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围城的读书心得体会(通用13篇)
仿佛是上演了一场妙趣横生而又很实际的喜剧,这便是我初读《围城》的感觉,钱钟书先生是位的作家,尽管我之前对他并没有深刻的了解,但通过《围城》,我便朦胧感觉到他是个带有些幽默,讽刺并很细腻的人。
书中记叙了围绕主人公方鸿渐的留洋回来的一系列事情,通过描述主人公包括他身边的朋友的一些有趣甚至有些愚蠢的事,我也领略到了语言艺术的魅力,书中上百的别具一格的比喻令我更具体生动地体会到人物的心理及作者的感受。
如数家珍般地,我拾一颗闪光的珍珠仔细端详。方鸿渐与孙柔嘉结婚后遇见苏小姐,苏用来遮阳的是一顶阔边草帽,“衬得柔嘉手里的小阳伞落伍了一个时代”。临走时,苏小姐站起来,“提了大草帽的缨,仿佛希腊的女神提了盾牌”……
在如今的人才济济的时代,“沉默已不再是金”,我们都必须学会用巧妙的语言艺术去表现自我不寻常的交际能力,以此得到公司,社会,朋友的认可。掌握着语言的艺术,就如同在脖子上神气地戴起一串光耀的珍珠链,顿时使自己在人海中放起光彩。
走进院子里,同样充满着用语言的魅力,院子里水管漏水,修理工被呼叫后很久才赶到,于是终于见到他时,一个妇女道:“在等你来的过程中,我家孩子已学会了游泳!”一阵欢笑后,修理工便红着脸惭愧地低下了头。
再走进文学的华丽殿堂,我们还看见这样一幕,钱钟书先生在电话里对一位求见的英国女士说:“假如你吃了个鸡蛋觉得不错,何必认识那下蛋的母鸡呢?”
不错的,在中华五千年的渊博的文化中,无论古代还是现代,都有一大批有卓越口才的人,如当今当红的于丹教授,听她讲话如沐春风般清爽。也正是这语言艺术,使中华的魅力更递进了一层。
钱钟书先生是一位大家,写的著作大多是名著。而《围城》则是他的代表作。《围城》在近代就已提出一个现代人很推崇的婚姻概念——在围城里的人想出去,在围城外的人想进来。就如同婚姻一般,结婚的人有的想离婚,还没结婚的又盼望着能早日成一个家。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我觉得不尽其然,这要看个人对婚姻的概念是如何,他们想从婚姻中得到些什么。
《围城》大致讲述了三对人对爱情和婚姻的态度。第一男主角方鸿渐是一位潦倒的文化人,他出国全仗着家里经济条件丰厚,在国外混了几年,什么也没有学到,最后是花钱在国外一所皮包学校买了一个文凭,就按期回国了。在回国的船上,他遇见了也是如他一样在国外留学归国的苏小姐,苏小姐就比他争气多了,在国外饱读诗书,文凭也是正宗的。按理说,苏小姐应该看不惯方鸿渐这种浑水摸鱼的人,可是偏偏就是奇妙的爱情发挥化学作用了,苏小姐与方鸿渐相互了解,待了一段时间后,竟然心里有了他,默默的爱上了他。这让方鸿渐措手不及。我们暂不谈方鸿渐在船上与一位美貌的小姐有染,可是事实方鸿渐爱上了苏小姐的表妹。这时书中的第二男主人公出场了,他就是赵辛楣。赵是一位成功人士,他很早就与苏小姐认识了,而且一直在讨好她,企图得到她的芳心。谁知苏小姐就是不领情,不与他交好,他也没办法。所以赵就把气撒在方的身上,处处与方为难。方也没办法,他不好意思把事情全说与赵听,只好吃哑巴亏。本来事情就要这样不明不白的发展下去,苏小姐屡次三番被方戏弄后,幡然醒悟,知道方对自己一丝心思都没有,她愤然下嫁,嫁给了一位近代诗人。赵知道自己心愿不成,又看到苏嫁了一位不如自己的人,突然觉得自己与方同病相怜,与方结为了好朋友。并一同赴往外地当老师。在赶往外地的途中,方结识了赵好友的女儿,两人在接下来的故事进展中结为了夫妻。这时书的高潮来临了。它的重点是描写方夫妻俩对爱情的憧憬、期盼、磨合和失望。故事通过一系列的描述,阐述了作者的观点,虽然婚姻是每一个人都孜孜追求的,但是有大多数人却没弄明白婚姻和爱情的真谛,在围城内苦不堪言,夫妻矛盾激化,仿佛进入了爱情的坟墓。
现今社会也是如此。大多数的电视跟踪报道都说,一些青年朋友初尝爱情时,都感受到了甜蜜。这时感觉是第一位的。他们失去了理性的思考。盲目地走入了婚姻的殿堂。结为夫妇后,发现生活围绕着柴米油盐酱醋茶,双方经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这让他们悔不晚矣,又开始闹离婚。
有一位现代文人说过:“婚姻是什么,婚姻就是一个字——忍。”说得太好了,“忍”字头上一把刀。由恋爱关系走入婚姻,说明此时两人间不仅仅是爱情了,还有亲情。有时在谈恋爱时看不到的对方的缺点,这时明明白白的出现在眼前。当下我们不能慌,不能急,不能认为是对方欺骗了我们,因为这些都是消极的。我们只有积极的面对问题,才能想到好办法去解决它。
走入婚姻,不仅需要爱,也需要勇气。希望当下的年轻人,以此为训,能够掌好婚姻的方向舵,愉快地度过自己的婚姻生活。
钱钟书在《围城》中写到“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
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方鸿渐在没有结婚前,总想着,结婚后却有另有一番感悟。人性总是贪婪的,永不满足的。就像女人买衣服一样,当她逛街看到一件非常喜欢的衣服时,却又不足以支付其价钱,那么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心里都会一直挂记着这件衣服。可若是当时看见时就将它买下,或许会因为新鲜感而喜欢上一阵,但很快就有被其他的衣服吸引了。所以说,得不到,你会给那个人或物用想象加以美化,优点永远留在心里,而缺点(包括新的缺点)却不会记得那么牢固。而得到的,你会慢慢发现他的缺点,慢慢不在乎就会不珍惜,这时会更加怀念得不到的。当你喜欢一样东西时,不一定要拥有,但是不试着去追求。
