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修承诺书汇编(精选10篇)
根据x企业标准,我公司就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做出以下承诺:
1、按国颁标准严格执行质量“三包”。即在质量保证期,如果出现确属我生产方的质量问题,执行包退、包换、包维修。
2、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跟踪咨询服务,及时了解用户对我公司产品质量的信息反馈,做到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3、销售人员在收到有关产品的质量问题反馈时,应24小时内与售后服务人员赶到现场。重大质量事故先汇报总经理,质量部门立即按《纠正与预防措施》进行处置,并在12小时内赶赴现场。
4、应需方要求,我公司可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协助需方进行产品调试、提供技术服务。
5、可提供该产品技术培训(维修、调试、安装等)。
6、提供整机及零配件仓储零库存(代储代销),随时随地及时满足所需各种配件的优惠供应。
7、我公司信守“质量就是生命”这条永不变得的真谛,我们的售后服务队伍将急用户之所急,想用户之所想,一切为了用户是我们的服务宗旨,我们的口号是:质量一流、服务优质、物美价优。
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为保证综合服务楼在合理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南通竑成建安公司向工程业主海门市悦来殡仪馆,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作以下承诺: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外墙面的防渗漏,以及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保修期限如下: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体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50年。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外墙有防渗漏,为5年。
3、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4、装修工程为2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警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险费用有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生和财产损坏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坏赔偿责任。
4、除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外,承包人对质量保修范围的项目和内容应当履行保修义务,还应支付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支付保修金项目工程价款的3%。
5、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和利息返还承包人。
四其它
因用户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危害功能结构造成的质量事故承包人不承担保修责任,由用户自行负责。
南通竑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盖章)
20xx年9月25日
一、保修期
保修期自工程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全部工程完工日开始算起,保修期限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在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前,已经招标人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若末投入正常使用,其保修期亦按全部工程的完工日开始算起。
二、保修责任
1、保修期内,承包人应负责末移交的工程和工程设备的全部日常维护和缺陷修复工作,对移交招标人使用的工程和工程设备,则应由招标人负责维护工作,但承包人应按移交证书所列的缺陷修复清单进行修复,直至经监理人验收合格为止。
2、招标人在保修期内使用工程和工程设备过程中,发现新的缺陷和坏或原修复的缺陷部位或部件有遭损坏,则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负责修复,直到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监理人应会同招标人和承包人共同进行检验,若经查验确属由于常保人施工中隐存的或其他由于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缺陷或损坏,应有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若经查验确属招标人使用不当或其他由于招标人责任造成的缺陷或坏,则应由招标人自行承担修复费用。
3、在整个工程保修期满后的7天内,由招标人或授权监理人签署和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给承包人,质量保修合同终止。
承诺人:
承诺日期:
有限公司:
在接到贵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细致的研究,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范围和合同条件、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结算资料、民工工资支付、保修等方面的事宜对招标人承诺如下:
1、对合同条件的承诺:承认并接受贵方《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合同条件的约束;
2、工期承诺:如果中标,我司保证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开工,并保证按合同工期、节点要求完成全部工程施工;
3、工程质量承诺: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验收合格并达到优良工程标准;
4、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达到
5交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
6、支付民工工资承诺:建立民工名册,每月按时公示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接受劳动保障部门及贵司的监督核查,确保民工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
7、保修承诺:我司承诺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本工程的任何质量缺陷及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保修义务。
承诺人:
年月日
朗特公司对所供产品质量作出如下承诺:
1、保证所供物资的如下资料的真实、准确,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类别、等级、产品尺寸图纸、外观颜色、logo标识、技术要求、数量、交货日期、包装标识、运输方式、到达地点、税号、账号及双方经办人和电话等。
2、产品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必须按照采购合同和本企业的企业技术标准,认真组织生产。确保100%保质保量按时供货,提供产品时需要同时提供产品说明书、合格证、安全检测证等。
3、品质部出货检验员按照协定的标准与检验规则,及时认真地对出货物品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及有关情况及时传送。
4、当生产中的主要原材料,关键工艺等发生变化时,朗特公司审查进行重新确认,否则对由此引起的损失应予弥补或赔偿。
5、产品的包装必须符合产品的质量、技术及运输的要求。根据产品的性能、特征在每个包装箱外表标明各种标记,以便对产品进行合理装卸、开箱。并将承担由于产品包装不当而造成的产品损坏、生锈、丢失等损失。
6、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将全部产品送达指定地点。
7、产品运输途中一切风险责任自行承担,自愿办理保险,费用自理。
8、对交付的产品提供质保,质保期内发生损坏,我方须在接到通知后的48小时内先行免费替换。我方同意派技术人员到达工程现场指导安装。该批次质量故障所进行的售后服务费用全部由我方承担(含灯具运输费、安装费、贵方人员的支出费用)。
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算,承诺责任的有效期自采购订单最后交货批次日顺延五年到期。
一、质量保修期
