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考试承诺书800字【通用13篇】

诚信考试承诺书800字(通用13篇)

诚信考试承诺书800字 篇1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我国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之一,是立人之本、成事之基,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是践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直接表现。要成为党和国家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我们应该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道德修养。为此,我郑重承诺,在参加国家和学校统一组织的教育考试和考核中一定做到: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制定的考场管理规定和考生守则,认真履行考试程序,坚决服从监考老师和工作人员管理;

二、不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储存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携带规定的证件参加考试,按照要求对号入座;不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不擅自离开考场;交卷后不在考场逗留或在考场附近高声喧哗;

三、不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不在考试过程中东张西望、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用手势传递有关考试信息;不偷看他人试卷等与考试相关资料;不为他人偷看提供方便;坚决制止他人强拿自己的试卷等考试相关资料;

四、不抢夺、窃取、交换或者传接试卷、答卷、草稿纸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五、不请他人或者为他人代考;

六、不故意销毁试卷、答案或者试卷材料,按要求交试卷、答卷、草稿纸等考试用纸;

七、不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学号等信息或将他人的试卷、答卷姓名、学号等信息篡改为自己的姓名、学号等信息;

八、如违反考试纪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内蒙古农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诚信考试承诺书800字 篇2

考试将至,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强化学生法纪观念、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加强考场管理,保持一个良好的考场纪律,倡导诚信教育,创建和谐校园,我们全体同学已经认真阅读了《南京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其内容已经知晓、认可,并承诺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若有违反考场有关规定者,则自愿接受《南京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的处理。

我郑重承诺:

第一条履约践诺,知行统一;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不作弊,不剽窃。自尊自爱,自省自律。

第二条自觉遵守考场规定,不出现以下违纪情况:

(1)不按指定座位入坐或拒不服从监考人员安排。

(2)左顾右盼、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3)考场内大声喧哗。

(4)举起试卷进行检查。

(5)将答完的试卷正面朝上左右摆放。

(6)到点不交卷。

(7)提前拆开试卷。

(8)在试卷上标注记号或将姓名、学号写在试卷装订线以外。

(9)其它违纪行为。

第三条不出现以下考试作弊现象:

(1)携带与考试相关物品(如教科书、笔记本、有文字的纸张、可存储电子设备、通讯工具等)进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的位置

(2)考前要求老师划定重点和题向。

(3)带小抄入场。

(4)抄袭他人答案。

(5)互相研究试题。

(6)事先把答案抄写在桌面或身体某处。

(7)相邻考生出现雷同卷。

(8)传、接试卷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案、草稿纸的。

第四条不出现以下严重作弊行为:

(1)替考。

(2)互相串换试卷。

(3)窃取考题。

(4)使用手机传递考试答案。

第五条若违反学校对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自愿接受学校的严肃处理或处分。

诚信考试承诺书800字 篇3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诚信应考,诚信为人》。

同学们,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半个学期已经度过。

下一周,我们就将迎来本学期的期中考试。

期中考试是对我们半个学期以来学习情况的一次重要的阶段性检查。一场知识性的考试不仅是检测我们学习能力的必要手段,也是让我们正确评价自己、严于约束自我的重要考验。以实力争取优异成绩,以诚信展现良好学风是我们必须谨记的。

“诚信”是值得弘扬的道德品行,更是我们在考试中应遵循的准

则。诚信本是道德之本,立世之根,但在这物欲横流的社会,有人逐渐忽视了它的存在。在我们的校园里,每当考试之时,为了搏取老师的赞赏、同学的青睐、家长的欢心,某些同学有“备”而战,备的却是诸多作弊策略……殊不知舍弃诚信,不仅得不到真才实学,更是舍弃了自己纯洁的心灵。失去诚信,就如同大江失去了源头,只能干涸。同学们,我们需要踏踏实实走路,不仅是走一条学习之路,更是走一条人生之路。而“诚信”便是条路上的铺路石。

只有具备了诚信的品德,我们才能在临考之际,合理安排时间,有计划地展开复习。回归课本,夯实巩固基础知识,加深对基本概念的理解与运用。查漏补缺,熟练掌握解题的方法与技巧。在充分的复习准备中不断完善自我,信心满满地去迎接考试!

高一的同学们,作为通中新一批的接班人,诚信迎考是我们义不

容辞的担当;高二的学长们,相信在历经小高考的洗礼后,你们会扬起诚信的风帆,在期中考试中再创辉煌;高三的学长们,高考已近在咫尺,你们是我们的表率,与诚信为友,挥洒今天的汗水,绽放明日的青春风采!

