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不愧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只有你“走”一定会有许多收获,读了《窗边的小豆豆》它让我受益匪浅,书中主要说了:
由于黑柳彻子小时候的无知,而让人们误认为她叫小豆豆。小豆豆因淘气被原校退学了,因祸得福,她来到了美丽而又奇特的巴学园。而她在小林校长的精心爱护下和引导下,一般人眼里那个怪怪的小豆豆逐渐变成了一个大家都能够接受的孩子,并奠定了她一生的基础。
就因常人觉得应该做好,却被她“搞砸”的事,在作者充满自嘲与调侃的笔下,给人们带来的不仅仅是那欢笑,令我们感受更多的却是她那纯真、善良、乐观、积极向上的天性和那傻乎乎而坚定的信念,可能就是这种傻的信念,而又让她走向成功的道路!
拿破仑是一个家喻户晓的人物,他之所以声名在外,不仅仅是因为拿破仑几乎统治整个欧洲的成就,更多被人提起的是使他最终失败的战役——“滑铁卢战役”。到底是什么导致了拿破仑的失败?读了《拿破仑传》之后,我有了更深的了解……
拿破仑出生于科西嘉岛,科西嘉岛是意大利的领土,他的母亲名叫莱昂齐亚,是一位声名显赫的意大利贵族,他的父亲是一位军官,名叫卡罗尔。之后,他们一家来到法国,为法国效命,拿破仑也得以在贵族学校上学。长大后,拿破仑经过自我的努力和才华,很快身居高位,可是他看不惯法国贵族的所作所为,看不惯他们搜刮百姓,贪图享乐,便发动了著名的“雾月政变”(“1779.11.9”按法国历,为雾月十八日),登上了统治者的宝座……在那里,我不再对拿破仑的生平做太多的描述,拿破仑的生平有许多辉煌的事迹,然而就是一场“滑铁卢”使拿破仑的辉煌成就毁于一旦。
六月中旬的一天早晨,太阳刚刚爬上山头,昨日刚刚下过雨,道路泥泞,可是,对于拿破仑久经沙场的老兵们来说,这根本就是小菜一碟,可拿破仑却低估了自我军队的本事,等到了中午才下令出兵,足足浪费了半天时间。此时,经过大战,拿破仑的死敌——英国人的军队已死伤过半,只要冲上前一举歼灭即可,可拿破仑再次确定失误,他认为英军的盟友——普鲁士军将要发起进攻。已经确定失误两次,拿破仑还有胜算吗?有,只要援军及时赶到,双方人数相当,谁胜谁负还说不定,可到了午时,有报告称,普鲁士的军队正在向那里挺进,还有大约一个小时的路程,拿破仑这下慌了神儿。开始呼叫援军,可援军统帅格鲁希,未能及时赶到,拿破仑只好勉强抵抗,应对对方两倍的兵力,结局:拿破仑惨败而归。
拿破仑的失败,让我深有感触:只是两次轻微的确定失误,就决定了一场战争的走向,倾斜了胜利的天平;区区一场九天的战争,毁掉了拿破仑九年打拼的江山,真可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由此可见,细微之处会产生多么巨大的影响。在我的学习生涯中,自然也少不了这样遗憾的事情:
记得一次数学考试——数学是我相比较较拿手的学科,所以有些大意,我很简便就将前面的拦路小题一一清除,稍微难一点儿的应用题关卡前几关也很是顺利,做着做着,自然就有些飘飘然,得意忘形了。正在这时,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好家伙,来了道难题,一下子把我拉回现实,难题是难题,可总有答案,这道题是道看似复杂的图形题,可是只要仔细看,还是能够看出端倪来的,可我那时正得意,稍微看出点儿蛛丝马迹,便一口咬定我的方法是对的,稀里哗啦,龙飞凤舞地写完,把下头的题目解决,眼睛扫一遍,就算是检查了,此时考试时间还有半个小时,我等不及,直接提前交卷……
第二天,成绩出来了,我自然很期待,结果出来了,好吧,这个成绩对于我来说绝对是个不及格——94分,学校的数学,我对自我的成绩要求始终在九十五分以上,差一分都不行,拿到卷子一看,发现正是那道图形题被打了个鲜艳的红叉,旁边大大地写着一个符号和一个数字“-6”,红色的大叉十分耀眼,看得我身上冒汗,仔细读读题,发现中途的计算数字抄错了,结果自然也错了,然后我又用这个结果参与别的运算,自然结果更是错上加错……因为一时的骄傲,导致计算出错;又因为计算出错,使得整道题都错;因为整道题错,扣了大分,结果未能到达对自我的要求,同时也与满分失之交臂,开始是一个微小的错误,之后逐渐变得一发不可收拾,这就是小错误的可怕之处。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仅有重视任何一个细节,才能够顺利完成任务。就如宇宙飞船,仅有不出一点儿纰漏,才能保证顺利发射。此刻,拿起你的“放大镜”,照照自我身上“细小的漏洞”吧,将来它们很有可能就会成为你的“滑铁卢”,仅有防微杜渐,填补自我身上的小漏洞,才可能成为真正的杰出人物——细微之处,见真知!