但盲目的追求不一定是件好事,强行得到一件东西而使用手段,换来的或许是别人的看不起。在前往三闾大学的坎坷之旅中,方鸿渐问及赵辛楣这一路是否觉得自己讨厌,赵辛楣脱口而出,前半句算是回答方的提问,后半句则是对他一针见血的评价。大学期间,方鸿渐在准岳父周先生资助下出国留学。可显然方鸿渐心思并不在学习,毕业前购买了虚构的“克莱登大学”的博士学位证书。这张证书确实为他回国带来方便,也是他令人失望的人生的一笔,但实在没什么骄傲的,甚至是可笑的。
在这浮华的都市,我们都在用自己的热血和青春去换取自己理想中的生活。并没有多少过人之处,却又幻想这个世界对你我另眼相待。每天都被唠唠叨叨的信息吞没,何曾不想逃出这围城,去往另一座城。
不同时代有着不同的困境,人活着就应该不断地追求,而不是逃避。尽管生活上、事业上、爱情上都不大如意的方鸿渐,依旧选择追求人生,最后与孙柔嘉结婚。是的,没有谁的人生旅途是顺风顺水的,更没有随便看破的红尘,逃避挣扎都是没有意义的。也许我们坚定地亦步亦趋朝心中目标走去,被现实和挫折打击,曾一蹶不振,但是只要朝着目标靠近,曾经的一蹶不振就当做停下脚步欣赏人生路上的风景。
地球还在绕着太阳转动,而我们也在追逐太阳的脚步,明知道永远不会到达,只能等到地球的终结。人生总是坎坷的,不需要辉煌,也不需要太灿烂,只需要刚刚好。刚好到达追求的彼岸,不要在这追逐的世界,追逐的人生中迷失自己,自己满意彼岸足够好。
志大才疏的方鸿渐,温柔伶俐的唐晓芙,冷若冰霜的苏文风,暗藏心机的孙柔嘉……脑海中久久无法平静,他们用自己的精神浇铸了一座又一座围城,却又不断渴望跳出围城,这颇显矛盾的举动,不禁令人啼笑皆非。
杨绛女士曾说过“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这句话便很好地为世人诠释了“围城”心态。
但转念一想,我们的生活又何尝不是在围城中度过?
我们身处应试教育的社会环境中,繁重的学业是身上不可卸下的沉重包袱。我们不断地抱怨学业重,压力大,却又心甘情愿地奋斗着。这也许可算是典型的围城心态了吧。我们最终的目的是什么,是虚荣、名利,亦或是有一份好工作,可以在这社会中生存下去,有一片立足之地。纪伯伦曾经说过“我们已经走得太远,以致于忘了当初为什么而出发。”便很好地说明了我们这一代人的生活现状。而在这碌碌的奋斗的过程中,我们失去的又是什么呢?失去的,也许就是早已被你忽视的那一颗童心。英国作家赫胥黎说过:“为什么人类的年龄在延长,而少男少女的心灵却在提前硬化?”英国作家菲尔丁说过“世界正在失去伟大的孩提王国,一旦失去这个王国,那就是真正的沉沦。”着名影片中国合伙人中有一句话:“如果额头终将刻上皱纹,你只能做到,不让皱纹刻在你的心上。”这种.种的种.种,都向世人阐述了童心的重要性。而如今,昔日的童心已被如今的教育,生活所泯灭,所扼杀了。如果让一个人选择童心永恒,或是青春硬化,那个人也许便会选择后者,因为后者更符合现代生活的节奏、方式,而前者,却已被“幼稚”二字取代。这何尝又不是座围城。
“围城”是人生必经的心理过程,是世俗的压迫,是现代生活的负面影响,我不禁开始为未来担忧起来……
读《围诚》之前,听说名气很大,很想一读;读《围城》时,因为哲理深,读得很慢,恨不得一把扔掉。终于读完,才知道要找专家了。
翻开发黄的资料,专家们的重要见解大同小异:《围城》是钱钟书写于20世纪40年代中期,写了“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写他们的“基本根性”。“某一部分社会,”实际是旧中国荒谬迷乱的病态社会,“某一类人”是病态社会中的知识分子,他们落寞、迷惘、卑琐。
掩卷,为深居简出而沉思
《围城》写病态的社会,写病态的人,究竟是为什么,读《围城》的人那么多而且与目俱增?
对病态社会中的病态人,鲁迅“哀其不幸,怒其不争。”那钱钟书呢?《围城》富有哲理,极具人性味和人文色彩,应该有钱钟书的深切期望。
能否这样比喻?试想——秋季来到冬季将至。江河枯水甚至断流,江河降格为鳄鱼潭。鳄鱼原先不愁吃喝,现在时时处处为生计费尽心思。《围城》中的“某一部分社会”,很像凄凉的鳄鱼潭;《围城》写的“某一类人”,很像鳄鱼潭中的鳄鱼。哪一条鳄鱼能逃过劫以难?
资深的记者,包括CCTV的记者,渴求采访钱钟书,钱氏夫妇深居简出。无冕之王坐了冷板凳,吃了闭门羹,高高在上的钱老富有哲理的《围诚》,难道可望而不可及?
谁人参破禅机?《围城》中充斥争斗;钱氏崇尚深居简出,个中哲理,让人受益匪浅。
互相争斗,源于“基本根性”,可悲也有可取。在垮塌的矿井中,矿工在黑暗中祈祷,这是加速死亡的沉寂。有经验的老矿工,自己抽耳光,却污赖是某人打的。就这样挑起了争斗。矿工们因此而摆脱死寂,保持旺盛斗志。并最终获救。“某一部分社会”死寂可怕,“某一类人物”争斗不休,可叹可悲,但却是挣脱死寂。
赵辛楣在不知情时,嫉妒方鸿渐,故意灌醉方鸿渐害他出丑。甚至用心把方鸿渐弄到三阁大学去。他傲慢无礼地对待方鸿渐,想用威风压倒和吓退方鸿渐,方鸿渐并不希望赵辛楣,请人吃饭时并没请他,有什么大不了?
