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开展机关文化建设,提高机关服务效能。
2. 开展机关文化建设,努力创造“机关品牌”。
3. 大力开展机关文化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 抓项目就是抓机遇,抓效能就是抓发展!
5. 机制激励人,文化塑造人,感情温暖人,事业凝聚人。
6. 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机关效能!
7. 以机关精神文化管理文化行为文化廉政文化环境文化为主要内容,大力开展机关文化建设。
8. 开展机关文化建设,塑造政府新形象。
9. 把机关文化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战略任务抓紧抓好!
10. 规范机关行为,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机关效能,推进项目建设!
11. 提升机关效能,推动项目建设!
12. 清正廉洁服务百姓,遵纪守法勤政为民。
13. 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效能建设
14. 作风关系成败,效能决定兴衰!
15.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机关服务水平!
16. 方便服务对象,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17. 吸收新思想,学习新知识;增长新本领,提升新境界。
18. 以机关文化建设为抓手,着力提高城市文化软实力。
19. 为人之本德为先,为政之本公为先,为官之本廉为先。
20.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打造最佳办事环境!
1、开展机关文化建设,树立正确价值观念,保持高尚精神追求。
2、大力开展机关文化建设,用先进文化武装人、引导人、鼓舞人、塑造人。
3、提升机关效能,推动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社会
4、大力开展机关文化建设,提高服务群众能力。
5、提升机关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
6、转变机关干部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7、勤政为民、公正廉洁、创新务实、高效服务。
8、开展机关文化建设,引领社会新风尚。
9、积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努力提高机关办事效率!
10、围绕发展抓效能,抓好效能促发展
11、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
12、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3、开心工作每一天、快乐服务每一人。
14、大力开展机关文化建设,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素质。
15、扎实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大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16、环境就是品牌,环境就是生产力,环境就是凝聚力,环境就是竞争力!
17、大力开展机关文化建设,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行政能力、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树立各级机关良好形象。
18、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打造最优发展环境!
19、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高效能!
20、树机关形象人人争先,创机关品牌个个一流。
国家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对基本生活受到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的人员,提供生活救助;
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救助;
需申请医疗救助的,应当向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国家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给予教育救助;
教育救助根据不同教育阶段需求,采取减免相关费用、发放助学金、给予生活补助、安排勤工助学等方式实施,保障教育救助对象基本学习、生活需求;
申请教育救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就读学校提出,按规定程序审核、确认后,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
国家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给予住房救助;
住房救助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实施;
申请就业救助的,应当向住所地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实后予以登记,并免费提供就业岗位信息、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低保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成员,应当接受人社等有关部门介绍的工作;无正当理由,连续次拒绝接受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的工作的,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决定减发或者停发其本人的低保金;
国家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社会救助;
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
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完善相关监督管理制度;
申请或者已获得社会救助的家庭,应当按照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
有关单位和金融机构应当配合民政部门,对经委托的申请或已救助的家庭,通过户籍、税务、社会保险、不动产登记、工商登记、住房公积金、车船和银行、保险、证券等代为查询,核对其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
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的窗口,及时受理、转办申请事项;
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对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除按照规定应当公示的信息外,应当予以保密;
对于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的,责令退回救助资金、物资,并处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社会公平,是一项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的基础性制度安排。