诚信是值得弘扬的道德品行、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诚信应考,

凸现人格魅力;诚信应考,彰显精神高度。让我们携手共进,诚信应考,诚信为人!

最后预祝各位同学在期中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展现自我的风采!

谢谢!

诚信考试承诺书800字 篇4

考试是对学习情况的综合检测,不仅是一场文化知识的考试,更是一场道德品质的检测。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用实际行动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是我们每一位学生的义务。我们应该用诚信的考试构筑诚实的人生。让我们牢记“诚实为人、诚信考试”,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为此,我郑重承诺,在参加国家和学校统一组织的教育考试和考核中一定做到: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制定的考场管理规定和考生守则,认真履行考试程序,坚决服从监考老师和工作人员管理;

二、不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储存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携带规定的证件参加考试,按照要求对号入座;不携带手机、小灵通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不擅自离开考场;交卷后不在考场逗留或在考场附近高声喧哗;

三、不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不在考试过程中东张西望、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用手势传递有关考试信息;不偷看他人试卷等与考试相关资料;不为他人偷看提供方便;坚决制止他人强拿自己的试卷等考试相关资料;

四、不抢夺、窃取、交换或者传接试卷、答卷、草稿纸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五、不请他人或者为他人代考;

六、不故意销毁试卷、答案或者试卷材料,按要求交试卷、答卷、草稿纸等考试用纸;

七、不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学号等信息或将他人的试卷、答卷姓名、学号等信息篡改为自己的姓名、学号等信息;

八、如违反考试纪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东北电力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800字 篇5

我是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我是一名201 4 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我遵守《广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守则》和以下考试规定:

1.按规定要求向当地招生办(考试院)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报名和考试信息,并知晓:(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

2. 遵守考试时间的要求,按规定时间进出考场。

3. 尊重监考员的工作,听从监考员的各项指令,做文明考生。

4. 考试中,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按考试规定不能携带的物品,如书本、纸条、手提(掌上)电脑、手提电话(手机)及其他有线和无线通讯工具等。不偷看、抄袭他人试卷(试题),不有意让他人偷看、抄袭自己的试卷(试题),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用规定的笔答题,不在试卷和答题卡上做标记。

5. 不让、也不请他人替自己参加考试。

6. 不扰乱考场秩序,不侮辱、诽谤、诬陷监考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

7. 做到开考信号发出后才开始答题。

8. 做到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静候直到监考员发出离开考场指令后再有序离开。

9. 离开考场时不带走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

10. 不做其他违纪舞弊和破坏考场纪律的事情。

本人对以上规定已认真阅读并知晓、认可,愿意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理,并愿意在《2019年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违纪情况登记表》上签名。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800字 篇6

为了在同学们中考风考纪建设,充分发挥高校进行诚信教育的主导作用,响应学院的号召,提高同学们的诚信意识和诚信素质,努力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诚信人才。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此次考试中我们庄严地做出如下承诺:

一、努力学习,刻苦钻研;考试不违纪、不作弊,不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改动成绩;按时独立完成试卷,不抄袭、剽窃他人试卷。

二、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辞典及规定以外的文具、资料等参加考试。

三、凡带有书包、书籍、纸张、文具盒等物品的,都集中存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不随身放在座位上。

四、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不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材料并有抄袭现象的;不抄袭他人答案的。

五、不交换答案的,不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不将试卷带出考场的。

六、不扰乱考场秩序,无理取闹、服从监考员老师安排

承诺人:

诚信考试承诺书范文

我是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我是一名20_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我遵守《广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守则》和以下考试规定:

1.按规定要求向当地招生办(考试院)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报名和考试信息,并知晓:(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

2. 遵守考试时间的要求,按规定时间进出考场。

3. 尊重监考员的工作,听从监考员的各项指令,做文明考生。

4.考试中,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按考试规定不能携带的物品,如书本、纸条、手提(掌上)电脑、手提电话(手机)及其他有线和无线通讯工具等。不偷看、抄袭他人试卷(试题),不有意让他人偷看、抄袭自己的试卷(试题),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用规定的笔答题,不在试卷和答题卡上做标记。

5. 不让、也不请他人替自己参加考试。

6. 不扰乱考场秩序,不侮辱、诽谤、诬陷监考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

7. 做到开考信号发出后才开始答题。

8. 做到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静候直到监考员发出离开考场指令后再有序离开。

9. 离开考场时不带走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

10. 不做其他违纪舞弊和破坏考场纪律的事情。

本人对以上规定已认真阅读并知晓、认可,愿意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理,并愿意在《20_年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违纪情况登记表》上签名。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800字 篇7