“赵辛楣对方鸿渐虽有醋意并无什么你死我活的亿恨”。还成为了好朋友,正所谓不打不相识,方鸿渐同情赵辛楣,也对他有了好感,两人关系越来越密切。
鳄鱼潭中还在争斗,但有一条摆脱了争斗,带着伤痕和生存的经验教训,深居简出,期待着明天的祥和。生物学家证明,鳄鱼潭最后存活下来的,不一定是最凶最猛的。却一定是深居简出的一条。深居简出的扬子鳄,在中国已有两亿年的生活史。
双耳夫聪的贝多芬,凭着视觉指挥着自己的乐队,演奏着自己的《命运交响曲》评论家赞叹说,贝多芬将自己对整个人生的希望,寄托在轰鸣的交响曲。
钱氏笔下的鳄鱼,寄托了深厚的期望,那是哲学理念。争斗,从相反相成走向相辅相成;隐忍,以退避三舍赢得硕果永在。中国式的扬子鳄,已经诉说两亿年……
《围城》一书当中作者以两个亲戚的形象为原型: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常自吹自唱。在此基础上再加上自己的经历,构造了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但有趣的事,作者的经历由于方鸿渐的经历大不相同:同是留学,但方鸿渐却是在国外聊以度日,最后弄了个假文凭,回国后还要被人嘲笑;回到上海后,未婚妻已经去世了,要住在岳父家里,在岳父的银行谋事,寄人篱下;爱情来了,但去得也像来时那样迅速,仿佛一切都只是一场梦;偶然中和辛楣成了患难之交,到了三闾大学后却又要分道扬镳;难得的婚姻在回到上海又有遭遇失败,一切都好像没有了终点。
对于方鸿渐而言,经历过的苦与累,别人对他的嘲讽与怠慢,都磨光了他刚留学归来时的才气。在与唐小姐还没有开始便结束的恋爱中,鸿渐受尽了失恋的折磨,同时也让他看清了周经理两夫妻的小人之心:一边说着鸿渐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女婿,若是将来鸿渐结婚了,一定要让那女孩做自己的干女儿,在知道鸿渐恋爱后,对鸿渐的态度却变得越来越差,似乎鸿渐对不住他们已死的女儿。如此态度上的变化,难怪最后会闹翻。当鸿渐收到三闾大学的电报后,即准备动身到三闾大学任职教授,路上与赵辛楣成了莫逆之交,揭示了他人生中的另一半——孙柔嘉。即使在三闾大学的生活并不愉快,也在那里与辛楣分道扬镳,最后回到上海更是受尽了气,与柔嘉的婚姻生活也不尽人意,但这就是围城,一切都在重复着,没有结束的一天。
对于方鸿渐,我佩服他的才气,小说的上半部分中充分显露了他的口才和余人打交道时的圆滑。后来的生活遭遇使他受尽委屈,本应是左右逢源的留洋学生,却被生活逼的脾气暴躁,也已收回了自己的婚姻与事业,令人可悲可叹。
苏小姐可以说是一位巾帼英雄,若是说鸿渐的学位是可以乱真金的黄铜,那么苏小姐的学位就是24K的足金。无论是修养还是学识,这位苏小姐在小说的前半部分都代表了男人心目中理想的形象,有学问,家世好,人长得也漂亮,就是年纪大了点。
苏小姐喜欢鸿渐,这从一开始就表现出来了。她不喜欢看见鸿渐老是和同船的鲍小姐在一起,在鸿渐与鲍小姐在一起时她对鸿渐是冷淡的,等到鲍小姐在香港一下船,她便与鸿渐变得友好,事事为鸿渐着想。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描写:
“明天,他替苏小姐搬帆布椅子,有了些力,衬衫上迸脱两个钮子,苏小姐笑他‘小胖子’叫他回头把衬衫换下来交给他顶钮子。”
回到上海后两人便分道扬镳,过了好久才再次来往。当鸿渐主动去拜访苏小姐的时候,苏小姐对她的态度异常冷淡,那一次鸿渐碰到了苏小姐当时的未婚夫赵辛楣。苏小姐在辛楣面前说鸿渐的好话,惹得辛楣嫉妒,从此两人便结下了梁子。鸿渐也在那里认识了苏小姐的表妹——唐晓芙,这个令他爱的痛苦的女人。后来的一段日子里,苏小姐与鸿渐的来往愈来愈频繁,终于有一天,苏小姐向鸿渐表明了爱意。鸿渐当时傻了眼,好久才恢复过来。隔天他在寄去的信里表明了决绝之意。苏小姐心灰意冷,与曹元朗结了婚。一年后,他们在香港再次相遇,苏小姐已变成了势利之人。
苏小姐纵使学位高,家世好,但她身上却有女人普遍拥有的嫉妒心理。在她与鸿渐来往时,她也千方百计阻止自己的表妹与鸿渐见面。在鸿渐向她表明自己已经心有所属时,她又到晓芙那里抹黑鸿渐,最终致使两人的恋情告终。加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在一个充斥着名利的世界中生存,使她变得势利,也看不起人。苏文执也是可怜,自己的人生在她的嫉妒心和欲望的驱使下扭曲变形,也不只是活该还是可悲。
读罢《围城》,我的情绪是复杂的。我同情方鸿渐的遗憾人生,我难过孙柔嘉的工于心计,我思考苏文纨的执着追求,我欣赏唐晓芙的直爽聪慧,我感叹书中无止境的斗争,我感叹人生的变幻无常。正像苏文纨说:“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是否也由这样的一座城。
方鸿渐的优柔寡断,玩世不恭以及苏文纨的矜持自负使他们错过了彼此。思想陈腐守旧的董斜川,“新古典主义”诗人曹元朗,方鸿渐好友赵辛楣,以及聪颖美丽的唐晓芙,在小说的一开始就上演了一出知识分子百无聊赖的宴饮大戏,这足以见到他们各自内心的“围城”,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城,在这样庸俗无聊充斥着虚假笑脸的社会中,他们用这样的一座城保护自己。
