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心得体会(精选12篇)
长大了,老师教我读论语,背古文。
就这样,这些充满阳光、温暖我心的好文章伴我长到了10岁。我读过一篇非常喜欢的文章,它是《鲁宾逊漂流记》,作者是丹尼尔·笛福。他是一位英国人,这是一个关于冒险的故事,一个关于智慧和勇敢的故事。
英国青年水手鲁宾逊由于所乘的货船在海上沉没,孤身一人流落到了一座无人的荒岛上,开始了为生存而奋斗的艰辛旅程:做木筏、造房子、种粮食、养牲畜……在整整20xx年的自救过程中,这座无人的荒岛被鲁宾逊建成一个世外桃源。这种乐观向上,百折不回的开拓精神和可贵的坚强品质,留给人们挑战自然的信心和勇气。
还有一篇小说也不错,它是《爱的教育》。《爱的教育》不仅被认为是世界上最优秀的少儿读物,还被认为是“一步人生成长必读书”,令全世界亿万读者感动不已,全书通过安利柯写的日记讲述了众多发生在学校和生活中的小故事,抒发了人类最伟大的情感——爱。这些“爱的故事”将真诚、友爱、坚强、善良、高尚的真情注入孩子们心田。
中国古典四大名著让我充分感受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无穷魅力;《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带我遨游绚丽多姿的童话王国;《木偶奇遇记》让我和匹诺曹一起体验成长的喜怒哀乐;《克雷洛夫寓言》让我明白了一个个深刻的人生道理……这些经典作品无一不将想象力、创造力发挥到极点,开阔了视野,感染了心灵……
今后,我将继续与好书为伴,让阳光温暖我心,让好书随我快乐地成长!
《傲慢与偏见》《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
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
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
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
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文中的所谓「傲慢」就是指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的青年达西的个性弱点;而所谓「偏见」是指出身中产阶级、教养颇好、机智聪明的小姐-伊丽莎白的精神弱点。一个眼光锐利,一个机智聪明,都属人中杰,但却都难免人性的弱点的纠缠。他们在一次的家庭舞会上初次见面,却因对彼此的印象不佳,一个态度傲慢,另一个心怀偏见。第一个印象先入为主,以后又加上女人们在旁闲言碎语,而造成了两人之间的爱恨情仇。
伊丽莎白曾对达西说过:“我们的性情非常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就是因为这思想上的一致,才在婚姻中百般受到阻碍,同时也是因为这才最后促成美满的婚姻.伊丽莎白:如果放到现实社会,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但关心自己的姐妹.直接,偶尔不懂礼节,调皮一点.却是这样迷住了达西.最重要的是善于和敢于像比自己身份高的人说“不”。
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这部小说中通过班耐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
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
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於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
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徵。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傲慢与偏见正是文字魔力结合感情升华的最佳表现。若说《红楼梦》是东方的贵妇人.《傲慢与偏见》则是西方的清秀佳人。