我公司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按照国家现行保修规定执行。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二、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我公司在接到保修通知之后起7天内派人保修。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我公司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将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质量保修完以后,由贵单位组织验收。
三、承诺
工程竣工交验后,我公司将建立工程质量及功能使用情况后回访制度。我公司严格执行市建委关于保修维修的规定,主动与建设单位签订保修合同,发放保修服务卡,实行三公布,保证客户能及时向我们反映工程情况。自工程竣工后验收交付使用开始,树立“客户是上帝”用户至上的思想意识,严格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进行周到的服务。
工程交验半年后进行第一次回访,了解工程在质量和功能使用等方面的问题,并备案,尽快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维修和处理,直至全部整修完毕。
工程交验一年后进行第二次回访,详细了解客户对工程的意见和建议,并短期内予以答复,让客户满意。每次回访均要做好回访记录,以便考虑新的整修方案,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保修期后,在公司建立用户热线,及时热情解答用户咨询和解决用户困难,随叫随到。
贵单位可按工程结算额预留3%的工程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归还。我公司在此承诺:在保修期内若我公司不能及时承担保修义务,贵单位可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所发生维修费用全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并对我公司处以质保金额的100%违约金处罚。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__年__月__日
工程质量保修书
甲方(建设单位): ————————
乙方(施工单位): ————————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协议。项目名称: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 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厨、卫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内容: 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如出现质量缺陷或隐患,乙方必须履行保修义务,特别是出现以下情形(不在乙方承包范围的项目除外)时:
1、楼地面、屋面、墙面渗漏水;
2、烟道、排气孔道、风道和设备管道等管道不通或泄露;
3、楼地面沉陷、空鼓、开裂、起沙;
4、内外墙及顶棚抹灰、油漆等装饰面及结合层开裂、脱落,或墙面起碱脱皮;
5、门窗变形、门窗五金配件及门锁损坏、开启关闭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及渗漏水等;
6、厨房、卫生间地面泛水倒坡积水;阳台、露台、走廊、屋面倒坡积水;
7、厨房、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渗漏水;
8、室内外上下水管道及其他管道渗漏水、堵塞;
9、强弱电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电气设备及开关、插座故障,线路漏电、短路;
10、施工产生的其他质量缺陷。
二、 保修期约定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最低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装修工程为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
5、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6、其他项目保修期约定如下: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2年。
三、 保修期计算:
1、质量保修期限在工程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乙方将竣工档案、竣工工程全部移交给甲方的次日起算(以双方的交接记录为依据);
2、若工程移交给甲方时还存在质量问题且乙方选择自行进行整改时,则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自全部质量问题整改合格的次日起算;若乙方书面委托甲方整改、维修并同意所需费用按市场行情进行结算、从乙方预留于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支付时,则以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托并代为整改、维修后,经甲方及监理单位共同签署验收合格书面文件次日起算。
四、 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按本保修书第五条规定立即派人保修,并在本保修书第六条保修时限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时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从预留于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4、在保修期限内,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5、因乙方未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保修义务而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
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乙方在履行保修义务后,有权就所发生的费用向责任方追偿。因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相关责任由设计单位承担;因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如属乙方采购的,或由甲方采购而乙方不按规定进行检验用于工程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负;如属甲方采购,乙方曾提出质量异议而甲方未经鉴定坚持使用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7、在本保修书规定的各分部分项(除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外)保修期限届满后,如因乙方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或采购、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所造成的质量缺陷,导致影响该工程的使用功能,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致使甲方遭受房屋消费者退房或换房等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9、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索赔的,甲方同意乙方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配合甲方与业主协商解决。因解决该索赔问题而由该工程保修负责人签署的文件、协议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若乙方委托的工程保修负责人未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进行协商处理的,则乙方同意委托甲方全权处理补偿事宜,乙方与业主签订的补偿协议书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其项下约定的补偿金由乙方承担,甲方直接从乙方的保修金扣付。
五、 保修金的支付与返还
1、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 5 % 的工程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在办理竣工结算时支付,且质量保修金预留期间不计息。
2、自第二条规定的质量保修期开始计算之日起满二年时,甲方应将预留保修金余额的50%返还乙方;本保修书约定的防水工程保修期满时,甲方应将预留的保修金余额返还乙方。
3、甲方在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的各保修期限满后将预留的保修金返还承包人前,甲乙双方应共同对该工程的质量进行全面回访,在确定无质量缺陷后甲方才将保修金返还。
4、甲方在返还保修金时,有权将应由乙方承担但已由甲方垫付的款项从中直接予以抵扣,如保修金余额不足以抵扣,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偿付甲方,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付款项的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5、自本条规定的保修金返还之日起14日内,乙方应凭相关证明文件到甲方处办理保修金返还手续,因乙方原因逾期办理的,保修金在逾期返还期间不计利息。