方鸿渐,赵辛楣和未来三闾大学的训导长李梅亭,副教授顾尔谦和青年助教孙柔嘉在起航南下的过程中组成了“小社会”,各种矛盾和各种调侃,各种嬉戏及丑态,将人性的思想弱点描绘的淋漓紧致。接着是方鸿渐在三闾大学教书的经历。大学里,上自校长,下至学生的人事纠纷,职业上的排挤,情场上的竞争,堂而皇之的例行公事,见不得人的诽谤,阴谋诡计。一时间三闾大学成了镜像逐鹿的舞台。一些学者粉末登场,他们中有李梅亭那样满口仁义道德的半旧遗老,有韩学愈那样外形木讷,内心龌龊的假洋博士,也有高松年那样道貌岸然老奸巨猾的伪君子,有汪处厚那样依附官僚谋取职位的阿木林,有陆子潇,顾尔谦那样一心攀龙附凤的势利小人。这座大学,也是一座“围城”,在这一座城里,表面光鲜灿烂,而暗地里各有各的无奈虚伪。
最后,方鸿渐和孙柔嘉结婚了,他进入了另一座“围城”,孙小姐“千方百计”地嫁给方鸿渐后,她的挑剔,她的心机,她的虚荣,她的势利,渐渐都映在方鸿渐眼里。最后那掷梳子的一幕,大概是让方鸿渐最伤心的吧。毕竟他俩从确定恋爱到结婚,实在是太迅速。婚后的吵吵闹闹也许是很多青年男女婚后的故事,他俩像是一家人,又不像是一家人,两人的个性都太强,一个人不喜欢她的姑妈,一个人不喜欢她的叔叔,谁也不肯让谁。但也许是因为责任心,方鸿渐还是希望维持这种夫妻关系,而又因为心太软的人一出手就太恨了点,方鸿渐还是将她打走了。在这一座“围城”中,方鸿渐试图逃出来。
“天下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在最后吃。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坏的。不过事实上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我总觉得方鸿渐属于第一种人。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是否也有着这样的一座城,我们努力着努力着走进它,当回过头时,我们发现我们失去了一些东西,此时的我们就只剩下回忆……
第一次看《围城》,是好多几年前的事,听说这书有名,于是就读,除了觉得作者爱用幽默有趣的比喻,印象不深。近日再读,越读越觉有味道,犹喜欢“导读”上一段文字,觉得说出了自已的感受,也是对《围城》最好的概括和定位:“这是一本有趣的书。郑重说点,是本睿智的书,因为它的有趣源自一位智者对人性的洞察与调侃。----在哈哈大笑或含笑,哂笑之时,你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者何以竟能做到这一步。”
所以我个人觉得《围城》比《官场显形记》《儒林外史》等讽刺遣责小说更进一步,就在于前者有固定的社会背景,离了这个社会背景,人物意义就大打折扣。
“好书不允诺廉价的幸福。”
那么《围城》又给了我们怎样的启示呢?《围城》常被看作关系婚姻问题,所谓“城里的人想冲出去,城里的人想冲进来”,其实不止钱钟书先生把在方渐鸿的经历和其他人的小故事来用来借喻自己的想法。
那我来剖析一下书中人方鸿渐。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方鸿渐是有点虚荣的,有点玩世不恭的,但是,他又并不像辛楣一样有真才实学,也不像韩学愈等人一样完全昧着良心。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城”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假如方鸿渐玩世能够彻底点那也好,可是他没有像韩学愈一样将他的假文凭发扬光大。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苏文纨在归国的轮船上就表现出对方的爱慕了。可是方并没有表达什么。到后来鸿渐的博士学位闹笑话之时,本来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苏文纨一点就会破。苏博士不点破,这摆明白了,是因为爱。可是方鸿渐还一头栽下去,当起了一个爱慕苏小姐的角色,与赵辛楣争风吃醋,这都不无是他自己的错误。他以为玩世无所谓,但却不知道是他自己破坏了自己与唐小姐本应美好的感情,流落到三闾大学里去。与孙小姐完婚一起到上海打工后,他是被生活所迫,才抛弃了玩世的态度,如他自己所说:撒谎往往是兴奋快乐的流露,也算得一种创造,好比小孩子游戏里的自骗自。一个人身心愉快,精力充溢,会不把顽强的事实放在眼里,觉得有本领跟现状开玩笑。真到忧患穷困的时候,人穷智短,谎话都讲不好的。
也许从第一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
他层层深陷,却又浑然不知
人的悲剧往往是由自己未能防微杜渐让造成的。
“围城里的人想出去,围城外的人想进来”。
钱钟书用通俗易懂,幽默诙谐的语句构造了《围城》。《围城》获得了超越年龄、性别和时间的认同,带着悲叹、惋惜、失落的心情看完通篇小说,怜悯之情也伴随而生。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人们要求思想开放,提倡自求恋爱,但人们心中的封建思想仍占统治地位。就拿主人公方鸿渐来说吧!他不管是在生活还是婚姻方面,都是失败者,他成为任人摆布的工具,自己毫无主见。从1978年开始,在党的领导下,思想解放,改革开放已深入人心,并得到较好效果,但在大部分人们的思想中,封建思想仍有残余,处于现阶段的中国青年对父母的依赖性很大,“父命难违”成为他们的“座佑铭,”根本不管父母的话是对与否,自认为这就是所谓的“孝”。还有的青少年出身家庭背景不同,就以为这就是上天赐予的命运,无法改变,由此一味的沉迷现状,而不知用知识和智慧去改变他们所谓的“命运”,难道这与方鸿渐的人生悲剧无区别吗?