这天,我读了一个故事,名字叫《一次个性的考试》,故事是这样的。
课堂上,正在进行一次数学考试,试卷上有200道口算题,小杰米拿到卷子,看见卷子的最上方有一行字:“请把卷子看完再作答。”他一看,很简单,30分钟就能做完,从文具盒里拿出钢笔,飞快地写好名字,动笔算了起来。
小杰米看见一个女孩和两个男孩已经交了卷,笑道:“又是三个交白卷的家伙。”教室里的人少了许多。只有小杰米和剩下的9人在算,忽然,小杰米看见199题下方有一行字:“本次考试不用解答,直接把名字和学号写了就行,不论你做的题是还是对,都扣一分。”
小杰米想举手问数学老师,但是其他的9个学生也东张西望,不明白怎样办。
小杰米想起试卷顶上的那句话,后悔极了。
从这个故事,我感受到世界在变,一切都在变,也许这样的考试只但是是一个游戏,但在此刻,类似这样的事比比皆是。如果因循守旧按老一套的经验处世,而不理解新的游戏规则的话,往往很难行得通。
读了《一粒种子》之后我知道了为什么国王、富翁、商人和士兵都不能让种子发芽,而农夫却可以。
因为国王、富翁、商人和士兵,耕、锄、浇这三样都没有做到,而农夫耕、锄、浇这三样都做到了,种子开花了,农夫身上都是香味。
我从《一粒种子》这个故事中得到了启示。就是要勤劳的耕、锄、浇这样才能让花开放,如果没有做到花就不会开放,就像国王、富翁、商人和士兵一样,种了几年种子都没有发芽。
我作为一个小学生,我觉得我们真正需要的是勤奋,只要勤奋的帮种子耕、锄、浇。只要把这三样一件不剩的全部都做到了,就行了。农夫就做到了,种子开花了,每个路过的人只要看一下花,身上就有香味,带着和平和微笑,那是多么美好的事情。如果是我。我也会像农夫一样,每天帮种子耕、锄、浇让种子开花,让每个人带着和平和微笑回家的。
记得有一位名人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是呀,一本好书可以铸就我们的未来,因此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成为一名优秀的学生。
现在来想想看,书柜里的书中,你认为哪一本是你最喜欢的书呢?如果你问我的话,我会肯定的对你说这本《鲁宾逊漂流记》。
虽然这本书很普通,但它总是会激起读者的一番热情,而且有一股让人想继续读下去的好奇。。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出生于英国中产阶级家庭的人---“鲁滨逊”。从小,他就有漫游四海的雄心。一天,他觉得自己是该出去闯了,于是便悄悄地离开了家乡,开始了自己第一次冒险生涯。在经过一些奔波后,他开始有点想家,于是在1686年,鲁滨逊离开了自己苦心经营的海岛,带着一个名叫星期五的仆人回到了早已阔别35年的家乡。到家后,他发现父母早已逝世,只剩下两个妹妹和两个侄子。他在家又没待多久,又来到巴西的种植园,到那他才发现,原来还有一些忠实的朋友一直为他保管着钱财。后来,他又到英国成了家,有了三个孩子。几年后,他的妻子逝世,伤心之余,他心中又燃起了冒险的雄心,便又一次航海经商。鲁滨逊在路经曾住过的荒岛时,发现岛上的人很兴旺,一片繁荣景象。他满意地离开了小岛,继续着冒险的征程……
读了这部作品,我感想颇多。“鲁滨逊”这个形象是上升时期生机勃勃的资产阶级的典型,体现的资产阶级的思想和他们的阶级本质。他具有顽强奋斗的意志力,在困难面前不悲观和绝望,也不对生活抱怨任何实际的幻想,而是脚踏实地去战胜困难,用行动去实现目标。他是一个具有冒险精神的资产者,还是一个敢于追求理想的殖民者。
这,就是这部作品给我的感受。看来认真地读一本书,它终会给你意想不到的结果,因此,我们一定要读好每一本书,领会书中的韵意。
黑黑的夜,灯火阑珊之时,田野里墙角里蟋蟀却唱的正欢。或者是圆圆的月亮挂在树梢,做一个俏皮而充满诗意的灯笼,星星闪着亮眼,天地间如笼轻纱,风儿轻轻摇着柳梢儿的梦,摇啊摇的,一切仿佛都进入了甜美的梦乡,静静的夜,真好。