有一千条理由让你早走,只有一条理由把你挽留,这条理由胜过那一千条理由,它就是我对你的爱。——周国平
读过周国平的《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泪如雨下。这不是一本书,而是一个父亲用感情的一砖一瓦垒筑起来的一座坟!
周国平是一个哲学家,更是一个父亲,一个爱他的孩子胜过一切哲学的父亲,甚至只要他的孩子活着,随便什么哲学死去都好。
可老天从来是这样,他妒忌幸福的人,他总是把一切本来完美无缺的东西弄的残缺不全,然后告诉你,看!这就是人生!命运在妞妞(周国平的孩子)还没出世之前就开始觊觎她,一环紧扣一环,一步步把孩子推向深渊。先是雨儿(周国平妻子)的表妹把流感传染给了怀孕五个月的她;然后一个四川女孩打来不合时宜的电话,敏感的雨儿因此赌气坚决要打地铺,结果发烧的更厉害;然后急诊的时候又遇到一个蛮横麻木的女医生因而延误了治疗;最罪大恶极的是那个医学博士,把雨儿拉去照X光,而且是两次!在这一系列事故中,哪怕其中任何一个环节断了,孩子都可能不会患先天性眼底肿瘤这种绝症。
我不知道,周国平是怀着一种什么样的心情,把这些刺心的痛从记忆中掏出来,记下来,并且是那么细腻。小鱼小鸟都有眼睛,妞妞却没有。这个可怜的孩子生来就那么热切而执拗的追逐着光明,当她看见一团橘黄色的灯光时她会笑很久;妞妞唯一一个生日,妈妈对客人说你们看妞妞的眼睛象不象波斯猫,爸爸告诉她波斯猫是世界上最美丽的猫;妞妞一遍遍的哭诉:“磕着了,磕着了……”她不明白世界为什么老是磕着她;在妞妞即将离开世界的那些夜里,她躺在爸爸身边轻声唤着“爸爸”,爸爸也轻声应答,宛若耳语和游丝,在苍茫人世间还有什么比这样的生离死别更让人黯然消魂的啊……
妞妞死去之后,周国平说:“你在时,我抱你不够,因而觉得时间太少,你走了,我的怀里空了,突然发现时间毫无用处,我不知道拿那么多时间做什么,也许时间只有一个用处,它会帮助我——是帮助我一天天向你走近。”别人都说妞妞解脱了,然而这其实是荒谬的,凭什么别的孩子可以在阳光下追逐,而妞妞却必须解脱呢?作为父母,他们的下半辈子,终将活在这种荒谬中,他们寻找任何一个可能很寻常的契机,不自觉的假设——如果妞妞不死,她也可以象别人的孩子那样戴上红领巾了,也可以象别人的孩子那样羞涩的读着隔壁班男孩的信,也可以象别人的孩子那样成为神圣的母亲……
事实上,我们从来不怕得不到任何即使我们很想得到的东西,我们怕的是失去我们曾经得到过的东西。为什么失恋会是那么痛苦的事,很多人或许认为在于抛弃的痛苦,其实最重要的不在这里,而是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那段曾经彼此呵护过的感情就这样悄无声息失去了。任何感情都是这样,倾注过,付出过,爱过,不求回报,只想用生命微弱的力量握紧它。可我们活着的世界,总是有一些力量,在它面前,爱,眼泪,显得软弱和无助!
别人的孩子,以后还会是情人,妻子,母亲……而妞妞,她只是一个女儿——永恒的女儿!
今天,我读了《秋天的怀念》这篇课文,十分感动。这篇课文讲的是:一位重病缠身的母亲体贴入微地照顾双腿瘫痪的儿子。一天母亲央求儿子去北海看菊花,儿子的答应让母亲喜出望外,母亲絮絮叨叨地说去公园的计划和儿子小时候的趣事,不小心说到了儿子的痛处,便悄悄出去了,再也没有回来。在医院,母亲临死前都不忘关心自己的儿女。最令我感动的是,母亲昏迷前的最后一句话:我那个有病的儿子,还有那个未成年的女儿。从这句话中,我知道在这位母亲的记忆里,根本没有她自己。这样伟大、无私的母爱,在我妈妈身上也体现出来。说起我妈妈对我的关心,可以和天上的星星一样多,但是,最令我难忘的是那一次。
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我发高烧到40度。妈妈急坏了,一时慌了手脚,不知道怎么办才好。邻居的一位阿姨提醒说:赶紧送医院呀!妈妈一听,急忙披上大衣,背着我就往医院走。路上,行人稀少,寒风呼呼地刮着,我不禁打了一个喷嚏。虽然很轻但是还是被妈妈听见了,妈妈放下我,才知道我穿着单薄的衣服。便脱下自己的外套给我穿上。我说:不行的,这样您也会感冒的,您还是穿上吧!妈妈说:我是大人,身体比你健康,你已经感冒了,万一病情加重怎么办!我拗不过妈妈,只好穿上了。醒来时,我发现自己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打着点滴。护士姐姐正在旁边给我换药,见我醒了,便说:小朋友,你醒了。你可不知道你妈妈在你旁边守了你一夜呢!刚刚才出去。吱的一声,门开了,只见妈妈拿着一个盒子,说:我熬了点鸡汤,你快喝吧!看着妈妈眼睛里的血丝,还有点凌乱的头发,我禁不住一头扎进她的怀里哭了。
是呀,母亲是最体贴、最慈祥的,母爱是最无私、最伟大的。我觉得我们应当为母亲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做一个孝顺父母的人!