在当时,人们也提倡自由恋爱,方鸿渐对此似懂非懂,碰到真爱却害怕逃避,在迷迷糊糊中却与一个自己搞不清到底爱与不爱的女人结成夫妻,到头来,落得孤独一人,流露街头,独度余生,这现象不仅在过去,在现在,甚至在未来也存在。父母离婚,为爱丧命,断送青春,就连现在不处于这年龄的年青人也走向了“恋爱生涯”对于婚姻,人们的盲目、任性、自私、冲动而使这些例子重蹈覆辙,使现今的婚姻生活非常的混乱。从《围城》里看到《围城》外,这不得不使大家敲响警钟,对于一切一切,我们应慎重加慎重,提高自身素质。
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不正是神州大地祸深寇亟,中华民族危急的年代吗。日侵华七年,成千上万的难民还在死亡线上挣扎,抗战军民还在同日本侵略者浴血奋战,可《围城》却只字未提。被名利、地位、势力所蒙敝的人们,追求物质,忽视精神,在国家危难关头还如此的沉迷、自私,那时的人啊,难道你们真不懂“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道理吗?过去已无法从历史上删除,为了弥补过失,不使历史重演,这一重担就落在了我们青年人身上,我们应努力完成时代赋予我们的任务,振兴中华,做四有新人。
这说是我从《围城》里看到“围城”外,从古“围城”看往今“围城”,总而言之,我们要吸取历史教训与经验,使中国平稳、快速、健康的发展,使中国成为独具一格的社会主义国家。
人生快事,莫如读书。书是我们精神的巢穴,生命的禅床。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里,我回味无穷。想起《围城》中的精彩语句,仿佛一只饿狼在疯狂地捕猎。
《围城》一书是钱钟书“锱铢积累”而写成的,小说没有明确的故事线索,只是一些由作者琐碎的见识和经历”拼凑”成的琐碎的情节。作者运用了比喻手法,使文章变得生动有趣,语句十分幽默,使人忍不住要莞尔一笑。而且这本书具有讽刺的味道,与《儒林外史》十分相似。钱钟书先生只用琐碎的情节写成一本如此受人喜爱的小说,真是高呀!
“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阳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这一句话用了比喻和拟人,“拥抱”,“陶醉”,给人以美的感受,把夜写得如此富有生命。“这一张文凭,仿佛有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耻。小小一方纸能把一个人的空疏、寡陋、愚笨都掩盖起来。”呵,真幽默。一张文凭,就想到亚当夏娃,可见钱钟书先生还想得真遥远。“谁知道从冷盘到咖啡,没有一样东西可口:上来的汤是凉的,冰淇淋倒是热的;鱼像海军陆战队,已登陆了好几天;肉像潜水艇士兵,会长时期伏在水里;除醋以外,面包、牛油、红酒,无一不酸。”这可真是本末颠倒呀!汤是凉的,冰淇淋倒是热的,用幽默的语言批评这间西馆的饭菜倒尽胃口,钱钟书先生知识确实渊博,想象力也十分丰富。方鸿渐要去县省立中学演讲,可却找不到稿子。慌忙中,只好三七二一地乱说一套:“海通几百年来,只有两件西洋东西在整个中国社会里长存不灭。一件是,一件是梅毒,都是明朝所收的西洋文明。”“这春所鼓动得人心像婴孩出齿时的牙龈肉,受到一种生机透芽的痛痒。”许多如此精湛、幽默的句子,都需要我们去好好品味,去感受作者那“一针见血”的写法。
当然,无论书本如何妙趣横生,都会有一致命的缺点。然而《围墙》中的缺点不容易找到,需要用心感受,仔细地寻找缺点。我觉得《围墙》中的一部分内容太过于琐碎,絮絮叨叨,就像春雨一样连连绵绵地下个不停。不过,这确实是一本佳作,是作者独具匠心的作品。
要用内心去感受故事的情节,把自己的身心融进故事里,随着心情一起一伏,才能体会到故事的精湛。要用知识去品读句子,品读其中的幽默和讽刺。
《围城》是一部使人忍俊不禁的小说,用内心,身心去品读吧,你会受益匪浅的!
看钱钟书的《围城》我会不禁想起沈从文的《边城》,两本书都有个共同点,就是写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不过结局是截然相反的,一个是悲剧,一个是喜剧。就像钱钟书说的:“随你怎么把作品奉献给人,作品总是作者自己”,从两个故事的不同结局,我们可以想象他们的人生路。
在旅行的时候,人生的地平线在移近。翻开钱钟书的简介,他毕业于清华、牛津,从事于文学研究、翻译,他和夫人杨绛的婚姻也很美满,之中的辛酸我们不便乱加定论。跟他写的小说一样,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和孙柔嘉从爱情到婚姻,从婚姻到为生活的点点滴滴吵吵闹闹,耍耍脾气也很正常。有痛苦不怕,有不堪回首的往事也不怕,过去的已经过去,记住现在最重要。
方鸿渐当初以为自己走进了唐晓芙的围城,苏文纨以为自己走进了方鸿渐的围城,只是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有了门,我们可以出去;有了窗,我们可以不必出去。在没有窗前,想尽办法逃出去,当知道逃不出围城时,只好找适合自己的窗。
一个人到了20岁还不狂,为无志,到了30岁还狂,为无识。方鸿渐他为了能够获得家人,外人的认可,花了钱购买了“克莱登大学”历史学博士学位,却又怕这怕那的,不像韩学愈那样干脆果断做了就做了,又怕见不得人,最后被三闾大学请出了学校,韩学愈就不一样了,拿着假学位、带着外国老婆到高松年处求职,获得三闾大学历史系主任的职务,可谓功成名就。
既然害怕又何必这么做呢,不是说,活呀活的痛快,死要死的干脆,他犹豫了。在当时中国人瞧不起蛮夷,近代西洋人瞧不起东方人,而中国百姓高捧留洋学者,看看方鸿渐就知道了。一回国记者包围,问东问西:报纸头条都是他的回国,去巴黎、法国、美国等获得的学位:又演讲又做媒的,满世界宣扬,就怕别人不知道。