静静的夜,我喜欢。不用清茶,我不会品茗,只是静静地捧着那么一本好书,整个身心全部融入了文章的意境之中了。读至妙处,如清溪奔流于心底,打着旋儿,撒着欢儿,把自己的灵魂在不自觉中送向了遥不可及的远方。严格的讲,我当算是个性急的人,特别表现于看书之时,眼珠儿不想眨一眨,恨不能一目十行,一本厚厚的好书硬生生让我生吞活剥到极致,书不读完则无法入睡,辗转反侧的结果必是开灯继续,实实的沾了点神经的边。喜欢看书应该不算是一件坏事,但当我真的读起书来,就两耳不闻窗外事了,愣是一个啥也听不见了。看书就看书吧,我却有一个可谓雷打不动的坏习惯,睡前必须看书,时间不可太短,而且还要躺在床上看,否则还是别想睡觉,两个字“难受”!以至于儿子小时候每晚都躺在我的臂弯里满书里找认识的字,晚上躺下必看书竟也成了儿子的习惯。
喜欢看书自然喜欢逛书店。走到书店门口一付魂儿自个就先进去了,双腿也就不由自主机械地跟着。满眼的书,真是美不胜收。又怎奈钱包空瘪,也只能饱个眼福,倘若狠下心来买上几本沉甸甸的捧在手里,心里惬意的倒像自己抱了一块玉石之类的宝物回去,简直傻的可以。
太阳每天都是新的,而我的一堆书却读成了旧书,人说过日子过日子,书却成了我过日子的命根子。真可谓可一日无饭而不可一日无书。枕头边堆着那么几本好书,做梦都做的踏实。读一本好书犹如品茶,一点点把它渗入到每一个细胞组织,一遍有一遍的味道,一遍有一遍的意境,存进大脑里就像存进了电脑硬盘,可随身携带又不会因潮湿而发霉。我的每一本书都读来读去的总也不厌其烦,每一遍都会读出一种新意,令自己欣喜不已。我爱读散文,读鲁迅触摸到笔锋的犀利辛辣,朱自清和冰心的抒情又往往动人肺腑;读过沈从文、读过施蜇存,读过贾平凹……风格独特,各有千秋。每每读来,我往往自问:你会写什么?虽然读读写写终究没有写出一篇象样的文字来,但从读读写写中我不也淘得了许多乐趣和做人得道理来吗。
我爱读书,可我绝不会去读言情类的书。我总是驳他们而无法认同,爱便爱死,不爱则弃之如烂履,一群不食人间烟火的少男少女,悲则悲死,喜则狂喜,整个从南极到北极,恕我不能接受。再则我从不读武侠小说,人人皆可以飞檐走壁,掌可以闪电雷鸣,不读也罢。
爱读书就读吧。不知道我不读书会是什么样子,虽不至于闷死,但也会寂寞到无法形容的地步。我为书忧,亦为书狂,书今生与我做伴,可为几多欢喜几多愁。
书像一把朴素的折扇,打开它,我能回味千古的诗韵。
书像一柄锋利的宝剑,带上它,我能驰骋辽阔的沙场。
书像一幅溢香的画卷,看着它,我能领略历史的辉煌。
书,伴我成长。在书中,我看到了李白的神采飞扬,杜甫的忧国之忍;看到火烧连营的惨烈,黛玉葬花的悲凉;看到了抗日胜利的喜悦,新中国成立的兴奋。
在读书中,我成长着。脱去幼年的稚气,走向长大的成熟。从小时的《小马过河》、《龟兔赛跑》到《西游记》、《天龙八部》,再到《简爱》、《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从崇拜的郑渊洁到金庸,再到奥斯特洛夫斯基。
终于,我长大了,明白了书不仅可以传授知识,还可以给我力量。
在我失落时,《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告诉我:坚强起来,要相信自己,绝不放弃!在我绝望时,《鲁滨逊漂流记》告诉我:不到最后一刻,就不能绝望,一定要对未来充满信心,只有这样,我们的生活才会十分精彩;在我成功时,《三国演义》告诉我:不用骄傲,骄兵必败,不要因此被胜利冲昏了头脑,像曹操一样,官渡之战后急于统一天下,最后落了个火烧赤壁的惨败。
总之,我在读书中成长着。
《爱玛》是简·奥斯汀的作品。奥斯汀小说结构并不宏大,但作品中每一个人物都栩栩如生真实可信。他们或小气或大度或势利或坦荡或卑微都被刻画得淋漓尽致,即使过去了二百多年,这些人物似乎依然活在当下并且鲜艳夺目,这是简·奥斯汀小说的魅力,相比《情感与理智》,《爱玛》中的人物更加饱满与可亲。
爱玛是一个上流社会未婚女子,她具有强烈的门第观念,不需要正当职业,业余爱好是做媒,谁尊贵谁卑微谁与谁能配成一对儿,她拿着心中的那杆封建大秤在每一桩事上每一件服饰装扮上每一个眼神顾盼间都要称上一称,谁与谁份量相等,谁与谁悬殊太大,整一个势利妇女却正当妙龄也不缺善良与同情心。她发誓自个儿绝不嫁人,理由是要服侍年老体弱的父亲,其实是海的里男人没一个配得上他。
《爱玛》主要讲述三个女人的故事,爱玛、琪恩和海丽埃。爱玛和琪恩年龄相当,都美貌如花才情横溢,相比较而言,琪恩更具才气,这个贫穷人家的女儿被寄养在上流社会家庭里,养尊处优中练就了优雅高贵的品性,待到谈婚论嫁时琪恩显然已有高不成低不就尴尬趋势。爱玛有时候羡慕她的品行妒嫉她的才情,有时候轻看她的出身与贫困。爱玛习惯俯视琪恩,却隐隐有倾佩之情,琪恩的人格魅力不在爱玛之下,她们也有惺惺相惜之情,却始终保持距离,这是穷与富的差距,世俗的眼光和心理是不可避免的。