本人自愿报名参加广东省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已认真阅读广东省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清楚了解在本次考试中 “组织作弊”、“为他人组织作弊提供器材或帮助”、“为实施考试作弊向他人提供考试试题或答案”、“代替他人考试或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所规定的违法行为,愿意遵守国家和广东省制定的有关本次考试的法律、规定和守则,承诺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将接受《刑法》、《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处理。

二、本人坚决遵守广东省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有关规定,按要求和程序办理报名手续,不弄虚作假,不伪造和使用虚假证明材料(含假证明、假学籍材料、假证书等)。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相关规定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本人自觉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员的管理,自觉接受监考员使用身份识别设备、金属探测仪等考场管理设施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和违禁物品检查,自觉维护考试公平,遵守考试纪律,做到诚信考试、守纪考试、文明考试。

四、本人已认真核对报名个人信息,并确认本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考生签名:

20xx年12月 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800字 篇8

本人自愿参加年级部组织的各类考试,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各项考试规定,实事求是,杜绝一切形式的考试作弊行为。现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学校有关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接受惩戒处理。

二、坚决服从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1、保证按时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就座。如果考试开始后15分钟仍未进入考场或考试进行中擅自离开考场,作自动放弃考试论处,一个月内自愿放弃任何考试资格。

2、进入考场后,保证保持肃静,不随意走动,不在考场内睡觉和做与考试无关的活动。有问题时,向监考教师举手示意。有特殊情况,要离开考场时,必须经监考教师同意。否则, 作自动放弃考试论处,一个月内自愿放弃任何考试资格。

3、进入考场,保证只携带必要的文具,不将纸张、书籍、书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带入考场或放到课桌上。 否则, 作自动放弃考试论处,一个月内自愿放弃任何考试资格。

4、保证答卷必须独立完成,严禁相互讨论、抄袭等。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包括提供作弊条件者),没收试卷,并通知家长带回反省一周,并取消本学期任何资助资格。

5、“文明考风、诚信考试”,从我做起。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良好的学风,文明的班风,从我做起,努力打造诚信班级与诚信考试,经过自己的努力学习取得真实成绩。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考场规则,并保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共同维护考试秩序,做一名诚实守信的中学生。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学校有关规定的处理。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800字 篇9

我是参加____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____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有关规定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招生考试规定,为表明本人的诚信品质,维护考试的严肃性、性和公平性,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同意报名组织机构读取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指静脉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证报名时所填写的报考信息以及现场照相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证件材料真实、准确且符合有关规定。否则,由此影响到报名、考试、录取、毕业,本人愿意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理。

2.报名后到录取入校报到前不变更二代居民身份证姓名、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照片信息,保证报名、考试、录取时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责任自负。

3.同意在配置有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和安装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参加考试。同意每科开考前提前30分钟到考场,接受入场身份验证检查和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贴身检查,由于未按要求到场考试所误时间不补。

4.考试期间,自觉服从管理,遵守《考生考试规则》,如有疑似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核实,配合做好证据、作弊工具、资料的暂扣工作;如有违规行为,同意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接受处理。

5.本人知晓违规事实及拟处理结果告知方式:考点在考试过程中登记的违规事实,在当场考试结束后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按规定时间(在公告之日三日内)向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6.体检后本人须上网确认体检表信息,否则在填报志愿时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如对在评卷中、回放监控录像以及经举报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拟处理决定(在考试成绩公布前一日,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有异议,在规定时间(在公告之后七日内),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承诺人:__

20__年__月__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800字 篇10

为维护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及校内相关考试工作的权威性、公正性和严肃性,确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成人高考、校内考试及其他考试的安全、平稳、顺利实施,根据国家、吉林省和学校的有规定,现就诚信考试做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不出现下列考试违纪行为: (1)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2)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3)故意扰乱考场、评卷场所等工作场所秩序的; (4)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5)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的;(6) 携带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7)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8)用规定以外书写工具、纸张答题,或在试卷规定范围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以其他方式在试卷上标记信息的; (9)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10)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的; (11)在考场内及考场窗外、走廊等距离考场较近范围内喧哗、吸烟或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12)其他违反考场纪律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保证考试公平、公正,不出现下列考试作弊行为:(1)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以及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2)组织作弊的; (3)使用通讯设备作弊的;(4)倒卖作弊器材或考试答案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5)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6)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携带存储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7)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考试材料的; (8)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9)传、接物品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10)考试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课程且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11)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经查实的; (12)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13)其他应当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以上为本人诚信考试承诺,如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成人高考、校内考试及其他考试中有违规作弊行为,本人自愿按照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考风考纪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吉林建筑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规定接受纪律处分或承担刑事责任。

