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观看《严防“灯下黑”》心得体会(汇编三篇)

党员观看严防灯下黑”》心得体会(通用3篇)

党员观看《严防“灯下黑”》心得体会 篇1

中央纪委和各级纪律检查机关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这是近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对党的xx大以来纪律检查工作的评价。

纪律检查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承担着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职责,唯有打铁自身硬,才能不负众望。刚刚过去的一年,按照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各级纪律检查机关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为“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提供了坚强保証。

高悬利剑,严惩“害群之马”

有这样一组数据:党的xx大以来,中央纪委机关谈话函询218人,组织调整21人,立案查处17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谈话函询5000人次,组织处理2100余人,处分7500人。

这一组数据背后,是纪律检查机关正人先正己、打铁自身硬的坚定决心。

党中央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多次提出明确要求。中央纪委不断创新组织制度,强化自我监督,以坚决的态度清理门户,严防“灯下黑”。

2019年初召开的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被列入全年七项重点工作任务,吹响了自身建设加码加力的号角。

在中央纪委机关层面,机关党委和干部监督室继续将审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作为重点工作,及时处置问题线索,保持高压态势。

中央纪委机关党委去年完成2起中央纪委机关干部严重违纪案的审查工作,经中央纪委办公会议审议,决定给予2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和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中央纪委干部监督室自2019年成立以来,立案查处了中央纪委机关魏健、曹立新、罗凯等人,以及山西省纪委原常务副书记杨森林,广东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察厅原厅长钟世坚等一批严重违纪的纪检监察干部﹔督办了山西省监察厅原副厅长谢克敏案和山西省晋中市委原副书记张秀萍案。

与此同时,各级纪律检查机关高悬利剑,不护短、不遮丑,一批“害群之马”相继被清除,纪检监察系统的自我净化能力得到充分彰显。

吉林省纪检监察机关去年对纪检监察干部立案50件,给予纪律处分45人。其中,省纪委相继查处了公主岭市委原常委、市纪委原书记罗日辉,珲春市委原常委、市纪委原书记郭君友等严重违纪问题。

国企纪委、派驻纪检组同样是监督重点。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了省能源集团原纪委书记江国河、省烟草公司原纪检组长孙佳和等严重违纪问题。

抓早抓小,用纪律管住大多数

因群众反映“私搭乱建、滥用权利”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安县纪委一名干部被市纪委约谈。

“我们通过县纪委调查了解到,私搭乱建属实,但不构成滥用权利。鉴于整改及时,我们採取约谈的方式,提醒他作为纪检干部更要守好公德、严于律己。”桂林市纪委干部监督室主任汪小浪告诉记者。

这样的事例并不鲜见。一年来,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在积极探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过程中,注重把自己摆进去,突出抓早抓小,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用纪律管住大多数。

中央纪委机关党委对反映机关党员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做到有信必核、有反映必了解。对收到的一般性问题反映,发函请各基层党组织及时同本人进行谈话,或由机关纪委直接谈话,要求本人作出说明。同时,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復”关,在机关干部的提拔、转任、表彰、评优等工作中实事求是回復意见。

中央纪委干部监督室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理念,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批评挽救,防止纪检监察干部走向严重违纪违法的深渊。

在用好“第一种形态”的同时,一些地方纪检监察机关还积极创新方式方法,延伸监督触角,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

广东省中山市纪委成立内务监督委员会,聘请来自人大、政协及市内高校、新闻媒体、知名企业的有关人员担任委员,初步形成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干部监督工作体系。

四川省成都市纪委深化纪检监察系统巡察工作,强化对下级纪委和派驻(出)机构的监督。截至目前,已对21个县(市、区)、9个市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开展巡察,发现问题469个,移交问题线索59件,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35人。

完善制度,把权力关进笼子

《关于规范委厅机关纪律审查工作程序的意见(试行)》《委厅机关基层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委厅领导请(休)假和外出报备程序》……

说起省纪委围绕强化自我监督出台的制度文件,江西省纪委干部监督室主任张明如数家珍:“这些制度既确保监督权力不被滥用,也有效保护了纪检监察干部。”

如其所言,制度是管党治党的利器,是规范权力运行的法宝,对纪检监察机关同样如此。一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制度笼子不断扎紧,加强自我监督更有抓手。