读完《波丽安娜》,我感到无比的快乐。
波丽安娜,一个快乐的小女孩,任何事在她眼里都那么值得快乐。因为她,姨妈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因为她,“怪人”显得和蔼可亲;因为她,病人改变了坏脾气;因为她,全镇人改变了看待“生活”的方式.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波丽安娜是怎样改变波丽小姐--她的姨妈的。
波丽小姐是一位脾气暴躁的女士。波丽安娜才来到她家几天,就犯了她几乎所有的禁忌:拥抱问好的方式遭到拒绝;因为没有纱窗,她打开窗户通风带进了苍蝇受到谴责;她的教育程度也不能让姨妈满意„„但在和波丽安娜相处的时间长了,波丽小姐渐渐学会了宽容,学会了快乐地“生活”。
让我们再来看看,波丽安娜是怎样改变彭德莱登先生的。
彭德莱登先生本是小镇上有名的“怪人”,上街从不跟人打招呼,也没有人敢跟他打招呼。可波丽安娜每次碰到他不但不害怕,反而友好地走上前去和他打招呼:“你好,先生。天气很好吧!”一句问候,展开话题。渐渐地,波丽安娜成了彭德莱登先生最好的朋友。彭德莱登先生变得热情开朗了。
波丽安娜还把快乐带给了病人。斯诺太太因为脚受了伤,要长时间躺在床上。她的脾气也因此暴躁起来。波丽安娜知道了,迫不及待地到了斯诺太太家,送她吃的东西,教她做快乐的游戏,帮她扎头发。做这些事,波丽安娜乐而不疲。斯诺太太因为好久没人陪她说话了,所以天天盼着波丽安娜过来。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章是:《游戏和它的玩家》。
当小镇上的人知道波丽安娜出车祸时,他们个个情不自禁的来到波丽小姐家,叫波丽小姐转告波丽安娜一些令人开心的事,希望波丽安娜能快乐起来。
一位伟大的母亲,为了让双腿瘫痪的儿子拥有活下去的勇气,无微不至地照顾他,耐心地鼓励他,最后,这位母亲去世了,儿子却在母亲的教育下好好地活了下来。这便是《秋天的怀念》。读罢此文,我相信每个人心里都会拥有对母亲的敬佩与深深的愧疚。你过生日时,她会为你买来一个大大的蛋糕,并欢迎你带一群朋友到家里疯玩,而她过生日时,你或许一点都不知道;你和她去看电影时,在电影院碰到了自己的朋友,你毫不犹豫地为朋友买了一张票,并要求她坐到靠边的那一排;有一天看到你字写得好,便用半个月的工资为你买了一支派克钢笔而作为鼓励,而你马上就用钢笔和朋友换了一个MP3??忽然有一天,她去了,你才会感到心底有什么东西在隐隐作痛!是的,这就是我们的母亲,这就是我们难以读懂的母亲。古有“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今有“儿行千里母担忧,母行千里儿不愁”。母亲就是这样一个伟大的人,
想起了我的母亲,总有一件事让我怎么也不能忘怀。那是一个周五的晚上,我学完奥数回来,在电梯里,一个酒疯子突然闯了进来,我不敢仔细地端详他,记得最清楚的就是他又高又胖,手里拿着匕首,他进来时,傻笑着,望着我和母亲。母亲立即把我推到一边,用那并不高大的身体将我护着。要知道那人手里拿着把匕首啊!他东晃西晃,在电梯里撞来撞去,我害怕极了。终于,他下了电梯。在他走出电梯时,母亲用眼睛向我示意,意思是说不要说话。母亲难道不害怕吗?在母爱这种力量面前,任何危险都阻挡不了她,这便是最好的诠释。
母亲,难以读懂的母亲!