不要说结婚要文凭,找工作要文凭,连买票都要证书,他们去三闾大学的途中,那接待他们的人,看到他们拿出的新闻编辑证,研究所证,秘书证,把赵辛楣误认为谁时,点头哈腰,阿谀奉承,尽说好听的,就可以看出。证书好比人的一个人的外表,人人都喜欢穿得体面,有条不紊的人。
哲学家说:天下只有两种人。比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好的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到最后吃。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人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坏的。不过事实却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我们剩下的是什么呢,可以想象。
秋天,秋叶随风而逝,车轮碾过路面不留一点痕迹,风悉悉索索的吹着,叶飘然落下,可你找不到他来过的影子,他已把自己奉献给了生他养他的土地。
很早就听说过这么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但是,很可惜,总是没有机会拜读这句话的出处——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前些日子,终于鼓足了勇气,翻开了这本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读此书之前,想着这40年代的作品,应该是爷爷奶奶的事了,也就是抱着了解名著的心态去欣赏下。总觉得大师的作品吧,肯定是生硬晦涩,至少是我辈不易读懂的,要想读懂,也要摆上好几本字典在旁边,才能有读下去的勇气。可读完此书感觉完全不同,它通俗,从身边琐事娓娓道来,谈话、吃饭、交友、恋爱、工作、家庭,全是生活中种种细节,极其普通的琐事。然而正是在这些琐事中,在这些微不足道的
细节中,一个个活生生的生活场景,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呈现在读者眼前,是那样生动,鲜活和逼真。方鸿渐的虚伪,赵辛楣的坦白,褚慎明的爱面子,苏文纨的媚俗,唐晓芙的纯真,孙柔嘉的狡黠,跃然纸上,让人又爱又恨。
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伤害了苏唐两人,而又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琐碎与无聊。而在三闾大学教学期间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回到父母身边时,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
只手,逆来顺受地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地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除此之外,书中大量精妙的比喻也运用得非常巧妙,为小说的幽默效果增色不少。例如:洞察人情世故的比喻,“我发现拍马屁跟恋爱一样,不允许有第三者冷眼旁观。”由此观之,“盗亦有道”,马屁也不是什么人都能拍得来的,自有操作规程。剖析人生弱点的比喻,“事实上,一个人的缺点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往树上爬,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标识。”这个比喻毫不客气,一针见血,使人不禁汗颜,自惭形秽,把它作为“夹着尾巴做人”的注脚是最恰当不过的。描摹人物情态的比喻,“船又过了锡兰和新加坡,不日到西贡,这是法国船一路走来第一个可夸傲的本土殖民地。船上的法国人像狗望见了家,气势顿长,举动和声音也高亢好些。”本体是法国人将到的西贡,喻体是狗望见了家,那气势、举动和声音何其相似。描写人物复杂心情的比喻,“那时苏小姐把自己的爱情看得太名贵了,不肯随便施与。现在呢,宛如做了好衣服,舍不得穿,锁在箱里,过一两年忽然发现这衣服的样子和花色都不时髦了,有些自怅自悔。”把苏文纨表面自命清高,内心渴望爱情、渴望被人关注的心理描写得入木三分。这些比喻简直惟妙惟肖,其诙谐幽默的效果,真的让人忍俊不禁,这些幽默的笑料背后隐藏着多么深刻的讽刺意味!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在《围城》的重印前记中,钱钟书提到自己有些另一本小说《百合心》,但因为手稿的丢失他就没再写了。他认为《围城》写得不够好,如果《百合心》写成了,那一定会比《围城》要好。在我看来,《围城》里的文字细腻,对人物的心理描写刻画得极为到位,而且我觉得《围城》里最精彩的要数那些妙趣横生的比喻。这些比喻很特别却又富有生活气息,这其中也充满了讽刺。
刚开始读的时候我并不理解为什么小说要叫“围城”,因为开始的一、二章,包括第三章的上半部分都没有提到“围城”。作者是在赵辛楣安排的一场饭局中,很巧妙的由诸慎明谈到自己与罗素的交往,赵辛楣祝贺诸慎明可以娶到一位好太太,但是却被学哲学的方鸿渐一口否定:哲学家从来没有娶到过好太太,罗素也离了好几次婚,这样引出了英国人的一句话:
“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而这句话在法国的比喻就成了城堡,这便是“围城”。纵观整本小说,作者都围绕这方鸿渐的爱情经历来写,但又不类似于《飘》、《傲慢与偏见》的著名的外国爱情小说。《围城》不仅仅是一本爱情小说,它更多的是融入了作者对人生的思考。
