触动。把握,把握命运,多简单的字眼,可是又有多少人真正把握住了自己的命运呢?不必埋怨自己的天分,更不必埋怨自己的命运,因为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你随时都可以改变它的!只要你愿
2、《老人与海》
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十分佩服小说中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人一定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获得成功。 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弃。后来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仍不愿就这样放弃,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
3、 《童年》
这本书是作者真实生活的写照,高尔基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再现了黑暗统治下的孩子从觉醒到长大的苦难历程。阿廖沙是一个悲惨、可怜的小孩,他的童年是在外祖父家度过的,他的生活可不像我们现在这样幸福,充满阳光和爱。他的外祖父性情暴躁,贪婪、自私;两个舅舅也很自私、粗暴,这些都在年幼的阿 廖沙的心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当时沙皇统治时期的困苦生活,让我知道了现在的美好生活的来之不易。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热爱生活,努力学习,用自己的能力和智慧把这个世界建设得更加美好。
4、《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我在寒假里看了几本书,最吸引我的是《苦儿流浪记》。 这本书主要写了雷米小时候被小偷偷走了放在巴黎的路边,巴伯兰妈妈收养了她。但是巴伯兰爸爸把雷米卖给了耍马戏的维泰利斯,从此,雷米和维泰利斯过这颠沛流离的生活。不久,维泰利斯被饿冻死了。好心的花农收养了可怜的雷米,雷米住了一段时间,花农遇上了麻烦,雷米又去流浪。后来雷米经过千心万苦找到了自己的母亲。
小雷米虽流浪漂泊、历经磨难,但他乐观的生活态度和矢志不渝的真诚爱心,伴他闯过了一道道难关,他就像温暖灿烂的阳光在融化着冰川大山。我被雷米那不怕苦难的精神所打动,也被雷米那勤奋好学,富有孝心的精神所感动,和苦儿比,我实在是太幸福了。我以后要学雷米那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还要报答帮助过我的人要有一片孝心,并且勤奋好学。
在看完《牛虻》一书后,我深刻体会到成长,是需要努力,是需要坚持,是需要惊人的毅力的。正如《牛虻》的主人公,亚瑟,在这么坎坷的一生中,依然找到自己生命的价值,为坚守自己心中的信念而努力坚持,虽然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故事的主人公牛虻(亚瑟)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认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的私生子。牛虻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不愉快,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她,琼玛——牛虻在亚瑟时代就对她心生爱慕,只可惜由于无意中泄露了组织秘密,被视为叛徒。琼玛的一记耳光打碎了亚瑟的心,他的爱情也从此暗淡下来。13年后,当亚瑟化作牛虻归来,身心俱已大变。他记恨琼玛对他的伤害,即使在她面前内心再次强烈地翻滚着爱情,也不承认自己就是曾经的亚瑟,这种残酷的折磨让琼玛一直生活在悔恨和内疚中。直到死前,他才给琼玛留下一封告别信“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承认了自己的身份,那种撕心裂肺的爱情让琼玛悲痛欲绝。“在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时,琼玛,我就爱你。那时你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系着一块皱巴巴的围围脖,扎着一根辫子拖在身后。我仍旧爱你”。
牛虻的死也是非常的凄惨。被自己亲生父亲处决!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可怜的牛虻!被自己最信任的人出卖,被自己最爱的人误解,被自己亲生父亲判死!对于一个天真的,认为世界时美好的人来说是多么残酷!他做过苦力,做过小丑,还四处流浪。这一切的坎坷,都锻炼了他的冷酷,坚强,无情。在经历过这么多风风雨雨后他终于心力交瘁了,不再相信任何人,不再对爱情抱有希望,只专心于革命事业。因为只有他的追求,能安慰他,能给予他精神上的支持。
读完这本书,我深感自己的幸福。有和睦的家庭,舒适的环境,知心的朋友。但自己却常因为些小事埋怨。相对于坎坷的人生我更是满足与平静的对世界充满希望的现状。
读罢此文很难让人不思考什么是爱情这一经久不衰的话题。米切尔夫人也对什么是爱情做了极为深刻的诠释。文中的主人公用一生的时间去追寻这个问题的答案。在读这一厚厚的砖块的时候相信你也在思考:
斯佳丽真的爱阿希礼吗?