可能这周工作太紧张了,从上班到下班都必须全身心投入的工作,所以天天晚上睡很少的觉,竟然也不觉得犯困。终于昨天晚上看到12点多,把张爱玲的《半生缘》看完了。
以前没怎么看过张爱玲的书——虽然她是个名家,也有很多人追捧她的文字。可是我一直觉得她的文字有点消沉阴暗,所以一直也没看过。大概是两年前借过她写的书,但是那时侯还是和同事住一个宿舍,是一边跟同事聊天,一边看电视,一边看了几篇。基本上没有印象,只是觉得她的文字很晦涩。就没再看过。前几天,我弟过来,带了本《张爱玲文集》放在了我这,因为这几天没好电视看,又是一个人闲着,就看起来。没想到这一次心态竟然是完全的不同,看起来也是有种欲罢不能的感觉,所以常常是晚上看到半夜。或许她的书就该一个人静下心来仔细的读。也可能是因为现在的我比较成熟些了,能看懂她的内心了。
《半生缘》虽然书没读过,却也看过电视剧。所以对于故事情节也大体知道一些。可是再读书,确是一点不感到厌烦,相反看了后才发现电视剧真是太肤浅了。张爱玲那细腻的描写电视剧又怎么能够诠释的了呢!不得不说张爱玲的文字真的是太细腻了。表面上看似很平静,没有轰轰烈烈,也没有大的矛盾,可是在这平静下面却早已是惊涛骇浪,紧紧的抓住你的心。我一直认为真正的大作家不是靠华丽的文字来征服读者的,当然文字和故事性是一方面,这一点张爱玲也做到了。还有一点重要的是他们能在故事里讲述一些关于人生、关于社会……的哲理——或者说轨迹更确切些,这才能显示出作家的智慧。张爱玲就是有着这样智慧的才女。她的思想是独特的,看问题也那么深刻,又能用一种很准确的文字把它表达出来。我真遗憾现在才读她的书,但是不管怎样总还是看了。
读书,是一种充实人生的艺术。没有书的人生就像空心的竹子一样,空洞无物。书本是人生最大的财富,犹太人让孩子们亲吻涂有蜂蜜的书本,是为了让他们记住:书本是甜的,要让甜蜜充满人生就要读书。读书是一本人生最难得的存折,一点一滴地积累,你会发现自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
读书,是一种感悟人生的艺术。读杜甫的诗使人感悟人生的辛酸,读李白的诗使人领悟官场的腐败,读鲁迅的文章使人认清社会的黑暗,读巴金的文章使人感到未来的希望。每一本书都是一个朋友,教会我们如何去看待人生。读书是人生的一门最不缺少的功课,阅读书籍,感悟人生,助我们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读书,可以使人饱览世间万种风情,细品百味人生,在体验审美愉悦的同时,情满意溢其乐不知返。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果戈理说,书是嘹望世界的窗口。惠普尔说,书籍是屹立于时间汪洋中的灯塔。培根说,书籍是时代波涛中远航的思想之舟。从这些对书的美誉中,我们不难相信,读书确是医愚、解惑、乐志和忘情的绝好方式。
读书,是一种享受。夜守书斋,远离了城市的喧嚣,避开了尘世的名缰利锁,心之犁铧,于无声中悄然破土,一盏台灯洒下静谧桔黄的柔光,安然静怡,宁神展卷,书里那智慧的生灵又在娓娓倾吐着耐人寻味的哲言,仿佛是说,像热爱生命那样去爱书吧!知识匮乏会浑噩终老,虽然时间丰裕也是庸碌一生。夜更深,人更静,最后吟诵着“万卷古今逍永昼,一窗昏晓送流年”,酣然入梦……
读书,可以让思绪神游中华大地。“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咏这优美的诗句,谁不为祖国山川的多姿多彩而赞叹,“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咏读这优伤的诗句,哪一个浪迹天涯的游子不滋生出绵绵的思乡之情,“僵卧弧村不自哀,尚思为国戍轮台”,吟诵这铿锵的诗句,谁不萌生出建功立业报效祖国的豪情壮志。
读书,可以让人感悟古人的思虑情思。虽然生命如流水,随即而逝,但我们可以通过读书穿越时光,感叹沧海桑田的变迁,感悟国盛人兴的辉煌。古人们将情寄于笔下,用笔墨为我们留下了壮丽的景色,我们只需要用心去把它们复原,呈现在眼前。
读书,不仅仅是享受景物的阿娜多姿。其实也是在扣问一扇扇古人的心扉,屈原的精忠报国、司马迁的忍辱负重、唐太宗的阔达心胸、明正德的荒谬无稽、岳飞的铁胆忠心……
读书,让我们了解古代中国的兴亡盛衰,让我们感受到了西方爱情的伟大凄美。文学,向世人展现了憧憬与追求,任何人都无法拒绝这样的憧憬与追求。享受读书的乐趣,驾驭着心灵,去穿越时空,感悟自然,神游中西方。书,被人类喻为文明世界的“长生果”。书就是我的一个知心朋友,可以和它共同成长,享受着每一天的快乐。我每天都离不开书,它已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跟着书的步伐,走过千山万水,走进世界的新角落。
读书,因感悟的积累而结果。让读书成为习惯,是一个古老而崭新的话题。关于读什么,怎么读。千百年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古人常说:“为学当先立宗旨”、“开卷有益”、“学贵心悟”、“学以致用”……为什么用同样的时间。读同样的东西收获却不同?一个重要原因是用没用心去感悟。
读书,好比采花粉,写作才是酿蜂蜜。把千家的花粉采来,经过自己的酿造,形成了自己的思想,变成了自己的语言,生出了像自己一样风格的文章,这才是最最甜蜜的。过去一味的死读书,我行我素,终归一事无成。如今在读书时,有自己的思想,能表达清楚自己的思想,这才是到了读书的最高境界。
拉开书幕,你能领略到远古的文化幽幽;看到人类进步与落后的相互碰撞;想象出千百年的人世轮回;抚摸到浮光掠影的时代金华。进步与落后泾渭分明;人生理想如彩虹横跨;事业奋斗如朱唇连雅;喜泣悲泪似流水徜徉,人情世故呈大浪淘沙。打开书的首页,融入书的海洋。你可以和远古亲切对话;你能和现代细诉衷肠;你能使人生顿然领悟;你能让心灵得到滋养。
书会告诉你,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什么是天使与鲜花,什么是魔鬼与毒草。书还会告诉你,读书就是阅读人生,阅读生活,阅读快乐。读书就是关照生命,聆听自然,收藏阳光。男人读了书,将更加充实智慧,气宇轩昂;女人读了书,将更加清纯美丽,秀外慧中。
书是一缕阳光,它能融化心间的冰凉,书是一缕春风,它能消除你内心的浮燥,书是一支蜡烛,它能使黑暗的心变得明朗,书是一种营养,它能让你精神强壮,书是一壶绿茶,让我们回味无穷……没去过庐山,却从李白“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中感受到庐山瀑布倾泻而下的壮阔,没有到过泰山,却从杜甫“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中感受到泰山的雄浑高大,没去过云南,却从沈从文中的《边城》中感悟到汇溪小城的妩媚动人。
书是灯,读书照亮了前面的路;书是桥,读书接通了彼此的岸;书是帆,读书推动了人生的船。读书是一门人生的艺术,因为读书,人生才更加精彩!