诚信考试承诺书800字 篇11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我国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之一,是立人之本、成事之基,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是践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直接表现。要成为党和国家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我们应该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道德修养。为此,我郑重承诺,在参加国家和学校统一组织的教育考试和考核中一定做到: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制定的考场管理规定和考生守则,认真履行考试程序,坚决服从监考老师和工作人员管理;

二、不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储存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携带规定的证件参加考试,按照要求对号入座;不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不擅自离开考场;交卷后不在考场逗留或在考场附近高声喧哗;

三、不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不在考试过程中东张西望、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用手势传递有关考试信息;不偷看他人试卷等与考试相关资料;不为他人偷看提供方便;坚决制止他人强拿自己的试卷等考试相关资料;

四、不抢夺、窃取、交换或者传接试卷、答卷、草稿纸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五、不请他人或者为他人代考;

六、不故意销毁试卷、答案或者试卷材料,按要求交试卷、答卷、草稿纸等考试用纸;

七、不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学号等信息或将他人的试卷、答卷姓名、学号等信息篡改为自己的姓名、学号等信息;

八、如违反考试纪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内蒙古农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承诺人:_

日期:20_年_月_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800字 篇12

我是一名报名参加今年高考的考生,我已阅读了湟中县《致20xx年高考考生及家长的一封信》《20xx年高考考生参加考试重要事项告知书》中关于考试管理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刑法修正案(九)》节选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36号令)对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规行为处理的相关内容,我在报名、考试中将以诚信为本,并庄重承诺:

一、本人及家长所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和资格审查资料真实准确。

二、本人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考试规则》和考场纪律。

三、本人绝不携带手机、包、计时工具(考场内有电波钟)、涂改液、修正胶带等违禁物品进入考点。(违禁物品主要包括易燃易爆危险品、有毒化学品、作弊器材和照相、摄像、扫描设备、涂改液、修正带、书本、笔记本以及手机、手表、计算器、电子手环、具有无线接收和电子储存记忆功能的通讯工具等。若在考场内发现违禁物品一律按违纪处理。)

四、本人绝不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绝不参与高科技作弊。

五、本人及家长在报名、考试中,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参与高科技作弊、替考或找人替考等违纪违法行为,愿接受《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刑法修正案(九)》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36号令)的处理。

六、本人将妥善保管用于网上填报志愿的登录密码(初始密码在准考证上)和提交密码(刮刮卡),避免因密码遗忘、丢失给自己的录取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诚信考试承诺书800字 篇13

我将严格遵守上海海洋大学的考试规定,做到诚信考试,遵守考场纪律,坚决做到如下要求:

【相关规定详见上海海洋大学学生管理服务手册(二零__年八月)《上海海洋大学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处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二十条】

有关条例如下:

第十六条在考试、考查中发生的以下任一行为,均属违反考场纪律行为。

(一)考前不服从监考人员指定位置入座,且不听劝告;

(二)违反《上海海洋大学学生考场规则》规定将书包、书籍、笔记本或自带草稿纸、通讯设备(如手机等)、有存储、录音或记忆功能的物品等带入考场且不听劝告;

(三)交卷后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交谈,且不听劝告;

(四)不在规定时间内交卷,故意拖延时间;

(五)擅自将考卷带出考场、拒交考卷、撕毁考卷及其他行为。

第十七条在考试、考查、学位论文、科学研宄中发生的以下任一行为,均属作弊行为。

(一)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物品;

(二)预置、预留与考试课程相关内容;

(三)交谈、窥视,抄袭答题纸、书本、笔记、纸条及他人试卷;

(四)试卷及涉及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物品被他人取走未向监考老师报眚或接受、传递试卷;

(五)传递或接受纸条等带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信息;

(六)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但不涉及考试内容;

(七)协同使用通讯设备作弊;

(八)协同交换试卷或答题纸;

(九)替他人参加考试;

(十)偷试卷或为偷窃试卷提供方便;

(十一)主谋并实施互换试卷或答题纸;

(十二)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研宄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十三)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

第十八条在考试、考查、学位论文、科学研究中有以上违反考场纪律行为或作弊行为之一者,该门课程成绩按零分记载,不得参加正常的补考(如涉及学位论文,需重做),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教育或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

其中:

违反第十六条(一)~(五)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教育直至记过处分;

违反第十七条(一)~(六)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违反第十七条(七)~(九)行为之一者,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违反第十七条(十)~(十三)行为之一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九条其他违反考场纪律及作弊者,参照以上条款执行。

第二十条试考查作弊行为,由监考人员认定,并记录具体情况,整理相关材料署名后报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学位论文、科学研究作弊行为由学生所在学院认定后报送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由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对作弊行为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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