阿希礼爱玫兰妮吗?
阿希礼爱斯佳丽吗?
巴特勒到底是不是爱斯佳丽呢?
三者之间的爱是不是无可挑剔的呢?
当肉体的爱与精神上的爱分离时,一种爱的出轨算不算背叛呢?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没有爱的时候,两人的结合算不算一种欺骗,两人的分离算不算一种背叛?
一个人为生活所迫嫁给一个她不爱的人,这种行为是卑鄙呢还是高尚呢?
倘若她为了别人而牺牲自己的婚姻幸福,那她是高尚的还是卑鄙的?
如果她是高尚的,那这对他那无辜的丈夫是否公平呢?
这些问题一个个的跳出来,每一个看起来都是那么简单,可是真的要回答起来却并不是那么简单。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虽然这使得讨论这些问题看起来毫无意义,但是对这些问题的不同回答却反应了人类不同的爱情观,在现实生活中实践会有截然不同的结果。
首先我们探讨一下斯佳丽真的爱阿希礼吗。这个问题贯穿这部小说的始终,推动故事的发展。女主人公毕竟只是一个普通的种植园主的女儿,她并不关心什么国家大事,除非这些事情跟她切身相关。她的一生都围绕着生活、爱情这些主题。她一生追求她所钟爱的阿希礼,她一直都认为自己深爱着阿希礼,我们也慢慢地被她矢志不渝的专一所打动,也认为她真正爱的是阿希礼。可是最后的结局却是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她突然的意识到自己真正爱的是巴特勒。这个出人意料的结局不得不让我们深思什么是爱情,反思着我们现实中种.种的所谓爱情。如果说爱情是一种感觉,斯佳丽确实对阿希礼有感觉,并且这种感觉一直持续到阿希礼的妻子玫兰妮去世。如果说爱情是一种责任,斯佳丽对阿希礼可谓是仁至义尽,她不仅把他的妻子和儿子从死神那里夺回来,给她们提供一个像样的家,而且还宁愿赔本,也要把自己的锯木厂交给阿希礼经营。如果说爱情是一种付出的,斯佳丽对阿希礼的付出肯定让许多自诩为情痴的女孩儿汗颜,她不仅放弃了自己骄傲的自尊,还出卖了自己幸福,并尽自己所能爱着阿希礼。如果这不能称之为爱情,还有什么可以称之为爱情呢? 可是这不是爱情。她对阿希礼确是有感觉,可是这种感觉最初只不过是一种幻觉,只是因为阿希礼并不跟其他帅男一样围着她转,从而她对阿希礼产生了一种神秘感及要征服他的虚荣。而这种感觉又被现实的战争所造成的分离所强化,让她更加强化了这种感觉,使她深信不疑的认为这就是爱。正如所有异地恋能天长地久的机制一样,距离产生了美,这种幻觉一旦形成,很难打破,因为除了时间来冲淡她的感觉之外,没有其他因素来破坏它,而时间却没有冲淡反而加深了她的思念。尤为重要的是她自认为深爱着阿希礼,可她又得不到他。得不到的东西往往给人产生美好的遐想,而这种遐想往往又是不切实际的。于是她就被自己精心编织的爱情谎言中欺骗着自己。正如作者所深入分析的那样,她并不爱阿希礼,如果她刚开始就得到了阿希礼,她会像踢掉其他男孩那样踢掉他。
斯佳丽在巴特勒的帮助下逃出将要被占的亚特兰大,并带着玫兰妮返回了塔拉庄园。战争结束后,昔日的南方庄园主过着的贫穷,挨饿的生活,斯佳丽也不例外。为了偿付高额的税款,在寻求巴特勒的帮助无果之后,无奈之下斯佳丽嫁给了其妹妹的未婚夫弗兰克?肯尼迪,开始了另一段没有感情的婚姻生活。迫于生活的压力和对更好生活的渴求,斯佳丽不顾丈夫的反对购买了锯木厂,并跟其极为厌恶的北佬做生意。
后来为了给受惊吓的斯佳丽报仇,加入3K党的阿希礼和弗兰克带人袭击了贫民区,落入北佬的圈套,结果弗兰克被杀,斯佳丽再次守寡。一年后,斯佳丽同意巴特勒的求婚,两人结为连理。但是斯佳丽念念不忘阿希礼,无视所得的幸福。两人感情几经波折,尤其是两人之女因骑马夭折之后,巴特勒对他们的感情彻底失望,在玫兰妮死后,毅然决定离开斯佳丽。斯佳丽方幡然醒悟,追悔莫及,最后决定回塔拉庄园寻求力量,再追幸福。
斯佳丽的爱情经历确实是给我们热恋中的帅哥靓女们很多启迪和指导,爱还是不爱这确实是一个问题。