在《秋天的怀念》一文中,作者双腿瘫痪,脾气变得暴怒无常。而他那重病缠身的母亲忍受着自己被病痛的折磨,忍受着儿子的病痛给自己的双重打击,还忍受着儿子暴怒无常的脾气,时时给儿子关心、帮助、鼓励。为了不让儿子回忆起伤心事,这位母亲做什么事都是小心翼翼的。她对儿子的爱多深啊!天下的母亲都一样,哪位母亲不想把自己全部的爱奉献给自己的孩子呢?
那次,我转学了,从乡村转到了县城。到了新学校的我很不适应,妈妈可能察觉到了我的不适应,便开始早晚接送我。早上,妈妈送我到学校,我便开始了我一天的学习生活——早读,早读以后妈妈才离去;下午,妈妈的身影又出现在校门口,伴着我离开学校。路上,妈妈听着我在学校的所见所闻,脸上时不时地还会露出笑容。也许有的人认为,这样的事我的母亲也会做,有什么好赞美的。可是我认为,这是母爱的一种表现,就算平凡,那也是这种平凡的母爱让我与陌生的环境、陌生的同学熟悉起来的,是这种平凡的母爱让我健康成长起来的。
母爱,是每个母亲给孩子的关心、教育、爱护。当你犯错误时,是母爱替你受过;当你调皮时,是母爱给你宽容;当你伤心时,是母爱给你安慰;当你失去希望时,是母爱帮你找寻目标;当你快乐时,是母爱让你笑容更灿烂。而这些母爱,孩子们往往不容易发现。只要你善于发现母爱,你会觉得,它比什么都珍贵,比什么都伟大!
母爱,其实就是母亲给你的一点一滴!
对于明神宗朱翊钧,历来人们大多持否定态度。其实不仅如此,说起明朝的皇帝,人们都没有好感:他们不理朝政,就像一个个败家子,折腾着祖宗的基业。在朱家统治时期,虽然写就了不少的辉煌,也留下了无数的骂名。鲁迅先生在论及明朝时曾说:“唐室大有胡气,明则无赖儿郎。”
但在《万历十五年》这本书中,黄仁宇先生则明显地表达了他对朱翊钧的同情与悲叹。当然,黄先生也从他的“大历史”观向我们展示了万历皇帝的一生,以及万历出发,追溯封建统治的源头,着重剖析了明朝的政治、经济以及文化,全面给我时期的文臣武将、思想家。
在高中历史课上,我们都接受了这样的观念:封建集权统治在明清空前强化,皇权至高无上。但在万历皇帝身上,我们似乎看到了皇权的旁落或者弱化。尤其在立储这个问题上,万历皇帝前前后后奋斗了三十几年,终也没有实现立他最宠爱的皇三子常洵为皇太子的梦想。
我想,其实,这也是万历皇帝的可悲之处。封建统治从秦朝到明朝,已经有了一千五百多年的历史,它所推崇的文官制度,这时已经完备成熟。皇帝,在这个以程朱理学为根本太子思想的国度里,已经成为一种象征货体制。万历皇帝,只要努力扮演好他的这个皇帝角色,按时参加各种典礼活动,批准内阁大臣的奏议,在全体文官以及程朱理学的协调下,整个国家基本上就可以正常运转了。皇帝,似乎已经成了礼制的象征,国家的精神领袖,倒有点类似于英国君主立宪制下的君主。但这怎么可能呢?在长达一千五百多年的封建社会里,皇帝基本上都是呼风唤雨,独揽大权,说一不二的。
可是,在明朝,在以理学为一切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的国家里,熟悉掌握了理学的文官集团,却逐渐壮大成熟,甚至达到了与皇权对峙的地步。万历皇帝想立皇三子为皇太子,朝臣竭力反对,双方苦苦斗争了三十几年。最后,万历皇帝被迫立皇长子常洛为太子,但这是以六七位阁臣的离职,上百名大臣被降级为沉重代价的。从此以后,万历皇帝心灰意冷,深隐后宫,消极怠工。朝臣的奏议,他不予批准,也不加反对,就一直搁着,拖着,让朝臣的目的也大不到。这很像小孩子的斗气行为。但一国之君这样做,却是以一个国家的没落为代价的。
其实,我们都有这样的疑问:立谁为太子,谁为下一任皇帝,作为臣子的,和他们有多大关系,他们为什么非得拥护皇长子,甚至不惜和皇帝对着干?在以嫡以长不以贤的礼法原则下,常洵为长子,就应该为太子。万历皇帝立常洛为太子,就是违反礼法的行为。在以礼法为根本原则的社会里,这是关系国家根本的问题,是不能允许的,即使皇帝也得遵守。
在历史上,神宗皇帝偏激逆反,昏庸无能。亲政初始,清算张居正。他晏处深宫,声色犬马,荒废政事,又大肆兼并土地,溺志于财货。其在位期间,围绕太子发生的“国本之争”,更是将朱王朝进一步推向深渊。
如此可憎之人,必有其可怜之处。在《万历十五年》这本书中,我们看到了万历皇帝如何从勤勉政事,励精图治,逐渐堕落退化。