海丽埃乏善可陈,不是出身名门是个弃儿,相貌中等偏上,爱玛一心想把她调教成琪恩这样的可人,并极力物色上流社会的绅士,欲成就百年之好,可惜海丽埃智商一般才情欠缺,没有哪个绅士看好海丽埃,爱玛欲将海丽埃嫁入上流社会的梦想一而再再而三地被破灭,最终弄明白那不过是一厢情愿。门第观念坚如磐石,聪慧的琪恩有幸挪开磐石嫁入豪门,而资质一般的海丽埃即使善良贤惠却始终欲嫁无门。想起海丽诺不禁让人暗然神伤,如果在当时她有二万磅作陪嫁,嫁个绅士是举手之劳,比她更平凡更庸俗的艾而顿太太就是一个明证。
门当户对,即使在当今,依旧根深蒂固也难被冲破。爱玛理所当然要嫁给大户人家,这个没有悬念。
星期一那天,老师把《奋发有为建小康》这本书发给我们。里面讲了三个主人公:龙娃,小英,兔博士。这本书讲的是兔博士带着龙娃和小英,到世界各地进行环保调查,遇到灾区人民,就进行捐款,一边走还一边听兔博士演讲知识。
我仿佛就是他们三人中的一员,积极开展环保活动,还捐款给生活困难的人家。世界各地进行调查,一边调查还一边听兔博士演讲,微风吹过来,好像在说:你真是个乐于助人的好孩子。阳光照到地上,好像在说:你真笨,这样到处乱花钱,我看你连作业本都买不起,像我那样,总是晒穷人,让他们早点被晒死,这样也能不让政府烦恼了,哈哈哈……我想:如果这样的话,那太阳也不用再晒了,因为如果我们不捐款,他们也会被饿死的,不是吗?所以说太阳讲的是大错特错的。
如果每人都像龙娃,小英,兔博士那样,那地球上便不会有穷人了。我们应该学习龙娃,小英,兔博士那样助人为乐的精神吧!
这几天读柴静的《看见》,其中一章“山西,山西”说到山西煤矿开采带来的种种巨变。
柴静家就在山西,那是汾河边上一做清朝古宅。家乡有清澈的河水,水边芦苇丛从,明黄的水凤仙、累累红珠子的火棘,还有蓝的发紫的小蝴蝶穿梭其中,屋檐下是燕雀在嬉戏,欢笑美好得不真实——确实,对现在山西的孩子来说,你很难叫他对着焦黄色的天,焦黑的满是煤渣的地,充斥着焦油味儿能见度不到十米的空气,一块一块稠黑泥结成的板状的“河水”,来想象当年的鸟语花香。
环保提倡了一遍又一遍,领导班子换了一任又一任,有用吗?工厂照旧悠然地吞云吐雾,你管的了吗?生灵的悲怮在铺天盖地的GDp和金钱的诱惑前显得多么渺小。做生意的挖十年矿,赚得金玉满钵,凯旋而归。但留下来的人呢?这些祖祖辈辈守着这块地的人呢?他们能怎么办?几乎无人不患鼻炎、支气管炎,满耳的咳嗽声:一个个氟中毒的孩子咧着满口的黄牙;肺癌、肝癌、胃癌……你真的忍心吗?
——“你不怕住这儿的后果?”
——“习惯了就行,人的进化能力很强的。”
——“你的孩子将来怎么办?”
——“管不了那么多。”
《庆余年》中写道:不能怪这些百姓,他们已经习惯了,习惯了知道自己能知道的,放弃自己无法知道的,享受自己能享受的,愤怒与被允许愤怒的。村中煤矿的事村长一人做主,村委主任竞选,选票当分红,一户能领两千五百块,大家伙儿都眉开眼笑。维权?环保?吃饱了撑着吧你!只有个老人,家住煤矿正上方,已经没有水用了。他对着记者哭叫着几乎疯癫,村里人看着都笑了。爱看热闹的国人只有在大难临头时才开始惊慌失措。
破坏轻而易举,而重建需要漫长的努力却不一定能复原。这才几年,对,才几年,原先缤纷的大地像得了色盲症,色彩在退去。老头儿看了柴静一眼,摇头道:“你们这代不行了……”再也看不到汾河水了。地下都被挖空了,指不定哪天一脚踩下地狱。一辆辆运煤车驶过,谁顾得上不远处云冈石窟中大佛微笑的脸上沾满厚厚的乌黑的煤灰?塑佛的砂岩逐渐腐蚀剥落,昔日的蛙声踪迹全无,塌落在尘埃中的青砖上依稀可见当年繁复美丽的砖雕——“十万年前,古人类在这里生存,汾河两岸是连绵不断的山岗”“四千五百年前,晋南兴起的陶寺文化,是先秦史籍中出现的最早的‘中国’,是华夏的根基”。而今,高度文明的我们,却要亲手将她毁掉——整片土地都被黑雾笼罩着,寸草不生。黑风在城市上空呼啸着,那是文明发出的沉重叹息。
家乡是游子的根。那里有童年的痕迹,有祖祖辈辈生活的烙印。她是记忆的依附,心灵的归宿——乡愁是融入血脉的深情。但是,当面对一个面目全非的故乡,当记忆中的一景一物都不复存在时,这份深情又该何去何从?而一个城市,如果没有记忆,我们今天引以为傲的文明与繁荣会有任何意义吗?