2019年10月,xx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其中,第三十四条专门就“加强对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作出规定,要求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内控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

即将召开的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还将审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规则》将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请示报告、线索处置、审查审理、涉案款物管理工作规程,建立审查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打听案情和说情干预登记备案等制度。

另据了解,中央纪委机关党委正在研究起草《中央纪委机关工作人员之间打听、干预监督执纪工作和违规请托办私事实行报告备案的规定》和《委部机关工作人员党风廉洁意见回復办法》,以进一步提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在地方,相关制度成果亦不胜枚举。吉林省纪委制定《委厅机关问题线索处置和管理办法》《问题线索了结意见回復工作实施办法》,明确纪律、规范流程﹔西藏自治区纪委出台《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为履职提供遵循、划出红线﹔福建省厦门市纪委印发《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试行)》,细分监督对象,明确监督主体,突出监督重点……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自我监督和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明确要求,亦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破浪前行的方向。

党员观看《严防“灯下黑”》心得体会 篇2

“打铁还需自身硬”是蕴含深刻道理的名句,我们的责任,就是同志们同心协力,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使我们的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讲话意义深远,发人深省,“打铁还需自身硬” 意思就是要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对于广大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都有深刻的指导意义。

20xx年11月15日,在同中外记者见面时指出,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着许多严峻挑战,党内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贪腐、脱离群众、形式主义、权要主义等问题,必须下大气力解决。全党必须警醒起来。打铁还需自身硬。

一段讲话让我深有感触,一句“打铁还需自身硬”,老话重温,意味深长。第一硬在本质。党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执政的基础。在现阶段,硬在本质就是立足本职,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第二硬在能力。就是有开拓进取、锐意创新的能力,有与时俱进、掌控全局的能力。因为只有开拓创新、勇于实践,能力才会过硬。第三硬在作风。就是思想作风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工作作风高效、务实,拼搏进取;生活作风严肃端正,健康向上。

之所以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是因为在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队伍中,还存在打铁自身不硬的情况。部分党员干部饱受四风之害,降低了党性觉悟,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

要践行“打铁还需自身硬”,就要做到戒私心,去贪欲,经常自省,提高道德修养,坚定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要践行“打铁还需自身硬”,就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将《党章》、《廉政手册》、《论群众路线》作为必修课,用丰富的知识来武装自己的头脑;要践行“打铁还需自身硬”,就要严以律已,以身作则,发挥党员应有的先锋作用。

只有勤学苦练、以身作则,才能做到“打铁能够自身硬”,从而在居民群众中产生强大的凝聚力,为创建文明和谐社会而奋斗

党员观看《严防“灯下黑”》心得体会 篇3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只有刚正不阿,才能有威慑力;只有以身作则,才会有公信力。四川省纪委以系统巡察严防“灯下黑”,向外界传递出“从严治吏”的决心,也警醒着纪检干部:“腐化无特区、反腐无禁区”,如果官员自身有问题,纪检的“保险箱”也并不“保险”。

指出:“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xx大以来,党和政府打虎、灭蝇两手抓,“已病”“未病”同时治,“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已成党的意志、人民的呼声。但是,滋生腐化的土壤未除、腐化分子更不会束手就擒。显然,没有一支“自身硬”的纪检队伍,“四风”就会回潮、反弹,反腐的成果也无法保障。

“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但是,纪检中的个别人却将自身混同于一般党员,拿着党纪这一“手电筒只照别人”,甚至漠视法纪。一些涉腐的事实表明,纪检干部并没有天然的免疫力,也有动歪念头、走错脚步的时候。因而,四川纪委查处31名“自己人”,防止“打虎人”蜕变成被打的“老虎”。这是对纪检干部的“严管”,又何尝不是一种“厚爱”?

说:“纪委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打虎灭蝇,任重道远。纪检系统必须以从严准入、从严教育、从严管理,在监督别人的同时更加注重自身的净化;纪检干部应自觉接受监督、用制度规范行为,不越矩、不违规,坚守为官的底线,不仅要在监督检查别人上做出样子,更要在廉洁自律上甩开膀子。

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要为党和人民“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纪检监察干部当时时自警、自省、自律,把好“亲情关”、“说情关”、“诱惑关”不碰几率“红线”、不拿原则做交易、也不“跑风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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