朱翊钧自幼聪慧过人,读经史过目不忘,而且颇为早熟。九岁即位,在生母李太后以及张居正的教导下,也算是一位少年英主。张居正亲自教导他,安排课程,指导读书,选拔贤能的大臣辅导他,培养他治国安邦的本领。虽然十分严厉,却也不妨碍他们建立了深厚的师生情谊。
在张居正生前,皇帝一直支持他的改革。但张居正的正直,却得罪了不少人,触动了守旧势力的利益。在他死后,反对他的人开始反扑。他们纷纷上奏,要求清算张居正。随着年龄的增长,万历皇帝对昔日威炳震主的张居正日益不满,对他的严格管理也感到了厌倦。于是他从维护张居正,到顺水推舟地开始了对张居正的清算。这也是在他树立自己的权威,彻底摆脱张居正的影响。于是,生前忠贞不二的“元辅张先生”,变成了谋国不忠的大奸臣。虽然清算成功,但这对朱翊钧来说,这肯定是个不小的打击。为什么他敬爱的老师就成了乱臣贼子,曾经受过张居正提拔的人为什么反而要陷害他,这些问题也使皇帝迷茫困惑。于是,他对朝臣的反复奸诈深恶痛绝。尤其是长达三十几年的立储问题,慢慢磨尽了万历皇帝的雄心壮志,迫不得已地立长子为储,也加剧了万历皇帝对朝臣的厌恶,以及对政事的热情。在这一转变过程中,万历皇帝的优柔寡断的性格也起了不少作用。
《父亲的病》这篇散文我读过几遍,在不同时刻总有不同的见解。
因为庸医的误诊,父亲的病越来越重,最后不治身亡。在《朝花夕拾》里读到了青年的鲁迅有份深藏不露的志气。《父亲的病》里写到,在父亲因庸医愚昧而去世后,为避开那无聊的流言,也为了母亲,鲁迅毅然到陌生的他乡求学。在日本留学时,为了救国图存,毅然谢绝了藤野先生的极力挽留,又放弃自己的专业,孤独地投入艰难的文艺运动
虽然这一切在文中都只是轻描淡写,但是蕴藏在字里行间的那股无形的爱国热情,把每一位读者的心都点燃了,这是在许多作家作品中都找不到的感觉。
而鲁迅用讽刺的笔调写了庸医误人。以两个“名医”的药引一个比一个独特,表现了某些中医的故作高深,通过他们的相继借故辞去,表明父亲的病一步步恶化。通过家庭的变故表达了对庸医误人的深切的痛恨,在感叹中让人体会人生的伤悲。
在现代,虽没有了那时封建的中医思想及怪异的“药”来故弄玄虚,但庸医和名医的字眼不断出现在我们眼前,“以药养医”的故事仍然不断在上演。
以药养医是医院将药品加价后卖给消费者,在医疗服务价格受物价局制约的情况下,不得不通过药品销售维持医院运行。而虽说要在20_年前解决这问题,但直到现在,也有一群人付不起医疗费而“停诊”。
去看病,天价的药费、检测费,名医,我们不是李嘉诚。
兄弟这一本书是我看的最快的一本书,并不是看的不认真,而是我深深地被吸引。还没看的时候朋友说余华的书有点骚有点黄,但是我感觉这就是真实啊。
真实的何尝生活就是这样。下面聊聊这一本书吧。分两个时间段来说吧。
第一个时间段是在文革期间,在叙说之前先介绍下小说的主人公,他就是李光头,名字很好笑,但是他以后的成绩,确实是彪炳史册。李光头,他父亲在他还在肚子里的时候就死了,死因很奇葩,因为偷看女同志的屁股,掉在厕所里淹死了。历史往往有趣,在李光头十四岁时候也因为偷看女同志上厕所而全村都知。
或许就是这样的不要脸的精神他的事业最后越来越大吧。文革时期,他有一个后爸。叫宋凡平同时也给他带来了一个哥哥叫宋钢。这就成了他的哥哥。他的后爸是一个男子汉,但是在文革中认为他是地主成分接受改造,后面因为去接妻子,逃出看守所,而活活的打死在汽车站。我看到他妈妈给他后爸送坟的时候说,不要哭,不要让别人看到你们哭的时候深深地触动。后来光头的老妈也死了,就剩下他和宋感相依为命。文革时期的事情很多很多,那一段的历史值得我们这一辈的人好好去思考。人心怎么会这样的恶毒。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
第二个时间段就是改革开放期间,李光头当了福利厂的厂长,做出 了不错的成绩。他在追求镇花林红的时候,林红爱上了他的哥哥宋钢。于是兄弟两个因为爱情而绝交了。李光头爱情上失败所以注意力放在事业上面。他辞职福利院厂长。准备下海,实现他的鲲鹏之志。他集了七千五百元,开服装厂,自己去上海拉订单。但是几个月他回来,没有拉到订单,他破产,欠下巨大财。天天挨打。
但是他没有自暴自弃,他在收破烂中找到商机,做成中国,甚至世界的破烂大王,他成为了刘镇的GDP。他的兄弟宋钢失业了,而且有了肺病。他跟着一个骗子出去外面买保健品。在这一段时间中。光头得到了他曾经的梦中情人,也就是他兄弟的老婆林红。当宋钢回来听到这一件事时候,他选择了卧轨自杀。但是他心里原谅了。最后的结局是林红成为老鸨。而李光头锻炼身体登上了别的星球,他把他兄弟的骨灰散天,说了一句他兄弟是外星人了。