记得有一位名人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是呀,一本好书可以铸就我们的未来,因此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成为一名优秀的学生。
现在来想想看,书柜里的书中,你认为哪一本是你最喜欢的书呢?如果你问我的话,我会肯定的对你说这本《鲁宾逊漂流记》。
虽然这本书很普通,但它总是会激起读者的一番热情,而且有一股让人想继续读下去的好奇。。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出生于英国中产阶级家庭的人---“鲁滨逊”。从小,他就有漫游四海的雄心。一天,他觉得自己是该出去闯了,于是便悄悄地离开了家乡,开始了自己第一次冒险生涯。在经过一些奔波后,他开始有点想家,于是在1686年,鲁滨逊离开了自己苦心经营的海岛,带着一个名叫星期五的仆人回到了早已阔别35年的家乡。到家后,他发现父母早已逝世,只剩下两个妹妹和两个侄子。他在家又没待多久,又来到巴西的种植园,到那他才发现,原来还有一些忠实的朋友一直为他保管着钱财。后来,他又到英国成了家,有了三个孩子。几年后,他的妻子逝世,伤心之余,他心中又燃起了冒险的雄心,便又一次航海经商。鲁滨逊在路经曾住过的荒岛时,发现岛上的人很兴旺,一片繁荣景象。他满意地离开了小岛,继续着冒险的征程……
读了这部作品,我感想颇多。“鲁滨逊”这个形象是上升时期生机勃勃的资产阶级的典型,体现的资产阶级的思想和他们的阶级本质。他具有顽强奋斗的意志力,在困难面前不悲观和绝望,也不对生活抱怨任何实际的幻想,而是脚踏实地去战胜困难,用行动去实现目标。他是一个具有冒险精神的资产者,还是一个敢于追求理想的殖民者。
这,就是这部作品给我的感受。看来认真地读一本书,它终会给你意想不到的结果,因此,我们一定要读好每一本书,领会书中的韵意。
一个饱读诗书的人,学识就渊博,书读多了,就有真才实学,有了真才实学,他就与众不同,是什么不同呢?是气质,是修养,是人品,是浑身流溢的书香味。“胸藏文墨虚若谷,腹有诗书气自华”,这就是爱读书的人的写照。
爱读书的人,不管走到那里都是一道美丽的风景。他可能貌不惊人,但他有一种内在的气质:幽雅的谈吐超凡脱俗,清丽的仪态无需修饰,那是静的凝重,动的优雅;那是坐的端庄,行的洒脱;那是天然的质朴与含蓄的混合,像水一样的柔软,像风一样的迷人,像花一样的绚丽……
读书是人的立身之本。对于书,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品味,不同的品味会有不同的选择,不同的选择会得到不同的效果,因而演绎出一道人与书的风景线:
有的人,读书是为了获取知识,增长才干,他们比较注重思想性强、有哲理、有深度的书。书提高了他们的人生境界,使他们生活得很充实。这样的人本身就是一本书,一本耐人寻味的好书;
有的人,读书是为了愉悦身心,陶冶情操,他们喜欢读唐诗宋词,读古今中外优美的散文,在悠哉闲适中修身养性,铸就淡泊平静的一生。这样的人像似一首诗,清新素净,可爱可敬;
还有的人,读书只是一种娱乐和消遣,或者只是附庸风雅,他们热衷于缠绵悱恻的言情故事和影星、歌星名人的花边新闻。他们比较实际,有点儿俗气,但好在他们毕竟读点书,能通晓一些事理。
喜欢读书的人,学历可能并不高,但他一定有文化修养。有文化修养的人大都知书达理,处事冷静,善解人意;
经常读书的人,一眼就能从人群中分辨出来。特别是在为人处世上也会显得从容、得体;
经常读书的人,一般不会乱说话,言必有据,而每一个结论会通过合理的推导得出,而不是人云亦云,信口雌黄;
经常读书的人,他们有高智商,做事会思考,恰到好处地应对未知;
经常读书的人,他们能把无序而纷乱的世界理出头绪,抓住根本和要害,从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科学地拒绝盲目;
经常读书的人,他们做的每一步都是深思熟虑过的,很少犯错误。这些都是平时乏读书的人所欠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