《百年孤独》是一部深思、灵感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但当你读完她,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
人生来就是孤独的,苦苦在世上挣扎,人们渴望真情,但是怕孤独的恐惧又无时无刻的侵袭人们的孤独,让人仓皇不安,让人为了逃避恐惧而越来越远。一本《百年孤独》,一个家族七代人百年的坎坷历程,百年的岁月,如同长江黄河滔滔如流,最终在百年之中,从无到有,再从有到无,终点回到起点,社会的发展,家族的变迁,都画着一个圆形的轨迹。
孤独的宿命围绕着这样一个家庭,一代代相同的名字,似乎也预示着他们相同的命运。布恩地亚家族七代人每个人的精神历程都是一个圆,他们从小就孤独,冷漠,古都似乎是这个家族每代人共同的特点,成如小说中写道:布恩地亚家族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一种一望可知的特有的孤独神情,长大后,他们都试图以各自的方式突破孤独的怪圈,但激烈的行动总是归于挫败地沮丧,他们又以不同方式,一个个陷入更深沉的孤独之中,对他们来说,孤独仿佛一种神秘的命运难以抗拒。终点最终回到起点,让人感觉到巨大的苍凉与悲凉。
读这样的小说,感觉就像看作者站在一个高的平台上,去俯视整个布恩地亚家族的命运,听作者讲述一个已然逝去的故事。隔着距离从外看马贡多,无论时间上,还是空间上,都是一个孤独的岛屿,而凑近了看家族七代人的悲欢离合,便可发现一个个更为悲凉的孤独的灵魂。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认为打破孤独进行种种艰苦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终以失败告终,如书中乌苏拉在非常孤单之时,只好去找她那不中用的被人遗忘在栗树下的丈夫,对他说:你看看这个空荡荡的家吧,看看我们那些散在世界各个角落的儿女吧,咱们又像当初那样只剩你我两个了。而霍基?阿卡迪奥对她的悲叹却是充耳不闻,她这些话好象是在讲给一个死人听,对于乌苏拉来说,岂止只是剩两人,其实只是剩她一个人孤独的生存着。生性孤僻的阿卡迪奥,在他生命的最后两个小时,他童年时代就一直折磨着他的恐惧突然消失了,在对人生的回顾中,他终于明白自己是很热爱过去最北他憎恨的人们,面对死亡,他感受到的不是害怕而是怀恋,他似乎时有所觉悟了,或许那种一之折磨他的恐惧便是对孤独的恐惧,人的存在就是选择,就是选择他的独特生活行动的方式,一直以来他都试图以自己的方式驱散这种恐惧,但最终未能如愿。
马尔克斯在谈及作品中人物孤独性时,他说过: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这是以这个家族的命运来反映整个拉丁美洲的命运,他希望于整个民族的团结。布恩地亚家族都不懂爱情,不通人道,就是他们孤独和受挫的秘密他们的孤独并不是拥有真理的灵魂而具有的高洁峭拔,因不能与人分享智慧的快乐而孤独寂寞,而是由于与愚昧并存的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与隔膜,这样的孤独竟可以将一个昔日曾经繁华的小镇最终消失。在此,马尔克斯是告诉人们,孤独的实质是一种毫无意义的生存哲学,它意味着一冷漠、消极的态度去对待生活,事实上,你以怎样的态度去对待生活,生活同样会以怎样的态度来回报你,一个陷入孤独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只能与贫穷、愚昧和落后为伍。这样的作品现在读来仍有它的意义,在一个快节奏的现代社会,每个人都固守着一份自己的孤独,事实上,这种孤独会使人走向冷漠,最终如马孔多城一样灰飞烟灭,消失于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