其实看完这一本小说之后,其实真的感觉自己对人性有更加清楚的认识,同时也认识了自己的良心。最近的很后悔自己的自私,伤害了那个最爱我的人,或许生活中没有后悔药,但是我心里希望她好好地。婷,对不起。我很愧疚,或许你看不到。但是我想说一声抱歉。我很爱你。
这就是阅读的力量,让你找到你的心。
在世界各大宗教中,只有犹太教、基督教及伊斯兰教是“经典宗教”,因 为这三种宗教都有一部被称为“神圣经典”的圣经。
《圣经》被称为“惟一的书”,又通常被描述为“最伟大的书”。它对历代人们的无尽的价值与影响,历史上没有一本书像《圣经》一样对人文有如此影响力。到目前为止,《圣经》已被译成20xx种语言,《圣经》每一年的销售量比任何一本书的年销售量都要多。
其实关于《圣经》这本书,从小就开始接触了,但也只是听大人说说而已,说得最多的是关于人们信奉耶稣的事情,在信徒的心中耶稣是神圣又慈爱的,他就救苦难的人们于各种灾难之中。总是觉得他是一种跟宗教信仰有关的很神秘的东西,觉得和自己没多大的关系,也只是喜欢听一些故事而已。随着在高中历史课上对历史的深入了解,慢慢的对西方历史文化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并且历史课上老师多次解读《圣经》,他特别喜欢《圣经》,受老师的影响,因此对它充满了好奇,于是现在就找了机会看了。
我知道《圣经》是一本很厚的书,字密密麻麻的很小,如果不喜欢的话是很难坚持读完的。所以我先看了关于圣经的一些故事,然后才读的《圣经》。一些故事是我小时候就知道的,例如最常听到的就是“亚当与夏娃”,还有“诺亚方舟”的故事,那时听起来感觉是十分之有趣的。其实大部分是关于斗争的故事,虽然不是很感兴趣,但还是坚持读了。《圣经》故事的篇章真的多到令人不可思异,在这之中我也慢慢的去了解到,西方的文化,以及他们的经典书目《圣经》,去了解到西方的重要文化资产的书目。
通过读《圣经》的过程,让我深刻的体会到了读书要掌握一定的技巧,否则会受益很浅,学不到多少东西。还有就是要有兴趣,尤其像《圣经》这样深奥复杂的经典读本必须静下心来读。一开始读时还必须弄清它的基本框架。这样读起来会轻松一些。
《圣经》一般包括《旧约全书》、《新约全书》和《圣经后典》。《旧约》又包括律法书、历史书、智慧书和先知书四个部分;《新约》分为福音书、使徒行传、使徒书信、启示录四大部分;而《后典》则反映了《旧约》与《新约》过渡时期巴勒斯坦的情况。
通过读《圣经》,也让我对圣经对基督教有更进一步的认识。《旧约》的主线是耶和华拯救其子民以色列人的历史。我们可以先从圣经的故事目录中,了解到架构是从一开始的创世、犹太人遇到一些问题以致必须不断迁移,最后述说耶稣的诞生、早年生活以及最后如何的死亡,也因为有这一连串的事件发生。后来经由后人的统整之后,才会出现《圣经的故事》这本书。由七天创造世界来作为一开始的开端,这为之神话般的创世就此因而展开,接着开始出现了我们熟之的亚当与夏娃,偷尝禁果之后,进而开始衍伸了后代,也因为人们的生成,开始出现了,我们是如何来的,为什么是这样来的,后来慢慢的,衍生成了,上帝创造了世界,这种说法,有点带着神秘的色彩,而一开始就对于“神”之存在的,正是犹太人。而故事也因此开始慢慢的开始架构出来的。这就是《圣经》的大体框架,弄清了读起来也就容易了。
在暑假期间,我读了《小飞侠彼得.潘》这本书。书中的主人公彼得潘是一个永远不会长大的小飞侠。故事讲述的是:一天晚上,彼得潘来到小姑娘温迪家里,教她和两个弟弟飞行。并把他们带到了“永无岛”上。来到岛上,他们的历险经历就像流水一样哗哗不停,接连不断。他们与印第安人、美人鱼成了好朋友,他们在那里建造了一个地下之家。海盗胡克作恶多端,彼得潘总是能够用计谋搭救同伴,对付凶恶的海盗。最终彼得赢得了胜利。