读完《围城》花了我不少的时间,因为我读它的时候不像读其他的书那样一目十行。《包法利夫人》虽说是经典之作,也对这个社会有着不满与讽刺,但读起来篇目过长,容易让人失了兴趣。福楼拜的语言再优美,用词再精确,在我看来却不及钱钟书一个生动的比喻,在充满讽刺之余可以令人开怀大笑。《围城》可以说是新时代的《儒林外史》,再加上幽默的语言,令我忍不住要细细品味,咀嚼其中的深意。围城中的每个人物都是社会形象的代表,每一个人物都是特殊的一派,但在当时的背景看来却又属司空见惯。下面就是我提取的书中一部分关键人物的点评:
方鸿渐
作者以两个亲戚的形象为原型: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常自吹自唱。在此基础上再加上自己的经历,构造了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但有趣的事,作者的经历由于方鸿渐的经历大不相同:同是留学,但方鸿渐却是在国外聊以度日,最后弄了个假文凭,回国后还要被人嘲笑;回到上海后,未婚妻已经去世了,要住在岳父家里,在岳父的银行谋事,寄人篱下;爱情来了,但去得也像来时那样迅速,仿佛一切都只是一场梦;偶然中和辛楣成了患难之交,到了三闾大学后却又要分道扬镳;难得的婚姻在回到上海又有遭遇失败,一切都好像没有了终点。
对于方鸿渐而言,经历过的苦与累,别人对他的嘲讽与怠慢,都磨光了他刚留学归来时的才气。在与唐小姐还没有开始便结束的恋爱中,鸿渐受尽了失恋的折磨,同时也让他看清了周经理两夫妻的小人之心:一边说着鸿渐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女婿,若是将来鸿渐结婚了,一定要让那女孩做自己的干女儿,在知道鸿渐恋爱后,对鸿渐的态度却变得越来越差,似乎鸿渐对不住他们已死的女儿。如此态度上的变化,难怪最后会闹翻。当鸿渐收到三闾大学的电报后,即准备动身到三闾大学任职教授,路上与赵辛楣成了莫逆之交,揭示了他人生中的另一半——孙柔嘉。即使在三闾大学的生活并不愉快,也在那里与辛楣分道扬镳,最后回到上海更是受尽了气,与柔嘉的婚姻生活也不尽人意,但这就是围城,一切都在重复着,没有结束的一天。
对于方鸿渐,我佩服他的才气,小说的上半部分中充分显露了他的口才和余人打交道时的圆滑。后来的生活遭遇使他受尽委屈,本应是左右逢源的留洋学生,却被生活逼的脾气暴躁,也已收回了自己的婚姻与事业,令人可悲可叹。
苏文执
苏小姐可以说是一位巾帼英雄,若是说鸿渐的学位是可以乱真金的黄铜,那么苏小姐的学位就是24K的足金。无论是修养还是学识,这位苏小姐在小说的前半部分都代表了男人心目中理想的形象,有学问,家世好,人长得也漂亮,就是年纪大了点。
苏小姐喜欢鸿渐,这从一开始就表现出来了。她不喜欢看见鸿渐老是和同船的鲍小姐在一起,在鸿渐与鲍小姐在一起时她对鸿渐是冷淡的,等到鲍小姐在香港一下船,她便与鸿渐变得友好,事事为鸿渐着想。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描写:
“明天,他替苏小姐搬帆布椅子,有了些力,衬衫上迸脱两个钮子,苏小姐笑他‘小胖子’叫他回头把衬衫换下来交给他顶钮子。”
回到上海后两人便分道扬镳,过了好久才再次来往。当鸿渐主动去拜访苏小姐的时候,苏小姐对她的态度异常冷淡,那一次鸿渐碰到了苏小姐当时的未婚夫赵辛楣。苏小姐在辛楣面前说鸿渐的好话,惹得辛楣嫉妒,从此两人便结下了梁子。鸿渐也在那里认识了苏小姐的表妹——唐晓芙,这个令他爱的痛苦的女人。后来的一段日子里,苏小姐与鸿渐的来往愈来愈频繁,终于有一天,苏小姐向鸿渐表明了爱意。鸿渐当时傻了眼,好久才恢复过来。隔天他在寄去的信里表明了决绝之意。苏小姐心灰意冷,与曹元朗结了婚。一年后,他们在香港再次相遇,苏小姐已变成了势利之人。
苏小姐纵使学位高,家世好,但她身上却有女人普遍拥有的嫉妒心理。在她与鸿渐来往时,她也千方百计阻止自己的表妹与鸿渐见面。在鸿渐向她表明自己已经心有所属时,她又到晓芙那里抹黑鸿渐,最终致使两人的恋情告终。加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在一个充斥着名利的世界中生存,使她变得势利,也看不起人。苏文执也是可怜,自己的人生在她的嫉妒心和欲望的驱使下扭曲变形,也不只是活该还是可悲。
周经理夫妇
方鸿渐的留学费用是周经理夫妇资助的,留洋回国后也是住在他们家,工作也是安排在他们家的银行当一名小职员。周家可以说是对鸿渐这个没过门的女婿安排好了一切,而鸿渐则住在他们家顺便辅导未婚妻的弟弟的功课。
在留洋期间,鸿渐曾经写信要推掉父亲帮他准备的婚事,结果却被父亲一口回绝。不了自己的未婚妻却过世了,自己回到上海后便去周家拜访,周家的人喜欢她,便为他安排好了一切。周太太告诉鸿渐,以后他的妻子一定要做她的干女儿,这样鸿渐还会是她的女婿。话说得好,可是鸿渐在周家的生活却并不如意,他指导小舅子的功课,但是也受尽了小舅子的气,
另一方面,周太太总认为自己是长辈,有责任从鸿渐的嘴里套出些什么,惹得方鸿渐避着她不见面。
虽说鸿渐未来的妻子要作舟太太的干女儿,但干的终究是不如亲的,在周太太知道鸿渐有喜欢的人后,说话变得刻薄,处处针对鸿渐,似乎鸿渐有负于她的女儿。再加上周先生,用现代人的话说就是个妻管严,事事顺从周太太。在周先生与周太太双重压力下,而且这时鸿渐又收到三闾大学寄来的电报,聘他做教授,一气之下他辞了职,离开了周家。事后周家人又反悔了,但一切都无法挽回了。
周家人这种类型的人普遍存在于各个时代,一气之下犯下了大错,事后又后悔不已,正是这类人的特征。虽说周家的人将鸿渐逼走不是大错,但是这种举动也不免伤了两家人的和气,可是这世界上没有后悔药。
赵辛楣
赵辛楣小说中的重点人物,他开始视方鸿渐为情敌,后来苏文执嫁给草原浪,他又和鸿渐变成了兄弟。赵辛楣学政治出身,到美国留学过,见识、家世都比方鸿渐要好。方鸿渐在三闾大学的教授职位就是赵辛楣托校长高松年给的。而当他在三闾大学受了气,决定离开三闾到重庆谋事时,他的能耐再一次显露出来,他的人脉广,到哪里都很吃香,这也是方鸿渐所羡慕不来的。