六、保修程序
1、工程竣工前,乙方应将工程保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在工程竣工时仍未收到通知,则乙方同意指定该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为保修负责人。
2、乙方的联系电话随时保持畅通,如发生变动,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必须从甲方处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起12小时内(经发包人书面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与甲方、房屋所有人约定现场核查时间,并按时到现场核查、维修;如发生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4、乙方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后应妥善保管,并在完成保修经住户签名确认后作为已履行保修义务的依据立即交回甲方。如乙方履行了保修义务而住户无正当理由不在《工程保修通知单》上签名确认,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签章确认后,可认定为乙方已履行了保修义务。
5、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质量保修问题方视为处理妥当。如经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另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有关维修费用的承担按照本条第3款规定执行。
6、若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保修义务而发生的维修费用,均由甲方和甲方另行委托的施工单位按市场行情价进行结算。
七、保修时限 (自乙方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之日起算)
1、楼地面、屋面、墙体渗漏水为3天;
2、楼地面坪沉陷、空鼓、开裂、起砂的为4天;
3、内外墙及顶棚抹灰、面砖、油漆等饰面及结合层开裂脱落或墙面起碱、脱皮的为2天;
4、烟道、排气孔道、风道和设备管道不通或泄漏的为3天;
5、厕所、厨房阳台、露台、走廊、屋面等倒坡积水的为4天;
6、门窗变形、开启关闭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漏水及门窗五金配件及门锁损坏的为2天;
7、室内外给排水上下水道及其它管道渗、漏水或堵塞的1天以内必须完成,剩余的土建修复工作2天内完成;
8、强弱电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电气设备及开关、插座故障,线路漏电、短路的为1天。
以上时限均以住(用)户配合为前提。如住(用)户不予配合,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到场确认,未经甲方确认的,均视为住户已配合。
八、其他事宜
1、甲方指定其“物业管理”负责协调保修具体事宜。
2、本保修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条款进行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保修协议。
甲 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 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05 月08 日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景观工程在合同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绿化部分养护范围:园区内苗木养护内容:包括苗木浇水、修剪、病虫害防治、除草、及时清理枯枝、坏桩、断桩等;土建工程内容:地基基础工程、主体工程、景墙垒砌、园路铺设等;钢结构等。
二、质量保修期
绿地养护保修期从竣工验收之日起养护期1年。土建工程为1年,钢结构工程1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
2、发生需紧急抢修事故(如:管道跑水、漏电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因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3%。养护期满后,甲方付清余额。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承包人。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
双方共同签署。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如果我们公司有幸中标,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完成施工任务。我公司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有关工程质量保修的规定,对质量保修期内的工程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一、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我公司同意本工程质量保修期按国家现行保修规定执行。
质量保修期为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两年。
二、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工程,我公司在接到保修通知后7天内派人保修。
2.如果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我公司在接到事故通知后会立即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抢修。
3.质量保修完成后,贵公司将组织验收。
三、承诺
工程竣工验收后,我公司将建立工程质量和功能使用后回访制度。我公司严格执行市建委关于保修维修的规定,积极与施工单位签订保修合同,发放保修服务卡,实行三公告,确保客户能及时向我们反映工程情况。从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开始,就要树立“客户就是上帝,客户至上”的思想,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提供周到的服务。
第一次回访将在项目提交半年后进行,以了解项目在质量和功能使用方面的问题,并记录在案,尽快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维护和处理,直至全部完成。
装修完成。
项目提交一年后进行第二次回访,多了解客户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短时间内给予回复,让客户满意。每次回访都要做好记录,以便考虑新的改造方案,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保修期后,公司将设立用户热线,及时热情地回答用户的询问,解决用户的困难。
你公司可以根据工程结算金额预留3%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后返还。我公司在此承诺,如果我公司在保修期内未能及时承担保修义务,贵公司可以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发生的所有维修费用将从质量保证基金中扣除,我公司将处以保修金额的100%作为违约金。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为确保项目施工质量,本次项目施工负责人:,郑重承诺,将依照施工合同对本次施工范围内的质量及保修承担责任,承诺基本内容如下: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建立质量责任制,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要求项目负责人做施工现场记录,记录工程的各部分施工是那个或那几个负责施工,一旦该部分出现施工质量问题,将对该部分工程付相关责任,项目负责人有取带责任。
3、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各种材料,以及构、配件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使用。
5、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6、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上岗作业。
7、依法履行建筑装饰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8、在保修期内应无条件的全额免费履行维修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拖延甲方的维修项目。
承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