读完这本书,最让我敬佩的是彼得潘和温迪他们之间的友谊。他们可以为了彼此牺牲,在海盗船上,彼得潘不顾一切地想要救出温迪,就可以证明他们之间深深地友谊。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要长大,我们要珍惜童年。珍惜童年的朋友。我自己也有朋友,可是我们经常为了一点小事就吵架。读了这本书后我明白了友情是非常重要的,我要珍惜和朋友之间的友情。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读了《彼得潘》这本书。我深深爱上了这本书。书的大意是这样的:达林夫妇有了三个孩子。首先出生的温蒂,接着是约翰、麦克尔,他们的到来给家带来了许多欢笑。可是,温蒂却不想长大,因为她觉得当孩子很快乐。有一天,温蒂遇到了彼得潘,然后,她和她的弟弟们跟着彼得飞到了永无岛,达林太太很伤心,她一直把窗户开着,让孩子们飞回来。到最后,温蒂还是选择长大,回到了自己的家中。
我最喜欢彼得·潘了,他非常勇敢,他经常独身一人与海盗厮杀,敢戏弄威风凛凛的野兽。他被胡克的铁钩扎伤了,还坚强地跟胡克做斗争。他这种勇于向困难挑战、不屈服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彼得·潘很幸福,他可以飞向他未来地蓝天。他可以不用长大,无忧无虑地在岛上玩,不需要去学习,不需要去工作,更没人管!多快乐呀!
彼得·潘这个永远长不大的小男孩,带给我欢乐,伴随我成长!在今后前进的道路上,我会像他一样,做个快乐的,勇敢的好孩子。
在暑假期间,我读了《小飞侠彼得.潘》这本书。书中的主人公彼得潘是一个永远不会长大的小飞侠。故事讲述的是:一天晚上,彼得潘来到小姑娘温迪家里,教她和两个弟弟飞行。并把他们带到了“永无岛”上。来到岛上,他们的历险经历就像流水一样哗哗不停,接连不断。他们与印第安人、美人鱼成了好朋友,他们在那里建造了一个地下之家。海盗胡克作恶多端,彼得潘总是能够用计谋搭救同伴,对付凶恶的海盗。最终彼得赢得了胜利。
读完这本书,最让我敬佩的是彼得潘和温迪他们之间的友谊。他们可以为了彼此牺牲,在海盗船上,彼得潘不顾一切地想要救出温迪,就可以证明他们之间深深地友谊。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要长大,我们要珍惜童年。珍惜童年的朋友。我自己也有朋友,可是我们经常为了一点小事就吵架。读了这本书后我明白了友情是非常重要的,我要珍惜和朋友之间的友情。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我最近读了一本书,名叫《堂吉诃德》,他是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的着名代表作。这本小说讲述了年逾五旬的绅士吉哈纳因读骑士小说走火入魔而改名堂吉诃德,闹出不少令人笑掉大牙的事情。
这本书乍一看十分荒谬,其实它极其现实的影射了当时的社会问题:西班牙自从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并通过战争统一全国后,国力发展极快,其中在文学方面尤为明显。这时候的文学界出现了许多优异的作品,骑士小说就是其中一类。但随着时代变迁,西班牙逐渐的失去了海上霸主的地位,再加上连年征战和封建经济解体,统治者的声望大不如前,于是,统治者们勾结教会,通过骑士小说来巩固他们的地位,宣传所谓的“骑士道光荣”论,煽动民众加入他们的.队伍。随着想法的增加,骑士小说越来越粗制滥造,越来越荒诞离奇。作者正是看到了这种现象,才动笔写下了这篇着作。
堂吉诃德是一个正义的斗士,他不屈不挠、勇敢无畏、行侠仗义。他深深的厌恶强权者和黑暗的社会,企图通过自己的游侠行径振兴骑士道,但是事与愿违,骑士道已经被时代所淘汰。再加上他深受骑士小说的毒害,成为一个行动盲目的人,将幻想与现实融为一体,他把风车当成巨人,把羊群当成军队,把理发师的金盆当成头盔,因此大家都认为他是个疯子。尤其是在住旅店那几章,他被众人耍得团团转,而自己却糊里糊涂,完全没有察觉。读到这里,我不禁为堂吉诃德感到悲哀。
再者,他是一个纯粹的理想主义者,他希望建设一个高度自由的新社会,可惜他的理想是超现实的,凌驾于现实和法律之上的,而且在这样的驱动下,他做出了打伤押送囚车的卫兵,并释放国王囚犯这样疯狂的举动。他希望囚犯们能自由,但他不知道,囚犯是没有权利获得自由的。所以他的理想无法实现。
最后,用本书最后一章——堂吉诃德离世后,参孙学士为他写的一首诗结尾吧,这是对于堂吉诃德传奇一生最完美的评价:不畏强权,不惜丧身,谁说愚痴?惊世立勋!慷慨豪侠,超凡绝尘,一生或幻,临殁知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