赵辛楣刚开始时喜欢苏小姐的,但后来他认清了自己并不爱她,在她结婚的时候也就没那么心灰意冷了。他和方鸿渐还有孙小姐、李梅亭、陆尔谦一行五人,同去三闾大学任职。一路上困难重重,赵辛楣依然冷静应对。说实在的,我很欣赏他,因为他有主见,不像方鸿渐的鲁莽,也没有同路的李梅亭的奸诈与吝啬。
可惜,在方孙二人回到上海后,他很少回方鸿渐的信,似乎这段经过了困难重重的旅途所构建起来的友情并不怎么牢固。我顿悟,世界上本来就少有真心的朋友,再加上小说的背景是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的中国,友情在大,也抵不过金钱的诱-惑,生死面前,难道还有情义可说吗?如果有,也早被军队的马蹄踏平了,被日本鬼子的刺刀刺穿了。亏得方鸿渐到最后还把希望寄托在那长久以来只有一封信寄来的赵辛楣身上,还有类似的想法:“旧历年可以在重庆过”、“似乎一切会有办法”。对于方赵二人的友情,我觉得更想买回来的东西,过了保质期,也许东西还能用,但功效却大不如以前。
高松年
高松年是三闾大学的校长,是一位科学家,专长是生物学。他自以为有很高的学识,满腹的经纶,却闹出了不少笑话。在他到三闾大学任校长前,他的朋友为他饯行,他的朋友觉得学校要出名,就必须要有出名的教授。对于这一个观点,高校长并不同意,他说:
“名教授当然很好,可是因为他的名望,学校沾着他的光,他并不倚仗学校里的地位。他有架子,有脾气,他不会全副精神为学校服务,更不会绝对服从当局的指挥。万一她闹别扭,你不容易找替人,学生又要借题目麻烦。我以为学校不但造就学生,并且应该造就教授。找一批没有名望的人来,他们要借学校的广,他们要靠学校才有地位,而学校并非非有他们不可,这种人才真能够跟学校合为一体,真肯出力为公家做事。”
本来只是信口胡扯,但是在朋友的恭维之下,他就把这番话当成了办学的理念。如此令人啼笑皆非的话,实在不敢相信是由一位大学校长,一位科学家所提出来。胡扯变成了真理,也实在是幽默与讽刺。
在为人方面,高松年就是说一套做一套的典型代表。李梅亭是他多年的同事,他答应了让李梅亭作系主任,可是到最后也只能做个普通的教授;再者,他发电报时说让鸿渐佐教授,到了三闾大学鸿渐也只能做个副教授。这两件事都说明了高松年的这个特点。高松年这个人心思慎密,但是和蔼的校长形象最终还是被人撕毁,小说中虽没有名讲,但从高校长的行动上可以看出,他喜欢汪太太,而且觊觎汪太太的美色。他办大学搞得一塌糊涂,汪教授辞职了,鸿渐夫妻被他逼走了,赵辛楣也走了。可谓失败,但这都是他一手造成的。
孙柔嘉
在长途旅行中,辛楣曾经跟鸿渐说过,结了婚再旅行不如旅行完再结婚,因为旅途中的相处最能看出另一半是否适合自己。这不是没有道理,但是这件事在鸿渐和孙小姐身上却不能很好地实现。经过了旅途,他们对对方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也不讨厌对方,但讽刺的是,他们的婚姻应该是以失败告终的(书中作者并没有明说)。
柔嘉长得不如唐小姐,也不如苏小姐,但鸿渐最终选择的却是她。她没有很好的家世,在方家人面前并没有留下很好的印象,也不能讨方家人的欢心,可以说不是一个理想的媳妇。她是一个大学生,有自己的主见,对鸿渐不会毕恭毕敬,这也许就是他们经常吵架的原因。作为一个女人,生在重男轻女的家庭里,父母对她的态度冷落,只有姑母真心对她好,而她也是那个家庭里姑母唯一的追随者,这也难怪她会事事向姑母报告,事事听姑母的安排。
柔嘉与鸿渐之间,我读不懂他们之间的爱情,似乎并不存在什么爱情,只是两个人在一个特殊的情况下走在一起罢了。柔嘉愿意为了鸿渐而放弃在三闾大学的工作,是她为鸿渐着想的表现;但鸿渐对柔嘉,我觉得没有了当时对唐小姐的感觉。无论是结婚前还是结婚后的两人,都在吵架中度日。婚前的都是围绕着辛楣对鸿渐的影响以及身边发生的事情,浑厚就是互相攻击双方的家庭。鸿渐觉得孙家人看不起他,把对孙家人和自己家里人的气都发在柔嘉身上;柔嘉觉得方家的人处处针对她,重重压力下,又要忍受鸿渐对她的冷嘲热讽,只好发泄出来。
两人的婚姻不知可否算一个悲剧,意外的开始,意料之内的结束。我觉得造成这样的婚姻悲剧的因素中,双方的家庭给他们施加的压力占了很大的一部分。如果鸿渐不受气,他也不会拿柔嘉当出气筒,不会引起柔嘉的反感;如果柔嘉的姑妈不是一味的看不起方鸿间,恨铁不成钢,也不会让柔嘉对鸿渐施加压力。但世界上没有那么多的如果,故事的背景是在日寇横行无忌的中国,那时纵使已经有很多学生外出留洋,但老一辈人的脑海里依然有着坚实的封建思想,自由婚姻的思想也被人所排斥。而柔嘉的姑妈,是一位留美的博士,美国的民-主、平等的思想对她有着深刻的影响,而她的想法也影响着柔嘉。方鸿渐不希望事事靠姑妈,孙柔嘉不希望方家人打扰他们的生活,这本身就不可能会发生,所以两人的婚姻也只能以失败告终。
唐晓芙
唐小姐被人认为是一个美丽的梦。她不被卷入任何带有讽刺意味的事件中,在小说中她也只是出现了很短的篇幅,但是她所代表的与书中的其他人物不同。不只是为什么,作者令她与围城中的人不同。对此,有人认为她代表的是作者一个美好的梦,所以作者不忍让这个梦破灭。
方鸿渐爱她,但是却错过了她。唐小姐美丽、直率,是一个好女孩,她也喜欢鸿间。这从她收到鸿渐退回给他的信后,哭的梨花带雨就可以看出来。在这围城中,每个人都是可笑的,唯独唐小姐没有给人这种感觉,所以才会说她是一个美丽的梦。
如果细读《围城》,就会发现每个人物都有可圈可点的地方,每一个人物都是有趣的。在这围城里,一切都不会了结,书中的最后一句说了:
“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言语,一切啼笑。”
这本书继承了《儒林外史》,但是在幽默的讽刺上,《围城》却远远的超过了《儒林外史》。而且我觉得这本书真正吸引人的地方,就是书中的比喻,那时无论读多少次都不会觉得乏味,每一次都给人眼前一新的感觉。也许有人会说钱钟书的一生只写了《围城》这本小说,可惜了他的才华。但我认为,好书,只要一本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